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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分析措施

2023-06-06 08:16:3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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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分析措施

篇1:浅谈当前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分析措施

浅谈当前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分析措施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站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村民委员会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式,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使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日益得到改善。但值得注意的是,与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相比较,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水平落后、税收意识淡薄等矛盾日益突出,税款流失现象较为普遍,亟待解决和规范。

一、基本情况

村民委员会是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农村按村民居住地区设立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农村特别是具有地域和资源优势的村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村民委员会的各类收入逐渐增多,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租赁、村办实体承包承租给他人等。上述收入均属应税收入,须按规定申报纳税,然而,大多数村民委员会很少就此类收入主动缴税。据了解,我区共有行政村424个,按规定均应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实际在我局办理登记的仅为215个,只占应办登记数量的50%,加之村民委员会管理上不够规范,“白条”入账现象普遍存在,大大增加了税务部门监控的难度。近年来,针对村委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案件呈上升趋势,从我局受理情况来看,为2件,为3件、为4件、1-9月为4件,通过检查发现全部存在涉税问题。[找文章到大 秘书-/www.damish u.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二、主要问题

(一)税务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村民委员会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对税收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少数村民委员会税务登记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个别村民委员会保管税务登记证件不利,存在丢失税务登记证的问题。上述情况的存在,一方面暴露出村民委员会在涉税事项管理方面存在着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税务机关针对农村地区的税法宣传有待加强。

(二)应纳税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营业税 在对村民委员会实施检查的过程中,涉及营业税的问题最为突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出租房屋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一些村民委员会将闲置的房产出租给个人或企业,收取固定的租金,却不申报缴税;

(2)出租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或者投资入股,获取固定租金或利润,未申报缴税;

(3)销售房屋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了旧村改造工程,部分村委会将建好的房屋对外销售,收取大量房款,不申报缴税;

(4)旧村改造自建或承包工程发生的建筑业务收入不申报缴纳税款。

2、企业所得税 一是村民委员会普遍认为自己不进行生产经营,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二是账簿设置、财务核算不够完整和规范;三是对于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划分不清,致使企业所得税核算不正确。

3、个人所得税 村委会人员的工资存在分次支付或年底一次支付的形式,很少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其它税款 当前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中,农村与外界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村民委员会签订的经济合同逐渐增多,这其中应税合同不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也较为普遍。此外,村民委员会出租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大多数协议中未按照税法规定明确双方纳税义务,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方面易产生问题。

三、原因分析

1、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认识存在误区。部分村民委员会的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认为村民委员会是地方政府的基层组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应税行为发生,因而没有纳税义务。

2、财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强。大部分村民委员会的财务人员存在年龄较大、接受新知识较慢、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核算能力较差、税收政策了解不够的问题,由此导致了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上的混乱。

3、对村民委员会的税收监管不足。长期以来,“组织收入”成为税务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就重点税源而言,由于其对整体税收的影响较大,税务机关将更多的力量集中到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与管理上。而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认识不够,认为农村发生应税行为少、入库税款小,因此,管理上相对弱化。

4、税收宣传针对性有待提高。一直以来,税务部门非常重视税收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各类宣传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在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还需要下功夫,特别是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的税法宣传还比较匮乏。

四、解决措施

1、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的税法宣传力度。尽管当前税收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促进了依法纳税氛围的形成,但是税收宣传是一项长期深入的工作,要面向全社会,才能促使税法遵从度迈上更高层次。因此,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税收宣传,通过农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提高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纳税意识,并采取定期举办培训班的形式,集中对财务人员进行辅导,特别是对村委会出租土地使用权、房屋等涉及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充实、完善财务人员的财务、税收知识,逐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督促其建章建制,正确核算各项应税收入和支出,以保证村民委员会依法、足额缴纳税款。

2、加强对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税务约谈。针对村民委员会存在的涉税问题以及村民委员会自身具有的特点,仅采取税务稽查的方法,效果十分有限。因而,税务机关可以组织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其实施集体约谈,有助于涉税共性问题的解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另外,由于每个村委会的具体情况不同,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约谈。这样,一方面能够使税务机关更加深入的了解、发现村委会存在的税收问题,一方面还能够为其提供更加有效的纳税服务,帮助村委会查遗补漏。总之,对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实施税务约谈,可以及时发现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督促村委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避免由于对税法理解有误增大未缴税款数额,减少一次入库困难的情况发生。

3、依托“村账镇管”模式,加强对村委会应税收入的监控。当前,农村财务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村账镇管”模式的推出,使村民委员会财务由自行核算,转变为由镇政府指派专人统一核算管理。这种变化制约了村委会在账簿管理及财务收支上的随意性,使村委会的财务工作更趋于规范。因此,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村账镇管”的模式,积极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协助,由其归集和整理村委会取得的应税收入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反馈,以达到对村委会的有效监管,促使村委会依法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4、完善村民委员会等特定组织的税收政策。由于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村民委员会的应税项目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新问题逐渐显现,个别税收政策需要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完善。例如某村委会实行旧村改造,建造房屋后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给本村村民。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该村委会需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但一定意义上讲,此种行为并非纯粹的经营活动,而且受益者是农民。因此,针对此类行为,税收法规应给予新的界定和解释,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根据村委会应税收入的构成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税收政策给予支持,以降低村委会的税负,促进农村经济更快发展。

篇2:涉税刑事法律规定的存在问题和建议

关于涉税刑事法律规定的存在问题和修订建议

关于涉税刑事法律规定的存在问题和修订建议

赵东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涉嫌犯罪税违法案件的现状

(一)偷税现象比较普遍。目前,由于纳税人的法律意识不够强、税收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等原因,纳税人偷税的现象比较普遍。(具体数据请省局补充)

(二)偷税案件移送标准过低,打击面过大。根据有关规定,凡定性为偷税行为的案件,达到一定标准都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偷税罪的数额标准(偷税数额占应缴税款10%以上且超过1万元)为1992年9月所定,以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来衡量,该标准过低。

(三)对达到现有移送标准的偷税案件一律移送,在一定程度上将产生负面影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大量达到偷税标准的案件,其大部分纳税人已于税务检查阶段甚至是税务检查前的宣传阶段补缴了税款,自觉消除国家税收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犯罪情节轻微,自我纠错态度良好。若将此类犯罪情节并不严重的偷税案都移送司法机关,将会使税务机关失去一种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鼓励、劝导偷税人自觉交待问题、自觉纠错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将产生负面影响。

二、涉税刑事法律规定存在问题和修订建议

(一)关于偷税罪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

1、现有偷税罪的起刑点过低,且未赋予各地方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建议对现有偷税罪的起刑点进行修改,提高偷税案件移送标准,并对认定标准予以一定的幅度规定,以适应各地具体的实际情况。如:偷税数额超过5万元不满20万元且占应缴税款20%以上等类似规定,并通过司法解释赋予各地方根据具体经济情况进行一定的自由裁量的权利。

2、现有偷税罪的手段表述过于简单,不利于具体操作。⑴现行规定中对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行为如何认定未进行具体规定,导致具体操作中此规定形同虚设;⑵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其中的“拒不申报”如何认定,是否必须有抗拒行为才能认定;⑶仅从字面上理解,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达到一定条件就可以以偷税罪论处是否将导致打击面过宽。建议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或相应修改。

(二)关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逃避追缴欠税罪

本罪看似简单,但在对纳税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认定上刑法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导致诸多问题。

1、对于纳税人在基本户以外开设的账户是否可认定其转移或者隐匿财产?

2、对于纳税人利用公司资金购买房产、地产等归他人所有是否可认定其转移财产?纳税人购买机动车给股东或主要职员使用,能否认定转移财产?

3、从何时开始认定纳税人的行为是逃避追缴欠税罪?

建立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

(三)关于公司企业行为的涉税案件的法律责任人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目前我国税法规定的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主要有5类:⑴国营企业⑵集体所有制企业⑶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⑷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⑸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需要承担纳税义务的责任人也不尽相同。由此也产生许多问题。

1、对国营企业法律责任人的认定,是否由法人代表承担责任?

2、对股份制企业的法律责任人是否由股东一起承担?

3、私营企业不直接参与经营的法人代表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目前一些私营企业为逃避法律责任在注册法人代表时不用真正参与经营者登记而是随便找一个人登记,这样的情况其法人代表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实际经营者既不在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也没有股份,是否可以作为直接责任人加以认定?

4、对企业管理者与实际获益者的刑事责任的认定。如股份制企业常常聘请有管理经验的人来管理企业,那最终就由谁来承担责任?对其实际操作的会计人员是否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建立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

篇3: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4000亿元以上。该组织专家估算我国主要税种的流失情况:增值税流失率为44%,所得税流失率为79%,关税流失率为5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新利博士用税收能力指标估算的增值税征收努力为64.17%,营业税的征收努力为62.8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自至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32万件,查补收入1665亿元,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构查补税款367亿元。上述列举不同层面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税收流失的存在和严重性。也使我们更加深刻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将“强化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税收的主题之一的内在用意。我们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与税源管理关系重大;只有把握住税源,控制税源流失,才能控制税收流失,才能保证税收足额入库。本文试图结合税收的基本原理,沿着税收征管流程从实践出发,对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做粗浅剖析,提出化解拙见,期盼同仁赐教。

一、税源管理概述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源”指水流起头的地方或来源,如源头、源泉等。据此理解“税源”即税收的“源头、源泉”,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我们认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对“应纳税行为”及国家税收的来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和税基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实施监控、把握发展趋势的动态过程。税源管理既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并入库的税收规模、结构和规律,又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但未入库的税收状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和建议,并积极探索税收变动规律,把握后期税收发展趋势。从内涵上讲,税源管理是对形成税收的税基的调查、了解、分析、掌握的过程,具体讲就是对应征税收的监控过程。它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掌握纳税户户数、分布和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零漏户”管理。二是了解和把握当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销售状况,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物流和资金流状况。三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四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税收潜力和纳税能力,并对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和税负评估。五是对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真实程度进行分析和信誉等级评估等。从外延来看,税源管理应涵盖从掌握税基的各种制度、指标、流程到服务征管、稽查等税收的全过程。

二、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

1、税务登记方面(1)税务登记证的漏办、逾期登记和逾期变更现象普遍存在。据《中国税务年鉴》、《中国工商年鉴》全国“国税局登记户数1296.35万户,地税局登记户数1664.7万户”。同期工商登记总户数则为3088.7万户;即使考虑交叉或重叠等原因,全国仍有127.65万户漏办税务登记证。1月18日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门联系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明确指出,“由于工商、税务等机关各自办理登记发证中的信息共享度低,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逃避国家税收”。20全国工商登记的总户数和税务登记的总户数来看,把不可比因素剔除,两者的差距还在20以上。由于税务登记覆盖不到所有的纳税人。漏管户或逾期登记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源管理的失控。另外,逾期变更税务登记证会使税务管理机关缺乏前哨信息。影响较大的如现行税制中的商业和工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征收率不同,企业的经营由商业转为工业或由工业转为商业时,税负就相应变化,税务登记证不及时变更,税务机关就不能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2)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处罚条例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日常中,由于缺乏工商部门反馈的资料和难以对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当处罚以上违章行为时,往往被“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噎”住。税务部门对此违章行为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2、纳税申报方面(1)应申报而未申报、超过纳税期限申报、进行虚假申报、申报不全,填写不规范,少申报税费的种类现象凸显。申报方式的多元化,一些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材料,一税一表,税种多,报表就多,单是增值税申报表就达5份之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是一个主表9个附表,填写起来十分繁琐,在录入时不认真或操作技术生疏,造成申报数据错误,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宏观税源的分析和把握。(2)邮寄申报以邮局的挂号收条为准,纳税人信封里放了几张报表也说不清楚。

法律责任难界定。(3)现行的税收法规对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除按次进行临时申报纳税外,具体纳税期限核定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但也是在次月10日内一并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纳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相对比较杂乱无章。

3、纳税评估方面(1)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行业预警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在的评估是将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别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有较大影响,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环境、面临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的效果和方向。(2)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不够顺畅。我们认为纳税评估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稽查的“重点打击”作用。目前,评估还处在探索阶段,纳税评估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尚需积极的协调配合。(3)评估分析方法落后,方式单一,影响了评估质量。目前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手工操作,而纳税评估常常需要对纳税人不同时期、不同申报信息进行比对,需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及数据比对分析,以便发现异常情况和疑点,量大,计算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误差,从而影响纳税评估的准确率。此外,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约谈的方式来举证,评估人员就审核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约谈来核查,这样很容易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比如企业会以“资金短缺,生产不正常,销售少”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不能对纳税人评深评透,从而影响纳税评估对税源把握的有效性。

4、税务稽查方面(1)目前增值税税务稽查中,鉴别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否真假、是否虚开,已成为税务稽查的一大内容。如何去取得准确无误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现在的常规做法是,请有关发票鉴定机关进行鉴别并出具书证或通过发票交叉稽核、网上协查来加以认定。但事实各地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单,大量石沉大海。即使收到回复,上面也只是笼统地写上一句话“查无此单位”或是“该票非我局发售”等。税源流向难确定,打击难。(2)对征收机关的过错追究难。目前我们所发现的一些偷税行为,纳税人固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但征收机关在日常管理上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如某机械厂将税法规定应按17的某农机类产品按13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达数年之久,税务机关曾做出限期纠正的决定,仅因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致使纳税人迟迟不愿改正。这种因税务机关自身及税务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纳税人少缴税款,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3年之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然而税务稽查机关对这样的问题在做出具体税务行政处理时往往不敢下手。一是有碍征管分局的“面子”;二是征管分局的意见与稽查机关的意见相左;三是征收机关的意见被纳税人获知后对稽查机关的意见持强硬态度;四是有资格最终做出处理决定的部门举棋不定。这样会造成税源量的“缩水”。(3)注重纳税大户,忽视缴税小户。注重具名来信,忽视匿名举报。这样会造成税源面的“缩水”。(4)查补执行入库难。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仅大、要案的税款入库极为困难,而且一些查补金额并不大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采取“失踪”、“关闭注销”的方法,逃、拒履行缴税义务。税款的入库也非常吃力。尽管有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实际运用中手续繁杂操作乏力。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效果也不理想。

5、税务行政处罚方面(1)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收税务行政处罚难。从近几年全国统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统计,各地查出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与国家税法不符的违规文件分别为:514份,466份,1048份,694份,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每年截流税源数千亿。另外“费挤税”现象令人忧虑。据不完全统计,至19底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44项,全国各类的基金有421项,收入达3000亿元左右。由于税费不分、政务腐败等问题,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日益侵蚀税基,造成了税源“变种”。严重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税务行政处罚对地方政府几乎不起作用。(2)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容易寄生收人情税、罚人情款。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同时也给予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本身的规范和监督。但事实上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屡见不鲜。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腐败问题也十分凸显。造成了税源的法外游离。

三、化解措施

1、严格税务登记管理(1)密切与工商、国税、民政、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在对纳税人监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交流与传递纳税人登记注册、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税务登记内容的录入质量,切实把好税收管理的源头入口。(2)要加大户籍巡查力度。对已在征管软件中存在的一些找不到人、查无实体、无限期待经营、一个实体多个营业执照多个税务登记证的户头要加大清理力度,收回税务登记证,责令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将相关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要特别做好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和资格的确认,杜绝名不符实情形的发生。征管系统应开通变更法定代表人调查维护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变更发证。

2、强化纳税申报(1)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宣传,使纳税申报法律、法规和规章力争人人皆知。对不进行申报、不按期申报、不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和编造虚计税依据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赋予的权力,坚决依法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惩一儆百,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2)加大申报管理的考核力度。要明确受理纳税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要求。考核过程中要通过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申报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分类报表抽取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审查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要认真检查逾期未申报户的处理情况,申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及分析利用情况等,通过严格的考核促进申报管理质量的提高。

3、深化纳税评估(1)建议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对纳税评估的概念、评估的范围、内容、岗位职责、执法方式、规程、评估程序、责任追究以及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文书资料等予以明确与统一;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征管法》或《征管法实施细则》之中,使评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加快研发纳税评估的专业应用软件,充实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并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紧密结合,建立预警机制,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3)要高度重视约谈、举证。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评估人员应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以及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并拟好约谈提纲。只有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需要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评估约谈人员的询问方法、技巧很有讲究。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

4、完善税务稽查(1)强化稽查刚性,完善税务司法。税务稽查刚性缺乏和税务司法体系的不完善,越来越成为税务稽查实践的突出问题。制约着税务稽查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使一些严重的税务违章案件得不到彻底查处。因此,建议立法上赋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对经营者的住所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权。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纳税人利用两套帐或帐外经营进行偷税的行为。在立法上对税务机关赋予必要的拘留权和起诉权,可对严重的偷骗税犯罪活动,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彻底查处和打击。(2)要按《税务稽查规程》等有关法规结合当地税务稽查办案的实际情况,对税务稽查运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税务稽查制度,规范税务稽查执法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调查取证与处罚分开,听证、罚款与收缴相分离,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分离。坚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发生。

5、规范税务行政处罚(1)要建立典型案例的宣传,公开细化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制约机制。要做到对号准、把关严。(2)现行税收征管规程中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因此七种税务行政处罚措施中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应当由县级税务机关做出。然而在《税收征管规程》中,对警告和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得不具体,在基层税务机关执行中很不规范。急需完善现存的税收征管规程中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当相对人违反税收管理秩序,需要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时,除警告和罚款外,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例如对欠缴税款的出境前,需要阻止出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欠缴税款情况及催缴文书报县级税务机关审理,县级税务机关将欠税情况及文书审理后向当事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然后在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制作阻止出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并制作《阻出境通知书》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进出境管理机关执行,当事人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因此,对除警告、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的税务文书应当尽早制定,以便于税务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合理化。

6、切实提高干部执业素质税源控管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税务干部素质的提高。建立稳定性、连续性、全员性的学习制度。开展“以考促学、以赛促训”活动。加强考核,落实激励机制。抓好岗位技能的培训,开阔岗位人员的思路,提高税源控管的整体水平。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运用等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特别是要着重提高税收管理员在内的税源管理一线人员的综合素质。开展税源管理经验交流、纳税评估案例分析,切实提高征管一线各个岗位人员的税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

1、安体富、秦泮义,《西方国家税源管理的经验及借鉴》。

2、刘新利,《税收分析概论》,中国税务出版社20出版。

3、《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出版)

4、《税法1》(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教材)。

5、《中国税务年鉴》(20中国税务出版社)。

6、《中国工商年鉴》(年中国工商出版社)。

7、中国政府网、中国税网、经济日报、国家税务总局公报。

法律责任难界定。(3)现行的税收法规对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除按次进行临时申报纳税外,具体纳税期限核定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但也是在次月10日内一并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纳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相对比较杂乱无章。

3、纳税评估方面(1)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行业预警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在的评估是将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别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有较大影响,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环境、面临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的效果和方向。(2)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不够顺畅。我们认为纳税评估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稽查的“重点打击”作用。目前,评估还处在探索阶段,纳税评估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尚需积极的协调配合。(3)评估分析方法落后,方式单一,影响了评估质量。目前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手工操作,而纳税评估常常需要对纳税人不同时期、不同申报信息进行比对,需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及数据比对分析,以便发现异常情况和疑点,量大,计算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误差,从而影响纳税评估的准确率。此外,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约谈的方式来举证,评估人员就审核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约谈来核查,这样很容易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比如企业会以“资金短缺,生产不正常,销售少”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不能对纳税人评深评透,从而影响纳税评估对税源把握的有效性。

4、税务稽查方面(1)目前增值税税务稽查中,鉴别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否真假、是否虚开,已成为税务稽查的一大内容。如何去取得准确无误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现在的常规做法是,请有关发票鉴定机关进行鉴别并出具书证或通过发票交叉稽核、网上协查来加以认定。但事实各地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单,大量石沉大海。即使收到回复,上面也只是笼统地写上一句话“查无此单位”或是“该票非我局发售”等。税源流向难确定,打击难。(2)对征收机关的过错追究难。目前我们所发现的一些偷税行为,纳税人固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但征收机关在日常管理上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如某机械厂将税法规定应按17的某农机类产品按13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达数年之久,税务机关曾做出限期纠正的决定,仅因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致使纳税人迟迟不愿改正。这种因税务机关自身及税务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纳税人少缴税款,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3年之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然而税务稽查机关对这样的问题在做出具体税务行政处理时往往不敢下手。一是有碍征管分局的“面子”;二是征管分局的意见与稽查机关的意见相左;三是征收机关的意见被纳税人获知后对稽查机关的意见持强硬态度;四是有资格最终做出处理决定的部门举棋不定。这样会造成税源量的“缩水”。(3)注重纳税大户,忽视缴税小户。注重具名来信,忽视匿名举报。这样会造成税源面的“缩水”。(4)查补执行入库难。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仅大、要案的税款入库极为困难,而且一些查补金额并不大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采取“失踪”、“关闭注销”的方法,逃、拒履行缴税义务。税款的入库也非常吃力。尽管有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实际运用中手续繁杂操作乏力。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效果也不理想。

5、税务行政处罚方面(1)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收税务行政处罚难。从近几年全国统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统计,各地查出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与国家税法不符的违规文件分别为:19514份,年466份,191048份,年694份,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每年截流税源数千亿。另外“费挤税”现象令人忧虑。据不完全统计,至1997年底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44项,全国各类的基金有421项,收入达3000亿元左右。由于税费不分、政务腐败等问题,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日益侵蚀税基,造成了税源“变种”。严重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税务行政处罚对地方政府几乎不起作用。(2)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容易寄生收人情税、罚人情款。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同时也给予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本身的规范和监督。但事实上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屡见不鲜。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腐败问题也十分凸显。造成了税源的法外游离。

三、化解措施

1、严格税务登记管理(1)密切与工商、国税、民政、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在对纳税人监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交流与传递纳税人登记注册、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税务登记内容的录入质量,切实把好税收管理的源头入口。(2)要加大户籍巡查力度。对已在征管软件中存在的一些找不到人、查无实体、无限期待经营、一个实体多个营业执照多个税务登记证的户头要加大清理力度,收回税务登记证,责令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将相关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要特别做好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和资格的确认,杜绝名不符实情形的发生。征管系统应开通变更法定代表人调查维护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变更发证。

2、强化纳税申报(1)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宣传,使纳税申报法律、法规和规章力争人人皆知。对不进行申报、不按期申报、不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和编造虚计税依据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赋予的权力,坚决依法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惩一儆百,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2)加大申报管理的考核力度。要明确受理纳税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要求。考核过程中要通过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申报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分类报表抽取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审查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要认真检查逾期未申报户的处理情况,申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及分析利用情况等,通过严格的考核促进申报管理质量的提高。

3、深化纳税评估(1)建议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对纳税评估的概念、评估的范围、内容、岗位职责、执法方式、规程、评估程序、责任追究以及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文书资料等予以明确与统一;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征管法》或《征管法实施细则》之中,使评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加快研发纳税评估的专业应用软件,充实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并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紧密结合,建立预警机制,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3)要高度重视约谈、举证。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评估人员应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以及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并拟好约谈提纲。只有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需要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评估约谈人员的询问方法、技巧很有讲究。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

4、完善税务稽查(1)强化稽查刚性,完善税务司法。税务稽查刚性缺乏和税务司法体系的不完善,越来越成为税务稽查实践的突出问题。制约着税务稽查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使一些严重的税务违章案件得不到彻底查处。因此,建议立法上赋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对经营者的住所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权。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纳税人利用两套帐或帐外经营进行偷税的行为。在立法上对税务机关赋予必要的拘留权和起诉权,可对严重的偷骗税犯罪活动,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彻底查处和打击。(2)要按《税务稽查规程》等有关法规结合当地税务稽查办案的实际情况,对税务稽查运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税务稽查制度,规范税务稽查执法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调查取证与处罚分开,听证、罚款与收缴相分离,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分离。坚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发生。

5、规范税务行政处罚(1)要建立典型案例的宣传,公开细化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制约机制。要做到对号准、把关严。(2)现行税收征管规程中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因此七种税务行政处罚措施中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应当由县级税务机关做出。然而在《税收征管规程》中,对警告和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得不具体,在基层税务机关执行中很不规范。急需完善现存的税收征管规程中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当相对人违反税收管理秩序,需要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时,除警告和罚款外,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例如对欠缴税款的出境前,需要阻止出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欠缴税款情况及催缴文书报县级税务机关审理,县级税务机关将欠税情况及文书审理后向当事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然后在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制作阻止出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并制作《阻出境通知书》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进出境管理机关执行,当事人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因此,对除警告、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的税务文书应当尽早制定,以便于税务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合理化。

6、切实提高干部执业素质税源控管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税务干部素质的提高。建立稳定性、连续性、全员性的学习制度。开展“以考促学、以赛促训”活动。加强考核,落实激励机制。抓好岗位技能的培训,开阔岗位人员的思路,提高税源控管的整体水平。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运用等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特别是要着重提高税收管理员在内的税源管理一线人员的综合素质。开展税源管理经验交流、纳税评估案例分析,切实提高征管一线各个岗位人员的税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

1、安体富、秦泮义,《西方国家税源管理的经验及借鉴》。

2、刘新利,《税收分析概论》,中国税务出版社年出版。

3、《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9年出版)

4、《税法1》(20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教材)。

5、《中国税务年鉴》(2004年中国税务出版社)。

6、《中国工商年鉴》(2004年中国工商出版社)。

7、中国政府网、中国税网、经济日报、国家税务总局公报。

篇4: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4000亿元以上。该组织专家估算我国主要税种的流失情况:增值税流失率为44%,所得税流失率为79%,关税流失率为5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新利博士用税收能力指标估算的增值税征收努力为64.17%,营业税的征收努力为62.8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自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32万件,查补收入1665亿元,20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构查补税款367亿元。上述列举不同层面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税收流失的存在和严重性。也使我们更加深刻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将“强化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之一的内在用意。我们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与税源管理关系重大;只有把握住税源,控制税源流失,才能控制税收流失,才能保证税收足额入库。本文试图结合税收的基本原理,沿着税收征管流程从实践出发,对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做粗浅剖析,提出化解拙见,期盼同仁赐教。

一、税源管理概述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源”指水流起头的地方或来源,如源头、源泉等。据此理解“税源”即税收的“源头、源泉”,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我们认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对“应纳税行为”及国家税收的来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和税基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实施监控、把握发展趋势的动态过程。税源管理既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并入库的税收规模、结构和规律,又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但未入库的税收状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和建议,并积极探索税收变动规律,把握后期税收发展趋势。从内涵上讲,税源管理是对形成税收的税基的调查、了解、分析、掌握的过程,具体讲就是对应征税收的监控过程。它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掌握纳税户户数、分布和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零漏户”管理。二是了解和把握当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销售状况,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物流和资金流状况。三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四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税收潜力和纳税能力,并对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和税负评估。五是对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真实程度进行分析和信誉等级评估等。从外延来看,税源管理应涵盖从掌握税基的各种制度、指标、流程到服务征管、稽查等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二、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

1、税务登记方面(1)税务登记证的漏办、逾期登记和逾期变更现象普遍存在。据《中国税务年鉴》、《中国工商年鉴》20全国“国税局登记户数1296.35万户,地税局登记户数1664.7万户”。同期工商登记总户数则为3088.7万户;即使考虑交叉或重叠等原因,全国仍有127.65万户漏办税务登记证。年1月1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门联系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明确指出,“由于工商、税务等机关各自办理登记发证工作中的信息共享度低,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逃避国家税收”。2006年全国工商登记的总户数和税务登记的总户数来看,把不可比因素剔除,两者的差距还在20以上。由于税务登记覆盖不到所有的纳税人。漏管户或逾期登记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源管理的失控。另外,逾期变更税务登记证会使税务管理机关缺乏前哨信息。影响较大的如现行税制中的.商业和工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征收率不同,企业的经营由商业转为工业或由工业转为商业时,税负就相应变化,税务登记证不及时变更,税务机关就不能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2)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处罚条例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日常工作中,由于缺乏工商部门反馈的资料和难以对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当处罚以上违章行为时,往往被“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噎”住。税务部门对此违章行为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2、纳税申报方面(1)应申报而未申报、超过纳税期限申报、进行虚假申报、申报不全,填写不规范,少申报税费的种类现象凸显。申报方式的多元化,一些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材料,一税一表,税种多,报表就多,单是增值税申报表就达5份之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是一个主表9个附表,填写起来十分繁琐,在录入时不认真或操作技术生疏,造成申报数据错误,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宏观税源的分析和把握。(2)邮寄申报以邮局的挂号收条为准,纳税人信封里放了几张报表也说不清楚。

篇5:探讨当前非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探讨当前非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对非税收入征管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制改革、建章建制,非税收入管理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如: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统一财政专户;清理核实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收费项目库;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统一领销、专人管理;采用计算机技术、依托信息网络系统,开发并实施适合当地情况的资金管理核算模块等等。

关键词:非税管理;非税收入;财政收入

前 言

非税收入的运作模式基本上采取“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方式,以非税收入管理处(局)为主、其它科(局、股)室为为辅,分类操作、归口管理。缴入财政的各项非税收入除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外,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非税收入的具体操作中,笔者认为部分地方还未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总体概貌和规模不清、管理意识不强、监督力度欠缺,表现在:

一、征收力度不大,应收尽收不到位。

1、缺乏过硬的征收手段,征收成本大,效果差。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因执收主体自已征收效果甚微,只能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按征收数超额累进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一般要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行政干预大,随意减免。执收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越权减免基(资)金收入,有的由领导出面批条子,随意减免或缓交,导致应收不收或少收。再加上各地政府为招商引资,确保重点项目而颁布的一系列规费减免的非税优惠政策,收入流失较大。

3、征管部门不重视、不跟踪问效,导致非税收入流失。部分征管部门对改制、转制和国有股本投资等国资企业无偿占有专营权、经营权及其他无形资产,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降低国有股权比例、不同股同利分红等现象不及时关注、跟踪问效,致使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流失较大,有的甚至还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任意处置,谋取小集体利益。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

1、混用票据。少数单位对收费(基金)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据的使用规定的政策界限分不清楚,收费不开具规定的收费(基金)收据,而是用内部往来结算收据和地税部门的服务性统一结算收据收费,人为混用、串用票据。

2、自印票据。个别单位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而是自印票据或从市场上买来的收款收据收费。

3、票据填列不全。经抽查,相当部分票据未列明收费项目、代码、性质、标准等基本要素。

三、统计工作未建全,非税收入核算过于笼统。

1、未建立非税收入统计报告制度。财政部门对种类繁杂、管理分散的非税收入统计工作还未启动,没有形成专门的统计报告反映非税总体征管情况,对非税收入的总体概貌不清。

2、对非税收入核算不具体,欠科学。目前开发的非税收入管理核算模块,对非税收入的核算没有分清具体的收入性质、管理方式及收费明细项目,从数据库中无法识别某个单项收费的入库及管理情况,整个非税收入核算体系比较笼统、粗放。

四、资金管理分散,方式未定型。

1、统管范畴不清,资金管理分散。由于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统管主要采取分类操作、归口管理的`方式,有些管理人员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总体概念不清晰,整个非税资金未完全纳入财政预算及专户管理的总盘子,相当部分非税资金游离于归口部门或直接坐支。

2、预算资金人为调剂。财政部门对国家规定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不是依据资金性质划分确定管理范围,而是根据财政预算总规模和税负比重来确定非税收入的预算入库额,有意识地调剂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规模。五、使用结构不合理,专款专用落实不到位。

1、用于投放生产性支出比例小,用于单位经费比例相对较高。所征收入基本用于养人,投放生产项目的比重很小。

2、人员经费挤占了专项基(资)金。按规定,专项基(资)金应设专帐,专款专用,但有些单位人员经费和专项基(资)金捆梆使用,人为地挤占了专项基(资)金。

以上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各执收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进―步增强缴费义务人的缴费意识,为依法执收创造良好的环境。

2、全面推行非税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执收单位与市财政、代理银行联网,对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的票据填开、资金缴存、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全过程,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获据共享和信息交换,以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监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3、规范执收行为,从严减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依法征收、依标准征收,规范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明确减免权限,坚决禁止随意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关系费”的行为。未经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政府性基金。

4、对改制企业及重点项目进行一次专门的非税收入清理活动,对国有股权及资产进行评估确认,既要体现政策优惠,又要避免财政性资金流失,对恶意贱估国有资产价值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改进非税收入核算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核算行为。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库或统计台帐、报表制度。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释义》规定的分类口径,把税收之外的财政性资金都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完善项目管理库和统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改进非税收入管理核算系统。通过系统升级,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拨付、核算的信息化和具体化管理,改进收入明细核算和对账办法,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确保非税收入安全、公开、透明。

3、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与核销的日常管理,票据的开具必须规范、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完整,严把票据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4、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锻炼,熟悉国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

(三)改进非税收入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统管力度。

1、将目前分散在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处(科、股)室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归口集中非税收入管理处(局)统一核算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2、对照非税收入的有关政策法规,按规定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要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未明确纳入预算管理的要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3、结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善“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的分配格局,统一编制部门预算和财政预算、统一支出口径和标准核定单位支出,将财政专户直接返拨逐步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由国库按使用计划或进度拨款,真正做到缴拨分离。

(四)合法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1、理顺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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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人事改革,定编定岗,将单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并予以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因财力不足,“以费养人”运行现状,预防征收单位合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加大专项资金生产性支出投放比重,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政府性基金统一由预算安排调配、按项目及其进度核拨,将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1、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依法征收,合法使用;

2、加大对非税资金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执收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进行查处,不得姑息迁就。

篇6:如何分析企业股改过程中的涉税问题

众所周知,企业无论是A股IPO还是登陆新三板,公司的组织形式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而大部分企业新设的时候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那么就需要将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务中,绝大多数的企业采用的是“整体变更”的方式,即以某个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原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进行出资。

企业股改过程中的涉税一、股改的涉税环节分析

从财务会计的角度,在有限公司阶段,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如下会计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权权益就是我们所称的“净资产”。当公司整体变更成为股份公司之后,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如下会计科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在 会计处理上,整体变更的过程是: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的账面价值不发生变化,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总额也不发生变化,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科目数额发生变化。即: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转化为股份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剩余的转化为股份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此时,股份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科目余额是零。(财务上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企业的留存收益,留存收益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未向股东分配的收益,股份公司新设时点没有留存收益也是正常的)。

可以看出,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都转化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资本公积”了,那个这个过程怎么涉税了呢?下面分项进行分析:

1、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转入股份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

原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就是股东对公司的投入,转为股份公司之后仍是股东对公司的投入,性质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不存在涉税问题。

2、有限公司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入股份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的留存收益,现在转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了,这个过程可以拆分为二:一是将该部分留存收益先分配给股东;二是股东获得这笔分红之后再投入设立股份公司。

很显然,第一个过程,如果股东不是企业所得税法意义上的居民企业的话,从被投资企业获得分红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个毋庸置疑。

3、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入股份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

最大的争议在这一个转换。

首先看一下有限公司在股改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科目的形成过程: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财务会计上,资本公积的二级科目有两个:一是资本溢价,二是其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是由投资者投入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财务上计入资本溢价科目。而其他资本公积形成的原因就较多种情况了,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等。(特别说明: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和解释,部分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鉴于实质是一样的,本文先不做区分。)

基于以上可以看出,有限公司资本公积的数额不全是由投资者溢价投入来形成的,而还可能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笔者认为:对于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部分转增股本,同是投资者对企业的投入,不应当缴税。而对于资本公积中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毕竟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只是出于谨慎性等考虑会计准则不允许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应当视为对投资者的分红(虽然会计准则不允许将其他资本公积进行分红),应当缴税。性质和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是一样的。

企业股改过程中的涉税二、目前实务中的规定及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8号)

第一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89号)

第二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两个法规(包括国税总局后续颁布的相关法规与此观点类似,本文仅列举两个)可以清楚地看出,股份制企业以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部分转增股本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意味着,股份制企业以资本公积中除股本溢价部分转增股本的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者法规仅仅强调了“股份制企业”,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呢?法规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1、根据前文的分析,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从实质重于形式上来说,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部分转增注册资本,是不应当交税的。

2、根据《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62号):“四、关于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 1.示范地区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范围包括中关村等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该规定直接明确说明公司转增股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23号)的规定来看,也未将资本公积进行区分,一并需要缴税。

3、笔者在实务中也与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做过沟通,由于该种情况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支撑,因此各方理解也存在不同,出现争议就在所难免了。

笔者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在性质上没有本质的区别,都属于投资者的实际投入,而非投资收益。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上的区别对待遇有违税法的公平原则。

企业股改过程中的涉税问题三、实务中一些做法评析

现将实务中一些企业的做法列举一二:

1、申请延期或者分析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41号)规定了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征得当地税务机关的同意并备案后,采用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法律法规的支撑,在征得税务机关同意延期缴纳的前提下,这种方式是可以操作且合法的。

2、不缴纳

有些企业没有主动申报纳税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没有对企业不缴纳该等税收提出异议,因此就没有缴纳。

笔者认为:在目前没有明确法规规定可以不交税的前提下,如果不缴纳始终存在被税务机关征缴的风险,甚至还会被要求缴纳滞纳金乃至受到行政处罚,这样就得不偿失了。建议充分与税务机关沟通,如果税务机关认定确实不需要缴纳,企业也需取得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这样可以将涉税风险降低。

3、以股改前后注册资本没有改变为由,没有缴纳

股改时保持注册资本不变,将股改前企业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xx年7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霍普股份(833328),发行人律师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认为:公司整体变更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本 3000 万股,各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均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情形,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过程中主管税务部门未要求公司就整体变更事项缴纳税款,公司股东已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对于股份公司在整体变更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将依法自行承担交纳义务。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属于个案,实则欠妥,除非是税务机关同意暂缓缴纳,在未来对该部分净资产做进一步处置时补缴该等税款。

相反,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话,税法将会出现漏洞,比如下面的情形:

A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0xx万元(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计1000万)。股改之后,股份公司的股本500万元,资本公积1500万元。

股改前后,注册资本没有变化,如果这种情况不需要缴税的话,企业完全可以利用股改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然后股改之后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于股改之后这个时点的资本公积均是股本溢价,这部分转增股份是不需要缴税的。通过两步就完全可以规避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的纳税问题,显然不妥。

篇7:高校涉税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涉税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资金来源日益多元化,使高校成为地方一个重要的纳税群体,涉税业务的发生也越来越多.高校在涉税业务管理上面临许多新问题,从落实高校税收优惠政策、改革现行会计核算体系做好税收筹划、合理避税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对策.

作 者:陈紫莹 CHEN Zi-ying  作者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计财处,广东,佛山,528000 刊 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FOS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7(3) 分类号:G647.5 关键词:高校   涉税业务   问题   对策  

篇8:当前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论文

当前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论文

一、人民法院干警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改革策开放负效应和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法院干警队伍中与职业道德相悖的消极腐败现象及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问题社会上反映强烈。个别干警思想意志颓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有的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不端,形象不佳;有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作风粗暴。这些现象相对而言是发生在少数干警身上,却严重影响了法院干警形象和声誉。削弱了法院干警的战斗力。上述现象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有关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理论研究滞后。长期以来,法官职业道德的培养只是以政治思想工作的形式体现出来,被看作是一项上级对下级,领导与被领导进行的教育活动,没有把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当作一门管理科学提出来。教育灌输的除了一些马列主义等大道理之外。没有系统的与审判工作联系起来的教育内容。

2、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培养的目标不明确。在实践中,对法官思想素质方面的要求,没有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点。目标不明确,教育培养的活动围绕实用的目的`转,而不是针对培养的目标有步骤地进行。

3、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在法院基层建设中,职业道德建设年年提,但在实际培养中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培养法官职业道德的工作难度大,见效周期长,成果表现不直接,自然难以引起重视。这项工作往往又被认为是属于务虚工作,可抓可不抓,不如业务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容易抓牢、抓实,出成效,以致于把职业道德建设放到一边,即便有计划,也是一纸空文。

4、教育方法不妥当。目前进行的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只是一味地组织学习理论和制度,受教育者记笔记,在年度考核中只是检查学习笔记的多少来定是否达标,令人感到枯躁乏味,以致于大家失去了兴趣。教育过程中还存在“重他律,轻自律”的问题,试图用监督、强制、处理的方法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

二、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法官制度沿袭前苏联的一些做法,在制度建设上一直没有摆脱这种模式的影响,导致司法不够独立,影响了司法公正,损害了司法权威。主要原因有:

1、法院的人、财、物从属和依赖于地方行政机关,现行的制度使法院的工作人员从领导的配备到一般工作人员的进出,均由地方行政机关任命、审批、把关。法院从基本建设到法官工资、福利均由地方财政拔付,基层法院有求于地方行政机关。领导又是地方从政治需要的角度配备,因而在审理涉及地方利益的案件时,不得不考虑对法院的影响,无形中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了司法公正,损害了司法权威。

2、在监督制度上,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经常异化成领导得个人意志,容易引发司法不公;法律监督机关(人大、检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新闻媒体)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事前监督,往往左右法院判决,容易导致司法不公。

3、法院内部审判管理的行政化模式,也影响公正和效率。如把法官混同于一般行政人员进行管理,甚至考试录用也按公务员要求进行。法院内部的审批、汇报制度就是行政管理模式的延伸,这种制度影响审判效率。上、下级之间的水平差异、认识差异,影响裁判结果,不利于法官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三、法院物质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法院的物质建设严重滞后,办公场所,审判场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的配备离现代化

[1] [2]

篇9:分析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分析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摘要:阐述了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措施,以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职称制度;问题;改革措施

1、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

1.1、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已经过时

现行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规定,仍然是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标准、条件和系列规范,执行周期已有,标准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全面准确评价的需要。特别是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刻板生硬;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与有些行业或专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要求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单纯以执行职级、职等工资制为取舍,限制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评价方法上也存在片面性和职称“一评定终身”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激励和鞭策机制,职称作用受到削弱;职称评聘工作在企业中只搞评审、不搞聘任,不与待遇挂钩,有逐步淡化的趋向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1.2、现行岗位管理办法不科学

事业单位岗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缓慢,各方面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还是走职称这个“独木桥”,而职称又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紧密挂钩,一旦聘任,即刻兑现。基于体制原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采取结构比例标准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办法,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而无法要求事业单位做到遵循“以事定职,因事设岗”原则,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又由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使一大批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而评上职称不是目的,获得聘任并兑现有关待遇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岗位需求矛盾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农业科研、教学研究、卫生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需求矛盾更为突出[1]。由于现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控制标准难以达到有些单位的实际需要,为尽快解决岗位需求矛盾,许多单位只好不顾客观实际,超限额比例要求申请增设岗位,致使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再者,经济发达地区人才集聚密度较大,而经济落后地区人才集聚密度相对较小,现行岗位管理办法没有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异,安徽省按照同一比例和标准管理,就限制了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客观上极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1.3、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竞争聘任力度不够、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聘约管理弱化,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单化,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而作为职称综合管理的人事部门,在职称聘任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缺乏上级赋予的明确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使得职称聘任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

篇10: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措施分析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措施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必须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从现阶段来看,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个企业要想占据市场一席之地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从而要求企业在保证外部经营的前提下重视内部管理工作。其中,由于各种因素限制和经济形势不断变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问题凸显,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本文从问题视角入手,探索优化措施,希望能够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提供帮助。

[关键词]内部控制管理;风险;企业管理

0     引 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日益严峻,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研究已然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得到各方学者的关注和探索,社会各界对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研究开始被提上日程,相关领域开始焕发出生机与活力。从企业角度分析,内部控制的作用非常重要,明确内部控制的范围及内容,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所在。

1     企业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运用专业的方法和科学的手段合理分配企业已有资源,从而实现经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内部控制一般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5个要素,在对企业内部工作进行监督以及完善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内部控制对于企业来说越来越重要,尤其在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实践中,内部控制的质量和效率高低直接导致经济活动不稳定和不安全,这也是近年来企业管理者不断加大内部控制力度的主要原因。

2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

企业管理经营者只有认识到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性,才能不断提升管理质量,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中,内部控制管理的最大作用是帮助企业更好地建立内部控制规范,并发挥出实际作用。由于企业是一个复杂的运作机器,很多工作流程之间只有进行科学衔接,才能促进企业大机器良好运行,内部控制管理就是此过程的稳定器和监督者,通过制定规范和制度,在实践工作中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运营依据,带动整个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内部控制管理能够通过实际工作使企业认清自身发展目标,找到一条适宜的道路。众所周知,设立企业目标对于引领企业未来发展、实现企业阶段性目标具有重要的意義,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可以引导企业设置符合自身发展的科学化目标,通过推动企业朝着目标前进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内部控制管理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风险规避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不断探索更多可能并创设一个健康发展的空间。总之,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必不可缺的工作,具备研究的必要性。

3     我国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环境尚不健全

创设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环境需要跨越以下两方面的障碍。一方面,企业组织结构集权分散化。除了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之外,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一般都存在集权过于集中的现象,企业实际管理权一般都由企业管理者一人掌控,无法形成权力制衡与牵制作用,出现权力过度集中的现象,时间久了难免会出现差错,引起员工不满。同时,企业在进行活动决策时,会因为权力的集中性导致决策不合理,不能代表多数人的意见,缺乏专业性和可行性,进而阻碍企业的未来发展。因此,我国企业现阶段还需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断优化管理环境。

3.2   风险评估防范缺乏系统性

任何企业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风险评估不够科学,企业能否科学开展风险评估以及防范工作,是保障企业经营安全性的重点。但是,从现阶段来看,我国企业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较差,再加上缺乏专业的评估人才,会导致企业不能及时发现风险问题。此外,在制订风险应对方案方面,多数企业做得还不到位,缺乏可衡量性和实际操作意义,不利于企业规避风险,不能保证企业顺利开展经济活动。尤其对于很多新成立的企业来说,由于决策者和经营管理者缺乏管理经验,把初期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如何增加盈利上,往往会忽视风险评估工作,导致一些风险乘虚而入,企业管理者往往无法第一时间进行解决,从而不产生很多问题,甚至会导致破产。

3.3   内部监督不到位

监督是防止腐败、促进发展的有效手段。我国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的监督一直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监督对象的局限性,另一方面是由于监督体系不完善。由于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对象一直局限于财务会计人员,会造成其他人员以及其他经济活动过程出现问题。同时,企业监督力度不足以及监督体系没有一个明文规定会导致员工不重视、不配合监督工作,采取应付的工作态度,监督意识薄弱。在具体实践中,企业管理者通常比较重视经济效益和财务工作,会将财务部门作为首要监督对象,对其进行无死角监督和考核,却对其他部门放任不管或监管力度较小,这种与其他部门形成的鲜明对比就会导致员工之间的不满,进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监督体系并非一种可以进行口头相传的常态化规定,由于人员素质还未达到一定水平,监督制度的明文化显得十分重要。很多企业会忽视这种书面工作的检查和落地,会导致员工认为监督工作只是一个“面子工程”,不需要耗费精力去约束自身行为。

4     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措施

4.1   构建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构建内部控制管理环境要求企业要完善组织架构,结合企业内部、外部环境进行重新调整设计。对于内部控制的管理环境来说,企业要求每一个员工进行支持,并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评估提出相应建议的形式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发现架构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进而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此外,要将权力分散和集中结合起来,防止权力一家独大或是过于分散,建立一系列权力制衡机制,通过竞争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能力。也就是说,企业要避免用出现人唯亲的现象,应采用实力至上的选拔机制选择管理人员。同时,注意工作中的个人主观性代入,防止决策融入个人喜好和个人倾向性的动机,在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投票制以及会议讨论的方式避免出现决策失误,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通过实施以上几种手段,企业就能够构建一个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大环境,营造一种积极的氛围,促使员工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实现自我价值。  4.2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管控体系

企業管理者想要建立一种健全的风险评估与管控体系,就应当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加大风险管理方面的投入,通过设置专门风险评估员以及风险管理岗来促进风险评估的常态化运行,重视风险的前期挖掘,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其次,注意评估过程的科学性,使用专业化的评估手段,评估员要不断提升个人能力,注重学习专业理论,通过积累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办事能力,避免受主观影响,时刻保持中立性。最后,企业要制订预判性强的风险应对方案,把预防工作放在所有工作的最前面,不能在遇到风险时才临时被动应对,减少风险的破坏性。

4.3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企业要认清监督部门的重要作用,争取在内部设立一个专门的独立监督部门,确保其具备不受其他部门影响的独立地位,保证办事效率,并由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从而不断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第二,认清预防的重要意义,把企业现阶段的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提前到事前预防,扩大监督范围,争取早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实现内部控制全过程都有所保障。第三,明确内部控制监督标准和运行程序,把原本零散、不成文的监督机制整合成一套完整体系,尤其是划分内部控制缺陷标准,只有明确划分标准,才能在日后监督工作中顺利进行实践。第四,增强全员的监督意识,净化企业内部风气,通过意识培训课程以及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企业成员将自身职责牢记于心,同时也要保证内部控制人员成为熟练掌握会计专业知识且懂得企业管理的综合性人才。

4.4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随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中小型企业必须紧跟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从采购、存货、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研发以及售后等一系列环节加强管理。实行信息化建设,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效率,而且能促使各生产环节进行相互配合。

5     结 语

内部控制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对降低风险、提升经营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仅靠理论是不够的,企业管理者要加强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通过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本文在阐述内部控制概念以及重要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弊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优化措施,希望能够促进现代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篇11:分析现阶段工商管理还存在部分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现阶段工商管理还存在部分问题及解决措施

电大工商管理专科论文写作参考8篇之第七篇:分析现阶段工商管理还存在部分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要:近年来, 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 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比较迅猛, 工商管理作为市场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 面临着全新的挑战。良好的工商管理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正常经营与生产, 还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在社会市场发展过程中, 一定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工商管理之间的关系。文章对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工商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新经济形势; 工商管理; 人才培养; 内部控制;

在新经济形势的背景下, 工商管理的重要性与作用日益凸显, 工商管理通过综合运用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等专业理论, 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帮助企业进行经营与管理, 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保障, 进而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但是, 现阶段工商管理还存在部分问题, 必须对其重视并进行有效解决。

1 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

1.1 工商管理人才比较欠缺

在新经济形势下, 市场经济在不断地发展与创新, 工商管理人员作为工商管理工作的主体, 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工商管理人才分为初级人才、中级人才以及高级人才, 通过相关调查研究得知, 目前人才市场仅仅满足了工商管理对初级人才的实际需求, 中高级工商管理人才还比较欠缺, 根本无法满足新经济形势下工商管理的需要。长期以来, 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在工商管理人才培养过程中, 培养方式比较单一, 过分注重理论教学, 与实际工作需求出现脱节现象, 造成管理人员实践工作能力比较薄弱, 其次, 缺乏对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 导致管理人员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严重不足。

1.2 工商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社会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工商管理体制也在逐步创新与发展, 但基于新经济形势下对工商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工商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 存在诸多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国际贸易经济方面, 目前, 我国的对外经济交往不断增加, 经济纠纷问题也随之而来, 在处理对外经济问题时, 工商管理体制的不足就明显表现出来, 在处理商品质量问题、假冒问题等过程中, 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与解决, 激发双方矛盾, 带来经济损失。其次, 在处理国内经济纠纷时, 受行业发展、技术更新及标准建设等不同方面的影响, 缺乏标准的参考依据, 技术盗用、品牌假冒等现象非常严重, 造成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1.3 工商管理执法力度弱化

在进行工商管理工作时, 管理执法力度是比较关键的.部分, 也是规范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但在实际的工商管理执法过程中, 对于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 造成市场中出现大量交易比较混乱现象, 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利影响,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工商管理执法力度出现弱化与不足。目前, 市场环境比较复杂多变, 存在很多影响因素, 使得工商管理执法力度逐渐降低, 对违法违规现象不能强制执行, 工商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被削弱。另外, 受保护主义的影响, 对工商管理执法力度也带来了制约, 使工商管理执法难度逐渐增加。[1]

2 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工商管理的思考

2.1 全面加强工商管理人才培养

在新经济形势的背景下, 工商管理需要大量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中高级管理人才, 现阶段的人才培养主要是以高校教育为主, 高校内的工商管理专业也在不断趋于市场化和国际化, 旨在培养适合新经济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 但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 大部分高校仍以理论知识教学为主, 人才的实际管理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 因此,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 应该注重人才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发展, 为人才搭建实践平台, 或者实践基地, 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使其能够很好地将理论与实践进行结合。其次, 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养, 通过多渠道以及多形式定期举办学习培训, 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规范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和行为准则, 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精神。最后, 工商管理部门要及时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并与单位实际相结合, 更好地开展工商管理工作, 提供最优质的工商管理服务。

2.2 创新完善工商管理体系制度

在新经济形势的背景下, 市场经济管理的内容、范围以及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工商管理作为市场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也必须紧跟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创新与完善, 进而确保和提高工商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首先, 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对国家层面出台和颁布的经济管理政策及法规进行一定的分析, 并与市场经济管理实际需求相结合, 不断完善工商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 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其次, 宏观调控作为工商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市场经济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比较大, 因此, 工商管理部门要以国家宏观调控的标准为参照依据, 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完善市场经济机制。最后, 工商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国际以及国内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创新和完善适合当前经济发展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确保工商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和岗位分配较为合理, 实现责任到人, 提升工商管理工作的有效性。[2]

2.3 不断强化工商管理执法力度

工商管理作为经济管理行政部门, 具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力, 因此, 工商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和掌握对应法律法规的内容, 并且充分明确其实际要求, 在执法过程中,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落实, 强化工商管理的执法力度, 确保工商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首先, 工商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措施, 掌握合理的执法方式, 严厉打击和惩处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提高工商管理的执法效率。其次, 为加强工商管理执法力度, 工商管理部门要对其内部职能进行整合, 防止出现职能交叉现象, 进而影响执法行为的正常发挥。再次, 工商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执法宣传工作, 提高工商管理执法工作的影响力, 获得市场经济经营主体的支持。最后, 为强化工商管理的执法力度, 可以建立对应的监管机制, 规范工商管理执法行为, 从源头杜绝执法不严问题的发生, 使得工商管理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与公平。

2.4 深入优化工商管理内部控制

在工商管理工作过程中, 深入优化工商管理内部控制, 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工商管理的职能与作用, 提高市场经济防范风险的能力。优化工商管理内部控制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 以市场经济新形势为基础, 合理设置工商管理内控机构, 实行明确的职责分工, 做到专事专管, 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提高工商管理工作的效率。第二, 根据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趋势, 合理设置工商管理审计机构, 规范与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确保工商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第三, 为提高工商管理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素质, 要加强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以此来提高工商管理工作的水平。除此之外, 在优化工商管理内部控制过程中, 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对工商管理内部财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 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为参考依据, 对办公经费、差旅经费以及人员经费等加强审核与检查, 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浪费现象。[3]

3 结 论

总之,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对工商管理的要求和挑战也在不断增加, 基于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 工商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工商管理人才的培养, 创新完善工商管理体系与制度, 不断强化工商管理执法力度, 深入优化工商管理内部控制, 提高工商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促进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雪。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分析[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 35 (8) :35-36.

[2]刘文爽。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思考[J].商场现代化, 2018 (9) :149-150.

[3]李勇。基于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分析及研究[J].现代商业, 2018 (5) :79-80.

篇12:当前建筑工程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论文

当前建筑工程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论文

随着消防体制改革的推进,消防建筑审核工作的开展也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目前,消防审核验收等仍属于消防部门防火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消除火灾隐患,政府各个部门必须给予极大的支持。以下就消防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1.当前建筑工程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单位方面的问题

施工单位在主观意识上对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工程审核工作存在偏差,常降低对消防工程的投资,达到降低整个施工项目投资的目的。此外,部分报审项目所属的建筑消防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无法预测相关结果。由于主观认识存在偏差,施工单位未认识到自身的缺陷,但为了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常共同隐藏问题。这样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的提高,且会埋下安全隐患。

1.2 设计单位方面的问题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满足施工单位的要求,设计单位常未考虑施工规范中的客观要求,在审核中提供了设计图纸,但在实际施工中未按照图纸施工,导致工程存在先天缺陷,验收工作开展困难。比如,在许多办公区域、商店、地下停车场及其他一些较大的空间,理论上应符合消防规范的技术要求。在审核过程中,消防给水、报警啧淋设施等设计中的文字说明并未改变,甚至连工程地址的文字说明都未修改,但业主常在火灾后擅自更改和施工,造成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的变化,埋下了重大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开展困难。此外,部分工程的整套图纸中各专业的设计不协调、不配套,甚至平面布局设置都不一致。

1.3 未审核及未通过审核建筑存在的问题

建筑部门在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未严格按照程序将建筑防火设计评审意见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且未取得消防部门发放的同意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导致许多单位处于未施工或即将批准申报建筑防火工程设计审查的状态。部分企业简化了许多程序或采取了“特事特办”的原则,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致力于商业服务方面未能掌握合理的尺度,出现了过于宽松的标准或降低门槛的现象,进而减少了对各类工程质量的把关,企业形成了只注重效益,不注重传统建造的思想,导致建筑工程存在许多先天性的问题。由于政府部门的直接千预,消防部门的执法难度大大增加。

2.建筑工程审核工作的改善措施

2.1 提升消防审核设计质量

设计人员必须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有效掌握施工项目的规划、选址、可行性和消防工程的配套设计,明确消防建材、零部件和消防设备的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从而确保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不会产生偏差。

2.2 建立消防设计质量报告体系

消防部门和设计单位应定期审核具体项目,并定期交流业务受理及相关设计质量的通报情况。如果设计单位的图纸质量相对较差,则应在业内通报批评,消防部门可通过该单位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以提醒施工单位仔细选择设计单位,达到提醒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的目的。

2.3 建立交叉评估机制

消防部门应积极畅通与设计单位的'沟通渠道,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规范的最新信息,收集最新的消防设计发展理念,共同解决临时消防设计理念问题以及新技术、新理念的应用问题,确保消防设计的质量。同时,消防部门也可以聘请或不定期邀请一些高水平的专业性优秀设计单位、个人来协助开展消防设计审核工作,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积极落实跨部门考核制度。

2.4 实施消防审核人员认证制度

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和后续建设项目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想做好消防工程审核监督工作,就必须加强消防人员对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消防综合能力。在图纸审核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防火设计,严格审核图纸。对于重点项目、自动消防设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核以及国家标准未明确规定的项目,应提交至相关专家和组研究,并召开消防性能化设计联合听证会,从而使监督和验收人员参加技术评审。

2.5 加强协调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消防部门应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施工单位检查建筑的建设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施工。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明确建设、扩建、室外装修、室内装修等工程中应掌握的规范,避免盲目操作和违反规章制度。

篇13:当前中职电子商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 要]近些年,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网购”已成为当前中青年人购物的最主要方式,由此带动产生了一门新兴的热门专业――电子商务,也因此致使很多中职院校看到了电子商务广阔的发展前景,纷纷开设此专业。但是由于这是一门刚产生没有多久的专业,无论是在教学、师资还是工作实践中,都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中职院校去解决。根据电子商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关 键 词] 中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问题;对策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电子商务专业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专业人才的缺乏却无法满足其迅猛的发展势头和需求,到目前为止,广大中职院校在电子商务教学上依然还处于尝试摸索阶段,没有形成一套统一且完善的教学方式和内容,人才的培养模式跟不上行业的发展趋势。所以,笔者将根据自己在教学中的实际体会,简单谈一谈电子商务教学中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和相对应的解决措施。

一、电子商务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的师资人才缺乏

电子商务是一门复合的跨学科专业,相当于计算机、市场营销、管理等多个专业的大融合,但因为此专业本身在中职院校开设时间不长,属于新兴专业,所以当前阶段根本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师,绝大多数教师都是从计算机网络或市场营销方面转换过来的,这就导致中职院校的教师只是在某一方面知识技能比较突出,但对电子商务这个专业的整体了解却又知之甚少,对于教什么内容、如何去教也不甚清晰,这就使中职电子商务教师在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并不充足的前提下,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严重影响了实际教学质量。

(二)培养目标不明确

毕竟电子商务专业是一门交叉性的多学科专业,对不同的学科内容都有所涉及,但因为没有明确的、合理的目标培养方案,使各学校教学内容、方向和侧重点并不统一,使教学内容五花八门,而在实际求职过程中,却又很少有企业会专门招聘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更偏向于计算机和营销类的学生,导致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在应聘时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求职方向,阻碍了求职的成功。

(三)缺乏实践操作的教学和训练

电子商务专业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要求并不高,其看重的是实践操作能力,但是在教学中,绝大多数教师本身也没有相关的实践经验,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而缺少实际的操作练习;再加上学校缺少相应的模拟训练场地的培养内容,学生外出实习的机会也不多,就更加导致学生只能“纸上谈兵”,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均衡发展。

二、面对电子商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应采取的策略

(一)加强教师本身专业知识的学习,从多方面进行自我提高

可以说,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师只是具备某部分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整体上并未形成跟电子商务有关的、系统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所以说中职教师首先要改变自身观念,明确认识到电子商务并非某一方面的学科内容,而是需要大量的、全面的、多角度的不同专业知识的合理融合,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针对自己的短板知R进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储备。其次,教师要主动走出去,深入到相关行业的'实际工作中,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的行业动态和资源信息,只有这样在教学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使学生的学习内容永远紧跟时代发展步伐。

(二)根据企业需求制定教学目标

中职学生最终还是要走进企业进行实际的工作,因此,培养企业需求的电子商务人才就成了当前教师首要解决的问题和目标,所以在教学时,教师要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案及目标,让学生的所学符合企业用人的要求。因此在教学时,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行业信息的收集,明确当前哪一类型的企业会需要电子商务的人才,而不同的企业对学生的知识、技能要求有哪些,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在教学时更有针对性,让学生学到真正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学生的实践性教学

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学生的学习水平到底如何还是需要拿到实际工作中进行检验,才能让学生更好地明确自身的不足和差距,因此,教师要多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让学生能够根据实践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内容和目标。如,可以鼓励学生在放假期间多多到各大企业中进行实习,也可以在日常教学时通过校内网和模拟软件进行校内模拟实训,还可以鼓励学生组建网络购物工作室,亲自感受电子商务的操作环节,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在教学时借用生动形象的实际教学案例进行讲解。不管怎么说,,就是让学生在学习之余有更多的实践机会。

总之,电子商务专业随着社会和网络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形成愈发完善的发展模式,相应的人才也会激增。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个朝阳专业,因此,教师要认真对待电子商务的教学,积极探索和实践,立图更快、更好地结合本校实情总结出一套较为完善的、符合学生发展的教学模式,以更好地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电子商务人才。

篇14:当前中职电子商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 要]近些年,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网购”已成为当前中青年人购物的最主要方式,由此带动产生了一门新兴的热门专业――电子商务,也因此致使很多中职院校看到了电子商务广阔的发展前景,纷纷开设此专业。但是由于这是一门刚产生没有多久的专业,无论是在教学、师资还是工作实践中,都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中职院校去解决。根据电子商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篇15:从COD减排情况分析当前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COD减排情况分析当前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摘要:水环境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是污染减排的主要环节,水环境质量改善是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之一.在对“十一五”以来水环境主要污染物COD减排和主要流域断面水质情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结果表明,总量控制成效和质量改善情况存在不挂钩的现象,政府应从四个方面完善中国的污染减排考核制度.在国家高度重视污染减排的情况下进行研究,对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作 者:赵喜亮    吴舜泽    夏建新    Zhao Xiliang    Wu Shunze    Xia Jianxin  作者单位:赵喜亮,夏建新,Zhao Xiliang,Xia Jianxin(中央民族大学,环境科学系,北京,100081)

吴舜泽,Wu Shunze(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100012)

期 刊:环境科学与管理   Journal: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MANAGEMENT 年,卷(期):, 35(1) 分类号:X22 关键词:污染减排    环境质量    考核制度   

篇16:当前农信社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分析论文

当前农信社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分析论文

一、我国农信社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人财务管理

因职能被弱化,凸现出“计划经济”的思维自农信社统一法人以来,县级联社很大程度上是在取得上级授权或审批后才能举行重大财务活动,各项财务指标往往受限于内部级制的控制,这影响之一是造成独立法人在财务管理方面职能被弱化,造成其财务管理演变成计划经济时期的分支机构型管理模式,而财务管理上的简单化,导致县级联社在建立以财务决策为中心的现代财务管理机制上设置了困难,这一现象明显违背了当初实施统一法人改革措施的初衷。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近几年来,大多数联社为追求业务的发展,整体管理职能被忽视,因此出现一些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制度、流程形同虚设,执行不严。主要表现:列支科目归属较乱、费用列支不规范、导致费用性支出列资本性支出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财务报表数据失真。同时,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固定资产、抵债资产处理不透明,在处理过程中未按照制度规定严格进行,导致核算结果不准确,从而也制约了农信社的健康发展。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统一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格式不统一。主要体现在格式方面,有的联社以告股民书的形式对外公布部分会计信息,有的则将会计信息以审核报告的形式送往监管部门或者人民银行,导致披露会计信息的不统一;二是在内容不统一。有的联社的信息披露指标发生变动未对其进行说明,且披露的指标不尽相同。三是公布时间上也不统一,有的在3月份前,有的在6月份前。

(四)会计监督检查水平不高

一是多年来,农信社会计工作一直处于较薄弱环节,大部分联社会计辅导员配备不全,导致业务管理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检查过程中“走马观花”,检查时不下“深水”,在检查过程中难以真正发现问题,或者发现的问题仅仅是操作中层面的简单问题,由于对基层的检查辅导工作流于形式,致使一些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对被检查单位不能提出建设性意见,整体管理难于规范。二是由于检查人员的业务技能欠缺,检查标准朝夕令改,检查提出的问题与农信社制度规定存在出入,使被检查单位无所适从,处于疲于应付检查之态,使检查单位监管的严肃性大打折扣。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会计职能的全面体现,制约着农信社规范业务操作,弱化了内控建设的健康运行。

二、财务会计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独立性受限

因为内部机构的地位不明确,导致其独立性受到了严重的限制。独立性是财务会计工作的灵魂和基础,其的有效实现是财务会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的保证。由于目前的农信社内部机构建设尚未达到一个水平高度,因此很多机构的职能和责任不是很明确,其地方不明了,从而使财会工作的独立性受到了严重的限制,使得农信社的工作进行困难增加。

(二)监督约束力度不够,导致所有者缺位

统一法人以来,农信社都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各自的职能。但由于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法人治理不完善,“三会”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无法对经营者进行真实有效的监督,造成权利缺失或滥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信社的财务会计工作出现较混乱的现象。

(三)财会人员素质偏低,结构失衡

据调查,大多数农信社现有的财务人员中,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而近几年招收的少数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又尚处于学习实践期,还难以承担财务会计业务工作。以某联社为例,现有会计主管30人,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上的4人,35岁至40岁的.15人,35岁以下的11人,分别占会计13%、50%、37%;从文化结构看,从大专以上院校招入的仅6人,仅占会计人员的20%,其余基本属于参加工作前仅有高、初中毕业,虽然参加工作后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层次低,吸收和消化新知识、新业务能力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信社财务会计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思路

(一)扩大法人财务管理的自主职能

当前最重要问题就是法人财务管理职能的转移导致财务管理的简单化,因此,省联社应当扩大县级联社的自主权和财务管理权,维护法人的财务管理地位,也可以有效促进农信社深入市场竞争,促进自身发展。在省联社为农信社的发展做出让步的同时,县联社要加强对自身的约束,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严格按制度列支各项费用,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促进农信社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统一会计信息披露

省联社要针对会计信息披露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相关部门要统一披露信息的格式、内容和时间,并设置会计信息披露的一系列新规章、制度、指标等要素,力争信息披露真实、齐全、完整。

(三)强化检查监督管理

检查监督是对基层会计业务核算状况真实性、准确性的检验,也是有效促进会计基本制度、内控制度落实的保障。首先是检查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熟悉农信社业务操作和规章制度,检查时才能发现薄弱环节及违规问题,才能使检查具有权威性。其次,在检查出的问题决不能搞“下不为例”,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一是查出问题不处理不放过;二是找不出问题的根源不放过;三是制订不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达到发现一个问题纠正一个问题,力争将风险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篇17:研究分析土建预算管理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论文

土建预算管理,是一项会对企业的生产运营,收益获得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的系统性工作。由于预算管理对于企业而言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此做好建筑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因为它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能让土建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回报。

1 土建预算管理的基本概念

1. 1 土建的基本概念

土建一词,一般是指土建工程,即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过去,一切非军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项目都被归类为土建,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今所说的土建,一般专指小土建专业,主要包括住宅、公共建筑等的一次建设。

1. 2 预算管理的基本概念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其目的是便于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更好的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2 土建预算管理的意义

2. 1 符合现代建筑企业的发展要求

当前诸多建筑企业的发展,相关负责人都为此制定了中长期的发展策略,其目的是希望企业发展更加具有竞争力。其实,对于很多建筑企业而言,市场上存在着诸多的不控因素,并且影响着自身的发展,因此加强土建预算管理则显得尤为必要。

纵观当前的建筑行业,很多经营模式、管理理念都开始变得大同小异,这不仅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发展,甚至使其面临着更加巨大的市场竞争环境。由此可见,加强建筑企业的土建预算管理,将会是企业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有力武器,并且也是当下建筑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 2 有效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对于任何一个建筑企业而言,用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始终是其经营管理的最终目的,而实现这一点必须依赖于建筑企业土建预算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于建筑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清晰地意识到项目施工可能会使用到的资金额度以及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而且还可以预防项目施工中出现浪费的行为。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并为此指定相关的土建预算管理体系,则能及时预防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而利于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由此而可,做好土建预算管理工作,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而且还能使得建筑企业获得最大程度的经济回报。

3 土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 1 建筑企业缺乏土建预算管理理念

虽然土建预算管理的理念已经被广泛提及,但是很多建筑企业并没有将其进行深入的贯彻,总体而言,它们还是缺乏足够的预算管理理念。研究调查发现,不少建筑企业对预算管理这一概念并不陌生,但是却仅仅只把其理解为降低成本,进而使得部分建筑企业在土建施工过程中,经常会看到一些偷工减料的行为,虽然能够使建筑企业获得短期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缺乏正确的预算管理理念,并忽视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预算”这一正确原则,长此以往,只会使得建筑企业的形象大大减弱。由此可见,建筑企业在施工中对于预算管理的认识还存在诸多的误解。

3. 2 建筑企业的土建预算管理方式落后

随着我国建筑企业施工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传统的土建预算管理方式早已比较落后,而且还极其的不科学。但是在研究调查中发现,一些建筑企业,为了减少预算的支出,依旧采取闭门造车的战术,对外界先进技术的运用也是置若罔闻,并始终坚持陈旧的土建预算管理核算方式进行相应的工作处理。尤其是资金方面的预算,由于数据复杂等问题,常常使得企业在土建预算过程中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与此同时,也禁锢了相关财务预算人员的的创新意识。

3. 3 缺乏专业的土建预算管理部门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建筑企业都没有相应的土建预算管理部门。但由于预算管理方面所涉及到的重要内容和数据大多数是来自财务报表中某一项目的综合成本,因此,在没有相关部门管理的情况下,诸如固定成本、变动成本等相关预算内容,都无法获取详细的数据,从而直接导致企业不能对相关项目成本做出合理且有效的预算分析。总之,缺乏专业的土建预算管理部门,建筑企业在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

篇18:研究分析土建预算管理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论文

4. 1 提高相关人员的土建预算管理意识

实际上,我国建筑企业在土建预算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比较明显的就是相关人员对于预算管理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作为建筑企业的相关领导人,应该更加明确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因此要完善相关的土建预算管理体系,尤其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更是要将这种意识落到实处。除此之外,则是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土建预算管理意识,尤其要让他们明确预算管理虽然规定要对企业的成本等资源进行有效的控制,但是切记不能偷工减料。比如施工企业应该通过引进先进机械设备来提高建筑产品的质量,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预算管理成本,但是却充分满足了市场的需求,最终也将促使企业更加能够顺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总之,让员工把自己当作是成本管理中的一份子,最终才能有效提高企业中每位员工参与到土建预算管理中的积极性。

4. 2 改变建筑企业的土建预算方式

在信息社会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已经越来越依赖于计算机,通过计算机所提供的相关数据,建筑企业也能够更加有效的加强成本管理。主要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引入ERP 系统,也就是指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通过对其进行引入,则能够建立起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信息管理制度,并提高成本数据的及时性。与此同时,引入ERP 系统还能够有效提高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的自动化,在迎合市场需求的过程中,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能够一直得以保持。其次是对建筑施工中所需要的人工、材料等费用进行科学的预测。关于材料费的投入。由于它占据整个建筑材料费相当大一部分 因此要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准确把握 尤其要分别对其主材、地材、辅材等进行逐项的分析,进而才能根据定额中规定的材料规格进行选择和购买。

由此可见,从系统的引进以及相关材料费用的投入上进行考虑,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建筑企业的预算方式。

4. 3 设立相关的土建预算管理部门中心

任何一家建筑企业,必定是由多个部门所组成的,这样才能实现明确分工,并促使企业得到更加有效的发展。但是在众多的部门中,最让建筑企业重视的就是预算管理部门。

关于设立相关的土建预算管理部门中心,应该明确的是: 建筑企业的预算管理部门不应该仅仅包含在会计核算部内,而是应该为其单独的设立一个预算管理中心,并建立有效的土建预算管理体制,这样才能够使企业的上上下下各层员工形成一股合力。除此之外,建筑企业土建预算管理中心的设立,既能够对企业的预算结果做出有效的分析,同时还能通过相关的数据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今后建筑企业的成本等资源问题进行预测,并最后促使建筑企业的预算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

5 结语

提升建筑企业土建预算管理能力,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为企业只有做好相关的预算管理工作,才能够提高市场竞争力,并且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与此同时,作为建筑企业内部的其余员工而言,加强自身的土建管理意识同样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会计人员,正确认识成本预算管理的内涵,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提高自身成本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总而言之,只有重视土建预算管理工作,才能使我国建筑企业获得更加良好且长远的发展。

篇19:铸造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的分析与探讨

铸造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的分析与探讨

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机械制造业对机械铸件的要求越来越高,例如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类等铸件,不仅要求材质好,而且还要求尺寸精度高、表面光法、重量轻.为此,作为影响铸件质量的关键工部件造型工部,纷纷采用新的工艺和设备,以满足铸件质量和产量的'要求.本文从目前铸造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作 者:安呈海 徐芳 夏鹏飞  作者单位:山东绿十字高邦职业安全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青岛,266021 刊 名:中国科技博览 英文刊名:ZHONGGUO BAOZHUANG KEJI BOLAN 年,卷(期):2010 “”(5) 分类号:V261.3+1 关键词:铸造   存在问题   原因   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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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分析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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