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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技术和制度创新与新疆企业发展

2022-12-05 08:27:3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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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技术和制度创新与新疆企业发展

篇1:浅析技术和制度创新与新疆企业发展

浅析技术和制度创新与新疆企业发展

对企业而言,制度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而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企业只有同时注重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才能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不断拓展空间.新疆企业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陈旧观念,大力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完善和健全企业的各项制度,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创新之路.

作 者:李全胜 张惠  作者单位:李全胜(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张惠(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法经系)

刊 名:新疆社科论坛 英文刊名: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年,卷(期): “”(6) 分类号:F2 关键词:新疆企业   技术创新   制度创新  

篇2:企业发展与企业技术队伍建设

企业发展与企业技术队伍建设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中国经济将会以更快的速度在更深的程度上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它既为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制造型企业来说,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技术创新能力必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 者:邓小明  作者单位:佛山市科信达科技有限公司陶瓷工程技术中心,528000 刊 名:佛山陶瓷 英文刊名:FOSHAN CERAMICS 年,卷(期):2003 “”(8) 分类号:F27 关键词: 

篇3:制度创新与西部大开发

制度创新与西部大开发

一、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制度分析

1.非国有化水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一个非国有经济逐步发育壮大的渐进式改革,一个地区非国有经济份额的不同反映了其受制度影响的差异。一般来说,某地区非国有经济份额越高,表明其受集中计划体制控制和影响的范围越小,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也就越高。理论上讲,一方面,非国有经济由于硬的预算约束,其效率比国有经济高:(注:林毅夫:《中国的经济改革与经济学的发展》,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另一方面,非国有化可以打破国有经济的垄断,从而降低国有经济的X――无效率。(注:粟树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和潜力》,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因此非国有化作为制度因素可以决定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到1994年,东部沿海地区的国有企业份额已降至小于33%,而中部地区的比重为52.5%,西部地区则高达70%;在工业总产值中,东部沿海地区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比例为3∶7,而中西部地区为6∶4。(注:郭宛京、丁琛:《从所有制结构角度看区域经济差距问题》,载于《南京经济学院学报》,第2期。)可见,所有制结构在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必然对区域差距的扩大产生很大影响。

2.市场化与开放程度,这反映了经济增长制度环境的变化。我国改革的渐进性决定了市场化进程和开放程度具有渐进性质。市场化程度作为制度变量对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由两方面决定:一、市场化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市场化程度的差异就决定了不同区域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异;二、市场化程度提高可以加速要素流动,区域经济增长在不同市场化层次的区域因要素吸纳能力的差异而不同。据有关调查,从我国市场发育的完善程度看,其中市场发育水平排在前14位的省份中沿海地区就占了12个,其中广东省的市场化指数居全国之首,为95.2%;而西部的青海省则为最后一位,市场化指数仅为14.8%。1991年,东部地区的出口依赖度为22.08%,其中广东已达42.28%,而西部地区只有5.72%。(注:转引尼合迈・霍嘉:《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成因与对策》,载于《经济科学》,第1期。)

至于对外开放程度,在体制改革之初,完全是由制度因素决定的'(例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随着体制改革深化,开放度的差异受制度因素的影响在减弱,但最初的开放度差异所决定的经济增长制度环境的差异和影响不可能很快消除,因而开放度也成为一个制度变量决定着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理论上讲,其一,参与国际分工的不同可以影响一个区域经济增长中的技术进步水平和管理水平,沿海地区由于便利的开放条件和较高的开放水平,技术进步的速度大大快于内陆地区;其二,出口企业的效率由于受国际竞争的影响而比内销企业高。(注:粟树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和潜力》,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而至1994年,我国东部地区的开放度已达到23.83%,而中西部分别仅为8.54%和9.45%(注:胡乃武:《中国经济增长区际差异的制度解析》,载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第1期。)。这样,开放程度作为制度因素影响了经济活动空间的扩展、技术外溢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决定了区域经济增长差异。

3.制度变迁方式与非正式制度安排

一方面,我国改革模式是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的渐进改革模式,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综合体。由于东西部制度变迁方式不同不可避免地产生区域性时滞。(1)我国改革试点大都选择在东部地区,作为制度创新主体的东部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往往在原有制度边际上“打擦边球”,追求自身潜在利润最大化,而中央政府然后根据个别省、地区的边际制度创新所得经验推而广之,这本身已形成制度变迁的区域性时滞。(2)建国后向中西部地区偏移的经济发展战略使计划经济对其影响相应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中西部的部分制度需求,这使中西部地区在接受改革以来强制性制度供给的“消化和吸收”中,有很大不适应。中西部对旧制度强大的路径依赖必然会使现有制度的所得利益者力图阻碍制度变迁,从而与新制度摩擦成本也较大。而东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沉淀相对较浅,建立新制度的实施成本要小于新旧制度替代的摩擦成本。这样,东西部制度变迁由于各自的成本不同也造成区域上时滞,从而带来了东西部差距扩大。

另一方面,东西部不同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也影响了区域经济增长速度,东部一直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科技、教育、文化水平较为先进,人们的商品经济意识较为浓厚,法制观念、开放意识较强,对新观念、新思想的接收较快;而西部地区大都为闭塞落后的地域,科技文化水平落后,市场经济意识较为薄弱,封闭、保守思想、狭隘观念受落后的传统文化底蕴的“遗传”较多,这样人们对新观念,新思想接受能力较差。正是由于东西部这种具有内在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不同从而也生成东西差距的扩大。

总之,在区域经济增长的内生因素一定条件下,外生的制度因素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非传统因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释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这迫切需要制度创新来协调区域经济增长、缩小差距。

二、以制度创新促进西部大开发

1.非国有化水平、市场化程度和开放程度等制度变量是转型时期经济增长区域差异的显著决定因素。要缩小和消除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加快西部大开发,可供选择的路径必然是加快西部改革与制度创新的步伐,要以提高西部地区利用市场的机会和发展的能力为目标,扩大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深化西部农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地区间专业化程度,使西部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

2.发展地区立法,保持政策的一贯性的连续性。地区发展的立法,比地区政策具有更强的体制性协调功能。从国外地区发展的经验来看,一系列的区域政策,包括区域资助的重点等,都是根据这些法律和法规建立和提出的。英国区域政策的开端就是来自于“特别地区法”,以后区域政策的发展基本上就是一系列有关立法来实现的。原联邦德国也非常强调区域政策的立法化,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区域经济政策的法律和法规,如“联邦区域规划法”、“区域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改善区域经济结构的共同任务法”、“联邦区域规划纲要”等,我国西部的大开发,也需要一系列比较详尽的法律和法规来加以保证。

3.加快西部非正式制度变迁步伐,鼓励组织,个人进行制度创新。中西部地区,由于地理区位影响,社会文化特征长期处于一种较为封闭的环境中自我循环,很难及时和轻易接受外界的新生事物和信息。因而努力提高西部地区的教育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建立开放的劳动力流动机制,移风易俗,加强信息工程建设,是加快非正式制度变迁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制度变迁中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相容性的重要途径。同时,由于目前西部地区制度变迁的主体是政府,依靠政府强制性推动的制度变迁难以满足西部对自身潜在利润的挖掘,从而形成制度供给的“瓶颈”,因此,在努力调整财产关系同时,要鼓励国有和非国有经济组织,地方政府,个人进行制度创新,满足制度服务要求

,突破制度供给的“瓶颈”。

总之,经验表明,如果只注重对不发达地区的财力援助,而忽视其制度改善,其结果是不尽人意的。战后意大利各届政府为开发南部花费了巨大的力量,投入了庞大的物力和资金,但南北差距仍然很大,之所以如此,从根本上说,就是制度变革不彻底,多方面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而一些在开发落后地区中取得较好成效的国家,都很重视对该地区的制度改善。如西班牙在不发达地区开发中都辅以一定的社会改革,以便使结构、资金、组织更合乎现代化要求。英国政府在援助不发达地区时也注重于解除一些不利于受援地区经济发展的限制,逐步在那里形成新的有活力的经济,增强了对资金和熟练工人的吸引力。因此,促进西部大开发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西部地区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提高政府机构和经济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使西部地区的优势充分发挥,以吸引东部地区和海外资金等要素流入,如果西部地区的制度变革滞后,市场经济发展不起来,那么对西部的政策倾斜和转移支付最终将蜕变为保护落后的手段。

篇4:政府与制度创新

政府与制度创新

一、制度与制度创新

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在形式上是人为设计的构造人类行为互动的约束”、“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注: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25-226.)。T・W舒尔兹说,“我将一种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注: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253)。笔者以为制度概念涵义非常广泛,它既包括规则和秩序,也包括组织本身;既有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制度,也有道德、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制度。制度的根本作用在于通过对个人与组织行为的激励与约束,防止个人与组织在选择行为中的损人利己的倾向,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秩序。制度的有效性在于是否能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个人与组织的行为。在经济发展、国家兴衰方面,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制度一旦形成,即具有稳定性。社会易变而制度不易变,于是形成变革社会与稳定的制度之间矛盾。因此,当社会要变革、要发展,必须先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改革,即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创新与强制性制度创新。“诱致性制度创新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一个人或一群人(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注: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378;384)。诱致性制度创新具有自发性、局部性、不规范性,制度化水平不高。强制性制度创新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个人或团体,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不是简单地由获利机会促使的,这类制度创新通过政府的强制力短期内快速完成,可以降低创新的成本,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制度化水平高。制度创新的主体有三种:个人、团体与政府。从此角度分析制度创新有三种:个人推动的制度创新;团体推动的制度创新;政府推动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可以在上述三级水平上进行。本文正是从政府的角度来对制度创新作一探讨的。

二、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优势与不足

1.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优势

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即政府凭借特有的权威性,通过实施主动进取的公共政策,推动实现特定制度发展性更新的行为过程。在这种形式的制度创新中,由于新制度本身就是国家(政府)以“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实现的,因此政府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主要是:(1)通过改变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来促进制度创新。政府可以有意识地采取某些措施,通过积累某种产品或要素,改变相对价值,引发制度创新。(2)通过引进或集中开发新技术、推动制度创新。政府可以将国内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集中起来更快地开发或引进某些新技术,以便激发制度创新。(3)通过修改宪法来促进制度创新。(4)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引起制度创新。政府可以消除区域间的人为的壁垒,使分割的国内市场得以统一,市场规模得以扩大。(5)改变宪法和现存制度安排,使其朝着有效率的制度方向创新。(6)通过加快知识存量的积累,提高制度的供给能力。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将直接促进制度创新的供给。而政府可以通过法令、政策等形式,给社会科学研究创造宽松的环境;加大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扩大对外交流学习,促进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和知识存量的积累。(7)政府利用其强制性和组织的规模经济优势,直接进行制度创新。政府则可以发挥强制性和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或弥补制度供给中的各项费用,使制度创新成为可能,或者使制度创新的收益极大化。

从政府功能的角度来说,由于国家具有暴力上的比较优势(注: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21页),它能够维护基本的经济社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因而代表国家的政府也就成了当然的制度创新的生产者和供给者。同时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是成本最低的创新形式。在中国,政府不仅在政治力量的对比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且它还拥有很大的资源配置权力,它能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约束整个社会行为主体和行为。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物品,而政府生产公共物品比私人生产公共物品更有效,在制度这个公共物品上更是如此。并且,由于诱致性制度变迁会碰到外部效果和“搭便车”问题,因此使制度创新的`密度和频率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最佳量,即制度供给不足,因此可能会持续地出现制度不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性制度变迁就会代替诱致性制度变迁。政府可以凭借其强制力、意识形态等优势减少或遏制“搭便车”现象,从而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一般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由政府来组织制度创新被认为是最适宜的:1、政府机构发展得比较稳定,但整个市场则处于低水平。2、当潜在利益的获得受到私人财产权力的阻碍时,个人和其间的自愿合作团体的制度创新可能无济于事。3、实行制度创新后的收益被那些没有参与创新的人所享有,那么个人是不愿承担这笔费用的,因而制度创新由个人和个人自愿合作团体就是不可能的。4、当制度创新不能兼顾所有人利益时,或一部分人获益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挫时,制度创新就只有靠政府了(注: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90―191页)。因此,政府在制度创新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

(1)政府制度创新的制约条件

任何一项制度创新和选择都不是随意决定的,必须有现实的客观基础和条件,它是客观必然性与主观选择相结合的产物。下面是影响和制约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

宪法秩序的影响。宪法秩序通过对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规定框定了制度创新的总方向,宪法秩序下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直接影响制度创新的成本和动力。它有可能促进创新,有可能阻碍创新。

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是影响制度创新另一个主要的制度环境,是制度创新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社会文化基础上形成的风俗习惯、观念意识与制度创新的反差越大,创新的阻力就越大。制度离不开文化,最早的制度形式是人类的文化习俗和传统习惯,某种制度本质上是某种文化模式化的结果,制度变迁常常从文化结构的变化开始。文化结构模式是行为模式的潜在形式,它决定了行为模式的基本走向。

每一项制度创新都要花费一定成本,制度创新受实施和预期成本的影响,一些好的制度创新因预期成本太高而无法推行。政府在制度创新时会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不仅要考虑经济层面的成本与效益,而且要考虑政治层面的成本与收益。如果制度创新会降低统治者可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政权的稳定时,政府会维持那种无效益的制度不均衡。

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看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完善外,还要看这个国家的制度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就形同虚设。检验制度实施机制是否有效或是否具备强制性,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将使违约者的成本极高。如果实施机制不力,一项制度创新就难以顺利推进。

制度也是一个知识载体,现有知识积累是影响制度创新的重要因素。社会科学和有

关专业知识的进步会降低制度发展的成本,改进人的有限理性和提高认知制度的能力。整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常常是一个边干边学的过程,了解人类学习的过程有利于提示制度变迁的轨迹。制度变迁取决于现存的知识存量,人们的知识存量增加了,制度变迁相对会提前,反之就会延迟。

(2)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之处

在政府主导模式下,宏观制度创新的主体――国家机关――的职能与权力集中于政府;立法机构将相关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律)的立法权转于政府。政府还取得了准司法的执法权,集决策、立法、执法于一身。此为政府主导之主要表现。政府主导使政府摆脱了既定法律制度束缚,减少了决策、立法的环节,有利于改革急需的新制度的出台;而且,政府有一定的执法权,加速了制度的推行与实施。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政府主导地位引起不良的连锁反应,扭曲了整个系统的合理运作和制度创新过程:

首先,政府立法权的集中导致立法单一,层次不明,结构混乱。因为政府的行政属性决定了其行为的“短期性”,即力求短期政绩的出现,法规多集中于刺激性、鼓励性的规定;或为维护市场的暂时太平景象,出台强有力的市场管理措施,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立法结构的失衡,不利于市场的健全发展;

其次,政府对于市场仍要执行其固有的管理职能。在政府主导模式中,这一管理职能得以强化,管理范围从市场主体准入的批准、市场风险的预防、市场风险的遏制到事后补救,政府的管理行为无处不在。政府不仅是市场的管理者,还是市场的保护者。管理不仅未趋向宏观、间接、外部管理的目标,还朝相反方向运作,从而扭曲了市场运行机制;

第三,缺少对政府行为的制约导致政府职权滥用,大量“寻租行为”与“黑幕交易”产生,一方面造成市场主体间竞争的不公平,扭曲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官商结合进一步阻碍政府对市场之职能的合理化转变;

第四,在政府主导模式中,法律是政府推行其政策的工具。一方面,政策的多变导致法律的多变;另一方面,立法形式很乱,法规与决定、指令区分不清,不仅折损法律的权威性,导致市场短期行为增多;而且法律透明度差,与法治经济之宗旨不符;

第五,政府对于市场的介入应随着市场的发展由多变少,由强减弱,即在推动市场发展同时,逐步指导和协助市场建立起自律制度,以形成自我约束的市场机制。但在政府主导模式中,政府干预呈增多增强趋势,政府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市场行为决定于政府行为,市场越来越难以脱离政府独立运行。宏观制度创新未带动微观制度创新,制度创新过程的扭曲导致创新结果的偏颇。

三、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不足的弥补

由于存在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在改革过程中,要努力预防及消除如前所述政府的消极作用。政府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政府又是万万不能的。既然人们不能没有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就在于政府在制度中进行恰当的定位,构建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并注意制度规划和方式的选择。

1.构建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

在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是单一的,其它创新主体只是被动地接受政府创新活动的结果,未能形成与政府之间产生互动的多层次创新结构,不利于发挥制度创新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建立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一方面,宏观制度创新主体除政府外,还包括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这些主体之间应明确立法职权,各司其职,有助于互相制约、作用的多层次法律系统的形成;另一方面,宏观制度和微观制度的创新主体之间形成协调与合作机制,保障制度创新的合理速度。在这一结构中,政府只是创新主体之一,受其它国家机构的制约。政府的作用在社会改革的初期最为重要,是启动制度创新的重要建议者、决策者与立法者。因此适当扩大政府的职权使其易于突破既定制度的束缚,加速新制度的出台;组织人力尽快完成新制度或发明的设计或选择。但随着变革的进行,政府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受其它创新主体及其创新制度制约,作用也发生变化,从而与其它创新主体配合,完成创新过程,达到创新目标。

构建多元主体制度创新结构的关键是合理地,适度地制约政府权力。这一制约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政府立法权限的限制。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前提;第二,行政机构服从司法机构的裁决。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保障;第三,确认和切实维护公民及法人等组织的司法权力,以权利对抗权力。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基础;第四,改革政府机构,更新政府行政观念。此为政府机构对立法、司法等机构及社会民众之要求的回应,也是政府行为的自律。

2.为保证政府制度创新顺利进行和整体效能,还应在制度规划和方式选择上注意以下几点:

正式制度创新与非正式制度创新并重。政府制度创新不只是针对正式制度而言,正式制度只有在与非正式制度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正式制度的完善受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冲突或不相容时,正式制度难以实施,很多正式制度“移植”失败就是这个原因。政府制度创新如果获得了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可以大大减少其创新成本和实施成本,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其自身的权威性和新制度的合法性。

中央制度创新与地方制度创新并行。中央和地方各自有制度创新的职责和优势,相对而言,中央是制度创新的主要承担者,但也不能忽视地方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推动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地方政府作为一级行政单元,具有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权力,相对于其他微观主体有更强的组织集体行动和制度创新的能力。当然,由于地方政府有不同层次,它们在制度创新中具有不同作用。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中央政府要正确引导和规范。

核心制度创新与配套制度创新相结合。制度创新不是孤立的,一项制度安排的效率不是独立于其他制度安排之外运作的结果,而是制度结构整合的结果。每项制度安排都必定联结着其他制度安排,共同融合在制度结构之中,其效率还取决于其他制度安排实现它们的完善程度。在制度创新中,必须集中精力抓住核心制度创新这个关键,当核心制度确定后,制度创新的侧重点应是配套制度。

自创式制度创新与借鉴式制度创新兼顾。自创式制度创新是依赖自我设计、自我建构的制度安排。这种由于没有先例,没有他方的制度创设经验和绩效可供参考,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理论的预期分析。自创式制度创新的初始成本较高,预期可信度较低,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摩擦成本较大而动力较弱,在进行这类制度创新需要统筹规划、慎重行事。借鉴式制度创新是借鉴他方已经创设的具有一定效率的制度的制度变迁。当他方制度运作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时,借鉴式制度创新就会出现。这种制度创新的初始成本、风险性、摩擦成本较小,创新的动力较大,可以在比较大的制度空间里进行理性的选择。

篇5:制度创新与西部大开发

制度创新与西部大开发

一、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制度分析

1.非国有化水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一个非国有经济逐步发育壮大的渐进式改革,一个地区非国有经济份额的不同反映了其受制度影响的差异。一般来说,某地区非国有经济份额越高,表明其受集中计划体制控制和影响的范围越小,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也就越高。理论上讲,一方面,非国有经济由于硬的预算约束,其效率比国有经济高:(注:林毅夫:《中国的经济改革与经济学的发展》,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另一方面,非国有化可以打破国有经济的垄断,从而降低国有经济的X――无效率。(注:粟树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和潜力》,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因此非国有化作为制度因素可以决定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到1994年,东部沿海地区的国有企业份额已降至小于33%,而中部地区的比重为52.5%,西部地区则高达70%;在工业总产值中,东部沿海地区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比例为3∶7,而中西部地区为6∶4。(注:郭宛京、丁琛:《从所有制结构角度看区域经济差距问题》,载于《南京经济学院学报》,第2期。)可见,所有制结构在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必然对区域差距的扩大产生很大影响。

2.市场化与开放程度,这反映了经济增长制度环境的变化。我国改革的渐进性决定了市场化进程和开放程度具有渐进性质。市场化程度作为制度变量对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由两方面决定:一、市场化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市场化程度的差异就决定了不同区域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异;二、市场化程度提高可以加速要素流动,区域经济增长在不同市场化层次的'区域因要素吸纳能力的差异而不同。据有关调查,从我国市场发育的完善程度看,其中市场发育水平排在前14位的省份中沿海地区就占了12个,其中广东省的市场化指数居全国之首,为95.2%;而西部的青海省则为最后一位,市场化指数仅为14.8%。1991年,东部地区的出口依赖度为22.08%,其中广东已达42.28%,而西部地区只有5.72%。(注:转引尼合迈・霍嘉:《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成因与对策》,载于《经济科学》,第1期。)

至于对外开放程度,在体制改革之初,完全是由制度因素决定的(例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随着体制改革深化,开放度的差异受制度因素的影响在减弱,但最初的开放度差异所决定的经济增长制度环境的差异和影响不可能很快消除,因而开放度也成为一个制度变量决定着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理论上讲,其一,参与国际分工的不同可以影响一个区域经济增长中的技术进步水平和管理水平,沿海地区由于便利的开放条件和较高的开放水平,技术进步的速度大大快于内陆地区;其二,出口企业的效率由于受国际竞争的影响而比内销企业高。(注:粟树和:《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和潜力》,载于《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而至1994年,我国东部地区的开放度已达到23.83%,而中西部分别仅为8.54%和9.45%(注:胡乃武:《中国经济增长区际差异的制度解析》,载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第1期。)。这样,开放程度作为制度因素影响了经济活动空间的扩展、技术外溢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决定了区域经济增长差异。

3.制度变迁方式与非正式制度安排

一方面,我国改革模式是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的渐进改革模式,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综合体。由于东西部制度变迁方式不同不可避免地产生区域性时滞。(1)我国改革试点大都选择在东部地区,作为制度创新主体的东部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往往在原有制度边际上“打擦边球”,追求自身潜在利润最大化,而中央政府然后根据个别省、地区的边际制度创新所得经验推而广之,这本身已形成制度变迁的区域性时滞。(2)建国后向中西部地区偏移的经济发展战略使计划经济对其影响相应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中西部的部分制度需求,这使中西部地区在接受改革以来强制性制度供给的“消化和吸收”中,有很大不适应。中西部对旧制度强大的路径依赖必然会使现有制度的所得利益者力图阻碍制度变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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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

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

而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与制度有直接的相关性。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 规范人们行为的系列准则,它的基本功能是在一定的框架下鼓励人们积极地、放心地去 干什么,约束人们不能去干什么。对于经济发展而言,制度也有优劣之分,那些能够促 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系列行为准则属于好的制度,否则就是属于坏的制度。好的经 济制度能够减少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处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人们对未来的预期,降低 交易成本,保护产权,促进生产性活动。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系列环境条件,往往是与坏 的制度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更直接地说,是由坏的制度直接造成的。例如,坑、蒙、拐 、骗的市场交易环境,要么是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要么是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的,更 有可能是坏的制度激励的结果。因此,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首先得优化制度,从一定 程度上,两者是等价的,优化了制度也就等于是优化了环境。

能够起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无外乎来源于三条途径:一是相关制度的继承,即 对历史上形成的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安排让其进一步发扬光大;二是制度移 植,将别的国家或地区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移植进来;三是制度创新,就是制度发明。 从维系市场经济发展的系列制度来说,能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 主要是创新了的制度。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各地区在不同的阶段经济发展所处的经济 条件和人文社会环境不同,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的安排需要在 创新中继承;对于外来的制度安排,也要在改造的基础上借鉴,而不是简单地全盘照抄 照搬。

那么,如何通过制度规范和制度创新来优化相关的经济发展环境呢?

第一,规范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优化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府政策是决定和影响 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政策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 有的政策与经济发展相抵触,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二是政府政策朝令夕改, 缺乏基本的稳定性;三是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在各个环节被曲解或任意塞进人为意志;四 是激励经济发展的政策难以制定和落实;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规范 政策的制定程序、强化政策的实施程序、监督政策的落实程序。

第二,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 由多方面的内容构成。首先是管理服务,它是由政府提供的',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取决于行政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其次是商业性服务,它是由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性组 织提供的;第三是社会服务,它是由社会非政府性、非商业性的公益性组织提供的,取 决于社会公益性组织的发展状况。它们共同构成经济发展所面对的服务环境。服务环境 的优劣关键在于管理服务的水平。优化管理服务,就必须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管理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的改善,提高 办事效率和办事水平。

第三,强化立法、执法、守法的制度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各种法律是属 于正规制度安排的主体部分,是经济发展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只有通过立法、执法、守法的系列制度创新,才能够营造出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在营造法制环境 过程中,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守法是保证。这三个环节都需要系列的相关制度创 新来实现。

第四,推进市场制度创新,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原则是 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维护这一原则,保障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作保证。因此,需要通过系列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 系。

第五,促进非正式制度变迁,优化经济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习惯、传统、道德、意识形态等属于非正式制度,在规范和调节人们行为关系中发挥重要 作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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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

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

一、经济发展与制度

西方传统的主流经济学在考察经济发展或经济增长时,从不涉及生产方法的变革,它们所说的“经济发展”主要甚至完全是指人口、资本、工资、利润、地租等在数量上的变化,主要通过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和技术的变化去说明生产率的变化和经济增长。保罗・萨缪尔森就说:“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必定安装在四个相同的轮子上,无论穷国还是富国。”这四个轮子或者说增长的要素就是:“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资本”和“技术”。因而“总生产函数”的“数学表达式是:

Q=AF(K,L,R)

其中Q=产出,K=资本对产出的贡献,L=投入的劳动力,R=投入的自然资源,A代表经济中的技术水平,F是生产函数”(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

在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的上述经济增长模型中,制度是被视为已知的、既定的外生变量而排除在外的,它并不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演进过程。也就是说,新古典经济学家在建立经济模型时,一般把明确界定的产权、完全且对称的信息和零交易费用当作暗含的假设。然而即使在最先进的经济中,这种过于苛刻的假设条件也是难以成立的。由此导致了新古典经济学在解释经济发展时,特别是在解释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或陷入停滞的原因时显得力不从心。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  ・诺斯对此评价道:“新古典经济学在分析经济发展或经济史时,只有当它针对某一个时期或运用比较统计学,才能很好地说明某种经济的实绩,一旦用它来说明某种经济在整个时期的实绩时,它就不大济事了”(道格拉斯・C・诺斯,1991)。因此,正像约翰・M・凯恩斯曾预言的那样:“如果正统经济学有错误的话,其病不会在上层建筑,而在其前提之不够明白、不够普遍――上层建筑在逻辑上总是很少可非议的”(J・M・凯恩斯,1988)。

正是在批评并修改新古典经济学基本假定的基础上,罗纳德・科斯建立了制度分析理论,这一理论经过后来者的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以新古典方法研究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诺斯在其一系列论著中系统地分析了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他在与罗伯特・托马斯合著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论述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道格拉斯・C・诺斯、罗伯特・托马斯,1989)。他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指出:“一种经济长期变化的主要来源是结构变迁,……结构变迁的参数包括技术、人口、产权和政府对资源的控制。政治―经济组织的变迁及其相应的激励效应是将结构变迁的所有来源理论化的基础,而且还有包含着有目的的人类活动的制度改变”(道格拉斯・C・诺斯,1991)。至此,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建立了一个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该理论由于把产权结构、交易费用、有限理性的经济人、信息不对称以及国家(政府)、意识形态等因素作为内生变量纳入了经济增长的分析框架,并且认为制度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因而显示出与现实经济发展的更好契合。

事实上,早在19世纪,马克思所创立的经济学体系就是一个完整的制度分析框架。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也承认,马克思是第一个研究经济增长与制度变迁关系的经济学家。诺斯曾确认:“这里的一个例外是卡尔・马克思的著作,他企图将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结合起来。马克思最早阐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将技术限制与制约同人类组织的局限性结合起来所作的先驱性努力。”“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道格拉斯・C・诺斯,1991)。

当然,尽管都关注制度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但马克思的分析与新制度经济学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马克思依据唯物史观对生产力(经济发展)与社会制度变迁的辩证关系所作的表述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1859)。可见,马克思研究的制度是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社会经济关系,其目的主要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揭示资本主义必然为社会主义所代替的客观历史规律,从而为无产阶级革命和解放事业提供理论和思想武器。但同时,马克思也并不否认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矛盾的自我调节,并认为这种自我调节虽然不能改变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但却能暂时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马克思与新制度经济学者所研究的制度范畴也有所不同。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区分为制度结构(或称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把支配具体交易的规则称为制度安排,而把社会基础性的规则称为制度结构,认为制度结构是制度安排的总和。新制度经济学家所说的制度基本是指制度安排。戴维斯和诺斯就认为:“制度安排可能最接近于‘制度’一词最通常使用的含义了”(L・E・戴维斯、D・C・诺斯,1991)。而马克思研究的侧重点则近似于新制度经济学所谓的“制度结构”及其根本变革。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更关注制度安排,从根本上说,是由新制度经济学家的世界观所决定的,他们把资本主义制度看作是永恒的、合理的制度。同时,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也有很大关系。他们生活在比较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而且认为这种制度基本上是合理的、有效的,没有体验过、也不认为会发生社会制度层次或资源基本配置方式方面的根本变革,因而对他们来说,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动机去研究基本制度结构的变革。

可见,新制度经济学家把制度范畴作为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变量来加以研究,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从本质上他们还是把资本主义制度作为永恒的、合理的制度来看待的。这是我们在借鉴和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时必须要有的清醒认识。另外,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不发达和不完善不仅体现在生产力方面,还体现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因此,研究制度的发展和演变的意义更为明显,而且这种研究必然不能仅仅局限于制度安排层面,而必然涉及资源的基本配置方式乃至社会制度方面的变革。

综上,本文认为,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社会经济制度,同时,制度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制度既能促进经济发展,也能阻碍经济发展,使经济陷于停滞,甚至遭到破坏。因此,把制度因素排除在经济增长函数之外,是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对于正处于制度转型期,不仅各种制度

安排不健全、不成熟、不协调,而且整个制度结构也在发展完善之中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就更是如此。

二、经济发展与创新

20世纪初期,约瑟夫・熊彼特提出的经济发展理论在西方经济学中也是独树一帜的。熊彼特把“创新”作为其“经济发展理论”的核心,认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是创新。而“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生产手段的新组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熊彼特,1990)。熊彼特所说的“创新”、“新组合”或“经济发展”,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开发生产一种新产品,或开发一种产品的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或经营方法,  而这种新方法并不必须建立在新的科学发现基础上;(3)开辟新市场;(4)获得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5)实现生产或经营的新的组织形式。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经济发展”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这样,熊彼特就把资本主义制度的演进纳入了经济发展的研究视野。

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  或者说“创新理论”的特点是:(1)强调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创新――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至高无上的作用。这与马克思主义重视生产技术和生产方法的变革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是相似的。(2  )强调“变动”和“发展”的观点,并采用了历史的方法;同时认为“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经济发展”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一种变动,从而又强调了社会经济制度作为“内在因素”的作用。(3  )强调“企业家”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把“企业家”看作是资本主义的“灵魂”,是“创新”、生产要素“新组合”以及“经济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这些观点在传统西方经济学中并不多见。

传统西方经济学从不涉及生产方法的变更,它们所说的“经济发展”主要甚至完全是指人口、资本、工资、利润、地租等在数量上的变化。而熊彼特则认为,“发展主要在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使用现有的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去作新的事情,而不问这些资源的增加与否。”“不同的使用方法,而不是储蓄和可用劳动数量的增加……改变了经济世界的面貌”(熊彼特,1990)。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用生产技术、生产方法和经济中制度因素的变革来解释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和经济发展过程,从而把历史的发展和理论的分析结合起来,揭示了经济发展的真谛:资源使用方式的进步――创新。而资源使用方式的进步归根结底是由制度决定的,是制度的函数。

探索经济发展的方式和原因是经济学的一个古老命题。有学者根据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和主要形式,把人类所经历的经济增长范式划分为“亚当・斯密方式”、“福特方式”、“索洛方式”和“熊彼特方式”(Mokyr,  Joel,  1990)。其中,  斯密增长方式是指社会分工和新技术的采用可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导致经济增长和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福特增长方式是指生产和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广义的规模效应。大规模生产和制度建设能够降低生产和社会成本,它既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等直接生产成本的降低,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体系的投入和改进、产权制度的确立等社会成本的降低,及由此提高的生产效率。索洛增长方式是指由资本深化引致的经济增长。由于在给定的产业技术水平条件下,产出的增长取决于资本和劳动的比率,如果净资本的形成速度超过人口增长速度,则人均产出将增加,经济将出现增长。熊彼特增长方式是指由于人类知识的积累和增加而导致的经济增长。这种知识包括技术知识和制度知识,前者表示一种新的信息可以使人类以较低的投入生产给定的产品,或者生产出新产品。制度知识包括对新的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的认识、应用。熊彼特的增长方式实际上就是一种依靠技术和组织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增长的方式。

综合上述几种增长方式,本文把经济增长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类:(1)技术进步。(2)规模经济。(3  )社会分工与专业化(广义的社会分工甚至可以包括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分工和专业化,一个经济体的理想状态应该是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不越位、配合协调的经济体,只有这样的经济体才充满活力、具有内在的不断创新的能力)。(4  )制度建设(资本深化应该是经济增长的表象和结果,所以本文未把它列入经济增长的原因之中)。其中,规模经济是微观企业的生产组织制度适应技术要求而变动的结果,社会分工涉及整个经济体内的生产组合和协作方式,它们都可纳入经济制度的范畴进行分析。因此,本文认为,经济发展的原因是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或者说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也就是说,本文认为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创新。

有关亚当・斯密的经济发展观点在这里有必要再多谈几句。亚当・斯密除了提出“看不见的手”理论以外,还提出劳动分工是资本主义的起源,但劳动分工受市场规模的限制。这就是著名的“斯密定理”。在斯密生活的时代,资本主义是等同于经济发展的,因此,“斯密定理”无疑是说,经济发展根源于劳动分工,但其制约因素是市场规模。回顾一下资本主义的发展史不难看出,不断发展的社会分工促成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而疯狂进行海外扩张,开辟海外市场,正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斯密的观点是符合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实际的。又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实现新的劳动分工和开辟新的市场都属于创新,所以,这又证实了经济发展的本质是创新。

陈平进一步认为,资本主义起源于劳动分工,但劳动分工不只受市场规模的限制,并提出了一个“广义的斯密定理”,即劳动分工受三种因素的限制,第一种因素是市场规模,这是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作用的结果,因为在市场规模一定的情况下,任何技术的边际收益最后都会递减。第二种因素是资源的种类。由于边际收益递减,在有限的市场利用一种资源的收益是迟早要下降的,这时就需要进行技术创新。新的技术革命就意味着开辟新的资源,如发现新的矿产、培育和发现新的脑力资源、开发新的信息。资源种类越多,创造财富的机会越多,不能开发利用新的资源就没有发展前途。第三种因素是环境的涨落。系统的复杂性与稳定性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就是说如果一个社会稳定性大,那么它的代价就是复杂性或者说发展的机会;如果要发展得快一点,那么牺牲的就是稳定性。比如,传统中国社会的优越性就是稳定,因为它是个简单系统,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要比西欧社会稳定。但其代价就是牺牲了工业革命的机会。如果环境的涨落非常大,大起大落,那么这个系统的复杂性就会瓦解,它就会从复杂系统简化为简单系统,因为简单系统的稳定性比较高。只有一个系统的涨落相对比较小,这个系统才有可能从简单系统演化成复杂系统。因此,陈平不同意农民战争是社会发展的创造力的观点(当然农民战争不是自觉战争,是统治阶级逼出来的),因为如果环境涨落非常大,就会使社会发展经常被打断重来。所以中国好多发明都会失传,好多发明重复发生,因为中国古代社会不是一个能够连续积累

知识的系统。这样,就会得出一个一般的结论,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只有鼓励创新和发明,不断创造新的资源,而且相对来说比较稳定,这个社会系统才能从简单向复杂演化,才能产生劳动分工,产生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社会形态。否则,这个社会就会往另外的方向演化。

从另一个角度看,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工业化的过程,是通过大规模的工业化,实现现代化的过程。那么,什么是工业化?徐长生(2001)比较了对工业化含义的两种不同理解,一种是《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工业化的定义:“工业化是一种过程……首先,一般来说,国民收入(或地区收入)中制造业活动和第二产业所占比例提高了……其次,在制造业和第二产业就业的劳动人口的比例一般也有增加的趋势。在这两种比率增加的同时,除了暂时的中断以外,整个人口的人均收入也增加了……”。他认为,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W.  A.Lewis)、钱纳里(H.  Chenery)、库兹涅茨(S.  Kuznets)等人也持有相同或类似的观点。另一种是张培刚运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提出的工业化定义:工业化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的过程”。这里所说的基要生产函数的变化就是熊彼特所说的创新。张培刚解释说:“这种变化可能最先发生于某一个生产单位的生产函数,然后再以一种支配的形态形成一种社会的生产函数而遍及于整个社会。基要的生产函数的变化能引起并决定其他生产函数的变化,对于后者我们可以称为‘被诱导’(Induced)的生产函数。从已知工业化的各国的经验来看,这种基要生产函数的变化,最好用交通运输、动力工业、机械工业、钢铁工业等部门来说明”。“这些基要的创新或基要的生产函数的变化,更进一步地加强了伴随现代工厂制度、市场结构及银行制度之兴起而来的‘组织上’的变化”。

徐长生认为前一种定义是对工业化的“狭义”的理解,而后一种则是“广义”的理解。其实,不仅如此,本文认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工业化的定义,是对工业化的表象和结果的描述;而张培刚基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把工业化定义为“基要的生产函数的变化”,则更侧重于工业化的实质、动力、起因、发生机制的分析。前一种定义描述了由工业化带来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而张培刚的定义则承袭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把工业化定义为不断创新的过程,也就是认为工业化的原因是出现了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创新。

什么是发展?本文认为,发展就是创新。经济是发展还是停滞的关键或者说根本在于能否实现创新。经济发展的实质是创新,是经济资源得到了更为有效的配置,是生产要素实现了新组合,是资源利用方式取得了进步,而不是经济资源或生产要素――如储蓄(资本)、劳动力等――数量的增减。没有创新就根本谈不上发展。创新是指人们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部领域中进行的创造性活动,既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制度创新。从广义上讲,创新是对传统观念、理论、体制、技术进行革命性扬弃的过程。创新有相对性,并非只有全人类的最新成果才是创新,只要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体内引入一种新的成果,并能够增进该经济体的经济福利,就是创新。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包含了一切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创新活动,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基本上限于技术与企业组织创新,至于社会制度的变革,他只看作是创新的社会效应,并不是他研究的创新本身。而本文讨论的创新既包括微观层面的技术与组织创新,也包括宏观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认为它们都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同时,要实现经济发展和创新还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

这里强调了四个观念,一是资源组合观念,为了实现发展,经济资源必须组织在一起,分散的、处于自然状态的资源,只是提供了一种发展的可能。如乡村存在大量过剩劳动力,同时,银行中也有大量居民储蓄,这时,应该说经济发展的主要条件是具备的,但这却不一定必然带来发展,如果银行的储蓄找不到有利可图的投资渠道,闲置劳动力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这些闲置的资本和劳动力仍然存在于生产体系之外,经济仍然可能停滞。只有当生产要素被有机地组织起来,潜在的`生产力才可能变成现实的生产力。

二是变革观念,如果前述闲置资本(储蓄)和劳动力虽然实现了结合,但是却没有实现新的结合,继续已有的或原有水平的生产组合,进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重复生产,那么带来的不是经济增长,而很可能是(结构性的)生产过剩。只有实现了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建立了新的生产函数,新生产要素的投入才可能带来经济发展。

三是效益观念,就是只有有效益的增长才是真正的增长。如果组合在一个经济体中的生产要素不能被有效使用,实现的是没有经济效益的组合,虽然会生产出产品(服务),但也不会实现经济发展。如很多人都奇怪,经济规模曾居世界第二位的苏联,其经济总量为什么会突然大幅度萎缩至不足原来的一半?其根源就在于它的很多生产是没有效益的,很多工厂生产出来的东西还没有投入的各种生产要素值钱。

四是创新的层次观念,生产函数的创新可以分为“基要的”生产函数的创新和“被诱导”的生产函数的创新,基要的生产函数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能够引起并决定其他生产函数的变化,被诱导的生产函数随着基要生产函数的变革而变化。而基要的生产函数的内涵也是变化的,在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上,基要的生产函数是不同的,在熊彼特―张培刚建立其理论的时代是交通运输、动力工业、机械工业、钢铁工业等部门。而目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部门的生产函数显然更为“基要”。制度创新可分为制度结构的创新和制度安排的创新,制度结构的创新是指一个社会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制度安排的创新是指某一具体的交易方式的变革。制度结构的创新是带有全局性的创新,是制度安排的创新的总和,能从根本上决定制度安排创新的方向和进程;制度安排创新的不断积累也能引起制度结构的创新。当一个社会基本制度比较成熟,能增进社会福利时,其创新基本是制度安排的创新;当一个社会处于变革之中,基本制度不稳定时,就会发生制度结构的创新。

如果一个经济体能够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的新组合,能够建立新的生产函数,特别是在基要的生产函数方面有新的突破;或者处于变动中的经济体,其制度变革的方向是资源利用方式实现了进步,那么,它就会实现发展。而且,它不仅能够利用其本身的经济资源来发展,还会成为一个发展的磁体,能够吸引经济体以外的资源参与它的发展。

所以,创新包括科技的新发展、新突破,新资源的发现和利用,新市场的开拓,新的资源组合的出现,新的生产方式的采用,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等。概括地讲,创新包括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是生产力的重要变革,制度创新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变革。科技创新能够开发利用新的资源、市场,提高原有的经济组合的效益,甚至可能带来新的经济组合;制度创新既可能是把闲置的经济资源组合起来,进行有效益的经济活动,也可能是重组没有被有效益地利用的经济资源,进行有效益的经济活动,还可能是对原本有经济效益但效益较低的资源进行重组,进行更有效益的经济活动,或者是从根本制度上实现资源配置方式的

变革。重大的科技创新能够带来经济组合方式的变革,或带来以前从未有过的经济组合;制度创新不仅能够使科技创新的潜力尽可能充分地发挥出来,甚至可能诱导出新的科技创新。

本文的经济发展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包括以上几层意义的创新。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创新,包括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因此,经济发展函数的表达式为:

G=f(I,T)

其中:G=经济发展,I=制度,T=科技。

制度(I)与科技(T)的关系是:以科技为核心的生产力决定制度,制度对科技具有反作用,制度既能促进科技创新,又能阻碍科技创新。

从经济发展史来看,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就是创新活动密集的时代。人类的经济发展史就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历史。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类社会正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创新密集期,创新的重要性愈益明显,这对各国的经济社会制度提出了巨大挑战。

三、制度与创新

现在,应该给制度下一个定义了。

研究制度问题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制度下了不同的定义。舒尔茨(1991)认为制度是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诺斯(1991)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他还说,制度通过提供一系列规则来界定人们的选择空间,约束人们的相互关系,从而减少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进而保护产权,增进生产性活动。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及其实施机制组成。斯考特(Schotter,  1981)认为,当行为当事人处于一种重复博弈状态时,一个群体的所有成员的行为就具有一种规律性,当且仅当这种规律性是真实的并且是共享性的知识的时候,它就是制度。汪丁丁提出,制度可以被理解为关于如何协调分工的人们的知识的载体。

汪丁丁的定义侧重于制度形成过程:制度是在世代相传过程中,经由人类理性不断积累和筛选的协调分工的知识。舒尔茨和诺斯的定义概括了制度的表现形式和功用:制度表现为人们合作、竞争及其他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正式的规则、守法程序及非正式的道德伦理规范;其功用在于约束人们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使人们能对他人的行为做出预期,减少不确定性,以降低交易费用。

新制度经济学所讲的制度,分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又可以分为:(1)基础性规则(属于制度环境或制度结构范畴),  如宪法秩序等国家基本制度,它是界定国家的产权和控制方式的基本规则,是决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秩序的基础,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制定规则的规则。(2)制度安排,  它是在基础性规则框架内约束特定行为和交易的具体操作规则,包括成文法、习惯法和自愿性契约等。非正式规则包括:(1)文化进化所形成的规则或叫“文明”,  它是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文化积淀,包括最基本的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宗教、思维方式、人际交往方式、风俗习惯等,它对各种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形成、发展以及外部规则的引进等都具有深刻的基础性影响,是人们必须接受而难以改变的,以至于布坎南(1989)认为,应该把这种由文化进化所形成的规则与制度严格区别开来,因为前者是我们不能选择、不能重新构造的,并始终对我们的行为具有约束力;而后者则是可以通过人类有意识的行为来推动其不断演化的。(2)意识形态,它“由相互关联的、包罗万象的世界观构成,它必须解释现存的产权结构和交换条件是如何成为更大的体制的组成部分的”(诺斯,1991)。意识形态是一种社会信念体系,人们通过它来判断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制度结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是决定制度效率或节约交易费用、降低制度变迁成本的最重要的非正式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所讨论的制度主要是指正式规则中的制度安排和非正式规则中的意识形态。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的论述中,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制度结构(制度环境)―制度安排的分类是交叉的,也就是说制度结构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可能是正式的,也可能是非正式的。但他们所强调的制度安排“必须至少用于下列一些目标: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

总之,理性有限的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面临着不确定性,既有侵犯别人利益的动机和可能,也面临着自己的利益被别人侵犯的风险;同时,个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还需要与他人合作,而且随着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经济行为主体的合作日益复杂和广泛。在社会进化的过程中,那些能够减少不确定性,有助于人们对未来建立长期预期,保护经济行为主体的利益不受不合理的侵害,有利于经济行为主体合作,能够保证个人利益,从而保证社会整体利益实现的行为规范,就被筛选并固化下来,成为了制度。

马克思主义认为,制度是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内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在阶级社会,它代表统治阶级利益,为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实现统治阶级利益的最大化服务。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反过来,制度又是影响经济科技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那些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趋势,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不断扬弃和代替已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是有生命力的制度。

由于经济发展的实质是创新,而制度则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经济发展是制度的函数,所以,从研究经济发展的角度,本文给出如下的制度定义:从宏观的角度看,制度是由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同时又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反作用,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制度是约束机制,它维护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经济运行方式,降低社会经济运行成本。制度也是激励机制,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制度能促进和刺激经济发展,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制度则是经济发展的桎梏。从具体经济行为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微观角度来看,制度可以被界定为行为规范,它是约束机制,规定人们的行为界限,约束经济行为主体的行为,并使经济行为主体能够判断他人的行为,从而减少不确定性、形成长期预期、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个人效用;制度还是激励机制,较优的制度就是较能激发经济主体的潜能和创造力的制度,较劣的制度则会压抑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因而从本质上说,制度是一定约束下的激励机制的组合。

由前面的讨论我们知道,经济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创新的过程。那么,从宏观的角度看,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质是技术或基要生产函数的不断创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或阻碍经济发展的实质,也就是制度能否使社会的创造力充分释放出来,从而不断推动技术及基要生产函数的创新。从经济行为主体的微观角度看,制度能否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主体的利益,也体现在它能否使所有经济主体都能通过自己的能力和创造力的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利益,也就是体现在对经济主体的创造性的激励或抑制。一句话,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或阻碍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

制度是刺激创新还是阻碍创新。能够激励创新的制度就能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潜力,就是好制度。那么,好制度的理想状态是什么呢?如果我们承认整个社会经济是各经济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有机结合,那么,要使制度把促进社会技术和基要生产函数创新,与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个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统一起来,那么,这个制度就必须是激励相容或称自选择的。也就是说,各个经济主体按照这个制度所提供的信息,在自利的内在激励下所做出的决策对于他们每一方来说都是最有利的,从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最有利的,即实现了纳什均衡。如果一种制度能够使经济人在自利的内在激励下所做出的决策与该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相符,或者说,如果一种制度所发出的激励信息恰好是对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的激励,那么,经济主体就会自愿选择这种制度,这种制度就会自动实现,而这种状态就是纳什均衡。所以,理想的制度是实现了纳什均衡的制度,是能充分激励创新的制度,是当事人作为自己的一个最优选择而自觉遵守的制度,因而是最节约交易费用的行为规范。显然,至少在现阶段,这样的制度并不存在,制度只可能逐渐并无限趋近于纳什均衡。

在强调制度激励创新的功能的同时,还应指出其中暗含的几点:首先,制度不仅是激励机制,它还是一种约束机制。它决定了行为人的行为规范,其中最基本的是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如果必须损害,那么必须通过谈判相应地付费。说理想的制度是纳什均衡就包含了这一点。其次,制度要能鼓励创新、促进发展,使人们自觉地遵守它,它就必须能够使人们形成一种稳定的、长期的预期。也就是说,它要使人确信,如果干了坏事,一定会受到坏事后果的惩罚;如果做了贡献,一定能够得到回报(这就是产权制度的精义)。否则,如果无法确定一个人的行为后果由谁承担,行为人就有积极性追求短期利益,而不会进行长期的投资和创新。第三,能有效激励创新的制度必然是开放的制度(陈平,2001)。

人类社会的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演变之中,理想的制度形态是纳什均衡,是各经济主体及整个经济体系的创新潜能被充分释放的制度。因此,制度变迁就是制度为了更好地促进创新而不断调整的过程,是一个不断逼近纳什均衡的过程。无论以效益更高的制度代替原有制度,还是降低交易成本,抑或提高经济效率,都是通过创新来实现的。也就是说,高效制度对低效制度的替代、交易成本的下降、经济效率的提高等,都是制度变迁的目的和结果,而制度变迁过程的实质则是创新。没有创新,就不能实现制度变迁,制度必然陷于僵化、停滞。

总之,制度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根本因素,制度促进或阻碍经济发展是通过激励或压抑创新实现的,因为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创新。因而,好的制度是能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同时,这种制度本身也应是充满生命力的、开放的、不断调整和创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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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振梅:制度创新永葆企业发展活力

张振梅:制度创新永葆企业发展活力

忠诚 专业 公道 依托于本地得天独厚的条件,善于整合优势资源,天津港保税区金茂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成长为我国天津港南疆最大规模的短途运输服务商.目前,金茂主要从事煤炭购销、仓储、加工、煤炭、矿砂等散货短途运输业务,拥有机力和配套设备300多部,独立的.维修厂和煤炭仓储加工区,随着港口进出口业务的拓展,金茂的发展面临着更多的机遇.

作 者:《现代企业教育》编辑部 王建国 刘明明  作者单位: 刊 名:现代企业教育 英文刊名:MODERN ENTERPRISE EDUCATION 年,卷(期): “”(1) 分类号: 关键词: 

篇9:论科技进步与制度创新

论科技进步与制度创新

一、科技进步与创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不仅是先进生产力的.源泉,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加快体制创新的重要基础.

作 者:隋映辉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青岛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刊 名:理论学习 英文刊名:LILUN XUEXI 年,卷(期): “”(2) 分类号:A849 关键词: 

篇10:论教育决策与制度创新

论教育决策与制度创新

本文以高校扩招为案例,对扩招政策的决策背景、预期影响,特别是过渡期教育决策特点与制度安排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文章认为,促使扩招政策出台的背景,是由宏观社会需求、解决经济困境、走出“应试教育”怪圈等因素形成的一种综合效应。从对实施科技兴国战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高等教育改革等方面的预期影响分析,扩招决策是一项涉及全局利益而作出的困境决策。由扩招政策显现的过渡期教育决策的特点及其与制度安排的关系,反映了教育改革的特殊性与改革走向的复杂性。我国教育改革的制度创新,突出体现了教育决策在过渡期的制度化环境中的“两难”抉择。

196月25日,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上“今年全国高等教育招生大幅增加”的通栏标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建国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曾经有过三次高速发展,但此次增幅之快、增量之大、出台之急、响应之烈,为前所未有,甚至可谓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之最。对此次高校扩招,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与经济界的认识和看法各式各样,不仅涉及教育基本理论、教育与经济、教育与社会等相关理论,而且涉及经济发展战略和策略、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以及国民素质与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以扩招政策的决策为例,对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教育重大决策的基本特点,以及教育决策与制度创新的关系加以分析。

一、扩招决策的背景分析

一个政策只能解决某一困境的主要问题,我们不可能期望一个政策解决所有的问题。首先,当现实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情况时,制定政策的部门需要的是在错综复杂的一系列问题中,寻找到解决困境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同时,作为决策部门,特别是实际部门,总是把解决眼前的急迫问题作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而现实问题的解决与长远问题的处理总有一段距离。其次,一个部门、一个行业对待困境的态度和处理的方式,不仅受到整个制度环境的.约束,而且总是受到本部门、本行业自身条件(如目标模式、任务要求、规则约束、思维定势等)的制约。一般而言,上一级部门作出的决策通常更接近于对全局、眼前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解决。在利弊权衡上,相对来说,只要眼前的利大于弊,全局的利益大于局部的利益,某一段问题的缓解有利于下一段问题的突破,尽管这一决策可能会带来某一层面的利害冲突或导致某一方面新矛盾的突显,但只要不影响大局,就是值得肯定的决策。再次,当今社会经济生活变化速度之快,常常令人措手不及,有时给某些问题决策的时间是极其有限的,特别的问题有时需要特殊程序的决策方式。或者说,现在人们更注重的是对问题迅速作出最出色的界定,而并不看重如何最出色地搜集答案和选择答案。过去人们总是把追求最优的可能解作为决策的原则,现在人们则用“有限理性”及“争取满足”的决策模式替代了“完全理性”的决策模式,用“令人满意”的准则替代“最优化”准则。从这些基本的决策观点来看高校扩招政策的决策背景,不难看出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以及这些观点对于现实问题的合理诠释。

促成扩招政策出台的背景,可从三方面考虑。

一是宏观社会需求。“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以及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对高新人才的迫切需求,特别是新一届政策把“科教兴国”作为本届政府的最大任务,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优先发展教育的思想,知识经济“增长动力”基于人才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使终身教育的思想和学习化社会的观念广为人们接受。年开春,中国科学院的“知识创新工程”、科技部的国家技术创新体系、教育部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相继出台。这一方面反映了国家相关部门对知识经济挑战的应战姿态,另一方面也从客观上促成了国人对经济强国、科技领先、教育为本、人才关键的共识氛围。而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教会则把提高全民素质,培养高新技术人才作为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重要任务。可以说,高校扩招是这一宏观背景之下政府与民众形成共识并付诸行动的一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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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美援与中国台湾的制度创新

美援与中国台湾的制度创新

有人认为,中国台湾在战前是经济落后地区,经济之所以能够迅速成长,是因为它以“后起”的身份参与世界经济大循环,有一种后发优势,即可以比较便宜地利用现代技术这种“既成品”,从而避免了发达国家那种因试验某种技术方式而花费的`时间和成本.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不是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都可以利用现成的技术和外部条件,使经济像中国台湾那样高速发展呢?因此,我们还必须看到另一面,即制度的因素.台湾具备了一定的制度条件,从而能有效地引进和利用现代高科技和资金.

作 者:崔天模  作者单位:韩国建国大学经济系,韩国,忠州,380-701 刊 名:经济学家  PKU CSSCI英文刊名:ECONOMIST 年,卷(期): “”(4) 分类号: 关键词: 

篇12:农产品企业发展金融困境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农产品企业发展金融困境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农业也将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虽然近年来,金融机构在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与力度,在解决农产品企业融资困难、满足传统农村融资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仍受诸多制约因素的影响,其与现代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广覆盖、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不相适应,还需进一步的改进和加强。因此,为了加快农产品企业发展的步伐,必须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是实现农产品企业与资金流高效融合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产品企业;金融困境;金融产品创新 一、湖北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以及农产品企业发展的意义 (一)湖北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作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农产品企业的发展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湖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更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着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政府文件多次提及“三农”问题,并在20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支持力度,凸显了“三农”在我省民生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在此背景下,湖北省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推进基本金融服务均等化,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了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有力地促进了“三农”的转型升级。 但到目前为止,湖北省农村金融建设仍然滞后,长期存在的城市与农村金融二元结构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市金融服务竞争日益充分而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由于从起,短期贷款的分类有所变化,表1是根据的数据描述的湖北与全国贷款农业贷款情况的比较。 从表格的数据来看,湖北的农业贷款同比增长22.7%,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23.4%保持持平。但是湖北省的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重仅为4.1%,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这说明,农村金融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当前依然是我省金融体系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历史阶段,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依然是国家高度关注的民生与社会问题,也是需要继续通过深化改革来着力解决的一项重大经济金融工程。 (二)农产品企业发展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农业也将逐渐融入世界农业之中。只有不断深化金融服务与创新,更好地支持农产品企业出口,才能使农业适应和加入国际市场,不断提高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把农产品生产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更好的为“三农”服务。 1.农产品企业的发展能促进农业增长 第一,农产品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优化产品结构。农产品企业围绕某一农产品提供配套服务,通过定向投入、合同收购等方式,扶植农业生产,因地制宜的建立起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商品基地,使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推动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农产品企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的科技进步。目前农产品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已成为农业方面科技创新最具活力的主体,农民教育培训最前沿的阵地和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最有效的平台,为推动我国农业科技的进步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农产品企业的发展能促进农民增收 第一,就我省目前农民的收入构成来看,其构成主要有以下四部分: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民从事劳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是指农业生产所取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是指与国家政策有关的农业补贴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占到95%以上,。农产品企业的发展不仅能为农产品提供销路,还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将会大幅度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二,农产品企业的发展为农民积累管理经验提供了机会,农民会把在参与乡镇企业管理中学到的经验活学活用,不断升华,并将之灵活运用到村务管理或自主创业中,这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见,发展农产品企业,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 3.农产品企业的发展能促进农村建设 第一,一个县的企业的增加值、利润总额、上交税金等,是组成该县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指标。如果一个县经济不强,企业上交税金少,这个县创造的财政收入就必然少,这样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自然就少了。 第二,农产品企业作为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和载体,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壮大农村经济的重要动力,作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力抓手,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仍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这些企业的参与。 二、湖北省农产品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困境 (一)湖北省农产品企业建设的.资金需求大 首先,根据调查的资料显示,作为农产品龙头企业,资产投入大约在500万元至1500万元,生产加工型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比较大,在10 00万元左右,农林生产开发型约在500万元左右,这就要求有大量的资金支持。其次,农产品企业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使得资金流动呈现季节性;同时,由于动植物的生长周期一般较长,使得农产品企业的资金周转比较缓慢,资金的利用率低。最后,农产品企业资金需求具有一次投入,多期消费的特点,这就使企业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 (二)湖北省农产品企业贷款难度大 就湖北省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产品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依赖于湖北省农村合作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但是从实践的情况来看,农业贷款是远远不弄满足我省农产品企业发展要求的。 首先,由于农产品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固有的特点,如经营规模较小、资金利用率低、经营风险大等,加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得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有限。其次,,农产品企业由于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也不需要定期披露财务状况,资金的管理与运用缺乏监督机制,导致金融机构对农产品企业的融资成本通常比较高。最后,金融改革和发展滞后,比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高、亏损严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滞后,导致金融产品创新较少,加上农村信用社不断向商业化过渡,大量资金流向了收益率高的地区和部门,而真正需要资金支持的农产品企业由于各种限制难以取得贷款。 鉴于以上种种,农产品企业往往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供给。这种情况使得很大一部分农产品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渠道寻求高利贷,严重妨碍了企业的发展和融资能力的增长。然而,农产品企业的这种融资困境,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值得获得贷款。我省当前也有许多业绩优秀的农产品企业,比如稻花香、精武鸭脖等,也说明了农产品企业也会具有广阔的投资前景。具体到大农业内的农、林、牧、渔各业,他们的发展也极不平衡,银行在给这些企业提供贷款或投资时,考虑何时进入、如何定位以及选择哪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是非常重要的。 三、影响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因素 金融创新的本质,就是通过对风险和收益的重新配置,使金融机构达到目标收益的同时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经验显示,金融产品创新虽然与回避管制、危机处理等因素密切相关,但金融结构复杂化、金融体系高度市场化过程中金融机构不断增强的竞争压力,才是推动金融创新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动力。从我省的目前的情况看,影响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因素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缺乏创新动力,金融产品创新的主动性较弱。首先,农村金融体系还处于市场化的初级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较差,农村金融机构整体面临的竞争压力有限;其次,由于农业经济是弱势产业,金融机构在农村经营的成本高、风险大、收益率相对较低;最后,随着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战略转移的推进,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对基层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上收到总、省行,基层银行的主动权极小,抑制了基层行创新贷款品种的积极性。 第二,农村资金风险规避和补偿机制不健全。目前担保体系尚不完善,大多数农产品企业可用于抵、质押的财产有限,担保能力不足,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使得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企业缺乏风险分散渠道,基层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内在创新动力不足。 第三,金融监管过于严厉。由于我省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监管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过于严厉,会使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因为在严厉的监管模式下,金融机构为获得产品创新的监管允许所付出的运营成本会大大增加,无法提供有经济性的新产品而不愿创新新。 第四,激励机制不完善。考核机制不科学,不能精确考核与评价员工在创新中的贡献,或者没有建立针对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考核评价机制。受体制限制,无法利用企业年金、灵活薪酬制度等先进的激励资源和激励手段,影响了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这些条件下,金融机构创新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导致在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常常面临着金融机构不积极、不响应、不配合的问题。 四、协同发展视角下的农村新型金融产品创新 鉴于农产品企业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金融机构应该不断创新,开发出一批专门针对农产品企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1.创新抵押物。这类金融创新在贷款抵押物方面有所突破,主要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由于农村中小企业恰恰缺乏不动产,考虑到农村土地具有土地经营权的特性,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就是针对动产抵(质)押融资的需要,开办的新型贷款业务,它使农村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拥有的动产资源真正转化为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有效载体。 2.为农产品企业提供季节性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农产品的季节性特点,对农业企业提供季节性贷款。如贷款承诺,并以收购的农产品和加工的成品等库存作为抵押。对于信用和财务状况较好的农产品企业可为其提供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循环周转贷款。 3.农企打包放款。当农产品企业与外国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就要组织出口时,企业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上的困难。此时,农产品企业可以用进口地金融机构向其开立的信用证或其他保证文件,连同出口商品一起,作为贷款抵押,借入款项作为周转资金。待农产品企业收到货款后,再还清银行贷款。这种打包放款的期限一般较短,在一年以内。 4.提供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避险服务。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有限,并且期货交易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农产品企业都不知道如何利用期货交易来降低风险。金融机构可以与期货经纪公司合作,为农产品企业规避价格风险或买卖农产品期货提供专门的服务和交易上的便利。 总之,农产品市场是一片广阔的市场,但是其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农产品企业的特点开发更多的金融工具来满足农产品企业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为“三农”服务。 参考文献: [1]闫力.辽宁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实践及启示.中国金融,. [2]张凤龙,臧良.农民收入结构变化研究.经济纵横,. [3]王培山,王永波.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策略研究,中国金融,. [4]曾薇,陈收.金融监管对金融产品创新影响研究新进展.经济学动态,20第10期. 作者简介:陈金山,男,1990年3月生,湖北黄冈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级投资学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风险投资。 谭虎,男,1988年8月生,江苏连云港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1级投资学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证券投资。

篇13: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能力本位”理念与制度创新

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能力本位”理念与制度创新

当今时代我们面临两大挑战:一是如何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的地位?二是如何才能巩固中 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实际上也是我们必须思考和解决的两大根本性问题。

用陈旧的理念、思维方式和体制是解决不了这两大问题的。要解决这两大问题,要求 我们的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开放有新局面,各项工作有新举措。因此,我们 必须在理念、思维方式和制度、体制上实现框架性转换。具体来说就是:

一是要确立能力本位的发展理念。我们正在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市场经济由市场配 置资源,具有自己的逻辑,必然注重平等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实质上是能力竞争,这 意味着有为才有位,实力决定一切。这就应该进一步注重个人后天的努力奋斗和能力发 挥,注重人的个性、独立自主性以及人的素质和业绩。由此,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冲破“ 官本位”的价值观,确立“能力本位”的核心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有利于培养人的实力 、自立、民主、创造个性、主体性和业绩意识,这些现代意识和人格有利于促进我国现 代化建设和发展。据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要解决以上两大根本性问题,就必 须确立“能力本位”的新的发展理念,使社会的制度、体制、机制等围绕着充分发挥人 的.能力来设计、安排和评价。

二是要实行思维方式的转换。这是围绕能力本位的核心理念而进行的。传统社会的思 维方式主要是两极对立思维、给定论思维和客体性思维,它注重先天给定和等靠要,注 重出身、门第、血统和身份等先天背景;注重“两极对立”和“对着干”。这种思维方 式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我们应反映现代化建设的时 代精神,确立现代性思维方式,也就是要确立实力论、共生论、作为论和主体性的思维 方式。主张靠人的后天努力奋斗、能力发挥和有所作为成为自己、实现自己和确立自己 ;要追求互利共生双赢;要以反映时代先进性的要求来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些思维 方式可以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及积极性创造性, 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潜能,从而为巩固中国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地位提供新 思路、增添新力量。

最后是以“能力本位”为核心理念进行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这是最主要的。理念和 思维方式的转换最终要落实到制度创新上来。传统的社会运作机制主要是权力本位。这 种运作机制易挫伤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阻碍基本现代化的实现。由此必须进行制度创新 和体制创新,主要是干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创新。随着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随着 我国市场经济广度和深度的推进,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明显,日趋需要大胆选用 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且凭能力和业绩立足的人才。这样做,本质上即确立选贤任能 或“能力本位”的干部人事制度。这种制度创新必将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鼓励 大家一心一意谋求发展,有效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拓宽 新的发展空间。

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实质上是鞭打快牛。要鞭打慢牛,必须实行分配制度的创新,也 就是要解决人的创新劳动、创新能力和其他生产要素的贡献在分配中的地位,既应把人 的创新能力及其贡献作为分配的根据和尺度,也应把进一步发挥人的创新能力作为分配 体制创新的目标,并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只有这样,才能极大焕 发人的创造潜能和发展潜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因为进行 制度创新的目的和目标,就是把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途径和 新的发展思路。进入21世纪,世界范围内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根本上就是人的素 质、人的创新能力和人才的竞争。反映这种发展趋势,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召开的 全球APEC会议上,明确提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思想,认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是中 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这实际上为我们找到了一条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途径。 农业社会,土地和人口是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工业社会,资本和劳动以及自然资源成 为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进入高科技的知识经济社会,人的知识、智力和创新能力才真 正成为全社会运作的主体和核心,成为社会的第一资本、第一资源。历史发展表明,社 会历史越往后发展,人及其创新能力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就越增大。显然, 知识经济社会必须把充分正确发挥每个劳动者的创新能力作为基本原则。因此,我们应 与时俱进地注重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逐步实现由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发展 战略向以开发人力资源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转变。

篇14:制度创新与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

制度创新与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

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坚持制度创新,让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消除限制私营经济发展的`所有制歧视,突破束缚农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改革交易费用极高的现行政府管理制度,中国经济才可能有一个乐观的前景.

作 者:陈躬林 赵亚乔  作者单位:陈躬林(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赵亚乔(黑龙江大学<求是学刊>编辑部,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刊 名: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XI FINANCE AND ECONOMICS UNIVERSITY 年,卷(期): 24(2) 分类号:F120.2 关键词:制度创新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农业发展   政府管理  

篇15: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金融制度创新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金融制度创新

支撑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资源、技术、体制、政策等各种条件.本文从金融制度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论述了金融资源短缺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制约作用,指出创新金融制度是解决短缺问题的'根本途径,并设计了金融制度创新的路径.

作 者:刘洪军 LIU Hong-jun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28 刊 名: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2005 “”(1) 分类号:F427 F127 关键词:金融制度   老工业基地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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