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完善制度保障

完善制度保障

2023-02-08 08:10: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加一个煎蛋”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完善制度保障,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完善制度保障,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完善制度保障

篇1: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探讨

摘要: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源;征管

1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最早于17在英国创立,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这一税种,有近40多个国家以其为主体税种,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具有税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优点,因而正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发展,不仅成为许多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几乎与每个公民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

2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中的地位,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根据最新中国税务总局统计资料,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亿500万元,较增收320亿元,增长22.6%,成为中国的第4大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主要有: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

3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特点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主要有如下特点:(1)实行分类所得税制。也就是将个人各项所得分成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不同的计征方法以及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这种分类课征制度可以很大程度上采用源泉扣减的征税办法,有利于加强源泉监控、简化纳税手续。(2)较宽的费用扣除额。主要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费用扣除额的规定对于低收入者有利,使低收入者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有利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3)在计税方法上采用总额扣除法,避免了个人实际生活费用支出逐项计算的繁琐。在分类征收的制度下,各项应税所得分别按各自的税率和计征方法计算,便于掌握,有利于税务部门提高工作效率。(4)采取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纳模式。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采用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制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模式。对可以由支付单位从源泉扣缴的应税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也就是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征纳模式。

4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1分类课征税制模式有失公平与效率

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少缴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多缴税的现象,不能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也难以有效调节高收入和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

4.2征收范围不全面

主要表现在:(1)税基狭窄:个人所得税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分为概括法和举例法。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正列举方式加概括法,这种方式确定税基范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征税范围的扩大,虽然用概括法规定了其他认定的应税项目,避免税基流失,但是因其给定的模糊性,容易在征纳构成中引起征纳双方的纠纷和纳税人逃避税行为的发生。(2)减免项目过多: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有14条免税项目,还有其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和减免税优惠政策。这些减免税政策出于鼓励、引导、照顾、互惠、惯例等多种目的,但减免项目过多、范围过宽违背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宗旨和政策目标;弱化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分配和组织收入功能;导致税制复杂,给政策制定和征收执法带来操作困难,造成纳税人税负不公平和偷税、避税漏洞。

4.3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缺乏科学性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现行的是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但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脱离,主要表现为:(1)费用扣除采用单一扣除标准不科学。我国个人所得税对生计费用扣除采用定额和固定比率两种方式,只对个人基本扣除进行考虑,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婚姻状况,所赡养人口多少,有无老人、儿童、残疾人,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公平原则的实现。在赡养状况差异很大时,税收负担的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税收的不公平性更突出。(2)扣除标准缺乏指数化机制,忽略了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个人纳税能力的影响,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根本无法适应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由于这种费用扣除方法以固定数额作为费用扣除标准,未能与物价指数挂钩,难以适应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断上涨的实际情况。

4.4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征管效率低下,征收方式需要改进,我国目前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难以实现预期效果,另外征管手段落后,管理人员素质低也会影响税收征管效率。

(1)税收方式难以控制高收入者。

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个人申报纳税和单位代扣代缴纳税两种方式;而且以代扣代缴为主。这种征管方式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是相衔接的,但在征收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公民纳税意识淡薄,越是高收入者逃税的越多,他们或利用权利自定纳税标准,或化整为零,以实物、债券、股权分配等方式逃税,或拉拢税官以吃小亏占大便宜等手段逃税。工薪收入者逃税几乎不可能,他们没有前述的权利和经济实力支付逃税费用,月工资薪金收入基本上是单位代扣代缴,逃税无门。

(2)征管手段落后。

一方面个人所得是所得税种中纳税人最多的一种,征管工作量大;另一方面个人所得税也是最复杂、最难管的税种之一,应税项目多,计算公式多,再加上个人收入多元化隐性化,现金交易的大量存在,税源难以监控,尚未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征管手段。这些都是征管手段落后的原因。

(3)对税源监控不力造成税收流失严重。

主要原因有①收入初次分配领域秩序混乱;②在收入监控上,缺乏必要的部门配合和监管手段;③在指导思想上,有的地区忽视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职能作用;④在政策规定上,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法律不够完善;⑤在征收管理上,工作粗放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⑥处罚法规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强,不能对纳税人起到威慑作用。

5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议

针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模式存在问题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具体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走“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之路,建立适应我国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个人所得税制,是确保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功能和调节功能得以充发挥的制度保证。

(1)依据我国国情,选择分类综合税制模式。

选择分类综合税制模式就是对较强连续性、经营性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实行累进税率;对其他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分项征收。这样既有利于解决征管中的税源流失问题,又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这种税制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现状。

(2)扩大征收范围。

对于发生的每一笔所得除了司法部门已认定为非法的之外,只要是税务机关核查在先、司法部门认定在后的,税务机关都应对其征税,但这并不能说明征了税的所得就是合法所得,征税之后司法部门照样可以对非法所得追究法律责任。

(3)合理制定费用扣除标准。

要合理制定纳税人的生计费和赡养人口、老人、儿童、残疾人以及住房、医疗、养老、教育、保险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并视工资、物价、汇率等方面的情况适时地对各类扣除标准加以合理调整。实行费用扣除的指数化,根据每年的通货膨胀率和收入水平对扣除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4)对分类课征项目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

由于分类课征项目基本为非劳务所得,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他们一方面大部分已是所得税后的所得,另一方面也不存在费用扣除的问题,为了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其比例税率不宜太高,在现行20%的基础上,可考虑适当降低至15%为益,且实行按次计征。

(5)完善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

理想的税收制度要有强有力的征管手段作保证,在税收制度设计上必须同时从税款的征收和税务的管理两个方面下工夫。主要方法有:在税款的征收上完善“双向申报”制度;在税务管理上加强对税源的监控,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规范税收代理工作;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逐步实现同财政、银行、企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网,形成社会办税、护税网络;强化税务稽查。

参考文献

[1]?张慧.施刚.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新探[J].南通纺织技术学院学报,,(4).

[2]?侯常青.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10):198.

[3]?田国兴.试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J].经济师,2004,(5):223-225.

[4]?张华香.毕勇.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J].中国管理信息化,,(9).

[5]?舒波.个税改革济贫不劫富[N].贵阳日报,-8-28.

篇2:试析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初探

试析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初探

论文关键词:劳动合同 调查 探讨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对广州某高校劳动法规执行状况的抽样调查,针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热点问题,就如何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和研究。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普遍性法律形式,亦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研究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此,笔者对广州某高校劳动法规执行状况展开了一次抽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1.本次调查范围包括该高校所属巧个不同类型单位。调查采取无记名问卷方式进行。由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主管作答,资料来源真实、可信。

2。被调查对象涵盖上述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以及其他雇佣方式的人员。被调查者主要从事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后勤服务等岗位工作。个人身份分别为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干部、工人等,大部分具有高学历、有专长等特点。

二、现行劳动法规的执行状况

1。通过调查得知,各单位在招聘员工中具有以下共性:a.对员工的要求排前三位的分别为:学历、年龄及健康状况、个人专长;b.均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试用期3-6个月不等,并在合同中规定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c.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均认为以下内容为必须条款:即劳动合同期限、违约责任、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职工福利、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d.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劳动者具体岗位,合同期内一般不予改变,同时为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2.被调查单位在管理劳动合同人员时的一些具体做法为:a.严格执行每周40小时法定工作时间,如工作需要加班加点,一般采取补休或给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方式;b,如劳动者被判刑或被劳教,各单位均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如发生争议,各单位均倾向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c.劳动合同届满时,各单位均有一整套严格的考核措施。如考核合格,且岗位需要,可续签下一聘期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的给付方式,对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享有一定的带薪假。

3.被调查单位对劳动法规执行现状的看法。a.多数单位认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规定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但亦有少数单位认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企业权利的限制不适宜。例如国家立法时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阐述较多,但对企业的合法权利阐述相对较少,没有体现企业与劳动者平等主体的地位;b.对“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这一观点,被调查单位持认同态度的约占60%。另有40%的单位则认为,现行劳动者维权意识日益加强,个别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不辞而别,且动不动就以告到法院相要挟,给单位管理造成一定压力,导致成本资源损失。C.对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这一规定持赞成态度的约占70% ,另有30%的单位认为目前经济不景气,企业负担沉重,不应额外支付补偿金。

三、问题与对策

1.应依法改变单方面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现象。调查表明,目前普遍存在用人单位单方面在合同中订立试用期的情况,这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因为试用期的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合意,未经协商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形成合意的不能认定存在试用期。同时,对劳动法25条第1项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中的“录用条件”应作广义的理解,即理解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综合要求。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作为主要用工形式。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情形。实际上,目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很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我国就业形势处于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普通劳动者受到下岗和失业的压力,根本无法和用人单位讨价还价。我国劳动法的价值取向,应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为主要的用工形式。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只有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才允许使用,法律应对此有更加详细的规范。

3.应正确看待“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其主要原因为:a.从财产占有上看,劳动者一无所有,用人单位拥有生产资料等物质;从客观情况看,劳动力过剩是一种常态现象,因此劳动者在挑选用人单位时选择余地不大。b.劳动关系实质上是劳动力的租赁关系,劳动力的特殊性决定了这种租赁使用关系有利于租用方,而不利于出租方。c.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是一种长期的投资,一般情况下是由劳动者自己支付费用,但与回报不成正比。d.劳动力以劳动者的生命为载体也决定了劳动法要特别保护劳动者。因此,劳动法第1条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由此可见,劳动法的基本精神应理解为:劳动者享有劳动力所有权以及偏重保护劳动者。那种认为劳动法仅提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认识是片面的。

4.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据不同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对这一问题,虽然《劳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被调查单位的认知程度和《劳动法》的立法精神来看,用人单位适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仅是一种人性化的做法,也是一种社会义务。广东省新近修改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对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作了明确的界定。即对198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并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原固定工,终止合同时,应当向职工支付生活补助费。对不属于此范围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对于合同其中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和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广东省这一规定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5.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必须合法。通过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均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乙方的义务,即应遵守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这是市场经济下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也是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是从法律上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重要方面。但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时,应该在程序和内容上合法,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要在尊重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制定。

篇3:如何完善制度建设

如何完善制度建设

证监会全面部署新三板发展,七方面完善制度建设,情况下面:

导读

21世纪经济报道:这也是证监会[微博]首次针对新三板市场制定框架性指导意见。

九泰基金总裁助理郑立昌对此表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三板是资本市场重要一极。

转板、分层以及加快推进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均是新三板发展的实质性利好。

本报记者 谷枫 实习记者 赵丹 北京报道

对于新三板而言,11月20日又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日子。

在当天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有关深化新三板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49号),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加快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发展。

这也是证监会首次针对新三板市场制定框架性指导意见。

九泰基金总裁助理郑立昌对此表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三板是资本市场重要一极。

转板、分层以及加快推进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均是新三板发展的实质性利好。

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意见》是促进今后一个时期全国股转系统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既着力解决当前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又放眼未来,为市场的后续创新和长期发展预留政策空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获悉,目前证监会已启动《意见》所涉及的相关制度规则的修订和制订工作,全国股转公司也要相应完善规则,配套制订市场分层方案并择机公开征求意见。

七个方面推进制度完善

这将是证监会层面首次发文对新三板制度建设做出全面部署。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此次打算从七个方面对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制度完善作出部署,这也提出了当前发展全国股转系统的总体要求。

具体而言,《意见》由新三板的定位,健全和创新市场制度体系,发展需要有效的监管和风险管控等7方面组成。

对于市场性质和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定位,《意见》指出,要坚持全国股转系统独立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

但证监会同时指出,全国股转系统并非孤立市场,应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研究推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开展推荐业务试点,探索建立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

“这是证监会首次表态新三板独立市场定位的说法,对股转系统来说意义非凡,实际上很多企业都将新三板作为跳板,而股转系统内部对这样的说法和观点非常不认可。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成长企业融资部的人士指出。

“承上启下,打通和连接A股市场和区域市场正是新三板所承担的重任。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

在健全和创新市场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涵盖了融资、交易、市场分层、主办券商管理等多个领域。

其中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入公募基金投资挂牌证券;优化完善现有交易制度安排,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强化主办券商交易组织者和流动性提供者的功能等多项内容。

至于监管和风险管控方面,证监会则明确要求全国股转系统坚持创新发展与风控能力相匹配,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分层方案敲定

此次,《意见》也明确了市场期盼一年之久的系统分层事项。

证监会表示,针对挂牌公司差异化特征和多元化需求,实施市场内部分层,提高风险管理和差异化服务能力,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

据张晓军透露,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

这也击破了此前市场广泛流传新三板将分为三层的谣言。

证监会还要求股转系统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研究制定分层具体标准,设置符合企业差异化特征的指标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需求。

与此同时,要建立内部分层的维持标准体系和转换机制,实现不同层级挂牌公司的有序流动。

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市场服务与监管要求方面,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行差异化制度安排。

分为两层,符合实际情况亦有发展空间。

新三板的分层目标应该是三层,依次为竞价层——连续竞价的板块、创新层——以做市为主、基础层——交易最不活跃的。

现行情况来看,先分两层,待时机成熟,在优选层中再分一层竞价交易的是比较可行的方案。”民生证券新三板研究团队研究员乔誌东说。

记者也了解到,11月24日股转系统将发布分层方案的有关情况,届时市场期待已久的分层方案也将揭开面纱。

除分层外,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加快推出储架发行制度和授权发行机制等有关发行层面的内容也是此次《意见》的亮点。

“如果相关政策可以推出,那么新三板在非公开发行层面就有了可以媲美IPO的制度安排。”前述北京地区券商人士表示。

不过,对于市场最为期待的降低投资者门槛和连续竞价交易,张晓军表示,鉴于条件尚不成熟,这两项暂不实行。

郑立昌认为,当前上述两项制度的推出时机尚不成熟,随着新三板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运行经验的积累,逐步实施这两项制度也是可期的。

篇4:完善制度体系

完善制度体系

1、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的保障体系

(1)加强制度建设,寻求政策支持面对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奇台试验站必须重新审视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决心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和机制中的不利因素,提高单位的绩效水平。在人事制度方面实施全员骋用,按岗定酬;在政策方面,争取新疆农科院试验场站试点工作,享受经费和人才方面的倾斜;在经费方面实行经费包干,为搞活人力资源管理、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扫清政策障碍。

(2)进行持续有效的沟通良好的绩效沟通能够及时排除障碍,最大限度地提高绩效。试验站的管理者要与被管理者从绩效目标的设定开始,进行不断的沟通,降低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效用的发挥。管理者要在决策过程中应积极吸收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征得他们的理解,建立上下畅通的言路,关注他们对某些事情的看法,就能很容易地、及时地解决与他们利益有关的一些问题,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

(3)使管理层成为绩效管理制度的精神支柱和行动表率绩效管理制度的成败很大程度取决于决策者的支持推动,关于这一点在理论探讨中已经提及。奇台试验站的管理层需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制度对实现单位战略目标的重要性,加深对绩效管理制度相关知识理论的学习,给予绩效管理制度持续不断的.支持和推动,在绩效管理制度的运作过程中,成为绩效管理制度自始至终的精神支柱和身体力行的行动表率。

(4)加强绩效管理制度知识的培训在正式实施绩效管理制度之前,必须就绩效管理制度的目的、意义、作用和方法等问题对管理者和职工进行认真培训。使职工明白绩效管理制度对他们的好处,他们才乐意接受,才会配合做好绩效工作,做好绩效沟通。管理者明白对自己的好处,他们才愿意接受、参与和推动。因此在正式实施绩效这个工作在某种意义上重要性要超过方案设计本身。

2、通过工作分析获得准确的职位描述信息。工作分析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获取职位信息的手段。借助近期开展事业单位第二次岗位聘用工作,认真整理、分析和描述各个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基本上可以包括两大部分:职位描述和对任职者的要求。

3、构建完整的绩效管理流程。绩效管理制度的流程包括计划、实施、管理和反馈等。在绩效计划制定的过程中要重点强调沟通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双向沟通,得到充分认可的计划才能在实施中发挥效率,避免在评估时的抵触情绪。绩效实施和管理是奇台试验站在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以往的工作中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今后试验站要设立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机构,采用按月“计件”式,及时记录和反馈信息,保证管理制度在管理者的控制范围之内;绩效反馈面谈是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是提升绩效的重要手段。开展反馈沟通,要对照绩效考评表、岗位说明书和工作计划,就每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沟通。

4、加强对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科学合理地运用考核结果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绩效改进,二是用于人力资源的报酬分配、人员招聘、职位调整、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等。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分配激励思路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坚持按劳分配,实行资金、技术和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拉大岗位、绩效工资收入差距。岗位工资与岗位聘任制度紧密挂钩,根据岗位性质及职责设立相应的津贴标准;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和完成任务后的绩效考评挂钩。

(2)员工培训建立与绩效考评有机结合的岗位培训制度,通过绩效考评的结果找出员工工作中的不足或者是需要提高的地方,有计划地协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增长知识和技能。

(3)用于个人发展计划的制定将绩效结果反馈给个人,使职工改进工作有了依据和目标。在组织目标的指导下,职工可以据此制定个人的发展计划,这有助于职工实现个人职业目标,也有助于职工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

(4)关怀与感情激励在工作中管理者须有容才之量、爱才之德,要主动地、经常性地与被管理者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职称评聘、进修深造等方面遇到的难题;对身边的优秀职工要选树为典型,给予大力表彰,积极宣传,组织职工向他们学习,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总之,试验场站绩效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环节繁琐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出现不同的问题在所难免。只有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完善好其制度,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制度在提高单位核心竞争的巨大作用,才能实现职工与单位双赢而和-谐发展。

篇5:完善制度工作总结

镇党委、政府在上级领导部门的直接领导下,结合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的同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有漏必赌,有章必建的原则,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把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

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财,很好的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与稳定的工作全局,创建了学习型、实干型、勤廉型、创新型的政府机关,进一步转变了基层干部作风,提高了行政效率。

主要做法如下:

一、注重规范,很抓制度清理。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与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不断调整,很多规章制度相对滞后,已经不能适应现实工作的要求,我镇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党政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认真研究部署制度清理和完善工作。

对现有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审查和归类。

共清理、审查各类规章制度52项。

结合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政策,在广泛调研、座谈的基础上,找准机关、单位、村居等各个方面制度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坚持、完善、废止、新建”的要求,进行专项制度建设,继续坚持的10项,完善的32项,拟新建的10项。

二、因地制宜,狠抓制度制定。

镇党委、政府在制度清理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领导小组严把起草关、征求意见关、论证关,确保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行性。

力争把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成一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稳定、安心本职、尽心尽职、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为促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篇6:完善制度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高度重视、强化管理。

为确保制度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滨州公司成立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建。

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注重激励性制度和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更要注重制度的落实。

二、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

在公司成立之初召开的制度建设专题会议,把公司员工打造成了一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稳定、安心本职、尽心尽职、素质较高的员工队伍,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随着制度评审会的逐步进行,滨州公司陆续通过了《印章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会议管理规定》、《纠纷管理规定》、《证照管理规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统一采购管理规定》、《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加油站

资金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规定》、《发票管理规定》、《安全风险管理规定》、《加油站取暖设备管理规定》等等涉及公司各部室及加油站的一系列完整的规章制度,从工作到日常生活各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积极学习各项制度

公司各项制度评审通过后,公司运用丰富多样的形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宣传学习活动。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公司层面的制度进行学习,公司各部室组织本部室员工对部室层面的制度学习,在公司掀起了一股制度学习热潮。

四、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

在会议通过各项规定后,公司领导把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

首先从自身做起,模范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处处以身作则,在全公司范围内起到了表率的作用。

1、严格落实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在落实制度上首先坚持在“严”字上下功夫,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结合“干部学习、履行职责、遵规守纪、管理规范”的量化结果,讲评做到严肃认真,不迁就照顾。

克服“怕伤感情,怕惹麻烦,等靠上级”的思想。

其次是坚持在“细”字上下功夫。

严抓细管,注重在细小环节上比高低,以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把落实制度的质量作为一个硬指示来完成。

第三,坚持在“实”字上下功夫。

通过科学配套的管理制度,有效地防止了公司员工工作片面,搞花架子,做表面工作,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2、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思想素质。

首先公司领导积极引导大家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使公司员工端正思想态度,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引导公司员工站在大局上看问题,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增强公司员工责任感,事业心。

在20xx年的制度建设工作中,滨州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坚持从员工最关心、与公司利益最相关的问题入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了严密可行的制度体系。

20xx年,滨州公司在制度建设工作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山东公司的要求和兄弟公司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滨州公司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争取更大的进步。

篇7: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摘 要:刑事强制措施与公民权利保障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我国未在刑事诉讼中完全确立无罪推定原则,使得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方面存在诸多不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常常遭到侵犯而又缺乏救济途径。因此,应当采取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刑事强制措施不服的申告权以及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申请权,对被超期羁押的申告权,对超期羁押行为进行治罪,扩大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设立取保候审脱逃罪、监视居住脱逃罪,放宽逮捕条件,缩短刑事拘留期限等方法,完善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保障公民权利。

篇8: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一、刑事强制措施与公民权利保障的辩证关系

任何一个国家,无论其是何社会制度,无论其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其进行刑事诉讼的目的无非有二,即: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虽然各国在惩罚与保障的侧重点上有所不同。在现代刑事诉讼的价值理念中,准确追诉犯罪人而毫不伤及无辜侵犯人权是一国刑事司法活动的最高利益选择。在追究犯罪人与保护无辜、保障人权两者之间出现矛盾冲突而必须作出惟一选择时,必须毫不犹豫地选择保护无辜、保障人权。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各国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采用均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刑事强制措施与公民权利保障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刑事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而惩罚犯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说到底是为了保障人权;另一方面,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又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以免使无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侵犯。在此,同样有个人权保障的问题。笔者由此想到了王牧教授为孙谦老师的《逮捕论》所作的序中的一段精辟论述:“其实,在近现代社会刑事司法的法律逻辑里隐藏着一条只执行而不声张的原则:宁纵勿枉。这也是权衡利弊,利大于弊的选择:罪案是已经发生了的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纵了,是事情没办好,已然的犯罪没有受到惩罚,但是没有给社会造成新的害;枉了,不仅没有使真正的犯罪受到惩罚,而且给社会造成了更大的`害,使无辜的人受到惩罚。不懂得这个道理,就不能掌握刑事司法的精髓。法律追求秩序,因而它首先是限制恣意横行、无法无天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刑事诉讼法首先是减少和杜绝冤假错案的法律,逮捕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必须符合这个原则。”[1] 笔者以为,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同样必须符合这个原则。

二、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方面存在的不足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诉讼手段。考察刑事强制措施与公民权利保障的关系,重点应放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的保障上。立足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从中外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对比的角度看,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一) 在刑事强制措施的采用方面,未实行司法令状主义。

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的司法令状主义,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必须经过司法机关或者司法官员的审查与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实行司法令状主义,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符合刑事诉讼规律的。因为司法机关(指法院)或者司法官员(指法官)通常并不承担刑事追诉职责,由其对控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就能保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才能最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刑事控诉机关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措施,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决定、自行批准(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需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并不需要经过不承担刑事追诉职责的司法机关(指法院)或者司法官员(指法官)的司法审查和监督,即我国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方面并

[1] [2] [3] [4]

篇9:有关保障食品安全制度

保障食品安全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食品安全知识

一、选择、食用安全的食品:在选购、消费食品时,要注意选择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和食品商店,查看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在选购熟食卤菜、凉菜时要注意其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存放条件和存放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

一、选择、食用安全的食品:在选购、消费食品时,要注意选择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和食品商店,查看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在选购熟食卤菜、凉菜时要注意其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存放条件和存放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二、烹调食品要烧熟煮透:未经烧煮的食品通常带有致病菌,只有彻底烹调才能杀灭各种病原体,而且加热时要保证食品的所有部分的温度至少达到70℃以上。四季豆、豆浆因分别含有红细胞凝集素、皂甙,要彻底加热煮熟。

三、立即食用煮好的食物:食用煮后在常温下存放4-5小时的食物是极不安全的,因为烹调好的食物冷却到室温时,微生物就开始繁殖,繁殖到一定数量或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毒素可致进食者中毒。

四、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调操作时刀、砧板等食品用工具及盛装食品的容器要生熟分开,冰箱内存放食品时注意不要生熟混放。

五、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隔顿、隔夜的食物如存放于冰箱内,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这样可以杀灭储存时增殖的微生物,但如发现熟食品变质时,则应弃去,因为一些微生物产生的毒素靠加热是消除不了的。

六、厨房保持清洁:用来制备食品的工具、用具必须清洁,洗碗池定期清洁消毒,接触厨房用具的抹布每天消毒晾干,餐具清洗消毒后应注意保洁。

七、避免苍蝇、蟑螂等昆虫接触食物:最好的保护措施是将食品储存于密闭容器中,以免上述害虫将致病微生物带到食物上。

八、安全食用蔬菜:由于蔬菜农药残留造成食物中毒的情况仍然存在,食用蔬菜坚持采用“一洗、二浸、三烫、四冲”的方法,以去除残留于蔬菜中的农药。

九、外出旅游的消费者由于身体劳累,其机体免疫力和消化功能都会有所下降,就餐时应注意合理营养,荤素搭配,切忌暴饮暴食,以免将胃肠道疾病混同于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须知

1、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全球十大垃圾食物是哪些?

油炸类食品、腌制类食品、加工类肉食品、饼干类食品不含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汽水可乐类食品、方便类食品主要指方便面和膨化食品、罐头类食品包括鱼肉类和水果类、话梅蜜饯类食品、冷冻甜品类食品、烧烤类食品。

2、“三无”食品是指什么?

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食品。

3、妨碍青少年发育的饮食习惯有哪些?

不定时定量进食,偏食,吃高糖、高盐、高脂肪的食物,迷恋快餐食品,滥服补药。

4、科学喝奶方法?

喝袋奶必须煮开了再喝;最好与馒头、面包、玉米粥、豆类等同食;不宜与含鞣酸的饮食同吃,如浓茶、柿子等;以每天早、晚为宜。

5、哪些人不宜饮牛奶?

经常接触铅的人、牛奶过敏者、返流性食管炎患者、腹腔和胃切除手术后病人、肠道易激综合征患者。

6、纯牛奶中能否添加食品添加剂?

不能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

7、如何鉴别变质酸奶?

变质的酸奶,有的不凝块,呈流质状态;有的酸味过浓或有酒精发醇味;有的冒气泡,有一股霉味;有的颜色变深黄或发绿。变质的酸奶都不可食用。

8、儿童不宜多吃的食物有哪些?

儿童不宜多食以下食物:糖果、甜食、巧克力、果冻、方便面、纯净水、洋快餐、冷饮、银杏果。

9、孩子如果缺乏维生素A易得什么病?

夜盲症。

10、孩子如果缺乏维生素C易得什么病?

缺乏维生素C易患坏血症。

11、儿童吃无铅皮蛋有害吗?

“无铅皮蛋”只是铅的含量比传统腌制的皮蛋要低得多。微量的铅对成年人的健康影响不大,但对儿童来说,无铅皮蛋也应少吃或不吃为好。

12、青少年应养成哪些合理的膳食习惯?

多吃谷类,供给充足的能量;保证足量的鱼、禽、肉、奶、豆类、蛋和新鲜蔬菜水果的摄入;参加体力活动,避免盲目节食。

13、要让孩子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让他们掌握一些食品安全知识。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吃的瓜果和蔬菜要洗净,尽量少吃时间过长的剩饭和剩菜。

14、不宜搭配的蔬菜水果有哪些?

波菜和豆腐,柿子和红薯,马铃薯和香蕉,萝卜和水果等。

15、不宜空腹食用的水果有哪些?

柑橘、香蕉、柿子。

篇10:加强和完善财会制度会议纪要

9月12日上午8时,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加强和完善财会制度工作会议。会议由的一个地方党委书记主持。副长、纪检委员、党委秘书付、财政所长、财政现金、土地所长、经管站长、文化站长、林业站长、农业站长、防保站长、水利站长、农机站长云、敬老院院长出席了会议。

财政所长刘成红首先传达了辽中政办39号《转发某地财政局关于加强全某地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中政办发4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某地各单位内部财会管理制度的通知》,并指出了我的一个地方各站所财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会人员不健全,无财会内控制度,新老会计账交接不清,现金结余过大,收费无明细。纪检委员XX就前段审计结果指出,我的一个地方部分站所收费项目无依据无标准,有的只有一个人管理账目,没有做到一人一事一票,招待费、车费数额过大,没有按照标准执行,条子审批手续不健全,审批过程不严格。

会议分析了我的一个地方各基层站所在财会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和完善的一个地方属各站所财会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内容如下:

1、各站所在财务交接工作中,账目要衔接好,无账的站所要从新建立账目;

2、要设立财会人员,实行银行存款印鉴分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完善内部工作岗位职责;

3、各站所财务制度健全、管理完善,即可设立银行存款账号;

4、经管站要管理好十个村的统筹账,各村账目必须衔接好,要严格把关,坚决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的一个地方政府下发的文件执行;

5、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要有经手人、站所长审核,后报主管副的一个地方长审批;财政所、经管站必须经的一个地方长审批,否则不准核销;

6、各站所每月必须向主管副的一个地方长、的一个地方长报资金平衡表;

7、十月末由的一个地方纪委牵头再度审查,主管的一个地方长要跟踪监督好所负责站所财会工作,月末听取汇报;

8、各站所财务由的一个地方财政所负责监督。

篇11:取保候审制度应当完善

取保候审制度应当完善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或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证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并能随传随到而设置的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了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但规定过于笼统、原则、宽泛,存在着以下弊端:

1、刑诉法第51条第1款第1项是关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的规定,按照此规定实施,极可能对那些不具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之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从而偏离了取保候审的目的。

2、刑诉法第51条第1款第2项是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规定,从该项规定上看,立法只对判处刑罚的下限幅度作了规定,而对上限却没有限制,容易导致随意性。这就为有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利用其缺陷大搞权钱交易、违法创收、办关系“保”、人情“保”,进行受贿索贿、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和把握该条款的规定。

1、就“51条1款1项”的规定而言,只有当那些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嫌疑的才可能适用,如果没有此嫌疑,取保候审就没有必要再用了,以充分体现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防止打击畸重。

2、就“51条1款2项”而言,只有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方可适用取保候审;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则不能使用此措施。

对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不得办理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3)流窜作案的;(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7)一人犯有数罪的;(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3、适用刑诉法第51条第1款办理取保候审,必须与刑诉法第65条、第74条和高检的司法解释第37条、第38条及高法的司法解释第63条、第66条结合起来使用。具体可按下列许可性规定办理:(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嫌疑;(2)可能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审判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查的;(6)已提出上诉的共同犯罪中的被告人,有的在一审宣判羁押已达到或超过判刑期的;(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4、为了防止取保候审中产生的司法腐败,必须建立健全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办保”责任制,错“办”追究制。

篇12:如何完善公司制度建设

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法规性保障,没有制度的企业很难想象会乱成个什么样子。可现实中我们见到的制度要么是过于完美了,要么是过于呆板了。

有的公司花很长时间辛辛苦苦制作出厚厚的一本制度,就是执行不下去,员工都不买账。这是为什么呢?多数情况下原因出在理论合理,实际没用。就是说理论上是合理的,是考虑到企业利益的,但不可能执行下去,因为并不适合企业实际。

搞理论上的东西很容易,只要想想企业大概需要哪几方面的内容,然后分细就行,这种东西不可能有什么用的。如果制定者把企业需要的都能“想”出来,那他就应该老板,因为他什么都想到了,所以跟着他肯定发大财。

一部完善的制度应该反应在两方面:适合企业实际,最大激发集体的创造潜能。做到第一方面其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想做到第二件更难!首先要求人们改变对制度的狭义思考:它不仅仅是约束性的东西,也必须是有激励作用的。有时我们看到一些企业的制度里几乎全是如何罚,如何奖的很少,这就是狭义思考的结果了。中国人都不喜欢被人管着,即便你管他也得表现出来是在帮他、拉他,这样才能让他对你心服口服,管理上的策略是这样,制度制定上是一样的。这是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不一样的地方。

企业制度的制定要从以下几方面出发综合研究,就能搞出适合企业实际的且能激发集体创造力的本子了。

一、结合企业文化

制度是灌输和贯彻企业文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例如强调“奉献”的企业里,制度就应该多一些反对私利,打击因私损公,而倡导公的内容;强调“沟通”的企业里,制度就应该多一些反对自我封闭,打击地盘主义,而倡导团队凝聚的内容;强调“创新”的企业里,制度就应该多一些反对固步自封,打击过份经验主义,而包容某些失败,倡导学习的内容……反过来讲离开了企业文化的`制度就没有生命力了。有时会听到员工在底下这样议论:唉,都这样。我工作过好几个企业了,他们都这样……这就是离开了企业文化的反应。企业在强调产品差异化、品牌差异化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制度差异化,因为既然你想搞差异,你在运作上就必然和别人不一样,你也就需要不一样的保障了。

二、与企业发展阶段的适应性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会面临不同的阶段性任务,相应地就不可避免的要应对不同的问题。制度这时的作用是就保障企业在这个阶段的运营,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例如在成长阶段的企业中大多强调销售,这时的制度应该偏重销售方面,“能抓住老鼠的猫就是好猫”,而其他的某方面是应该包容;而在发展已经成熟的企业中,更加注重整体协调,所以制度就必须考虑全局,注重综合治理。

三、与企业资源的适应性

制度的功能之一就是不断促进企业资源的完善,而不是无谓消耗资源。就拿人才来说,当企业处于人才缺乏时期的时候,在制度的某些方面就必须考虑到包容性,不要人都让制度罚走了、吓走了,谁还为企业做事?而在人才充沛的时间,就要考虑到对人的综合要求――现在是要质的时期了。

四、充分考虑到市场因素

这是很多企业制度中所缺乏的,所以一线工作人员常常会有所抱怨:领取某物料要签N个字……每个企业因自身业务组合、主力业务及赢利模式等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作业流程。制度在这里的任务就是充分保障作业流程的顺利实施,就是说手里拿着笔,眼睛却要盯到市场上去,盯到一线去,这样出来的制度才不会成为效率的绊脚石,而且将促进效益提升。

五、服务于员工的理念

前面讲过了,中国人是最不服管的,所以你不能讲你是管他的人,你只能讲你是帮他、拉他的人,他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找你。制定制度是一样的,要确立服务员工的理念。首先就是制度本身要易于理解,要简化,让员工很快能看明白,这样也容易记得住了。至于简化这点在西方企业就不适合,因为那边就是法(制度)来管人,法(制度)是最高的,没有能超越它的东西,所以西方企业的制度很厚;但中国人是讲理(合理)、讲情(感情)的,不仅仅讲―法,只跟员工讲―法他就不愿意、不接受了,因为他在想这件事不是我愿意的,而是有原因的……这就是中国人,所以制度要简化,不仅仅是易记,更重要的是留下合理权变的空间。没有这个空间,你权变了,员工会认为制度根本没用,有了这个空间,员工会认为你讲理讲情,即便罚了,也服了。再有就是考虑到执行层面,能签两个字绝不签三个,多的那个字是制造员工的麻烦,是浪费管理者的时间,是消耗企业的资源。

六、共同制定

就是要发动所有员工对制度的建设献计献策。也许您已经尝试过了,直接跟员工讲让他们提意见他们是不理会的,这种心态很普遍:你搞吧,你搞出来了我们再否定。所以不能直接跟他们讲提意见,而是采取一些策略探测他们的内心。例如我们就这样做过:在为某企业制定制度前,我们让每个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者写一篇东西,就是如果给他机会做一个企业,他会怎样去创建。当时采取的匿名打印投箱的征稿形式,加上之前又做了一些动员工作(当然没告诉他们真实目的),所以参与的热情都很高,而从汇总的结果里面确实找到了不少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七、有罚必有奖

前面我们举过一个例子,就是某企业罚太多而基本找不到什么奖的制度。这是不对的,中国人最善于思考了,这么明显的“不公平条约”摆在他们面前还能看不出来吗?很可能一些人在看着这样的制度同时就想着如何找个新工作离开了。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逻辑,错的反面就是对,罚的反面就是奖。当然实际制定的时候真的完全这么做就太呆板了,不同的事情上奖和罚的比例肯定是不一样的。注意到整体比例就好了,45:55或者55:45都可以,不要失调。

八、治病救人的心态

西方企业制度是“杀人”的,你干的好留下,出差子了走人;中国企业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更人本。有一个企业曾经用过这样的办法:三个业务员没有完成月销售任务,按规定是要扣工资的,后来工资也确实扣了,但又给他们加了一条罚:让他们去看《羊皮卷》,连续一周的时间内每天早会上讲他们的感悟。后一个月,除一个人量很接近任务未完成外,另外两个都完成了。原因很简单,就是治病救人,多救一个企业多一个可用之人。当然,也有那种“扶不起的阿斗”,那就请他回家了。

九、奖罚手段创新

其实上面的例子已经谈到了创新手段。这里要指出的是,很多企业的制度里面到处都是钱:罚XX元,奖XX元。这并不好,会让员工觉得就是种金钱交易。变种方式,首先会让人感到新奇、有兴趣,其次只要变到点子上,比单纯金钱手段有用。怎么就到点子上了?员工不想做、不愿做的是什么,不想失去的是什么,这些就是罚的点,当然一定要合理的;员工想做、愿做的是什么,想得到的是什么,这些就是奖的点,当然也必须是合理的。

十、实时更新

制度不能是死东西,一成不变最终肯定变为形式主义了。就象杀毒软件几乎天天都要更新,因为天天都有新病毒;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员工队伍、企业组织相应的也是变化状态中,企业制度要注意实时更新,当然并不是要天天变、月月变,这就不是制度了。当外界发生的变化导致企业自身在组织、管理、运营层面发生改变的时候,制度就必须变了,而且最好是变在前面,这样主动权就在企业手里了。所以制定制度肯定要考虑要制定制度的更新机制,由谁来做,怎样去做,这也是整体制度的一部分内容。

【完善制度保障】相关文章:

1.完善制度

2.完善制度工作总结

3.完善制度建设

4.有关保障食品安全制度

5.完善的公司制度范文

6.论完善合议庭组成制度

7.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

8.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9.优化教师评价制度 完善学校内部管理

10.现行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下载word文档
《完善制度保障.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