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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4-02-06 08:13:4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百盛新面孔”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1: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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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履行国家宪法赋予人大的权力,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经研究决定开展“xx市人大对xx工商分局开展定向视察工作”,旨在通过定向视察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为xx经济发展服务。为了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大开展定向视察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为目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来开展工作,通过定向视察工作,及时了解工商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了解工商部门发挥职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动态;了解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切实解决工商部门在依法行政和干部工作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工商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依法行政,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公正执法、人民满意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二、视察的人员组成(略)

三、视察的内容

(一)、围绕xx市党代会提出的三年奋斗目标,发挥工商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方面的情况。

(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主要是:1、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在行政执法中是否按法定程序办事,是否存在重处罚、轻疏导现象,是否存在简单粗暴、不文明执法等现象;2、秉公办事,公正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滥用行政权力等现象;在行政处罚上是否存在畸轻畸重等现象;3、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情况。在收费中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无依据收费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三)、队伍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情况。主要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意识,对待办事群众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建德市委“六严禁”和内部制度、纪律等情况。

(四)、创新服务方面的情况。

四,视察的形式

视察主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期视察每年不少与2次,不定期视察根据需要而定。

五、视察的方法:

一是听取被视察单位的汇报;二是对被视察单位汇报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三是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和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

六、要求:

(一)、人大代表定向视察工商工作,是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工作深度、广度和力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各视察组成员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求真务实、扎实细致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一方面,在视察中,要认真听取被视察单位的汇报,认真检查有关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在平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群众及社会各届对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被视察单位,并督促整改。

(二)、被视察单位要从坚持国家政体和宪法原则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主动做好人大代表定向视察工作,不定期地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听取视察组成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诚心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人大代表定向视察工商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进行宣传,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促使工作落到实处。

篇2:恳请市人大对xx工商分局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建议

关于恳请市人大对xx工商分局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建议

关于恳请市人大对xx工商分局 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建议 建德市人大:    今年,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效能建设年”活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效能建设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年初xx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近期xx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了《深化实施“红盾工程”、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人民满意单位》 主题创建活动,并邀请xx市人大对工商工作开展定向视察。这些都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政府诚信、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措施。近年来,我局在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在xx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很抓干部作风建设和依法行政,先后推行了规范干部行为的一系列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们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干部形象、服务效能、服务质量、公正执法等方面,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局从加强队伍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恳请市人大参照杭州市人大的做法,对我局开展定向视察,旨在通过人大的定向视察,自我加压,促使工商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依法行政,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公正执法、人民满意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现在,我们就市人大对工商工作开展定向视察,提如下建议: 一、视察的人员 建议在视察人员的安排上,是否可以选择一些与我局职能相关的行业如经济建设、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和乡镇等部门、单位的人大代表。 二、视察的范围 建议定向视察在局机关、各工商所和个协、私民协、消协范围进行。 三、视察的内容 建议定向视察的内容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建德市党代会提出的三年奋斗目标,发挥工商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方面的情况。 (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主要是:1、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情况。2、秉公办事,公正执法情况。3、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情况。 (三)队伍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情况。主要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意识,对待办事群众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建德市委“六严禁”和内部制度、纪律等情况。 (四)重要工作和创新服务方面的情况。 (五)人大认为需要进行视察的其他方面的情况。 四,视察的形式 建议:视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期视察每年不少与2次,不定期视察根据需要而定。 五、视察的方法 建议:视察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听取我局各科所的汇报;二是检查汇报的有关内容;三是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和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 六、接受市人大定向视察的工作打算 如人大对我局开展定向视察,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邀请人大定向视察工商工作,是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切实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准的有效举措,是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它既是形势任务的要求,也是自我建设的要求,更是履行职能的要求。因此,我们将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宣传发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到位、措施方法到位,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实施。邀请人大定向视察工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搞好工作日程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充分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自我加压,加强监督,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围绕中心,抓好结合。围绕xx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提高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廉洁自律,树立工商新形象;三是与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人大定向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列入科所责任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不搞花架子,不流于形式;四是与省工商局“红盾工程” 系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互相渗透,互相补充。     (四)健全制度,注重长效。邀请人大定向视察工商工作,对工商部门来说是一次重要的社会链接,对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认识工商、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推动工商工作必起到很好的作用。为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我局拟建立工商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底要向市人大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2、接受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在执法检查中,视情邀请人大代表现场参与或开展专项检查。      3、聘请执法监督员制度。拟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担任工商执法监督员,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注册大厅等窗口部位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以及工商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本单位、本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在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即时向当地人大报告,尽早沟通,寻求主动。

篇3:县委、县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28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顺利落实,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机关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紧紧围绕落实县委、县政府整体工作部署,以提高决策水平、执行水平、协调水平、服务水平和创新水平为总要求,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制度规范,严格考核奖惩,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完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确保“三大战略”的顺利实施,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以“三大战略”统揽全局,狠抓工作落实,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效能建设的成效。二是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问题,明确主攻方向,积极探索解决深层次问题,以点的突破带动和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提高。三是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建立健全考评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努力把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四是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重点抓好乡镇、县直部门,并带动站所和机关所属单位,上下结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五是坚持集中抓整顿、长期抓建设的原则。在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将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

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内容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必须立足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着眼于增强我县经济实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全县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在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上有新的提高,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高,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着力建设和谐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新型机关。

(一)着力提高决策水平,科学谋划整体工作。要围绕提高决策素质和能力,加强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科技管理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要注重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深化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七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前面临形势和任务;正确理解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实情,为正确决策、科学谋划奠定坚实基础。要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以改革的精神、战略的思维谋划本单位工作,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发展规划,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要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规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实行集中,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特别是对重大问题和关系全局性的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研究,实行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二)着力提高执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从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抓起,各单位要制定出台切合实际的限制性规定和措施,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行为,坚决杜绝自由散漫、工作纪律涣散问题。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做到正确理解、全面掌握,防止和避免简单、机械、被动执行政策的现象。要保证政令畅通,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决不允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推拖应付,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做到每项工作有人干,每个项目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管。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必须速决速行,雷厉风行,防止棚架断档。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转变作风,精简会议,减少应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真抓实干、促进发展上来。

(三)着力提高协调水平,促进工作有序运转。要在单位内部大力发扬和衷共济、支持配合的精神,班子成员之间要精诚团结,协调一致,相互补台,齐心协力;干部职工要分工合作,配合默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心齐气顺、合力合拍地开展工作。要注重同级部门之间的协调,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围绕加快淇县经济发展,自觉加强协调,相互支持配合,不允许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要加强同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发挥扩权县优势,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在项目立项、资金配套等方面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四)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投资形象”的观念,把支持和服务全县经济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找准部门工作与服务经济建设的结合点,自觉围绕大局搞好服务。要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有限政府的理念,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要坚持依法行政,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公开听证制度,推行收费公示制,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加透明度,把政策交给群众、交给投资者,切实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自觉性,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要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加快办事节奏,推动政务提速。

(五)着力提高创新水平,有效指导工作开展。要始终把解放思想作为经济发展的总开关,注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理念,敢于冲破思维定式和条条框框的束缚,在创新中找出路,在创新中求发展。要敢于打破常规,大胆探索,打好政策擦边球,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特别是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及时创新思路和策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上级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新路子,以新的举措、新的办法来推进工作。

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方法措施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强化效能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一)建立效能监察“四室联动”工作制度。整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效能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的力量,实行“四室联动”,共同对县委、县政府督办事项进行效能监察,对未完成的督办事项实施效能责任追究。通过建立月例会制度、效能监察事项移送制度,采取现场察看、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效能监督,查时间、查进度、查效果、查质量,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建立效能监察跟踪问效制度。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的进度等重要内容,进行跟踪问效。一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全县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督查中心报告一次工作落实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效能建设情况。二是建立监察制度。县督查中心要建立督查、监察台帐,定期对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督查事项和效能建设情况记录归档。三是建立与人大、政协联系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效能监察投诉处理制度。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尽快挂牌,负责受理社会各界对各类效能问题的投诉和处理。投诉中心设立投诉箱,公开投诉电话。对投诉的内容及时交办,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逾期办不完的,视情况进行催办、让其说明情况、追究其责任。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典型案件,快速出击,严肃查处,通过召开案件处理大会、电视曝光等形式,定期公开和通报处理结果。各乡镇、区都要建立健全效能投诉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公开受理投诉,建立起全县上下联动、高效快捷的效能投诉网络和处理机制。

(四)建立效能监察评估评议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准确地评价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绩效。县委、县政府每年对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考核评估一次,对重点单位问卷评议一次。通过评估评议,对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分别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五)建立效能监察结果运用制度。对效能监察的情况和结果,及时向效能监察对象反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提出效能监察建议。同时,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效能监察结果。县委、县政府对评为优秀档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对评为不合格档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要把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作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效能监察评估评议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制度。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效能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或领导的责任。受到效能监察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效能监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对态度不好、不整改、整改不及时的,坚决进行组织处理。

五、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尚晓轩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苏哲,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香芳,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秦滨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海涛,县委常委、副县长张连才任副组长。各乡镇区、委局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努力在全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单位各司其职,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要体现效能的原则,加强督查,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检查各乡镇区、委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各乡镇区、委局也要建立相应督查制度,加大对下属单位效能建设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力度,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搞好衔接配合。机关效能建设不再单独开展活动,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密切结合起来,相互配合,共同促进。要把效能建设作为我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内容,在教育活动的每一阶段都要增加效能建设的任务,通过扎实有效的活动,切实解决乡镇、县直部门和部门干部在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实现机关效能建设的预期目的。

(四)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抓效能建设促工作落实的指导思想,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加快推进“三大战略”这一主题,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好当前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用工作落实的水平衡量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用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来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努力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推动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附:淇县机关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此件发至乡级)

附件:

淇县机关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整体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关效能监察,是指对全县各级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使机关整体工作效能全面提升。

第三条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影响机关效能的,依照本办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四条 违反机关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影响政令畅通的;

(二)不能完成或按时完成工作责任目标或未按要求完成县委、县政府督查事项,影响整体工作落实的;

(三)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以致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搞假公开、无效公开的;

(五)上班时间玩牌、打麻将、上网聊天、擅离工作岗位等违反工作纪律的;

(六)机关工作人员借工作之便接受宴请或工作日午餐饮酒的(接待县外客人除外);

(七)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接受或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推拖扯皮的;

第五条 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二)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完成许可事项或者告知办理结果的;

(三)向生产经营者或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赞助、摊派,吃、拿、卡、要的;

(四)无法定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五)无法定依据强制服务对象接受许可前的有偿培训、有偿咨询及其他有偿服务,或违法收取抵押金和许可费用的;

(六)违法委托、准许中介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代行许可管理权或从事许可代理活动的;

(七)其他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贻误许可工作或者损害许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第六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收费、检查和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经县经保委批准,擅自到企业实施检查、收费、罚款的;

(二)随意查扣运输我县企业生产原料和产品运输车辆的;

(三)不出示有效资格证件实施检查的;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方式

第七条 效能责任追究的方式:

(一)效能告诫;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党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单位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本年度不得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被效能告诫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被效能告诫三次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可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三次的,可予以诫勉谈话;受到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诫免谈话或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第九条 被追究效能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效能责任追究的;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三)干扰、阻碍机关效能责任调查的;

(四)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

第十条 被追究效能责任人员主动、及时纠正过错,未造成损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责任。

第四章 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十一条 效能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中心负责追究。

第十二条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效能责任追究应当在7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理由。决定进行受理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特别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第十三条 对效能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

第十四条 效能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效能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诉。复申处理决定应当在30日内作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制定本单位效能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细则。本办法未作具体规定的,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业务实际予以补充和完善。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4:县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施意见

县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施意见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上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底开始,在全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审判实践、推动法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

二、教育重点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指南,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学习教育:

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深刻认识司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法院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弄清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使法院干警始终做到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明确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实现公正司法,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开展法院工作,履行法院职能,注重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法院干警必须遵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法院干警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格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三、教育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引导法院广大干警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深刻内涵、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自觉清除各种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对司法工作的干扰,全面推动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有效解决司法突出问题,通过学习教育达到:

(一)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通过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在思想上弄清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在借鉴国外法治成果的同时,注意抑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以更新,不断强化和坚定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坚定性。

(二)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严格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司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各种司法规范化建设中得以体现,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到贯彻,使广大干警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四)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要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改革创新,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原则推进,坚持党对司法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国情,坚持循序渐进,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方向。

(五)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法院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院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教育方法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院党组学习中心组将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定期进行集体学习,同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的重要批示和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丰富内涵。认真组织学习省委《法治江苏纲要》、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关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坚决贯彻“四个紧密联系”、达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要求,把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胡锦涛的重要指示上来,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决心和信心,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教育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力争做到人人通读一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组织干警收看或听取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每个干警都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精读有关内容,在此基础上,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会,交流思想、交流体会、交流经验。

(二)理清思想、正本清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讨论和落实整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司法方向和目标发生错误。紧紧围绕“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这一重大思想认识问题,组织干警开展广泛深入讨论,认真查找在司法思想、司法工作、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重实践、轻理念的错误倾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正确指导司法实践、解决司法工作现实问题的重要意义;坚决防止和纠正西方各种负面法治思想的消极影响,确保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防止和纠正“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模糊认识,切实增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通过学习讨论、开门纳谏、理清思想,使广大干警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对于学习讨论过程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目标切合实际,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切实可行。以落实司法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审判管理,严密审判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司法活动中。

(三)重点培训、深入研讨,努力提升法治理念和司法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邀请县有关领导做一次报告,院长上一次党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基本内容,以及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的要求作为报告会和党课的重要内容。

(四)全面宣传、注重引导,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舆论氛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事关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不仅要加强对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法院非编人员的教育。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知晓度,为教育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严密考核、强化督查,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效果。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各级法院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着重考查法院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我院干警人人都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对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发动,在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上下功夫。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作为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及时准确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克服思想上存在的错误倾向和模糊认识,有针对性地加以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认真的态度投身到学习教育活动中去。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重要指示,以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范本,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使干警真正掌握并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落实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在院领导带头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要求,精心部署,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强化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求真务实,在紧密联系法院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上下功夫。要紧密联系法院干警思想和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法院和本人在司法理念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教育规划,引导干警克服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特权观念的残余,为纠正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打下坚实思想基础。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对照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干警的执法实践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人心,扎实有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法院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制度化。

(五)注重工作实效,在实现工作与教育“两不误、两促进”上下功夫。为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始终做到“四个紧密联系”: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紧密联系司法规范化建设实际,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紧密联系《全省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深入推进法院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活动有机结合,与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与深化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有机结合,与做好法院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科学安排,相互促进,统筹兼顾,全面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篇5: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建 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效能、诚信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部内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优化服务环境,推进党建工作”这个主题,核心是“提速、提质,强服务、促发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破除衙门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工作质量,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内容 创建活动重点围绕以下三项内容开展: (一)强化素质教育,创建学习型机关    一是组织机组工部学习好政治理论知识、现代科学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牢固掌握现代科学、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以及领导科学、领导方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强化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等知识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个一”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定期检查、调查研究和学习档案制度。     二是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活动,开展“写讲评”等形式的练兵、竞赛活动,培树业务骨干。     三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范围广、层次深、适应时代需要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打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     四是鼓励干部通过多种途径自学,提高知识层次,增强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坚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干部队伍。 (二)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优质高效服务型机关 1、搞好六项“整治”,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是整治政令不畅问题。凡是中央、省、市和县委、部务会出台的政策、规定,任何科室和干部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出现问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是整治“文山会海”问题。针对会议多、文件多、应酬多等问题,下决心精简。坚决压缩会议,全县性工作会议及由部门召集的要求其他单位参加的会议,统一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审查把关,经批准后,方可召开。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能用文件、电话、网络通知部署工作等形式替代的,用文件、电话、网络通知替代。不准通知县直单位和乡镇“一把手”参加。精简会议内容、讲话人数,把会议时间压缩到最低限度。严格控制会议参加人数。坚决压缩文件,压缩文件种类、压缩文章篇幅、压缩发放范围。 三是整治作风不端问题。要发扬“严、细、深、实、快”的作风,做到“四办”:掌握情况主动办,跟踪服务及时办,找上门来抓紧办,克服困难设法办,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往细里做,往好里做。要加强组工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加强组工干部实践锻炼,建立基层联系点,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增强实践经验,培养机关干部的务实精神。 四是整治“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使主办科室切实负责,协办科室加强协同配合,防止和减少推诿扯皮。严格搞好监督检查,对办事不公开、推诿扯皮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 五是整治“行为不规范”问题。要严格执行行政效能“八条禁令”:1、禁止有令不行,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重大任务及重要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2、禁止滥用权力、违反规定随意裁量,乱检查、乱摊派。3、禁止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4、禁止对符合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互相推诿扯皮。6、禁止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事项、时限。7、禁止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服务对象。8、禁止上班时间打麻将、玩扑克等赌博游戏行为。对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严格落实“一次查实下岗制”;要加强机关诚信建设,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提高组织部门公信力,构建机关信用体系,使诚信成为组工干部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六是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严格招待标准、审批制度、定点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搞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方面的案件,坚决遏制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奢侈浪费现象。 2、完善九项工作制度,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决策听证咨询制度。凡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都要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吃透“三头”,做到“三化”。 二是严格目标责任制。把机关效能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把手”是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形成责任明确、上下齐抓、层层落实的目标责任制。 三是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第一接待到机关办事的当事人为首问负责人,负责引导、帮助、办理涉及组织部门的事情,做到首问必接、首问必答、首问必果。 四是实行全日式办公制。机关各科室必须保证工作日正常对外办公,工作日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群众来访和办事人员前来办事,做到“工作日全天不空岗、工作人员全天不缺位、业务工作全天不间断”,保证来机关办事人员到机关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五是严格限时办结制。对需要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限时办、热心办、办得好。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要明确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 六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干部监督电子信箱的作风,严格监督机关效能建设。同时,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监督制度,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扎实进行。 七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制。在坚持“五制”:参评单位“全员制”、评议代表“轮换制”、优秀单位“免排制”、后进单位“诫勉制”、评议结果运用“多元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全”:全年评议、全程公开、全部反映群众意见,使民主评议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是坚持“四个一”制度。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基层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卡,直接倾听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季度走访一次部风监督员,当面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一个月组织一次明察暗访,深入探查真实情况;一个季度通报一次各科室行政效能建设情况。 九是实行“一次查实下岗制”。对违反“六条禁令”、“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凡有群众投诉,一经查实,情节较轻的,发机关效能告诫通知书,予以警戒,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情况较重的,通报批评,停职下岗;情节严重的,在实行停职下岗的基础上,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科长、主任的'责任。 (三)严格搞好廉洁自律,创建廉洁型机关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组工人事干部行为规范》和去年中央召开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狠刹领导干部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五股歪风”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严格实行“十不准”,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优质高效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1、不准索要基层钱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3、不准接受基层馈赠的礼品、信用卡、有价证券和其它支付凭证; 4、不准到基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准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影响,为亲友、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 6、不准以任何理由对设卡、刁难、推诿扯皮; 7、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准搞迎来送往,兴师动众,不准要求无关领导和人员陪同和汇报; 8、中午不准喝酒,除正常接待外,一律不准用公款到酒店、饭店就餐;不准到经营性娱乐场所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 9、在公务活动中,不准以权谋私、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搞个人赢利活动; 10、不准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违反规定跨地区、跨部门组织出国(境)旅游。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五个阶段。时间从5月17日开始至月31日结束。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动员。从5月17日起至5月31日结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31日前报县效能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各单位要将学习、教育、动员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市委“XXX”、“XXX”大会精神、县委“XXX”大会精神。 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营造人人讲效能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开展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增强效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求实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搞好“六项整治”,严格自查自纠。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根据六项“整治”内容,紧密结合先教活动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自身找、群众提,认真进行查找。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涉及效能方面的问题。组织全体人员对照六项“整治”内容,认真进行讨论,逐项进行查纠。对查纠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排队,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纠正到位。并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拿出过硬措施,认真整改。查纠整改情况于8月25日前报县效能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 第三阶段,健全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从9月1日起到10月31日结束。10月25日前将建立十项制度的情况报县机关效能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 第四阶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贯穿整个活动的全过程。采取普遍检查、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各个阶段各科室的落实情况。学习、教育、动员阶段重点检查学习制度的落实情况,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六项整治”情况;建章立制阶段重点检查“九项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对经过采取“整治”措施后,仍出现问题的,坚决严肃查处。     第五阶段,绩效考评。结合年终评比进行。绩效考核要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将六项“整治”内容和完善九项工作制度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逐级上报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组工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组织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部内成立机关效能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担任。 (二)严明工作和职责。各科室在创建活动中要严明工作职责,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存在问题的,要下大力进行查纠。查纠不到位的,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领导的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四)务求抓出成效。在这次创建活动中,学习教育要做到一个“深”字,自查自纠要做到一个“严”字,制定整改措施要抓住一个“实”字,抓落实要达到一个“真”字,务求抓出成效。借这一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之机,大力营造人人讲效能、事事抓效能、处处高效能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真正树立起组织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篇6: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实施意见

各居民委员会:

按照山东盛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倡导绿色文明,提倡绿色消费,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绿色社区”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两个文明的结合。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以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化和发展的目的。

二、“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

1、社区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社区重要议事内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社区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2、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3、社区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试行垃圾分类,自觉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拒绝“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动物。

4、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社区居民初步养成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复利用率,积极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5、整个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没有违章建筑,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有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性地更新。

6、社区内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污水纳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绝焚烧垃圾、树叶、随意倾倒废物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三、“绿色社区”创建与考评

根据泰环发[XX]77号《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七月份)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意见,与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

2、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3、在城区8个居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确定河西小区、龙山小区两个社区委员会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

4、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小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讨论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具体创建阶段(八月份)

1、组织各社区对照省里制定的“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社区负责人到创建活动开展较早的地区参观学习。

3、开展各项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由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参加的座谈会;为小区居民发放一本环保小册子;设置一块环保宣传版面;放一场环保内容的电影。同时,组建社区老年人“夕阳红环保志愿小组”、青少年“环保小卫士”小组和妇女“巾帼环保家庭创建小组”,协助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4、各项创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组织自查,8月底将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自查报告一份、汇报材料一份)报泰安市文明办、环保局,参加市级“绿色社区”评眩

三、考评命名阶段(9月份)

1、泰安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社区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2、对拟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在《泰安日报》进行公示。

3、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眩泰安市级“绿色社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绿色社区”不搞终身制,每四年复查一次,凡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摘牌。

四、几点要求

1、各居民委员会要把“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纳入文明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规划之中,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矗

2、创建“绿色社区”是一项新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和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护环境。

3、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市文明办负责督促社区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负责社区分管干部的环保教育培训,联系并协助社区制定发展规划和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环保主题活动,社区内污染源治理;新城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试点社区从软硬

件两方面实施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利用器具,减少白色污染。推广使用环保冰箱、空调,禁用含磷洗衣粉。组织社区青少年、妇女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各种社区创建和管理小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与管理;市建设局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绿色社区”创建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烧、露天烧烤、违法搭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等行为,做好废旧电池、灯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社区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比“环保家庭”活动。

篇7: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团员是先进青年的代表,建立一支能够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是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体现,是完成党赋予共青团的各项任务的基本保证,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团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发挥团员队伍先进模范作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相关要求,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要求,全面贯彻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和团省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汉中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总体发展目标,在全体团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和自我评议活动,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激励广大团员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任务

着眼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大局,以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以学习教育、讨论评议、总结深化为途径,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团员队伍形象,展现当代团员精神风范。

⒈增强团员政治意识。要集中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团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团员政治意识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坚定团员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进一步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

⒉增强团员组织意识。各级团组织要正面引导,立足各自特点,通过团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团课教育、团员重温入团誓词、新团员入团集体宣誓等主题教育,加强团员的组织生活观念、组织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团员的`组织意识。

⒊增强团员的模范带头意识。深入开展“亮出团旗、佩戴团徽、唱响团歌、过好团日”等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团员的荣誉感,促进团员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增强团员的模范带头意识,发挥团员在青年群体中的榜样作用。

三、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指导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团员意识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

(二)坚持正面教育,充分发挥团属新闻舆论阵地、青少年活动阵地、网络阵地在团员意识教育中的作用,多渠道教育团员。

(三)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团员民主权利,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坚持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团委负责同志都要参加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五)要探索团员教育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双团籍”的管理模式,把好团员队伍的入口关,试点入团前公示制度,把一大批真正得到广大青少年认同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团员队伍中来,更好地体现共青团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实施步骤

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从今年月开始,持续到月底,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学习讨论阶段:学习是贯穿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始终的重要基石。其中,月初开始到月底结束为集中学习阶段。

⒈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团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和其他基本学习篇目。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团刊、团报、黑板报、辅导班、报告会、读书小组等形式,在团员中宣传讲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团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同时,团组织要制定本单位的团员意识教育计划,使广大团员进一步明确汉中城市发展定位,促进团员进一步审视自我,找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自觉地把提高自身素质与建设“绿色汉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联系在一起,在推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⒉组织撰写学习感想心得。各级团组织在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的过程中,应鼓励团员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多思考、多研究,并及时记录学习中的点滴思维火花,巩固学习成果。团员应对学习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撰写学习感想和心得,交所在团支部备案。

⒊深入讨论素质发展要求。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团的十五届三次会议的精神,分专题组织团员进行深入讨论。讨论中应注重三个结合:一是结合我国的国体、政体;二是结合“绿色汉中”建设中的问题;三是结合自身的成长成才。同时,要引导团员辨证分析问题,特别要把握好目标与过程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帮助团员在讨论中进一步认识自己、提高自己、升华自己。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征文、演讲活动。

⒋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建议。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听取团员对团组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听取有关团组织如何更好地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建议。

⒌共同探索教育管理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发动广大团员共同探讨意识教育、实践教育、活动教育、自我管理教育、多重管理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使团员教育管理机制的推进具备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评议阶段:从月初开始到月底结束。

第一步,团员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公民素质纲要进行个人思想总结。具体内容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努力的目标与方向;()对团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团员思想总结要以写实为主,不要空谈理论认识。

第二步,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先由团员宣读自己的思想总结,然后其他团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肯定其成绩,并诚恳地指出其不足。评议时,团干部应带头宣读自己的思想总结,率先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

第三步,团支部根据团员思想总结和评议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评议阶段要结合年度团员团籍注册,对评议结果应当在团籍中有所反映,进一步健全团员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三)规划提高和评选阶段:从月初开始到月底结束。

⒈团员撰写个人成长设计。团员在经过学习讨论和民主评议之后,对如何体现和发挥团员的先进性,如何在奉献国家、社会、集体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要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团员要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的方向、目标、途径进行深入思考,撰写个人成长设计。

⒉团组织拟订团员素质发展规划。团支部根据本支部团员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拟订“团支部××年度团员素质发展规划”.规划应分为整体和个别两个方面,整体规划包括总体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个别规划则针对每一位支部成员提出重点发展方向和团支部的帮助办法。

⒊各级团组织对于评议为优秀的团员,要及时整理其先进事迹材料,并向上级团组织申报先进称号,特别优秀者,可向团市委申报“汉中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优秀团员是体现团员先进性的代表人物,各级团组织应抓住这些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年年底对优秀团员进行隆重表彰。

五、工作要求

⒈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是新时期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手,各级团组织应深刻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帮助,同时,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充分的宣传动员工作,使活动得以扎实推进。

⒉各县(区)团委要通过多种载体积极做好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⒊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是××年度汉中市共青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是汉中市“五四红旗团委”评审的重要依据,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开展好这项活动。

⒋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建议。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听取团员对团组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听取有关团组织如何更好地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建议。

⒌共同探索教育管理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发动广大团员共同探讨意识教育、实践教育、活动教育、自我管理教育、多重管理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使团员教育管理机制的推进具备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评议阶段:从月初开始到月底结束。

第一步,团员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公民素质纲要进行个人思想总结。具体内容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努力的目标与方向;()对团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团员思想总结要以写实为主,不要空谈理论认识。

第二步,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先由团员宣读自己的思想总结,然后其他团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肯定其成绩,并诚恳地指出其不足。评议时,团干部应带头宣读自己的思想总结,率先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

第三步,团支部根据团员思想总结和评议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评议阶段要结合年度团员团籍注册,对评议结果应当在团籍中有所反映,进一步健全团员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三)规划提高和评选阶段:从月初开始到月底结束。

⒈团员撰写个人成长设计。团员在经过学习讨论和民主评议之后,对如何体现和发挥团员的先进性,如何在奉献国家、社会、集体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要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团员要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的方向、目标、途径进行深入思考,撰写个人成长设计。

⒉团组织拟订团员素质发展规划。团支部根据本支部团员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拟订“团支部××年度团员素质发展规划”.规划应分为整体和个别两个方面,整体规划包括总体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个别规划则针对每一位支部成员提出重点发展方向和团支部的帮助办法。

⒊各级团组织对于评议为优秀的团员,要及时整理其先进事迹材料,并向上级团组织申报先进称号,特别优秀者,可向团市委申报“汉中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优秀团员是体现团员先进性的代表人物,各级团组织应抓住这些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年年底对优秀团员进行隆重表彰。

五、工作要求

⒈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是新时期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手,各级团组织应深刻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帮助,同时,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充分的宣传动员工作,使活动得以扎实推进。

⒉各县(区)团委要通过多种载体积极做好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⒊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是××年度汉中市共青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是汉中市“五四红旗团委”评审的重要依据,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开展好这项活动。

篇8: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新时期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建设节约型机关,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任务,又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市领导意见,结合我市市级机关的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推广和运用资源节约新技术、新产品,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规章制度,有效遏制资源浪费现象,努力降低政府运作成本,发挥政府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工作目标

全市市级机关要以2004年各种资源消耗为基数,争取水消耗降低20%,电消耗降低20%,燃油消耗降低10%,低值易耗品消耗降低20%,办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

三、具体规定

(一)节约用电

1、安装分体空调办公室的室内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18℃,下班前15分钟一律关闭空调。

2、办公室白天尽可能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办公楼内走廊、通道、大厅、会议室、停车场、食堂等公共场所要改装分组控制开关,尽量少开灯,杜绝长明灯。

3、非节假日期间,办公楼建筑轮廓灯、泛光灯、装饰灯一律关闭。

4、办公室内的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电器要即用即开,用后及时关闭;离开办公室前要关闭办公电脑、饮水机和照明灯等用电设备。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巡查,及时更换破损水龙头,防止破管、渗水、漏水。用水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

2、绿地养护用水、景观环境用水要根据天气预报,提高雨水利用率,并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科学适时地喷灌绿地。

(三)节约用油

1、安装燃油型中央空调的办公楼,要严格控制中央空调的开机温度和时间。室内温度夏季28℃以下,冬季8℃以上的一律不开中央空调。下班前半小时中央空调机组要按时关机;午休期间不开中央空调。

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在车辆行驶期间或待车期间少开或不开空调,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四)节约办公消耗用品

1、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减少纸质公文传递;提倡双面用纸,减少复印次数,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章,减少纸张消耗。

2、实施节能采购,尽量减少使用纸杯等一次性用品。

3、精简会议次数,缩短会议议程。

4、加强办公室电话管理,提倡简短通话,消除“电话煲”不良习惯。

四、具体措施

(一)实行节约资源负责制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市级机关单位要对本单位范围内办公场所节水、节电等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市政大院等集聚办公区公用部位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二)实行首见报告制

发现市级机关内任何地方出现浪费水、电等资源现象,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后勤物业服务单位通报,以便抢修。市政大院联系电话:65811299,安阳大厦联系电话:6512422,老市政大院联系电话:65896096。

(三)建立巡查制度

市级机关单位每天要安排人员对各自单位办公区域巡查1-2次,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浪费资源现象。

(四)推行节能改造

积极推广高效节电型灯具,降低电能消耗;推广感应式水龙头,使用节水型产品,降低水资源消耗;开展线路改造,使用节能装置或设备,节约电能消耗。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的领导,成立节约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奖惩,研究制定市级机关节约资源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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