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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3-11-30 07:45:3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nglish365”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下面给大家分享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1: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坐落于旅游名城河北省承德市,是一所由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院国标代码为14281。

学院目前开设涉外护理、护理、药学、助产、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医保健康复技术等10个专业。学院办学特色明显,其中涉外护理专业在全国位居领先地位,有一套比较系统、科学、适用的出国护士培训模式,目前该学院已经有近1520余名毕业生在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及中东等国工作。

一、录取原则:

1、考生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有关政策执行;

3、我院各专业均无语种限制;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中涉外护理专业有英语和日语方向。

4、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5、我院所设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设分数级差;

二、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 年。

三、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下二道河子;

邮政编码:067000

咨询电话:0314-2157600 2158003 215 2152658

传真:0314-2152658

E-mail:xingwu_b@126.com

篇2: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指南

关于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指南

1、学院全称: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4281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院简介:

学院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河北?承德,面向全国招生。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国办护理高职院校,是国家“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河北省“涉外护士培训基地”,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设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有教职工344名,其中专任教师253名(教授26名,副高级职称98名)。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以特色促发展”的办学方针,“立足承德、服务河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办学特色鲜明,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6、开设专业:

涉外护理、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学、中医保健康复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助产、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公共卫生管理等15个专业。

7、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 我院各专业录取均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涉外护理(日语方向)外语教学为日语,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3) 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对加分、降分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

(5)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至满额为止;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考生后续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从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9、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10、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下二道河子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314-2157600、2158003、2152658

学院办公室:0314-2152013

招生办传真:0314-2152658

地址:www.cdni.cn 邮箱:xingwu_b@126.com

篇3: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Chongqing Nurs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576

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重庆护理职业学院于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是一所实施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教育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

第七条 基本办学条件: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依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其青杠老年护养中心,目前学校占地面积287.95亩,一期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10余万元。现有纸质图书8.02万册,技能实训室26个,教学实习基地20个,专任教师91人,双师型教师占5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9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九条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基本原则: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一)学校遵守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投档规则。

(二)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口高职类考生的`专业综合考试须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

(四)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五)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专业特点,建议男生谨慎填报助产专业。

(六)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护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查询。

第十七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学校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9000元1元/年(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住宿费:100012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qnvc.com

招办电话:023-89011846

招办邮箱:xuanlongcq@163.com

招办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

邮政编码:402763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校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4: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按规定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一)按报考我院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二)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四)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可根据考生志愿和计划等情况进行调剂。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各省(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查询途径、也可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新生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第十九条 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和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费规定: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根据每个房间条件及住宿人数多少,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退学时,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4、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通过设立的特困生救助基金和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学生进行资助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6、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西出口以西400米路北)

老校区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8号,邮编:271000。

咨询电话:0538-8082828 8082808

传真:0538-8082140 8082678

学院网址:www.tshlxy.com

邮箱:tshlxyzsb@163.com

篇5: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439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点:山西 运城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一、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录取批次:专科批

参考志愿: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录取时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且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外语语种要求:只提供英语教学

高考加分: 高考享受政策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男女比例要求:不做比例规定

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录取结果: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随后颁发录取通知书。

二、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四、颁发证书

学业期满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后,颁发运城护理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五、其他

学校在招生期间,需要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将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在《高考信息登记表》中填写清楚。

六、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510888 2510022

传真:03592510022

招生网址:www.ychlxy.com

电子邮件:ychy2510888@163.com

篇6: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院国标代码:144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0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简介

学院概况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我院位于河南省省 会——郑州市,始建于1993 年,由原河南医科大学副校长、离休干部刘鼎业教授担任理事长,郑州大学刘仁教授担任院长,马明芬教授担任党委书记。目前新批建设规划用地 700 余亩,现在校生达5600 余人。23 年来,学院先后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办学单位”。我院护理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专业”。8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支援老区建设先进单位”。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我院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我院大专护理专业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重点专业”。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郑州地方高校急(特)需专业”, 已为国家培养三万余名优秀医学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

雄厚的办学实力

我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 并聘请郑州大学医学院 ( 原河南医科大学 )、河南中医学院及省会专家、教授任课。现有专兼职教师266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双师型教师占90%。学院各项基础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20多万册,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配有无线网络、暖气、空调、独立卫生间、淋浴房等。为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学院配备有基础护理实训室、儿科护理实训室、内科护理实训室、助产实训室、机能实验室、重症监护室、健康评估实训室、模拟手术室、小儿脑瘫康复训练室、康复训练室、显微镜室、护理示教室、中药标本室、口腔综合实训室、针灸推拿室等,以及教学需要的各种标本、模型、挂图等。学院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举办的.“全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多次获得“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被评为省、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 秀毕业生”,每年院党委都从学生中培养、发展和吸收一批新党员。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严格管理,以学生为本,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奖励及助学体系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标准,对普通专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 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助学金3000 元/每人每年,贫困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内优秀学生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广阔的就业前景

我院一贯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 , 专门设有就业指导中心 , 向学生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就业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并负责推荐、安置毕业生就业。因郑州市处在中国东西部结合的枢纽地带,是国家级战略“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力强劲。 年郑 州市经济总量进入全国 20 强。郑州以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发展,八百多万的常住人口为就业和创业者提供巨大的就业和发展空间,特别是新建的郑 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到 年可增加至少 20 万个就业岗位。目前郑州市各级各类医院逾百家,并逐年增加,需吸纳众多医护人才。同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及世界发达国家也大量招聘医护人才。我院已与省内外 100 多家大型医院和医疗机构签订实习协议,既保障了实习需求, 也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在省会上学,其优势得天独厚,促使其就业无忧!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刘仁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马明芬、副院长李道南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六章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收费标准

1 620201 护理 1763 3 7200

2 620202 助产 174 3 7200

3 620301 药学 118 3 7200

4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241 3 7200

5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104 3 7200

6 2400 3 7200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三条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7200元/学年,住宿费700元/学年,书费450元/学年。

第十四条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电 话:0371-67898116 67898118 67898139

电子信箱:

网 址: 邮 编:450066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东广场乘44路公交车到黄河护理职业学院(终点站)下车即到,从郑州大学医学院(原河医大)乘322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从紫荆山乘100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篇7: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篇8: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10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全称:_________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_______________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_______________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现代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和室内设计技术十九个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5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福建省高职招考录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2015年专科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均招收男、女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委托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泉州黎明职业大学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相关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生) 备注

各专业 8500 报考代码以《2015福建招生资讯》为准

注:学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根据闽价[]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_________(招办)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篇9:南阳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南阳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53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9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西峡白羽北路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特点:南阳职业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训练为重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适应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南阳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南阳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年度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考分相同的情况下,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3.专业成绩合格;

4.考生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艺术专业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其它录取要求: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普通三年制文理专业学费为6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500元/生/年,两年制专业及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为75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传报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南阳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收费标准(元/生)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600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3

66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60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660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

3

6600

560103

数控技术

3

660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60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660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6600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660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600

610214

电子商务技术

3

6600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6600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方向)

3

6600

510120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

3

6600

630302

会计

3

6600

69030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6600

640105

酒店管理

3

6600

640101

旅游管理

3

6600

640101

旅游管理(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方向)

3

7500

630701

市场营销

2

7500

610205

软件技术

2

75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

7500

5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2

7500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2

7500

650101

艺术设计

3

7500

篇10: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32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济南职业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济南教育学院、济南机械职工大学、济南职工科技大学三所成人高校合并基础上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原济南教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原济南机械职工大学和原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分别成立于1980年和1979年,多年来高职教育成效显著。学院立足省会,面向全省及全国,以高职教育为主,集工、经、管、艺等多学科为一体,以“厚德博学、强能善技”为校训,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人文与技能融合”为特色,是一所重点为省会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山东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14亩。舜耕校区位于市中心;彩石校区位于市区东部教育大学城,毗邻蟠龙山森林公园,校区内山色苍翠,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校园建筑大气典雅,具有现代气息,是青年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系部及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械制造系、计算机系、电子工程系、财经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外语系、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系、学前教育系、公共教学部、实验实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中德中国北方技术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机构,设置35个高职专业。其中,餐旅管理与服务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部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六个专业为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初步形成了设置合理、特色鲜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求、充满活力的专业群体。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万人。

中外合作办学

2006年由济南市政府牵头,我院与澳大利亚西海岸科技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招收酒店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三个专业的学生;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2014年我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开展联合办学,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列入普通专科层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学生毕业可获得济南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及西澳大利亚州理工学院职业证书或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毕业文凭。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师政治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勇于创新,有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丰富经验。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外教、专家、学者、工程师、企业经理来学院任教,进一步优化了学院师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

实验、实训条件

学院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建有259个网络多媒体教室,专业实训室136个,校内实训基地148个,与省内外企业合作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4个,以及多媒体语音室、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PLC、单片机、CAD/CAM、电子电工、会计电算化等90个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各类教学用计算机5300余台,以及机电实训、实习车间和车、铣、刨、磨、钳、金属切割机床等工种配套的加工设备100余台套。近年来学院积极探索以社会需要为方向、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分别与济南二机床有限公司、阳光保险、迅达(中国)电梯、鸿腾实业等合作建设2万平方米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学院设有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会计从业资格考点,开展多工种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学院被评为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以特色为根本”的办学指导思想,遵循“与时俱进、务实建校,科学建制、以制治校,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服务省会、特色立校,海纳百川、开放兴校”的办学理念,贯彻“科学定位、发挥优势、稳定规模、提升质量、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使学院的发展和建设驶入了快车道,综合办学实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已经成为我省培养和输送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摇篮和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⑴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

⑵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⑸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对线上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院新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文科4800元,理科5000元、艺术类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58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住宿费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间每生600元/学年,普通房间每生5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还可以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每学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家庭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申请困难补助等获得适当补贴。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在校期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发放及专升本

学生毕业,学院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就业前景

学院领导历年来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非常重视,为了充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学院专门成立了就业指导处,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学院一方面千方百计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咨询和指导,提高毕业生求职择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注重面向全社会大力拓宽和开辟新的就业市场,积极与各用人单位取得联系,邀请名优企业来我院选拔人才,召开大小不同规模的毕业生双选会,使每个学生能在用人单位那里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由于我院培养的学生上岗适应快,勤恳敬业,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山东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山东建设银行、山东工商银行、力诺集团、美国华盛集团、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山东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超然幼儿园、兴业银行济南历山支行、济南索菲特银座大饭店、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山庄、济南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济南兰剑物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润华集团、山东大厦、舜耕山庄、山木集团等200多家企事业单位与我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越来越好,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2627561、82627535、82620826、82926337

招生办公室E-mail:jnzyxyzsb@163.com

招生办公室传真:(0531)82926337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531)82627520、55510531

中外合作办学E-mail:jnpilx@126.com

中德双元制项目咨询电话:(0531)88795580、88795581

中德双元制项目E-mail:jnvczdzx@126.com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政编码: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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