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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二

2022-09-15 08:38:0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一颗大橙子”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二

篇1: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二

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二)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

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禺)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房、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

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匆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富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入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本网”版权所有

篇2:海南农村、农民问题调查报告

海南农村、农民问题调查报告

在所查的乡镇卫生院中,有22.0%的医院没有x光机,许多医疗机构仍然靠血压计、听诊器和体温表老三样看病。此外,农民重治不重防的观念也相当浓厚。

农村社会风气差,旧习俗有所抬头

经过几年的整治,海南的社会风气,尤其是海南城区的社会风气有了明显的改观。但在农村,社会风气的转变程度还不是很大。从前面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4.0%人认为海南农村的社会风气很好,而认为海南农村的社会风气比较差和很差的人却多达31.7%。综合而言,海南农村的社会风气问题主要存在于下述几个方面。

2.旧习俗有所抬头,一些低俗文化在农村流行。我们在调查中得知,目前海南农村送礼情节严重,而且是水涨船高。有人称现在送礼是三五十元拿不出手,百元两百随大流。以前在农村遇到谁家办喜事送个脸盆、水壶已很体面,但如今行这种礼已被视为寒酸。对于平均可支配收入只有几百元钱的农民来说,这实在是一项难以承受的负担。我们在调查中还了解到,有不少地方还在大修庙宇、筑菩萨;有不少人生了病还请巫婆神汉,为求好运还去算八字、相命等等。从前面的统计数据就可以看出,多达57.0%

的人有过算命的经历。更有甚者,有些农民整日沉迷与烧香拜佛,连种庄稼之类的事都要先请示神灵后再去做,其愚昧程度难以言喻。我们在调查中还看到了另外一些丑恶现象。在热闹的农村集市上,一些江湖骗子沿街摆摊设点,算命相面,装神弄鬼,肆意吆喝,推销非法出版物。一些人搭起草台班子,打着三下乡的招牌欺骗农民:送文化下乡竟成了色情表演,送科技下乡竟干起了贩卖假种子的勾当。有些村镇来的所谓现代剧团,也是先是唱了一通流行歌曲,接着是色情表演。

税费改革困难重重,减负增收空间狭小

农村税费改革本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举措,理应深受老百姓拥护。但是,从前面的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30.0%的村民对目前的税费改革工作不很满意,6.0%的村民对目前的税费改革工作很不满意。之所以

费改革会陷入此种困境,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二,海南农业税收结构特殊,税费改革难度大。在我们对12个村的24名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重点访谈时,就有7名村委会成员表示海南农村税费改革的困难之处在于海南的农业税结构特殊。的确,海南农业税收的特点与全国不大一样,全国农业税比重大,农业特产税比重小;而海南的农业特产税比重大,农业税比重较小。海南农业特产税达3.06亿,农业税仅为0.56亿,农业特产税是农业税的5倍左右。3.06亿元的农业特产税对于海南的财政收入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单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在海南取消农业税,尤其是取消农业特产税的难度确实不小。

村民自治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党政关系尚待进一步理清

从第二部分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有28.3%的村民对村民自治组织的依法办事工作表示不很满意和很不满意。有32.3%的村民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务公开工作表示不很满意和很不满意。有41.7%的村民对村务村民自治组织的服务态度表示不很满意和很不满意,有33.7%的村民对村民自治组织的两委选举工作表示不很满意和很不满意。的确,村民们的态度清楚地反映了村民自治组织运作中的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选举工作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不良选举现象时有发生。调查显示,有24.7%的村民对村两委选举工作不很满意,有9.0%的村民对两委选举工作很不满意。根据我们的观察和村民向我们反馈的意见,海南农村选举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面几方面。一是选举运作不规范。我们在调查中就了解到,有些地方选举时就没有严格按照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要通过各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直接提名产生,经过两上两下,两次公榜,审查资格,反复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进行。二是选举存在违法操作行为。有一些选民为了能在选举中获胜,不仅采取了收购选票、用钱拉票等违法手段,而且还对其他侯选人进行恐吓威胁和人身攻击。三是选民选举意识不高,不当选举普遍。有些地方选民不能正确行使权力,选举中投人情票、感情票、金钱票,致使老好人和圈内人当选,而敢干事、会干事的人反而选不上。

第二,对党政关系的认识存在误区,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关系尚未理顺。农村的党政关系问题,也就是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农村最基本的,但也最难解决的问题。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上,主要存在两种倾向,一种倾向就是认为村委会是广大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不应受党支部的领导。另一种倾向就是党管一切,应主动干预行政方面的事务和办村委会的工作。而在这其中,第二种情况明显占了优势。我们在宁市长丰镇黄加坡村调查时,村民陈坚告诉我们,他们村现在党政关系很混乱,大事小事都是村支部书记说了算。当我们问他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时,他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动作,笑笑说:时间久了,这一切都成了习惯了。

第三,乡主控和村自治并存,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府的关系比较复杂。在调查中,当我们问及如果在某一问题上村民的意见和乡、镇政府的意见不一致时,你们究竟听谁的的问题时,在受访的12名村级干部中,有7名回答说听乡、镇政府的,有3名表示听村民的,另外两名表示难以抉择。可见,在乡主控和村自治并存的局面下,要正确合理地处理村民自治组织与乡政府关系难度的确很大。乡主控和村自治并存的局面主要缘于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府存在着较大的利益差别,有时甚至表现为矛盾和冲突。比如,在费改税的问题上,乡与村的态度就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村对费改税非常赞成并十分关心。而乡政府则感觉到有巨大的压力。因为乡财政主要依靠农民收入支撑,费多于税是一个普遍事实。而费改税推行的直接目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直接后果就是收费减少,从而使乡财政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缺口。目前,尽管村民自治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乡政府在乡村社会中仍起着主控性的作用。

第四,村民村官意识淡薄,村务公开工作问题多多。调查显示,有22.3%的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不很满意,有10.0%的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很不满意。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部分地区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作用不大。在海南农村,尤其是在一些边远的农村地区,由于宣传条件、手段限制,加之干部群众生活水平不高,致使他们对村务公开工作漠不关心。有些村干部把村务公开当成了一种工作负担,穷于应付工作检查。而部分村公布收入开支时只公布总数,不公布明细数,致使村民看不懂,无法起到公开的作用。其次是部分村务公开栏存在选址不当、无防雨设施、管理不善等问题。有的村为了展示形象,把村务公开栏建设在远离村民居住区的路旁,村民很少去,因而难以起到村务公开应有的效果。有的村务公开栏没有防雨及防晒设施,加之采用粉笔书写,公开内容遇雨就被立即冲洗掉了,村民难以了解公开的内容。有的公开栏由于管理不善,被砸坏或被人帖上广告,以致于村务公开工作难以继续开展。

农民文化科技素质较差,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现代农业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市场化、集约化、社会化、科学化,是一种发达的科技型产业。这其中,科学技术是其核心和生命线,失去了科学技术的支撑,现代农业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根本和基础。而具备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的农民又是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直接运用者。因此从长远发展看,只有加速培养和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才能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尽快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才能使农民走上可持续的致富道路,使农业走上可持续的发展坦途。9.3%的农民能利用电脑搜寻一些科技信息,而只有3.7%的农民能利用电脑进行网上贸易。从上述两项数据中可以看出,海南农民除了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外,其对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的利用水平也相当低。这也表明,海南农村中相当一部分农民会难以适应海南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农民收入相对较低,生产积极性不高

首先,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是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产业性根源。这是整个中国农村都存在的问题,海南农村自然也逃不过它的影响。在农业中,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是相交织着的,这使得农业生产成果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自然因素。海南是一个海岛,受海洋气候的影响比较大,自然灾害频繁,海南的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也较大陆其他省份大。在调查中,不少农民向我们反映:近些年来,由于受台风和干旱的交替影响,像香蕉、芒果等作物的产量和质量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收入很难有更大的提高。

其次,人地比例失调,是海南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资源性根源。相比较而言,海南农民人均土地面积比内陆许多省份都大,那么为什么还说人地比例失调呢?到过海南农村的人都知道,海南的土地比较贫瘠、沙化严重,可耕作的土地不是很多。因此造成海南农村人地(可耕土地)比、劳地比严重过高(即单位面积土地承载的人口和劳动力数量过大),从而人均、劳均的土地产品和农业收入难以提高。

最后,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劳务经济发展缓慢也是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前面对海南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分析可以看出,海南农村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整体上是比较低的。没有较高科技文化知识的农民往往难以在城市承受住激烈的劳务竞争。而即使有幸能找到工作的,大部分也只是干一些收入低,比较繁杂的体力活。近几年,海南省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有回流返乡之势,这直接导致农民外出劳务收入的减少。

农民民主意识不强,参政议政的程度较低

从前面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9.7%的村民认为参加两委选举没什么必要,4.0%的村民认为参加两委选举完全没有必要。此外,从最近两年来缺席村民大会的次数来看:28.0%

的村民没有缺席过村民大会,33.7%的村民缺席过一次,21.0%的村民缺席过两次,17.3%的村民缺席过两次以上。综上可见,海南农村农民的民主意识还比较薄弱,参政议政程度也很不够。

第一,民主意识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民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在农村,民主主体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作为个体的农民,一是作为整体的农民群体。从个体上看,海南农村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主要表现为一些朴素的民主观念,距离成熟的现代民主意志、素质尚有很大差距。我们在选举中发现:许多农民心目中的民主,就是遇到纠纷时,上级领导能公平地为自己做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往往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上,很少主动地去争取。另一方面,从海南农村整个农民群体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民主文化环境上。相当多的农民对封建思想津津乐道,认为一切皆为命中注定,不用去争取什么。同时,旧习俗(如家庭制和家长制)的存在,束缚和压抑着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意识的发育、强化。

第二,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区域差异和阶层差别十分明显。总体说来,海南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的区域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大城市郊区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高于边远地区的农民。城市郊区由于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的生活水平较高,国际和地区交流较为频繁,因而,这些地区的农民不封闭、不保守,对民主的要求也较强。相反,受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制约,边远乡村的农民对于参与民主活动的观念比较淡漠,对民主的需求也处于较低的层次上。我们在调查中就明显感受到海口市郊农民的民主意识就远高于白沙县乡村的农民。其次,知识水平较高、与外界交流多的农民比知识层次低、与外界联系较少的农民的民主观念更浓厚。我们在重点访谈中发现,乡镇企业中的工人、退伍军人、回乡知识青年、个体私营业主、打工仔等由于其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经济状况较好,他们头脑中封建主义思想较少,因而,知政、参政、议政的需求也比较高。而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则由于其文化水平所限,与外界交流少,容易受到封建主义思想的左右和侵蚀,其民主观念比较淡薄,民主意志易于动摇。

第三,农民对民主的认识不清,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够重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相当部分农民民主意识淡薄,缺乏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平等意识和自主意识,依附观念浓厚。有的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民主权利,更不清楚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作为四个民主之一的民主选举,既是农民民主权力的核心,也是实现农民利益的根本保障。然而相当多的农民对于体现他们基本民主权力的民主选举极为漠视。一些农民甚至为了眼前的一点经济利益而放弃自己的选举权,以至于贿选现象屡屡发生。

篇3: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和农民

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和农民

中国加入WTO之后,在享有经济全球化收益的同时,急剧地增长了开放市场的种种风险,这包括现在的社会冲突显现出来,外部冲击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尚不具备利用经济全球化的人群,地区边缘化,尚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行业和部门受到严重冲击,原有的经济不安全、社会不平等及政治不稳定会随之被放大或者相互关联强化,如果不能够有效地管理社会冲突,就可能由经济危机引发社会危机,由社会危机引爆政治危机。就中国加入WTO之后的具体受益和受损情况而言,那些在近期改革中遭受沉重成本负担的阶层所受到的打击将是最大的1 。其中,我国八亿农民2,至少在短期和中期内,是受到冲击最大、风险最明显的人群。因此,中国加入WTO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提高国家管理社会冲突和协调社会利益的能力,使全社会各利益主体特别是使八亿农民及弱势人群从市场开放中降低各种成本和代价,应使他们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一 发展中国家开放的悖论

改革不是发展的目标,只是发展的手段。开放政策不是替代发展战略,而是发展战略的一部分。美国哈佛大学国际经济学教授罗得瑞克(Dani Rodrik)在总结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中,批评了盲目崇拜开放论或全球化论。他认为,没有证据为许多人所宣称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本身将改善经济绩效的观点提供支持。他发现社会冲突及其管理在外部冲击对经济的影响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潜在的社会冲突愈大,外部冲击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就越大,例如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经济增长下降的幅度也越大;社会分裂程度越多的国家,对外部冲击的应对能力就越差;同样在给定的外部冲击和社会冲突情况下,解决和处理冲突的管理机构越脆弱,例如缺乏人民广泛参与的政治民主,缺乏社会保障制度和资金补偿利益受损者,缺乏良好的政府治理、司法和公民权利制度保护,那幺遭受经济动荡和冲击的可能性就会增多。这是许多拉美、中东或其它发展中国家发展战略中的痼疾,就像“脚后跟”一样,滞后的反映和脆弱的管理能力是这些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内部动荡不止的原因所在。最近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经历了长达30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但是经济愈来愈不平等,政治愈来愈腐败的印尼苏哈托(Suharto)政权受? 窖侵藿鹑谖;?寤髦?蟮目逄ǎ?飧龆嗝褡骞?以谖;?凶呦蚧炻遥GDP总量下降了20%以上。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选择,但又是一个严酷的社会冲突现象。发展中国家要加快发展就必须开放,但开放不是“免费的午餐”,不是没有经济社会成本的,而且风险极大且相当不确定。愈是发展速度快,开放程度大的国家,内部发展不平衡性就愈明显,社会冲突可能性就愈大。这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悖论,也是开放的悖论。

二 中国加入WTO最大风险是农业问题与农民收入问题

中国加入WTO最大风险是甚幺?就是长期存在的日益突出的农业问题与农民收入问题,加入WTO之后则使中国发展最大的问题“雪上加霜”。当谈到中国农业和农民时,江泽民总书记多次讲到,“我常常睡不着觉”。也正如朱F基总理最近坦然所言,加入WTO之后“我最大的担心是农业问题”。为甚幺中国加入WTO之后最大的风险是农业,最大的冲击人群是八亿农民?

首先,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现代化长期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这是与中国的基本国情相联系的。中国农村人口八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世界农村人口32亿人,占世界总人口的46%3,中国农村人口占世界农村人口的1/4。20中国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一半,这相当于美国、法国、德国在1870年的比重4。这些基本国情在短期内很难改变。过去十年农业附加值GDP总量比重大幅度下降,由1990年的27%下降至年的16%5;按支出法计算,农村居民消费额占GDP比重由1990年的28%下降至2000年的.22%6。这两个比重明显下降,使八亿农民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地。

其次,我们来看看中国对开放农产品的承诺与对国内市场的短期冲击。

我国对开放农产品市场的主要承诺:在过渡期内逐步增加粮食、棉花、糖类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量;对重要农产品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降低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约束国内支持。

20重要农产品的准入承诺:粮食关税配额为1,830.8万吨,其中:

玉米进口配额量为117亿斤(585万吨),相当于国内产量的5.5%,商品量的10%左右。玉米进口配额量全部进口,国产玉米停止出口,国内市场供给量将增加250亿斤左右,这将对国内玉米价格构成极大的压力。

小麦进口配额169亿斤(845万吨),相当于国内产量的8.5%,商品量的22%左右。小麦进口将冲击国产优质小麦生产。

大米进口配额79.8亿斤(399万吨),折稻谷110亿斤左右,相当于国内产量的3%,商品量的11%左右。

食用植物油。我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生产长期不能满足国内需求,一般年缺口200-300万吨左右。去年进口较多,现在国内市场供大于求。年食用植物油进口配额573万吨,相当于国内产量的60%,商品量的120%。目前国内食用油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较多,食用油大量进口,将严重冲击我国大豆生产和油脂加工业。

棉花。近几年我国棉花一直供大于求。2002年棉花市场准入量1,637万担(81.85万吨),相当于国内产量的16%,商品量的19%。

将对国内市场形成较大压力。

食糖进口配额量176万吨(含必须进口的古巴糖40-50万吨),相当于国内产量的23%,商品量的22%左右。国内的糖料生产和制糖工业也将面临巨大冲击。

天然橡胶。因加工贸易进口增加,进口量有可能超过85万吨,对国产橡胶造成严重冲击。2002年天然橡胶进口配额为56.7万吨,配额外不允许进口。进口橡胶对国内的冲击将有所缓解。

羊毛。我国洗净羊毛产量每年10多万吨,年需求量(包括加工贸易)40万吨,需进口弥补。2002年羊毛及毛条配额量33.6万吨,对国内市场略有冲击。

我们来看看对国内粮食生产冲击和影响。

过去四年我国粮食总产量持续下降,已明显低于现时生产能力。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最高峰,为51,230万吨,20下降为45,262万吨,已低于1993年的水平,比19减少了5,968万吨,平均每年减少1,492万吨,累计下降11.6%;其中稻谷生产量由的20,074万吨下降为2000年的18,791万吨,减少了6.4%;小麦生产量由19的12,329万吨下降为2000年的9,964万吨,减少了19.2%;玉米生产量由年的13,295万吨下降为2000年的10,600万吨,减少了20.3%。 7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南方粮食进口省区直接增加粮食(主要是玉米)进口量,减少从北方粮食主产区的购买量;粮食进口量进一步增加,粮食生产量继续下降。我们估计,未来5-我国粮食总产量还会减少5-10%,大约在40,000-42,000万吨,相当于80年代中后期的水平。谷物产品由净出口变为净进口,谷物自给率降至90-92%。如果农业特别是粮食调整速度过快,调整范围过大,不排除中国粮食生产出现“大滑坡”情形,甚至出现严重的萎缩现象。由于中国粮食或谷物生产量占世界总量的1/5,不仅对国内粮食或谷物供给产生极大影响,而且还会对世界粮食或谷物生产与市场产生严重影响。

我们来看看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一般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蔬菜、水产品、猪肉、茶叶等出口额明显增加。实际情况比人们想象的困难得多,我国增加农产品出口难度在加大。在80年代晚期,我国主要农产品产量就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农产品生产国,中国是世界上农产品生产量第一大国,例如19中国谷种产量占世界总量的22%,油菜籽占23.8%,花生占38.2%,肉类占26.3%,烟草占34.9%,水产品占29.5%8。但是中国农产品出口比例极低。2000年我国农产品(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出口额为123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4.9%,占农业总产值的4.08%,占农产品成交总额的8.1%,占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5,580亿美元9)的2.2%。其中,谷物及面粉出口量为1,378万吨,占谷物总产量(40,522万吨)的3.4%;水产品出口量为120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4,278.4万吨)的2.8%;棉花29.2万吨,占棉花总产量的6.6%;花生计花生仁出口量为40万吨,占花生总产量(1,443.7万吨)的2.8%;大豆出口量21万吨,占豆类产量(2,010万吨)的1.0%;肉用猪203万吨,占肉猪出栏总数(52,673.3万吨)的0.38%;只有茶叶出口量大,出口比例高,出口量为22.77? 蚨郑?疾枰蹲懿?浚?8.3万吨)的33.3%10。

中国每个农业劳动力农产品出口额为34.5美元,是世界最低水平的国家之一。中国农业劳动力是美国农业劳动力的100倍,而过去五年美国农产品出口额(约520-600亿美元)是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约100-120亿美元)的4-5倍,中美两国不仅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差极大,而且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人均农产品出口额差距极为悬殊,大约在400-500倍之间。实际上美国农产品出口能力远高于现实出口额,而中国对农产品有大量补贴(但是并没有直接补贴广大农民),加入WTO之后,取消大部分补贴,其实际农产品出口能力将小于现实出口额,中国在主要农产品出口国际市场方面很难与美国竞争。

农产品价格指数持续下降走势直接影响农民人均农业收入,过去四年已经损失3,000-4,000亿元。1978-期间农产品价格指数上升5.5倍11,大大超过国际市场价格水平,这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提高的重要正面因素,也反映了国内农产品市场需求大于供给的格局。但是当农产品价格指数达到最高峰之后,农产品价格不可避免的下降就成为影响农民农业收入的主要负面因素。在过去四年(指-2000年期间),全国农产品销售价格指数累积下降了22.6%12,广大农民直接现金损失在3,000亿元以上;从农村居民家计调查看,年人均农民出售农产品收入为1,092元,到2000年下降为600元,约下降了45%,这相当于每个农民比1997年少获农产品现金收入492元,这相当于八亿农村人口减少现金收入3,972亿元(见表1)。据农业部估计,2000年全国农民因粮食一项减少收入约1,100亿元左右,人均减少收入约125元,其中减产因素约占1/3,粮价下跌因素占2/3左右。占全国农户82%的纯农户和以农为主的兼业农户纯收入下降1%13。

即使如此,中国农产品的价格还是高于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20-40%之间。目前中国农产品生产能力已居世界首位,国内供给相对过剩。即使中国不降低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在国际和国内农产品供大于求且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从总体上看,中国农产品不具竞争力,农民增加农业收入的可能性愈来愈少。

对贫困地区和贫穷农民收入影响冲击最大。例如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半来自农业收入14。西部地区农民人均收入60%以上来自于农业收入,贫困农民这一比例高达70-80%。他们不像东部地区或富裕农民,非农产业收入特别是劳务收入已超过总收

入的一半以上。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通常是中国生态脆弱地带,农业生产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家庭小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交通条件不便,市场交易成本高,农产品交易比例低,再加上各种摊派税费比例高,非农就业和收入机会少。全国农村人口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比例为18.0%,约15,560万人,到2000年这一比例为14.18%,约11,450万人15。同期他们人均收入相对全国人均GDP水平由17.9%下降到14.1%。从国际经验来看,除少数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的国家之外,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民都是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受损者。中国贫困农民一方面是经济全球化的边缘化地区和边缘化人群,另一方面受到农业贸易自由化的严重负面影响,成为利益受损主体,除非国家和全社会予以必要的补偿。

农民农业剩余所剩无几。过去四年不仅农民农业收入大幅度下降,而且农业剩余大幅度减少。为了方便计算,这里农业剩余或农业盈余是指每个农民出售农产品现金收入减去农业生产现金支出,不包括农业劳动工资。1997年每个农民的农业盈余为655.2元,到2000年降至314.1元,累计下降了52%(见表1)。如果计入农业劳动工资,实际每个农民的农业盈余可能为零甚至为负值。我们可以看到(见表1),由于农业几乎没有甚幺收益,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现金投入明显减少,由1997年的人均支出437元到2000年降至为286.5元,累计下降了40%,这相当于全国农民对农业生产投入减少1,200亿元。加入WTO之后,可以预期的是,农民还会进一步减少对农业的各类投入,不仅减少资金投入,而且减少劳动投入,出现农业生产萎缩的情形不是不可能的。

表1 每个农民农产品出售收入和农业生产支出资料

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月报》,年第12期,页71、72、74。

* 农业生产支出包括种植业、购置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

中国农业劳动力的剩余劳动时间比例或者剩余劳动力大幅度增加。根据我们采用“机会成本”分析方法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经济损失研究,当农业剩余劳动时间达40%以上,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4-1/3的GDP。当中国向美国农产品开放市场,不是像人们所估计的只是占农业劳动力总数3.5%的1,200多万农民失业,而是在现有占1/4世界农业劳动力总数的中国农民剩余生产劳动时间比例由40-50%提高到50-60%,甚至更高的比例,他们不大会走上街头成为公开失业人群,而是大幅增加站在乡村街道“晒太阳”的时间。那幺,农业剩余劳动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会更大。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浪费和经济财富损失。

三 中国最大的潜在社会矛盾将日益突出

甚幺是真正的中国?我把她概括为“一个中国两种制度”。这“两种制度”不是指“一国两制”,如大陆和香港,而是指过去50年中国大陆长期形成的城乡居民的两种身份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和财政转移制度,以及两种差异甚大的生活方式。这“两种制度”的设计安排和延续,不仅导致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日益扩大,也是导致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悬殊的根本性制度原因。

从国际比较看,中国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是世界上“壕沟”最大的国家之一,同时既缺乏国家和社会对农民的经济补偿机制,也缺乏八亿农民影响国家决策和利益表达的政治民主参与机制。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2/3,但是政府财政用于农村发展的各类支出仅占总支出的10-15%,占GDP总量比重的1%左右。农民人均税费高于城镇居民人均税费,而后者人均转移支付又大大高于前者人均转移支付。1998年中国政府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以及国内通货紧缩和经济增长下滑采取了扩大内需的战略性举措,使城镇约8,400万人口直接受益,但是扩大内需的政策,如过去三年发行国债1.12万亿元,无论是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还是刺激居民消费,都是偏向仅占国土面积4%的城市及其占1/3总人口的城市人口。按不变价格计算,200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97年提高了23%,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提高了10.5% 16,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差距为建国50年来的最高峰。此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如基础教育、计划生育服务、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公用电信服务、清洁水供应(约有一半农民没有用上自来水)等方面差距大,公共支出和公共投资分配十分不公平。如前文所述,开放市场是促进发展的手段,它本身不是目的。加入WTO会使中国和世界长期受益,但是不会自动地使八亿农民受益,或者不会自动地补偿农民受损者的利益。对外开放的目的应使人民特别是八亿农民受益。即使农民不可避免地受到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强烈冲击,也应使他们的风险最小化,使他们已经和正在损失的利益得到相应的补偿。

一个国家政府制订经济政策和贸易政策的目的是甚幺呢?应当对谁负责?显然,是对本国经济发展负责,对本国人民负责。是人民选择了政府,而不是世界市场选择政府。加入WTO之后,中国政府将承诺遵守WTO规制和相关协议。但是中国政府更应对中国人民特别是八亿农民作出承诺,当农民利益受到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损害时,能够给以利益补偿,使他们避免成为最大的输家。

我曾于2000年9月明确向政府建议“扩大内需应使8.7亿农民17优先受益”。现在我进一步明确向政府建议“对外开放应使八亿农民18优先受益,普遍受益,实实在在地受益”,“使八亿农民市场风险最小化”。

四 如何使广大农民利益最大化,市场风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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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立广大农民的政治参与和经济参与制度渠道,从制度上保证国家决策代表和反映八亿农民的利益。这包括在制度上使他们充分享有公共事务信息知情权、经济利益表达权、政治民主参与权、财政分配决策投票权,以及享有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的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公民权。应当恢复中共中央农村工作委员会,在党内最高层形成代表广大农民的政治决策代表人。应明文规定各级人大农业与农民委员会农民代表或委员不少于2/3,同时规定相应的权利和预算投票权。国家应制订《农会法》,在农村依法建立农会,反映农民利益,保护农民利益,建立与政府的信息渠道,同时从事农村社区公益活动。对民主政治决策机制与决定政府财政支出程序的经济决策机制改革,从根本上改变长期城市统治农村,政府忽视农业,市民歧视农民的不平等、不公平、不公正的基本格局。

其次,投资于广大农民人力资本,提高他们的人类发展能力。各级政府用于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支出同于农村的比例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口比例的10-15%。这不仅符合社会公平,而且实现经济效益。因为投资于农民人力资本的社会利益远高于对非农民投资的社会收益,而对非农民人力资本投资的私人收益高于对农民投资的私人利益。国家应创造条件并鼓励非农民特别是城市高收入居民自我人力资本投资,而将其公共服务投资重点转向占2/3总人口的农民。

第三,投资于农业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国际出口能力。由于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变化,中国农业发展的模式必须有重大转变,从“数量型”增长转向“质量型”增长,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出口比例。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出口比例的根本性战略性措施是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获取全球农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广大农民使用技术的能力。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表明,对农业研究与开发(R&D)的长期投资回报率相当高。由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任何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扩散都有明显的大国规模效应。例如,袁隆平院士创造的“杂交水稻”和“超级杂交水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目前国家用于农业支出包括三大项:支持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建设后增加第四大项:农业研究与开发和农业技术开发、利用和普及专项支出,不低于政府用于农业支出(2000年达745.8亿元)的10-15%。即使如此,中国那幺大的国家,农业研究与开发支出占GDP比重不足0.1%。

第四,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实现“七通”,明显改善农民生活居住和生产贸易条件。今后对那些具有竞争性、盈利性,主要依托的基础设施,应打破垄断,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机制和公开招投标制,政府基础设施投资重点应转向农村,一方面改善农村条件,一方面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直接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在全国农村人口聚集较多的乡镇和较大的行政村实现“七通”,既通公用电话和长话自动网,通卫星电视和有线电视,通广播网,通邮政网,通电力(网),通自来水或清洁水,通路(公路或乡村道路)。

第五,为农民进城务工、人口迁移大开绿灯,使农民变为非农民,平等善待他们。我们的研究表明,每1%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将使GDP增加0.50-0.85%;每1%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将使全国居民消费额提高0.19-0.34%。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供农民公共服务的根本途径,就是坚决取消城乡两种对立与区别的户籍身份制度,取消各种违反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歧视性政策和人为规定,使农民变为非农民,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自由选择居住与迁徙,不仅享有经济自由活动,而且享有政治自由权利,包括在工作和居住所在地的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地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家庭和子女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如基础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

总之,中国加入WTO之后,最大的经济风险是来自农业与农村,会使中国农业的长期发展问题“短期化”,变得更加突出,同时也会使中国社会的长期城乡不公平矛盾“尖锐化”;为了应对WTO的挑战,中国政府最大的发展目标是使八亿农民广为受益,最大的公共投资受益者应是八亿农民。

注释

1 王绍光:《开放性、分配性冲突和社会保障:中国加入WTO的社会和政治意义》,《管理世界》,2002年第1期。

2 根据现行户籍统计,2000年我国乡村人口数为92,820万人,见《中国统计摘要》(2001),页102;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我国乡村人口数为80,739万人,见《中国统计摘要》(2001),页37。本文采用后者统计口径。

3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2001, 164。

4 Angus Maddison, “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 OECD, 1998。

5;7;10;12;14;15;16 《中国统计摘要》(2001),页18;107;104、107、145、151;84;97;99;91。

6 《中国统计年鉴》(2001),页61-62。

8;11 《中国统计年鉴》(2002),页874-76;303。

9 WHO, 2001。

13 黄延倍、陈良彪(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今年农民增收形势分析及政策建

议》,2001年6月1日。

17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9年全国农村人口为87,01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9.11%。参注5,页37。

18 最新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全国农村人口为80,73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78%。参注5,页37。

篇4:农村公司制:中国农业发展新方向

农村公司制:中国农业发展新方向

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在机遇和冲击面前,如何使农业的发展再迈上一个新阶段,已经成为宏观经济决策部门面临的'一个重大选择.因此,必须产生一种新农村生产组织形式--农村公司制.它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集约型生产,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作 者:冉萍  作者单位:黑龙江萝北县军川农场,黑龙江,萝北,154244 刊 名:北方经贸 英文刊名: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年,卷(期): “”(8) 分类号:F321 关键词:农村公司制   中国农业   发展  

篇5: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

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

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式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人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于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首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 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本网”版权所有

篇6:党员思想汇报:切实关注农村农民问题

敬爱的党组织:

我来自偏远的农村,能非常容许的上大学,对于我这个家庭并不富裕的人来说可谓是人生一大幸事,同时在这里我更要感谢母校提供给我的各种帮助,可以让我安心学习。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加珍惜我的学习机会。我一直关注农村问题。在关注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在不断进步。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繁荣农村文化,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积累,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实力和社会条件日益凸显,但在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理念上,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有些还需要解除思想禁锢,大胆改革创新,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农村文化建设既要加强“输血”投入,也要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文化事业投入不断增加,但客观地讲,与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部门相比,文化事业经费投入还是明显偏少,农村文化投入所占比例就更低了。文化服务体系等建设,提高了村民整体生活质量。小康建设是个综合的概念,既包括了政治、经济、社会建设,也包括文化建设,“四位一体”,不可或缺。文化建设不仅是手段,也是目标。在文化发展与建设中,必须把文化与经济相互融合起来,才能形成新的强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引导培育先进文化走向市场,打造农畜产品、旅游、生态和饮食等文化产业项目,走文化产业化之路,树立特色品牌文化,让充满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文化发扬光大。

农村文化建设要努力实现“统筹发展”和“长效机制”的协调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在建设中,一定要保障文化建设的“统筹”发展和“长效”运转,把握住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树立经济与文化在整个农村建设中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抓发展必须抓文化、抓文化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同时还要针对农村文化工作难落实、阵地难坚守、人员难稳定、素质难提高的“四难”状况,尽快建立起农村文化工作的评价和激励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系统的考核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形成引导有力、激励有效、宽松和谐、活跃有序、不同主体踊跃参与文化建设与发展氛围,保障广大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广大人民充分享受文化发展的成果。

近年来,农村受多元、多变、多样社会思想观念的影响,现代的与传统的、先进的与落后的相互交织,同播共扬,使得部分农民思想道德滑坡,价值观念错位,金钱至上、诚信缺失,不关心政治,不关心他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淡化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体现了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我们必须抓住文化建设的根本,引领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通过构建核心价值体系来培育新型的农民。其中“送文化”就是多年来我们各级政府一直在努力做的工作,但实际上,这种“填鸭式”的教育引导,尽管也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需要我们对“送”什么、怎么“送”进行深入探讨,特别是在“送文化”中也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文化享有权,打破农村文化“热在县里、冷在乡里、僵在村里”的尴尬现状。为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必须建立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发挥各级文艺团体的作用,以政府买单的方式,列入财政预算,满足基层群众对文化的多种需求,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文化生活的体贴和关爱。 在“送文化”的同时,还要学会“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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