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汇报报告>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2022-08-19 08:38: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百利咸”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篇1: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6)通过资产负债表评价长期偿债能力 A.资产负债比率

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湘潭电化资产负债率为0.41=41%

资产负债率在20%——40%是适宜水平,企业的负债较安全,财务风险较小。 B.所有者权益比率

权益比率=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 58% 湘潭电化的股东权益比率为58%, 可见,湘潭电化资产的42%是通过负债资金融通的。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较低。 C.产权比率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 69%

湘潭电化的产权比率69% ,较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较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较高。

五.综合分析——杜邦财务分析

六.综合评价及发展趋势预测

我们可以看到,的利润总额从前两年的正数变为负数。说明

企业的经营确实已经出现困难。营业外收支净额不断减少,到年已经不能弥补营业利润带来的亏损。非正常生产经营的活动也不能好好地兼顾。总的来说,该公司的企业前景十分危险。主营业务利润太低,期间费用太高。同行业产能下降,公司产品销售量下降,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生产成本下降幅度,加上电解金属锰生产线部分停产时间较长,期间费用不断上升,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大幅度下降。 建议:

1、加大力度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同时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抢占市场份额,提高主营业务利润。

2、合理分配公司的人力、物力资源,裁减多余的人员,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提高产品的合格率,降低管理费用。

篇2: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简介:湘潭电化全称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二氧化锰、电池材料和其他能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 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企业,也是国内如今最大规模生产绿色高能环保电池--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企业。公司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48号文批准,由电化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长沙矿冶研究院、、湘潭市光华日用化工厂等四家企业,于9月30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经分别实施和每10股送红股2股的利润分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40万元。 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49号文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4月3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股票代码:00212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 一.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水平分析

变动额 变动(%) 影响(%)

23164943 16206916 -3689 -6105238 0

10.86 275.46 6.09 -74.1 -27.84 0 3.67 -37.49 4.72 30.83 -0.29 -3.49 -5.81

2.12 1.47 1.16 -1.84 -0.6 0 0.72 -0.09 3 1.58 -0.006 -0.006 -1.17 0.41

12606887

7845240 -986741 17242650 -66348.6 -69913.3 4470605

32718318

-12788222

-1736633 34064393 2310461

43426992 76145309

-2500000 -6000000 21585415

16962460 1560681 14336902 5029.99 -7805070 -539584 37605834

0 0 5000000 5000000

42605834

-35.36 455.13 27.82 13.51 7.51 -1.84 -100 12.3 58.33 12.09 -2063.64 2.35 -100 2.5 9.68 0 0 166.67 34.01 1.04 0

-0.16 3.12 0.21 3.98 6.98 -0.23 -0.55 1.98 1.56 0.14 1.31

0.0005 -0.07 -0.05 3.45 0 0 0.46 0.46 3.91 0

0 3661957 1282450

0 5.51 14.15 18.17

0 0.34 2.62 0.12

28595068

32257025 5.34 2.96

33539475 5.49 3.08

76145309 7.51 6.98

从投资或资产角度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表可以对湘潭电化总资产变动情况作出以下分析评价:

湘潭电化总资产本期增加76145309.28元,增长幅度为7.51%,说明该公司本年资产规模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

(1)流动资产增长32718317.73元,增长幅度为4.72%,使总资产规模增长了3%。如果仅就这一变化来看,该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所增强。货币资金增加了23164943.42元,增长幅度为10.86%,这将对公司的满足资金流动性需要有所影响。应收票据增加了16206916元,增长幅度为275.46%,说明该公司应收票据的质量有所下降,存在拒付的现象。应收账款增加12606886.92元,增长幅度达6.09%,对总资产的影响为1.16%,说明该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了.预付款项减少了20013689.35元,下降幅度为74.1%,对总资产的影响为1.84%。其他应收款减少了6105238.28元,下降幅度为27.84%,对总资产的影响为0.6%。存货增加了7845240.28元,增长幅度为3.67%,对总资产的影响为0.72%,说明该公司的存货管理有明显的削弱、机会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存货占用的资金增加了3.67%。

(2)长期应收款增加了17242649.65元,增长幅度为30.38%,对总资产的影响为1.58%。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了66348.55元,下降幅度为0.29%。说明该公司对外扩张意图不明显。投资性房地产下降了69913.32元,下降幅度为3.49%。

(3)固定资产下降了12788222.42元,下降幅度为5.81%,使总资产下降了1.17%。

(4)无形资产下降1736633.12元,下降幅度为35.36%,对总资产的影响为0.16%。

(5)开发支出增加34064393.39元,增长幅度为455.13%,对总资产的影响为3.12%,是非流动资产中变动最大且影响最大的项目,说明该公司注重高新技术方面的投资。

(6)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310460.78元,增长幅度为27.82%,对总资产的影响为0.21%。

从筹资或权益角度进行分析评价

根据表可以对湘潭电化权益总额变动情况作出以下分析评价:

湘潭电化权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6145309.28元,增长幅度为7.51%,说明该公司本年权益总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

(1)本年度负债增加了42605834.25元,增长幅度为1.04%,使权益总额增加了3.91%。其中流动负债增长幅度为9.68%,主要表现为预收款项大幅度增长。应交税费大幅度减少,减少幅度为2063.64%,对权益总额的影响为1.31%。应付票据和应付股利减少100%,说明该公司的信誉提高了很多。短期借款的减少对于减轻企业的偿债压力是有利的。非流动负债对权益总额的增长幅度为0.46%,主要是由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引起的。

(2)本年度股东权益增加了76145309.28元,增长幅度为7.51%,使权益总额增加了6.98%,主要是由少数股东权益和未分配利润的增长引起的,盈余公积的增加也是股东权益增加的原因之一。

(二)资产负债表垂直分析

2014变动情

(%)

(%) 况(%)

21.6

21.04 0.65

9

0.58 2.03 1.45

20.1

20.4 1.17

2 2.66 0.64 -2.02

2.16 1.45 -0.71

0.14 21.07 0.26 68.31

0.13 -0.01 20.32

-0.75

0.15 -0.11 66.54

-2.52

5.51 2.23 0.2 21.72 0.48 0.74 0.82 31.69 100 13.4 0.59 17.3 2.87 1.27 -6.85

6.71 1.2 2.07 -1.04 0.18 -0.02 19.03

-2.71

0.41

0.29 -0.19 3.81 2.88

0.87 0.05 33.46 1.86 100 0 12.24 -0.67 18.07

0.77

4.22 2.12 1.33 0.06 1.25 8.1

0.02 0.77 2.13 38.29 0.41 0.74 0.3 1.45 39.74 21.34 11.74 6.55 19.93 0.7 59.56 60.26

0.02 0

1.93 -0.2 39.07

0.78

0.39 -0.02

0.69 -0.05

0.73 0.43 1.81 0.69 40.88 1.14 19.85 -149 10.92

-0.82

6.43 -0.12 21.16

1.11

0.76 0.06 58.36 -1.2 59.1

-1.14

2

100 100 0

从表看出:

(1)从静态方面分析。就一般意义而言,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强,其资产风险较小,而非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其资产风险较大。所以,流动资产比重较大时,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强而风险小;非流动资产比重较大时,企业资产弹性较差,不利于企业灵活调度资金,风险较大。该企业本期流动资产比重有66.54%,非流动资产比重只有33.46%。根据该公司的资产结构,可以认为该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强,资产风险较小。但是一个企业的流动资产保持过多将会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

(2)从动态方面分析。该公司流动资产比重下降了2.52%,非流动资产比重上升了1.86%,结合各资产项目的结构情况来看,变动幅度不是很大,说明该公司的资产结构相对比较稳定.

二 利润表水平分析

(1)净利润分析:湘潭电化实现净利润33,609,475.03元,比上年减少了7,110,870.3元,减少率为17.46%,减少幅度不高。从利润水平分析表来

项 目 2014年度 水平分析 增减额 增减(%) 一、营业收入 588,805,176.07 690,346,218.67 101,541,042.6 17.26 减:营业成本 385,131,415.72 470,233,003.16 85,101,587.4 2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48,445.56 3,454,833.20 -93,612.4 -2.64 销售费用 82,195,455.29 89,870,604.38 7,675,149.1 管理费用 70,764,347.63 79,138,399.28 8,374,051.7 勘探费用 --- -

财务费用 5,953,452.46 8,627,325.00 2,673,872.5 资产减值损失 5,537,279.24 6,147,074.84 609,795.6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投资收益 1,588,849.18 -45,648.55 -1,634,49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1,187,435.46 -66,348.55 -1,253,784.0 影响营业利润的其他科目 --- -

二、营业利润 37,263,629.35 32,829,330.26 -4,434,299.1 加:补贴收入 --- -

营业外收入 22,141,044.03 6,761,604.46 -15,379,439.6 减:营业外支出 6,903,931.29 452,377.15 -6,451,55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臵净损失 6,769,773.92 17,533.00 -6,752,240.9 加:影响利润总额的其他科目 --- -

三、利润总额 52,500,742.09 39,138,557.57 -13,362,184.5 减:所得税 11,780,396.75 5,529,082.54 -6,251,314.2 加:影响净利润的其他科目 --- -

四、净利润 40,720,345.34 33,609,475.03 -7,110,87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887,903.92 32,257,025.46 -7,630,878.5 少数股东损益 832,441.42 1,352,449.57 520,008.2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 0.15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8 0.15 -0.03 看,公司净利润减少主要是由利润总额比上年减少13,362,184.5元引起的;由于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减少6,251,314.2元,二者相抵, 净利润减少了7,110,870.3元。

9.34 11.83

44.91 11.01

-102.87 -105.59

-11.9

-69.46 -93.45 -99.74

-25.45 -53.07

-17.46 -19.13 62.47

-16.67 -16.67

(2)利润总额分析:该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比减少了13,362,184.5元,关键原因是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减少了15,379,439.6元,减少率为69.46%。同时非流动资产处臵净损失下降也是导致利润总额减少的重要因素,非流动资产处臵净损失下降了6,752,240.9元,下降幅度为99.74%。但公司营业利润减少的不利影响,使得利润总额减少了4,434,299.1元。增减因素相抵,利润总额减少了13,362,184.5元。虽然营业外支出的下降对利润总额的增长是有利的,但其毕竟是非常性项目,数额减少过多也是不正常现象。

(3)营业利润分析

公司营业利润减少主要是由于成本费用过高所致。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1,541,042.6元,增长率为17.26%;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下降,增利93,612.4元。由于其他成本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抵消了营业收入的减少。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增加了103824660.7元;投资收益以及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的减少,减利1,634,497.7元;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减利609,795.6元,增减相抵,营业利润减少4,434,299.1元,下降幅度为11.9%。需要注意的是,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幅上升,可能是不正常的现象。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一)现金流量水平分析表

金额单元:元

(一) 现金流量表水平分析

从湘潭电化的利润表分析得出:湘潭电化2014年现金净流量比20增加16459408.4元。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的变动额分别是6574965.15元,-9549673.43元,-6807822.61元。

1、湘潭电化在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3年的增长了65747965.15元,增长率为0 %。而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分别为29.34%、98.14%,增长额分别为184095937.3元,86675626.92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的增加主要是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了149718175.76 元,增长率为25.5%。还有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增加了37267880.55元,增长率达到了125.09%。另外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也在增加。而且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了-2860119.01元,减少额为-26.94%。 2、该公司在投资活动中,2014年与2013年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较,减少了9549673.43元。其原因是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了10799147.41元,增长率为142.71%,虽然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了-51226.00元,但是在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也分别减少了20316097.62元;291961.93元。 3、该公司在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了6808822.61元,主要是因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了58100000元。

四.财务效率分析

0.07 0.05

1.09 1.05 -13.10 -17.46 -0.80 -11.9

具体分析: 1.偿债能力 (1)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湘潭电化2014年度流动比率为1.71。无论是还是14年度都低于2.短期偿债能力较弱

衡量短期偿债能力最通用的指标,一般认为2:1较为稳妥。湘潭电化14年度的流动比率较低。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湘潭电化14年度速动比率为1.18。相对于13年有所降低,可见偿债能力稍微有所下降。 (3)现金比率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有价证券)÷ 流动负债总额。湘潭电化2014年度的现金比例是56%

一般认为,现金比率在20%左右,企业的直接支付能力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湘潭电化的现金比率远远超过20% 表明企业通过负债方式所筹集的流动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3年现金流动比率为-0.07,表明企业当期短期负债无法按期偿还,到

14年短期偿债能还是不够强,为0.17,小于1.

篇3:餐饮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一、案例内容

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餐饮业呈现持续快速发展势头,餐饮业发展非常迅速,据统计,餐饮业的增长率要比其它行业高出十个百分点以上。可以说餐饮业正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市场潜力巨大,前景非常广阔。目前为止,全国已有餐饮网点500万个,餐饮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中一个传统服务性行业,经历了改革开放起步、数量型扩张、规模连锁发展和品牌提升战略4个阶段,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全聚德和湘鄂情同为餐饮业的上市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都占有了很大的市场份额,本报告就根据连续四年的财务数据对这两公司进行了对比.全聚德营业收入18.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9亿元,分别同增34.6%/28.8%:EPS 0.91元,公司己发布过业绩快报,因此符合市场预期。湘鄂情 年营业总收入近12.35亿元,同比增长 3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9.33% ,近9061万元。

主要选取了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对两公司进行了基本面的分析,选取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量比率对公司进行了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选取了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和利息保障倍数对公司进行了长期偿债能力分析等.

二、案例分析

(一) 理论分析

财务分析是以企业的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为基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一种方法.

1.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

偿债能力就是通过分析资产的流动性、负债水平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财务信息.

偿债能力可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具体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现金流量比率、和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等指标.

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比率、负债股权比率、有形资产债务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

2.评价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资源,资产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收益,它体现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具体评价指标有:

1) 存货周转率.它反映了企业的销售效率和存货使用效率.

2) 应收账款周转率.它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变现速度和管理效率.

3) 流动资产周转率.它反映了企业流动资产的利用效率.

3.评价企业的获利能力

获取利润是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之一,它反映了企业的综合素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争取获得较高的利润,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投资者和债权人都十分关心企业的获利能力,获利能力强可以提高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提高企业的信誉.对企业获利能力的分析不能仅看获取利润的绝对数,还应分析其相对指标,具体评价指标有:

1) 每股收益.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 每股净资产.该项指标显示了发行在外的每一普通股股份所能分配的公司账面净资产的价值。每股净资产指标反映了在会计期末每一股份在公司账面上到底值多少钱,如在公司性质相同、股票市价相近的条件下,某一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越高,则公司发展潜力与其股票的投资价值越大,投资者所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小。

计算公式: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股本总额。

3) 净资产收益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2/(本年期初净资产+本年期末净资产)

4) 资产负债率.它反映了企业利用资产获取利润的能力和企业总资产的利用效率.

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对公司的总体评价

根据对于企业的偿付能力,资产管理水平,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各项指标的分析,总体对企业进行评价,有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分析过程

1.公司基本数据分析

餐饮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案例分析 - 佳天下 - 美佳的世界,细细倾听,是风声,还是心灵的图1-1 全聚德和湘鄂情的-2011的'主营业务变化柱形图

餐饮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案例分析 - 佳天下 - 美佳的世界,细细倾听,是风声,还是心灵的

图2-2 全聚德和湘鄂情的2008-2011的净利润变化图

餐饮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案例分析 - 佳天下 - 美佳的世界,细细倾听,是风声,还是心灵的

图2-3 全聚德和湘鄂情的2008-2011连续三年的每股收益图

从三个图表中可以看出,全聚德在20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都是历史的最后高峰,营业收入(平均15%的增速)和净利润(平均25%的增速)呈现稳步上升态势,是良好的防御性品种,具有良好的安全边际,其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凸现公司强大的盈利能力。公司在平稳中不断创新,不仅在设备上持续创新而且在制度上也不断前进。近期存在“东来顺也有可能和全聚德进行整合”预期,如果整合成功公司营业收入将提升25%,利润将提升19%。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同为品牌中餐上市公司,全聚德(002186)和湘鄂情(002306)虽然在餐饮行业上毛利润均超过65%,但是增长情况却大不相同。

对于湘鄂情,在到2011年之间, 2011年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最高值,较上年同期增长25.23%,主要因为新开门店增加销售收入和原有门店扩大销售所致。2011年营业收入18.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9亿元,分别同增34.6%/28.8%:EPS 0.91元,公司己发布过业绩快报,因此符合市场预期。而相比年初预期,公司2011年收入及盈利增长均超出预期,主要原因是:1. 底完成收购的新疆全聚德贡献超出预期(收入2.05亿元/净利润1021万元);2.老店同店增长超预期:16% vs 10%。

数据显示,湘鄂情2011 年营业总收入近12.35亿元,同比增长 3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9.33% ,近9061万元。

湘鄂情是一个从只有四张桌子的街边店发展起来的连锁餐饮上市企业。对于湘鄂情2011年餐饮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20开业店在2011年迅速进入成熟期,2011年新开门店也增加了营业收入。

湘鄂情将着重做好直营拓展与加盟发展并重、加快企业并购步伐和择机发展新业态。湘鄂情未来的整体发展规划将通过把握“纵轴”和“横轴”两条主线,把公司建设成为中国领先的综合餐饮服务提供商。

以上是我对两公司2008-2011连续四年的分析,下面是我对两公司2011年的横向的对比分析.

2.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看下图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现金流量比率

全聚德

1.1527

0.8529

98.7806

湘鄂情

2.0514

1.8883

68.5564

篇4: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

一、 引言

近期的房地产市场变化无常,股市也是一直低迷不振,影响原因往往比较容易找出,但是调节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房地产是受国家或地方政策影响最大的行业,细微的政策波动足以让一方房地产市场迅速膨胀,也足以让一方房地产市场迅速下滑。各房地产企业面临多重问题,融资难,处理存货难,资金周转速度就慢,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万科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龙头企业同样面对着这些机遇和挑战,年和2011年的住宅成交面积一直是萎缩的状态,同比下降达到29.6%和19.2%,而后几年渐渐回缓。初,房地产大量的负面信息出现在人们视线里,人们更多的采取暂不投资房地产。在这样的行业环境下,万科集团成为目前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当然是有其独特的优势。围绕这一问题,本文从几大财务指标上对万科集团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在同行业以及国家经济的大环境下进行对比分析。由于能力水平有限,并未进行企业财务及其问题解决方式的具体做法探究,经营状况的深层次探究,仅仅对财务指标数字层面上的浅析,目的在于从近期财务数据中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总结优势和问题,予以初步建议。

二、案例分析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万科集团,公司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本公司于1984年5月成立,目前是在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公司,也是股市里的代表性地产蓝筹股。1991年1月29日,本公司发行之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5月28日,本公司发行之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12月2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到,已在20多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在2010年万科率先成为全国第一家年销售额超过千亿的房地产公司,这个数字相当于美国四大住宅公司高峰时的总和。万科于1991年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第二家上市公司,持续增长的业绩以及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赢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入选《福布斯》“全球200家最佳中小企业”、“亚洲最佳小企业200强”、“亚洲最优50大上市公司”排行榜;多次获得《投资者关系》等国际权威媒体评出的最佳公司治理、最佳投资者关系等奖项。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产品品质。

(一)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信息使用者尤其是外界的使用者非常关注企业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强,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好,对破产风险的抵抗力就强,也可有效反映企业资本结构是合理的。企业偿债能力,从静态角度来看,是企业资产还清公司债务的能力;从动态角度来看,则是企业的资产在业务的使用过程中创造的收入来偿还债务的能力。现金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一般按债务偿还期限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

1.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的衡量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比较可供偿债资产与债务的存量,资产存量查过债务存量较多则认为偿债能力较强;另一种是比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和偿债所需现金,如果产生的现金超过需要的现金较多,则认为偿债能力较强。短期债务存量比率主要包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1)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

流动比率假设所有的流动资产都可以用来偿还流动债务,表示用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每1元流动负债的保障。一般,流动比率越高,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但并不是流动比率越大越好,若比率过大资金被滞留在流动资产上,就不会得到更好的运用,影响资产周转,从而影响其盈利能力。通常国际上认为,当流动比率为2时,其偿债能力是较为充分的。从短期债权人来看,流动比率越高越好,对债务的保障程度高,但从企业经营者来看,货币资金不被闲置是目的,应将流动比率维持在合理水平。

从表1数据可知,在20之后,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到限购令的影响,出现整体行业市场紧张的情况,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受其影响,流动比率有明显下降趋势,都达不到人们认为的理想数值2。之后的几年也一直是走下坡路,这在公司日后的发展趋势中值得关注,探其原因是否是应收款项等因素的影响。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2)

相对与流动比率,更进一步的有关变现能力的指标是速动比率。表示用多少速动资产作为偿还每1元流动负债的保障。计算速动比率是将流动资产扣除流动性不确定性较大的存货预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项目,避免了流动比率的局限性假设,使短期债务的存量比率更可信。此项数据反映了企业运用随时可变现资产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是对粗略估计计算得到的流动比率的补充。一般情况,速动比率越高,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该指标在1左右为佳,不同行业差别很大。

如表2所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0年的速动比例非常乐观的达到0.5-0.6之间,而在2011年更是有明显的下滑,下一年又稍有回升,而去年再次下降。进一步说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受到国家政策性调控的影响,即使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行业领军企业,也因市场紧缩而面临严峻的形势。比较两组数据,我们能看出,在考虑了公司存货等变现金额和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因素之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非常明显的差距,流动比率表现出来的良好偿债能力被大打折扣。同时可以看出指标较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但与同行业相比属于正常现象,原因是房地产行业与众不同之处,其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十分高,土地储备和待售房较多。而在2011年时,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控效果开始显现。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较大影响,导致企业销售乏力,大量资金被存货占据难以回笼,新建成的楼盘仍旧待售,就出现了速动比率明显下降的现象。 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长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它表明企业对债务负担的承受能力和偿还债务的保障能力,表明企业有无足够的能力偿还长期负债的本金和利息。长期偿债能力能反映公司资产质量和对财务杠杆的'使用程度。长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稳定与安全程度的重要标志。其主要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比率、产权比率等。

(1)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3)

资产负债率表示企业对债权人资金的利用程度,是企业从债权人处筹集资金占企业全部资产的比重。

(2)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资产总额 (4)

资产负债率较高是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的通病,股东权益比率也较低,说明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较差,但万科的利率保障倍数还是很大的,说明其完全有能力支付利息。

(二)获利能力分析

获利能力的强弱直接体现企业制造血液的能力,是商业企业存在最本质的目的。获利能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指标体现: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投资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普通每股收益。

投资报酬率=利润/投资总额(5)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6)

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

(7)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股数加权平均数(8)

由表5可见,万科房地产今年的投资报酬率大幅度上升,净资产收益率小幅提升,说明其获利能力依然很强,依然会吸引外界投资者进行投资。但销售毛利率有小幅下降,这也是现房地产市场给予的小小影响,在所难免。

(三)营运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主要通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进行分析。目的在于揭示影响企业资产质量的因素,整体资产的利用程度是否符合一个良性机制的运转。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9)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余额(10)

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流动资产年初+年末)/2(11)

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上年净利润)/上年净利润(12)

由表6可见,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呈上升趋势,并且10~上升幅度很大,这说明其利用程度很好,应收账款不会影响公司资产质量;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逐年提升,说明公司的资金周转灵活,对房地产商来讲,项目专用资金数额通常非常巨大,资金的灵活周转显得格外重要,此表可以看出万科的资产利用效果明显变好。

(四)发展能力分析

发展能力分析主要通过净资产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两个指标进行分析,可直观的体现公司的发展潜力。

净资产增长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3)

总资产增长率=(期末总资产-期初总资产)/期初总资产(14)

由表7可见,公司的净资产增长率逐年递增,但是总资产增长率却逐年递减,说明公司注重风险将负债降低,追求内部融资,增强盈利能力,在目前房地产商共同面对的市场下,这样自强不息的发展方式才能使其处于不败之地。

三 、未来发展展望与战略

以目前房地产动荡不安的市场来讲,展望未来确实不容易,不因成功而傲慢不因困难而盲目才是房地产企业需要找到的心态。万科的总体盈利能力等方面一直很强,这与万科坚持走专业化道路是分不开的,在继续保持的基础上还要加大力度对实时经济形势政策、竞争环境等方面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复杂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带来各种新的挑战,公司需要提升专业能力和管理效率,实现企业发展从规模速度型到质量效益型的飞跃。

此外科学融资对于目前房地产的发展尤其重要,为支持业务发展的需要,房地产企业应继续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继续尝试住宅开发基金和人民币跨境贷款等方式加强海内外基金合作,降低资金成本,对新项目拓展策略方面持审慎态度并且科学研究判断,稳健理性投资。对于大型房地产企业,国际化道路是需要考虑的长期发展方向之一。对于现有海外项目,应做进一步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加强控制。在控制海外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探寻可以合作的国外合作项目,充分发掘和利用海外的资金资源和业务资源,推动专业能力的提升及业务模式的创新,这不仅是学习创新的机会也是树立企业形象,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企业能力的机会。

篇5: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及其附表阅读分析

1、建立资产负债表为重的风险防范观念。

利润表是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是“流量”的概念,它的结果最终会流人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下;资产负债表是“存量”的概念,报表各项余额反映公司在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好坏,也代表着公司价值的高低。

因此,阅读财务报告时,一定要先建立资产负债表为重的风险防范观念。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析。

一是要比较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的关系。

当应收账款增长率大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时,应特别注意应收账款的收现性;应注意是否有虚增资产和利润之嫌,尤其应关注来自于关联方交易的应收账款的增长。

二是要观察其他应收款中是否存在非法拆借资金、抽逃资本金、担保代偿款和挂账费用等,尤其应关注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应收款。

3、长期投资分析。

一要慎防通过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互转操纵利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以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量,而长期投资以账面价值与预计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量。

阅读报表时尤其应注意公司是否通过长、短期投资互转操纵利润。

二是通过比较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根据投资的收益情况分析各项长期投资的质量。

4、无形资产分析。

首先,对于企业突然增加的巨额无形资产,应关注是否确实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并分析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其次,应关注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对商誉的影响,因为“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对公司商誉的确认及对当期和以后各期净利润的影响各不相同。

5、递延税款分析。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法核算所得税时,如果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税款为借方余额,应分析公司在今后转回的期限内(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为3年)是否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没有,则应当在当期直接确认为费用。

递延税款常被公司当作操纵利润的“蓄水池”,在阅读会计报表时尤其需要关注。

6、由负债比例看企业财务风险。

公司营运状况不佳时,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及负债比率不宜过高。

此外,可以长期资金(即长期负债与净资产之和)对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的比率检测长期资产的取得是否全部来源于长期资金。

若比率小于1,则表示公司部分长期资产以短期资金支付,财务风险加大。

7、长期负债与利息费用分析。

如果利息费用相对于长期借款呈现大幅下降,应注意公司是否不正确地将利息费用资本化,降低利息费用以增加利润。

二、利润表及其附表阅读分析

1、从利润构成分析公司盈利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大,说明公司更多地依靠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利润,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可持续性,如果公司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益、投资收益等非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大,公司利润可能更多地依赖于风险较大的金融市场,收益的可持续性差。

篇6: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

摘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有着雄厚的资本,较大的业务辐射范围,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社会上的众多企业中也有很大的代表性,因此选择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分析对象。本文选取~报告中的财务报表,主要利用比率分析方法,对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进行财务分析,并与行业水平进行了比较,分析行业地位,发掘异常指标,帮助管理者有效追溯问题根源,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评价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建议。以期给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债权人、股东等报表使用者提供参考,做出正确决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运营能力;发展能力;行业地位

一、 引言

近期的房地产市场变化无常,股市也是一直低迷不振,影响原因往往比较容易找出,但是调节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房地产是受国家或地方政策影响最大的行业,细微的政策波动足以让一方房地产市场迅速膨胀,也足以让一方房地产市场迅速下滑。各房地产企业面临多重问题,融资难,处理存货难,资金周转速度就慢,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万科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龙头企业同样面对着这些机遇和挑战,和的住宅成交面积一直是萎缩的状态,同比下降达到29.6%和19.2%,而后几年渐渐回缓。初,房地产大量的负面信息出现在人们视线里,人们更多的采取暂不投资房地产。在这样的行业环境下,万科集团成为目前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当然是有其独特的优势。围绕这一问题,本文从几大财务指标上对万科集团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在同行业以及国家经济的大环境下进行对比分析。由于能力水平有限,并未进行企业财务及其问题解决方式的具体做法探究,经营状况的深层次探究,仅仅对财务指标数字层面上的浅析,目的在于从近期财务数据中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总结优势和问题,予以初步建议。

二、案例分析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万科集团,公司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本公司于1984年5月成立,目前是在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公司,也是股市里的代表性地产蓝筹股。1991年1月29日,本公司发行之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5月28日,本公司发行之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12月2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到,已在20多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在20万科率先成为全国第一家年销售额超过千亿的房地产公司,这个数字相当于美国四大住宅公司高峰时的总和。万科于1991年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第二家上市公司,持续增长的业绩以及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赢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入选《福布斯》“全球200家最佳中小企业”、“亚洲最佳小企业200强”、“亚洲最优50大上市公司”排行榜;多次获得《投资者关系》等国际权威媒体评出的最佳公司治理、最佳投资者关系等奖项。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产品品质。

(一)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信息使用者尤其是外界的使用者非常关注企业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强,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好,对破产风险的抵抗力就强,也可有效反映企业资本结构是合理的。企业偿债能力,从静态角度来看,是企业资产还清公司债务的能力;从动态角度来看,则是企业的资产在业务的使用过程中创造的收入来偿还债务的能力。现金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一般按债务偿还期限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

1.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的衡量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比较可供偿债资产与债务的存量,资产存量查过债务存量较多则认为偿债能力较强;另一种是比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和偿债所需现金,如果产生的现金超过需要的现金较多,则认为偿债能力较强。短期债务存量比率主要包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1)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

流动比率假设所有的流动资产都可以用来偿还流动债务,表示用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每1元流动负债的保障。一般,流动比率越高,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但并不是流动比率越大越好,若比率过大资金被滞留在流动资产上,就不会得到更好的运用,影响资产周转,从而影响其盈利能力。通常国际上认为,当流动比率为2时,其偿债能力是较为充分的。从短期债权人来看,流动比率越高越好,对债务的保障程度高,但从企业经营者来看,货币资金不被闲置是目的,应将流动比率维持在合理水平。

从表1数据可知,在20之后,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到限购令的影响,出现整体行业市场紧张的情况,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受其影响,流动比率有明显下降趋势,都达不到人们认为的理想数值2。之后的几年也一直是走下坡路,这在公司日后的发展趋势中值得关注,探其原因是否是应收款项等因素的影响。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2)

相对与流动比率,更进一步的有关变现能力的指标是速动比率。表示用多少速动资产作为偿还每1元流动负债的保障。计算速动比率是将流动资产扣除流动性不确定性较大的存货预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项目,避免了流动比率的局限性假设,使短期债务的存量比率更可信。此项数据反映了企业运用随时可变现资产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是对粗略估计计算得到的流动比率的补充。一般情况,速动比率越高,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该指标在1左右为佳,不同行业差别很大。

如表2所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0年的速动比例非常乐观的达到0.5-0.6之间,而在20更是有明显的下滑,下一年又稍有回升,而去年再次下降。进一步说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受到国家政策性调控的影响,即使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行业领军企业,也因市场紧缩而面临严峻的形势。比较两组数据,我们能看出,在考虑了公司存货等变现金额和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因素之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非常明显的差距,流动比率表现出来的良好偿债能力被大打折扣。同时可以看出指标较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但与同行业相比属于正常现象,原因是房地产行业与众不同之处,其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十分高,土地储备和待售房较多。而在年时,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控效果开始显现。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较大影响,导致企业销售乏力,大量资金被存货占据难以回笼,新建成的楼盘仍旧待售,就出现了速动比率明显下降的现象。 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长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它表明企业对债务负担的承受能力和偿还债务的保障能力,表明企业有无足够的能力偿还长期负债的本金和利息。长期偿债能力能反映公司资产质量和对财务杠杆的.使用程度。长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稳定与安全程度的重要标志。其主要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比率、产权比率等。

(1)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3)

资产负债率表示企业对债权人资金的利用程度,是企业从债权人处筹集资金占企业全部资产的比重。

(2)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资产总额 (4)

篇7:分析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分析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分析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1】

沪深证交所的上市公司每一会计年度都要公布两次财务报表,即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上市公司公布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保留盈余表、财务状况变动表。

资产负债表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日,企业的资本结构或财务状况的情形。

它显示出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通过资产负债表,能够了解财务结构及偿债能力;损益表是显示某一段期间之内,企业营业收支的报表;亦即发行公司的获利情况。

它可显示出每股的净利或盈余数字。

保留盈余表是揭示一段期间之内,如何分派企业所累积的盈亏在股利、董监事酬劳、员工红利上以及未分配盈余的报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是揭示一段时间内,企业主要营运资金等财务资源的来源,以及运用情况的报表,有以显示企业理财方式的良好与否。

(1)看经营收入指标,掌握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企业的经营收入往往反映了企业产品(或商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的程度,换言之是衡量其商品在市场上与同业之间的竞争力。

经营收入划分为主营收入和非主营收入。

前者一般是企业的当家产品,说明某个企业是否有拳头产品。

倘若主营收入占整个营业收入的比重为绝大部分,那么就说明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能凭借拳头产品站稳脚跟,反之,则说明整个企业的根基不牢靠,遇上风吹草动,就有可能会导致收入滑坡。

当然,看经营收入指标,不能仅分析其每年的增长水平,单纯从本企业的纵向比较中把握其动态走势,还应从整个行业的视角出发,观察其商品的市场占有率(经营收入÷行业经营收入)。

即从行业的横向座标中觅得其占有的市场份额。

(2)看资产运行指标,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

如果把经营收入比作一个人的肌肉,那么资产运行就好比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存的血液。

资产作为“血液”其运行质量的优劣,自然对企业的经营好坏至关重要。

看企业的资产运行指标要重点分析资产与权益的关系。

一家公司的全部经营资金来源与全部资产总额肯定相等,经营资金来源又包括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负债)。

一个公司的资产总额很大,并不能说明这家公司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就好,而要看其股东权益对应的那部分资产(净资产)的数额有多少。

企业的净资产=总资产-负债。

一般而言,如果企业的净资产大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设备、建筑物),就表明企业财务结构良好,安全性较大。

现在有许多公司是靠高额负债形成的大量资产。

这种资产越多,就意味着其固定利息支出也随之上升,普通股东所负担的财务风险也就越大,倘若再加上这部分资产市场价值不大的话(例如滞销货物、积压商品),则表明企业经营业绩的劣化。

这方面的分析集中通过资产负债率和指标反映。

其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企业全部负债÷企业全部资产)×100%。

评判某个企业的债务是否具有较大的风险,除上述负债率指标外,股民还可注意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

企业偿债能力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高低,又反映利用负债从事经营活动能力的强弱。

因为优质企业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强,“像鸡生蛋、借船出海”正是其形象的比喻。

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主要有两项指标。

一是流动比率,其计算公式是: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二是速动比率,其计算公式是: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生产经营型企业合理的流动比率应为不低于2,而正常的速动比率应低于1。

除此之外,分析企业的资产运行状况,还应关注的指标是: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库存及库存周转率。

一般而言,企业的库存视不同行业而定,而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库存周转率则是越高越好,周转率越高,周转效数越多,企业的经营状况就越好。

(3)看回报水平指标,掌握企业的盈利能力。

股票收益一般可分为资本利得、股利收益和差价收益三大类。

而以送股、配股、派息为主要内容的资本利得和股利收益又与企业的各项回报水平指标密切相关,故分析好企业投入产出指标,是甄别绩优股与绩差股的试金石。

这些指标包括净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率、股利支付率、市盈率、每股收益。

净资产报酬率=(税后净利÷净资产数额)×100%。

该指标反映了股东所关心的全部资本金的获利能力。

每股收益率=税后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该指标值代表了每一股份可获取利润的多少。

股利支付率=(每股股利÷每股盈余)×100%。

该指标能衡量股东从每股盈余中分到手的部分有多少,可以体现当前利益。

(4)正确看待高送配方案。

尽管证券监管部门早已规定,上市公司应少送红股,多分现金,没有投资回报的公司不准配股,但市场的看法却非如此,似乎并不认同派红利,更偏好的仍是送红股,且数量越大越好。

这主要是由于国内的利率水平较高,加之一些股票价格过高,含有较大的投机成分,使上市公司纵然以很高的送现金来回报股东,仍然无法与银行利率相比。

因此,目前股市上的投资者只好立足于市场上的炒作来作出取舍的判断。

公司以送红股为主,市场上总认为上市公司将利润转化为资本金后,投入扩大再生产,会使利润最大化,似乎预示着企业正加速发展。

因此,虽然除权之后股价会下跌,但过一段时间后,投资者会预期新一年度的盈利会提高,因而股价将被再度炒高。

这正是投资者的希望。

此外,上市公司还围绕除权、填权做出许多炒作题材,诸如送后配股、转配等等,竭力吸引投资者注意。

并且,市场又将这种效应放大。

因此,送股被市场普遍作为利好处理。

(5)看财务报表附注。

由于规定会计项目中比上年同期涨跌幅度超过30%的要加以说明,一些重要项目的增减说明,会对阅读报表有很大帮助。

有些上市公司主营收入增加很快,但流动资金也有大规模的.增长,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可以发现大多数流动资金都是应收帐款。

这种情况往往由于同行业竞争激烈,上市公司利用应收帐款来刺激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不得不牺牲良好的财务状况来换得帐面盈利的虚假性增长。

这往往预示了该行业接下来的供求关系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投资者应有所警惕。

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解释、分析【2】

一: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EarningPer Share,简称EPS) ,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

它是测定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分析每股价值的一个基础性指标,是综合反映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它是公司某一时期净收益与股份数的比率。

该比率反映了每股创造的税后利润, 比率越高, 表明所创造的利润越多。

若公司只有普通股时,净收益是税后净利,股份数是指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如果公司还有优先股,应从税后净利中扣除分派给优先股东的利息。

每股收益=利润/总股数

并不是每股盈利越高越好,因为每股有股价。

传统的每股收益指标计算公式为:

每股收益=(本期净利润- 优先股股利)/期末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

一般的投资者在使用该财务指标时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 通过每股收益指标排序,是用来寻找所谓“绩优股”和“垃圾股”;

二、 横向比较同行业的每股收益来选择龙头企业;

三、 纵向比较个股的每股收益来判断该公司的成长性。

每股收益仅仅代表的是某年每股的收益情况,基本不具备延续性,因此不能够将它单独作为作为判断公司成长性的指标。

我国的上市公司很少分红利,大多数时候是送股,同时为了融资会选择增发和配股或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有这些行为均会改变总股本。

由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总股本发生变化每股收益也会发生相反的变化。

这个时候我们再纵向比较每股收益的增长率你会发现,很多公司都没有很高的增长率,甚至是负增长。

宇通就是这样的典型代表。

每股收益在逐年递减的同时,净利润却一直保持在以10%以上的增长率。

二:基本每股收益

股份公司中的每股利润(Earnings Per Share,缩写EPS)是指普通股每股税后利润。

该指标中的利润是利润总额扣除应缴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如果发行了优先股还要扣除优先股应分的股利,然后除以流通股数,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平均股数。

其计算公式

普通股每股利润=(税后利润-优先股股利)/流通股数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Primary Earnings Per Share)。

收益公式∪基本每股收益 =净利润/总股本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稀释每股收益(Fully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三: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是指股东权益与总股数的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

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总股数。

这一指标反映每股股票所拥有的资产现值。

每股净资产越高,股东拥有的资产现值越多;每股净资产越少,股东拥有的资产现值越少。

通常每股净资产越高越好。

公司净资产代表公司本身拥有的财产,也是股东们在公司中的权益。

因此,又叫作股东权益。

在会计计算上,相当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减去全部债务后的余额。

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总股数,即得到每股净资产。

例如,上述公司净资产为15亿元,总股本为10亿股,它的每股净资产值为1.5元(即15亿元/10亿股)。

“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也叫“股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即企业总资产中,投资者所应享有的份额。

“每股净资产”则是每一股份平均应享有的净资产的份额。

从会计报表上看,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组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在公司正常经营期内是不能随便变更的,因此,每股净资产的调整主要是对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

每股净资产值反映了每股股票代表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是支撑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基础。

每股净资产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财富越雄厚,通常创造利润的能力和抵御外来因素影响的能力越强。

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

还以上述公司为例,其税后利润为2亿元,净资产为1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3.33%。

篇8: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简析

沪深证交所的上市公司每一会计年度都要公布两次财务报表,即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上市公司公布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保留盈余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资产负债表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日,企业的资本结构或财务状况的情形。它显示出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通过资产负债表,能够了解财务结构及偿债能力;损益表是显示某一段期间之内,企业营业收支的报表;亦即发行公司的获利情况。它可显示出每股的净利或盈余数字。保留盈余表是揭示一段期间之内,如何分派企业所累积的盈亏在股利、董监事酬劳、员工红利上以及未分配盈余的报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是揭示一段时间内,企业主要营运资金等财务资源的来源,以及运用情况的报表,有以显示企业理财方式的良好与否。

(1)看经营收入指标,掌握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的经营收入往往反映了企业产品(或商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的程度,换言之是衡量其商品在市场上与同业之间的竞争力。

经营收入划分为主营收入和非主营收入。前者一般是企业的当家产品,说明某个企业是否有拳头产品。倘若主营收入占整个营业收入的比重为绝大部分,那么就说明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能凭借拳头产品站稳脚跟,反之,则说明整个企业的根基不牢靠,遇上风吹草动,就有可能会导致收入滑坡。当然,看经营收入指标,不能仅分析其每年的增长水平,单纯从本企业的纵向比较中把握其动态走势,还应从整个行业的视角出发,观察其商品的市场占有率(经营收入÷行业经营收入)。即从行业的横向座标中觅得其占有的市场份额。

(2)看资产运行指标,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如果把经营收入比作一个人的肌肉,那么资产运行就好比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存的血液。资产作为“血液”其运行质量的优劣,自然对企业的经营好坏至关重要。

看企业的资产运行指标要重点分析资产与权益的关系。一家公司的全部经营资金来源与全部资产总额肯定相等,经营资金来源又包括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负债)。一个公司的资产总额很大,并不能说明这家公司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就好,而要看其股东权益对应的那部分资产(净资产)的数额有多少。企业的净资产=总资产-负债。一般而言,如果企业的净资产大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设备、建筑物),就表明企业财务结构良好,安全性较大。现在有许多公司是靠高额负债形成的大量资产。这种资产越式,就意味着其固定利息支出也随之上升,普通股东所负担的财务风险也就越大,倘若再加上这部分资产市场价值不大的话(例如滞销货物、积压商品),则表企业经营业绩的劣化。这方面的分析集中通过资产负债率和指标反映。其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企业全部负债÷企业全部资产)×100%。评判某个企业的债务是否具有较大的风险,除上述负债率指标外,股民还可注意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企业偿债能力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高低,又反映利用负债从事经营活动能力的强弱。因为优质企业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强,“像鸡生蛋、借船出海”正是其形象的比喻。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主要有两项指标。一是流动比率,其计算公式是: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二是速动比率,其计算公式是: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生产经营型企业合理的流动比率应为不低于2,而正常的速动比率就砂低于1。

除此之外,分析企业的资产运行状况,还应关注的指标是: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库存及库存周转率。一般而言,企业的库存视不同行业而定,而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库存周转率则是越高越好,周转率越高,周转效数越多,企业的经营状况就越好。

篇9: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舞弊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是指公司管理层为了自身和集团利益,采用伪造、编造、掩饰等手法歪曲反映 企业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 会计 信息的行为。尽管我国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目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之风愈演愈烈。为了能有的放矢地预防与治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确保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 发展 ,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及预防与治理进行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舞弊;预防;治理

篇10: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舞弊

1.1虚构交易或事项

在受查处的上市公司中,虚构交易,虚增销售收人、其他收益,或者虚增资产等舞弊案约占40%。常见造假手段包括虚构销售对象、填制假入库单、假成本 计算 单、假的发票、假出库单等。被称为舞弊现象代表的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 金融 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下面是对近两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科龙公司舞弊案的分析:20科龙营业收入仅43.8亿元,但,,分别达到了48.8亿,61.7亿,84.36亿。用对比分析法计算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平均每年增长率为30%左右,与年相比,科龙20营业收入增加了40.6亿,同比增长93%,。在家电行业步履维艰之际,如此惊人的高增长率,实在是一个舞弊的信号。后经证监会的调查,认定科龙对合肥市维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希)和武汉长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荣)的4亿多元虚假收入,科龙销售给合肥维希和武汉长荣的产品,在次年又退回给了科龙。这种大规模的退货并不是市场行为,而是科龙为了虚增销售收入而为的账面游戏。货就在仓库中,并未售出,办理退货手续只是完成此前的虚假销售。

1.2会计“摆弄”

(1)混淆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边界。例如,金路公司在年报中,以多计资本化利息、少转财务费用等手段虚增利润3415.17万元,同时,原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为金路公司19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在股权投资核算上做手脚。例如,8月,张家界公司以2160万元从香港一公司购得张家界地区有关公路的`权益。按合同约定,该权益包括资本金和投资利息补偿,且当年应收回591万元投资回收款。公司将这笔款全部计入其他业务利润,在扣除63万元摊销费用后,差额528万元则虚增了利润。(3)随意确认收入、成本和费用或打收入确认的时间差。例如纵横国际,根据公司2001年12月底的自查盘点资料,仅在产品成本一项,就存在潜亏8555万元。(4)虚拟资产挂账。例如纵横国际,固定资产中职工宿舍计873万元于19以前参加房改却一直未作账务处理,压缩机270万元已销售而挂账未作处理。

1.3掩饰交易或事项

掩饰交易或事项的常见作假手段有对于重大事项(诉讼、委托理财、大股东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隐瞒或推迟披露。在2001年遭处罚的上市公司中,不披露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有十几家,约占总数的15%。

1.4盈余管理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不当。例如,在计提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比例上,ST实达是0.5%,而同行业的长城电脑和湘计算机都是5%,仅此一项ST实达就少计当期管理费用约720万元。(2)变更资产减值准备比例。例如,国电南自变更了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将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由5%降到1%,1-2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由6%降为3%,但在其总额达42200万元的应收账款中一年以内的占69.47%,1-2年的占21.24%,从而增加利润143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1.6%。(3)冲回上年计提。例如,通辽化工2001年报显示,除了当期坏账准备增加了2325074.85元外,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了1199330.00元,长期减值准备冲回了255000.00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冲回了5152866.82元,因此当年利润增加4282121.97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76%。

篇11: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舞弊

2.1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是防范财务舞弊最基础的一道防线,如果没有适当制约机制,很容易出现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一言堂现象.将上市公司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近年来来,监管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包括引进独立董事,成立审计委员会,分类表决制度,但 中国 的 经济 , 法律 和文化环境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别,如何保证这些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内部审计制度。据美国相关统计资料表明,在发现舞弊的手段中,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占34%。

篇12: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认定,并分析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优劣,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最后简要探讨了对财务报告粉饰可能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篇13: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使用者为数众多,包括政府部门、大量的投资者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将可能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进而引发诸多法律责任问题。近年来,这一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以为例,该年因财务报告粉饰,投资者先后状告山东渤海公司和红光实业公司;琼民源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开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先河”;东方锅炉公司的前任董事长、总经理亦受到刑事制裁。这些案例昭示着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了。本文拟不揣冒昧,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涉及的法律主体除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外,还可能包括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其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机构和人员。

(一)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要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以及由谁来认定,却没有明确规定。

首先,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虚假的标准不统一。对于虚假财务报告的判断标准,在会计专业人士看来,通常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即只要符合会计准则,不管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能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非会计专业人士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则比较直观,即只要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就认定其是虚假的。显然,这两种认定标准存在重大差异,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的过程,非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结果。然而,从各自的角度看又都有道理。这种分歧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增加了解;另一方面,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尽量缩小会计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认识差距,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性,真正成为“公认会计准则”,只有这样,依据会计准则来认定虚假财务报告才可能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第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原因,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也是追究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必须慎重考虑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管理当局对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三种情况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但有关法规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这必然给实际认定工作造成困难,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是很难在故意与过失,尤其在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之间作出明确区分的。为便于准确认定法律责任,必须提供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指南。

第三,有关法规对虚假财务报告应由谁负责判定留有空白。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均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虚假财务报告进行认定的混乱现象,这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很不利的。在虚假财务报告的判定机构上,应该予以适当统一。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呢?按有关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但是,何为虚假的审计报告?如何认定虚假的审计报告?虚假审计报告由谁来进行认定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澄清。

1.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

首先分析一下会计界是如何认定虚假审计报告的。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的规定,判断虚假审计报告的关键在于是否遵循了有关执业准则。该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这一规定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和9条以及《审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表明:会计界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与虚假是从审计过程的角度来进行认定的。这一点在《错误与舞弊准则》第7条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它规定: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与舞弊。由于现代审计本身的特点,以及抽样审计及制度基础审计或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使得注册会计师即使恪守审计准则,也不能保证发现公司所编制财务报告中的虚假或隐瞒之处,从而可能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从重要性原则来看,即使财务报告有失实之处,如果不重要,也不影响审计意见。

然而在非会计专业人士眼中,尤其在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应如何认定证明文件属虚假文件,常常引起争议。这些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很难断定其重视的是过程的真实还是结果的真实。一些法律界人士将其解释为结果的真实。例如法律专家刘燕认为:“这些条款充分揭示立法者在使用‘虚假报告’等概念时所希望表达的意思,即‘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因此,法律上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中的‘虚假’一词,应该是指验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出资人实际的出资情况不相符。”她是从验资报告来论述这一命题的,因为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是类似的,其论述应同样适用于审计报告。她还更进一步阐明:“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

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分歧的实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执业状况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现行的独立审计准则尚不是“一般公认审计准则”,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逐步缩小期望差距,其关键在于使独立审计准则成为“一般公认审计准则”。

2.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的认定

有关法规也末对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做出详细的规定。我们不妨借助国外的经验来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在国外的司法实践申产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可分为三类,即过失、重大过失、欺诈。

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ordinary negligence)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首先,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标准审计程序通常应予发现,因工作疏忽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其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项目的证实审计是以其内部控制结构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结构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抽样范围,这样,一般都能揭示出由此产生的错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法院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此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例如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constructive fraud),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划定,美国许多法院将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这样,具有重大过失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进一步加大了。

3.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

在实际工作中,对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也包括多个部门,这种状况必然带来了一些混乱,从而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造成不利影响,应予以适当统一。

(三)其他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主体,如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对他们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以及由谁来进行认定,亦是解决财务报告粉饰中有关法律问题的重要方面。

对于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其他有关法规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然而,何为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呢?在原来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下,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结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以确认,通常不大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但在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仅确认资产评估确认方法;与此同时,陆续出现了非国有上市公司收购非国有资产等所进行的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关的资产评估。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就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

由于资产评估这项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即使两家水平相当、非常注重质量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  ,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换言之,要想认定一项资产评估结果失实,从技术的角度看非常困难。或许正因如此,实务中才会出现“公司上市前的资产评估是‘财务包装’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进行“利润包装”的案例也才会屡见不鲜。至于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认定机构,有关法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由此,我们认为应该重新审视有关法规,采取某种类似“釜底抽薪”的做法。例如,在公司改组上市时,严禁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调账。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现行规定描述

1.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现行的许多法规,包括《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会计法》等都对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具有如下特征:

(1)相关法规的规定间存在着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表所示):一是对公司本身要不要进行处罚,有的法规做出了规定,有的没有;二是这些法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哪些处罚的规定不尽相同;三是这些法规对罚款数额的规定不一致。显然,这种状况下,在具体对某一公司或某人进行处罚时,到底依据哪一个法规便成为一个大问题。为此,应尽快统一相关法规的规定。(2)有关法

规对公司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或是没有规定,或是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例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此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证券法》则末作规定。也许这是要我们援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民法通则》第106条也只是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身亦十分原则。

2.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样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均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因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所受到的处罚可能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撤销事务所等。(2)民事责任,即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2)刑事责任,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其他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其他法律责任主体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类,我们不再加以详述。

(二)行政责任

由以上叙述可见,因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而受到行政处分是当前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并且,行政处分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然而,行政处分真的那么有效吗?对行政处分作简单的分析后,我们就会发现其不少弊端。

首先,行政处分的威慑作用不够。警告处分不疼不痒,因为警告是建立在人们十分珍惜荣誉的基础上,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人不以受到警告处分为耻;撤职或开除处分,由于上市公司等通常没有主管部门,其管理当局无所谓来自主管部门的撤职、处分,只可能受到来自证券监管部门的处分,对许多人来说,这并不能形成一种威慑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处分往往演变成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许还有可能得到提升;没收违法所得的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但要知道,查到的违法收人在实际违法收人中所占的比重往往不是很高,对一些人来说,也许还是“有利可图”的;罚款处分时,为数不多的罚款也不能形成威慑力,因为这点罚款往往早在、或以后会在其他事项中得到补偿;吊销资格证书的处分理应具有较高的威力,但在实际中没有资格证书的可以从前台走同后台,工作照样千,薪酬福利照样拿。由此看来,行政处分的威力并没有立法者所想象的那么大。

其次从行政处分的时效性来看。《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在客观上给行政处罚的运用造成了很木的限制,不少人也因此萌发了侥幸之心。

从上述分析知,行政责任虽然是追究财务报告粉饰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由于其存在上述弊端,我们不应对其过于看重。

(三)刑事责任

尽管相关法规中己经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相关法律主体的刑事责任,可遗憾的是:

第一,因粉饰财务报告被处以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多见,就是被处以刑事处罚,处罚也不是十分严厉。就拿轰动一时的琼民源案来说,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两人分别被处以两年和三年徒刑,与该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相比,严厉与否不言自明。导致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何在?一来可能与我国这种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定罪量刑的刑事制度有关,许多案件难以寻找到确凿的证据;二来可能与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较为严重,以至法不责众有关。然而,“规定了刑事处罚,执行时不得不稀稀拉拉,这就象狗光叫不咬人,久而久之,人们就不把它当作回事了。”

第二,对某些人来说,刑事责任并不会让其“望而却步”。对他们来说,“如果通过内幕交易等非法行动能够狠狠‘发它一笔’,坐两三年牢快活后半生,也是值得考虑的买卖。”

第三,对法人犯罪,刑事责任无用武之地。纵然法人犯罪,可以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这可能无法对法人犯罪形成威慑力。追究某些个人的刑事责任,则有可能出现“替死鬼”的现象。

以上的分析表明,针对当前状况和刑事责任本身的特点,一方面需要加强刑事处罚的力度;另一方面,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时,也需要考虑刑事处罚效力的局限性。

(四)民事责任

现有法规就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相关法律责任所体现出的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法律调节的倾向,与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因为“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而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绝大部分又都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民事法律来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各主体的经济利益。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民事赔偿具有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提高对财务报告粉饰者的威慑力等方面的优势。大量的案件告诉我们,多数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报案的积极性,但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受害者知道惩罚侵害者可望得到赔偿,他们就有了举报违法行为、协助政府部门调查以及起诉的积极性。“这不但是较低成本的执法行动,而且通过提高违

规者被发现和处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制裁的威慑效果。”同鉴于此,应尽快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建立“信赖假定制度”。在一投资者起诉红光实业案中,法院以原告无法证明其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显然,在民事诉讼中,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但要证明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议引入国外的“信赖假定制度”,即假定原告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已经信赖了被告提供的虚假陈述。

第二,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个别投资者的利益有限,他们往往不愿意去起诉大公司、大机构。原因是告倒大公司、大机构费时费力,告倒它们的难度大。这一问题不解决,势必难以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以发挥集团诉讼的作用。

第三,要对民事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做出详细的规定,这既是起诉人在起诉时需要了解的,也是实施民事赔偿制度的关健。但迄今为止,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些经济损失,在法律上还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

(五)法律责任的分担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中可能涉及的法律主体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法律责任的分担便显得十分重要。就刑事责任而言,《刑法》第25条到29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就民事责任来说,如何确定有关法律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结合红光实业案来剖析这一问题。该案中被告除了红光实业原董事外,还包括为红光实业上市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上市推荐人的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假定原告胜诉,那么,有关各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有关各方的归责原则。就发行人红光实业来说,我国《证券法》规定了发行人的无过失责任。只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红光实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但原告并没有起诉红光实业。

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仅是“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这里实行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同样,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样承担无过错责任,主承销商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推定过错责任。对于其他法律责任主体而言,《证券法》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规定,我们只能理解为这些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

对于法律责任的分担问题,若任何一项法规均末予以规定,其结果往往是引用“深口袋理论”(Deep Pockets Theory),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的原则。这种分担方式使得法律责任转移到有经济能力承担的一方,由此将导致过失与法律责任的不相匹配,同时又怂恿了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者去粉饰财务报告。在这一间题上,建议借鉴美国《私有证券诉讼改革法令》中的做法,即根据被告错误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法律责任的确定性与严厉程度

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必须做好一件事:强化有关的法律制裁。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决定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两个变量――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和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法律责任愈严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愈大,威慑效果就愈强,反之就愈差。因而,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这两个变量的最佳组合。要提高威慑效果,就必须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或严厉程度,或者同时提高这二者。应该说,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的严重性与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要解决这一间题,就必须设法提高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而其具体措施只能是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与严厉程度两个方面想办法。

就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来讲,加强行政处罚和充分利用民事赔偿制度是理所应当之举。诚如前述,某些行政处罚本身的威慑效果十分有限,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予以弥补,例如提高罚款的金额等。对于民事赔偿,这一方面更是大有空间的。

在现阶段,仅仅通过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难以有效地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还应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上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对于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程度,需要采用这样两项举措:一是在相关法律上充分明确有关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二是改革现行的司法制度,让应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受到应有的处罚。

参考文献

1、 2刘燕  法律界与会计界分歧窨在哪里,注册会计师通讯, ;7、30

3、4、6、蔡文海  中国证券期诈屡禁不止的成因。信报财经月刊,;11、23

5、李若山   我国会计问题的若干法律思考  会计研究,1999;6、18

7、国内首例不股东状告上市公司期诈案有结果  中国经济时报, 1999-5-4

8、南方周末,1999-1-8

篇14: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请欣赏:《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部 肖时庆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认定,并分析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优劣,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最后简要探讨了对财务报告粉饰可能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篇15: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认定,并分析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优劣,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最后简要探讨了对财务报告粉饰可能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关键词]财务报告粉饰  法律责任  法律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使用者为数众多,包括政府部门、大量的投资者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将可能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进而引发诸多法律责任问题。近年来,这一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以为例,该年因财务报告粉饰,投资者先后状告山东渤海公司和红光实业公司;琼民源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开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先河”;东方锅炉公司的前任董事长、总经理亦受到刑事制裁。这些案例昭示着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了。本文拟不揣冒昧,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涉及的法律主体除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外,还可能包括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其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机构和人员。

(一)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要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以及由谁来认定,却没有明确规定。

首先,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虚假的标准不统一。对于虚假财务报告的判断标准,在会计专业人士看来,通常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即只要符合会计准则,不管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能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非会计专业人士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则比较直观,即只要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就认定其是虚假的。显然,这两种认定标准存在重大差异,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的过程,非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结果。然而,从各自的角度看又都有道理。这种分歧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增加了解;另一方面,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尽量缩小会计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认识差距,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

[1] [2] [3] [4] [5]

篇16:试论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

试论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

请欣赏:《试论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

现代证券市场是建立在信息披露制度之上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投资者作出合理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在企业已出现跨业、跨地区经营的全球性发展趋势的当今,从总体上反映一个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括情况的合并报表,虽然可以展示集团的全貌,但它的高度概括性必然带来其无法披露细节信息的局限,合并报表掩盖了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差异,隐匿了集团中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各个分部的盈利能力、发展速度、承受风险的能力和承受风险的程度等有用信息,致使财务报告用户无法据以满足其有效决策的需求。为弥补合并报表的先天不足,需要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国际上通行的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的途径之一便是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本课题拟就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国际比较

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影响,分部信息的披露即是如此。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分部信息的披露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完全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以前)。在1994年以前,由于证监会没有公布正式的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因而是否披露分部信息完全取决于各上市公司。在披露分部信息的上市公司中,披露的程度和范围存在很大差异。(2)指导性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1995年)。1994年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二号DD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第二号》),对公司的分部信息做了模糊的定性描述要求,但并未做出强制性披露的规定。在这一时期,已有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分部信息来传递对它有利的信息。(3)半强制披露阶段(-)。1995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准则第二号》的第一次修订稿,在以附件形式颁布的《财务报表附注指引》中规定了分地区分类提供前后两年的主营业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并且要求对集团内分部间的交易结果予以抵消。(4)19开始,强制披露阶段。19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经再次修订的《准则第二号》,对分部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二是披露的指标只规定了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三项,不再要求披露分部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年12月发布的《准则第二号》修订稿对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未作改变。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DD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也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编报分部财务报告的要求,规定公司编制“利润表”附表2“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年报),并要求公司在附表中按行业和公司所在的地区披露营业收入、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等十三项指标。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定和颁布专门规范分部信息披露的具体会计准则。

美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居世界领先地位。早在1939年,美国就已经鼓励企业对国外经营分部作单独的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69年对在美国证交会登记的公司提出披露行业信息的要求。1976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了第14号准则《企业分部的财务报告》,要求企业披露行业分部信息和地区分部信息。以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陆续发布了第18号准则(1977年)、第21号准则(1978年)和第24准则(1978年)等一系列与分部财务报告有关的准则:第18号准则要求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用于分部财务报告;第21号准则要求公众持股的上市公司按行业、国外经营、主要客户和出口销售披露分部信息;第24号准则规定企业免于编报分部信息的几种情形。这些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美国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提供了指南。1991年4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理事会成立了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经过三年的研究,该委员会完成了综合报告《论改进企业报告》,有不少篇幅涉及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该综合报告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美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和走向。

英国是最早提出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国家之一。1965年,英国的股票交易所率先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披露分行业营业额和利润额以及分地区的营业额;1967年,英国公司法首次作出公司应披露分部信息的法律规定;1990年,英国原会计准则委员会综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和股票交易所的要求,发布了标准会计实务说明书(SSAP)第25号《分部报告》,要求企业增加披露行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资产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1年发布了第14号国际会计准则《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要求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其他经济上重要的单位按行业和地区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而后,该项准则经修订后于年公布,把提供分部信息的范围限定在“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其权益或债务证券正处于发行阶段的企业”。

其他许多国家和组织也有披露分部信息的要求或建议。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有类似于美国的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欧盟国家有类似于英国公司法中关于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规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披露分部信息的建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也对披露分部信息予以支持。

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已越来越大,呈现出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经营的趋势,为分部财务报告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极大分离,使大量的财务报告用户只能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其决策的基本依据,随着投资者理性程度的提高,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分部信息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研究滞后。当务之急是制定和颁布一项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具体会计准则以规范上市公司和其他多元化企业或集团的分部信息披露。以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对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几点建议

(一) 关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

分部财务报告是指企业集团对其内部按一定标准划分的披露重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解信息的报告。分部的划分和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基础。虽然分部的划分可有行业、地区、客户、组织结构、独立核算单位、生产线、主要产品以及法律实体等多种,但由于按行业和地区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深入说明一

个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因而行业和地区的分部信息最受用户关注。

行业分部(“business segment”,译为产业分部),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主要是对企业外的客户,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劳务,或者不同类别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各个组成部分。由于产业结构几乎是影响所有企业机会和风险的关键因素,故此项信息特别有用。

地区分部(geographical segments),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在特定经济环境中从事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它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不同于企业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部门。由于不同地区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等,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按地区分部提供的信息,将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的机会和风险。

我国现行规定对报告分部的划分偏重于行业分部标准。《准则第二号》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附表格式则以行业分部为第一级分部,以地区分部为第二级分部。我们认为多数上市公司一般是按行业进行管理并编制内部财务报告的,其按行业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反映实际经营状况,故以行业为标准划分分部是恰当的。但也有一些从事多种经营的上市公司,并不按行业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而是按地区来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对这样的公司要求其以行业为标准披露分部信息则并非最为恰当,因为这一做法会增加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工作量和编制成本,同时也不一定符合财务报告用户的信息需求。我们的观点是,当企业的内部财务报告体系是以地区为基础分部时,如果以地区为标准划分分部能更好地反映一个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公司应按地区分部对外提供分部信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准则时,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对第一级分部的划分,除规定行业分部标准外,还应增加地区分部标准,企业在编报分部财务报告时可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第一级分部的适用基础。

(二)关于应报告分部的确定

对财务报告用户来说,只有具有重要性的信息才是有价值的信息,对不重要信息的披露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并给用户造成“干扰”。因此,为突出重点和保证会计信息的重要度,企业只需对重要分部的信息予以单独报告,其他分部则采用汇总报告。

关于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许多国家都对此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应在分部报告中予以披露的分部是收入主要来自外部客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产业分部或地区分部:(1)其对外对内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10%或以上;(2)其分部成果(利润或亏损)占全部盈利部门或全部亏损部门的汇总成果10%或以上;(3)其资产占企业总资产10%或以上。又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规定,符合下述三个条件之一的行业部门,应列为“应报告行业分部”:(1)该分部的营业收入占整个企业合并收入总数10%或以上;(2)该分部的营业利润占企业所有未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营业利润10%或以上;(3)该分部的可辨认资产占整个企业合并可辨认资产10%或以上。主要客户信息,凡占企业经营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个客户,应予以披露。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的信息,凡销售收入占合并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或者资产占合并资产总额10%或以上的国外分部(地区或国家)均需要进行披露。

此外为保证分部信息的充分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规定了“75%”的限制条件。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如果把企业已报告的分部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相加,其总额不到企业总收入的75%,企业应增加报告的分部,直到其来自客户的收入总额达到75%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则规定,所有应报告分部来自非相关客户的合并营业收入,最低应占所有行业分部相应合并营业收入的75%。

在我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的现行规定中,除《准则第二号》提出了行业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之外(行业收入占主营业收入10%或以上),对报告分部的确定无其他规定。我们认为,应报告分部的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前提,我国的现行规定过于简略,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具体准则时,应考虑提供更为详细的指南。如,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有关规定,采用“10%”的重要性标准和75%的限制条件,当某一分部的营业收入、损益和资产占企业合并后的经营收入、经营损益和资产总额的10%或以上时,该分部便作为应报告分部单独披露;当应报告分部的外部总收入占合并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不足75%时,应确定另外的应报告分部,直至达到75%的水平。

(三)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内容

基于成本方面考虑,分部报告的内容通常只限于一些关键指标。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主要分部报告形式披露以下指标:(1)分部收入;(2)分部成果;(3)分部资产的账面总额;(4)分部负债的账面总额:(5)当期购入的分部资产(财产、厂场、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总成本;(6)当期分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总额;(7)除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重要的非现金费用合计数;(8)企业从联营、合营或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获得的和净损益份额(如果这些联合经营实质上均在该单个分部内),以及相关投资金额。此外,它鼓励企业对分部收入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作出披露;对具有相似规模、性质或影响的分部费用项目作出披露,还鼓励企业对分部的现金流量信息作出披露。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要求行业分部披露收入、获利能力、可辨认资产及其他信息;国外经营披露收入、经营损益、可辨认资产信息;符合披露标准的企业从母国外销给国外非联属企业客户的销售收入,按地区别及总额披露;符合披露标准的主要客户,按各该客户逐一披露其销售情况(须注明从事该销货的行业部门,但不必注明个别客户名称)。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在其综合报告《论改进企业报告》中建议增加边际毛利、现金流量、营运资本、研究和开发成本、资产的主要类别等指标。

如前所述,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中披露的指标有营业收入、 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等十三项。我们认为,以上披露要求还有不完善之处,具体体现在:(1)某些指标涉及对共同费用的分配,可能会给管理当局以操纵分部财务信息的机会,容易给财务报告用户带来误导,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等三项指标;(2)某些指标的披露可能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如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指标

。当多个行业分部集于同一会计主体时,该会计主体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未必按各行业分部进行明细核算,从而未必能提供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分部资料,企业若另外搜集有关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分部资料,势必加大会计的工作量和核算成本,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我们建议分部财务报告具体准则的制定机构能对此加以考虑。

参考文献:

① IAS14,Segment Reporting,1997.

② FASB Statements of Standards,.

③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综合报告《论改进企业报告》(陈毓圭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

摘自《财务与会计》第4期

篇17: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研究

请欣赏:《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研究》

肖时庆

[摘要]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本文分析其关键在于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并进而分别从供给、需求主体两方面着重阐述了为此目标所需采取的诸项具体举措,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等。同时,本文也指出、探讨了在制度层面应进行的其他配套改革,这些制度主要分为会计制度、证券监管法规、注册会计师制度三方面;并在最后对政府部门如何强化对这一问题的监督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粉饰  制度

财务报告粉饰一直是证券市场的”痼疾“,极大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因而各国政府、学界均将其作为研究的重点。我国会计学者近年来也对这一间题展开了研究(黄世忠,1999;陆建桥,1999;刘杰,1999;等),这些研究侧重于证实这一问题的存在,分析其表现形式。本文拟对如何构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谈点粗浅认识。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是其中的一条根本性措施;与此同时,也必须实施如加强对财务报告编报的监督、完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以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等配套措施。

一、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

上市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财务报告是消除这一不对称的主要方式之一,或者说,财务报告是这两者之间围绕财务信息相互博弈的结果(Scott,1997)。因此,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根本性出路在于从这二者人手:造就恰当的主体,让它们拥有足够的理性、适度的手段。

1.打造有效的财务报告需求主体。当前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粉饰现象的主要原因应在于需求主体缺位,即尚未形成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因此,治理财务报告粉饰,必须侧重解决这一问题,其关键性的举措包括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提升投资者素质。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应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为此必须完善公司产权制度。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股东等市场主体根据真实财务报告进行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而产权制度的完善必须达到:形成以财产所有权分散化为前提的多元所有者的产权结构;形成具有民主程序特征的集体产权结构;形成剩余索取权与控制管理权相分离的产权结构;形成剩余索取权可转让的产权结构。对于上市公司的产权现状而言,主要问题表现为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以及股权的过分集中。相应地,应采取如下措施:(1)设立纯经济性而非行政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解决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问题。该机构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的具体经营活动,其身份只如同拥有众多企业股份的股东,依靠投资所获得的法律认可的股权对上市公司享有监督权、收益权,通过行使国有股股东表决权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于该机构所发生的行为失当,应严格运用有关的法律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等手段予以纠正。(2)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以营造其有效运作机制。这一问题的解决,既有助于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有效地行使”用脚投票“等监督方式,增强其参与上市公司监控的动机;也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即社会性是其最大的特征之一,因为股权的分散能够在股东间形成制约,保证公司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前国有股、法人股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这一现状显然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的保障。

其次,应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以加强监控者对公司管理层行为的了解,提高其信息收集、评判能力,以及增加其监控手段。上市公司在这一方面所出现的问题通常表现为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为此应注重如下措施:(1)健全董事会。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并负责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2)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引入审计委员会这一机构,它主要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或者将这一权力赋予监事会。(3)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些措施将得以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控工作的客观性,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三,应完善外部监控机制。当前在这一方面应采取的主要举措如下:(1)培育公司间购并市场。出台有关法规,鼓励涉及上市公司的购并行为,促使股东的”用脚投票“机制得以充分发挥功能。换言之,若公司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被发现财务信息披露虚假等,可能陷入被收购的境地。(2)形成经理人的代理权竞争机制,逐步培育经理市场,使得股东能够及时在经理市场挑选合适的人选取代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根据信号显示理论(Fama,1980)等,这类市场的发育将有力地推动公司管理层重视真实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四,提升投资者品质,打造有效财务信息需求主体。唯此,才能形成对真实财务信息的有效需求与解读,以及对上市公司的有效约束。为此:(1)必须发展机构投资者,让其成为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体。在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与吸收上,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是不同的,机构投资者更注重投资而不是投机,因此对上市公司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度更高,而且对财务信息的解读、反馈能力更强。美国等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当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主力“,才能形成有效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需求主体。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数至2000年7月末只占总开户数的0.44%,因而大力发展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已是当务之急。(2)应提高个人投资者的素质。个人投资者无疑也是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构成之一,我国当前在这一点上尤为突出:个人投资者现为5000多万户,占投资者开户总数的99.56%。但这些投资者的整体素质尚有待提高,以学历结

构来看,其中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11.5%。因此,必须推动这些个体投资者的不断成熟,例如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使其就整体而言逐步走上理性投资之路。

2.打造有效的财务信息供给主体。由于财务报告由上市公司提供,因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关键之一亦在于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籍此才能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帐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等。但遗憾的是,当前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普遍比较薄弱,例如有些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人员、资产、财务尚未分开。新近修订的《会计法》已明确规定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这无疑对扭转这一局面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这一问题若得不到解决,相关规定往往会难以遵守。因此,有关部门应注意制定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式或指引,以供公司参考。

二、改革相关制度,减少财务报告粉饰的动机

应该指出,有些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是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消除或缓解的,具体说明如下:

1.消除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中”政治挂钩“的色彩。政企分开一直是近年来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但时至今日,政企尚末彻底分开,否则,就不会有”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发生,也不会出现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频频干预。因而,应着力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政府不去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要”要数字“,”要利润“,而应该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经济的健康发展出发,要求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

2.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是财务指标,这必然会助长其道德风险,粉饰公司财务报告。为解决这一问题,这些公司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予以修改。我们在这里给出美国董事协会的业绩评价因素如下:(1)领导能力,(2)战略规划,(3)经营业绩,(4)继任规划,(5)人力资源管理,(6)与股东和所有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7)与外部关系,(8)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

上市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亦需进行改革。例如,上海贝岭等少数上市公司当前正在试行认股权计划(Stock option),应该说,认股权可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了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管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倾向。

3.完善股票发行制度。当前股票发行制度正处于由核准制向进一步市场化方向改革时期,其中仍存在导致公司进行财务报告粉饰的诱因。例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些硬性规定,如近三年连续盈利等。再例如配股条件中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等。因此,应继续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与科学化,例如推行主承销商保荐制度,在满足充分披露要求的条件下,均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将配股条件由单变量固定控制改为多变量变动控制。

4.修改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条件。根据现行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即沦落为PT公司。应该说这一规定本身是符合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问题是该规定较为简单,往往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财务报告粉饰来逃避惩罚。对ST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为解决这类问题,即需要对规定作相应修改,便上市公司很难再通过财务报告粉饰得以”文过饰非“。例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第一,可考虑将经常性损益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第二,增加经营现金流量为负值这一指标;第三,增加非会计参数,比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己处于严重的非正常状态等。

三、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留有过多的灵活性和真空地带,是财务报告粉饰的重要前提。因此,防范财务报告粉饰,应该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予以完善,主要包括:

一方面,适当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1.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首要目标。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质量特征,可靠性和相关性孰轻孰重,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如果一味强调借鉴国际惯例,盲目侧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粉饰的严重性,因而,当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更为重要,这是我们审视我国近几年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后得出的结论。

2.正确处理统一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应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减少可供公司会计选择的余地,尤其是对于收人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原则应尽可能地明确规范,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务报告粉饰的可能性。尽管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因为”无论政策制定者是否意识到,每一政策选择都是对不同个体偏好以及各种可能影响的权衡。“(AAA,1977)同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若过于强调统一性,不给会计人员以适度的专业判断空间,也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在强调统一性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如何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另一方面,尽量减少真空地带。既要检视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寻我并填平其中的真空地带。例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比例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告、中期报告的编制等做出了简单的规定,但对会计人员来说,如何进行比例合并,中期报告的编制到底采用整体观还是独立观等至今仍模糊不清,因此,应该考虑采取补救措施。又要检视当前的实际,发现其中的新变化,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比如当前证券市场中的企业购并、股份回购、认股权计划等事项,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和披露。

四、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客观收集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和事项陈述的证据,判断这些证据与建立的标准符合程度

,并将其结果传递给有关利益的使用人“,因此,注册会计师制度在确立财务报告可靠性、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起步较晚,在许多方面仍需加以完善。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李树华,1999)。

从具体举措上,首先应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真正成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保护伞“,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上市公司多为内部人所控制,尽管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形式上由股东大会决定,但实质上与大股东决定并无二异;二是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仅揭示更换的理由并不能达成所应达到的目的。对于前者,我们的建议正如前文所述,即公司应建立审计委员会,并由其负责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对于后者,我们赞成要求公司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揭示以下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变动的性质、理由;近年来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况等。

其次应优化执业环境,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 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为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

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6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

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三批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例如,由于没有《审计报告指南况一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诸如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随意增加说明段等问题的混乱现象,因而应尽快制定《审计报告指南》。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人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五、强化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的监督

加强政府部门对财务报告粉饰的监督,无疑也是重要的防范手段。在防范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新《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规规定均体现了这一要求,但是,这些规定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相关法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任人、处罚轻重等即不一致。二是这些规定往往比较原则,因而应相应制定诸如《实施细则》之类更为具体的法规。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当前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令出多门“、”相互扯皮"、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总之,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时期,远末达到成熟,这一不成熟表现在投资者的理性程度、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相关法规与制度的科学程度、政府部门的市场化程度等诸多方面,而这些不足之处又交织在一起,集中体现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为此,我们说,诊治财务报告粉饰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市场力量对该问题的解决已经、且越来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进而认为,这一防范体系的重中之重则在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

主要参考文献

1葛家澍主笔・市场经济下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

&nb

sp;  2 黄世忠・报表的粉饰与识别・中国财经报,1999年4月29日

3 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打印稿

4 刘杰・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打印稿

5  Scott, W. R. 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 Prentice Hall, 1997.

--摘自《会计研究》

【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文章:

1.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

2.年度财务报告

3.小公司财务报告

4.财务报告分析

5.企业财务报告

6.财务报告模板

7.财务报告范文

8.浅析财务报告分析

9.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10.安永财务报告

下载word文档
《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