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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研究法

2025-02-05 07:53:0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gzjianzi”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总结研究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总结研究法,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研究法

篇1:总结研究法

经济学有一套以数量分析为特征的分析方法。

主要有:实证分析法、边际分析法、均衡分析法、静态分析法、比较静态分析法、动态分析法、长期与短期分析法、个量与总量分析法等。

一、实证分析法:

经济学中的实证分析法来自于哲学上的实证主义方法。

实证分析是一种根据事实加以验证的陈述,而这种实证性的陈述则可以简化为某种能 根据经验数据加以证明的形式。

在运用实证分析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时,就是要提出用于解释事实的理论,并以此为根据作出预测。

这也就是形成经济理论的过程。

二、边际分析法:

是利用边际概念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变量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

所谓边际,就是额外或增加的意思,即所增加的下一个单位或最后一个单位。

在经济学分析中,简单地说,边际是指对原有经济总量的每一次增加或减少。

严格地说,边际是指自变量发生微小变动时,因变量的变动率。

三、均衡分析法:

均衡本来是物理学概念。

引入经济学后均衡是指经济体系中各种相互对立或相互关联的力量在变动中处于相对平衡而不在变动的状态。

对经济均衡的形成与变动条件的分析,叫做均衡分析法。

分为局部均衡分析和一般均衡分析

局部均衡分析法,是在不考虑经济体系某一局部以外的因素的影响的条件下,分析这一局部本身所包含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中,均衡的形成与变动的方法。

一般均衡分析法,是相对与局部均衡分析法而言的。

它是分析整个经济体系的各个市场、各种商品的供求同时达到均衡的条件与变化的方法。

四、静态分析法、比较静态分析法、动态分析法

是完全抽象掉时间因素和经济变动过程,在假定各种条件处于静止状态的情况下,分析经济现象的均衡状态的形成及其条件的方法。

比较静态分析法

是对个别经济现象的一次变动的前后,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均衡位置进行比较而撇开转变期间和变动过程本身的分析方法。

动态分析法

是考虑到时间因素,把经济现象的变化当作一个连续过程,对从原有的均衡过度到新的均衡的实际变化过程进行分析的方法。

篇2:比较研究法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比较研究法分成如下几类。

1.按属性的数量,可分为单项比较和综合比较。

单项比较是按事物的一种属性所作的比较。综合比较是按事物的所有(或多种)属性进行的比较,单项比较是综合比较的基础。但只有综合比较才能达到真正把握事物本质的目的。因为在科学研究中,需要对事物的多种属性加以考察,只有通过这样的比较,尤其是将外部属性与内部属性一起比较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按时空的区别,可分为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

横向比较就是对空间上同时并存的事物的既定形态进行比较。如教育实验中的实验组与对照组的比较、同一时间各国教育制度的比较等都属于横比。纵向比较即时间上的比较,就是比较同一事物在不同时期的形态,从而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往往既要进行纵比,也要进行横比,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发展规律。

3.按目标的指向,可分成求同比较和求异比较。

求同比较是寻求不同事物的共同点以寻求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求异比较是比较两个事物的'不同属性,从而说明两个事物的不同,以发现事物发生发展的特殊性。通过对事物的“求同”、“求异”分析比较,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事物发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

4.按比较的性质,可分成定性比较与定量比较。

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所以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既要把握事物的质,也要把握事物的量。这里所指的定性比较就是通过事物间的本质属性的比较来确定事物的性质。定量比较是对事物属性进行量的分析以准确地制定事物的变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各有长处,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应追求两者的统一,而不能盲目追求量化,教育毕竟是一个不同于工人制造产品的活动,很多东西并非能够量化。但也不能一点数量观念都没有,而应做到心中有“数”,并让数字来讲话。

5.按比较的范围,可分为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

认识一个事物,既可以从宏观上认识,也可以从微观上认识。从宏观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对事物的异同点或基本规律进行比较,则是宏观比较。从微观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对事物的异同点或基本规律进步比较,则是微观比较。

篇3:地藏经法研究

地藏经法研究

地藏经从唐实叉难陀译汉以来,代不绝传。九华山地藏道场开发后,地藏信仰愈来愈广,地藏经法影响也愈来愈大。以下是地藏经法研究,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吧。

释迦正法中,文殊表大智,普贤表大行,弥勒表大慈,观音表大悲,唯一藏表大愿。“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度尽六道众生,而无一众生可度者”。此种大愿,是融会大智大行大慈大悲大愿,是当裟婆世界六道众生之机之大愿,即是世尊之理想遗愿,又是诸佛菩萨之共同心愿,是以释尊以六道众生再三殷勤嘱托之地藏也。唯斯地藏菩萨大愿,是以特殊行愿境以表诸佛菩萨之别愿,正如普贤以特殊大行以诸佛菩萨之通愿一样,故同称为大愿王也。缘起性空为佛法之根本教义,地藏菩萨经法以度六道众生为行愿境,从业感缘起上证明般若之空不空;上供下施为佛法之根本行持,地藏菩萨经法以度七世父母兴供施,从根本上教孝、教施、教愿、教信,教人脚踏实地、现前起修。所以地藏经法是一部圆融大小、显密、世出世法之大法也。

地藏菩萨本愿经,从唐实叉难陀译汉以来,代不绝传。九华山地藏道场开发后,地藏信仰愈来愈广,地藏经法影响也愈来愈大。但过去弘扬,或判为小乘,或收之密部,唯清灵?判为法华后涅槃前而为之科注,堪称允当。近代疑古,又疑为伪经,信者不了以焉。二学园掌法顾净缘为度亡母亡弟,发愿弘扬地藏经法,因而着有《地藏菩萨本愿略释》、《地藏菩萨本愿经略释》。对地藏本愿经法,阐幽发微,多明学人所应注,发前人所未发,实修学地藏经法之根本法本也。余对先师经法,亦曾侍讲侍修,感应现前,真实不虚。一九九五年夏,应净慧法师之请,大河北赵县柏林寺讲地藏经法,赖肖梅女士根据录音整理,李家振、徐荪铭、胡给新、岳小丁、蔺湘东诸先生为之校排,梦一法师、罗国添居士等赞助,终使《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定稿,可用缘师《略释》之补充。余因是将《略释》、《讲记》合而为此本《地藏经法研究》,用申供养,报诸恩处,志其缘起,藉谢各方,如有功德,普皆回向。

地藏菩萨本愿略释

二学园方丈顾净缘讲

二学园开山坛护菩萨戒弟子顾净根侍讲

南无地藏菩萨!愿垂恩光加持我,略释大悲无尽愿,普劝含灵起信仰。

略释曰:诸佛菩萨,各有本起清净因地愿行,阿弥四十八愿,药师大愿二十。佛佛有愿,故西极乐而东琉璃,则药师决非阿弥;愿愿同佛,故药师亦接引西,则琉璃原通极乐,此诚不可以俗谛分。当知一工依正四大虚空,山海日月,无非如来藏性一实境界,此更不可以冥谛合。当知日藏、月藏、须弥藏、虚空藏、天藏,随以一法观证实性,圆融一切法,为诸大菩萨。如是则地藏菩萨,自有其本愿,自有其因行。皈依地藏者若不审地藏本愿之所在,将何以发心;若不审地藏因行之所被,将何以起修。是故忉利天宫胜会,宣扬大悲,世尊殷重赞叹,而后以阿逸多成佛以来六道众生,付嘱于地藏菩萨本愿之上,使阿逸多成佛以来六道众生,修持于地藏菩萨因行之中也。夫圆满真实曰地,如如不动曰藏。地则能载能生,藏则可出可纳。能载故不空,能生故不灭;可出故生死,可纳故涅槃。不空则善业必获胜报,恶业决感苦果。剥皮拔舌有因,并非假造;火床铁屋皆实,不是设词。不灭则无间虽经亿劫,业尽终得受生,他方虽可寄生,此界所后复来。生死则善善生天,天报尽犹有堕;恶恶入狱,狱业尽仍得生;六道轮回,波波劫劫。涅槃则众生解脱,本德自具,一期离苦,拟于有余。无尽劫往,可引悲愿于无余;无量劫来,乃不取佛于无住。此地藏菩萨者以六道众生生死轮回业报回果为所观境,证得地狱界之三德秘藏,能救十方三世大地狱苦者也。他如虚空藏观察虚空,日藏月藏观察日月,随所观境,各自成道。故《大集经》云:虚空藏来,则大千世界忽皆不见;月藏欲来,则大众头上皆现半月;其言地藏菩萨之来也,则众会手中各各现如意珠,雨宝放光,见十方土,又见身各地界增强,坚重难举。知此则知,若以虚空之观地藏之愿,以虚空之心修地藏之行,决不可未契般若之真空,而遽斥地藏为着相;则亦知,决不可将求示相之成实,而先嫌地藏为小乘。此一菩萨,大慈大悲,为六道众生超脱之基础,岂可不至心皈命,愿其愿而行其行哉!岂可不至心皈命,愿其愿而行其行哉?

虽然空藏地藏,相须相成,故地藏本愿经最后当机者乃虚空藏,前来非有轩轾,盖欲人礼虚空藏于地藏六道中,庶几空不断灭,观六道生于虚空无边之际,自然地狱皆空。推而广之,会地藏于佛佛,佛佛皆有一地藏;融佛佛于地藏,地藏将悉成佛佛。试就今机融会阿弥,阿弥引生西方,是为得乐;地藏化度六道,是为离苦。未有不离苦而能得乐者,若会地藏于阿弥,则一声阿弥,带业往生,故净土经中自有地藏。然亦未有既得乐而仍存苦者,若融阿阿弥于地藏,则欲出六道,必愿净土,故本愿经内盛弘念佛。惟终不可谓自生净土,不关地藏,但念阿弥,无惧地狱也。观于释迦报恩,升忉利天,亦但称赞地藏;摩耶兴慈,说地狱苦,亦但启请地藏,是知不可说不可说久远劫来,诸葛亮佛世尊咸不违越地藏之本愿。地藏大孝,则诸佛报恩,皆尝如释迦佛赞叹于胜会;地藏法施,则佛母兴慈,亦皆尝请地藏说法于忉利矣。诸佛尚不违地藏之愿,众生岂可缺地藏之修。本愿经曰:阎浮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若昧却眼前业苦,妄冀虚渺安乐,西方纵许往生,带业终须消了。但恐障恶牵缠,念心不得纯净,万一业重情迷,临机难免差误,何如脚踏实地,早皈地藏,护持根本,身心清净,自契佛果,莲品上生也。融会阿弥若是,融会佛佛皆然,地藏自入佛佛,,佛佛不离地藏,非有差别,相为涉入如此。

依经地藏往因为大长者子,于师子奋迅具足万行如来所。因见佛相反而发愿。夫法身无相,大长者子所见,为千福庄严之实报,然则地藏者,化度实报之菩萨也。佛化小机,先令观空,剥落一身,自见本来,果能四处不着,此身依然自在。原是应病与药,不意药复为病,禅门极唱,单标心性,末流虚矫,横多抹杀,一言四大,便斥幻妄;一言修福,便訾有漏,大似如来于身取断灭相,而三十二相八十种好,都无真实。嗟夫!波斯入印,五天仅余小乘,支那禅敝,大乘皆无捉摸,辜负佛母恩慈,虚劳地藏化度。晚近善信,多半上根,而身残福薄,又比比然。前修不臧,谬持犹深,伊谁之咎,能无悲叹。闻此经南印犹传,恐不免朦胧密意,徒增迷信,即中国利幽法在,亦只付应赴者流,说资冥福,皆原开经不契地藏之本愿,居心惟囿断灭这说空,自暴自弃,可哀可悯。虽然,此又不容拘泥色身者,持一法勤一体,借口吾修地藏也,吾证实报也。师子奋迅具足万行如来告大长者子,欲证此身,当须久远度脱一切受苦众生。时长者子因发愿言:我今尽未来际,不可计劫,为是罪苦六道众生广设方便,尽令解脱,而我自身,方成佛道。于是地藏菩萨百千万亿那由他不可说劫以来,常为菩萨;因度母而弘法,教孝于觉华定自在王如来之世,哀罪苦以博施,分身于阿僧祗世界地狱处之中。是故但求自之,决非地藏之道,若不孝施,终难实报之圆。盖自了至极,至于阿罗汉入灭尽定,而菩萨用心,宁入地狱,不堕二乘,地狱正可行,愿,二乘则菩萨死。至于一孝,则自一身圆融于七世父母,圆融于历劫种亲,圆融于三世诸佛菩萨僧。一施则自一身摄入于罪苦众生,摄入于六道含灵,摄入于十方三千大千世界。夫以一身而圆融于三世诸佛菩萨僧,摄入十方三千大千世界,正所谓千福庄严而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也。着相云乎哉!小乘云乎哉!本愿经开宗明义,即说地藏菩萨本起清净因地愿行,而或判为神通品,实则如来含笑,放百千万亿大光明云,出不可说不可说种种微妙之音,乃至娑婆世界及他方方国土,有无量亿天龙鬼神,亦集到忉利天宫,乃至他方及裟婆,复有海神、江神、山神、树神、昼夜神、饮食神、无量数神,皆来集会,乃至他方及裟婆,复有恶目、啖血、行病、摄毒等诸鬼王,皆来信会,此皆是表地在藏之法,不仅显如来之通。故佛告文殊,吾以佛眼,观犹不尽,此皆是地藏菩萨久远劫来,已度当度未度,已成就当成就未成就也。此第一品,正明行愿。惟此深秘,文殊早云,小果声闻,末世众生,虽闻如来诚说,必怀疑惑,设使顶受,未免兴谤,故文殊当机,即请当机,即请问地藏菩萨,因地作何愿,立何行。于是如来为说地藏菩萨发愿于观见相好,行愿于度尽道也。地藏本愿。我闻如是。

《地藏菩萨本愿经》略释

稽首大愿地藏菩萨摩诃萨!

我为四事,略释《地藏菩萨本愿经》:

一者,诸佛因地,莫不有愿;菩萨修行,亦莫不从愿上起。愿有总有别:总愿者,如四弘誓五大愿是;别愿者,如释迦五百愿、药师十二愿、阿弥陀佛四十八愿、千手六愿、普贤十愿是。除二乘人生尽故不须愿外,凡发大乘心者,若无誓愿,如牛无御,不知所趣。今人学佛,辄云发大乘心,其愿生西方愿生兜率者,尝或闻之;而于释迦法中,誓调伏刚强众生誓度脱极苦恶趣如我大愿地藏菩萨者,每经忽之。我以诸大菩萨中若文殊表大智、普贤表大行、观音表大悲、惟地藏菩萨正表释迦法中之大愿故。我于是略释《地藏菩萨本愿经》。

二者,五恶浊世,从生难化。故我世尊,隐其无量自在之力,为说刚强之语:言是地狱、是畜生、是饿鬼、是诸难处、是愚人生处,是身邪行身邪行报,是口邪行口邪报,是意邪行意邪行报,是杀生是杀报,是邪淫是邪淫报,是妄语是妄语报,是两舌是两舌报,是恶口是恶口报,是无义语是义语报,是贪嗔、邪见、悭吝、毁戒、愚痴是贪嗔、邪见、悭吝、毁戒、愚痴报。譬如象马,??不调,加诸楚毒,乃至彻骨,然后调伏。际兹末法,人愈险恶,不信因果,惟肆残贼。亦有志士,倡佛以救,然而法相繁,法性玄微,智者说食,愚人莫入。我欲藉是经苦切之言,发人深省,显地藏劳谦之愿,启人信仰。我于是略释《地藏菩萨本愿经》。

三者,隋唐间有三阶教者,创者信行禅师,实尊地藏,然偏抑阿弥,旋遭禁断。本经自实叉难陀译汉以来,代传于绝,或判同小乘,或收入密部;至清灵?法师,始作科注,判在《法华经》后,《涅槃经》前所说,“行愿为宗,味等醍醐”,可称自有些经千余年来之非常述作,惜少流通。今俗惟知斯为释门孝经,亦不辨其为出世大孝。在昔疑经善说业感误以为小乘者;今之僧蛊,或且利经狱名鬼神威力,以糊口食。遂致科学者徒,责难繁兴。我窃恐大经醍醐,至流俗反为毒药;我又欲显扬地藏悲愿,与诸菩萨悲愿,如光光摄入。我于是略释《地藏菩萨本愿经》。

四者,愿意于悲,悲大愿亦大。悲者同体,常人知父母兄弟之同体,必不愿其有老病死苦,而愿其安东。其所悲者狭,则其所愿者小。菩萨知三世宛然,轮回不虚;视秦越之人,敌对之怨,安知本非我父母兄弟,乃至蠕动蜎飞、草木土石,一切有情无情,莫不与我同体,亦莫不愿其离苦而得乐;是则所以为大悲,是则所以为大愿。以言乎孝,菩萨惟常人听以孝父母者孝六道含灵,是亦所以为大孝。我母去世时,我哀痛号哭,不知所为,惟日诵《地藏经》,若有感焉;我二弟亡时,我凄惨愁绝,不知所为,亦推日诵《地藏经》而苦有感焉。我皆发愿,愿弘地藏。或云:弘《地藏经》,天此乱世,说诸地狱罪报,可以慑诸葛亮强梁。我不敢如是说,我知人皆有父母兄弟,亦必皆有不忍于其父母兄弟之时。我愿人皆于斯经,深信因果,深信轮回;推其不忍于人人,则必为家之和、国之福、世界亲善;再进而推其不忍于六道含灵,则是同受世尊付嘱,同入地藏悲愿,而后可同见地狱虚空,本自无迷,地藏大悲,诚不思议,我母我弟,亦必同于是而得度。我如是发愿故,于是略释《地藏菩萨本愿经》。

经称地藏菩萨大愿威神:“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若以我神力,千劫测度,不能得知。佛告文殊师利:吾以佛眼观故,狱不尽数。”夫以世尊佛眼、文殊大智,观测且云不尽,况我凡夫,敢复有云。今所解释不过略述十年诵赞之一所得,不假科判,不惊高远,但求通俗,聊写私情;明业感真实,则地狱自不虚,而信非迷妄;谈孝为戒本,则悲愿自广大,而行不唐捐;略提义纲,粗述概要,于经大义,知不及百分乃至千万亿分,况复于菩萨不思议神通之境,是以名略释。

初释地藏

地藏,梵名“乞洒二合诃罗惹”,或云“乞叉底?沙”,或云“叉底俱舍”。叉底译地,俱舍译藏,今地藏是义译。《地藏十轮经》云:“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又经云“心如大地,能安一切”。以故佛说:心地为大。是约心以明地也。藏者蕴覆,谓般若解脱法身三德秘藏,众生皆具,而为烦恼无明所覆。智者悟之,以了脱生死轮回,故知地藏者谓心地宝藏,虽在迷时,隐而不失,正当悟处,证而不着也。

释地藏菩萨

《地藏十轮经》称赞地藏菩萨云:

此善男子,曾过无量无数在劫,于无量佛世尊所,发大精进坚固誓愿。由此愿力,为欲成熟诸有情故,常普住持一切大地,常普住持一切种子,能令大地一切草木、根须、芽茎、枝叶、花果,皆悉生长。

又云:譬如大地,一切种子、树、山、稼穑、地身,众生之所依止。此善男子亦复如是,一切殊妙菩提分法之所依止,良由菩萨于过去不可说无数劫来,散影分身,放光说法,恒处幽冥界内,常教六道众生,或已成佛道,或久阶真因,或住声闻缘觉,或在天止人间,乃至未来众生,天宫嘱令度脱。正如大地一切,赖以住持、生长、荷负。

又十轮经佛告好疑问菩萨云:

如是大士,成就如是不可思议诸功德法,是诸殊胜功德伏藏,是诸解脱出处。所以者何?地藏菩萨利益安乐一切有情,所愿满足,如如意宝,亦如伏藏。如是大士为欲成熟诸有情故,久住坚固大愿大悲,勇猛精进,过诸菩萨。是故汝等应当供养。

乃至如本经所说:受付嘱于忉利天宫,广教化于弥勒佛世。故知地藏菩萨者,于诸菩萨中,以六道为其所观境,观三德秘藏于地狱、畜、鬼、人、天中,利他以自利者也。《大集经》云:“日藏月藏,虚空藏地藏,来各不同”。惟我地藏,悲深愿重,是以经称:过诸菩萨。

释地藏菩萨本愿

经云:“文殊问佛:地藏菩萨因地作何行立何愿,而能成就不可思议事。”又“菩萨因地,为大长者子,因见师子奋迅具足万行如来相好庄严,而问彼佛作何生愿。”故知斯经所说,皆地藏菩萨本愿。所谓本愿者,本即本昔,梵名尼坻,此方翻愿,今地藏菩萨,见诸众生,积集恶业,不离苦报,于是托根性地,隆其本愿。仰观大觉,历劫度生而不倦,为满其本地之愿故,又称本立愿。乃自心起,自昔因地,无数劫前,发弘誓愿:荷负罪苦众生,教令住持正法。忍苦忍难,大慈大悲,是地藏菩萨之本愿故。

释经名

《地藏菩萨本愿经》以人法为名:地藏是人,本愿是法。佛自结经名有三:一名地藏本愿,亦名地藏本行,亦名地藏本誓力经。今生今世以愿以有行,行必有与拔之力,遂独标本愿一名,任运摄得余一故。译主实叉难陀,于阗国人,唐则天朝来中国,重译《华严》,并译是经。

释经

佛告文殊:此菩萨威神誓愿,不可思议,乃至闻名赞叹供像,功德亦不可思议。是略赞地藏功德,印可文殊所谓“地藏能成不思议事”也。而后乃为文殊说地藏菩萨因地之行、因地之愿。

佛告文殊,地藏菩萨因地,于师子奋迅俱足万行如来前,发誓愿曰:“我今尽未来际,不可计劫,为是罪苦六道众生,广设方便,尽令解脱,而我自身方成佛道”。又于觉华定自在王如来塔像之前,立弘誓愿曰:“愿我尽未来劫。应有罪苦众生,广设方便,使令解脱”。是即地藏菩萨本愿。今大乘人,每谓“众生有一不成佛我誓不成佛”,盖地藏之本愿,实亦大乘之通愿也。

佛告文殊:地藏因见佛相好而发愿;又师子奋迅俱足万行如来,告长者子:“欲证此身,当须久远度脱一切受苦众生”。

愿大福亦大,三十二相即大悲之果报。彼二乘人无愿,故二乘人灰身。今大乘人偏着于空者,亦每轻修福报,遂亦轻忽本经而不识地藏之行,试分辨之。

凡夫:贪着其身

二乘:知身虚幻厌弃其身

菩萨:修无量佛法功德庄严其身

凡夫虽或修福,而望报人天。以经多斥言人天为有漏之果故,于是大乘着空者,又转而轻修福报,几同二乘之厌弃,而不知菩萨庄严其身者庄严身也。夫善学大乘者之于其身,固不当如夫之贪着与二乘之厌弃,尤不可一言福报即斥人天,当如地藏菩萨发大愿而获大果。关于地藏因见佛相好而发愿,俱足万行如来亦谓欲证此身当须久远修福,是知地藏菩萨因地之行,为在庄严法身圆显千福。故于今日百千万亿那由他不可说劫,尚为菩萨。

佛告文殊:地藏因地,又为婆罗门女。其母信邪,罪重堕苦。婆罗门女见觉佛定自在王如来形象,瞻礼哀慕,遂感威神,罪母生天。是亦地藏因地之行,度生之实。劝亲生信。

(一)劝母生信。信为道本,信邪者即一阐提。未有发愿度生而先忘报本者。世人发愿如地藏,即录广设方便,劝亲生信。

(二)卖宅兴供。父母前生,未必修因,其或命终,神识何依?惟孝顺之子,大愿之士,当学地藏,为母卖宅,供佛兴福。

(三)见像哀慕。无母何怙?惟佛大慈,为众生怙。佛果何在?尺木之雕,团泥之塑,即皆佛在。何经故?法身圆满,无不在故。是以婆罗门女见佛恋母,亦所以教末众生瞻像如在。

(四)神游业海。佛无不在,惟诚可感。孝女哀号,感空告语。其所以告语自空者,空无迷妄,义尤玄微。而恶因所召,地狱实有。孝女假威神以亲游,罪人为业力所缠缚,于此可以明因果之不虚,可以明地藏之观境。

(五)发弘誓愿。端坐念佛,可得加被。七七日中,可度新亡。婆罗门女,既度亡母,复念众罪,遂发弘愿。观于“众罪俱同生讫”,当益信经忏度亡之真实;观于觉华定自在王如来威神,当益信世尊赞叹地藏闻名供像之功德。

以上地藏因地之愿,在度尽众生;因地之行,为存亡造福。众生无尽,地藏之愿亦无尽。造福无边,地藏因地之行,亦不可量不可说矣。

释忉利天宫神通品第一

诸经分品立名,或佛自唱,或结集者所置,或译人添足。科注谓是经分品之法,似为译师自立。吾详斯品,序分而后,重在发明地藏菩萨摩诃萨,因地作何行、立何愿而能成就不思议事。开宗明义,斯即地藏本愿之所在,亦即本经大要之所归也。今译师以佛升忉利为母说法,光云出音,乘时现通,遂直题曰忉利天宫神通品。学者当知虽称如来之通,实显菩萨之愿,必须于此品中,深识地藏之本因,自明全经之大要。

世尊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准《观佛三昧海经》,谓是父王白佛当住。又按《增一阿含经》,则谓是帝释所请。帝释谓诸佛皆上升忉利,为母说法,如来亦应为圣说不。于是如来与千比丘,于安达罗国曲女城边,升忉利天,为母说法,以报生身之恩。

佛升忉利,放光出音,十方国土,咸来集会。经中所谓十种光云,台家配之十乘观法:

大圆满光明云…………不思议境

大慈悲光明云…………真正发菩提心

大智慧光明云…………善巧安心止观

大般若光明云…………破法偏

大三昧光明云…………识通塞

大吉祥光明云…………道品调适

大功德光明云…………知位次

大皈依光明云…………能安忍

大赞叹光明云…………闻顺道法爱

如是光云,要皆指众生性德,欲令睹形如意,目击道存,全起修,即因成果,方见毗卢遮那遍一切处,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也,经中所谓种种微妙之音,亦系表地藏随类现身、应机说法之境:

六波罗蜜音,表佛菩萨身即是法身,从诸法门功德生,亦表说法不出六度。

四无量音,慈悲是佛道根本,喜舍从慈悲上生。

解脱音,是不思议用。无漏音,是四缘四谛及三十七道品法。

智慧音,通七方便。大智慧音,是如来权实二智。

狮子吼音,为三乘说权小法。大狮子吼音,为大乘演说无畏。

众生蒙润,故以云雷音终之。

“于是十方国土、天龙鬼神,皆来集会。佛问文殊:汝如数否?文殊白佛:千劫测度,不能得知。佛告文殊:吾以佛眼观犹不尽。”文殊与佛如是酬对,抑果扬因,逊已尊彼,弥显地藏所化之众,重重无尽也。

惟文殊大智,乃能信地藏之不思议。亦惟文殊大智,乃能预知小果声闻、末世众生,必怀疑惑,未免兴谤,于是兴慈白佛:

“惟愿世尊广说地藏菩萨摩诃萨,因地作何行立何愿,而能成就不思议事”。

佛是果地,菩萨因地。欲得成佛之果,先当正菩萨之因。因是种义,地表自心。

地藏菩萨之因地,作何行立何愿耶?愿是能引,行是起作。有愿无行,谓之虚愿;有行无愿,谓之无愿,谓之孤行。故有行必有愿,有愿必有行,谓之孤行。故有行必有愿,有愿必有行,行与愿必又问。

释分身集会品第二

是品大意:(一)地藏菩萨,无量分身集会,正显地藏菩萨因地无量无量之法行。(二)世尊以末世众生,殷勤付嘱于地藏。(三)地藏承佛付嘱,化身沙界,普利群生。

地藏菩萨因地,作何行、立何愿,前品已详言之。夫愿不虚发,行必有应。今品所谓“百千万亿不可思议不可议不可量不可说阿僧祗世界所有地狱处分身地藏菩萨”,又所谓“各以方面与诸得解脱从业道出者,亦各有千万亿那由他数,皆所以显地藏因行之真实也。业道众生无尽,地藏分身亦无尽。无尽地藏,虽处地狱轮回,莫不亲近慈尊闻微妙法,故曰”俱来集会“,故又曰”以如来神力故“。无尽众生,流浪生死,莫不以地藏救护咸得解脱,故曰”皆因地藏菩萨教化“;又曰” 以地藏菩萨广大慈悲深誓故名获果证“。如是无尽地藏无尽众生,既至忉利,瞻仰如来,欢喜踊跃,伫听慈诲。

于是世尊,舒金色臂,安慰众生者,令无所畏也。而后告以世尊之为是难化刚强罪苦众生,如何累劫勤苦者,曰: ”吾亦分身千百亿,广设分身,或有利根闻即信受,或有善果勤劝成就,或有暗钝久化方归,或有业重不生敬仰。或现男子身,或现女人身,或现天龙身,或现……利及于人悉皆度脱,或现天帝身,或现梵王身,或现……乃至声闻罗汉辟支佛菩萨等身,而以化度。非但佛身,独现其前。“

告以如是累劫勤苦分身度脱者,正欲举娑婆世界至弥勒出世已来众生,将悉付嘱于地藏也。故曰:”汝观吾累劫勤苦……“,又曰:”汝当忆念在忉利天宫殷勤付嘱。“世尊如是勤苦化度,地藏亦如是勤苦化度,是故世尊愿行,即地藏愿行也。世尊如是付嘱地藏,地藏如是慈护众生,是故地藏慈护。

即世尊慈护也。然则得地藏救护者,直可视地藏如佛,而凡发在乘心者,莫不同地藏受付嘱于天宫矣。

篇4:案例研究法论文

案例研究法论文

案例研究法,是最近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形成的,为广大教师接受并广泛采用的一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也是教师学习和研究教学的好方法。它是对观察法和个案研究法的继承和发展。

一、什么是案例

案例,是对个体对象,决策行为,或对某个实践中发生的情景的真实描述。它可以是对学生、班级、学校等特定研究对象的连续不断的成长过程的描述,也可以是学生学习的有趣故事,或者是教学过程的精彩回忆,还可以是对实践中突发事件或遇到的困惑的记录,甚至是师生交往的曲折经历等等。

案例,可以是故事,可以是日记,也可以是特殊事件的描述。它通过对某种情形的真实描述,向大家提供具体的背景、场合、人物、事件及后果,引发人们反思。

案例是作者对已有事件的理性反思,是读者理解教育理论,指导自己实践的有效学习材料,也是理论研究者提炼理论的实践依据。

与教案(课堂教学设计)不同的是,案例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的追述与思考,而教案是对即将发生的教学活动的设计和说明。也就是说,案例重在反思,而教案重在设计。

与评优课、教材分析、说课等不同的是,案例强调从实践中提炼出有价值的理念、规律或技能,而评优课、教材分析、说课则是运用已有的理论进行分析、设计和推广。也就是说,前者强调从实践到理论的过程,而后者是理论到实践的过程。

因此,案例既是独特的研究方法,也是特殊的学习材料。

二、案例研究的原则

1、典型性原则。一个好的案例,应该能以小见大,反映出某一类事物或教育活动的基本共性,有较强的研讨价值。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总结经验教训,提升教育理念。

2、真实性原则。一个好的案例,虽然有较强的可读性(有点像小说、故事),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文学作品。案例所描述的应该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虚构。当然,在细节上也可以作必要的文字加工和整理。

3、个性化原则。案例所描述的事件要有一定的特性。一个好的案例往往反映的是人们所忽视的东西,或者是人们没有预见到的情景。情节曲折有趣,但主题要十分鲜明。

4、启发性原则。一个好的`案例所描述的事件,要有一定的冲突,使人产生认知上的不平衡,由此引发人们深思,甚至引起研讨和争论,以提升作者和读者的教育理念。

5、创造性原则。案例所反映的问题,要符合形势发展的要求。就当前来说,要符合新课程提倡的教学理念。同时,要注意用新的思考方法、新的观点去分析研究,以得出新的结论或发现新的规律。也可以从案例分析中提出新的问题,或者提出独特的见解,提供大家去研讨,这种案例就具有创造性。

6、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和实际是辩证统一的,教科研本身就是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统一。案例就要体现出这一点。一个好的案例,描述的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但反映的却是理性的问题。因此,描述与分析点评应该是案例的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

三、案例书写格式

1、事实描述+点评。这类案例的书写分为二至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精彩片段的描述,其描述性语言应该是实录性质的,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第二、三部分为分析和思考,这部分内容才是理性的思考点评过程,应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

2、问题+描述+点评。这类案例的书写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可以提出建议思考的问题,供读者在学习时定向思考。第二部分是案例实录,第三部分是作者的观点。与第一种格式相比,多了“建议思考的问题”这一部分,其他内容都差不多。

3、全程描述+反思。这类案例的书写分多部分,描述的是整个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准备、设计、活动、反思等。它是目前教育界比较提倡的新颖的教学设计模式。

所谓全程描述,就课堂教学来说,应该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分析、设计理念(即指导思想)、教学目标等前期准备过程的描述,以及教学流程或教学过程等教学活动的进行过程的实录性描述。这种描述可以是原汁原味的客观性的,也可以在每一步骤后用括号或小号的字作一简要说明。

所谓反思,就是对过程中的某一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问题或者是困惑,也可以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深刻的反思。

4、教学日记。用日记的形式来记录教学过程,对教学过程进行深刻反思,这也可以作为案例的书写格式。不少教学专家都提倡教师要写教学日记,认为教学日记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教师的教学理念。但以日记方式来描述案例,仍要注意事实描述与分析点评两项内容都不可废弃。否则,就不是好的案例了。

四、案例的学习

案例学习有自我学习和相互学习。案例写作实际上是自我学习和自我反思的过程。大多教师都有着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经历过许多有趣而又富含哲理的故事,若不加以整理和研究,过后就烟消云散了。如果对这些经历加以关注,及时记录和整理,就可能从中提炼出某种共性的、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更好地找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甚至可以上升为自己的教育个性。

学习和分析他人的案例,可以观察他人的课堂,反思自己的实践。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可以对他人的事例进行“解读”和反思,分享他人的成长经历和规律。

不断地收集、整理自己和他人的案例,就能掌握第一阶段的经验。不断积累这些案例(经验),就为分析研究提供厚实的基础(素材库)。通过分析这些案例,可以提炼出有价值的东西来,并且有所感悟,这就有了第二阶段的经验。如果把这些感悟写出来,应该是一篇质量不差的文章。如果能进一步把相关案例串联起来,举一反三,上升为自己的富有个性的经验或理论,这就是第三阶段的经验了。这时,你就成为教育专家了。

可见,案例学习对促进教师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特殊的作用。

篇5:判例法的比较研究

判例法的比较研究

“判例法与中国”是一个老问题。10多年前,中国法学界曾经对此进行过认真的讨论。笔者这次老调新唱的直接目的,是希望通过判例法解决目前中国司法改革中、乃至法治建设中的一个不小的两难困境:司法独立与防止司法腐败。司法独立是法院和法官行使职权、公正司法的基本条件。可令人恼火的是,法院及法官队伍的腐败成为目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成为当前“最大的腐败”。然而,个案监督与法院不受干涉的独立审判是矛盾的。作者认为,司法腐败在一定程度上恰是司法不独立导致法官缺乏责任意识的结果。建立中国的判例法制度即是走出上述两难、并在实践中“解悖”的一条必由之路。笔者所建议的中国的判例法制度,与普通法国家中的判例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笔者所谓“老调新唱”,是从比较法的角度,针对以前相关研究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分别对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的运作机制,特别是它的遵从先例原则,以及民法法系国家判例法的实际情况,在中国实行判例法的现实意义、制度基础和具体方法进行一番考察。

遵从先例原则以及实现该原则的“区分技术”、判决理由与附带意见之分和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比较与确定是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关键,同时也是其判例法的魅力和判例制度的精妙之所在。不过,它也正是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难以简单效法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的主要障碍,因为这是一整套历史形成的方法,而且需要诸多制度条件和非制度的社会条件做依托,而这些条件都不是能被轻易照搬、建构的。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民法法系国家的判例制度则别有一番天地,对我们思考判例法的操作模式有更大的启发、借鉴意义。

不少中国的法律人认为,民法法系或称欧洲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区别,就是它是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不被认为是法律渊源。实际上,民法法系的国家存在着判例法。首先,法律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需要判例法;其次,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为判例法提供了存在的空间;第三,民法法系国家的法律实践表明判例法实际存在。不过,民法法系国家的判例法与普通法国家中的判例法是有区别的。在民法法系的国家中,判例属于一种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为什么民法法系国家会存在判例法?在历史上,民法法系国家的法院判决并不具有对于以后司法活动的约束力。一个基本的原因是长期形成的司法传统。作者从几个方面阐述了这些原因。指出,民法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基本上是权宜性的,并且没有说明判例法的合理性。作者对其合理性进行了分析。首先,判例法的合理性存在于法律制度的基本特性和法律价值之中;其次,对前后判决之间连续性、一致性的制度性要求;再次,判例法的存在也符合国家机关和法律职业的分工需要。判例法的社会效果是非常积极的。判例法在民法法系国家的法律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列四个因素在判例法的.形成中具有重要影响。第一,法官对制定法的漏洞和缺陷的积极填补是判例法得以形成的前提。第二,判决书为形成判例法奠定了文本基础。第三,判例汇编是判例法赖以存身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文本基础。第四,法学家及其产品-法律学说为判例法的发展提供了理论营养。法学家与法律学说对判例法具有重要影响的内在原因与合理性是什么?作者从三个方面寻找了答案。其一,一种职业性法官阶层的存在;其二,法院的观点是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判决、一种集体意见发布的,决议通常不记载法官之间的异议;其三,从更深层次来说,法学家和法律学说为判例法提供理论营养,是法律系统的自然要求。总之,在民法法系国家,存在着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有别于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它的产生与发展既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又有制度上的合理性基础,这些原因与基础应当对我们思考中国的判例法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判例法并不是某一特定法系的“专利”,而是一个法治中的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指出,中国目前在法制建设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过分倚赖立法,而司法机关的作用并没有名正言顺地充分发挥。结果是,当立法机关无法及时制定新法、修改旧法的时候,正义就得不到伸张。建立中国的判例法制度,是我们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建设法治国家的一个必然选择。判例法有助于通过一种循序渐进的方法实现法律与社会需要的动态统一、均衡、创造出新的法律结构。建立判例法制度是解决当前中国法治建设悖论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而且,判例法有利于当事人理解司法决定并执行判决,树立法院和法官的权威。作者认为,建立中国的判例法首先应当把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工作关系从批复式转向审判式,以判决替代条文;其次

[1] [2]

篇6:浅淡行动研究法

浅淡行动研究法

行动研究法是目前世界上科学文化技术较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科研方法,它提倡各行各业的实际工作者都来从事科研究工作.这一方法不仅可以使人们在研究中,提炼出有科学规律的东西,减少工作的.盲目性,提高工作效率,也可锻炼提高研究者的素质.该文对研究法的产生过程,研究程序和主要环节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在我国应在从事教育实际工作的教师中广泛推广行动研究法.

作 者:李桂芝  作者单位: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100102 刊 名: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BEIJING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 年,卷(期): 11(2) 分类号:C0 关键词:行动研究法   研究程序   主要环节  

篇7:《华严经》之研究法

《华严经》之研究法

《华严经》或称为《杂华经》,乃法相宗六根本经之一。而贤首宗亦以为根本。西竺大本凡十万偈。东土有二译。晋译只三万六千偈,凡六十卷,有八会三十四品。唐译只四万五千偈,凡八十卷,有九会三十九晶而已。其异译别生复有十九部。兹列述于下:

第一举果劝乐生信分有一会,即第一寂灭道场会,说毗卢法身华严刹海依正之果。晋译凡四卷二品,唐译凡十一卷六品。

第二修因契果生解分有六会,即第二普光明殿会,说十信。晋译凡四卷六品,唐译亦四卷六品。又有别译三部。

第三忉利天宫会,说十住。晋译凡三卷六品,唐译亦三卷六品。又有别译三部。

第四夜摩天宫会,说十行。晋译凡三卷四品,唐译亦三卷四品。

第五兜率天宫会,说十回向。晋译凡十卷三品,唐译凡十二卷三晶。

第六他化自在天宫会,说十地。晋译连下会为一会,凡十三卷十一晶,唐译此会有六卷一品。又有别译三部。

第七普光明殿会,说十定、十通、十忍等。晋译缺五十定晶,故无重会普光之文,而连上十地品为一会。唐译则别为一会,凡十三卷十一品。又有别译五部。

第三托法进修成行分有一会,即第八普光明殿会,说二千行法。晋译有七卷一品,唐译有十卷一品。又有别译一部。

第四依人证人成德分有一会,即第九给孤独园会,说善财历事善知识。晋译有十四卷一品,唐译有二十一卷一品。有别译一部名《普贤行愿品》四十卷。其最末一卷说十大愿王,为华严所无,而天竺震旦多别行,为朝暮诵持之要。此愿有别译四部。

至于研究之法。约可分为四种次第:第一讽读经文,第二探寻纲宗,第三分品研究,第四综习全经,第五参考群籍。

第一讽读经文

《华严大经》有晋唐两译。欲研习者必将此二经讽读多遍,使全经大旨仿佛能了贯心中,方能细绎其文旨。若能兼读大本《普贤行愿品》,即四十卷本者,尤佳。

第二 探寻纲宗

华严经文既广,义趣尤繁,若不先探寻纲宗,则如人海算沙,茫无止境。

《大方广佛华严经玄义》一卷 唐静居撰

居为贞元时人。此卷乃御诞日于宫中麟德殿讲读之作。文中初

述七处九会品名卷数,次略释经题,次述各会大旨,诸品要义,末

总述九会相乘之义。一经宗要,了如指掌。

《华严经七处九会颂释章》一卷 唐澄观撰

凡有颂十七章,后释大致,前半明处会品义,后半明法门。如十

佛、六相、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定、十通、十忍及十玄义。

絮要提纲,文理平易,极便初学。

《华严经文义纲目》一卷 唐法藏撰

亦名《华严纲目》。盖即《华严探玄记》玄义之初稿,文凡十门,

前半说明华严经题宗趣,后半分辨诸会序分中请问、人定、光加

及所说法差别之义。

《华严经决疑论》四卷唐李通玄撰

以十门科释全经。初会二会各为一门,三至八会前半为一门,八

会后半为二门,九会为一门,十会有四门。于善财南参申述最

详。

《华严纶贯》一卷宋复庵撰

复庵虽为贤首宗学,而此卷实用禅义,自述得旨于曹洞宗真歇清

了禅师。前半依清凉明九会及经题大义,略明四分、五周、六相、

十玄、四种法界、二十重华严之旨;后半录古德拈颂、善财南参诸

作。

《华严要解》一卷宋戒环撰

凡有三章:初悬叙,二释题,三科解。即依方山合论,立十会四十

品经。以五位法门、三周因果、二种常道判之。于一一品释其大

旨,亦以方山为正,清凉为助。夫方山只可当于顿,而清凉实继

圆宗。今以方山为正,是其智有所不逮,未能判顿圆之殊耳。

《华严经谷海集》三卷宋道通撰

此书全依清凉,于九会一一品先立目以标宗,次述法以提要,后

明意以申旨。言简义赅,初学者可参考也。

第三 分品研究

华严经文浩瀚难穷,故先研习其要品,为全经之关键。其中以

《人法界品》及《十地品》为最要。《人法界品》之别译即《普贤行愿

品》,而其末卷尤为精到。研习之次第,约可如下:

《普贤行愿品别行疏钞》五卷唐澄观疏宗密钞

此钞前三卷为玄义,总述华严及贤首一宗大旨,后二卷科释文

句,故应先览。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疏》四十卷 唐澄观撰

全品既就善财依佛菩萨历事知识,随所见闻,无不契人。若能熟

习此一品,即总全经信解行证,旨归一心性海也。

《十地经论义记》八卷 隋慧远撰

《十地经论》为天竺世亲菩萨造,元魏菩提留支译。释《华严十

地晶》者,南北朝时专习此论者号为地论师,学说风行一时,开

后来慈恩宗之先河。慧远居净影寺,为地论师集大成者。惜原

本十四卷,而今佚卷九以下六卷,未能窥其全豹耳。

《十住毗婆娑论》十五卷 龙树菩萨造 姚秦鸠摩罗什译

此释《十地品》之初二地。

第四 综习全经

注解全经凡有四部。三为贤首宗作。一则近于禅宗。又两疏解

晋译,两疏解唐译。其研究次第如下: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钞》二百二十卷 唐澄观撰

此疏释唐译。古来疏钞别行,疏六十卷,钞九十卷。今本会经疏

钞为二百二十卷。昔贤首既预实叉难陀译《华严》竟,拟撰新

疏,未就而卒。弟子慧苑撰《华严略疏刊定记》。清凉以为乖背

圆宗。于是别撰疏钞,分章辨义,逐句揭宗,义无不备,事无不

周。习华严者唯一宝钥也。

《大方广佛华严经探玄记》八十卷 唐法藏撰

此释晋译经。先有十门玄义,后随文解释,于《十地品》最详,兼

牒《十地经论》而为诠述。于诸法相,皆开章广释,为习贤首宗

者第一要籍也。《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方轨》六十卷 唐智俨撰

略称《搜玄记》。俨为贤首宗二祖,从初祖法顺习观门,然后至

至相寺习《十地》,于名相仍多存地论师说,记文但撮每章玄义

为立科目,标判分齐,示人以通经之轨则、智悟之方隅而已,不广

委释。是以贤首《与新罗义湘书》云,和尚章疏,义丰文简,致令

后人多难趣人也。

《大方广佛华严经合论》八十卷 唐李通玄撰

此论释唐译。玄居方山,世称方山长者,开元时人,在贤首之后

而清凉之先。文中多明顿悟法门。与禅宗相表里,宋元禅德多

喜诵之。然于梵音名相间有望文穿凿处,亦大醇而小疵者也。

第五参考众籍

《华严经游意》一卷 隋吉藏撰

凡有四门。明化主化处教门徒众义,多引三论旧说,以破江南及

成论、地论师义。吉藏之学出于摄山,而摄山以三论华严命家,

是故此作至可宝贵。

《华严略策》一卷《华严人法界晶问答》一卷 唐澄观撰

《略策》为问答四十二章,所述不外疏钞所明,而能令华严大旨、

教理行果圆顿之宗粗备于斯,总持少文而摄广义,诚初学之良导

也。至于《人法界品问答》所明,《华严疏》及《普贤行愿晶疏》

中多已明之,间有出入,可互证耳。

《华严纲要》八十卷 唐澄观疏 明德清提絮

此乃憨山就《清凉疏》挈要提纲,析义分文之作,于疏有未发处,

间略为补出耳。

《续华严经疏刊定记》十四卷 唐慧苑撰

贤首撰疏释新经,未就而卒,弟子慧苑足成之。原本十六

卷,今佚卷七、卷十六。又卷四缺前半,卷九、卷十二缺后

半。《清凉疏》中多破慧苑说。盖训诂音义是其所长,玄义

奥旨是其所短也。

《华严经文义要诀问答》四卷 唐新罗表员撰

此书凡有十八章,每章以三门分别之。所集多隋慧远、唐法藏、

慧苑、新罗元晓、义湘及懔法师义,而不及澄观。盖作于贞元之

先也。

《华严谈玄抉择》六卷 辽鲜演撰

鲜演未详何时人。此书佚其首卷。卷二末有跋云“寿昌二年开

雕”,即宋哲宗绍圣三年也。乃就清凉《华严疏》十重玄义之前

七门文义难解者,为之抉择。钞文亦随难解释,而会人之,于百

法三性处申释较详也。

《华严悬谈会玄记》四十卷 元南诏普瑞撰

此书释清凉《玄义疏》之钞文,皆极详尽。

篇8:总结法定义

定义

归纳法或归纳推理,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从个别性知识,引出一般性知识的推理,是由已知真的前提,引出可能真的结论。

它把特性或关系归结到基于对特殊的代表(token)的有限观察的类型;或公式表达基于对反复再现的现象的模式(pattern)的有限观察的规律。

例如,使用归纳法在如下特殊的命题中: 冰是冷的。

在击打球杆的时候弹子球移动。

推断出普遍的命题如: 所有冰都是冷的。

或: 在太阳下没有冰。

对于所有动作,都有相同和相反的重做动作。

人们在归纳时往往加入自己的想法,而这恰恰帮助了人们的记忆。

物理学研究方法之一。

通过样本信息来推断总体信息的技术。

要做出正确的归纳,就要从总体中选出的样本,这个样本必须足够大而且具有代表性。

比如在我们买葡萄的时候就用了归纳法,我们往往先尝一尝,如果都很甜,就归纳出所有的葡萄都很甜的,就放心的买上一大串。

归纳推理也可称为归纳方法.完全归纳推理,也叫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推理,也叫不完全归纳法.归纳方法,还包括提高归纳前提对结论确证度的逻辑方法,即求因果五法,求概率方法,统计方法,收集和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等.

分类

古典归纳法 古典归纳逻辑,是由培根创立,经穆勒发展的归纳理论.它主要研究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和科学归纳),求因果五法等. 亚里士多德探讨了归纳.他在<前分析篇>谈到简单枚举归纳推理.他举例说,内行的舵手是最有效能的.所以,凡在自己专业上内行的人都是最有效能的.

古典归纳罗辑创始人是17世纪英国弗兰西斯 培根,他在<新工具>中,贬演绎,倡归纳,首次提出整理和分析感性材料的”三表法“,即具有表,缺管表和程度表,认为在此基础上,通过排除归纳法等归纳方法,可以从特殊事实”逐级“上升,最后达到”最普遍的公理“.

19世纪英国约翰 穆勒(John Mill)是古典归纳逻辑的集大成者,他在<逻辑学体系>中,通过总结自培根以来古典归纳逻辑的研究成果,系统论述了”求因果五法“,即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对其形式和规则做了具体规定和说明. 现代归纳法 现代归纳逻辑,也称概率逻辑.它是由梅纳德 凯恩斯(Magnard Keynes)创立,由莱辛巴哈(Reichenbach),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科恩等发展,运用概率论,形式化的公理方法等工具,探索归纳问题所取得的成果。

古典归纳逻辑曾遭到英国休谟的诘难。

他认为,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在逻辑上是得不到保证的。

归纳推理所依据的'普遍因果律和自然齐一律,只是一种习惯性心理联想,不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从个别性的前提不可能得到一般性的结论.休谟的诘难,引人思考.既然从个别性的前提出发,不能必然地得到一般性的结论,那么个别性的前提是否可以对一般性的结论提供某种程度的证据支持,前提对于结论支持的概率是多少,这就是现代归纳逻辑即概率逻辑的研究主题.

现代归纳逻辑研究肇始于19世纪中叶.德 摩根,耶方斯,文恩等人都曾探索利用古典概率论来研究归纳问题.凯恩斯在19发表<概率论>,主张概率是命题间的逻辑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概率演算的公理系统,创立了现代归纳逻辑.莱辛巴哈在1934年发表<概率理论>,主张用”相对频率的极限“定义”概率“,创立频率概率论,把现代归纳逻辑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现代归纳逻辑正处于发展时期,其理论尚待完善.”把一切归纳方法,用公理集加以系统化的归纳逻辑目前还不存在,我们现在只有归纳逻辑的片断或一些归纳逻辑的雏形.“多种类型的归纳逻辑理论,不断被引入认识论,科学方法论,统计学,决策论,人工智能等众多领域,日益得到广泛的应用.

篇9:任务驱动法研究教学

福州第一中学 陈 颖

[内容摘要] ”任务驱动法“研究教学的出发点是,抓住信息技术学科特点,以信息处理为核心,以学生为主体对象,改变传统的老师教学生学的教学模式,以”任务“驱动、实现方式为线索,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处理信息、整合信息于学科的学习应用中的技能,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带动学生创新能力、自学能力、理论联系于实践能力的提高,增强学生独立意识和协作精神。

”任务驱动法“的教学过程,设计为以下几个步骤实现: 1、了解对象。 2、设计任务。 3、指导。 4、任务讲评。 5、再提高。 6、评测。

[关键词] 任务驱动法 创新能力

在跨入二十一世纪的同时,信息技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走进了中小学的课堂。新学科、新迹象、新特色。”任务驱动法“研究教学的出发点是,抓住信息技术学科特点,以信息处理为核心,以学生为主体对象,改变传统的老师教学生学的教学模式,以”任务“驱动、实现方式为线索,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处理信息、整合信息于学科的学习应用中的技能,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带动学生创新能力、自学能力、理论联系于实践能力的提高,增强学生独立意识和协作精神。

一、传统教学模式引入信息技术课堂带来的困惑

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学的目标的确立直接指向知识的传授,设计的课堂教学是让学生最大限度地记住与掌握传授的知识。当我们以此为主要模式教学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我们所面向的对象--学生,由于诸多的原因,如:初中所在学校学习过一些计算机知识,家中已购置计算机,会些计算机操作等,掌握计算机知识的起点不同,如何传授知识,应传授哪些知识呢?普遍的解决方式是,以零为起点,适当兼顾有基础的学生,加快进度,使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齐步前进。如此导致的第二个问题是:学生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到了上机课,不知该做些什么,不知如何消化老师课堂所教的知识。改进的办法是,围绕课堂所教的知识布置上机操作任务,有效地巩固、提高、深化了课堂知识。但我们又面临着第三个问题:基础好的学生可以较快完成任务,剩余时间做什么?于是游戏就出现在上机的课堂,导致难于管理的境地。改进措施是分层次布置作业任务,不断地进行上机操作的考核,加强上机管理,该用的法宝全用上了,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然而,我们同时在思考,信息技术发展十分的迅速,如此仅为教而学,学生单一地跟随教师被动的接收与学习,能否适应未来信息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任务驱动法“研究教学

传统教学模式引入信息技术课堂带来的问题与困惑,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把教育过程的双主体共同活动变成了教师单向地传授知识,学生被动地吸取知识的过程。改革教学模式的切入点,以人为本,发挥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作学习的主人,教师更多的是当参谋、指路、搭桥。

”任务驱动法“的教学过程,设计为以下几个步骤实现:

7、了解对象:了解所教的学生在要教的知识体系内,已知了多少,分布状态及其需求。

8、设计任务:贯穿知识点设计恰当的任务,任务的设计除了掌握知识内容外,强调创意、创新、表现自我的意识。

9、指导:法国著名教育家第斯多惠指出:”我们认为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激励、唤醒、鼓舞。“指导过程中把着眼点放在学生身上,多关注学生学习的收获,多给予学生表扬,让学生对自己有信心、有成功感的同时,提出问题,平等地、探讨式地解决问题。

10、任务讲评:任务讲评的过程穿插在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以创意新颖、主题突出、技术处理技巧等为题,以学生的作品为主线进行讲评。

11、再提高:鼓励学生相互学习,完善与提高完成自己的任务,培养学生协作精神。

12、评测:评测立意、创新、技术技巧等为主要标准综合评测。

实例一:了解对象

学生进入高二学年,信息技术课也将进入新一轮的学习,在学年开始,我作了这么一份调查。调查表的内容为:1、本学年中要学生学习与掌握的知识体系;2、各部份知识体系你已知了哪些;3、设了个备注框,意在让学生能写些什么。

调查表交上来,一喜一忧。

喜的是,对自己所教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调查表在一定的程度上发生了效果,一个班同学在教师节送给我的贺卡中有这么一段活:”……,第一堂课的问卷调查表,让我们新奇、喜欢,使我们对今后掌握计算机这一门现代化的学科知识更加充满信心。“说明我们的学生希望老师了解他们,与他们同行。

忧的是,备注框中无一人写些什么,提建议或想法。说明我们的学生基本上已习惯于你教什么,我学什么,能否变教什么学什么为学什么该怎么学呢?

实例二:WORD软件使用教学

WORD软件是一个文字处理软件,主要用于文字编辑、排版、制表、简易绘图、插入静态图象等方面的处理工作,常规的教学手段是:从简单文字输入、编辑如何进行操作入手,制表、文字、图象如何排版,进行各种操作的菜单介绍,直到学生掌握其使用为止。

从问卷调查了解,有7%左右的学生会使用WORD软件,10%左右有接触WORD软件,而全体学生在高一时已会使用DOS下的WPS文字处理软件,两者软件虽然操作平台不同,差异较大,但从文字处理角度,他们有着共同的思维方式。为此,我们决定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以辅导代替教;以实践实现学;以灵活的主题引起兴趣,强调创意与创新;以点带面;通过一个软件的学习使用,引出一般的软件的学习使用方法。

1、任务驱动:任务为每个学生利用WORD制作一份漂亮的小报,要求:(1)小报有一个明确的主题,但主题自选;(2)小报应含有图片、艺术字及各种字体风格;(3)小报应含有制表;(4)小报制作版面至少有两张A4纸;(5)提供网上下载、扫描输入、自带图片输入等技术条件;(6)评测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创意与创新。

2、强调个体化指导:指导的过程不是手把手的教学,鼓励学生提问题,帮助学生将问题深化,回答问题的过程,不给学生现成答案,只给学生指思路,教给学生思维方法。例:如何在文章中输入图片?引导思考:在何处插入?插入位置怎样定位?观察插入菜单,如何选择操作?图片进入后选中它有什么现象?如何选择设置图片的属性?让学生在分步思考分析、操作中解决问题。以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3、讲评:安排在学生完成作品大约一半的时候进行。内容:突出作品的创意,展示各种处理技巧。操作方式:教师将学生的作品浏览一遍,挑选出在体裁上创意新颖、版面布局有特色,技术处理技巧较高的学生作品,课堂上,由学生自行展开自己的作品,谈设想、布局、技术处理等。

效果:由于课堂活动是以学生为主,同学们的注意力特别的集中,当主讲同学说到精彩之处时,大家都报以热烈的掌声,有不明白之处,当场一问一答,教师在课堂中起着引导、总结作用,此研究课收到了出乎意料的效果,不教甚过教。

4、提高完善:鼓励学生吸收其他同学的长处,补已之短,提高与完善自己的作品。同时培养学生间相互切磋、协作的精神。

5、评测:评测的目的是让学生感受到教师重视他们的创作,即给予压力也给予动力。评测过程以激励为主,看到每个学生作品中的闪光之处,指出尚缺之处,表扬中的批评更能使学生接受与提高。

成果:每个同学的小报,选题各异,排版各有特色,运用技巧各有个性。通过创作小报,不仅使学生掌握了WORD文字处理软件的使用,而且从中探索出了软件使用的一般学习方法、方式。

实例三:信息技术课结业考试方式的改革

我们认为,靠一份试卷或一次的上机操作考核,不能反应出学生的真实水平,而且把本有更大发挥空间的计算机限制在完成几种操作之上,让学生为考试而考试,显得十分不合理。改革方案是,高二信息技术课教学内容提早结束,留下1至2个月的时间给学生。任务驱动,每个学生完成一个课件,写出一篇小论文。

课件要求:

1、内容: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处理信息;

2、题目:自选;

3、程序处理手段:不限;

论文要求:

1、题目;

2、选题意义;

3、程序框架结构;

4、操作平台,操作步骤;

5、完成情况。

评测依据:

1、选题新颖,应用适当;

2、论文表述完整,立意适当;

3、技术、技巧处理。

教师作用:

1、课件启蒙教学:演示往届学生完成的优秀课件作品,启发选题,启发信息技术处理的方式,激励、唤醒、鼓舞学生的创作热情。

2、技术指导:(1)选题上的帮助;(2)帮助一些同学理清想要解决问题的思路;(3)遇到难点协助处理;(4)提供相关的技术参考等。

3、论文指导:在规定的框架基础上,启发学生,科学、合理地论述自己的选题,让别人与自己一样感受这是个好课题。引导学生如何用框架结构清晰地描述信息处理的过程。课件操作步骤的书写则是学生语文知识中说明文的应用。尽管只是一篇科技小论文,如果能让学生全身心投入去写,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能力。

效果:安排完成课件的班级,每个同学的课件选取题目均不相同,可谓,百花齐放、百家鸣。有历史体裁的作品,如:《三国演义》、《中国历代纪元表》、《百年沦桑-中国的二十世纪》等。有文学体裁作品,如:《古代诗词查询管理系统》、《红楼梦诗词欣赏》、《文学世界》等。有地理体裁的作品,如:《日本一瞥》、《世界国家》、《中国旅游地图查询软件》等。有个人爱好体裁的作品,如:《欧洲杯》、《天堂树书友会》、《园林花卉检索》、《网上购物》等等。

完成课件过程中,学生不仅巩固提高了课堂所学到的知识,一些同学用上的技术处理手段远远超过教师课堂上所给予的。而且扩宽了知识面,从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到创造能力都得到了锻炼与提高。更重要的一点,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学会了如何获取信息,如:从INTERNET网上获取信息,提取重要的信息,应用处理信息,丰富了自身的信息素养。

三、体会

课堂教学,除了明确教学目标,处理好教学信息,考虑好教学的结构与程序外,选择和运用一定的教学方法,对高效率地完成教学任务作用甚大,而探索一定的教学模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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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素质的提高作用甚大。

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是一把需要被点燃的火把,我们的教学活动、教学模式的设计,若能将这火把点燃,是成功的开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探求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是教学设计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是教学设计的重要目标之一。

[参考书]

中小学教师自修教程---教育观念的转变与更新 中小学教师自修教程---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与方法 《创新思维论》---何克抗

[作者简介] 陈颖:福州一中信息技术学科高级教师 信息技术教研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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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佛教忏法研究》评述

《中国佛教忏法研究》评述

忏悔是佛教修行的重要法门,在古印度佛教创始后就已有之.在佛教僧团中,每位僧人都要定期在每半月举行忏悔仪式,检讨自己在这段时间里是否有违犯戒律的行为.每年在夏安居的最后一天则要举行自恣日,僧人们就自己的所见所做和感到困惑的地方尽可能提出来,让其它人评判或指责,由此来提高自己的.学养和自律的能力,尽可能不再违犯戒律.佛教传入中国不久,印度佛教的忏法就被中国佛教徒吸收.

作 者:黄夏年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刊 名:世界宗教研究  PKU CSSCI英文刊名:STUDIES IN WORLD RELIGIONS 年,卷(期): ”“(1) 分类号: 关键词: 

篇11:试析“九步讯问法”研究述评

试析“九步讯问法”研究述评

论文摘要 “九步讯问法”自问世以来,一直都是审讯界讨论和研究的热点,在侦查理论和实践都有着广泛的影响。本文认为,“九步讯问法”的审讯者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倾向,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充分辩护权并不完全相符,应有比例地吸收借鉴。

论文关键词 九步讯问法 讯问策略 研究述评

“九步讯问法”又被称作“里德方法”,它是由弗雷德·英博、约翰·里德和约瑟夫·巴克雷在1986年三人共同编写的《审讯与供述》第三版一书中首次提出的。弗雷德·英博是20世纪中后期美国刑事司法学界和警察科学界最著名的学者之一,约翰·里德是美国审讯科学和测谎技术的先驱者之一,而巴克雷是里德的学生,在里德去世后接任了他创办的里德联合学校的校长职位。顾名思义,“九步讯问法”是由九部分组成的审讯程式方法,是一种克服反抗和供述欺骗的心理控制,其目的在于打破不愿供述的犯罪嫌疑人的抵抗,使其供述罪行。至今,它仍然在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犯罪侦查理论和实践中发挥着广泛的影响。

一、“九步讯问法”概述

侦查讯问是指侦查人员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供述和辩解,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诘问,并将供述和辩解记入讯问笔录的一项侦查行为。冲突性是它最显著的特征。正如《审讯与供述》一书中指出的除非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过程中被当场抓捕的情形外,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会做出供述。侦查人员在讯问中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迫使嫌疑人如实供述,从而查明案情或从中获取线索。WwW.11665.coM而犯罪嫌疑人出于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无论罪否,都会矢口否认或以假乱真企图蒙混过关,解脱诬陷或逃避法律追究。在九步讯问法开始进行前,会安排一个审前的面谈,来确定嫌犯是否有罪。在首次面谈中,审讯者尝试着用随意、友好地谈话创造出一种没有威胁氛围,从而在自己与嫌疑犯之间建立起友好信任的关系。在首次会谈中,审讯者通过观察嫌疑犯的反应(包括语言反应和非语言反应)建立在开始真正施加压力前的基准反应,随后会将此基准作为参照点,以此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发现嫌疑犯欺骗和说谎的行为征兆。

九步讯问法的基本步骤如下:第一步提出正面指控,审讯者直接正面地告诉被审讯人,他已被视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然后观察其反应,有必要的话会重复一遍话;第二步展开审讯主题,审讯者说出自己对实施该犯罪行为的原因的推测,从而给有罪的被审讯人提供一个可以在道德上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主题展开隐于审讯过程背后,并贯穿始末;第三步阻止再次否认,审讯者打断被审讯人的无罪辩解,并回到第二步的主题上,阻止嫌疑犯否认罪行,除了能使其信心保持低落,还能使嫌犯保持安静,因此没有寻求律师帮助的机会;第四步反驳异论障碍,审讯者打断被审讯人关于该犯罪原因的辩解对这种反驳的处理与对否认不同,因为这些反驳能给审讯者提供一些信息,用以反过来对付嫌犯;第五步攫取疑犯注意,审讯者要努力抓住被审讯人的注意力;第六步控制消极情绪,审讯者应加强与嫌犯进行目光交流,以克服其消极对抗情绪从而强化嫌犯的心理压力以及想要摆脱这种局面的渴望;第七步提供选择问题,审讯者使用一组选择疑问句来让被审讯人以可以接受的方式承认该犯罪行为;第八步查明犯罪细节,审讯者让嫌疑犯讲出该犯罪行为的某些只有作案人自己知道的细节;第九步制作书面供词,审讯者让嫌疑犯讲出全部犯罪事实并制作书面供述,这一过程审讯者应迅速以阻止其再次翻供,让嫌犯确认他的供述是自愿的,不是被强迫的,并当着见证人的面在供词上签字。

二、国内外对九步讯问法的.评价

对于九步讯问法,国内外不同的学者看法不一,有褒有贬。其中以著名的有美国的教授卡森(karsin)、麦克纳尔(mcnall)、英国的教授吉斯力·h·古德琼斯(gislih.gudjonsson)、沃克利(walkley)、津巴多(zimbarbo)和刑事司法专家阿瑟·s·奥布里(arthurs.aubry)。在中国,九步讯问法于1992年首次被何家弘教授翻译《审讯与供述》一书而带入国内。其后,大部分学者对九步讯问法在借鉴吸收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观点,最有代表性的是王怀旭教授就讯问过程分为讯问的开始、纠正供述障碍、促使承认犯罪、查明犯罪细节和讯问的终结五个阶段。

外国的大多数学者认为九步讯问法是很成功的,受到了它的很大影响如英国审讯专家沃克利教授。英国的吉斯力·h·古德琼斯和杰尼教授对九步讯问法的研究更为关注,前者是伦敦国王学院精神病学研究所的司法心理学教授,在其《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一书中进行了重点论述,而后者对于以九步讯问法为基础提出了“里德模型”解释了讯问法为何如此成功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和“投射”两种心理防御机制,这在审讯中使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感和羞愧感增加自身的内心焦虑从而容易供述。尽管如此,他们也对九步讯问法的问题也有着自己的看法,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1.九步讯问法没有收集任何经验数据,没有以客观和科学的方法支撑验证理论本身。它更多的是建立在直觉判断和经验的基础上,这虽然是其方法的有效性被实用性证实,但仍旧不能解释一些问题如处在沉重的审讯压力下一些犯罪嫌疑人的易感性可能是他们提供错误的供述。而有关作者们却只是盲目的相信自己的理论和方法,“这里提供的方法和策略没有一种会导致无辜的人犯罪……必须记住,没有一个步骤有使无辜的人进行有罪供述的倾向,所有的步骤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是正当的。”

2.九步讯问法本身包括欺骗和谎言,“然而,我们赞成心理学的策略和方法,其中包括欺骗和谎言。为了从嫌疑人处得到可显示有罪的证据、从其他不合作的证人和被调查人处获得调查的线索,这些策略和方法不仅是有用的,而且常常是不可或缺的”。对于法律允许什么,各国有所不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也有所不同,但这在许多国家都是违法的,比如在英国,法律上不允许秘密警官设置圈套和胁迫供述。

3.九步讯问法需要依靠审讯者有很高的发现嫌疑犯欺骗和说谎的本领。它要求审讯员应当具备一系列的优良品质其中就有高度的怀疑以主动寻找欺骗,稳定的性情和良好的情绪控制和对发现欺骗的能力的良好内在自信。这是因为审讯策略和方法的效力在很大程度依赖于审讯员发现辩解、逃避和各种形式的欺骗并加以利用,使其有利于击败抵抗的能力。而且指出审讯是警察工作一个高度的专业领域,一名好的审讯员所需的品质明显要高于侦查员的品质,侦查人员不能审讯犯罪嫌疑人。这明显是对审讯者有过高的要求。

美国学者卡森和麦克纳尔认为九步讯问法由两个主要的策略构成,它们分别涉及“夸大”和“缩小”。前一策略需要审讯人员夸大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的证明力和犯罪的严重性,进而威胁犯罪嫌疑人做出供述,这适合对不易动感情的嫌疑人使用。与此相反,“缩小”策略被推荐对自责的犯罪嫌疑人应用。审讯员诱使他们产生一种虚假的安全感,并通过表示同情、提出合理化的借口、责备被害人或者环境、降低指控的严重性获得供述。卡森和麦克纳尔提供了有力的实验证据,表明九步讯问法暗含含蓄的威胁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宽大承诺而固有的强迫性,这些信息在定罪和量刑时具有非常重要的含意,它们影响着法官和陪审团的认知方面所固有的某些风险,对被告人非常的不利。

津巴多在有关态度、顺从和服从的心理学知识的框架内分析九步讯问法,认为它在心理上是复杂的和强制的,此方法侵犯了嫌疑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而且可能导致虚假供述。他也认为九步讯问法的根本问题是审讯过程和使用的方法缺乏科学的研究。他的认识也是对九步讯问法较早期的一个重要认识,这对以后的许多学者对里德方法会产生虚假供述的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启发。

我国对于讯问的过程研究较晚,更多的是在对讯问策略和方法的研究。在1981年时公安部预审局曾编写《预审业务教学程》一书论述过第一次讯问。到1992年何家弘教授首次将九步讯问法引入国内,国内学者才对九步讯问法有了了解,在此基础上他也形成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九步讯问法是软审讯法,是建立在心理科学和行为分析基础之上的审讯方法;其基本模式是在分析被审讯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点的基础上,通过语言或其他人体行为来说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这与硬审讯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不使用强迫的方法让嫌疑人供述,不是“硬逼着”嫌疑人供述,而是以“软”的方式——即以软的态度对待犯罪嫌疑人,以软的语言说服嫌疑人,用软的犯罪后果来减轻犯罪嫌疑人的罪责感和心理压力,从而让其自愿供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怀旭教授认为九步讯问法的过程是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由否认到供述的过程也受到九步讯问法的很大影响,在研究它的基础上将讯问过程分为讯问的开始、纠正供述障碍、促使承认犯罪、查明犯罪细节和讯问的终结五个阶段。这种讯问过程“五分法”较之以前理论的通说初讯、续讯和结束讯,很有创意,它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过程和讯问的时间顺序过程结合在了一起,从讯问过程与讯问情势的关系研究讯问,对不同的讯问情势确定不同的讯问目的,采取相应的讯问策略和方法而有效的获取真实口供有重要的意义。它很快被我国的一些学者所接受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此“五分法”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期尽可能地把犯罪嫌疑人由拒供到供述的心理活动及其相应对策都穷尽到,从而为侦查讯问过程梳理一个完整模式,以便侦查人员能在侦查讯问实践中使用。

三、简要评价

九步讯问法作为里德教授在美国审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审讯方法,自1974年以来,该方法一直在里德联合学校培训学生,而且学校在美国各地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举办过培训班和讲习班,共培训了20多万审讯和测谎的专业人员。实践中九步讯问法更是得到警察和侦查人员的青睐,在获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由于历史和文化原因,在我国九步讯问法在理论方面有所研究但深度却依旧不够,侦查实务过程中更是没有被广泛的应用到讯问中去。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自从来实行侦审一体化后对于以前的预审工作逐渐淡化,对它的理论研究也渐渐变少,所以对于九步讯问法只有少数的专家学者有所涉及,并未普及开来;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和美国的文化、法律上差异,九步讯问法更多地是从心理学方面进行分析,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比较晚,而且它并未有比较好的现实土壤,造成了它并没有在我国广泛应用。笔者认为主要的还是前一个原因,侦审一体化对于不仅讯问而且涉及到以前预审的所有内容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冲击。从部委到基层单位,预审部门的撤销要求侦查人员的素质非常之高,不仅要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更要审讯获取口供,审查把关犯罪证据。如果真的能如此的话,确实是一大幸事,那我国的侦查人员都是全才,而九步讯问法对于侦查人员的要求能识别出犯罪嫌疑人说谎和欺骗的行为就不在话下了。

国外学者专家对九步讯问法的问题的观点都有着一定的道理,九步讯问法自身尽管成功依旧存在问题。所以我们对此不能实行拿来主义,完全照搬,教条般的使用肯定是不可取得,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摸索出一套适合中国侦查讯问情形的九步讯问法才是我们研究它的目的。笔者认为九步讯问法最大的问题是它不给犯罪嫌疑人充分说话的权利,这与我国刑诉法赋予的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权严重相悖。诚然讯问策略中一时打断犯罪嫌疑人说话的企图是可取的,但是九步讯问法却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试图一直不让嫌疑人自我辩解。其实这与美国的法律和九步讯问法自身有关系,因为九步讯问法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要求犯罪嫌疑人放弃米兰达规则——在审讯的任何时候,如果嫌疑犯设法向律师求助或行使其保持沉默的权利,审讯就结束了,不然的话九步讯问法也不会得到供述的。然而在我国九步讯问法却能够实行下去,尽管我国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权但却没有规定律师在场权和沉默权,这使得只要我们的侦查人员讯问策略和方法得当,必然能够起到一定的效果。

九步讯问法中的引诱、欺骗和欺诈也是一直备受诟病。它的说服中也确实是存在大量的欺骗和谎言甚至有时可以使用一些“公众认为不道德的方法”,对此英博、里德却认为是欺骗和谎言不仅是“公正的”,而且他们是“发现事实绝对必要的”。而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严禁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一经查实,则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由此可见,威胁、引诱、欺骗的软讯问方法与刑讯逼供一样,都是非法的,当然也是被绝对禁止的,通过这些方法获得的言词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看起来这似乎是矛盾的,却并非如此。不可否认,我国侦查实践中的讯问策略和方法含有相当一部分引诱、欺骗和欺诈的成分,为此必须要设置一定的标准即讯问策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讯问策略不仅要合法更要求其具有合理性,获得的口供才能作定案的证据。这也许和美国对此的限制条件有些相同的地方:一是欺骗不得使法庭和社会受到良心的冲击;二是不得利于导致虚假的供述。九步讯问法的创始人尽管也声明了这两点,但只是盲目的相信“这里提供的方法和策略没有一种会导致无辜的人供认犯罪”。对此没有任何的证据和科学研究。

综上所述,从九步讯问法本身来看,审讯者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倾向——被审讯者就是罪犯,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做出虚假的供述。我国侦查讯问的目的不仅是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还要排除无辜的证据,所以对于九步讯问法我们还是要区别的看待,有比例地吸收借鉴,以使其能更好的中国化,更好地为侦查人员所用。

篇12:生态足迹法研究述评

生态足迹法研究述评

本文从生态足迹模型修正和完善的角度总结了该方法在国内外的'重要研究进展.提出生态足迹法评估可持续发展存在六方面不足:消极的发展观、结论过于笼统、难以在较小范围推广、在能源用地的处理上过于保守、忽略了土地功能的多重性、均衡因子的取值不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是今后在该领域研究的主要方向.

作 者:金书秦 王军霞 宋国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100872 刊 名: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英文刊名: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年,卷(期): 34(4) 分类号:X22 关键词:生态足迹   可持续发展   研究述评  

篇13:《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研究

《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研究

简要介绍了国外图书馆法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阐述了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的.必要性,对我国公共图书馆法基本体系的构成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作 者:徐佳 XU Jia  作者单位:长沙市图书馆,湖南长沙,410005 刊 名: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英文刊名:SCI-TECH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 ECONOMY 年,卷(期):2009 19(23) 分类号:G258.2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图书馆法   立法原则  

篇14:经济领域的软法研究

摘 要: 随着软法研究在国内的兴起,众多经济法学者开始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软法现象,包括经济领域软法兴起的背景、理论基础、特征、渊源和运行。

此外,尚有不少学者将软法理论“嵌入”各类社会经济生活中,洞察具体经济领域的软法现象,梳理出一系列丰硕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国际经济、宏观调控、市场规制三领域。

同时,软法研究者自身也注意检讨软法现象自身存在的先天不足,并寻求完善软法的合理路径,最大限度发挥软法的效用。

由此,国内从事经济领域软法方面的学者,要随时关注社会经济生活出现的新情况,力求“竭泽而渔”,盘点国内外软法、经济领域软法方面的已有研究成果并加以消化,认真总结国内外经济软法理论的研究状况,以先进的理论范式与研究方法为指导展开研究,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经济领域;软法;经济法

软法概念肇始于国际法,国外研究迅速开展,而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于12月成立,同年12月15日,罗豪才在《法制日报》发表的《公域之治中的软法》系最早在公共治理背景下研究软法的文献之一。

自此,国内关于软法的研究在质疑、反对甚至抵制声中逐步开展起来。

关于软法的概念,国内学者频繁引用法国学者《欧洲法律杂志》主编弗朗西斯·施尼德(Francis Snyder)的定义:“软法是原则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却具有实际效果的行为规范”[1]198 。

此定义清晰,而国内学者中罗豪才对软法的界说同样被国内学者广泛引用,他认为:“‘软法’是指那些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保障实施、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

[2]49就研究进路而言,一方面,部分学者致力于构建一套比较完整的软法理论和知识体系,另一方面,部分学者侧重于运用现有的软法理论成果,从领域、部门、专题软法现象的角度展开研究。

内容涉及技术标准、村规民约、公共政策、裁量基准、自治章程、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这两方面的研究交相辉映,较好的实现了理论与实践、问题与主义、规范与实证的结合[3]350。

经济法作为国家调节社会公共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在社会、经济加快转型期软法现象大量涌现的背景下,经济法学者不应坐视不理或漠然处之,理应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经济领域软法现象研究中来,而实际上众多经济法学者也确实关注到了经济管理关系的公共治理,他们以敏锐的眼光、开阔的视野观察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经济领域软法现象,结合软法基本理论,从经济法角度展开研究,试图把握经济领域软法这一似新实旧的法律现象的规律。

笔者试图通过CNKI、读秀学术搜索平台等搜罗20以来所有研究经济领域软法这一法律现象的论文、文集、硕博士论文,盘点当前国内经济领域软法的研究状况,梳理经济领域软法的研究进路,查找研究的亮点及存在不足,对未来的研究进行展望,力求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借鉴。

一、经济领域软法的基础理论研究

(一)经济领域软法兴起的背景

1.对实际存在的社会法现象的回应。

经济领域软法的兴起首先是由于对现实社会经济生活存在的众多传统经济法学无法统摄的经济法律现象的回应。

朱国华、倪天伶主张“存在即合理”,他从国内外两个方面阐述经济领域软法产生的原因:(1)国际层面。

宣言性文件,如《发展权利宣言》;国际经济惯例,国际商会主持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由跨政府组织形成的非国际条约性质的协议如巴塞尔协议;同时,国际上各种NGO(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国际经济标准和规则如国家标准化组织ISO的认证体系;里斯本高峰会议之后,欧盟开始采用开放协调机制(OMC)协调欧洲国家行动。

(2)国内层面。

NGO在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猛,其制定规范的权限呈现扩大的趋势,如律师协会。

经济法学者必须对于这种实际存在的社会法现象作出必要的回应[4]295,296。

并率先提出“经济软法”的概念。

程信和也认为,“国家法”之外的社会规则其实大量存在,它们实际上支配着许多领域的活动。

比如,公共政策、行业规约、公司章程、专业标准、交易习惯、国际宣言等[5]89。

2.公共治理与经济法的契合性。

张永忠撰文讨论了公共治理之道与经济法现象的变迁之间的关系,他强调,和谐社会构建呼唤公共治理这一新型社会经济管理模式,而公共治理与经济法具有一致性:历史使命的耦合;本质特性的契合;经济法是公共治理的重要制度形式。

因此必须从公共治理的视角出发研究经济法的本质,而在经济法学界己有初步探索,并形成了“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即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6]291。

由此,他构建了我国经济法治现象变迁的公共治理解释框架:多中心治道促进经济法主体制度的变迁;认同和互动参与基础上的治理推动经济法治过程的民主化;治理方式、机制的多样呼唤经济法的软硬兼施,而这又体现了公共治理与经济法的共有价值:公平、发展、安全[7]。

程信和也认为,在公共治理主导的的框架下,社会规范的多样性日益显现,经济领域的硬法机制必将走向成熟,软法机制必将脱颖而出,它们分别和共同大显身手[8]。

(二) 经济领域软法的理论基础

为了使经济领域软法的研究有法治理性的指引,有学者注意从经典著作、经典论述中寻求经济领域软法的理论支撑,以使经济领域软法获取深广的理论语境。

1.社会中间层的出现与公私法融合。

朱国华文中引用了黑格尔与李昌麒的论述,论证了“经济软法”概念提出的必要性。

黑格尔曾对社会结构作过“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划分,在对市民社会的分析中,他高度认可同业公会的社会价值,他指出,同业公会“是构成国家的基于市民社会的第二个伦理来源”[9]251。

李昌麒教授指出“市场—社会中间层一政府”三元框架范式,他认为“当我们面对市场失灵时,我们首先想到的不应当再是政府能做什么,而是行业协会可以做什么;我们对市场失灵的思路就不再是市场失灵——政府干预两步走的思路,而应当是市场失灵—行业自治—政府干预的三部曲。”[10]157

因此,朱国华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间的隔阂实际在缩小,法律的制定权和实施权由国家向社会复归的过程中,“第三条”道路存在且必须存在,这条路由第三部门——行业协会来引领。

同样,“公法私有化”与“私法公有化”互趋运动中也诞生出新的法律关系主体——行业协会等社会中间层。

行业协会行使权力制定各种软法律,如行业标准、公共政策以及自律规范的行为,正是软法最重要的渊源。

2.传统法概念的突破。

软法是不是法?这涉及到传统法概念的突破。

汤道路认为,如果我们能够跳出对法的理解上的国家意志中心主义和国家司法中心主义,那么软法即可以融入到法的大范畴中去,他引用了法学家博登海默的评价:“即使一个拥有大量立法权力的现代国家,也不可能制定出有关每一件事和每一个人的法律。

政府法律仍留下了大量的真空领域,而这此领域必须或能够通过行使私性或准私性的立法权力予以填补”,博登海默教授的评价为我们理解软法机制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辨视角[11]。

程信和认为,西方学者法社会学学派埃利希提出的相对于“国家法”的“活法”(living law),庞德主张的相对于“书本上的法”的“行动中的法”(law in action)理论,虽然潜在着使“法”泛化的倾向,大大超出软法的范畴,但其关注现实生活、主张法应该随社会发展而变化的思想颇有见地,对理解软法现象不无启迪。

此外,美国大法官霍姆斯的论述“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中指出的“基本的东西最管用”也分别被朱国华、程信和两位学者引用论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担负着协调功能的软法这些“管用”的规则,其真理性正在不断地经受实践的检验,并不断地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谢小弓谈及软法、经济法和自然法在理论界的相似命运,启发理论界探求三者存在的某种契合以及在自然法学说发展与流变过程中找到理论上的立足点[12]。

(三)经济领域软法的特征、渊源和运行

1.经济领域软法的特征。

朱国华结合软法的特征将经济领域软法的特征归纳为以下8个方面:形成主体的多元性;形成程序的开放性;载体形态的多样性;规范结构的随意性;效力位阶不明显;机构化或组织化;实施方式的非国家强制性;救济方式的非司法中心主义。

程信和认为,经济领域方面的软法指国家法之外的,与国家法类似具有规范性、公共性、权力(权利)性和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任何规则都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特征要素。

基于其提出的“经济软法”的概念与特征,朱国华还辨析了经济领域软法与硬法、经济法之间的互依到补互转互推的关系。

他认为,当经济领域软法与硬法出现矛盾、冲突时,应当坚持硬法优位原则,软法不能与硬法以及宪法相抵触。

但他不赞同某些公法学者“硬法为主,软法为辅”的结论。

他认为在软法可以胜任的领域,硬法应当尽量让软法去发挥其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程信和也对比了经济领域软法与硬法的异同,关于两者差异性或特殊性,他认为硬法呈刚性,软法呈柔性,硬法的惩罚功能超过软法,软法的协同功能胜于硬法,这是功能、效力方面的最大区别。

2.经济领域软法的渊源。

朱国华将行业标准、公共政策、自律规范、弹性法条、交易合同、集体合同列为“经济软法”的渊源。

而程信和将其拓展为国家法之外的属于公共政策的正式规范、次国家法的民间社会自治规则、专业标准、交易习惯(前四为国内层面)、超国家法的国际非正式规范(国际层面),将经济领域软法的概念拓展到国际层面。

3.经济领域软法的运行。

这方面的研究还相当薄弱。

法的运行当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

而经济领域软法之运行方面的研究远远没有展开,但有学者作出了相关的初步思考。

程信和关注了经济领域方面的软法的生成与实施,关于经济领域软法的生成方式有自然生成与机构创制两种,且应当符合两个前提:一是它要符合以宪法为代表的硬法的基本精神。

二是它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他还结合自律与他律原理阐明经济领域的软法的实施的机制有三种:民间机制,官方机制,介于民间与官方之间的机制,亦可称为半官方机制。

由于软法的“非司法中心主义”,所以软法的实施依赖“谴责——丢面子”带来的“出局”压力来实施,违反软法的人必须承担“出局”的责任后果。

关于违反软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谭砚认为我国经济金融领域出现的行政“软法”,对传统的法律责任模式提出了挑战。

他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各类经济金融行政“软法”的法律责任模式,强调了设定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分析规定的法律责任现状和问题,并对合理设定法律责任提出建议,为经济领域软法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其实证的研究角度也提供重要的研究进路的探索[13]。

亦有学者将行业协会典型的“专业不名誉责任或制裁”囊括进了经济法特有的责任种类中,由此提高经济领域软法的约束力[14]65。

此外,两位硕士研究生杨立春、曾明在不同时间分别撰写毕业论文研究经济领域的软法,具有一定的开创意义。

杨立春自经济法与软法的契合关系入手,放眼国内外,结合具体例证,针对经济法的划分进行软法的逐个嵌入,分析了软法对经济法的作用,最终得出“经济法应该软硬兼施,集合二者的共同点实现经济法的目标”的结论[15]。

曾明基于对传统法概念的检讨及法视野的拓新,分析了经济法视域中软法规范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存在原因,辩证地阐述了其正负效应,并针对性提出改善措施,其中特别提及软法规范的可司法化问题[16]。

硕士研究生邓小梅梳理了经济领域软法的表现形式以及软、硬法之间的关系,针对经济领域软法运行的障碍存在的经济领域软法机制(制定机制、制裁机制、监督机制)及运行环境(硬法的引导辅助、社会组织作用、政府支持)存在的`障碍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17]之后,就读博士研究生的她就软法的运行提出了新的观点:软法的运行具有协同性,软法的运行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结合,由民间与官方合作实施,硬法与软法协同运行[18]。

二、若干具体经济领域的软法研究

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将软法理论“嵌入”各类社会经济生活中,洞察具体经济领域的软法现象,梳理出一系列研究成果,其中国际经济、宏观调控、市场规制三领域的成果最为丰硕。

(一)国际经济领域

正因为软法肇始于国际法,经济领域软法方面的研究也数国际经济方面的软法研究最为厚实。

徐崇利的研究相对深入,他连续撰文从不同角度论述国际经济领域软法现象。

关于“跨国经济法”范式,他认为基于“全球治理理论”,非国家行为体成为了另类跨国经济法律渊源(跨国经济领域软法)的立法主体,治理的法律手段应软硬兼施,而此种现象无法归类入传统的国际法与国内法范畴,因此,国际经济领域软法的存在为“跨国经济法”范式的引入注入了一种独立的理由[19]。

关于跨国经济立法模式,徐崇利认为,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国际经济领域法律制度的创制提出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而以“各国共同同意”为基础的传统立法模式严重制约着国际经济法律规则的供给。

为缓解这种供需之间的张力,应以“全球治理”理论为基础,在“国际公法”仍居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将部分国际经济立法权让渡给有关政府间组织、政府下属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非政府组织、跨国商业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由它们来制订相应的国际经济“软法”,藉此将形成一种“跨国经济立法’的新模式[20]。

关于跨政府组织网络的国际经济立法活动,徐崇利认为,近现代,在各国国内,随着经济事务的日益复杂多变,中央立法机关己无力包揽所有的经济立法工作。

于是,各国便普遍以授权立法的方式,将非基础性的经济立法事务交由行政部门完成。

同样,在跨国层面,随着全球经济问题的不断增加,仅仅由各国外交代表等通过传统的正规途径共同缔结国际经济条约,已越来越呈独力难举之势。

鉴于此,在全球治理理念的主导下,各国政府下属经济管理职能部门开始不断地组成跨政府组织网络(transgovern

mental networks),开展辅助性的国际经济立法活动,其所制定的虽为“软法”却有“硬效果”,构成一种值得关注的特殊国际经济法律渊源[21]。

王海峰在文中阐释了国际经济领域软法产生的缘由——软法所具有的调整国际经济关系不可比拟的优势;辨析了国际经济领域软法与国际软法在制定主体、制定方式、规制领域、实施方式等方面的不同;罗列出国际经济领域软法的表现形式:现代商人法、跨政府组织网络制定的国际经济领域软法、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标准或规则。

作者还特别地梳理了国际软实力与国际经济领域软法创设之间的关系,即各国软实力的博弈主导了国际经济领域软法的形成。

作者还结合中国软实力的提升与“缺位”,倡导中国必须全方位构筑和提升软实力,在国际经济领域软法的创设过程发挥积极作用。

其关于中国国际软实力与国际经济领域软法创设之间的关系研究颇有价值[22]。

此外,有学者在国际经济领域的消费者软法保护及食品安全的软法规制展开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前者如,陆寰放眼国际,以软法在欧盟消费者保护领域中的作用为背景,结合消费者保护问题重新定义软法的概念,分析了软法之于供应商、消费者的益处及存在问题:供应商的适用范围有限,消费者无法真正参与,缺乏公信力等,并进一步分析了软法所处的困境,认为软法自身的缺陷无法单靠自身的力量来弥补

对此,作者主张从自身完善、外部干预、传统法律的引导和调控三个方面来应对,并主张应当借鉴欧盟消费者保护的软法规范结合我国自身情况来提高我国的消费者保护的水平[23]449457。

在此基础上,杜志华、陆寰撰文以法律运行的各个阶段为线索,分别介绍和分析了欧盟消费者保护领域中软法的制定、执行、适用和监督环节不同于传统法律规范的特点,指出应从完善软法规范和加强外部力量干预两方面入手来提高软法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作用[24]。

关于食品安全的国际法律规制软法研究,韩永红关注了食品安全的国际法律规制中的软法现象。

他认为,在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国际软法大量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国际法与国际政治需求之间的内在矛盾。

从国际软法的概念入手,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的软法主要表现为跨政府治理网络中的国际软法和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软法。

这些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具有实际效力的国际软法在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发挥着独特的补充和辅助功能,理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作者呼吁作为民族国家,我国应重视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软法的认别、研究和利用。

对于食品安全相关国际组织发布的软法,我国应将其作为完善国内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包括建立国内食品标准体系的重要参考,同时致力于提升对食品安全相关国际组织的参与能力,争取将我国的要求和主张“写进国际软法”。

为解决中国问题提供了参考与借鉴[25]。

(二)宏观调控领域

1.宏观经济领域。

有学者通过研究认为,在宏观调控领域,应当直面软法,重视其重要功能,并试图从宏观上构建相关的经济治理模式。

曾明、陈乃新从宏观调控的一般理论出发,首先通过对规划的规范性、普适性、程序性等法的表现形式,认定规划的软法属性,再通过对规划的调整对象细化、整体增量利益的维护、公平与效率的兼顾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一一相契合的角度,论证规划的经济法属性。

并把软法硬法化作为规划法治化的重要保障[26]150156。

官欣荣力图跳出思维定势,围绕优化“泛珠”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对泛珠区域软法问题加以探讨,在分析了软法调整具有三大优越性(泛珠“软法”的构建有利于节约法治成本,使其效益最大化;“软法”的构建具有高度的民主协商性,更能促进泛珠资本市场分工、合作;区域软法构建。

对于正式地方立法(硬法)而言,具有重要创新性、试验性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泛珠"区域软法的一些设想(确立一个泛珠区域软法构建的指导理念:消除不当的行政干预;建立泛珠区域内的软法实施机构:成立泛珠立法协调委员会、组织专设职能部门负责协调泛珠资本市场的发展;注重健全区域内资本市场各个领域的自律性软法规制)[27]。

王晓杰、蓝光喜认为在管理行政向给付行政时代转变过程中,公共治理主要是软法之治,软法是实现善治的主要手段,软法治理则是给付行政时代主要的治理模式。

作者通过对浙江发展个私经济的经验透视得出软法是硬法的先导的结论,而“浙江经验”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政府以行政软法治理民营经济,其软法治理的特点为:双向共生、开放协商的生成机制;崇尚引导激励自律;开放协商协调机制下的软约束力[28]。

2.金融领域。

张燕、杜国宏、吴正刚认为,社会中间层中的行业协会的治理就是我们所认为的“软法”之治,民间金融行业协会的管理运行就是软法机制的运行,这样一个过程不仅仅体现为其规章与章程的作用,它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运动,在运动中体现软法的价值。

软法的内容即主要在于调整民间金融共同体成员内部的各种关系。

农村民间金融”软法“之治纵向来说可从三个方面:微观(金融市场主体)、中观(行业协会)、宏观层(国家政策)进行分析。

作者也谈及了软法的归宿,即国家立法机关可以通过吸收民间规则与习惯、行业协会的规章和公共政策的优点来制定出规范民间金融活动的法律等软法规范,等时机一旦成熟,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从而上升为硬法[29]。

在此基础上,张燕、庞标丹又阐述了农村民间借贷与软法的契合,将软法的规范与引导作为农村民间借贷的理性回归,提出了软法规范与引导的设想[30]。

对于通货膨胀的治理与金融风险的应对,彭清燕认为通货膨胀治理对策的基本属性,完全可定位于软法,他分析了通货膨胀治理对策中软法的补充、回应、制约功能,主张软硬并举,构建一种更为合理的治理通货膨胀的法治治理结构[31]。

邹越、黄诗霖强调一种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国家与社会组织协同监管。

要加强软硬法之间、软法之间的协同作用,特别地,作者提出加大半官方机构制定和实施的软法的数量。

关于软法约束力方面,主要靠“谴责——丢面子”带来的“出局”压力来实施,违反软法的人必须承担“出局”的责任后果,从此角度来看,软法并不软,当然,作者也指出,面对没有竞争的行业来说,此种约束力相当小[32]。

(三)市场规制领域

1.企业社会责任方面。

汤道路通过探究CSR(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的社会文化根源发现,其本质上是一种企业道德伦理责任,硬法只能有限度地强制推进其中最基础的部分内容,其他内容更适合软法机制推进,因为CSR的这种道德伦理性本质特征与软法机制的“非国家权力中心主义,非司法中心主义,强调多元、参与、合作、理性与激励”的特征具有本质上的内在契合性。

作者主张的政府一企业合作机制是CSR软法与硬法体系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对于国家权力保障、推进和控制CSR的正确进程意义重大。

通过分析,作者得出结论:承认并重视软法机制,立足国内法治与文化的本土资源,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规范化的、组织化的CSR软法机制,是推进国内企业CSR状况、并在CSR国际领域实现平等交流与对话的基本途径[33]。

2.限制性竞争方面。

杜紫立自《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其中的限折条款(第六章22、23条)所引起的广泛争议入手。

作者运用本身违法原则、合理原则详细分析《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认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作为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尽管具有目的正当性,但在实施手段和方式上却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因此,对于行业自律规范这一软法现象,可以“一转变,三结合”着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即实现行业协会职能的转变,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行业自律规范事前审查与事后查处制度相结合、公私救济相结合、硬法与软法相结合(即前述软法硬法整合理论(theory of hybridity))[34]。

3.食品安全方面。

任端平等学者提出了“强法”与“软法”并重构建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这一重大命题[35],文中,他们认为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强调以制裁为特征的“强法”,忽视以强调纲领、政策和原则为特征的“软法”。

食品安全管理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制中包括针对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设定的,以“纲领方针政策”为主要特征而不直接体现罚则的“软法”,“软法”具有事先性、综合预防性的特点,制定和完善“软法”也已成为现代食品安全法制发展的主要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月28日通过,自206月1日起施行,中国构建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任重道远,其中软法的制定与适用不可忽视。

田飞龙由“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疑难入手,将沟通软法理论与规制理论作为分析框架,介绍“强化政府模式”,但由于该模式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因此,作者回归规范立场,基于软法立场提出“均衡规制”概念,将其作为合作性规制的理想目标,并尝试给出该框架对于食品安全标准规制问题的合理化方案。

[36]303326

三、经济领域软法的缺陷及完善措施

由于对于软法特别是对于经济领域软法的研究还嫌不足,因此,国内学者对于软法的质疑甚至诟病一直未曾停止,有些人习惯上将“国家制定法中的一切执法不力的弱法”确定为软法,比如,赵宏伟文中所讨论的“软法”恰是统计造假所造成的统计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防止“软法”成为“豆腐法”[37];亦有学者提出,就像欧洲议会所担心的那样,软法可能会危及到至关重要的民主透明原则和法治社会对可预测性的要求,最终会危害法[38]。

当然,软法研究者自身也注意检讨软法现象自身存在的先天不足,并寻求完善软法的合理途径,最大限度发挥软法的效用。

程信和在前述两篇文章中都表达了对经济领域软法效应的疑虑,提示了软法现象有可能存在若干先天不足,如:针对某些软法规范性不够,某些软法约束力不强的现象,软法会不会泛化,软法有没有负面影响,软法如何靠得住?对此,他主张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方式完善软法规范,另一方面则要借助硬法支持软法规范。

他还引入了西方学者的硬法、软法整合理论(theory of hybridity),超越两者的人为划分,试图把硬法、软法相结合,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

具体来说,除前述陆寰在讨论欧洲消费者保护提及软法的不足及应对之外,也有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了软法的不足。

刘会春认为,在GATT/WTO体制下的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简称RTAs)审查制度中,作为审查制度的核心,工作组和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CRTA)在审查过程中所遵循的“协商一致原则”使审查制度烙上了软法的印迹,软法效应严重,致使对RTAs的审查依然举步维艰,效力低下,可能造成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态势严重失控,为此,作者主张从加强CRTA的职能、寻求软法与硬法之间的平衡两方面入手提高审查效力[39]。

刘宇分析了WTO规则中的“软法”缺陷,认为其较大的灵活性及不高的法律强制力使之在WTO这一“刚性”体系中显得格格不入,并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为此,就需要对WTO规则的“软法”缺陷加以弥补,将松散的承诺上升为有约束力的和强制性的承诺,中国也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40]。

四、结语与研究展望 从现有掌握的文献资料来看,已有程信和、朱国华、徐崇利等30余名学者关注到经济领域软法现象,或总或分,从国外到国内,兼及宏观调控及市场规制等领域,撰写论文,表达学术观点,引领经济领域软法的研究向广度、纵深发展。

学者们大都认为,经济领域软法现象远早于经济领域软法这一概念的出现,社会法现象的复杂多样、公共治理的兴起呼唤经济领域软法之治;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之间的互动、社会中间层的出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传统法概念的突破、“法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生命”等为经济领域软法的证立打下理论基础;经济领域软法的出现会突破传统法的概念。

经济领域软法相对于经济硬法、经济法具有其自身的特征;经济领域软法具有广泛的渊源;其生成实施不依靠国家强制力,但不等于没有约束力,其具有自制独特的法律责任追究体制。

部分学者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从相对微观的视角对某些社会经济领域的软法现象加以观照,具体包括:国际经济领域软法,规划、区域经济、民营经济、农村民间金融,消费者保护、食品安全、企业社会责任、限制性竞争等方面。

经济领域软法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在相当广泛的领域具有硬法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不可避免的不足,学者主要从完善经济领域软法自身、寻求硬法的保护、促进向硬法的转化(当然这不是必由之路,因为软法也有其独特的适用范围)等方面入手解决,一般认为,实现硬法与软法的结合(theory of hybridity),实现软硬兼施、刚柔并济的混合法机制,已成为调整当今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必由之路。

然而,经济领域软法的研究只能说刚刚起步,就研究方法而言,更多的是做软法+经济法的理论拼凑,鲜有明确的理论进路及理论范式;实证方面的研究明显不足,理论与实践联系不够紧密,进而缺少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就研究内容而言,经济领域软法的概念还需厘清,经济领域软法的特征、渊源还需廓清,特别地,关于经济领域软法的生成与实施更是研究的薄弱环节。

就研究热点而言,财政软法、消费者权益软法保障、食品安全软法保障等方面应当成为研究的重点。

因此,国内学者若从事经济领域软法方面的研究,要随时关注社会经济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所谓硬法内外),同时力求“竭泽而渔”,盘点国内外软法、经济领域软法方面的已有研究成果并加以消化,同时认真国内外经济法理论的研究,以先进的理论范式与研究方法为指导,展开研究,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增强中国问题意识,加深经济领域软法理论与实证研究

当前国内经济领域软法的理论研究明显落后于纷繁复杂的经济领域软法现象,存在着较明显的脱节现象,如何遵循类型化的方法在经济领域软法这一现象中提炼、抽取社会经济现象的内核,并遵循认识真理的思维的辩证方法——“由具体上升到抽象、再由抽象上升到具体”上升为经济领域软法理论,其研究问题可以为:

经济领域软法是不是法?经济领域软法的概念到底是什么,在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中,在“法”或“经济法”的大家庭(“属”)中,其“种差”是什么?是经济领域软法还是经济法领域的软法软法之治抑或经济领域软法规范?经济领域软法与经济硬法的关系如何?经济领域软法如何完善?等等。

当然,研究者首先借鉴现有的理论成果,比如经济领域软法的合理存在与运行机制是否与一些经济法学者探讨的经济法本身具有的不确性与非程序性相关联?[4142]其他诸如经济领域软法的渊源、分类、功能、效力和约束力等都必须从理论上加以论证。

这样的理论才能够最终指导经济领域软法实践。

为使理论研究对实践更有指导性,研究者恐怕要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中国问题意识。

中国问题有其特色,中国的经济领域软法理论也只能是中国的,其面对的是中国经济与社会双重转型的特殊情况,中国特有的文化沉淀、法制建设、道德建设状况等都会对经济领域软法的研究产生影响。

以此为背景,才会构建起具有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的中国特色的经济领域软法理论。

其二,加强实证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发现社会生活中的“真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应对之策[43]2541。

而实证分析就是指只对经济现象、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客观分析,得出一些规律性的结论。

别急于断定“应该怎么样”,首先研究“是什么”同样可贵[44]457506。

(二) 力求“两个结合”

1.经济领域软法的实体与程序研究相结合。

朱国华建议进一步加强经济领域软法现象的类型化分析。

确立适当的分类标准,将经济领域软法的现象进行归类,在归类的基础上剖析各个类型经济领域软法的个性,在个性的基础上深化对于共性的认识。

同时加强经济领域软法的程序,这涉及到经济领域软法的效力与约束力以及人们对经济领域软法接受与否的大问题。

2.国内与国际经济领域软法研究相结合。

国外关于软法的研究较早,因此关注国外软法的发展特别经济领域软法的实践与理论对于中国的经济领域软法的发展大有禆益。

具体来说:可以将国内外经济领域软法的研究结合起来进行比较研究,去粗存精,将国外的先进理论放到中国的语境中加以验证,寻找适合中国的规律性,上文提到的陆寰关于欧洲消费者保护的新工具——软法的初步探讨当属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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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作业成本法会计核算研究

作业成本法会计核算研究

目前我国对作业成本法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在系统介绍作业成本法核算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实际的作业成本法会计核算模型.

作 者:臧秀清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刊 名: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年,卷(期): 24(5) 分类号:F234.2 关键词:作业   作业成本   会计核算  

篇16:案例研究法的论文

案例研究法,是最近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形成的,为广大教师接受并广泛采用的一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也是教师学习和研究教学的好方法。它是对观察法和个案研究法的继承和发展。

一、什么是案例

案例,是对个体对象,决策行为,或对某个实践中发生的情景的真实描述。它可以是对学生、班级、学校等特定研究对象的连续不断的成长过程的描述,也可以是学生学习的有趣故事,或者是教学过程的精彩回忆,还可以是对实践中突发事件或遇到的困惑的记录,甚至是师生交往的曲折经历等等。

案例,可以是故事,可以是日记,也可以是特殊事件的描述。它通过对某种情形的真实描述,向大家提供具体的背景、场合、人物、事件及后果,引发人们反思。

案例是作者对已有事件的理性反思,是读者理解教育理论,指导自己实践的有效学习材料,也是理论研究者提炼理论的实践依据。

与教案(课堂教学设计)不同的是,案例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的追述与思考,而教案是对即将发生的教学活动的设计和说明。也就是说,案例重在反思,而教案重在设计。

与评优课、教材分析、说课等不同的是,案例强调从实践中提炼出有价值的理念、规律或技能,而评优课、教材分析、说课则是运用已有的理论进行分析、设计和推广。也就是说,前者强调从实践到理论的过程,而后者是理论到实践的过程。

因此,案例既是独特的研究方法,也是特殊的学习材料。

二、案例研究的原则

1、典型性原则。一个好的案例 ,应该能以小见大,反映出某一类事物或教育活动的基本共性,有较强的研讨价值。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总结经验教训,提升教育理念。

2、真实性原则。一个好的案例 ,虽然有较强的可读性(有点像小说、故事),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文学作品。案例所描述的应该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虚构。当然,在细节上也可以作必要的文字加工和整理。

3、个性化原则。案例所描述的事件要有一定的特性。一个好的案例往往反映的是人们所忽视的`东西,或者是人们没有预见到的情景。情节曲折有趣,但主题要十分鲜明。

4、启发性原则。一个好的案例所描述的事件,要有一定的冲突,使人产生认知上的不平衡,由此引发人们深思,甚至引起研讨和争论,以提升作者和读者的教育理念。

5、创造性原则。案例所反映的问题,要符合形势发展的要求。就当前来说,要符合新课程提倡的教学理念。同时,要注意用新的思考方法、新的观点去分析研究,以得出新的结论或发现新的规律。也可以从案例分析中提出新的问题,或者提出独特的见解,提供大家去研讨,这种案例就具有创造性。

6、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和实际是辩证统一的,教科研本身就是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统一。案例就要体现出这一点。一个好的案例,描述的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但反映的却是理性的问题。因此,描述与分析点评应该是案例的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

三、案例书写格式

1、事实描述+点评。这类案例的书写分为二至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精彩片段的描述,其描述性语言应该是实录性质的,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第二、三部分为分析和思考,这部分内容才是理性的思考点评过程,应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

2、问题+描述+点评。这类案例的书写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可以提出建议思考的问题,供读者在学习时定向思考。第二部分是案例实录,第三部分是作者的观点。与第一种格式相比,多了“建议思考的问题”这一部分,其他内容都差不多。

3、全程描述+反思。这类案例的书写分多部分,描述的是整个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准备、设计、活动、反思等。它是目前教育界比较提倡的新颖的教学设计模式。

所谓全程描述,就课堂教学来说,应该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分析、设计理念(即指导思想)、教学目标等前期准备过程的描述,以及教学流程或教学过程等教学活动的进行过程的实录性描述。这种描述可以是原汁原味的客观性的,也可以在每一步骤后用括号或小号的字作一简要说明。

所谓反思,就是对过程中的某一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问题或者是困惑,也可以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深刻的反思。

4、教学日记。用日记的形式来记录教学过程,对教学过程进行深刻反思,这也可以作为案例的书写格式。不少教学专家都提倡教师要写教学日记,认为教学日记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教师的教学理念。但以日记方式来描述案例,仍要注意事实描述与分析点评两项内容都不可废弃。否则,就不是好的案例了。

四、案例的学习

案例学习有自我学习和相互学习。案例写作实际上是自我学习和自我反思的过程。大多教师都有着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经历过许多有趣而又富含哲理的故事,若不加以整理和研究,过后就烟消云散了。如果对这些经历加以关注,及时记录和整理,就可能从中提炼出某种共性的、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更好地找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甚至可以上升为自己的教育个性。

学习和分析他人的案例,可以观察他人的课堂,反思自己的实践。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可以对他人的事例进行“解读”和反思,分享他人的成长经历和规律。

不断地收集、整理自己和他人的案例,就能掌握第一阶段的经验。不断积累这些案例(经验),就为分析研究提供厚实的基础(素材库)。通过分析这些案例,可以提炼出有价值的东西来,并且有所感悟,这就有了第二阶段的经验。如果把这些感悟写出来,应该是一篇质量不差的文章。如果能进一步把相关案例串联起来,举一反三,上升为自己的富有个性的经验或理论,这就是第三阶段的经验了。这时,你就成为教育专家了。

可见,案例学习对促进教师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特殊的作用。

篇17:创新思维研究:逆向思维法

创新思维研究:逆向思维法

一、什么是逆向思维

任何一种有效的思维都必然遵循一定的科学规律:逆向思维之所以能逆行而顺成,取得好的结果,也是有其必然的科学根据的。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要运用矛盾分析法。

逆向思维就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领域的体现。逆向思维又叫反向思维,是指一种与常人思维取向相反的思维形态。如果多数人考虑问题是以自我为出发点,那么以他人为出发点考虑问题就是逆向思维;如果多数人考虑问题以现在为出发点,那么以未来为出发点考虑问题就是逆向思维;如果多数人对某一问题持肯定意见,那么持否定意见的就是逆向思维,反之亦然。由此可见,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逆向思维模式,当一种公认的逆向思维模式被绝大多数人掌握并应用时,它也就变成了顺向思维。

求异思维也可以大致看成我们这里所说的逆向思维。

布斯在发明吸尘器的过程中就是应用了逆向思维法。

毛姆在尚未成名之前,他的小说无人问津。在穷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用自己最后一点钱,在大报上登了一个醒目的征婚启事:“本人是个年轻有为的百万富翁,喜好音乐和运动。现征求和毛姆小说中女主角完全一样的女性共结连理。”广告一登,书店里的毛姆小说一扫而空,一时之间洛阳纸贵。从此,毛姆的小说销售一帆风顺。正是这一独特创意,改变了毛姆的命运,使毛姆成为著名的小说家。

在一次香港小姐的决赛中,为了测试参赛小姐的思维速度和应对技巧,主持人提出了这样一个难题,“假如你必须在肖邦和希特勒两个人中间,选择一个作为终身伴侣的话,你会选择哪一个呢?”其中有一位

参赛小姐是这样回答的:“我会选择希特勒。如果我嫁给希特勒的话,相信我能够感化他,那么第二次世界大战就不会发生了,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家破人亡了。”这位小姐巧妙的回答赢得了人们的掌声。因为这个问题难度较大,如果回答“选择肖邦”,则答案没有特色,显得俗气;

如果回答“选择希特勒”,则很难给予合理的解释。那位小姐的精彩之处就在于既选择了出人意料的答案,又找出了合理而又充满正义感的理由。

二、克服从众心理的消极影响,积极进行逆向思维训练

所谓从众心理,也就是不带头,不冒尖,一切随大流的心理。有一位心理学家设计过这样一项实验:让一个人跟着另外四个人一起进入实验室,给他们同时看A、B、C、D四条直线,然后问:直线A与直线

B、C、D中的哪一条长度最相近?正确的答案本来应该是B,可是当前面四个人都回答说“是C”的时候,即使最后这个人已看出了应当是B,也往往会对自己做出的判断发生怀疑,而跟着回答说“是C”。实际情况是,前面的那四个人都是实验者的助手,他们是故意答错的。据统计,这个实验的被试者中竟然有超过三成的人都会跟着前面的那四个人做出错误的回答。

之所以会形成从众心理,是因为有时人们需要从众,从众的做法至少有两大实际好处:第一,社会上的群居生活,需要大家互相合作,如通俗地说,逆向思维的表现有人弃我取、人进我退、人动我静、人

刚我柔等。这种与一般常规或大多数人的思维取向截然相反的思维方式,从表面看似乎不可理喻,但最终却往往出乎人们的意料,能取得更好的结果,因此它常常给人一种不可思议的神奇感觉。例如,在司马光

砸缸的故事中,一个小朋友掉到水缸里了,一般人都会想把小朋友从水里捞出来,而司马光的思维就与众不同,他采用的就是一种逆向思维。

我们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的吸尘器已问世整整一百年了。为了有效地清除令人讨厌的灰尘,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对除尘设备的研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用“吹”的方法,即采用机器把灰尘吹跑。19,在

英国伦敦火车站举行了一次公开表演。当“吹尘器”在火车车厢里启动时,灰尘到处飞扬,使人睁不开眼、喘不过气。当时在参观者当中有一个叫布斯的技师,他心想:吹尘不行,那么反过来吸尘行不行?他决定试一试。回家后他用手帕蒙住口鼻,趴在地上用嘴猛烈吸气,结果地上的灰尘都被吸到手帕上来了。

试验证明,吸尘的方法比起吹尘来要高也势将崩溃。我们为群居生活所付出的代价往往只是牺牲个人的性格而已。第二,在某些情况下当你茫然不知所措时,你该怎么办?当然是仿效他人的行为与见解,从而找到正确的应对办法。假如你进入一家自助洗衣店,完全不知道如何操作洗衣机,你怎么办?或许你会观察旁人的

操作方法,然后如法炮制。圣奥古斯丁的故事就很好地说明人们有时确实需要从众。圣奥古斯丁年轻时在意大利米兰担任神职,有一回他想到一个难题前去向他的主教安布洛斯请教。当时圣奥古斯丁打算前往罗马度假,他的问题是罗马天主教徒通常是在星期日举行安息日仪式,而米兰天主教徒则以星期六为安息日,奥古斯丁不知道自己到了罗马以后应该以哪一天为安息日比较恰当,安布洛斯的解答是:“当你人在罗马之时就要依照罗马人的习俗。”

在通常情况下,从众比较有效、经济,能解决大部分常规问题:但在需要创新时,从众心理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束缚人的思维,影响人的创新。这时,如果善于转换视角,从逆向去探索,从相反方向去思考,即善于采用逆向思维方法,往往会引起新的思索,产生超常的构想和不同凡响的新观念。

人们需要从众,但不能有事事从众的从众心理。然而,由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人的从众心理是普遍存在的。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在家要听家长的话,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在单位要听领导的话,于是,服从听话就成了他们做人的基本准则,缺乏一种创造的内在j中动,缺乏一种大胆质疑的批判性思维。假如你仔细检讨你自己的行为,就会发现你如何受制于各种环境压力。例如,当你驾驶着汽车从高速公路下来时你发现其他车子都是超速行驶时,于是你犹豫了,你不得不跟从大家违规行车,你必须追随整个车队。

从众心理的形成,还常与一些不健康的心理因素相联系:从众可以不冒风险,对了皆大欢喜,错了大家都不丢面子i从众可以维持和谐局面,避免发生分歧、争吵和斗争;法不责众,即使是犯了极其严重的错

误,人人都有份儿,可以不受到追究。这些不健康的心理因素,显然对创新思维是不利的,使我们错过了许多学习和创新的机会。

通常,人们在思考问题时,思维的注意力会自然而然地盯住明显的或对自己有利的思路,而对那些不太明显的或对自己不利的思路视而不见。人同此心,情同此理,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常识,但是在两军相争的战场上,远和近一旦与对方的兵力部署的虚和实相结合,矛盾的双方就会向各自的相反方向转化:远而虚者,易进易行,行动快,费时少,成了实际的近;近而实者,难进难行,行动慢,费时多,成了实际上的远。

如果还是按照常规的思维方式决定远近的取舍,势必会造成行动上的失误,欲近实远,欲速不达。在这种情况下,还是那些善于采用逆向思维、舍近求远的人能最先到达目的地。逆向思维需要的是反过来想,突破顺向思维的逻辑模式,获得突破的观念。我们学习逆向思维方法就是要形成一种观念,即在思维的过程中,并不是只存在着一条明显的思维道路,对客观事物要向相反的方向分析、思考,这样可以改变传统的立意角度,产生全新的见解。

逆向思维既是一种思维形式,也是一种思维方法,用这种思维法刮练人的思维,也就成了一种思维训练法。

篇18:总结复习法的

在单元或学科结束后,对学习内容进行总体分析,确定知识要点及其相互联系的复习方法。总结往往就是复习。在总结课上,学生要学会用线条式板书,配合系统复习,展示教材整体结构。其实,这就是系统地复习和巩固知识,应用理论并使其系统化、深刻化的`复习过程。为了加强对知识总体的系统复习,教师可借助图表,如单元知识总表、全书知识体系表,还可以提出启发性问题,由学生归纳整理。总结复习是在小结复习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把小结内容各部分贯穿起来,使之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二者的复习内容是面和点的关系。没有小结复习内容的累加,就难以构成总结复习。

两种复习方法尽管目的相同,但方法、手段却不同。总结复习法要求不应简单地再现过去的内容,而是深入揭示事物和现象间的新联系,使知识互相衔接,形成一个整体。由于总结性复习的范围广,内容系统性强,总结时必须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难点、重点突出。复习必须制定和遵照复习计划进行,确定复习要求。总之,力求形式灵活,方法得当,切忌单纯为了考试而猜题式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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