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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随笔写作:雨中的一角

2023-10-03 08:09:1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v安诚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生活的随笔写作:雨中的一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生活的随笔写作:雨中的一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活的随笔写作:雨中的一角

篇1:生活的随笔写作:雨中的一角

雨中的一角

在空旷的原野上,暴风雨正在肆意地吹刮着,原野中的庄稼和树木在风雨中飘摇着。一间老旧的砖瓦结构的平房在原野中、在风雨中傲然屹立着。

屋中一年迈的老者正坐在对门的一张被磨得发亮的太师椅上,他的面前摆着一张缺了一角的方桌,桌上摆着一个硕大的茶壶和几个泛着黄色茶迹的茶杯,老屋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茶香,宁静而闲适。

屋外的雨越下越大,那豆大的雨点敲打着瓦面,好像千万根鼓锤在敲击着鼓面,声音宏大而壮观。雨水顺着瓦面哗哗的流下来,倾注在门前的砖上,溅起四散的水花,声音虽然混乱却似极有节奏。屋外灰暗的天空中时而划过一道闪电,接着就是轰轰的雷鸣,这一切好像为屋内品茗的老翁配上一首大自然的交响乐,和谐而自然。

老翁继续在屋里静坐着,面无表情地静坐着。两眼久久地盯着屋外迷雾般的天空。他在想什么呢?

是年少时的轻狂与无知吗?还是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是青春时的热烈与奔放吗?在怀念他那刻骨铭心的初恋吗?是不是有花开堪折而未折,留待无花空折枝时的无奈与遗憾呢?

在怀念为生活奋斗的年代吧,虽然经过很多挫折,受过很多磨难,现在回头看看,不都走过来了吗,那些曾经令你欲生欲死的挫折和磨难,与流逝的岁月比起来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为什么当时就参悟不透呢?可惜时光已经不会回头了。

在怀念先你而去的老伴吗?十多年了,真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啊,午夜梦回时她有那次不出现在你脑海里呢!以后真怕相逢也不相识啊,因为我已经“尘满面,鬓如霜”了。

┄┄┄┄┄┄

往事,太多的往事都刻在老翁的心上,独处时常常翻出来审视,品味。苦涩的、甜蜜的、无奈的。不管如何,这些往事是他生活下去的支柱!

雨继续下着,大自然不会因为某个人而改变它的节奏!

老翁也继续静静地坐着,任由往事一件件地在心中涌动,于他而言,外面的暴风雨只不过是他心中的一朵小“浪花”而已!

作者:许志恩

公众号:妙手书斋

篇2:校园一角随笔写作

校园一角随笔写作

校园一角

走进我们的校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校园一角——--两个大花坛。

春天的早上,我来到校园,我看到花坛的桂花树上长出了新的绿叶,微风轻轻的吹动着桂花树,桂花树对我摇摇手好像在说:“时间不早了,赶快上学吧!”晚上,校园非常安静,月光洒在桂花树上,犹如给桂花树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真美呀!

夏天,我们下课的时候,经常在桂花树下乘凉、玩游戏、看书,桂花树正在茂盛时期,好像把她的全部生命都展示给我们看,那翠绿的'颜色明亮的照耀着我们的眼睛,似乎每一片树叶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

秋天,桂花树上的桂花开了,那小米粒般的黄色花粒一簇簇、一串串地挂满枝头,发出沁人心脾的清香,它们的小花瓣就像绿叶上的几滴露珠,若不留神会以为是撒在绿叶上的几点光斑,又像千百颗金色的星星,它们眨着眼睛,带着微笑,一阵微风吹过来,桂花的清香飘的满园都是,引来了许多蜜蜂、蝴蝶和小鸟…。。蜜蜂在桂花树上采蜜,蝴蝶在桂花树上翩翩起舞,小鸟在桂花树上唱歌。

冬天,花坛里的桂花树和红花草的叶子仍然是绿色的,它们这种不怕寒冷、坚韧不拔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就是我们校园的一角,它好像一幅美丽的画,又像是一首优美的诗,时时印在我的脑海里,我爱你,校园的一角!

篇3:雨中漫步-随笔写作

雨中漫步-随笔写作

静静的雨,掠过梦的痕迹,在阴郁的苍穹边,划过晨曦的岑寂。脉脉萦思里,留一串敲打轩窗的叮咛,直抵心中的思绪……挥之不去,淡淡的一丝窃喜,轻笼着一抹忧伤的无绪。于是寄予了寂静的偏隅里,有一抹缓缓的释然,用以流溢这段无由的静谧……

徜徉,源自心底,总是无叨无扰间的晴明思绪。雨醉一弦飞花,扑落一池烟雨下的零落纷飞。浅浅的一记斜雨细风,吹乱了夏热的妖艳与热情,也吹散了聚众的'喧豗与嘈杂,偶有的几朵伞花,还原静静于镶嵌着葳蕤的夏浅春深。

孤家寡人的形单影只,正好邂逅这段细雨的倾情。淅淅沥沥,一线雨醉的穿行,轻呵着春絮的如风,在纤巧中跳跃起一串串雨花的轻盈。偶有几滴调皮的喜悦溅落手臂,那一丝微凉的相悦,仿佛呢喃中诉说着几许隔世的相约。

雨醉一场天地间的宁静。花间的漫步,有一丝洗尽铅华呈素姿的空灵。被雨水洗涤过的纤色,苍翠格外的瑰丽与雍容。感激着这雨滴的精灵,一起将心底的霾重的洗去,以至于灵动的曼妙里,有些忽略了风凉的亲昵,乃至于将不适浑然忘却。

雨碎的滴答声,轻轻拍打在枝间浅丛。簇簇花间雨落的耳语,交织着燕子的唧啾、布谷鸟弹奏着动人的箜篌、喜鹊殷切的枝头喳喳叫……如此悦耳的天籁,俨然一首交响乐章的凯奏。柳下的执伞浅走,惊叹着万物丛生的蓊郁与美好,也依旧感叹着花事而去的捻泥零落。

馨香犹在,丁香花枝的含苞待放羞涩的裹着芬芳,却又有残蕊捻泥的护花流逝,上演着一幕幕缠绵的生离死别。花畔的残红,试图留下一抹春影的痕迹,怎奈素雨不解风情,只留下一地无语的泪滴与遗憾的沉默。好想执伞挡住雨痕的划落,却再难拼凑花枝几朵雀跃的欢歌。想想还是作罢,万物的冥冥中早已做安排,缘何要逆天而行?

浅浅的滴落,打湿了路的成色,也将心痕的游弋轻轻埋没。微澜止水,泛起一段段涟漪的清落。漫步雨中,清清的雨痕,涂抹着花影细叶间的筹措。一段杂思没有翰墨写风骨,惟愿清影的寂寥中,一笔一划的写出悸动的万般风情……

篇4:生活随笔写作

节奏总动员

在骄阳似火的八月,我认识了一位带给我激情燃烧的“朋友”——“非洲鼓”,一个可以动员全身的运动细胞击打出欢快节奏的“非洲鼓”,一个随身携带,席地而坐,便可徒手拍打的“非洲鼓”,一个赋予音乐律动,节拍明快,可以边歌边舞边击打节奏的“非洲鼓”……总之,是一个盈满快乐元素的“非洲鼓”……

8月上旬的一晚,广西文化艺术中心音乐厅里,来自美国的四个演员(3男1女),一台架子鼓,一把吉他,一个唱,一个跳,台上横向排列整齐的非洲鼓,布满舞台宽度,足有80个之多,演员时不时地去快速拍打……就这样,四个演员一台戏,走到哪演到哪,用歌声,用鼓声,以优美的肢体动作,以满腔的热忱,演绎和表达音乐悠扬、舒缓的魅力,表达音乐激荡、高亢的魅力,表达音乐欢腾、热烈的魅力,表达音乐轻快、明朗的魅力……观众一人一个非洲鼓,能不随着欢快的节奏,自由拍打吗?

台上演员由内而外透发出激进、灵动的正能量,犹如伫立海边的棕榈和椰林,巍然凛凛,拥抱着银滩彩霞;犹如春风化雨般温润,带着缕缕清香,又款款深情;犹如雨后彩虹,把那纯洁,火热的爱撒向大地。从始至终,都是情绪高昂,热血奔涌,让人情不自禁,让人如醉如痴。一会儿有特殊的服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一会儿用急促的鼓声“过电”似的叩击着观众的心扉,一会儿表演“翻筋斗”,高难度“双人托举”等,运用肢体的美感与音乐的碰触完美契合,一会儿交替挥动单手,以音乐故事的形式,演绎朗朗上口的童谣,帮助现场小观众快速理解和掌握英文单词。全场鼓声阵阵,歌声阵阵,掌声阵阵,人气爆棚啦!

置身其中,我在想,观众怎么都有强烈的表演欲啊?是一流而轻松的环境所致?是音乐的力度,节拍,节奏并用的熏陶?是在音乐中唱、跳、舞、演的“快乐”的感染?

楷瑞、惟孜的眼睛直溜溜地盯着台上,跟上欢快的节奏,双手拍打呀,身子上下跳啊,左右晃啊,手在交替挥动啊……我则抬着臂膀,用力击打,身体自然放松,脖子、头部、肩颈自如地扭摆起来,脚尖自如地合着节拍点地。咦,这是活动肩颈,活动全身的一项运动呢,身体内不善于动弹的细胞都活跃起来了哎!

女儿说,今天我们提前进场,音乐厅里满场都是非洲鼓呢,先去感受一下。大约提前了十来分钟入场。

哇,已经坐定了好些观众,可能跟我的心情一样,要提前感受非洲鼓“坐镇”音乐厅的感受吧。每个座位上都是非洲鼓呢,一排排圆弧形座位上,立着一排排漂亮的非洲鼓,忒震撼了!

我第一次见到这种隆重的场面,差点惊叫出声。就凭这些琳琅满目的非洲鼓,就气场十足哎,我便仔细观察,拍照存念。

非洲鼓身高40厘米,上半身略粗,外观一律是喜庆的深红色——猪肝色,也像家具漆上生漆的暗红色,外用黑色粗尼龙绳呈现竖条编织,起到保护作用,还在上半部用黑色尼龙绳编织了提手,便于携带时抓握。

鼓的下部略细,颜色可谓是五彩缤纷,花色图案鲜艳夺目。好像没有两款花纹相同的鼓呢。有的像云南、广西等地少数民族漂亮服饰上的花纹或花边,有的像大象等动物的身形。

拍打时,双腿夹住鼓的中段凹槽处,即成为上、下半部分界线的地方,徒手击打紧绷的白色羊皮,沉浑,厚重,有穿透力的音效,便通过圆柱形底部的空心传出……

台上一直在欢快的说唱和舞动,时不时地交替上扬着臂膀,随着节奏有力地摆动,台下鼓声“咚咚”响,观众光着臂膀缓缓挥动,像成熟的麦穗迎风招展,一浪一浪。

演员欢快地说唱,什么《非洲丛林大探险》音乐故事——月亮下的非洲象啦,什么 《神秘埃及之旅》手语音乐——沙漠里的骆驼啦,什么《德国音乐之乡》童谣——从欢乐颂到摇滚知更鸟啦,什么 《澳大利亚动物大邂逅》童谣——笑翠鸟啦,什么 《美国摇滚世界》童谣——大家跟我一起来啦,等等。虽然听不清,也听不懂在说啥,在唱啥,但无疑都是快乐的表达,正所谓“音乐无国界”。给大人和孩子们上了一堂感悟快乐,感悟“节奏”的音乐启蒙课。

让孩子们感受到的是,打击乐欢快的节奏之美,不同手势变换的形象之美,透过肢体到音乐的律动之美,以期透过音乐节拍与鼓点节奏打击训练,提高孩子们的协调能力,感知节奏的力度,即音乐的力度之妙趣。

从始至终,演员仪态优雅如歌,自由奔放如歌,爽朗酣畅如歌,观众的每根神经在跳跃,观众的血液在奔流,观众的身心在舞蹈,这是一场“节奏总动员”的美丽冲撞,撼人心魄的冲撞。

当巍巍的天安门城楼、“CHINA”5个醒目的字母和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出现在大屏幕上时,全场报以经久不息的掌声,夹杂着欢呼声,尖叫声,响彻在整个音乐大厅……

记得在进场检票之前,我们在检票处的资料架上浏览相关宣传资料,惟孜一眼就瞅见了最下面一排《打开艺术之门》一书,因上下夹得很紧,她猫腰掏了一会儿才取出,一直揣在手里翻翻,回家时,我帮她放在包里。刚进门,惟孜就问:“我的书呢?”“在我这儿!” “在我这儿!”惟孜接过书本,嚷着:“妈妈,跟我‘讲书’撒!”真是一个爱学,爱问,爱书,惜书的“小同学”!

这四个人的组合“野心”大着呢,他们要环游世界!世界各国、各地的舞台,他们都要走一遭,有气魄!

我只要心爱的非洲鼓!就在每天敲响非洲鼓“咚咚”的欢快节奏中,开启人生的快乐幸福之旅……

篇5:生活随笔写作

有一种幸福叫我带爸妈父母旅行

人们常说,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双亲去,此生只剩归途。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

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一种“家常便饭”。或是趁着孩子放假,带着孩子出行;或是和老公一起出行;或是和闺蜜一起带孩子出行;或是和闺蜜一起出行;或是和朋友一起出行,或是带着孩子和老爸一起出行,或是带着孩子和老妈一起出行,或是全家一起出行;或是带着......年年出行,各个假期出行,但却从没有单独带着我的爸妈一起出行。

初我在心理默默地许下了一个心愿----带着老爸老妈一起出游,来一次只有我们三口人的老年之旅。

爸爸身体不错,喜欢接受新鲜事物,愿意出去走走;而妈妈,腰腿不太好,走路不太方便,不愿意动,每次出行,都会想尽办法回绝我们,因为老妈担心自己会给我们添很多麻烦,担心她的出行会让我们的计划有变。所以经常是我们出行了,老妈一人在家。这次在我大侄女的巧舌如簧的说服下,在我的“一意孤行”下,终于在20的夏天完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带着爸妈一起出行。

根据老爸老妈的喜好,我选择了飞机出行,目的地是老爸挑选的上海,酒店位置是我选的徐汇区,出入交通方便,且是闹中取静的酒店。景点是我根据老妈每日的身体状况设计的,随时可调整,总之,这是一次有目的地而无固定行程的轻松旅行。

当然,第一次带着70岁的双亲一起出行,并不是想象中的轻松。从那个年代走过的老人,一生都在为生活奔波,对于我们的“大手大脚”,他们不适应,虽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能接受,但却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接受。因对我们的消费方式他们不是很理解,所以平日里就会产生“小摩擦”。套用老妈的一句话就是“我们那一代人过的是日子,你们这一代人是享受生活。”但这都不影响我们的快乐出行,反而成了我们旅行当中的“快乐调味剂”。

比如说,我们住的酒店是含有下午茶的。那天出门回来实在太热,老妈一屁股就坐在了大堂沙发上,说是要先喘口气再上楼。索性,我就带着他们到了对面的下午茶。进去后,问老两口喝什么吃什么,老两口一致都说不需要,聊会后得知他们看到了门口的牌子上写的“下午茶,一位58元,另加收15%服务费。”我知道他们又开始心理盘算花费了。我就故意说道“我刚刚已经付费啦!”老两口一起说我,“浪费,真不知道过日子!咋能这么乱花钱!”再我又一次强调,反正今天已经付过了,不喝也浪费啦的情况下,老妈看看周围,说要一杯龙井,爸爸则点了一杯咖啡。看着老两口踏实的喝了一口后,我就去给他们准备了点点心,然后悄悄地说道:“妈爸,这是含在房费里的,凡是在这个酒店住宿的,都可以免费享受下午茶的!”“再来一杯!”哈哈!可爱的爸妈!当然,后来老爸还是不放心,直到看到真的写着“住店客人免费”才真正的安心享受这美好的下午茶时光。

以前全家一起出行,要是有孩子,老爸老妈心理眼里全是孩子,吃的喝的都先可着孩子,不管你怎么说甚至发脾气,他们也不听,因为他们心理全是下一代。要是不带孩子,只有我们和老爸老妈,他们又该紧着女婿啦,因为在他们那个心理,女婿是最尊贵的,得尊重......总之,他们心理全是别人就没有自己。这次,没有孩子,没有女婿,没有......他们没得惦念,只能听我的,哈哈!第一次满足了我全身心照顾老爸老妈的心愿。

和老爸老妈一起出行,让我更加熟悉了老爸老妈现在的生活习惯,也让我更了解了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和彼此需要的情感。

老爸,他的最爱竟然是咖啡,而且是喜欢偏苦味的,星巴克的咖啡每天一杯,也不会影响睡眠,反而会让老爸觉得特舒服,用老爸的话说“喝咖啡能缓解疲乏!”哈哈!而不愿意接受新鲜事物的老妈,现在竟然也会跟着老爸一起品尝咖啡;他们不光喜欢咖啡,还喜欢一边喝咖啡一边吃点脆脆的小点心,哈哈,原来老人也是会享受的生活的,也需要浪漫的小时光的!只不过平日里他们没机会或不舍得的!

老妈身体稍有不适,老爸必然在屋里陪着,一步不离开,总担心老妈。还悄悄地告诉我说,“甭看你妈胖。其实只是看着结实,一点儿都不禁磕么儿!”有一天傍晚,我和老爸单独遛弯,也就刚半小时,老爸就催促要回去,说“空调开着,万一你妈睡着了,感冒了,怎么办?玩是次要的,先回去吧!”就是性格倔强的老妈,这一出来,每次吃什么都是尊重老爸的意见,老爸说吃什么老妈就随着。有什么新鲜的美食,老妈都是先给老爸第一筷子。平常经常打嘴架的老两口,内心却是如此的相互惦记,原来这是他们一直认同的生活和交流方式啊。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但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全身心的带着老两口出行。我相信以后我还会带着他们二老一起出行的。生活是美好的,珍惜眼前!

篇6:生活随笔写作

她喜欢上抖音

年8月28日。她是个来自西北农村的年轻妇女,10岁才上小学,还上的不连贯,有时去课堂,有时去放羊,她说上学头疼,放羊痛快。躺在绿草地上,看着蓝天下云朵般的羊群,比盯着黑板看粉笔字不知要舒坦多少倍,勉勉强强断断续续凑凑合合糊糊涂涂上到小学四年级,就死活不去学校了。14岁就外出打工,从西北县城到古城西安再到首都北京,越走离家乡越远,越走离都市化越近,越走眼界越开阔,越走生活方式越时尚,越走穿衣的品味越高,越走吃饭的口味越讲究,环境改造人,这话一点都不假。

她弟弟在北京混得很不错,除了在京城买了房子还在廊坊又买了一套,就把老家死去了老伴儿的父亲接到廊坊那一百多平方米的大楼房里住,从此这里就成了他们一家人新的老家,逢年过节兄弟姐妹们再也不回西北老家了,而是从祖国各地奔向廊坊探亲。告别了面朝黄土背朝青天的农民生活,完全过上了城里人的日子,一家人相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欢天喜地。

她在京城打工,是离新老家最近的人,每次家人团聚,她总是跑前跑后忙里忙外买东买西做饭做菜,尽孝女之心,念手足之情,她做起老家的饭菜得心应手,大家也都吃的很顺嘴。可是一顿两顿,总不能顿顿都吃浆水面羊肠面打卤面牛肉面吧。于是她想起了曾经在簋街吃过的小龙虾,这玩意可是家乡所没有的稀罕菜,做出来让老父亲和兄弟姐妹们尝尝鲜儿,换换口儿呗。

她上海鲜市场,一次就买了10斤小龙虾,又买了一大堆调料,做出了一大桌美味可口的麻辣小龙虾。全家人齐上阵,又是剥虾肉,又是蘸调料,又是品滋味,又是吃不够,10斤小龙虾全都给报销了。最后还忘不了嘬虾皮吮手指,人人连呼太好吃了。

大家问她你从小都没见过小龙虾,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麻辣款呢?她得意地说,我是从抖音上学的,没想到第一次就做成功了,以后我继续学抖音视频上教的各种鸡鸭鱼肉美味佳肴的做法。守着这么个现成的好老师,我可学的东西多着呢。

她喜欢养花,以前总是养不好,养着养着就养死了。自从学会了上抖音,无意中发现其中还有教怎么养花的视屏,她就跟着学,边学边实践,果然她养的花不但不死了,还越长越水灵,她这心里有多高兴。

有一次,她的裙子划了一个大口子,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缝,就上抖音去搜索,不一会儿就搜到了好几条缝补的视频,她按照视频里教的步骤,耳听眼观手动,不费劲儿就把裙子上那条大口子缝好了,还缝的不怎么露痕迹,不仔细看一点都看不出来,把她乐坏了。

她说抖音上有太多太多她喜欢看的视频,平时她不怎么看文字的东西,一来文化水平低,二来打工时间紧。现在有了抖音就不一样,抓空就可以看上两眼。每个视频都短小精悍,还可以按照自己的喜欢搜索视屏。自从有了抖音,她说真是开眼了,看了很多以前从来没接触过的东西,了解了社会,了解了生活,增长了见识,学会了手艺。

抖音真好,想看什么有什么,既有解决生活难题的小妙招,又有令人捧腹的小段子,还有了解中国的知识库,更有反映现实的人情味。这么短这么精这么逗这么好,她越来越离不开抖音。

篇7:生活随笔写作

雇用保姆的故事

晚上8点半多点,手机响了,82岁的母亲在电话那端小声但愤懑的话语传来:“你说说这个小王,你还多给了她三天的工资,她刚才竟然说明天早上七点就走,私自煮了4个茶叶蛋,说什么来不及吃早饭带着车上吃;东西也都收拾好了,把家里剩的那几个南果梨都装包里了;你明天早晨早点过来吧……”我压住内心的烦躁,无奈地安慰母亲道:“别计较了,明天我尽量早点过去。”这个周末又消停不了了,正是北方的冬天最冷的时候,本想懒床一天的。

我已经记不得这是雇用的第几个保姆了。父亲病病歪歪十几年,如今去世都已经三年了,这前前后后近二十年间,钟点工、白班保姆、24小时的护工、住家保姆,我几乎雇了个遍。雇用时间最长的三年半,最短的十几天,一般都在半年左右。有我辞掉人家的,也有人家主动离开的。总的来说还算幸运,虽然没有遇到亲如家人一样的,但也没遇到刁钻奸猾、连偷带拿的。每雇一个保姆都有一个故事。

有文化的“常奶奶”

“常奶奶”是母亲同事的遗孀,我儿子这样称呼她。她是我们家雇用的第一个保姆。父亲病重住院,儿子在父母家附近的小学上学,中午还得去老人那儿吃饭。 “常奶奶”没工作,和我父母同住在一个小区,一双儿女都在外地上班,经熟人说合就来 “帮忙”了。周一到周六,每天上午来打扫卫生、做饭,中午回她自己家吃饭、休息,傍晚再来做顿晚饭。

“常奶奶”长得高大魁梧,五官端正,但就是不好看,鼻子头还红红的。好在说话和蔼,礼貌中透着很好的教养,穿得也干净利索,所以孩子很愿意和她亲近。她虽然生长在农村,但上过高中——“老三届”,父亲曾是大队书记。年轻时,她看上了一表人才,但出身不好的一个北京下乡知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自然如愿以偿。这个北京知青没有抛弃她回北京,而是选择了这个北方小城工作。她成了城里人,但一直没有正式工作。

“常奶奶”非常会唠嗑,我母亲比较满意。我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颇有看法——“眼里没活儿”而且手脚慢;我下班进家想喝口热水,可暖水壶经常是空的;炸的花生米粘牙;烙的饼梆梆硬;除了素炒芹菜土豆丝味道不错,别的都不行。最“出彩”的是有一次,我买了一条儿五花肉,让她红烧,端上桌后看着就腻,儿子吃了三块儿,没一会儿就说头疼,然后就吐了,此后一年多不吃红烧肉。这件事现在偶尔还被拿来调侃。

父亲身体稍好些后,“常奶奶”就下岗了。老爷子自己做得一手好菜,自然也很难接受 “常奶奶”的厨艺。

要“面子”的“小高”

父亲腰椎骨折,加上哮喘、糖尿病,住进了医院。母亲血压不太稳定,又不太会做饭,最让人头疼的是她竟然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了,原有的钟点工不得不换掉。远房亲戚把“小高”介绍过来,我马上留用了。 “小高”是本市下岗职工,初中毕业,48岁,健壮结实,离异不久,有个正读大专的女儿,自己刚买了期房,还有些借款要还,暂时寄居在大姐家。

开始两个月,“小高”在家照顾母亲,偶尔陪老太太一起去医院看看父亲,我忙不开时她去医院送点饭,当时我还给父亲雇了个护工。小高话少,精通家务活儿,家常饭菜做得不错,而且干活儿自觉。母亲最满意的就是家里的水果等食物,自己不发话,她从不动;平时很少打电话,出门也不跟邻居们聊天。父亲出院后,行动不便,“小高”人高马大的,加上前期的相处,我挺放心。每天下班后买些生活必需品送过去,我就回自己家。

时间长了,我发现“小高”很要“面子”,性子太闷。小区里的好事之人和她攀谈时,她从不告诉人家自己是保姆,而是以我家亲戚自居。有一次碰上她大姐来看她,我才知道她已经两年多没见自己父亲了,仅因为她离婚时,父亲骂了她。还有一次,她女儿放假来看她,中午和我们一起吃饭时,父亲觉得那孩子没规矩,不太高兴地多看了她几眼,“小高”发现了,以后就再也没让女儿来过。我母亲话多,做事不够大气,经常分半个苹果、梨之类的给“小高”,总把 “我们老俩口吃不多”放在嘴上,而小高饭量却不小。特别是晚饭,父母就喝粥、吃点生菜蘸酱之类的。老人岁数大了,确实吃不多,但“小高”正值壮年,怎么行?我私下劝过父母,但老两口一致反驳我:“咱家吃得够好的了” 。我只好时不时地跟“小高”说,家里的水果随便吃,晚上自己炒个菜,又不是没有。但“小高”从没为自己单做过菜,最多是中午有意多炒点菜,剩下晚上自己吃。我有好几次发现她不高兴——活儿虽然照干,但脸拉得老长,嘴撅得老高。问她咋了,她说“没事儿。”我也就没法管了。

一晃儿就是一年多。哥哥一家回来看父母,第二天中午,哥哥亲自下厨,做了好多菜。吃饭时,“小高”说自己在厨房吃,我们礼让了下,就随她了。晚上哥哥又买了新鲜的鲍鱼、螃蟹,每人一份,她又推说不吃。父亲看了她一眼说:“这东西很贵的。”没想到她转身就回卧室收拾东西去了,然后告诉我们说自己不干了。

“小高”辞工,其实我是有预感的。自己父母——特别是母亲有意无意地表现出的那种优越感,时间长了确实让人不舒服;我自己清冷的性格也难以让人亲近。再有,“小高”的新房装修好了;她女儿不仅毕业了而且已经和男朋友谈婚论嫁。只是她以这种方式离开,实在是我没想到的。

八面玲珑的“老赵”

“老赵”是中介介绍来的,是我雇用时间最长的保姆。

父亲在去世前基本上是能自理的,母亲从心眼儿里不愿意雇用住家的保姆,只想雇上午半天的,她认为晚饭简单,我下班过来做就行,人多吃饭香,我家离得也不远。“老赵”来面试那天我单位有事没能赶回来,母亲做主雇用了她,理由是——人看着挺好;寡居;家住附近,走路10分钟就到;不在咱家吃饭;有事还能随叫随到。雇的人终究是得让父母满意,我也就没再说什么。

“老赵”给我的第一印象不太好。那天我一进家,母亲把我堵在门厅,小声跟我说:“保姆今天早早儿就来了,收拾厨房时看见咱家有两个新平底不粘锅,她要买一个。你说……”我无语地看了眼母亲,换鞋走进厨房。正在灶前煎鱼的人个子和我差不多高,挺壮。她扭头亲切地和我打招呼:“下班了?我姨说你比我小,叫我赵姐就行。”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她成功地堵住了我对她年龄的询问。我曾跟中介明确说过不要年龄太大的保姆,但我目测她得有60岁。直至现在我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虽然后来我看过她的身份证,但她说身份证上的年龄是换户口时虚报的,大4岁。随后,她又问我中午如果回来吃饭一般几点到家,以便她做菜,菜凉了不好吃,她不着急回家……最后也没提买锅的事。我犹豫再三还是主动、开诚布公地告诉她,家里的两个新锅不能卖给她,那是哥哥特意从国外给父母买回来的,如果她急用又不嫌弃的话,可以拿走今天煎鱼的这个。她笑着说不嫌,然后涮干净拎走那只半新的平底锅了。

我没想到的是“老赵”竟然不认识字,但她见识很多,特别会察言观色,很快就摸清了我们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哄得我父母挺乐呵。当然家务活儿干得也还过得去。最让我感动的是每天上午她会花十多分钟为父亲“按摩”(其实就是轻轻地摸搓、拍打)一下,冬天还给父亲缝制了厚厚的棉袜子、棉手捂。

从母亲口中,我陆续得知她父亲曾是附近县里的乡镇干部,因为母亲有病,她8岁就承担起了照顾母亲和弟弟们的责任,所以一天学也没上,也不想上。她十六岁开始外出打工,做木匠时,嫁给了同为木匠的“官二代”,老公公本想给她换个体面的工作,阴差阳错却让她彻底丢了工作。改革开放后期,她做买卖挣了点钱都让吃喝嫖赌的丈夫挥霍了,丈夫因酗酒换上了肝硬化,早早地上了黄泉路。唯一的儿子,不好好念书还早恋,她拼命反对却无效,未婚先孕的儿媳多次堕胎时可能烙下毛病了,结婚十多年了还没有孩子。婆媳关系比较尴尬。她想趁着自己能干多攒点养老钱。

我决定辞退她是在父亲去世一年以后。父亲去世前一个月,我母亲和“老赵”协商,给她加些工资,要她吃过晚饭后过来做个伴儿,早晨起床就可以回去,上午九点多再来。父亲去世后我们双方就默认延续了这种雇用方式。但不知不觉中我发现问题越来越多:母亲经常说“昨晚老赵都八点半了还没来”、“老赵今天上午10点多了才到”;家里有些东西不见了,虽然不算很贵重,一问母亲,回答总是一句话“老赵说用,我给她了”;每个月“老赵”除了正常休息,都会请两、三天假,不是说朋友给她报了旅游团就是老家来人了,要么就是去医院看病,回来上班的时候会带点礼物,我也不好意思扣她工资。让我下定决心辞退她的一件事是有一天下午,母亲感到有点不舒服,给她打电话,她说自己正在朋友家不能过来,事后也没有联系我。我意识到不能再迁就了,必须得换掉她,雇24小时住家保姆。

能人“小方”

腊月的时候,我从劳务中介领回来了“小方”,“年根儿”是最不好雇保姆的时间段,价钱也相对较高。“小方”53岁,初中文化,农村户口,两个儿子都在本市上班,均已成家且有自己的房子,她和老伴儿跟着二儿子过。老伴儿是乡镇退休干部,现在一个小工厂“打更”。“小方”在老家镇上开过小饭店、超市,但这几年一直在当保姆。她非常自信地对我说,从来都是她辞雇主,上个雇主家活儿太累了,现在她腰间盘突出,还有二型糖尿病,虽然都不严重,但也怕累。她就想找个人口少的清静人家,哪怕少挣点。

来到家后,小方非常满意,用她自己的话说——“在你们家都能把我的病养好了”。她很手脚麻利,做卫生粗拉点儿,但说得过去;饭菜做得真是不错,特别是“量”把握得恰到好处,基本上不剩饭菜。我中午不回家,她会把饭菜拍照,用微信传给我看。家里缺了啥佐料,她出去买回来也不计较钱。腊八那天,她煮了腊八粥,淹了腊八蒜……

母亲不太喜欢她,嫌她话多,粗门大嗓,电话多——管闲事。母亲还告诉我她好几次竟然在电话里和自己老公对骂,满嘴脏字。

母亲的话说完没几天,“小方”满脸歉意地跟我说,她不能在我家干了。年初时,她二儿子因为玩网游输了十多万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女方。现在放寒假,她老公非要把孙女接回来,却带不了。这几天她快气死了,她不愿回家——儿子不懂事,老公脾气不好还啥家务活儿都不干。她觉得很对不起我们,她说自己认识好多保姆,一定能找个靠谱儿的替她,如有可能,过完年她还想回来。

“小方”在我家干了17天,是最短的一个,她介绍来的人(一个老公在外打工一年多无音讯的农村妇女)在我家倒是干了好几个月。她后来回来了一次,还给我母亲买了点水果,向她介绍来的人收了100元中介费。

憨人“小王”

随着年纪的增长,母亲虽然耳不聋眼不花,但脑子反应有点迟钝,记忆力也减退了。我多少有些担心她受保姆的气(虽然家里有监控),所以留用了中介介绍来的“小王”——看着就憨,来自本市最贫困县的山区,地方口音很重,50岁,识字,儿女双全,最小的外孙子都5岁了,老公也在本市打工。她只有一年经验,据她说侍奉的是一个儿子极为不孝老太太。

“小王”告诉我,这个城市是她到过的最远的地方,她在上个雇主家干了一年,只去过附近的超市。她絮絮叨叨地表白,对我们家非常满意,如果发现她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就直说,她一定改,千万别辞退她,她会象侍奉自己亲妈那样对待我母亲。

“小王”绝对听我母亲的指挥,让干啥就干啥,就是干不好,半自动脱水墩布、全自动洗衣机、高压锅、微波炉、消毒柜、空调、电视没啥她会用的,教两三遍也记不住,学习态度倒是挺好,她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笨”。她做的饭菜也是差强人意,好在我母亲不挑吃的,牙不好,消化也不好,只要烂糊就行。我只好指导“小王”每周炖一锅鸡汤或猪骨头汤,装盒冻好后,再剁成块,给老太太炖菜、下面条用,剩下的鸡肉、排骨她随便吃,另给她了些零钱买自己想吃的蔬菜。刚来的几天,她很拘谨,不好意思吃。后来熟悉了,可谓“吃啥啥包了”,不到一个月就胖出了双下颌。

“小王”让我见识了什么叫“没文化”,她认识字却不读书、不看报,一旦有闲暇,就用微信跟家人视频聊天;她不爱看电视,更不听新闻,现任国家领导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告诉她也记不住;陪着母亲遛弯儿时,自来熟地跟邻居们打招呼,介绍自己和家人,尽管连儿子打工的城市名字都说错……小王有糖尿病,开始并没有告知我们,来我家几天后才说,还说她外甥是县医院院长,让她每晚打一次胰岛素就行。后来我母亲发现她打胰岛素针时竟然不消毒,而且经常忘记。我多次跟她讲糖尿病人应该多吃粗粮,少喝大米粥,但她根本不听;一个多月后,我发现她血压高,但她不吃药,说自己没感觉;所以我在还没找到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就赶紧辞退了她,也引发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多年奔走于家政服务中介,我的感觉就是目前的家政保姆市场可谓人丁兴旺,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每个做保姆的人似乎都有不得已的因素——或婚姻不幸、或文化层次太低、或过于贫困等等,她们没有劳动法的保护与约束,我们雇主的权益也没有保障。我周围绝大多数的老年人,不接受去养老机构安度晚年,当然也有相当一部人没有条件选择这一养老方式。生活得继续,我们做儿女的,既要工作,又要顾及自己的家庭,还得照顾老人,真是力不从心,只好不停地在“繁荣”的家政服务市场中耐心寻觅,期盼着规范化管理的出台。

篇8:生活随笔写作

我是个糖尿病

8月27日。从去年夏天开始,我就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糖尿病人。刚发现那阵儿,我吓得要死,以为死亡离我不远了。可是一年多过去了,我还和去年一样,还和三年前一样。还和十年前一样,甚至觉得和年轻的时候也差不多,于是我越活越不觉得有什么死亡的威胁了。有什么呀,不就是每天少吃点,戒戒嘴馋而已。糖尿病在我心里变得一点也不可怕了。

不久前,就在不久前,我的一个老同学在与我聊天时谈到了我的糖尿病,他说你可不能掉以轻心呀,我嫂子就是因为糖尿病前不久去世了。

什么,不可能吧,她才比咱们大不了一岁,就是有糖尿病,也不至于这个岁数就......,

我早就认识他的嫂子,矮子不高,挺胖,说话咋咋呼呼。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她说过的一句话:攒钱?我家哪个挨千刀的早就把家里霍霍个大瓢底,我替他堵窟窿还来不及呢。

哈哈,大瓢底,第一次听这么逗乐的词儿,既幽默又形象,再加上她那夸张的表情和歇斯底里的声音,从此大瓢底三个字在我的脑海里再也挥之不去。我知道她有糖尿病,但是在我的印象中她绝没有病病殃殃的样子,总是底气十足的,说话大嗓门,离老远就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位大大咧咧的嫂子,竟然抛下带病的丈夫和女儿一家人过早离开了人世。

最后见他嫂子,是在他儿子的婚礼上。那天来了百十号人,她是由自己的女婿引导入席的,听他说嫂子的眼睛完全失明了。这时我才知道她有糖尿病,即使什么都看不见了,也没挡得住她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喝。看着她把别人夹到她面前盘子里的鸡鸭鱼肉,来者不拒一扫而光的样子,我真没把她的糖尿病放在心上,甭管得啥病,只要能吃能喝,就啥病也没有。我这样无知的想,没想到大吃大喝终究让她命赴黄泉。

听到同学嫂子的离世,想着自己也有糖尿病,心里不免为自己的小命担忧,为自己这张馋嘴发愁,虽然我也在刻意控制食欲,可是总有不自觉的时候:

和朋友到餐厅吃饭,面对美味佳肴,永远处于控制不住的状态。只有打着饱嗝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才想起来节食这码子事。看到泛起亮光的绿皮西瓜,去年总算没出手买一个,今年就搂不住了,一共买过三次,反正又不多吃,大夏天一口西瓜都不吃,实在对不起自己。看到街边卖甜瓜的,心想绿油油的瓜皮,肯定含糖量低,于是就买了一大堆,每天吃一个,爱咋地咋地。至于西红柿,猕猴桃,火龙果,那是冰箱里的必备,每天还吃俩枣,俩核桃,还有一小包南瓜子还有时搭一些榛子松子什么的。没病之前我就这么活着,有了病我也这么吃着,只是不敢多吃而已。

我隔几天就测一下血糖,得出一个经验,少吃一口,血糖值就能降一些,只要多吃一口,血糖值噌就上去了。鉴于同学嫂子的经历,我还是管住嘴少吃一点吧,不是我惜命,我还有儿子,为了我儿子我也要活他个七老八十。

篇9:写作-生活随笔

关于写作-生活随笔

不只是近来,从很久以前伊始,就有人问过我:“如何写作呢?”我那时也未有思考过,所以也就混沌不清地推搡了事。而今天,我特地地深思了这“写作”的“秘诀”;鲁迅先生说过“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的“作文秘诀”,也算是围绕于此的,我写作了这篇文章,想说说关于写作的二三事。

首先,在“万事俱备、只欠动笔”的时候,在写作之前,不妨先询问自己几个问题:

我要写作的目的是什么?

我要写作的主题是什么?

我要写作的对象是什么?

这三个问题格式相同,却各有各的意义:

第一个问题,是要“我”这个作者明确自己写作的初衷,是为了得到认可赞美、抒发内心情怀,还是反映社会问题、教化大众人心。而如明确准了,在整个写作的过程中就要严格地规范自己,严禁偏离或是乱改这个写作的初衷;只有写作的初衷确立坚实了,其后的'写作才可以顺利进行。

第二个问题,是要“我”这个作者明确自己写作的意义。在写作时要时刻提醒自己,以免在下笔过程中失误偏跑了核心,致使读者无论是多大学问的学究也都被这主题不清的作品搞蒙。譬如我在写这篇文章,主题本应是谈我对写作的几点想法;而在此假如我突发奇想地讲起了我写跑题的故事,再在全文正中腰又话锋一回,这就会教读者观众搞蒙,纵使作者我自己还在津津有味地畅想者。

第三个问题,是要“我”这个作者明确自己写作的内容、语言是否合适。就像鲁迅先生的有些文章,在少儿少年们看来很可能就是奇怪、毫无逻辑甚至可笑至极的,这就正是由于他们悟性不够、理解能力不及、常识和知识不足的缘故,因此是读不透文章其中的深刻意义与思想的;而对于青少年以及更高水平的年龄段来讲,《幼儿画报》一类读物也许就未免过于简单轻浮。但是这写作对象也不只是由年龄段来区分,还要依人群。比如工农兵或许就会偏爱写工农兵自己的故事文章,他们会因为作者关切到自己的境遇生活而惊喜,故而好奇和激动地阅读起来,作品的意义思想也更易于他们理解和吸收。所以写作应当适事地寻找、明确写作对象,或者依照写作对象的特点来调改写作内容和语言。

完成作品后,也不妨在反思时重新问问自己:

我的作品是否符合写作的目的?

我的作品是否切合写作的主题?

我的作品是否适合写作的对象?

而后,再据自己反问后所得出的结果,去毫不吝啬笔墨和心血地修正。要知道,倘若你动下写作之笔,那么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要诚实地富有质量,要对得起读者,也要对得起自己。其后再拿出来分享,亦或是发表等等;我想,那一刻才是骄傲又欣慰的。

当然,尽管有真切地如是写作,也未免会受到读者的质疑、指教和批评。万皆自然。倘若从不自信于自己的能力,那就不见得将有多少出息——既然连自己都对自己否认自卑、自己都承认自己是软弱低能的,那么万众的追捧也无济于事;而倘若从不质疑起自己的能耐,也不见得能获得多少成就——因为连自己都已经自命达到了难以被修改的至高境界了,那也就毫无需要任何“进步”了。同样,对于别人的评价也不要过激地去崇拜或者仇恨。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去采访一下读者观众们各自不同的感受和认识、建议和意见。毕竟我们写作就像厨师烹调或者药师配药——既要合人胃口心意、不教大众普遍地厌恶排斥,又要教写作对象体会到作品的意义与思想。同喻可比,有的饭菜更美味、有的药剂更可口,这就会利于“善的播种者”与“恶的铲除者”有效地被写作对象吸收;而至于这上面要下的工夫,似乎更耐人琢磨,便真正是技术活儿、更无“秘诀”可言了。

由此可想,在于写作上也不论什么秘诀与否。凡写作时都诚挚起笔和心来,对读者都怀有最起码的尊重的话,那么写作也不是个难事。

总结起来,似乎还应是要有真诚、实干、负责任的写作心态才是。

篇10:杂文随笔:生活一角

杂文随笔:生活一角

终于,历尽两多小时的残酷洗劫,辛苦积蓄了大半个月,几乎20天我所挣的票子在今天就这么看着她花光了。

真不对称啊!2小时比480小时。哎,无奈。

老婆比过年要拿红包的小孩子还起得早。一大早,把刚睡着的我叫醒。迷迷糊糊中,听到她温柔后的本性嗷叫,吓了一跳,醒了。她说:“早点去,早点回来,快!!!”直到我开车的时候,耳朵里还在响着她的叫声。嘿,她唱歌肯定厉害,余音有绕粱感觉。

出门前,看见她把一叠又一叠的钞票放进挎包的时候,我的心,已经暗暗叫苦。

果然不出所料!她开始了一番举世罕见的大行动。直扑购物广场,什么都揣之入怀。当我携着大包小包一大堆东西,不支的落后在她身后200米的时候,感觉到了她的温柔,感觉到了她的关心。她跑回头,对我说:“差不多了,回家帮你揉揉,辛苦了。亲爱的!”就是这句虚伪的爱你,就是这句动听的揉揉,象喝了老酒一样,感觉天地尽在脚下!感觉力大无穷!

终于,在停下车,我分几次拿东西回家的时候,才觉得我有多傻!终于,回屋以后,看着她不理会我的'脚疼,不断的做模特炫耀着她的新衣服,我才感觉上当!

无语的看着她,无奈的检查钱包,安慰着剩下的小朋友,她才有点点觉得不好意思,才觉得有那么一点点惭愧。便跟我说:“忘记帮你买包烟了,真对不起哦!”自己买了一大堆,居然说帮我买包烟?居然还连烟都忘记买?我……

故意的装作无所谓的表情,故意笑着对她说,我的笑容,肯定比哭难看。我对她说:“今天是你们的节日啊,我,无所谓。我知道你有心就好。你高兴就好。祝贺你的节日快乐!”

今天中午,她没有去肯德鸡,说是在家安慰我,煮我最喜欢吃的鸡蛋糖水汤圆。在她逐一试完新衣服,安排好什么时间穿什么颜色的时候;在我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糖水端上来了。

“苦!”想着刚才,我暗自鸣着悲哀,情不自禁嘴里说了出来。她马上一个茫然表情,说:“放了很多冰片糖的啊……

怎么会苦?”哎,她怎么知道?我现在就是把冰片糖直接放进嘴巴,也是不甜,也是苦。苦是心里的。

“除非……”

“除非什么啊?”她一接话,把我吓一跳!心里想的,怎么说了出来?幸亏只是说了除非而已,不然,可惨啰……

看着她渐变的脸色,我慌忙不迭的说:“除非是汤圆的陷不够好。”她不知道是装不懂,还是我反应快演技好,居然还真的若有所思的夹了一个来解剖,试完了,还很正经的跟我说:“没事啊,不错。甜腻了。你再吃看看。觉得不够甜,自己加点糖,我看看那个包怎么配衣服。”说完,“嗖”一声,上楼去了。剩下我端着碗在独自发呆。

什么年代啊,一个三八节日,破我一大笔财,接着又是母亲节呢?我的天啊。不敢想象。我马上要做的是,看看母亲节是什么时间,安排那几天出差。不见为妙,不然……

呵呵,不能怪我这么小气,实在是我家的那个太厉害了。比购物狂还购物狂,受不了。

说归说,还是真心诚意的祝贺天下的女人,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篇11:漫步雨中生活随笔

漫步雨中生活随笔

窗外飘过来的是雨的声音,滴答滴答……淋淋漓漓。雨中透露着青涩却又奔放的美丽,主要还是风太过于强烈了些,不会考虑雨的感受。雨说了,这是春天,要有小雨酥街的味道,轻轻的点过青草、绿叶、花朵,触摸地面,将色彩再一次的渲染出浓妆淡抹。可是风不觉得,这是我的季节,我是风,随着我的摆动,我可没有让你跟着我的脚步。于是起了争执,风狂吼着,雨沉默着。

我漫步在雨与风的合奏下,逆着风的轨迹,顶着雨的不满。我慢慢的抬起头,看了看雨,裸露的皮肤感触这风,都疯了。天空在霓虹灯的衬托下红彤彤的,这是城市的`主色彩。红色带着躁动,带着强烈的征服一切的欲望 ,带着对于黑夜的冲击泼在视线里。雨一向喜欢色彩,对于色泽艳丽的更为钟情,所以由视线望过去,雨滴亮了,红色更加抢眼。雨很好的做了一场天地的舞台,在风的配合下,红色舞动。我不喜欢黑夜中的红色,这容易让我在神经的思考里,想到糜烂的生活。红色中豪迈奔放的比重太多,充满的诱惑太过于强烈。

雨小了些,风变得柔和了。我举了举手中的伞,看了看眼前的路,在灯光下,路面的水泊显得很晃眼,其他的地方依旧埋在黑暗里。我看着光亮,脚步轻移,躲避着,忽然脚下传来湿漉漉的感觉,我快速的抬起了脚,停在不远处,后头看了看,走过的地方折射来一片光亮,原来是一个水坑。我记得那里本是黑暗的,转过身却亮了。我笑了笑,看着自己的脚下,依旧是黑暗。

我又一次用手举了举雨伞,视线里的景物变得多了起来。三三两两的行人在雨伞下窃窃私语,时而传出一阵笑声,不知道在说着什么有趣的事情。雨伞遮住了我的视线,也遮住了别人的视线,我看不见别人,别人也寻不到我。好在还能看见伞下的两条腿,这让我们知道对面走过来的还是人。路将水分成了一片一片的,而雨却将路上的行人封锁在雨伞下。幸运的是我们都有自己的目的地,在目的地里,我们会放下雨伞,打量周围的人,满足我们的好奇心,到底伞下的你会是什么样子?

我抬起了脚步,继续向前,渴望能够看到更多的景色。我依旧看着脚步下的亮光,小心翼翼的躲避着,可我的鞋子已经湿了。想来豁达的人看来我这是不对的,鞋子已经被雨水所浸湿,那你就应该大步的迈出自己的脚步,何必要做这蹑手蹑脚之人。有可能是我心底对于婉约含蓄的热爱,让我对于豪迈豁达一丝的情趣 ,也有可能是我觉得那样做对于鞋子是不尊重的,它没有水时,我爱护着,可它湿了,我就应该更加的去爱护它。

我很想去触摸雨滴,于是我伸出手臂。雨滴轻轻的滴落在我的掌心中,丝丝凉意散了开来。风停了。雨滴一个挨着一个,拍打着春的节奏,滴落滴落……不知不觉,我也到达了目的地,收了收雨伞,将雨滴用力甩落,看了看雨中的路人,不禁莞尔,这雨依旧是春雨。

篇12:生活随笔写作:感恩

的中考前脚刚走,本学期的期末考就急匆匆地奔至沓来。借孩子们在测试、检验本学期学习所得的机会,我也给自己交一份特殊的答卷,而且自我测评得90分,比往常略高一点。(通常我会给自己打85分左右,算是刚过优秀线,但各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要继续努力!)

那,多出的5分哪儿来的呢?这得从和闺蜜Z的一席谈话说起。

那天早晨突下大雨,我出行受阻,便躲入Z的店里避雨。一早上Z生意清冷,倒让我们畅聊了一番。说着说着,突然Z略带钦慕地对我说:“我觉得你很像一个人。”

我没太当回事,就我这大众脸,天天有人说我像谁谁谁,不足为奇!

她扳过我的脸,郑重其事地说:“我觉得你像芈月!”

我一听,差点儿把茶直接喷她脸上。

“谁?芈月?战国时期秦宣太后,统治秦国36年的中国史上第一个女政治家?玩笑开大了吧!”

看我一脸的不敢相信,她沉思了一会儿,而后笃定地改口道:“准确地说,你像芈月的扮演者——孙俪,你们的眼神里都透着一股劲,身上好像有强大的力量!”

孙俪是我比较欣赏的演员之一,在我眼里她是成功人士,事业与家庭双丰收。能被说跟她像,其实我挺高兴的。

我只是很错愕,这么多年,我们一群同学当中,从来都是Z打扮得最姹紫嫣红,她总是批评我的穿着土得掉渣渣;从来都是她嬉笑怒骂,恨铁不成钢,埋怨我对人情世故愚钝之极。岂料有一天,她竟也会像小迷妹一样,仰视着我,我真是受宠若惊,有点儿手足无措。

几年前Z开始接触并经营某直销产品,从那以后她成长了许多,按她的话说甚至重组了三观。以前她是一名全职太太,日复一日,觉得今天和昨天相似,明天也无非如此。生活除了柴米油盐,就是家长里短,日子很无聊,人生太无趣。只有买买买,吃吃吃,玩玩玩,可以让她快乐一点,但是经济又完全依赖老公,让她觉得实在憋屈。现在她不仅越来越漂亮,而且经济独立、能言善谈、有自己完整的人生规划,当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我是打心眼里替她高兴。

最近他们领导在研究芈月,并改编了芈月的霸气演讲,再次成功地激发了她为梦想而奋斗的热情,同时也让她想到了我。

终于,她也发现了我身上的美,她说我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她把这一切归功于书籍的力量,知识的力量。这是我有史以来受到的最高赞赏,获得这么好的评价,我给自己加5分,不为过吧!(当然,这帽子未免戴得太高了些!)

从她店里走出门的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己至少长高了0.5公分。回家的路上,天空清朗,轻风抚面,自信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想想这半年,虽没有上学期过得那么波澜起伏,但仍时有妖风吹皱我生活的一潭春水,好在还有一些小确幸,一点小温馨,让我的玻璃心日渐Q弹,轻易地打不破也击不碎。

放学回家一打开门,小宝屁颠屁颠地跑来,抱着我的腿,仰着头奶声奶气地叫道:“妈妈,抱抱。”看着她眉眼里纯纯的、甜甜的笑意,我立马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真想把她揉进我的怀里。

大宝看小妹摔倒了,赶忙抱起她,搂过头来拍着背说:“噢,不哭不哭,姐姐惜惜,姐姐带你去找好吃的。”看着姐妹俩手牵着手,一高一矮,一慢一快地走向远方,心里别有一般滋味。

老妈又开始唠叨了,把我和三岁小孩一起狠狠地训了一顿,声音越说越大。就在我要翻脸的一刹那,她突然咳了起来。“老太太,最近身体不错嘛,骂人时中气十足啊,整条六路都听得到我被你骂,以后我在这儿还怎么混?”我无奈地抗议着。

老爸好几天没拿正眼瞧我了,更别提和我说话,可我前脚一出门,在楼下就听到他给小宝唱“世上只有妈妈好”,然后又是把屎把尿的。唉!这个老顽童,不就是父亲节我忘了说节日快乐,至于这样区别对待吗?

周末深夜,吴先生又是一身酒气地回到家,我气急败坏地打开微信群,想要寻求御夫神术,这回绝对不会放过他。无意中翻到一张他一手抱小宝,一手牵大宝的背影照,想起他答应女儿,要把天上的白云摘下来让我们仨当棉花糖吃。唉,算了,手机关机,早点睡吧。

第四节课上完,饥肠辘辘,声音嘶哑,筋疲力尽,一句话也不想说。回到办公室,看到了同样疲惫的大家,彼此眼里会心一笑。一小伙默默地分享了他抽屉里的饼干和水果,大家边吃边又开始热烈地讨论学生、讨论教学。然后一位姐姐温馨提示到:“最近天气异常,大家生活中要防虫,防蚁,防大灰狼噢!”

某天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许久不见的旧友,他特意走过来对我说:“伟桦,我一直都有关注你。你写的文章就像那白菜炖豆腐,看似平淡无奇,但是清清爽爽,嚼起来颇有滋味。要坚持下去,加油!”

真的,一切文章皆有性格。

有的幽默老辣,看着看着,你总不禁要拍案叫绝,一语中的,那个痛快,那个酸爽!

有的优美多情,只需一眼,你就会被里面的文字深深吸引,如痴如醉,好想和他一起浪际天涯呢!

有的温情默默,慢慢看下去,细细品味,不知不觉,它的文章似乎融进了你的心里,柔柔的,暖暖的,意犹未尽!

有的乐观多娇,时而激情似火,时而柔情似水;那么美,那么飞扬。就算烈日当头,那也是太阳在向我们笑!

……

我的文章算是朴实真诚吧,且我很爱用“成长”这个词。现在可以说是我们师生成长的关键期,不过学生是身体与智力的迅猛成长,而我主要是思想的再成长。

想来幸运的话,我大概还可以教25年的书。在这25年里,如果我仍能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扎扎实实地教学,不因循守旧亦不随波逐流,只做我喜欢的,适合我和我的学生的;如果我还可以坚持手写笔录,凝结成篇,不断地思考,不断地修炼,百年之后,就算成不了仙,也该是一棵参天耸立的白桦了吧。

知足常乐!感谢生活在打我一拳之后,总不忘赏我一颗糖,哪怕只是一颗小小的冰糖也足以甜蜜我整个身心。

感谢父母,从小教育我坚忍与独立,尤其给我取了这么一个好名字!

感谢身边的人对我温柔相待,让我在生活中看到的尽是这个世界的美好。

感谢我是一个老师,感谢我选择了初中语文。

因为是老师,我依然可以用干净、纯色的眼光,去看待这个有时让人伤心,甚至绝望的世界。因为是老师,我仍然可以活在一个单纯、天真的世界里。

因为选择了初中语文,我才有了看书写文、辩证思考的习惯。因为选择了初中语文,我有了自己的“桦语课堂”、“游游桦梧”。

虽然我确实是一个极普通、极平庸的人,生活清贫,寄人篱下,但我认为我拥有很多常人看不到的财富。“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最后,偷偷告诉你们我们家祖传的美容养颜的秘方,那就是“善”——与人为善,广结善缘,心和面善,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的!

公众号:游游桦语

篇13:关于生活的随笔写作

你配不上你想要的生活

月见小姐在决定辞职之前,曾经在微信上对我们进行了每日一吐槽的狂轰滥炸。

“每天都要看老板脸色说话,没完没了的加班和出差,对着吹毛求疵的上司和同事,真是够够的了。真想像XXX一样啊,在家做自由职业者,每天轻轻松松的写个文案做个翻译,时间又自由又不耽误挣钱,人家那才叫生活。”

这抱怨来的太过频繁,以至于开始时经常回应她的那些人都默默失踪,直到她终于发了大招“告诉你们啊,我终于鼓起勇气辞职了。赶快表扬我一下。”,纷涌而来的鼓励换来她频频发来那个大笑的表情,“我终于要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啦~”

我几乎都能脑补出她笑出八颗大白牙神采飞扬的笑脸。

“哎,你帮我介绍个翻译能赚钱的活儿呗,我这刚刚起步,只要靠谱就行了。”她问我。

对于月见小姐的第一次拜托,我极其认真的辗转找了许多个朋友,终于给她找到一份虽然报酬不多但是绝对轻松的翻译兼职。她在那头连着发来好多个谢谢,开心的不得了“一想到马上就要新生了,真是太开心。”

她仿佛从一个满身怨气的小白领一下子进入了岁月静好的阶段,晒一晒自己种的花草,拍一拍自己画的涂鸦或是镜子里练瑜伽的身影,每天一发自己的健身记录,还有在读的那本名字拗口的厚厚的巨著。

就这么静好了好几个月,终于有天忍不住拉我聊天“哎你说,这些人怎么就那么难伺候呢,我翻完5000字才给100块,进度还催的那么紧。还有上次找我做文案的那家,我改了8遍啊,他们还挑挑捡捡,居然晚上十一点打电话给我要改方案,气的我直接就挂断了电话,有没有礼貌啊这些人。”

她气势汹汹的在那边抱怨了许久,终于轮到我插话的时候,我劝她“刚开始就配合一点嘛,等人脉建立起来了怎么样都行。”

换来月见小姐好像听到外星球电码一样的惊讶和不解“你傻啊,我辞职了自己单干不就是图个自由嘛,我要这么逼我自己,又被人使唤又看人脸色的,跟上班有什么区别?”

紧接着她又不甘心的絮叨几句,“人同命不同啊,你看那个XXX多好运气,年纪轻轻开始做自由职业,做一笔够吃一个月,是不是什么二代啊,有人脉有家底什么都不愁。”

月见小姐口中的XXX,曾经是许多人羡慕的对象。

一次公司活动的时候见过她,妆容精致举止文雅,带着一点独特的慵懒气质,像一只吃饱了准备入睡的与世无争的猫。寒暄之后我凑过去聊天“我有位朋友特别喜欢你,简直要以你的生活当作模版了。”

她苦笑一声指指自己的黑眼圈,“羡慕的人多,能做到的人少。我现在的作息比上班族还要辛苦,每天五六点就得起床看看做的方案甲方有没有意见,常常大半夜还被叫起来改图。做翻译就更别提了,看得我眼睛都花了,就那么一点点钱。”

许是看到我的表情太过吃惊和同情,她安慰似的拍拍我的肩“这都已经好多了,刚开始的时候好多钱少事多态度差的客户,我天天跟孙子一样的跟在人家后面追帐,动辄被骂个狗血淋头就为几百块钱。跟那时候比起来,现在真是好太多了。”

“自己做事居然也要这么辛苦?”我忍不住感叹一声。

“每一种自由都辛苦,”她笑容温柔眼神坚定,“但是值得。”

我想起自己刚刚毕业的时候,曾经特别崇拜一位“高冷”的前辈,他不拉帮结派的笼络同事,也从不花言巧语的奉承老板,从不刻意去争取什么,却能把每一项任务都完成的很出色,每一年都在高升直至高管。

那时候我在想,这就是我想要成为的人,又独立又淡定,又优秀又个性。

直到有机会跟这位前辈聊天,换来他语重心长的一句“想要做什么样的人,需要先考虑好,自己愿不愿意付出相应的代价。”

用别人聊天吃饭打游戏的时间钻研业务的代价,每个夜里都在苦学然后清早起来跑步的代价。

对重要的客户做小伏低百般应承的代价,对上级错误的指示咬牙做完然后自己去补洞的代价。

曾经努力去变成另一个人,才能做回自己的代价。

东野圭吾在那本《彷徨之刃》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话。

下西洋棋的时候,一开始我们拥有全部的棋子,如果一直维持这样就会平安无事,但是我们要移动,走出自己的阵地,越移动就越可能打到对方,可是自己同时也会失去很多的东西,就像是人生一样。

我们常常以为自己喜欢某一种生活,或是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可是这样的想法往往只停留在了解别人最光鲜亮丽的一面,羡慕她自由,羡慕他成功,羡慕他年纪轻轻就升了高管,羡慕她不动声色就自费出国。

而他们背后不为人知的艰辛和努力,就是我们尚未做好的觉悟。哪里有不会辛苦的自由,哪里有不曾妥协的成功。

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样的人还远远不够,去了解这样的日子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你想要成为的那个人都经历过什么样的生活。造就他们的和他们放弃的,你愿不愿意也作出同样的选择?

愿你落棋不悔,愿你终得所爱,即便这并不是一个人人都配拥有的结局。

精致与粗糙

(一)

不知何时,人们开始追求精致的生活。我以为这是富足的象征。如同江南园林与美食的出现,就是因为商业的繁荣与经济富足,商人们不遗余力地将精神放在了经营园林与讲究美食上的缘故。

眼看着一种叫精致的品味铺天盖地而来,喝茶、种花、绘画、摄影、手工、烘焙、乐队、小众电影、小众阅读......被满眼的精致包围,有点喘不过气。

当精致与有趣由一种自得其乐的生活细节变成一种可操作的具化目标,成为一门生活必修课,商家就自觉承担了生活导师,后面尾随着无数在学步的燕国人。

商家告诉你:精致的标准有很多,琳琅满目,总能挑到一款去努力。化妆品、饮食、服饰、车子......甚至艺术和阅读,都成了他们宣传的对象。你总是要加倍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你是不美的陶器,你要努力打磨成花瓶,花瓶要努力装满水,装满水的花瓶一定要养花,养着花的花瓶一定要找到合适的位置去安放,找到了合适的位置还要有漫天的彩霞映衬......总之,你要努力地优雅地精致地老去。

商业影响下的我们,病态地追求一种被潮流认可的精致。

可是,生活明明是自己的事,凭什么每一个人都非要活成芭比娃娃?

(二)

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没有女人,像我一样粗糙地生活。

购物直奔主题,把逛街看成负担,除非必要很少花钱。按照这种行事作风来看,我该是男人的。

朋友曾戏称:“给你钱你都不见得会花。”还真是如此。

衣服够穿就行,不大讲究潮流跟品味,基本就是经典样式。贵的就多穿几次,完全出于经济学的考虑,通过使用价值把价值给变现。对喜欢的衣服,表达喜欢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它实现作为衣服的最大价值,把它穿旧。

长年留着长发,不用常打理,一年进不了两次理发店。不到重要的场合不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是不会化妆的,化妆品不是被用掉的是因为过期被扔掉的。

只爱正餐,不挑食吃什么都行,没什么想吃的也没什么不想吃的。基本不吃零食,尤其对甜食深恶痛绝,水果之类更是多久不买都想不起来,偶尔买点,也是吃的不如扔的多。

不大讲究住,简约就行,不乐意纠缠琐碎的细枝末节,维持家的基本功能,就觉得很舒服。

对车则完全不懂,自行车公交车私家车在我看来,跟小时候坐拖拉机没什么区别,只是个代步工具而已,走着上下班也很自得其乐。

活得不精致,也不觉得纠结。

在文字里天荒地老

沏一杯清茶,品一沫幽香,书一筏墨迹,撅一首诗词,写一篇散文,把不想说的话,穿梭在字里行间。一字一词一句,都是情感的表达,文字的魅力,往往来源于我们的生活,也是传达感情的最佳方式。

——题记

不知从何时起,逐渐的被散文所感染,每天无所事事的时候,喜欢读那么几篇散文,她就像是春里弥散的芬芳,让人沉醉,让人迷离。又像是夏里漫山的绿,让人心情爽朗,精神抖擞,整个生命充满活力。也像是秋里的硕果累累,给人希望,给人盼头。更像是冬日里的暖阳,给人以温暖,让整个世间充满爱。

一首诗词陶醉了多少文人墨客,一笔墨香安慰了多少受伤的心灵。纵观悠悠历史,有多少人把多少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寄托在诗词里,又有多少人把对社会的不满穿插在诗词的字里行间,更有多少人把他们的雄心壮志写进诗词里。

李白把对家乡对亲人的思念寄托给月夜,抬头是明月,低头是思念。杜甫的一首茅草屋所破秋风,写出了他生活的辛酸,也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写出了老将军雄心壮志,人老心未老,誓死效忠朝庭。

文字是很奇妙的东西,她可以陶醉一个人的情操,也可以渲染一个人的品质。墨落纸筏,情染其间,一首墨香,可以让人充满爱,也可以让人充满恨,可以让人向往生活,也可以让人情绪低落。在你提笔落墨的时候,你的心里所想,就是它尘念墨落的内容。它可以是一首诗,也可以是一首词,一篇抒情的散文,更可以是你生活的点点滴滴。

一篇好的文学,需要你细细的去品味,有时候,它就像是一盘美味佳肴,只有你慢慢的尝,细细的嚼,才能尝出它的酸甜苦辣来。有的时候它又像一杯淡淡的清茶,入口平淡无味,入喉后光滑细腻,清淡中飘出一股优雅的清香,让人回味无穷。可有的时候,它又像是一杯浓浓的咖啡,入口,苦味扑朔迷离,其后便是淡淡的清香,让人清新爽口,给人以无尽的遐想。

墨香清雅,笔染红尘,当我孤独的时候,喜欢沐浴在文学的海洋里,情感散文,时时牵动着我的心,让我那平静的心,泛起涟漪,多年尘封的感情得到释放,看着那小说里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也盼望着自己有那么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与自己心爱的人共度一生,那该是多么辛福的事。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勇敢的狂奔,夜幕降临的时候,一颗孤寂的心得不到安慰,一刻颗痴痴的心等待爱的归来。励志文学,让我对生活充满自信,每当被生活磨练的心智丧失时,我总是喜欢看那么几篇励志散文,它让我重新看到阳光,重新发出热的光,踏着坎坷大步向前走。

春似忙碌,鸟语花香;夏似安然,绿意盎然;秋似喜悦,硕果累累;冬似寒意,冷冷清清淡淡。一丝忧伤爬上我的额头,一股焦虑盘旋在我的眼前,那安逸的心焦躁不安。提笔落墨,字落纸筏,顿时我的执念翻江倒海,犹如千军万马奔腾,又如寂静的夜,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更如打翻的五味散,酸甜苦辣咸,啥味都有,心像是被堵了一块石头;慢慢的那狂躁的心渐渐的平静下来,它就像是一泓清泉绕石而过,轻轻地,温柔般的诉说着一个古老的故事。

时间煮酒,岁月静好,冬夜寒意倾泻在窗前,月光浩洁,凝霜满地。寂寞停留在小屋里,一笔墨香,寄托出孤独,思念是一首歌,被我穿插在字里行间,温文尔雅,不失大体,狂躁不安,略显平静。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用文字敲打成一个个故事,催人泪下,却又脉脉含情,波波涟漪,荡漾开去。

笔落江南,渲染千年,留芳万古,是儒家思想,是墨家之挣,是道家之辨,也是文人墨客笔下真实的写照。提笔落字,情寄天涯,清新脱俗,方显书生意气;义气勃发,生机盎然,不失儒雅之典;壮志凌云,精忠报国,却似非凡之士。

一指飞花留心香

陌上花开,绿萼红瘦,你是否踏着春的旋律,翩翩而舞?花开时节喜逢君,姗姗来迟的你呀,恰好你来,恰好我在,不早不晚,一挑眉的惊喜,原来你也在这里!

——题记

不知不觉,春天迈着轻盈的步履,莲步轻移,悄无声息地款款而来啦!

推开窗,眼前是一派明媚的春光,尽管还没有显现她曼妙的风姿,但春的讯息已经潜入心底。那蛰伏了一季的枯草,也露出了隐隐的绿意,小鸟栖息在枝头上,有点迫不及待,声声清脆的鸣叫,似乎在唤醒着桃红柳绿尽快的到来。和煦的春风吹醒了大地,也温暖了人间,唤起了心中的美好与期盼。

春暖花开,总想采撷一袭明媚鲜艳的色彩,植一枚粉红色的心事入怀,让桃红柳绿的芬芳,晕染了一季的春光。让蛰伏了一冬的眷恋,终于迎来了这一季锦瑟韶光,温暖而轻盈地在春的枝头上绽放。

春天终于来啦!一年四季中,春,是最惹人怜爱的季节。

昨夜的梦还依然清晰,心随梦动,梦随春动。那是心底里的一首歌,听,那是着春的旋律,流年里点点滴滴的欢喜,在内心里随着这音符跳啊,跳啊;和着柔柔的眸光,些许甜蜜,些许慌张,青纯的小溪,静静地流淌。

一纸素笺,一笔凝香,穿越悠悠的岁月,在时光的长河里沉淀,在文字的王国里翩跹。总有一种感动,是穿越灵魂而来的,此岸彼岸,红尘摆渡,只为遇到你今生要等的那个归人。千帆过尽,总有人在为你守候,总有人在为你寻觅,两颗心的交集,是生命的美丽,是灵魂的皈依,是流年里生生不息的期许。

始终相信,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一见倾心,再见依然,不是恨早就是恨晚,总会在最深的红尘里遇见。人生的路上,风景无限,总会有那么一处,是你心中无可替代的美景。在这个争奇斗妍、姹紫嫣红开遍的春天,邂逅一份美丽如桃花的情缘,心中注满了明媚,眼眸里流淌着温婉。

最美的遇见,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上,最美的邂逅,没有早晚,是心灵的隔世重逢。一眼万年,刹那永恒,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更是“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陌上花开,绿萼红瘦,你是否踏着春的旋律,翩翩而舞?花开时节喜逢君,姗姗来迟的你呀,恰好你来,恰好我在,不早不晚,一挑眉的惊喜,原来你也在这里!

春风吹绿了杨柳,阳光饱满了思念,一季韶光妖娆了锦瑟流年。一抹温情的微笑,执意在枝头上盛放着极致的娇艳,一次深情的凝眸,注定是人生只若初见的感动。

春天是诗意的,也是羞涩的,乍暖还寒中,犹抱琵琶半遮面,又似一朵半开的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那一低首的温柔啊,回眸惊艳,萦绕着生命里的至诚,是命运的眷顾,是我心中亘古不变的人间四月天。

一些思念,那么近,又那么远,如飘落在风中的花瓣雨,暗香缕缕,盈香满怀。初见的嫣然里,始终婉约着温情的感动,正如灵魂的邂逅,总能唤起两颗心的共鸣。不知,你能否读懂我如莲的心事?我知道,你即使沉默不语,我依然能读懂你,隐藏在时光深处的那些情意,浅相遇,深典藏。我读懂了你脉脉的深情,正如你,也读懂了我临水照花的心境,和为你织就的一帘幽梦!

拾一枚风花雪月,将你我的故事,在心底安放,氤氲了殷殷的期盼,潋滟了如水的时光。就让那一阙心念,绽放成一树花香,开满心房,那花,是心的渴望,尽管,是沾了露滴的忧伤。

暖一场相逢,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邂逅。捻一指花香,书一页明媚,为你静守天涯,红尘相念,只因一份懂得,时光静好,流年的光阴如飘零的花瓣雨,带着幽幽暗香在指间流淌。喜欢在这妖娆的春光里,盈一怀似水柔情,红笺小字,为你谱写脉脉心语,任那淡淡的相思,掠过你的眼,润了我的眸。掌心的记忆中,溢满了初遇的芬芳。

携一份美好,书一笔红尘眷恋,前世注定的缘,一见倾心,再见倾城,回眸嫣然,但惜相见不恨晚。

捻一指飞花,为你留住一瓣心香,珍惜一份美丽的邂逅,典藏一种唯美的心动。阡陌红尘,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相约这醉人的春天,与你,共赴一场春暖花开的盛世欢宴!

你可以飞为什么要走路

特别喜欢三四点的太阳,本能里觉得那是照着回家的轨迹。我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耳朵里单曲循环的是BLUR的歌,心已经飞起来了。

我曾在一个温暖的冬日里希望下雪,可是这个城市从来不会有雪铺满地面跟有弹性的棉花糖一样的天气,南方总是给人一种分不清季节的错觉。想起前些日子,路上遇到了一个满头白发、骨瘦如柴的老爷爷在卖橘子,每次都想多买点让他可以早点回家,因为这个城市晚上特别冷。我能想象他欢喜地推着空车回家吃晚饭的情景。可惜这个城市冷冰冰,就算华灯初上车水马龙也是人来人往互不相干。或许这里实在太大,本地人太多,容不下我的心。我也从未想在这里认真生活下去,或许几年之后就能离开。

我有一颗漂泊的心,从来不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停留太久,于是在某一天的夜里我发现我长出了翅膀,彩色而且闪闪发光还有薄荷的味道,就像百无聊赖中咀嚼的薄荷糖。从那天开始我想去哪里就飞到哪里,就像得到了任意门一样。别人羡慕不已,我已实现了我漂泊的梦。可是有一天,我再也不想用我的翅膀,我把它收起来好像没有一样。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因为有一个中秋节我想飞回家吃汤圆,可是那天到处张灯结彩,每个家庭都围着桌子聊天吃饼干,而我一个人却还在飞,黑夜让我找不到方向,等我到家时,外面已经到了黎明。我孤独的一个人寻找了一夜回家的路,我多么希望有太阳或者有人陪我一起飞,我站在天台上看了日出,发誓再也不用这对翅膀了。

篇14:生活随笔感悟写作

在熙熙攘攘的早上,人们都在做什么呢?是在追逐高品质的生活。清晨,有句古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晨”,在朱自清的《春》中也说到“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

迈着轻快的步伐,进出小区。车辆时不时地经过,早上的空气似是纯真的娃娃。小区栅栏外面郁郁葱葱的植物,那一枝枝刚出的鲜嫩的芽儿,似一个个刚出生的婴儿般。

来来往往的车流中,每个开车的人都不一样。像大多数人,他们接着电话,看着一秒一秒的过去,还看着“飞车”,还有的年过半百的老夫妇,一起拿着钓鱼竿,开心地互看对方,在湖畔度过美好时光。更有的“妈、爸,我在这很好,不用担心”。上进的年轻人,每日努力打拼来回报每日担心他们的亲人。

随着二孩政策的开放,孩子们越来越多了,这些新时代祖国的“花朵”正在一点一点长大,娃娃的哭声也是随处都可以听见,而母亲们也越来越忙了。

我们做的是追求品质生活,不追求随波逐流的混日子。

熙攘的早晨是一天另一个自己的起点。

公众号:最好的我们一直在路上

篇15:雨中的温暖生活随笔

雨中的温暖生活随笔

星期六早上,我一起床就心神不宁,坐立不安,因为妈妈昨天晚上在网上订了泡温泉的门票,今天就能送到,明天一早我们就可以去玩了。我期盼这一天好久了。

我每过一会儿就跑到阳台往楼下看快递员来了没有。一晃上午过去了,快递员的影子也没见到。妈妈看我心急如焚的样子说:“快递员有固定路线的,送到我们家起码要下午。先吃午饭吧!”我食不知味地吃了午饭,不由得担忧起来:要是今天送不到,明天的计划不就泡汤了?

刚吃完饭,“笃笃”的敲门声响起,我“蹭”的一声蹿起来,鞋都来不及穿,光着脚跑到门口打开门,嘴里喊着“终于送来啦”。没想到话音未落,一阵失望涌上心头,原来是邻居王奶奶来我家借锤子。

下午,刚刚还晴空万里的天空阴云密布,天色越来越暗。终于,天空飘起了冷冷的秋雨,并且越下越大,伴着呼呼的北风,树葉狼狈地纷纷落地。我的`心凉了:完了,怕什么来什么,这么大的雨,快递员肯定不能送货,计划要泡汤了。我失望地扑到床上欲哭无泪。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妈妈打开门,一个浑身被雨浇透了的快递员从怀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个信封——正是我们的门票!

“这么大的雨,真没想到您能及时送来。快进来擦擦雨水吧!”妈妈忙不迭地说道。

“没事,没事,我看信封上写着急用,猜你们肯定等着呢,怕明天送耽误事……”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拖着灌满水的一双鞋子下楼去了。望着他的背影,手上的信封还残留着他的体温,我竟忘了说一句“谢谢”!

这个快递员的敬业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让我在这个微凉的秋日里感到一阵温暖。

篇16:雨中侍月生活随笔

雨中侍月生活随笔

是夜

充溢黑暗的夜, 电闪,雷鸣,震骇昏沉的大地, 但那一瞬间的光亮, 却照见了树影和淅沥的雨滴。

便仍不见你的倩影!

今晚, 你会来吗?

会的! 你曾对我许下这诺言。

但这是风,这雨,这电闪与雷呜。

会否—— 阻挡你到来的脚步?

去年, 也是今夜。 同是这般的黑, 你用白洁的光茫, 驱散了层层乌云, 沐浴着你的光辉。

我的心充溢无限的欣慰。 从此,我坚信, 有你。

我将不再害怕黑暗。更不惧寒风与冷雨。

拥有你。 我成了众目所望, 亦遭逢着万人所忌, 你的伟大, 让我释去了男人的`尊威。

在你的柔光中。 我甘愿做你一生一世的奴仆。

为你,我愿。 愿舍弃了这皮囊。 挣脱这驱壳, 和你同去净化,但我的平凡,使我未能如愿,

你终究要走了, 你说:“尽管我们隔着天与地的距离, 但你我的心永结在一块。

临行时, 你的回眸, 你的无奈, 但的你笑容, 依然让我陶醉。

可,近来我的心, 竞有慕名的空虚。

是你的心离弃了我, 还是我未能护住你的心, 痴盼,痴盼着,今夜,终于叫我盼来了。

可风依然,雨照旧。

电一闪一闪, 似讥我痴, 雷声吼吼, 像怒我傻,是哦,你我之间有着天与地的距离, 这么远, 这么远的距离还有什么不可改变。

你的不来, 是惧骇乌云,电闪与雷呜。 还是不肖我对你的痴。

风依旧那般紧, 一丝一缕刺入我的骨。 雨仍然这样急,一点一滴冷透我的心。

可仍不见你的倩影。

篇17:初三的生活_随笔写作

初三的生活是绚丽多彩的,学习在你追我赶中充实;初三的生活是枯燥无味的,作业成堆,让你熬到深夜;初三的生活是无情的烟火,友情似乎在拼搏中淡化。总之,初三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有人说,初三充满了战争,几乎找不到一个知己,同学们都在拼命地学习,尽管这样――我还是爱着我的初三的!

因为初三让我懂得了什么是人生观,让我懂得了我已经是一个小大人,让我觉得我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我就应该努力学习。

有人说,初三没有友情,它对于我们来说,似乎变得很陌生,尽管这样――我还是爱着我的初三的!

因为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自强,什么是自立,让我觉得友情的珍贵,以后有了困难,就应该锲而不舍。

有人说,初三的生活充满了恐惧,面临着中考,让我毛骨悚然,尽管这样――我还是爱着我的初三的!

因为它让我感到了压力,感到了负担,更让我懂得了人生的价值,现在就应该努力学习。

也有人说,初三没有了集体的温暖,同学们整天埋头苦干,什么助人为乐,什么拾金不昧,都躲得无影无踪了,尽管这样――我还是爱着我的初三的!

因为它让我觉得品质应该高贵,拥有高贵的品质应该自豪。

总之,初三的生活让我体验了酸甜苦辣,丰富了我人生的经历,它培养了我的气质,提升了我的修养。

初三的生活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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