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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2023-05-05 08:43:0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peiii”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篇1: 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职责;

篇2: 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状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推荐,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篇3: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履行业主委员会所负担的职责,对全体业主负责,自觉理解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小区各项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管理好小区的各项事务。

三、组织小区业主开展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等),搞好以劳动再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小区特殊群体带给社会福利性服务。

四、引导和组织小区业主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小区业主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礼貌楼院”、“礼貌家庭”、“礼貌市民”,进而构成具有小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小区业主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五、受小区业主委员会指派或小区业主委托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其职责的状况实施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机关反馈。

六、管理好小区管理委员会的.固定资产和财务帐目,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的收支状况。

七、经常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小区管理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

完成政府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认真履行业主委员会所分管的职责,负责分管工作的落实实施。

二、组织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各种规定、制度和内部机构设置。

三、组织起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报告、总结、计划工作。

四、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协助主任做好有关督查督办工作。

五、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5: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推荐,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理解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

篇6: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状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推荐,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篇7: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二)定期报告有关决定执行状况,提出物业管理推荐;

(三)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三十日内,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续签、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推荐,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督促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限期交纳;

(六)组织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实施;

(七)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八)组织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九)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和补选工作;

(十)完成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8: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大会曰常运作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拟定相关 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并具体实施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 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 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细化议事事项操作办法时,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该办法,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成员均有同等的表决权。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听取居(村)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应告知(村)民委员会。

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及其任何成员不得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擅自决定物 业管理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

篇9: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及权利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

5、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物业管理企业每年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概预算,上报业主委员会审议。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意见,物业管理企业修改后,由业主委员会批准实施。

6、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7、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8、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住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篇10:业主委员会章程及其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二)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三)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四)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五)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六)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七)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十九)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十)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十一)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

(二十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三)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篇11:业主委员会章程及其职责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本委员会宗旨是:以规范化操作和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代表业主整体利益,维护业主公共权益,协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业主三者的关系,逐步对华南师范大学教工住宅区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本会接受省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华南师范大学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 本会由各学校有关部门、业主代表推荐候选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市住宅管理部门、学校和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本会暂设委员二十名,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执行秘书一名,本会会长、副会长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执行秘书为专职(协助物业刊物的出版),其他人员均为兼职。

第五条 本会权利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与华南师范大学有关职能部门(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起参与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调整的讨论并决定;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学校、中心和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

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六条 本会义务

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华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和中心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中心收取合理的费用,并按规定处理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

4、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提出的有关指令、要求和规定;

6、本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不得故意刁难物业管理中心。

第七条 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三章 会 议

第八条 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 会长、副会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 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本会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会长因故缺席时,由副会长主持。

第十条 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政府及学校有关部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华南师范大学批准方可执行。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华南师范大学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 委 员

第十三条 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业主(必须是成年人)担任。

第十四条 本会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届中撤换、增减,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但换届时由本会参与讨论候选人名单,由业主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或撤换: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十六条 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

第十七条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华南师范大学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职责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成房发[]87号】规定:

篇12:小学班委成员及职责分工

班长职责:

1、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做班主任的得力助手。

2、关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协调工作。

3、处理同学之间的纠纷等。如遇不能解决的可向班主任请教。

4、注意学校发布的各项通知、要求,做好记录,安排好这些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5、负责学校相关材料的领取与保管。

副班长职责:

1、负责学生出席情况,做好考勤登记,办理学生的请假手续,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学生请假情况。

2、协助班长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3、和劳动委员一起,做好做好清洁卫生的安排。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情况。

4、班长不在时,负责主持班级工作。

纪律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上下午的纪律管理。

2、具体安排:早上的早读、课间的秩序、课前的准备。

3、老师不在时能够协助班长管理好纪律。

劳动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卫生,督促班级同学保持教室、走廊的卫生。

2、学校交给的临时劳动任务的人员的安排。

3、监督同学个人卫生。

宣传委员(黑板报团队) 职责:

1、负责班级宣传版、板报、墙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体育委员职责:

1、负责早操的整队、带操。

2、在音乐课、美术课和体育课前,组织全班同学到技能室或操场排队集合。并负责在课前提醒同学们应带的材料、工具。

生活委员职责:

1、每天负责分发水果点心.

2、协助班长领取、分发各种教学用品。

小组长职责:

1、负责收本小组同学的书面作业,做好登记,并上缴科代表;负责检查本小组同学的口头作业,做好登记。

2、负责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情况,做好登记。

各学科科代表:

将各小组的作业收齐,登记没交的名单,上交科任老师。并负责课前带读。

篇13:工作职责分工

工作职责分工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学校研究决定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毛九瑜担任;副组长有党支部书记周文智、副校长朱守强、马庆福、工会主席马晓晴;成员有办公室主任马世兴、教导处主任解玉全、政教处主任房安祥、总务处主任张德民、团委书记孙家智、教导处副主任毛恩贵、张传华、政教处副主任楚仕山、总务处副主任何明升、年级主任王忠诚、徐庆录、刘瑞祥。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项工作的安全预案;经常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二、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安排

毛九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马庆福牵头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分管政教处、总务处相关安全工作;朱守强分管办公室、教导处相关安全工作;马晓晴分管工会、团委相关安全工作。

三、各科室安全分工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学校所有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工作,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1、经常对司机的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状态、对车库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司乘人员的乘车安全。

2、做好学校或上级安排的各种会议准备和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会议室的多媒体和消防器材、线路的检查、整改工作。

4、定期检查所有办公室的安全工作。

(二)教导处:负责教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仪器室、实验准备室、图书室、阅览室、器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及教师的安全教育。负责教研活动和教研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1、定期检查上述各室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规范实验室、仪器室、实验准备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加强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线路和开关的设置。完善教学场所的防雷、避雷设施。

4、加强对音、体、美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教学,完善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避免因教学器材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的保护,避免安全事故。

5、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特长生训练安全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6、督促档案室管-理-员做好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7、制定教研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确保教师人身安全。

8、及时检查教研场所及有关使用设备的安全情况。

9、做好教研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政教处: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督导业务部门排查、发现、整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

4、制定大型活动、集会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生的课桌,收缴学生中的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积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健康、安全防范意识。

7、通过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每学期组织两次法制报告会,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师生遵纪守法率达到100%。

8、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9、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10、负责门卫及安全工作的档案管理及其他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以及后勤职工的安全工作。

1、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在食物的购买、储存、制作、出售等环节严格把关。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体检,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3、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灯棍、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及学生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5、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如学生的课桌凳、门窗、玻璃、楼梯护栏等,要做到既美观又安全。

6、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五)、团委:负责学生打扫卫生活动安全、团队活动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安全。

1、加强对学生打扫卫生活动中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卫生工具。

2、加强对学生参加团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

篇14: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

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

尊敬的广大业主:

一个完整独立的物业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永远是维护广大业主共同利益的强大主体和强大保障;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更是维护广大业主共同利益的强大利器和强大推手。波特兰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自2月27日成立以来,三年届期将满,在广大热心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本届业委会的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在本次波特兰花园业主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召开之际,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广大业主作汇报。

一、主要工作成果

(一)推动物业选聘、维护园区稳定

1、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公司。204月,业委会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物业选聘有关问题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波特兰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波特兰花园业主公约》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市住建委提议,业委会决定委托权威的青宇(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公司和青宇(北京)国际招标公司,分别代理园区物业费评估和新物业企业招标工作。经评标专家组综合评价,结合热心业主对拟中标企业所管物业现场的突查暗访,业委会于年5月29日最终确立北京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对新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予以公示。其中,确定新物业费收费标准由7.6元/平米・月降为7.5元/平米・月(含业委会经费0.35元/平米・月)。

2、顺利完成新老物业服务企业平稳交接。2013年6月,业委会邀请北京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顺义区建委物业管理科、仁和镇派出所等有关机构及领导,出席了波特兰花园小区新老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交接的启动仪式。2013年7月1日盛世物业正式接管园区。

3、留住园区老物业员工维护业务稳定。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持园区服务不因新老物业更替而波动,业委会经与盛世物业谈判,要求原则性整体接管原物业人员,要求执行原物业服务项目收费价目,并最终写入新签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人员的稳定、服务提供的持续,和业主既有的利益。

(二)启动硬件建设,恢复园区环境

4、加装安装北围墙电子围栏及一期红外摄像头。针对业委会成立前,老物业管理时期园区多次被盗的薄弱环节,业委会经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2013年10月先期完成了北围墙电子围栏的加装,及园区一期红外摄像头的升级改造和加装工作。

5、启用园区会所餐厅酒吧及泳池。为重新活跃园区氛围,点燃社区生活情趣,业委会经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并协调物业公司聘请厨师,为园区业主提供点菜及主食等。夏季会所泳池,首度实现对园区业主免费开放。同时开放酒吧,有偿提供各种酒水、饮料、咖啡、点心等。

6、推动一期光纤改造工作。针对园区一期因建设年代较早未铺设光纤一事,业委会经与物业共同咨询,最终协调了联通公司入园进行现场勘察与施工估价。此后,通过对一期54户业主逐户确认是否自愿光改的细致工作,推进了小区一期此行工程的顺利实现。

7、开展杨树减负排除安全隐患。园区内拥有大量的陈年杨树,虽枝繁叶茂,但主干渐枯,随时都有折断、倒塌,造成园区别墅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害的危险。为加强园区绿化管理工作,避免危树带来的安全隐患,业委会决定并要求物业公司于4月对园区杨树进行了大规模、系统性的截头修枝减负工作。

8、增加东西门车牌识别系统。为了加强园区出入管理,完善物业安放联防工作,完善东西门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业委会经与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出资对园区东西门门禁系统进行了改造,启用车牌对比系统。

9、完成一期主干道南侧路灯立杆加装工程。由于历史的缘故,园区一期东西主干道南侧(165号-171号路段),多年未设路灯。为彻底改变这一局面,方便业主、防范安全、光亮园区,经业委会提议,并批准预算外费用3340元,最终通过物业公司历时15天的不懈努力,(w w w . f w s i r . c o m)彻底解决了这一园区历史遗留问题。

(三)开展各种维权,维护园区利益

10、划转园区公共维修资金。为了加强对波特兰花园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小区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委会(作为专项维修资金法定管理人)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专户,并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此,业委会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波特兰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于1月以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并表决通过了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决议。遵照业主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建委主管部门审核和华夏银行鼎力协助,历时8个月,业委会最终于208月把园区717万元的公共维修资金“迎进了家门”.

11、严格物业支出预决算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根据《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每半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有权聘请会计或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业委会承担”的规定,业委会于207月对物业公司2013年7月1日―年6月30日年度项目收支费用进行了财务审计。(范_文_先_生_网)结果显示“账面”严重亏损计196万元。为此,业委会会同财务顾问机构并经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巨额亏损实由物业公司未履行酬金制管理、人员严重超编(合同定编56人,实际月均80人)、管理混乱不善、报表处理不合法(应收账款未计入表内)所致(详见年第1号紧急通知附件)。并致信盛世物业总部,表示对亏损额不予认可。后经业委会多次严正交涉和广大业主的齐心配合,盛世总部同意遵照双方签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接受酬金制管理,为波特兰项目(重新变更顺义分公司)设立单独物业费收支账户,并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管理制度。目前,物业公司岗位人数维持在双方合同规定的月均56人;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物业管理收支严格遵照业委会批准的预算方案执行。据此方案,将有望堵住亏损漏洞、实现一定的结余。

12、启用物业费共管账户。根据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应实行酬金制管理。2014年8月,经双方致函、面谈协商、电话沟通等方式,历经半年时间,有效推进了此工作的开展。盛世物业于2015年6月1日正式设立并启用波特兰花园独立账户,并按照双方达成共识而制定的波特兰花园财务监管制度,规范收支、透明账务,接受监督。据此,目前物业公司每月向业委会提交银行对账单和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告。

13、修复园区消防系统。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开发商参选业委会委员时曾向广大业主发出公开信,承诺解决消防、安防、绿化、东西门改造等问题。但此后未付诸行动。为此,业委会一直在与开发商沟通交流交涉。后来随着园区火灾发生和业委会维权小组的成立,为缓和事态,开发商对全园区瘫痪状态的消防系统进行了恢复整修。目前园区消防系统运行基本正常。

14、成立维权小组。138号火灾事件后,业委会召集临时紧急会议,共33位业主参会,会议现场起草委托业委会聘任一专业律师机构代理波特兰房屋质量问题起诉开发商(包括一切维权手段)以解决消防安防等问题的委托书,并由参会业主签字,且会议现场成立了维权小组,13位业主报名并推选出维权小组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维权组此后进行了一系列工作,但收效并不明显。2015年6月,针对电加热带问题,在维权小组多名成员为138号出具书面意见的基础上,业委会应138号法律诉讼需要的请求,出具了书面意见;2015年11月,针对园区房屋质量、安防、公共区域设施和基建等问题,业委会已委派北京一律师事务所向北京京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了法律维权律师函。

15、协助催缴个别业主物业费用。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使已缴纳物业费业主的利益免受侵害,针对欠缴2年以上(含2年)物业费的业主,(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业委会支持物业公司对业主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园区物业管理和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16、组织开展房屋团体投保。自波特兰花园不幸发生火灾以来,广大业主对别墅财产保险的关注和需求日渐加强。为此,业委会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保险企业,邀请赴园区进行实地考察、与业主见面互动。最终针对所设计的投保方案,业委会锁定两家保险机构,供业主自行参选投保。投保业主36户。此项工作历经三个月。消除或缓解了业主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自身建设,监督物业管理

17、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业委会内部运作。业委会除严格遵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围绕《波特兰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波特兰花园业主公约》,制定了《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职责分工》,《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秘书工作制度》《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内部运行制度。为做好公共维修资金管理,业委会专门制定了《波特兰花园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支取预案》等专项制度。

18、创建多种沟通平台增强园区透明度。众人事,众人谋。为了给园区业主、物业与业委会三者相互之间,创造尽可能多的发表言论、交流互动、增进了解、凝聚共识、传递正能量的沟通机会,业委会通过早期筹选时的QQ群,创建了波特兰业主微信群。此外,业委会还创立了波特兰花园微信公众平台。每月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当月所做的工作和来月的计划,公开、透明地向广大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同时,业主大会及业委会重要事项发布,会在园区会所外橱窗公示。

19、坚持勤勉尽责不负业主重托。首届业委会从“打江山”到“建政权”,其中艰辛和付出,只有委员自身能知。由于没有经验和时间,加之要处理的事务和待决策事项太多,所以业委会委员只能更多地靠晚上或周六周日休息日而多聚多议地协商解决。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业委会共计召集现场会议41次,还不包括大量的因临时紧急事项而召开的电话和微信形式的类似会议。业委会(委员)虽为波特兰的义工,但坚持履行应有的义务,没有辜负波特兰广大业主所寄予的众望和重托!

20、严格要求委员从我做起、正言正行。业委会工作涉事敏感、事关多方。它要求每一委员做到正派、正义、正气,无私、担当、奉献,且不为无关利益和小便宜所动。近三年来,尽管也存在公私不明、自身要求不严等个别现象,给业委会正言正行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就业委会整体而言,大多数委员都能够坚持以谋求、维护广大业主利益为根本原则,顶住了压力和诱惑,有力地践行了这一道德底线。

21、监督物业多次调整优化管理人员和组织结构。业委会严格按照《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及《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服务投标文件》的标准,监督物业服务,提升园区品质。两次建议调整园区物业项目经理,多次建议调配部门负责人,帮助物业公司根据波特兰实际优化部门设置、梳理跨部门的业务或管理流程。现阶段,项目班子成员稳定,物业服务理念和意识明显改善,物业服务水平稳中向好。

22、协助配合物业开展园区文化活动。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定期开展园区文化活动。业委会同样非常重视活跃园区文化氛围工作。为此,业委会多次积极参与,为物业出谋划策,做好配合协调等工作。

23、督导支持物业严格维护园区秩序。近三年来,园区业主门前私自绿化、房屋及周边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时有履职不力或做不通业主工作之困。业委会总是积极作为,督导物业、教育业主,来维护园区环境和秩序。

二、已经开展尚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事项

1、修复园区安防系统。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开发商参选业委会委员时,曾向广大业主发出公开信,承诺任期内解决消防、安防、绿化、东西门改造等问题,目前除园区消防系统基本解决外,其他承诺均为兑现。安防系统仍处于瘫痪状态,园区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2、移交园区售水权给自来水公司。因延续上届老物业的做法,园区业主用水,实行的是由物业公司代理自来水公司销售的制度。但据历年来物业费用支出数据统计显示:物业代售自来水每月均要亏损2-3万元。原因在于园区地下自来水管道因老化等不明缘故常年跑水,而自来水公司却按包括跑掉的总水表量收取费用。为此,业委会于2015年4月就要求物业把“售水权移交回自来水公司”,由业主像购电一样自行买水。这样,物业就可以广大业主多节约2-3万的费用支出。经了解,政策上物业可将售水权移交回自来水公司。但后者提出需园区业主一次性更换新的水表(每户价格大约在200-300元)。因考虑到要动员、协调168户业主集中买表且须在一段时间内全部更换完毕有难度,加之这几十万费用如何出未谋定,故此项工作业委会和物业未能及时进一步开展。

3、解决园区歌华有线升级问题。现在园区物业公司每年要支付给歌华有线公司21600元。据了解是开发商早期只从歌华有线公司购买了100户的信号(每户每月18元,全年216元)。按道理,歌华应负责这100户电视信号的维保和数字升级。但因在早年前期地下建设铺设“最后一公里”时,由于此工程开发商没有交给歌华有线,而是直接外包给了其他施工单位,所以,歌华有线公司当时就曾表示,以后园区内出现故障维修维保等问题概不负责。因此,历史问题给我们园区今天带来一个很大的麻烦。所以至今园区还是数字模拟信号,如遇下雨天气时经常出现故障。老物业时,通常是联系建设时的施工单位或通过私人途径进行有偿维保,每月需另行支付近千元的费用。()为此,业委会秘书曾于2014年12月亲自赴歌华顺义分公司,就数字信号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商谈,但至今没有任何进展,除非整个园区业主弃之而转用联通宽带或其他电视盒子。

4、建立健全业委会专项管理小组制度。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业主对物业和园区管理工作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发挥其专长与才智,弥补业委会工作之不足,协助业委会有效运转,业委会曾于2014年启动专项管理(监管)小组建立工作。并公告招募热心业主参与园区工程、绿化、客服、安保等各专项管理指导工作。但由于只有4位热心业主报名,各管理小组难以有效组成,业委会无奈中止此项努力。

三、展望与寄语

各位业主,第一届业委会的成立,彻底改变了园区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之间的利益格局,让广大业主真正拥有“当家作主”的感觉和权利。因此,人们也希望满满,寄望多多、盼望高高。但由于业委会成员也是一员业主,都是业余选手、义务为工,更是第一次从事该项工作,故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还很多。希望广大业主多包容、多参与、多提理性建设性意见。

本届业委会的使命即将完成,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支持、理解!感谢任期过程中热心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指正、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正是你们的参与、配合,业委会的工作才会越来越好越富成效!

希望本次换届选举,能够尽快选出最能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发挥业委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工作成效,着力提升园区人文环境,切实提高园区业主的生活质量,进而构建一个美丽、祥和、宜居的波特兰花园!

波特兰明天更美好!

篇15: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

尊敬的广大业主:

一、主要工作成果

(一)推动物业选聘、维护园区稳定

3、留住园区老物业员工维护业务稳定。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持园区服务不因新老物业更替而波动,业委会经与盛世物业谈判,要求原则性整体接管原物业人员,要求执行原物业服务项目收费价目,并最终写入新签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人员的稳定、服务提供的持续,和业主既有的利益。

(二)启动硬件建设,恢复园区环境

4、加装安装北围墙电子围栏及一期红外摄像头。针对业委会成立前,老物业管理时期园区多次被盗的薄弱环节,业委会经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2013年10月先期完成了北围墙电子围栏的加装,及园区一期红外摄像头的升级改造和加装工作。

5、启用园区会所餐厅酒吧及泳池。为重新活跃园区氛围,点燃社区生活情趣,业委会经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并协调物业公司聘请厨师,为园区业主提供点菜及主食等。夏季会所泳池,首度实现对园区业主免费开放。同时开放酒吧,有偿提供各种酒水、饮料、咖啡、点心等。

6、推动一期光纤改造工作。针对园区一期因建设年代较早未铺设光纤一事,业委会经与物业共同咨询,最终协调了联通公司入园进行现场勘察与施工估价。此后,通过对一期54户业主逐户确认是否自愿光改的细致工作,推进了小区一期此行工程的顺利实现。

7、开展杨树减负排除安全隐患。园区内拥有大量的陈年杨树,虽枝繁叶茂,但主干渐枯,随时都有折断、倒塌,造成园区别墅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害的危险。为加强园区绿化管理工作,避免危树带来的安全隐患,业委会决定并要求物业公司于2014年4月对园区杨树进行了大规模、系统性的截头修枝减负工作。

8、增加东西门车牌识别系统。为了加强园区出入管理,完善物业安放联防工作,完善东西门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业委会经与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出资对园区东西门门禁系统进行了改造,启用车牌对比系统。

9、完成一期主干道南侧路灯立杆加装工程。由于历史的缘故,园区一期东西主干道南侧(165号-171号路段),多年未设路灯。为彻底改变这一局面,方便业主、防范安全、光亮园区,经业委会提议,并批准预算外费用3340元,最终通过物业公司历时15天的不懈努力,彻底解决了这一园区历史遗留问题。

(三)开展各种维权,维护园区利益

13、修复园区消防系统。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开发商参选业委会委员时曾向广大业主发出公开信,承诺解决消防、安防、绿化、东西门改造等问题。但此后未付诸行动。为此,业委会一直在与开发商沟通交流交涉。后来随着园区火灾发生和业委会维权小组的成立,为缓和事态,开发商对全园区瘫痪状态的消防系统进行了恢复整修。目前园区消防系统运行基本正常。

16、组织开展房屋团体投保。自波特兰花园不幸发生火灾以来,广大业主对别墅财产保险的关注和需求日渐加强。为此,业委会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保险企业,邀请赴园区进行实地考察、与业主见面互动。最终针对所设计的投保方案,业委会锁定两家保险机构,供业主自行参选投保。投保业主36户。此项工作历经三个月。消除或缓解了业主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自身建设,监督物业管理

17、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业委会内部运作。业委会除严格遵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围绕《波特兰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波特兰花园业主公约》,制定了《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职责分工》,《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秘书工作制度》《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内部运行制度。为做好公共维修资金管理,业委会专门制定了《波特兰花园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支取预案》等专项制度。

18、创建多种沟通平台增强园区透明度。众人事,众人谋。为了给园区业主、物业与业委会三者相互之间,创造尽可能多的发表言论、交流互动、增进了解、凝聚共识、传递正能量的沟通机会,业委会通过早期筹选时的QQ群,创建了波特兰业主微信群。此外,业委会还创立了波特兰花园微信公众平台。每月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当月所做的`工作和来月的计划,公开、透明地向广大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同时,业主大会及业委会重要事项发布,会在园区会所外橱窗公示。

20、严格要求委员从我做起、正言正行。业委会工作涉事敏感、事关多方。它要求每一委员做到正派、正义、正气,无私、担当、奉献,且不为无关利益和小便宜所动。近三年来,尽管也存在公私不明、自身要求不严等个别现象,给业委会正言正行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就业委会整体而言,大多数委员都能够坚持以谋求、维护广大业主利益为根本原则,顶住了压力和诱惑,有力地践行了这一道德底线。

21、监督物业多次调整优化管理人员和组织结构。业委会严格按照《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及《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服务投标文件》的标准,监督物业服务,提升园区品质。两次建议调整园区物业项目经理,多次建议调配部门负责人,帮助物业公司根据波特兰实际优化部门设置、梳理跨部门的业务或管理流程。现阶段,项目班子成员稳定,物业服务理念和意识明显改善,物业服务水平稳中向好。

22、协助配合物业开展园区文化活动。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定期开展园区文化活动。业委会同样非常重视活跃园区文化氛围工作。为此,业委会多次积极参与,为物业出谋划策,做好配合协调等工作。

23、督导支持物业严格维护园区秩序。近三年来,园区业主门前私自绿化、房屋及周边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时有履职不力或做不通业主工作之困。业委会总是积极作为,督导物业、教育业主,来维护园区环境和秩序。

二、已经开展尚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事项

1、修复园区安防系统。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开发商参选业委会委员时,曾向广大业主发出公开信,承诺任期内解决消防、安防、绿化、东西门改造等问题,目前除园区消防系统基本解决外,其他承诺均为兑现。安防系统仍处于瘫痪状态,园区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4、建立健全业委会专项管理小组制度。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业主对物业和园区管理工作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发挥其专长与才智,弥补业委会工作之不足,协助业委会有效运转,业委会曾于2014年启动专项管理(监管)小组建立工作。并公告招募热心业主参与园区工程、绿化、客服、安保等各专项管理指导工作。但由于只有4位热心业主报名,各管理小组难以有效组成,业委会无奈中止此项努力。

三、展望与寄语

各位业主,第一届业委会的成立,彻底改变了园区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之间的利益格局,让广大业主真正拥有“当家作主”的感觉和权利。因此,人们也希望满满,寄望多多、盼望高高。但由于业委会成员也是一员业主,都是业余选手、义务为工,更是第一次从事该项工作,故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还很多。希望广大业主多包容、多参与、多提理性建设性意见。

本届业委会的使命即将完成,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支持、理解!感谢任期过程中热心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指正、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正是你们的参与、配合,业委会的工作才会越来越好越富成效!

希望本次换届选举,能够尽快选出最能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发挥业委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工作成效,着力提升园区人文环境,切实提高园区业主的生活质量,进而构建一个美丽、祥和、宜居的波特兰花园!

波特兰明天更美好!

篇16:家园业主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园业主委员会工作章程

一、根据《当代城市家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业主委员会工作章程。

二、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和业主代表大会依授权做出的决议,对外代表全体业主进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业委会在业主表决和业代会决策授权

范围内做出的决定、决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业委会宗旨: 业委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接受业主大会、业代会、监事会和业主的监督,并依法、依《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本工作章程约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四、业委会会议采用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议。业委会的每名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委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决议,对业委会委员和业主具有约束力,业委会委员和业主必须共同遵守;持不同意见的委员、

业主不得抵制业委会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不得干扰业委会的正常工作。

五、业委会以集体名义行使权力,履行下列职责:

1、在非换届选举年,主持召开业主大会,报告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实施情况;

2、根据业主大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决议;

3、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根据业代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委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代会决定;

5、根据三会联席会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章程》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和业代会决定;

6、根据三会联席会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方案,提交业主大会决定;

7、根据三会联席会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决定;

8、根据三会联席会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物业专有人决议;

9、根据三会联席会议的提议,拟订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决议;

10、初审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代会决定;

11、提请业代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12、审核、批准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年度、月度以及临时预算、决算报告;

13、审核、批准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物业管理合同;

14、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1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秩序维护,保证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6、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通知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7、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18、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19、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代会决定;

20、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21、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22、建立业委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23、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代会的决定、决议;

24、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5、按规定建立业委会信用信息;

26、不得以业委会名义从事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监督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六、业委会出现非正常情况时,由业代会代行其职权,直至选举出新的业委会。业委会应在业代会决定代行其职权之日起7天内向业代会召集人移交公章、财务资料及有关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相关文章:

1.业主委员会职责

2.业主委员会章程

3.职责分工

4.妇委会工作职责及分工

5.绿化委员会工作职责

6.成立业主委员会报告

7.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守则

8.社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9.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报告

10.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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