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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

2023-05-05 08:37:1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斯密马赛没有克”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解放思想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解放思想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解放思想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

篇1:解放思想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

解放思想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

近年来,下关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已明显落后于其他城区,且差距呈不断扩大之势。为了迅速扭转这一严峻局面,下关区委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全区开展了“解放思想,居后思危,居危思进”大讨论。通过大讨论,把全区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加快实现富民强区的目标任务上来,以思想上的大解放来实现下关经济和社会的大发展。通过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并结合本职工作去思考下关区落后的种种原因,我深感下关区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工作者思想不解放,执法理念陈旧,法制环境不宽松,是下关区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下关区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转变执法理念是当务之急,行政执法促进富民强区是当务之急,迅速改变下关区的投资环境是当务之急,提高下关区的亲和力是当务之急。当前,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解放思想,破除陈旧的执法理念,为下关经济发展减负松绑       提起下关区落后的原因,有的人归结于下关区资源不丰富,缺乏发展后劲上;归结于市委、市政府对下关的关心扶持不够上。我认为,这些都不是根本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下关人观念陈旧,思想不解放。行政执法中,只照搬法律法规规定,不结合区情实际,办了许多“无损失过错首犯”的案件,罚了许多不该罚的钱;不结合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刻守某些陈旧的行业规定,处罚了可以不处罚的单位;强调部门利益,忽视全区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罚走许多投资者和外商;片面追求办案数,对某一违法行为实施了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缺乏爱民之心,重罚款、轻教育,加重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不注重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行政审批中,死搬硬套“硬杠杠”,人为抬高行政许可的门槛,限制了很多经济活动的开展。群众普遍反映,在下关办事难,办成一件事更难。一件简单的审批事项,在别的区随到随办,在下关却让当事人跑上多趟,还未必能办成。执法监督中,片面强调“依法执法”和法律上赋予的职能,把正常的党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府的层级监督,理解为“行政干预”,很多企业和企业家常常感叹下关的政策太死,环境不宽松。所以,不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下关经济难以发展,不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招不到外商外资;不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招来的外商外资也会被罚跑、吓跑、打跑;不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下关区企业也将被吓跑、罚跑;不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下关区将落后,再落后,永远落后!由此可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关系到下关区社会经济各项工作的兴衰,关系到下关在全市的地位,关系到区委、区政府在下关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只有转变执法理念,为下关区经济发展减负松绑,下关才有希望,才有发展,才有进步。       二、与时俱进,树立全新的执法理念,为下关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创新就是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十六大报告的经典论述,为我们解放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发展、完善,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法律法规或废止、或修订、或作出新的解释。由于法律法规修订的周期很长,作为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保持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状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研究新问题,树立新观念,及时调整执法的重点,确保法律为社会进步服务,而不能成为社会进步的“拦路虎”。       如何树立新的执法理念?树立怎样的执法理念?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要求,这是一个动态的问题,是一个需要不断研究、不断探讨、不断调整的问题。就下关区目前各项工作状况而言,我认为要树立四个理念:       第一、必须树立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建设的理念       经济建设是下关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中心工作,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是全区上下的第一要务,各项工作都要以经济工作为中心,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行政执法直接与经济工作相联系,执法的宽严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工作的理念,是转变执法理念的重要方面。下关区经济目前处于低谷时期,需要的是各方面的雨露阳光和精心的呵护,需要扶持和帮助。执法部门要从全局利益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最终目的,结合本部门的职能,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行政执法部门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敢为人先,做到法无明文禁止的都可以支持创业者去做、去试、去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想方设法帮助经营者、创业者走“绿色通道、快捷通道”,进一步降低投资创业的门槛,宽松执法的环境,多亮“绿灯”少举“红牌”,决不能用部门的条条框框来阻碍全区改革发展的大局,阻塞老百姓思富求进的渠道,阻断生产要素的集聚,拉全区经济建设的后腿。       要树立服务理念还必须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和检查,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经过前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企业投资和经营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执法部门要不断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控制检查,对企业做到不告不查,不扰民不查;要严格收费制度,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禁利用执法权力或行政审批权限搭车收费。       现在市区政府正在大力倡导和开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各项工作,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来说,就是要坚持在执法中体现服务的精神,切实把执法的过程,看成是向广大管理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既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第二、必须树立行政执法爱民富民的理念       明确要求,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切工作包含行政执法。下关区的行政执法要达到这个要求,首先要有爱民之心。与其他城区相比,下关区的群众经济很不富裕,民营和个体经济都很弱小,很多群众只能靠摆摊点、开马自达维持温饱。行政执法中,要设身处地从群众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要通过执法的过程,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对群众赖以生存的摊点,要采取“管”“疏”结合的办法,划定设摊地段,进行规范管理,不能简单的取缔。对群众不理解的执法,要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以热情周到的执法,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那种以罚代管,以收费代服务的不正之风必须坚决摒弃。       对待个体户和私营业主,同样要报以爱心,理解他们的难处和痛苦。执法中要多扶持,多引导,有了新法律新政策要给他们提个醒,帮助他们理解掌握;他们在经营中有轻微违法行为要提出警告,帮助他们改正。以宽松的环境,周到的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把精力全部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其次,执法要促进富民。执法部门虽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但是执法工作也要出社会生产力,这种生产力突出表现在能否为下关经济发展,为群众创新创业,提供法律的保障和政策的支撑。下关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富民,让下关区人民群众尽快富裕起来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下关区的经济指标上去了,但人民群众还没有富起来,下关的经济就没有真正搞好。行政执法部门要紧紧围绕“富民强区”这一奋斗目标,通过履行职责,把富民的政策及时传播给人民群众,把富民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人民群众,整合好区内现有资源,为人民群众创业致富提供条件,帮助引导人民群众尽快富起来。       第三、必须树立行政执法诚实守信的理念       今年,市政府提出了“建诚信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的口号,随着我国加入WTO和与国际社会的接轨,诚信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行各业都得讲诚信,行政执法更要讲诚信。以前执法部门在诚信方面做得很不够,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下降,执法中,哄、吓、诈、骗的现象时有发生。调查取证时,哄骗当事人,许愿拍胸脯;证据一到手,翻脸不认人,一副公事公办的派头,这就是不讲诚信;政府部门间职能调整,前一个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后一个部门不认账,这也是不讲诚信。执法部门不讲诚信,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是政府说话不算数,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行政执法一定要讲诚信,只有讲诚信,人民群众才能相信政府,才能支持政府的工作。要做到讲诚信,必须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法律、法规要正确理解,正确向人民群众解释宣传,切忌随口表态,乱许愿,乱拍胸脯。作出的承诺要兑现,不能兑现的不能乱承诺。要把知情权交给群众,要把法律救济的途径告知群众,只有这样,行政执法才能做到公正、公开,才能秉公执法。现在的群众无论是外商投资者还是老百姓,不怕行政执法严,怕的是执法的不公和不讲诚信。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地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执法公正和公开,自觉地把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布,向群众公开,把服务承诺制度化、规范化,说的和做的要一致,做的和结果要一致,树立起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       第四、必须树立行政执法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理念       执法是否为民,百姓自有一杆秤,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最后还要请人民群众评判。现在,执法工作难度大,执法部门压力大,执法过严或不到位,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都不会满意。要使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都满意的确很难,这就需要我们在执法中把握好“度”,这个“度”首先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法,不能超越法律规定;其次是在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承受的基础上执法,第三是让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满意的前提下执法。把握了这三点,就把握了“度”,要做好这三点,必须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与区情民情相一致,以“富民强区”为目的,只有这样,我们的执法工作才能让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满意,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满意了,我们的执法工作就是合格的。       三、建章立制,用制度把理念转化为行动       转变执法理念是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开端。但是,仅有理念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理念及时转化为行动,落实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理念向实践转化的载体是规章制度,只有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理念的实施。下关区物价局根据物价管理职能,制定了《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制度》、《价格行政执法警示制度》、《价格监督检查反馈制度》以及《价格执法回访制度》,这四项制度形成了价格执法体系,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精神。新的价格法规政策出台后及时向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营者提个醒,向管理相对人宣传法规政策,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执法检查中,发现轻微首犯的,非恶意的违法行为,提出警告明示,帮助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减少罚款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发出整顿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改正;对违法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其整改效果。四个环节环环相扣,既体现了物价执法的严肃性,又体现了灵活性,既履行了政府物价监督的职能,又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物价部门这一做法应该在各个执法部门大力推广,每个执法部门都应当根据法定职能和执法程序,制定相应的提醒制度、警示制度、监督制度和回访制度,以及其它服务经济建设、体现爱民富民精神的其他制度,使下关区的执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时俱进,对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是要根据市政府制定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和修改各部门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制度建设,要让每个执法人员明白,我们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如果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害的不仅仅是被管理者的利益,同时执法者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要通过制度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要实行一次投诉有效警告,二次投诉有效下岗,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经济和法纪方面处罚的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部门也要采取投诉有效,批评教育、警戒等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政府法制部门要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执法中的监督作用,为区政府严把行政执法关。       新的形势和任务给下关区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关区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迫切需要行政执法部门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执法理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创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富有亲和力社会环境,为把下关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滨江城区而努力奋斗。

篇2:下关区物价局转变执法理念服务经济建设

下关区物价局转变执法理念服务经济建设

XX区物价局作为区政府主管价格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重任。他们结合区情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富民强区,加快发展”的工作目标,切实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彻底改变过去“一管、二查、三处罚”的工作方法和运作模式,真正树立行政执法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转变执法理念,必须实现职能的转变     一段时期以来,XX区经济发展环境不宽松,执法部门缺少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习惯于计划经济时期“管、查、罚”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没有树立起“政府就是公仆,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很多企业被“罚”怕了,被“打”跑了,造成了全区经济发展缓慢,与兄弟城区的差距不断加大。XX区物价局清醒的认识到,要适应新形势,必须实现“五个转变”,即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定规则、当裁判”上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转移到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上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转移到治乱减负上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转移到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上来,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转移到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经济发展服务上来,实现由罚款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的转变。去年初,社会力量办学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某民工子弟小学,在未办理有关证照的情况下进行招生收费,检查人员没有处罚,而是从该校办学主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这一目的来考虑,积极帮助该校办理了有关手续,使收费合法化,得到办学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称赞。     二、转变执法理念,必须树立服务意识     在执法中,XX区物价局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价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认真执行国家计委和省、市物价局有关规章制度。一是价格政策提醒制度。通过召集会议、开业前上门指导等形式,向有关价格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并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价格行政执法警示制度。对管理相对人非恶意的、轻微的'、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由物价部门发出警示函,起到警告提示、促其整改的目的。三是价格监督检查反馈制度。对有关单位的价格(收费)进行检查后,向其反馈主要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视整改情况做出是否处罚决定。四是价格执法回访制度。对被处罚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对有重大价格违法行为或社会影响较大价格违法行为而受到查处的当事人实行回访,了解当事人价格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内部价格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现行价格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等,起到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价格行为的作用。这四项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某大型综合市场价格管理混乱,没有一个柜台实行明码标价,针对这种状况,该局发出了警示函,引起市场管理办公室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物价管理员。同时,邀请该局为市场中层干部进行培训,宣传明码标价工作的意义,使该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观,成为XX区大型综合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典型。实践证明,在价格执法中实施价格提醒、警示、反馈、回访制度,是一种预防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的防范制度,既达到了为企业服务、规范价格行为的目的,又履行了依法行政的职能,受到管理相对人的普遍欢迎。     三、转变执法理念,必须坚持依法行政     作为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履行职责的灵魂和准则,而规范执法工作程序是保证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为此,XX区物价局在执法中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制定了执法检查各岗位职责,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使每一个在岗执法人员都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职责以及承担的责任。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以《价格法》为依据,制定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执法规章制度,完善了《执法工作程序》、《执法责任制》、《案件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有法可依,规范高效。三是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规定超过千元以上的价格违法案件须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在办案中,把好立案、取证、审理、结案、归档等“五关”。通过对每道程序的严格把关,对办案过程进行有效监督,达到保证办案质量和案卷规范的目的,从而改变了以往只注重办案实体,轻视办案程序的简单化做法,做到实体、程序并重,处罚决定、法律文书并重,从立案到归档,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四是重视业务培训。他们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干部自身素质上,加强政策法规、案卷制作、电脑操作的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班、培训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五是建立监督机制。行政执法人员的不廉洁,必然导致行政执法的不公正。为此,该局建立了内外监督机制。对外实行了执法廉政情况反馈卡制度,请被查单位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检查结束后将反馈卡寄回我局。同时,邀请行风监督员参加综合市场收费专项检查,对执法人员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促进了价格执法规范化。对内制定了执法检查人员八条纪律和十条勤政廉政制度,实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使全体干部的执法活动有了行为准则。     四、转变执法理念,必须加强作风建设     近年来,XX区物价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作风建设,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内抓素质,外树形象。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开展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主动宣传价格法规政策;主动上门帮助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主动为企业传递价格信息,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树立了物价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二是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咨询投诉方式、错案追究等内容公布上墙。实施“五公开、两监督”制度,即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处罚依据、设立监察室、聘请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实行服务承诺,转变工作作风。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即首次接电话、接待来人咨询、办理有关事务时,接待人员必须负责将来电内容或来人介绍给业务主办人,而业务主办人必须简明、清晰的告知来电、来人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做到耐心解释、热情服务、限时办结。坚持局长周一接待日制度,由局领导轮流坐阵,处理价格举报、投诉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这些措施实施之后,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办事效率的提高,受到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好评。                                              XX区司法局XXX                                                 4月16日

篇3: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推进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再上台阶的重要一年。20xx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加强电力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供用电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机构建设

1、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功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

2、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到今年底,力争完成3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挂牌办公。

二、开展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

1、坚持群防群治,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格局。

2、部门联动开展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县安监局、建设、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障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开展涉电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电力警务室的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经营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被盗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4、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验收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压滤机滤布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电力函〔20xx〕324号)文件要求,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做好省经信委等四部门来市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5、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下,按照《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许可审批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1、建立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电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滤布案件移交等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电力行政执法追偿制度等,并与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

2、开展电力执法人员培训和申领电力执法证工作。为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工作的需要,积极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参加省组织的电力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将电力行政执法纳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实现备案制度化,县区重大执法案件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备案。

四、深入基层调研和监督检查

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工作。深入县乡(镇)、厂开展电力执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电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电情况存在问题。赴市外以及其它行业执法部门调研,积极探索和完善我市电力执法行为和模式。

五、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开展法规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的“四进”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流动宣传车,以及将典型案例编制成广播剧、拍摄成警示片以案说法,通过开展播放广播剧、送电影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电力法规“四进”主体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4: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深入进行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三大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乡新局面,推动全乡经济超常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全乡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乡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乡党委、政府利用中心组学习及乡、村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乡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乡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乡、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乡土管办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乡畜牧中心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乡农机管理人员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乡经管中心、财政所通过每月6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乡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余人次,确保了我乡“无毒乡”、“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乡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乡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乡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乡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乡,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县政府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乡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县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乡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平安灌云”建设相关要求,年初,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乡平安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乡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乡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乡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乡计生站首先完善了乡、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乡农机站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乡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乡财政所、经管中心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会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市、县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乡政府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乡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乡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财务状况。乡经管中心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各村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乡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乡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

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乡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强化《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x部、农民整体素质相互结合,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教育农民和提x部、农民法制意识的目的。

二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部及时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是按要求认真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并强化实施。

四是继续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考核,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法部门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和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总之,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努力下,严格按照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使各项工作已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开创依法治乡的新局面,为全乡经济超常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篇5: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为了规范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维护数字电视网络建设的顺利推进,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传输。因而加大了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

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拆除收回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61套,动员群众主动拆除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卫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卫星设施整治工作。局长亲自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督办,部门主任带领执法人员狠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搞好总结讲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今年五月还专门下发了景广发(20xx)5号文件《关于加强**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对任务目标、安装使用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

二、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进一步抓好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我局执法部门(社会事业综合办)与网络公司(乡镇业务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统一认识,即:我们执法部门做到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抓不懈,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既要为网络建设保驾护航,又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网络公司则要求乡镇维护站人员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网络传输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多推优惠政策,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二为一一起抓,来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有了这一协调机制,即推动了卫星设施的整治工作,也确保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规范而有序地发展。

三、广泛宣传,使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我局在往年宣传的基础上,今年又专门印制了15000份宣传单下发到各乡镇及用户,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我局平时很注重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

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州局下发的“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在今年8月份又选派2人参加了州法制办在州委党校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卫星电视违规地面接收设施的拆除工作,受到了好评。

五、加大力度,灵活处置,打击卫星电视的违规行为

我局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先网内后网外的工作思路,先后对嘎洒、勐养、大渡岗、景讷、普文和基诺山等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并采取自行拆除,拆除收回和强制性拆除等三种方式由当事人选择。自行拆除:以教育为目的,请当事人自己拆除,不优惠,不处罚;拆除收回:以教育为目的,并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入网安装费可减免100元),卫星设施由执法人员收回;强制性拆除:以教育为目的,若当事人拒不执行,又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们执法人员就实行强制性拆除。并给予没收等处罚。通过多种方式并进,目前以上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基本清理完毕。网络外,我们采取完善手续的办法,对那些符合条件的违规用户,通过教育后,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允许接收境内传输的卫星电视节目;对于那些拒不办理合法手续,又违规事实清楚的用户,我们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性拆除并给予没收等处罚。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车辆15辆,出动执法人员46人,拆除收回161套,动员群众自行拆除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今年10月14日,在我局局长亲自主持下召开了文镇曼坝芽村和曼果糖村干部协调会议,解决了该两村85户私自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在自行拆除的同时优惠每户150元的入网安装费用。通过一系列的灵活处置和整治行动,不但净化了网络建设的环境,入网户数明显得到了增加,而且也规范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的管理。

篇6: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海事(航务)行政执法监督及执法水平,根据遵市交发[20xx]142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县海事(航务)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与落实

1、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已制定推行海事(航务)实施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对海事(航务)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进行了分类排列、制定目录,汇编成册,把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因目前人员有限,暂无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职能股室和与之相适应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扣3分。

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

暂未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扣2分。

3、行政执法公示制

暂未建立执法公示制度,未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种类、职权、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扣2分。

4、行政执法监督制

未完善和落实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扣5分,无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时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况,无未受理和审查案件当事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申诉、检举情况。

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暂未建立案卷评查制,未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扣2分。

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

对新上岗人员已进行规范岗位前培训,按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年度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2、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执法证件,无执法人员不符合持证条件现象,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格对执法人员申领、换领、补领执法证件的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将其执法证件收回并报省厅,无违反规定执法的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情况

1、主体合法

执法主体和执法主体资格均合法。

2、内容合法

执法行为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收集和采用规范、合法,处罚对象符合规范。

3、程序合法

执法时亮证执法,并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依法举行听证,依法发行回避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集体讨论,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依法执法执法案件。

4、文书填制与案卷归档

严格按照使用程序填制相应的文书,无填制不方便或不规范现象;无字迹潦草,书面不清洁或者随意涂改现象;无应当编注案号的文书无案号或者随意乱编案号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无执法人员或者当事人签名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有更改现象,无没有当事人的手印或者签章现象;使用后的执法文书均按规定归档保存。

四、执法效果评价

1、地方人民政府的评价意见

未受到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现象。

2、无收到有效投诉现象。

篇7: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在售种旺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治理与常规执法相结合,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经营未经审定品种和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严禁私倒乱调隐蔽销售,走乡串村流动销售,甚至有些单位和个人以种种名誉搞非法经营活动,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加倍罚款。今年上半年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车辆60辆次,检查单位23个,查处标签不符合规定案3起,未制作经营档案6起,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案1起,进一步理顺了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按照市种子监督检验站《关于开展对全市小麦繁种田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站抽调专人对全县小麦种子繁育基地进行了调查。今年我县共繁育小麦种子16970亩,我们抽查面积7500亩,并详细检查了各繁种单位的生产许可证、田间档案及其记载情况、质量保障措施和技术规程等情况。重点对繁种田的杂株、异株进行检查记录,共抽检品种15个,地块12个,设定3个检验区,取样点数251点,每点取样200穗,检查其纯度,经检查杂株率为0.99%,纯度为99%以上,抽检合格率为100%。通过这次质量抽查,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用种质量,杜绝了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现象发生,确保了全县用种安全。

(二)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

为深入做好今年的农药管理工作,利用年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机会,召开了一次由特邀的各级各部门领导、生产厂家代表以及全县农药门市负责人参加的农药管理会议,会上制定了今年农药市场管理工作方案以及管理措施,通过召开这次会议,即宣传了农药法律、法规,提高农药厂家和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为全年的执法工作开了个好头。凡培训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并对经营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不合格者予以取消。上半年,共年检《农药经营许可证》56个,换发旧证6个,办理新农药证6个,取消不合格经营门市17个,有效理顺了农药市场秩序。

在农药市场检查中,以标签检查为突破口,以高剧毒农药治理为重点,严把农药市场准入关,规范了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在治理过程中,我们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门市,并且按照市站要求,抽查农药标签30个,要求各门市建立健全农药销售台帐和诚信卡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为合法经营户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车辆79车次,抽查农药标签30多个,送检农药产品5个,查处违法案件55起,其中修改标签内容案件13起,无证经营案件36起,农药登记证未续展案4起,经营劣质农药案1起,假冒登记证号案2起,共处罚款4.25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46万元,有效打击了不合格农药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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