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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研究生简章

2023-01-05 08:07:0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星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研究生简章,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研究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研究生简章

篇1: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我校共有34个硕士点(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学科)预计招收36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计划招收173名,专业学位型计划招生187名。(注: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招生专业名称、考试科目、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业务要求:

① 需获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大于等于426分;

② 毕业后须有继续参加本科层次的学习经历,复试时须出示至少4门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㈠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网址:yjsb.fjtcm.edu.cn,下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考生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⑵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⑶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㈡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需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⑵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⑶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初试

四、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⑵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⑶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⑷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月5日下午:英语一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均为笔试。

⑸初试成绩预计在2013年3月中旬公布。

2.复试:

复试工作预计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网站通知。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①中医诊断学;②方剂学),每门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五、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的其它院校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调剂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即可与我校研招办(0591-22861321)联系,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网站通知)。

六、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z{3号)的规定。

七、录取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工作将在2013年5月中旬结束。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四类。

3.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在复试阶段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入学注册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预计在2013年9月上旬)。

九、在校学习期间待遇1.学费:按国家计划和省教育厅资助计划录取者,免交学费。

自筹经费计划和委托培养计划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

2.硕士生在校期间享受研

篇2:上海海事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海事大学2012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2-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3-4年。

三、招生名额和类型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硕士生约1350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和MBA三种类型,确切名额根据国家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相应专业的本科主要课程进修成绩单,并在工作中有较大贡献。同等学力考生参加统考初试科目合格后,在进行专业课考试时,由所在招生学科专业确定加试本科二门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6.考生网报信息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考生须详细和正确填写本人家庭及单位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和所在单位名称。我校研招办在资料审核和录取过程中经常通过手机和电子信箱与考生联系。不明之处应来电向研招办询问后再申报。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等)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七、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

篇3: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个别招生类别和领域除外),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第1项、第2项、第4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

(2)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体要求与上述(一)中第5项相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领域外,各研究所和各院系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与有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研究所或院系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admission.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2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或“100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所有考生,须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报名,并在北京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2)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与接收的研究所或院系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

篇4: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不仅是我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实力最强的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性国立研究机构,也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1978年中国科学院率先在全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并经国务院批准创办了我国第一所研究生院――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教育部和中编办批准,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由设在北京的校本部、分处全国各地的120个研究所共同组成,是一个以北京为中心、联系和覆盖全国的教育实体。校本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中国科学院系统各科研院所的招生和培养工作,各研究院所是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实施单位。

中国科学院拥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厚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项目、良好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途径以及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哲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众多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专业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0大学科门类覆盖了53个一级学科,遍布各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拥有3个国家实验室、8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4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设有10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科学院大学现有在学研究生3.8万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约占50%.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6个,另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还拥有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农业推广硕士、药学硕士、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8个类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领域22个。遍布各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拥有3个国家实验室、8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4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9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设有16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科学院大学现有在学研究生3.96万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约占49%.

20共有121个研究所、14个院系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0大学科门类的200余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7600余名(其中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700余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0余名)。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个别招生类别和领域除外),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或网络教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该类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上述(一)中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

(2)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体要求与上述(一)中第6项相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 单独考试主要招收对象为中国科学院系统的在职员工。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

3.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

4.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四)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领域外,各研究所和各院系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能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尽早与有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推免生应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admission.ucas.ac.cn/),并按照研究所或院系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详见下条)。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

篇5: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学制二至三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实际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发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自考主干课程5门以上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当地在读本科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英语二(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均为全国MBA联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考试范围参见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考试院指定考场。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7044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七、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九、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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