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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023-11-09 08:58:2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treytw”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篇1: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20继续开展推免工作,热忱欢迎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秀,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成果记录。

3.所在学校具有推免资格,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申请人须为当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5.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含2.5)以上(外校生源未用绩点计算成绩者,每门课程成绩要求均在70分以上)。

6.英语水平良好,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优先。

7.在学期间参加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及以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相同专业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天津中医药大学推免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不受第⑤⑥条限制。

8.具有从事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者,经3名及以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相关专业教授(文艺、体育)或正处级以上领导推荐,并经天津中医药大学推免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不受第⑤⑥条限制。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10.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发表论文或获得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2人或2人以上均发表论文或获奖者,根据论文或奖项等级排名。

二、申请办法: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同学可在9月28日-月25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等。我校的复试在年10月10日左右,确切复试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

2.请有意愿参加我校复试的同学在2014年9月30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以EMS形式寄出(以邮戳为准)或送达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所有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均为一份。复印件须加盖相应主管部门的公章。

外校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红章原件)。

(3)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复印件。

(5)其它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我校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

(4)本科班内排名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复试时请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复试考核合格者,经我校推免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录取,在“推免服务系统”发给考生待录取通知。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公示十天,如接收名单修改须另行公示十天,无异议或异议解决者方可确认其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具体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未填报相关网报信息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所有推免生11月份将不再参加现场确认及图像采集事宜。

3.未录取者材料不退。

4.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7.录取通知书将于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8.推荐为全科医学专业(105127)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接收。

9.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无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193

电话:022-59596191

传真:022-59596191

我校网址:www.tjutcm.edu.cn

E-mail:zhaosk_@126.com

篇2:天津商业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商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文件要求,落实好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措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招收应届生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上限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请参阅《天津商业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系统内报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填报专业志愿;

2.通知复试。我校或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四、复试及拟录取

1.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一般在10月份,具体日期以系统通知为准。

2.考生在复试报到时缴纳报名费、提交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有本人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专业英语考生成绩单、司法考试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本人素质和能力的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3.考生在复试期间须进行体检,届时已体检的携带体检报告可免于体检。

4.拟录取。学校对复试及体检合格者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拟录取者领取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

5.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有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阅相关复试办法及说明。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年。

2.助学金

档案转至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推免生有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

3.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生2万元,由各学院根据下达的名额评定。

学业奖学金。全覆盖评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为入学奖学金,推免生每人8000元。第二学年学术型的学业奖学金由学院评定,标准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全覆盖评定。专硕第二学年和学硕第三学年评定论文奖学金按5000元、3000元评定。论文答辩后再评定优秀学位论文并发放奖金。

优秀奖学金。按一定比例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400―1000元奖励。

科研奖学金。按发表论文、参编专著、发明专利等发放每篇(项)500―1500元奖励

4.其他助学政策。学校的贫困生贷款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并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津贴制度等。

六、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霸公路东口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300134

联系电话:022-26675770

责任编辑:null

篇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3.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硕士招生的`所有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对网上报名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及接收程序

1.复试:我校各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接收程序:凡通过我校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1.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1元学业奖学金;

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4.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5.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

6.对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篇4:长安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安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安大学欢迎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2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①《长安大学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下载《申请表》请注意区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申请人于9月20日前寄(送)至长安大学研招办。

2.我校研招办组织有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同意后,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9月底。

四、复试

1.复试一般为口试,包括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封面上须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的校验码;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陕西省内高校报名点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到长安大学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录取。申请人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2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2.如在2012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附件: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5: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 CET-4或CET-6或其他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于9月8日至10月1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快速制造中心、艺术研究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公共管理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44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72 电话:《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00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8.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传真: 021-66132245

篇6:延边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延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学校制定了《延边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接收专业

“延边大学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硕士招生计划的50%。具体接收专业请参照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gradms.ybu.edu.cn/ss_zsml.php)。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获得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学术成果。

申请材料在复试时提交给复试小组。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复试。我校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在10月中旬进行,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后,依据复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rad.yb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研招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疑问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国际商务、法律(法学)、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等7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二年。

六、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其中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

七、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2.可参评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3.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后,第一学年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7000元/人/年)。

4.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参评各类专项奖学金,如“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

5.助学贷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其他

1.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真实或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推免生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期间学校不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4.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传真:0433-2733013

篇7:扬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扬州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强,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可优先接收:

1、“985”高校、“211”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种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3、在本科期间,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发明创造成果;

4、在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相应的专业外语等级)。

二、学科、类别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获得如下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还可申请其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等。

四、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网址:yjsc.yzu.edu.cn/col/col21781/。并及时打印、复印(统一用A4纸)有关申请材料,于10月10日前寄(或送)达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提供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

因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部门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提交所在学校推荐部门同意推荐的证明材料。

2、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①外语(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托福(TOEFL)成绩、或雅思(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最好成绩证明复印件;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公开发行的刊物、学术论文、出版物等复印件。

六、其他

1、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将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相关学院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合格、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

2、被我校接收的申请者请按所在学校推荐部门规定的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及确认手续。

3、申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912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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