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

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

2022-09-10 08:26:0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AKA大写”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

篇1: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

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转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篇2:欧阳修纵囚论原文翻译及赏析

纵囚论① 作者:[北宋]欧阳修

信义行于君子②,而刑戮施于小人②。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④,而视死如归⑤,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⑥,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⑦,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⑧。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⑨,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⑩;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⑾?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⑿。

【注释】

①纵囚:释放囚犯。唐大宗(李世民)贞观六年(632年)十二月,把三百九十名已判死刑的囚犯释放回家,并规定于第二年秋天就刑。到时候,纵囚来归,皆赦之。

②信义:信用,礼义。

③刑戮:刑罚,杀戮。

④不苟幸生:不苟且侥幸地活着。

⑤视死如归:形容不怕死,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这里指为了信义,不惜牺牲生命。

⑥录:取,选择。大辟: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后指死刑。

⑦难能:难以做到。

⑧期:希望。

⑨冀免:希望赦免。

⑩贼:揣摩,揣度。

⑾常:经常,长久。

⑿逆情:违背人情。干誉:求取名誉。

【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

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赏析】

这篇政论文,字虽不过四五百,但立论新颖精辟,议论深刻严密,其写作手法也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文章开始并不直设论点,而是先放开一笔,泛论君子小人之别,为全文的议论树立了一个参照标准;同时也藏下暗笔,以罪大恶极暗照太宗释囚不通情理,以视死如归暗照死囚自归不合情理。做到泛论不泛,紧扣论题。接着简叙纵囚之事,断以评议,又紧扣君子小人之别。据史籍记载,贞观六年,唐太宗亲自审查了三百九十名死囚,放他们回家,约定翌年秋天回来就刑。结果他们全都如期自动归狱,太宗称许他们知诚守信,免于死罪。欧阳修认为太宗以君子最高的标准去要求小人,是不通情理;死囚以小人最劣的品行而超越君子,是不合情理。因此以岂近于人情一句反问收紧,为全文定下基调,又为引出论点埋下伏笔。首段一放一收,一叙一议,令人心服地点出了纵因是违背情理之举。

太宗此举用意何在呢?中段作了深入剖析,但也未直论情理,而是拓开一层,先设一难。若论唐太宗。确不失为中国历史上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文治武功,空前显赫。纵囚一事作为贞观之治的政绩之一,颇为人们称誉,白居易《七德舞》诗就写到: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人们一向认为太宗恩隆德厚,深入人心,小人能变为君子是恩德感化所致。欧阳修则透过现象看本质,一反前人的赞许,一针见血地指出太宗此举旨在沽名钓誉。此论精警透彻,后人评谓喝破太宗一生病根,刺心刻髓。但旧说未破,则新论难立,下文便转入层层辩驳。首先推勘太宗与死囚的心理活动,道破纵囚与自归的动机各是邀取名声与侥幸求生。这种心理分析并非主观臆测,而是从客观事实的`不近情理推断而出,深文曲笔,抉其隐微。清朝乾隆皇帝写过一篇《读纵囚论》,以其统治经验补充说:太宗擅长权术,或会通过刑官狱吏晓以利害,归狱可幸免一死,不归则捕而诛之,累及亲属。双方既然在互相窥测并利用对方的心理动机,以达到各自的目的,哪里有恩德与信义可言。乌有一句既是反问,也是感慨,有力地揭露了太宗的虚伪。但还觉意犹未尽,再进一层,将太宗六年深德与一日浅恩相比,深者尚未能感化小人,浅者反倒能改变他们,其不近情理显而易见。此用事实作反证。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太宗纵囚并非出于开恩施德,死囚自归也非出于感恩戴德。文章辩驳往复曲折,愈驳愈快,愈折愈警。至此,旧说已不攻自破,新论也确立不移。辩驳以立起,以破终,所以层层破旧,又句句立新;虽无一字提及情理,但处处不离情理,更以不通之论总收此段,与首段不近人情正相呼应。这一段运用设难驳诘,正辩反证等多种方法,严密周到地论证了纵囚是邀取名声之举。

统治者违背情理以邀取名声,是否利于治国呢?这是末段议论的重点,也即本文的论题。文章同样没有直涉论题,而是先宕开一问,故作自答,以揭示施恩德与近情理之间的矛盾:归而诛之,如再纵又归,显然不近情理;如再纵不归,无从体现恩德,故以否定收断。再跌进一层,故作退论。旋以归谬收束,也同样揭示了上述这对矛盾:如果这种恩德屡施于小人,那就等于培植他们的侥幸心理,纵容他们杀人放火,更是不近情理。这两层议论一开一合,紧扣上文,开句承接中段,合句照应首段,进一步把旧说驳得体无完肤,从而收住辩驳,从容不迫地步入正面议论,指出纵囚不近情理,非治国之法;不见恩德,非圣人之法。最后水到渠成,自然引出文章主旨。鲜明地表达了欧阳修顺应人情、严肃法治的政治观点。

这篇文章议论纵横而不支离,文字平易而有韵味,全仗作者悉心布局,使章法跌宕绵密,文势曲折流动。每段议论不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而是欲擒故纵,顿挫有致,最后以通段主旨收住。整篇结构也是如此,经过曲曲折折的议论,往往复复的辩驳,最后百川归海,结出文意,将全文推向最高潮。读至篇末,就仿佛游览名山走过崎岖蜿蜒的山路,最后攀上雄伟峻拔的主峰,回首来路,领略更深,眺望前方,遥想万千。再者,全文以情理、恩德为两经,以太宗、死囚为两纬,丝丝衔接,环环紧扣,明承暗接,前伏后应,使整篇议论交织一体,文势流贯畅达。这篇文章充分体现了欧阳修散文纡徐委备,往复百折,而条贯舒畅,无所间断(苏洵语)的特色,在短小的篇幅内,或质疑,或答问,步步分析,层层辩驳,写来却从容不迫,纵收自如,竟似有洋洋万言,令人耐读。

篇3:《纵囚论》原文及翻译

《纵囚论》原文及翻译

《纵囚论》

作者: 欧阳修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馀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

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翻译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

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赏析】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

“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本文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贞观六年(632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入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本文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本文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揣摩。

篇4: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赏析

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赏析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

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此又不通之论也!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

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译文:

译文一

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则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的,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宁愿为正义而死,不愿意苟且贪生,而视死如归,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时,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放他们回家,约定好到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坏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难。到了规定的时间,那些囚犯自动回来而没有延误。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而小人却很容易地做到了。这难道近于人情吗?

有人说:罪大恶极,确实是小人了;如果对他们采取恩德感化的手段,就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恩德感化愈深入人心,人的转变速度就愈快,有过这样的事。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得到这种名声。可是怎么会知道他在放回囚犯时,没有料到他们一定会回来希望可以赦免自己的死罪,所以才放回他们呢?又怎么会知道那些被放回的囚犯,没有料到他们自动回来就一定会被赦免自己的死罪,这才又回来呢?料想到囚犯一定会回来这才放他们回家,这是唐太宗从上面窥测到下面囚犯的内心想法;料想到一定会被赦免死罪这才回来,这是下面的囚犯在窥测上面的皇帝的内心想法。我从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窥测对方的内心想法才形成了这种名声,哪里还有皇帝采取恩德感化的办法和囚犯遵守信义的事呢?不然的话,唐太宗在全国施行恩德感化的办法,到这时已经六年了,却不能让小人不犯极恶大罪,只凭一天的恩德感化,就能使囚犯视死如归,而且坚守信义。这是一种说不通的观点啊!

那么应该怎么去做才可以呢?我说:对放回家去而又回来的囚犯,杀了他而不能赦免。然后再放出一批囚犯,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可以知道是被恩德感化所致。然而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对放出的囚犯在他们回来后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尔做一次。如果总是这样去做,那么杀人犯都不会被处死。这可以作为国家的常法吗?不能作为国家的常法。这难道能说是圣人之法吗?所以说,尧、舜、三王治理国家,必定以合乎人情为标准,不以标新立异为高明,不能违背情理来博取自己的名誉。

译文二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

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注释:

①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贞观六年)。唐太宗是我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他在位年间,国势强大,社会较安定,史称“贞观之治”。

②大辟:死刑。辟,法。刑法。大辟意为最重的刑罚。

③意:估计。

④贼:用作动词,窃,私下行动,引申为窥测。

⑤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赏析: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入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篇5:文言文纵囚论原文

文言文纵囚论原文

纵囚论(欧阳修)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①。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馀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②。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③。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④?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⑤;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⑥?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⑦。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⑧。

◇注释

①苟:苟且。幸:侥幸。

②录:登录于册,录取。大辟:死刑。馀,同“余”。纵:释放。

③无后者:指没有囚犯超过期限。

④冀:希望。

⑤贼:盗窃。此指窥察。

⑥此名:指“恩德入人深”之名声。

⑦若夫:至于。

⑧立异:指建立“不常之法”。逆情:违背人情。干誉:求取名誉。

◇鉴赏

据史书记载,唐贞观六年,太宗亲自审讯了三百九十名死囚犯,并放他们回家,约定来年秋天再回来就死。到了第二年秋天,死囚犯如数归来。太宗感其信义,遂全部予以赦免。欧阳修有感于此事,遂发表议论,撰成此文。

欧阳修一反流俗的看法,认为这件事不可作为“常法”,甚至批评唐太宗此举是为了求取仁德的名声。文章反复辩驳,逐层深入,写得明快犀利。

篇6:纵囚论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

纵囚论原文、翻译注释及赏析

原文:

纵囚论

宋代:欧阳修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译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注释: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贞观六年)。唐太宗是我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他在位年间,国势强大,社会较安定,史称“贞观之治”。大辟:死刑。辟,法。刑法。大辟意为最重的刑罚。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意:估计。贼:用作动词,窃,私下行动,引申为窥测。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赏析: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入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篇7:浣溪沙欧阳修翻译原文

浣溪沙欧阳修翻译原文

《浣溪沙》描写作者春日载舟颍州西湖上的所见所感。本文就来分享一篇浣溪沙欧阳修翻译原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浣溪沙·堤上游人逐画船

作者:欧阳修

堤上游人逐画船,拍堤春水四垂天。绿杨楼外出秋千。

白发戴花君莫笑,六幺催拍盏频传。人生何处似樽前!

译文

堤上踏青赏春的游人如织,踊跃追逐着湖里的画船,春水荡漾,四周水天相接,波涛击打着堤岸。湖畔绿杨掩映的小楼之外,传出秋千少女的欢愉之声。

莫要笑话满头白发的老翁还头插鲜花,我随着委婉动听的《六幺》琵琶曲调,频频交杯换盏。人生万事,何似对酒当歌?

注释

①四垂天:天幕仿佛从四面垂下,此处写湖上水天一色的情形。

②绿杨句:王维《寒食城东即事》诗:“蹴踘屡过飞鸟上,秋千竞出垂杨里。”冯延巳《上行杯》词:“柳外秋千出画墙。”

③戴花:在头上簪花。《宋史·礼志十五》:“礼毕,从驾官、应奉官、禁卫等并簪从驾还内。”

④六幺:又名绿腰,唐时琵琶曲名。王灼《碧鸡熳志》卷三云:“《六幺》,一名《绿腰》,一名《乐世》,一名《录要》。”白居易《琵琶行》:“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

⑤尊:同樽,古代的盛酒器具。

题解

上片描绘了在空阔、明丽的湖上春景中活跃着的众多游人,并着意点出“绿杨楼外”的秋千影。吴曾《能改斋漫录》引晁补之语,说此词上片“要皆绝妙”,尤其是其中的“出”字,“自是后人道不到处”,因为用此一字,突出了万绿丛中忽然闪现的荡秋千少女的身影,使人更感到春天的欢乐,生命的欢乐。下片自抒情怀,一方面写出作者虽已白发,却仍旧热爱生活、享受生活,陶醉于美酒和乐舞中的情景;而“人生何处似瓶尊前”句,又使人体味到一种幽微的凄伤之慨。

词意堤上,游人如织,笑语喧阗;湖上,画船轻漾,春水连天。好一幅踏青赏春的图画! 然而,这图画的点晴之处,却不在堤上、湖上、而在湖岸边、院墙内、高楼下。那绿杨丛中荡起的秋千架儿、那随着秋千飞舞而生的盈盈笑声,才是青春少女的欢畅、才是春天气息荡漾的所在;唯因它曾经深锢墙内,故如今鼓荡而出,便分外使人感染至深。船中的太守,此时也顾不得有谁在窃笑了,他情不自禁在皤然白发上插入一朵鲜花、添上一段春色,让丝竹繁奏、将酒杯频传。

赏析

此词以清丽质朴的语言,描写作者春日载舟颍州西湖上的所见所感。词的.上片描摹明媚秀丽的春景和众多游人的欢娱,下片写作者画舫中宴饮的情况,着重抒情。整首词意境疏放清旷,婉曲蕴藉,意言外,别有意趣。

“堤上游人逐画船”,写所见之人:堤上踏青赏春的人随着画船行走。一个“逐”字,生动地道出了游人如织、熙熙攘攘、喧嚣热闹的情形。“拍堤春水四垂天”,写所见之景:溶溶春水,碧波浩瀚,不断地拍打着堤岸;上空天幕四垂,远远望去,水天相接,广阔无垠。第三句“绿杨楼外出秋千”,写出了美景中人的活动。这句中的“出”字用得极妙。晁无咎说:“只一‘出’字,自是后人道不到处。”(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六引)王国维则说:“余谓此本于正中(冯延巳字)《上行杯》词‘柳外秋千出画墙’,但欧语尤工耳。”《人间词话》卷上(“出”字突出了秋千和打秋千的人,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使人们好像隐约听到了绿杨成荫的临水人家传出的笑语喧闹之声,仿佛看到了秋千上娇美的身影,这样就幽美的景色中,平添出一种盎然的生意。

“白发戴花君莫笑”,“白发”,词人自指。这样的老人头插鲜花,自己不感到可笑,也不怕别人见怪,俨然画出了他旷放不羁、乐而忘形的狂态。下句“六幺催拍盏频传”和上句对仗,但对得灵活,使人不觉。“六幺”即“绿腰”,曲调名。“拍”,歌的节拍。此句形象地写出画船上急管繁弦、乐声四起、频频举杯、觥筹交错的场面。歇拍“人生何处似尊前”,虽是议论,但它是作者感情的升华,写得凄怆沉郁,耐人品味。

此词写出欧阳修与民同乐,同庆春天莅临的情怀。在词中他忘却了贬官颍州的烦恼,他愿在春醪中沉醉,一如他的雅号“醉翁”。

堤上,游人如织,笑语喧阗;湖上,画船轻漾,春水连天。好一幅踏青赏春的图画! 然而,这图画的点晴之处,却不在堤上、湖上、而在湖岸边、院墙内、高楼下。那绿杨丛中荡起的秋千架儿、那随着秋千飞舞而生的盈盈笑声,才是青春少女的欢畅、才是春天气息荡漾的所在;唯因它曾经深锢墙内,故如今鼓荡而出,便分外使人感染至深。船中的太守,此时也顾不得有谁在窃笑了,他情不自禁在皤然白发上插入一朵鲜花、添上一段春色。让丝竹繁奏、将酒杯频传,他要与民同乐,同庆春的莅临。忘却贬官颍州的烦恼吧,他愿在春醪中沉醉,一如他的雅号:“醉翁”。

篇8:欧阳修传原文及翻译

欧阳修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欧阳修,字永叔,庐陵人。四岁而孤,母郑,亲诲之学,家贫,至以荻画地学书。举进士,调西京推官。始从尹洙游,为古文,议论当世事,迭相师友,与梅尧臣游,为歌诗相倡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为馆阁校勘。

范仲淹以言事贬,在廷多论救,司谏高若讷独以为当黜。修贻书责之,谓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若讷上其书,坐贬夷陵令,稍徙乾德令、武成节度判官。久之,复校勘,进集贤校理。庆历三年,知谏院。时仁宗更用大臣,杜衍、富弼、韩琦、范仲淹皆在位,增谏官员,用天下名士,修首在选中。每进见,帝延问执政,咨所宜行。既多所张弛,小人翕翕不便。修虑善人必不胜,数为帝分别言之。初,范仲淹之贬饶州也,修与尹洙、余靖皆以直仲淹见逐,目之曰“党人”。自是,朋党之论起,修乃为《朋党论》以进。其略曰:“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故为君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修论事切直,人视之如仇,帝独奖其敢言,面赐立品服。会保州兵乱,以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陛辞,帝曰:“勿为久留计,有所欲言,言之。”对曰:“臣在谏职得论事,今越职而言,罪也。”帝曰:“第言之,毋以中外为间。”

方是时,杜衍等相继以党议罢去,修慨然上疏曰:“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贤。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谋臣不用,敌国之福也。今此四人一旦罢去,而使群邪相贺于内,四夷相贺于外,臣为朝廷惜之。”于是党益忌修,因其孤甥张氏狱傅致以罪,左迁知制诰、知滁州。居二年,徙扬州、颍州。复学士,留守南京。小人畏修复用,有诈为修奏,乞澄汰内侍为奸利者。其群皆怨怒,谮之,出知同州,帝纳吴充言而止。迁翰林学士,俾修《唐书》。

熙宁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五年,卒,赠太子太师,谥曰文忠。修始在滁州,号醉翁,晚更号六一居士。

(节选自《宋史·欧阳修传》)

译文:

欧阳修字永叔,庐陵人。四岁时即死了父亲,母亲郑氏一直守节未嫁,在家亲自教欧阳修读书学习,因家里贫穷,以至于只能以芦荻作笔,在地上学习写字。后来考中了进士,并被任命为西京推官。此时欧阳修开始结交尹洙,一起作古文,议论时事,二人互为师友,又结交梅尧臣,吟诗作歌,相互唱和,从此以文章名扬天下。以后欧阳修回京返朝,升为馆阁校勘。

范仲淹因著文指陈时弊而被贬谪,在朝官员大多上章为他解救,只有左司谏高若讷认为应当黜除。对此欧阳修写信对高若讷进行谴责,说他简直不知道人间还有羞耻一事。高若讷将欧阳修的信交给皇帝,以致欧阳修被贬出为夷陵县令,不久又迁任乾德县令、武成节度判官。过了很久,欧阳修复任为馆阁校勘,以后又改任为集贤校理。庆历三年(1043) ,兼掌谏院。当时仁宗对在朝大臣进行人事更动,杜衍、富弼、韩琦、范仲淹都参与执政,增加谏官,任用天下有名之士,欧阳修最先入选。欧阳修每次进见皇上,仁宗都询问他以治国执政之事,看哪些是可以做的。因其时国家政事之许多方面都在从事改革,一些小人遂势焰昌炽,大肆攻讦。欧阳修担心从事改革的一些好人难以获胜,便也多次分别就有关问题向仁宗上书进言。当初范仲淹之被贬去饶州,欧阳修与尹洙、余靖都因范仲淹之事而被斥退,世人都视他们为“党人”。从此,朋党的议论便产生了,欧阳修于是作《朋党论》一文以进呈仁宗。在文中他议论道:“君子以志同道合结为朋党,小人因有共同的利益结为朋党,这是很自然的'道理。所以作为一国之君,应当摒退小人的伪朋党,而多多提携君子的真朋党,这样,天下就可以达到大治了。”

欧阳修论事切直了当,因此有些人把他看作仇敌一样,唯独仁宗勉励他敢于说话,当面赐给他五品官的服饰。适逢保州发生了兵变,因此又任命他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在告别皇上时,仁宗对他说:“到那里去不要作久留的打算,想要说什么,就随时讲吧。”欧阳修回答说:“我做谏官时可以直接论事,现在论事就超过我职务的范围了,是有罪的。”仁宗说:“只管说好了,不要区别在朝还是在地方。”

正当这个时候,杜衍等人因被诬陷私结朋党而相继罢去,欧阳修慨然上疏说:“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四人,天下人都知晓他们有治国的贤能,正直之士在朝,是邪恶者之大忌,谋臣置而不用,乃是敌人的福份啊。现在这四个人一旦被罢除,而让在朝奸邪之徒弹冠相庆,四邻蛮夷之敌振臂喝彩,臣下我真为朝廷感到惋惜呀。”从此奸邪之徒更加忌恨欧阳修,并借欧阳修外甥女张氏犯罪下狱之事罗织他的罪状,致使他降职为知制诰、滁州知州。到任二年又徙迁扬州、颍州。恢复龙图阁直学士官职,兼南京留守司事。小人皆恐惧欧阳修的重新起用,有人就伪造他的奏章,请求清洗宦官中作奸谋利的人。那些宦官都非常怨恨,他们联合起来陷害欧阳修,使得欧阳修出京为同州知州,皇上听取了吴充的意见后才取消了这一道命令。升迁翰林学士,让他修撰《唐书》。

欧阳修当初在滁州时, 别号醉翁, 晚年改号为六一居士。

篇9:欧阳修诲学原文翻译

原文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然玉之为物,有不变之常德,虽不琢以为器,而犹不害为玉也。人之性,因物则迁,不学,则舍君子而为小人,可不念哉?

篇10:欧阳修诲学原文翻译

注释

1 知道:懂得道理

2 然:然而

3 常德:指固有的特点、本性。常,固定

4 以:把

5 害:妨碍,影响

4 因物则迁:由于受外界影响而改变。因,顺着。迁,变化

5 舍:放弃,舍弃

6 念:思考

译文

如果玉不琢磨,就不能制成器物;如果人不学习,也就不会懂得道理。然而玉这种东西,有(它)永恒不变的特性,即使不琢磨制作成器物,但也还是玉,(它的特性)不会受到损伤。人的.本性,由于受外界影响而改变。因此,人们如果不学习,就要失去君子的高尚品德从而变成品行恶劣的小人,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作者简介

欧阳修(1007-1073),字永叔,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安永丰(今属江西)人,自称庐陵(今永丰县沙溪人)。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北宋卓越的文学家、史学家。

篇11:欧阳修《浪淘沙》原文及翻译

欧阳修《浪淘沙》原文及翻译

原文: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

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

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

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注释:

把酒:端着酒杯。

翻译:

端起酒杯向东方祈祷,请你再留些时日不要一去匆匆。

洛阳城东垂柳婆娑的郊野小道,就是我们去年携手同游的地方,我们游遍了姹紫嫣红的花丛。

欢聚和离散都是这样匆促,心中的遗恨却无尽无穷。

今年的花红胜过去年,明年的花儿将更美好,可惜不知那时将和谁相从?

篇12:欧阳修苦读原文翻译

《欧阳公事迹》

【原文】

欧阳公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自幼所作诗赋文字,下笔已如成人。

注释

1.选自《欧阳公事迹》,题目为编者所加。

2.欧阳公:指欧阳修,北宋文学家,史学家。

3.先公:指欧阳修

4.孤:失去父亲

5.荻:指芦苇一类的植物

6.以:用

7.诵:(多诵古人篇章)朗诵

8.使:让

9.为:做

10.及:等到

11.稍:稍微

12.闾里:乡里、邻里

13.士人:读书人

14.或:有的时候

15.因:趁机;借……机会。

16.书:写

17.诗赋文字:诗歌文章

【译文】

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从小写的诗、赋文字,下笔就有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

译文二

欧阳修在四岁时失去了父亲,家境贫穷,没有钱供他上学。欧阳修的母亲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让他学习写诗。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他就到乡里的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借此机会抄录下来。还未抄完,就已经能背诵文章,以至于白天黑夜废寝忘食,欧阳修只用心读书。他从小时候起所写的诗歌文章,像大人写的.一样有文采。

【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相关文章:

1.文言文纵囚论原文

2.欧阳修《醉翁亭记》原文翻译

3.欧阳修论东坡诗文翻译

4.《吕氏春秋》不苟论原文及翻译

5.欧阳修《梅圣俞墓志铭》原文及翻译

6.欧阳修《偃虹堤记》原文及翻译

7.欧阳修论作文

8.欧阳修《蝶恋花》原文及赏析

9.论蔬食之美原文及翻译

10.素问咳论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下载word文档
《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翻译.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