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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辨析

2022-06-11 08:30:2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阿四”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辨析,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辨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辨析

篇1: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辨析

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辨析

法律和道德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对高校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也不可偏废,不能互相代替,既要重视道德教育,也不能忽视法律教育.

作 者:宫家寰  作者单位:大连大学医学院 刊 名:法制与社会 英文刊名:LEGN SYSTEM AND SOCIETY 年,卷(期): “”(7) 分类号:G641 关键词:道德教育   法律教育   辨析  

篇2:论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进一步融合

论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进一步融合

法律与道德是现代社会时而冲突时而亲合的两大规范体系.如何深度理解法律与道德的作用.怎样将法律与道德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和谐社会构建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入手,分析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融合的'必然性,进一步提出德法并举、有序融合的原则和措施.

作 者:魏江峰  作者单位:佳木斯大学,理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刊 名:世纪桥 英文刊名:BRIDGE OF CENTURY 年,卷(期):2009 “”(7) 分类号:G64 关键词:法律   道德   融合  

篇3: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辨析

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辨析

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是一对容易被混淆的概念,需要加以精确界定和区分。这是法律全球化研究卓有成效开展的基本前提。

法律国际化 国际关系的存在是国际化的前提。国际化这一概念描述的是不同国家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程度。在古代社会,国际化主要是一种区域性现象,而在现代社会,国际化已成为一种全球性现象,普遍发生于世界各国之间。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作为整个国际化进程一部分的法律国际化,表征的是各个国家在法律上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程度。

法律国际化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密切联系的方面:其一,国家法(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这是法律国际化的初级形式。为了更好地推动本国法律的改革和发展,每个国家都必然或多或少地借鉴或移植其他国家比本国法更优秀的法律制度或者能弥补本国法缺陷的法律制度。因此,各国法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实际上主要表现为各国法的相互协调、借鉴和移植,最后表现为法律趋同。其二,国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这是法律国际化的高级形式。各国之间所进行的法律协调、借鉴和移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消除法律的差异和冲突,但仍然与全方位、深层次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各国共同遵守的法律只能由各国共同制定或认可,这就是国际法。近现代国际法的大量涌现和迅速增长,是国际交流和合作不断密切与加强的必然要求,是近现代世界法律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势。从结果上看,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最后表现为国际社会法律的统一,表现为各国共同制定和遵守国际法。其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国内法与国际法在并存的过程中必然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国际法影响国内法,国内法影响国际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既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也推动了国内法的发展,是法律国际化的又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从结果上看,国际法的国内化导致各国的国内法同国际法接轨,最后相互一致;国内法的国际化导致某些国家的国内法转化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影响其他国家的国内法。

从这三个基本方面来看,法律国际化是一个由国家主导的法律发展进程。一国的法律是否或者在哪些方面吸收、移植其他国家的法律、国际法律和惯例,一国是否和其他国家签订并执行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主要取决于该国政府和人民的意愿。尽管国际舆论压力、国际经济制裁等国际力量对一个国家的法律国际化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国际社会不存在主权国家对其民众采取的`那种强制力量。因此,在法学范畴体系中,法律国际化是一个以国家为轴心来描述和分析世界法律发展状态和趋势的范畴。法律国际化概念能够有效地解释民族国家时代世界法律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在这样的世界格局中,世界层面的法律发展主要表现为民族国家在法律上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即法律的国际化。

法律全球化 从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90年代以来,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以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运动为先导,人类开始进入全球化的新时代。能为多数全球化理论家所承认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全球化进程将世界的各个部分整合为彼此依赖、有机联系的共同体,使遍布高山大洋的浩瀚星球变成为一个全球社会。全球社会是由无数在地方、民族国家和全球范围内,在社会不同领域为了不同目标积极活动的个人、集团与组织构成的总体。全球化不仅促成了一大批在民族国家之上或在民族国家之外的集团、组织的出现,而且也把民族国家之内的许多个人、集团和组织部分或全部地从民族国家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使世界变成为由多元化的力量共同主宰的“全球市民社会”。全球社会的存在是法律全球化的前提。不同的学者由于对全球社会法律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的认识不同,因而对法律全球化的认识不一样。总结以往理论观点的合理内容,可将法律全球化的基本标志和内容概括为三项:

第一,法律的多元化。在全球化时代,世界不再是民族国家主宰一切的世界,各种次国家层次、跨国家层次和超国家层次的力量在世界舞台上迅速崛起,成为同民族国家分享世界治理权的行为主体。全球系统是由各种层次上的行为主体之间复杂交错的互动关系组成的。每个行为主体都拥有程度不等的能量,都力图分配全球系统的价值。其中,对国家的权威构成强有力挑战的三类行为主体是政府间国际组织、超国家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法律上,国家法不再是世界上法律的唯一表现形式,世界法律开始走向多元化和多样化。

第二,世界法律的一体化。全球化一方面使地方与地方的时空距离越来越缩短,另一方面又使事物与事

[1] [2]

篇4: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教育探析论文

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教育探析论文

摘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学生创业过程中在企业注册、企业管理和企业纠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系列法律问题,传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可以帮助学生顺利创业就业。

关键词: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创业法律知识

当前,高校创业教育比较注重学生创业信心的树立、创业能力的培养和创业技能的提升,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法律素养的教育,让他们了解与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以规避学生创业法律风险、减少法律纠纷,助力其顺利创业。

一、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

目前,多数高校比较重视法律教育,毕业生都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是在毕业之后创业之初,仍面临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非法律专业的教学安排中,法律知识只在大一的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较少涉及与创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对学生开始创业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课程开设不足。部分学生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意识不到学习法律对个人生活、就业创业的重要性,更认识不到法律对现代市场经济的支撑作用。在加强法治观念,全社会致力于用法律保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让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够在法治观念指引下分享改革红利的时代,进一步强化高校学生的法制观念,让进入创业环境的学生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以减少创业受挫所带来的损失。

二、高校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企业注册相关法律问题

创业需要平台,也会呈现一种企业形态。就目前的经济形势来说,除了加盟连锁经营的店铺和开网上店铺以外,创业者都要选择一种创业平台开始经营活动。选择不同的企业形式,对投资者的债务承担、经营模式等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才能按照自身的特点来选择适合的创业形式。确定企业形态后,会涉及与企业登记有关的问题,不论何种企业形式,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登记,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进行经营活动。遇到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项目变更时,需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手续,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资金的筹集、场地的选择、设备的购买都可能涉及法律问题。在学生创业案例中,虚假出资是比较常见的违法行为。当前,国家对学生创业出台了系列政策[1],如提供贷款、提供免税、提供免费办公场地等等[2],了解这些政策,势必会使学生创业事半功倍。

(二)企业管理相关法律问题

1.企业章程

企业一经成立,行之有效的企业章程必不可少。有的学生创业者认为公司文件千篇 一律,随便照搬一份就可以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按照这种方式操作,如果企业运行遇到纠纷,文件里的内容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起相反的作用,因此,企业章程必须按照企业情况制订,使之具体、明确、行之有效。

2.用工合同

怎样选择对企业有用的员工,企业对员工应该提供哪些法律必须的待遇,尤其是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怎么保护等问题,是创业者必须考虑的。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既不能侵犯企业员工的劳动权益,又要使企业利益最大化,这需要创业者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必须明确规定。

3.工商税务

企业正常经营后,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等,这需要创业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工商部门监督,避免因为违法违规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税务部门主要对企业征收国税、地税,按规定纳税是每个企业的义务和职责。企业合理避税,妥善进行税收筹划,可以促使企业利益最大化。但是,不了解税法知识,由于避税而触犯税法规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三)企业纠纷相关法律问题

创业纠纷风险存在于创业的整个过程,如创业初期合伙企业中与合伙人产生的法律纠纷,创业过程中与企业员工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与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在企业解体后还可能存在债务偿还纠纷等等。创业者首先必须了解在创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法律纠纷,针对这些纠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防患于未然。在不同的法律知识背景下,产生的效果必然会不同。创业者有相关法律知识储备,才有可能避免相关纠纷的产生。

三、提高学生创业法律素养的途径和方法

(一)提高认识

1.强化自我认知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知识讲座以及知识竞赛等方式,让学生接触相关法律问题,并引导学生分析调查结果,使他们真正了解自己在创业方面拥有的法律知识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创业问题能力的欠缺,引导他们进一步提升创业法律能力。

2.了解法律现状

引导大学生剖析现行创业政策,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对创业的支持与约束。正确分析我国当前的法治环境及法治现状,深入了解我国法律对大学生创业给予的特殊政策等等。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0月9日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3],明确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工商登记及税费减免等制度。

3.明确创业风险

学校可以举办创业风险展示活动,或邀请创业经验丰富的企业法人或资深律师,以讲座的形式分析创业案例,展示其中的法律问题,从而引导学生在创业前了解创业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规避创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即便在创业过程中出现了法律问题,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利益。

(二)传授知识

传授创业法律知识是大学生法律素养教育的重中之重,也是培养大学生成功创业的途径之一。

1.企业注册相关法律常识

(1)企业形态选择

企业形态不同,投资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相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中的`一般合伙投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的投资者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显然,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的法律风险相对较大,而有限责任风险较小。企业形态不同,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尽相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投入成本较低、运营效率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较繁琐,管理模式更复杂,投入成本较高。引导创业学生明确各种企业形态的概念、设立需具备的条件、企业的优势和劣势等,从而使创业者能够根据自己的现有条件选择合适的企业形态。

(2)企业注册

在企业注册环节,需要按照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对不同形态的企业登记注册,明确不同形态的企业注册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和登记手续。另外,在企业重要因素发生变更时,根据变更事项,需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3)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管理相关法律常识

(1)制订章程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制定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应特别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协议和章程签署的注意事项。如合伙协议中合伙组织的名称、合伙经营的项目、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合伙人权利义务,以及公司章程中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权利义务、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

(2)招聘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在用工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创业学生应熟悉相关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既不能侵犯劳动者权益,又要保护好企业的利益,把企业用工风险降至最低。具体涉及员工工资福利、工时制度与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诸多环节。

(3)签订合同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经济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积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签署有诸多注意事项,首先,应对签约的相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其次,要正确评估自己的履约能力,以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最后,应签订一份尽可能规范、严谨、细致的合同,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合同签订后,一定要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除了履行合同条款外,还需履行通知、保密等附带义务。

(4)企业事务管理

企业正常运营时,内部事务纷繁复杂,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税务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所有企业事务管理,均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企业要做到内部管理有序、高效,积极推行依法治企。

3.企业纠纷相关法律常识

(1)合同纠纷

在正常的企业经营活动中,签订合同是企业运营的重要模式,企业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条款时,往往会因为自身经济业务原因、合同另一方违约、合同责任条款不明确等而带来商业纠纷。这就需要学生在创业之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各类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同时,还需要明确合同纠纷产生后应该如何解决此类纠纷。解决合同纠纷有多种方式。其一,合同纠纷产生后应该选择协商和解,因为和解纠纷简单、省时、省财,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其二,选择调解,在有关机构或团体的主持下,使双方能够做出让步,从而解决合同纠纷;其三,就是采用仲裁的方式,将纠纷交给仲裁机构裁决,这种方式必须签署仲裁协议;最后就是诉讼,诉讼是最下策,是合同双方请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的合同争议。

(2)知识产权纠纷

在学生创业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创业初期,企业由于缺乏一定的技术和资金,又不太了解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别人的专利;另一种就是没有及时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自己企业的商标或者是专利技术,而后期可能会被别的企业抢先注册了相同的商标或者专利。这两种情况都会产生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因此,创业学生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与创业相关的内容。

(3)用工纠纷

企业的正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招聘员工必然会与其签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既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维护企业权益。学生创业,多数会由于缺少用工经验,而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对有关内容在合同中未能进行明确规定,导致在后继的用工过程中产生一系列法律纠纷,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需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学习。用工纠纷产生后,创业学生应该选择合同纠纷中所提到的解决办法,不能违法损坏劳动者权益,争取将企业利益损失减少到最低。

(4)企业终止纠纷

企业终止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清理财产,清偿债务,依法注销企业法人资格。学生创业企业终止后产生纠纷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务承担纠纷,另一种就是没有对企业名称依法进行注销,有时被其他企业盗用该企业名称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选择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的创业学生,创业终止后,也需要对经营活动期间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学生创业者在企业终止时可以通过破产清算来使自己免于承担企业尚未偿还的债务。对于未注销企业名称而被盗用的法律纠纷首先可以向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Z].国办发〔2015〕36号.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Z].国发〔2015〕32号.

[3]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Z].国办发〔2014〕22号.

篇5:浅析我国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论文

一、当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现状以及不足

(一)法学教学方面的不足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学陷入了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之中,而忽视了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缺少了一些对人类价值的终极关怀。在法学教育中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成为了主要任务,仅仅局限于解释概念、注释条文、抽象议论等等具有理论深度的分析,没有将培养学生秩序与正义等价值理念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有一些学校开设的司法道德、法律伦理或伦理学课程对法律职业伦理的一般机理和个性特色都没有进行研究和探讨,仅仅是局限于讲授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仅仅停留在教科书的“说教”层面。学校在很多方面只是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能的一种方式,而法律职业的道德方面的要求却被淡化甚至于遗忘。

(二)师资力量和教学方法存在不足

目前,在法律院校进行法律职业道德或者是法律职业伦理教学以及研究执教的老师,大多数都是法理学、诉讼法的老师、哲学学科中的伦理学老师。由于这些老师大多都属于某一固定的“专业”,绝大多数以理论知识见长,对法律的实际运用所知甚少,法学教师在知识结构上的弊端越来越多地被暴露出来。他们的教学方法停留在单一教学上,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只限于知识、概念以及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解释,在教学过程中没有无师生互动,无真实的道德体验,没有生气。

(三)国家司法考试的不足

作为“准入”法律职业的一道“门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有助于法律职业人员对于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但是不可过分地仰赖它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实际意义。因为法律职业作为一种现代性的道德实践,而不仅仅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活动。这种道德实践与司法考试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种道德实践仅仅通过“书面考试”的这样一种简单的方式是体现不出来的。

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设想

(一)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1.设置法律职业道德课程。

伴随着全面展开的法律职业化,因此人们对于法律职业道德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想要实现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指导价值,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是其首要的任务。法律职业道德对于法律人的重要性决定了法学教育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必要性,法律的事业是社会的事业,法律的教育也应该是为社会培养服务人才的教育,而法律人才必须具备的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也必然迫使我们的法学教育需要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提上日程。

2.在法学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开设,要求在理性认识层面向学生传授抽象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过程,以及解决的问题能力。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并不是说仅仅开设几门课程就能够解决的问题。专业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求掌握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没有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无法成为专门人才。但是,仅仅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果没有职业道德来规范自身行为,同样也不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专业人才。

3.教师的素质要求上。

长期以来教师在思想上形成了传授知识和理论,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的认识上,而忽视了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所以,首先,教师要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法学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其次,法学教师要起到一定的模范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帮助学生提高自己的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教师还要具备一定的实践教学素质的体悟和经验。

(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的选择

1.问题讨论法。

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它有利于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热情和兴趣,使学生学习的主动权,积极思维,而且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对法律职业道德冲突和道德理论认知,促进他们形成敏锐的判断力和推理能力,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2.案例教学法。

常用的法律教学方法是案例教学法,特别是在实体法以及程序法的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尽可能的让学生快速的进入假象的角色,然后用法律的头脑进行思考和判断。因为学生能够设身处地,身临其境的假象自己为其中的角色,显然学生就会对该角色产生真实的体验,了解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微妙关系。

3.模拟法。

模拟法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的产物,能够培养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对各类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及综合运用的能力,能够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的工作能力,能够给学生提供独立分析思考和发挥其创造性思维能力的空间;教学内容的丰富性、教学形式的现场性、教学方法的灵活性以及教学过程的趣味性等有利于吸引学生学习的注意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涉及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是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内在要求之一。学校教育作为开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场所,应该充分利用现有教学中的优势,借鉴外部经验,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领域的实践者。

参考文献:

[1]尹萍.道德教育的特殊场域——大学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黑龙江教育.(11).

[2]喻玟,王小萍.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问题研究.河北法学.(12).

篇6:法律方法与法学教育

法律方法与法学教育

摘 要:法律方法的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提高其实践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法学教育中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试方式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缺失或偏差,不利于法律方法教育与实践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为此需要通过法律方法类课程的增设,以及教学方法和考试内容及方式的改革来促进法律方法的教育。

关键词:法律方法;法学教育;法律思维;法律实践

一、法律方法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

1、培养法律职业思维

所谓法律方法是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根据法律分析事实、解决纠纷的方法。它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思维方式;二是法律运用的各种技巧;三是一般的法律方法。[1]法律方法的教育对于法律职业者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中外的许多法学家都有过精辟的论述。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认为:“教授法律知识的院校,除了对学生进行实在法规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础训练以外,还必须教导他们像法律工作者一样去思考问题和掌握法律论证与推理的复杂艺术。”[2]林立先生也高度评价法律方法对于培养法律人的重要意义:“法学方法论及法律哲学若是对一位只想追求当一名目光如豆的‘法匠’而不想当法学家的法律人而言,必定会被他人认为是没有必要重视的学问;而他也永远不可能知道,这种基础法学的涵养对培养一个风骨卓然的法律人及伟大而有深度的法律文化有何等的重要性。”[3]

随着法律的日益形式化和理性化,法律方法也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成为一种需要专门训练才能掌握的职业方法,法学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方法,养成“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因为这是他们在未来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一员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因此法律方法的传授和培养当然地成为了法学教育的核心。法律方法的传授及其素养的形成制约着整个法学教育过程,对评估和衡量法律教育的成败具有决定性意义。[4]西方各国普遍重视法律方法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在英国,法律方法很多年来一直构成英国法学院法律教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美国的法律教育一方面继受了英国的教育传统,二战以后又经历了一个法律方法教学由分散化到集中化,由重视判例推理、法律写作到关注律师技能培养的发展历程。而在大陆法系,自德国的萨维尼开创了法律方法之近代传统以来,又涌现了拉伦茨、恩吉施等大批以研究法律方法著称的现代法学家,法律方法也逐渐扩展成一个蔚为壮观的阵营,法学教育也把培养学生“像法官一样思考”作为重要的目标。

2、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法律的适用过程不是一个简单机械的从规范到事实到结论的三段论过程,由于案件事实的复杂性及法律规范自身的局限性,“这种缺陷有时表现为由于立法者无法预见法律适用中的各种可能性,导致个案中的‘正义’无法实现;有时表现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的法律规范日渐陈腐,从而导致‘正义’落空;有时表现为由于法律规范的语言表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法律规范在适用中歧义丛生,无法实现立法者所预期的‘正义’,等等。”[5]法律职业者在法律适用中不可避免地要对案件的事实进行证据的收集和梳理,以及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等法律方法的运用过程,通过在规范与事实之间进行多次的目光的流连往返,最后给出一个相对公正和妥当的结论。法律方法在实践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方法能保证法律人沿着正确的方向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较为准确地理解法律、解释法律和认定事实,从而在成文法律与事实之间架构起一座桥梁,在法律与个案之间建立起逻辑联系,使纠纷在法律范围内得到解决。第二,法律方法能排除人们对法律的任意理解,它为防止专断与任意设置了“思维方式”的藩篱。第三,法律方法提升了处理纠纷的能力,从而增大了法律适应复杂社会的功能。第四,法律方法是保障法律自治的手段。[6]

二、法律方法教育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缺失

1、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缺位

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的设置,对于确保学生知识结构的完整有序和能力的全面培养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中,把法律概念、逻辑体系和理论框架等知识的灌输视为教学的主要活动和任务,司法伦理学、法律方法论这样一些职业必修课至今在绝大多数法学院中还没有一席之地,法律诊所的课程也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而没有普遍展开。在教学内容上,知识和原理的传授构成了法学教育的主干内容,存在对于法律方法的诸多忽略,如“忽视如何发现、证明和重构事实,忽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和现象的相互关系,忽视法律思维的训练,忽视宏观正义与微观或个案正义的关系,等等。法律实践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而不是简单的逻辑推理过程。从抽象的正义到个案的具体正义,从普适性的.法律规范到具体事实中的行为规范和法律结论都需要艰巨的创造性努力。这正是法律职业活动中最具有挑战性和最令人陶醉的工作。但是,法学院培养方案中并没有多少课程致力于这种能力的训练和培育。”[7]这种状况与法学本身的实践品格和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需求是不相适应的。

2、教学方式的单一化、教条化

与教学内容中过于注重对抽象理论及法条知识的传授相对应,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填鸭式”的讲授方式,或者注重于对抽象理论的阐述和议论,或者注重对于法律条文的概念和内容注释讲解,虽然有时为加深对概念、原理、规范的理解,也会参考一些案例,但远不足以适应对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方法运用能力培养的需要。学生为了应付考试会被动地记住一些法条或教条化的理论观点,但没有真正领悟法律条文背后所蕴涵的精深的法律原理,不了解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没有真正培养其创造性运用法律规则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难以产生发自内心的对法治精神和法律职业的崇尚。

3、考试内容和方式的片面化

无论是平时的校内考试还是司法考试的内容和方式,都会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活动产生重大的导向作用。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中的校内考试和国家的司法考试,都把学生对法条知识的记忆、背诵和一定程度的理解作为考查的重点,追求的都是答案的客观性和唯一性正确性,而忽视了对学生实际运用法律能力的考查,同时也忽视了实际生活中案件事实的复杂性和法律处理结论的可争议性,出现了与法律实践的严重脱节。在这种考试内容和方式的导向下,法学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也和培养法律人才职业化能力的要求更加背道而驰,法律方法在法学教育中也更难以找到立足之地。 上述这些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如不加以解决,“只能训练出‘谨愿之士’(即墨守成规、不知活用)、‘偏倚之士’(即除条文外不知有其他学问)、‘保守之士’(即对现行法令,不解善恶、唯知遵守)、‘凝结之士’(头脑中充满了现行条文,对于新发生的事实、思潮,格格不入,毫无汲取进步的可能)。”[8]这对于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是非常不利的。

篇7:高校学生感恩教育现状与对策论文

高校学生感恩教育现状与对策论文

摘要:从高等学校的贫困生感恩教育现状出发,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高校受助贫困学生知恩图报、爱国爱党、诚实守信等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受助贫困生;感恩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孟子曰:人有五伦、五常、八德。感恩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内核,其思想内涵包括忠于祖国、敬畏祖先、孝敬父母、尊长爱幼、敬师重友、珍惜自然、感恩社会等等。弘扬感恩意识就是要将传统伦理道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个人思想深处,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方面,进而使博爱之心广泛传播,正能量得到纵深传递。当今高校贫困学生感恩意识淡薄是一个普遍现象,导致感恩意识淡薄的原因很多,深入分析高校贫困生感恩意识淡薄的原因,寻找有效的教育策略,是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1高职贫困生感恩教育的现状

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由于受中国传统教育体制以及社会发展精神冲击的影响,大学生感恩意识普遍缺失,对于高校贫困生而言,感恩意识也同样亟待加强。当代贫困生感恩意识缺失的主要表现为:

1)不知恩。对家庭亲情的漠视,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对朋友友情的漠视,是自私行为的表现;对社会恩情的漠视,是毫无感恩之心,漠视他人恩情,理所当然的享受帮助的表现。

2)不感恩。部分贫困生缺乏感恩意识,认为国家、学校和社会的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受资助后并没有报恩的行动。

3)不报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爱,受助的学生理应对社会及资助者做出力所能及的回报。但是其中不乏缺乏社会责任感,只知索取不知付出的人。大学生感恩意识淡薄,其负面影响广而深远,如何避免高校贫困生成为高学历低情商的人,值得社会家庭和学校多方思考。

2高校贫困资助工作中实施感恩教育的重要意义

2.1实施感恩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是大学校园构成的主体,高校贫困生收到了社会的帮助、学校的培养、父母的养育、同学的友爱等,应学会感恩,然而,部分贫困生不知感恩,他们不懂回报,受到恩惠不言谢,受之泰然。在培育之恩方面,不热爱母校、不尊重老师,学生只关心个人前途与发展,反把学校、老师作为自己的对立面。在养育之恩方面,有的贫困生不知感恩父母,反而责备父母没有提供更好的生活,孝为立德之本,不孝敬父母,也难以关爱他人,关心集体,进而很难做出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事情。如今,社会环境对人格培养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部分贫困生社会责任感不强,生态意识淡化,都是缺乏感恩意识的重要表现。只有懂得爱别人,才会珍惜自己,善待他人,感恩社会,回馈社会。有了感恩之心,才会更加努力的回报社会、学校、父母对自己的培养,朋友对自己的关爱,才会珍惜自然,爱护自然和保护自然。感恩意识不仅仅是针对个人,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意识,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

2.2实施感恩教育的重要影响

贫困生感恩意识缺失问题作为一个现实存在的客观问题,对未来学生发展及社会发展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感恩教育常态化,感恩意识习惯化,不仅有利于整体提高学生自身素质,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强感恩教育,培养感恩意识,是一项长期而间接地任务,需要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的通力合作,共同完成的课题。

3培养高职贫困生的感恩意识的原则及有效途径

3.1贫困生感恩教育的原则

3.1.1传统文化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的原则。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大学生感恩教育工作就是要对此优良传统进行继承和发扬。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外界的物质文明和西方文化的进入,对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作用,使大多数家庭把所有的注意力全都用在了物质发展上,忽略了对子女开展传统文化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过快的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生活各领域和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翻天覆地的变化。促使当代青年学生思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多样化、多元化的特点。因此,大学生感恩教育的缺失逐渐的凸显出来,其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感恩教育状况更是不容乐观。只有认真了解当代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研究其心理特点、思维特点和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的变化,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同时,借鉴古今感恩教育的成功经验。立足现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新的观念、新的特点来适应新形势下德育教育需求,实施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方法,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寻求新方法,探索新思路,提出新理论。长期系统地培养贫困学生树立知恩、感恩、报恩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

3.1.2教育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感恩教育需要主、客体双方共同参与。因此,高校的感恩教育活动离不开教师的主体性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这就要求贫困生在接受感恩教育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认识到感恩这一优秀道德品质的重要性和自身在日常生活中的不足之处,并有意识地注意发现并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贫困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情况的影响,在成长过程中会逐渐形成自卑、孤僻的性格,同时会养自私自利的思想,往往会有很强的占有欲和虚荣心,作为直面这部分学生的高校教育工作者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发现每名贫困学生的心理特点,在开展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过程中,帮助贫困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向贫困生灌输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耐心的纠正学习和生活中的不足之处,针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教育,从而促使其树立感恩意识。

3.1.3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项优良传统,感恩教育是有着丰富内涵的。要想使感恩教育活动对学生产生正面影响,首先应该让学生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运用典型事例作为主要素材,以传统文化理论作为教育理念,将感恩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教学环节中不断融入感恩教育题材,培养学生知恩图报的意识。其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高校应该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感恩主题活动,特别是贫困学生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宣传活动,社会爱心人士捐助仪式、敬老助残活动、支援西部建设活动等等,让学生参与进来,特别是让贫困家庭的学生作为受益主体参与进来,现身说教,从中体会并感悟那些伦理道德理论知识的深刻内涵,实现“理论内化”和“行动外化”之间的统一及融合,才是高校感恩教育的最终落脚点。

3.2提升贫困生感恩意识的有效途径

3.2.1继承传统道德,挖掘感恩资源。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忠、孝、义都是在进行感恩教育,忠即报君恩、孝即报亲恩、义即报友恩,三者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几千年来的积淀。“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等道德要求更是深入人心。因此,要坚定不移地继承传统道德文化,与时俱进,将传统道德文化与弘扬时代新精神相结合,以人为本,积极引导贫困生学习和弘扬传统美德,通过对贫困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与引导,使其反观自身,自觉意识并改正不知恩的行为,多给予大学生心理关爱和生活支持,树立自信心、自尊心,独立自主的生活态度,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帮助贫困生正确看待暂时的贫困,通过自身努力,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力所能及地回报社会、国家及个人,这会对其未来发展产生良好而深远的影响,也对社会风气的形成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

3.2.2培养家庭环境,发挥教育作用。

父母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说明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教育氛围、家庭生活环境的好坏对学生成长历程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行为素质高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树立感恩仪式的教育过程中,家庭环境及教育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转变观念,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培养贫困生对家庭的责任感,知识的积累和道德素质的培养双管齐下,不断增强贫困生对父母、家庭的责任感。

3.2.3注重学院培养,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教育是高职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平台,也是其走向社会的最后一个环节。落实感恩教育,是高校德育培养的重要环节,经过学生的自身努力及家庭感恩教育的熏陶,学校需要建立感恩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措施增强贫困生的感恩意识,让学生了解、体会并记住回报于人,唤醒他们感恩之心,学会回馈别人对自己的付出,尊重他人,营造富有人文关怀的校园环境,进而在走向社会之时,带入今后的工作、生活之中。

第一,进一步加强教师自身的素质修养,提高感恩教育实施的科学性。通过教师的个人魅力给学生带来榜样作用,用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不断点拨学生识恩、知恩。

第二,通过素质教育的相关课程,发挥课堂教育的作用。开设感恩教育的课程,建立相应的教学评价体系,结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范例进行教育,引导学生换位思考,捕捉日常生活中受到的恩惠,逐步将感恩教育融入学生人格塑造中,引导学生素质的提高与发展。

第三,利用多种校园活动形式,开展感恩教育。

感恩教育是一种情感活动,实施感恩教育需要以情感人,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通过写感恩家书、感恩征文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激发学生的感恩情感,通过组织团队活动,培养学生团队协作、互帮互助的能力,并引导其注意到感恩意识对一个优秀团队的重要作用,使学生懂得感恩是做人之本,是快乐生活之源,使感恩之行成为自然之举。通过制度建设、舆论宣传、系列活动等多维度共同努力,对贫困生进行感恩教育,增强其自我感恩意识,培养知恩图报的良好品质。在生活中,懂得孝敬父母、关爱他人;在学习中,尊师重道、团结同学;在今后的工作中,爱岗敬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国家、社会及学校的培养,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胸怀祖国,奉献社会,将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根植到内心深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达一颗感恩之心。感恩,是发自内心的感激和回报,是健全人格的具体表现之一。接受恩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们,应学会感恩,常识感恩之理、常怀感恩之心、常行报恩之举。受助不知回报,贷款不想偿还,就是缺乏了做人的明理和诚信,是道德缺失的具体表现。常怀感恩之心,诚信地履行义务,并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积极回报社会,感恩让施恩的人幸福,同时自己也感受幸福,这才是一名自尊、自立、自强的大学生应有的表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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