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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2023-10-11 08:03:2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lovebarbi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篇1: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兰州治污是用决心、行动和效果说话,而决心源于民意,行动胜于纲领,力量来自群众。兰州市率先实践了“五化”管理,推动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战略转型,形成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兰州模式”:

——目标是蓝天,重点在落实。

——关键特征是:真、细、实、严、联。

——基本内涵为:党政同责,科学施策,铁腕治理,全民行动。

——主要做法是:制定“一个”总体规划,明确省市“两级”党委领导,确立“三个”改变(改变大气污染不可治的悲观情绪,改变只有方案没有落实的消极作风,改变只有布置无人问效的工作格局),消除“四个”顾虑(污染难治甚至不可治的顾虑,治理污染影响经济发展的顾虑,大企业难管不好管的顾虑,治理污染可能带来各种短期矛盾和压力的顾虑),落实“五项”措施(减排、压煤、除尘、控车、增容),树立“六颗”红心(省委省政府“决心”,市委市政府“恒心”,上级部门的“关心”,干部群众的“同心”,老百姓的“舒心”,新闻媒体的凝心)。

“兰州模式”是兰州三年来探索实践的浓缩与升华,是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实践经验,对其他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启示一:坚持绿色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不矛盾。

以环境质量改善带动区域增长,是“兰州模式”的重要启示之一。近年来,兰州没有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负担,而是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通过一系列综合措施,显著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为兰州带来了人气和商机,同期经济社会得到迅猛发展。近年来,兰州市年均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排在全国省会城市第4位,地区生产总值比“十一五”末接近翻一番。“兰州模式”表明,环境保护并不是经济发展的对立面,两者可以形成良性循环,加强环境保护,政府、企业和居民都能从中获益,实现综合效益提升。

启示二:转变难治观念,坚定加快改善空气质量的信心。

当前,全国许多地方由于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产业结构等各种原因,产生了“没有天帮忙、污染治不了”的惯性认识和思维,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和顾虑。兰州市在面对两山夹一河、冬季无风、产业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现实情况下,通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走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大气污染治理路子。“兰州模式”表明,只要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同时部署、真抓实干,加强政府主导,强势推进,积极作为,任何环境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启示三:实施科学治污,明确污染治理的'难点和重点。

“以人为本、科学治污”是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总基调,在充分尊重科学规律、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的前提下,邀请国内知名环保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为兰州把脉,制定了符合兰州实际的“1+5”综合治理规划,明确了兰州市污染治理的导向和重点任务。按照“先急后缓、由易到难”的原则,注重工作中的时间、时序、时限安排,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为治理重点,把燃煤锅炉改造作为污染治理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十分重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门制定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措施。“兰州模式”表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是大气污染治理必须坚持的标准和依据,因时而异、科学施策是大气污染治理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方向。

启示四:敢于动真碰硬,确保环境治理责任得到落实。

兰州市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坚持依法治污、严格执法,措施上力求硬中加硬,要求上力求严中有严,对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整改、处罚或关停,形成明确的工作导向。除了采取严控生产源头污染、实行网格化管理等一系列铁腕措施外,还将治污和整治干部“慵懒散漫”的“效能风暴”行动相结合,动真碰硬,切实抓干部作风转变,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和严肃效能问责,为兰州市治污工作顺利完成起到了纪律保证和组织保障作用。“兰州模式”证明,要真正见成效,关键在于动真碰硬、铁腕治污,大力倡导“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的干部作风,把过去停留在纸上的措施变成行动,落到实处。

启示五:建立标准规范,推进城市空气质量管理常态化。

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虽然兰州市的空气质量得到很大改善,但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任重道远。为此,兰州市并没有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睡大觉,而是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从零开始”的理念,尤其是把标准化的精神、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工作中,正在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的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促进工作的标准化,使得空气质量管理从运动式到常态化转变。

篇2: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5月中旬,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蒋国良副主任带领下,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区环保局、交通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建管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组织由道墟、崧厦、盖北、谢塘等乡镇分管领导、人大代表、企业家、村干部参加的三个调研座谈会,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其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当务之急,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五气合治”工作,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为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落实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重点任务分工表,将10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16个职能部门、“三城一区”和各乡镇街道,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及时制定行动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专项治理、重点督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确保了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2.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努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一是完善政策扶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创新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价格、信贷、用地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积极促进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利用和整治转型发展。二是提升监测能力。不断完善科技手段,在重点企业推进废气治理中控在线系统建设,有效监控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压缩企业违法排污空间。加强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评价、监管、信息、应急、监察及机动车排污监控等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执法检查。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联动执法、联合办案。今年1-5月,已查处废气违法企业38家次,罚款163.3万余元,同比分别上升111%和156.6%。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利用各种媒体、媒介积极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及时曝光废气违法企业,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3.强化“五气合治”,开展各类面源污染整治。针对不同污染源情况,区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以“五气合治”为抓手,采取区别对待、分类分批治理的办法,落实治理及监管措施。一是认真控烟气。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和燃煤锅炉淘汰,积极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集中供热,逐步扩大天然气覆盖范围。严格产业准入,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是严格降废气。结合产业发展时间和环境质量状况,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切实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造,热电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扎实实施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三是积极减尾气。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环保准入,加快黄标车限行和淘汰步伐,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大力推进城市治堵工作。加快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推行公交车清洁能源改造或淘汰,实施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提高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引导物流企业使用天然气运输车辆,积极倡导清洁交通、绿色物流。四是扎实消浊气。积极推进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努力做到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九个100%”和拆迁工地扬尘管理“四个100%”。加大城区保洁力度,提高城镇道路机械清扫率。加大对矿产开采的巡查,督促企业落实降尘治污措施。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深入实施“1818”平原绿化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建设,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五是努力除臭气。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焚烧及飞灰处置监管,完善城区环卫保洁机制。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推行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有效减少了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不少工业企业虽然能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治理工作,但普遍存在达标排放就是完成任务的想法,对减排治污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参与治理的主动性不高。部分建筑施工单位、餐饮经营户、个体户等对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缺乏落实治理措施的`主动性,存在等待观望、应付检查的现象。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虽然在不断增强,但牵涉到自身利益时,往往就有阻力,如有些车主不愿主动淘汰黄标车,低碳出行的意识还不够深入人心。

2.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由于大气污染源种类多、涉及面广,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问题也不少。一是空气质量优良率还较低,今年1-3月,我区城市空气优良率仅为58.9%,同比下降7.4个百分点,达不到70%的要求,pm2.5浓度与上级考核要求有差距。二是随着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遗留问题越来越难解决,产品档次不高、生产空间布局不合理等根本性问题很难通过单纯的改造解决。三是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精细化工及生物医药产业为主,企业空间距离小、密度大,每年使用的化工原材料多达400余种,使用量近70万吨,污染的叠加混合效应明显,由于缺乏对应的技术取证手段,监管难度大。四是新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面临检测资质机构少、车辆购置维修成本高、政府引导政策少、充电加气门站缺等问题,推广速度较慢。

3.大气污染防治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单位,虽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但工作合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餐饮企业、粉料堆场、渣土运输、机动车尾气治理等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总认为是牵头部门的事情,参与积极性不够,协力推进不强。同时,管理部门由于管理边界模糊,存在漏洞和盲区。

三、建议意见

根据调查情况,经研究,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意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秉着对环境质量、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到实处,不断促进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继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重点要强化对排污企业和个体业主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和建筑单位法人、餐饮业主等责任主体对大气污染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督促排污单位及个体业主自觉承担起治污减排的主体责任,增强落实防治措施的积极性。

2.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一是成立常设机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治理时限长,虽然区政府在环保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但所有工作均由环保局工作人员兼任,没有专职人员对治气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同时“五气合治”中的大部分工作都分散在其它部门,许多上级下达的任务或完成情况环保部门不甚了解。为此,建议区政府参照“五水共治” 模式专设“五气合治”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引导。要根据我区实际,不断创新有利于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价格、信贷、用地等政策措施,并切实提高兑现率,使政策更接地气。对热电企业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减排电价、气价;要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对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和“煤改气”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补助;要制定差别化的用水、用气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尽早开展清洁化改造,有效推进我区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能源利用工作;要加大政府投入,对黄标车淘汰、有机废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油改气,“两高”行业企业退出等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向,建议组织专家学者对我区新兴产业进行长远科学的规划;要将充电桩、充气站建设纳入城市规划范畴,统筹分析与规划充电、加气设施对土地的需求和布局。三是严格督查考核。要尽快出台《上虞区“五气合治”考核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的工作职责,加强督查通报,督促各项措施真正落实。要将“五气合治”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对年度计划中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要进一步完善“五气合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具体工作。

3、推进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和燃煤锅炉整治。要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大重污染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治理和监管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要加快天然气和集中供热建设步伐,扩大“双网”总容量和覆盖率,落实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政策,加大协调整治力度,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二是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围挡、湿法作业、车辆出入冲洗等施工要求,加大建筑物拆除、砂石场、矿场等降尘措施的日常检查力度,加强渣土车、物料运输车辆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着力降低城区扬尘污染。三是加强汽车尾气治理。要投入现代化自动监测机动车尾气等相关设备和产品,切实有效地对机动车进行动态监管。要对长期在上虞的异地车辆实行排污监督属地管理,对排气年检合格者发放相应的环保合格标志和“异地车辆准行证”。要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舒适度的公交设施,大力推广纯电动和新能源出租车、公交车。要优化城市管理,科学规划城区交通道路,实施畅通工程,分流车流量,减少机动车排污量。要探索通过建立城区摩托车禁行,高污染汽车限行,永久性行人专用区以及禁止车辆通行的住宅区等方式,实现尾气排放的控制。四是推进农业污染整治。要加快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形式的综合利用。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要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

4.加强环境监管,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一是推进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议区政府将扬尘治理、秸杆焚烧、垃圾焚烧、烟花爆竹等目前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职能进行有效整合,探索建立综合性行政执法体系,形成环境保护多部门共同监管的责任机制,从而实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监管工作局面。二是提升监测监控能力。针对我区化工企业居多,大气污染因子复杂的特点,深入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加强技术监控。要加快大气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监控、企业刷卡排污自动控制系统等,强化企业排气、环境敏感区域等空气质量自动采样分析和动态监测,实现重点区域环境的现状实时监控。要加大有机污染因子、挥发性有机气体等重点监测项目开发力度,提高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能力,提升我区大气污染状况分析研判和污染防控能力。三是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个体及社会各方协同参与,在巩固现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定期通报、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要进一步促进大气环境信息公开,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平台,畅通反映、投诉大气污染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篇3: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为摸清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现状,加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4至5月份,在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前,省安监局组成调研组,对XX市、XX市等地区的6类1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其中,调研石膏矿、磷矿等非金属矿山企业7家,铁矿、铜矿等金属矿山企业5家。调研的企业中,既有大冶铁矿等大型国有企业,也有小型民营石膏矿企业。调研中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档案台账、井下现场检查、现场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与重点岗位职工交流等,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职业卫生“三同时”、个体防护用品佩戴、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了基本了解,对做好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了新思路。

一、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约3000家,其中,地下矿山近500家。主要分布在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恩施州等地区,开采矿种主要以铁、铜、磷、石膏、石灰石、露天采石场等为主体。由于矿体条件复杂、不安全因素多,在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破碎等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振动、电离辐射、工业外伤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威胁着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近几年来,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尤其是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后,全省各级政府以及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依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提出的防控目标,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职业卫生工作不断规范。但由于受历史原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影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基础仍很薄弱,防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主体责任还没有认真落实。比如:绝大多数的企业没有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先天不足,加之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多数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以来,我省在8个重点行业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但是,并没有涵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和产生的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不完全符合要求。从调研的1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看,11家企业设置或指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机构;6家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专职人员,6家配备了兼职人员。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落实及公告工作还不规范。12家矿山企业中6家制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只有2家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公告栏,公告了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规定建立的13项制度;3家企业公告了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职业卫生培训有待加强。12家矿山企业10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了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但是,企业内部培训制度不落实,只有3 家企业对部分重点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卫生培训,培训人数也只占应培人数的30%,培训内容与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不紧,针对性也不强。

4.绝大多数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没落实。12家企业项目建设时均没有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没有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时也没有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以来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企业只有3家,只占应进行现状评价企业的25%。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素不全。12家矿山企业中,11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但是,申报项目内容要素完整的只有5家,占全部调研矿山企业的41.6%。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

1.小型企业工作场所生产布局不合理。矿山企业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置与矿山的选址、地形地貌、矿产资源赋存有很大关系。调研的12家企业由于绝大多数企业落实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布局合理,产生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都留有足够的职业卫生防护距离,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减少了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的接触时间。但是,3家规模较小的矿山企业存在生产布局不科学、工艺流程不合理问题。

2.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达标。2家铁矿和1家铜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维护情况较好,但多数石膏矿、磷矿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相对不完善,1家石膏矿企业没有任何防护设施。有些企业尽管建设了“六大系统”,但多数通风系统达不到应有效果。

3.大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对2家企业的粉尘浓度及4家企业的噪声、2家企业的电离辐射强度进行了检测,粉尘总尘浓度分别超标68倍和 103倍,4家矿山企业的16个噪声检测点12个点超标。对2家企业巷道掘进面6个点的电离辐射强度进行了检测,没有发现超标现象。

4.多数企业个体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12家企业均为接触粉尘的劳动者配备了防尘口罩,但8家企业职工的防尘口罩佩戴没有全覆盖,部分职工佩戴方法不正确。12家企业只有3家为接触噪声的'劳动者佩戴了防护耳塞等防护用品,7家企业为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劳动者佩戴了防毒面具,但其中4家使用的防毒面具为无 “劳安”标志和无“生产许可”标志的不合格产品。

5.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没有完全落实。调研中,从每家企业抽查10份职工健康检查档案,12家企业没有1家100%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制度。绝大多数企业检查结果告知方式不规范,2家企业甚至没有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6.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制度未落实。12家企业有5没有落实每年1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7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没有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三年1次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落实日常检测制度,5家企业暨没有日常检测设备,也没有指定日常监测人员。

三、措施和建议

从调研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普遍存在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检测评价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问题。矿山既是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也是职业病发病的重灾区,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重要民生工程,各地可依托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使企业自觉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主动依法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大经费投入,落实职业卫生相关制度,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开展专项治理,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针对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严峻形势,可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依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专家等技术支撑,为现有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把脉问诊”,督促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建立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能力,全面规范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依托安全监管,促使企业职业卫生制度落实。

国家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预防环节的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划转到安监部门,各级安监部门可结合安全生产监管,转变监管方式,组织相关内设机构,共同推进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促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较大幅度提升。

篇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初,农经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葛久通的带领下,对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平田乡天灯洋地灾点搬迁工程和北洋镇前蒋村地灾点加固工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征询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浙中沿海,经常遭受台风暴雨侵袭,西部为丘陵山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到724.5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3%,目前,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的、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山体滑坡等隐患点33处(其中XX年新增4处),分布于9个乡镇、街道的29个村,直接威胁170户567人的生命和285间民房的.安全。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健全组织建设

经过多年完善,全区上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成立了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和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国土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挥的临灾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技术指导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基层国土所相应建立汛期应急救援中队;相关乡镇、街道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相关村建立了监测体系,确定监测责任人和常年监测员。

(二)加强宣传培训

宣传方面:利用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走村入企等活动宣传地灾防治的重要性;制作“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乡镇、村民手中,让老百姓更加直观地了解如何防灾避灾;在地灾点的醒目位置设立地灾警示牌,标注地灾点的具体位置、影响区域及逃生路线等。培训方面:今年4月份,组织全区30多名监测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会,邀请专家来上课,并部署防治任务。

(三)强化防范措施

加强监测系统、预警机制建设。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中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自动站,加密观测点上降水、风力等情况,在富山和上郑两个站增加了土壤水分观测。气象部门根据上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以及未来降水预报,结合本地自动站加密观测资料,会同国土部门对比地质灾害防御区划图,对黄岩本地的地质灾害等级进行预报。同时,配合省气象局工作,确定地质灾害临界面雨量,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建立汛期防治制度。每年的防汛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建立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汛期值班、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部门均要求规划对象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加大治理力度

区财政今年安排地质灾害点工程前期经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0万元,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100万元。区国土部门本着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XX年以来,通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街道)、村(居)的共同努力,累计搬治群众05户3564人,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2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同时,国土部门每年积极向省国土厅争取地质灾害搬迁专项用地指标,用于地灾点的安置用地报批,去年争取到39亩指标,基本解决了地灾点的搬迁安置用地指标。XX年,我区成功申报省第一批《农村山区野外调查与评价》试点,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调研组通过此次调研中的所见所闻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存在的问题概括如下:

(一)部分群众思想上还不够重视

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麻痹心理,认为几十年居住的地方一直没发生过地质灾害,必定安全,对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及防患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调研中,有人大代表反映在地灾点人员转移过程中,群众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西部山区有些农村建房、景区建设等,事前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纳入审批的程序,从而产生一些人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

由于我区地貌的原因,西部山区防治区域较大,遭遇强降雨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在非村民居住区,富山至决要、头陀至宁溪、北洋至上垟、北洋至平田、屿头至白石公路以及山区其他低等级公路,浙东十八潭、富山大裂谷、划岩山等旅游景区,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现象,威胁车辆、行人、游客的安全。此外,建于山边坡脚的个别校舍、厂房、教堂、寺庙,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三)抗灾救灾能力不足

一是限于政府财力,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口仍较大,一些防治项目经费一时无法落实或仅部分落实。如此次实地察看的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预算为xx年内完成对重点隐患点的治理任务,为我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明年将组织一次跟踪督查,检查治理效果。

(四)加大投入力度,增强防灾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对于年初制定的治理工程预算不足部分和年内新增的治理工程所需经费,及时追加预算,并拨付到位。对于西部山区地灾隐患点需要搬迁的群众,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以促进搬迁安置工作的开展。国土部门要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添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安装使用,并及时检查、维修,做到全面覆盖、全面监测,使群测群防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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