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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书

2023-03-30 08:40:1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小尾巴”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书,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书

篇1: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书

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书

随着我市空气质量总体呈下滑态势的严峻形势,近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掀起“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高潮,为全力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力度,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家园。经过认真分析问题,实现对大气污染产生的有效防治,我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面对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民生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加强领导,广泛宣传,集中力量推进环境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五城同创”和国家环境城市的创建工作,不断彰显“滨水、生态、文化”城市特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由于这项工作涉及范围较广、任务较重,部门较多、难度系数较大,要充分发挥领导组及办公室的总揽协调作用,做好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形成合力,综合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列出排放清单,分解各项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能源结构,不断完善环境整改措施,全面改善大气质量。

3、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大气防治要注重远期和近期结合、治标和治本统一、重点和一般兼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可以围绕重点,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几个方面工作:一、全面治理中心城区扬尘污染。在施工工地、拆迁现场、主要干道、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等处落实除尘、抑尘措施。二、大力力整治燃煤小锅炉污染。按要求逐步完成所有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三、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立市县两级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中心。提高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全面落实“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加快公共交通服务,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四、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餐饮服务项目环保要求,禁止露天碳烤。五、有效开展秸杆焚烧治理。六、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特别是要建章立制,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4、提高能力,增强保障

要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监察能力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提高装备水平,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度创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防护准备。

5、强化考核,严格督查

规范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采取巡查暗访、专项检查、异地互查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作出处罚。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对管理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列出排放清单,分解各项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能源结构,不断完善环境整改措施,全面改善大气质量。

3、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大气防治要注重远期和近期结合、治标和治本统一、重点和一般兼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可以围绕重点,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几个方面工作:一、全面治理中心城区扬尘污染。在施工工地、拆迁现场、主要干道、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等处落实除尘、抑尘措施。二、大力力整治燃煤小锅炉污染。按要求逐步完成所有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三、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立市县两级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中心。提高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全面落实“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加快公共交通服务,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四、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餐饮服务项目环保要求,禁止露天碳烤。五、有效开展秸杆焚烧治理。六、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特别是要建章立制,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4、提高能力,增强保障

要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监察能力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提高装备水平,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度创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防护准备。

5、强化考核,严格督查

规范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采取巡查暗访、专项检查、异地互查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作出处罚。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对管理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年 月 日

篇2:大气污染建议书

尊敬的居民们:

你们好!

最近连续一个月没下雨,空气污染指数一直很高。走在街上,风里都带着一阵阵灰尘。听别人说,这就叫做空气污染。所谓空气污染,一般是指人为原因所引起的大气污染。我很讨厌空气污染,它不仅会让人觉得很不舒服,还会带来很多疾病。

我发现,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主要来自于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人类无节制地向空气中排放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大气卫生防护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

近几十年来,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城市行驶的汽车日益增多,火车、轮船、飞机等客货运输频繁,这些又给城市增加了新的大气污染源。其中最严重的是汽车排出的废气。(2、写明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

由上可知,空气污染所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人们要想“尽终其天年”,必须保持和创造一个干净的空气环境,在这方面,我觉得我们应采取以下必要的措施:(3、写出解决问题的若干建议,至少3—5条,每条略带解释)

1、植树造林,美化环境。

人们都有这样的感受,当你在闷热的夏季来到凉爽的海滨或喷水池边时,会感到心旷神治。雷雨之后,到屋外走一走,也会感到空气清新,呼吸舒畅。因此,植树造林,可以有效治理污染的空气,美化环境。

2、发展新能源,减少或防止污染物的排放。

新能源在自然界大量存在,我们熟知的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等,都是干净的新能源。目前,发展这些新能源,能够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尽量环保出行,少开车。

汽车尾气的污染是主要空气污染的原因。如果能提倡市民少开车,尽量环保出行,使用公交、自行车或者步行,应该会对治理空气污染有好处。

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选择“低碳生活”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为此,让我们为保护环境贡献力量,造福自己的子孙后代吧!

篇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各部门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进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我县PM10和PM2.5空气自动化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全年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94天(故障停机43天,数据无法显示)。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发布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规定动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措、砸死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大气质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资金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替代改造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府监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篇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成效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XXX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XXX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XXX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十二五”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XXX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省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XX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XX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XXX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XXX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XX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XXX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XXX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XXX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XXX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XXXX年10月至XXX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XXX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XX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XXXX年、XXX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XXX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XX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篇5: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宜兴转型发展步伐,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蓝天工程)计划》(锡政办发〔20XX〕185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一)工作目标: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到20XX年,全市工业企业SO2排放总量比20XX年下降10%以上,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燃煤总量控制在700万吨/年以内,单位GDP能耗在20XX年底的基础上累计下降12%,单位工业产值能耗累计下降15%以上。

(二)工作内容: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

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未经节能主管部门节能评估审查和评估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凡涉及原煤消耗的项目实行环保、经信联审制度,优先选择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两高”行业的投资项目,限制“两高”行业产能扩大。市环保部门要严把“环评关”,不得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过剩的项目,不得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把“能评关”,对单位产值能耗超过《无锡市工业能效指南》中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要求,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20XX年完成无锡市下达淘汰目标任务,同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工作计划,并将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各镇、园区、街道,落实到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化工、铸造、琉璃瓦和水泥四个行业整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到 20XX 年,全市再关停化工生产企业80 家以上(20XX、20XX、20XX年分别关停30家、30家、20家),化工生产企业总数压减到 600 家左右;20XX年6月30日前,整合整改年产量3000吨以下的铸钢(铁)企业及年产量300吨以下的有色金属铸造企业(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下);底,对未整合整改到位、不符合我市铸造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的铸造企业,实施关闭;关闭所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工艺的琉璃瓦生产企业,到20XX年关闭琉璃瓦企业309家;水泥企业必须在20XX年12月前通过市整合整治综合达标验收,水泥企业现有备案或审批手续不齐的水泥磨机、矿粉磨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拆除到位,水泥企业现有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磨机必须于20XX年底前拆除到位。

3、全面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

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清洁能源区建设目标及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扩大蒸汽覆盖面,禁止使用原煤、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计划,划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公用热电厂要根据市区热力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成区内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机构,做好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分年度下达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小锅炉的关停计划;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天然气气源保障及管网建设工作;市质监局按照关停时间核定锅炉使用证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市环保局加大执法监察和违法排污处罚力度并在关停期限之前收回排污许可证,市财政局要从排污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贴。到20XX年底,中心城区关停关停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到20XX年建成1-2个清洁能源示范区。

4、组织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

开展工业窑炉使用情况调查,摸清工业窑炉现状,制定工业窑炉专项整治目标及改造实施方案,每年将整治工作任务下达到各镇、园、区、街道和相关企业。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窑炉保温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控制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术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人工煤气、轻质柴油或其他清洁能源。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余热利用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结、蓄热式加热、余热利用、稀码快烧、煤气化燃烧、燃气燃烧及窑体改造等技术,对建材、陶瓷等燃煤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采用加装预热器、换热器等方式,回收各种窑炉烟气余热,优先把高品位余热余能用于做功或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空调或生活用热。到20XX年底,所有工业窑炉完成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燃油窑炉的,要严格审批,实行联审制度。按照协同推进的原则,市经信、环保、安监、质监、财政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完成燃煤窑炉整治任务。

5、切实加强废气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

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艺尾气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建立电子、石化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名录,对废气排放企业实行定期监测及监察,重点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治理,责令企业做出公开道歉和承诺,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报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制定废气排放企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要求、整治企业名单和整改期限,严格监督检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持续推进节能降耗。

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围绕化工、冶金、建材、电力和纺织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大力组织实施以工业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为重点的节能改造。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严格实施“全审计、全监察、全报告”制度,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目标总量控制,确保20XX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XX年下降12%。推进重点节能项目实施,加大对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每年组织实施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 20 项。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组织召开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推介会,及时公布节能产品名录,认真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绿色照明”工程。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扶持培育一批技术水平较高、管理较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节能科技企业和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加强节能监察执法,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二、建设工地扬尘防治

(一)工作目标:

建设工地扬尘防治的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12月31日,实现宜兴市区所有建设工地(土地整治工程工地、建筑工地、市政道桥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拆迁工地、公路(航道)工地、环境绿化工地、道路桥梁大中修工地、各类管道线路施工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古镇街区工地、背街小巷工地、水利(河道)建设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确保“六个不开工”和实现“六个100%”。“六个不开工”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六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1日)。市政府于20XX年8月20日前成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建中心、市城发集团和省直属管理单位(供电、移动、联通和电信)等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下发“宜兴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标准”和公布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投诉电话;各镇、园区、街道于20XX年8月20日前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相应区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制定区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成员单位)必须落实责任处室、责任人,根据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制定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此次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排查本辖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有关问题,明确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工地,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形成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各部门应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本部门的建设工地扬尘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开展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等情况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宜兴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总包单位要认真履行总包责任,加大对各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在20XX年9月30日前将现场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工程主管部门。各部门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全面开展对施工现场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必须要覆盖所有建设工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部门应在20XX年9月30日前,推出1-2个扬尘防治示范工地,并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扬尘防治示范工地的现场观摩会”。

各部门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阶段开展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前期各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抽查重点为前期各级各部门检查不合格工地,提出抽查意见和整改要求,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对于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应按照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的抽查意见和整改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抓好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前期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并对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工地全面抓好扬尘防治工作的长效管理。

各部门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巩固提高阶段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总结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于20XX年1月份组织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的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

三、城市道路扬尘防治

(一)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管理,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至20XX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提高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水平,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路面破损现象;加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作业质量监管,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至20XX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扣除人行道面积)达75%以上;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乱开乱挖、野蛮卸运等行为。

(二)工作内容:

1、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管理。

(1)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研究,完善《宜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建立建筑垃圾联控机制,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2)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运输车辆不符合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条件、按照记分公示制度达到规定扣分分值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凡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3)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的记分公示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运输单位非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反市容环卫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扣分,对扣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采取社会公示、一定期限内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输处置许可证等措施。

2、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

(1)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绿化带围档高于覆土、行道树树池实现覆盖”的要求组织设计和施工,确保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两侧裸土覆盖率达到100%。

(2)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对行道树树池、城市道路两侧的裸土进行覆盖。加强巡查,对出现裸露或缺株断带等现象的城市道路绿化带,即时进行补植补栽,确保绿化带无空当、无裸露。

(3)对绿化带实施“提档降土”改造,提高绿化带围档高度,避免雨水冲刷引起水土流失。根据树叶尘土覆盖情况,及时冲洗行道树、绿化带,确保“树叶见绿”。

3、强化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

(1)严格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挖掘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交付使用不满五年的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和竣工后不满三年的大修道路;统筹安排道路管线埋设施工计划,避免重复挖掘。对批准事项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期限、规定面积、规定恢复时间实施挖掘。

(2)提高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水平,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路面破损现象,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80%以上。在养护作业、沟槽回填修复中,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及时清运废料、废土,确保周围道路平整、洁净、畅通。

4、提升城市道路环卫保洁质量。

(1)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积极推广应用国内最新颖的环卫洗地作业车辆,在慢车道试行小型扫地机清扫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洁净度,降低城市道路扬尘。

(2)扩大城市道路冲洒水作业范围,结合天气情况实施冲洒水作业,0℃以上天气实行夜间冲水作业,30℃以上天气除夜间冲水作业外,白天上、下午各实行一次洒水作业,有效降低大气悬浮物。

(3)规范环卫保洁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扫路车一日两次湿扫作业制度,避免在环卫清扫作业过程中产生扬尘;杜绝扫路过程的干扫、扬尘现象,监控作业车速,确保清扫效果。

(4)提高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宜兴市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管理的'办法》,提高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加大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投入,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完善背街小巷环卫监管考核体系。

(5)加强环卫作业质量考核,采用多种方式,运用有效手段,对全市作业质量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有效监管。同时进一步完善作业监管考核体系,建立行之有效、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监管考核网络。

(6)加大暴露垃圾整治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原则,对城市道路两侧、工地周边、城郊结合部、“三不管”地带等地区的暴露垃圾进行全面清除。

5、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

实施“五定”巡查守点制度,强化监控网络和防控力量,加大对无证处置建筑垃圾、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20XX年普及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发放,20XX年起新车实施国家第Ⅳ阶段尾气排放标准,实施重点区域“黄标车”限行。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快老旧车和“黄标车”提前淘汰进程。

(二)工作内容:

1、加强机动车排污防治相关法规、措施的研究制订。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研究,20XX年制订《无宜兴市机动车辆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办法》,为控制污染、规范监管提供制度保障。20XX年制订《宜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防治排气污染的各项措施和实施进度表,科学有序开展防治工作。

2、严格新车准入,加速旧车淘汰。

(1)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20XX年起新车实施国家第Ⅳ阶段尾气排放标准,外地机动车转移登记参照新车管理,黄标车不得在本市转移登记。把所有车辆上牌前须经环保达标目录审核、外地车辆须排放检测合格作为前置。

(2)地方财政支持,制订补贴标准,加快制订电动车发展引导政策,鼓励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型汽车,率先在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中使用电动车。

(3)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采用经济补偿或激励措施加快老旧车和“黄标车”提前淘汰进程。出台《无锡市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根据车型及使用年限,适当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20XX年底基本淘汰汽油“黄标车”,20XX年底淘汰30%柴油“黄标车”。

3、全面实施环保标志管理。

增加环保标志发放点位,加快发放速度。20XX年普及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发放,开始实施 “黄标车”限行,逐步向重点区域推广。改善核心地区大气环境质量。

4、建立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信息网络。

(1)20XX年成立宜兴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场站,建立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信息网络。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成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数据库和数据传输网络,对各尾气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维修单位的维修信息、环保标志核发信息等进行统一管理、实时传输,并根据需要,对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为深化机动车排污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2)20XX年起实施路抽检和停放地抽检,进一步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加速超标机动车的整治淘汰。禁止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加大查处力度。

(3)强化对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的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测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各检测单位20XX年达到A类检测场站标准,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将视频、数据实时传输至监控系统。

(4)推行机动车检测和维护制度(I/M制度),对维修机构进行资质核准,开展营运在用车辆定期检测,对不达标车辆进行强制维修,通过行政手段促使车辆使用者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养,从而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5、加速公共交通车辆尾气污染治理。

(1)加速高污染公交车淘汰, 20XX年末国Ⅲ以下公交车基本淘汰。

(2)推行节能环保公交车。根据《宜兴市发展天然气汽车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结论,大力推进公交车采用天然气工程,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3)所有公共交通车辆按规定定期上线检测尾气排放状况,达标车辆方可上路营运;加强对公交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杜绝因操作原因引起的冒黑烟现象。

6、提供环保油品

解决符合欧Ⅲ标准的油品供应,并优先解决符合欧Ⅲ标准公交车的油品供应。

五、油气回收治理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卸油油气排放控制、储油油气排放控制和加油油气排放控制,切实做好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等设备的回收改造,于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改造施工任务。

(二)、工作内容:

1、安全质量跟踪。

治理工作面广量大,且涉及在用设备(设施)的改造,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和质量问题需做到慎重对待,必须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改造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由治理改造企业会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一起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方案,经审核后实施,治理改造企业负责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并接受市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城管部门为改造实施过程中的市容环境提供指导、帮助和支持。市商务局根据改造进展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汇总,并对改造完成率和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调整。

2、达标验收评估。

按照环保部《储油库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0950-20XX)《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XX)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XX)三项标准,由油气回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逐一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不达标的企业整改后再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通知工商部门暂停工商年检。

3、油气排放检测。

达标企业在油气回收装置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工艺和操作,并负责日常的维护。

市环保局定期检测油气排放数据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对于已完成油气回收装置但不启用或不按规范使用的业主,环保局出具“违法处罚意见书”。

六、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露天秸秆焚烧管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占总面积的45%以上;基本建立秸秆收集贮运体系,秸秆收集量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0%,基本满足产业化利用需求;基本形成秸杆能源化、资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元利用格局,到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务:

1、严格秸秆禁烧的执法监管。

严格贯彻执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制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巡查方案和考核办法,坚持依法禁烧、属地管理、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导致的严重污染事件。

2、加强秸秆禁烧的能力建设。

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系统、设置秸秆禁烧举报电话专线,建立秸秆禁烧应急预案。采取卫星遥感、实地考察、综合分析等方式,提高秸秆禁烧巡查效率。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及时精准定位火点位置和焚烧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和善后事宜。

3、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综合考虑我市农业发展现状、秸秆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统筹规划,多措并举,以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和其它多种形式综合利用为重点,全面深入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数量和效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发展。

(1)大力推广秸秆还田。

根据我市种植业布局,明确我市各镇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保障还田工作资金,积极落实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机械工具,开展还田技术培训,完善我市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农民购置秸秆还田机、大马力拖拉机等秸秆还田机具。积极发展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等多种秸秆还田方式。到20XX年,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占总面积的45%以上。

(2)建立健全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集服务体系,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政策扶持,推进秸秆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企业建设秸秆收集处理中心,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企业建立秸秆收贮站点,建设秸秆收购网络,形成政府、企业、农户全面增效的良性发展格局。

(3)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依托国家、省市各级农村清洁能源项目,根据我市发展现状,明确我市秸秆能源化工作的重点目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推动我市低碳经济发展。

(4)推进其他多种形式秸秆综合利用。

结合我市秸秆资源数量和产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推进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培育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提高秸秆利用效益,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4、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县(区)建设。

根据省级有关部门下达要求,按照“1+X”(即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结合其他多种形式利用)的模式,突出重点,通过示范县(区)建设,努力拓宽秸秆能源化、资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途径,确保完成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县(区)建设任务。

七、健全完善环境空气监测体系

(一)工作目标:

通过增设具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和增加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能见度、黑碳、浊度、气溶胶光学厚度在线监测仪器,准确、客观反映目前我市环境空气污染状况、特征、规律和趋势,建立起完整的、科学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

(二)工作任务:

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分析,可吸入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是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机动尾气、其它工业废气及区外污染源也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因此,重点实施以下工作任务:

1、宜兴市环境空气灰霾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20XX年起开展宜兴市灰霾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形成宜兴地区灰霾监测网络。增加PM2.5、O3、能见度、黑碳、浊度、气溶胶光学厚度在线监测仪器,对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子PM2.5的物化特性进行研究,了解和掌握灰霾的变化特点、形成原因、物化特性,结合天气变化趋势,建立完整的、科学的预报预警系统,制订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真正改善宜兴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2、宜兴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改扩建项目。

我市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布局已不能全面反映城市建成区总体空气质量状况,必须作适当调整。根据点位的空间分布、功能区特征、城市发展规划以及气象条件和周围环境状况,对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改扩建,逐步更新已服役到期的仪器,增加自动站监测项目(PM10、SO2、NO2、CO、O3)。

3、宜兴市环境空气移动监测平台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空气应急监测能力,及时、准确地监测全市空气质量,有效预防空气污染事故发生,20XX年启动环境空气移动监测平台建设。20XX年底前由无锡投资建成1个灰霾自动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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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落实好《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xx至xx年,xx城区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结果(见表1)表明,我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或有所好转或基本保持不变,但PM10的年均浓度显著上升,我市城区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10,应重点控制PM10的浓度。

表1:xx城区20xx—xx年度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xx至xx年,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年排放量(见表2)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工业粉尘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但是增幅逐渐减小;氮氧化物经过两年的整治,排放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表2 xx市20xx—xx年度三指标排放量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虽达二级标准,但仍存在较大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城区扬尘污染较严重。建筑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不到位,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加上部分工业及民用炉、窑除尘设施除尘效果差,污染大。

2、清洁能源比重低。我市天然气普及率较低,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煤炭消费量还在逐年增加,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

3、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布局集中在城区的四周,如xx城区东面是xx经济开发区、南面是陆川北部工业区和玉柴工业园、西面是城西工业区、西北面是中医药健康产业园,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4、机动车污染增大。由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辆数量增长较快,尾气处理设备不够完善,导致机动车污染逐渐加大。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到xx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相对稳定在20xx年的水平,PM均浓度达二级标准,且年均浓度上升幅度不超过3%(含)。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xx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069万吨,比xx年下降1.8%;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2.6373万吨,比xx年下降28.8%。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淘汰燃煤小锅炉。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xx年内,淘汰10吨/小时以下小锅炉6台(医院、学校需保留的除外)(详见附件1),禁止新建2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委、质监局配合〕

2、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

(1)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加大钢铁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工作力度,二氧化硫含量大于3。5%的烟气应采取烟气制酸等方式回收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推动工业锅炉脱硫工作,以热电联产或清洁能源替代小型燃煤锅炉,规模在3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配合〕

(2)实施氮氧化物治理。加强干法水泥生产企业烟气脱硝管理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冶金及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至xx年底,全市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共5项,均为水泥行业减排项目,预计削减氮氧化物8917。5吨(详见附件3)。(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配合)

3、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柴油机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建筑等行业要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推广使用先进涂装、喷漆工艺技术与设备,溶剂型涂料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并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加快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xx年底前基本完成各县(市、区)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现有加油站70家的油气回收治理要完成备案、验收(详见附件6),1家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详见附件7)和1家公司全部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详见附件8),新增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配合〕

4、扬尘污染控制。

(1)强化建筑工地污染治理。加强城市建筑工地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防范措施,做到工地进出口道路无泥土,风吹不起灰尘,城市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防范措施合格率90%以上,县城合格率80%以上。〔市住建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市政市容管理局配合〕

(2)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一是xx城区开展“清洁示范道路”创建工作,创建人民东路、广场东路、一环东路、百利街、沿江西路、一环西路(江滨路口至中秀路口)、中秀路(一环西路路口至苗园路口)、江滨路(滨江名庭至一环西路段)等“清洁示范道路”,每天至少进行5次洒水降尘工作。二是xx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实施渣土运输车辆统一管理,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的执法

监管,渣土运输车辆防尘措施合格率98%以上,渣土运输车辆处漏撒行为处罚和清理率达100%,且无乱倒乱放渣土现象。三是加强道路清扫和冲洗。xx城区其他道路每天进行清扫且至少冲洗2次以上,各县(市、区)的城区道路每天进行清扫和至少冲洗1次以上。四是及时修复破损道路,无道路积水和路基裸露。〔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3)改善城市绿化。xx城区按计划完成xx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规划绿化项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达标。各县(市、区)参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根据财政和筹资能力逐步实施,每年有所进步。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住宅小区、办公楼等空地、露台、楼面(除通道外)等的清洁和绿化,新建居民住宅区绿化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30%以上。〔市市政市容管理局、住建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有关部门配合〕

(4)控制裸地扬尘。

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对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采矿、采石场进行严厉打击。加工后的废弃物要堆放有序,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对已关闭废弃矿山开展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安监局、工信委、林业局、xx供电局配合〕

xx市城区周边所有矿山企业,在采矿作业时,要增设抑尘网、喷淋等手段减少扬尘污染。(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安监局、xx供电局配合)

5、移动源污染防治。

(1)提高机动车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燃油供应销售的监督管理,车用汽、柴油供应按标准实现目标计划。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车用油品的行为。〔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质监局配合〕

(2)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管理。

设置限行路段。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进汽油机动车(如出租汽车、公交车、营运客车)改用天然气,以减少污染排放。坚决完成自治区今年下达的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xx年6月底前,出台xx城区有关车辆禁行、限行区。(市公安局牵头,玉东新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控制超标排放车辆从事运营,鼓励出租车、公交车每年更换尾气净化装置,分期分批实施油改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玉东新区管委,市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xx年4月1日起,禁止区外达不到国Ⅳ标准的机动车转入xx市;xx年5月1日起,禁止区内其他城市达不到国Ⅳ标准的机动车转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配合〕

(3)提高新车环保标志发标率。一是加强《xx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实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调沟通,探索新车发标与新车发牌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三是尽快制定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公安局、财政局配合〕

(4)加强机动力车检测能力建设。xx年5月底,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xx〕145号)及环保厅要求,完成6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建设,并通过验收。(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物价局配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xx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共淘汰6家落后产能企业,其中水泥厂2家,造纸厂4家。至xx年底,二氧化硫预计削减83吨,氮氧化物预计削减7。3吨,烟粉尘预计削减54。8吨(详见附件9);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配合〕

2、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按照国务院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要求,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的环评审批,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配合〕

(三)推进清洁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和要求,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陶瓷、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推广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改气等污染物削减技术,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xx年要对华润水泥(陆川)有限公司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预计削减烟粉尘114。84吨。〔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环保局、科技局配合〕

(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在xx城区新建小区推广使用天然气,以减少环境空气的污染。(市住建委牵头,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环保局配合)

(五)逐步实施“退二进三”。在城区及其周边调整产业结构,缩小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xx年底完成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4500t/d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项目环保搬迁改造计划。〔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科技局配合〕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提高环

境监管能力。xx年,争取完成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国家二级标准建设并申请验收;建设完善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xx年内,安排一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一是加强对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对全市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锅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开展建筑施工场地专项检查,防止扬尘污染。(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住建委、市政市容管理局、质监局配合)

3、加强油烟污染管理。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检查,积极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严格要求未安装油烟治理装置者安装设备。(市环保局牵头,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

(七)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制定和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等级,妥善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气象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住建委配合)

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分为工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工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储油库油气回收项目、油罐车油气回收项目、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缩)项目、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项目、煤炭清洁利用项目、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14大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级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及有关部门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协同做好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防联控机制。

(二)严格监督考核。按自治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评估有关考核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管理以及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政府综合考核中,作为当地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要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注重机制激励。创新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价格、信贷、用地等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有效推进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利用。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对脱硫脱硝工程,燃煤锅炉淘汰、煤改气,有机废气污染治理,黄标车淘汰、机动车油改气,“两高”行业企业退出等给予引导性资金或政策支持。

(四)强化监管执法。实施黑烟囱专项联合执法,基本消灭黑烟囱。加强对重点企业以及生活源污染源的监管。各地对未完成整治的企业,要多管齐下予以制约;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五)加强监测预警。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评价、监管、信息、应急、监察及机动车排污监控等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视情渐次实施大气重污染源限产限排和停工停产,以及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等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的蔓延。

(六)引导公众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各种载体,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一)可行性分析。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领导,及时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确保计划按时完成。二是企业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意识有所增强,引进先进技术对自身工艺进行改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有利于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三是本年度计划启动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已有工作经验积累,基础比较好。

(二)可达性分析。一是小锅炉淘汰。到xx年底,全市共淘汰10吨/小时以下锅炉6台。二是对工业氮氧化物企业的治理。到xx年底,完成5家水泥厂的改造工作,预计削减氮氧化物8917.5吨。三是加快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xx年底前分别完成城市建成区现有加油站70家、储油库1家和油罐车1家的油气回收工作。四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xx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分别淘汰4家造纸厂和2家水泥厂落后产能,预计削减烟尘54。8吨,二氧化硫83吨,氮氧化物7。3吨。

篇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认真落实《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XX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局大气污染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交通工程建设扬尘防治和整治扬尘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方式。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二是施工现场必须打围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三是督促施工单位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

责任单位:工程股

(二)干线公路的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垃圾、杂草和落叶,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公路干线环境卫生。二是强化公路的日常保洁,加大养护力度,做好绿化工作。重点是国省干线的日常养护及清扫。同时,定期对公路花卉树木进行日常管养。做到1日两扫,全天式清扫保洁,特别注重浮土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及垃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营运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一是积极推广运输车辆的油改气工作。推广新能源车辆,淘汰高油耗、高污染车辆,减少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二是加强城市客运管理,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积极探索我县公交运营模式,延伸线路,提高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同时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造成的污染。三是强化营运车辆环保管理。配合公安、环保部门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强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把关,全面淘汰营运黄标车辆。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二运司、县客运中心站、县出租公司

(四)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在运输易脱落、扬撒的货物时必须加蓬盖封闭,不得沿路撒落;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尘脱落,可能污染大气环境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加大对货运车辆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道路扬尘产生。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遗撒、遗漏行为。要求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将车辆轮胎及底盘部位冲洗干净,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加强路政巡查,重点对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减少大型货运车辆对公路环境影响。三是加强国境货车进城管理。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明确过境货车绕行路线,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过境货车入城行使。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部署到位,按时完成方案各项工作重点。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平台,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的普及推广,加强大气污染危害宣传。

(四)加强日常督查。强化对全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突出重点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篇8: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改进运输装备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动绿色交通科技创新,引导居民出行向绿色交通方式转变,积极开展绿色交通领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减少我市交通运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为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提升绿色建设理念,实施绿色优化设计,强化绿色施工组织和运营管理,合理使用绿色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设施、设备、材料、工艺等。

(二)积极推广应用绿色交通运输装备

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提升节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的拥有比例,强化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车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稳步推进运营车船的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港口、场站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

(三)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模式及操作方法

积极发展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模式,重点探索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的合理路径,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水铁联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稳步发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切实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推进建设适合特色的现代有轨电车和“水上巴士”。有效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绿色维修和节能驾驶培训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和操作经验。

(四)推广应用智能交通与信息化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强化运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港口车辆和装卸机械智能化调度系统和无纸化作业、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在现有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中,增加低碳交通信息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五)建立健全绿色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完善绿色交通运输标准规范与法律法规,健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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