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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04-10 08:39:5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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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1:惠农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惠农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XX年起,党中央连续发出6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即政府给农民发“红包”。我县执行的主要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对种植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优质粳稻、优质籼稻)和杂交玉米等的农户购买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农业要增产,种子是关键”。选择优良种子是获得好收成的基础,但是优良种子的价格相对较高,而且使用年头一般较短,出现了农民买不起或不敢买的问题。为了让农民能够买得起种子,买得上好种子,国家设立了良种补贴项目。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目前,补贴品种已扩大到优质水稻、玉米、小麦补贴资金逐年增加,尤其是XX年,惠及农户逐年扩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良种补贴的范围。从XX年度粮食总产列全省前70位的县中,选择除列入粮食直补试点县以外的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主产县以外的50个县市(我县被列入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补贴县)。

2、良种补贴的依据和标准。按照农户当年实际播种的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和杂交玉米的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土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杂交水稻每亩补助15元,常规优质稻每亩补助15元,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

3、良种补贴资金的安排与运行。良种补贴资金由省按预算级次下达到县,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农户实际播种面积和所种粮食品种。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村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村委会核实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定、汇总、建立档案(核定注意行政村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定无误后,在村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必须在5天以上)。二是发放补贴资金。XX年以前由乡镇农技推广站核实上报财政所后,由财政所直接将补贴资金以现金方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所种粮食品种、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870.05万元,其中:XX年84万元,XX年万90元,XX年105万元,XX年90万元。XX年234.55万元(玉米35.8万元)。XX年266.5万元(水稻196.5万元、玉米70万元)。

良种补贴的政策变化:良种补贴补贴范围已扩大到全县12个乡镇,补贴标准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XX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五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三岔河、六苴、湾碧八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三岔河、六苴、湾碧、桂花、铁锁十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五个乡镇。XX年XX年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县十二个乡镇。另外,还下达了7万元工作经费。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所给予的补贴。从XX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农民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要在国家确定的补贴区域内;二是要购买《补贴机具目录》中推荐的产口品,这些产品质量要过关、使用安全;三是申请登记,并按照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优先和“数量有限、补完为止、先来后到”的原则,签订购机合同;四是张榜公示无异议。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为农民购买农机具价格的30%。我县XX年争取列入了中央补贴项目,补贴资金为20万元;XX年30万元,XX年80万元。

篇2:惠农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的

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XX年起,党中央连续发出6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即政府给农民发“红包”。我县执行的主要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对种植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优质粳稻、优质籼稻)和杂交玉米等的农户购买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农业要增产,种子是关键”。选择优良种子是获得好收成的基础,但是优良种子的价格相对较高,而且使用年头一般较短,出现了农民买不起或不敢买的问题。为了让农民能够买得起种子,买得上好种子,国家设立了良种补贴项目。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目前,补贴品种已扩大到优质水稻、玉米、小麦补贴资金逐年增加,尤其是XX年,惠及农户逐年扩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良种补贴的范围。从XX年度粮食总产列全省前70位的县中,选择除列入粮食直补试点县以外的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主产县以外的50个县市(我县被列入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补贴县)。

2、良种补贴的依据和标准。按照农户当年实际播种的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和杂交玉米的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土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杂交水稻每亩补助15元,常规优质稻每亩补助15元,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

3、良种补贴资金的安排与运行。良种补贴资金由省按预算级次下达到县,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农户实际播种面积和所种粮食品种。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村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村委会核实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定、汇总、建立档案(核定注意行政村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定无误后,在村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必须在5天以上)。二是发放补贴资金。XX年以前由乡镇农技推广站核实上报财政所后,由财政所直接将补贴资金以现金方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所种粮食品种、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870.05万元,其中:XX年84万元,XX年万90元,XX年105万元,XX年90万元。XX年234.55万元(玉米35.8万元)。XX年266.5万元(水稻196.5万元、玉米70万元)。

良种补贴的政策变化:良种补贴补贴范围已扩大到全县12个乡镇,补贴标准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五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XX、XX、XX八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XX、XX、XX、XX、XX十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五个乡镇。XX年XX年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县十二个乡镇。另外,还下达了7万元工作经费。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所给予的补贴。从XX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农民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要在国家确定的补贴区域内;二是要购买《补贴机具目录》中推荐的产口品,这些产品质量要过关、使用安全;三是申请登记,并按照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优先和“数量有限、补完为止、先来后到”的原则,签订购机合同;四是张榜公示无异议。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为农民购买农机具价格的30%。我县XX年争取列入了中央补贴项目,补贴资金为20万元;XX年30万元,XX年80万元。

三、退耕还林补贴

退耕还林补贴包括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和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两个部分。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是指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将应补助退耕农户的粮食折算为现金直接补贴给退耕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是指专项用于退耕农户退耕后维持医疗、教育和日常生活等必要的支出。为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XX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工程。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

1、补贴的范围和对象。XX年在元谋县搞试点,从XX年开始,我县十二个乡镇列入了退耕还林补贴项目,补贴的对象为具体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

2、补贴的方式、依据和标准。补贴方式:XX年以前,补贴粮食实物,XX年开始改为补贴现金。补贴依据:以退耕农户在退耕计划内的实际退耕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补贴标准:XX年以前,每亩每年供应150公斤粮食,粮食调运费每公斤0.2元补贴给国有粮食企业。XX年开始,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为每亩每年240元(按退耕还林每亩供应粮食150公斤,每公斤中央承担1.4元和省财政负担调运费0.2元计算),全部兑付给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每年20元。

3、补贴年限。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助2年。

4、补贴资金的筹措与运行。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中央财政承担每亩210元的粮食补助款,省财政承担每亩30元的'粮食调运费。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由中央财政承担。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县级财政部门,在县农业发展银行开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专户,管理退耕还林直补资金。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由省逐级下拨到县;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由中央逐级下达预算到县,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到“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专户,同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资金一并兑付。

5、补贴资金的兑付。实施退耕还林的第一年,补贴资金可分两次兑现。退耕农户在完成造林整地并已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后确实停耕的,先兑付50%;在退耕还林造林质量验收合格后兑付其余的50%。历年退耕面积粮食折现和现金补助,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兑现。退耕粮食折现和现金补助的发放,实行按户建卡制(登记卡、检查验收卡),退耕户凭卡和本人身分证领取补助。XX年以前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自XX年实施耕还林项目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5063.42万元,其中:XX年672万元,XX年768万元,XX年910万元,XX年910万元,XX年906.44万元,XX年896.98万元。

退耕还林补贴政策的变化:自XX年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以来,到XX年退耕还林补助已经逐步到期,国务院XX年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政策的通知》(国发[XX]25号文),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继续延期,补助的期限不变(即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助2年),但直补农户的金额已减少。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两项资金称为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补助资金以检查验收结果为依据。直补资金减少部分中央集中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以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资金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后续产业培植、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和补植补造等。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已出台了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年下达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04万元,(其中:XX年1.72万元。XX年6.32万元。)

四、能繁母猪补贴

为保护和提高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调动农户养殖母猪的积极性,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从XX年起设立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XX年的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XX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头100元。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补贴对象。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者,包括农民、企业和农场职工。

2、补贴标准。XX年的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XX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头100元。

3、补贴方式。采取“一折通”直接补贴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能繁母猪饲养数量。XX年的核实办法包括能繁母猪存栏截止时间(XX年7月31日前)、能繁母猪界定标准(包括已经配上种的母猪、初产母猪、经产母猪和正在哺乳的母猪)、核实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张榜公示等。二是发放补贴资金。县畜牧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核实能繁母猪饲养数量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养殖者。XX年通过核实,我县共有能繁母猪养殖户12991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17352头。按50元/头补助标准,全县于XX年9月15日共兑付资金86.76万元。XX年按每头100元补贴标准,能繁母猪养殖户19148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30029头。于XX年12月10日共兑付资金300.29万元。

五、能繁母猪及能繁母牛保险保费补贴

为增强养猪户抵御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从XX年开始,国家支持建立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保险金额按照能繁母猪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基础,测算保险费率。

我省XX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按每头1000元核定,保险费率确定为6%,每头能繁母猪的保费为60元,其中:养殖户承担20%,即12元,其余由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共同承担。XX年我州各级财政承担的比例为:中央承担50%,即30元,省级承担15%,即9元,州级承担7.5%,即4.5元,县级承担7.5%,即4.5元。养殖户承担的保险费由各县市人保财险支公司收取后逐级上交省人保财险分公司,州、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统一上交省财政后,由省财政统一汇拨省人保财险分公司,实行全省统保。XX年全县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投保数17289头,计算共计103.73万元,其中:中央承担51.87万元,省级承担15.56万元,州级承担7.78万元,县级承担7.78万元,农户承担20.75万元。XX年全县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投保数28744头,县级实际承担能繁母猪保险8.22万元(18270头)。XX年保险赔付为65.6万元。

六、油菜良种补贴

为加快油菜良种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支持油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国家决定从XX年起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按照油菜种植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直接补贴。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实施的目的。通过油菜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作用,运用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油菜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提高油菜单产,增加油菜总产量,提高油菜种植效益,实现农民增收。

2、补贴范围。凡种植油菜面积均纳入补贴范围。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补贴范围:一是为避免粮油争地影响粮食生产,在小麦油菜交错区,在计划种植小麦的地块上改种油菜的不享受补贴,以确保小麦面积的稳定;二是为确保项目相对集中,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油菜的不享受补贴。

3、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

4、补贴对象。油菜种植户。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油菜的,按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

5、补贴方式。按照符合补贴范围的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6、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油菜种植面积。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二是发放补贴资金。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种植者。

我县XX年兑付补贴资金20万元,XX年兑付补贴资金19.72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

七、农资综合补贴

从XX年起,国家为了保证农民增产增收,稳定粮食生产,对种粮农民购买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综合直补的政策。补贴方式:以计税面积为主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到目前为止,国家共下达我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818.67万元,其中:XX年162万元(8元/亩),XX年543万元(26元/亩),XX年1556.53万元(75元/亩),XX年1557.14万元(75元/亩)。

八、玉米地膜推广补贴

政策内容:为促进了地膜覆盖技术的推广,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的财政性补贴项目。每亩补助25元标准,玉米地膜补贴对象为大春玉米规范化种植并配套加盖地膜的农户。XX年,省州下达我县玉米地膜补贴资金28.75万元,补贴面积1.15万亩,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的原则,直接补贴到农户手中,全县涉及XX、XX、XX、XX、XX、XX六个乡镇,领取补贴的农户达4780户。另外,XX年省州还下达我县新增粮食种植面积补贴1万亩,补贴资金10万元。全县涉及XX、XX、XX、XX、XX、XX、XX、XX、XX九个乡镇,领取补贴的农户达4719户。XX年,省州级下达我县玉米地膜补贴资金30万元。补贴面积1.2万亩, 每亩补贴25元,资金安排下达县农业局。

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补助

省委、省政府为了保障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减小地震对广大农民造成的损失,从XX年开设并启动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拆除重建每户补贴5000元,加固改造每户补贴XX元。要求补助资金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发放。XX年我县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决定,在XX、XX、XX、XX、XX、XX六个乡镇实施,以自然村为单位,把家庭贫困、结构简陋、房屋危旧的民居纳入主要实施对象;把相对集中,村干部组织发动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农村民居先纳入实施范围,分期分批实施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示范建设工程,XX年全县共实施加固1500户,拆除重建1000户。共兑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793.55万元(总指标800万元)。

XX年共实施加固1153户,拆除重建523户。涉及XX、XX、XX三个乡镇。共兑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478.49万元。

XX年目标任务:总建设1470户,项目补助资金440万元,(省州420万元,县残联15万元,县级配套5万元。)其中加固改造1050户,拆除重建420户。

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从XX年7月起,国家为了妥善解决建国以来为修建国家大中型水库而移民的广大农民的利益,实行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补贴标准:按照省核定人数,每年人均补助600元。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中央每年补贴我县资金48.24万元,截止XX年12月,州共核定我县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移民人数804人,下达补贴资金181.38万元(含项目扶贫补助60万元,用于村庄道路、人畜饮水和学校建设)。

十一、小麦良种补贴

是对种植优质小麦的农户购买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我省从XX年开始实施,省州下达我县补贴资金52万元,每亩补贴10 元,补贴面积5.2万亩。

十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国家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XXXX年XX月XX日起在全国推开。目前,我省正式开展补助的产品只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4种。补贴标准:凡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底止,购买人在指定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助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资金300万元,自XX月XX日启动该项工作以来,截止XX月底,全县共销售家电产品618(件),其中:冰箱(冰柜)351台、洗衣机174台、电视机82台,手机11部,实现销售金额105.15万元,已兑现补贴资金13.67万元。

十三、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

政策内容:为确保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州从XX年起开始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州级财政配套政策。具体内容为:中残联配套2500元/户,省残联配套2500元/户,州级财政配套1000元/户,县市级财政配套1500元/户,合计户均7500元。从XX年起省、州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实施,州级财政仍按1000元/户配套,XX年已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20户。

十四、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政策内容:对农民换购或购买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认证的1.8吨—6吨轻型载货车、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摩托车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比例及金额为:1、换购轻型载货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不超过5000元,同时对报废车视车型给予XX-3000元的补贴;2、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不超过5000元;3、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不超过650元。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十五、“一折通”工作开展情况

“一折通”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采用存折将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民的方式。即:财政部门根据有关部门审核后提供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按照“实名制”的要求,为农户在金融机构开设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发给“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专用存折”,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发放清册,将相关补贴直接拨入受益农户的专用存折,农户凭存折取款。)XXXX年XX月XX日参加全州进行了农民补贴信息网录入培训。各乡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历时近六个月,全县103个乡镇共收集录入农户信息65828万户,并通过了省级审验。成功搭建了“一折通”发放的平台。从XX年起原有“一折通”专用存折用完后,金融机构代发财政直补资金的专用存折改用活期“一本通”存折,取消“一折通”存折的存款限制,存折可以办理各类业务,但金融机构发放直补资金时,必须在“摘要栏”注明集体的补贴种类,分列出对应的补贴金额,以便农户清楚的了解到帐补贴的具体情况;今年和今后将要实施的农民补贴项目。

篇3: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

汤溪镇于20xx年3月份由原汤市乡、皮石乡合乡并镇成立,20xx年8月份两乡财务合账。根据《资兴市惠农补贴落实、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了20xx-20xx年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及农村集体土地、涉农收费等自查自纠。现将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惠农补贴落实情况

1、资金自查自纠使用范围

20xx年-20xx年我镇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上级财政安排拨付的强农惠农资金,并通过乡镇财政使用和发放,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专项资金上级安排计划及使用到位情况

(1)、镇财政负责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xx年-20xx年上级安排我镇涉农补贴资金达568.18万元,其中:直补资金29.4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77.70万元、良种补贴36.37万元(其中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10100.00元因乡镇合并等原因未及时发放,现正在落实)、移民补贴资金7.23万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64.4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253.08万元。上述资金全部拨付到镇财政所的“专项资金专户”,镇财政所根据村组和个人上报的基础资料,认真审核,及时通过财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好银行发放文件,在规定期限内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个人“一卡通”存折,并及时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告知补贴对象可凭“一卡通”存折和有效证件到基层金融网点支取现金。两年来,镇财政所共兑付上级财政拨付的惠农补贴资金567.17万元,兑付率为99.82%。

(2)、上级部门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xx年-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的兑付,分别由市农机局、市计生委、市劳动局负责;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由市林业局直接拨付林管站发放。

(3)、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0xx年-20xx年上级安排我镇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7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1.34万元。我镇收到上级拨付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事前、事中、事后加强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将资金及时拨付到村组和个人手中。

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情况

我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村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构,今年上半年,调处农村土地纠纷9起,成功率达90%。全镇没有发生违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象发生。

三、涉农乱收费情况

坚决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严格落实违法收费责任追究制。采取事前检查、事中督查、事后监查等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镇村两级设立了涉农收费公示牌。全镇没有发生涉农收费违法违纪事件,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全镇农村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1、存在的问提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因少部分农户更换“一卡通”存折、个别农户死亡后变更户主没及时上报财政所变更登记导致财政所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个别村涉农收费公示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

2、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我镇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使此项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宣传栏、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镇政府还设立了领导干部接访日,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台帐,及时发放。全镇各单位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了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健全制度,创新机制。

一是实行项目公示制度。给农民兑付补贴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张榜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对涉农补贴资金采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对种粮农民兑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科学运作,规范管理。

加强了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管理工作。镇政府在每年第一个季度前将对年度种粮农民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村级公示表的执行情况、补贴资金的分户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的生成以及向金融部门提供分户数据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提高了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此外,政府还制定实施了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专家评审、资金兑付“一卡通”、专项资金报账、民主理财小组汇签等多项制度,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拨付程序,基本上做到了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保证了强农惠农专项补贴顺利实施。

加强监督,用好资金。

镇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针对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二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三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四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同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积极落实专项补贴资金设专户、建专帐、确定专人负责的“三专”制度。

加强督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全面、及时公示涉农收费内容。

篇4:惠农补贴绩效考核总结

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证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二、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证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三、认真抓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证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XX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85。9万元,无一差错。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四、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促进我乡惠农补贴工作健康开展。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

篇5:惠农补贴绩效考核总结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为贯彻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我县财政部门强化领导,加大宣传,狠抓落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惠。现将有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大宣传,精心部署

执行政策,舆论先行。为了让种粮户、退耕户对各项惠农政策做到心中有数,近年来,我们通过电视媒体、专题讲座、散发宣传资料、制作版面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惠农政策补贴标准、程序和发放形式。以来,按照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总体方针,我们大力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将宣传平台下移,深入农户开展宣传,使农户清楚了解家电下乡补贴的品种、比例和办理补贴程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消费积极性。

(二)、强化制度,提高效率

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兑付及时、足额、安全、高效,我们本着“以民为本,规范高效,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的服务宗旨,以规范部门工作职责、规范资金支付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为补贴兑付的工作目标。从以来,国家补贴项

目、标准逐年增加提高,我县逐步完善了补贴兑付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县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办法》、《**县种粮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县惠农资金管理办法》等。逐步实现了惠农补贴由现金兑付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过渡,完善了制度、减少了环节、提高了兑付效率。

(三)、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为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户手中,我们在全面准确掌握政策补助信息和补助对象的基础上,严把补贴兑付三关:一是把好申报关。严格要求以农户申报、村委核实、乡(镇)上报、农业部门汇总、县政府批复为准;二是把好公示关。乡(镇)在上报前将申报情况在各村公示,有效避免农户重报、漏报情况;三是把好发放关。乡(镇)财政所根据申报、核实后的农户种粮信息,由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交由县财政业务股室,业务股室汇总审核后开具支付通知后,由国库直接打入农户“一折通”账户,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安全兑付农户。

(四)、严明纪律,加强检查

县财政每年抽调人员,定期不定期的由分管领导带队,利用农民直补网,采取随机抽查农户,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田间,走访农户对惠农资金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同时针对财政

所在补贴资金兑付的重要环节,我们建立健全了《**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将惠农直补工作列入重点考核指标,规范财政所例会制度,加强财政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实行财政所人员轮岗制度,确保了补贴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通过严格制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我县惠农资金管理实现了申报核实与补贴兑付的分离,资金管理与资金兑付的分离,确保了惠农政策在落实工作中不走样,使补贴资金兑付做到了按标准,按程序,及时发放。,全县共兑付种粮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受益农户***户;兑付退耕还林补贴***万元,受益退耕户***户;家电下乡补贴***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万元,补贴产品***台(辆),拉动农村消费***万元。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的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存在各部门申报、核实及资金在开户行的封闭运行,个别农户往往对资金及时性要求迫切、现收现取造成误解。宣传工作应在广度、深度和方式上有所加强。

二是手续提供不及时。由于联社去年系统升级,原提供信息不能满足新系统要求,而外出农民不能及时提供信息,

变更存折;个别农户存折丢失,不能将新存折号到财政所及时备案等因素,影响了资金的兑付。

三是申报、兑付环节有待提高。由于农村大多青壮年外出从业,在家留守的劳动力年纪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或多或少地影响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兑付资金提取环节,不能适应开户行亲自签字到场领取的要求,给兑付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明白卡,黑板报,村内喇叭广播等形式,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加强对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及时、准确;规范程序操作,加强部门的协调,将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资金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篇6: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通农业[20xx]128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到位,核实到户。

一、兑现工作

乡惠农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兑现过程中分布实施,乡、村、社干部对农户的种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召开村民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评议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数据整理,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查核实通过,然后进行张榜公示,种粮群众无异议后,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资金的.兑现过程中,乡党委政府,严格按要求,公示结果积极给予惠农资金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严格按程序给予审批,无弄虚作假。

二、自查工作

为加强自查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农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由负责具体工作。

在自查过程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安排由乡纪委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各惠农资金是否按公示内容及时兑现的,兑现数据是否按照基础数据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操作流程形成的,在资金分配工程中各级各部门有没有优亲厚友及截留资金等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全乡1521户享受惠农资金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惠农资金兑现上无任何异议。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

乡人民政府在兑现20xx年至20xx年惠农工作中,一直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群众无任何异议。

篇7: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进行了相关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和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专人,及时自查

(一)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乡20xx年以来卫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分别是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资金;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5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4.8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58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2.784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1.56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7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县卫计局要求,贫困户申请救助金额由医院进行核算,经我乡收集汇总后上报,在卫计局下发公示表后,通知相关村组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资金发放,再次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均未经手现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乡卫计系统相关惠农惠民资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8:完善惠农补贴政策的思考

完善惠农补贴政策的思考

完善惠农补贴政策的若干思考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措施,政策范围不断扩大,补贴资金逐年增加,惠农补贴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实施惠农补贴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县共有20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为15万余人,占全县人口总量的四分之三。研究我县惠农补贴政策问题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补贴政策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

当前实施的强农惠农政策大致可分为6类,分别为社会保障类政策、直接补贴类政策、扩大内需类政策、改善基础设施类政策、提高农民素质类政策和项目扶持类政策。从政策目标看,前3类可归为惠农政策,主要目标为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后3类可归为强农政策,主要目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社会保障类政策。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项,其主要目的是为农民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贫困、看病、养老的后顾之忧。

(二)直接补贴类政策。从开始,我国先后对农民实行了直补政策,补贴种类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其目的是为种粮农民直接提供补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扩大内需类政策。包括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三项政策,对购买汽车、摩托车、九大类家用电器的农民给予购买价13%的补贴,不仅给农民以实惠,提升农村的购买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还进一步拉动了内需增长。

(四)改善基础设施类政策。包括危房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中低产田改造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等,目的是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便于政府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对较大范围内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解决农民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

(五)提高农民素质类政策。包括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主要通过政府出资培训技能提高农民素质或为农民免费提供各项服务等形式,达到强农惠农的目的。

(六)项目扶持类政策。主要目的是通过扶持具体项目,引导农民开展现代、高产、科学化的农业项目,在给予资金的同时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属于“授人以渔”的“技术下乡”。

二、基本成效及经验

一是保障了最困难群体的利益。在农村,养老、就医成为了一大重点、难点问题。在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后,三类困难群体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

二是通过各种补贴让农民得实惠。种粮农民收入低一直是阻碍农业发展的大问题。为此,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进行了各种补贴。据统计,我县平均每亩地每年拿到的补贴金额为100余元,根据人均耕地面积3亩计算,平均每户每年300余元。除此之外,中央和省级财政还对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家电等消费品进行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农民的消费压力。

三是通过扶持产业项目为农民增收。在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技术的扶持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米业加工合作社、油脂加工项目等一些特色产业项目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不仅取得了不错的效益,提升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是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各级政府均投入资金,对农村的交通、水利、住房、土地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五是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通过补贴引导农民种植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激励农民采用良种,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有助于提升本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三、主要困难与问题

(一)管理部门分散,政策落实协调配合不畅。管理和分配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有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局、民政局等多个农口部门和涉农单位,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工作机制,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主要表现为: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各自为政,资金监管责任分散;不同渠道的强农惠农政策目标可能存在交叉重复。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项目点多面广,项目资金撒“胡椒面”,难以形成强农惠农资金集中使用的合力。

(二)补贴资金细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效果有限。按照目前的`补贴标准,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量加起来非常大,但分散到人后,平均每人补贴只有100余元,相对于近年来飞涨的农资价格、逐年增加的人工成本,意味着农民投入成本增加、收益下降,从而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或收益大打折扣。补贴资金对个体农户的补偿作用非常有限,鼓励农民种粮的政策效应不是很明显。

(三)强农惠农资金量太分散,管理难度高。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差,跟踪管理不到位。由于管理难度大,一些投到项目上的资金未能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项目未能取得预期收益。部分补贴资金在拨付时,存在农户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等问题。

(四)政策设计存在缺陷。部分强农惠农政策设计过于复杂,限制条件多,实施难度较大,一些技术性指标难以简便、科学认定。比如“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政策,“能繁母猪”的数量很难准确核实,导致实际操作中易引发矛盾。另外,还存在上级部门对政策实施的要求与现实操作不相符的情况。

(五)落实政策的行政成本较高。为保证每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县、镇两级政府都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落实,召开会议、转发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核实面积、协调纠纷等,每一项工作都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相应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协调。从政策制定层面,抓紧研究科学、合理的项目设置和资金整合措施,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整合;同时,探索建立涉农部门沟通协调及监管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避免资金使用管理重复交叉和相互脱节,防止资金监管的缺位。在具体落实层面,由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涉农单位和监督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年度支农投资的安排原则和使用方向,具体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和协调工作,搞好各项目之间的衔接工作,解决涉农投资中的难点问题,汇总编制年度政府支农投资指南,实现全县一盘棋。

(二)创新政策方式,巧用市场手段。强农惠农政策,绝大部分是以补贴、项目等资金扶持的方式进行,鲜见通过改革政策、解除约束、加强引导等途径达到强农惠农目的的做法。一是适当鼓励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化的农业经营,重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家庭经营和合作社优势互补,提高农民市场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延长农产品价值链条,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和物流流通,将农产品附加值更多地留给农民。

(三)加强资金监管,探索长效机制。健全监管体制。根据强农惠农资金总量大,点多面广、资金分散的特点,逐步探索和建立政府主抓、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相互结合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机制,抓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监管工作,推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简化政策设计,完善信息平台。强农惠农政策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重点解决全局性、突出性问题,政策设计上要容易理解、便于实施、有利监督。在政策目标人群的认定上,一方面要使资格认定标准变得清晰、明确、易于辨别,另一方面要使申请人的信息清晰、明确、易于查询。同时还要加大对资格认定标准的宣传力度,使其更容易为老百姓接受和掌握。更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解答群众的疑惑。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平台,把申请人的数据信息定性、量化,完善政策落实的基础信息支撑,更加方便、准确地判定申请人的实际条件。

(五)简化行政流程,改善网络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补贴网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搭建县、乡、村三级互动管理信息平台。农民信息经确认后,各级管理机构可以共享农户信息资源,省去了很多重复劳动。二是改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强化代发金融机构工作责任,加强乡镇、村、信用社网点建设,及时更新网点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篇9:惠农减负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我乡自20xx年以来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民减负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经管、财政、组织、纪检、林业、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二是制定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且和各乡直涉农部门及各村委会签订了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状。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动作汇报,研究减负动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

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共工作长效机制。

二、农民负担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

在今年4月13日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后,成立组织全体乡直单位负责人、全乡各村主干,政府干部认真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全面部署了我乡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并就落实会议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512322.84元,其中,粮食直补403483.98元;退耕还林补贴落实到位;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发放到位,落实各类补贴资金近976036.xx元;收益农户达1791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乡“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低保、五保、优抚等各项民政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的推进了我乡农民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式制”。计育、国土、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式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式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

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负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乡严格按照县里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础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三是加强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实需要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告乡党委审批实施,不能超过上限规定。各村按照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哦新农村呢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自愿投资投劳。

四、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农民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满意。二是严格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程序,加强对涉农及农民负担工作、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想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近几年来,我乡在减负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决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的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篇10:惠农减负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新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农监38号文件》和新乡市农业局、新乡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农[2011]8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迅速行动,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副县级领导、镇党委书记李书新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波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财政所长曹坤栋同志任副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民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二是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责任落实到了各个小组成员,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对本镇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位。

为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常务副组长为副组长的粮食直补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户数、农民数、土地面积、种粮面积等进行核对,并进行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发放粮食直补通知书,每亩补助14.72元,共65806亩,发放直补资金968672元。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进行补贴。今年全镇小麦播种面积5.5万亩,其中小麦良种补贴2.2万亩,占小麦播种总面积的40%,补贴金额22万元。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我镇各中小学校在坚决执行“一费制”的同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春季对1208名中小学生实行“两免”,其中初中生403人,占学生总数的33.4%;小学生805人,占学生总数的24%。中学生“两免”每人130元(其中免书费70元,免杂费60元),共计52390元;小学生“两免”每人80元(其中免书费35元、杂费45元),共计64400元。另外,对106名住校生实行了“一补”,每生补助100元,共计10600元。秋季中学“两免”403人,每人150元(其中书费70元、杂费80元),共计免60450元;小学“两免”805人,每人90元(其中书费45元、杂费45元),共计72450元。对住校中学生“一补”106人,每人100元,共计10600元。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四、培植三大产业园区,完善劳务保障机制,为农民就业提供平台。

我镇规划建设有产业集聚区、商贸服务区和高效农业示范区三大产业园区,全镇劳动力可到产业园区就业或到经商,截至目前,集聚区已有28家企业入驻。实现年产值8.7亿元,从业人员4500人。在商贸服务区,目前已有固定商户560户,固定摊位1600多个,从业人员3200余人。目前,全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有16449人,占全镇从业人员的78%。此外,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我镇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组建劳动保障所,培训劳务信息人员,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出外开辟劳务市场,做到人力开发到镇、统一办证到村、解决困难到户、跟踪服务到厂,努力打造劳务输出的“绿色通道”。

五、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

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11:惠农减负工作自查报告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会议精神,扎实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无截留、挪用现象。

2、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现象。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没有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分段收费及代收费用、摊派课辅资料等现象,没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

5、在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

二、镇群防群治协会收取群防群治协会治会费及会费使用情况

镇群防群治协会经县委批准,于9月22日成立。县委具体批文(宁党复〔xxx〕13号)《关于镇成立群防群治协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协会的性质和任务是:在县综治委、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体工商户纳入会员,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镇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政法部门维护全镇的治安秩序,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负责筹集必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开展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宣传教育辖区内居民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增强法制观念,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护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无毒社区等活动。开展各种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广大干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全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和和有关总站及时疏导、调解矛盾纠纷,协助管理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并适时开展群防群治调调研,推广典型经验,为有关部门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协会成立组建了由20人组成的“镇治安巡防大队”,它是一支群防群治协会的专业队伍,在县政法委的主管下,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具体由派出所直接领导、管理指挥和使用。协助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检查和督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其经费由镇群防群治协会筹集。

自镇群防群治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积极作用,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为筹集群防群治经费,根据中共中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所有会员都有义务缴纳会费。经县委批复,会员收费标准为:在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3元。单位团体会费每年10人以下的200元、11—50人的300元、51—100人的400元、101人以上的500元。

镇群防群治协会每年收取单位团体及个人会费5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防队员的部分补贴支出,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购置服装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年终召开会员单位总结表彰会议经费支出等。

三、派出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户口本每本收取5元,办理身份证第证55元,无违规收费现象。

篇12:惠农减负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盘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农负字[]1号)文件精神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盘县北部,距县城红果88公里,东邻保基,南通羊场,西连鸡场坪、松河,北依普古。全乡总国土面积175.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295亩,人均耕地1亩。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4个村民小组,9085户28446人,居住着彝、白、汉、苗、布依等8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1%,彝族占61%,是盘县境内彝族最集中地区。今年上半年,实现财政税收1.2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达到4776元。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

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部门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乡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对减负进行重点强调和全面部署,定期深入村和农户家中,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同时调查了解落实惠农政策情况,有效化解因惠农政策不落实造成的群众上访。

(三)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农民负担各项直补落实到位。其中,上半年粮食直补,每100公斤补助1.02元,共6283505.62公斤,发放直补资金64xx2.06元,受益农户6574户;农资综合直补,每100公斤补助22.95元,共6283505.62公斤,发放直补资金1442065.63元;今年上半年全乡第一批小麦良种补贴5000亩,共计50000元,受益农户2192户;第一批杂交玉米良种补贴15100亩,共计151000元,受益农户5925户;第一批杂交水稻良种补贴5000亩,共计75000元,受益农户1906户。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共发放退耕补贴712348.67元。三是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补助补偿落实到位。落实门诊补偿 14xx85083元,受益1802人次,住院补偿1377732.43元,受益1015人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四)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禁乱收费的行为 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

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乡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三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制度,制止农村乱收费和乱罚款,加强群众监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一是乡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全乡中小学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全乡中小学共计2821人,共发放寄宿生补助1xx800元。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六)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 乡政府严格执行《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乡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

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乡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七)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的'方向

今年来,我乡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和覆盖面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有关政策了解不多,农民反映主要是通过电视及相互之间传播等途径了解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但对有关政策的具体规定不完全清楚。二是农民对良种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满意。三是村务公开不及时,个别村没有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村财务收支、农业和农机购置补。

篇13:惠农政策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督促强农惠农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促进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县人大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县人大会调研组于11月22日至30日,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了各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土地承包证的换发和补发工作。全县14个乡镇(场)、1个园区、158个村委会,1424个村小组,47758户农户,总承包面积336002.4亩,其中旱地面积3841.24亩。目前,全县共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44144份,占应签合同的92.4%;全县共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3250户,占总农户的70%。调研了解到,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口头协商流转,未出现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承包地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等情况,农村土地承包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为我县农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以来,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总计25434.384万元。其中,20xx年6949.01万元,实际拨付使用6875.79万元,尚有73.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20xx年9269.3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8504.3326万元,地方配套未到位194万元,农村公路资金526.6万元未下拨,结余44.4114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20xx年9月底9216.03万元,实际拨付使用7528.73万元,结余1687.3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资金来源:20xx年中央4738.84万元,省980.86万元,市311.2万元,县918.11万元;20xx年中央6060.314万元,省2110.94万元,市260.65万元,县837.44万元;20xx年截止到9月底中央7858.368万元,省846.412万元,市149.65万元,县361.6万元。具体分类使用情况为:

1、扶贫开发资金。20xx年安排189.4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0.32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89.10万元;20xx年安排128.7万元,除账户结余1.24万元外,其余全部使用到位;20xx年实际拨付使用38.8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142.8万元。

2、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20xx年两项资金共1282.0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xx年两项资金共1937.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935.7556万元,结存在县粮食直补专户1.6844万元,预留用于廖坊水库移民要求增加粮食直补。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7.330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3、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20xx年160.8万元,20xx年311万元,20xx年9月底315.85万元,均全部使用到位。

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376.75万元、412.5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为356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00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256万元。

5、水稻良种和油菜种植补贴资金。20xx年以来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共1107.9万元,油菜种植补贴资金3.04万元,均已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6、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20xx年24.38万元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0xx年以来共安排资金518.7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8、农村沼气项目资金。20xx年106.874万元,其中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用64万元,拨付农业局实施项目22.837万元,结存财政专户20.487万元;20xx年9月底为112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实施,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0xx年以来金蓝领工程资金共安排551.94万元,阳光工程培训资金160.5万元,除县配套7万元未到位外,其余全部拨付到位。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36.615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103.2万元、57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11、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840万元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25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以上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41.9549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现金补助80万元,20xx年现金补助75.9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种苗补助资金50万元,由于林业部门尚未提供种苗补助方案,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1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230.3万元、286万元,其中拨付各乡镇452.1万元,拨付民政局53.2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1万元,以上两年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69.8768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9月底339万元,实际拨付232万元(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119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07万元。

13、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20xx年216万元,除省、市、县三级配套65.9万未到位外,其余150.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353万元,其中省、市、县三级配套194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59万元;20xx年9月底资金为108.9万元,全部拨付至水利局农饮工程专户,已使用49.4万元,专户结余59.5万元。

(三)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配套措施情况

全县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通过建立一整套有力的配套措施,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得到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在每年的中央、省、市委一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和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贯彻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在贯彻落实中不卡壳、不走样。二是广泛宣传部署,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采取层层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加强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横幅等各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近几年来,中央、省、市每年下达我县的强农惠资金数额大、范围广,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和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所有强农惠农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对资金补贴给农户个人的采用“一卡通”发放,封闭运行,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上,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财政、审计部门经常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财政、审计监督,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活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监督检查的各阶段工作,解决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政策上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也遇到一定的困难,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待完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耕地承包期内30年不变。一方面,目前农村土地、人口情况变化较大,多数村组按所谓“村规民约”对土地进行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土地承包变动频繁,给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带来困难,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和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另一方面,如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有些地方的人地矛盾又会日益凸现,产生一些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等不合理现象,造成农村新的经济和社会的不和谐。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除少数承包大户签订合同外,大多是在自发、自主的原则下口头协商流转,没有依法履行签约和办理有关流转手续。

(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少数乡镇存在套取、截留专项资金现象,个别项目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还存有盲点。

(四)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上级在安排惠农项目时,都要求县财政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由于财力有限,在实施一些项目时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使项目的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五)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实施难度较大。随着形势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上级下达的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太相符,项目实施效果不甚理想。如农村沼气项目,一是农村没有实施沼气的习惯,群众接受程度低,乡村的积极性也不高;二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多,农户牲畜养殖量少,没有实施沼气项目的条件;三是建筑成本上涨,项目经费没有增加,农户负担加重,更加没有积极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因生源不足,实施也比较困难。

(六)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种类多,发放工作量大,导致有些工作做得不细,没有标明科目,群众看不明白,容易产生误解。少数基层信用社不支持、不配合,服务质量不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外出打工的农户较多,一些农户常年在外,无法联系,“一卡通”账户开不了,部分农户存折经常遗失,账号更改频繁,也给补贴资金的发放带来难度。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和改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自觉贯彻执行政策,特别是与广大农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乡村干部和基层部门,要认真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服务质量。要结合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确保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鉴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一些规定与目前农村土地调整现实,具体落实过程中,在既不违背中央政策的前提下,又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意愿和现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一些灵活性措施,妥善解决一些农民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的矛盾。对因国家建设用地、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等原因造成土地或人口变化较大、人地矛盾突出的村组允许依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等等。

(四)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制定操作性强的土地流转办法,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信息网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土地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健康、有序进行,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

(五)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xx年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精神,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对现有项目资金的投入,进行必要的整合,相对集中,避免项目重复和资金分散。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篇14:惠农政策调研报告

自20**年以来,为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党中央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连续下发了10个涉农1号文件,全方位的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巩固农业基础性地位,同时配套大量的项目资金,直接反哺“三农”,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认真宣传好、落实好、执行好这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仅是贯彻党中央亲民爱民之举的政治任务,也是抓机遇、促发展,加快改善我县民生事业的现实举措。为此,近期由县纪委牵头,县农工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我县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我部在积极参与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进一步摸清实情、找准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促进此项工作的规范稳步推进。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调研的情况来看,负责惠农政策落实的县直相关部门,通过多年的工作运转开展,已经形成了程序化、规范化、日常化的长期运作机制,主要体现在“四个到位”。一是领导认识到位。各部门坚持把惠农政策落实作为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其它业务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了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措施落实到位。本次检查调研的十余个单位,涉及的政策资金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部门都能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准确、高效、便民,无论是量大面广的农业直补、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还是针对特定人群的新农合、新农保的扩面覆盖,都有创新亮点,走在全市前列。三是工作程序到位。通过广泛宣传,把上级政策精神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实行公示制度,使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利用 “一折通”,减少中转环节,实现惠民资金与农民群众的无缝对接。四是检查监管到位。对惠民资金严格执行“六不准”制度,即不准擅自改动明白卡、不准抵扣其他收费、不准截留挪用、不准拖延兑付时间、不准增加农民负担、不准虚列套取,同时对项目资金经常性检查审计,严肃查处涉农项目资金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了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十年来通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深入落实,有力的促进我县民生事业、社会保障、农业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我县在落实10个中央1号文件、省上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上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财政支农力度大。我县在收入有限、财力紧张情况下,始终坚持支持“三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年以来,县级财政总支出693126万元;用于“三农”支出40936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9.06%;支农支出8880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 12.81%。县级财政五年来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是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4.5倍。

(二)惠农补贴落实好。全面落实惠农各项补贴,提高农业效益,确保粮食安全。十年来退耕还林累计发放补贴资金 69785.49万元;从到20,累计发放地膜玉米补贴资金431.58万元;从2015年起,累计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16521.51万元、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00万元;全县从2015年开始,累计发放粮食补贴资金2911.96万元、发放能繁母猪补贴996.8 万元、发放水稻油菜保险县本级配套资金6.73万元;从2015年起,五年累计发放良种补贴资金达3304.66万元。

(三)信贷支农势头强。不断加大信贷支农的深度和广度,逐步解决农业融资难,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截止2015 年末,全县6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96226万元,当年新增14512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62997万元,较年初净增49171万元,存贷比 57.57%,当年新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约占34%。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32926万元,较年初增加63824万元,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2%,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8个百分点。县内两家金融机构当年享受涉农贷款增量奖励427万元,农户贷款税收优惠389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650万元。

(四)义务教育发展快。这十年也是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最快的十年,“双高普九”、“教育创强”顺利完成,教育投入逐年加大。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5年秋到2015年春共有80.527万人次享受了此项惠民政策(小学46.2648 万人次,初中34.2522万人次),下达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资金18552.5302万元;我县从2015年春开始实施免教科书,近十年共免课本费 28.5216万人次,资金2198.9798万元;“一补”近十年资助10.6050万人次,下达资金3790.2410万元,十年来累计投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2342.7712万元。营养改善计划从2015年至今县财政下拨资金5859.1524万元,享受学生37.908万人次。学前教育我县从 2015年秋至今,共免除学前一年幼儿(满五周岁)保教费12555人次,免费资金529.78万元;共补助学前公用经费28336人次(幼儿园 22920人次,附设班5416人次),下达补助资金456.895万元;共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生活费2712人次,财政下达资金101.7万元。

(五)社会保障覆盖广。以新农合、新农保、城乡低保以及敬老院为重点,构建起覆盖全县的民生保障新体系。新农合参合率从的91.2%增长到30的99.76%,截止2015年7月份,全县参合农民门诊统筹就诊29.2万人次,报销门诊统筹基金 1145.3万元,实际补偿比例为61%,人均补偿费用2489.06元,累计基金支出9418.44万元。新农保自2015年7月1日正式启动,到 2015年7月底累计发放养老金16.3363万人次,累计发放金额9000.7002万元,参保率为93.6%。我县从2015年起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2015年底,共为农村低保对象22.5033万人次发放资金16485.2万元,共为城市低保对象3.9677万人次发放资金 8705.6万元。全县建有有县级中心敬老院1个,区域性敬老院6所,镇级敬老院16所。全县敬老院床位数达3128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095人,集中供养率达70%。

二、存在问题

(一)运转管理有漏洞。一是宣传、公示不到位,从检查情况看,有少数镇在落实粮食直补、农资补贴、农村低保、各种良种补贴时,没有完全做到张榜公布,三榜定案。二是各镇不同程度存在一户多折、基本信息不全、花名册与网上资料不符,加之有些农民长期外出务工,致使补贴资金错上、漏上、无法上折问题,影响资金兑付进度。三是少数村干部在政策落实中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等问题。

(二)财政支持难满足。在教育方面,按上级文件精神公用经费2015年秋在原来标准上每生再提高300元,寄宿生再提高200元,按5:5原则分担,学前公用经费附设班要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县级承担500元, “一补”资金县级要承担40%,由于我县仍属吃饭型财政,对民生方面的配套尽了最大努力,但仍无法满足各类民生的全额配套。 2015年上级下达补助贫困寄宿生13874人,实际补助8338人,减少5491人,学前补助下拨资金也未到达标准。在新农合、新农保等方面,也存在运转成本过高,县级预算难以满足的问题。

(三)政策对接难理顺。比较突出的,一是目前城乡居民生活成本相差无几,但城乡低保补助差距过大,现在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236元,农村低保人均123元。二是良种补贴、农机补贴资金由于数额有限,补贴标准低,只能在一定范围进行,一定程度影响了效益发挥,同时由于农民种粮成本增加,对国家补贴有所抵消。三是由于农民担保不足,加之农业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有顾虑,放贷积极性不高。

三、几点建议

(一)管理监督再加强。一要强化惠农政策宣传。做好惠农政策宣传是开展各项惠农政策兑现落实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现实工作中,好多问题比如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够、一些村组干部钻空子包括一些上访诉求,都与群众没有吃透相关惠农政策有关。涉农各部门、各镇要继续加大惠农政策宣传的力度,编写通俗易懂的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政策带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二要把好公示这一关键环节。各镇村要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张榜公布、三榜定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给群众一个明白,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私自篡改等错误做法。三要完善“一折通”管理。各级财政、信合部门要通力配合,严格审核到户存折信息,严禁出现一户多折现象,对变更和挂失的农户要及时办理信息变更,避免补贴不能及时到账,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巩固我县“一折通”这一得民心工程的改革成果。三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要把惠农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经常化、日常化,由县纪委牵头,县财政局、农工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专项抽查等相结合,及时发现矛盾,化解问题。对惠农项目资金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财政支持再给力。客观来看,现在中省的所有项目政策,都需要县上配套,对于我县保工资、保运转的财政,时显捉襟见肘,心有余而力不足。面对现实困难,需要我们从保民生就是保稳定、保发展、保全局的高度,对民生事业高看一眼,厚待一层。一要千方百计增加财力。进一步加大向上级争取财政转移支付的争取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工业强县战略,不断拓宽非税收入领域,特别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反对奢侈浪费,提倡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为以财促农、以工哺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倾注民生重点领域。随着近几年我县教育、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上学难、看病难基本得到解决,但是群众对教育、医疗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城区的优质教育资源成为农民进城的重要吸引、由于我县医院条件有限,很多合疗群众要求转院等。要进一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医疗重点发展的观念,在财力资金上重点配套投入,全面提升我县教育、医疗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三要正视困难形成合力。目前中省很多项目,只有兑付资金,没有配套运转保障经费,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这次检查调研在我县新农合、新农保工作中比较突出,比如单靠县级财政预算的人头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新农合宣传筹资、培训指导、监督稽查和档案管理等费用开支,还需要不断建立完善合理的财政保障供给机制。同时各镇要加强对新农合、新农保工作的支持力度,没有资金帮扶,要在组织上、人力上来弥补。

(三)正视问题再探索。在这次检查调研中,发现反映出的一些问题,有些可以在县级层面解决,有些问题的根源在上级的制度设计,基层无力解决,比如城乡低保的差异、农业补贴项目多总量小难以发挥效益等,需要对应的相关部门把这些情况逐级向上反映,争取上级在政策出台中进一步调整完善。对于农民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一方面要引导县内金融机构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调整服务观念,立足我县农业大县的县情实际,真正做到情系三农、扎根三农,与三农发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另一方面,要积极调整农业生产内部结构,逐步从农户单家独户经营向家庭农场、产业大户、高效园区过渡,吸引工商资本、社会闲散资金向农业投入,不断拓宽农业融资渠道。

篇15:惠农政策调研报告

政策的根本在执行,政策执行者能否在执行阶段忠于政策的初衷对一项公共政策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节。因而无论是从学界研究角度还是从社会政策作用角度,我们都非常关注政策的执行。而在现实的生活中,对与一项政策的执行总会是遇到许多“绊脚石”,其中有包括社会环境在内的政策环境因素,也有更多的人为主观因素。我们讨论的政策执行是指政府执行系统通过其积极的行动,使政策方案付诸实施的过程,具体而言,是政策执行者运用各种政策资源建立组织机构组合各种必备要素,采取各项行动,使政策观念形态转化为现实效果,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公共政策可以分为元政策、总政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其主要的过程有: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终结、评估等阶段。

政策是执行之源,我国在现阶段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主要是体制内的制订者既政党以及少量的参议者即咨询机构。虽然老百姓不直接参与政策执行,但是政策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生活与工作,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政策是引导社会发展的路标和导向。公共政策在我们的社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使得我们的生活有章可循,工作有规范可依,它主宰着一个国家的兴衰,主宰着一个民族的存亡。公共政策涵概军事、政治、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即是如此。

近年来,一些被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扶贫干部面对金钱的诱惑蜕变成国家的蛀虫,频频利用手中的权利蚕食国家的扶贫款。有的国家级贫困县的小小乡长配置的公车竟然是进口的“皇冠”,有的人打着“扶贫”的旗号办实体、搞项目,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扶贫款“洗”进自己的小金库近日广西防城区法院日前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防城港市防城区扶贫办原主任谢乃金有期徒刑20xx年。经审理查明谢乃金自20xx年9月任扶贫办主任起,在事实扶贫项目过程中,加大开支,4次将扶贫款非法占为己有,共贪污扶贫款近14万元。仅广西一省在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侦察贪污、挪用和私分救灾款、扶贫款和移民安置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8起,涉案人员56人,占广西检察机关反贪系统立案总数的4%,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其它地区的扶贫政策方面的执行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从上述案例中我们看到我国的扶贫政策的执行以及扶贫专款的执行与发放存在着许多缺漏,贫困地区群众的救命钱屡遭“洗劫”,民怨沸腾,严重影响了我国贫困地区的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共政策的执行存在着许多阻碍因素,从而使得政策的执行结果与政策预期目标有所偏差。

通过考察研究,我们发现在现实的生活中存在许多政策执行偏离轨道的现象。上面的案例就是典型的表现。除此以外我们总是能发觉身边的公共政策在很多时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公共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很多情况下被删改或变质了。对此我认为:

第一:体制不健全。政策执行体制是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环境系统,同时是影响政策执行因素中重要的一还。健全的体制有利于发挥政策的作用体现政策效果。但现行的政策执行体制却是不能另人满意的。首先在权力的分配上存在不合理,个人高度集权、组织缺乏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其次机构之间或机构部门人员之间的权责不明确,争功委过、群体极化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在政策的内容完善、政策可行性评估与研究、政策预案的实验、政策调整等许多方面缺乏合理有效的制度化安排。

第二:执行者素质不高。在政策的执行阶段总要依靠一定的执行机构与人员,所以执行者的素质就会对政策的执行顺利与否产生重大影响。现阶段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说明我们的政策执行人员在自身素质上仍需要很大提高。

第三:地方主义、小团体思想仍然存在。政策的实施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这就是要求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要保持高度的协调与一致性,忠实于政策的本来面目与政策取向,避免地方主义、小团体思想。但在政策执行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地方主义、小团体思想仍旧是“遍地开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靠性。因此如何有效的避免地方主义,在维护政策的可行性的同时如何增加政策的适应性等问题将是我们应该解决的重点。

根据现代社会的特征以及公共政策的发展,我们对公共政策的执行的问题对策的研究也相应地跟上了脚步。只有将对策分析清楚才能进一步将政策落实,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从而增强以政府为主的公共主体的执行力以及影响力,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更好更全面的政策奉献给社会。

首先,从政策执行的基础来研究政策执行问题的对策。政策执行的基础不仅是政策的制定,,更还有政策执行的体制因素。政策执行体制包括政策执行的制度建设以及政策的认识水平也包括政策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国家的政策执行体制都要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影响。中国以前的政策执行体制主要是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政府为绝对的执行主体,在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应的政策执行主体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即增加了社会公众的参与,但是还是以政府和公共部门为主体。虽然公共权力随着公共管理中心的下移而日益社会化,但是其下放是缓慢的,政府的角色转换也是缓慢的。因此在政策执行体制方面,政府应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管理的学要,将政府的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相互配合,针对政策执行的时滞问题,将一定的政策决策权和执行变动权交与地方或直接执行政策的机构,以便让基层执行机构有一定的自主权从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政策进行适当的修正。在执行过程中也应当建立相应的政策执行的监督与评估机构,针对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监督与控制。在案例中的扶贫腐败问题上,若能建立相应的执行监督机制以及对扶贫政策进行定期的评估,那么扶贫腐败就能相应的减少而不至于使得我国大量的资金“流”进个人腰包。

其次,从政策执行的主体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政府能力方面也是有待改善的。有效的政府能力能够优化政府的结构,能够将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从而能够在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我国的在政府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行阶段,所以政府以及公共管理主体在政策执行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由于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的庞大,其官僚主义影响所以导致其效率低下,所以在政策执行主体方面,我们应该在加强政府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度。在政策执行主体的层次上分为高层、中层以及基层三个执行主体,其中基层政府是政策执行政策关键。从而在政策执行中应该加强各级领导以及执行人员的沟通,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基层对政策执行目标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让政策制定者及时获得政策执行的状态以及与预期目标的重合程度,为其在政策终结方面提供先行依据。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基层执行者的引导和对其进行一定的约束,以防止其在执行过程中滥用权力进行权力寻租。

再次,政策执行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后盾。不仅要加强政策上的法律化,而且应该加强政策执行阶段的法律建设。所谓的政策法律化就是将稳定、成熟且在教长时间内调整社会关系的政策上升为法律,使其获得法律的效力和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政策法律化有利于政策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政策的权威性与强制性。从而在政策的执行阶段约束执行主体规范行为,维护政策的原貌。这就要求在政策的制定阶段要不段加强政策和合理化分析与预测,找准政策问题确保政策的有效性。此外要增强政策的稳定性上下一致。对于执行阶段的法律建设则主要是用法律来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依法设立一定的执行程序;建立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公开制度、正确合理运用行政听政制度以增强政策合法性与公正性;权责明确、合理分工,加强干部人事制度的管理。充分利用法律来规范政策执

行是符合社会要求与公众需要的,在追求法制社会的今天,增强政策法律建设举措势在必行。

篇16: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报告

乡镇工作补贴调研报告

从起,党中央连续发出6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即政府给农民发“红包”。我县执行的主要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对种植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优质粳稻、优质籼稻)和杂交玉米等的农户购买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农业要增产,种子是关键”。选择优良种子是获得好收成的基础,但是优良种子的价格相对较高,而且使用年头一般较短,出现了农民买不起或不敢买的问题。为了让农民能够买得起种子,买得上好种子,国家设立了良种补贴项目。我县20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目前,补贴品种已扩大到优质水稻、玉米、小麦补贴资金逐年增加,尤其是,惠及农户逐年扩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良种补贴的'范围。从粮食总产列全省前70位的县中,选择除列入粮食直补试点县以外的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主产县以外的50个县市(我县被列入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补贴县)。

2、良种补贴的依据和标准。按照农户当年实际播种的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和杂交玉米的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土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杂交水稻每亩补助15元,常规优质稻每亩补助15元,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

3、良种补贴资金的安排与运行。良种补贴资金由省按预算级次下达到县,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农户实际播种面积和所种粮食品种。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村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村委会核实上报;乡镇政府核定、汇总、建立档案(核定注意行政村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定无误后,在村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必须在5天以上)。二是发放补贴资金。以前由乡镇农技推广站核实上报财政所后,由财政所直接将补贴资金以现金方式兑付给农户;20开始由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所种粮食品种、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以来,到20底,共兑付直补资金870.05万元,其中:2004年84万元,万90元,105万元,年90万元。234.55万元(玉米35.8万元)。年266.5万元(水稻196.5万元、玉米70万元)。

良种补贴的政策变化:良种补贴补贴范围已扩大到全县12个乡镇,补贴标准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2004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五个乡镇。20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三岔河、六苴、湾碧八个乡镇。20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三岔河、六苴、湾碧、桂花、铁锁十个乡镇。2007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五个乡镇。09年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县十二个乡镇。另外,还下达了7万元工作经费。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所给予的补贴。从2004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农民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要在国家确定的补贴区域内;二是要购买《补贴机具目录》中推荐的产口品,这些产品质量要过关、使用安全;三是申请登记,并按照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优先和“数量有限、补完为止、先来后到”的原则,签订购机合同;四是张榜公示无异议。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为农民购买农机具价格的30%。我县2007年争取列入了中央补贴项目,补贴资金为20万元;年30万元,2009年80万元。

三、退耕还林补贴

退耕还林补贴包括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和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两个部分。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是指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将应补助退耕农户的粮食折算为现金直接补贴给退耕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是指专项用于退耕农户退耕后维持医疗、教育和日常生活等必要的支出。为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工程。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

1、补贴的范围和对象。20在元谋县搞试点,从开始,我县十二个乡镇列入了退耕还林补贴项目,补贴的对象为具体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

2、补贴的方式、依据和标准。补贴方式:2004年以前,补贴粮食实物,2004年开始改为补贴现金。补贴依据:以退耕农户在退耕计划内的实际退耕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补贴标准:2004年以前,每亩每年供应150公斤粮食,粮食调运费每公斤0.2元补贴给国有粮食企业。2004年开始,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为每亩每年240元(按退耕还林每亩供应粮食150公斤,每公斤中央承担1.4元和省财政负担调运费0.2元计算),全部兑付给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每年20元。

3、补贴年限。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助2年。

篇17: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政策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措施,政策范围不断扩大,补贴资金逐年增加,惠农补贴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实施惠农补贴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县共有20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为15万余人,占全县人口总量的四分之三。研究我县惠农补贴政策问题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补贴政策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

当前实施的强农惠农政策大致可分为6类,分别为社会保障类政策、直接补贴类政策、扩大内需类政策、改善基础设施类政策、提高农民素质类政策和项目扶持类政策。从政策目标看,前3类可归为惠农政策,主要目标为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后3类可归为强农政策,主要目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社会保障类政策。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项,其主要目的是为农民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贫困、看病、养老的后顾之忧。

(二)直接补贴类政策。从2004年开始,我国先后对农民实行了直补政策,补贴种类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其目的是为种粮农民直接提供补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扩大内需类政策。包括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三项政策,对购买汽车、摩托车、九大类家用电器的农民给予购买价13%的补贴,不仅给农民以实惠,提升农村的购买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还进一步拉动了内需增长。

(四)改善基础设施类政策。包括危房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中低产田改造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等,目的是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便于政府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对较大范围内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解决农民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

(五)提高农民素质类政策。包括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主要通过政府出资培训技能提高农民素质或为农民免费提供各项服务等形式,达到强农惠农的目的。

(六)项目扶持类政策。主要目的是通过扶持具体项目,引导农民开展现代、高产、科学化的农业项目,在给予资金的同时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属于授人以渔的技术下乡。

二、基本成效及经验

一是保障了最困难群体的利益。在农村,养老、就医成为了一大重点、难点问题。在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后,三类困难群体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

二是通过各种补贴让农民得实惠。种粮农民收入低一直是阻碍农业发展的大问题。为此,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进行了各种补贴。据统计,我县平均每亩地每年拿到的补贴金额为100余元,根据人均耕地面积3亩计算,平均每户每年300余元。除此之外,中央和省级财政还对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家电等消费品进行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农民的消费压力。

三是通过扶持产业项目为农民增收。在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技术的扶持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米业加工合作社、油脂加工项目等一些特色产业项目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不仅取得了不错的效益,提升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是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各级政府均投入资金,对农村的交通、水利、住房、土地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五是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通过补贴引导农民种植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激励农民采用良种,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有助于提升本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三、主要困难与问题

(一)管理部门分散,政策落实协调配合不畅。管理和分配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有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局、民政局等多个农口部门和涉农单位,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工作机制,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主要表现为: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各自为政,资金监管责任分散;不同渠道的强农惠农政策目标可能存在交叉重复。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项目点多面广,项目资金撒胡椒面,难以形成强农惠农资金集中使用的合力。

(二)补贴资金细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效果有限。按照目前的补贴标准,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量加起来非常大,但分散到人后,平均每人补贴只有100余元,相对于近年来飞涨的农资价格、逐年增加的人工成本,意味着农民投入成本增加、收益下降,从而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或收益大打折扣。补贴资金对个体农户的补偿作用非常有限,鼓励农民种粮的政策效应不是很明显。

(三)强农惠农资金量太分散,管理难度高。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差,跟踪管理不到位。由于管理难度大,一些投到项目上的资金未

能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项目未能取得预期收益。部分补贴资金在拨付时,存在农户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等问题。

(四)政策设计存在缺陷。部分强农惠农政策设计过于复杂,限制条件多,实施难度较大,一些技术性指标难以简便、科学认定。比如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政策,能繁母猪的数量很难准确核实,导致实际操作中易引发矛盾。另外,还存在上级部门对政策实施的要求与现实操作不相符的情况。

(五)落实政策的行政成本较高。为保证每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县、镇两级政府都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落实,召开会议、转发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核实面积、协调纠纷等,每一项工作都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相应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协调。从政策制定层面,抓紧研究科学、合理的项目设置和资金整合措施,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整合;同时,探索建立涉农部门沟通协调及监管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避免资金使用管理重复交叉和相互脱节,防止资金监管的缺位。在具体落实层面,由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涉农单位和监督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年度支农投资的安排原则和使用方向,具体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和协调工作,搞好各项目之间的衔接工作,解决涉农投资中的难点问题,汇总编制年度政府支农投资指南,实现全县一盘棋。

(二)创新政策方式,巧用市场手段。强农惠农政策,绝大部分是以补贴、项目等资金扶持的方式进行,鲜见通过改革政策、解除约束、加强引导等途径达到强农惠农目的的做法。一是适当鼓励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化的农业经营,重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家庭经营和合作社优势互补,提高农民市场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延长农产品价值链条,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和物流流通,将农产品附加值更多地留给农民。

(三)加强资金监管,探索长效机制。健全监管体制。根据强农惠农资金总量大,点多面广、资金分散的特点,逐步探索和建立政府主抓、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相互结合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机制,抓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监管工作,推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简化政策设计,完善信息平台。强农惠农政策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重点解决全局性、突出性问题,政策设计上要容易理解、便于实施、有利监督。在政策目标人群的认定上,一方面要使资格认定标准变得清晰、明确、易于辨别,另一方面要使申请人的信息清晰、明确、易于查询。同时还要加大对资格认定标准的宣传力度,使其更容易为老百姓接受和掌握。更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解答群众的疑惑。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平台,把申请人的数据信息定性、量化,完善政策落实的基础信息支撑,更加方便、准确地判定申请人的实际条件。

(五)简化行政流程,改善网络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补贴网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搭建县、乡、村三级互动管理信息平台。农民信息经确认后,各级管理机构可以共享农户信息资源,省去了很多重复劳动。二是改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强化代发金融机构工作责任,加强乡镇、村、信用社网点建设,及时更新网点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篇18: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研报告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研报告

山东省东明县是农业大县,粮食作物以小麦和玉米为主。近几年来,我县依托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我县农村、土地、环境等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引导农户理性购买农机,使大型农业机械保量逐年增加,且农机类型构成趋于合理化,明显提升了我县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力的支援了“三农”建设。但是,这两年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国家的政策有所调整,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型农机已趋于饱和需进行结构性调整,总的来说,农业机械化要求向高、精、专方向发展,这就给农机部门出了新的课题:如何高效利用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农机结构,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解决这一问题,东明县农机服务中心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和开发区进行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调研、查阅资料、请教专家、请兄弟单位配合等方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经分析研究,进一步认识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所起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明确了今后农机工作的方向。

一、农机购置补贴的做法和成效

20xx年,我县共争取农机补贴资金1285万元,比去年增加285万元,增长28.5%,共补贴农机具2200台套,其中拖拉机291台,小麦收割机144台,免耕播种机36台,深松机196台,玉米播种机452台,玉米收割机21台,花生收获机2台,花生播种机3台,秸秆还田机283台,其他机具775台。直接受益农户1209户。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农机总量持续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35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广,工作量大,操作程序要求严格,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为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东明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室、纪检、财政、农办、农机、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补贴工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监管责任等。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让每个农户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东明县农机服务中心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科技防腐预警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和报道,同时进村入户,在集市、田间地头发放明白纸进行了广泛宣传。还邀请厂家现场展示机具,派技术人员来讲解、宣传农机新机具、新技术。

(三)严格监督检查。在供货方面,农机服务中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步骤,把握好时间进度,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供货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并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同时办理挂牌、落户手续,进行人机合影,确保农民能够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在购机补贴结算环节,农机服务中心对享受补贴的农机进行100%的检查。做到“三实”和“三见”,即:实名、实机、实地点;见人、见机、见证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时间相对较紧,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一般是在每年4月份,而农忙时间是5-6月份;程序较多。经报名、公示后,才能打印、签订协议、购机、喷号,一系列手续下来,所需时间太长,基本已到农忙季节,给购机户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任务重。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这么多的程序,农机部门工作压力很大,用于宣传、培训、服务等工作经费也随之增长,再是农机经销商进货压力大;给农机安全埋下隐患。在确定好购机户后离农忙已近,要对机手进行有效的农机培训显得太仓促,不但农机培训学校与农机监理部门工作量大增,而且大部分机手不愿意参加,只想马上就能参与农忙见到效益从而逃避培训,这就给农机安全埋下隐患。

(二)农民购买力相对不足,交款形式单一。按国家的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单价的30%,也就是说农户要负担机具的70%,这相对于很多农民来说,需交纳的购机款数额还是很大。况且购机款要一次性交清,许多农民由于无法在短期内筹足资金,只能放弃购买机具。

(三)成本较高,成本回收周期长。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物价普遍上扬,人工费较高,农机运营成本相应要高,机手的收益就少,这就造成机具的.成本回收周期加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的积极性。

(四)部分农机生产厂家卖机与售后服务脱钩。有些厂家是为赚钱而不管售后,大部分厂家是在县内设立的代理机构,“三包”维修服务力量不足。在“三夏”和“三秋”农忙季节,若农机具有损坏需维修或更换配件,无法及时得到处理,从而影响农时,错过最佳时机,影响农机手收入。

三、对策和建议

(一)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与补贴金额提早制定与下发,给农机部门、农机厂家和农机经销商以充裕的时间。建议国家在上一年年底就公布下一年的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与补贴金额,把充足的时间留给地方,好让农机部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农机厂家生产足够产品、经销商备足货源,在农忙前完成所有程序性的东西,把新机具交到农户手中,不耽误其挣钱。

(二)优化补贴品类,完善补贴方案。在补贴开始之前积极开展农机购置需求量、需求品类和农机质量调查。通过认真总结往年购置补贴的工作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补贴机械品类、突出补贴重点、扶持重点发展区域、争取市县累加补贴、申请增加工作经费、完善补贴工作措施,科学制定下一年度农机补贴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

(三)增多付款方式,尽量减少农户一次性支付量。国家和地方制定灵活的付款方式,除一次性付清外,可采取分期付款、银行无息贷款等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四)对涉农消耗品进行适当的国家补贴。如对柴油实行适当国家补贴,以减少机收成本,从而增加机手的收入,缩短农机回收周期,提高农民购机积极性。

(五)强化政策宣传,激发购机热情。充分利用春耕春播和农忙时期的有利时机,通过电视、广播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购置补贴政策,让广大群众详细了解补贴的程序、机型和补贴金额,满足群众的购机需求,激发群众的购机热情。

(六)规范操作程序,提升工作效能。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关于农机补贴的最新文件规定,以及农业部、财政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照“规范操作、服务简捷、严格监管”的服务理念,对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七)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一是要求农机经销商保证所供应机具百分之百合格,二是要求农机经销商保证售后服务,随叫随到,及时维修。如果在农忙过程中,出现一例机手投诉且查证属实的,以后对其所经销的产品不能享有国家的补贴政策。

篇19: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补一发”,多头多次发放,造成了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二、解决办法

1.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要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要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因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为此,信州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方案》,区检察院还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各种关系理顺。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手,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简化程序,加大资金整合力,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4.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政策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强化政策资金兑现。针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不够及时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惠农政策资金的争取、调度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力度,把政策资金按规定及时兑现给受益对象。要整合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明查暗防,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监督实效。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

6.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区委、区政府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总体负责,敦促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重点,安排人力,落实经费,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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