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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名著观后感500字作文

2023-01-09 08:20:3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wetdevil”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百年孤独》名著观后感500字作文,下面给大家分享《百年孤独》名著观后感500字作文,欢迎阅读!

《百年孤独》名著观后感500字作文

篇1:《百年孤独》名著观后感500字作文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

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

篇2:《百年孤独》名著观后感500字作文

高中时看《百年孤独》看得我很凌乱,只记得人能诡异地长出猪尾巴来。最近这本书又掀起了一股热潮,看看马尔克斯的传记有助于加深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理解。

加西亚马尔克斯总把它和外公外婆以及儿时的记忆联系在一起。

据加西亚马尔克斯回忆,大屋的很多房间是空着的,其所以空着的原因是它们的居住者死了可能是哪个亲戚,比如他的舅老爷拉萨罗科特斯、姨奶奶佩特拉科特斯或者姨妈玛尔加丽塔。为了纪念他们,房间一直空着。后来孩子们长大了,房子不够住了,外婆就请人加建几间。因此,实际上,房子由四部分组成,建成于不同时期。

住在那么一座大屋里,加西亚马尔克斯难免感到既渺小又胆怯,尤其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房子变得静悄悄的。

多年以后,当加西亚马尔克斯不得不离开阿拉卡塔卡时,大屋就成了他最大的精神负担,因为他想用文学成就它,一半为了忘却,一半为了纪念。他后来多次提到的那部萌生于青少年时期的长篇小说,指的就是《大屋》《百年孤独》的雏形。

《百年孤独》名著观后感500字作文

篇3: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1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日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联。之后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联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之后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明白。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生,不知道怎样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感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方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一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日这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2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爱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悲剧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悲剧。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3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唯一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4

“What matters in life is not what happens to you but what you remember and how you remember it。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在此书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百年孤独》的艺术魅力正在于那幻想与现实的融合所营造出的魔幻之境;马孔多人辛酸了百年的孤独之旅与埋藏在作者内心深处的悲愤之歌。

《百年孤独》主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家徽,每一个成员都自觉不自觉地佩戴着它。同时,孤独在他们的世界里又是一把双刃剑。他们害怕自己陷于孤独的泥淖,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反抗孤独,他们渴望保持孤独的高傲姿态。

马尔克斯的作品在“冰块”和“石头”中开始,在一阵风中结束。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这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阶级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

在今日这个渐远离盛夏的日子,微风凝滞,天空晦涩不明。我倚在树下,抚阅《百年孤独》,我又一次感觉到经典文学名著那不朽的魅力。在灿若群星的世界文学大师中,马尔克斯和他的这一代表作,在我心里存留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5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 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 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 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 。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4:经典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作文

当时,马贡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不得不用手指指点点。”

这是马尔克斯创造的神话,书中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马贡多总是呈现出奇怪的现象。不同的时刻总是在同一时间交汇在一起,既非过去亦非将来。如同布恩地压家族沿着时间向前发展,但是他们还是会在不断萎缩的轮回中,返回到时间的起点。

小说的结尾奥雷亮诺第二破译了羊皮纸手稿,原来所有的一切早已被预言,时间顺序被瞬间打乱。马贡多小镇以及它的居民,生活在命中注定的轮回之中,他们的命运的轮回里交织着凄美和哀伤。

在现实主义与魔幻主义之共同作用下,我们虽然看到了马贡多的荒诞不羁,我们同样发现了,小说折射出了拉丁美洲不同国家的政治现状。

从大屠杀这夜开始的雨,下了整整五年,马贡多的一切被雨水的冲洗所渐渐侵蚀。香蕉种植园被大雨冲走了,整个小镇退缩到人们的脑海中,成为了永远的记忆。

自从马贡多与周边小镇有了来往以后,它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纯朴。殖民者的侵入,把马贡多变成了香蕉种植园。工人的罢工,使植园主串通政府部队对他们进行了大屠杀。这夜下起的大雨,把马贡多彻底冲向了毁灭。

正如同现实中的拉丁美洲一样,欧洲的探险者逐渐登上了这片土地,土著居民不得不开始适应外来入侵者带来的现代化技术和资本主义。拉丁美洲曾经孕育的繁荣文明渐渐的消

当然,《百年孤独》不仅反映了拉丁美洲的社会现实,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折射了有关人性的问题。

作为人类的代表,布恩地压家族代表了人类孤独的情感,不可避免的悲剧以及难以捉摸的幸福的可能性。布雷地亚家族仿佛在用孤独来对抗时间,他们每一代的生活,姓名,性格都惊人的相似。时间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布恩地压家族染上双重疾病:怀旧和健忘。备受煎熬的布雷地亚家注定要在时间的循环中往复,直至灭亡。

于马贡多居民的落后、愚昧更是注定小镇的灭亡。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的团结。

篇5: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1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2

《百年孤独》在“新概念”选手中颇受欢迎,因此我对它一直有着好奇的渴望和虔诚的心态。带着不成熟的理解和不内涵的见解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像是看着六代人扎扎实实地生活,却始终离不开孤独。

或许命中注定吧,尽管在“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这两个名字的循环中家族看似会繁衍下去,尽管吉普赛人、政府、战争、火车和香蕉种植园的到来曾一度让这个宁静落后的村庄变得繁荣喧闹,但整个家族还是逃脱不了“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的命运。

是文明促成了孤独吗?还是人的内心本来就属于孤独?

“怎么时间老是在打转转啊?”乌苏拉说道。或许这个家族乃至整个寰宇都是沿着一个无边无际的圆圈运行的吧,所以人类才注定孤独,注定看见繁荣昌盛也只是看见了美丽化作的泡影。

在我看来,孤独的人大抵两种:自负与自卑。

自负的人通常有自负的才华。他们超出常人而用慧眼看世界,理解层次不同,交流自然成障碍。于是他们干脆自行研究,不理会众人,似乎形成了至极的境界而求新的突破,领悟常人所不能领悟的玄妙。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傲。而先驱大多是在这样不能被人理解的状态下产生的。就像布恩地亚是因为过早地知晓了家族的命运而被视作疯子一样,先驱总是孤独的。

自卑的人大多缺少自负的资本。他们在某些方面低于常人而用更忧郁的眼神看世界,自觉不如众人,交流也自然隔阂了。

当人们兴趣使然地谈论着一些话题时,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做听众。热闹是他人的,他们只会用冷漠的心态面对世人。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僻。就如奥雷良诺在自卑中挣扎一样,封闭的世界注定与世隔绝的。

自愿地停留在自我狭小的圈子里,自主地抵制着新事物的侵入,也难怪马贡多一直处在孤独之中,注定百年之后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但愿这最后到来的飓风,能吹散一切封闭自守的落后。“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绝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希望如此。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3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的代表作。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4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5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族群的亡灭!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结尾。而这种结局,在书中开头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100年前为布恩迪亚家族写的羊皮纸里早已预言。

从第一代家族创始者对原先生活的狭隘世界之外的空间的探索与发现,再到与世隔绝的马孔多一点点成为人口聚集地发展现代文明,最后整个家族在一阵飓风之后一切归零。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了原点。

看罢令人悲叹,心情像滚烫的池水一样波荡不已,家族七代人一遍遍重复的姓名如同解不开的魔咒萦绕盘旋,给人一种回环往复的沉重感,百年之间,看似人丁兴旺的家族,每个人一出生就被禁锢在时空的铁壳里,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宿命里挣扎,却逃不过命运与时间的冲击。

最睿智的人晚年被当成疯子绑在树上;最勇武的人从没打赢过正义战争又悲情绝后;最美丽的人似上帝恩赐而来却又荒谬地飞回天堂;最明理的人成为了政治牺牲品消失在历史之中;最开朗的人死于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不伦之恋里;最后一人用智慧与阅历得知一切后,成就了家族的百年孤独……

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没有一生一世的陪伴。孤独和失落才是人生常态,快乐是苦中一抹甜,只能用来回味的。你从迷茫中挣扎着走出来,奋斗一生,发现这世上竟然什么都不值得留恋,所有的伟大与渺小,所有的偏激与冷漠,如一个轮回般在无声地反复,最后留下的是抓不着的孤独。

在书中,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读书翻译,或是出逃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一生沉溺于情欲……这些条列式的方法,虽是布恩蒂亚家族的特性表现,却也是极端真实的人性展现。

有文艺评论说,马尔克斯借助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家史影射拉丁美洲社会。不过,我感到,马尔克斯影射的还不止生养他的那一片大陆,甚至包括了整个人类。读后感.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在灵魂层面,彼此孤独,他们并非息息相通的一体。这或许暗示人类,如果每一个人都以自我为单位,在灵魂的层面互为沟壑,而非结为一体,相亲相爱,那么,他们的结局是种群的灰飞烟灭。

小说的结尾,马尔克斯似在表达:只有当一个人行将死亡时,他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一样,看清自己的命运与归宿;那么,当整个人类行将灭亡时,人类全体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蒂亚一样,彻底了然人类的谜底——人类是怎样一个物种?它到底从哪里来?它走过了怎样的历程?……但是,这时,一切都已来不及,毁灭的时刻已到,人人在劫难逃!

《百年孤独》冷酷地揭示了一个现象——当人类一次次试图超越自身局限去看清去思考自己的位置时,所得到的除了更深的虚无和无力感之外,别无所有。我们在无谓的纠结之中挣扎,却愈加深地堕入了无限的深渊之中,在孤独中挣扎,却终将被孤独吞噬。尼采说“当你在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人类一切超越性的尝试与对终极命题的追寻最终却归于空虚。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篇6: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有乌尔苏拉在真好,再怎么不幸也能顽强支撑着,整个家族唯一正常并且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的人,有她在的时候,家还一直是家。

其实提取大纲出来体系也没有多复杂,上校的战争事件作为大篇幅也着重在背景渲染,厉害之处在于无处不在的魔幻之笔。

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害怕生出猪尾巴孩子,到最后一代被蚂蚁运走的猪尾巴孩子,就连那摇摇欲坠层层打补丁似地叠加了一层又一层时代风霜的承载了无尽孤独的大房子也将被即将到来的飓风所卷走,布恩迪亚家族将不复存在。

有种命运嘲弄般的气愤、无奈到无所谓,那在每一代不曾被完全放弃破译的神秘莫测的羊皮卷,其实就是记载着整个家族变迁的预言,但永远也称不上预言,破译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历史尽头。如果能早点破译出来那么能改变历史么?或许没有关系。从每一代沿用第二代名字开始就意味没有一个正常人和历史重演,乌尔苏拉曾经试图按着教皇的目标培养一个纯正的子孙都失败了。

篇7: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1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2

《百年孤独》它不单是一个家族传奇,也揭示了一个大陆的百年历史。从最初吉普赛人用一块钻石样的大冰块打破了他们的蒙昧,到老布恩迪亚意识到地球是圆的,到乌苏娜学会糖制小动物,到奥雷良诺学会制作小金鱼等首饰,到皮埃特罗·克列斯比为布恩迪亚家族引进的第一台自动钢琴,到尼康诺神父在当地建立的第一座教堂,到奥雷连诺参加国内两党战争从此成为争议的人物,到香蕉园的建立,到铁路的通车,甚至到中国瓷器的远渡重洋,到后来的镇 压工人起义,到最后一切的消亡,都不是孤立的,是与整个外部世界紧密相关的,它的名字虽叫百年孤独,但这块土地其实并不孤独,就像一位作家曾说的那样: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 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以我的简单平淡、没有读过很多历史书籍、也不是一个喜欢政治的人,所以我能想到的比起那些深刻的书评者们一定是很肤浅。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喜欢,只是为了要重读智慧。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3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4

有乌尔苏拉在真好,再怎么不幸也能顽强支撑着,整个家族唯一正常并且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的人,有她在的时候,家还一直是家。

其实提取大纲出来体系也没有多复杂,上校的战争事件作为大篇幅也着重在背景渲染,厉害之处在于无处不在的魔幻之笔。

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害怕生出猪尾巴孩子,到最后一代被蚂蚁运走的猪尾巴孩子,就连那摇摇欲坠层层打补丁似地叠加了一层又一层时代风霜的承载了无尽孤独的大房子也将被即将到来的飓风所卷走,布恩迪亚家族将不复存在。

有种命运嘲弄般的气愤、无奈到无所谓,那在每一代不曾被完全放弃破译的神秘莫测的羊皮卷,其实就是记载着整个家族变迁的预言,但永远也称不上预言,破译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历史尽头。如果能早点破译出来那么能改变历史么?或许没有关系。从每一代沿用第二代名字开始就意味没有一个正常人和历史重演,乌尔苏拉曾经试图按着教皇的目标培养一个纯正的子孙都失败了。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5

这是拉丁美洲最有名最有影响力的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写的,也是在哥伦比亚战争的后期创作的,里面包含了自己的一些经历和创作,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其书可以称得上巨著了,因为它描写了拉丁美洲百年的历史和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兴衰和悲欢离合,外加魔幻变成现实的写实和对复杂人物关系和名称的一遍遍重复,着实让人惊叹,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初读此书,就一个感觉名字太多太像,记不清楚,而且老爹和儿子的儿子的名字基本都是一样,这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外加比较乱的结婚家谱,以及各式各样的突破传统认知的婚丧伦理,对当时拉丁美洲的文化,形成了鲜明的批判。

这本书最特别之处在于百年的孤独,并非年代的孤独,而是一代传一代的孤独。从老布恩迪亚的遭遇开始,一代一代传下来。虽然没有明说,但其的遭遇和行为语言的刁钻刻画,已经在无声中给人留下了孤独之感。从第一代到第七代,是如此的让人心声悲悯之感。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就是认识孤独,理解孤独,承担孤独,享受孤独,并从中悟出生活的真谛。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6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 一代到家族的zui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 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zui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zui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zui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7

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拉丁美洲。这是距离我们非常遥远并且相当陌生的大陆。我的一个朋友曾说,如果这个故事让中国人去写,哪怕让日本人和韩国人去写,都不会这样让人感觉艰涩难记。我们的习惯与他们截然不同,我们不会祖孙几辈用同样的名字。如果父亲叫李军,那么儿子顶多叫李小军,是不会再叫李军第二或孙子再叫李军第三的。这样我们就更可以对整个故事梗概有一个清晰的印象。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的不同吧。这虽然好像是一个缺憾,但我认为不但是与他们文化本身有关,更重要的是作者想借此表达整个家族无论是从性格还是命运的一种联系与轮回。初读虽然容易混淆,但多读几遍,家族的几代人都会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你可以轻易地指出哪个是充满智慧与创造力的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哪一个是最富传奇色彩的奥雷良诺上校,哪一个是追求自由的象征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哪一个是朝气勃勃的却以悲剧收场的阿玛兰塔·乌苏娜……

这是一个极度孤独的故事。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篇8:名著《水浒传》观后感500字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内容围绕在梁山泊称霸的英雄好汉。又名《忠义水浒传》,一般简称《水浒》,作于元末明初。全书叙述北宋末年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李逵、武松、林冲、鲁智深等英雄形象。是中国古代优秀长篇小说之一。

在《水浒传》中,有三十六个天罡星和七十二个地煞星组成的水浒一百零八条好汉,他们个个身怀绝技。他们每一个人还有富有特色的“绰号”。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等。

一百零八条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李广是我国汉朝时期一位著名的将军,他最擅长的就是射箭,传说他曾经将箭射入石头。现在你肯定从这个“绰号”就可以猜出了,花荣的射箭技术非常高超,能与李广将军媲美。在《水浒传》里写到:花荣说:“请看我射中那行大雁第三排第二个大雁的头。”说完花荣拿起弓,搭好箭向那行大雁放了一箭,只见那第三排第二个的大雁掉了下来,派人取来一看,果真射在大雁的头上,众人无不佩服。

当然,这么高超的技艺不是凭空得来的,没有艰苦的练习是不可能达到如此高的境界。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任何事只有持之以恒才能登上成功的顶峰。

篇9:百年孤独读后感500字作文

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500字作文1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算不上读后感,只是你的提问让我又回到了过去岁月,籍方寸之地聊抒情怀罢了。

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500字作文2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它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它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风风雨雨,同时也叙写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字里行间你是否也看到了那美洲发展的沧桑?那百年的风雨变幻?克林顿曾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因为在这里他创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纷乱的世界,我们都知道它是虚拟的宇宙,可却又那么生动可信,不禁惹人深思,是否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家园。

“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看到这句话,带我进入了沉思。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读懂它,但却真真实实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无人问津的话题,在这里却吸引了众人的眼球。人们都说,闭上眼睛,你就可以不再烦忧,在梦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愁苦。那些年,我们都是在困倦中入睡,而如今,真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它的意义究竟在何处。“她明知驿站的骡子每隔十五天来一次,但却天天要等候,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搞错日期,提前送信来。但事情很不顺心,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却没有来。她绝望得发疯,半夜起来到院子里一把一把吞吃泥土,贪婪之状像不要命似的。她哭着,痛苦得发狂,她拼命嚼小蚯蚓和蜗牛壳,嚼得牙齿都快要碎了,然后一直呕吐到天明,发烧、虚脱,没有知觉。”这是一段不可或缺的看点,看到这里,打了个寒颤。仿佛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藏在人们内心深处枉为人知的秘密。那些们不忍直视的东西在这里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必厌恶,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在等什么呢?”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都过去了。”’我们都在成长的路途中被时间追赶着,偶尔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在一点点的散尽。如果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你是否珍惜了呢?无论多久,你都等不来逝去的青春。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孤独就烙印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你的态度决定它被印的时间。因此,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500字作文3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他描写的是小镇马贡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直至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惊异的疯狂历史。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500字作文4

当我看完《百年孤独》这篇小说时,头脑中依旧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情节的设置如电影一般精彩。先祖们的形态各异的性格和作风,现实和幻想的交错,结尾处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赞叹。可以说,从”魔幻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小说,不是很恰当的。它只描述出了这部小说的吸引人的表现手法而已。但是,进一步而言,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与历史的变迁。词句之间隐含着悲痛的与现实脱节的,或者说与现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导的当代现实的脱节感。可以说,这是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呼声,一个来自千百年来,从世代重复的节奏中变革出来的'呼声。

在文中,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现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语,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语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却无法被正视和记录下来。当吉普赛人在很多年之后,依旧用望远镜,甚至磁铁,等”新发明“向马孔多的人民进行宣传时,人们依旧热衷于此。这是否和中国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类似呢。

可以说,第三世界的苦难给了第三世界文学不竭的源泉。在内部矛盾,以及潜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马孔多为代表的较为自然发展的群落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着。它就好像是一条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一条小舟,乘风破浪,在向着一个不知名的目标前进着。而这大海则是千变万化的世界史吧。

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500字作文5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篇10:名著《水浒传》的观后感500字

在暑假里我认真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读后感触颇深。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也是我国最优秀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它所描写的水浒故事,早已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水浒传》讲述的是在奸臣当道,tan官横行的北宋年间,一百零八位好汉先后聚义于水泊梁山,扯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闹得轰轰烈烈的故事。几百年来,水浒传的故事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脍炙人口。梁山英豪们个性鲜明的形象,曲折传奇的经历,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宝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百零八位好汉,脾气个个迥然不同,李逵的粗心冒失,鲁达的粗中有细,武松的英勇利落,林冲的忍让,宋江的谦恭,皆刻画的惟妙惟肖,栩栩如生,观止可亲。

在《水浒传》一百零八位众多好汉中,我最喜爱的是军事吴用。别看他起的名字叫吴用,但却是一个十分聪明,有才智的一个人。从刚开始跟着晁盖,到后来坐上了山寨的第二把交椅,他还给宋江出筹划策,出了不少的好主见,也充沛体现出了他的聪明能干。我还很欣赏吴用的脾气,他为人正直,大家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总是可以直接指出,毫不隐瞒。在他的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也十分敬重他。

我还很喜爱武松,他武功高强、勇敢,在景阳冈遇到猛虎,十分冷静、不慌不忙的将老虎打逝世,为民除害,要是一般人早就吓得腿软了。他还忌恶如仇,敢作敢为,在杀了tan官张监后勇于承认。

我喜爱《水浒传》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讲述的是我们山东好汉的故事,我爱我的家乡,也喜爱家乡的这些英豪。当读完《水浒传》,合上书本,一百零八位好汉还栩栩如生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印象深刻。

篇11:名著《格列佛游记》精选观后感500字

一打开《格列佛游记》的目录,详尽有趣的内容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小人国、大人国……一看就知道一定十分的有趣。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和许多国外着作一样,《格列佛游记》也带着浓郁的异国风情,每一卷都反映着作者生活的时期中英国各方面的状况。幸好书中有一段译前序,介绍了一些当时英国的社会背景,对理解书中内容是有所裨益的。而书中应用的反语修辞,更是处处可见。熟练又适当的讽刺,充分表达了作者对英国的议会和宗教政治的不满。因此,书中的四个部分,都紧密联系,支持着作者的主要思想。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16,外科医生格列佛随船航行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原来,他来到了小人国。后来,他又先后见了有二十米识了有二十米高的“大人”、能招唤鬼魂的“巫人”、丑陋自私的“耶胡”、聪明而高贵的“慧?”……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1699年5月4日,格列佛被请去当船上的医生,可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风暴,所有船员,包括格列佛都设法逃脱。

篇12:名著《格列佛游记》精选观后感500字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篇13: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500字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三国时期群雄争霸,战火硝烟,早以烧遍华夏。民间正处水深火热,一份份家书在信使的穿梭下来到他乡,带着那份有温度的情义。

乱世出英雄。曹操,孙权,刘备,三足鼎立,曹操拥有三分之二的天下,其狭天下以令诸侯,统帅三军。那颗狼子野心就要吞并天下,其身边高手如云,文臣武将,样样不缺,疑心极重。在他的刀刃之下有成千上万的贤臣的血与肉,刘备、孙权、共同与曹操斩杀,赤壁之战将曹操这位一代奸臣杀得面如土色,可曹操就是曹操,不到黄河心不死,卷土重来,吴蜀两国兵马少之又少,那些三朝老臣纷纷与世长辞,这为他们火上加油,刘备、曹操、孙权都相继去世,中国古话“扶不起的阿斗”,他能有多少能耐,孙皓迷信邪说,不顾朝政,司马家族势如破竹,吴蜀惨败。成者为王,司马昭登上了宝座。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心狠手辣,杀人灭口,动不动就诛九族,可人家有权有势,怕谁,只等坐以待毙,森林法则从来都是这样,杀了皇帝,自立为王,改国号为晋。

弱者坐以待毙,强者自造良机。居里夫人曾经这样说过:“若你想要就去争取,不要坐以待毙,人从来不分三六九等,只有那些没有志向的人永远在原地踏步,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上百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若你真的无力回天,那也要去拼一拼,这样人生才不会留下遗憾。”

三国时期,那些个个想要天下,可有些人在途中便放弃了。

篇14:中国名著西游记观后感500字

《西游记》是人们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在解读它时都能取得不同的启示。有的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的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还有的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而我喜欢的是它那生动的故事情节。尤其是那三打白骨精。

在取经路上,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白虎岭。在白虎领上,有一个白骨精,他是白虎岭上的一堆白骨修炼成的妖怪,十分善变,阴险狡诈,一心想吃唐僧肉以求长生不老。一日,他听说唐僧路过此地,就费劲心思,三次变成了妙龄女子、老妇人、老公公。却又一次又一次地被孙悟空识破,而被孙悟空打死。最后,唐僧忍无可忍,认为孙悟空是无故伤人,再加上猪八戒在一旁瞎说戏言,一气之下,写下贬书,赶走了孙悟空。

即使这样,孙悟空仍然没有放弃,而是一路上,不计前嫌,保护着唐僧,遇到困难时,也挺身而出,直到唐僧取到真经。

在这一次的疫情中,也有不少医务工作者像孙悟空一样,挺身而出,投入到了抗击疫情的战斗中,钟南山院士也是其中的一份子,他在听说武汉的疫情后放弃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居生活,乘坐火车来到武汉。在接触患者时,也不佩戴口罩。与医务工作者们,共同工作。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和这次疫情中的医务工作者身上坚持不懈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就如同古罗马帝国的塞内加说的一样,“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

篇15:中国名著西游记观后感500字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怀着好奇与期盼的心情我终于读完了西游记三本书。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一路艰辛西天取经的过程。唐僧非常善良,正因为他的善良所以经常被一些妖怪欺骗,但下一次遇到别人求救他还是选择相信别人。每当这是就是孙悟空大显身手的时候,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成功解救师傅,因为他不但武艺高强,火眼金睛,还会七十二变哪!更神奇的是他的金箍棒,可以变大变小,他有一朵金斗云,一个金斗就能飞一万八千里,但这个神通广大的孙猴子有点任性,还很固执,有时不免惹师傅生气。

沙和尚忠厚老实任劳任怨,一直都肩负行李,有一把降魔杖武器攻击力很强。猪八戒本是天蓬元帅下到凡间是投错了胎,他好吃懒做,关键时侯总是误事,不过他的九尺钉耙很是厉害。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情节就是大闹天宫了,孙悟空偷吃了蟠桃,还吃了各种极其名贵的食物,更过分的是还带了仙酒让众侯们品尝,不得已最后只好把如来佛祖请来,把他压到了五指山下,要不然还真没有人能打过孙大圣了。

西天取经一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次它们都能齐心协力,一起出幕划策,化险为夷。就这样它们一路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目的地取经。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是也需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吗?后来取经也被人们理解为是成功的象征。我喜欢看西游记,更喜欢西游记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你哪?

中国名著西游记观后感500字范文

篇16: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说。现存明刊百回本《西游记》均无作者署名。清代学者吴玉搢等首先提出《西游记》作者是明代吴承恩。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1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体现一个团队不断前进的路。这条路是危险的,群魔乱舞;这条路是艰难的,行万里路,翻万座山;这条路还是真实的,越危险越能见真情。取经八十一难,难难惊心,唯独第三十四难“大赌输赢”铭刻我心中:唐僧师徒四人,对赌车迟国三大国师虎力、鹿力和羊力。第一回合,“云梯显圣”,鹿力欲用大臭虫取胜,却被行者化蜈蚣弄得摔下台,第二回合,“隔板猜枚”,先是山河社稷袄,乾坤地理裙。被行者变作跛烂流丢一口钟。后为一个大仙桃,碗来大小,被行者吃得干干净净。最后是道童,被行者剃发换装变作一和尚。

后来,三国师与悟空比寻死之路,砍头再生、剖腹剜心、油锅洗澡,样样极至危险。老大虎力与其比砍头再生,头被行变出猎狗叼走。二兄鹿力与其比剖腹剜心,正在鹿力整理肠子之时,行者拨下毫毛变作老鹰,叼走了鹿力的肠子,让鹿力空着肚子当场死亡。三弟羊力,与行者比油锅洗澡,行者油滚烫,那羊力油却冰凉,后来问龙王得知,这是他自己炼的冷龙护住锅底,悟空便教龙王收了那冷龙,油锅里一阵噼啪声,三国师被炸得连灰也不剩了。

一个团队,要互相信任,一起努力,才能到达梦想的彼岸。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2

在寒假,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怕吃苦,什么事都能干成功!

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因为,孙悟空很勇敢很聪明,它的个子不高,可是,他一身本领,在有唐僧有危险的时候,他都是第一个想办法来救他。所以,我最喜欢他。

他一路上西天取经,一共有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孙悟空是一只石猴,他和花果山的小猴们成了亲人,还当了美猴王。后来大闹天宫,再后来当了唐僧的徒弟。然后猪八戒、沙和尚也都加入这个取经队伍。他们终于走到西天取得了真经。我也挺喜欢猪八戒,我决的他很善良很老实,他有时候会让我们呵呵大笑。猪八戒的样子也很好玩,我一见到他,就觉得很好笑。他也很听师傅的话,所以我也很喜欢他。

唐僧有时会很固执,但他最大的优点是非常善良,虽然有时会显得有些懦弱,但柔弱的外表下,却有一颗坚持目标、永不懈怠的心。凭借着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想做成一件伟大的事情,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因此我们要学着勇敢,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断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最终才能取得成功。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3

《西游记》是我接触过的第一本名著,书中那些精彩生动,惊险刺激的情节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出世以及孙悟空护送师父前往西天取经这两个重要故事,整整有一百回这么多。虽然文字很多,篇幅大,但一点也不会枯燥,什么“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真是趣味极了,那一个个死板的汉字仿佛有了生命似的,带你感受书中的趣味。

在一百回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三打白骨精”了。当我看到狡猾的白骨精变为提着饭菜的农家姑娘前来诱骗唐僧师徒时,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得提了起来,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幸好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一棒打死妖怪,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地了。在这一个情节当中,我仿佛身临其境,也是孙悟空他们的一员了,当我将整本书看完时,我就如同与唐僧师徒共患难,一齐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看完了整本书,我合上书本,闭上眼睛细细地回顾第一处精彩的情节,同时也了解了人物不一样的性格特点。比如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孙悟空,贪图女色、喜欢耍不聪明的猪八戒,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沙僧等,其中有好多可贵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虽然我没有真正读透这本书,但我却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做一件事想成功,就要持之以恒,不怕困难,才能成功!

《西游记》是一本十分好的书籍,期望其他人了来领略一下它的风采吧!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4

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最受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著,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5

此书描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爱护唐僧西天取经、历程九九八十一难的事。

钟头间,我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开玩笑的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听了这,我万分的兴奋。因为孙悟空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神通广大,会火眼金睛,把握着七十二变化之术,法力无边,在我的心目中也是1个非凡厉害的人。我们似乎也是孙悟空的化身。刚一来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我们对一切都布满了好奇。孙悟空在花果山上自由安闲、无忧无虑的日常、玩耍时在还没学习的时间的童年,天天都在开开心心 的 玩 耍 ,即 使 犯了错误,也没有人来吵我,只是让我下次小心也是了。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像我们跑到大人面前,让大人陪我们玩,扰的大群众没法上班了。于是大群众要哄着我,便封了我1个“弼马温”。但是,“弼马温”并没有满足我的心愿,于是,大群众又封了我1个“齐天大圣”来哄我,但是还没哄住。最后,如来佛祖呈现了,用他的大手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这时,我们就像1个顽皮的小孩,不听父亲的话,最后,父亲只能亲自出马了,制服了他顽皮的小孩。又经过漫长的五百年后,观音菩萨又给了孙悟空1个机会,让孙悟空爱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最后,他们坚持不懈,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因此我们要有不怕困难和坚持到底的决心,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也也是“谁笑到最后,谁就笑得最好”。

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了八十一难,但他们没有半途而废,而是一直坚持到了最后。经过这本书,使我了解了要想成功的干一件事,中途务必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就务必会成功,究竟失败是成功之母嘛!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6

作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多少年来,一直成为人们必读的经典书目。那么,这样的经典也肯定有着它历久弥新的魅力所在——是《西游记》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团结,什么是不畏艰辛。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小时候的我,对《西游记》的认识还是很浅显的,只觉得故事中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和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等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罢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领悟到了《西游记》作者的另一份用意。例如,作者笔下的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的艺术形象,不仅生动地体现了古代人民摆脱压迫的强烈愿望,而且也反映了人民为战胜邪恶、争得自由而不怕天,不怕地,敢于蔑视一切传统和权威的反抗精神。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或许,你看到了唐僧冤枉悟空,悟空回花果山的一幕;或许,你看到了猪八戒常常抱怨,说要回高老庄的一幕,但是,他们并没有留下师傅只身一人,他们是有情有义的。

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师徒四人历经各种艰难困苦,但依旧执着,锲而不舍,不言放弃。还记得六十一回合,孙悟空三调芭蕉扇吗?为了扇灭火焰山之火,帮助老百姓,孙悟空又是变虫子,又是变牛魔王,足以可见孙悟空的机智。正是在取经途中遭遇三打白骨精、车迟国斗法、狮驼岭斗三魔等等的八十一“难”,方显坚持的可贵,方显师徒四人不畏艰辛的难得!

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师徒四人身上的品质着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让我惭愧我做事时的虎头蛇尾;他们的团结一心,让我懂得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他们的不畏艰辛,让我明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

让我们一起捧起这本经典名著,在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里畅游,感受它的独特魅力吧!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

篇17:名著观后感作文

名著观后感作文

书(名着)是一种很奇妙、很特别的一种文体,一本好的书不在于读者的评论与看法,至要的是编策者他的作者给它注入什么样的思想与能否给予读者某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我国古代陶渊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平凡的一生都在追求可让自己精神满足的文体知识,就这样就造他不平凡的一生,当然这是精神的不平凡与满足,这些可从《五柳先生传》中的“好读书,不求甚解”看出他是这般思想恒定伟大的诗人。

毫无疑问国外许有,他们的意志思想可止一人尊崇,且又是万人传承,这些伟大的.思想家散放着不一般的光芒照明着每个漆黑的角落,这就可知万人的内心深处对他们是何等的尊崇。

传承:万人通过阅读出于他们之手的巨作而理解他们的思想并且继承某些可贵的意志,这些意志并不难得,只要你心愿意接受那方可得到。

但是,我要给予某些作家批评,特别是那种一味炒作人类并且高傲无比、自以为是的。

你们说人类多么高洁。聪明,还说人类可是万物之灵,对于此,我是不会赋予认同。你们只独说了人类某些优点,那你们可知人类的缺点与优点相比是根本不会得到平衡,你们连自己的家园都能破坏、污染,对其他生物毫无留情,甚至他们的栖息地都要夺取,并且更多,在你们的心理也许已经明白人类是怎样的。(肮脏)

而你们的作品只会蒙蔽人类的眼睛,使他们更无知、愚蠢,让他们走向灭亡的道路。

篇18:关于名著作文500字

书香伴我成长。我最喜爱的文学名著,是大名鼎鼎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作品,名叫《细米》。

《细米》详细地讲述了女孩梅纹和其他女知青来到稻香渡插队时发生的事情。梅纹是城里人,因为从来没有干过农活,所以干起活来总比别人慢,也做得没有别人好。她苦苦克服着别人的嘲讽、干活时受的伤、一眼看不到边的稻子,最终完成了任务,也在稻香渡扎了根,当了一名初中美术老师。

在别人高高兴兴地顺着田间小道回家时,她在烈日炎炎下挥动着镰刀;在别人吃午饭时,她用手拄着酸痛的腰:别人在睡觉时,她在黑色的夜空下与月亮一起工作。最终,她完成了割麦任务。因为她没干过农活,所以她显得笨手笨脚;因为她不是割麦的好手,所以她必须比别人更加努力;因为她技不如人,所以必须笨鸟先飞。只有这样,她才能勉勉强强地完成任务。

在生活中,有的人总是感叹生活的不公: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够学好数学?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够考到年级第一?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够得到奖励?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够……在这时,请想想“笨手笨脚”的梅纹但仍然在努力的梅纹吧。你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是因为自己努力的程度还不够。只要你再努力一点,就能成功。“没有伞的孩子,注定要在雨中奔跑。我们并非生而不凡,就必须加倍努力。”这不正是曹文轩在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们的吗?

没有伞的孩子,注定要在雨中奔跑。当我们有时间去感叹世界的不公时,不如与命运争斗,用自己的努力去创造。

篇19:关于名著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读的名著是《水浒传》,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惊心动魄让我终身难忘!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是:精彩!

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众好汉上刑场劫宋江和最后一百零八好汉和敌寇大战。

众好汉上刑场劫宋江使我感到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去救自己的兄弟,这种义气是一般人所没有的。如果在危机时扔下朋友不管的,他的一生中别人做不了最好的朋友。我的朋友叫---x他给了我毕生的鼓励,我的父亲得了病,是他带领全班来看望我的,我说过要和他要做一生的好朋友。

一百零八条好汉和敌人打仗时拿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是值的所有人去学习的!

当时,谁也不肯放弃谁,把兄弟的生命是为自己的生命把敌寇打的片甲不留。虽然死伤不少,但是为了国家命运是值得的!

说到国家命运,如果国家不兴盛,个人会有什么前途,当时如果没有那么多奸臣,林冲也不会被逼上梁山,再说朝廷攻打梁山,那一次不是落荒而逃。打敌寇时还不是把梁山好汉封为朝廷官差,来抵御敌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两件事:一是要在朋友有难时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二是把国家命运发展与个人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这些事情使我终生难忘!这本书的精髓更是时刻影响着我,激励着我!

篇20:关于名著作文500字

听到“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风露清愁,莫愁东风当自出。”就想起《红楼梦》中的林黛玉。

这是一个十分可怜的女子,在很小时候就父母双亡,不得已开到外祖母家—贾府。在贾府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她的性格孤傲,把自己所有的想法埋藏于心底,从不与人说,身边的丫鬟都怜惜她。黛玉是个多愁善感却又才气极高的女子,她不爱用语言表达想法,但是她的诗诉说了她被囚禁的心灵,黛玉葬花时,写过一首诗,叫作《葬花词》,“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轻系飘春榭,落絮轻粘扑绣帘。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这首诗是在写花,更是在写可怜的自己,从这首诗中我看出她的多愁善感,感受到她的悲伤与忧愁,读出了她寄人篱下的艰难,也许,如果她是个腹中空空,无半点文墨的人儿,生活会好过许多,怎奈黛玉又是那样聪明。

这样一个女子体弱多病,伤心过度而死。她死前,焚诗稿,烧手帕,想了却与宝玉这段情,当下心中是决然的,放下了,也就能安静地走了。但是她在临死之前,还喊着宝玉的名字,想见他一面,可见,直到生命的最后,黛玉也没有放下情缘,可见她是多么的重情重义啊!我喜欢黛玉,我更怜惜黛玉!

可惜这样一个可怜高傲,才华无尽,重情重义的女子,在15岁时就香消玉损了。真是可悲,可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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