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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2024-05-14 07:56: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倬跃印刷事务”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篇1:上海财经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欢迎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z{18号)》。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用户,签订个人承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关材料,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我校20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系统开放的时间暂定为8月20日-9月15日。

申请人须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个人陈述,JPG、PDF、DOC、DOCX格式;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JPG或PDF格式;

(5)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JPG、PDF、RAR、ZIP格式。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和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CET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请于复试时交至所申请学院。

2、打印和寄送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打印并寄送以下材料:

1.上海财经大学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3.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此证明信若在递交申请材料阶段未能签字盖章,可先将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寄出。获得复试资格者,最迟须于复试时将该证明递交所申请学院。

其中材料1和材料2为通过系统打印,寄送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以邮戳为准),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邮政编码为: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7室,寄送请选择EMS或顺丰快递。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选拔考核程序

有关学院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9月底前组织差额复试。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的规定网站,在系统中填报我校,并确认我校复试及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填报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后续通知。

四、其他事项

1.2015年我校可招收应届本科生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会计学院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金融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主要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法学院、经济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和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已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了部分专业的推免生,请仔细阅读相关学院的公告,慎重决定报考志愿。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4.我校将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z2011{18号)》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篇2:中国人民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现启动20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除以在职人员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申请人须为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获得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向我校提交复试申请。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附件1);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审批表(见附件2);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3);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

(4)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对通过复试并确认待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纸质接收函,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取得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84096714

篇4:吉林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申请材料

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2、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该生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或代表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申请材料请于复试时上交到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36)。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15年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请参阅《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能点击确认,方可来校进行复试,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复试合格后在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回复。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4、为保证招生计划顺利进行,被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允许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与奖助学金与统考生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编:130117

电话:0431-84539140(兼传真)

网址:yjsy.jlufe.edu.cn/web/index.aspx

篇5:中南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中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我校20继续加强接收外校优秀推免生工作。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之外,我校其他学术型、专业型硕士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届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备良好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4、临床医学硕士(1051)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仅接收临床医学或相关(相近)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中医类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985工程”高校或者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59所高校(含“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成员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选拔和接收。

“985”工程高校或者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59所高校(含“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成员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我校理、工、医(非临床医学)所涵盖的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学术型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须本人在申请推免的同时提出直博申请。

二、申请程序和提交材料

(一)所有申请者必须首先网上报名:我校“推荐免试与综合考核选拔硕士生报名系统”网址:yjszsgl.csu.edu.cn/zsgl/tmsgl,网上报名时间:9月9日―9月25日。

(二)申请者同时须提交下列纸质申请材料,时间:9月9日―9月30日:

(1)网上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4)有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术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5)有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综合考核或拟录取资格;录取后发现作假者,报请教育部取消研究生学籍。

上述纸质申请材料请用挂号信或者快递邮寄(或者直接送交)至我校相关二级研招单位,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XX学院(系、研究所、医院)研招工作联系人(姓名),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推免材料”。二级研招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

三、选拔和录取程序

1、资格初审:二级研招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认为合格者,及时通知申请人,给予其复试资格。

2、复试:申请人按照二级研招单位的要求进行复试(申请人要及时查看二级研招单位网站或者咨询其研招工作联系人,了解复试的相关要求)。

3、拟录取:复试合格者,由二级研招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推免生接收函》,并加盖二级研招单位公章;申请人持盖章后的《推免生接收函》到校研招办办理手续。

4、在国家网报名与现场确认:拟录取人凭我校出具的《推免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领取推免生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国家规定时间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到网上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注意: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拟录取者,不能被录取。网上报名以后,须将正式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

5、资格复审: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纪律处分。

6、申请直博生的,经二级研招单位考核通过后,由校校研招办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是否取得直博资格,研招办预计于今年10月20日左右发放《直博生接收函》。确定录取为我校直博生的学生,还需在我校博士生报名期间办理博士生报名手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所有推免生录取时均享受奖助学金。被录取为直博生的,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热忱欢迎全国优秀推免生来我校深造!

篇6: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 CET-4或CET-6或其他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于9月8日至10月1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快速制造中心、艺术研究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公共管理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44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72 电话:《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00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8.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传真: 021-66132245

篇7:上海交通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0上海交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创建于18,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建设为“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法接收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招生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我校每年公布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信息为准。除工程管理(MEM)、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外,其余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要求CET6≥425(TOEFL≥90或IELTS≥6.0),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提高要求。

4、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5、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接收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约9月25日左右)登陆“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选报我校的学院和专业,并关注所报学院和专业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等手续。

2、经申请学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人以“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3、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按照接收学院的要求来校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及要求。4、各院系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潜质等业务素质,与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5、接收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6、学校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备案。7、“支教”、“少民骨干计划”、“国防生”、“师资”等专项计划的推免生申请和选拔,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8、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生还需在规定时间(12月1日-12月30日)内登陆“上海交大研招网”(yzb.s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五、其他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六、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和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及拟录取程序实行全面有效的监察。

举报电话:021-62821069(研招办)、021-34206217(监察处)。

七、接收学院联系方式

硕士招生:yzb.sjtu.edu.cn/information/master/lianxi.htm

博士招生:yzb.sjtu.edu.cn/admission/manual/doctor_contact.ahtml

八、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均以国家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篇8: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3、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

4、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六级成绩≥425分);

5、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专业

2015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四、申请程序

1、7月25日――9月20日期间,登录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yanzhaostudent.usst.edu.cn/)――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打印《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发放《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

五、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制成JPG、PDF或WORD格式后,压缩成一个zip格式文件上传。复试时须携带平台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交院系验证。

需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复试时除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外,还需提交已打印的《上海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六、其他报名确认手续

1、申请人凭《上海理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函》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于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2、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2014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5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电话及联系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21-55271436赵老师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021-55270283季老师

管理学院

021-65711125束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021-55270960刘老师

外语学院

021-65718963王老师

环境与建筑学院

021-55270697王老师

理学院

021-65691506张老师

社会科学学院

021-65710093胡老师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021-55271201毛老师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021-55276673周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1-55270632 郑老师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编:93

电话:021-55272521(兼Fax)

注:本通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篇9: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书目

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书目

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

注:考试科目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3税务专业基础、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435保险专业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的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修订,在正式公布前考生可参考我校2011年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考试科目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为部分高校的联合命题,考试大纲将于教育部下达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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