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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023-01-17 08:14:5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rin112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东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东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东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篇1:东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东南大学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全国重点院校预计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历年大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术(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见9月初公布的《东南大学20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入“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务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5日。

2、我办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院系进行复审,招生院系将于9月中下旬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面试通知。

3、面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无需在面试前寄送任何书面材料):

1)“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勿装订,备查。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面试预计安排在9月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以院系通知为准。各院系组织面试,择优选拔;我办对通过院系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发放接收函,并上网公示。

5、被我校拟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所在院校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到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并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11月30日前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申请人可随时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查询申请进度,包括初审、复审、面试及接收等所有状态信息。

四、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型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2、原则上,2012年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待遇。

3、外校推免生可于2012年4月中旬在所在学校医院或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和随调档函发出的“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送到报考院系。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检。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2年6月寄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④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

5、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yzb@seu.edu.cn

网 址: yzb.seu.edu.cn

东南大学研招办

8月

◇中国大学网

篇2:东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精神,我校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5、申请直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点击查看)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点击查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的国防生、西部支教生须保留1-2年学籍,一般不得申请直博。

二、招生专业

1、《东南大学20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

2、《东南大学年招收推荐免试直博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我校招收直博生专业一般为理、工、医类学科,招生导师一般为目前主持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的博导,每位博导(新批博导和兼职博导除外)每年最多招收一名本科直博生。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

1、《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还须下载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东南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申请和选拔程序

1、9月15―25日,凡取得母校推免资格并有意愿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登入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预报名(该信息仅供院系参考)。

2、9月25日后,所有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直硕和直博)必须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研招网另行公告)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推免志愿以“全国推免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3、10月1日前,我校组织各院系审核报考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接受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核。

4、10月8-12日,我校各院系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考核,科学选拔、公平竞争,根据推免生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招办审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者择优录取。直博生还须提交《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

5、原则上在各院系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于院系的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系统”中进行确认,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

6、10月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7、我校部分院系将根据情况组织第二批复试录取工作:10月9日,发放复试通知;10月17日前,院系组织考核并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系统中确认后方有效);10月20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8、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须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另行通知)

五、其它说明

1、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万元)和二等(0.8万元)主要提供给当年度入学的免试研究生;研究生助学金除国家助学金(500元/月)外,还有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

2、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被评为“优秀营员”的推免生,如申请报考我校该院系,可免复试(以夏令营考核成绩为准),直接拟录取。

3、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政审后于2015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5、若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6、联系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6

电话:025-83792452

传真: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网址:http://yzb.seu.edu.cn

篇3:苏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2015年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凡推免生中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余推免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

二、接收推免的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

2、9月28日-10月20日,凡是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研招办提供的复试名单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

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每位考生交纳80元复试费。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报表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得延误。研究生招办在网上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书,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确认待录取通知,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推免录取资格。

3、10月20日左右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

三、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其它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我校2015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

篇4:暨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暨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报名申请对象

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我校只接收内招推免生。

二、报名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三)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与学术潜质,有突出科研表现者优先考虑;

(四)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若跨一级学科,则需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说明跨专业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参加过研究生申请专业的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选修过相关主干课程等;2、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申请专业各有一名教授的书面推荐信;3、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试。

(五)每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三、报名申请程序

(一)请在7月18日―9月10日期间,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登陆――推免生报名,填写并提交个人申请信息表。

(二)我校将于9月1―10日期间,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免试报名系统中,审核回复你是否已获得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9月15日―17日,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另行公布。

四、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暨南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本人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欢迎提供证明自已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术论文等原创性成果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主要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五、拟录取

(一)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外校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到本科所读院校领取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办理正式网报手续,并于月10日前将《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网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二)通过复试并拟录取的暨南大学内招推免生于年10月15日前到学院研管办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用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网络报名的校验码。

六、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则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网上通报。

七、联系人:李老师,韩老师,020―8525,85228526。

八、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学校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400元―1000元的交通补助费。

九、温馨提示

在2014年9月15日前,若你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来我校参加复试。若你取得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

十、相关招生信息请参看年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奖助政策与收费详见网站首页信息。

篇5:青岛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青岛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

我校2015年可接收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请查阅《青岛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于9月初公布)。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在学校为2015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含本校推免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申报青岛大学。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后,即进入我校待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我校推免生资格

四、其他:

1、申请人务必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免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2、时间进程及要求,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五、青岛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32-85954377。

篇6:四川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四川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四川大学:20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原则上应是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院校或学科专业排名全国名列前茅的院校。

3、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70分或六级成绩不低于430分,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0%。

5、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四川大学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四川大学2012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2、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程序

1、有意者,查阅四川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学院和申请专业;

2、于10月1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以到达时间为准)申请学院(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通知申请人于10月15日前来校复试。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者,由接收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章,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同意接收函件。

4、学生回校后尽快将由其母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同意接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申请或录取资格;

2、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证,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通讯地址: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磨子桥

邮编:610065

电话:028-85403337、85403008、85460721

E-mail:yhyang@scu.edu.cn

附件:四川大学2012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篇7:深圳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深圳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深圳大学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深圳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周末授课班),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在职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周末授课班),学费标准请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1)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校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2)新设学术创新奖,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重奖;新设境外学习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到境外学习交流,提升国际竞争力;(3)在原先“好日子奖学金”等的基础上,新设“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4)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5)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除定向生、在职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周末授课班)外,2015级硕士推免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16000元,表现特别优异的将不少于5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社会(企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8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5)》。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形式(少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习形式为在职周末学习)、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http://p>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0755-26534925,邮箱:jiwei@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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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浙江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浙江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浙江大学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我校研究生有多渠道、多种类的奖励和资助体系,详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全国重点院校有可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特别欢迎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原则上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80分)或TOEFL,雅思考试。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之外,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将于近期公布,考生可以先参照浙江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选报专业。)

三、申请办法:

(一)提前申请复试,请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

1.申请人进入本通知“免试申请网报入口”填写有关栏目,递交后下载并打印“浙江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连同第四条要求提供的材料于209月20日以前寄达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如果申请内容有改变,可以自行在“状态查询”页面修改,但网上填写内容必须与所寄出的文字材料一致;

2.学院(系)将根据收到申请者材料的情况分批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申请者可于9月24日前在“状态查询”页面查询材料是否收悉、是否同意复试等情况;

3.学院(系)将根据情况尽早安排申请人进入复试程序,申请人按照我校招生学院(系)发出的通知参加复试;

4.申请人须于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校招生学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二)直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未及提前申请复试者)

1.申请人于9月28日起的规定日期内(详见我校各学院(系)的接受报名截止日期及相关通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2.学院(系)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随带第四条规定的材料或学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不要再另行邮寄。);

3.学院(系)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三)已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系)暑期夏令营活动并已通过招生选拔的学生,不需要再到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在取得推免资格后,请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

四、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请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不要将材料分装在小信封内)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2.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可点击下载)。

注: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五、复试录取

学校及各学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学院(系)将根据报名情况合理安排复试的时间。

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六、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或者顺丰快递):

310027,杭州浙大路38号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咨询电话:0571-87951349

电子邮件:yjsy-zsb@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免试生申请事宜)

篇9:湖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湖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名额:不限额

二、申请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需取得所在高校的学术学位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成绩排名情况,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4.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5.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6.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意向表》。

四、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2014年8月10日~9月25日,申请人查阅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2015年专业目录未公布前,参考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意向表》(我校理科、工科类专业接收直接攻博生),将报名材料邮寄(或送)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

2.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申请人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接收:学院组织复试,择优确定接收名单,发放接收函。

4.正式报名: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同学到原所在学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6.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由于今年将使用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最终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还需在10月份完成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程序。)

五、联系方式

1.各学院的通信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410082)

2.各学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电话

001

土木工程学院

林老师

88821532

002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唐老师

88821423

00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邓老师

88822829

004

建筑学院

龙老师

88822679

006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朱老师

88821692

007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陈老师

88822627

008

设计艺术学院

龙老师

88822418

009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赵老师

88822252

01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88823901

011

化学化工学院

曾老师

88822275

012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刘老师

88822574

0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88821483

014

工商管理学院

孔老师

88684779

李老师

88684635(会计、资产评估、审计)

0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吴老师

88822297

016

岳麓书院

张老师

88823094

017

教育科学研究院

曾老师

88822884

018

金融与统计学院

潘老师

88684805

019

法学院

龙老师、赵老师

88823051

022

生物学院

唐老师

88822606

023

体育学院

赵老师

88821270

025

经济与贸易学院

陶老师

88684622

026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徐老师

88821931

028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李老师

88823950―2

029

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

梁老师

88684822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22856,88822863(传真)

(注:2014年7月17日-8月21日为暑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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