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说明

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说明

2022-11-29 09:01:4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F班圆香芹”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说明,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说明,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说明

篇1: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说明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届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

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均可接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别欢迎理科、工科专业的推免生。

三、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历年在校正式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寄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

7.邮寄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411105)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58292051 传 真:0731-58292695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请到湘潭大学研究生处主页(218.75.242.251:8022/index.aspx)查阅《湘潭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下载《湘潭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9月3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二份寄(或送)湘潭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9月30日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网址为yz.chsi.com.cn),于11月10日至14日到你网上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网上报名以后)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

4.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后并由各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复试形式:面试与笔试相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所有考生均需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听力由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口语由各学院组织。

(2)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对该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考查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采用面试、实验操作等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并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研究生奖助制度

我校对接收的校外推荐免试生给与全额奖学金,并优先提供助研岗位。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录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附件: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湘潭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年8月31日

/

篇2: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他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20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6月5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时间,但必须在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在考生学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推荐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如本科学校还未开始推荐工作,申请表中推荐学校意见可以空缺,先参加复试,等取得推免资格后补寄,如最终未取得推免资格,本次报名复试无效);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提交由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体检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由推荐学校校医院体检并加盖公章);

7.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20日前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19792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点击进入: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篇3: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详见《江南大学20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将于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及复试日期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安排在我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勿装订,备查);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勿装订,备查)。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下旬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原则上,2012年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91363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点击进入:2012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4:青岛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请查阅《青岛大学20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均为公费。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在学校为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见附件1。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2,其中推荐人应是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2.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具有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

4.如有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请提供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原件)。

5.请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四、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以上材料(统一A4纸打印)于2012年9月27日前送达或寄达(以邮戳日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院、学科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我校将通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与拟录取推荐免试生签署《青岛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由研招办统一出具推荐免试生接收函给对方单位。

推荐免试生到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并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可被我校录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不能交来对方单位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签章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材料者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

申请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荐免试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青岛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32-85954377,85953655。

篇5:北京工商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续本毕业生),其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

3.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要求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或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要求四级425分(含)以上;

4.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可在复试后提交相关证明);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7.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凡满足上述条件者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相应专业(Mpacc除外)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下载);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用稿通知;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其中第1、2、3、4项必须在2014年9月23日以前提交,其余各项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有意申请者可到研究生部招生网上下载有关表格(或见附件)填写申请信息,并于2014年9月23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复试及录取

1.2014年9月23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选拔,并在网上通知入选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9月底10月初复试,请申请者注意各学院网上通知。

2.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本科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2015年4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5.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学院(请填写所申报学院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87086

电子邮件信箱:yzb@btbu.edu.cn

【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说明】相关文章: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的通知

3.推免硕士研究生教授推荐信

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接收推免生章程

5.济南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7.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生办法

8.考研推免服务系统说明

9.同济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10.华中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下载word文档
《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说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