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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2023-10-29 09:03:3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云野”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篇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为做好接收20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二、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外,其它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具体接收专业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查阅。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预计于9月28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国家年推免生文件规定为准),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和填报志愿。

2.接收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接收推免生的学院/中心(以下简称接收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天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申请学院)。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接收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接收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和拟录取工作预计应在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国家2016年推免生文件规定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各接收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接收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再参加全国统/联考。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1.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等专业的学费见相应学院(中心)公告。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7.“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8.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五、信息公示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接收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2016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因2016年国家推免生工作办法仍未出台,上述内容如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yzb.znufe.edu.cn,邮箱: yjszsb@znufe.edu.cn,微博:p>

2.校纪委。电话:027-88386336,邮箱:jcc@znufe.edu.cn.

3.接收学院。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办公电话办公地点101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老师88387729文沛楼418室102哲学院陈老师88386090文沛楼311楼103经济学院俞老师88386697文泉楼南208室104财政税务学院杨老师88386486文泉楼北404室105金融学院杨老师88386612文泉楼南411室106法学院胡老师88386659文治楼509室107刑事司法学院彭老师88386452文治楼204室108外国语学院李老师88385339文波楼417室109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姚老师88386127文波楼429室110工商管理学院罗老师

篇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为做好2015年“推免生”(全称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全国重点院校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5. 身心健康,符合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6.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

7.由接收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招收专业

各专业均招收推免生(研究生报考条件须有工作经验要求的专业除外,如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

三、申请材料

1.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TOEFL、雅思成绩等;

5.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申请人务必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四、申请程序与办法

1. 9月28日至10月25日,申请人必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执行。

4.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 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的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

五、咨询与材料邮寄地址

1. 咨询:

各院系咨询电话见附件;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551-63602925、0551-63602924、0551-63606625

2.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院(系)研究生教学办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邮编:230026

研究生院

篇3:兰州大学推免生接收章程

兰州大学推免生接收章程

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两个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兰州大学年拟接收推免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点击查看)。

二、接收人数

我校拟招收推免生约1200人,其中含学术学位直博生约50人。

三、招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申请直博生者,必须为“985工程”院校且学习成绩排名进入国家基地班前50%或省基地班前20%或普通班前5%的.学生,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并有2名正高职专家书面推荐。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四、招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9月26日前)

有意申请兰州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提前登陆兰州大学推免生招生系统(gms.lzu.edu.cn/admission/accessRecommend.do)填报相关信息,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的学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于有效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各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

(1)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见校研〔〕11号附件3)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未开通前已通过学院考核的学生不再参加)与录取工作,参照《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见校研〔2016〕1号附件2)要求组织直博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

(2)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直博生者,还须提供《专家推荐书》。

(3)推免生复试报到时,各招生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

(4)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各招生学院不得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4.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与招生学院联系),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执行。

5.录取

(1)名单确定

①各招生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③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2)资助政策

①被录取的直博生第一学年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一律享受硕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

②“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③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为了及时了解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动态,请您关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lzu-yz。

(五)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篇4:内蒙古科技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为做好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社会责任感强,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申请人必须是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并已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我校只接收与我校硕士招生学科相关的推免生。

二、提交材料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于有效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认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

2.推免生所在学校出具的获得推免资格证明信原件;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专业排名、四六级成绩复印件、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

5.推免生复试报到时,各招生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

三、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1.推免申请材料请寄至内蒙古科技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时间:9月26日-10月15日;

2.研招办通知推免生来校参加复试;

3.推免生复试,时间:按批次进行。

四、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采用差额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

1.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按30%比例计入总分);

2.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外语能力(满分100分,按10%比例计入总分);

3.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测试,可采用笔试、实验、答辩等方式(满分100分,按60%比例计入总分)。

4.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六、办理接收手续

1.被录取的推免生领取正式的内蒙古科技大学推免生接收函和调档函。

2.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4.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报名点代码请申请者到本人所在院校研招办咨询)。

七、资助政策

1.凡获得推荐资格并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将获得一等入学奖学金;

2.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新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3.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联系人:樊彬老师王彤老师

邮编:014010

咨询电话:0472-5951507

传真电话:0472-5954370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graduate.imust.cn/

邮箱:imust_yjsy@163.com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

篇5:青岛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章程

一、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1993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我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和临沂三个校区,研究生教育分布在市北和黄岛校区。目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349人。学校现有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建筑学、风景园林、工程管理、资产评估、工程、会计6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接收人数

我校2015年拟接收推免生175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07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8人。实际接收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以研招网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均可报考;

3.报考我校建筑学院和艺术学院相关学科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学科规定的专业限制,详情见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事宜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9月28日~10月25日)。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站履行网上注册、报名手续。

2.注意事项:

⑴考生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否则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⑵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⑶考生所提供的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五、复试事宜

复试时间地点以收到的复试通知为准,详情届时可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六、录取事宜

我校将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录取。是否被拟录取以考生接受待录取为准。

七、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同时鼓励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

八、学费及资助

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构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尤其是新生奖学金几乎涵盖了所有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16000元,二等奖奖励8000元。其它奖助政策请咨询我校研究生党总支(0532-85071680)。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5071303;

研究生处网址:yjsh.qtech.edu.cn; E-mail:yjshk@qtech.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研招办;邮编:266033

十、欢迎全国推免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篇6:北京服装学院接收硕士推免生章程

北京服装学院接收硕士推免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年部分专业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人数最多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全日制硕士生除国际商务学制为2年外,其它专业学制均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培养年限为3-6年。招生专业目录请参阅《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 2017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由我校研招办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预计10月20日前结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办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复试二级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复试方案及安排请于复试前在北京服装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yjs.bift.edu.cn查看。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类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工科、经管类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局批复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已完善在校生奖助体系,加大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并扩大奖学金覆盖面,解决考生的后顾之忧。全日制硕士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奖助方案由学校按国家政策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并在校园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010-64288145,邮箱:yjslhl@bift.edu.cn.纪检监察处:010-64288281.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月18日

篇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接收推免生章程

为做好接收20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1.年我校在理、工、文、管、经、法、教、哲、艺9个学科门类的58个学术学位专业和资产评估、法律、翻译、工程、会计、艺术6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18个领域)接收推免生800人左右,学制2-3年。其中国家重点学科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详情请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接收2016年推免生专业目录》。

2.我校博士点学科同时接收推免生硕博连读,凡本科毕业于重点院校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雅思通过留学资格,具有一定科研经历并有科研成果推免生可同时提出申请,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学科需相同或相近。硕博连读生入学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待遇(18000元/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开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

国防生填报时须在报考备注栏注明“国防生”,拟录取后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和我校研招办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对于参加我校研招校园开放日或研究生招生宣讲会且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报考备注栏注明“研招校园开放日”或“研招宣讲会”,并及时告知报考学院老师;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招生学院(部、所、中心、实验室等,以下统称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报考学院)。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或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对于参加我校研招校园开放日和研究生招生宣讲会且面试合格的考生,经报考学院核实后无须再来我校参加复试,只需向招生学院提供体检证明即可。

4.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考核等,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确定复试形式及成绩比重。

5.确定录取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或体检不合者不得列入待录取名单。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不再参加统考。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为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为10000元/年(注:翻译、艺术设计、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可能超过10000元/年),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等情况动态评定。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约120人,奖金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6.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7.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五、信息公示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ug.edu.cn,公共微信号:cugyzb

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67884345,邮箱:jdtao@cug.edu.cn。

报考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anzhao.cug.edu.cn。

篇8: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

2016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

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2016年我校相关专业可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

5、推荐免试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满足其所申报专业的相应要求(详见附表)。

二、提交材料

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1)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即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写推荐书,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见附件2)。

4、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9月2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我校研究生处(弘德楼203室)。

2、申请者必须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yz.chsi.com.cn),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3、我校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和体检。

4、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四、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我处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公示名单网址:yjsc.cyu.edu.cn/zxzx/tzgg)。

2、复试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2015年10月25日前,推免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4、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出。

五、监督与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88567500

监督电话:01088567232

研究生处主页:yjsc.cyu.edu.cn

电子邮箱:yjsc@cyu.edu.cn

邮政编码:100089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弘德楼203室)。

2016年各院系招生推免生专业及人数

院系专业人数本科所学专业法学院刑法学1法学经济法学1民商法学1诉讼法学1国际法学1法律(法学)2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学4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社会工作硕士4经济管理学院世界经济2经济学金融学2数量经济学2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2新闻传播学传播学2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中国共产党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1哲学外国哲学1中国语言文学系文化哲学1哲学或文学公共管理系社会管理2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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