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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4-07-22 07:55:0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oolaa”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中山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中山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供大家参考。

中山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篇1:中山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以及用人单位职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职工)、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办理材料

本市户籍城镇居民:

1、户主身份证;

2、户口簿;

3、户主(或本人)银行存折。

用人单位: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公司银行开户账户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所在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本市户籍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由所属参保单位按统一格式填报参保人员名册等资料,报送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注:以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农村股份合作社或村民小组等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参保单位。

3、本市户籍城镇居民:

由家庭户户主、非家庭户本人(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当月18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注:户籍属石岐区、东区的城镇居民在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4、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银行存折等资料,于当月18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5、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以所在学校为参保单位,由学校按统一格式填报参保人员名册等资料,报送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地税部门办理申报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中山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篇2:贵阳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

贵阳市户籍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城镇职工: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城镇居民:

一、在校中小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二、非从业城镇居民参保提供以下资料: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6周岁以下可以不提供);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学龄前儿童可以不提供);

5、低报对象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

6、“三无”人员提供《贵阳市城镇三无对象医疗救助证》原件、复印件;

7、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证明》;

8、重度残疾学龄前儿童、18周岁以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或《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用人单位:

《营业执照》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资料。

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

非从业城镇居民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登记表》及参保资料到街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

(1)在市及市以上登记纳税的企业,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在区(市、县)登记纳税的企业,由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3)已参加市或区(市、县)基本养老保险的,到登记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4)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贵阳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篇3:合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

2、残疾人持《残疾证》;

3、低保人员持《低保证》;

4、参保人一寸白底照片1张;

5、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的存折。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流程

需参保人员持相关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参保,社区居委会初审后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市医保网,等缴费成功后,方可享受保险报销。

合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参保居民负担,根据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现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基金支付比例调整如下:

1、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65%和75%,分别提高到60%、70%和80%。

2、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60%、75%和85%,分别提高到70%、80%和90%。

3、参保人员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40%,提高到50%;属于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提高到60%。

4、原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一年后,缴费年度每增加一年,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2个百分点,累计增加比例不超过10个百分点的激励办法仍保持不变。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累计最高不超过95%。(本通知自10月1日起执行)

参保时间:普通居民参保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

参保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医保卡。

缴费标准:在校学生、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居民(1995年9月30日后出生)、A类低保人员、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的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其他城镇居民每人120元。

参保流程:参保人员持相关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参保,社区居委会初审后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市医保网,等缴费成功后,即可享受保险报销。学校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通过“社保网上办事”管理系统办理。

医保卡:今年新参保居民不再发放居民医保卡,新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续保人员仍可持居民医保卡办理就医手续。

待遇享受期:的10月1日至9月30日止

篇4: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关于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于9月1日正式启动。为确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及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二、缴费标准

全市(从化区除外)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134元/人。

三、办理时间

20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20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四、办理渠道

(一)参保登记渠道

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所在学校。

(二)缴费渠道

参保人需在办理参保登记的当月在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并确保在扣费前有足够余额。扣费银行将在扣费期内自动划扣费用。已参保但未申报扣费账户的参保人,可选择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进行现金缴费,同时应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费账户,改为“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用。

五、注意事项

(一)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按照上述缴费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手续。

(二)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居民医保,应先到所属区地税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或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三)为保障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请家长于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及年度的,需足额缴纳20和2016年度的医保费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

(四)升读小学一年级的城镇户籍新生,如已参加年度居民医保的,应在8月31日前到街道办理停保手续,新年度由所在学校代征代缴。

(五)如参保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政策及具体流程请咨询各区医保经办机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拓展知识

2016年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一览

缴费方式有哪些?

●银行划扣: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费账户,选择“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目前有25家银行可划扣。

●现金缴费:目前有3家银行可办理,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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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武汉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承办机构】:居住地社保机构

【参保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咨询电话】:027-12333

参保条件:

1、武汉户籍;

2、没有参加武汉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电子相片;

3、《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人员);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员)。

参保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完成参保登记后,参保居民到邮政储银行办理医保缴费手续即可。

【补充说明】:

1、普通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期按自然年度计算,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2、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期按学年计算,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3、普通居民和大学生医保就医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住院治疗。

4、学生医保统一由学校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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