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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程序

2022-12-31 08:25:0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男孩的短裙”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医疗保险缴费程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医疗保险缴费程序,欢迎阅读借鉴。

医疗保险缴费程序

篇1:医疗保险缴费程序

医疗保险缴费程序

(一)申报受理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2、工资发放明细表;

3、《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二)缴费核定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三)费用征收

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向申报后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逾期不执行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四)补缴欠费

1、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2、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4、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5、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⑷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1.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多少?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3.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4.重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缴费比例

5.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6.2016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7.2016医疗保险缴费

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9.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0.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篇2:医疗保险缴费

2016医疗保险缴费

1.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单位怎样缴费?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例:某单位有职工100人,月工资总额9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 90000元*7.5%=6750元。

4.个人怎样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险结算机构为每一个参保人员建立的医疗保险帐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供参保人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中的资金节余归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予以注销,资金余额(含利息)按规定继承。

6.个人帐户资金如何构成?

个人帐户由下列资金构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

(3)、个人帐户利息收入。

7.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是多少?

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8.我市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在职职工个人帐户的比例:从5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执行:

职工年满35周岁及其以下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0.6%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0.9%划入;

45周岁以上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1.5%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从1月1日起,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3%的比例划入。

9.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不缴或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应当认真履行缴费义务,不缴纳或欠缴医疗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停止计入。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

10.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哪些费用?

供参保人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11.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否继续使用?

可以继续使用。

12.职工在统筹地区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怎么转移?

职工在统筹地区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

13.参保人员调离统筹地区范围或出国(出境)定居时,个人帐户怎么结算?

参保人员调离统筹地区范围或出国(出境)定居时,交回《社会保障卡》以后,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4.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如何发放?

个人帐户资金按年结算,由参保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后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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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单位怎样缴费?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例:某单位有职工100人,月工资总额9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 90000元*7.5%=6750元。

4、个人怎样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注意事项

很多人对单位给自己的社保缴纳具体细节是不了解的,这是员工应得到的相关待遇和福利的一种体现方式,所以一定了解清楚,让自己的利益不蒙受不白之冤。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篇4: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现在我要把北京的社保转移到西安来,西安这边的经办机构需要北京单位开具医疗保险缴费证明,可是原单位不开具..怎么办?求助

向北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工作在上海,公司给缴纳的是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现打算辞职,然后把这几项保险转回家(外省)去找个单位代缴。现在的问题是接收单位已经找到了,家里让我这边开这三个证明,我想知道:

1.这三个证明如何开具,需要的材料;

2.是不是只要这边开具一下证明我拿回去就可以了,还是要家里接收单位那边再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彻底转回去!

首先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好转,失业保险停交 就重算,医疗保险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不过有点麻烦,你把卡刷掉吧,所以这两个证明按道理来说不要开,

养老保险你离职的时候单位会发给你一个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是劳动部印制的,全国统一的小册子,你只能转养老保险,你拿这个册子和身份证,离职证明,接受地的那个证明(我老公当时拿是外地的录取通知书)先去上海社会保险中心柜台打印你所交的这么多年的凭证,告诉他你要转走,然后你拿这个就可以去接收单位了,由接受地办理

你没离职,不好转

周六周日不上班,那三个证基本都在社保中心

另外你应该还有住房公积金,记得离职一起取出来

首先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好转,失业保险停交 就重算,医疗保险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不过有点麻烦,你把卡刷掉吧,所以这两个证明按道理来说不要开,

养老保险你离职的时候单位会发给你一个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是劳动部印制的,全国统一的小册子,你只能转养老保险,你拿这个册子和身份证,离职证明,接受地的那个证明(我老公当时拿是外地的录取通知书)先去上海社会保险中心柜台打印你所交的这么多年的凭证,告诉他你要转走,然后你拿这个就可以去接收单位了,由接受地办理

你没离职,不好转

周六周日不上班,那三个证基本都在社保中心

另外你应该还有住房公积金,记得离职一起取出来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社会保险局居民医保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不再设定固定的时间段,普通居民每个月都可以办理参保手续。

每月都可办理参保登记

此前,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只能等到下一年度才能参保,才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今后,居民每个月都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了。

具体的参保登记时间为,每年1月份至9月份的1日至20日,居民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本月从12日开始办理;社区工作人员每周二到居民医保中心办理报盘、缴费手续。每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办理下一年度新参保及续保人员的`登记、缴费手续。

根据参保时间设等待期

由于每月都可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根据登记缴费的时间不同,开始享受待遇的时间也不同。

具体享受待遇时间为,每年1月至9月期间办理参保的居民,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即自社区经办人员将参保居民保费缴到居民医保基金专户次日起满3个月后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止。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办理参保及续保的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9月参保自愿“超限额”

按照规定,居民无论什么时间办理参保手续,在办理参保时均需要按照一个保险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保障待遇为一个保险年度,即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6万元。

如果在每年1月至9月期间办理参保的居民,可以自愿参加超限额补充险,如参加则需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办理参保及续保的居民,则必须同时参加居民医保超限额补充险。

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医保超限额补充险成年人每人每年收费30元,学生及未成年人每人每年收费20元。参加超限额补充险后,参保患者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再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最高限额15万元。

本报帮您问

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应缴金额;特殊人员:残疾人需提供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人员提供《鞍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从业人员随住家属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明到户口所在社区登记、缴费。

具体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普通老年居民

普通成年居民

普通未成年居民

低保边缘户和一、二级残疾成年居民

低保边缘户和一、二级残疾未成年居民。

篇5: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一、城镇职工医保缴费的年限规定

关于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的规定有了调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并且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执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止。

新规中具体的年限规定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组成。

该规定颠覆了过去医保终身缴纳的现状,城镇职工参保退休人员达到规定年限,便可停止缴费。新的试行办法参保人员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费,免费享受医保待遇,应该说用人单位的负担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总的缴费年限变短了。

行政区域内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这类人群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所需费用,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由个人承担。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8%的费率,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至最低缴费年限。

而企业因停产或濒临破产等原因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合同后方可缓缴,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参保单位合并、兼并、改制、分立、转让,必须先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应优先清偿所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实际缴费年限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统筹地区外转入的人员,其在原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计算。

【拓展阅读】

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例如:李某月工资收入为元,现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000元×2%=40元。在职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的,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计缴;高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00%计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为了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参保职工应当了解和熟悉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及时掌握自己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数额。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如不及时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照该用人单位上年度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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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那医疗保险缴费怎么交,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怎么算呢?

1.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单位怎样缴费?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例:某单位有职工100人,月工资总额9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00元*7.5%=6750元。

4.个人怎样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险结算机构为每一个参保人员建立的医疗保险帐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供参保人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中的资金节余归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予以注销,资金余额(含利息)按规定继承。

6.个人帐户资金如何构成?

个人帐户由下列资金构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

(3)、个人帐户利息收入。

7.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是多少?

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8.我市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在职职工个人帐户的比例:从5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执行:

职工年满35周岁及其以下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0.6%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0.9%划入;

45周岁以上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1.5%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从1月1日起,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3%的比例划入。

9.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不缴或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应当认真履行缴费义务,不缴纳或欠缴医疗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停止计入。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

10.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哪些费用?

供参保人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11.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否继续使用?

可以继续使用。

12.职工在统筹地区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怎么转移?

职工在统筹地区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

13.参保人员调离统筹地区范围或出国(出境)定居时,个人帐户怎么结算?

参保人员调离统筹地区范围或出国(出境)定居时,交回《社会保障卡》以后,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4.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如何发放?

个人帐户资金按年结算,由参保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后发给本人。

1.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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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怎么缴费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个人购买社保只能去户口所在地购买,如果有工作单位由企业购买。是不可以在异地个人购买社保的。

且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

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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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a.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

b.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

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4.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不缴或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处理办法

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应当认真履行缴费义务,不缴纳或欠缴医疗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停止计入。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

篇9: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其实早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部分已经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是由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

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更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收人低,特别是现在已退休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

因此,《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人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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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3.退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4.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多久

5.桐乡基本养老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6.缴费通知书

7.医疗保险工作计划报告

8.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总结

9.医疗保险单位介绍信

10.北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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