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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叙事散文范文

2024-06-11 07:54:3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四月天”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艺考叙事散文范文,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艺考叙事散文范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艺考叙事散文范文

篇1:艺考叙事散文

只染一个指甲

我家太远,级别又不够,每天上班,便挤电车,细长的铁匣子中,大家绷着脸,电子元件般委屈在一起,了无生气。突然,面前闪出一只娇小的手,美滋滋地搭在扶杆上,精巧的拇指染着蔻丹,鲜艳欲滴,其他手指弯着,看不见指甲。我就盯住不放。车转弯时,她手松了一下,那柔柔的长指顶端,哪一只都没涂指甲油。

不是舍不得。女孩子打扮自己时绝对慷慨。也不是工作需要。没有哪一号文件规定。姑娘家每手至少有四个指甲须保持朴素本色只染一个红指甲,其实是一种款式,当代中国的特殊款式。鉴于目前尚未有统一的叫法,我就率先称之为“一点红”。

“一点红”款式并不特别严格。有时也稍作变化——不染拇指而染食指或小指,色泽也不限,樱红、桔红、桃红、妃红、紫红均可,群红争芳,妙不可言。但每只手最多只染一个指甲,却是不变的规矩,超额了就不能算入流。

“一点红”的女孩子大都是很理智的小姐。在她认为适宜的场合,那纤指上的动人之处准能娇娆地现出风采,宛如一枝出墙的红杏。而一旦遇见严师严父严领导严邻居们,硕果仅存的红指甲又能及时藏于掌心,要多方便有多方便。故“一点红”款式又应叫“羞怯爱美型”款式。在中国,“满园春色关不住”好像不是最佳境界,因为没有余地,没有退路。而放一放,收一收,放得开收得拢,才是稳妥万全之计。然而女孩子总有大意失荆州的时候,那也无妨,只消轻抚红指甲,忸怩地说一声“人家闹着玩呢”,欲指责其臭美者便不好再说什么。才“一点红”嘛!才十分之一、百分之十嘛!

“羞怯爱美型”不独“一点红”一个品种,不独娘子军一家所专宠。大街上熙来攘往的穿西装而不戴领花领带的男人,也属于“羞怯爱美型”范畴。我即是其中一分子。不是吹的,本人领带有七八条之多,而且一条比一条来劲,但我只在郊游时扎过三两次,平素日在办公室便放纵着脖子。

老实说,穿西服漂亮,穿西服扎领带更漂亮。但大家对这个“更漂亮”就有点犹豫了。哥儿几个聚在一起,各色西服潇洒无比,只是衬衣领下空空荡荡,就像一幅幅忘盖朱印的水墨画。好在彼此都不遗憾,偶尔谁解释一句,“还是不系那玩艺儿好,舒服、随便”,准保附和声鹊起。其实心里都明白,不戴领带是因为不好意思戴。

推而广之,我们“羞怯爱美型”的阵营大着呢。四顾无人才敢对镜拢一拢发式的小伙子;假装回头找人实则偷看漂亮异性的独行客;中文羞于出口便用外语呢喃“我爱你”的情侣;爱说也会说普通话但碰上熟人便慌忙重操乡音的学生娃;练罢太极拳又向往迪斯科但脸红心跳迟迟不敢上场的老大娘……大体上都是我们这一伙儿的。

我们美得有限,美得拘谨,甚至美得心虚,美得警惕,仿佛不是在美,而是在随地吐痰,排队加塞儿,骑车带人,装病请假,总之,像在做一件不甚体面的事情。我们从心里羡慕和尊敬十指艳艳的女孩子,领带飘飘的小伙子。惭愧的是,我们总与这些美的先锋保持一段距离。一有风吹草动,我们麻利儿缩回传统的老壳子里。

老壳子呆惯了,宁静,温暖,安全,只是缺乏点魅力,不迷人。于是又小心翼翼地探出“一点红”来。缩缩探探,探探缩缩,“一点红”渐多,胆子渐大,这时,就有更漂亮,更需要勇气的东西向我们发出诱惑的微笑了。

篇2:艺考自备稿件叙事散文

《猴吃西瓜》

猴王找到个大西瓜。可是怎么吃呢?这个猴啊是从来也没吃过西瓜。

忽然他想出一条妙计,于是就把所有的猴都召集来了,对大家说:“今天我找到一个大西瓜,这个西瓜的吃法嘛,我是完全知道的,不过我要考验一下你们的智慧,看你们谁能说出西瓜的吃法,要是说对了,我可以多赏他一份,要是说错了,我可要惩罚他!”

小毛猴一听,骚了骚腮说:“我知道,吃西瓜是吃瓤!” 猴王刚想同意。

“不对,我不同意小毛猴的意见!”一个短尾巴猴说:“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和爸爸到我姑妈家去的时候,吃过甜瓜,吃甜瓜是吃皮,我想西瓜是瓜。甜瓜也是瓜,当然该吃皮呢!

有些猴早等急了,都跟着嚷起来。

“对,吃西瓜吃皮!”“吃西瓜吃皮!”

猴王一看,认为已经到找到了正确的答案,就向前跨进一步开言道:“对!大家说得都对,吃西瓜是吃皮!哼,就小毛猴崽子说吃西瓜吃瓤,那就叫他一个人吃瓤,咱们大伙都吃西瓜皮!”

于是西瓜一切两断,小毛猴吃瓤,大家伙是共分西瓜皮。

有个猴吃了两口,就捅了捅旁边的说:“哎,我说这可不是滋味啊!”

“咳,老弟,我常吃西瓜,西瓜嘛,就是这味……”

篇3:艺考自备稿件叙事散文

《永远的九岁》

你,瘦骨嶙峋却挑着一颗**的脑袋,令所有见到你的人都心生怜情!

我是在小说《红岩》里认识你的。我知道你刚满周岁就与父母流徒辗转,从此坠入了一个无尽的长夜。面对你的雕像,许久我都没有转身。想起五十年前的'那晚,便觉得身上的体温被阴森的冷气带了去。

那天的雾浓吗?那天的夜色稠吗?那一刻你害怕了吗?当刽子手将匕首**你胸膛,当你渐渐暗淡下去的目光最终瞥向妈妈时,你看到妈妈那痛得滴血的双眸了吗?

我实在想不出刽子手将冰凉的匕首**你胸膛的理由,你只是一个孩子啊!以你九岁的生命难道应该承受如此之重?当然,人们称你为烈士是为在共和国的基石上,浸染了你的鲜血。就是因为这样纯洁、这样殷红的血,让无数人知道了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尊严,什么是人道,什么是理想和信念。

小萝卜头,没有人知道你的大名是宋振中。九岁时,你与你的父母被反动派杀害于新中国诞生的前夜,你的生命终结于九岁,也升华于九岁,灿烂于九岁。

篇4:艺考自备稿件叙事散文

《洁白的手帕》

大家经常讨论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我今天就用自己的一个真实故事来回答这个问题。

那是一次上学的路上,我飞奔在大雨中,突然有人拦住我,苍白的小脸上,挂着雨滴。“您瞧,怎么办哪!”

我这才发现,街上一动不动躺着个白发老人。“她是你的什么人?”“我也是过路的。”“车撞的?”“唉……”我毅然做这老人和少女的保护神了,在马路**拦汽车。一辆,又一辆,无情的司机只留给我满身满脸的雨水泥浆,她递给我雪白的一块手绢。终于一辆吉普车驶来,停住,是位好心的解放军,他帮我们把老大娘抬上车……那姑娘骑着自行车消失在的雨中。

老人醒了,悠悠地说“我发烧,儿子媳妇都不管我,我自个儿来医院,没想到,半路上晕倒了……”

我的心很沉重:因为世上有丑恶存在,就该怀疑美好的东西吗?我想起了那个姑娘,可惜,不会再见到她了……

正想着,一抬头——天哪!雨中出现了一个身影,车子骑得那样快,又一下子停在了我的面前:“让您受累了,我赶着上了一个夜班,提前请假来了,那老太太……”

我毅然转回身,陪同她走进了医院。

这就真善美,这就是正能量,作为新时期的高中生,我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篇5:艺考叙事散文《可爱的书呆子》

艺考叙事散文《可爱的书呆子》

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一些学业顶尖的大专家大学者甚至泰斗级的人物,在日常生活中却常常是低能儿,学业上的辉煌和生活中的愚笨形成鲜明的对照,因此常常为庸人所诟病①,为那些学业上无所成而生活上的精明者所讪笑。

毫无疑问,哲学是世界上最能使人聪明的学问。按照这个逻辑,学哲学的人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了。

不见得。何以见得不见得?有事实为证。

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所的申有鼎先生,著名逻辑学家。但是大学者有时却迂得可爱呆得可爱。

申先生因沉迷学业,误了个人婚事。年岁渐长方找到一个在工厂工作的对象,于是两人商定结婚。

彼时结婚登记要开介绍信。这位申大专家兴致勃勃来到单位开介绍信。“你未婚妻叫什么名字?”工作人员问。申有鼎竟想不起来。于是他拎起电话,找到爱人所在单位。

“请问你们厂一个女同志最近要同中科院哲学所的申有鼎结婚,你们知道吗?”申大专家问。

“知道啊。”对方答。“请问她叫什么名字?”“你是谁?”

“我就是申有鼎,开结婚登记证明,想不起她名字了……”

结婚忘了未婚妻的名字,这在全世界恐怕绝无仅有!

想不起未婚妻名字已属罕见,还有忘掉自己姓甚名谁的人!

此事也发生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所,主角是申有鼎的同事金岳霖。

金岳霖,“中国哲学第一人”,一个泰斗级的人物。

泰斗也是个书呆子。他不爱做官,他有一名言:“与其做官,不如开剃头店,与其在部里拍马,不如在水果摊子上唱歌。”5年代初,时任清华大学教务长的周培源要他出任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金泰斗不想干,但周坚持,无奈,他只好到系主任办公室办公。可是他却不知道“公”是怎么办的,就恭恭敬敬地在办公室里待着,见没人找也没事,待了半天又跑回家看书去了。

后来学校只好解除他的行政职务。

一次,金泰斗乘人力车外出办事,一路上满脑子思考着一个哲学问题,突然有所悟,于是马上想到要与好友陶孟如交流,遂急令车夫停车,跑到路旁的电话亭前打电话。

“我找陶孟如。”他拨通了电话。

“您哪位?”陶孟如的女佣在电话里问。我哪位?金岳霖摸摸脑袋,一时竟想不起来。

“我是陶孟如的朋友,请他说话。”

“您贵姓?”佣人是个较真的人。可金泰斗还是想不起自己“贵姓”。无奈,只好央求女佣高抬贵手,让他与老朋友通话。女佣恪守职责,不予通融。无奈中,金岳霖转而向自己的车夫求教。“我是谁?你知道吗?”车夫刚给他拉车,也叫不出这位大名鼎鼎的学者的名字。但他依稀记得别人都叫他金博士。 “别人都叫你金博士。”金岳霖一拍脑门念了声“阿弥陀佛!原来我姓金啊!”这下终于想起来了。

此事终被好友陶孟如披露,传遍学界,成为他那些好事之徒的朋友茶余饭后的笑谈。

女作家袁成兰曾写过她的夫君。那是一个“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中间不懂人际交往”的知识分子,一个历史学教授。这位书呆子思考问题时目不斜视,连老婆都认不得了。袁成兰写自己的丈夫有个细节很有意思:一次她从乡下回来,下了车,肩扛手提,大包小包,恰逢丈夫放学,她赶忙迎了上去,谁知丈夫见了她点头一笑,继续走路。她奇怪了,丈夫不认识自己啦?便故意不与他招呼,紧跟着他,但见他目不斜视,继续前进。她累得满头大汗,他旁若无人顾自走路。到家门口,他进了门,准备关门时才发现门外的妻子,惊讶地问:“咦,怎么是你?”见妻子肩扛手提,累得汗流满面,这才醒悟:“刚才我好像在哪里看到你了,对对对,当时看到你,我觉得像个熟人……”呜呼哀哉!老婆成了熟人,倒真是个熟人,同床共枕数十年的熟人!

的确,有些大智慧者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表现出非常可笑非常白痴的一面。对此,一些聪明人常常讥笑他们是书呆子。诚然,在这些聪明人面前,这些书呆子是既呆又傻。但是不呆不傻的聪明人能不能也像那些书呆子一样在某方面干出成就来呢?

篇6:艺考散文朗诵稿

在时空的隧道里,那一树一树的光阴,旺了又枯,枯了又繁;那一季一季的故事,去了又来,来了又去;那一程一程的山水,近了又远,远了又近。尝过赏过攀过涉过,简繁的光阴丰盈了思想,生长成了肉体,四季的故事丰富了情感,渐渐成了一壶老酒,一程程山水锤炼了双脚,就这样忘了疲劳。只是有些痛疼在心里已成了永恒的疤,一切在我身心上的烙印,都是曾经眸的银光,心的感动。然而,远方在心里依然是一幅美丽的水墨画,常常让我心生感动,生出跋涉的精神力量。

指尖岁月,弹灰而过,人生多少风景不等眺望,就隐没在时光的脚步声中。总有些相遇未等再见,就已消逝在茫茫人海;总有些憧憬还未花开,就已在萌芽中凋零。然而,也总有些瞬间的精彩入心入脑,成为一帧永恒的风景;总有一些机缘,留在心间牵念;总有一种信念,牵引着脚朝向远方,生命从来就没有停止对幸福与快乐的追去。远方,青山碧水,烟雨朦胧,潮汐了一阕一章。寸心之外,纷繁的人生过往,平平仄仄的故事,喧嚣着,沉寂着,循环往复,而寸心之内,清出一片园圃,以念为篱笆,启开心扉,用锄翻松旧年心情,书写流年里婉约牵念与豪放的情怀,在文字里做一番遐想,憧憬远方的天涯与心间的咫尺。

回首,就是一条上水鱼,逆着流水,溯源而上。清水椭石,急缓水流,往日的一言一行,一人一物是如此至真至纯地镌刻在眸间脑门。是否还记得,一次偶然的邂逅荡漾出了多少心颤的涟漪,从此不管山转,还是颜变都始终是不改初心;是否还记得,那挥手之间,曾经湿润几多等待的时光,只是到如今青春都已花黄,青丝都成了银丝,山之麓,水之湄还依然是在一片雾霭烟雨之中隐隐约约,未见真实的背影。然而一份牵念,穿越时空的隧道,涉水跋山,泅渡相思河,将一笺思念送达心所在的地方。就这样随着时光,在默默中让蕴含的真情,缘着相思的银河潺潺流去。

回首是在温一壶经年往事的老酒,抿一口,无论浓淡品出的,不是一抹心音,就是一味情愫。牵念一缕一缕,从唐风宋韵里飘来,在时光的古道西风中穿过,氤氲过梧桐更兼细雨的黄昏,在无声无息中融入了小桥流水江南小镇里,缠绵在书琴诗画中,流逸在黄叶石窗花前。往日无论是否成了记忆,还是成了一帧风景,只要触动过心灵,总让回首充满温柔,如遥望着山高水长。

人生一路,终会是起点是终点,终点也是起点。只是这一程山,一程水的经历,期间留下了多少心念。那长亭并短亭的相思,那雨雪霏霏杨柳依依的挂念,那流觞的曲水、明月下的二十四古桥,吟咏了流年里的多少幽怨,沧桑中滋生出了多少爱恋。静寂的夜里,立于现实的彼岸,在悠悠的茶韵里回首,记忆就成了远方,憧憬就成了未来。当我们走向明天的时候,昨天便成了远方;当我们离开村庄走向都市的时候,村庄便成了远方;当我们走向繁华的时候,贫穷就成了远方。站在人生长河的岸边回眸,那些印在记忆中的村庄、人事又应邀而来,江南烟雨,花开一路,于是又灿烂了一个季节,缠绵了一份心绪。

一份牵念,终是称不出的斤两,量不出长短;一份爱恋终是无法测量出深度,却足以用一生相许。曾经浸染了太多的等待,翘首中惟愿剪一祝福寄给云端捎给远方的人,只是有爱就有幸福,有挂念才有爱,心空才会无论在何时都会闪耀着烟花般的缤纷。也许犹如一个故事,到了最后却没有了结局,奔涌到了高潮,却戛然而止,但只要爱还在就会满足。

流年已去,终是不能再走回头路。一望无垠的远方,一缕精致的炊烟,一泓平静的水都将是眼中的风景。也许我们错过了春天,但同样会拥有秋天;也许我们错过月亮,但我们还会拥有灿烂的星空;也许我们错过了一棵树,但我们却可以拥有整座森林,永远要记住,当我们在看风景的时候,我们也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滚滚红尘中,总是一半流岚烟雨,一半明媚阳光。轻敲指尖的寂寥,可以揉碎时间,却用文字书写出了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溢在眼眸中那一泓清泉,并不都属于泪水,还有脉脉的暖,颤颤的感动。深巷的雨夜,有相思在穿行,在心情的拐角处,聆听一曲悠扬的歌,让思绪漫过颓垣断桥,掠过繁华三千,流进那片疏落而宁静的心海。

是的,不久又将会是雨雪纷飞,但有爱在心里,有牵念在远方,心在冬天也会暖,冬日里,依然能见到春天的小草发芽的情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如此,那就不妨做一片天空,让牵念挥洒在慰藉的月光,让亲情的牵念开满人生的枝头。

雨蒙蒙,情深深,爱在的地方,心就在,牵念留在远方,远方暖在心里。人生百年,无论怎样千回万转,那片冰心依旧是晶莹透明、岁月可鉴。

篇7:艺考散文朗诵稿

啊,街边走过来的那位是我的主人,主人啊,你不止一次的,在离开我之后又路过我。

路过你熟悉的阳台和窗台,你看了我几眼,又继续往前走了。阳台前的那棵大榕树,看我站在原地,目光始终追随着你,它几次想说话,但欲言又止。

现在,你不能带我走,我也不能留你。我们只是相互路过,而实际上我从未变过,改变的是你。

曾经在那个囊中羞涩,挣钱只够糊口的年代,我的到来带给你多少兴奋和快乐,飘浮在这个城市四年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家。虽然我不大,只有几十平米,但已是你心中的天上人间。虽我也将近8岁了,经过简单的装修,重新粉刷过的墙壁和新铺的地板让我灿烂如新,一对年轻的新主人到来,更是燃起了我久违的青春的和活力。

一年多后,年轻的妈妈带着小主人从他外婆家回来了。那时小主人7个月,粉嘟嘟的脸,圆乎乎的脑袋,第一次见到,一双眼睛滴溜溜转,把我审视了一遍,也许陌生的缘故,好像不太喜欢我。第二天,小主人就和我熟悉了,柔柔软软的身体在我的身上打滚、攀爬,并呀呀直乐,我的心也乐开了花。

我看着小主人一天天长高,他和我一起玩陀螺、玩弹珠&;&;,欢乐的笑声闪亮了我的容颜,一家人一起坐着吃饭说说笑笑,一起睡去静静悄悄,我的日子简单平凡、但充实快乐。

随着小主人的长大,东西慢慢多了,玩具、书本&;&;,发现我太小了,主人开始慢慢嫌弃我了。得给小孩独立的房间,还得有个宽敞的'书房&;&;,夜深时听到二位大主人在谈论买新房子,看中了那套比我大3倍的新房。我内心如打翻的五味瓶,我为主人高兴,二人通过这十年的艰辛和努力打拚,终于可以有一个比我大的新房了。但我也伤心,意味着主人和我相伴的日子即将结束,那其乐融融的笑声、飘香四溢的饭菜、还有那小主人蹦蹦跳跳、哼哼哈哈的声音&;&;,这些我真是舍不得,舍不得呀!怎么脸上湿湿的,原来是泪花不由自主地跑出来了。有一天,小主人在玩弹珠时,我偷偷把不慎滚入柜子底下的小弹珠藏起来,藏在他够不着的地方,因小弹珠有他温热的气息、灿烂可爱的笑容。

在相伴后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里,这一天终于到来了搬家,我的主人终于离开我,带着灿烂如花的笑容。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街的那头,我的世界骤然空落,寂冷如冰,我再也不是我主人温暖的家了。那夜下雨了,在漆黑的夜里,孤独寂冷的我,在窗户上流淌着比窗外雨更急促、更长的泪。

我的命运从家降至出租房,每一户住个三年五载就再换一户,我彻底老了,唯有那颗小弹珠一直紧紧握在我手心里,还好阳台前的那棵大榕树一直陪伴我、不离不弃。

终于有一天,我的主人回来了,还带着一个高高大大、脸上写满阳光的帅小伙。我凝神一看,那不是我的小主人吗,一晃已成翩翩小青年了。他们进屋了,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小主人特意摸了那扇阳台的门棱,小主人说:老妈,我小时候总爱跳起来摸它,可总驶不着,现在手一伸就摸到了。我的主人说:离开这个老家真是好久好久了,以后我们常来看他吧。小主人离开前还不忘在我的怀里打了几个滚,脸上的笑容如初,恍惚中好像回到过去,依然是那个天真可爱的少年,那一刻,我真想把我珍藏的那枚弹珠还给他&;

我主人临走时,悄悄告诉我:我曾多次在梦中,身处在你的怀抱,一切熟悉、温馨而亲切,醒来,再也无法入眠,你是我的老房永远的家!。我望着你,仅抽噎无语。

从此以后,我衰老沧桑的心温暖如初,回不去的过去,总会在记忆深处,一遍遍温情上演

篇8:艺考散文朗诵稿件

老人赢了。他战胜了自己,战胜了那条鱼,那条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的大鱼。

那条鱼比老人的小船长出许多。老人撑起瘫痪般的躯体,费了很长时间才把小船栓在大鱼的身上。他不知道应该让鱼带着他走,还是他带着鱼走。

他没有发现一群无所畏惧的鲨鱼正嗅着血迹朝这里涌来。

这不公平!你们这些厚颜无耻的强盗,真会选择时机。可我不怕你们,我不怕你们,我不怕你们!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你们打不败他!

成群集队的鲨鱼向老人的战利品系在船边的大鱼成群集队的鲨鱼向老人的战利品系在船边的大鱼发起猛攻。那撕咬鱼肉的声音使老人再一次站立起来。他重新举起鱼叉,悲壮地站在船头。他决心捍卫他的战利品,就像捍卫他的荣誉。

当老人终于回到他出发时的那个港口,天空第三次黑暗下来。它的船边只剩下大鱼粗长的白色脊骨,夜晚的潮水摇晃着那条美丽硕大的尾巴,老人无力上岸回到他的小屋。就在船上睡着了,头枕着那张补过几次的旧帆。

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打不败他。

老人睡着了。他梦见年轻时看到过的非洲。他梦见了狮子。

篇9:艺考表演散文朗诵稿

青春不是年华,而是一种心态;不是玫瑰般的脸庞,红润的嘴唇和敏捷的双腿,而是坚韧的意志,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无穷的激情;青春是生命深处的一股清泉。

青春意味着勇气多于怯懦,青春意味着喜欢冒险而讨厌安逸。拥有此种品质的人之中,六十岁的老人往往多于二十岁的年轻人。没有人只因年龄的增长而年老,人们往往因放弃理想而年老。

岁月可使肌肤长满皱纹,但放弃激情可使心灵布满灰尘。焦虑,疑惑,猜疑,恐惧和沮丧__都会挫伤心灵,磨损意志。

不管是白发老人还是青春少年,每个人的心里皆有其喜欢之新奇事物,对星星和类似星星的东西皆有好奇之心,敢于挑战,对未知事物的孩子般的渴求之心,乐于享受生活带来的乐趣。

我们因充满信心而变得年轻;因心存疑虑而变得年老;因自信而年轻,因心存恐惧而年老,因充满希望而年轻,因满怀沮丧而年老。

人人心里都有一座无线电台,只要接受到来自地球,人类和宇宙的美好,希望,勇气,庄严及力量,就会变得年轻。

当心灵的`天线倒下,心如大雪般的悲观,如冰块般的愤世嫉俗,那时,惟有那时我们将真正老去。

篇10:艺考散文朗诵稿件

聂兹纳莫夫:先生们,我已经得到允许了,因此,请不要打断我的话。先生们,我提议,为抛弃亲生孩子的母亲干杯吧!让她们在欢欣愉快里活下去吧,让她们的道路上撒满蔷薇和百合花吧。希望她们的快乐生活,不受任何人、任何东西的搅扰,希望任何人、任何东西也不使她们想起那些不幸的苦命的孤儿。为什么要去破坏她们的平静呢?她们为了自己的娇儿,已经做了她们所能做所会做的一切了。她们有的为她们的孩子痛苦,或多或少柔情地吻过她们的孩子,而且临别赠言:“我的宝贝,分别了,自己去找你的生路吧!最好还是死去。”

所谓真理,这就是真理:死是头等美事。它能叫这位新入人间的旅客满意的。然而这样的幸运还不是每个孤儿都能享受得到的。(低头沉思片刻)还有一些多情的母亲,她们不只常流眼泪、常吻她们的孩子,而且还给孩子戴一个黄金做的小玩艺儿,还说:“戴著吧,记住我吧!”可是,可怜的孩子能记得什么呢?而且何必要记着呢?何必给他们留下这个不幸的耻辱的永久的纪念品呢?

就是没有这个,也是每个不嫌麻烦的人,都要指着他,说I他是被抛弃的私生子,是道旁的野种!可是他们的母亲是否知道这个不幸的、无缘无故被人辱骂的孩子。有的时候把眼泪洒在她妈妈留下的纪念品上呢?妈妈,你现在在哪里快乐逍遥呢?回答我一声吧!哪怕你的一滴眼泪落在我的头上,我再去忍受我的痛苦和失望,我将会觉得轻松一些,要知道这纪念品挂在身上,真像火一样烧着我的心呀!

篇11:艺考散文朗诵稿件

夕阳西下,晚霞轻柔的洒在可可西里的土地上,宁静而贫瘠的土地仿佛又多了几分生机。

我呆呆的矗立在寒风中,影子拉的很远很远,我的脚下就是我刚刚死去的妻子和女儿,他们已经被蹂躏的面目全非。四周满是我部族的尸体,他们的皮全部被扒光。空气中弥漫着血腥气,地上血流成河,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愈加惨烈。

我,这场大屠杀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成了可可西里最后的一只藏羚羊。

就在几年前,我们藏羚羊还是个有着20万之多的种族,那时候啊,我们几个部族一起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驰骋,阴沉碧日,黄土漫天,其景极为壮观!每逢产子季节,妻子们便要跟丈夫告别,成群接队的去到北方。当几千只小藏羚同时出世时,整个大地都泛起了血光!当他们带着孩子重返南方,我们的部族便又充满了生机与希望。我曾经无比自豪于自己是一只藏羚羊,我们生活在遥远的可可西里,那里气候恶劣,土地贫瘠,可我们却有着惊人的耐力。什么水草丰茂地方,对我们没有任何吸引力,我们常常悠然地卧在雪中,或是在猛烈的冰雹中嬉戏。那时的可可西里只有我们,无疑于世外桃源。那梦一般的世界曾经是多么美丽。

我清楚的记得,就在那个夏天,在母藏羚羊产子的北方,人类早已准备好了一杆杆枪,使产子的圣地变成了血腥的屠宰场,我同伴的尸体几百只,几百只的跪在地上,他们的皮被全部实剥光,有的甚至是被活生生的剥光。

我开始后悔自己是一只藏羚羊,其实我们长的'并不美丽,我们只不过是有了一身价值连成的皮毛而已,可就是因这一身皮毛,几年来,不知多少兄弟姐妹惨遭杀戮,而且所有的尸体都被剥了皮啊!粉红色的肉上鲜血淋漓!现在的可可西里不再是美丽的少女,而成为恐怖的墓地。十几万只藏羚羊长眠在这里……

为了活命,我们这个在几次大屠杀中唯一幸存的部族,开始迁徙,几千只藏羚羊浩浩荡荡的向北方前进。途中我由于身体不适掉了队,落在后面休息,可就在这个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远处响起了密集的枪声,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我俯下身体舔着我的爱妻,它的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明亮;只是充满了恐惧;我又去亲吻我的小女儿,她的眼中只有惊诧与好奇;女儿啊!你还太小,爸爸知道你是至死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其实,其实爸爸也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人类在自己的亲人死去时,悲痛欲绝,却能够坦然的去杀掉别人的亲人?难道他们在开枪时就没有一丝犹豫吗?难道他们动手时没有一丝怜悯吗?如果当他们的亲人惨遭杀害,他们却无能为力返击时,他们又会怎么样?

这时,一丝声响在我背后响起,我慢慢地转过身,眼前是乌黑的枪口,在惨烈的夕阳下,在同伴的尸体中,我竟露出了一丝惨淡的笑容,无知的人类啊!你们究竟还要愚昧到几时啊?你们毁灭了我们,其实正是在毁灭你们自己啊!你们今天践踏在我们的尸体上,可总有一天你们的尸体将会被自己践踏。

尽管开枪啊,开枪啊!你们唯一的贡献就在灭绝动物的名单上又添了一笔,把自己灭绝的日期又提前了一天。

枪响了,我大睁着双眼倒在地上,嘴角仍挂着微笑,而眼角却流下一颗浑浊的泪滴。

今晚的星星啊,真美,望着它,我仿佛又看到了我的妻子和女儿,还有那梦中的可可西里,几万只藏羚羊在草原上奔驰着,尘土飞扬,阳光洒在他们的皮毛上,泛着金光!!!

篇12:播音主持艺考散文稿件

黄昏是打开夜的一道门。那道门在旷野中伫立,蝙蝠在它的额前忽东忽西毫无规则地

飞翔。无言的黑影,让黄昏变得神秘和亲近。随后,黄昏就慢慢阖上眼睑,成长为黑夜,单纯和透明。

那时,农村还没有电灯。人们吃罢晚饭,就搬张凳子聚在村口,用芭蕉扇拍着蚊子。拉拉家常。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只有开口说话,人们才能分清对方是谁。庄稼地从村头往远处延伸,玉米稞子遮住道路。向东走过一段土路是个缓坡,爬上去能看见远远的灯火。孩子以为是星光,大人说那是矿上的灯光。除了这些,再没什么可看。这几盏灯火,成了孩子想象的出口。

透明的黑暗在我面前伸展,像一大滴露水,富于弹性和张力,把梦包裹和融化。那黑暗清新,散溢着泥土的芬芳,干净得没一点渣子。三两个萤火虫在远处飞舞,大人说拍拍手。它就能冲你飞来。我们就拍着手,嘴里一通乱喊,果然看见一只萤火虫越飞越近,最后绕过树木,飞进我家的院墙。我们跑进院门,见那只萤火虫飞得有一人高了,就一把打在地上,然后拾起来倒捏着头,露出它发光的腹部,在黑暗中抡起胳膊,萤火就滑出一圈一圈的光。我晃着它跑出院子,用它来吸引更多的萤火虫。后来,我看见更多的萤火,它们照亮了一条道路。

我对夜寄予幻想。

那时我已长大,自己住三间老屋。夜像家乡的老屋,老屋的气息宁静安祥。屋后面是小路和庄稼地。后墙上开两个小窗,像老屋的两个耳朵。我能从这两个耳朵清晰听见庄稼叶子的磨擦,或过路人偶尔走过时的脚步与对话。几只壁虎在窗外趴着,伺机捕获被灯光吸引的昆虫。如果有雨,就能听到庄稼叶子更动听的演奏,那声音据说曾被音乐家写入乡村音乐经典。院子里有棵梨树,风雨大的时候令人担心,半夜里能听见梨子落地的声音,或砸碎在磨盘上的声音。它们使夜显得富有。

但是我越来越失去黑夜。生活的碎片被灯光照耀,反射出彩虹,辨不清面孔

那是午夜或凌晨,铁链锁着大门,我没带钥匙,只好翻门而入。大门被弄得哗哗作响,整条街都能听到。有一双眼睛从窗户后面看见我,认出我,但并不说话。大楼上一个窗口睁开,有人彻夜不眠,等早晨来人接班。一排路灯在我面前伸展,是一些声控灯,不管我走路多轻,只要走到跟前,它就打开,为我照亮道路,同时还照亮我的脸,我的表情,以及地上的影子。

篇13:播音主持艺考散文稿件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激烈地晃一晃,远远望去,好似一个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开一步,他仿佛都使上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常有人远远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啊,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这样——不到30呢,可惜呀!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年轻……

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夹着暴雨席卷而来。呼啦呼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的物口当体坠地声响成一片。“轰”的一声巨响,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

风雨中,他和她像两棵飘摇的小草,找不到着陆的方向。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们像两片叶子,在水中漂浮。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中挪动。一个小时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死死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将她的手从他的手心掰开。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

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见这一幕,便问他:只要一松手你就可以脱险,可你没这么做,是怎么想的?他嗫嚅着: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呀?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说这些时,她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慌忙拿毛巾给她擦嘴角。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踮起变形的脚,把毛巾往他脸上蹭。他立即半蹲下来,温柔地把头伸到她的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乱乱地擦着自己的脸。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看到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篇14:播音主持艺考散文稿件

夕阳西下,缟绫飞卷,你修长的身影,像一脉苇叶在风中远去,朝那个预先埋伏好的结局逼近。黄土,皑雪,白木……从易水河到咸阳宫,每一寸都写满了乡愁和忧郁,那种无人能代的横空出世的孤独,那种“我不去,谁去”的剑客的自豪。是的,没有谁能比你的剑更快,你是一条比蛇还疾的闪电!那是一个怎样漆黑的时刻,漆黑中的你后来什么都看不见了,接着便是身躯重重摔地的沉闷。死士,他的荣誉就是死。没有不死的死士。除了死亡,还有世人的感动和钦佩。一个凭失败而成功的人,你是第一个。一个以承诺换生命的人,你是第一个。你让“荆轲”这两个普通的汉字,成为了一个万世流芳的美学碑名。 “我将穿越,但永远不能抵达。”

朗诵提示

这段文章节选自作家王开岭的散文《两千年前的闪击》。讲的是作者来到易水河畔悼念两千年前的刺秦英雄荆轲时的心情感言。这一段是文章的高潮、结尾部分。总体看来,整篇文章的节奏应该属于沉稳型,但中间却“藏”着一段强疾节奏的内容。

“是的,没有谁能比你的剑更快,你是一条比蛇还疾的闪电!……那是一个怎样漆黑的时刻,漆黑中的你后来什么都看不见了,接着便是身体重重倒地的沉闷。”从这一段内容中,我们可以非常鲜明地感觉到一种危急、紧促、生死一发的紧张情绪,而为了表现这种情绪,强疾节奏就有了用武之地了。

可以说,强疾节奏是四种节奏中最难表现、最难把握的。其中的重点便在于播读者的唇舌应始终处于紧张状态,吐字清晰有力;声音不能拖沓、语速要快,应当在保持语流连贯的同时加强声音的弹性;气息充足有力,尤其应当注意小腹的气息储备和运用。而这一切都是需要以扎实的吐字发声基本功作为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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