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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与我优美散文

2023-08-14 08:38: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牧南星”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弟弟与我优美散文,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整理后的弟弟与我优美散文,希望能帮助大家!

弟弟与我优美散文

篇1:弟弟与我冰心散文

弟弟与我冰心散文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冰心

我,今年24,本命年,正读研一,暑假过后就是研二的.学生了,这篇文章的内容是在自己22岁时写下的,现在拿出来读一下,眼泪就那么无声的落下。

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心境越来越不同,与弟弟的感情也越来越疏远,虽然我,依然是那么疼他的姐姐,他,依然是我非常喜欢的小弟弟,可是,心里明白,有些东西正慢慢将那份美好而又浓稠的感情变淡,所以我选择依然回归自己22岁时的感受。

其实,列举一下就很清楚,为什么会变得疏远?自己去年,一直忙于考试,暑假只回家待了一个多星期,与弟弟的生疏感还没有散去,就又赶回学校,过年时兼职一份假期工,腊月28的中午才赶回家,大年初三便又赶回去上班,可想而知,一年的时间,能有多长时间而家里相聚?爸爸妈妈还好,他们永远是我们用生命来孝顺的父母!弟弟呢?弟弟越来越独立,我再也不能支配他了?心里空落落的。

自己越来越像是客人,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尽量满足你,什么都紧着你来,不再是因为弟弟小,我就要让着他,弟弟已不再需要姐姐让他!自己越来越像是过客,不可能说,我的家,我想待多久就待多久,自己终将是要嫁出去的,弟弟,也不会是只属于爸爸妈妈还有我!虽然这种说法很露骨,但是,是事实,不是吗?

篇2:老人与我优美散文

老人与我优美散文

看过了形形色色的生活,总想回到最初的过去,那时的童真和无所顾忌。

离家已经半年多,还是不能完全习惯这样没有家人陪伴的生活。

我很难独立,可是…这半年多的独自生活让我不得不学会独立。

再见后的再次相遇,总是会觉得特别的珍惜。

偶尔还是会想家,虽然在家的时候总是想着逃离和自由。

一个人在孤单的夜里,想着过去,眼泪就突然来袭。

好像人与人就真的会有心灵感应。

正处于思亲的低潮,手机屏幕就亮起了,看到是奶奶来电,很吃惊,奶奶已经65岁,记性和耳朵都变得不好,她说她费了很久的时间才背下我的号码,电话那头的千叮咛万嘱咐,她说让我照顾好自己,不要被人欺负,她说她没去过大城市,不知道那里的人是怎样,会不会一做错事就对我凶,她担心我会受委屈,天气的忽冷忽热,害怕我着凉生病,我突然就不知该怎么回答,只有简单的三个字“嗯,我知道”。

匆忙的挂了电话,生怕她听出我梗咽的声音和不好的情绪,心里一阵阵的酸楚。

小时候,父母很忙,童年里爷爷奶奶的给我的记忆还多余父母,每天早晨坐在爷爷的自行车后遛弯,听着他唱《东方红》,看他教我做早操;晚上赖在奶奶的房间不走,会在她的.被窝里睡着,奶奶身上的肥皂味是我儿时就熟悉的味道。

总有那么多的过去都是在你们的陪伴里渐渐长大。

如今…我已长成了落落大方的姑娘,他们也在岁月中老去,总想他们能等一等我,等我和他们的五年之约,等我为他们的金婚写出最浪漫的故事。

好想能有魔力,让他们不要老去,给我多点陪伴。

我只希望他们不要这么快的老去,等我来还他们的这份爱。

爷爷奶奶,等我来爱你

篇3:与我同行优美散文

与我同行优美散文

提起灵峰山,就会想起千年的古刹、缭绕的香烟和顶礼膜拜的善男信女。一个闲来无事的下午,和友人相邀,同游灵峰山。

我们对那座历史悠久的古寺并不感兴趣,就沿着山间隐约可辨的小道攀爬而上,却意外地在悬崖顶上遇到了一座小亭。在这座无名小亭里,我们深深地陶醉在大自然那巧夺天工的美景里:突兀而起的岩石被踩在脚下,让人有一种临空欲飞之感。

笔直挺拔的翠竹在喃喃细语,向我们倾诉着千年古刹神秘的历史;清冽甘甜的山泉在娓娓轻吟,向我们赞美这天目山麓秀丽的风景。极目远眺:远处,东天目的绵绵群山蜿蜒起伏;近处,竹博园的片片绿竹随风起舞。在远离尘嚣的这座小亭里,我们静静地相对而坐,享受着旁人无法理解的那一份惬意和静谧。

沿着崎岖的山道蜿蜒而下,就是闻名遐迩的天目古刹——灵峰寺。古寺三面群山怀抱,殿前苍劲古木参天。特别是山门前的那棵千年银杏更是引人注目:树干,笔直粗壮;树冠,枝叶繁茂。它那逾越千年而生机勃勃的顽强生命力,不正是古刹香火延续千年而不衰的印证吗?

我们倘徉在殿前幽静的古树林中。放眼望去,近千年的古木比比皆是。阳光透过浓密的枝叶,把斑驳的光点投洒在林中的草地上,更增添了这片古树林的幽静与神秘!我们置身其中,不得不惊叹这古刹创建者在选址上的慧眼独具,更惊叹大自然恩赐予人类的博大胸怀!

山脚下,一幢普通的农家小院,掩映在一片婆娑的'翠竹林中。那条通向外界的小道一尘不染,似乎在向我们夸耀着女主人的与众不同。小道两旁一畦畦青翠欲滴的菜地,好像经过精雕细琢般地养眼。围墙外一道不起眼的涓涓细流,被主人巧妙地引到了院子里,形成一泓小巧玲珑的水池。简朴而又别致的小院,你在这里是再也找不到第二家了。

在旁人眼里,这是人迹罕见的崎岖山道,这是平淡无奇的农家风景。

只有你——与我同行!

篇4:故乡与我散文

故乡与我散文

故乡年岁已高,许久未曾谋面。大概是我思乡心切了罢,年初一便随着父母奔着去了。

印象中的故乡更像是个被遗落在边陲的村庄,除了挨挤在街上的几家几户,其余的得走在一车宽的土地上一家一家地寻找。这是个既费体力又费脑力的活儿,乡下路杂且破,仅开车就是个难题,没个技术好的师傅自然是没气力走的,如果遇着的是个没记性的师傅,头一年还能摸着地儿,再去的时候稍不留神兴许就赶上别家的团年饭了。把那巴街走到尽头,是一派田园风光。可赶上过年这会儿回去,路两旁的地里大多是枯黄的杂草,或是铺满着烧过的像炭末一样黑的秸秆。树也一样,光秃秃的、且少,来人大都视而不见,反倒成了麻雀的歇脚地,有那么几次,看到拥成一团的麻雀像蜂阵般朝一棵秃脖子树上横冲直撞地“占地方”,伴着凶狠的二重唱,让我疲倦的眼耳一亮,可算是捕到了一点生机。绿的当然有,却难入眼,不过是零零星星的几点秧躺在一边,还不知道到底为了展露个性还是顾影自怜,忘了是谁曾打趣地说:“路两旁的绿色都是来来往往的人撒着尿染的。”

过去人家走得多,光是爷爷奶奶那边兄弟姊妹就有上十户,一来怎么也得折腾好几天。没车的那些年头我们蹭着人家的摩托或者旧三轮,在松软的泥土地上挨家挨户地拜年,要是赶上前夜下大雨,就得赤着脚在泥地里彳亍着了。要拜年空着手自然不像话,可要送的礼品都得拎在手里或扛在肩上,半道上也没个干净地方可放。我那会儿小,没扛过重物,只是自顾自地走,倒也费劲,可我性子犟、脸皮薄,不愿骑在大人肩上晃着脑袋,就只好支个大人一路上拎着我、帮我“拔腿”。一伙人走到后半程大都喘着粗气,细皮嫩肉的到地方了肩头得磨掉一层皮。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儿,那天一来一往的折腾让我现在还记忆犹新。一路上飘着雨,我们顾不上打伞,淋得过瘾极了,满身痛快。路边出奇得绿,大概是种的东西不同或是品种不一,空气里净是翻来覆去的泥土和青草混在一起的气味,新鲜的很,在肺里止不住地倒腾。我也是在那一路上吃到了最新鲜的'花生,就着泥和雨咽下去的,想到这儿胃都是暖的。那条路印象中就走过这么一次,之后的年月里走的哪条我就分不清了,反正不会是那条,因为我再也没见到过这么绿的景了。

以前返乡也多是初一,可回来得迟些,初二初三才往回赶,常常是一家吃一顿饭,饭后跟家里人聊聊去年的收成、聊聊今年的打算是必然。若是有事情耽搁了,早中饭得连着一块儿吃,吃完拍着肚子,感谢主人的盛情款待,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红包沾沾乡里人的年味儿,作为回礼,主人往往送上一些乡里特有的味道,这个环节完了才算了,才能放我们赶往下一户人家。饭桌上人多,我向来认不全,感觉每年都会新添几个新面孔,可又像在哪儿见过。人特别多的时候得吃流水席,小孩子都坐在一旁吃,姑娘嫂子轮进轮出地帮忙,饭桌上喝酒的倒是不急,外头天南地北打工的、上门做女婿的、屋里守着门的一年上头好不容易聚上一次,喝酒可不能凑合,不说喝得烂醉如泥,起码得酒足饭饱,这也是主人分内的事儿。我从来都不安生,饭菜一上桌就抢着位子坐,不兴与大家推啊、攘着,谁劝都不好使,可筷子起码得第二个动,长辈不动筷子晚辈万万动不得,这是桌上的规矩。小孩儿话可以乱说,可这规矩,破不得。

这些年来,故乡于我大致定了型,停止生长了。记忆中剩的一点儿也在慢慢减少,翻出来都得颇费些力。我年年想着她,却年年没去。生我的地方到头来抵不过养我的地方、抵不过我喜欢的地方,真是可悲!可故乡想着我,她不记恨,我知道,故乡从不嫌弃或忘记每一个在外的人,打你落地的那一刻起,她就会想着法子来跟你相认。

为了不让她心寒,我毫不犹豫地来了。又在那坑坑洼洼的路上轻踩着油门;在疾风中蜷着身子走;又吃了早中餐连在一块儿的饭。院子里鸡鸭很多,说不定我曾赶过他们的祖父祖母;屋后的大片田地被望不到边的铁栅栏围住了,我不能走到几里外的鱼塘钓鱼了。我长得高了,茅房非得弓着身子进去,自个儿得蹲着撒尿;屋里的墙皮正一块块地剥落,我总下意识地抱住脑袋,心惊肉跳地听姨奶奶讲这房子的年头,盯着炭火盆里的火星子活蹦乱跳;小时候的玩伴跟我差不多高了,我跟他们打个招呼,他们也多摆出一副和我原来一样的爱理不理的架势,我已很难想象原来困在地上打闹的场面。菜没变,无非丰盛了些;人没变,无非高了些或老了些。

可时光变了。故乡陌生了。

我悔恨自己把故乡当影子一样平白无故地扔了这些年,却没有低头看一眼,故乡于我多是成了一个籍贯、一个地名罢了;故乡于我多是成了一年中的那一天、那顿饭罢了。可我是一声不吭扔下了她的不孝的孩子啊!她能不急吗!她能不想吗!我有时会突然看见,她想去找、去寻,可我、我的血肉、我的灵魂又在哪儿呢?倘若我不回来,她能找到吗?她日守门前的双眼会闭上吗?!好在如今,我们终于团聚了,故乡于我变成了一日三餐,再丢不得了。要说以前啊,我总想找个能让我把心放一放的地界儿,可兜兜转转了这些年,却只有故乡。

篇5:时光与我短篇散文

时光与我短篇散文

周末,静静的午后,闲散的我静静地望着窗外那一片蓝蓝的晴朗的天空,天空中飘着丝丝白云,明媚的阳光安静地普照着。这一幕,仿佛重叠了记忆,恍惚中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平凡的午后。

三年前,我在北面的一个县城做着房产方面的工作,同事都很年轻,都极富朝气,氛围异常活跃,似乎又回到大学时代那种张扬的宿舍卧谈时光。大家讲话都很直来直去,幽默风趣,丝毫不顾忌职场的种种规则。加上公司比较好的伙食,加上客户经常请客,这种工作对众吃货似乎有着得天独厚的吸引力。因为卧室比较拥挤,中午闲暇时我喜欢跑到附近的公园里,躺在草坪上望着蓝天白云出神,发呆,遐想。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都是以一种很无奈的方式匆匆结束,这毕竟仅仅是职场,不是大学校园,虽然一样现实的很,但是那种盛世景象和美好氛围却留在了我心底。

时光终究要回归于平平淡淡的生活,哪怕挨饿,受冻。偶尔办事再路过那精致的小城时,已觉得物是人非,冷冷清清。原来能深刻感受的仅仅是当初的情境,世上没有没记忆中更好的风景。

蓦然我发现自己一路走来的确是两旁繁华,但每每我再去重温旧场景,生活似乎总是捉弄我,都已经变成一片苍凉。上次我去大学校园时同学聚会时,发现冷冷清清的校园只有几位老弱病残的研究生在无精打采地走着,没有了当初的繁盛,本科生都被感到新校区了,可能便于城市管理吧,可想而知我们当初在这儿读书时整天吵吵嚷嚷地令城市管理者是多么地头痛。然而我们当初喧嚣震天的活力生活哪里去了,怎么突然变得如此沉闷荒芜?我的心里不免泛起丝丝惆怅感。

时光留不住,旧影已无踪;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虽然路还是以前的路,但是奔波的生活使得我们的身边的人已经换了一波又一波。有的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我们长大了,生活中很多熟悉的人选择默默离开,永远退出了我们的视线。我们喧闹的儿时生活也许给他们曾带来过诸多乐趣,相信此时他们在天堂也一样默默地注视着我们。

时光总是无情地流逝,现实生活永远并不美丽,也不可爱。再美好的人生都有隐痛,再苍凉的人生也有亮点。不管战争年代,还是和平盛世,时光总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埋葬过去,带来未知。

古今岁月相似,隔着时光隧道息息相通。想起汉朝汉武帝的人生,他年轻时也有很多的乐趣,在路上也是和同伴们吵吵嚷嚷,打打闹闹地,就像我们小时候一样。汉武帝很爱学习,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我们做学生时也是尽量最求各科都很优秀,可见从古到今,教育追求的宗旨都是很相似的。

出神地望着窗外那片蓝天白云,时光恍若回到从前,或更远的光景,想必远古年代也会有像我一样的人望着蓝天白云,默默思考,遐想。

篇6:文学与我散文

文学与我散文

我如此热爱文学,承认这一点,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但除了文学,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长长久久地占据我的心,能够让我投入那么深的感情。我甚至没有好好爱过一个男人,因为跟他们在一起说些有的没有的,还不如回家看书写作。跟亲朋好友聊天,也多半是逼着他们听我讲构思中或正在写的东西。

我选择朋友有一个一刀切的原则,那就是喜欢我的作品,至少并不讨厌,表达过一定的善意和支持,在关键时候不会践踏它们,对它们踩上一脚。我不会与对我作品无感的人交朋友,因为没有那个必要。

别以为我对自己写的东西十拿九稳,恰恰相反,我常常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写那些东西。我是个盲目的文学爱好者。

最初接触写作纯粹为了打发时间,自我消遣,谁知写着写着,在某一个节点上性质变了,它成了统治者,而我是它的奴仆。

有一次跟一位广东的鲁学家打电话,不知怎的突然聊到鲁迅活得挺不容易的,我说鲁迅有什么难的`,没我难,鲁迅不用担心作品发表不了。为此我自惭了很久,太不自量力了,拿自己跟鲁迅去比,你也配!

所以,这部“文学与我”会展示我几乎病态的创作激情,同时也是一部关于发表困难史的回忆。我发表作品如此之难,已构成一件吊诡之事。

两种可能性:一,我真的写得不好;二,我太不会为人处世。有一次,由朋友领着去拜访评论家李陀先生,毗邻紫竹院的美丽的家,对我这个文学后进他颇为善意,说话诚恳,临别时特意送到电梯口,隔着电梯门,告诫说:“三分靠写,七分诗外。”——还是“七分靠写,三分诗外”?时间太久,有点记不清了。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个?肯定是一眼看出我缺乏诗外功夫了。

作为一名北京大报的副刊编辑,谈不上多么资深,常年混迹于文艺一线,与戏剧圈文学圈为伍,虽然跟人走得并不那么热络,但我写作之勤勉与发表之困难如此不成比例,不知道周围朋友怎么看,反正我自己常常百思不解。

很多时候我都快变成二皮脸了,硬着头皮跟口是心非的人打交道,就为给自己亲生的“孩儿们”找一户口。当然这过程也会碰到好心人,给我激励,使我又能带着激情滑行一段。

篇7:书与我散文

书与我散文

早上,把《围城》《死在午后》两本书还给图书馆,出来时手中的重量一下空空的,心中竟有些疼痛,有些怅惘若失……

书记录了远古时代至今的演变历程;书又传承了一代又一代的经验积累。从单一的个字到成册的书籍,从笨重的竹简到轻便的电子书,书的演变至今已有三千五百年的历史。这三千五百年里的人文、地理、历史,仿佛从未远去就在昨日变换更迭。

有人说:书是智慧的钥匙,是时代的生命,是致富的信息,是人类的补品,是进步的阶梯,是人生的向导,是通向彼岸的桥梁,是心灵的启明星,是不开口的老师,是饥饿时的“美餐”……尽信书不如无书,书中也有错漏,也有偏执,也有误导,也有失实。一本书在那一个特定的时代特定的环境,它可能是北斗星,是贤文,是治世良方;在我手中它也可能只是历史的一页笑话。

有这样一个人,一个月内至少要读20本书。不知道他是如何在3天内除了工作之外还能看完2本书的,我真的想像不出他是如何的翻阅书籍。我并不是想去说他什么,再来标榜自己。但是我自己若能一个月读完3-4本,我就觉得很快了。记得有一本书我曾整整读了六个月才把它读完。

说到书就不得不说淘书、藏书,有些人会刻意的钻进大街小巷、路边书摊,只为能在里面淘到一本吸引自己眼珠,勾住自己心神的书籍;也有人是为寻古。

淘书于我是很多年前的事,酷日下蹲在小书摊里一本一本的过滤各色书籍,空手而归那是常有的事,若是淘到一两册好书或是有些年代的书籍,整个人兴奋的就像自己一直暗恋的对象突然间对自己表白。就算从书摊中起身时天晕地旋,分不清黑夜白天东南西北,可还是乐此不彼的扎进书摊中。

淘到一本自己喜欢看的书,藏书就成了一大难事。今年我在扬州说不定明年就在深圳。似乎从一座城市流浪到另一座城市,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的正常自然。虽然见识了各式各样的地理、人文、风俗、习惯。可若要完整的保存自己珍爱的书籍就成了一件难事,一个不小心,一个不注意它就会从你的世界消失的无影无踪。以为放在家里头不至于丢失,不曾想过年回家,妈妈告诉我说:“我把你那些书全卖了,一斤五毛线,我卖了二十多块线。”我强装着嘻哈脸,心里却那个疼啊。没想过,淘了N年的书,最后既然就换得二十块钱。朋友戏称这为“买椟还珠”的现代版。

现今,再也没淘到什么书,是没了那心,还是没了那情……

经这么一出之后淘书藏书基本画上句号,改作读书笔记。抄写的第一本读书笔记就是那本读了六个月的书,《人性的弱点》卡耐基著。当时用钢笔一笔一划一滴滴墨水细致书写个人喜欢的文字,喜欢的段落,注释自己的'理解。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字体漂亮,可偏偏就有人借走了这一本笔记。几年过去了,不知是对方丢了还是忘了。我的心跟凉水浇了般,凉透了。

读书笔记也就到此结束,现在留存的笔记只剩三本。

有位书友说:自己的字自己的文全是白话,觉得只适合自己品读。今年我较喜欢《小妇人》与《飘》,这两本书都可以说是用很朴实的文字书写。但是它们却在我心中激起阵阵涟漪。个人觉得文字的好与坏不在于是平显易懂的白话,还是拗口的精美的词语修辞,它更在于那字那文是否是你用十二万分的热情书写心中的执念;它是否能给予读者字的陶醉,给予读者文的享受。

我曾戏称图书馆为爱巢,书为小情人。在爱巢中我的小情人们总是你推我挤的要随我去流浪,但我精力有限,只能带走在五分钟之内引起我兴趣的。相反,就算它再高贵典雅,对我而言也只是一张图画。

书于我不仅仅是了解万千世界的各色诡异,了解芸芸众生的姹紫嫣红。书于我更是溺水时的一个救生圈,是通住灵魂的窗口,是明气静心的梳条,是我不愿舍弃的至爱!

篇8:你与我散文

你与我散文

黎巴嫩诗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先知》的作者纪伯伦,某次与他的助手兼女友聊天,他要她举出七个自己认为最深刻,最值得牢记的词来,她想了半天,只说出了五个词:上帝、生命、爱、美、大地。

而纪伯伦的补充是:一定再要加上两个词,一个是你,一个是我。如果没有你和我,其他的一切皆成虚幻,我不妨这样加上去:你、我、上帝、生命、爱、美、大地。

不要以为这只是情一人之间的卿卿我我,有你有我之类的梦呓。看人的一生,自来到这个世界后,便在不断地追求,从你,从我,从自己出发,享受着生命中赋予我们的一切。

而我们的一生将过得如何,是好是歹也从自己一心的决定,一心的决定也等于决定了我们的命运。

生命向我们展示的`是真、善、美,是智慧的结晶,是无穷无尽的宝藏,在我们有生之年的每时每刻,都可以自一由地享受着——除非,除非你失去了自一由,失去了生命。

上天给了我们太多的礼物,贪心的人却不满足,只因一念之差,放弃了原来可以享受的一切,金钱也买不到的一切。贪念如毒瘤,衍生出无数只罪恶的手,每一只手都可以推自己跌入万丈深渊。你与我这两个词为什么这样重要,只因为生命的决定权在你,也在我。你可以决定此生清清白白做人,自一由自在地在陽光下享受你的人生,我也可以决定做不道德、不义的事,在黑暗中交易,见不得光。你的回报是充满星光、月色*、满目耀眼生命的健康人生;而我的回报是以黑暗换黑暗,此生永远在黑暗中忏悔,让良心啃啮着自己的余生——那是指在曝光以前的罪恶,一旦曝了光,那更是无穷无尽身败名裂之后的囹圄生涯。

你与我,你怎么选择?这短暂的一生!

你与我,我怎么选择?这短暂的一生!

篇9:香烟与我散文

香烟与我散文

今天就来谈谈香烟与我之间的关系。

从我会走路,会说话时,大概在五六岁,父亲就让我跑到小卖铺里买香烟,而且总是在夜深人静,阴风猎猎的时段,那时,我的家离附近的小卖铺有二百多米的路,上个长长的楼梯,向左直走一分钟就差不多到了。月亮悬挂在黑暗的苍穹,异常的明亮,我走到那里,他就跟到那里,像一只忠诚的狗。四周的松柏被冷风吹得左右摇晃,似乎是冤魂孤鬼在痛苦地嚎叫,摆手。我也听惯了老人们在院子里谈论鬼怪之类的故事,对鬼更是害怕地浑身胆颤,所以总怀疑有鬼跟在我的身后。一般,碰到有大人在我的.前面或后面行走,攀谈,我的心才会稍微放松,不过,如果没有遇到,我便使劲地跑,跑得越块越好。在农村,我就害怕晚上独自出去买东西,但父命难违。记得,父亲经常买的是四块钱的长城牌,四块钱的红梅牌的香烟,似乎就这两种烟是父亲所喜爱的。儿时的我看到大人抽烟就充满好奇,那次父亲的一个朋友来家里做客,他,高高瘦瘦,眉毛有点粗,眼睛炯炯有神,二十八九岁,谈吐诙谐。正当他点燃一根烟,吸到嘴里后,又吐出一个个圆圈,徐徐地飘荡在房屋上空,就像水缸里的鱼儿吐泡泡。他见我看得十分仔细,便说:“嘿,神奇不?。”我摇摇头。于是,他吐了圆圈后,让我去给他倒杯水,“吐圈,吐的我喉咙都吐干了。”

在初中,高中,我都没有抽过烟。初中时,我一心一意地去学习知识,并且也没有多少零花钱。班上却还是有些不良少年,他们经常是跑到厕所里躲着抽烟,生怕老师见到后跟家长告状。女同学更是讨厌那些抽烟的男生,在他们眼里:抽烟的男生是坏人,是没有前途的。所以,有的女同学常告诫我说:不要和某某一起玩,他抽烟打架,不学无术。小心你也被带坏了。如果我抽烟,父命不是让我跪地那么简单了,他们非要拿皮鞭抽到我身上的皮不可。反正,在初中,我是听父母话的乖孩子,“抽烟”这个词就没有衍生在我的脑海里。在高中时期,我可能是有点长大了,思想更是成熟,看到同学用那点零花钱去商店买散烟时,我是不屑一顾的。甚至有一次看到别人买了二十八的满天星,我心里嘲笑道:抽烟到底有什么好的,既浪费钱,又伤身体,这不是花钱找罪受吗。再说,那时我的心思是努力考个好大学,为父母争光。

大学,使我的人生发生转折。从前的省吃俭用的好习惯被彻底瓦解。我的克制力越来越弱,对待理财也懈怠了。当我搬到学校宿舍时,一个同学友好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然后很客气地递根我,我挥挥手,“谢了,我不会抽烟。”那个同学有点惊讶,“你不会抽烟?好学生啊!”我莞尔一笑,四周的气氛便开始宁静了。

我去大学时,父母给我的生活费很充足,一个月一千多,我经常用不完,但又没有存钱的习惯。看到同学们,时常嘴里夹根烟向我打招呼,并到身边来分根烟我,我依旧是挥手拒绝好意。可是,对烟的好奇心也越来越强烈,烟真的这么吸引人吗?于是,那晚,我到商店买了包二十八的满天星,躲到一个亭子里,点起火,不熟练地模仿大人抽烟的样子,第一口吸得够呛,被呛得咳嗽起来。心想,这么大的人了,连根烟都不会抽,真没用。索性继续抽,被呛了几次后,抽出感觉了,突然有点自豪感与优越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习惯性得尝试到后面的离开烟就生不如死。也从一天半包烟到一包烟,然后是一包半烟,烟瘾来了,挡也挡不住。虽然我也明白吸烟有害健康,但是要想克制住,戒掉谈何容易。就这样,烟成了我的伴侣。

烟与我的关系很奇妙,曾被我冷落,却又被我热爱。

篇10:儿子与我散文

儿子与我散文

今天是儿子参加高考的日子,是儿子一生中最关键的时候,本来我打算这两天什么事也不做,专门陪儿子上考场,给他加油,可儿子昨天下午打电话说,不要我陪他。

儿子说话的语气很轻松,根本没有把高考当成一件什么重要的事情。儿子说:“不就是一场高考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中考时你和我爸忙于工作,没有时间陪,我不是照样考上重点高中了?儿子都不紧张,看把妈妈紧张的,仿佛是你参加高考一样,妈妈就好好地呆在家里写你的剧本吧!”

听着儿子这些话时,我忐忑的心落了地,眼里泪花花,儿子长大了。想起前天晚上我去散步,专门拐到他的学校,一直等到高三那些苦读的学子们下了第三节晚自习,才向儿子的住处走去。等我到了儿子的宿舍时,没想到儿子已经提前一节回来休息了。

我惊异地问儿子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儿子说早点回来休息,调整好精神状态,不然熬夜,打疲惫战,不利于考场的发挥,妈妈放心,我自己心里有数。我也不敢多说什么,尽量淡淡地说那就好,我的儿子永远是最棒的。

因此昨天下午接到儿子的电话后,我心里一阵矛盾,是去呢还是不去,不去吧,这是儿子一生的大事;去吧,又害怕给儿子增添紧张的情绪。经过三番五次的思想斗争后,我终于取消了一切打算,决定给儿子一个正常心态,用写文字的方式在心里为儿子加油。

儿子长大了,自然是妈妈很高兴的事情,尤其是儿子很省心很争气,更是让我少了好些烦恼。因了这些,在儿子成长的过程中,我总是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儿子逐步走向成熟。

在我的心里,儿子是一个懂事的孩子。这个懂事不只是他在学习上能够独立,更在于儿子拥有一颗尊敬老师、懂得感恩的心。

儿子是在乡下上小学的,那里的教学条件比较差,老师没有办公室,一个老师带一个班,既教数学又教语文,全天都和学生在一起,因此教室又是办公室。每当讲完一节课后,老师就站在教室门口休息。而这时,儿子就会从教室里搬出小凳子来,让老师坐下来休息,把几个小学教师乐得直夸这孩子真懂事,这是与教了他五年的小学老师座谈时知道的。儿子到城里上初中时,每到假期都要回去看看他的小学老师。考上重点高中后,每个月休息一次,他总要抽出一个下午的时间去看他初中的老师;每升一次级,他都会主动写一封信或一个心语纸条送给教过他的老师们。在儿子的眼里,老师始终是神圣的,始终是儿子感激的`人。

我一直认为,对于儿子的成长,学习只是为他积累知识,提高生活能力,而拥有一个好的品行才是主要的,他小小年纪能够做到对老师知恩感恩,我已感到很欣慰,至于他对妈妈身体的关心和事业上的理解和支持,常常成为激励我的动力。

儿子四岁半时,我患了椎间盘突出,躺在床上不能活动,儿子那时个子还矮,常常搬了凳子,爬到床上,让我翻过身来,然后跪在床板上,举起两个小拳头,在我的腰部捶打着。那时我看着年幼的儿子,想着万一我残废了,儿子岂不是要受好多罪了,因此常常不自觉地流泪。我从西安看病回来,儿子跑到我跟前,拉着我的手,说妈妈能走路了,妈妈好了,然后要我躺床上,他去给我端水拿药,看我吃下,还一遍遍地叮嘱我不要动。那段时间,儿子就是我床边的伙伴,我给他讲故事,他给我背唐诗,唱儿歌。儿子在我的心里高过了一切,儿子就是妈妈坚强的力量。每每想起小时候儿子给我的精神动力时,我常常会暗暗流泪,那泪水,不是悲伤,而是一个儿子让母亲在心里感动并在精神上战胜病魔的充满力量的泪水啊。

今年初春,我接到一个任务,在三个月内完成长达四十万字小说的剧本改编任务,为了圆满完成任务,我几乎将自己封闭在书房里,每天除了极少的睡眠时间和吃饭,就是坐在电脑前写稿,几乎没有了昼夜之分。当我完成一稿的工作后,血压猛高,儿子知道后,专门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说:“老妈,少熬点夜,每天睡得时间那么少,血压一路上升,还有肝脏都要注意,真是的,都这么大的人了,还用我天天教导,也不听我的话,上医院去看看,整天凑合着吃两片药。身体是本钱,妈妈好好对待自己,别工作起来就不要命,总让我担心啊!”我看着儿子的信哭了,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来感激儿子。

儿子上小学五年级时,患肺炎住进医院。那时,我在一所高中担任高三的班主任,还有两个班的语文课,又正值高考前最关键的时刻,我想照看儿子但是又放不下学生,我奔跑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儿子病轻一点时,说自己不要紧了,不让我来回跑。

说实在的,那时,我感觉欠儿子的太多。那年高考我班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但是我觉得离不开儿子的理解和支持。后来我调离学校专门从事文字工作,儿子每次回来时都要看我写的东西并提些建议,我快乐地体味到了深深的母子情感。

也许是遗传了我的特质,儿子一直是个很独立、自信而且很坚强的孩子。

儿子是在一所封闭式高价学校读完初中的,学校管理非常严格,吃住都在学校,开始时每两周回家一次,到后来一个月休息一次,我每周去看他一次,一是帮助儿子洗衣服,而是给他送点吃的,问问学习生活情况。而每次去看他时,衣服总是自己洗过了,儿子说这些事情自己会做,就不用妈妈操心了。

当问到儿子的学习情况时,儿子从没有说过别样的话,总是一个字:“中!”一开始我还觉得我儿子咋就不谦虚呢,后来一次次的成绩,我知道了儿子不是盲目乱说的。可我还是不放心地左叮咛右嘱咐,害怕他过高估计自己,而产生骄傲的心理。

儿子初中的三年里,变得很坚强。他在学校里有病了,从来都不往家里打电话,距中招一个月的时候,他连续两天高烧不退,接到班主任电话我急忙去看他,那时他脸上已经布满了水样的泡泡,胸前背后出了许多水泡,一看就知道是出水痘,而班主任是个年轻人,又没有见过出水痘是什么样子,只是想着儿子感冒,就没有告诉我。

孩子不得不住院治疗,在儿子住院治疗的半个月里,我很是担心,因为马上就要中招,而儿子满脸满身的水泡一直消退不下,整天肿个脸,眼睛眯成一条线,这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耽误了,恐怕考重点高中就没有希望了。而儿子却非常顽强,每天输完液后坚持学习,儿子能够做到这点,真的让我钦佩佩,那年中招,儿子以全班第一全校第十九名的成绩考上了享誉豫北的重点高中,的确是一件很值得记忆的事情。

谈到儿子,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这应该是每一个做母亲的通病。儿子长这么大,很少让我生气,我也很少用叱责的方法去对待孩子,孩子的性格很倔强,有时候跟你别上劲了会让你打也不是,骂也不是。

儿子三岁时,我忘记是什么原因错怪了他,他的犟劲上来后,说什么也要回老家去找他爷爷。我赌气地说你去就去,他就真的一个人去了。当时我的单位离老家有八九里的路程,中间要穿过两个村庄和一大片田野,又正值傍晚时分,儿子又还小,根本记不得回路的。我想他只是说说而已,我就远远地偷偷地跟在他的后面,看他到底要往哪里去。就这样,他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像电影里的侦探一样。没有想到儿子还真的记得家路,走了一少半路以后,我才认识到儿子是来真格的了。于是我大声喊他,跑着追赶他,而他也跑,毕竟那时他还小,最后还是被我追上了,

我当时一把将他搂在怀里就哭了。儿子也哇地大哭起来。我对儿子说:“儿子,妈妈错怪你了,我们回去吧。”儿子点点头跟着我回去。从此以后,我对儿子的批评很慎重,因为他也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了。

别看我通常情况下对儿子是赞赏的,但是儿子真的犯了一些错误后,我会很严厉,甚至动手的。儿子长这么大,我记得对他批评得印象最深的有两次。

第一次是孩子刚学会说话时。那时儿子还不到两周岁,我家对门搬来了新邻居,男的是单位的电工,女的在家种地,三个孩子。夫妇两个都是非常老实、心地善良的人,都没有什么文化,不管孩子们在不在跟前,一说话总免不了带口病,破口大骂实属平常,因此,他家里的孩子也动不动就脏字出口。刚搬到时,他家小儿子找我儿子玩,不到一个礼拜,在一次吃饭时,我儿子突然说了一个脏字,当时我很惊讶,没有容许他解释便一巴掌盖在他嘴上,一会儿他的小嘴唇就红肿起来。儿子吓呆了,也不敢哭,盯着我。我告诉他,以后不允许再吐出一个脏字,后来我就搬家了,儿子再也没有说过一个脏字了。儿子大一点后,我给他解释打他的原因,儿子说我知道妈妈是为儿子好。但是实际上当时打过儿子后,我的心里疼了好长一段时间。

第二次是儿子上初三。那是个礼拜天,到回家休息的时间了,我告诉儿子去学校接他,可到学校找不见人影。我想这孩子会去哪里呢?我首先想到的是他学校附近的网吧,于是,我走进网吧从楼下到楼上搜索,果真看见儿子正在电脑前。至于干什么我不知道,当时我没有说一句话,拎起儿子就往楼下走。

走到楼下的吧台前,我给服务员要了两张纸、一支笔,让儿子跪在地上写不少于3000字的说明书,把来网吧的次数和内容写清楚,然后与服务员理论起来。我指着网吧里十几个孩子说:“你们现在如果这样赚孩子的钱,我马上举报。”那服务员一个劲地道歉,然后将那些孩子们打发走。我儿子跪在地上写了近一个小时的说明书,旁边的人都劝我算了吧,孩子还小,而我对孩子说:“妈妈这样做是让你记住,你现在的年龄应该去哪些地方,应该做什么事情。后来子再也没有上网吧了,有什么需要查阅的资料就回到家里来。后来在儿子上高中的三年里,儿子很安全地度过了这样一个网络时代。

别看我当时这样做的时候看上去很狠心,其实我的内心里是很疼的,以至我后来这么多年里一想起这些事都很疼。好在儿子理解妈妈的一番苦心,长成了一个人懂事的小伙子,我的心里才感到安慰了一些。

儿子是妈妈身上掉下的肉,冷热疼痛都牵着我的心。儿子上初中三年,我每周去看他一次,而每次都是高高兴兴地去,泪哗哗地回。因为儿子提前两年上学,在那个平均年龄比他大两岁的班集体里,那个头小的就是个孩子,而如今,儿子都长成一米八的大小伙子了,我这当母亲的心里也不再那么深地牵扯了。但是,毕竟儿子再大,在母亲的面前,永远是个孩子,我还是对他放心不下。

现在儿子已走上高考的战场,要在这千军万马中去冲过一条独木桥,我在这里写下这篇文字,一来总结他从小到大成长过程中突出的性格,二来为他祝福祈祷,期望他能够顺利圆满地考上理想的大学!

篇11:孤独与我散文

孤独与我散文

我是个会找寻安静的人,当自己喜欢的期待的所有一齐向自己砸来时,竟安静不下来。

夕阳、爱情、佛、文字同时出现在此刻的心里,我的内心竟能把他们融和在一起,似乎他们本来就该在一起似的。

鸟语、萝卜,烟火味以及身旁踱着方步的风,流浪的日子似乎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安静下来。而是我的一样,向往新的风暴。

音乐,城市,钞票、墨水团。或许这是我现在的生活。其实我也向往独处,向往用 钢笔篆刻孤独,快乐,迷茫时蹦出的一个闪光的.词的瞬间,或许不是人生都是这样,追求一瞬又一瞬。

知道相机留不住这一秒,但还是拍了一些或许不是风景 的景。

此刻不知是几点,好象明天是观音大士的生日,现在太阳快要落山了。太阳红红的,把正个城市都照迷茫了,还是...我迷茫了这夕阳。心依旧快乐。掏出,准备留住那张红的脸,但相片中的它永远那么亮。太阳是这片世界的主宰,他或许要去另一个世界建造一个新的黎明,繁衍新的希望。但请相信,明天它还会来主宰这片天。

一切终于留不住,一切美的风景都只能遇到,而找不到;一切都留不住,就像这世界留不住我一样;但,一切都留在了属于它自己的一瞬,留在了我的笔下,脑海里,但是笔下的所谓不朽亦将朽去,包括这皮囊。

篇12:读书与我散文

读书与我散文

开学虽说才几天,但是过的却格外的充实,不知是不是有了目标的缘故,书也看的进一点了,每天都坚持着记单词,如此平平淡淡,却也知足了。

来谈谈读书吧。读书与我而言,仅仅是高中以前的`事了,而且最多只读一点旅行随笔,大多情况下我是不碰书的,不到万不得已的必读书目,我是断断不会翻开看的。所以,我就成了肚子里没有一点墨水的人,但以前的自己不会在意。

可现在,许是长大成人了的缘故吧,还是觉得人啊,还是得多读点书的,什么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些果真不是骗人的。不说权财,起码读书会让自己心静下来。

这两天读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虽然没怎么看懂,许是历事太浅的缘故吧,不太能懂他的压抑,但还是有点共鸣的。有时我也会像他一样一味的娱乐他人,自己心里却是不喜欢这样的,这或许是人生吧,总有许多不如意不愿意,但你必须得这样做。要是以前的我,我也会赞同他那样自我贬低自己,不来到人世更好,很是消极,但是现在的自己还是觉得来到人世却是上天的安排,我可以相信自己把人生过的更好,而不是消极度日。人生足别离,他把这句话解释为唯有再见才是人生,相逢的喜悦总是转瞬即逝,而离别的伤心,却令人铭记一生。虽说这话也没错,但我还是觉得,与其记住离别的伤心倒不如记住相逢的喜悦,人生苦短,为何要记住伤心事呢,我想我还是积极向上,不喜悲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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