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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2023-02-21 08:09:3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狗香”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建筑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建筑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希望大家喜欢!

建筑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篇1:建筑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最新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篇2: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一、开工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接受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及建设主管部门的文明监督检查。

二、夜间施工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噪音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施工范围外不准堆放任何材料、机械,以免影响秩序,污染市容、损坏行道树和绿化设施。

四、市区主要马路和旅游风景区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5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1.8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五、不非法占地,及时清理淤泥;运送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沿途不漏洒;沾有泥沙及浆状物的'车辆不驶出工地。

六、工地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废弃物,排水设施流畅,工地无积水。

七、施工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材料、机具分类,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八、搭设的临时厕所、浴室有接、载、流措施,粪便、污水不外流。

九、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及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篇3:建筑施工安全各项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各项管理措施

“ 三保、四口、五邻边 ” “七牌一图” “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

在建筑安全中,“三宝”首先必须进行相关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四口、五临边”必须按规范要求做好防护,立面必须搭设防护栏杆,平面洞口必须盖板、电梯井必须每隔一层加设水平密目网。

三保、四口、五邻边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重点:

1.“三保” 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a.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要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报废。

b.凡在2m及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c.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要认真检验。该工程外侧及龙门架外侧均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安全网支设完毕,经过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四口”防护

a)该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予留洞口均需进行安全防护。

b)楼梯踏步拆模后,沿楼梯设1.2m高双层护身栏杆。

c)在该工程的东西两侧各设一个通道口,并搭设防护棚。棚的宽度大于出入口,长度不小于3m。棚顶用5cm厚木板铺满,其余暂不通行的.单元入口临时封闭,封闭要牢固严密。

d)予留洞口要用盖板盖严,固定牢固。

e)通道口、楼梯口要有醒目的示警标志,夜间挂红灯示警。

3.“五临边”防护

a)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夜间挂红灯示警。

b)通往屋面周边、一层框架周边、斜马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都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护栏,并挂安全网。

c)电梯口和楼梯侧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杆,在安装正式栏杆前,不得拆除。

d)上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e) 各种临近防护必须安装牢固,经检查验收后方 可使用,任何人都无权私自随意挪动和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七牌一图”主要为:

工程项目简介及质监举报电话牌、工程项目负责人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工程创优牌、文明施工牌和工地施工平面布置图。

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1、按规定使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 3、机械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负荷作业或运行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必须符合要求,电器设备要全部接零接地。 5、现场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都有漏电、跳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搭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各种缆线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高空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9、施工现场“四口”必须用盖板加以防护,夜间设红灯示警。 10、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材料构件堆放整齐。

四、消防保卫制度牌:消防保卫重点、要点及常规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根据《“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文件》的消防管理办法中的第十条、第十八条内容填写。 例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防火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工棚搭建、各区域之间要符合防火规定。 3、一切架空电线,用瓷瓶固定,过墙线必须从管内通过。 4、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5、施工现场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品堆放处应张贴防火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及器材。 7、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 8、施工现场要有专人值班,发现偷盗及时报告。 9、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工地,必须进入时需戴安全帽。 10、携带物件出门,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篇4: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在全部事故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仅次于矿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任职等都做了较明确的规定,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提供了依据.笔者就十几年的安全工作实践,介绍几点建筑安全管理措施.

作 者:张凤仁 孙柏鑫  作者单位: 刊 名:劳动保护 英文刊名:LABOUR PROTECTION 年,卷(期): “”(12) 分类号: 关键词: 

篇5: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西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管、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工地周围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标准设置围挡。围挡应坚固安全,整洁美观。沿街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房屋建筑工程必须随工程进度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网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设置大门,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立门卫。

第六条 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有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城市道路、管线敷设工程开挖后,夜间必须设置警示灯。

第七条 施工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保持道路、排水畅通,采取措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封闭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第八条 施工工地的材料、构件、机具设备应当按照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整齐堆放,标明名称、品种、规格。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十条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明显区分,在建工程不得兼做宿舍。作业层应做到当日工完场清,建筑、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有条件的工地还应进行绿化,设置吸烟处。

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管线敷设工程施工时,应确定合理的生活区,办公、住宿必须采用整洁美观的活动板房,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建设、生活垃圾必须当日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 施工工地的宿舍、食堂应符合卫生要求。宿舍应采取保暖和防煤烟等措施,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条件的工地应设置淋浴室。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沿线单位、居民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

第十五条 施工工地应有急救药箱、器材、经培训的急救人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 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施工工地围挡、封闭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二)施工工地标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三)施工工地材料、构件、设备堆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四)施工工地生活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其他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索贿受贿、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6:建筑防水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措施论文

1.1确保建筑的使用

建筑的使用和交付是否顺利,取决于建筑防水工程的质量。

1.2保证人民生活

如果防水工程施工管理不到位,那么有可能在日后出现跑冒滴漏的情况,如果渗漏严重对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者的财产安全都构成威胁。

1.3维护企业的信誉

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律下,施工管理的好坏,影响着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形象与地位,只有管理先进的企业才能在残酷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篇7:建筑防水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措施论文

2.1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

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往往在开工流程还没有系统规划和设计的前提下就匆忙开工,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也没有长期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更谈不上管理规范和监督机制。因此,工程草草开始、草草结束,完全凭借经验做事,没有设计图纸的严格执行,没有工程预算审核的科学计算,没有工程督查的质量检查,没有严格的验收,导致工程中出现漏洞和问题[1]。

2.2缺乏专业的防水工程施工人员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专业防水施工人员已成为紧缺人才。目前在建筑施工工程中,担任防水工程施工工作的很多是没有防水工程技术的务工人员,没有专业知识,仅凭经验干活。另外,有一些工程由于是对外承包,承包商为追求效益而往往忽略质量,不讲究资质、技术,导致了工程质量的良莠不齐。

3建筑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要领

3.1结构性防水

建筑自身结构中,有墙体底板、上部顶板、伸缩缝、嵌缝膏、止水构造等,这些防水工作属于结构性防水。

3.2防水层防水

采用不同的防水材料做成防水层,位置一般在建筑物结构的迎水面及接缝处。

3.3建筑防水工程常用材料

包括卷面材料防水,利用沥青、胶体等;密封材料防水,利用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或者改性沥青密封材料;利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涂抹材料防水;利用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等材料进行抹面处理;利用防水混凝土材料进行防水;再就是利用复合建筑防水粉等粉状材料进行防水[2]。

4提高建筑防水工程管理水平的`对策

4.1建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从意识上加强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进步,管理者首先要认识到建立管理条例是为了建筑工程施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包括建筑施工的设计、工程预算结算审核、施工项目及分项的设置、工程监管的实施细则、检查督导的工作准则、施工人员的管理细则、奖惩制度的设立与实施、验收工程的操作规范等等,让每个施工人员都从始到终带着责任意识,投入到工程建设中去,并按照事先规定好的工作准则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做到井然有序、规范化管理,能够有效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

4.2加强材料管理

防水材料的采购和保存以及配置是防水工程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采购过程中,就应制定科学的工作流程,保证采购的公开透明,防止低价质次的材料入库,加强对材料的管理和检验,选用优质的新型材料,坚决杜绝假冒产品的流入,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建立合理的完善的监管制度,防止材料的浪费,确保防水材料的科学使用。

4.3规范施工流程

规范建筑防水工程施工流程能够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条件的内容包括:专业的施工队伍,详尽的施工图纸,工程的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施工条件规范内的内容,确保施工质量。反之,就会导致施工出现严重的问题。

4.4控制施工要求

防水结构层的施工技术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按照规格选取合适的原材料,按照设计图纸,由专业防水施工技术人员操作,才能形成各项技术指标都合格的工程架构。

4.5做好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施工的依据。由设计文件、规范标准、验收规范等组成,是由施工单位出具、主管单位批准,经过向社会公示后,必须严格执行的法律性文件。它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让防水工程施工有法可依,有标准可遵,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3]。

5做好建筑防水工程三个施工管理环节工作

5.1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是为防水工程做好前期的条件准备,施工单位要在防水工程施工前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研究透彻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工期进展及工程质量保证的方方面面工作。按照准备工作中逐项落实组织架构、工作部署和人员分工、材料采购入库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为工程创造有利的开局。

5.2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按照防水工程施工程序来做好管理工作的,对施工进度、安全保证、质量监控、施工人员交接、项目变更等事项进行管控。

5.3工程验收

防水工程有隐蔽性较强的特色,通过表面的检查是不可能对防水工程质量审查和验收的。因此要对管理人员严格要求,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监管条例,每天对工程进度进行督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记录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工程验收的检测要严格按照验收调理,规范验收行为,强化验收宗旨;明确工程验收的组织和验收程序,对合格的工程办理验收手续,不合格坚决返工。保修期期间,加强回访,对防水工程的主要部分,如卫生间、墙面等,强调回访流程,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6做好建筑防水工程的安全防护

建筑防水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筑工地防火规程和消防条例执行。对施工人员要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在工地显著位置要设置防火标志,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安放,施工现场应常备消防设备;液化气罐之类的设备,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专门的场所存放,并安排专业人员保管;使用时要按照规定申请,使用后要按照规定退回到存放处,交由保管人员管理;防水材料中一般有挥发性溶剂,所以施工现场必须要有排毒设施,从事有毒材料施工的技术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和配备防毒器材,如果不幸中毒,应立即采取措施急救,并迅速撤离施工现场送治。[4]

7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防水工程的管理措施到不到位,直接关系到建筑物最终完工的质量,大部分的渗漏现象究其最终原因都是建筑防水工程的管理不善导致的。质量问题带来了经济效益的损失,也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更给使用者造成了生活的不便,因此,这个环节是整个建筑工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环节。我国建筑业高速发展,人们对建筑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年限更加的注重,因此,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管理不是小事,而是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李莹.建筑防水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J].价值工程,(3):140~141.

[2]廖红泽.浅谈高层建筑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管理[J].建材发展导向(下),2015(11):328.

[3]李文超.浅谈工程防水项目施工管理[J].房地产导刊,2015(2):409.

[4]韩冬冬.浅谈工程防水项目施工管理[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31):1203.

篇8:《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建筑物防御火灾的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事故广播系统等。

第三条

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由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必须成立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机构或者明确专人负责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制定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应当达到本规定附录的要求。

第五条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其他联动控制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该建筑消防设施产品的'生产单位、具备相应安装资格的施工单位或者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的专业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在工程技术人员、维修保养设备等方面具备条件的,经省辖市公安消防机构审查批准,可承担本单位相应的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第六条

专业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向省公安消防机构申领消防技术

服务许可证件,按照核准的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维修保养服务: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二)具有与承担维修保养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检测维修设备;

(四)有完善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条

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定期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八条

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委托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每12个月对设施进行技术检测,检测报告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

火灾报警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项档案,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建筑消防设施调试报告、检测报告、竣工报告及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书、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

(四)自动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合同;

(五)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和检查维修保养台帐;

(六)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维护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建筑,应当按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有专人值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应少于2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省辖市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能按照火灾事故处理预案熟练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只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可设置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应当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当熟知报警程序和初起火灾的扑救措施。

第十二条

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建筑消防设施因改造或检修必须停用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拆卸、圈占、挪用或者停用建筑消防设施。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关要求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标牌管理措施有哪些?

2.在大门内外设置二块可活动警示牌,一块为“进入工地,请戴安全帽”,另一块为“施工带来不便,感谢你的协助”。其他的警示牌到公司领取。

篇1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厨房管理措施有哪些?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厨房管理措施有哪些?

1.厨房内应配备蒸饭车、柴油灶、冰柜,以后将逐步取消厨房用煤、木柴,改用电、油,防止城市污染,

2.厨房地面为地砖,墙面瓷砖高度应到顶,平顶应作吊顶处理。

3.厨房必须用带纱门、窗,且有灭蝇措施,

4.项目部应设立餐厅,内置统一的长桌椅。

5.食堂炊管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方可上岗。食堂必须由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6.落实专人进行每日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窗明几净。

7.设置茶水亭,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冬季)和开水(水杯自备),茶水桶必须加盖并加锁。

篇1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封闭管理措施有哪些?

书写内容一般为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二)大门

1.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制大门,高度为2.5米;两侧门墩高度为3.0~3.2米,门墩之上设灯箱,上书写企业全称;大门的颜色为白色,大门宽度为5.0~6.0米。底部设50cm左右中天蓝色带,顶部设20cm左右中天蓝色带,从视觉上表现整体感和稳定性。中天经企业标志一般居中,若折叠式门扇则可灵活安排,要求是保证标志的完整及位置的恰当。

2.大门边设门卫室,门应有专职保卫人员担任,24小时值勤巡逻。门了室内应有门卫制度,保卫人员名单及职责,并建立人员出入登记档案。

篇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场地管理措施有哪些?

生活区范围可适当搞些绿化工作。

(2)在项目开工之前,应考虑设置施工期间的废、污水处理设施,防止排水不畅通、泥浆外流现象的发生。

2.吸烟点

(1)按部颁标准要求,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吸烟。项目部必须制订禁烟制度并视具体情况设置吸烟点,吸烟点的布置分职工生活区和在建建筑物楼层两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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