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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赔通知书范文

2023-01-15 08:04: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鱼笛”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拒赔通知书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拒赔通知书范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拒赔通知书范文

篇1:保险公司拒赔答辩状

保险公司拒赔答辩状

保险公司拒赔答辩状【1】

答辩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地址:*************。

负责人:****

答辩人因邓**诉我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答辩人与被告谭**在商业险合同中约定:“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该条款为合同双方一致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所以本案中有关商业三责险的赔偿纠纷应当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原告诉请中关于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数额计算过高,且鉴定费和诉讼费不属于答辩人的赔偿范围。

答辩人作为车辆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保险人只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合理数额。

(具体数额见答辩人提供的赔偿明细表)

第三、本案中被告谭**属于违章超车,依照商业险合同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在符合规定的赔偿范围内加扣10%的绝对免赔率。

综上所述,望贵院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湖南省***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保险公司拒赔答辩状【2】

答辩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6层。

负责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德力,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就原告诉答辩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已经超过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要理由如下:原告于年月日发生交通事故,于年月日治疗终结并出院,但其于月日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明显已经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1年诉讼时效期间,故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退一步说,即使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应当提供肇事车辆闽号车行驶证、肇事驾驶员驾驶证,

以证实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年检合格、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以及肇事驾驶员准驾相符,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还应当提供本案肇事车辆完整的保险单,否则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依法提供上述合法、有效证件并证实在答辩人处投保的情况下,对于原告的合理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商业险部分,因被告四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故超过交强险部分答辩人也只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另外,本案除原告外,还造成车驾驶员陈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限额应当预留相应份额给案外人 四、原告为村居民,各项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

五、原告诉求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部分不实,部分无据,不合理的部分请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1.医疗费:(1)应以正式的医疗票据为准,并结合相关的费用清单、门诊及住院病历等予以认定,剔除与事故所致损伤无关的费用;(2)按照合同约定,

医疗费中的非医保费用亦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非医保部分费用经鉴定为9557.89元,故非医保费用9557.89元应予以扣除。

2.误工费:(1)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误工损失及所处行业,故误工标准应当按照88.74元/天计算;(2)原告无法证明其连续误工,其诉求误工总天数411天明显偏高,应当按照原告的实际住院天数计算误工损失。

3.护理费:诉求偏高,应当按照88.74元/天的标准计算,护理天数为原告实际住院天数。

4交通费:没有提供任何交通票据,系无据主张,应当不予支持。

5.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按照10元/天的标准计算,基数为原告实际住院天数。

6营养费:诉求金额明显偏高,应当依法就低认定。

7鉴定费:按保险条款约定,鉴定费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项目,且其中58的收款收据不是正式凭证,应予剔除,故该鉴定费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8.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错误,原告为农村居民,其赔偿标准应当按照11184.2元/年的标准计算。

9.被抚养费生活费:并无证据显示原告丧失劳动能力,主张该费用缺乏法律依据;退一步说,计算方式错误,即便法院支持原告的该主张,应当按照8151.2元/年的标准计算。

10.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在明知闽B62928号车驾驶员陈金辉饮酒驾驶的情况下,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自身存在较大过错,诉求金额明显偏高,请法院酌情就低认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起诉已经超过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退一步说,原告诉求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部分不实,部分无据,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以上答辩意见,请予充分考虑并采纳为盼。

答辩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

保险公司拒赔答辩状【3】

答辩人:仙居县安达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住所地:仙居县城北东路178号。

上诉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为与答辩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仙居县人民法院台仙民初字第470号判决提出上诉,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关于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

上诉人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约定,对于因教练行为,不论如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认为是对保险范围的划分,不属免责条款范畴。

答辩人认为,该条款属于免责条款,且该免责条款无效,理由如下: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至第十条的.归类到责任免除范畴,《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至第九条归类到责任免除范畴,上诉人说是对保险范围的划分,不属免责条款范畴是不能成立的。

按一般常人理解责任免除条款就是人们所说的免责条款,也可以说免责条款是责任免除条款的简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约定属于免责条款是无异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上诉人对责任免除条款(即免责条款)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是上诉人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责任的关键。

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的标准是“明确说明。

“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

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的规定。

本案中,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曾经说明过该条款,也没有提示答辩人需再投保(也就是附加投保)《机动车教练责任扩展险》,如果提示了答辩人不可能不投保,因为答辩人的保险是由上诉人的业务员设计的。

所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约定责任免除条款依法不能生效。

二、本案因未投保《机动车教练责任扩展险》的责任由上诉人承担,理由是:上诉人以答辩人是从事培训驾驶学员的专门机构来推卸告知义务,也充分说明上诉人没有履行对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

上诉人作为专业从事保险业务的机构,在与客户订立合同时,应该充分完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能将这些义务转给他人。

本案中,答辩人并不存在任何的隐瞒或欺骗的情形。

在保单中,投保的车辆号牌明确写明是“浙OZ746学”,即是教练车。

业务员、制单人、核保人等均知晓答辩人投保的车辆系教练车。

教练车在教练过程中出现事故,如果没有投保《机动车教练责任扩展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作为业务员应当提请答辩人再投保(也就是附加投保)《机动车教练责任扩展险》,而上诉人的业务员没有向答辩人提出。

特别要指出的是,答辩人的车辆保险,系上诉人业务员到答辩人单位来办的,答辩人提出答辩人车辆应当投保的保险一定要保,如果出了事故及时给我理赔就好了,

答辩人按照上诉人业务员的设计要求提供给上诉人的业务员盖章、投保那些保险、支付保险费,答辩人没有说不字,事实上是上诉人的业务员也不清楚答辩人投保的车辆还需要再投保(也就是附加投保)《机动车教练责任扩展险》,

更不要说答辩人是否理解和知晓上诉人提供的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了。

而现在上诉人为了逃避责任而提出该车辆属于教练用车,实在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未投保《机动车教练责任扩展险》是由于上诉人的业务员过错漏保附加险,其责任应由保险人即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说一审法院判决扩大了上诉人的保险范围加重了上诉人的风险是站不住脚的。

现在如果支持他们关于教练车不赔的主张,无异于支持他们的欺诈行为。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说理清楚,应当维持。

为了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请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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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后驾驶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有朋友问我,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能够拒赔。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清楚酒后以及醉酒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

首先要分清楚酒后及醉酒驾驶的区别,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百毫升,为饮酒驾驶。达到80毫克/百毫升,为醉酒驾驶。如果在酒后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没有对酒后有排除责任。是可以对第三方损失进行赔偿,但仅限于酒后,也仅限于对第三方的赔偿。对于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明确拒赔,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先行赔付,却保留对标的车追偿的权力。

其次, 关于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的商业险条款都有明确规定,如果你手头有条款可以仔细查看一下。无论酒后还是醉酒驾驶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

总之,切不要关心酒后、醉酒保险公司是否拒赔,咱们一定不要酒后驾驶,避免酒后驾驶利己利人。现在有些地区已经实行,交警查酒后,直接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出具拒赔通知书。为了这二两酒可就不值得了!

[酒后驾驶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篇3:公司员工救人溺亡,保险公司拒赔

公司员工救人溺亡,保险公司拒赔

一家公司为经常在野外作业的员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公司的一名员工在一次野外作业过程中意外落水,另一名员工见状立即跳入水中施救,最终两人不幸双双溺亡。公司在对员工的近亲属进行赔付并取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死者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谁知,保险公司以救人者跳入水中救人溺亡不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的“意外伤害”为由,拒绝对救人者赔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那么,见义勇为救人却不幸身亡是否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能否以救人身亡不属于“意外伤害”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近日,江苏省沭阳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对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

见义勇为救人身亡的事件,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而该案的最终判决,须解决见义勇为者救人不幸身亡是否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的“意外伤害”事件,以及保险公司能否以救人身亡不属于“意外伤害”事件拒绝赔付保险金两大法律问题,案件的审理结果还对今后审理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该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这起因见义勇为救人身亡而引发的保险赔偿纠纷案件,沭阳县法院也十分重视,指派保险审判专家型法官参与了本案的审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江淮公司与保险公司围绕江淮公司是否是本案适格的权利主体、以及董海涛溺水身亡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两大争议焦点,展开论辩。

江淮公司诉称,12月2日,本公司因建设分淮入沂整治工程Ⅰ标工程建设,为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董海涛在施工过程中意外溺水身亡。后本公司与死者近亲属达成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先行垫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7万元,董海涛的人身保险权益转移给本公司。本公司于3月26日向死者近亲属支付了47万元。本公司在取得代位理赔的权利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却拒不支付保险金。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给付本公司保险金30万元并支付利息。

保险公司答辩称,首先,对江淮公司以董海涛为被保险人在我公司投保意外伤害险的事实不持异议,涉案的人身保险合同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应当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江淮公司提供的调解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将本案保险合同的保险金转让给江淮公司,故本公司认为江淮公司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次,被保险人董海涛因救工友而溺水身亡不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意外伤害保险约定的意外伤害系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非本意的客观事件造成被保险人人身损害。本案中,董海涛明知对落水者的施救过程存在高度的危险性及非常有可能造成自身的伤亡,不符合非本意的要求。

针对保险公司的答辩,江淮公司反驳称,董海涛跳入水中救人,对造成其溺亡的后果,不是必然的,其主观上更不可能希望这样的结果发生。董海涛救人不幸溺亡,是多种客观意外情况叠加的结果,且这些情况也是在当时情境下瞬时发生的,具有很大的突然性。董海涛救人溺亡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应当认定为“意外伤害”。

沭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江淮公司与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均未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据合同约定,董海涛身故保险金应由保险人向董海涛法定继承人支付。本案中,江淮公司与董海涛的法定继承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约定,将保险权益转让给江淮公司,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联系调解协议的上下文、结合江淮公司与董海涛的关系以及江淮公司提供的其他证据,已经达到民事诉讼证据高度盖然性要求,可以证实调解协议中的人身保险权益包括涉案保险合同保险金,且保险公司亦未能提供证据证实董海涛生前还投保了其他人身保险。故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调解协议中人身保险约定不明的辩解理由不采纳。江淮公司已依调解协议的约定向董海涛的法定继承人支付了赔偿款,有权利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是本案适格的权利主体。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合同条款约定“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保险利益是一种非主观意愿发生的利益。本案中,董海涛下水营救工友溺水身亡,符合上述意外伤害构成要件,理由如下:董海涛在下水营救工友时,对于自己溺水死亡的后果在主观上是排斥的,并不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溺水死亡后果是出乎其预料的,即不存在故意造成意外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保险公司的辩解理由混淆了董海涛有意识救人行为与有意识追求溺亡后果行为的概念,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董海涛溺水身亡属于涉案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江淮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30万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江淮公司向保险公司主张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是基于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及江淮公司与董海涛亲属签订的调解协议,保险合同及调解协议均无关于利息的约定,且江淮公司亦未能提供证据证实调解协议是在保险公司拒不支付保险金的情况下达成,故江淮公司主张利息的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试图对双方进行调解。可是,双方各执己见,致使调解不成。近日,沭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保险公司给付江淮公司保险金人民币30万元。

篇4:火灾损失的拒赔与权益转让

火灾损失的拒赔与权益转让

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是保险赔偿的基本责任之一.火灾作为意外事故,在火灾中损失的`保险财产只要在有效保险期内,符合索赔条件,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相应的经济赔偿.

作 者:何沛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保险 英文刊名:CHINA INSURANCE 年,卷(期): “”(10) 分类号:F8 关键词: 

篇5:社保费欠缴期间发生工伤也不能拒赔

马某原是山东省德州市某药业公司职工,12月3日调至当地针织公司工作。月22日,原单位药业公司为马某补缴了2月至12月的工伤保险费。1月31日马某因工死亡,针织公司于202月21日至年8月25日期间,分8次为马某补缴了年6月至2011年1月的工伤保险费。2011年4月21日,马某被认定为因工伤亡。但当其亲属向县社保机构申请工亡补偿金时,上级社保机构给该县社保机构批复为:“此类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应由用工单位支付。”于是,马某亲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某县社保机构立即支付马某工亡赔偿金,第三人针织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社保机构辩称,马某调动期间其欠费已达一年之久,应视为新参保职工,对其工亡依法不应该支付保险金。

第三人针织公司辩称,2010年12月22日马某在原单位办完社会保险补缴手续后,并没有及时转给针织公司,后来在针织公司办理保险过程中马某出事,针织公司不应担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针织公司在马某工亡后6个多月、工伤认定后4个多月才将工伤保险费补缴至马某死亡之时(2011年1月),故死者亲属请求被告社保机构支付工亡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关于死者亲属要求针织公司担责,因不属行政诉讼审查的范围,12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死者亲属的诉讼请求。死者亲属不服,向德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期间,德州市中级法院发现原审判决中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即被告的上级社保机构,而且当地企业不定期补缴工伤保险费用为当地社保机构长期认可,已经形成惯例,遂认为本案中社保机构拒绝支付保险金不符合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县社保机构及其上级社保机构同意支付工亡赔偿金,并与死者亲属达成协议,该案以死者亲属申请撤诉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德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认为,我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行政机关遵守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即当行政相对人对授益性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利益。行政给付属于典型的授益性行政行为。本案中,当地企业不定期补缴工伤保险费用为社保机构长期认可,已形成惯例,作为参保职工家属以及参保单位第三人,对社保机构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具有合理期待,社保机构应当支付保险金。

篇6:通知书

室业主:

经查XXX小镇XX栋XX室。你户擅自将XX栋南公共绿化占用种植蔬菜,该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权益同时违反了《临时管理规约》第四章第九条第二小条关于擅自占用或损坏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相关规定。

请你户接本通知后两天内自行将所种蔬菜清除,物业将于3月26日(即本周四)对未清除蔬菜进行统一铲除。本通知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特此通知

业主(承租人)签名:物业管理处:

年月日年月日

篇7:通知书

(物业服务企业):

经检查,你公司接管服务的(项目名称)下列第项资料不合格,限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项目所在区房管局物业科复查。

1.必须在小区门口悬挂统一招牌,注明项目名称,物业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投诉电话;

2.必须统一着工装上岗;

3.必须佩戴胸卡上岗;

4.必须在小区内张贴公示公司营业执照、物业企业资质证、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处理方式;

5.必须建立业主报修及维修登记;

6.必须有规范的门卫值班制度和人员;

7.必须建立规范的业主投诉处理制度和投诉记录;

8.必须坚持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9.必须保证小区花草树木修剪良好;

10.必须保证小区车辆疏导秩序良好。

XX年XX月XX日

篇8:通知书

XXX(身份证号:XXX)

您好!

您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未到公司上班,亦未办理请假手续。现书面通知您,请您于收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到公司上班。如因合法理由未能到公司上班的,请收到本通知书后日内书面回复我公司,并详细说明理由及供给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您未按工作时间出勤的行为,公司将按旷工处理。另外,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天以上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特此通知!

XX公司

XX年XX月X日

篇9:通知书格式

范文一:个人催款通知书

关于尽快支付货款(欠款)的函

xxx(对方名称);

现就贵方未及时支付我货款(未按时偿还欠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xx年x月x日,贵方与我(或“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签订了《xxxx合同》。双方约定,贵方应于货到就付30%的货款(贵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偿还欠款xx元)。xx年x月xx日,我依约将货物交给了贵司,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现共欠货款xx元(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还款,现共欠款xx元)。

本人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守信方能长期友好合作,故特致函请贵方于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款项支付我.

此致

敬礼

xxx

年月日

范文二:员工录用通知书

dear mr xx :

很高兴通知您,您已被xxxx公司录用。在此对您加盟xxxx表示欢迎,并请您XX年x.月x日来公司报到,公司需要您在来公司报到时提供以下文件:

1)原单位离职证明,由原单位盖章(入职当天请提交);

2)养老金、失业转移单或缴纳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张

4)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5)4张身份证照片(1寸蓝底)

6)近期体检报告

预祝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愉快、进步!

(公司全称/company)

XX年x月x日

篇10:通知书

尊敬的 同学的家长:

您好!具有奠基意义的高一学年已圆满结束了。一年来,在家长的深情关爱和学校的精心培育下,我校高一学子学习成绩喜人,发展态势良好,这令我们倍感欣慰和自豪!当这封通知书经由孩子的手传递到您手中的时候,首先让我们共同为孩子这一年来的健康成长和可喜进步握手庆贺!

20XX年我校高考再创辉煌。380人参加高考,175人达二本线以上(其中应届115人,往届60人;理工类156人,文史类19人;达一本线64人),达线率46%。两个“985”班共80人参加考试,71人达二本线(其中37人达一本线),达线率接近90%。最高分606分(高59班吴晋宇),超一本线113分。另外,体育和艺术类考生达线40人,其中26人达一本线。高考佳绩再次证明了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硬,再次说明选择吕梁学院附中就是选择了通往成功的桥梁!

现在,孩子迎来了愉快的暑假生活。为了让孩子在放松身心的同时继续抓好学习,各科老师都布置了适量的假期作业。假期里,请您提醒、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各科作业,进一步为高二新学期打好基础。此外,特别提示您如下几条:

1、孩子的期末考试成绩将于近一两天内发至本班的电子邮箱,邮箱登录信息已提前公布,请您和孩子及早查询。

2、暑假放假时间是7月2日下午,开学时间是8月11日晚7:00。开学时,请您提醒孩子按时返校,并让孩子带来高二一年的学费1600元(住校生同时交一学年的住宿费,住宿费每学年480元)。

3、放假前我们已对孩子进行了安全教育。假期里,请您进一步提醒、要求孩子杜绝各种不安全行为,确保孩子不出任何意外。

最后,请您把您对于我们工作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您就孩子的学习、成长想与我们交流探讨的内容写在下面的反馈栏内,我们将认真采纳、倾情关注。在此,我们对于您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祝愿您和孩子假期里心情愉快、身体健康!

XXX高级中学

20XX年8月7日

篇11:通知书

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全员的职业素养、岗位技能及综合能力,加强团队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经公司研究决定,由* * * 组织,全公司各部门通力配合,特举办此次培训活动。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题: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

四、培训人员:

五、培训纪律:

1、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允许迟到、早退、请假。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向部门领导请示。

2、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须提前到会场进行签到。

3、培训期间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培训中禁止接打电话。

4、培训时要注意力集中,认真做好笔记。讨论交流时积极发言。

5、保持培训场所干净整洁。

六、培训考核:

1、培训组织负责人员做好培训记录。

2、所有参训人员培训后三个工作日内交个人心得总结,或进行相关考核检查检验,以及交培训效果评估表。

二○xx年 xx月xx 日

篇12:通知书

单元/单位:

贵单元/单位在X年XX月X日发生(______)行为。此举违反小区相关规定,现我部做出如下管理:

1、请立即停止上述行为;

2、限期X年XX月XX日天恢复或(______)处理好。

3、赔偿经济损失(______)元(人民币);

4、没收(______);

5、其它:(______);

敬请阁下予以配合,并按上述规定执行。

若有疑问或异议,请于X年XX月XX日前到查询或复议。

整改负责人签收:物业服务中心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各种通知书

【初中入学通知书】

同学:

恭喜你成为花园初中的学生。

根据马鞍山市教育局学位派定通知,你已被录取为我校初一年级新生。请你于20xx年6月28日至7月5日来校报到。报到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小学5、6年级《素质报告单》、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公办初中报到注册有关政策告知书》。

市教育局将于20xx年8月27日进行初一新生入学测试。请你于8月26日下午2:30—5:00到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8月31日上午9:00学校公布分班结果并进行入学教育。

祝你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马鞍山市花园初级中学

20xx年六月二十八日

【家长通知书】

尊敬的 同学的家长:

您好!具有奠基意义的高一学年已圆满结束了。一年来,在家长的深情关爱和学校的精心培育下,我校高一学子学习成绩喜人,发展态势良好,这令我们倍感欣慰和自豪!当这封通知书经由孩子的手传递到您手中的时候,首先让我们共同为孩子这一年来的健康成长和可喜进步握手庆贺!

20xx年我校高考再创辉煌。380人参加高考,175人达二本线以上(其中应届115人,往届60人;理工类156人,文史类19人;达一本线64人),达线率46%。两个“985”班共80人参加考试,71人达二本线(其中37人达一本线),达线率接近90%。分606分(高59班吴晋宇),超一本线113分。另外,体育和艺术类考生达线40人,其中26人达一本线。高考佳绩再次证明了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硬,再次说明选择吕梁学院附中就是选择了通往成功的桥梁!

现在,孩子迎来了愉快的暑假生活。为了让孩子在放松身心的同时继续抓好学习,各科老师都布置了适量的假期作业。假期里,请您提醒、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各科作业,进一步为高二新学期打好基础。此外,特别提示您如下几条:

1、孩子的期末考试成绩将于近一两天内发至本班的电子邮箱,邮箱登录信息已提前公布,请您和孩子及早查询。

2、暑假放假时间是7月2日下午,开学时间是8月11日晚7:00。开学时,请您提醒孩子按时返校,并让孩子带来高二一年的学费1600元(住校生同时交一学年的住宿费,住宿费每学年480元)。

3、放假前我们已对孩子进行了安全教育。假期里,请您进一步提醒、要求孩子杜绝各种不安全行为,确保孩子不出任何意外。

最后,请您把您对于我们工作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您就孩子的学习、成长想与我们交流探讨的内容写在下面的反馈栏内,我们将认真采纳、倾情关注。在此,我们对于您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祝愿您和孩子假期里心情愉快、身体健康!

吕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20xx年8月7日

【暑假家长通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至此时期,您的孩子_____________又要迎来一年一度的暑假了。按上级要求,我校定于20xx年 7 月 5 日至 8月 24 日放暑假, 8 月25 日正式开学上课。为了使你的孩子能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本校实际,特向全体学生提出如下要求,望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孩子执行。

一、督促孩子按时完成假期作业,要让孩子学会复习,学会自学,养成每天学习的好习惯。为新学期学习做好充分准备。

二、家长要对孩子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教育孩子注意用火、用电、交通等方面的安全;对孩子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孩子的法制观念。尤其不要私自外出游泳等,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引导孩子自主、自律,合理的安排好暑假生活,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远离游戏厅、网吧等不利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场所。

四、鼓励孩子参加各种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创建和谐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外出时,要注意旅游安全,不单独或与未成年人结伴外出游玩。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品社

成绩

最后,希望家长支持配合学校要求,和孩子们共同度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假期。欢迎广大家长对学校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愿同学们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牢记在心,平平安安过暑假,快快乐乐返校来!

篇14:通知书

工作通知书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先生女士:

我代表××公司很高兴地通知您,欢迎您加入我们公司xx部,任xx职位,级别为xx。经与您协商,入职日期定于xx年xx月xx日,试用期为三个月,根据工作表现能够提前,但不能短于一个月。您的职责与待遇如下:

1.工作时间: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早晨8:30至午时17:00。中午11:30至13:00为午餐及休息时间。

2.待遇说明:

月薪为xx元,其中:。公司将在您的月工资中按劳动法规定代扣出您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有关保险等费用;

年终根据公司业绩及制度发放奖金;

公司供给工作午餐或午餐补助;

手机费报销额度为元;

档案调入公司后,可享受社会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公司将从工资中代扣个人应缴部分;

此外,公司还额外为您供给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3.您有义务对您的薪资资料保密,不将其告知第三方。

4.聘用解除:试用期间,无论您还是公司(经总经理签字)都能够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解除聘用关系,但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

5.办公地点:

公司可根据业务要求安排您在公司的其它办公地点或公司下属机构工作。

6.如您理解本聘书,请签字后送交人力资源部。

我们十分高兴您能加盟××公司,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签字:××××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人力资源总监

×××

篇15:通知书

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小区从20_____年_____月交付使用至今,物业服务一向存在不足。物业管理混乱,在业主中造成恶劣的影响。为此经小区业主讨论和商议,特向小区物业公司提出整改通知。现将急需整改的问题汇总如下:

一、安全管理问题

1.保安职责不明,流程不清,人员出入管理混乱。保安上班时间打磕睡、喝酒、与闲散人员聊天。进入人员不登记,外来人员不询问,以至于各类广告传单遍布小区。

2.保安礼仪不端庄,言语不礼貌。

3.保安工作安排不合理,同一岗位安排人员过多。平时巡逻及夜巡不足。(总是看见四个保卫人员挤在岗亭聊天)。

二、车辆管理问题

1.责成物业清点小区业主车辆。

2.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不善,拒绝业主车辆自由出入小区,变向对业主强卖强租。合同标

注的业主共有面积,应同业主商议合理安排。(属出卖人所有车位可与出卖人协商拟

定租凭协议,如有异议可有社区出面调解。)

3.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门卫不登记,从不跟踪安排,造成外来车辆随意占用小区道路,碾压小区绿地,造成小区绿化损坏。

三、保洁问题

1.装修垃圾不能及时打扫。

2.电梯内卫生死角不能及时清洁。

四、绿化问题

1.业主居住区域及部分公共区域绿化踩踏严重,不及时修复,侧面降低了小区的景观绿化档次。

2.原有苗木枯死的不做补种。(还在养护期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更换。)

五、小区财务问题

1.物业应公示各项收费标准,应征求业主同意。

2.小区的共有财务收入物业应成立财务公开制度。每月初10号前,公示小区财务收支情景。财务公开、透明。

六、小区大门的开设问题

1.每周五、日午时因小区边婺城中学接送车辆过多,小区业主车辆通行不便。且业主小孩在车辆间穿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现要求物业安排早6:30—晚6:30开放小区南门。

限令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必须在...4年4月10日前拿出整改措施。在此后的6个月中,将根据物业的整改情景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研究是否缴纳来年物业管理费;以及来年是否与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_______业主

(附带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通知书

各部门:

经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研讨决议,现聘任...担任...,任期xx年,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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