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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023-10-10 09:06:4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bnm1235”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欢迎阅读分享。

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1: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于x月28号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清查日期

(一)工作目标:摸清学校资产的“家底”,如实反映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清查日期:此次清查工作,以20x月x0日为资产清查结束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吴自范

成 员:王芳 李丽 王超 相振贞 王增芬 王曙光 李春凤 王桂兰 于秀玲 孟莹

(二)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校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三是审核确保本校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三)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1)马钦东: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

(2) 王增芬: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清查。

(x) 王曙光:负责电教设备清查。

(4) 王桂兰:负责图书资料等清查。

(5) 相振贞:负责办公家具清查

(6)于秀玲 孟莹:负责音、体、美器材清查

(7) 王超:具体负责数据的整理,电脑操作等。

三、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年x月28日)

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时间、步骤,制定基本情况清理和固定资产清理等;

x、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资产清查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16年x月28日—x月x0日)

1、部门自查,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完成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各项资金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对清查结果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更正。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实、验收。

(三)第三阶段总结情况和整改(2016年x月x1日)

1、根据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2、针对学校在财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这次资产清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二)对于固定资产清查,重点做好“帐、物、卡”相符、帐实相符。

(三)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四)固定资产第三类、第八类实行一物一卡。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资产清查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日期:根据县教育对学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要求,2016年x月28日开始对我校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我校第一类至第九类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校成立了由吴自范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固定资产清查的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财产情况进行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固定资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清理资产,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证据,填制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自然损失的情况有:八类旧桌凳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旧的办公厨已淘汰,以前拆除的房屋没有报损等。

三、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部分科室物品有乱搬现象。

(二)原因分析:

由于物品不够临时安排活动挪用。

(三)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x、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固定资产帐务。

篇2: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摸清我院资产“家底”,重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采集、整理资产信息数据实现网络化管理的同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24号)及《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6〕61号)要求,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中附院字〔〕89号)的规定,我院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科室予以认真落实和配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实施资产动态网络化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方法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计划财务科和国有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组成“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管辖各科室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

(二)我院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解决并如实上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我院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逐步实施资产网络化建设,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我院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实的批复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

三、清查实施阶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采取各科室自查盘点并上报所辖资产账目,“清查核查小组”逐科逐个核实、采集资产基本数据、贴标、重新建账建卡,同时与我院计划财务科、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资产账目交叉核实的方式切实落实本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6年4月20日-4月27日)

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或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负责组织对本科室所辖的现有资产,按要求对实物逐个进行盘点后将自查结果按分类盘点表格(见附件二)规定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确认并与原有账目进行核对,按规定时间内将纸制版和电子版如实报“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

(二)核查阶段(2016年4月28日-6月24日)

由“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院下发的资产清查整体工作部署(见附件一)全面开展工作,结合各科室自查结果所填报的盘点表和账目对其所辖现有实际资产进行核实;重新采集和完善资产相关数据、粘贴标示牌、建立电子档案切实实现“一物一卡一码”管理。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6年6月25日-6月31日)。

1.“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完成后,以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12月31日)为时点,将盘点结果与实物核实情况上报医院计划财务科对相关账务进行核对。按照全面彻底、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基准日会计总账、明细账目对应的数据,通过资产系统录入资产明细数据,生成资产清查报表,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自查总结报告。

2.我院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四、组织实施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学科、基建办公室、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小组成员

组长:吴磊 刘国庆

组员:王玲 杜梅 徐雪雯 郁琳 刘鹏怡 乔J

韩琪 杨志滨 来灵敏 何瑞 赵天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是该科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各科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部门的资产自查盘点和账目上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自查阶段的盘点结果真实可靠,并积极配合“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做好核查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全院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核查结果必须确保“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资产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规范报送格式,确保签章齐全。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工作督导。“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加强对各科室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篇3: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学校各学院、系,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实体,各部处,附属学校等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各单位”)。

2.学校投资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企业以各种形式占用的学校资产要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3月)。

1.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3月-7月)。

1、各单位自查(3月-4月)。根据学校统一布置,以及国资办、财务处下发的固定资产盘点单或清单,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结果于4月15日前分别前报国资办、财务处。

2、汇总与核实(4月-5月)。国资办、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人到各单位分别逐一核实,并将清查结果录入相关系统,建立健全资产卡片。

3、委托事务所审计核实(5月-6月)。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资办、财务处汇总的清查结果予以专项审计,以确保相关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4、上报清查结果(7月)。校办和国资办组织起草相关清查报告,并按时(7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

5、整改总结(8月-12月)。在做好迎接财政部、教育部抽查准备的同时,建立完整的学校资产基础数据库。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核实批复的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账目。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小组由作为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与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另行公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办。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当年预算安排,由学校统一承担与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宣传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处理。

篇4: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184号)要求,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和直属分局。

二、工作方法

(一)市审计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涂成富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市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组织专人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三、清查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备案;

2、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3、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6月)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单位各相关科室(局)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按照《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分别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和财产清查工作。对使用的国有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依据资产清查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资产清查表格,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

3.6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资产核实阶段(2016年7月)

迎接市财政局资产清查结果的专项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资产清查组织,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序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二)有效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

篇5: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一】

为规范全镇国有资产管理秩序,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全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镇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我镇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非经营性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党政部门规范资源配置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提供资料。

(四)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计划,建立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等程序,对全镇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主要采取以下清理办法:

(一)账实核对。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资产,由镇财政局提供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等资产明细表,各办事处、各部门根据资产明细表对本单位内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中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核对结束后,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将资产明细表提交镇资产清查办公室(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及Excel电子文档一份)。往来款项资产明细表经镇资产清产办公室核实后,再提交各部门进行结算(收取或支出)。

(二)新增入账。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物无账”的情况,请各办事处、各部门如实报镇清查办公室,要做到不瞒不漏,清查办公室核实后由镇财政局统一建立资产卡片或新增入账。

(三)资产处置。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账无物“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置:

(1)出租、出借处置方法:确因特殊情况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须填写出租、出借表格,经镇办公室审核批准,并留镇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2)捐赠、赠送处置方法:资产对外捐赠、赠送的,须以书面报告送请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填写捐赠、赠送表格,并报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备案。

(3)报损处置方法:①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盘亏及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盘亏、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如资产属人为恶意损坏的,将追究事故人的责任,并要求按原价赔偿。

(4)报废(淘汰)处置方法:①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

(四)凡涉及土地、房产的清查,由镇村镇建设局负责,将清查结果及土地、房产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镇资产清查小组对清查结果核实后,再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五)凡涉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清查,由镇财政局负责,镇村镇建设局、镇园区办配合,将清查结果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经镇资产清查小组核实后再统一结算。

(六)及时入账。经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后,镇财政局要对已经审批的各项国有资产(包括新增、赠送、报损、报废等)及时入账,要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档案,完善资产日常基础工作,建立长效、动态的管理机制。

三、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7月30日前)。镇委、镇政府印发《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办事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报表,对参加资产清查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208月30日前)。根据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后,按规定填报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资产清查情况。

(三)审查、复核阶段(年11月30日前)。镇清产小组对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复查、审计鉴证,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形成正式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精心组织安排。资产清查工作应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清产核资政策和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物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的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按清产核资政策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取得合法证据,不得虚报、瞒报。对于隐瞒不报、做假账而造成清产核资数据失真,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二】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什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什委办[]51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工作任务。并组织落实认真细致地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相关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对这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宗明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组。具体安排落实:张磊(办公室主任)、胡勇、杨勇军、李珍负责资产全面清查核实工作。并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和纪律,确保清查工作全面细致、不重不漏、帐实相符,彻底摸清本单位国有资产状况,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我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的具体做法:一是各科、所、处、室统一填制上报现有资产情况表,具体负责使用现有资产的经办人需在自查表处签字,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进行核对,并对各科、所、处、室一般设备、交通工具等进行了逐项清查并登记造册;二是局办公室根据各个科、所、处、室上报的资产情况表自查表,进行汇总。由资产清查工作组经办人员集中对账、物进行核对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认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出领用进行了全面核对,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三是按照资产清查要求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国资监管中心。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此次资产清查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摸清我局的家底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但在清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掌握的国有资产数据不够完整;二是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有不规范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

2、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个科、室的年终考核。对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流失的科室,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3、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年底全面清查、核对本年资产增减变动等情况。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篇6:粮食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粮食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霍政办〔〕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6〕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县局决定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清查范围为霍邱县粮食局机关。

三、工作方法

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工作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财务人员负责对资产清查数据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4月-7月)

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6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财政局。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1.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财政报告我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组长:郑宏东,副组长:刘志亮、徐东林,成员:王恩军、杨光、杜红洁、武杰、刘兴明。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单位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X月26日

篇7: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规范全镇国有资产管理秩序,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全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镇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我镇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非经营性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党政部门规范资源配置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提供资料。

(四)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计划,建立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等程序,对全镇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主要采取以下清理办法:

(一)账实核对。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资产,由镇财政局提供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等资产明细表,各办事处、各部门根据资产明细表对本单位内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中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核对结束后,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将资产明细表提交镇资产清查办公室(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及Excel电子文档一份)。往来款项资产明细表经镇资产清产办公室核实后,再提交各部门进行结算(收取或支出)。

(二)新增入账。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物无账”的情况,请各办事处、各部门如实报镇清查办公室,要做到不瞒不漏,清查办公室核实后由镇财政局统一建立资产卡片或新增入账。

(三)资产处置。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账无物“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置:

(1)出租、出借处置方法:确因特殊情况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须填写出租、出借表格,经镇办公室审核批准,并留镇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2)捐赠、赠送处置方法:资产对外捐赠、赠送的,须以书面报告送请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填写捐赠、赠送表格,并报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备案。

(3)报损处置方法:①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盘亏及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盘亏、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如资产属人为恶意损坏的,将追究事故人的责任,并要求按原价赔偿。

(4)报废(淘汰)处置方法:①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

(四)凡涉及土地、房产的清查,由镇村镇建设局负责,将清查结果及土地、房产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镇资产清查小组对清查结果核实后,再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五)凡涉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清查,由镇财政局负责,镇村镇建设局、镇园区办配合,将清查结果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经镇资产清查小组核实后再统一结算。

(六)及时入账。经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后,镇财政局要对已经审批的各项国有资产(包括新增、赠送、报损、报废等)及时入账,要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档案,完善资产日常基础工作,建立长效、动态的管理机制。

三、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7月30日前)。镇委、镇政府印发《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办事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报表,对参加资产清查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208月30日前)。根据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后,按规定填报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资产清查情况。

(三)审查、复核阶段(年11月30日前)。镇清产小组对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复查、审计鉴证,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形成正式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精心组织安排。资产清查工作应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清产核资政策和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物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的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按清产核资政策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取得合法证据,不得虚报、瞒报。对于隐瞒不报、做假账而造成清产核资数据失真,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篇8: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自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以来,全国很多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积极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求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山西省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清查工作认识到位、政策法规学习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和监管工作服务到位,“四到位”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据介绍,阳泉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为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重庆市政府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夯实整个财政管理基础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也已逐步展开。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对记者说,“在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将资产按照不同归属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而且可以把资产清查工作当作是国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不必要的建筑、服务设施等出租或卖出,同时也是一种资产基础的积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还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规范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篇9: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资产清查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或单位组织开展。

财政部同时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法自203月1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_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16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    __〕12号文件《_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_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__〕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16〕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

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篇10: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摸清我院资产“家底”,重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采集、整理资产信息数据实现网络化管理的同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24号)及《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6〕61号)要求,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中附院字〔〕89号)的规定,我院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科室予以认真落实和配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实施资产动态网络化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方法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计划财务科和国有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组成“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管辖各科室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

(二)我院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解决并如实上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我院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逐步实施资产网络化建设,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我院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实的批复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

三、清查实施阶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采取各科室自查盘点并上报所辖资产账目,“清查核查小组”逐科逐个核实、采集资产基本数据、贴标、重新建账建卡,同时与我院计划财务科、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资产账目交叉核实的方式切实落实本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6年4月20日-4月27日)

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或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负责组织对本科室所辖的现有资产,按要求对实物逐个进行盘点后将自查结果按分类盘点表格(见附件二)规定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确认并与原有账目进行核对,按规定时间内将纸制版和电子版如实报“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

(二)核查阶段(2016年4月28日-6月24日)

由“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院下发的资产清查整体工作部署(见附件一)全面开展工作,结合各科室自查结果所填报的盘点表和账目对其所辖现有实际资产进行核实;重新采集和完善资产相关数据、粘贴标示牌、建立电子档案切实实现“一物一卡一码”管理。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6年6月25日-6月31日)。

1.“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完成后,以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为时点,将盘点结果与实物核实情况上报医院计划财务科对相关账务进行核对。按照全面彻底、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基准日会计总账、明细账目对应的数据,通过资产系统录入资产明细数据,生成资产清查报表,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自查总结报告。

2.我院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四、组织实施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学科、基建办公室、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小组成员

组长:吴磊 刘国庆

组员:王玲 杜梅 徐雪雯 郁琳 刘鹏怡 乔荍

韩琪 杨志滨 来灵敏 何瑞 赵天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是该科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各科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部门的资产自查盘点和账目上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自查阶段的盘点结果真实可靠,并积极配合“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做好核查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全院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核查结果必须确保“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资产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规范报送格式,确保签章齐全。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工作督导。“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加强对各科室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学校各学院、系,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实体,各部处,附属学校等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各单位”)。

2.学校投资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企业以各种形式占用的学校资产要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3月-7月)。

1、各单位自查(3月-4月)。根据学校统一布置,以及国资办、财务处下发的固定资产盘点单或清单,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结果于4月15日前分别前报国资办、财务处。

2、汇总与核实(4月-5月)。国资办、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人到各单位分别逐一核实,并将清查结果录入相关系统,建立健全资产卡片。

3、委托事务所审计核实(5月-6月)。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资办、财务处汇总的清查结果予以专项审计,以确保相关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4、上报清查结果(7月)。校办和国资办组织起草相关清查报告,并按时(7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

5、整改总结(8月-12月)。在做好迎接财政部、教育部抽查准备的同时,建立完整的学校资产基础数据库。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核实批复的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账目。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小组由作为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与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另行公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办。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当年预算安排,由学校统一承担与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宣传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处理。

篇11: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学校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汇报会。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戴建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办公室、宣传部、纪检委(监察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法制办公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戴建兵在会上进一步重申了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通过认真的清理登记,摸清河北师大的家底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学校的建设发展、争创“双一流”大学有着重要的意义。他在听取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度汇报后,对继续教育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近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特别对继续教育学院深入基层单位进行全方位调研摸排和积极制定管理文件的做法提出表扬,同时,对财务处在货币资产管理认识方面滞后提出严肃批评。

戴建兵强调,学校在4月11日召开的国有资清查工作推进会议上,对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任务、清查的范围、工作步骤及时限、工作的组织实施保障及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全校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经过两周时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整体上进展顺利,但是有个别部门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自觉增强做好清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和人事处要研究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干部的岗位职责,与岗位的管理和绩效考核挂钩;党委宣传部要积极跟进,宣传报道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增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本领;珍惜和爱护河北师范大学的名誉,制定管理文件,对与学校合作办学的单位和个人,要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实行严格规范管理;对侵犯学校名誉的行为,要坚决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的权益。

会上,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汇报了本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来的进展情况,并表示要按照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整体部署,以高度的责任心继续认真扎实地推进,保证高质量的完成清查工作。

篇12: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学校在科技楼第六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史伟奇主持,院领导林少菊、谢军、陈庆祥出席会议,校属各二级机构一把手、部门资产管理员(内勤兼)及校资产清查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资处处长胡晓光同志宣读了《湖南警察学院20xx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湘警院通《20xx》19号),就资产清查工作的目的、内容、步骤及要求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安排。随后,副院长谢军同志作了动员报告,要求校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不能存半点敷衍应付的想法;要精心组织,确保6月初按时保质完成汇总上报工作;要严肃纪律,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定处理和问责;要做好重点清查,研究解决问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取得清查实效。

最后,院长林少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指出国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管理人员责任重大,近几年学院国有资产规模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增值保值,但也存在重钱轻物、重配置轻管理等等问题,要求:一是以清查为契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定期做好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四是推进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五是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把国资管理工作好坏纳入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考核范围。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xx年3月19日至5月22日对全校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截止20xx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产业开发占有和使用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对登记,现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省财政厅、省清产办委托的主审所(贵州汇隆会计师事务所)对我校资产清查的专项审计,于5月22日按时向省教育厅和省清产办公室报送了《贵州师范大学资产清查报表》、《贵州师范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贵州师范大学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有关材料。现将我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实施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全国性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专门下发了《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校发[20xx]1号)文件,并成立了贵州师范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伍鹏程校长任组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黄开烈副校长和分管计划财务工作的刘肇军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为计财、国资、审计、监察、人事、教务、图书馆、后勤、后勤集团、产业开发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校清产办”),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资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和国资处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在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部署下,在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校清产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了我校资产清查的日常工作。经过认真学习文件和资料,熟悉资产清查软件系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进度、实物盘点、账务清理、信息卡片录入、基础和综合账表生成、系统软盘数据平衡,最终形成资产清查报表,并予按时报送和接受省财政厅、省清产办委托的中介机构贵州汇隆会计师事务所对我校实施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等环节的工作,克服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牵涉面广的困难。特别是基础数据的录入,近五万件资产的卡片信息点采集输录,组织专人加班加点进行。由于我校资产管理信息库与这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软件系统不匹配,因此专门聘请了计算机专业方面的专家帮助、指导数据库的整理和调配,使清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少走弯路。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地完成了此次清查工作任务。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

1、流动资产

通过对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清查,需要申报资金挂账损失金额为243,326,527.15元,具体构成如下:

(1)银行存款32,844.46元,系校财务处8月至20xx年7月间与原校内结算中心账面差,校内结算中心已于20xx年7月31日撤销,撤销时原银行账户余额与开户行核对一致,并转入校财务处,属历史遗留内部单边挂账性质。

(2)预付账款243,412,999.71元,系高校贷款资金修建房屋,购置教学设备及土地,因执行的会计制度缺陷,未能将上述预付款结转事业支出,而项目已交付使用,暂估入固定资产,属虚列资产,应予报损。

(3)其它应收款165,482.98元,系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的七笔呆账,挂账时间长达十多年,通过收集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并写出书面材料,初步认定为支出挂账。

2、固定资产

通过对全校50个部门(教学部门20个、教辅单位6个、职能部门21个、附属机构及其它部门共3个)的固定资产清查,涉及报废报损仪器设备用品的有40个部门,报废报损下账的仪器设备用品一共为2862台(件),账面原值6,303,676.84元。其中台件数和价值由4个方面构成:

(1)原学校电机厂、无线电厂报废报损的设备用品台件数为85件,账面原值227,033.35元,20xx年前两厂撤销关闭作报废处置,残值已入学校财务,因具体手续材料不齐而未下账,本次清查予以清账。

(2)已报教育厅、财政厅正式批复报废报损设备用品台件数为1004件,账面原值2,265,533.40元,因没有全部查清单台件的设备号和具体使用保管责任人等而未下账,本次清查落实后予以清账。(详见以下文件:20xx年5月27日校字[20xx]54、82号请示、20xx年7月29日教育厅黔教[20xx]108号函、20xx年12月20日省财政厅黔财资[20xx]81号批复;20xx年3 月 15日校字[ 20xx ] 40号请示、20xx年 8 月10 日教育厅黔教[ 20xx ] 51 号函、20xx年10月11日省财政厅黔财资[20xx]74 号批复)。

(3)退库(单台件输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库时输错、输重的)设备用品台件数为163台件,账面原值155,565.00元,本次予以更正。

(4)被盗、毁损和待报废的设备用品台件数为1610台件,账面原值为3,655,545.09元,由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技术鉴定小组,聘请实验仪器设备专业方面的专家教授,对其进行专门的技术鉴定,出具相应的技术鉴定材料,为此次资产清查减少(盘亏)部分,申请核销提供依据支撑。

(二)经贵州汇隆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损益情况

资金挂账审计情况 金 额:元

资产盘盈审计情况 金 额:元

资产盘亏审计情况 金 额:元

(三)申报核销损失的处理预案

我校通过此次资产清查,一共清理出价值243,730,452.51元的资产待处理,根据实盘依据、报损材料、专门的技术鉴定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认定,特申请予以核销。

三、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此次清查,较彻底地摸清了我校资产家底,规范了资产账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更全面的初始信息,为更好地实施资产动态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通过清查,为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以后年度财务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校一贯重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20xx年就报批成立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全省最早成立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高校之一;同时,我校十分注重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和实物资产管理办法,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对资产管理一向严谨规范。此次资产清查发现出来的我校财务、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是: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生活服务和产业经营开发三个部分使用的资产,没有做到统一进行核算和管理;资产总账和分类分户明细账没有做到定期往来对账;资产保管使用、调剂移交和处理的制度不够健全。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产生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学校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规范学校资产管理的程序,加强学校资产监管,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使用。

篇13: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校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主审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成立于1958年,隶属于金安区教育局,财政性全额拨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许本林,法定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街道,在编在职教职工107人,退休教职工42人。主要职能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

经清理,列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本部1户,我校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区属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下,于20xx年4月10日制定了《六安市孙岗高级职业中学资产清查方案》.

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大力协作,相互配合支持,各项清查工作按照清查方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展开:

(1)参加区财政局召开的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2)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3)在校园网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含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的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总务处、财务处、办公室等处室负责;

(2)账务(含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及各项资金往来等)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财务处负责;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负责。

在接受区教育局对我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根据区教育局资产核实批复文件,学校总务处进行账务处理,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处室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1、普遍提高了各处室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处室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学校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大家在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资产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在清查工作中学校专门成立了工作组,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

2、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另外,还对我校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3、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学校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其中通过清查资产合计为:1969.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961.44万元,无形资产:790.54元。我们共发现账外实物资产达1750.2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502.29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1247.91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学校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通过对本单位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899.96万元,清查值为1969.42万元,清查变动数增加1069.46万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728.56万元,清查值为1003.27万元,清查变动数增加274.72万元。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我校将以本次资产清查作为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在分清是管理责任,还是制度漏洞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改进措施如下:

1、组织各管理员认真学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认识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引起管理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

2、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其使用率。

3、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每一件物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和遗失。

4、要求管理员定期(每个月)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如发现有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损坏现象,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否则应负相关责任。

5、校领导加强监督工作,将不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以更有效地管理、保护学校资产。

6、固定资产要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我校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均在正常使用,无闲置资产;我校无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因各种原因,我单位固定资产中的房屋类资产20xx年新建综合楼因没有验收,以及20xx年7月孙岗镇中心小学并入后的房屋没有统计录入,校长对此非常重视,并要求下一步进行全面核查,及时调整。

以上为我校资产清查结果,我校将以此次全国资产清查为契机,不断加强财务与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合理使用资金,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为教育教学保驾护航,成为教育教学的有力保证。

篇14: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晋江市清查办:

根据财政部和我市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和要求,我单位已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根据清查方案的要求,纳入本单位清查范围涉及的具体资产占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停产企业等;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各单位如何组织分工,实施资产清查、测量、固定资产重估(无账面原值)、折价(或按规定计提折旧)和对资产产权异议的处置填报等;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和处理

总体概况:清查前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清查后资产净损益和账面固定资产折价减值额;(净损益和折价减值)经申报处理后,本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不包括已使用未转房屋建筑物)。具体包括:

(一)固定资产状况:清查前、后固定资产总额。

1、土地基本情况:清查前、后金额、数量,土地来源,性质及产权证办理情况等;

2、建筑物基本情况:清查前、后金额、数量,产权证办理情况等;

3、其他重要固定资产情况。

(二)资产损益和折价状况

1、资产损益情况:盘盈、损失资产总量、具体项目数量和金额(具体见××明细表),并进行原因分析;

2、固定资产折价:固定资产折价后,原账面值、折价后金额(报表账面值)、减值额情况。

3、损益和折价减值处理意见:根据损益原因及行政事业财务制度,单位对盘盈资产、损失资产和资产折价减值额提出处理和账务调整意见。

(三)单位非转经资产状况:出租、出借等资产数额、年收益及收缴情况,对处投资金额、股比、年收益及收缴情况等。

(四)产权异议资产情况:数额、形成原因、现使用状况、单位处置意见。

(五)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结果、工程完成时间、结(决)算情况、未转原因等。

三、清查存在问题分析和整改

单位分别就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清查工作报告数据要与单位会计账册和清查报表一致,一式三份。

主管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审核,同意转报) (清查结果属实,同意报送)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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