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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0-27 12:40: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萌妹儿”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下面就是小编整理后的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篇1: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主要任务向大会作以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59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561人,不批准逮捕36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结案率100%;追捕21人,立案监督26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件,检察建议15件;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91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55人,报市院87人,不诉15人,退查18人,已收到法院判决715人,提出纠正违法78件,发检察建议45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工作中,我们一是严格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既重视实体和程序的审查把关,又重视证据的审查判断,努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最高检关于部分罪名的司法解释,做到所有案件定罪准确,建议量刑得当。三是坚持办理刑事案件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把法律法规宣传、思想教育感化融入到办案的各个环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所办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坚持“严、细、快、准”审查案件原则,注重监督效果,提升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重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县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五年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贪腐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腐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贪腐贿赂犯罪45件75人,立案查处渎职犯罪8件2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共完成全局性、综合性预防调查49件,犯罪分析32件;开展预防咨询100件,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62场次。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一是以聚焦反腐行动、铁拳反腐行动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化侦查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坚决惩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规范工作机制,注重办案质量。健全完善了线索管理、案件初查、侦查协作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起诉报批制度,推行“侦、捕、诉”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侦查水平和案件质量,使所立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三是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案源渠道。针对我县农业人口多、涉农惠民项目资金拨付量大等特点,我们将工作重心放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上,特别是紧紧扣住扶贫建设领域内的职务犯罪,组织精兵强将,摸排线索,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贪腐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在立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农领域27件40人,涉及民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18件35人,扶贫领域11件17人。四是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看审分离,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

(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把处理涉检上访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4人(次),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39次210人;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56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43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行民行工作“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大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提请抗诉力度。共受理申诉案件19件,息诉17件,提请抗诉案件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报市院公益诉讼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其中进入诉前程序1件,已层报省院提请公益诉讼,省院已审批。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看守所安全大检查47次;针对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27次;纠正10名押员的刑期计算错误;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查8次,对5名监外犯脱管、漏管现象予以纠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1件。

(四)案件管理工作:自统一业务办案系统应用以来,录入各类案件信息897条;共接收涉案赃物1119件;办理网上预警117件;组织专项案件评查89件,公开法律文书147条,公开程序性信息979条,重要案件信息63条,通过规范管理,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另外,政工工作、技术装备工作、办公室工作、纪检监察以及法警工作等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坚持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我们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3次,积极开展岗位培训,组织各类培训、岗位练兵120余次,队伍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全院干警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17名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已基本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完善我院目标考核办法,以“三项机制”为用人导向,强化对全院内部机构和干警的考核考评,对增强干警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推动作用。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五年来,我们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接受政协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强化外部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每年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约200余名干部、群众代表走进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向“两代表一委员”邮寄书信、宣传册等,深入单位、企业、农村征求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二是深入推行检务公开,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五年来,在中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发表检察信息近篇,拍摄检察主题微电影1部,业务宣传片5部,参与制作电视台法制节目20期。全面开通合阳检察“两微一端一号”平台,发表检察动态700余条。三是围绕县委大局,打好扶贫攻坚战,组织开展了“生态合阳美丽乡村”、“两联两包”等扶贫包联活动,帮助贫困家庭400余户,为包联村争取项目资金100余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多次为贫困家庭送去生活物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四是主动深入基层,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合阳”创建工作,开展平安创建、法律知识宣传,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有效的提升检察公信力,我院“两率一度”多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院整体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多项检察业务工作和多名干警得到县委和上级院的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归功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够,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数量依然偏少;二是队伍建设还需继续加强,干警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特别是突破案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需要。以上存在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和克服。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安排部署,我院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市政法工作、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六个合阳”“六区建设”和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合阳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推进经济建设,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为重点,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要坚定不移按照党委和上级院要求推进反贪腐斗争,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持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反腐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中的贪腐贿赂、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要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开展预防调研,增强预防实效,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发展。

三、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充分发挥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重要法治保障。要坚持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警示效应;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要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行使信访权利、解决矛盾纠纷;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充分认识规范司法对全面推进法治合阳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查背后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探索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

五、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在党委和上级院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

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学习以国家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意识,打牢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要强化队伍专业化和素质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检察干警规范办案能力;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在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及时掌握民意、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见实效;要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人民的监督中依法规范行使,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开创我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合阳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建设幸福、健康、文明、书香、智慧、平安新合阳而努力奋斗!

篇2: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丽水创建,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二、充分发挥惩防腐败职能,打造廉洁政治新常态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法治权威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篇3: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回顾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立足职责主动服务,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全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加大职务犯罪侦防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8件259人。持续加大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共查办贿赂类案件106件19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38.32万元。提升侦查能力水平,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一年来,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5件;共派员列席法院审委会11次;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程序瑕疵67件。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为全省全面推开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招录、基层院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等方式,不断充实人才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26次,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41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重大活动25次。

重要工作安排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着力为全市追赶超越大局服务。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各种职务犯罪。

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强化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提供强大动力。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

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篇4:合阳县财政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合阳县财政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在合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书面报告)

合阳县经济发展局局长 范 辉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践行新理念、建设新合阳主题,奋力落实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建设小康合阳迈出新步伐。全县生产总值达到76.71亿元,较上年增长5.2%。三次产业比为24.9:21:54.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0.14亿元,同比增长1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完成34.35亿元,同比下降16.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亿(剔除营改增及煤炭一次性收入因素),增长19.1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6600元和8600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2%和12.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7.36亿元,同比增长14.2%。万元GDP能耗下降3.4%。

(一)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全年实施重点项目5大类88个,完成投资8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108国道合阳过境段改造、城北水土保持等36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沿黄公路、一级客运站等52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策划入库项目138个,上报各类项目72个,落实农业发展、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支持类项目56个,争取国家各类无偿资金11.2亿元。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23个,到位资金43亿元。

(二)现代农业稳步发展

预计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可完成19.17亿元,同比增长4.4%。全县新建现代农业园区12个,新发展设施农业4095亩。建设优果基地1万亩,新建果园2万亩,设施红提3000亩。新增奶牛5030头,其中千头奶牛场1个,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0个。新增水产养殖亩。在省市级园区积极推行“五治一品”工程、“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兴皇苹果等9个农产品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三)工业经济趋稳向好

预计全县工业总产值累计完成56.3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4.35亿元。积极应对国家去产能政策,煤炭资源开发企稳回暖,煤炭价格持续上升,百良旭升矿联合试运转,平政煤矿积极组织复产验收,工业回升迹象初步显现。2×660兆瓦煤矸石电厂项目初可研通过西北电网公司评审。桂花清洁能源、智远新能源、陕西黄峪工程材料、洽川交通能源等6户企业步入规模以上行列,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9家。新增中小微企业400户以上,我县入围全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启动洽川景区创5A工作。莘国古城、圣母湖项目进展顺利,拉斐尔艺术庄园、黄土印象·徐水源民俗文化养生基地项目有力推进。中华诗经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评审。“风雅华韵竞洽川”中国民间情歌会、第26届中国厨师节伊尹祭拜、洽川万人婚典、福山祈福节等系列文化旅游宣传活动成功举办。以洽川景区为龙头的“全域旅游、全景旅游”格局初步显现。全年接待游客525.6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8.5亿元。

(五)财税金融保障有力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22.73亿元,同比增长12.9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6.23亿元,同比增长106.26%,预计存贷比为48%左右。全县税收收入预计完成819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9810万元。预计财政支出完成25.3亿元,增长8.16%,有效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社会事业和各项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城乡统筹步伐加快

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武帝路北延建成通车,合洽路改造全面完工,城市“五纵六横”路网框架初步形成。《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新池镇街道排水工程完成末端拦水坝和顶管施工,《洽川景区核心村改造提升规划》通过评审,坊镇迈入国家重点镇行列,灵泉村入围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南长益村、东宫城村跻身国家传统村落。

(七)生态文明有效提升

全年绿化造林4.8万亩,城区新增绿化面积25.1万平方米。深入推进古莘大地园林化,建成2.1万亩环城林带和知堡运煤专线、合洽路等绿色长廊。治理水土流失35平方公里,恢复徐水河湿地和黄河湿地6500亩,武帝山国家森林公园有望获批,黄河西岸合阳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大力开展“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狠抓采石场、石灰窑、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中国生态魅力县。

(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简政放权、公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走在省市前列。教育工作成效显著,二本上线比率位居全市第一,5名考生被清华北大录取。成功举办合阳中学百年校庆。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县医院、妇幼院门诊综合楼投入使用。改建乡镇卫生院15所,新建村级卫生室149所。全面两孩政策、孕产妇免费保健服务项目启动施行。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文化惠民活动实现常态化。食品安全、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四位一体”平安格局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依然偏小,发展速度不快,发展质量不优,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受国家煤炭去产能宏观政策影响,骨干矿井关停,工业经济短腿明显,税源严重匮乏;三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果畜蔬特色产业规模不大,品牌不优,农民增收压力依然较大,脱贫攻坚摘帽任务艰巨;四是现代服务业带动能力不强,旅游产业缺乏竞争力;五是城镇化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县城和重点镇聚集辐射带动能力不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不等不靠,用问题倒逼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不断增强追赶超越的内生动力,实现县域经济弯道超车。

二、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

2017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重要的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县域经济加速转型升级、实施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县域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指导思想: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追赶超越为主题,以“六区建设”为目标,在决胜小康关键之年多点发力,以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成绩向党的会议献礼。

主要预期目标:

——全县生产总值完成83.61亿元,同比增长9%;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3.57亿元,同比增长18%;

——地方财政收入计划为1.96亿元,同比增长9%;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2.96亿元,同比增长15%;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5亿元;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2%、13%;

——万元GDP能耗下降3.4%。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项目建设,蓄积追赶超越动能

2017年计划实施项目5大类99个,总投资2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6亿元。其中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5个,总投资1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3亿元。年内108国道改线、合阳客运站、合阳北站专用引线、太姒路、体育场、圣母湖、莘国古城风情购物区等39个项目力争建成投用。第二高中、韩合通用机场、韩合农业主题公园、342国道、合凤高速等58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做好水热煤电、308省道(108国道至定国段)、西韩城际高铁等22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策划包装项目300个。落实国家各类无偿资金12亿元以上。鼓励支持PPP投资模式,整合县域资产资源,稳妥发行企业债券。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全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0个,到位资金45亿元。

(二)壮大现代农业,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紧扣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奶牛核心区、百万头生猪基地、国家农业主题公园、万亩牡丹园建设,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做强合阳红提品牌,争创省市级农业园区2个、示范家庭农场10家。实施大北农集团30万头商品肉猪养殖和石羊集团50万头“云养殖”生猪项目,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全年新发展苹果、红堤、红薯等经济作物3万亩,新增奶牛5000头。启动沿黄观光渔业长廊建设,新增水产养殖面积2000亩。

(三)深化结构性改革,加速工业经济转型

实施渭北光伏领跑者计划。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生物医药等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产业。建设煤电热、煤电水综合循环工业基地,走以煤促电、以电提水新路子。加快建设清洁能源聚集区。启动水热煤电一体化项目,实施东雷抽黄扩灌等工程。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新建标准厂房1.7万平方米,新入企业7户。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户,规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完成36亿元和12.5亿元。

(四)推进全域旅游,激发三产活力

以建设黄河旅游核心区为目标,加快洽川景区创5A进程,建成莘国水城和圣母湖,开工建设县城游客服务中心、福源旅游观光区、国际温泉度假村。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编制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规划,打造坊镇、洽川等乡村旅游名镇,“五一”开放拉斐尔艺术庄园、黄土印象。建设印光文化产业园。举办福山祈福节、洽川荷花节、诗经文化节等系列主题活动。全年接待游客5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亿元。启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县。培育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休闲健身、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消费新业态。全年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5户,新增规上服务业4户,电子商务企业50户,完成进出口贸易额80万美元。

(五)实施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深入推进国家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建成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实施城市外立面改造。筹划城区集中供热。编制城市环城水系规划、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开工建设城北合阳湖、城南太姒湖和城市水景观廊道。完成解放路北延、太姒路中段、凤凰路北延、九龙大道东延、泰山路东延及排水工程。继续实施海绵城市改造、弱电网络入地和地下管网更新等工程。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完成百良、新池、和家庄街道综合改造工程。推进黄河西岸合阳段土地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黄土高原林业治理示范项目和环城林带二期、植物园、天保工程。全年完成植树造林4.5万亩。

(六)推动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硬仗

高标准推进10个扶贫搬迁社区建设。年内搬迁贫困户1415户4933人。实施“贫困百村”扶贫项目。在甘井项目区6个村实施世行贷款农村社区发展项目。年内建成20个村集中式光伏电站。加快培育种植、养殖等脱贫产业,以技术培训、产业直补、小额信贷贴息、互助资金协会借款等方式,扶持8000户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制定的14个行业扶贫政策,确保年内脱贫2.5万人,46个村退出贫困村行列。

(七)着力改善民生,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

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力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强“一馆两中心”管理运营,建设体育场和游泳馆等设施。发展健康产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承办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提升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水平,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培养基层全科医生。文化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成投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新(改)建6所公办幼儿园。实施20所薄弱学校改造。加快第二高中、第四初中建设步伐。认真落实扶持就业各项政策,新增城镇就业3800人。

各位代表,2017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砥砺进取,放手担当,为县域经济转型升级、争先进位、追赶超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5: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9日在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检察工作回顾

20,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取得了新进展。

——依法全面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有力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174人、不批准逮捕2548人;提起公诉9908人、不起诉791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爆炸、放火、贩卖毒品、制造 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310人、提起公诉1200人。犯罪嫌疑人向某等9人大肆制造并通过互联网贩 支、,涉枪数千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浏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有效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蔓延。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50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案件,不起诉462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予批准逮捕938人、不起诉201人;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09人、不起诉128人。市检察院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后,通过严审细查,认为张某没有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遂依法决定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处理,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依法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有力推进廉洁长沙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27件160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件126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4人。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8人,涉嫌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87件。市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办了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晓希受贿案、湖南华菱置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方平受贿、挪用公款案、长沙县建设测绘规划设计院原院长刘汉明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等一批涉嫌职务犯罪大要案,取得良好效果,彰显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有关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依法立案查办雨花区黎托街道粟塘社区筹委会原书记李勇波贪污、受贿案、浏阳市洞阳镇财政所原会计黎谟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33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10件13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依法将涉嫌贪污、受贿、潜逃三年的湖南有色金属勘探局地质总队原副队长谢光建等13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重视查办行贿犯罪。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依法立案侦查涉嫌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犯罪案件34件44人,震慑行贿犯罪,防范贿赂犯罪案件的发生。大力提升“预防生产力”。举办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接受教育,引导其提高预防能力,筑牢预防防线,巩固预防效果。加大个案、专项、系统预防力度,提出检察建议54份,对9个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促进资金安全使用、工程优质建设、干部清正廉洁。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全面、深入剖析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向有关领导机关及部门报送职务犯罪分析报告26件,推动预防社会化,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雨花区检察院结合办案精心制作、赠送《预防“村官”职务犯罪宣传挂图》,受到当地干部群众好评。

——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有力推进法治长沙建设。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44件;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176人,开福区检察院对冒充人民警察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刘波追加逮捕,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被告人,追加起诉94人,天心区检察院追加起诉的张雁林贩卖毒品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决,提出刑事抗诉29件,法院已审结14件,其中改判12件,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廖志伟、王戡贩卖毒品案,法院依法将廖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将王由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139名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但经审查不符合其条件的罪犯,依法监督不予批准;开展保外就医、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对2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等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已消失的罪犯,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刑罚;对不宜继续羁押的“老、病、残”罪犯,实行司法人文关怀,建议暂予监外执行。省女子监狱83岁罪犯罗某认罪悔罪,因生活难以自理不宜继续羁押,星城地区检察院依法建议将其保外就医,并主动联系将其送回原籍所在地社区执行刑罚,受到各方好评。强化对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它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决,依法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16件,法院已审结17件(含积案),其中改变原决定5件,发回重审9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13件(含积案);依法督促、支持起诉了一批效果良好的公益民事案件。宁乡县检察院办理的“李盈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请抗诉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一年来,为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我们采取了以下主要做法:

一、主动服务长沙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牢固树立大局观,主动、有效服务长沙“六个走在前列”。着力服务企业发展。依法坚决及时打击恶意阻碍企业开工、强行承包企业工程和侵占企业财产犯罪,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依法坚决打击故意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批捕30人、起诉59人,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对5名涉嫌犯罪但情节不严重的企业法人、高管、技术骨干依法不捕或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坚决不因案件查办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立案查办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索拿卡要涉嫌受贿犯罪、不作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乱作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等案件31件36人,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着力服务综合整治。依法批捕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嫌疑人427人、起诉1004人,犯罪嫌疑人谭海荣报假案,谎称在黄花机场等地放置炸弹引起社会恐慌,长沙县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批捕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306人、起诉368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68人、起诉511人,苏维等27人在道路上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均被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维护公共安全。着力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依法坚决打击破坏国土、矿产、林业、水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批捕26人、起诉81人,高晓刚、程金海在湘江流域非法开采砂矿涉嫌非法采矿犯罪,鲁满意盗伐红豆杉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胡大儒非法买卖 涉嫌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均被我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依法严厉查办利用职务之便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宁乡县枫木桥乡林业站原站长黄石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违反规定使用国家育林资金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提起公诉,惩戒此类犯罪,依法保护和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坚决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525人、起诉874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市检察院依法批捕、起诉的王追故意杀人案,徐小明、胡志雄抢劫杀人案,李明华爆炸致人死亡案等均被法院依法 。坚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犯罪,批捕56人、起诉62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犯罪嫌疑人熊正军用工业硫磺熏制并出售干辣椒5000余斤,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望城区检察院依法将其批捕、起诉,并追诉同案犯3人。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严厉打击抢劫、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 财犯罪,批捕3262人、起诉3929人。依法慎重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 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批捕266人、起诉279人,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取得好的效果。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自由和控告申诉权。依法打击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批捕167人、起诉321人,保护公民人身自由;依法打击侵犯名誉、隐私的犯罪,袁再华非法购买、私自调取公民个人信息4万余条,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其刑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更加重视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办结信访案件547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7件、受理审查民事申诉案件194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全市两级检察院10个控告申诉接待室已全部被省检察院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

三、全面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转变执法理念。适应“两法”修改实施要求,开展为期5个月的转变执法理念主题教育,召开专题务虚会、案件剖析会,查找突出问题,剖析主观原因,制订相关制度,认真整改落实,促进检察人员树牢和践行科学正确的执法理念。严格实施“两法”。落实证据制度修改规定,全面审查证据合法性和证明力,通过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4人。落实强制措施修改规定,逐案审查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对99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落实辩护制度修改规定,依法支持辩护人了解案件情况、调取证据材料、会见当事人,认真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402名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落实侦查措施修改规定,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落实审判程序修改规定,公诉人依法出席庭前会议交换意见;对法院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3830起一审案件和开庭审理的112起二审案件、2起再审案件,全部派员出席法庭。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有关检察机关内部分工协作办法和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制度,取得好的办案效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推介。强化执法监督。探索案件管理机制,推行网上办案,实行执法办案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全面检查、深刻剖析、着力解决检察机关有些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成效突出,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占全省检察机关此类案件的近五分之一、在全省最多,而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在全省最少,办案质量在全省最好,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深入开展不捕、不诉、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专项检查等执法监督活动,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执法状况考评中,市检察院执法质量得分位居全省第一;岳麓区检察院连续十年保持提起公诉案件无罪判决零记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介。

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持之以恒抓理论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一岗双责”考核考评,认真开展上级检察院听取和评议下一级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活动、重视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调整、充实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11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和“免疫力”有了新提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中层骨干和检察人员的组织建设,市检察院通过竞争上岗任用部门正副职37人,两级检察院上下交流任用领导干部4人;面向全国招录检察人员34名、面向全国检察系统遴选业务骨干32名,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选送检察人员270余人次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和有关高等院校参加检察官素能、修改后“两法”实施应用、新媒体应对等专题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业务竞赛活动25次,在省以上组织的业务比武活动中获奖33人次,提升执法技能;注重文化育检,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续建检察文化长廊,建设长沙检察陈列室,探索检察行为文化,深入推进机关文明化建设,提升综合素能。强化作风建设。以制度建设促进作风好转。制定有关改进工作作风9个规范性文件,认真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规定清理、安排办公用房。以教育整顿促进作风好转。认真开展干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严肃查处并通报检察人员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人和事,以惩促防,以儆效尤。以创先争优促进作风好转。倡导和发扬“六种优良作风”,推介优良典型,树立道德模范,评选文明标兵,营造改进作风、扎实工作、从严律己、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强化基层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芙蓉区、开福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长沙县检察院已被省检察院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五、始终注重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17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副检察长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26人;及时有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批办、交办案件和事项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案1件;通过手机短信、联络专刊、座谈与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向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围绕“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的“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其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密切联系,通报工作,倾听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政协民主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虚心接受民主监督员、政协委员的监督。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共向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100名,市检察院聘任检风检纪监督员20名;人民监督员通过履职监督执法办案活动中“七种情形”的案件和问题15起;深入开展“三走访、两查找、一确保、一促进”活动,派员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和律师进行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观摩评议公诉庭”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出席、参与,全面、深入了解检察机关有关履职情况,检察工作透明度有了增强,执法公信力有了提升。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体市人大代表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有些法律监督工作特别是诉讼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监督不力、不到位、不及时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和检察人员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不快,特别是专业化水平不够高,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不严,有些检察人员执法不理性、不平和、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检察工作思路

篇6: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工作回顾

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富裕、和谐、美丽蒲城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 财犯罪, 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4人,提起公诉259人,其中起诉放火、爆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盗窃等犯罪嫌疑人116人;注重打击欺行霸市、暴力讨债、操纵“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26人。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在法治和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构建处理涉检信访一体化工作格局,注重法理情结合,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8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引发和激化矛盾。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对正确裁判、裁定认真做好息诉工作。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依法查处、监督纠正社会管理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注重结合办案发现管理漏洞,就社会治安形势、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移民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协助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以全市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清风行动”为载体,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15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件;加强初查工作,强化侦、捕、诉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努力做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和安全的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中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要求,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等机制,坚决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件。在蒲白矿务局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在县地税局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0余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直机关600干部参加预防职务犯罪培训,收到良好效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网查询65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受到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肯定。

三、坚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6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人次,防止罪犯逃避刑罚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清查事故隐患等专项工作,完善纠防超期羁押、被监管人员死亡介入调查等机制,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调解、行政赔偿调解,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抗诉案件综合改变率为60%。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件,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四、坚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系列讲话,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各种学习活动,务求学习效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作风建设年”、“当好标杆,向我看齐”讲做评等活动,进一步树立队伍的政治信念、宗旨意识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全国检察系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为契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业务骨干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培养,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和考核9场52人次。积极推进检察人才素质提升优才工程和青年检察官育才工程,制定了《年轻检察干警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加速年轻干警培养教育“184”工作计划》等。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全体检察人员参加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网络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并结合实际,从严治检,建立了《检察干警八小时廉洁自律承诺书》、《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开展专项督察9次,发出《检务督查通报》18次,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实现了对检察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预控目标,检察队伍呈现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院成效显著。以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载体,打造“廉政文化特色院”为目标,融汇地域优秀传统廉政文化特色,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和干警思想状况,突出检察机关特点,积极搭建载体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机关廉政文化的感染力、辐射力和影响力,有效推动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院”经验先后被高检院、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伟发对此作了重要批示。

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全省首家成立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在侦查监督工作中贯彻新刑诉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联合开展对全县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专项巡回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拓展了侦查监督新途径,加强了侦查监督力度,提高了侦查监督能力,促进了基层公安派出所规范、统一、公正执法,《蒲城县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成效明显》被省院转发推广。

“数字检察”目标初步实现。顺应新技术变革,认真贯彻高检院《“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分别从执法管理机制创新、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技术、检察队伍建设等十项重点检察工作入手,电子检务工程全面、深入实施,我院两份信息化经验先后被省院、市院转发推广。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强化法律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整改加强,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开通短信联络平台,定期发送“向人民报告”、“检察资讯”等信息,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年9月,主动邀请县人大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视察三年来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县人大的充分肯定。

过去一年来我县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检察人员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够强;三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损害执法公信力;四是基层基础建设的力度还需加大等,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年工作安排

篇7: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为统领,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业绩。

一、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平安省会建设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新型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重点,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6523件21687人,提起公诉23366件33630人,持续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极大震慑了刑事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8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56件;提出侦查活动书面纠正意见1738件,纠正漏捕1267人,纠正漏诉132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957人,不起诉1157人;提出审判活动书面纠正意见818件,提出刑事抗诉29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41件。6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情况报告,对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93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463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689件,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174人。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1087件。审查符合特赦条件罪犯336人。对全市19个派驻监所检察室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均达到一级检察室标准。

(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91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3件,提出执行监督和纠正程序违法检察建议49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3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五)依法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下访制度,积极推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解决信访案件等机制,化解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突出打防结合,始终保持惩治腐朽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贪必查、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办案力度、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有了进一步提升。共立案侦查贪腐贿赂犯罪案件778件1051人,其中大案843人,要案81人(厅级13人,处级68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7件49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11人,要案26人。反贪腐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20连续两年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审查专案219人,承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114人,是全省承办指定管辖案件较多的市之一。依法查处了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秀山等6人纳贿案、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原常务副局长刘彪纳贿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和好评。

(二)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环保、涉农、扶贫等重点领域和房地产开发、卫生行政等重点行业开展了系列专项活动,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812件1082人。成立了环境保护检察处,查办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7件55人,为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坚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相统一。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两提升、一注重”和“办案质量年”活动,努力实现查办职务犯罪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的转变。坚持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做到了创优环境与打击犯罪相结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市政法、环保、民政等多个领域开展专项预防活动216次,对我市轨道交通等40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同步预防,接受纳贿犯罪档案查询8.6万次。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完善管理意见建议538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六进”宣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328次,预防宣传1680次,受教育者达6.5万人次。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充分肯定。省委常委、市书记邢国辉对我院报送的《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作出肯定性批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围绕中心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要求,制定并实施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搭建“四大平台”,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一)搭建检察扶贫网络平台。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贪腐、挪用、侵占、私分等诸多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大胆探索创新,在全市22个县(市、区)搭建了检察扶贫网络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依托,以涉农扶贫资金流向为脉络,牢牢抓住“报备、公示、核查”三个环节,实现了对扶贫资金全面、全程、实时、同步监管,扎紧了扶贫资金安全的“铁篱笆”,构筑了预防扶贫领域犯罪的“防火墙”。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1项321亿涉农扶贫资金纳入该平台监管,有力保障了国家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河北电视台予以报道,省扶贫办刊发简报在全省推广。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转发了我院的经验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检察机关为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此项工作是创新性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二)搭建侦查监督平台。2016年7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和22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完成了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建设,并积极开展工作。拓宽了监督渠道,延伸了监督触角,打造了全覆盖、无盲点的侦查监督新模式。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以来,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1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同比上升22%,有力提升了侦查监督工作水平,建立了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促进了法治石家庄建设。

(三)搭建“服务园区”检察平台。2016年7月,在全市17个设立开发区的县(市、区),全部高标准建设了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各派驻检察室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发放相关宣传材料4800余份,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58条,为企业服务136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到石家庄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派驻开发区检察室,打通了服务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服务企业“零距离”。

(四)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平台运行以来,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2.5万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8件,移送渎职犯罪线索75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懒政、怠政、庸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打造依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2016年6月,组织召开了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邢国辉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有力推动了“两法衔接”工作持续发展。全国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多地检察机关来我院学习考察。

我们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信任转化为强烈的责任担当,搭建了“四大平台”,延伸了检察监督触角,拓宽了检察监督渠道,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围着民生干,主动担当有作为,服务大局有举措,履职尽责做贡献。

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我们专门引进了案件评查软件,建立了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共评查案件7859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二)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在完成了侦查指挥平台建设、警务区和检务公开大厅提升改造的基础上,2016年又以打造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公开和服务、检察决策支持“六大平台”为重点,建成了检察专线网、检察视频网、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平台、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通过了省检察院专家组实地验收。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六项鉴定门类,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达到了国际互认水平。科技强检和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共向各级人大报告工作230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集体视察9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代表到检察机关现场观摩、听取汇报、征求意见1200人次,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件,代表满意率100%。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30件。通过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四)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工程。完善检务公开载体,实现了全市两级院检务公开大厅、“一网两微一端”、新闻发言人全覆盖。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6万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24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53条,公开法律文书6239份。通过检务公开,揭开了检察机关的神秘面纱,架起了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素质,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解放思想大讨论”“五个专项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广大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理念进一步牢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始终重视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类专项培训136期,组织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业务竞赛、庭审观摩评比等培训活动168次。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河北检察大讲堂”,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学者多次到我院授课辅导。建立检察官培训基地,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修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切实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自身腐朽,共受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六、坚定改革意志,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6年,市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基数大、矛盾多、员额少等实际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通过工作实绩考察、民主测评推荐、党组研究决定、考试考核结果公示等程序,从1005名符合入额条件的检察官中遴选出620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开展未入额人员转岗定岗工作,对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赋予检察官更多案件决定权,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稳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了改革不影响工作,改革不影响稳定。

20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科技引领侦查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明显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正能量不断增加,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呈现出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正气充盈、人人争先的良好态势。20、2016年,我院连续两年在全省检察机关27项目标考核中21项名列全省第一。、年、2016年连续三年在全省综合考评中均位列前三名。三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和“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典型。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石家庄调研时,对我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两法衔接”、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等多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得益于全市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法律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检察公信力仍需不断提高。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还不高。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仍需加强,科技人才匮乏,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个别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司法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解决。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检察监督和深化司法改革“五项重点”,强化电子检务工程和检察队伍建设“两个保障”,努力为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四大平台”服务功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持续保持惩治腐朽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让刑事犯罪者不敢、让贪腐者害怕、让市委和省院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

三是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法治石家庄建设。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全面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四是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加强检察信息化应用。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实现从建用并举到应用为主的战略转型,努力打造“数字检察”“智慧检察”。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把20作为“深化司法改革年”,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改革顺利推进做好思想上、制度上的准备,凝聚改革正能量,促进检察大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奋发作为,忠诚履职,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篇8: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

四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会议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各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深化平安法治龙陵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源头治理等工作,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持对重大

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四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834件119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769件107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1114件1590人,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677件904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63件551人。所受理的案件中,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分别为29人、38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分别为39人、57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嫌疑人分别为58人、75人,侵犯财产犯罪嫌疑人分别为144人、162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分别为926人、760人,其中,涉毒犯罪案审查批捕852人,审查起诉735人,分别占受理总人数的71.2%、46.2%。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运用不批捕、不起诉、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20人,不起诉65人。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注弱势群体。20xx年4月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股”,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8人,批捕6人,不捕2人;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11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2人,报上级院审查起诉6人。开展心理辅导12人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17人次。与云南镕城集团龙陵有限公司和县职中“正能量汽车修理厂”成立了2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检察股被县妇联确定为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点。

积极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履行综治维稳责任单位职责,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抽调人员组成应急队,参与县域内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介入重大安全事故14件次。与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危害食品药品专项监督和缉枪缉爆专项整治工作。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及来信来访251件次,建成开通了高检、省、市、县院三级视频接访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4.1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四年来,我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贪腐斗争的决策部署,借全国上下“打虎”声势,坚决打击“蝇贪”,以打促防,惩防并举。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5家。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积极开展预防法制讲座36场次,受教育2880人次。开展预防调查、典型案例剖析20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0份。开展贿赂犯罪档案查询9820人次,预防咨询32件次。与云南永昌硅业有限公司开展了“敬廉崇洁润我心”检企共建活动。20xx年3月以来,充分利用“龙陵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共组织92个单位3399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效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注重从源头防止司法不公。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34人,监督撤案10件15人,建议追捕40人,追捕到案23人,纠正漏诉5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6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经审查,对认为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件7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案管部门对案件全程、动态、适时进行跟踪监督,共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7份,接待律师阅卷156件次,办理律师网上预约7件次。

强化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件,监督监管场所一般违法行为8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5人,监督检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3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中脱管59人、漏管43人,监督执行机关收监21人,纠正管理矫治不当等一般违法行为126件。共受理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监督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采纳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3件、执行监督案件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90件,终结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0件。

强化自身监督。强调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每年“两个会议”后,均原汁原味梳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20xx年,县人大组织对我院20xx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结果为“满意”。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邀请“两员”对我院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0件次,参与出庭观摩和评议20次,邀请“两员”和代表委员参与本院重大活动66次。强化政法各机关的制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达成共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9次。案管部门审查执法业绩档案2930份。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989条,重要案件信息57条,法律文书334份,让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四、坚持从严治检,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年来,我们始终不渝地抓班子带队伍、抓规范促业务、抓基础强科技,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组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广大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坚定“四个自信”,不断转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自觉服务于“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障龙陵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着力加强班子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及“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班子和队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厘清问题清单,明确权利责任,切实解决为官不为、权力履行不充分、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20xx年以来提拔任用实职正科3人,实职副科8人,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着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等学习活动,并以县委确定我院为“基层党建示范点”为契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目标管理,开展“文明单位”“六星党员”及“业务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彰显。目前,我院有党员干警41人,党员干警占全院干警人数的87.2%。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整治了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修改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着眼于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培训108人次。目前全院47名政法在编人员中,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大学本科学历39人,大学以上学历占95.6%,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逐步提高。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反对成果,弛而不息抓好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司法行为、执法监督、检务督察和检察权运行风险防控机制,使监督执纪全覆盖。全院干警中没有发生违纪违规情况。

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目标部署,我院作为检察系统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已开展了入额检察官初选、确定了各业务部门检察官权力清单、梳理上报机构及人员编制上划报告,现正在核定检察官单独职务系列等级。

着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了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两房”建设;建成了远程提讯、侦查指挥、视频接访等系统,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加快,办案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开展好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蹲点调研、民情恳谈、建档立卡、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宣讲等活动,组织干警捐款慰问困难群众,多方协调资金190万余元,用于改造村组道路、活动场所、人畜饮水工程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步伐。

篇9: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将“严格规范司法”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从源头上严防冤错案件。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公诉是启动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一旦错捕、错诉,就会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甚至导致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坚持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市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办案细则》,细化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工作流程。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真核实证据。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派员参加现场勘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全面、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二是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针对刑诉法严格了认定犯罪的证据标准,市检察院制定《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的工作意见》、《规范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证言,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对各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5204人;对于司法解释调整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提高盗窃和抢夺定罪数额,导致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51人。三是着力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等新型犯罪,非法集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发犯罪,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43类问题,积极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编发指导案例160余件,确保同类案件依法作出相同处理。

在诉讼中依法保障人权。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是依法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对检察机关受理的全部案件,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增加告知文书99种,完善书面、口头“双告知”制度,依法送达告知文书时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细解释,确保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加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等意见,认真核实、记录入卷,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对律师查询案件、阅卷、会见当事人,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严格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与市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三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56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其中9人考上了大学。北京市有4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四是完善涉军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国防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切实维护国防利益。

依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一是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的问题。针对侦查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标准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通报、提出监督意见。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监督立案146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75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53件,纠正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二是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的问题。依法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15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到75%。针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判决没有依法加判禁止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仍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问题,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13件,监督审判机关改判和纠正,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达到85%。针对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制造虚假民事诉讼、骗取巨额资金的问题,以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和诈骗罪立案侦查5人。三是重点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的突出问题。对刑期未满就提前释放的罪犯,逐案审查;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依法全部被重新收监。同时,坚决查处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立案侦查5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20件,占31.2%;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37人,同比上升85.1%。

依法严惩重大职务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发生在驻京国家部委、国有大型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20xx年,我们先后查办了上级交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访局等13个系列专案,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目前已经立案114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人。依法审查起诉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等省部级职务犯罪4件。这些专案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仅在查办一起涉案13人、受贿数千万元的专案中,抽调本市各级检察院400余人,持续数月奔赴全国20个省近百个地区,调查取证近千人,查清了全部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全流程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司法没有特权,必须依法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都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一是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所有线索由市检察院集中管理、统一评估、重点督办,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允许初查影响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过去经初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消除影响。二是规范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 “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对立案侦查、逮捕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拟不起诉的,一律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追逃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对潜逃的9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持续查明犯罪事实、赃款去向,通过网上通缉、边防控制、国际合作、敦促自首、亲情感化等多种方式,追捕、劝返21名外逃人员归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与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20多个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联合开展巡展,注重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各级检察院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国有企业、金融、司法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制度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项预防报告76份,其中两项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报告。搭建行贿犯罪档案便捷查询平台,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招投标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三、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市检察院研究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改革方案、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在主要检察业务部门、3个基层院推行改革试点,着力解决行政化办案模式导致司法责任分散、虚化和难以落实的问题。一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按照现有检察官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选任主任检察官,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建立由主任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化办案组织,保障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形成明确的权责清单。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行使的决定权外,其他权限由主任检察官依法行使,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排除干扰、公正司法。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三大公开平台,从20xx年9月1日起,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实时在互联网上查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等14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处理结果等100多项程序性信息;对起诉书、抗诉书、刑事申诉决定书等6大类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案件外,全部统一上网、提供公开查询;及时发布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司法公信。二是全面推广案件公开审查。对127件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听取当事人、代理人、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的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全面整合便民服务平台。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功能,统一整合到各院的检务大厅,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北京市有13个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探索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一是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第四分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织人事部门、法学专家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从全市检察院、法院系统遴选检察官,集中办理跨区划的行政类、知识产权类、环境资源保护类、交通运输类检察案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建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涵盖26家执法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推动各区县逐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移送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研究论证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诉讼程序等问题,为此项改革的落实做好准备。

改革业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对26项核心业务数据、692个办案关键节点实时公开、动态监控,并从绩效、案件、时间、人员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院、各部门、每名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改革业务考评制度。取消对各级院计分考核排名,建立定期集中通报案件质量、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的制度,不允许为追求办案数量下达指标,不允许为了考核业绩弄虚作假,确保按照司法规律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取证不到位、证据审查不细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19项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并限期整改,督促检察人员依法、规范、文明办案。三是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利用9个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摸底考试、全员技能实训,公开通报考试结果、存在问题,在15个业务领域评选出176名业务标兵和骨干。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53人。昌平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西城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坚持从严治检,始终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2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xx年9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报告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情况,配合人大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30余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挂账督办代表建议12件,积极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二是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相评价机制。深化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切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人民监督员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共监督评议案件33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委员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市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亟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业务素质不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出庭证明犯罪等能力仍有不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需加强。二是对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各级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务公开等改革的进展不平衡,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行政化的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篇10: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在连续两年狠抓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再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发布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办案行为。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1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 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办理与境外的个案协查等工作。

多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表率”的目标,坚持“学习、规范、创新、提高”的新思路和“三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管理、理论研究和检察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篇12:2022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扬“甘于奉献,孜求卓越”的检察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为我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为法治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履职尽责

着眼于法治市场良序,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服务甘孜藏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职能服务我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正确引导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3件4人,起诉3件9人。严格执行廉洁准入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建立与社会诚信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机制,受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0余次。

着眼于平安甘孜建设,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法治创稳大局,深度参与依法治理、主动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构建法治良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52件,同比上升36%。依法批捕涉嫌各类刑事犯罪547人,提起公诉718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批捕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4人;批捕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272人,起诉262人;批捕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81人,起诉93人;批捕毒品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妨害社会管理类犯罪134人,起诉103人。强化社会面稳控。按照州委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敏感节点工作部署,配合州县党委做实责任区执勤、街面巡逻、边界协调、治安防控等稳控工作。共调动警力5200余人(次),出动车辆1100余台(次),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0余起。落实重大维稳部署。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全州检察机关统一调度,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做深寺庙僧尼教育引导,得到了州委充分肯定。

着眼于依法反腐要求,着力培塑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纵深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办了原甘孜县住建局局长晏某等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原州水务局纪检组长谢某等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工作,深入重点工程和重点单位举办预防讲座49次,受教育人员6300余人(次)。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建议8件。深入乡村开展专题讲座23次,教育村组干部依法履职,助力精准扶贫廉洁实施。《年度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引起州委高度重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与州政府联合下发《甘孜州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甘孜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防范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4件。指导完成州县两级“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513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接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73件,经排查发现,其中3件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着眼于全民学法守法,着力打造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检察官“法律八进”活动制度化,通过以案释法、文艺演法等方式,引导干部群众崇法尚法。编印藏汉双语法制宣传材料15800册,开展法治宣讲140余场(次),展出宣传挂图350余幅,接受法律咨询450余人(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及僧尼15600余人(次)。在向结对认亲的2741户群众、同心同向联系的20余座寺庙送上温暖、传递真情的同时,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使物质惠民与法治惠民同步促进。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着力保护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守护高原净土。加强与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的衔接,全面掌握涉及生态保护重点企业及项目的底数和实情。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惩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件39人。提前介入生态资源领域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16件22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4件,移送犯罪线索2起。依法办理了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贺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雅家情海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相关责任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二、强化法律监督,注重执法公信,为公平正义的进一步彰显奋力作为

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实现了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全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10件10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同比上升50%。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罪漏犯11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57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3件5人,提出量刑建议95人,采纳63人。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执行违法2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提出再审和工作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健全强制措施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和假释提出不当31人,清理社区矫正人员399人,纠正社区矫正违法27件。对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13名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对监管场所存在的隐患提出检察建议98件(次),均获采纳。开展死刑临场监督5例,对12名罪犯特赦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审查,清理看守所违法交付2件,纠正监狱违法拒收1件。

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向党委人大政协请示、汇报和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5人(次),汇报、通报检察工作83次。1件拟撤销、4件拟不起诉案件通过了人民监督程序。建成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发布各类图文信息2100余条,受理群众诉求3件。完善网络查询、检察长信箱、12309举报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全程监督。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1082件,接受卷宗1807册,移送案件774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3条,公开法律文书243份,公开程序性信息1070条。对6个特定种类的46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及时纠正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及调查取证权,接待律师等查询120人(次)。

厘清问题症结,大力促进规范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严格、不规范的痼疾顽症。建立州检察院挂点联系、挂牌督办机制,动态开展随机督察。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1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70余条。建立问题台账及整改清单,整改问题57个,形成对照检查材料120余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人民检察院姜建初副检察长及州四大家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深化司法为民,参与社会治理,为民生检察的进一步落实知责担当

做好群众工作,增进检群鱼水亲情。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加力推动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和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服务民生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实效。分期分批派出“检察小分队”163个700余人(次)深入联系乡村、寺庙和学校,走访高僧大德及农牧民群众14600余人(次),积极帮助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投入帮扶款物折资74.15万元,为农牧民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11个。整合社会各界帮扶资源,为7户贫困户募集到价值3万余元的生活用品。选派25名检察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农牧民群众早日脱贫奔康。

做深社会治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注重把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全力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按照“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特殊刑事政策,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8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封存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规律和成因的研究分析,提出的意见建议获省委王东明书记肯定性批示。结合“同心同向”活动,全面落实《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深入25座寺庙与宗教界人士开展座谈60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22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36名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落实司法、民政救助金16万元,协调落实低保3人。

做实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建立农牧民群众诉求流动服务站和涉法涉诉“绿色通道”,完善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切实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的稳控。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于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等环节。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共受理举报和控告申诉161件、群众来信来访38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2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5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依法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件15件,直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2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13件。全州检察机关连续7年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州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6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康定、泸定、炉霍县(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根基,为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锐意进取

立足政治建检,加强领导班子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成果,努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理论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比赛、书画摄影大赛。州检察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出版《甘孜青年检察》,向全州机关单位、基层联系点、农牧民群众发放,持续凝聚释放正能量。

立足人才兴检,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以培养本地实用性检察人才为出发点,大力实施人才培养五年计划。大规模推进全员培训。组织两级院581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06人(次)参加远程网络培训。派出20名干警赴省院和成都等地跟案学习。与毗邻三省藏区检察院建立“康区检务协作机制”,携手培养双语业务能手。大力开展技能练兵。合理对接业务需求,科学配置训练科目。我州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和“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丹巴县院干警仁青拉姆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标兵”荣誉称号,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大力推树模范典型。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每月之星”等先进评选活动,切实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全州检察机关34个集体、63名个人获州级以上表彰。州检察院计财处长张燕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四川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泸定县院检察长鲜丽获得“四川法治人物提名奖”,被评为“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政法干警”,并作为代表参加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立足从严治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强化作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深化“反四风”,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加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继续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强化日常廉洁从检和警示教育,先后组织300余名检察干警到四川锦江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筑牢干警廉政意识。深化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督,立案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件1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州检察院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同比分别下降3.75%和16.36%。

立足科技强检,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以科技强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稳步推进两级院“两房”建设。建成电子卷宗系统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分支网络及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立足精准援助,做好检察援藏工作。按照高检院、省院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完善《甘孜州检察援藏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强调精准式援助,细化人才培养、资金项目保障等工作措施,全面构建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的检察援助工作格局。积极主动与省院及相关对口援助院对接,确保上级院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州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检察机关维稳、公诉、死刑案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县两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和全州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xx年,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四个全面”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履职还未完全到位;二是司法理念、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四是执法保障有待加强,栓心留人环境有待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全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州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维护公平正义,为确保我州“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护航“十三五”踏上新征程。围绕我州“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各项部署,进一步调整检察工作重心,厚植法治沃土,充分发挥法治在“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引领、调节、规制、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凸显新成效。认真落实省委“1+5”文件精神和州委实施意见,积极投入反自焚防群体性事件专项斗争和严打暴恐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依法治州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侵财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实现新突破。继续坚持依法反腐,坚决查办扶贫攻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完善协作配合,严格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扶贫攻坚的跟踪预防服务工作,强化行业预防、区域性预防,增强预防效果。

四、强化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再添新举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法等问题,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推进民生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快速、稳妥办理涉法涉诉案件。依托两法衔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动态、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和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三严三实”常态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素养培育。推进检察人才工程和文化建设,着力培养业务领军人才,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持续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检察援藏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守法治,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担负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确保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13:2022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州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检院确定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州委的总体发展思路,制定目标,强化措施,在业务工作中求创新,在弱项上求突破,检察工作呈现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推进全州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按照州委部署,以推进全州检察工作步入科学发展轨道为目的,深入学习,努力实践,在统一认识、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创新机制方面,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在活动中,一是把学习提高贯穿始终。按照省检察院安排,把“大学习、大讨论”在全国政法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党员干警的头脑,促进思想的不断解放、观念的不断转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联系州情分析全州检察工作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抓重点、破难点、突弱点、育亮点”,以“四点”促全面的工作思路;二是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深入研究什么是事关全州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影响和制约全州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分析查找出了在发展理念、人才资源、业务基础、执法能力、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近期计划,也制定了长远规划,进一步确定了“以较大的突破和较优异的成绩,提高临夏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州各项工作中位次”的总体工作目标;三是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素质、增强本领、破解难题的有效载体,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把学习实践的效果体现在促进业务工作上,体现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体现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谋划上,进一步推进了全州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经省检察院20xx年度检察业务绩效考评,整体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

二、以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为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全州检察机关继续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致力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州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重点,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捕案件458件753人,批准逮捕423件685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96件898人,提起公诉526件770人。批捕起诉工作中,一是注重案件质量。今年,全州检察机关起诉法院的案件,终审结果没有一件被判无罪的。捕后不诉率在20xx年同比下降38%的基础上,今年又同比下降了22.3%;二是注重办案效率。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76名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告人认罪的普通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此类案件数同比提高了31个百分点。与公安机关加强配合,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州院起诉中院的刑事案件,判无期以上刑罚的,在上年同比提高12.8%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高了5.2个百分点。这些措施,明显减少了犯罪嫌疑人在诉讼过程的羁押时间;三是注重打击重点。针对我州实际,对一些高发和危害严重的犯罪,重点进行打击和监督。如对毒品案件,以打击促遏制,广河县院、州院提前介入,分别快速办理了两起4.3公斤和19公斤毒品特大案件。对一些法院量刑过轻的毒品案件,也及时予以了监督。四是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受理来信来访31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以州委“建和谐州”要求为指导原则,坚持检察一体化,在办案的各个环节注意防止和化解,当年所办各类案件,没有一起引发涉检信访。认真落实省州政法委、省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工作要求,排查清理出历年涉检重信重访重点积案7件,经过不懈努力和艰难工作,主要问题都已解决,省检察院交办的2件彻底结案。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稳步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中,针对客观上举报线索少,主观上突破案件能力弱等实际,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力求突破难点。全年受理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线索50件,初查37件,立案侦查6件7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以上大案2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名,挽回经济损失38.23万元。一是大力加强了举报宣传工作。6月下旬利用五天时间,开展了以“依靠群众、惩防并举”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出动宣传车30台次,参与干警18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控告举报。二是在提高初查率上下功夫。对受理的案件线索都制定详细的初查方案,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证据意识,提高成案率。成功查办了原永靖县刘家峡加油站站长刘某贪污17.3万元案,临夏市交警大队事故股原股长、副股长非法拘禁案等职务犯罪案件。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和发挥了预防网络的作用。在州银监局开展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大会;在电视台“平安临夏”栏目中开设专题,播放10集大型反腐倡廉专题片,每周一集约40分钟;针对粮食系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认真调研,发出了预警警报;根据廉政准入规定,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2次,预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诉讼监督薄弱状况得到了改善。侦查监督工作,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20%。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措施,其中1人法院已作出了有罪判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62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决定不起诉47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依法对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件,同比上升66.7%,法院改判4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58件,立案26件,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和抗诉11件,同比上升10%,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县市检察院坚持和完善民行联络员制度,一些县院与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建立联系制度,聘请联络员,拓宽了群众申诉渠道,也促进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有效预防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监督送押了一名长达未被执行的罪犯,督促纠正了一在押人员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侦查起诉了一在押罪犯贩卖毒品海洛因666.6克的漏罪,被判无期徒刑。甘南“3.14”事件部分犯罪嫌疑人交我州4个看守所代押后,加强监管检察,有效防止了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规范化检察室争创活动,今年又有2个县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工作重大活动,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州政协工作简讯中,对检察机关“重视委员意见,接受民主监督”的做法予以了肯定。二是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被省检察院确定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3个州县院,年内均完成了人民监督员换届聘任工作。三是建立完善诉讼监督长效机制,临夏县院等与法院协商制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规定,对加强审判活动的监督提供了制度规范。四是总结推广检察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如康乐县院近几年在检察引导侦查的工作机制、办案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批捕、起诉的案件均保持了不捕率低、退查率低、不诉率低、无一例案件法院判无罪的“三低一无”记录,并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在监督前提下的协商、配合、制约和一体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州院总结后进行了推广。

三、以提高队伍素质和检务保障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

(一)大力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中纪委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稳步开展了检务督察和巡视工作,两级院均成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制定了工作办法,州院督察组对8县市院进行了第一轮督察,对2个县市院进行了巡视;继续完善“一案三卡”、案件回访、流程监督等制度,落实监督预防措施,保持了连续多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二)着力提高班子、队伍整体素质。年内,州院下发了《加强全州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xx—20xx年全州检察干警学历教育培训规划》等4个指导性意见。县市院全面开展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促进了规范管理。20xx年以来全州报名参加本科学历教育219人,占到了干警总数的44%。20xx年有16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首次实现了两级院院院都有通过的人员,对检察官断档起到了明显的缓解作用。开展“展、赛、评”,涌现出了省州县三级36个先进集体和148名先进个人。争创文明单位,永靖县院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州院和和政县院通过了州级文明单位验收。

(三)大力加强检务保障,促进基础建设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县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面落实。有两个县市院全额落实了最低保障标准,其它院的保障标准也有了程度不同的提高;二是加快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进度,全州2个院新建成“两房”,2个开工建设。全年新增检察装备经费631万元,办公、办案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三是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制定了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建成并开通了临夏检察网,各县市院信息化程度不同都有了较大改善和提高,奠定了发展基础。一年来,全州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少、规模小,工作还处于落后状态。二是诉讼监督仍然比较薄弱。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的办案数量总数很少,而且办案单位限于少数几个院。三是干警整体素质提高的任务紧迫,学历教育差距较大,教育培训经费紧缺。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困难大于其他地区,检察官断档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两房”建设进度慢、标准低、欠账多。多数县院最低经费保障标准难以落实。

20xx年全州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发展大势,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步伐,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20xx年全党全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州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维护发展环境为重点,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项目建设和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犯罪活动;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特色产业等重大工程建设和发展资金使用中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处、积极预防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加大查办城镇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力度,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促进公平竞争和守法经营;注重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案件,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二、着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犯罪以及利用宗教、宗族势力等破坏农村政权建设的犯罪活动;继续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有针对性地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的犯罪;不断创新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途径和方式,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活动,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

四、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大力提升社会安全度,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平安临夏”建设,针对本地区多发的盗窃、伤害、毒品等刑事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治理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尺度,完善执法机制,促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解决矛盾。探索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止和减少办案中引发涉检信访。

五、着力维护司法公正。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创新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加大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推进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效能。

六、着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着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总体水平。一是要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二是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素能培训,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的专项业务培训。三是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健全接受内外部监督制约的制度体系,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四是要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对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五是要加强执法保障建设。积极争得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逐步完善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六是要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做好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七是要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解决基层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基层执法条件和环境,不断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筑牢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在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决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履行职能,为我州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篇14: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积极贯彻“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工作方针,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着力提供优质检察保障

更新服务理念,自觉融入长春发展大局。以来,面对全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家实施东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考验和历史机遇,我们认真把握形势,把服务振兴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制定实施关于服务保障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新一轮振兴发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等7个规范性文件,切实强化、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将检察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贴得更紧、落得更实。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服务工作针对性。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突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两横三纵”快速路、地铁1、2号线等256个重大项目,外创环境、内抓预防,依法惩治骗取拆迁补偿等干扰项目推进的犯罪92人,有力保障我市投资拉动战略;突出服务民营企业,确定冷弯型钢等336家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09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破解发展难题。

更加注重司法策略,有效提升办案效果。从保护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保障员工生计、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正确区分财经犯罪与经济纠纷、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突出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干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四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743人,起诉30394人。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市检察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开通心理专家咨询绿色通道,与团市委共同建立2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志愿者队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司法保护措施。

坚持严惩职务犯罪与加强预防并重,促进形成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反腐朽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336件183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亿元。共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179人,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1402人,同比分别上升202%和477%,其中,查处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15人。

坚持监督纠正司法不严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积极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针对民事行政案件数量巨大、不服裁判申诉相对集中的实际,实施重点发展民行检察工作战略,着力补齐法律监督工作“短板”,依法对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46件,同比上升36%。

着力开创检察工作新格局

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20,九台、南关两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院,探索出集员额制、大部制、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四位一体”的综合改革方案。9月,两级检察院圆满完成了员额选任、机构整合、定岗定责、明晰责权、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任务,新的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正式运行。

深入推进,切实做好改革“精装修”工作。在基础性改革任务完成后,紧紧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核心,建立健全检察官责权清单、案件评查、员额检察官管理、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重大改革配套制度40项,初步建立了适应改革要求的司法责任、司法业务管理、司法人员管理、司法保障四大改革配套制度体系。

务求实效,以改革成果提升司法效能。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能力明显提升,一线办案人员增配13.9%,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侦查、批捕、公诉、民行、控执办案时限分别缩短了25%、16%、27%、26%和29%;检察权配置更加合理,反贪与反渎、侦查与预防、批捕与起诉工作得到有效衔接。

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狠抓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筑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着眼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健全业务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业务专题研讨、疑难案例评析、专项技能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

狠抓规范司法,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刻认识规范司法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连续三年评查案件1791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6722处,健全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27个,有力解决群众告状难、职务犯罪侦查不规范、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狠抓“两个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修订实施的党规党纪,扎实开展述职述廉和专项检务督查工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实施严格的“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15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对4名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的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

篇15: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

综合管理工作有新起色,紧紧围绕后勤保障、机关管理、综合服务、基础建设等诸多任务,检察宣传、政工培训、机要保密、纪检监察和“两房”建设工作均有新起色。下面是unjs整理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全文: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现将江陵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坚持履职尽责不动摇,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元至6月,在县委的大力支持,在荆州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业务工作紧紧围绕“迈大步、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批捕公诉工作有新亮点。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1件58人,批准逮捕31件45人,不捕10件13人,追捕4件4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审结率和准确率均为100%。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74件96人,依法审查后,决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5件86人,不起诉1件1人,依法追诉漏犯1人、漏罪2人;适用简易程序1件1人,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1件4人,对朱某国涉嫌赌博案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后,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对一起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决捕后直接提起公诉。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1件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把证据关和事实关,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新突破。立查贪污贿赂案10件10人,其中贪污案4件4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3件3人,挪用公款案2件2人,在立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贪污5万元或挪用10万元以上大案5件5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八的年初目标。在办案中,突出重点,集中查处工程建设、财政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相继查处了4起乡镇、村组干部征地拆迁领域的贪腐案件,坚决打击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以贪查渎,贪渎并查,严查贪污贿赂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同时,积极参与市院“10.27”专案,目前参与的专案已立办8件8人。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开展警示教育13次,提出检察建议2次,进行案例剖析2次,开展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41次,深入到卫计局、食药局、住建局、职业中学、地税局等单位开展“订单式”预防犯罪宣讲,受到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在年初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职务犯罪侦查部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荆州市“十佳政法单位”。

诉讼监督工作有新进步。认真落实省院诉讼监督“四化”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侦查活动监督6件,依法对公安机关违法扣押款物进行监督,积极督促公安机关返还一起案件中的违法扣押款物20万元;开展立案监督8件,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件,对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监督立案;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对监管场所开展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25件,发现1起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线索,现已立案侦查;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10件,对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相关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予以处罚。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合食药监局、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察日报》4月21日进行相关报道,成功监督水产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办4人,目前,该案已进入公诉阶段。

案件管理工作有新发展。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把案件“进出关”和“运行关”,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对诉讼流程和办案期限进行实时跟踪、预警和监控。共受理批捕公诉案件251件,受理和送达法律文书225份次,受理诉讼违法线索28件,举报线索13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件110人次,律师查询30余人次;规范出警64人次,执行搜查6人次,拘传4人次,押解4人次;开展司法救助1人,争取救助资金2万元,化解各类紧急信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36人次,均做到案结事了,没出现一例赴省进京事件;完成8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现已公示;修改完善了《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涉检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和《信访维稳工作预案》。

综合管理工作有新起色。紧紧围绕后勤保障、机关管理、综合服务、基础建设等诸多任务,检察宣传、政工培训、机要保密、纪检监察和“两房”建设工作均有新起色,

宣传工作得到快速发展,被中央级、省级以上纸媒、网站转发稿件69篇;安排青年骨干,为全院干警专题讲授检察信息写作知识和自侦案件侦查笔录制作知识,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干警保密意识,分级保护工作顺利通过省院验收;结合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精心准备试题,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召开女检察官、青年干警座谈会,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鼓励安心尽心工作;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省以下财物统管顺利过渡;机关“两房”建设进展顺畅,主体工程及附属楼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附属楼外墙装修、室内地砖铺设已基本完工,水电安装、调试工作基本结束,现正在进行中央空调、弱电系统招投标后的项目施工,开展便民接待中心、办案区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党风廉政、绩效考核等五项工作再次获得全县先进单位,连续多年揽获全部荣誉。

二、坚持检力下沉不动摇,认真做好服务为民

狠抓检察服务站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宣传员、代表委员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监督信息员的作用,定期到岗履职、定期开展活动、定期走访排查、定期总结汇报,促进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着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1、畅通群众沟通渠道。一是加强职能宣传。主动联系基层综治维稳信访部门,在政策法律的集中宣传场所开辟检察服务站专栏,在每个服务站明显位置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开展大走访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以预防宣讲和职能宣传为突破口,丰富服务站活动形式,组织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八个乡镇开展“遵守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专题讲座,如在马家寨乡,结合近年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对几类常见职务犯罪罪名详细解读,分析职务犯罪的风险性和危害性,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受到乡镇干部好评。

2、调处群众矛盾纠纷。通过预约上门、下乡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发现问题后确保在第一时间协调或反馈给相关部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与当地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一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登记,为基层群众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多次参与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租赁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如在资市镇成功调解古堤村村民张某与他人因财产租赁产生的.民事纠纷,在普济镇成功化解因村干部换届调整产生的矛盾。各站站长到站开展服务82次,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4件5人,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细化服务为民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服务站工作松滋现场会会议精神,完善服务站工作日志记载、政策法律宣传、代表委员联络、社区矫正监督、控告申诉受理、举报线索移交等6个方面的工作台账,返聘1名退休干警参加社区服务站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服务站工作更深更实开展。扎实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在第五轮“三万”活动中,对口联系普济镇朱港、立新、复兴场三个村,立足“客运村村通”,加强对村民道路安全知识法制宣传;围绕“绿满江陵”植树余株;开展“精准扶贫”,走访登记困难群众123户,争取并投入帮扶发展资金近8万元。服务县委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联系的金太阳食品公司项目迁建中服务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用实际行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认真做好特色工作

1、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落实高检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院对主办检察官的先行探索,对相关规定再细化,着力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一是抓推进。组织党组成员和部分主办检察官前往宜昌伍家岗区院、西陵区院学习考察,借鉴先进试点院的经验做法。二是抓重点。重点对批捕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组织形式、办案模式、职责与权限、监督制约机制上深入研究探索。三是抓完善。按照“岗位全覆盖、人岗相匹配、绩效定奖惩”的原则,完善主办检察官执法办案评查表和主办检察官执法档案,逐步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权责一致。

篇16: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深入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依法查办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与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104人。市县两级院分别联合两级工商联,制定并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22条意见,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促进形成新型政商关系。分别与两级扶贫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坚决遏制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批捕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39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财经犯罪嫌疑人50人、起诉126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45人。抓住群众关注的上学难、看病贵和拆迁补偿等问题,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103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20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7人。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平安渭南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92人,起诉2741人。扎实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批捕犯罪嫌疑人36人,起诉40人。按照有关规定,对4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亲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批捕侵犯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22人、起诉462人。认真落实最高检要求,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衔接问题,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批捕23人,不起诉6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保持惩治腐朽的高压态势,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聚焦反腐行动”为载体,全年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1件277人,立案件数和人数较上年同比分别上升7.6%和3.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55.3万余元。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理贿赂档案查询11787次,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23份。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八项禁令”,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强化诉讼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加强对证据的综合审查,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共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8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件,纠正漏捕47人,追诉39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扎实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工作,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4人次。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5人,对12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重点监督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4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

深化司法改革 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经过严格考试考核,并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选任,全市237名检察官进入员额。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积极摸排线索,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件。以诉前程序为重点,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58件,督促履行职责。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件,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公开法律文书1375份、重要案件信息502条,司法透明度显著提高。依托新媒体检察宣传阵地,先后发布检察信息17.2万余条。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邀请各界人士187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20,新起点上开启新征程,报告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将对标中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努力为我市追赶超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坚持把服务和保障大局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结合中找准切入点,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新渭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平安渭南和法治渭南建设,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多元化机制,扎实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动关注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坚持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穿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过程。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继续稳步推进和深化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体制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机制,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专项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篇17: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呼伦贝尔市2017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等角度入手,制定《为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见》,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融入大局提供指引和遵循。

围绕防风险促稳定,积极投身平安呼伦贝尔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性的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45人,提起公诉3648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联合市公安局,金融、电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32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聚焦“美丽发展”强化司法保障。严守生态底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26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查办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11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2016年共查办职务犯罪100件219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0.9%,创历史新高。其中20万元以上的贪腐贿赂大案2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

重点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围绕民生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涉牧、脱贫攻坚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五个一批”为重点,聚焦资金分配、发放管理、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依法查办侵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51件135人。

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把职务犯罪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关和诉判关;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强化标本兼治,实施同步预防。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组建全区首家蒙文蒙语巡回宣讲团,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提供预防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目前已做出有罪判决32人。监督撤案10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件。严格审查判断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等原因不批捕321人,不起诉166人。对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追加逮捕13人,追诉漏犯92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同比上升93.8%。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与公益诉讼试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诉讼监督全面开展。

四、坚持司法改革与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稳步承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分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

严格审慎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5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件,一系列危害生态环境、影响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主动深化接受监督机制改革。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管理方案》,建立起与四级人大代表分级、分团、分组联络机制。

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把精、准、细、严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和检务保障各个环节,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

五、坚持提高队伍素质与巩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通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坚持市检察院主导、基层院主责的方针,完善定点联系、对口指导机制,巩固深化基层院“八化”建设成果。

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注重以战代训,举办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69次。

2017年工作重点

第一,敢于披荆斩棘,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绘就的宏伟蓝图,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二,敢于惩恶扬善,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

第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清廉政治环境。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作为非试点地区,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敢于不留情面,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

第五,敢于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第六,敢于淬火锻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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