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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

2022-10-03 08:24:1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nnb”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高港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高港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港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

篇1:高港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高港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

非孤儿是指除已经在民政局享受960元/月,而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或双方失踪、离婚、因病等对孩子没有抚养能力等造成的贫困儿童。他们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健康成长,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摸清我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的生存状况,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学习、成长等问题,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在我区各镇街89个行政村社区对0—17周岁没有被定性为孤儿,又比孤儿生存更艰难的孩子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全面排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基本摸清了我区非孤儿特困少年儿童的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我区0—17周岁少年儿童共有4万多人,已享受孤儿待遇的97人,这次调查的贫困儿童131人,约占全区儿童的3%。这些贫困儿童家庭或因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致贫;或因父母病、残致贫;或因家庭遭遇灾祸致贫;或因父母无技能致贫。不言而喻,他们都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收入水平低,生存环境差,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已成为妨碍我区广大贫困儿童健康成长的普遍原因。

(一)因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或父母一方离家出走等致贫。在131名贫困儿童中,因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致贫的有87人,占贫困儿童的66%,在所有的致贫原因中占第一位。如口岸柴墟社区的17岁的女孩庄明敏,现就读于口岸中学高一,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杂工收入很低,奶奶年迈多病,平时只能靠每月的低保收入420元,生活难以维持。

(二)因父母病、残致贫。调查显示,因父母病、残致贫的有36人,占贫困儿童总数的27%。如许庄街道明河村11岁的女孩陈菲,母亲心脏病,父亲又常年生病,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现在跟随生病的父亲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生活十分艰难;大泗二陈村10岁的男孩张玉顺,父亲残疾,母亲聋哑,又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

(三)因家庭遭遇灾祸致贫。因家庭遭遇灾祸致贫的有2人,占贫困儿童总数的2%。如大泗镇大马村8岁的女孩钱涵钰,他母亲无收入,父亲又摔断了腿,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给贫困的家庭带来更大的困难。

(四)因父母无技能致贫。因父母无技能致贫的有6人,约占特困少年儿童总数的5%。如大泗镇仔陈村7岁女孩杨雨蕊的父母。这些家庭普遍存在文化知识低,生产技能差,接受新生事物慢,又没有外援,因而造成生活困难。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区虽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了部分贫困儿童的暂时困难,但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还比较薄弱,救助贫困儿童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对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导致力度还不够大,措施还不够有力,投入还相对不足,尤其是还缺乏长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来开展工作。二是财力有限,筹措乏力,资金紧缺。三是没有解决实质性问题。仅靠救助和保障生活,并不能彻底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就全区来讲,虽然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救助,如落实低保、残疾人补助、大病医疗及慢性病医疗救助以及新农保等,学校、红十字会、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也针对这些孩子进行了一些帮助,但救助金额有限,而且在救助的贫困儿童中,有相当一部分只得到一次性救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为了使贫困儿童得到全面、长期的救助,我们建议:

(一)高度重视救助工作。贫困儿童救助工作是解决贫困家庭之忧,履行政府职责,惠及广大贫困居民的民心工程。建议政府把贫困儿童救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门的贫困儿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做救助工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救助工作,广泛参与,形成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在社会上营造出奉献爱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救助体制。贫困救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是社会救助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要充分发挥他们参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积极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搞好社会救助;村居委会要关爱、帮助、引导救助对象,组织邻里互助、社会帮扶活动;广大村民、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要从多方面参与、支持救助工作,帮助救助贫困儿童家庭走出困境。

(三)搞好协调,加强落实。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救助管理机制。推进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必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形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强大合力,促使有限的扶贫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各镇街民政办要切实履行牵头的职责,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助贫困儿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与民政部门的交流和协调配合,努力实现全区社会救助资源的整合和高效运用。二是建立排查、监督、奖惩相统一的社会救助落实机制。村居委会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贫困儿童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起动态管理档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把需要救助的儿童逐人落实到救助单位和救助人身上,明确救助任务和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对于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等信息需要公示、群众评议,社会救助资金需要定期审计、检查,把社会救助工作置于法律和群众的监督之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成绩显著的要总结经验,给予表扬奖励。

(四)对一些救助对象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对具有劳动能力、希望发家致富的贫困家庭,及时为他们提供生产经营服务,从技术上扶持。不定期对他们进行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免费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尽快脱贫致富。

篇2: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聚集。这既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然而,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的限制,农民工的“空间城镇化”并不代表身份的市民化,也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享受和市民同等的社会权利和公共服务,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公共服务和福利作为一种社会屏蔽机制依然在起着身份区隔的作用。同时,受制于家庭经济能力、社会关系网络、城市社会排斥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他们在流动过程中作出了携带或不携带子女进城就学的家庭决策,从而形成了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随迁子女问题主要表现在入学机会、就学途径、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显而易见且相对紧迫,同时他们的空间流动会对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形成冲击,触及了相关主体的教育利益,因而更容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也较早成为政策议题。而农村留守儿童则主要表现为安全、生活、学习和心理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较少直接触及其他主体的利益,自然难以形成“利益冲突式“的社会关注效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相对滞后,留守儿童作为社会弱势和弱小群体,作为家庭结构肢解化的承受者,作为中国城镇化不完全发展的代价承受者和衍生现象,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据全国妇联课题组报告,由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1]。和第五次人口普查估算的2443万留守儿童数量相比,[2]十年间约增加了1.5倍。农村留守儿童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的态势,可以预见,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征途中,农村留守儿童将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

当前,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儿童多持“问题化”的研究进路,存在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夸大化、标签化甚至污名化的倾向,把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本文以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10省(市)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为样本,通过统计和推断方法,整体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特征,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真相,深入探究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在身体、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差异,科学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态势,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现实和潜在问题提供有效的实践应对策略。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

对于“留守儿童”的认定标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父母外出的结构,即双方均外出还是仅单方外出;二是父母外出的时间,即不能与子女见面的时间为半年以上还是一年以上;三是留守子女的年龄,即是18岁以下还是15岁以下或者12岁以下。我们这里所呈现的数据是父母至少一方外出、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在义务教育学校读书的儿童。为了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我们把留守儿童分为三类:一是父母双方外出的完全留守儿童;二是父母一方外出的半留守儿童,其中包括父亲外出留守儿童和母亲外出留守儿童两种。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占39.69%,劳务输出大省尤甚

在我们所调查的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有3750人为留守儿童,占39.69%,比全国妇联课题组根据《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的37.70%高出两个百分点。但是,全国妇联课题组是按0~17岁全口径计算的,如果仅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计算,则农村留守儿童(2948万)仅占农村同年龄段学生数(10128.5万)的29.11%,这样我们的调查数据要高出六普数据10.58个百分点。在所调研的10个省(市)中,农村留守儿童比例超过平均值的省份有河南(57.82%)、山西(44.25%)、湖南(44.11%)、重庆(43.17%)和湖北(40.16%),尤以河南省数量最多,可见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

2.完全留守儿童高达43.36%,父亲外出留守儿童最多

从父母外出结构看,有43.36%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达1626人,如果按照严格的留守儿童定义,即父母双方均外出且一年以上不能与子女见面,那么,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的比例为17.21%。农村留守儿童大部分为半留守状态,达2124人,占56.64%。在半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的占82.82%,为1759人;母亲外出的仅有365人,占17.18%。男子作为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外出打工比例高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甚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而母亲作为对孩子成长具有重要作用的关键性人物,留守家中陪伴子女、从事农业生产应该是家庭较为理性的决策,对缓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

3. 留守儿童呈低龄化趋势,年轻外出母亲更倾向子女留守

尽管从农村留守儿童的绝对数量上看4~6年级最多,占50.68%,7~9年级次之,占33.58%,1~3年级最少,仅占15.74% ,但是从留守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的相对比例上看,1~3年级最高,达44.05%,4~6年级次之,占40.26%,7~9年级最低,只占37.96%,小学高于初中,小学低年级多于小学高年级,基本呈现出低龄化趋势,这与范先佐教授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3]农村留守儿童低龄化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有关。一方面,年轻人刚刚组建家庭,经济基础较差,需要通过外出打工来巩固家庭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年轻人有着比其他群体更具优势的打工资本(如知识、体力、健康、适应能力等) ,而且父辈尚有精力帮忙照料孩子。在三类留守儿童中,母亲外出留守儿童的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小学 1~3年级留守儿童在同类型中的占比,母亲外出最多,占22.44%,完全外出次之,占16.27%,父亲外出最少,只占13.88%;小学4~6年级同样是母亲外出最多,占55.11%,父亲外出次之,占53.54%,完全外出最少,仅占46.62%,母亲外出的低龄留守儿童需引起重点关注(见表1)。

4.三分之一农村留守儿童跟祖父母居住,22.62%同兄弟姐妹居住

调查显示,在各种类型的留守儿童中,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达33.53%,同母亲居住的比例达27.12%,同兄弟姐妹居住的达22. 62%,同爸爸居住的占14.26%,还有2.47%的留守儿童同其他亲属同住。在完全留守儿童中,有43.91%同祖父母一起居住,21.36%同兄弟姐妹一起居住。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完全留守儿童还是总体留守儿童,都有五分之一强的农村留守儿童没有跟成年人一起居住,处于监护缺失的状态,这一状况尤其应引起各方关注。

篇3: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共青团中央的统计,全国大约有 2300万留守儿童,占全国农村儿童的20%,这一比例在四川、重庆、安徽、河南等劳务输出大省会更高些,达到50%甚至70%。由于这些孩子长期与父母分隔两地,父母很少有机会对孩子的日常生活问题、学习教育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进行沟通,也不能对孩子身上存在的错误及时进行指出批评教育纠。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父母监护职责的缺失会极其容易导致留守孩子们在日常生活行为的失范,甚至引起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据公安部的调查显示两个“大多数”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调查还显示:80%的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北京的中国社会调查所近日公布的调查也显示:超过半数的父母明显感觉到孩子留守后变得沉默、孤僻;三成的父母知道孩子交了不良朋友,经常惹是生非。留守儿童在生活、心理、人身安全、成长教育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已经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认为,建立留守儿童问题长效保障机制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燃眉之急。留守儿童身上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倍受社会各个阶层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法苑之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通过举行“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襄城行”这次短短的十三天的调查活动,使我们对农村留守儿童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想通过这次调查能使更多的人了解农村的留守儿童,同时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留守儿童,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使他们在缺少家庭关爱的时候,同样能够感觉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一)、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1、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心理问题。

留守儿童之所以产生心理问题,首先是年龄,因为他们大多都在十五岁以下,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而他们的父母在自己的孩子出生才几个月或一周岁后,就外出务工,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导致心理失衡。我们团队通过对周围几个村的问卷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2.4%,有66.2%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1次,15.4%的留守儿童父母几年回来1次,14.2%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这就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情绪消极,表现出性格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或焦虑、任性、暴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

2、监护人素质普遍偏低。

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监护人大多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因为年龄较大,不但要承担很多家务,而且文化层次上也不高,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其中其中监护人是初中学历以上比例仅占39.8%。所以,他们教育孩子的就不会很合理,而且也不知道从心理上关心孩子,照顾孩子,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在教育态度、教育方法上还是老一套,他们能做到的仅仅是照顾孩子们的日常生活而已,在与孩子交流沟通上存在着很大困难。

3、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

部分留守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良,表现在不讲卫生、不经常换洗衣服、挑吃挑食、乱花钱;有的留守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在家里不听临时监护人的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的管理,成为了让人头疼的“问题儿童” 。

4、平时缺乏亲情的关爱。

父母打工对留守儿童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缺乏亲情关爱会对孩子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最为直接的也许就是孩子在生活上很难得到很好的照顾,使孩子无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留守儿童成长期间缺乏抚慰与关怀,这也是我们应该给予重视的。

5、留守儿童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如留守儿童独自在家或路边玩耍,路上车辆较多,而老人无暇顾及,造成农村火灾或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在采访一谭姓村民时我们了解到这样的一个悲剧,一个两岁的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人忙于干农活,无暇照看,而掉进家里吃水的大水缸中溺水身亡,孩子的奶奶由于伤心过度农药自杀的案例,让人唏嘘不已,倍感痛惜。

(二)、留守儿童的生活及学习状况

1、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上的问题

从调查的儿童中来看,由于监护人的年纪一般比较大,缺少精力和耐心管教孩子加上他们还要忙于地里的农活,无暇照顾孩子们。大部分孩子没有形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主要表现在对学校作业的态度和生活起居安排上。占44.1%的孩子对待学校作业的态度是草草应付得过且过,有46.7%的孩子看电视没有节制。另外,在采访中我们发现一个令人心忧的现象,部分留守孩子拜金现象极为严重,帮家里干活之前,要先讲好价钱才会去干活,让人痛心。

2、老师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太少。

大部分儿童表示老师很少找自己谈话,43%的留守儿童说老师根本没有找他们谈过话,而且都很害怕老师,也不希望老师找自己谈话。虽然着有儿童的心理,但是从这可以看出我们的教育工作还的确很不到位,仅有29.8%的留守儿童表示愿意和老师谈谈心里话。老师一学期做家访的比例仅为5.13%。

3、学习压力大。

通过调查63%的留守儿童感到学习压力大,24%的留守儿童表示自己的学习成绩很差,也有一些表示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识字,不能辅导学习,想学好没有条件。一些孩子告诉我,由于学习成绩差,就害怕爸爸妈妈会问起,而自己的家庭条件差,很多同学看不起等,这就形成很大的压力,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人及时为他疏导,就有可能压力变得越来越大,进而影响学习和生活。

(三)、就这些问题我们解决的建议与对策

留守儿童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原因来自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留守儿童问题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不应只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自己去解决的问题,而应该由全社会共同努力,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环境和空间。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家庭教育方面

1、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外出务工的父母及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员,应尽量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暖、关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留守孩子”健康成长。外出务工的父母也应加强与子女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做到多关心孩子。还要加强与代理监护人、学校的联系。外出的父母要经常回家或打电话与孩子沟通,交流感情,和学校沟通掌握孩子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外出打工的夫妻有能力的一定要把孩子带上跟随自己打工读书生活。要正确教育和引导好孩子,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如果条件允许夫妻最好留一个在家与孩子一起生活。因为家庭的安全感和亲情的温暖是任何外力都无法取代的。

二、学校教育方面

1、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各中小学校在新学期学生报道时将父母外出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记录“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和监护人及临时监护人的情况,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矗

2、在中小学校普及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或学生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使留守儿童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与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座谈会,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开设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的父母知道校长、班主任等老师的电话,加强学校、家长和孩子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3、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各种动手的实践活动,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最重要的是在学校举办的活动中,多鼓励留儿童,多把机会留给留守学生,帮助他们走出自闭的心理障碍,帮助他们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地人生观和价值观。

4、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心理咨询辅导站。有条件的话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普查,及时发现问题。特别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问题,与由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交流。及时排除他们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帮他们养成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态。

5、注重培训。尽可能对临时监护人介绍一些教育孩子的常识,开展一些座谈会,让他们了解孩子,更好的引导和教育孩子。同时,要充分的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黄金季节”,召开家长会,共同研究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三、政府及社会方面

第一,强化政府统筹管理,加大社会支持的力度。比如在城市中打工族密集的地方,增加城市教育设施,降低打工子女的入学收费要标准,逐步改善民工子女就学条件。对未能入学的民工子女可以通过开办寄宿制学校,假期学校等,逐步建立社会监管体制,打破城乡体制,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切实的市民待遇,运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帮助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打工地学习和生活。开辟打工子女就学的“绿色通道”,使其享受与打工所在地孩子同等的教育待遇。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

第二,镇、村两级要逐步探索帮助留守儿童教育的新思路。做好留守儿童的登记普查,在镇、村设立关爱农民工留守子女的办事机构,定期留守家庭了解孩子们的生活、教育情况。把学校与村委联系起来,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定点帮扶,及时发现报告留守孩子们的情况与动向,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保证。

第三,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引起社会的重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让外出打工的父母安心,让在家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是未成年队伍里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一项现实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关注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关爱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实现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才能使我们的社会真正实现和谐,才能让留守儿童的头顶早日出现一片蔚蓝的天空。

篇4:11月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11月关于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一、背景目的

县妇联最新调查显示,全县有农村留守儿童6005人,全县学龄儿童34675人,占17.3%,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2011年颁发了《岐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近年来,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发挥优势,深化调查研究,组织关爱活动,健全关爱网络,强化家教指导,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11年以来,共组织“六一”慰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维权救助”等项目活动共计58.8万元,县妇联把留守儿童相对突出的京当镇和故郡镇作为试点镇。目前,我县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正在逐步建立,留守儿童成长环境逐步优化。

在总结几年来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县妇联对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从工作和实践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为健全关爱服务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近期,县妇联开展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专题调研”活动,初步提出关爱服务机制的构成要素、运行机制及组织保障等,推进关爱服务机制建设的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实效化,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构成要素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是指针对留守儿童在成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关爱服务,在政府主导下的多部门责任主体和社会参与,所提供的补偿性措施和全方位的社会支持。基本原则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儿童优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的工作模式,坚持多措并举、关爱服务的相应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的责任主体是: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基本构成要素包括:

一是关爱机制:包括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政策支持、考核评估等。

二是关爱网络:构建政府保障、学校教育、家庭监护、社会帮扶、亲情关护相结合的关爱网络。

三是关爱阵地:学校、家庭和镇村组(社区)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的重要阵地。学校是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的主阵地,建在镇村组(社区)的妇女儿童之家、校外辅导站、青少年活动中心、托管机构等是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依托。家庭是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重要基础。

四是关爱队伍:主要由精通、作风扎实的专业工作队伍;教师、心理、法律组成的专业队伍;富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志愿者队伍组成。

五是关爱活动:针对留守儿童实际需求,设计和开展专职亲情抚慰、结对帮扶、扶贫助困、心理疏导、家教指导、技能培训、安全保护等多种形式、富有实效的活动。

三、 运行模式

一是注重以政府为主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利主体,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承担着主要责任和义务。政府应牵头整合各方资源,为留守儿童提供政策、教育服务、卫生服务、社会福利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是注重以学校为重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亲情和家庭教育缺失弱化,对留守儿童负有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通过建立补偿机制来弥补和完善。鼓励教师担任“代理家长”,在寄宿制学校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三是注重以镇村组(社区)为依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要以村级农家书屋、活动中心为基础,通过“代理家长”和“邻里帮扶”,采取托管的形式,就近解决留守儿童家庭课外的作业难题。以乡规民约形式推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制度,建立安全保护预警和应急机制,配合学校和家庭共同做好留守儿童的生活照顾和安全管护。

四是注重以家庭为核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推行监护人监控制度,强化留守儿童家长责任意识;明确约束规定,建立有效的留守儿童家长自律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倡导、鼓励留守儿童家长外出务工时尽量留一人在家抚养和教育子女,或返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促进留守儿童减量化。

五是以社会参与为支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通过全社会的文化建设、媒体宣传引导等,构建留守儿童的精神支柱;发动社会各界和志愿者提供实质性的关爱和帮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留守儿童关爱资源的不足,解决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

四、 保障措施

一是动态信息。以准确、全面、共享为原则,定期监测、层层建档、及时汇总、深入分析、准确评估和共同使用留守儿童信息库,为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提供详实可靠依据。

二是法律政策。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深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教育等有关制度,强化和支持家长履行对子女的监护教养责任。进一步完善委托监护制度。

三是监督考核。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进行专项考核,将其纳入县、镇、村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纳入基层考核,纳入义务教育检测指标体系和教师考评考核,切实保证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的各项措施发挥实效。

四是统筹机制。设立留守儿童关爱专项经费、建立关爱基金,多渠道开展社会筹资等方式,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中专职人员队伍、阵地建设、专项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等经费的落实。形成教育牵头,妇联、综治、团委和关工委、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广典型经验,解决突出问题,合力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

范文二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行列,如何关注老人愉快的度过晚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老龄化成为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空巢老人”是指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其中既包括无子女的老人,也包括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人。据全国老龄委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数10%,2014年将达到2亿。同时,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夫妇外出去繁华都市打工,随之产生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但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缺少父母情感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儿童甚至会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3月中旬,为了仔细了解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生活和生存状况,该镇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驻镇政协委员对全镇37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进行调研,对彭王、长王两村进行重点调查,以寻求改善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生活保障的良策。

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

(一)空巢老人生活现状

据调查,黄集镇有60岁以上空巢老人3570人,占总人口的4.20%,占老龄人口的45%。其中彭王、长王两村共有空巢老人142人,其中60— 70岁的70人,占49%;71—81岁的56人,占39%;80岁以上的16人,占12%;一人独居的6人,占4%,夫妻同居的99人,占69%;长年有病的42人,占29%;长年参加生产劳动的100人,占70%;在家抚养孙儿的52人

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空巢老人对现在生活状况比较满意。有81%的农村空巢老人依靠子女或自己劳动进行自养。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副业的自我劳动收入以满足基本生活要求。如:彭王四组98高龄的老奶奶王明珍,53岁时老伴去世。1984年,子孙因工作需要迁居襄樊后,她一直独守空巢,开垦2亩荒地,靠自己的劳动进行自养。她说:儿孙买房、上学需要花大钱,我自己能过,不愿给子孙找麻烦。随着经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再因为吃喝问题而发愁。多数老人期待与儿女一起生活,他们认为和家人一起生活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而对生活水平的要求比较低。但由于住房、代沟或者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等种种原因未能够与子女一起生活。加上老人与子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产生冲突与矛盾,而选择独立生活。个别子女具备所需的物质条件,但赡养老人的观念很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大多因了子外出打工或女儿出嫁,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管理责任田,养家护院,或抚养孙儿。因此,孤独是空巢老人心理健康的极大隐患。部分老人感觉到自己步入老年后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下降,社会认同感不能得到满足。他们都盼望子女能回来看望自己,因缺乏亲情倍感孤独。同时,身体状况是老年人最担心的问题。晚年后,由于高血压、冠心病、肺心病及四肢麻木等疾病所困扰,有的老人看不起病,有的甚至担心子孙购房、上学及日常生活开支大,怕给子女拖累而拒绝接受治疗。“老有所乐”也是空巢老人所追求的。46%的老人认为,只要心境好,能够有自己比较满意的生活方式、娱乐休闲方式就可以了,快乐才是关键的。有的老人以种地拾柴、放牧养禽为乐,有的老人喜欢聚集一起谈古论今,有的则喜欢打麻将、看京剧。

农村空巢老人家庭还普遍面临看病就医、农业生产投入、人情往来等经济压力,同时子女外出务工还导致不少老人接替子女承担农业生产、人情往来等责任,加重了经济负担。

但7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缺乏生活照料,他们在吃饭、穿衣、入厕、上床、洗澡、走动等方面遇到重重困难,尤其是两位老人同时得病,或一位老人独居更为困难。

精神慰藉是空巢老人渴求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来自家庭成员的上门探视、打电话问安等形式,他们渴求的探视频率要求在一周或一月一次。他们渴求向配偶、子女或亲友倾诉烦恼。

(二)留守儿童生活现状

通过调查,黄集镇总人口为8.5万人,14岁以下儿童16820人,其中留守儿童达5712人,占儿童总数的34%。通过对彭王、长王两村的178名留守儿童抽查,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的107人,占60%;留守儿童父母同时外出的71人,占40%;留守儿童中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的64人,占35%;被托付给亲戚、朋友监护的7人,占4%。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外出打工,其中大部分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这种状况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缺失,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阴影,很大一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燥、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因人口流动引发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1、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

通过对该镇秦家学区走访调查发现: 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或亲友临时监护,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和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

2、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担忧

据调查,有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3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19%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觉得自己受岐视,9%有过被遗弃的感觉。

3、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

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习,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了侵害的对象。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 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女孩受到 害又不能及时得到父母帮助,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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