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法律调研文章范文

法律调研文章范文

2024-08-08 08:08: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mop009”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法律调研文章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法律调研文章范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法律调研文章范文

篇1:调研文章格式

一、文件格式

1.调研文章采用Word格式制作。

2.页面设置中,纸张选择大32开(14cm*20.3cm),页边距均设置为1.5cm。页眉和页脚均设置为1cm。

3.全文行间距设为固定值17。 二、体例要求

文章排版采用标题、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具体体例要求如下:

1.文章标题选用宋体小3号字,加粗,居中,段前、段后间距均为1行。标题中不使用逗号,如必须使用可空1格代替。

2.作者处依次为单位、职务、作者姓名,中间空1格。使用仿宋5号字,居中。每名作者占一行。作者为3人以上,只列3人,第三名作者姓名后加“等”字样。

3.摘要要求言简意赅,阐明文章中心思想,不超过150字。“摘要”前缩进2字符,采用黑体5号字,后空2格,摘要正文采用楷体5号字,不分段。摘要段前空1行。

4.关键词不超过5个。字体、字号要求同摘要。关键字段

后空1行。

5.正文标题分三级。

一级标题使用“一、”,独占一行,黑体小4号字,居中,末尾不用标点,无缩进,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5行。

二级标题使用“(一)”,独占一行,宋体5号字,加粗,缩进2字符,末尾不用标点。

三级标题使用“1.”,字体、字号同正文,末尾使用句号,后接正文。

正文字体为宋体5号,首行缩进2字符。 6、参考文献的项目要列全,格式如下:

[1]*****主编. 建筑结构(文献名称). 北京(出版城市):*****出版社,(出版年限)

[2]*****主编.城市规划.上海:*****出版社, 三、其他要求

1.文中涉及法律、法规、规章一律使用全称,加书名号。引用技术标准须后加括号注明标准号。

2.文中标点符号统一采用全角表示。数字原则上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均用英文表示,如“厘米”用“cm”。

3.全文加上页码。

附件2:

篇2:调研文章格式

关于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的应急救援

力量体系建设的思考

(宋体小3号,加粗,居中)

公安部消防局战训处处长 XXX 公安部消防局战训处工程师 XXX

(仿宋5号,居中)

摘 要 本文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特征,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通行做法,提出了整合社会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并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设想。(楷体5号)

关键字 公安消防 应急救援 体系(楷体5号)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是针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机构设置过多、职责分工过细、协调配合不力的实际问题,提出的一项带有探索性、创造性的改革举措。11月1日实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因此,深刻认识、全面把握我国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我国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新机制、新模式,全面推进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并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既是我国现阶段提高社会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需要,更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宋体5号,首行缩进2字符)

一、我国应急救援工作现阶段特征分析

(黑体小4号,居中)

我国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上建立起来的,分散在公安消防、森林消防、抗 -4-

洪救援、地震救援、水上搜救、铁路救援、民航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和矿山救援等十多个行业或部门,应急救援整体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相对较弱。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类应急救援人员50余万,这些人员中真正具有专业救援能力的不足20万人,其中,公安消防(13.2万人)就占到了66%。传统的应急管理模式在抵御城市灾害风险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日益增多、日趋复杂的突发事件和现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尚存在许多不适应、不协调之处。

(一) 管理主体不明确(宋体5号,加粗) 参考文献:

[1]朱耀杰主编. 把读书当成一种追求. 山西:解放军报, [2]*****主编.城市规划.上海:*****出版社, 2001

篇3:法律调研报告

为了拓展和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专业人员,在齐育华副主席的指导下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司法局及xx区、xx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市场建设的情况通报,走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同部分县(区)法律工作者、政府办公室领导进行了座谈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他们努力做好法律服务与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的文章,引导群众正确反映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我市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服务机构不断健全。

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7个,社会律师140人,公职律师5人;公证处9家,公证员21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4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6人;法律援助中心10家,援助律师32人;司法鉴定所3家,执业司法鉴定人20名。在法律服务队伍稳步增长的同时,今年以来加强了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以保证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在原先创建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并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联络点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有15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占乡镇、街道总数的83.4%,村、居法律联络点的建设也全面展开,同时合理规划和配置鉴定资源,成立了我市首家法医精神病类司法鉴定所——xx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填补了我市精神病司法鉴定技术的空白,也为当事人就近进行精神病类司法鉴定提供了便利。

(二)服务范围不断拓展。

20xx年以来,全市有423家政府及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聘请律师和公民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辩护案件 1653件,代理民事案件6060件,代理行政案件157 件;共办理各类公证96436件,其中涉外公证(含港澳台)84928件,国内公证11508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案件1915件,非诉讼案件 119件,调解纠纷518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697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532起,接待来电、来人法律咨询14824人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接受鉴定委托4182件,各种法律服务数量较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优化了我市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与此同时,我市的法律服务已逐步转变服务观念,触角不断延伸,满足了社会不同层面的法律需求。

一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主动出击,积极出力,鼓励、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指导工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现全市有5名工商系统公职律师取得执业证。二是服务经济发展。继续引导和鼓励律师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工业园区开发、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指导侨资企业法律顾问团开展工作,为华侨要素回流工程做好服务。三是服务和谐社会。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选派了政治意识强、经验丰富的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为上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协助信访部门调处涉法涉诉案件,为涉法信访案件及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稳定大局。四是服务民生工程。在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等民生工程中发挥法律服务优势,开展旧城改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截至到9月28日,由市、区人民调解员、司法局骨干力量、专职律师组成的5个调解小组成功调处纠纷64起,涉及拆迁户359户,拆迁面积近5000平方;拓宽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除《条例》规定的范围外,对党政领导交办的、信访部门转办的、工会或残联等团体要求办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等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和其他确实需法律援助的事项,都扩大为法律援助的范围,如庆元的法律援助案件从XX年的15件上升到20xx年的163件,使弱势群体获得了必要的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服务基层农村。积极搭建法律工作者为基层服务的平台,引导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成立了xx市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建立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村、居结对制度,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与有关乡镇、街道、村、居签订了法律帮扶协议,负责涉讼案件,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意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设“法制讲堂”,为居民定期进行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全市9个公证处也分别与9个行政村建立了结对联系制度,其中有7个公证处还与联系村签订了书面的法律服务协议,无偿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协助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三)服务机制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规范建设年”等活动,完善了工作机制,提升了法律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了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力度,通过信息公开、诚信档案等方式规范行政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自律管理,形成三者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二是完善法律服务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监督和指导县(市、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便民措施,简化程序,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发放办案情况反馈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法庭旁听、自查抽查、评选优质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完善法律服务便民机制。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采取积极措施,对农民、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请求经济赔偿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确保需要法律帮助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新服务形式,采取代书、诉讼、非诉讼代理等服务方式,为农民、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篇4:法律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全面勾画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蓝图,随着依法治国的步法不但加快,和谐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国家对农村基础建设不断加大,惠民政策也落实到千家万户,农村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大量涌现。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坚巨,责任更加重大。笔者通过对竹溪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提高整体效能,推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进行了调研。

一、xxxx县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现状

在竹溪县15个乡镇,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司法助理员兼职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辅助性工作。自XX年起,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

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面临的问题

1、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竹溪县辖15个乡镇,总人口37万,一个法律援助中心,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仅有3人,各乡镇开展法律援助辅助性工作的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不足20人。

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款及行业奉献(主要指律师义务办案),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没有具体的经费,且在具体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因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会产生一定的服务成本,给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2、援助对象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须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在我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是农村,工作的难点是怎样开展好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部分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不够。比如,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对法律援助的要求标准过高,一些人“打官司”就满腹牢骚,一些人认为一经法律援助程序就必须给受援人带来直接利益,还有一些案件当事人由于不懂得法律,或受利益的驱动,想打赢官司又不想花钱,每遇案件动辄就到法律援助中心,不理会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给他们提供无偿服务……无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和强度。

三、如何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的建议

1、整合所有力量,发挥资源优势。

配备专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鉴于目前的司法体制,律师业务已经进入了市场化运作。律师的工资不再由政府拨款,只能靠代理案件收取案件代理费用。由于律师业务由当地司法局管理,司法局靠行政命令,长期安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恐怕难以长久。要使律师代理法律援助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建议在县一级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几名专职律师,由财政发工资,纳入公务员编制,使法律援助工作由专职律师专门代理,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持久性。

利用乡镇司法助理员开展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乡镇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在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积极作用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有着“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可以通过日常工作,对广大群众进行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

结合地区实际,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当前,我县正处在“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全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阶段,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对辖区实行网格化信息管理,全面掌握每个网格所有服务对象的家庭情况及服务需求,以提高服务水平和为民办事效率。积极发挥各网格点、网格员的作用,打造好“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有需要的群众在半小时内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自身能力。

目前,多数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兼职人员构成,其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相关的工作技能,导致了在面对服务对象时不敢对咨询做出解答,面对矛盾纠纷时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处理。因此,应制订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积极采取如组织讲座、案例讨论、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教会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使他们有能力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局限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和其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很多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没有得到有效应用,虽然各职能单位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面仍窄小,仍有许多贫困人群因不知法律援助制度而错过援助机会,在遇到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问题时,因无法获得帮助从而失去了维权机会。除了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法律七进”工作的普法宣传外,法律援助工作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组织力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各项内容的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积极作用。

结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和特点,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运用典型来指导和推动规范化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通过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篇5:法律调研报告

法律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它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己。因此,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法律应有至尊的地位;法律应有至贵的价值;法律应有至诚的信仰。随着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对于中国公众来说已经由远而近,由陌生到熟悉。如今,究竟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如何?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程度如何?我做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在读大学生,带着这些问题对我的家乡丹东20多名公务员、工人、农民、城镇居民、执法司法人员以及在读学生进行了一次调查。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内容为--1你作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从调查的情况看,近6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执法情况总的较好,法律权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够实现。40%的人对法律的现状表露出不满、担忧、无奈、失望,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实施。

(二)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公民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维权。

(四)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五)法律的普及不够深入,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企业、基层单位、学校等还存在“死角”、“空白”。

(六)在立法(包括法规、规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地方立法中群众参与还不够。

现针对调查问卷提到的三个问题一一具体解读。

第一:问题1“当你做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目的:希望人们能遵守交通规则 。存在问题:有人闯红灯,竟然有人跟着一起闯红灯!还有人在汽车飞驰时,竟然疯跑过去,吓得汽车连踩油门,一旁的人吓得魂都没了。当然总体上人们还是能遵守交通法规的。大部分人能遵守交通规则,警察要加强对行人的管理和教育,可以在路旁发放交通常规,提醒行人不要闯红灯,做好市民的思想工作,让更多人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学会保护生命。

第二:问题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目的:考察公民在经济理财方面的法律意识。存在问题:对于欠条的真确使用还存在误区,也有人认为熟人之间使用欠条是对对方的一种侮辱更有甚者怀疑欠条的法律作用。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大多数人对欠条的理解和使用还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我认为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在法律中有关欠条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有效,借条可以做为合法的证据使用。我国<<民法通则>>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超过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是能够真确的书写使用已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有关的宣传力度。

第三:问题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目的:全面考察我国公民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问题:不少人认为打官司难,诉讼难,民告官难,打官司成本高,执法不严,没有关系打不了官司,还有人认为打官司是有钱人的事与平头百姓无关。我们可以看见的是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深,但是摆在我们法律工作者学习者面前的问题仍然很艰巨。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期望法律的权威高于一切。大家说,一个国家机器为了正常运转,必须有一种权威,这个权威只能是“法”而不能是“人”。人们从内心要求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处于最高地位,一切社会组织及个人都要服从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当法律规范同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政治决策不一致时,都要优先适用法律规范。相对个人而言,必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民,其个人主张都应服从法律。相对组织而言,特别是政党更应该模范守法、带头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当然,要实现法律的权威,首先必须提高立法质量,同时,要把立法与执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因为执法不严的后果往往比没有法律更糟。

通过这次调查,使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的学习者应该做些什么。更使我明白了作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我们肩上的责任有多重。从调查中可以看出,人们对法律问题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大家普遍认为,在我国,法律应该是人民的意志、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和充分体现,它应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

当然,实现上述愿望,还有一个过程,需要提高立法质量,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让全体公民真正理解法、接受法,引导群众珍视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切实服从并积极维护法律的权权威,从而坚定人们对法律的忠诚与信心。

篇6:政府调研文章

按照《xx市人大会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人大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区人大会配合市人大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xx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xx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xx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xx年,共审查《xx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xx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xx年,xx区被评为“xx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xx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三、对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xx年x月x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xx市人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xx市x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xx人发[xx]x号),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尤其要把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部门、镇街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保障作用。

篇7:政府调研文章

3月30日至31日,我来到单位帮扶村XX镇XX村驻村蹲点,和村两委班子共商脱贫攻坚工作,和贫困户面对面交流,谈脱贫具体措施。两天里,我走访了结对的蒋同生、王艳节、刘和庆等6户贫困户以及王新运等3户脱贫户,和村两委成员及部分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座谈。对XX村的基本情况、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以及脱贫攻坚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一、基本情况

五河镇XX村位于岳西县西南部的深山区,距县城35公里,面积13.6平方公里,山场1.8万亩,耕地1035亩。全村17个村民组,330户,1118人,其中建档贫困户137户,402人,占总人口的35%.XX村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主要经济来源为茶叶、蚕桑、高山蔬菜等农业收入及外出务工收入。目前,XX村仅有的一个教学点,只有一、二两个年级,教师1人,学生16人。其他适龄儿童多在镇辅导小学读书,全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全村新农合参保率近100%.在村部一楼建有计生服务室一间,在宋口集中点建有一所医疗室。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村主要由一条通村水泥路贯穿,全长9.8公里。农田水利设施比较落后。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村党支部3人,其中书记1人,支委2人。村委会 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人。

二、主要致贫原因及表现

通过这些天的走访调研,我初步分析XX主要致贫原因是:该村地处深山区,基础设施薄弱,劳动力素质比较低下,资源未得到有效开发。主要表现在:一是村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村级负债大。二是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全村还有四个自然村落未通水泥路。三是XX自然条件恶劣,山高岭大、沟壑纵横,山场林木积蓄量少,塘、堰、渠年久失修,人均耕地少,农业产出率低下。四是劳动力文化程度较低,知识相对贫乏,致富技能落后。五是境内山场、旅游等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三、脱贫攻坚工作思路

XX村原建档贫困户137户402人,经过、两年的努力,目前全村建档贫困户71户161人,其中五保户20户24人,A类低保14户19人,其他一般贫困户37户118人,和三清摸底调查年收入2900元以下数据基本一致,这37户是脱贫攻坚重点户,目前由市农发行、邮储银行岳西支行及县司法局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根据走访座谈了解到这37户每户致贫原因不同,有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因灾致贫,还有自身发展能力不足造成贫困。

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认为在脱贫过程中,要发挥帮扶干部作用,切实为贫困户脱贫做出努力,因户施策,一户一策。对我单位结对的20户特困户,要求司法局全体结对帮扶干部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切实帮助贫困户脱贫,目前着力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求司法局全体帮扶干部至少要为贫困户找准一项脱贫措施,每季度至少到结对户家中走访一次,每月至少为结对户办一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每半月至少与结对户电话联系一次,了解贫困户脱贫产业发展情况,在这一点上首先从我做起,挤时间驻村蹲点,面对面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帮扶干部是所结对贫困户脱贫责任人,将脱贫成效纳入到对干部的考核,对引导帮扶贫困户发展好脱贫成效明显的干部职工优先评优评先,对敷衍了事严重不负责任的一律问责。

三是想法设法做好XX村脱贫工作。XX村集体经济薄弱,能不能脱贫,关键就是集体经济收入能不能达到并超过5万元。和村两委座谈中,了解到XX村今年准备发展100千瓦的光伏电站,我感觉这个思路很清晰很实际,但是发展光伏资金缺口大,司法局将想尽办法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并鼓励村两委开动脑筋,大胆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多方面寻求支持,一定要把100千瓦村集体光伏电站搞起来,早日并网发电。

看过政府调研文章的人还看了:

1.机关调研报告

2.基层工作调研报告

3.关于专题调研报告

4.最新工作调研报告

5.基层调研报告

篇8:党建调研文章

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组织建设事关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全面贯彻落实,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事关全党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大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党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靠各级党组织去组织实施,只有好的基层党组织,才能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只有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才能提高党的战斗力,才能实践“三个代表”。按照新时期县委县政府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再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发现我局党建工作,长期以来固守陈旧模式,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一般,要求不高,对党建工作热情不够,认为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

2、活动内容不够丰富、方式陈旧。党组织活动形式不够灵活,仅限于政治说教、催交党费,在工作中,继承不够,创新不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致使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宗旨意识淡化,作风不实。

当前,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建工作的要求更高了、任务更重了、难度更大了。新时期我局党建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央《条例》为准则,以“走前头”为目标,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以及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把党建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具体措施如下:

1、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对党建工作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地位作用及自身特点、规律的认识,深化探索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深化实践,积极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深化拓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

2、要消除认为党建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征订一下报刊、收缴一下党费、发展几个党员、帮扶一下贫困,工作一般、要求不高的误区,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树立“坚持高标准、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的思想。增加工作的主动性,主动思考工作,不坐等上级指示;主动提供服务,不坐等别人上门;主动开展工作,不事事按部就班。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工作目标要有针对性,工作内容要有针对性,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工作对象要有针对性,工作重点要有针对性。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善于经常分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超前预见、主动适应,使党建工作始终保持鲜明的时代待征和旺盛的生命力。要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科学地决策工作,科学地安排工作,科学地评估工作。同时,继续积极采用电化教育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从大视野、全方位、新角度谋划党建工作。一是扣紧为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服务,来拓展思路;二是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确定党建工作的内容,落实党建工作的措施;在当前和今后工作中,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直接参与经济建设,不断提升参与经济、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4、倡导“政治坚定,服从组织,恪守纪律;勤奋敬业,严谨细致,务实创新;公道正派,谦虚好学,热情服务;胸怀大局,团结协作,相互关爱”的作风,增强政治、大局、服务、表率、自律意识,发扬敬业奉献、进取创新、挑战自我的精神。

5、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真正把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落实党建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有章不循、流于形式。

6、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组织活动和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以模范行动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认真解决党组织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党员干部。

7、在制度创新上,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制度:一是学习培训制度,使党员的学习与培训在时间上、制度上得以保证。二是民主生活会制度,使每一个党员在党的组织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目的。三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使每个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在民主监督之下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与自身建设。真正把党建工作抓上手,抓在点子上,抓出成效。

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我局会继续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七一”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真正做到走在前和作表率。

篇9:党建调研文章

古语有言:“发展源于机遇,成就出自挑战”。成渝高铁和北部新城建设为界市的跨越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给新一届党委政府的肩上压上了坚实的担子。如何在机遇面前抢占先机?我认为解放思想是前提,真抓实干是关键,组织保障是根本。通过到县内外参观学习,不仅让我大开眼界,也让我在横向、纵向对比中发现了差距与不足、找准了发展定位、理清了工作思路、激发了策马扬鞭、奋起追赶的动力。结合党建组织工作,我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思考。

一、找问题,析原因

以往界市镇的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多年来没有形成叫得响、有成效的党建特色亮点,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较重,没有单方面提升经济指标,跛足发展制约了经济社会党建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二是规章制度缺失。以往的规章制度过于笼统,或者缺乏操作性。常言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只有规章制度健全到位,才能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实的管理依据。三是执行力度不够。没有一以贯之地坚持执行,致使一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四是镇村干部作风涣散。管理不严,工作推诿,行政效能低下。五是思想教育不够,没有形成凝聚人心的机关文明风气和氛围。

二、抓措施,见成效

自今年换届以来,新一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建组织工 作,抓住了党建工作的牛鼻子,取到了明显成效。一是狠抓思想教育不放松。利用以会代训、职工大会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强化思想教育,凝聚发展共识,匡正不良风气。二是落实管理制度执行力。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为提高机关干部的作风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以人为本显关怀。新一届党委政府从衣、食、住、行全方位真心为干部职工谋福利,伙食团的成立,切实解决了职工吃饭难的问题,办公条件的明显改善,为大家营造了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四是营造机关文明新风尚。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言行举止正潜移默化发生改变。五是作风效能明显改善。通过几个月的强化管理整顿,机关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作风效能明显提高,精诚团结,人心思进的发展局面正逐步形成。

三、抓重点,理思路

1、紧紧围绕建设北部新城,狠抓思想教育。更新思想观念,关键是要通过教育,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和弘扬三种精神,切实增强加快北部新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一是大力弘扬团结奉献的精神。北部新城要跨越崛起、提速升位,必须依靠广大镇村干部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的团结精神,必须依靠广大镇村干部胸怀全局、甘于牺牲的奉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的工作思路上来,把行动统一到镇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二是大力弘扬敢争一流的精神。要求广大镇村干部都要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的干好各项工作。要精雕细琢、追求完美,抓就抓出成效、做就做成一流,反对粗枝大叶、大而化之,整治干部中存在的“软、懒、散、满、奢、浮”等不良现象。三是大力弘扬锲而不舍抓落实的精神。要以敢于攻坚破难的勇气、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真正把好思路、好政策、好措施落实到位,真正成就北部新城的美好明天。

2、紧紧围绕北部新城建设,狠抓思路拓展。要大视野、全方位、新角度谋划党建工作。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要扣紧搞好“三个服务”来拓展工作思路:一是扣紧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服务,来拓展思路;二是围绕镇政府各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拓展工作思路,形成工作的合力。三是扣紧创建“五型”机关(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服务,来拓展思路。同时还要做到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超前思考,明确发展思路。必须立足当前,集中精力抓落实,一门心思抓落实,持之以恒抓落实,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求实效,在抓落实中创实绩,确保当前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又要有超前的谋划意识,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党建工作更是如此,不超前,工作就只能跟在别人后面,不能先人一步;不超前,在具体工作中就忙于应付,不能高人一筹;不超前,就容易做到哪想到哪,只能打无准备之仗,不能过人一等。因此,要在抓好当前各项任务的同时,立足长远目标,超前思考、超前准备,科学谋划今后重点工作的发展思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前瞻性和主动性。

3、紧紧围绕北部新城建设,狠抓队伍建设。加快北部新城建设的关键是要重点抓好三支队伍(机关干部队伍、村(社区)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可以探索抓好以下方面: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干部作风效能专项整治行动,大刀阔斧整治“慵懒散”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探索对部分中层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并且大胆创新,打破年龄、身份的限制,允许大学生村官参与竞职,鲜明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选人导向。三是对村级班子工作涣散,不思进取、素质低、政绩差、不干事群众威信低、战斗力不强的班子,加大整顿力度,切实转变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探索建立村级班子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做到责任、考评、奖惩三落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及约束。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村(社区)三职干部“一职一备”、“ 一带一”等方式结对帮扶,确保每村后备干部达3人以上,适时给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帮助后备干部快速成长。同时建立后备干部成长信息库,为实现农村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四是加强对镇村干部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镇村干部外出参观学习,开阔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

4、紧紧围绕北部新城建设,狠抓特色党建。深入推进“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改进镇村干部作风。以机关党支部联建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员帮带村(社区)党员的“双联双带”活动为纽带,发挥机关的人力、技术、信息优势,建立城乡党建互动机制,促进机关、村(社区)党建工作互动双赢,着力促进机关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整体水平,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职能为目的。从基层党建入手,抓好“党群共建农业农村示范区域”工作,按照天华片区打造经济林果木示范板块,蔡家寺片区打造水产水禽示范板块,界市场镇片以及隆界快速通道打造观光农业示范板块的产业布局思路,建立三大各具特色的党建综合示范片。加大对蔡家寺、石佛寺、五里、包家山等村级活动场所基础设施的投入,将远程教育各种设备优化配置到以上重点村(社区),将党建工作融入到产业中,打造一批党建示范点。依托水禽水产养殖、莲藕示范、无公害蔬菜、万亩麻竹和特种干果、水果等五个生态特色农业基地,突出抓好“支部加协会”工作,根据各村农业生产的布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在规模大、会员多的协会,及时建立党组织,带动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帮助解决协会在资金、项目、技术、土地等难题,形成生态农业与特色党建相融互动局面。

建设北部新城,目标鼓舞人心,形势催人奋进,机遇与挑战并存,作为一名组织员,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抓好界市的党建组织工作,为加快建设北部新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10:党建调研文章

按照总行党委关于开展党建调研工作的安排部署,我行认真总结了近五年来全辖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党风廉政、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的有关情况,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以来,在总行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我行先后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企业文化建设大讨论等活动,现时,按照地方党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主题教育,通过一系列党建活动和企业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行业务经营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党建工作

西藏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分裂斗争形势十分严峻,西藏农行作为全区最大的金融机构,共有各级机构502个,员工4500多人,维护员工队伍稳定的责任十分重大。我行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作为保证全行业务经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好、抓实。起,全行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分行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紧密结合西藏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工作方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各项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了广泛深入的党性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全行多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相互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活动。根据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全辖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回顾我行的历次党建活动,呈现出了以下特点:

1.党委高度重视,领导以身作则。各级行领导班子能够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并带头参加学习、主题实践、征求意见、党性分析、研究整改等各项活动。各级行党委书记能够带头广泛征求意见,带头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之间能够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班子高度关注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活动作出了表率,带动了全行党建活动的开展。

2.活动开展责任明确,组织周密。历次活动在总行党委的总体要求和分行党委的周密部署下,参照西藏地方党委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西藏分行的特点,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活动方案。如:针对大部分基层营业所员的不懂得汉文的实际情况,在活动开展时征订汉、藏双语的辅导资料,进行培训;层层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充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系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等,这些都为确保党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前提。

3.方法灵活多样,强化教育效果。按照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的目标要求,坚持领导、内容、时间和人员四落实,在分析评议阶段,采取谈心、座谈会、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创造性地实施六字工作法,强化了分析评议效果。在整改落实阶段,能够及时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集中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分行员工队伍稳定和影响业务经营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历次党建活动中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如:分行机关等单位开展了向贫困员工献爱心活动,那曲农行组织了行长大接访,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共产党员服务窗口,康昂东路支行开展了助学贷款现场咨询活动,有的行组织员工到监狱现场进行法制教育。以上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感染力,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活动期间,通过简报、板报等,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4.对各环节工作严格要求,整改注重实效。分行党委在每一阶段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环节不减少,步骤不走样,时间有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注重抓好重点环节,在党建活动的各个阶段都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措施,保证活动效果。

通过不懈努力,西藏分行近年来的党建活动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党员展示出新的精神风貌,党员先进性意识明显增强,党员素质有了提高;加强了党的建设,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服务员工、服务基层、服务客户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作风建设得到提升,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同时,党建活动的开展也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发展,真正实现了两促进、两不误。

(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由于各方面客观原因的限制,西藏分行干部、人才队伍基础十分薄弱,员工总量偏少、人员结构不合理、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在总行党委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我行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制订了《西藏分行处级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西藏分行人力资源工作3510规划》,提出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五年来,西藏分行共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175名,招聘业务岗位短期合同工250名,有效缓解了我行基层营业机构人员紧缺和年龄老化的问题;二是加强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在选派交流干部的过程,我行严格按照总行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历次都是优先选派业务能力较强、学历层次较高、有一定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各级行的后备干部,确保了交流干部的质量。近年来,我行共选派23名干部参加了总行组织的东西部干部交流工作,对辖内4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交流,总行还专门选派了7名厅、处级干部赴藏支持我行的各项工作;三是加大了处级干部培训力度,5年来通过赴二级分行行长培训班、十七大精神培训班等学习班、研讨班的形式,对全辖的处级干部进行了多次轮训,重点加强了各级行和各部门“一把手”及年轻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处级干部的决策能力、领导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四是积极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到底,二级分行副行级后备干部队伍基本达到现有二级分行副职1:1的比例,后备干部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达到60%以上,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达到40%以上的总体建设目标。

(三)党风廉政建设

我行党委一直把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全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了考核制度及措施,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所辖各级行党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内容,以文件形式加以规范,在落实责任制的实施中牢牢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等关键环节,强化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1.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行对分行机关、二级分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地区中心支行对本行及所辖县支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对一年来的廉政情况进行述职,监察室根据述职报告及群众民主评议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各级行每年对廉政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使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建立完善了量化考核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总行的相关部署,我行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内容、明确了责任范围、考核办法及责任追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落实,并同绩效考核挂钩。每年初,由分行党委一把手与各地区中心支行、分行营业部、培训学校、成都办事处和分行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辖共有7个地(市)行、分行19个机关处室、74个县支行、6个直属营业部和7个城区支行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

3.建立了廉政提示函制度。为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行纪委对新提拔的干部发送廉政提示函,加强廉政承诺制度。

4.建立了纪委负责人同下级行领导廉政谈话制度。纪委书记每年都要同下级行的部分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提示领导干部要常修勤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5.建立了案件防范责任制度,层层签订了案件防范责任书。为进一步控制金融风险,提高防范案件能力,从源头上堵截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我区农行有效发展,依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我行现行规章制度制定了《合规经营操作预防案件责任书》。各行“一把手”为主责任人,对本行的案件防范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逐级负责,全行案防意识得到加强。

通过制度的建立,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处室及各级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在制度上得到了保障。我行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指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体系,人事部门合理配臵人员,制定了管理人员干部交流计划,规范了干部聘任管理、交流、回避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围绕人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大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从严查处,从源头上预防操作风险和治理腐败。

(四)企业文化建设

近年来,我行先后开展了学习员工行为守则、企业文化建设大讨论等活动。分行党委充分认识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坚持“四个融入”,精心组织,始终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营造氛围、扩大影响的过程,作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作为凝聚力量、形成共识的过程。通过全行企业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员工对企业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促进了全行员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了对新知识、新业务的学习,使广大员工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通过教育、培训、引导等措施,使干部员工能够理解农行的企业文化理念,使之变成员工的价值观念,变成员工的整体追求目标,真正成为群体意识和群体行为,以此坚定整个农行的精神支柱,增强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意义的宣传,使员工意识到企业文化建设与自身的发展密切相关,激发起广大员工参加的兴趣和积极性,积极投身到企业文化建设当中,自觉把自身言行举止 企业精神、企业形象规范统一起来,使企业文化建设成为广大员工共同的意志和行为。

三是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整体行为规范,强化银行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从而实现依法合规经营的行风行貌,优化农行的外部形象,打造农行一流的商业银行品牌。

四是始终坚持把企业文化建设纳入业务工作的整体规划中,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思想上同重视、工作计划中同安排、工作检查中同指导、目标管理中同考核,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运行机制上保证企业文化工作向业务工作渗透,确保企业文化建设有章可循,有完善的制度约束。

(五)工会、共青团工作

近年来,我行工会委员会紧紧围绕总行工会工委提出的“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凝聚作用、协调作用、维权作用和服务作用”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好、引导好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员工队伍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构建和谐农行和实现全行各项工作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1.围绕业务经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广大员工为农行的改革发展建功立业,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劳模精神,对鼓舞士气和提高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分行工委办始终遵循“发现典型要有敏感性,总结典型要有时代性,宣传典型要有感染力,推广典型要有影响力”的思路,充分发挥工会自身优势,积极向上级行工会、地方工会、妇联、区民宗委、西藏银行业协会申报推荐先进典型,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员工为农业银行改革发展建功立业。积极组织材料、认真审核并向西藏自治区银行业协会推荐在拉萨“3.14”**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我行党委书记、行长米玛旺堆同志荣获“全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有2名员工获得“全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有1名员工分别获得“全国金融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全国农行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有1名员工获得“中国农业银行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有1名员工分别获得“第三届全国金融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和“第二届中国农业银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荣誉称号;有5名员工获得应对“3.14”事件保卫银行资产表现突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有1个机构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有1个处室和3个机构分别获得“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中国农业银行模范职工之家”、“全区模范职工之家”和“第二届中国农业银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5个机构获得应对“3.14”事件保卫银行资产表现突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开展业务技术比赛,是工会工作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的有效形式,也是提高员工队伍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农行西藏自治区工会委员会于今年5月份组织抽调业务精英参加了西藏自治区银行业协会举办的第七届业务技能比赛,获得了二个单项第二名,一个单项第三名的好成绩,进而为员工搭建岗位练兵的比赛平台,促进全行各项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

3.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适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年,农行西藏自治区工会委员会认真贯彻胡锦涛关于“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很有必要”的重要批示,积极引导各级行工会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把维权工作放到促进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落实,在建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及时组织各行、部职工代表就涉及员工利益由行政方出台的工资收入分配、休假制度、差旅费管理等办法进行征求意见,并将收集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分行有关部门和行党委做了汇报,为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和谐农行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我行有2名干部、员工当选为西藏自治区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其中1名干部当选为西藏自治区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有1名女干部当选为西藏自治区妇联第八届代表大会代表。

4.建立健全工会困难员工帮扶机制。农行西藏自治区工会委员会为了进一步推动“送温暖”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规范资金来源和使用并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了全辖困难员工档案以解决困难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5.积极开展公益活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2008初冰雪灾害,汶川、当雄地震震惊全国。在灾区人民需要紧急援助的时刻,农行西藏自治区工会委员会响应总行工会工委的号召立即发出紧急募捐倡议书,号召全辖员工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在爱心行动中,员工们慷慨解囊,踊跃捐款,向内地南方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的灾区募捐善款186,870.00,向四川地震灾区募捐善款1,029,481.00,向当雄地震灾区募捐善款381,906.00,为灾区人民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以自己的爱心和力量,为国家分忧,为灾区人民解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加快科学发展的紧迫感不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于现状、“同行老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旧的思想观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的加快发展;二是改革创新力度还不够,尽管近年来建立了绩效工资分配等制度,但是改革力度还不够,促进科学发展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尚未充分调动各级机构和员工工作积极性;三是抓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致使辖内时有发生一些案件;四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班子成员腾出时间、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仍不够。

(二)领导班子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由于我行干部管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受历史原因和其它客观因素的限制,现行干部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有利于优秀青年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有待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尚未很好解决;二是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亟待加强。分行机关与各二级分行之间、各二级分行相互之间的干部交流偏少,不利于锻炼干部的环境适应能力、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和自身能力的充分发挥;三是干部队伍结构有待改善,现有二级分行领导班子人员编制不足,处级干部队伍学历层次总体偏低;四是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有待加强,干部考核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库的建设需要进一步落实,干部选拔使用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要求,与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及人力资源综合改革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行案件形势十分严峻,先后发生了韩文明等人违法违纪案件(“8.08”专案)、曾建辉贪污案、尼玛拉姆贪污案、欧珠次仁贪污案、德西拉珍贪污案等一系列经济案件。全辖还存在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完全得到根治;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廉洁的各项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还不够;《量化考核》的内容对少数部门或岗位不够细化,操作较为困难,考核有一定难度;一些基层行的纪检监察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上还没有按总行要求完全落实,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仍然存在。

(四)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一是对企业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我行受西藏历史的、社会的、地域的等多种因素影响,没有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积极推进;缺乏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规划,重业务经营,轻企业文化建设的问题还较为突出。二是部分员工还存在吃大锅饭的思想,进取精神不足,缺乏创造价值的创业激情,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干部员工团结奋斗、努力拼博的激励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企业文化建设中没有真正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产品设计和服务种类等方面,缺乏从客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互动联系不足,“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还没有落实到银行具体行为上。四是执行文化建设还不能适应我行日益发展的形势需要,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经营风险不同程度地存在。五是还没有建立起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企业文化理念,还没有提炼出农行人认同并与农行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价值理念体系,缺乏用优秀的企业精神来对企业形象、员工队伍形象的塑造,企业文化建设缺乏渗透力和实效性。

(五)工会及共青团建设

一是由于各级行工会工作人员配备较少,缺乏得力的工会干事,经常忙于繁锁的事务性工作,导致工会的“四项职能”未能很好地发挥;二是针对工会工作和共青团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少,深入基层、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工作和共青团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工作较为欠缺;三是由于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多为兼职,对工会财务制度执行、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基本上未进行检查调研和审计,经审委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共青团工作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团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面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初步形成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关键要从夯实基础和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加强全行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开创全行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级党委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切实加强和改进系统党的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监督、支持、参与和保证作用。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培养、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任职等方式,充实基层领导骨干。通过调整班子、健全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后进或软弱涣散组织的整顿,把基层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坚强团队,成为推进科学发展的生力军。在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发挥好工会和党组织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履行其教育引导职能、维权职能和帮困职能的同时,发挥好共青团组织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素养。各级行党委要进一步加强中心组学习制度,克服学习上时紧时松的现象,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对现代金融管理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学到的理论去指导实践,以求实求细的精神,坚持实干兴业,实干兴行,做到谋大事、抓大事,着眼当前,谋划长远,带领全行员工艰苦创业,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西藏农行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中把全行干部员工的利益和农行的发展作为最高标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小局服从大局,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讲团结,谋发展。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保持党委班子在干部员工中的良好形象。

(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党组织对业务经营工作的驾驭能力。着眼于党建工作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及时调整工作内容,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程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将党建工作的内容、过程和结果公诸于众,破除习惯于“暗箱操作”的思维定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建议,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价和参与,增强社会公信力。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通过教育和引导,在全体员工中树立起良好的发展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3510”战略目标,把握好股份公司挂牌的有利契机,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推进业务发展,抓紧完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风险内控和激励约束机制,争取在这些事关全行科学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以人为本,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全员服务意识。通过企业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调动和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好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调研机制,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员工好的经验和意见,关心基层,关心员工,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从上至下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解决好各级行机关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解决好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业绩观不正确,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真正做到领导为员工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全行为客户服务,通过加强培训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全行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级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行所,倾听员工心声,带着感情去为干部员工排忧解难,切实把员工的后顾之忧解决好,按照有利于西藏农行的发展,有利于西藏经济的发展、政权稳固、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要求,大力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使自身业务开展与西藏生产力发展和谐并进,实现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五)健全体制机制,加快经营转型和精细化管理。要按照建立完善现代商业银行体制机制的要求,在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内部改革,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工作的体制机制,努力破除影响发展的各种障碍,着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全行基础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把精细化管理贯穿到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克服人员紧缺、管理线条长等现实困难,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狠抓执行力建设,强化案件治理,确保经营安全,在做好规模、速度、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同时,把改革的力度和员工的可承受度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共进。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发挥西藏农行在农牧区金融体系的支柱和骨干作用,不断强化职能,落实责任,努力构建面向市场的服务“三农”新体制,切实把服务“三农”工作做精做实做好。

(六)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西藏分行实际,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各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一把手”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处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要求,尽快培养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领导干部充实各级行领导班子。按照人才强行战略的要求,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不断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以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为基础,建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工机制,通过竞争上岗、绩效考评方式,促进各类员工的优胜劣汰。在总行“总量控制下的员工授权管理”的政策指引下,不断提高分行自主优化队伍结构的权限,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工作,减少非业务岗位用工,进一步疏通员工进出渠道,着力解决目前我行实际存在的员工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的问题。同时,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员工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员工意见,关心员工疾苦,帮助员工成长,多帮助员工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篇11:党建调研文章

1、党的组织体系如何构成?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哪些单位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章把党的组织分为三种类型,即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党在社会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组织。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2、党的基层组织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什么?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是:

(1)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2)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

(3)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4)必须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党章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作用作了如下规定: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4、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根据党员人数设置。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总支部;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基层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有些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工作需要(如单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大,领导干部配备比较强,或党员比较分散,管理困难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部或党的基层委员会。

5、党的基层组织机构设置的一般程序和具体步骤有哪些?

一个基层单位要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应由这个单位的筹建领导组、党员行政负责人或原党组织负责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并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组建工作。其一般程序为:

(1)向上级党(工)委提交关于组建基层党组织的请示:

请示一般包含四部分内容:①说明本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党员人数(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列)及分布情况;②陈述所要设立的党组织的理由;③要求设立党委或总支的,说明拟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情况;④说明所要设立的党组织的组成人员情况、拟配备干部情况。

(2)上级党(工)委的组织部门审查申请单位要求新建或调整组织设置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并向党(工)委提出是否同意其组建的意见。

(3)上级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就是否同意申请单位的组建请示进行审批并及时下发批文。

(4)本单位党组织按照基层党组织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

(5)上级党(工)委按规定进行审批后下发批文。

(6)本单位党组织接到批文后向全体党员宣布,组建工作结束。

6、哪些党的基层委员会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立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厂矿企业、规模大的高等院校党的委员会,因其所属党组织和党员人数较多,工作范围宽,驻地分散,为有利于工作和加强集体领导,确需设立常务委员会的,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相当于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7、党小组是否党的一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什么?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其主要任务是:

(1)按照支部要求,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4)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

8、哪些情况应成立临时党组织?

为了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时间在两年以内)而组建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培训班)等,可以根据党员人数成立临时党的基层委员会、临时党总支部或临时党支部。

9、哪些机关可以成立机关工作委员会或党组?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10、机关基层党组织、机关工委、党组三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三者的关系?

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根据这一规定,机关党组织在机关工作中起“协助”、“监督”作用,而不起领导作用。

党章规定:“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部门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党组同本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是中央或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受党委的委托,领导同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工委与同级党委各部门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的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就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来说,无论是机关工委的领导,还是部门党组的指导,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机关党组织要主动向机关工委和本部门党组汇报和请示工作,自觉接受他们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与指导。

11、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怎样设置党组织?

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一般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大企业集团需成立党组的,必须经党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批准。设立党组的大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12、离休、退休和退职的党员怎样建立党组织?

就地安置的离休、退休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单独建立党支部;人数较少的单位,党组织可将他们编入指定的党支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或征得本人同意,将他们编入居住地(街道或农村)党支部。退职党员和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党员,可将他们编入居住地党支部。

13、关闭、破产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应怎样掌握?

关闭、破产企业要适时调整党组织设置。启动关闭、破产程序初期,企业内党组织设置原则上不变;随着关闭、破产工作的深入进行,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所属党组织的设置。有效资产进行重组后组建的新企业,要及时建立党组织并明确隶属关系。

14、在机构改革中,能否将党政机构合并,实行“党政一体化”?

有些地方和国有企业在机构改革中,将党政机构合并,搞“党政一体化”,有的已将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行政部门合并。对此,中央组织部曾在《组工通讯》中指出,搞“党的一元化”领导,以党代政,党委包揽行政事务,是不对的;搞“党政一体化”,以政代党,也是不对的。尽管有些主张和做法在主观愿望上可能是好的,但这种探索不符合中央精神,实际效果也不好,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党的工作,淡化了党的观念,降低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这个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但在深化改革中,有些单位为了精简机构,将党委工作部门与职能相近的行政部门合署办公,实行对内一个机构、一套班子,对外两块牌子、双重职能,这与“党政一体化”是有区别的。但要注意,合署办公的主要负责人应由党员领导干部担任。

15、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要办理什么手续?

党章第十三条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将书面决定印发至相关单位党组织。

由于工作的需要或党员人数的增多,需要将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部,或将党总支部改建为党委时,要求改建的党组织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成立新的党组织,并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

16、正式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的党支部是否应当撤销?

按照党章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才能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暂时保留。但这样的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作决定。如该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原支部党员可与临近单位(部门)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17、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应遵循什么原则?

目前,各条战线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基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属地管理,即由所在地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二是行业管理,即由本行业或本系统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一个基层党组织,具体采取哪种形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有利于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18、中央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怎样确定?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怎样确定?乡镇企业和跨地区联办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怎么确定?

领导机构在京的中央企业,其党组织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领导。领导机构在京外的中央企业,其党组织由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领导,党建工作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协助。中央企业集团领导机构与其所属企业党的关系在不同省(区、市)的,下属企业党组织由地方党委和企业集团党组织双重领导,以地方党委为主。中央企业集团领导机构与其所属企业党的关系在同一省(区、市),因情况特殊确需由企业集团党组织垂直领导的,由企业集团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党委协商确定。中央企业之间出资组成的合资企业,其党组织由控股企业党组织领导;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合资组建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合资双方协商确定。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乡镇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村办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由村党组织提出意见,报乡镇党委批准。跨村、跨乡镇、跨县的联办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由企业所在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所在地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隶属关系。

19、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

党组织书记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党组织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组织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组织工作,将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组织的各位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党组织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党组织委员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组织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党组织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党组织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组织,有关纪律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或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协助行政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

(2)了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并进行检查监督。

(3)检查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办理处分党员的具体手续。

(4)受理并向党组织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20、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标准是什么?

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篇12:党建调研文章

一、抓落实,需要掌握三种方法

一是抓好问题。要抓好党的基层建设,就要紧紧抓住基层党建在发展变化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出现的种种矛盾和问题,象外科手术一样切中其要害,将其化解。反之,如果忽略了其发展变化中的这些问题,我们的工作就会事倍功半,难取效果。但就目前情况看,有些党务工作者总是习惯于“两头忙”,先是定任务、开会议、下文件、提要求,之后就是等着听汇报、出成果、谈经验了。这种只注重两头而忽视过程的现象,只能使党的基层建设如悬浮列车,在文山会海里兜圈子,使“两个基础”严重削弱。二是抓住规律。对经常性的工作要经常抓:订好长期计划,坚持不懈工作,用温火、下苦功。基层工作要耐得住寂寞,不追求短期轰动效应,各项工作既要对上负责,也要对下负责,在迎接上级检查指导的同时加强对下级的帮助指导,各项工作要全面打基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和督导。对于易反复的工作要反复抓:由于基层人员成分不断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便使一些工作具有了反复的必然性,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务工作者,要多杀回马枪反复抓,要努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成效不巩固不罢休。对全过程的工作要循环抓:基层党建工作要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规律,通过认真具体的循环往复过程,形成强有力的闭合回路,使党的基层建设不断取得新的发展。三是点准穴位。基层党建工作要盯住薄弱环节下功夫,通过突破难点来带动整体工作,是提高落实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正如“水桶理论”阐述的一样,一个水桶的承载量并不取决于其最高的板块,而是决定于其最低的木板。党的基层建设是否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上真正起到了更好的作用,也并不是取决于出了多少成果和经验,而在于其工作的薄弱环节。因此,我们的党务工作者,就要在基层建设中注重发现和解决薄弱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补最低的板块,变弱势为强势,化鸿沟为平川。只有这样,才能使水桶的承载量得到上升,使党的“两个基础”得到增强。

二、抓过程,需要把握四个要件

一要知实情:党的基层干部要真正沉到基层,关心群众生活,体察群众疾苦,与人民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鱼水关系,要引导党员和群众摒弃一切私心杂念,主动揭露各种矛盾,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从揭短报忧中了解实情。二要严于律已:为人要清正廉洁,处事要公道正派,不搞歪门邪道,特别在人事问题上,要严格按德才兼备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适者而用。要严明责任:对基层党建中的各方面工作,要提出严格的管理目标,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工作要具体到人,且要做到奖罚分明。同时对工作要严于督查:对布置的各项任务要加强检查和督导,并要及时讲评和总结,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和漏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要持之以恒:基层党建工作要天天抓,工作基础年年打,真正把党的思想方针和政策渗透到基层建设的各个环节。要有不厌其烦的耐劲:有些问题可能一次难解决,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变化再次发生,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图一日之功,要积极稳妥地不断抓好。要有一抓到底的狠劲: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在落实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抓到底。四要有创新精神:创新是一种素质和能力,是实施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前提和基础只是条件,精神和魄力才是关键。要有创新的理论作支撑:用创造性的落实为基层党建积淀思想底蕴、奠定坚实基础。要有创新的思想和对策:要敢摒弃旧的、传统的思想和做法,自觉以新的理论、新的视觉观察事物,思考问题,研究问题,探求对策,化解矛盾。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基层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

作者:梁龙宝 单位:河北冀中能源股份公司葛泉矿

(二)

一、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发展的作用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理论指导,是推动整个发展和创新的指南针,是企业的灵魂核心。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下面我对其简单加以陈述。第一,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发展起着导向作用。企业的房展方向和目标都是以企业为基础展开的工作进程。第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企业文化不断地深入人心,企兴我容,有了强烈的责任感和社会荣辱观,这就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共同发展进步。第三,企业文化建设代表着企业形象。企业的整个外在形象就是靠企业文化支撑,而企业形象却是在消费者心理的定位,因此企业的发展必须要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支撑点。第四,企业文化建设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员工素质。文化是道德,在企业中如果只是单纯的利用制度来约束人才,那么企业不可能创新,也不可能实现更好的发展,只有有效地提升企业员工自身的素质,那么企业才能够真正的实现高效发展。

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党建,促进企业良好发展的有效措施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充分认识到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组织机构,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建设中重要之地,是健全和维护社会保障,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党组织的建设是我国党建工作中的基础建设,但也是党的思想政治文化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八新的时代背景下,必须结合企业自身存在的党建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战略方针政策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建设力度。

2.坚持以员工为本的思想文化建设的工作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一直以来都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事,因此思想文化建设也必须从群众做起,要以人为本。企业的思想文化建设就是为了保证企业员工都能够有良好的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促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企业责任感,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思想文化道德建设,从而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3.理论建设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做到与时俱进

企业做为党的建设工作的基层组织,必须时刻以时代发展要求来要求自己,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精神贯彻到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宣传中,从企业的每一个员工做起,共同促进企业的文化建设。比如通过建立新规定,立足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长久有效的先进性建设和宣传机制,做到人人有章可依,有法可循,赏罚分明,对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人员加以表彰鼓励,相反对违反规章制度,投机取巧的人员加以处罚。不断完善企业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共同促进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

三、结束语

我们也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通过思想不断创新和改进,加快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新形势下的理论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其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完善的重要性,以人为本、理论联系实际,与时俱进。正确认识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员工的思想文化建设,以此来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

作者:马秀芝 单位: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公司

篇13:怎样写好法律文章

怎样写好一篇法律文章

怎样写好一篇法律文章?着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写作技巧,请看:.

1.简洁性(Clarity)

简洁性是On Writing Well 整本书的灵魂。

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这一理念,而且也身体力行——On Writing Well 本身就是简洁性写作的典范,你在书中几乎找不到一个赘词以及模棱两可的句子。

为了写出简洁有力的文章,我们要学会做减法,能用一个词表达清楚意思的,就不要使用两个词。

很多副词其实都可以从句子中删除。

比如这个句子 “The radio blared loudly”,blare 本身就带有“刺耳,响亮”的含义,后面没必要再加个副词来形容。

直接说 “The radio blared”, “He clenched his teeth tightly” 也可以简化为“He clenched his teeth”.

大多数形容词也可以从句子中划掉,特别是当形容词修饰的名词本身已经带有相同的属性时。

举个例子,描写水仙花时有人会写“yellow daffodils”,这里 yellow 是赘词,因为水仙花本来就是黄色的。

如果你真的要强调这束水仙花与众不同,比如它是红色的,那就大大方方地写 “a bunch of red daffodils”,如果不是,那就省略掉形容词。

除了副词和形容词之外,我们也要学会使用动词以精简表达。

举个例子,中国学生很喜欢写“Different people have different opinions”,句子又长又啰嗦,直接写“Opinions vary”,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可以改写为 “Problems abound”,“She decided to make friends with the boy” 则可以简化成 “She decided to befriend the boy” 。

动词是一个句子的灵魂,一个好动词能让整个句子熠熠生辉,简洁有力。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平时多积累,多学会用挑剔的眼光去修改自己写的句子,这样才能写出简洁有力的文章。

2.衔接和连贯性(Coherence and Cohesion)

好文章一定是严谨而连贯的,句子和句子之间就像锁链一样,在逻辑上环环相扣。

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顺着链条走下去能够清晰理解作者的思路。

William Zinsser 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你可以读一读,思考一下这几个句子是怎样做到互相承接的:

What struck me most powerfully when I got to Timbuktu was that the streets were of sand. I suddenly realized that sand is very different from dirt. Every town starts with dirt streets that eventually get paved as the inhabitants prosper and subdue their environment. But sand represents defeat. A city with streets of sand is a city at the edge.

作者用 sand 和 dirt 这两个词将上面的5个句子给连接起来了,逻辑非常清晰。

这种连接方式叫做语义承接(通过上下文之间的承接关系来自然行文),这属于“暗承接”。

还有另一种连接方式叫“明承接”,即通过连接词(比如 because, as, while, if, however,therefore, although 等)将句子有机连接起来。

实际写作时这两种连接方式一般会互相配合使用,比如下面的雅思作文片段:

I tend to agree that young children can be negatively affected by too much time spent on the computer everyday. This is partly because sitting in front of a screen for too long can be damaging to both the eyes and the physical posture of a young child, regardless of what they are using the computer for.

3. 在写作中投入思想和情感

好文章应该是有温度的。

一篇文章的背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台冰冷的写作机器。

读者希望看到有人情味的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对于虚构类写作还是非虚构类写作来说,都同样重要。

带着情感去写作,少一点官话套话,多一点人文气息,文章才有说服力,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

如果写作时把情感从文字中剥离开来,你可能会写出这样的文字:

Objective consideration of contemporary phenomena compels the conclusion that success or failure in competitive activities exhibits no tendency to be commensurate with innate capacity, but that a considerable element of the unpredictable must invariably be taken into account.

这样的段落读者是不愿意看下去的,因为句子空洞而僵硬,无法让人感受到一丝温度。

带有人文气息的文字是什么样的?我想起了一个例子:

这是去年美国大法官Anthony Kennedy 对同性恋结婚法案的宣判词。

与人们印象中严肃刻板的法律文书相比,这一份宣判词写得非常有人情味,从字里行间可以读出法官对LGBT群体追求婚姻和爱情这一人类基本权利的肯定。

也正因为这一点,它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在社交网络上广为传播。

带着情感去写作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写作时尝试着把“我”代入文章中,少用陈词滥调(cliché)和官话套话。

这一理念可以应用到商务邮件写作中。

Shirley Taylor 在她的《商务英语写作指南》中提出了“自然化表达”的原则,即:少用繁文赘语,多说人话。

举个例子,很多人习惯了在邮件中使用标准而无意义的套话,如“Please revert to me soonest possible”,“Should you require any further clarification please do not hesitiate to contact the undersigned”,而收件人更愿意看到的其实是这样的句子“I hope to hear from you soon.” “Please give me a call on 123456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表达思想和感情才是第一位的。

尝试着在写作中多投入一些思想,个性和情感,这样才能写出好文章。

4.多查词典

William Zinsser 的桌子上常年放着韦氏新世界和Roget's Thesaurus这两本词典。

在他看来,一本好的词典对于写作者的作用就如同韵书对于作曲者的作用一样大。

词典可以让你找到更加精准的词语,让你明白词与词之间细微的区别。

背过GRE单词的同学可能都认识 “cajole” ,“wheedle”, “coax” 这几个单词,它们都能表示“哄骗”,但词与词之间的含义又不尽相同。

怎么精确使用这几个词?去翻一翻辨析词典吧!

5.将自己写的文章读出来

怎样检验自己写的文章好坏?一个简单的办法是:将它大声读出来。

将一篇文章读上几遍,读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句子中那些“不和谐”的地方。

比如,单词的搭配不对,介词用错了,句子写得太长了,句子之间的连接过渡不自然... 我们在阅读时,并不仅仅是在“看”文字,内心一直都有个声音在默读着文章。

如果文章读起来很别扭,那一定是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停下来,找到这个问题,修改后再继续读,直到你满意为止。

好文章一定是悦耳的`,你可以大声读一读下面这几个例子,感受一下句子的节奏和韵律感:

1)The Middle East had a wretched year, but there were outbreaks of generosity. Jordan and Lebanon hosted far more refugees from the bombs, bullets and beheadings of Syria and Iraq than any rich European nation.

2)Passengers complained that their trips were dark, dank and dangerous, that the foul air left them coughing “like a boy with his first cigar”.

3)Lawmakers have been arguing ever since over revisions to the all-important Land Administration Law that would put reforms into place. But bickering in the capital has not put a stop to tinkering in the provinces.

4)That so many people in so many different parts of the world are prepared to risk so much for this idea is testimony to its enduring appeal.

6.多模仿

大量模仿是写作进阶的必经之路,很多知名作者在写作生涯中都曾模仿和学习过其他人的作品。

模仿并不意味着你会失去自己的风格,相反,这是一个推陈出新的过程,通过学习其他人在遣词造句和谋篇布局上的巧妙之处,你才能取长补短,发展出自己独特的风格。

有哪些好的英文值得我们模仿?William Zinsser 在书中力推纽约客,海明威以及莎士比亚的作品,他认为这些都是简洁化写作的代表。

作为外语学习者,我们要学会模仿优秀的英文作品,比如经济学人,纽约客等外刊上的精品文章,文笔优秀的原版书,甚至是美国总统的竞选演讲稿(这些演讲稿都出自专业竞选团队之手,无论从文笔还是逻辑上来说,都是精品中的精品)。

善于模仿,才能善于写作。

除了上面提到的这几点,书中还给出了很多实用的写作指南,比如写好文章开头和结尾,少用抽象概念词,多使用主动动词,能用that 就不要用which 等,每一点都值得英文写作爱好者深思。

建议每个人都去认真将这本书读上三四遍——相信我,每读一遍,你都会有新的收获。

美国的《图书馆杂志》曾经给 On Writing Well 这样的评价 “Not since The Element of Style has there been a guide to writing as well presented and readable as this one. A love and respect for the language is evident on every page.” 相信任何一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同意这句话。

在书中的每一页你都能感受到William Zinsser 对语言发自内心的热爱,对写作标准的严苛和尊敬,对简洁和人性化表达孜孜不倦的追求。

篇14:法律方面的调研报告

一、当前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从拓展着眼,从规范入手,我市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和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司法公证、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38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92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者)和志愿者207名;司法鉴定机构1家,司法鉴定人4名。

1、律师成为法律服务主角。全市律师积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沿江开发、园区建设、拆迁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已成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81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893件,避免经济损失1.6亿元,实现业务创收551万元。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1名律师担任扬州市人大代表,2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6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2、公证法律服务成绩显著。20办证9587件,比增长14%,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3187件;公证业务收入达350余万元,比增长18.9%。20获得“江苏省文明公证处”称号,20荣获扬州市公证工作第一名。

3、基层法律服务作用独特。基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34家,其中担任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居委会321家,开展各类业务1804件,避免经济损失4234.2万元,实现业务创收198.4万元。

4、法律援助事业迅猛发展。年我市率先在扬州建立起法律援助市-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2008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6件,比年增长41.7%,340名受援对象满意率100%。2007年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今年6月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5、司法鉴定逐步走向规范。2007年元月我市在市人医成立司法鉴定所,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初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自成立以来完成法医临床鉴定近300件。

二、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市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务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主要表现为:从人数上看,每家律师事务所平均不到10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人;每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到4人,都属于小型所。从执业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来看,我市为万分之零点三六,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分之壹点零八。我市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的法律服务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与我市经济水平不相适应。

2、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以律师为例,我市执业律师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的6人,占律师执业总数的15.38%,其中还有高中学历1人,且非法律专业3人。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我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够高,不仅表现为学历偏低,而且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外语能力不强,尤其是涉外涉新人才不足。

3、法律服务服务渠道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机构有12家集中在城区,占到35%以上,其他22家法律服务机构(全是法律服务所)分布在12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因改制被推向市场,竞争加剧,不少法律服务人员流失,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改制前减少35%以上,平均每镇服务人数不到6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布局不合理,服务渠道窄,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

4、法律服务管理手段

弱。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市作为县级市,其法律服务管理权限仅限于对法律服务人员批评教育、调查上报,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管事,难以管人,管理手段软弱。

三、对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我市法律服务工作要创新发展,提高水平,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构建统筹规划、政策扶持、秩

序规范、管理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适应建设“ 法治**、和谐**”的奋斗目标,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意识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1、统筹规划,优先发展。一是提高认识。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法律保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及发改委、商贸局等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的重要意义。二是科学规划。发改委、商贸局等相关部门应以前瞻、发展的眼光和科学、务实的态度,将法律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司法行政部门应结合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高质量、高起点编制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三是优先发展。市委、市政府要及时听取有关法律服务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法律服务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法律服务业放在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的位置上。

2、政策扶持,优化环境。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市政府应树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新理念,加大对法律服务业的财政投入,设立扶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我市法律服务业的营业税、综合基金、个人所得税税率在11%左右,税务部门应适当降低税费比例,制定和完善法律服务业税费政策。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市人事部门应积极落实“人才强市”政策,采取灵活措施,加快引进法律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加强对中青年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结构,提高**法律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四是解决“三难”问题。公、检、法等部门应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保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民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3、拓展市场,优质服务。一是积极推介法律服务。发改委、经发局要积极推介法律服务介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走进我市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创造“法企合作”平台,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拓展。二是着力推进政府顾问工作。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拓展法律顾问的配备,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司法行政部门应探索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介入信访、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途径,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化解信访和涉法涉诉等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四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法律服务机构应努力扩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在全市实现“一村一顾问”,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4、规范管理,优胜劣汰。一是行政管理。司法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严格审批、设立、年检程序,严把法律服务机构进口关;严格法律服务机构合伙人审批制度,规范合伙人的进出行为,发挥好导向、准入、协调和监督作用。二是市场管理。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业纪律,推行法律服务执业公示制度,加快建立法律服务信用体系,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诚信档案,顺应市场规律,淘汰“作坊式”的法律服务机构。三是自律管理。法律服务机构应树立自觉管理、自主管理、规范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质量内控,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逐步规范其自律性管理。

篇15:法律方面的调研报告

1.产品与商品之辨

美国卡特勒(Kotlor)教授认为:产品是指市场上提供的、满足人们各种消费欲望的所有实物、服务、人、场所、组织以及意见。继而提出产品的三层次理论:产品核心层、产品有形层、产品延伸层。从产品消费角度看,产品核心层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某种产品时在使用该产品过程中所追求和获得的基本消费利益,即产品的功能和效用,它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本质之所在。产品的有形层是指产品组成中消费者或用户可以直接观察和感知的那一部分,它包括产品的外部(信息集)和内在质量及其促销成分,即包装、质量、价格、商标、品名、色调以及消费品的设计风格和工业品的布局特色等等,该层各因素的综合作用,构成了产品的核心的基础。产品的延伸层,包括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所获得的附加利益和服务(消费者剩余)。如送货上门、维修护理、质量保证、安装调试、信息指导及资金融通,还包括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商誉「8」。由此可见,在卡氏关于产品的定义中,涵盖了有物(包装了动产与不动产)和无形物(智力产品、劳动力资源、服务)等。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它只归属应然层面,是理想类型,实然法基于各种考量因素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回应。

而对于商品,马克思将它定义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包括四个层次的内涵:一是它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的物品;二是它是人们付出劳动的物品;三是它还是满足他人或社会需要的物品;四是通过有代价的交换方式来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9」。

看来,依马克思关于商品的定义,还不能实现商品与产品在价值内涵到形式外延的顺利对接。不可否认的是法起源于生活,是生活的理性。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物我们称之为商品,但法并不认可其是产品,如下文将提到的原农产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明星肖像的使用权等等。产品是与生产者密切相关的,而商品是与经营者密切相关的。所以,产品包涵于商品之中,它们是种和属的关系。

2.实然法意义上的产品

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品”这一概念,既不同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也不同于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更不同于哲学意义上的物。它本身具有特定内涵与外延。生产者、产品作为构成产品责任法体系和确立产品责任实际承担的基础,有理由得到国家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社会、企业、消费者及学界的关注。确定产品责任(甚或是产品质量责任、产品法律责任),是以抓住产品这一“纲”或“领”为已足的。

(1)国外之立法例

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ModelUniformProductLiabilityAct)第102条规定:产品是“真正有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者作为部件、零售交付的物品,而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组成成分除外”可见,美国产品安全法律中的产品不仅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且包括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无论是否进行过加工)。对于电,美国法院通过判例法将其确定为:“人类能够制造或者生产、控制、输送的一种可消费的能源产品”;对于书籍,美国法院规定:对于因提供不精确的书面材料导致的损害适用严格责任;对于软件,普通软件用于批量销售,广泛运用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视之为产品,专业软件以提供服务为目的,被排斥在产品范围之外。对于血液,科罗拉多州法院在一个个案裁定中将其视为产品;对于天然气等,1978年法院在哈雷斯诉讼西北天然气公司的案件审理中将其视为产品。

欧共体于1985年通过的《关于对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中,将产品定义为“所有的动产,包括构成另一动产或者不动产之一部分的物以及电,但是不包括原始农产品和猎物”;但是欧共体允许成员国背离关于原始农业产品和猎物不属于产品的规定。1987年英国将该指令纳入国内法,制定了《消费者保护法》,其中将产品定义为“任何产品或者电,且包括不论是作为零部件还是作为原材料的或者作为其他东西组装到另一产品中的产品,但是未加工的捕获物或者农产品不在产品范畴”。德国于1989年制定了《产品责任法》,将产品界定为:任何动产及电流,其中动产也指构成其他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一部分。凡是出自土地,动物饲养,养蜂业和捕鱼业的农产品(天然农产品),只要未经加工,都不是产品;本法同样适用于狩猎物品。由上可见,欧盟国家在立法中的共同特征是以农产品易受到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产生潜在的缺陷及难以确定缺陷的来源为由,将其排除在产品范畴之外。

(2)中国之立法例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对产品作了如下界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3)专家关于应然法之建议

梁建议稿第一千六百一十六条对产品作了如下定义: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导线传输中的电,视为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节规定;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节规定。

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下称王建议稿)第九十一条对产品作了如下界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下列用于销售的物,视为本法所称的产品:(一)导线输送的电能,以及利用管道输送的油品、燃气、热能、水;(二)计算机软件和类似的电子产品;(三)用于销售的微生物制品、动植物制品、基因工程制品、人类血液制品。”“下列用于销售的物,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一)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但是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除外;(二)仅经过初加工的农(林、水)产品。

(4)评说

就我国法律关于产品的定义与外国立法例相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美国、欧盟有关法律(前者并没有成为各州都采用的法律,笔者注)关于产品的定义相对较为科学,实然性法律充分考量现实中对应然性之要求,产品所及范围较为广泛,特别是美国商务部出台的《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将产品的范围由有体物(动产和不动产)扩大到了服务(如电能)及智力(如专利)等无形物。反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关于产品的定义,充分暴露了其滞后性,并且在定义上出现了概念到概念之语义重复错误,即用“产品”之语词来解释产品。二是大都将原农产品(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狩猎物等排除产品范围之外。三是关于产品之所以称之为“产品”的条件,中外立法例均未给予明确的厘定。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给出涵义上的限缩。那么,农产品经过种植、施肥、收割、晾晒、保存等过程算不算加工、制作?物(包括有形物及无形物)经过经加工、制作后只有用于销售才算产品?生产者将生产出来的物用于公益捐助,此时之物算不算产品?四是梁建议稿和王建议稿在对产品概念进行界定时采取了概括式和列举相结合的模式,相对较为科学。从某种意义上讲,梁建议稿比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前进了一步,用动产替换了产品,且范围上增加了电能。由于过于强调概括陈述方式,所以在用列举方式进一步明确产品概念外延时,在内容上就显得不够充分,没有体现“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共政策。”之立法精神。王建议稿在此基础上又向前迈了一步,但其在对特殊性产品加以列举时却将商品房排除在产品之外,这在实践中将会极大影响到消费者(购房者)的权益。另外,使用“仅经过初加工的农(林、水)产品”等话语不够严谨,容易使人产生质疑。即用“初加工”之语词修饰农产品极为不妥。根据我国目前有些农产品存在药物残留超标等实际情况,应将经过初加工的原农业产出品列入产品范围,使消费者通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传达的信息进行责任溯源。因此,将其改为“未经加工的原农(林、水)产品,且采、摘等不视为加工”似乎更周延此。另外,他们也没有很好的解决产品的目的性问题。正如前面所述,经过加工、制作的物不是仅用于销售才成为产品,物成为产品后还用于其他目的。1979年的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第102条规定物品只有用于转让、贸易、商业销售才可能成为产品。该立法例给我们的启示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成为产品的条件不限于销售,因为它可能还有更广泛的途径为人们所使用,如果将其限定于销售,就会出现不能很好解决赠予、出租等使用方式下的产品责任问题。因为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其特殊性,法律保障制度较为完善,所以,有必要将赠予、出租等方式下的产品流通形式,囊括于产品成为产品的条件中去。

所以,笔者以为产品的概念应定限为:经过加工、制作用于使用的有体物和无体物。销售、租赁、赠予、展示、广告等均视为使用。特殊情况下,自用也视为本法意义上的使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体物和无体物:(一)供人居住的建筑物及其他不动产;(二)利用管道输送的油品、燃气、热能、水;(三)电能;(四)书籍,如果作者、出版商以该书籍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方法为主要出版目的的,如地图、菜式指导等;(五)著作权及工业知识产权;(六)用于销售的微生物制品、动植物制品、基因工程制品、人类血液制品;(七)供别人食用或作为工业品原料的原农(林、水)产品。

(三)关于产品标识

所谓产品标识,是指生产者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通过一系列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色彩或它们的组合等形式向消费者、监管者等相对方传达的以便使其识别生产者、产品及产品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等构成的信息集或者搭建的信息平台。对消费者来说,产品标识的功能在于区别,使消费者购买定向而不是转向。对于监管者来说,产品标识的功能在于为监管指示方向。因此,规范产品标识意义重大,生产者必须依法披露产品信息。

在现实中,在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三个阵营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横向层面的不对称。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使得消费者缺乏必要的知识和信息与生产者进行对抗,而监管者由于体制的约束也很难跟上生产者对市场、科技的敏感度和推崇,往往在利用新技术生产的新产品面前显得束手无策。基因于产品的质量、性能、成份、技术状况等因素具有的内在性、隐蔽性等特点,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监管者,实际上根本不清楚生产者的产品底细到底如何?另一方面,对于生产者来说,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到底如何在信息占有上也具有不彻底性。

(二)纵向层面的不对称。一方面消费者对生产者未来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些可怜透顶的知识和信息,他们根本不清楚与其将来的交易是怎样的,以及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另一方面监管者由于所占用的信息较少,从而影响到其做出决策的正确性,前瞻性收窄,并最终导致监管力度和广度出现折扣。在中国语境下,交易中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得到的信息补偿较少。不同于消费者,监管者因为国家公权力执行者的身份,它可以通过执法从生产者那里获得信息补偿。

(三)三维场景的不对称性及扰动性。基于以上两个层面的产品信息上的不对称性,在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三元互动的资源配置架构中,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由于前者的故意,信息的流量及管道都受到了人为的控制。在这场控制与反控制的对抗中,最占优势的一方自然是生产者,最弱一方显然是消费者,监管者由于其公权性质,其一直在二者之间徘徊,成为三者架构中的扰动因素。它通过法律手段加强了监管的力度和广度,扰动性就会变小,架构就会更稳定,交易就会趋向于公正,反之亦然。在消费者与监管者之间,由于信任度有限,加之沟通管道较少,成效不高。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影响到了消费者获得必要的信息,从而强化了扰动的相差。产品信息不对称的产生的最有可能的后果是生产者会利用其占有信息优势,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谋利从而置消费者、社会及国家利益于不顾。它们会通过隐蔽性方式(全面控制产品信息),进行道德冒险,实施败德行为,以逃避监管,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取得不法或不当利益。如不法商人通过对产品信息的干扰,去影响消费者的注意力,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隐匿(不依法在产品上进行标注)起来,并对自己的产品制造假象,以表彰自己产品的正面因素来释放信号,博取消费者对自己的注意和信任,以改变消费者的态度,产生购买转向。将本来或潜在属于他人的消费者的注意力分散或转向「18」。对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者如果有充分的信息,就有机会在生产源头通过对产品的标识、标注、标签等进行规范而达致扼制目的。而监管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果能够积极采取“监管关口前移”的方式,其产生的外部性通常会降低整个社会的监管成本。

信息披露的关键点在于:生产者对产品信息披露到何种程度为已足,也就是标准是什么?基于前文已述及部分,在求解存在于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就必须厘定生产者披露产品信息的标准,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在标准之上,自然而然就会达致对消费者、监管者的信息补偿目的。否则,在标准之下就会出现消费者没有受偿或受偿不够的后果,这一后果就会变现为生产者获得了因自己不补偿别人而带来的收益。为此,就必须为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产品信息设定如下标准

(一)披露产品信息的真实性标准。该标准意味着生产者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不得存有虚假、遗漏、诈欺或误导的内容。真实是基因于诚实信用的主客观的一致性。真实的概念是如此的难以界定,以致于它只能被表述,而不能被定义。所以,它只能在个案中去找寻。如一件T恤衫,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其含棉88,但经过检验,实际棉含量为68(忽略允差)。对此,可以判定该生产者标注不真实(本文不论及生产者的产品瑕疵担保责任)。这对于那些喜欢纯棉产品的消费者的欲望的满足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损害,从而构成对消费者的侵权。从中可以看到,如果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披露的信息不真实,则其披露的不真实的信息越多,对广大消费者的危害愈深,监管者的监管成本也就越高。为了确保生产者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标准得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等对此都作了硬性规定,明确规定生产者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是真实的,并进一步规定了生产者披露不真实信息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二)披露产品信息的接近全面性标准。那种希望生产者全面披露产品信息的诉求超越了生产者的成本承受能力范围,所以理性的判定标准是还有哪些消费者需要的信息生产者没有披露出来。监管者的监管目的就在于让这些被生产者占有的对消费者有用的信息越来越少。在尊重和依法保护生产者的商业秘密与规管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产品信息之间必须有一个界限,在商业秘密的界限以外,应尽量挤压生产者信息容量空间。那种认为实话只说一半等于撒谎的观点「19」过于偏激和狭隘。因为产品标识上的信息点大部分是独立的,分别具有不同的功用。尽管从整体上看,它们会影响到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作出评估、鉴别、决定的过程)、公平交易权及监管者的监管有效性。但是,有些情况下,生产者的“真实的谎言”并不会对上述权益造成侵犯。如在OEM条件下,有些委托方(生产者)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就会要求产品实际生产厂,在产品标识上的“生产厂”栏中只能标注委托方(生产者)的名称,在此种情况下,委托方(生产者)从形式上是在“撒谎”(即不符合真实性标准),因为它没有全面披露产品的实际生产厂。但是,它却并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相关规制。

(三)披露产品信息的有用性、必要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的信息对消费者、监管者来说是有用的,也是必要的。如生产者在其生产的T恤衫(半袖)上的标识上披露:产品是谁生产的,地址在哪里,含棉有多少,在什么水温条件下洗涤等信息,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对监管者来说都是有用的、必要的。但如果它标注了什么人穿着好看,应该夏季穿等信息,对消费者及监管者来说就未必是有用的、必要的信息。

(四)披露产品信息的最新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必须将其掌握或获知的关于产品的最新信息在产品上或通过其他途径(如向监管者报告,通过媒体发布说明性广告)向消费者、监管者披露。如产品存在潜在的缺陷应予召回等情形。如果发生了某一特定的事实,生产者就必须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该信息予以持续地披露。如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1号的生产者,用上年度馅料生产月饼的生产者等,都必须及时、充分地披露其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及时将缺陷产品召回。

(五)披露产品信息的易获得性标准。该标准又称易查找性、易查询性标准。该标准是指生产者所披露的产品信息能够比较容易地为一般消费者、监管者获得、查询和查找。生产者披露产品信息的方式如下:一是在产品上通过标识予以披露。实践中,列入最难查找的信息是产品的生产日期,对此下文将会论及;二是由自己在直销时或借助商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能够公开的资料,披露信息;三是定期、不定期向监管者报告;四是将有关产品信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予以披露。其中,第一种方式由于信息通过产品标识直接传递到消费者,所以对消费者的来说也最为便捷。但是,有些方式由于产品本身特点所限,信息披露的范围有较大的局限性;第二种方式虽然扩大了信息的披露范围,但由于局限于一定的处所,但对于居住地比较偏远的消费者意义不大;第三种方式中,监管者的地位决定了它获得有关产品的信息在量上会远远大于消费者及社会,但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之考量,对在生产上有违法行为的生产者进行查处的同时,它会延迟和控制产品信息向外部传递的速度及容量。第四种产品信息披露方式虽然有量大、面广的特点,但是,实际证明此种情形的出现往往是生产者基于消费者、社会及监管者的巨大压力而为之,非出于本意。如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缺陷越野车召回等事件就是明证。

(六)披露产品信息的易解性、可识别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应当能让一般消费者较为容易地理解和利用,同时能够使消费者、监管者将此产品与彼产品分开,并据此作出合理的鉴别、评价、选择、决定。根据这一标准,除因应行政监管之需要,在产品标识上标注的信息及公开的资料、文件应当内容完整而又明晰,用词尽量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过于冗长、专业化的用语。

由于产品安全是诱发产品责任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做上述规制的意义在于:一是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这一计算公式,可以方便消费者、监管者等迅速计算出产品的安全使用期的期日或期间,并以此为参照,做出消费定向或监管决定;二是生产者的明示担保表示。这就意味着该种产品只要按照生产者提供的信息正确使用,它就应该是安全的;三是对于一些特殊产品,如民用煤气钢瓶等产品,到期后消费者自己无法处置,又不能当作垃圾丢掉。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由生产者负责召回(产品的召回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存在缺陷等情形)。根据经济学中的委托与代理关系,消费者是生产者的代理人,生产者生产出产品,委托消费者来消费。从此关系中可以看出,不安全因素的制造者是生产者,它有义务保证代理人的安全。就拿煤气瓶来说,生产者无异于把一颗炸弹安放在它的代理人——消费者旁。所以,有充足的理由让生产者去这样做;四是“安全使用期”作为一种明示的承诺,它对于生产者来说在安全使用期内无疑是一个时时刻刻都会存在的巨大压力。所以,它们必须尽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系数,以保证他们极力“吹嘘”的后续生产的产品在安全使用期内能够更加安全;五是安全使用期还是消费者、监管者监督生产者的一个有力证据。从生产者角度考量,产品使用周期越短越好,因为人们用新产品替换旧产品可能性越高,生产者就越有可能把更多的产品销售出去。所以,生产者就有可能把正常的产品安全使用期缩短。如一种安全使用期为6年的产品,生产者基于以上原因就有可能把它设定为3年。目前,中国还无相关的法律对此进行规管。这也就意味着前面提到的监督仅能维系在道德的层面,这对于社会来说就存在着生产者肆无忌惮地“理性”选择败德行为从而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可能性。而且,这种利益每增大一个幅度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如果消费者、监管者等行动够迅速的话,那么,这种败德因为他们的宣传从而变得社会难以容忍的时候,就会有可能由道德层面的强制上升到法律强制。所以,道德的监督不能少。

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如易碎的玻璃制酒杯,在其包装箱就应标注“轻拿轻放”等中文警示说明或(和)相关警示标志。此类信息在生产者关于产品信息披露义务序列中具有不同寻常的地位,但学界给予它的关注却没有与其本身所处地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从以下维度切入,充分考量这类信息对于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等方面的意义:一是“使用不当”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二是在“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话语表述下,生产者对于“容易”、“可能”的情况都做了哪些努力使产品更不容易或更不可能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三是这种技术上的投入是否足够?四是这种努力是通过什么方式将信息传递给消费者、监管者等相关方的?而这些信息按照以上提到的判断标准来评定是否与他们的需求相适应?五是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是否圆满回答了以上四个方面的质疑?如某品牌“银海象”系列电热水器,在使用说明书中对何谓“关机”并没有予以必要的说明,关机后是所有指示灯都不显示工作状态还是关机后还有一部分指示灯仍然亮着并显示工作状态?

我们还必须充分地注意到,随着竞争的充分性的不断提高,源自产品本身利润的大幅度减少,生产者将产品的概念延伸到服务层面(前已述及)已变成了一个“不得不”的选择。下游服务利润的丰厚可能诱使生产者故意在产品或包装上披露一些错误的信息,它可能不会导致产品本身的重大损害,但又能使一般消费者无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求助于它所组建的专业应急机构(如维修公司等)。它的后续服务可能是优质的,但是,它的价格也是畸高的。所以,为了尽量不让一件新购的产品用了没有多久就修来修去,我们就有必要对此予以规制。

另外,还需将产品的净含量与产品所含主要成份的含量区别开。前者是就整个产品而言,即一定计量单位下产品所具有的量值,后者则是指组成或构成产品某一部分的量值,如一袋大米净含量为50kg,一件T恤棉的含量为68。

生产者在其产品或其包装标注定量,表明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生产的产品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等。它还承诺这一定量在相同的条件下具有持续地稳定性、精确性,也就是说暗含着生产者已作了如下保证:售予A和售予B的产品在量值上的差别是微乎其微的。A和B获得了消费满足感或贸易机会是等同的,不会因为偏见使A和B之间有什么不同。另外,这也是对其商誉的一种检验。产品以定量形式推出市场,就意味着生产者会遭受千千万万挑剔的消费者的不停地诸如短秤缺量等指责。如果生产者不能迅速扭转这种不利局面,要么他停止该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要么采取措施保证他所“吹嘘”的量值与实际含量的之间的差值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不是之外。而在此博弈过程中,生产者的商誉得以建立或进一步增值。

理性的经济人根据诚实信用之要求,通常会理性地选择披露真实的信息。但这类完美性的经济人只是理论中的理想类型。实际中,生产者往往基于某种价值考量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一些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另外,需在注意的是这里探讨的瑕疵信息指的是与产品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指上文提及的那种类信息。至于那些攻击别人产品的信息、与产品本身无关的信息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作了这些区分之后要回答的问题是瑕疵信息的概念是什么?它可以归类于产品缺陷的定义中去吗?

(一)瑕疵信息的真实面目

揭露瑕疵信息的真实面目首先要从它的概念入手。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概念乃是解决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智地思考法律问题「24」。究于此,笔者以为,瑕疵信息是指生产者基于某种价值考量,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的不真实的、少披露的信息点从而被其这种行为玷污的整个信息集合。前者如一件T恤衫,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其含棉88,但实际上含棉仅为68。后者如应用中文标注足球的名称却未标注之情形。由于上述标注不真实或标注纰漏,导致整个信息集即标识存在瑕疵。它的后果是:一是时刻影响着消费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可能性;二是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寄予的合格、安全等良好期待;三是获得了不该获得正外部性(如商誉的增值、市场占有率的提高等)。

(二)瑕疵信息的归属

依笔者之见,瑕疵信息虽然有属于它自己的概念,但它并不应过于独立而游离于产品缺陷之外,也就是说它应被产品缺陷所整合。关于产品缺陷之定义,有以下几种表述以供理解:一是美国1965年的《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402A条将缺陷定义为:“对使用者或消费者或其财产有不合危险的缺陷状态”「25」;二是《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第6条将产品的缺陷定义为:(1)考虑到所有下列情况,如果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限待的安全,即属于缺陷产品。如a.产品的说明;b.能够投入合理期待的使用;c.投入流通的时间。(2)不得以后来投入流通的产品更好为由认为以前的产品有缺陷「26」;三是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人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结合以上引述,可以将产品缺陷作如下分类:第一类是设计上的缺陷。如三菱汽车公司对某款越野车采取的全球召回行动就是因为刹车系统存在设计上的缺陷所导致的;第二类是制造缺陷。如在生产汽车的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配件等所导致的产品缺陷;第三类信息缺陷(瑕疵信息)如,警示不充分、不醒目、不易于人理解等。基于以上分析,笔者以为,瑕疵信息理应归属于产品缺陷范畴。正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一样,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如果不符合该标准,即为产品有缺陷。事实上,绝大部分关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对产品标识标注(用语有“标志”、“标签”等)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如何进行标注进行了详尽地规制。所以,那种认为瑕疵信息不属于产品缺陷范畴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没有法律为依凭的。

(三)生产者披露瑕疵信息的责任

无论生产者基于何种利益考量,如果他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瑕疵信息就有可能或一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是产品责任(民事责任)。由于瑕疵信息归属于产品缺陷范畴,这就意味着生产者可能会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如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二是产品行政责任。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有瑕疵肯定会承担一定行政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最常见的就是警告(责令改正等行政表示,此外,还有罚款、没收、吊销营业执照等,但后者不具有必然性);三是产品刑事责任。生产者因披露瑕疵信息获刑的情况极为少见,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我国刑法能够对此予以规制的法条限于第一百四十条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规定中。该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生产者承担刑事责任所依据的证据的起点就是其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的信息。如成份、等级等信息。

实践证明,我国《产品质量法》在规范产品质量监督,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了极为积极地作用。但是,也应看到,由于法的滞后性造成了我国《产品质量法》与现实的严重脱节。因此,极需对其进行修订。

(一)关于产品质量法的名称

产品质量法属于经济法,而经济法区别于民商法的一个特征就是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从而更强调责任。所以,作为调整生产者(包括销售者)生产、销售产品行为的法律,主旨应指向生产者责任方面。究于此,有必要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这一名称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责任法》,以强化生产者(包括销售者)责任。

(二)删除关于认证认可等规定。原因在于,认证认可的商业性质远大于监管性质。况且国务院已经颁布了行政法规阶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三)科学地对产品进行定义(前已述及,此略)。

(四)增加关于何谓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批发者等相关主体的阐述。由于生产者是产品责任和产品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考量,都应该有规制其本身的条款。

(五)科学界定标识、标注、标签、标志等概念。标识不合格、标签不合格、标志不合格是不是等同的,在实务界争议较大。往往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如某品牌T恤衫在标识上标注含棉88,但经过检验实际棉含量只有68。在这种情况下,依产品相关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品,但是在适用具体法条时却出现了问题:是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处罚还是以第五十四条规定按标志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作责令改正处理呢?鉴于此,笔者以为《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应作如下修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充分、易得等,并标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有中文表示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通用名称;3.有中文标明的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如生产者与产品实际生产厂不一致时,必须分别予以标注。上述名称和地址必须是经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名称和地址;4.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如果产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未添加某种成份或最终产品不含有某种成份,除非法律有特别要求,不得标注“不添加某种成份加工、制作”及“不含有某种成份”等类似信息,也不得标注“秘制”、“特制”、“特香”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信息;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5.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最大表面上的显著位置用不小于3毫米的中文或中文及数字的组合清晰标明产品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且该标识必须使用不可刷洗的激光喷码,禁止使用可刷洗的喷墨码。并且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是合理的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但是,该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不是生产者、销售者的免责、减轻责任的理由和证据,除非生产者、销售者能够提供极为充分地证据和事实证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标说明已足够引起一般人而不是专业人士的充分注意,并且只要采取了这种注意就不会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

(六)将《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修改为: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未用中文标注产品的通用名称、产品的生产者(如生产者与实际生产厂不一致时未分别予以标注)的依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名称和地址的,处于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没有中文表示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以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上述情形的,同时责令生产者召回产品。

【法律调研文章范文】相关文章:

1.法律的调研报告

2.法院调研文章范文

3.市容管理调研文章范文

4.法律类文章:LOCK EM UP!

5.城乡居保调研文章范文

6.法律求职信

7.法律建议书

8.法律征文

9.法律承诺书

10.法律论文范文

下载word文档
《法律调研文章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