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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执业药师考试4月30日前报名

2023-01-01 08:24:2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一个汉堡不够吃”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山东执业药师考试4月30日前报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山东执业药师考试4月30日前报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山东执业药师考试4月30日前报名

篇1:山东执业药师考试4月30日前报名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4号

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于2006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5号文件执行。

七、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要提醒考生,个人填涂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录入到微机后,要打出信息清单反馈给考生,以考生确认后的信息为准。同时,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凡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2:湖南执业药师考试5月31日前报名

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1-2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和具体考务工作计划附后。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一)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省人事厅、原省医药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1999]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要求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31日。各市州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确定。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花名册》由各地按省里统一规定的样式自行印制。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名定于5月15-17日(8:30-16:30)进行,报名地点:军凯宾馆前栋三楼(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咨询电话:0731-4688383。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须在其《资格考试登记表》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报名信息卡”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有条件的市州须采用数码照像或自行扫描照片。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学历和所学专业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或临时身份证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打印清样及数据软盘,连同《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81号文件规定,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4.6元(含上缴人事部每人每科9.6元),考务费在报名时一并收取。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各地人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3:安徽执业药师考试5月31日前报名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21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22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二、考试管理模式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凡变更报考级别专业的,不论原报考级别专业通过与否,都须以新考生身份报考,并在报名时向相关报名机构提交书面说明。三、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一)报考全部科目的条件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⒈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⒊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⒋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 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条件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科目的考试。    ⒈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⒉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专毕业后,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时间及办法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 填写《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采用现场摄像或扫描照片方法的市可不交),办理报名手续。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各市人事、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使用ptmis录入报考信息,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按《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6年6月6日将报考信息软盘(各市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上传,不交软盘)、《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五、报考信息汇总及准考证编排各市要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接收考前规则和档案库并进行信息录入,待报考资格审查后于6月6日前将报名数据发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可于考前一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也可由考生个人于10月19日至2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六、考试费用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110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 [2004]357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报考费用为每科次83元(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余款于6月6日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七、注意事项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仍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明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考试各环节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4:江苏04执业药师考试4月开始报名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药监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省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人事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10月16日、17日两天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见附件一)。

原则上全省各省辖市均分别在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49号)精神,从起,不再设报考一科的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篇5:河北06执业药师考试4月开始报名

关于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1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21、22日举行。请各市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同去年,并做如下补充说明:(一)、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二)、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三)、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三、考试报名工作从2006年4月开始。请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考时要填写报名表(附件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06年8月4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附件3)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8月18日前反馈复审结果。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于2006年8月25日前整理试卷预订单(附件4)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信息统计、分析,从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信息,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七、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第56号)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010-68001449)联系。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值班电话:0311-83834743附件:1、              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3、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4、              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1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006年4月各地开始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8月4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不包括免试人员报名表)上报省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8月18日前反馈复审结果8月25日前各市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报试卷预订单9月各地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10月中旬各市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考试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22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10月中下旬各市按指定时间地点送交试卷和信息软盘

篇6:山东05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截止6.15

关于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40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0月15日、16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5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1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各市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八、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九、各市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按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7:北京04执业药师考试4月12-16日报名

四月考试报名早知道

考试名称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备注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12日-16日现场报名考生从4月8日起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申报表》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4月12日-16日高级会计实务4月19日-23日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信息一经提交就不可修改,请考生详细阅读报考范围、报考科目等相关要求后再报名,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执业药师4月12日-16日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19日-23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26日-29日价格鉴证师4月26日-28日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4月12日-23日网上报名由于考试后审资格,请您确定自己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以免无法领取到合格证书。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4月12日-23日城市规划师4月12日-23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篇8:广西执业药师考试报名4.25-5.20

广西2005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开始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四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兰色)、2b铅笔、橡皮。

二、报名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执业药师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20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4月25日至5月1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南宁市新竹路2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执业药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老考生凭去年准考证原件可免),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两张(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桂价费字[2005]33号文,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6月20日前将报考人员材料汇总报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

(五)9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场设置

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六、考试用书

2005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及大纲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负责征订、发放(联系人:梁建宜、联系电话:0771-5850822)。各市报名点在5月25日前将所需考试用书、大纲数报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以便统一上报征订。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部署,抓紧时间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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