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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2022-06-07 08:28:2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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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篇1: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珠海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1月17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年4月24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公布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市各级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及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或者提供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需要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下列各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

(三)彩票公益金;

(四)罚没收入;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七)土地、海域、滩涂、矿藏、场地、无线电频率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八)公共资源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垄断)经营权等有偿使用取得的收益;

(九)国有的广播、电视机构和报社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益;

(十)以政府名义接受的各种捐赠资金;

(十一)按照国家规定集中的非财政预算安排的收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十三)上述第(一)至第(十二)项的利息收入。

上述项目属应纳税范围的,其依法纳税后的资金为政府非税收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中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效率。

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彩票管理的具体规定;

(二)参与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和调整,参与特许经营项目收费的审定;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缴、核算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编制政府非税收入预、决算;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使用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

(六)负责对政府彩票的销售、发行和资金使用实行监督管理;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下设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征收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和罚没收入应当依法设定和征收。

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按照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权属关系,由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设定和收取。

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由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设定和收取。

任何机关、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的项目、范围和标准,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国家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

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应当由法定执收单位依法征收或者收取。法定执收单位依法委托其他单位征收或者收取的,应当将委托协议书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没有法定执收单位的,由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征收或者收取,也可以依法委托有关单位征收或者收取。

委托其他单位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的,委托单位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或者收取行为实施监督,并承担该征收或者收取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并不得转委托。

执收单位应当依法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缓征、减征、免征。

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由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禁止执收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当场收取现款。依法可以当场收取的除外。

财政部门应当公开选定政府非税收入收款银行,并在选定的收款银行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政府非税收入资金。

对不具备委托银行代收款条件的政府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核准,准予设立执收单位收入汇缴过渡账户,专门用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不得用于执收单位支出。

执收单位不得擅自开设政府非税收入过渡账户。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到本级财政部门选定的收款银行缴款。

执收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依法当场收取现款的,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执收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款项,或者将所收款项存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以外的账户。

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告由本执收单位负责征收或者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间、程序;

(二)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级财政部门编报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决算草案;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缴政府非税收入款项;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本级财政部门定期报告本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降低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或者收取成本,改进征收或者收取方式,方便缴款义务人。

第三章 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内的资金,按照收入级次和规定的类别定期划解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不得拖延、滞压、挪用。

上下级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通过各级国库或者财政专户运作,执收单位上下级之间不得直接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集中、提取及分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门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政府非税收入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体系。

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资金性质实行分类管理:

(一)按规定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等,纳入预算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

(二)罚没收入和用于执收单位基本支出的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实行部门预算收支脱钩管理;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或者财政专户管理。

征收和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纳入部门预算或者财政专户核定管理,不得直接在非税收入中按比例计提。

第四章 票据管理

市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财政部门应当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使用核销、检查等工作。

除应依法纳税的政府非税收入使用税务发票外,执收单位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执收单位使用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按照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向本级财政部门申领。

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领用、保管、缴销、审核等制度,保证票据安全。

禁止转让、出借、代开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禁止私自印制、伪造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禁止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照规定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遗失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并公告作废。

第五章 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审计情况,接受其检查监督。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被询问或者质询的各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应当及时给予答复。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下级政府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绩效考评机制,依法处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或者收取、汇缴、划解及其他管理事务的日常监督、专项稽查,依法查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执收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账证、报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有关资料,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查证核实,可以对举报单位或者个人给予适当奖励。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的职责,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缴违法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设定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的;

(二)擅自缓征、减征、免征政府非税收入的;

(三)违法开设政府非税收入过渡账户,或者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款项,或者将所收款项存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以外账户的;

(四)违法当场收取现款的;

(五)拖延、滞压、截留应当上缴或者下拨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的;

(六)违法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直接或者变相缴付上级执收单位、拨付下级执收单位的;

(七)转让、出借、代开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使用非法票据,不按照规定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

(八)违法发放、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

(九)保管不善造成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毁损、灭失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印制、伪造、买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收缴并销毁违法票据、没收作案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篇2: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财政工作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服务发展大局,取得了新的突破。近五年,财政总收入均保持在20%以上的增长速度。,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7.6亿元,比上年增长28.6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37.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57%。公共财政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财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财政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局机关荣获“湖南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一、非税收入基本情况

(一)20xx—20xx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三年累计完成非税收入618482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285480万元,占全市的46%;县市区完成333002万元,占全市的 54%。其中:20xx年完成165608万元;20完成08万元,同比增长21.62%;20完成251466万元,同比增长 24.85%。(详见后附表三、附表四)

(二)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的构成情况。

通过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在20%和35%左右,对发挥非税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支持事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详见表一)。非税收入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县市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将近一半。(详见表二)

20xx年—20xx年全市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表一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年

财政总收入 410858 525387 675868

一般预算收入 245632 296895 375774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84737 100624 131629

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20.62 19.15 19.48

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34.50 33.89 35.03

2015年分县市区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表二 单位:万元

项 目 市本级 城市四区 五县市

财政总收入 220889 223346 231634

一般预算收入 124490 107003 144281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45781 14818 71030

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20.73 6.63 30.66

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36.77 13.85 49.23

二、非税收入征管情况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我市于20xx年12月成立了专司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副县级事业机构─XX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20xx年更名为XX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下设征收一科、征收二科、票据及核算科、稽查科,编制20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核算与划解;负责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等。各县市区也先后成立相应机构。我市在与省本级同步试点的基础上,从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以坚持依法理财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坚持依法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坚持源头控收,实行收缴分离;坚持以票管收,做到应收尽收。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账户管理,实行源头控收。根据《条例》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的,一律视同“小金库”处理。为了把这一规定落到实处,一方面,在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统一设立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并签订了代收协议,其网点均可代收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缴款人可以就近将非税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为执收单位和缴款人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在征收管理系统上线和新版票据发放之前,通过严格审核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以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库和单位经过年检的'收费许可证为依据,纠正了一些超标收费和乱收费问题。使用征收管理系统和新版票据后,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只能直接缴入“XX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单位过渡户得以撤销,市本级共撤销执收单位过渡户14个, “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统一票据管理,实现“以票管收”。以财政票据管理为“龙头”,结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推广使用,于201月1日在市本级废止了旧版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全面启动了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的新的财政票据体系。通过认真抓好对执收单位票据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加强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票据购领归属关系和程序,加强对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对旧版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进行清理核销,对票据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核旧领新、分次限量购领”,做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新旧版票据实现了平稳过渡。从 2014年元月份起,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票据年检,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通过年检,进一步宣传了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要求,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票据使用单位票据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以票管收和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管行为规范化。

(三)坚持收缴分离、依法加强征管。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相继推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

1、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受委托征收单位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或受委托单位当场收取现款。

2、严格减免程序,做到应收尽收。非税收入正常的缓征、减征、免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禁止随意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的行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征或减免非税收入的,由执收单位提出意见,经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20xx年8月,市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报建收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收费”、“一站式服务”,严格减免程序,按面积确定征收标准,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收取。2015年,市政务中心收费1.51亿元,比上年增长20%。这种做法,进一步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该收不收、随意减免等现象,为各种经济主体创造了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3、明确征收主体,完善委托征收。进一步理顺防洪保安资金、污水处理费、电费附加、水资源费、国土收入等委托征收收入的管理,与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加强核算。建立防洪保安资金、国土收入、基本建设联合收费征收台账,国土收入明细核算核算到宗地。此外,对涉及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就地缴款、分级划解,财政部门能够全面控制财政资金的流向和流量,避免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也避免了财政收入重复统计。

(四)落实收支分离,推进综合预算。根据《条例》规定,对非税收入实行更规范的预算管理。市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于预算年度开始前,认真核定市直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测算并扣除政府统筹资金后,作为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与其他财政收入形成的财力,一同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安排,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市级执收执罚部门(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及时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各类非税收入都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归集后,定期划解市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管理。2015年5月,根据《预算法》和《条例》,市政府出台了《XX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非税收入预算约束监督。

(五)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科学征管。20xx年元月1日起,全市非税收入征管机构推行“金财工程”框架内开发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部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征收范围、对象等信息录入计算机,形成项目库,对非税收入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统一编码,建立非税数据中心,与代理银行和执收单位联网。凡是项目库中没有的项目,执收单位不能开票,银行不能收款,从而从源头控制了乱收费。市本级74家通过政府网或采取e通商务专线方式与财政联网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均可以使用该系统执收非税收入、查询非税收入执收情况,进行票据管理及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对账。通过网络信息化管理,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较好地完成了非税收入的归集、记录、结算、划解等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监管力度。县市区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与同级代理银行全部联网,有的县市与部分执收单位联了网,如XX市、XX县。

三、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实行全面综合预算管理难度较大。由于非税收入不具备税收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弹性较大,造成计划编制准确性不高,特别是罚没收入,更为典型。同时,由于非税收入收费部分具有成本补偿的特点,造成非税超收收入的使用难以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后,面临要求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的压力,和税收一样增长有困难。

(二)服务性收费管理还不规范。当前,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将一些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管理,仍然凭借行政权力变相强制收取,使用税务票据规避财政管理,增加了群众负担。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下设的所谓的社会团体(协会),凭借行政权力收取会费或拉赞助,没有纳入财政管理。在这方面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几点建议

从近几年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实践看,对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提出以下建议:

(一)确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目标原则。从经济社会角度看,非税收入可以作为税收的辅助手段,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夯实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政治角度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可以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朽。应以“规范管理、应收尽收”为目标。对收费应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对罚没收入,依法行政,惩戒为原则,对其收益,以国家所有为原则。

(二)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标准的制定要设定法定程序。为维护企业和社会公众利益及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基金、收费等项目的设立及其标准,应由相关部门提出草案,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或听证,包括明确要求,听取收费对象的意见,经财政、物价部门审核后,在较高的立法层次上审议设立。

(三)应明确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非税收入的具体工作。从我市这几年来的实践看,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设置与非税收入管理的实际需要是相适应的,运行效果良好。

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职责。为了便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实际操作,应在与其他相关法规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政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第一,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督促、考核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时,要防止主观主义,搞硬性增长。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编制与其相适用的非税收入预算。比如:罚没收入、排污费等非税收入,随着管理的加强、治理的深入,其应征额将呈下降趋势,就不能搞硬性增长指标。对于服务性收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收费主体应成为市场经济主体,其收费管理应象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一样,由行业协会管理。第二,监督、检查非税收入的征收情况,有权纠正多征、少征或其他不按规定征收的行为,并依法依规作处处罚。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的单位,有权调查、冻结其银行账号或实行财政扣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第三、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及非税收入票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指定非税收入收款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并在指定的收款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从我市实践看,这种办法能安全、快捷、有效地满足非税收入的复杂结算需要。2015年,市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退付代收费、预收款、暂扣款、保证金等性质的资金84645万元。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成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满足了以下方面的需要:一是归集汇缴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凡财政性资金,均可先缴入汇缴结算户,该缴国库的按旬划解国库,该专户管理的实行专户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满足了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的需要。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项目远远超过税收。省非税局制定了200个左右的非税收入编码,方便了上下级非税收入的分成划解,防止了执收部门上下级分成结算在财政体制外循环。三是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以自身的结算优势,简化退付手续。如退付代收款、预收款、暂扣款、保证金等。

篇3: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督〔20XX〕87号)及《XXX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市财监督〔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对我县建设、环保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现自查阶段工作已结束,特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X县财政局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发〔20XX〕209号),同时,召开了由环保、建设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明确了单位要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当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和当前的惩防体系建立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要求,扎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认真清理,全面自查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部门是县建设、环保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涉及非税收入项目的单位,自20XX年6月15日开始,通过部门或单位认真细致的自查,其自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配套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白蚁防治费和廉租房租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检测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7,252,569.13元。其中:住建局配套费、其他收入及罚没收入3,404,959.53元;房管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和白蚁防治费收入1,018,152.60元;房监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城市房屋权证书工本费收入1,825,390.00元;检测所检测收入1,004,067.00元,已全部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XXX县环境保护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环境保护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全年共收入1,974,541元。其中排污费1,542,661元;环境监测服务费99,700元;罚没收入332,180元。未及时上缴入库34,180元,其中环境监测服务费24,000元;罚没收入10,180元。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单位在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等制度不健全和完善,没有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客观上造成了收入不及时入库而形成跨月跨年入库等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配合,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县环境保护局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

篇4: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财非税?20**?**号)要求,对我局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负责对20**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

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

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我局20**年度共领有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本,字号为财专字(20**)01***1-018**00,共计**份,填开**。20**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018**6-01**450共填开**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25**76-25**00共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篇5: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范文一:

上半年,在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征收管理,不断开拓创新,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据管收的工作为重点,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资金安全和规范管理的基本目标,确保非税收入年度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回顾半年来,诸多感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计划,明确目标,圆满完成收入过半任务,

认真编制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是我们钟山区非税局的一项开局性工作,年初,我们按照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合理测算,为编制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全面掌握今年收入征收情况,为非税收入任务提供了依据。通过年初计划编制收入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做到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心中有数。开展征收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史命光荣。为完成收入任务,我局采取多项举措,按进度编制了收入大户完成进度情况表,及时掌握收入动态,做好收入分析,经常下单位督促收入,形成齐抓共管的活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等,使我们完成了今年的过半任务,即: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7,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71%,增收25,398万元,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0.53 %。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7%,减收7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5%,减收76万元;罚没收入完成2,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2%,增收75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3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44%,减收6,817万元;其它收入完成39,2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倍,增收31,609万元。

罚没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区改造交通道路电子监控系统,违章车辆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较快。

其他收入是拉动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其具体结构为:1、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入库6,000万元;2、历年来销售采煤沉陷治理、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销售收入入库25,700万元;3、土地款入库3,255万元;4、煤调基金入库2,114万元(由地税局代征);5、煤炭各项收费入库762万元;6、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入库808万元;7、其他各项零星收入入库567万元。

为保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我区将历年来应缴土地款3,255万元基金收入和预征预收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6,000万元作其他收入入库。对此,我们要作深刻检讨,并在下一步工作中避免。

二、改革创新,加大力度,强化征收管理

1、坚持以票管收,做到源头控收。非税收入征管中,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都是实现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以旧换新,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财政票据年度检查工作,强化票据监督职能。按照《贵州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及1-6月全区90多家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2、加大稽查力度,关注热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在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的前提下,发现征管工作中的典型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稽查;对专用票据使用大户、往来票据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稽查;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性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如:教育收费是群众最关注的,春季开学前我们配合区教育局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饮水费和校服费有带收的现象,并配合纪监、物价部门调查核实,责成立即改正。3、抓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了与局内业务科室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推进非税收入信息网络化征管的进程。通过征管系统,及时了解与掌握执收单位的收入进度及解交国库情况。加大对全区非税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利用网站平台进一步宣传非税收入条例政策、法规,公布了各项收费项目、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全社会。

三、更新观念,力求征管范围和领域的新突破

去年是我区逐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的第一年,并初具规模。今年在不断完善征收管理的前提下,拓宽管理范围和领域,新增了钟山区投资促进局、钟山区档案局、钟山区第二十三小、钟山区水月组团财政局4家单位。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对垄断性公共资源,特别是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收入,如:城市地下空间、公共客运、城市广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二是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土出让金一律上缴财政。

各位领导,以上是钟山区上半年非税收入工作情况,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改进,并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全力促进收入的增长和结构的优化。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范文二:

**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 为,根据《 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知》 ( 财非税?20**?** 号)要求,对我局 20**年度财政 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 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 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 负责对 20**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 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 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 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 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 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 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 我局 20**年度共领有 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本,字号为 财专字(20**)01***1-018**00,共计** 份, 填开**。20**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 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018**6-01**450 共填开 **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25**76-25**00 共 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 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 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 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 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 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 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 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 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 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篇6: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 为,根据《 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知》 ( 财非税?20**?** 号)要求,对我局 20**年度财政 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 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 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 负责对 20**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 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 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 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 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 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 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 我局 20**年度共领有 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本,字号为 财专字(20**)01***1-018**00,共计** 份, 填开**。20**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 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018**6-01**450 共填开 **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25**76-25**00 共 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 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 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 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 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 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 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 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 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 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篇7: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 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 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上半年,在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征收管理,不断开拓创新,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据管收的工作为重点,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资金安全和规范管理的基本目标,确保非税收入年度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回顾半年来,诸多感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计划,明确目标,圆满完成收入过半任务,

认真编制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是我们钟山区非税局的一项开局性工作,年初,我们按照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合理测算,为编制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全面掌握今年收入征收情况,为非税收入任务提供了依据。通过年初计划编制收入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做到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心中有数。开展征收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史命光荣。为完成收入任务,我局采取多项举措,按进度编制了收入大户完成进度情况表,及时掌握收入动态,做好收入分析,经常下单位督促收入,形成齐抓共管的活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等,使我们完成了今年的过半任务,即: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7,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71%,增收25,398万元,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0.53 %。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7%,减收7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5%,减收76万元;罚没收入完成2,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2%,增收75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3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44%,减收6,817万元;其它收入完成39,2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倍,增收31,609万元。

罚没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区改造交通道路电子监控系统,违章车辆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较快。

其他收入是拉动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其具体结构为:1、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入库6,000万元;2、历年来销售采煤沉陷治理、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销售收入入库25,700万元;3、土地款入库3,255万元;4、煤调基金入库2,114万元(由地税局代征);5、煤炭各项收费入库762万元;6、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入库808万元;7、其他各项零星收入入库567万元。

为保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我区将历年来应缴土地款3,255万元基金收入和预征预收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6,000万元作其他收入入库。对此,我们要作深刻检讨,并在下一步工作中避免。

二、改革创新,加大力度,强化征收管理

1、坚持以票管收,做到源头控收。非税收入征管中,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都是实现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以旧换新,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财政票据年度检查工作,强化票据监督职能。按照《贵州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及1-6月全区90多家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2、加大稽查力度,关注热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在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的前提下,发现征管工作中的典型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稽查;对专用票据使用大户、往来票据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稽查;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性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如:教育收费是群众最关注的,春季开学前我们配合区教育局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饮水费和校服费有带收的现象,并配合纪监、物价部门调查核实,责成立即改正。3、抓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了与局内业务科室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推进非税收入信息网络化征管的进程。通过征管系统,及时了解与掌握执收单位的收入进度及解交国库情况。加大对全区非税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利用网站平台进一步宣传非税收入条例政策、法规,公布了各项收费项目、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全社会。

三、更新观念,力求征管范围和领域的新突破

去年是我区逐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的第一年,并初具规模。今年在不断完善征收管理的前提下,拓宽管理范围和领域,新增了钟山区投资促进局、钟山区档案局、钟山区第二十三小、钟山区水月组团财政局4家单位。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对垄断性公共资源,特别是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收入,如:城市地下空间、公共客运、城市广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二是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土出让金一律上缴财政。

各位领导,以上是钟山区上半年非税收入工作情况,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改进,并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全力促进收入的增长和结构的优化。

政府非税收入自查报告范文二: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财政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服务发展大局,取得了新的突破。近五年,财政总收入均保持在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xx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7.6亿元,比上年增长28.6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37.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57%。公共财政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财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财政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20xx年,局机关荣获“湖南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一、非税收入基本情况

(一)20xx—20xx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三年累计完成非税收入618482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285480万元,占全市的46%;县市区完成333002万元,占全市的 54%。其中:20xx年完成165608万元;20xx年完成20xx08万元,同比增长21.62%;20xx年完成251466万元,同比增长 24.85%。(详见后附表三、附表四)

(二)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的构成情况。

通过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在20%和35%左右,对发挥非税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支持事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详见表一)。非税收入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县市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将近一半。(详见表二)

20xx年—20xx年全市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表一 单位:万元

项 目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财政总收入 410858 525387 675868

一般预算收入 245632 296895 375774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84737 100624 131629

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20.62 19.15 19.48

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34.50 33.89 35.03

20xx年分县市区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表二 单位:万元

项 目 市本级 城市四区 五县市

财政总收入 220889 223346 231634

一般预算收入 124490 107003 144281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45781 14818 71030

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20.73 6.63 30.66

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36.77 13.85 49.23

二、非税收入征管情况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我市于12月成立了专司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副县级事业机构─XX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20xx年更名为XX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下设征收一科、征收二科、票据及核算科、稽查科,编制20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核算与划解;负责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等。各县市区也先后成立相应机构。我市在与省本级同步试点的基础上,从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以坚持依法理财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坚持依法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坚持源头控收,实行收缴分离;坚持以票管收,做到应收尽收。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账户管理,实行源头控收。根据《条例》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的,一律视同“小金库”处理。为了把这一规定落到实处,一方面,在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统一设立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并签订了代收协议,其网点均可代收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缴款人可以就近将非税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为执收单位和缴款人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在征收管理系统上线和新版票据发放之前,通过严格审核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以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库和单位经过年检的收费许可证为依据,纠正了一些超标收费和乱收费问题。使用征收管理系统和新版票据后,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只能直接缴入“XX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单位过渡户得以撤销,市本级共撤销执收单位过渡户14个, “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统一票据管理,实现“以票管收”。以财政票据管理为“龙头”,结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推广使用,于20xx年1月1日在市本级废止了旧版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全面启动了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的新的财政票据体系。通过认真抓好对执收单位票据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加强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票据购领归属关系和程序,加强对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对旧版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进行清理核销,对票据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核旧领新、分次限量购领”,做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新旧版票据实现了平稳过渡。从 20xx年元月份起,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票据年检,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通过年检,进一步宣传了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要求,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票据使用单位票据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以票管收和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管行为规范化。

(三)坚持收缴分离、依法加强征管。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相继推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

1、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受委托征收单位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或受委托单位当场收取现款。

2、严格减免程序,做到应收尽收。非税收入正常的缓征、减征、免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禁止随意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的行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征或减免非税收入的.,由执收单位提出意见,经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20xx年8月,市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报建收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收费”、“一站式服务”,严格减免程序,按面积确定征收标准,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收取。20xx年,市政务中心收费1.51亿元,比上年增长20%。这种做法,进一步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该收不收、随意减免等现象,为各种经济主体创造了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3、明确征收主体,完善委托征收。进一步理顺防洪保安资金、污水处理费、电费附加、水资源费、国土收入等委托征收收入的管理,与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加强核算。建立防洪保安资金、国土收入、基本建设联合收费征收台账,国土收入明细核算核算到宗地。此外,对涉及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就地缴款、分级划解,财政部门能够全面控制财政资金的流向和流量,避免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也避免了财政收入重复统计。

(四)落实收支分离,推进综合预算。根据《条例》规定,对非税收入实行更规范的预算管理。市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于预算年度开始前,认真核定市直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测算并扣除政府统筹资金后,作为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与其他财政收入形成的财力,一同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安排,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市级执收执罚部门(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及时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各类非税收入都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归集后,定期划解市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管理。20xx年5月,根据《预算法》和《条例》,市政府出台了《XX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非税收入预算约束监督。

(五)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科学征管。20xx年元月1日起,全市非税收入征管机构推行“金财工程”框架内开发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部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征收范围、对象等信息录入计算机,形成项目库,对非税收入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统一编码,建立非税数据中心,与代理银行和执收单位联网。凡是项目库中没有的项目,执收单位不能开票,银行不能收款,从而从源头控制了乱收费。市本级74家通过政府网或采取e通商务专线方式与财政联网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均可以使用该系统执收非税收入、查询非税收入执收情况,进行票据管理及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对账。通过网络信息化管理,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较好地完成了非税收入的归集、记录、结算、划解等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监管力度。县市区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与同级代理银行全部联网,有的县市与部分执收单位联了网,如XX市、XX县。

三、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实行全面综合预算管理难度较大。由于非税收入不具备税收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弹性较大,造成计划编制准确性不高,特别是罚没收入,更为典型。同时,由于非税收入收费部分具有成本补偿的特点,造成非税超收收入的使用难以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后,面临要求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的压力,和税收一样增长有困难。

(二)服务性收费管理还不规范。当前,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将一些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管理,仍然凭借行政权力变相强制收取,使用税务票据规避财政管理,增加了群众负担。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下设的所谓的社会团体(协会),凭借行政权力收取会费或拉赞助,没有纳入财政管理。在这方面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几点建议

从近几年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实践看,对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提出以下建议:

(一)确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目标原则。从经济社会角度看,非税收入可以作为税收的辅助手段,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夯实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政治角度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可以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贪腐。应以“规范管理、应收尽收”为目标。对收费应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对罚没收入,依法行政,惩戒为原则,对其收益,以国家所有为原则。

(二)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标准的制定要设定法定程序。为维护企业和社会公众利益及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基金、收费等项目的设立及其标准,应由相关部门提出草案,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或听证,包括明确要求,听取收费对象的意见,经财政、物价部门审核后,在较高的立法层次上审议设立。

(三)应明确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非税收入的具体工作。从我市这几年来的实践看,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设置与非税收入管理的实际需要是相适应的,运行效果良好。

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职责。为了便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实际操作,应在与其他相关法规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政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第一,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督促、考核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时,要防止主观主义,搞硬性增长。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编制与其相适用的非税收入预算。比如:罚没收入、排污费等非税收入,随着管理的加强、治理的深入,其应征额将呈下降趋势,就不能搞硬性增长指标。对于服务性收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收费主体应成为市场经济主体,其收费管理应象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一样,由行业协会管理。第二,监督、检查非税收入的征收情况,有权纠正多征、少征或其他不按规定征收的行为,并依法依规作处处罚。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的单位,有权调查、冻结其银行账号或实行财政扣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第三、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及非税收入票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指定非税收入收款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并在指定的收款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从我市实践看,这种办法能安全、快捷、有效地满足非税收入的复杂结算需要。

20xx年,市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退付代收费、预收款、暂扣款、保证金等性质的资金84645万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成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满足了以下方面的需要:一是归集汇缴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凡财政性资金,均可先缴入汇缴结算户,该缴国库的按旬划解国库,该专户管理的实行专户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满足了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的需要。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项目远远超过税收。省非税局制定了200个左右的非税收入编码,方便了上下级非税收入的分成划解,防止了执收部门上下级分成结算在财政体制外循环。三是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以自身的结算优势,简化退付手续。如退付代收款、预收款、暂扣款、保证金等。

《政府非税收入自查报告范文》

篇8: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20xx年上半年,在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征收管理,不断开拓创新,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据管收的工作为重点,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资金安全和规范管理的基本目标,确保非税收入年度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回顾半年来,诸多感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计划,明确目标,圆满完成收入过半任务

认真编制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是我们钟山区非税局的一项开局性工作,年初,我们按照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合理测算,为编制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全面掌握今年收入征收情况,为非税收入任务提供了依据。通过年初计划编制收入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做到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心中有数。开展征收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史命光荣。为完成收入任务,我局采取多项举措,按进度编制了收入大户完成进度情况表,及时掌握收入动态,做好收入分析,经常下单位督促收入,形成齐抓共管的活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等,使我们完成了今年的过半任务,即: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7,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71%,增收25,398万元,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0.53 %。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7%,减收7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5%,减收76万元;罚没收入完成2,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2%,增收75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3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44%,减收6,817万元;其它收入完成39,2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倍,增收31,609万元。

罚没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区改造交通道路电子监控系统,违章车辆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较快。

其他收入是拉动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其具体结构为:1、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入库6,000万元;2、历年来销售采煤沉陷治理、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销售收入入库25,700万元;3、土地款入库3,255万元;4、煤调基金入库2,114万元(由地税局代征);5、煤炭各项收费入库762万元;6、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入库808万元;7、其他各项零星收入入库567万元。

为保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我区将历年来应缴土地款3,255万元基金收入和预征预收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6,000万元作其他收入入库。对此,我们要作深刻检讨,并在下一步工作中避免。

二、改革创新,加大力度,强化征收管理

1、坚持以票管收,做到源头控收。非税收入征管中,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都是实现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以旧换新,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财政票据年度检查工作,强化票据监督职能。按照《贵州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20xx年度及12年1-6月全区90多家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

2、加大稽查力度,关注热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在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的前提下,发现征管工作中的典型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稽查;对专用票据使用大户、往来票据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稽查;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性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如:教育收费是群众最关注的,春季开学前我们配合区教育局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饮水费和校服费有带收的现象,并配合纪监、物价部门调查核实,责成立即改正。

3、抓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了与局内业务科室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推进非税收入信息网络化征管的进程。通过征管系统,及时了解与掌握执收单位的收入进度及解交国库情况。加大对全区非税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利用网站平台进一步宣传非税收入条例政策、法规,公布了各项收费项目、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全社会。

三、更新观念,力求征管范围和领域的新突破

去年是我区逐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的第一年,并初具规模。今年在不断完善征收管理的前提下,拓宽管理范围和领域,新增了钟山区投资促进局、钟山区档案局、钟山区第二十三小、钟山区水月组团财政局4家单位。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对垄断性公共资源,特别是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收入,如:城市地下空间、公共客运、城市广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二是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土出让金一律上缴财政。

各位领导,以上是钟山区上半年非税收入工作情况,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改进,并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全力促进收入的增长和结构的优化。

人生是伟大的宝藏,我晓得从这个宝藏里选取最珍贵的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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