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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餐饮店消费者分析的调查报告

2022-05-27 22:18:5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嗑药去冰三分甜”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开餐饮店消费者分析的调查报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开餐饮店消费者分析的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开餐饮店消费者分析的调查报告

篇1:开餐饮店消费者分析的调查报告

餐饮店消费者的饮食需求和消费能力随年龄增长而不断变化。例如,儿童喜欢活泼有趣的餐饮项目和就餐气氛;青年人容易接受新菜系,比较喜欢西式快餐轻快的就餐气氛;老年人则比较喜欢正规的服务及就餐气氛。创业赚点好点子这就是开餐饮加盟店对消费者的消费分析,从年龄层次进行的分析。

开餐饮店按顾客年龄层次分析

中国的麦当劳餐饮连锁把儿童市场作为其重要的目标市场之一,从食品的口味、花色到笑容可掬的麦当劳叔叔,都强烈地吸引着儿童的注意力。为避免青少年在此消磨时间,店中不会有点唱机、电子玩具,甚至连电话都没有。肯德基把消费对象选择在较容易接受外来文化、新鲜事物的青少年身上,并以此选就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客源。因此,餐饮加盟店可以把顾客细分为老年市场、中年市场以及青少年市场、儿童市场等。

开餐饮店按顾客收入水平及职业分析

不同收入水平的顾客需要不同档次的菜品:高收入顾客需要高品味、高质量的菜肴;而大众顾客则需要物美价廉食品。不同职业的顾客对菜肴的需求也不同,高级管理人员、商人有商务宴请的.需要,工薪阶层需要中低档菜肴,而学生则需要营养丰富、快捷便利的菜肴食品。

篇2:开餐饮店消费者分析的调查报告

a.便利的心理。服务方式的便利性是顾客希望在接受餐饮服务时能方便、迅速,并要求一定的质量。追求便利的顾客是提供速食及便餐的餐饮店的首要目标顾客群。

b.新奇的心理。开餐饮店对消费者分析具有求新心理的顾客在消费时注重餐饮产品所带来的新奇感,如果餐饮加盟店环境或服务产品具有独特性,就会吸引大批顾客。

c.价廉心理。具有求廉心理的顾客注重饮食消费的价格是否低廉。加盟餐饮连锁店要吸引大众,其产品的价格不能过高。

d.舒适心理。每一位顾客在有餐时都希望餐饮加盟店提供的服务设施、服务项目等能给身心带来满足和享受。开餐饮店在提供美味佳肴及优质服务的同时,加盟还要注重餐馆的设计、装饰、设备等能否带来顾客视觉、听觉、嗅觉、味觉上的愉悦和享受。

篇3:消费者调查报告

消费者调查报告

消费者调查报告【1】

一年一度的“3·15”将至,12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XX年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7%,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0.6个百分点。

同时,消费者对 网购 消费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了5.6个百分点,为近5年来首次下降;对于新 消法 ,当前消费者的知晓率仅为37%,在知晓的人群中,对新 消法 有效落实的认可度评价得分为63.7分。

遇到消费问题

四成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

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7%。

其中,受访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表示“非常满意”的占5.9%,“比较满意”的占18.9%,“基本满意”的占52.9%,“不太满意”的占16.7%,“很不满意”的占5.6%,满意率为77.7%,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降低了0.6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满意率为77.8%,农村为77.6%。

在问及受访者“在XX年消费中是否遇到过纠纷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28.4%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其中城镇为32.6%,农村为23.1%。

在XX年遇到消费问题的受访者中,选择积极维权的占58.4%,其中包括“直接与商家交涉”的占51.6%,“通过消费者保护机构协调解决”的占4.0%,“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占1.7%,“通过媒体曝光”的占1.1%。

另外,有40.1%的受访者选择“怕麻烦,忍气吞声算了”,选择“其他”处理方式的占1.5%。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为61.9%,农村为51.7%。

调查人员表示,在XX年-XX年的调查结果中,表示遇到过消费问题的受访者比例连续4年下降后,XX年有所增加;在XX-XX最近3年,遇到消费问题选择积极维权的受访者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

以上结果反映出,当前遇到消费问题的消费者比例有所增加,而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在下降,表明消费环境不够稳定,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关于 网购 安全

近八成 网购 者认为可靠

有近八成消费者参与过 网购 ,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基本持平,但消费者对 网购 消费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下降了5.6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表示在网上购过物的受访者占79.4%,城镇受访者中,表示网上购过物的比例为88.9%,农村为64.6%。

从XX-XX年调查结果对比看,参与 网购 的受访者比例逐年提高,但XX年只比XX年略高0.2个百分点;城镇受访者中,参与过 网购 的比例同样逐年提高,而农村参加 网购 的受访者比例在XX-XX年逐年提高后,XX年略有下降。

在进行过网上购物的受访者中,表示网上购物“很安全可靠”的占4.2%,“比较安全可靠”的占23.2%,“基本安全可靠”的占50.9%,“不太安全可靠”的占17.8%,“很不安全可靠”的占3.9%。

综合来看,当前受访者对网上购物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 为78.3%。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认可率为80.1%,农村为75%。

从XX-XX年调查结果对比看,XX-XX年受访者对网上购物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逐年提高,而在XX年出现下降,其中,城镇受访者的认可率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5.9个百分点,农村受访者的认可率与XX年持平。

进一步问及表示网上购物“不太安全可靠”和“很不安全可靠”的受访者其原因时,选择“商品质量难以保障”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假冒、仿冒名牌商品多”,第三是“存在虚假宣传承诺”。

综合XX-XX年调查结果看,受访者认为网上购物不安全可靠的主要原因基本一致,反映出 网购 消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比较集中固定,需重点加强解决。

新《 消法 》实施

知晓率仅为37%

去年“3·15”新《 消法 》正式实施,但在本次调查中,表示“比较了解”的占6.7%,“听说过”的占30.3%,两者比例相加即知晓率为37%。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知晓率为43.1%,农村为29.0%。

调查反映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当前新《 消法 》的知晓率都较低,宣传普及工作有待加强。

追问知晓新《 消法 》的受访者“最关注新《 消法 》中哪些内容”时,选择“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比例最高,其次是“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第三是“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另外选择“所有商品实行三包”和“ 霸王条款 均无效”的比例也较高,以上内容的选择比例都在30%-40%。

城乡受访者对新《 消法 》内容的关注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城镇受访者对“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和“ 霸王条款 均无效”的关注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受访者;而农村受访者更加关注“所有商品实行三包”。

与此同时,在知晓新《 消法 》的受访者中,问及如何看待该法律在当地的落实情况时,剔除回答“说不清楚”的样本,表示“非常好”的占6.1%,“比较好”的占24.2%,“一般”的占54.9%,“比较差”的占9.7%,“很差”的占5.1%。

通过加权计算,消费者对新 消法 有效落实的认可度评价得分为63.7分。

“ 霸王条款 ”

集中在医疗保健银行通信领域

新《 消法 》实施后,只有5.6%的消费者认为遭遇“ 霸王条款 ”的情况比以前有增加,但认为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退货困难的消费者比例不低,占15.9% 。

调查了解了新《 消法 》实施后,受访者对“ 霸王条款 ”、非现场购物退货难等当前消费热点问题的感受情况。

当问及受访者“新《 消法 》实施后,遭遇‘ 霸王条款 ’的情况”时,表示“没有遭遇过”的占52.3%,选择“跟以前差不多”的占28.6%,“比以前明显减少”的占13.5%,表示“比以前增加”的只有5.6%。

对于当前“ 霸王条款 ”存在较多的行业,受访者认为是“医疗保健”“银行”和“通信”的比例排前三位。

问及受访者“是否遭遇过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退货难的问题”时,表示“没有遇到需要退货情况”的占53.5%,“办理过退货,没有遇到困难”的占28.5%,“想退货,但金额不大没有退”的占2.1%,表示遇到过“退货困难”的占15.9%。

进一步问及表示退货困难的受访者,退货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时,选择“退货手续繁琐”“拖延退货时间”和“对退货商品要求苛刻”的比例较高,都在20%以上。

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加大市场假冒伪劣品的查处力度被消费者认为是贯彻落实好新《 消法 》的首要措施。

当问及受访者对目前四川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 消法 》的诉求时,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加大市场假冒伪劣品的查处力度”的比例最高,为66.7%,其次是“新闻媒体要加强社会监督 ,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47.6%,第三是“健全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高制假售假违法成本”,为43.6%。

据悉,本次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旨在及时了解我省广大消费者对目前社会消费环境的真实感受和意见,以及对XX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知和落实情况的评价。

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抽选成都、绵阳、南充、达州、乐山、内江、宜宾和凉山8个市(州),访问对象为当地18-70岁的常住居民。

除成都市完成800个样本外,其余市(州)分别完成600个,调查共计完成有效样本5000个,其中城镇受访者占56.4%,农村受访者占43.6%。

调查报告-广东城镇居民欲增加消费者过半【2】

广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15元,首次跃过万元大关。

老百姓对今年的收入信心如何?打算怎样消费?广东省城市经济调查队最近对全省18个市、县的82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了一次收入预期和消费意向的跟踪调查,问卷回收率为100%。

一、逾三成城镇居民对收入充满信心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今年家庭收入将比增加的仅占31.1%,但比去年提高4.5个百分点;认为收入持平的占45.3%,下降5.2个百分点;认为收入减少的占23.6%。

这表明,四成半的居民对收入预期持谨慎态度,而且有23.6%的居民缺乏信心。

本次调查中,“加薪”是收入预期增加的首要原因,认为由于“加薪”而增加收入的占69.8%,比上次调查增加了11.8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还显示,受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居民对今年收入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

1.工作稳定、技术性较强者对收入预期乐观,而生产运输工人、服务业和商业从业人员由于技能单一、行业竞争激烈,对收入预期缺乏信心

2.年龄越轻对收入增加的信心越足。

调查显示,29岁以下年龄组收入预期增加的占44.4%,比上次调查提高3.8个百分点,其余依次为30-39岁年龄组占37.2%,40-49岁年龄组占27.6%,50-59岁年龄组占29.7%,60-69岁年龄组占17.2%,70岁以上年龄组占20.1%。

3.文化程度愈高对收入预期的信心愈足。

随着经济的转型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文化程度低者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处于劣势,限制了择业的范围,对工作前景存在危机感,对收入的.信心明显不足。

而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者,在择业中具有双向选择的相对优势,对增加收入充满信心。

4.低收入者对收入预期看淡。

从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来看,低收入者对今年收入预期比中、高收入者明显看淡。

调查显示,家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认为收入增加的占19.8%,而家庭年收入在8万元以上的则占31%。

二、超过五成城镇居民准备增加消费

调查结果显示,54%的被调查者表示今年将增加消费,4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增加消费。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按问卷中所列消费项目显示出的消费选择,以先后排序(比重均在两位数以上),依次为:教育—旅游—电脑—家用电器—住房—保险—通讯。

1.增加教育投入成为所有家庭的共识。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增加教育投入占55%,比去年调查提高6.1个百分点。

而且,不同职业、年龄、收入水平的被调查者,表示增加教育投资的比重都居前列。

2.旅游消费经久不衰。

在准备增加消费的家庭中,表示增加旅游消费的家庭占32.2%,排第二位,比去年调查提高3.6个百分点。

这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居民走出家门的空间不断扩大。

同时,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居民消费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向享受、休闲发展变化的物质基础。

3.电脑受青睐,家用电器购买欲下降。

调查显示,25.2%的居民家庭计划购买电脑,比去年调查提高1.5个百分点。

此外,各类家用电器作为居民家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已基本饱和,居民购买欲有所下降。

篇4:消费者调查报告

11月11日,是属于光棍的节日。由于4个1像4跟棍子一样,所以便成为了光棍节。这个本是代表校园文化趣味的日子,却从开始被电商们塑造成“网络购物狂欢节”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有人因买到大折扣的商品而兴奋,也有人因花钱过多而成“剁手族”。

上周我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530人进行了一项调查。统计分析显示,有56.1%的受访者打算在今年“双十一”网购,24.4%的受访者直言自己属于有冲动消费的“剁手族”。对于双十一,54.2%受访者最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

过半受访者欲在“双十一”网购

最近,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的于丽抢“双十一”红包是每天上班路上的“必做功课”。她表示,最近只要有空都会扒在电脑前精挑细选,将中意的商品放进购物车。对于今年的双十一”,她表示“非常期待,那天会尽早回家准备熬夜抢购”。调查显示,56.3%的受访者很期待今年的双十一,34.9%的受访者则态度一般,6.3%的受访者不期待,还有2.5%的受访者对“双十一网购节”有些反感。住在郑州的方璐娜已在购物车里添加了40多件商品,她表示自己对双十一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如果当天抢不到,也不会有多大遗憾”。

调查中56.1%的受访者打算在“双十一”促销期间网购,16.9%的受访者不打算,27.0%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受访者打算在“双十一”购买什么商品?问卷调查显示,服装、鞋帽类排在首位(51.6%),其次是数码、家电类(50.6%),接下来是食品、饮料和酒类(29.6%),图书音像类(20.3%),化妆品、个人护理类(20.0%),箱包类(11.7%),母婴玩具类(8.8%),医药保健类(5.2%)等。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于丽的购物车里多了一些海外直邮商品。她说,目前家里的日用品尚够,可趁“低价包邮”购买喜欢的奢侈品和家用电器。“一些国外品牌也开始进驻中国的电商平台,想买这些商品更方便了”。

1/4受访者自称剁手族

参加去年的双十一网购节后,在浙江上学的陆飞表示今年不会再凑热闹。“花了不少精力挑选半天,才发现购买规则很复杂。比如有些商品参与活动,有些不参与。为了省这点钱何必呢?”他说。但在西安工作的吴婧则认为,“双十一”网购省的钱不只是“一点”。她表示,去年自己买的一件大衣实体店售价要600多元,“双十一”该品牌网上官方旗舰店售价只要369元。

调查问卷中显示,“便宜且为眼下所需”(49.6%)成为受访者参加“双十一网购节”的主要原因。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促销力度大、不买就亏了”(40.7%),“随便看看、想买就买”(25.2%),“满足消费欲望”(19.3%),“受购物氛围影响,追赶潮流”(13.3%)等。我国电商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认为,“双十一”是各电商挑起的一个购物热潮。作为消费者对一些特别实惠的营销方式是无法抗拒的,更多的消费者是受价格驱动而选择与购买。

三成受访者担心冲动消费、后悔购买

于丽坦言,自己就属于一看网购账单就会哀嚎“再买就剁手”的人,“但有时看到划算的商品实在忍不住,且会为了包邮会凑单多买”。同样担心自己冲动消费的吴婧表示,今年双十一会紧紧看住钱包。提前锁定商品和店铺,不看其它广告宣传,“不然月底信用卡账单一出来肯定傻眼”。调查中,24.4%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属于“剁手族”,54.8%的人认为自己不是,20.8%的人表示不好说。

双十一如何避免成为“剁手族”?61.7%的受访者建议谨慎判断再购买,不跟风。45.2%的受访者认为应多考虑商品的实用性。44.6%的受访者表示要提前锁定目标,货比三家。21.8%的受访者提醒买前想想钱包,量力而行。姚建芳建议,可提前列好清单避开交易高峰,选择提前或延后购买。“双十一当天的价格也不一定最便宜,而且整体的购物体验可能不太好”。

受访者最担心宣传、价格虚假

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支持网购发展和农村电商配送,改善消费环境,让群众“愿”消费。受访者们在双十一网购中最担心的问题有哪些?调查中有54.2%的受访者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43.3%的受访者担心收货延迟,33.5%的受访者担心网站、支付系统瘫痪,32.5%的受访者担心预售商品不能七天无条件退换货,16.9%的受访者担心网络诈骗。“曾经买过一个假的U盘。与卖家协商,他让我退回去。可退回去之后卖家就把店关了。最后是第三方平台用店家的保证金退的钱。”此次的网购经历让吴婧哭笑不得,“虽然没损失多少钱,但用户体验很差。”针对这样的情况,姚建芳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清卖家对商品的标注说明,同时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投诉时举证。卖家也要诚信经营,不要借促销的机会卖假、次货,同时要改善售后和退换货服务的用户体验。

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现在没有因七日无理由退货正成为网购维权中一个新兴的焦点问题。“无因退货权不仅对消费者有利,对企业也有利。消费者无因退货体验较好,就会扩大消费,增加企业的市场份额。这本来就是双赢之举。但有些企业只看到短期利益,没有看到长期、无形资产方面的利益”。针对消费者的担心,国家工商总局在10月31日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亚马逊等10家电商企业,要求防范用先涨价后降价的方法虚构优惠促销,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姚建芳认为,目前受市场趋导,价格是影响消费者选择的一个主要因素。“但在下一阶段的电子商务市场,消费者的选择将不仅仅受价格因素影响。一些服务包括物流的便捷性及整体的流畅体验,才是影响消费者的最主要因素”。

遇到有折扣的商品谁都会有所心动,更何况是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但即便是有较大的折扣,我们也需要理性消费,把一些细节上的东西了解清楚,以及自己需求程度再量力而行。更多市场调查,就上。

篇5:消费者调查报告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科技水平逐渐提高,我们的支付手段从现金交易转变为移动支付。4G网络的普及,让我国超7.3亿城镇人口和超6.3亿农村人口享受到移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

一、移动支付交易额

据数据统计,截止到,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已经达到了十万亿元。其中,支付宝的支付额度凭借多年的优势,占支付总额51.8%;而微信支付则是用户使用频次最高的移动支付,用户平均每月使用超过50次。身上不带钱已日渐成为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90后学生和白领是移动支付的生力军,他们也更习惯无现金的生活方式。移动支付已经渗透至我们生活的每一天,改变着我们生活的方式。

二、移动支付优势

1、从淘到扫

据调查显示,消费者线上购买衣服正在从传统的PC端购买,逐渐转向移动设备购买,78%的人表示他们曾使用移动支付在网上购买过衣服。而在线下购买衣服的过程中,刷卡的也少了,扫码支付的消费者在增加。40%的人表示在线下购衣时使用过移动支付。这得益于移动支付在商家中的普及度高,消费者移动支付的意愿也越来越强。商家也从这趋势的受益。

2、支付场景增多

未来几年,第三方支付企业均会继续抢占线下的支付场景,无论是打车、餐饮、商超,还是医疗、交通、金融等领域,更多的实体场景将能接受手机钱包的付款方式。扫码支付将迎来将比NFC更早在线下市场蔓延。有理由预期,不远的未来,移动支付(支付宝、微信、网银、paly)将逐步发展成可以替代银行卡、现金的支付方式。

三、未来趋势

1、用户爆发式喷涨

20春节,抢红包不仅登陆了直播7亿收视率的央视春晚,还成为了春晚观众互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标志着抢红包背后的移动支付完成了量的积累,正式升级成了一个全民参与的`社会现象。抢红包让众多用户初识和初试了移动支付,当部分用户自助或在亲朋的帮助下完成注册、认证、绑卡等过程后,形成了向移动支付用户的转化。

2、平台开放成趋势

随着行业标准逐步统一和国家政策影响,移动支付平台的开放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移动支付产业链各方的角色也面临着重新定位,通信运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将联合产业链其他成员,共同打造并维护一个开放的支付平台。移动支付的开放,意味着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更多的力量将会注入移动支付市场,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将会协作竞争。

3、标准统一趋势

统一技术标准能够为移动支付的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营造合作局面,推动我国移动支付发展进程。反之,若是缺乏统一的标准,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移动支付市场比较混乱,支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也无从保障。

移动支付将对我们的生活形成重大的影响,相信不久,移动支付将标准化、统一化、开放式。

篇6:关于消费者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xx年

调查地点:中国

调查内容:中国消费者一季度消费意愿

调查对象:中国消费者

尼尔森xx日发布了20xx年一季度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报告显示,一季度中国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回升至39点,为9个季度以来的最高水平。

调查报告显示,xx%的中国消费者表示,未来三个月计划增加在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近15%的消费者表示,将增加非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其中,近五成(45%)的一线城市消费者计划增加在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近四成的消费者将增加在非食品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

调查报告同时显示,一季度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08点,与XX年四季度持平,超过全球平均水平15点(全球消费者信心指数为93点)。尼尔森消费者信心指数以高于或低于100作为标准,其中,高于100表示乐观,低于100则表示相对悲观。

尼尔森大中华区总裁严旋分析说,与前一季度相比,中国消费者的就业前景、个人经济状况和消费意愿均保持稳定,这表明消费者对中国整体经济持有乐观和积极的态度。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则在当日出席“尼尔森中国消费者360论坛”时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增速下行仅是短期低迷,而非趋势性变化,未来XX年中国经济仍会较快速增长,消费也会出现乐观的增长。 城镇化将会是避免中国经济出现“硬着陆”的重要因素,且与以往产业发展推动的劳动力为主的城镇化模式不同,未来将会是以消费升级推动的非劳动人口城镇化。

宋立在演讲中还表示,过去XX年中国的顺差率、消费率、投资率等数据都显示,中国经济对于外贸的依存度并不高,且通过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国家的相关数据比较也支撑了上述判断。“中国经济主要靠内需拉动,从来如此。”宋立说,但这个内需中消费和投资占据了约92%,与其他区域和国家相比,过去XX年数据显示中国消费率偏低、但投资率明显过高。

而对于如何扩大消费,宋立认为,可以从城市、城镇、农村各个方面着手,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经济得以避免“硬着陆”的重要因素。

“过去的模式是,产业发展推动的以劳动力为主的城镇化;而现在的模式将是,消费升级推动的非劳动人口城镇化,具体包括:服务导向型农民工家属城镇化、消费升级型农村先富人口城镇化、以及消费升级型城镇人口大城市化。”宋立说。

宋立还表示,扩大消费的着力点会集中在城市、农村等不同地区的人均耐用消费品上,如家电等。

尼尔森大中华区总裁严旋则预计,20xx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将从目前的50%提升至60%,人口迁移将达到10%,而这种改变对于经济结构调整、扩大消费意义重大。

篇7:关于消费者调查报告

在线消费者喜欢在购买商品时访问网络比较价格,现在消费者把这种行为带进了实体店。XX年2月23gfk调查了23个国家的手机用户:在店内消费时最常用手机来干什么?最主要的活动就是比较价格,向朋友或家人寻求建议,分别占40%。其次是给想买的商品拍照,占36%。

在店内购物时,20到29岁消费者中半数人上网比较价格

在店内使用手机比较商品价格方面,男性(42%)的比例比女性(37%)的要高。最活跃的年龄段是20到29岁,这个年龄段受访者中49%表示经常这么做。紧随其后的是15到19岁和30到39岁,分别占45%。

随着消费者在店内在线比较商品价格这一行为的盛行,零售商必须时刻警惕及关注在线竞争者的价格,并能够对价格变动迅速作出反应。对亚洲和南美的零售商尤其如此,因为那里的消费者的这一行为更活跃。

国家方面,韩国、中国和土耳其的消费者更积极地在店内使用手机比较价格,分别有59%、54%和53%的消费者表示经常这么做。

在向朋友或家人寻求建议对男性和女性同样重要

男性和女性都喜欢在店内使用手机向朋友或家人寻求建议,分别40%的女性和39%的男性经常这么做。20到29岁的消费者在这方面也是最活跃的,占48%;15到19岁的青少年和30到39岁的消费者紧随其后,分别占47%和40%。

这说明消费者在店内做决定时,消费者更愿意从自己的人际圈子中获得口耳相传的建议。店内销售人员和购物体验也是显著的外部影响。

国家方面,墨西哥、波兰和土耳其消费者最愿意使用手机在店内向朋友或家人寻求建议,分别占55%、53%和52%。相比之下,日本、印度尼西亚和德国这么做的消费者最少,分别占16%、21%和24%。

给商品拍照方面男性和女性很相似

给想买的商品拍照是在店内消费者使用手机的第三个目的。这方面,男性和女性都差不多,经常这么做的男性和女性分别占36%。在年龄段方面,15到19岁青少年和20到29岁成人在给商品拍照方面最活跃,分别占44%和43%;紧随其后的是30到39岁的消费者,占39%。

国家方面,墨西哥、中国和土耳其消费者最喜欢拍照,分别占49%、49%和47%。相比之下,印度(12%)、乌克兰(13%)和印度尼西亚(16%)的消费者对此最不关注,但是这些国家的零售商也必须关注这种活动,因为这些国家的智能手机普及率正在增长。

篇8:关于消费者调查报告

当今社会,在经济发展如此迅猛的状态下,贫富差距逐渐缩小,消费需求日益增加。眼下,消费者购物所追求的不仅仅是所谓的价廉,也不再只局限于商品本身的优劣,服务在消费者购买动机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而其地位正在逐日上升。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87%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即使对商品只是一般般的评价,若是服务到位也会选择购买,而这点尤其在穿用的选购品中集中体现。而其中,在此类消费者看来,语言激发的购买欲几乎占了自主选择条件的90%以上。顾客是否会购买该商品,在商品同等质量下,营业员自身职业素质高,服务态度好,那么即使是隐藏的购买欲也会被激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技巧服务和微笑服务所带来的收益。

那么,作为一位营业员,怎样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面对不同的消费者如何应对?

因此,根据对消费者的调查,列举出一下消费者所喜爱及不喜爱的营业员类型:

一、消费者所喜爱的4种营业员类型 :

1、开朗的笑容、积极乐观的态度,让顾客也随之感染到他的快乐,同时感受到你是真诚的地喜欢他们。

2、拥有积极的行动力,但绝不强迫顾客购买商品,不带给顾客压力;充分尊重顾客,永远以顾客至上为第一原则。

3、时时站在顾客的立场照顾顾客的一切需要,不懂争取契约的成交,更须真诚开心顾客的生活;和顾客不只限于生上的往来,更能成为事业上的伙伴,生活的朋友。

4、拥有丰富的销售知识,且能掌握市场动向,为顾客提供精确的市分析及产品个佔有率分析,解决顾客行销上的困扰。永远以迅速,明确的速度为其服务。

二、消费者所不喜爱的6种营业员类型:

1、态度傲慢,解说产品时口气自大而无视于他的专业态度。

2、只顾著自己的推销工作,不断陈述自己个人的意见,而当顾户陈述他的想法时,你却表现得蛮不在乎,也不耐心地倾听,毫不在意他们的想法,甚至无理地强迫推销,最容易招至客人不满。

3、仪容不整、言辞粗俗的人,客户多半不愿与之谈生意。

4、只知一味地推销产品,对市场知识却十分贫乏,一无所知,这样的销售员只会使得顾客轻视他。

5、无法承受拒绝的打击,很容易暴露个性上躁急的缺点的推销人员,很快地便会被市场淘汰。

6、报喜不报优,只不过为达以交易成功而一再强调商品的好,却不愿提醒顾户产品有的瑕疵,日后一旦发生,会遭到客户更大的抱怨和反弹。

每个顾客都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如果你不了解这种心理,只是沿用古老传统的推销伎俩,很难维护顾客的心!一流的营业员拥有积极的行动力,能让顾客感染到他的朝气与活力。同时绝大多数的营业员,都不是天生的营也员。但成熟的推销技巧、诚恳耐心态度,只要顾客喜欢你,你便可以成功!

篇9:开餐饮店需知的几个问题

◎开店前的准备

当妳在编织属于自己的美食天堂美梦时,创业家开店辅导职训中心企画部经理张正纲特别提出当头棒喝:「因为开餐饮业进入障碍太低了,在大家都一窝蜂抢开的状况下,过度竞争的状况势在难免。」所以,如果你想要在这个行业里分到一杯羹,那么一定要找出从事这个行业的特色。

餐饮店是所有开店类型中变化最多的一款,你可以在餐饮提供的种类上做变化,比如之前就有人推出臭玫瑰大蒜餐厅,店里卖的东西都是用大蒜所烹调出来的;另外如小熊森林则是以进口茶为号召,将各种具有养生功效的茶品引进国内,一度为国人带来一阵饮茶热;也可以在装潢上作文章,比如天母就有一家快餐店,以废弃的古老公车来当作装潢,让到此一游者,发思古之幽情;也有人以餐具来作区隔,比如相思李舍咖啡厅强调的就是该店所用的咖啡杯全是系出名门,再加上法式的豪华装潢,以及入门必须先脱鞋的特殊经验,给人一种「不同凡响」的感觉。在尝试开餐饮店之前,建议先坐下来想一想妳想开的店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如果不同之处愈多,那么恭喜,你已经跨出成功的第一步了。

◎开店创意延伸

餐饮店的利润愈来愈薄,光是靠卖咖啡或是简餐,来维持一家店的生计,困难度极高,所以在开店之初,最好能够将咖啡店、餐厅的营业项目做无限的延伸,比如咖啡厅可以兼卖杯子、精品、画作,这些装饰品一方面可以美化空间,另一方面一旦有客人看上眼,还可以带来一些外快,不无小补。

此外,初期也可以考虑复合店的经营型态,将一半的店面出租给别人,先建立口碑以及客源,等到客源稳定后,再扩大营业。不过采这种型式的餐饮店,必须注意千万不要胡乱凑合,比如一边卖咖啡,另一边租给别人冲洗相片,就是很不当的选择,除非你是以冲洗照片为主业,卖咖啡则是纯赚外快,这样咖啡正好可以卖给等待的人冲洗照片的客人,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这类咖啡店的售价不能标的太高,必须以量取胜。

◎如何避免成为短命店

想避免成为一家短命店必须注意的事情有很多,包括准时开店,不要随便放自己的假休息,因为餐饮店要想存活,最重要的是要保有忠实顾客,如果妳店开得有一搭没一搭,客人上门的意愿也会随之大打折扣,久而久之,上门的客人将愈来愈少。

◎开店之初可能忽略的问题

很多开餐饮店的人都是因为一时被热情冲昏了头,所以在开店前最好能够坐下来好好想一想,到底自己有多少资源?另外,开餐饮店并不是大家想象得那么光鲜,除了美丽的店容外,你一天可能有10多个小时必须和肮脏的碗盘打交道

篇10: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针对消费者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屡受侵犯的事实,我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对中国商品市场,进行了调查。深入地剖析原因,并提出了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对策。

一、消费者权益受侵犯的现状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九项重要权利: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知情权;索赔权;受尊重权;依法结社权;获得知识权;批评监督权。此外,我国目前己经形成了一系列由《消法》及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管理条例》、《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由此可见,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权益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状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

(一)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

严重侵犯和威胁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近几年来,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投诉始终高居榜首。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公布的数据,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投诉件数为318868件,其中投诉商品质量问题的就占到了63%。又如第一季度,广西区各地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案件有2823件,其中商品质量的投诉就有1789件,占投诉总量的63.4%。贵州省各地消协在20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3787件,其中对商品质量的投诉有2743件,占投诉总量的72.43%。福建省各地消协在年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28734件,其中对商品质量的投诉有14792件,占投诉总量的51.48%。

(二)电信、汽车、医疗、商品房等服务行业的价格缺乏透明度

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权,价格欺诈现象也时有发生如2007年第一季度,广西各地消协受理价格问题方面的投诉就有274件,占总投诉的9.7%,与20同比增长45%。其中电信145件,占总价格问题投诉的52.9%,与去年同比增长163.6%;商品房24件,占总价格问题投诉的8.8%,

与去年同比增加24%件。贵州省各地消协2007年上半年消费者对价格的投诉206件,占投诉总量的5.43%;浙江省各地消协2007第一季度受理的价格投诉335件,占投诉总量的5.26%。

(三)虚假广告的投诉增多

一些经营者用虚假广告、包装、说明书等形式,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对必须说明的内容含糊其辞或故意夸大功效,引诱消费者上当。如著名的欧典地板事件和全国牙防组认证事件。

(四)不平等格式条款难以遏制,继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在一些行业、宾馆、超市、酒店、商场等继续以不平等格式条款、店堂告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商品拆开包装,概不退货”,“寄存物品丢失损坏,最高赔偿额为100元”,“降价、中奖商品不予三包”,“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等。

此外,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和维护尊严权也时常受到各种非法干涉或者侵害。如在2007年第一季度,广西各地消协受理了消费者人格尊严被侵犯方面的投诉7件。贵州省7件,占投诉总量的0.18%。浙江省各地消协27件,占投诉总量的0.42%。

综上所述,目前,消费者的权益并没有得到较好的保障。2007年3月12日,中消协将其于年起联合全国45个省市对消费者进行的调查显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35.9%的消费者表示合理要求虽然得到解决,但本人并不满意;27.2%的消费者反映合理要求根本没有得到解决。

二、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的原因

在我国如此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有大量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存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消费者的相树弱势地位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所以被侵害,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个的消费者在经济实力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特别在在现代社会,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一种非专业对专业,非知情人与知情人的关系。经营者通晓商品的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可以说知己知彼;而消费者却缺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所接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有促销和诱导成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难免不被经营者所操纵,并与之建立非公平的交易契约。加之商品与服务技术含量的提高,会进一步加剧经营者的强势地位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即强势更强、弱势更弱。

(二)法律赋予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虽多,但在实践中难以发挥实效

根据《消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款规定似乎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但实际的情况却是: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违法经营者很少会积极主动配合协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较少,且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调解成功率并不高;我国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清,在处理案件上相互推诿。而且即使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行政调解协议的情况下,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行政机关不能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也难以成为消费者依法的靠山。由于实行仲裁制度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就纠纷解决办法达成了仲裁协议。而现实生活中,在消费纠纷发生后,很少有经营者主动愿意或积极配合与消费者达成通过仲裁解决消费纠纷的协议。因此,在客观上,消费纠纷仲裁制度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此外,目前我国的诉讼制度比较传统,针对小额消费纠纷和群体性诉讼,虽然有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已经在积极探索、尝试灵活、便捷的诉讼方式。但就全国来说,还没有建立起一套适合解决我国消费纠纷特点的诉讼制度。烦琐的诉讼程序和漫长的诉讼时间严重地打击了消费者提起诉讼的积极性。因此,就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发生消费纠纷后,大多数消费者选择消费者协会,然而,在消费者协会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大多数消费者就只好自认倒霉了。

(三)《消法》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力度不够

《消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大多数条款都是建议性的,不能有力地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而真正具有惩罚性的只有《消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经营者拒不接受调解,消费者最终还是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获得此赔偿。因此,此条款的作用就大打折扣,导致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到处都有。

三、促进“消费和谐”,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和对策

(一)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

消费纠纷中,一方为实力雄厚的企业,另一方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个人。因此消费诉讼应当实行简便易行的程序,强调简易、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纠纷。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专设诉讼程序的规定,而将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起共同适用普通审判程序,不能体现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特殊保护。我国必须借鉴吸纳发达国家的消费者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一是建立小额的消费诉讼法庭,灵活的解决消费纠纷。二是实行巡回法庭办案,独任审判等,以减轻消费者的`诉讼之累,激起消费者诉讼的积极性。

(二)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

由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关系到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因此,当前各国在消费者立法中,普遍加重了对违法者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我国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假冒伪劣产品大行其道的情况下,我国也应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让违法的经营者得不偿失,再也不敢涉足违法经营。

(三)制定《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借鉴日本《消费者契约法》的规定,规定公用事业部门等垄断行业在与消费者订立和履行交易合同时,必须履行保护消费者的承诺,否则,消费者有权终止交易合同,规定交易合同中与消费者保护契约相抵触的条款,一律无效。

(四)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消费者都是潜在的可能受害人。而且由于现代的消费涉及的面较广,特别是那些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涉及的地域广,受害的消费者也多,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消费者诉讼具有公益诉讼的属性。如果在消费者诉讼中,仍然以“直接利害关系”限定消费者诉讼的主体范围,可能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而无法保护公众及社会利益。因此,为维护公共利益提起的消费诉讼,不应恪守传统诉讼法理论“无直接利害关系便无诉权”的要求,而应将原告范围扩及于任何组织和个人。这就解决了我国传统的诉讼法理论导致的消费者公众利益受害无从救济与热心公益事业者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

(五)强化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和谐”作为2007年年主题。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此,要促进消费和谐,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就需要全方位地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要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产品进人市场之前,政府职能部门要把好注册审批关,从源头上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产品进人市场之后,工商、质检、卫生防疫、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尽量降低消费侵权发生的可能性。在消费纠纷发生后,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绝不能互相推诿。对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建议赋予消费者起诉行政机关的权利。此外,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保障各级消费者协会的经费和人员,赋予消费者协会更广泛的职能,真正成为消费者的可靠对象和信赖对象。

篇11: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

中国消费者群体正在成为一股影响世界的力量。经济增速放缓、人民币贬值和股市震荡令全球政治家和商业领袖忧心忡忡,似乎中国的经济奇迹戛然止步,而困难期即将来临。

有意思的是,虽然近年来整体经济不容乐观,中国消费者的信心在过去几年保持了令人吃惊的`强大韧性。在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的支撑下,中国消费者对未来依然乐观。

与此同时,某些重大变化也正在浮出水面。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挑剔,普遍性的市场增长时代逐渐走向尽头。消费形态正从购买产品到购买服务,从大众产品到高端商品转变。另外,消费者开始寻求更为均衡的生活方式——健康、家庭和体验成为主要关注。简而言之,我们的研究显示,对消费品公司来说,赢取中国市场将更为艰巨,然而一旦胜出,经济回报将是相当可观的。

以上是我们最新的中国消费者调查的主要成果。麦肯锡中国消费者调查始于。本次调查我们访谈了1万名18-65岁中国消费者,他们来自44座城市。

这些城市级别各不相同。

本次调查结果还有两点非常值得一提:中国消费者对出境旅游的热情之高,以及对移动支付等新兴潮流的接受之快。此外,中国22个城市群的消费者行为存在着显著差异,也在本次调查中得到印证。事实上,尽管互联网日益发达、国内旅游持续红火,我们看到城市群间的差异在近几年依然有所扩大。

一言以蔽之,中国消费者正在向现代化升级。在本报告中,我们将从消费意愿、消费形态、消费方式和消费地点等四个方面进行剖析。

篇12:市消费者调查报告

消费观念是时代的产物,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体现着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消费需求,反过来又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同影响。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会发生相应变化。为深入了解西安市民消费观念状况,合理引导市民消费行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西安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西安市统计局近日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对西安市城九区范围内657位城镇居民开展了“西安市居民消费观念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深入分析,形成此调查报告。

一、 现阶段西安市民消费观念的总体特征

消费观念是人们对消费的基本观点和态度,它影响人们的消费结构、消费目的、消费方式、消费水平,而这些因素的变化情况也体现着人们的消费观念。当前我市居民的消费观念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 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观念仍占较大比重

在657位受访者中,在日常消费支出方面,有90.7%的受访者选择基本消费(包括日常饮食、生活必需品、家用)。在每月基本消费占总收入的比重方面,近三成受访者这一比重超过60%,逾三成受访者这一比重在40%—60%之间,还有26.5%的受访者这一比重在20%—40%之间。调查数据表明,受访市民注重基本消费,在基本消费支出方面投入较多,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观念仍然在市民中占较大比重。

(二)保守理性的消费观念占据主导地位

在657名受访者中,在假设有宽余的钱的情况下,有45.2%的受访者用于储蓄。在衣食住行的标准方面,有六成受访者选择经济实惠。在购买商品的心态方面,有超过五成受访者表示必要才买,近三成表示合适才买。分别有80.7%和55.0%的受访者表示在购买商品时注重的是质量和价格。有近四成受访者会根据消费计划有目的消费。有66.2%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消费水平较为适中。还有47.8%的受访者认为理想的消费状态应该是每月有盈余。调查数据表明,大部分受访市民的消费观念比较保守,消费水平适中,注重储蓄,认同有计划有目的、必要又经济实惠的消费方式。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受访市民的消费观念也较为理性,他们会在价格的真实度、消费的必要性、消费的功能性、以及商品的质量和服务上作出取舍和判断。

(三)追求精神文化消费的观念逐步成长

在657位受访者中,在日常消费支出方面,逾四成受访者选择教育投入和服装、化妆品,选择文化娱乐和旅游的受访者也分别占到34.3%。在假设有宽余的钱的情况下,有42.5%的受访者选择旅游,34.4%选择教育投入,21.3%选择文化娱乐,还有15.5%选择购买数码产品、黄金珠宝等高档消费品。调查数据表明,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消费基础上,消费需要会向高一层次进化,对自己的生活质量提出进一步要求,注重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由生活型消费向精神型消费发展。

(四)时尚超前的消费观念悄然升温。

在657位受访者中,有网上购物经历的受访者占到67.1%。互联网的出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当然也包括消费方式,调查数据表明,网上消费的理念和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收。同时,有超过五成的受访者会或者偶尔会使用信用卡消费,还有22.1%的受访者会或者可能会贷款消费,信用卡消费和贷款消费实质是一种信用消费,也是一种超前消费,这种消费方式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非常充分。调查数据表明,信贷消费的观念在居民生活中正在日益凸显,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行为。

(五)个性化的消费观念日见端倪

在657位受访者中,在购买商品的心态方面,有18.9%表示喜欢就买。有32.1%的受访者在购买商品时注重样式,有30.4%注重品牌,15.5%注重流行,14.9%注重个性。有31.8%的受访者在消费时比较随性,有时有计划有时比较盲目。还有两成受访者认为理想的消费状态应该是能挣会花。调查数据表明,市民的消费观念开始从趋同性走向了个性化,人们不再满足于商品本身的性能,同时还希望可以通过对于消费品的选择展示自己的生活风格、价值选择和文化思维,让消费成为了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和品位的一种途径。

总的来说,我市居民的消费观念较为保守,追求经济实惠型的消费方式,消费目的以必要、实用为主,消费水平比较适中,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仍在消费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认同每月有盈余的消费状态,并注重储蓄。但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我们也发现,注重发展的、超前的、时尚个性的`消费观念也在逐渐的培育和形成中。

二、 现阶段西安市民消费观念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

消费观念的形成和变革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一定

的社会传统文化、社会环境及个人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经济发展水平是消费观念形成的制约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西安的经济发展水平实现了较快增长,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但在全国范围内及跟中东部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西安的经济总量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在靠后位置,居民收入水平相比之下不高,且收入差距较大,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市民的消费观念。

(二)中国传统文化及伦理价值对市民消费观念具有深远影响。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儒家文化一直在传统文化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儒家文化倡导节俭,贬斥奢侈,勤劳节俭逐步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另外,传统社会的商品经济不发达,小农经济是社会的主要经济形式,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不稳定的生活状态使人们养成了勤俭持家的习惯,进而形成了以节俭为核心的消费观念。在现实生活中,这一观念转化成人们日常的消费倾向就是:重节俭,轻生活,重储蓄,轻消费。

(三)社会环境的变化冲击是影响当前市民消费观念的主因。消费观念的形成既是传统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也是社会现实的直接反映。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改革的深入,职业“铁饭碗”被打破,公费医疗制度消失,住房商品化的加速,教育投入的增加,特别是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及房价的居高不下,让越来越多的市民感受到未来的不确定,许多人的消费观念趋于理性,更认同量力而行,有计划、有盈余的消费方式。但同时,商业文化的引领,时尚潮流的吸引,也在不断消解着人们先前保守的消费观念,改变着个体的生活方式,尤其在年轻人群中,在经济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阶层中,注重发展、超前的、个性的消费观念被看做是对自我的一种表达。

(四)个人因素是影响消费观念形成的内因。消费观念的形成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对调查数据的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年龄、学历、收入等个人因素对消费观念的形成较为敏感。从年龄方面看,年龄越大的受访者,消费观念越保守,在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方面投入更多,认同尽量节俭、量入为出的消费方式,注重商品的价格和质量,随着年龄的增大,进行网上购物和使用信用卡消费的次数也在不断减少;从学历和收入看,随着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受访者的消费观念有所转变,在满足基本消费的基础上,在文化娱乐、旅游、教育、购车、投资理财方面愿意投入更多,更加注重商品的品牌、流行和个性,有更多网上购物的经历,较频繁的使用信用卡消费,且有更多贷款消费的倾向。

三、更新消费观念,扩大消费需求。

消费是生产的动力,进而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终推动力量,要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扩大消费需求。在目前我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质产品日益丰富的前提下,更新消费观念,对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提倡多元化的消费观念,变保守消费为适度消费。提倡多元化的消费观念,就是要根据客观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需要,当奢即奢,当俭则俭,奢俭并举,适度消费,共同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在制定一系列旨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同时,也要制定出配套的鼓励和倡导新的消费观念的消费政策,强化消费观念的方法论指导作用,使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与积极的消费观念相得益彰。

2、培养创新消费意识,加快消费结构优化与升级。近年来我市的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们没有形成积极的消费观念。因此,要培养人们的创新消费意识,促进生活型消费向享受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转变,例如信息消费、旅游消费、文化教育消费等,不仅能直接发展人的智力、智能,提高人的素质,而且能加速发展这些产业,吸收大量劳动力就业,能广泛地扩大消费需求,发展消费市场,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增长。

3、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的形成,带动人们的消费行为。一是要根据政府的财力状况,继续提高我市居民尤其是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消除居民消费的心理障碍和制约因素;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居民在教育、住房和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去除市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三是要努力增加就业机会,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创业政策,提供优质就业服务,进一步促进市民扩大消费。

4、发展消费信贷。消费信贷问题,既是一个直接扩大消费需求的手段问题,也是一个对过于保守的消费观念的矫枉过正的方法问题。特别是在当前,消费信贷对于鼓舞消费信心,倡导适度消费观念,有着直接政策效果之外的间接倡导新的消费观念的积极意义。要逐步建立、完善消费信贷体系,扩大消费信贷种类,确定合理的利率水平,简化贷款手续,设计灵活多样的贷款还款方式,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提高信贷消费的吸引力,支持有稳定收入的消费者利用信贷进行消费,刺激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总之,要引导市民更新消费观念,培养创新消费意识,敢于消费,善于消费,适度消费,不断提高消费层次和消费质量,充分发挥消费观念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背景资料:本次调查的样本分布情况

本次调查根据13个区县人口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样,选择在18-65周岁的人群中进行访问,实际访问成功样本657个。

从年龄分组看:18-35岁占41.1%,36-50岁占35.5%,51-65岁占23.1%。

从男女性别看:男性占47.9%,女性占52.1%。

从文化程度看:研究生及以上占7.0%,大专及本科占58.0%,高中及中专占26.1%,初中及以下占8.8%。

从职业分布看:机关工作人员占5.8%,企事业单位职工占46.7%,离退休人员占14.1%,个体户或私营业主占15.0%,下岗、失业人员占6.5%,在校学生占6.3%,其他占5.8%。

从平均月收入看:1000元及以下占8.8%,1001-3000元占36.9%,3001-5000元占28.1%,5001-10000占15.0%,10000元及以上占4.1%,拒答占7.0%。

篇13:市消费者调查报告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及时了解我省广大消费者对目前社会消费环境的认知评价,掌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消费者消费结构、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等基本情况,昨日,四川省统计局民调中心发布了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当前居民消费结构已逐渐步入转型期,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更高的要求,“网络购物”成为重要消费渠道,“旅游娱乐”和“购买汽车”成为消费新时尚。但目前市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与消费者的期望有一定差距,11.0%的受访者因产品或服务品质不高导致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需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引导,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促进产品服务质量提升,以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新需求。

关键词:消费维权

调查结果:遭遇消费问题的受访者比例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

在问及受访者“在消费中是否遇到过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欺诈、商家宰客等问题”时,有26.4%表示“遇到过”,其中城镇为27.8%,农村为24.8%。

在20遇到问题的受访者中,选择积极维权的占60.5%,其中包括:“直接与商家交涉”的占54.9%,“通过消费者保护机构协调解决”的占3.9%,“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占1.1%,“通过媒体曝光”的占0.6%。另外,有38.3%的受访者选择“怕麻烦,忍气吞声算了”,选择“其他”处理方式的占1.2%。分城乡看,农村受访者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为53.8%,低于城镇受访者的65.6%。

调查人员表示,对比20-调查结果,可以看到遭遇消费问题的受访者比例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但遭遇消费问题选择积极维权的受访者比例变动不大。“这表明,消费环境整体有改善,但消费者主动维权的意识有待增强”。

关键词:消费能力

调查结果:与前两年比较,43.3%的受访者消费能力有提升

调查了解受访者个人或家庭消费能力与前两年相比变化情况时,剔除回答“说不清楚”的样本,选择“有很大提高”的占7.9%,表示“有一定提高”的占35.4%,两者比例相加为43.3%。此外,还有选择“基本持平”“有一点下降”和“下降了很多”的分别占34.1%、14.3%、8.3%。

向选择消费能力没有得到提高的受访者追问其主要原因时,表示“工作和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加,物价上涨增收困难”的比例最高,为59.8%;其次是“为子女教育预留资金”,占44.2%;第三是“为医疗预留资金”,占25.6%。

调查人员表示,结合受访者的收入变动情况看,收入增长与消费能力提升之间有着密切的正相关变动关系,因此促进消费,重点是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效提升消费者购买力。

关键词:消费渠道

调查结果:“网络购物”成为受访者重要的购物渠道

调查了解受访者目前购买商品的主要渠道时,选择“商场或超市”的最多,占84.6%;第二是“网络购物”,占44.2%;第三是“便利店或小卖部”,占29.7%。此外,还有选择“专卖门店”的占26.0%,“乡镇集市或农贸市场”的占12.9%,“商品批发市场”的占12.2%。

进一步向有过网络购物经历的受访者追问年网络购物金额占全年消费支出比重时,剔除回答“说不清楚”的受访者样本,选择“10%及以下”的占30.5%,表示“11%-20%”的占17.2%,“21%-30%”的占17.5%,“31%-50%”的占19.1%,“51%及以上”的占15.7%。

关键词:消费偏好

调查结果:购买商品时,最看重“质量”的受访者最多

当问及受访者在购买商品时,最看重的因素是什么时,选择“质量”的比例最高,为81.3%;其次是“价格”,占51.8%;第三是“服务及售后保障”,占33.4%。此外,还有选择“品牌”“外观”和“售卖场所”的分别占30.0%、21.2%、5.1%。

关键词:消费结构

调查结果:享受型消费成为新时尚

调查了解受访者近期或今年主要消费支出情况时,选择“购买食品服装”的比例最高,占44.3%;其次是“子女教育”,占39.2%;第三是选择“购房或建房”,占23.9%。此外,受访者对“购买汽车”和“旅游娱乐”的选择比例也较高,分别为15.5%、12.3%。结合受访者偏好看,选择“购买家用电器”“购买汽车”“旅游娱乐”的受访者对品牌的关注度都较高。

向选择“旅游娱乐”的受访者进一步了解出游目的地时,选择“国内省外”的比例最高,为41.3%;其次是“省内其他市(州)”,占30.5%;第三是“境外地区”,占15.8%;第四是“本市(州)”,占12.4%。以上结果表明,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出境旅游便利性提升,出省出境游成为旅游消费新时尚,居民消费结构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和享受型转变。

关键词:消费意愿

调查结果:11.0%的受访者认为当地市场(不含网购)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能满足现有消费需求

调查了解受访者所在居住地市场(不含网购)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能否满足其消费需求时,剔除回答“说不清楚”的受访者样本,选择“完全满足”的占11.4%,回答“比较满足”的占18.5%,认为“基本满足”的占59.1%。还有选择“不太满足”和“不满足”的分别占7.5%、3.5%,以上两者比例相加为11.0%。

进一步向表示不能满足现有消费需求的受访者追问原因时,选择“商品或服务不够多样化,不能很好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比例最高,为51.5%;其次是“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合理”,占35.8%;第三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不好”,占35.1%。

结合消费渠道看,认为当地市场“不太满足”“不满足”消费需求的受访者中,选择“网络购物”的比例分别为52.0%、46.3%,均高于受访者整体选择比例(44.2%);结合消费偏好看,认为当地市场“不太满足”“不满足”消费需求的受访者中,对“品牌”的选择比例分别为34.1%、36.0%,均高于受访者整体选择比例(30.0%)。报告指出,以上结果表明,随着居民消费观念升级和购物渠道多样化,消费者对产品品质有着更高的要求,各地要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才能有效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谢志军 记者 尹婷婷)

篇14: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

为加强对天津通信运营商服务的监督和指导,帮助消费者更好履行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市消费者协会于今年7月至9月对天津通信运营商服务进行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涉及移动(包括铁通)、联通、电信、长城、天津广电等通信和宽带运营商。

手机通信运营商的消费者满意度总体得分78.95分。其中,天津移动为79.76,天津电信为78.70, 天津联通为77.24。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营业厅等候时间过长。营业厅等候时间得分普遍较低,平均得分为 61.24。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营业网点分布不均,且不少营业厅只有一两个窗口,严重影响办理业务的速度;服务人员素质不一,对顾客缺乏人文关怀;相关配套设施少,例如营业厅内未设置等候区,缺少座椅等;工作人员对自助设备的使用指导不到位,使得这些设备的使用率低,没有起到应有的分流作用。二是客服热线服务的得分相对偏低。消费者对于客服热线难接通的意见主要表现为:提示音太长;客服代表对手机通信业务技能不够不熟,包括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缺乏灵活的语言表达技巧、对系统熟悉程度不够等;客服人员服务意识不够不强,客服代表服务不主动,缺乏服务热情,给消费者机械、照本宣科的印象。三是手机通信运营商投诉处理效果不佳。消费者满意度表现对“有无投诉”影响较大。“没有投诉”的消费者满意度达到 81.42,而“有投诉”的消费者满意度则只有 61.16。大多数消费者通过通信运营商的客服部门进行投诉,但各企业表现还有待提升。

市消协建议,手机通信运营商应优化营业厅环境,缩短业务办理等候时间。应加强对热线客服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内部热线服务流程上进一步优化,提升消费者反馈流程效率,确保消费者问题解决的效率和效果。提高客服部门妥善处理投诉事宜的技能,能够通过投诉处理进行“服务补救”,避免投诉处理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切实高效解决投诉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

宽带运营商应改善宽带质量,避免“宽带不宽”现象。应当加强日常检测,对于重点区域加强网络优化建设,避免服务器不稳定影响顾客正常使用。

据了解,《天津市手机通信及宽带运营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已经函寄各通信运营商,市消协还将于近期召开提升通信行业服务质量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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