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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调查报告

2023-01-31 07:58:0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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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调查报告

篇1: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调查报告

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调查报告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实践与思考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是我国价格监督检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WTO的加入,在经济环境日益向国外靠拢,物价部门工作职能日益与世界接轨的情况下,探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途径,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升物价部门社会影响,促进价格监督检查顺利进行,已成为物价工作者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几年来,我们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工作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促进了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成功地塑造了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以下是我们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的一些实践与思考。

一、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实践方法

(一)强化领导,创造良好工作条件。我们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在价格监督检查中的重要意义,认识到领导重视是其中关键性的问题。对此,我们不将领导重视停留在口头上,而是采取措施从三方面予以落实:第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只要有会议,我们就要强调舆论宣传的重要性,并在各阶段工作中把舆论宣传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目标考核中将舆论宣传进行量化予以考核评比;第二舍得投入。在人员、资金、工作条件等各个方面舍得花大力气投入,为舆论宣传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首先,舆论宣传指派专人负责,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新闻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价格检查系统的新闻报道工作及与各家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新闻单位对热点动向有什么需要,通过他们进行反馈和运作;其次,为改变舆论宣传工作完全依赖新闻单位的被动局面,掌握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加大对舆论宣传工作的资金投入购买设备器材;另外,为从事舆论宣传的工作人员创造优异的工作条件,给他们提供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帮他们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加大对宣传报道的组织领导,为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提高了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为舆论监督的蓬勃开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掌握全局,准确把握价格舆论监督工作导向。做好价格舆论监督工作的关键是正确把握导向。它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当,能够较好地发挥正面积极作用;运用不当,则可能引起负面消极影响。因此需要我们牢牢把握价格舆论监督工作的方向,把握实际操作中的分寸和度。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一要坚持以有利于推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利于维护政府和物价部门形象,有利于稳定物价、维护社会安定为原则;二要坚持以党的重要舆论工具为主阵地,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事实为依据;三要坚持以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为目的,通过内外有别、选准角度、讲究策略来确保导向不出偏差。

(三)抓往重点,紧紧围绕价格检查工作中心任务开展舆论监督。围绕价格检查的中心工作开展舆论监督是由物价部门涉及领域的广泛性所决定。物价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延伸在方方面面,但规范价格行为的职能主要由物价检查机构承担。因此,价格舆论监督要赢得政府重视、企业理解、群众支持,必须紧紧围绕各阶段价格监督检查的中心任务,紧贴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来作文章。同时,在价格舆论监督运作时应注意协调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是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长远问题指的是政府关注的经济运行软环境,眼前利益必须服从于长远利益。有鉴于此,我们新闻小组每月初都要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提出下一个月的宣传报道要点。如近年来,我们在宣传报道中不但紧紧抓住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群众负担较重、呼声较高的医疗、教育收费,药品、房地产价格等行业检查,及时报道检查情况,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心,而且抓住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的收费专题检查,为政府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针对各个阶段价格检查的重点任务,采取典型曝光、系列报道、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舆论监督。

(四)关注热点,坚持采用专题系列报道与现场跟踪报道形式。我们坚持针对不同的社会热点采取不同的报道形式。专题报道具有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特点。在价格监督检查中,经常采用专题报道的方法来解决某一行业中带有倾向性的价格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达到专项治理的'目的。一度时期,涉农收费投诉较多,我们及时抓住六合县农机监理站对农村拖拉机手乱收费的典型案件,在电视台进行了连续四次跟踪系列报道,剖析案例,分析原因,宣传价格法规政策,严厉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对纠正涉农乱收费行为收到了明显效果。跟踪报道现场感强,通过展示检查人员的执法过程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去年以来,房价不断上涨成为市民谈论的热点话题,我们及时抓住全国开展土地建设和涉房收费专项检查的契机,利用南京电视台《社会大广角》栏目拍摄系列专题片“三问南京房地产”这一机遇,参与拍摄了一期有关房地产明码标价检查的专题节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报道内容的多样化,还要求报道形式不能单一,要求我们除了学会运用传统的新闻载体,更应借助现代媒体的优势进行宣传,如上半年我们充分利用南京市物价局自建的“南京价格信息网站”优势,在网上开展“向人民学习,问计于民”的活动,包括就如何制止药价过高进行网上讨论、向市民问计,向社会公开征求《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修改意见等。除此以外,我们在拓宽报道形式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邀请新闻单位录播或直播市民关心的有关价格听证会;去年7月1日与南京电台联合开辟每周1期15分钟的《价格导航》专栏;5月在《南京日报》开辟“南京三信三优”专版,该专版通过正面宣传的形式,在各行各业中树立了一批价格管理的模范单位,从而引导经营者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和法规。

(五)注意尺度,区别进行集中报道与分散性报道。集中报道和分散性报道适用于不同条件之下。当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和市场价格发生大的波动时,我们通常采用集中报道的方法,用以造声势,扩大影响,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每逢重大节日和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我们及时组织全市规模的市场物价大检查,邀请省、市新闻单位参加检查活动,集中报道检查情况,曝光价格违法行为,使不法经营者胆颤心惊,对控制物价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如去年元旦、春节期间,为防止不法旅行社、个别公园景点乘机涨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我们连续开展大规模的旅游市场价格检查,邀请新闻记者同行并及时通过媒体公布检查情况,在强有力的新闻舆论监督之下,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始终较为平稳,绝大多数单位能自觉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从而展示了南京城市的良好形象。分散性报道,以反映日常价格监督检查情况为主,目的是为了让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保持经常在电视中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报刊中有消息,使经营者不敢轻易违法,消费者有安全感。

(六)与时俱进,适应宣传报道新形势、新变化。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物价部门的职能不断转换,价格舆论监督的层次也不断提高。我们己由最初的零星报道发展为有计划、专栏形式的统一报道,由对价格违法案件的事实报道转变为揭示整个行业不规范价格问题的深度报道,由简单反映价格检查的工作报道演变到引导社会各界了解熟悉价格法规、警示消费者防范某些行业价格陷阱的全方位报道。同时随着价格舆论监督水平的提高,舆论监督外在环境的不断改变,迫使我们不断创新,努力寻找符合我们报道需要的方式、方法,营造有利于价格监督检查的宣传氛围。20上半年,南京电视台和南京有线电视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整合,重新成立了新的南京电视台。两台合并后,各个频道的节目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不少栏目被取消。我们在原南京电视台的固定栏目《价格监督台》也和其他几家执法部门联办的栏目一起被取消。在新的形势面前,我们振奋精神,抓住机遇,在分管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重新统筹规划全市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整体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的通知》,明确要求区县物价检查所、各检查科定期定量向市所上报新闻素材和报道线索,制定了五大节日检查、专项检查、明码标价月活动、举报分析、媒体公布的群众投诉及限期改正、实施警示的案件等六个必报制度,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使舆论监督工作能够更加制度化、科学化的运转。

二、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实践思考

思考之一、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优势。《价格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舆论监督所具有的四个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舆论监督具有广泛的教育作用;第二、舆论监督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第三、舆论监督具有及时的警戒作用;第四、舆论监督具有巨大的震慑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一方面价格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敏感话题,由价格而引发的热点问题也时时可见。另一方面,众多新闻媒体之间的报业大仗,迫使其不断挖掘社会热点,以争取受众注意。目前,与价格有关的报道文章,记者们愿意写,老百姓愿意看,社会各界自然形成了对于价格及其价格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喜闻乐见的宣传氛围。因此,我们应顺应形势发展,抓住有利时机,不断密切同新闻单位的联系:一是抓住不放。二是主动上门。三是建立联系制度。我们应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与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联系,坚持邀请新闻记者参加有关会议,坚持节日及重大检查活动邀请记者参加,这样既促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也树立了物价部门的形象。

思考之二、认清形势,千方百计加大必要物质投入。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必须要舍得投入。在此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对立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值得投入,另一种观点则相反。通过实践,我们认为:(1)舍得投入是做好舆论监督工作的基础。做好这一项系统工程,要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爱岗敬业的专职工作人员,也要求配备一定的专业器材如电视摄录、编辑器材、照相器材等,否则舆论监督工作就无法得到保证。(2)舍得投入是扭转被动报道局面的前提。有种观点认为,社会上新闻单位众多,都很关注价格检查工作,物价部门从自身财力考虑没必要进行投入。这一观点会使宣传报道工作处于被动的不利局面。价格舆论监督工作,不仅仅公示价格政策法规,曝光价格违法行为这一层面,还应借此主动把价格工作发挥的积极作用宣传开去,让全社会认识价格机构与价格工作的重要性。(3)舍得投入是开拓新闻报道领域的保证。舆论监督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价格热点动态的同时,又必须有所创新,保持长盛不衰。为此,我局党组反复研究,果断决策,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共分期投入六十万元购买专业电视摄录、编辑设备及照相器材,并优化了人员配置。95年4月,我们在南京电视台开辟了《价格监督台》专栏节目,至今己播放389期,曝光价格违法行为401起,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后,我们又陆续与南京十八频道联合推出《物价追踪》专题栏目,与南京电视台在其《市民广场》版块中开辟《投诉与追踪》栏目,在江苏教育电视台《热线传真》栏目、南京有线电视台《评事街》栏目,在南京有线电视台设立了《真真假假》等栏目。实践证明物质上的投入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思考之三、不断创新,积极拓展多种价格宣传形式。舆论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必须不断创新。舆论宣传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体现在既要依靠专业报道人员、专业新闻机构的权威报道,又要主动走上社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社会性宣传工作。如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与新闻部门联办价格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在集贸市场设立价格违法行为曝光台,将不法商贩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公布于众;在街头设立咨询台、宣传站,向群众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散发宣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颁布实施后,我们组织全体物价系统干部走上街头,到各窗口地区、繁华路段摆摊设点进行价格法的咨询、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在南京电视台举办专门的《价格法》知识竞赛;二是在《南京日报》上刊登关于学习《价格法》的理论研讨文章;三是组织新闻记者对《价格法》出台的意义、作用、影响等进行全方位的采访报道。为《价格法》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思考之四、强强合作,协调发挥两支宣传报道队伍作用。所谓两支队伍是指物价部门自身的宣传报道队伍与专业的新闻媒体报道队伍。要发挥好两支队伍作用,重在协调各自优势所在,取长补短,强强合作。为此我们成立了新闻领导小组,在全市十三个(原十五个)区县建立了一支由检查所长负责的通讯员网络,经常不断地提供报道线索,及时反映第一线的检查情况,增强宣传报道的时效性,扩大宣传报道的广度。新闻记者队伍长处在于宣传报道业务熟练,且每个新闻记者在新闻媒介中都有自己的版面,在发布宣传报道上具有优势。因此,重大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宣传报道,应以新闻记者队伍为主,发挥他们的作用。搞好合作的关键是协调问题。通过双向合作,综合发挥宣传报道“专业队”和“业余队”的整体作用,形成合力,就使得舆论监督点面结合,提高了宣传效能。

篇2: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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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20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应以转变工作方式为突破点,立足于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充分发挥“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重点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和价格监督组织的引线作用,切实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行为的整顿与治理。具体思路:

一、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

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

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投资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是开展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近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 ,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近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

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平台。

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平台。

四、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同时配合责任制的具体实施,重点完善机构设置、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和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案审工作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异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新的发展观,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抓住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思路,撰写价值较高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并建立备案考核制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报告制度,增强系统的整体功能。

篇3: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一、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

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

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投资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是开展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

工作思路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近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近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

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平台。

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平台。

四、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同时配合责任制的具体实施,重点完善机构设置、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和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案审工作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异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新的发展观,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抓住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思路,撰写价值较高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并建立备案考核制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报告制度,增强系统的整体功能。

篇4:近期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汇报

近期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汇报

一、医疗单位药品价格执行方面:

本次检查区内医疗单位药品降价执行情况,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共抽查医院9家,其中区、镇医院8家,私营医院1家。除x医院属民营医院不需参加招标药价外,各医疗单位对国家最近公布降低的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的零售价格,都在10月10日通过招投标海虹网的通知,全部已按规定把药价调整下来,所经营的品种对照文件的规定,约有15至20的品种实际零售价还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如氟康唑胶囊0.15g*1粒,医院执行招标中标品价是8.40元/盒,政府最高零售价是8.90元/盒,阿奇霉素针0.25g*100ml招标中标价是26.5元/盒,政府最高零售价是29.20元/盒。而x也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没有高于政府限价。没有发现有医疗单位超出网上采购中标药品的零售价。同时医疗单位对库存药品的价格都进行了调整,都相应执行降价后的.药品价格。

二、药店零售药品价格执行方面:

本次检查区内药店零售药品降价执行情况,原创:也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共抽查区内药店15家。从国家公布降低的22种药品的零售价执行情况来看,x医药连锁店有限公司属下的各分店落实得比较好,原因是该公司在降低有关药品价格后,进行清现,对应批发价、零售价按规定作了调整,并列出降价药品清单,于10月8日下发给属下各分店,各分店按新的价格标准执行。而其它的药店,如x药店在我区分店,x药店的分店,及其他一些单独经营的个体药店,对公布降低的22种药品零售价销售标价方面,市场价仍执行降价前最高零售价,没有即时降价,如:氧氟沙星(泰利必妥)片剂100mg*10片的,规定18.9元/盒,标价22元/盒;盐酸环丙沙星片(林青)250mg*20片规定19.5元/盒,标价21元/盒。对这些违反价格规定的处理,由于都是个体经营,在购销过程中,查无记录,取证难度大,因此责令这些店铺立即纠正。在明码标价上,一些药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大部分以打码形式标价。我局对标价不符合规范的,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篇5: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手段滞后。一直以来,价格监督检查仍停留在翻翻账本、查查凭证、看看报表的老方法上,过分依赖人的自然智力,而对于医疗卫生、电力、电信等实行了“智能化办公”、“财务电算化”行业和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有时还不得不求助于第三方,这样一来,调查取证难以深入细致,容易被表象所迷惑,在一些案子的关键环节上难以取得重大的突破。另一方面,当前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还存在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还停留于表面,没有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少数执法队员只满足于检查处罚了事,不注重经常性的价格监督,平时对被管理对象的价格行为很少过问,导致有些本可避免的`价格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

(二)职能交叉,相关执法部门互相扯皮。由于现行的部门法律法规间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造成了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有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但一些部门由于涉及自身利益不予配合甚至经常干扰办理价格违法案件工作。

(三)“三难现象”制约检查。

1、检查难。一是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的手段更加隐蔽。一些单位通过高科技手段和复杂的收费系统,采用各种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和逃避检查。比如一些超市等都有较为完备的收费系统软件,财务处理也采取了电算化,其交易记录、收费记录有的甚至可以更改,这样一来,价格监督检查取证和检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价格违法行为日趋隐蔽。随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和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经营者千方百计出招来对付检查,设置种种障碍,加大了检查的难度。

2、处罚难。一是抵制、拖延检查。虽然有些价格违法单位勉强接受了检查,但对检查出来的材料不予签字认定,或者采取拖延的办法来抗拒处罚,有的甚至通过寻找关系网给检查部门予以施压,以逃避处罚。二是干预价格处罚。目前价格执法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块块管理,如果被检查单位是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或是有价格行为的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涉及单位常常从自身利益出发,违法设立各种收费项目来增收,给检查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往往从本单位利益考虑,对价格部门的处罚进行干预,造成价格执法不能依法行政,处罚困难。

3、收缴难。一是很多被检查单位虽然承认了价格违法的错误事实,但在执行处罚收缴违法所得的时候,这些单位或以其经营亏损无力缴纳,或以单位经费困难等理由拖欠罚没款,以求最终能不了了之。收缴问题亦普遍困难。二是按照现行的价格法律,价格执法缺乏强硬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法院执行周期长,还要支付执行费用,使得价格执法成本明显增大。

二、新形势下做好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价格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建议要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理顺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冲突,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与《价格法》相配套的各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或具体的实施意见,增加价格行政执法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在立法上赋予价格主管部门在执法上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从根本上解决价格行政执法“三难”的问题。

(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一是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学历高,富有年轻活力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二是要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调研,让他们开阔视野,创新思想,开拓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三是加强对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法纪和廉政教育,坚持机制保廉,保持价格执法队伍的廉洁形象,打造一支能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三)创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组织方式。如实行纵向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在检查中可以采取由上级统一抽调下级业务骨干开展交叉检查的办法,上下结合,统一行动,有效地防止地方政府进行行政干预,保证检查的成果。二是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方式。应对价格违法形式多元化、行为复杂化、手段隐蔽化、部门利益化的严峻形势,价格监督检查要不断推陈出新,将账面检查与外围调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举报投诉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力求检查深、细、透。

(四)完善事前监管制度。价格监督检查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制裁,而是对行为进行规范。要从根本上防止、减少、避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篇6: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商品价格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使市场保持合理的物价,是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临潼区从物价监督工作中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建议,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手段滞后。一直以来,价格监督检查仍停留在翻翻账本、查查凭证、看看报表的老方法上,过分依赖人的自然智力,而对于医疗卫生、电力、电信等实行了智能化办公、财务电算化行业和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有时还不得不求助于第三方,这样一来,调查取证难以深入细致,容易被表象所迷惑,在一些案子的关键环节上难以取得重大的突破。另一方面,当前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还存在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还停留于表面,没有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少数执法队员只满足于检查处罚了事,不注重经常性的价格监督,平时对被管理对象的价格行为很少过问,导致有些本可避免的价格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

(二)职能交叉,相关执法部门互相扯皮。由于现行的部门法律法规间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造成了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有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但一些部门由于涉及自身利益不予配合甚至经常干扰办理价格违法案件工作。

(三)三难现象制约检查。

1、检查难。一是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的手段更加隐蔽。一些单位通过高科技手段和复杂的收费系统,采用各种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和逃避检查。比如一些超市等都有较为完备的收费系统软件,财务处理也采取了电算化,其交易记录、收费记录有的甚至可以更改,这样一来,价格监督检查取证和检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价格违法行为日趋隐蔽。随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和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经营者千方百计出招来对付检查,设置种种障碍,加大了检查的难度。

2、处罚难。一是抵制、拖延检查。虽然有些价格违法单位勉强接受了检查,但对检查出来的材料不予签字认定,或者采取拖延的办法来抗拒处罚,有的甚至通过寻找关系网给检查部门予以施压,以逃避处罚。二是干预价格处罚。目前价格执法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块块管理,如果被检查单位是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或是有价格行为的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涉及单位常常从自身利益出发,违法设立各种收费项目来增收,给检查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往往从本单位利益考虑,对价格部门的处罚进行干预,造成价格执法不能依法行政,处罚困难。

3、收缴难。一是很多被检查单位虽然承认了价格违法的错误事实,但在执行处罚收缴违法所得的时候,这些单位或以其经营亏损无力缴纳,或以单位经费困难等理由拖欠罚没款,以求最终能不了了之。收缴问题亦普遍困难。二是按照现行的'价格法律,价格执法缺乏强硬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法院执行周期长,还要支付执行费用,使得价格执法成本明显增大。

二、新形势下做好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价格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建议要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理顺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冲突,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与《价格法》相配套的各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或具体的实施意见,增加价格行政执法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在立法上赋予价格主管部门在执法上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从根本上解决价格行政执法三难的问题。

(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一是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学历高,富有年轻活力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二是要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调研,让他们开阔视野,创新思想,开拓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三是加强对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法纪和廉政教育,坚持机制保廉,保持价格执法队伍的廉洁形象,打造一支能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三)创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组织方式。如实行纵向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在检查中可以采取由上级统一抽调下级业务骨干开展交叉检查的办法,上下结合,统一行动,有效地防止地方政府进行行政干预,保证检查的成果。二是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方式。应对价格违法形式多元化、行为复杂化、手段隐蔽化、部门利益化的严峻形势,价格监督检查要不断推陈出新,将账面检查与外围调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举报投诉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力求检查深、细、透。

(四)完善事前监管制度。价格监督检查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制裁,而是对行为进行规范。要从根本上防止、减少、避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这就需要在价格监督检查中把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通报会、告诫会、告诫书、提醒函等各类制度,做好事前防范。通报会、告诫书等作为价格监督检查事前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引导经营者自查自律,及时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苗头,阻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

篇7: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xx〕10号)等精神,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收据填写不规范。20xx年1月1日财字第2号,收回节能环保补助资金16万元,收据大写“拾陆万元整”,金额填写不规范。

2、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未附“一事一单”资料。如20xx年6月31日财字第31号:支付党员活动支出982.00元,未附“一事一单”资料。

3、记账凭证后无合同。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8号:付花木租赁费8640元,属于20xx.9.27-20xx.9.26期间花木费,无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附件为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合同。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租赁日期存在涂改现象,涂改未盖公章。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到位。如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13号:购入文件柜未附入库验收单备,未见备查簿登记。

(二)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人签字盖章,凭证封面无会计、复核、装订人签字盖章。

2、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无相关收据。

3、部分往来款账面挂账人员与银行回单收付款人不符。

4、会计科目应用错误,待摊费用误登记长期待摊费用。

5、银行存款存在按收支差额登记入账。

6、员工自负公租房房租费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房租费,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二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篇8: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健康权益,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实行基本标准》等,我所对全县的22所学校展开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辖区内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并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

2、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有条件地区可联合有关机构共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与监督检查。

篇9: 监督检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贯彻落实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例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具体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资料是;单位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中规定的职责。

(四)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平时加强对党内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年还要组织两次专门的检查,也能够根据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所属单位组织专项检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规定的职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职责。

(六)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涉及违纪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做了党纪政纪处理。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监督检查状况要做专门记录。凡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篇10: 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塑龙井”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龙井市委关于开展重塑龙井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监督检查工作由局党委重塑龙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重塑龙井”活动工作的领导是否重视到位;“重塑龙井”活动是否得到全面落实;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重塑龙井”活动监督检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分为各部门、单位自查和牵头部门日常督查。局党委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对重点部门不定期进行重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重塑龙井”活动活动开展状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查阅“重塑龙井”活动工作的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同被督查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状况。

(五)要求被督查部门就“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要求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重塑龙井”活动宣传状况。

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局党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状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篇11: 监督检查制度

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监督检查资料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四)对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基层群众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村级组织选举或者群众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基层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处置群众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群众财产为他人带给担保,损害群众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群众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群众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群众资金使用、群众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群众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群众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规无故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群众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群众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群众款物或者虽经批准借用群众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规用群众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群众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群众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被监督检查对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议;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自治机制,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资料和实施结果应当公开;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四)将贯彻执行本办法的状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资料,理解党员和村民的监督;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二)对发现的全局性、行业性、区域性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令相关组织和人员及时整改;

(三)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直查快办,及时督办,限时办结,迅速回应;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2:饮水价格调查报告

饮水价格专题调查报告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解我县农村饮水价格情况,规范供水价格秩序,近日,我们深入**等7个乡镇,对农村饮水价格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鄂西,属**江汉平原过渡的低山丘陵地带。全县行政区划分为六镇一乡,119个行政村(16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94415人,其中农村人口**人。据水利部门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共解决**人(含农村学校人),建设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78处,**人,总供水能力1.1894万吨/日,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61%。实际完成投资**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400万元,省级配套**万元,县级配套31.21万元,群众自筹**万元。**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饮水安全工程73处,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23处,解决了6个乡镇17个村11所中小学2286户**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投资605万元。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的供水能力、实际供水数量、供水人口、投资主体、上级补贴、管理模式等;运行费用和价格情况,包括电费、人员工资、维修费、水质检测费等各项运行维护费用以及缴纳的各种税费;农村饮水工程水价收取方式、收取标准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电价情况,包括农村饮水工程电价执行类别和具体水平等;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模式、管理人员数量和工资水平、管网漏损率等。因供水模式的差异,其情况也各有不同,但农村用水户用水量低,管网长且损坏严重,漏损率大,运行维护费用较高,管理人员少、工资低,水费标准偏低,收取难,经营管理举步为坚是普遍反映的问题。

二、目前农村饮水价格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在农村饮水价格监管方面,我们价格部门虽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1、价格部门监管农村饮水价格的范围有限。

目前只监管了县城自来水公司直供到村、乡镇自来水厂直供到村和民营公司管理的水价,故我县的农村饮水价格管理有些混乱,存在政府定价、协商定价、村民自制定价三种定价方式。而且自**年我县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来,从未对农饮水价格进行过检查,供水企业或村集体大多自己管自己。

2、农村饮水价格偏低。

据调查,全县农村饮水价格无论是那种定价方式,基本水价均在1元/吨至2.5元/吨之间,且绝大多数村民自制定价都在1元-1.5元/吨,收支难平衡。

3、除县城自来水公司直供到村的水价公示基本规范外,其它几种供水模式(乡镇自来水厂直供到村、村民自建自管、民营公司管理、村集体管理)基本没有价格公示。

4、时有价格举报投诉。

主要是供水管网改造过程中发生的矛盾、不能直抄到户而由用户平摊水费等引起的举报较多。

三、农饮水价格问题存在的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村饮用水价格偏低,多数村集体处于保本或亏本状态,特别是提水供水工程基本都要村级进行补助才有人进行管理。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供水成本过高。调

查发现,一是工程年供水总量小,供水范围小,用户较少,单位供水成本相对较高。二是电价偏高。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绝大多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采取自灌模式,不需要发动机抽水,不存在电费负担,但部分抽水、提水工程耗电量大,抽一方水通常需要耗电4-5千瓦时,电费占供水成本的比重较大,电费相对较高。三是群众用水量少。由于用水花钱,农村群众实际用水量较少,每户每月平均5吨,个别村组不足3吨,致使供水单位成本偏大。

二是群众认识偏差。

我县农村居民长期以手压井、小筒井和小口径砖井为饮用水源,甚至还有少部分居民取用河塘、渠等地表水。部分偏远地区的农民,特别是老年人,认为花钱买水饮用很不必要,他们大多选择不用或少用商品饮用水。

三是部门监督缺乏。

农饮水工程加压站、入户主管网等工程都是政府投资,由于缺乏对管材、设备及施工质量的有效监管,农饮工程建设质量低,“跑、冒、滴、漏”现象较多,致使供水成本增加。据调查,我县村组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网平均漏损率在35%以上。管网老化、损坏严重,供水设备和设施年久失修,用户滴水现象较为普遍,缺乏规范化管理。

四是优惠政策难落实。

由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性质缺乏明确定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仅简单指出要实施优惠政策,而对用电价格、税费优惠的规定比较模糊,没有明确执行方式,可操作性不强,从而使相应的电价、税费等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落实到位,实际效果不理想。

四、加强农村饮用水价格监管的对策建议

农村饮用水和其他商品一样,价格过高过低必然会影响到购买力。因此,加强农村饮用水价格监管,形成合理的'水价机制,实现供需双方利益均衡,是促进农村饮用水供应良性运转,保证农饮安全工程惠民政策得到落实的途径。笔者认为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农村饮用水价格监管:

1、合理确定水价,补偿经营成本。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自实施以来,由于一直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造成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混乱,直接影响到供水工程的运营效益和用水户的利益。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优质优价等原则,由物价部门合理确定水价标准,形成群众能够接受、供水工程能够持续运营的水价机制,最大限度的让群众得到实惠。

2、出台优惠政策,降低用水负担。

考虑到农村用户经济承受能力,在目前农村饮水价格偏低、运行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出台优惠政策,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用电、用地、税收等实行优惠政策。

3、加强部门联动,实现有效监管。

农村饮用水价格的高低,不仅关系农民切身,而且也影响到供水企业(村集体)的经营利益,水利、物价、财政、卫生等部门应当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一方面在统筹考虑、合理分摊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水价;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的调研和监管。

篇13:猪肉价格调查报告

猪肉价格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市猪肉价格持续下跌,从收购价格来看,我市1月生猪的收购价格为16元/公斤左右,2月收购价格为14元/公斤左右,3月收购价格为12元/公斤左右,目前收购价格为10.6-10.8元/公斤,一路呈下跌趋势。从批发价格来看,我市猪肉1月份的批发价格为19.8元/公斤,2月份的批发价格为18.5元/公斤,环比下降6.57%,3月份批发价格为16.88元/公斤,环比下降8.76%。截止到4月24日,我市猪肉的批发价格为15.5元/公斤,较1月份下降21.7%。从零售价格来看,1月份我市猪肉零售均价为24.1元/公斤,2月份零售均价为23.51元/公斤,环比下降2.45%,3月份零售均价为22.89元/公斤,环比下降2.64%,截止到4月24日,我市猪肉的零售均价约为19元/公斤,较1月份零售均价下降21.16%左右。

二、猪价持续下跌的原因

近期猪肉价格下滑属全省乃至全国趋势,我市猪肉价格下跌主要受生猪养殖业壮大,猪肉加工产业发展较快,导致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下跌。此外,受生猪节后波动效应影响,造成猪肉价格下降,加之公款消费、赈酒风得到遏制,造成餐饮行业对猪肉消费需求不旺。

1.生猪出栏增加导致供大于求。近两年来,随着国家在养殖方面投入的增加,一些生猪养殖大户和养殖场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极大的提升了广大养殖户的养殖信心。规模养殖户剧增,生猪养殖户积极补栏,生猪生产得到快速发展。而生猪及猪肉的市场需求却相对稳定,从而导致供过于求,从市场规律来讲,供大于求必然会引起价格下跌。

2.市民消费结构转变导致需求量降低。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肉类商品的需求也日趋多元化,逐渐从以猪肉为主的消费转向以牛羊肉、鸡肉等肉制品消费,这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猪肉消费量。加之春节刚过,许多家庭都还储备有大量的'腌腊肉品,对新鲜猪肉的需求量减少,也是造成猪肉价格下跌的一个重要原因。

3.餐饮行业对猪肉的消费量下降。自底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些规定、禁令,对公款消费、赈酒宴都进行了严格整治,我市也积极响应,各种茶话会、团拜会、升学宴、生日宴已基本取消,加之从中央到地方的厉行勤俭节约之风,我市的餐饮行业尤其是高端餐饮行业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猪肉消费的需求量。

三、后期预测

目前生猪价格可能会跌入谷底,并在谷底持续一段时间震荡。预计随着农忙季节的来临,腌腊制品的逐渐减少,猪肉需求量会有所增加,猪价会缓慢回暖,并持续一段时间。加之国家对猪肉储备和外销的增加,将会拉动猪肉消费,生猪需求总量将会上升,从而带动生猪价格逐渐回升。

四、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在生猪产业化经营中要加大指导和调节功能,防止出现周期性价格波动;要大力扶持发展生猪产业协会和生猪专业合作社,并积极指导和发挥其作用。

二是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合机制,发挥带动作用,要求并帮助农头企业建立自身加工原料基地,实行订单和受控生产,要体现优质优价,使养殖户分享到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建立起龙头企业和养殖户,养殖基地紧密相连,互利共赢的利益联合机制。

三是要针对生猪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疫病风险增大的现状,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调控工作。

篇14:粮食局监督检查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粮食局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20xx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理论培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刹四风”执行“八项规定”要求。我局也十分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县法制办的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全部合格,并通过了验收,为推动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人员基础;今年六月份我们局三名同志参加了省粮食局在秦皇岛组织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知识培训班,学到了很多涉案法律法规知识,得以活学活用,减少因法律术语使用有瑕疵给工作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

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宣传日,走访粮食经营户,利用农村集市发放明白纸。

2、通过制作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进行宣传。

3、通过网络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经常联系,随时普及,及时指导。实时公开政策法规知识、工作程序、结果,举报电话等内容。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人们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执法严格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河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收购粮点分布图》配套制度,并上墙公示。年初,我局结合全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XX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重抓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1.按照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粮食库存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按XX市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国有企业2个。由于两企业没有经营资金,只能为其他企业代购代销。待其检查后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

2、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县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粮食收购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汇总:全县粮食企业数量为18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民营、个体工商户16家,已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

3、今年的粮食执法专项检查,我们出动8人次,执法检查1次,检查国有企业2家,没有发现问题。

4、积极欢迎省市检查组的光临指导,对于制度的制定、行政执法手续、执法案卷的整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五、存在问题

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有些无证经营单位我们还没有查到,粮食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突出,执法处罚权有限,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仍显薄弱。由我们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单位,按照规定、手续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是只管一时,不能根除。今后我们将 继续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对粮食执法的认可和认知度。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行为,确保粮食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xx县农牧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农民群众共同努力,全县农牧业生产势头强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畜牧业取得新进展

粮食生产:全县小麦种植面积26万亩,平均单产463.5公斤,较去年增产14.2公斤,总产达到12051万公斤。玉米面积34万亩,平均单产476 公斤,总产16184 万公斤。吨粮田面积达到2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1%。

畜牧养殖业:谋划建设了富源牧业二期、内蒙古赛科星澳源牧业牧场2个万头奶牛牧场及雨垚牧业等3个千头奶牛牧场,并出台了xx县奶牛保险补贴办法。

截至10月底,全县奶牛存栏2.3万头,奶产量4.5万吨;肉鸡出栏81.2万只,羊出栏5.49万只,生猪出栏12.29万头。

二、农业农村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业项目基本完成。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其中,调整种植结构2万亩、1000万元,冬小麦春灌节水稳产配套技术13.14万亩、1955万元,保护性耕作1万亩、40万元,水肥一体化5000亩、425万元。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项目资金正在拨付中。

土地确权进展顺利。土地确权8.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8%,任务目标基本完成。

20xx年,第一批任务170个村、32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68%。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产生了8家施工单位,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正在开展工作。全县剩余的25个村、6.2万亩,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两家施工单位,即将开展工作。

土地流转平稳进行。已流转19.53万亩,流转率45%,签订合同29685份,占应签合同的100%。县乡均已建成土地流转平台,今年新增家庭农场86家。

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1、推进北大洼十万亩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生产要素集聚、科技装备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经营机制完善、带动效应明显”的要求,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积极打造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园区。

2、高标准规划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方向。重新编制、完善了《xx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成功申报了两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周窝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和xx县老城里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

3、按照农办财[20xx]25号文要求,编制了《xx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xx-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方案》,在项目投放上向核心区企业倾斜。中央财政将连续三年向我县安排奖励资金每年1000万元,。

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

1、不断加强动物检疫监管。一是规范乡站检疫票据管理;二是启动了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监管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四是向政府正式报告,申请增加编制、经费。

2、强化农产品专项整治。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畜禽产品等为重点,以农资经营、畜禽屠宰等为重点环节,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有问题的经营门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河北兴达饲料集团生产的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进行了封存。

五、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防控

1、加强了畜禽屠宰监管。明确了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责任科室,全力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履行好行业管理、屠宰检疫、打击私屠乱宰等职责。

2、做好动物疫病春防工作。向县财政争取了10万元工作经费,领取了各类疫苗,对全县畜禽进行全部免疫,免疫率100%。

3、经县政府协调,农产品质检站项目建设地点安排在北大洼核心区。

六、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工作基本完成

我县承担洁净型煤专用炉具任务2800台,首先制定了《20xx年城乡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了各乡镇。通过公开试烧、遴选,确定了16家炉具供应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 。

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效果显著

加强了农药、肥料管理,确保源头净化。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清洁种植技术,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0万亩,累计实施水肥一体化1.1万亩,发展病虫害专业统防防治组织4家。

大力推进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养殖场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在和谐牛场等6个养殖场建设了大型沼气池,蒙牛牧场建成了年产15万吨的有机肥厂并已投产。

八、农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今年已完成或在建的农业项目有15个,争取国家资金12300.85万元,分别是:田间工程项目10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300万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业项目3420万元、高产创建项目64万元、两个大型沼气池建设项目200万元、太阳能(灶)项目84万元、奶牛标准化示范场项目80万元、农机补贴项目900万元、农机深松项目175万元、”一喷三防”补助物资122.85万元、20xx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115万元、20测土配方施肥项目20万元、20xx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4500万元、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1250万元、农村清洁炉具项目70万元。

谋划项目4个,计划争取国家资金3365万元。分别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xx—20以奖代补资金3000万元(资金已到位万元)、奶牛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240万元、20xx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25万元、农产品质监站改造提升项目100万元。

20xx年以来,我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三保两推进”(即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和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的要求,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目标,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林业在推进“生态长乐”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造林任务超额完成,绿色资源总量不断增加。

扎实开展营造林工作。20xx年省、市下达我市造林任务8005亩(其中:人工造林更新面积2355亩,“四绿”工程面积5650亩)。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造林绿化调度表统计,全市已完成造林绿化面积8479亩,占任务的105.9%(其中人工造林更新2826亩,占该项任务的120%, “四绿”工程面积5653亩,占该项任务的100.1%)。创建XX市级绿色示范村4个,推进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化、庭院绿化建设,沿路、沿河(溪)、渠、湖绿化整治,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水平。完成峡漳线、机场周边鹏程路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二、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绿色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

一是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林资发〔〕98号),“严格保护为前提,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的要求,在项目选址过程中,提前介入服务,要求项目尽可能集约使用林地,确保完成年度林地保有量指标。

二是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制度,对于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林地的,始终坚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制度,做到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不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增长。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查关,对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规范的,指导用地单位补齐后再予上报。对占用征用的林地存在的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的,在纠纷解决之前,不予上报。

三是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抓紧行政服务中心入驻人员的政策知识培训,把林地审批的程序、所需材料重新梳理,印成一次性告知指南,告诉服务对象林地审批的相关内容,达到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今年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我市林地定额指标450亩。根据我局统计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情况,认为使用林地定额指标缺口较大,并积极向上级申请追加额定指标,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追加额定指标675亩,我市林地定额指标合计1125亩。今年,共上报项目征占用林地36宗,项目用地总面积3700亩,其中林地面积1200亩。已审批使用林地项目23宗,用地总面积1438亩,涉及林地面积583亩,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宗,涉及林地44亩。正在办理或已上报林地审批项目13宗,用地总面积2268亩,涉及林地627亩,其中项目民生、基础设施项目5宗,涉及林地面积135亩。

(二)依法强化森林采伐管理。

坚持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中心,以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为重点,认真执行《伐区调查设计中心资质认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伐证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核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条件,规范办证程序。审批采伐林木21宗,蓄积量7587.57m3,材积6712.73m3。

(三)认真抓好木材流通管理。

加强我市木材凭证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程序,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和《福建省木材凭证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涉及木材运输有关政策进行解释和重申,有效地制止了违法木材运输。所有运出伐区或由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运出的木材都要凭林业站开出的码单到林业局统一办理木材运输证。今年,全市共办理木材运输56份,材积1224.3m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木材市场,根据《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试行)》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将继续引导全市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朝着持续、快速、健康的方向的发展。

三、森林“三防”建设富有成效,绿色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一)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强化林区用火的管理;完成生物防火林带建设500亩,同时抚育1537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全市参保面积184306亩,市商品林参保面积233651亩,并签订了XX市森林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协议书。

(二)抓紧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防治、促进健康”的方针,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和林业科技推广工作:3月底完成松材线虫病林分改造642亩,通过XX市重大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疫情普查、松树枯死木第一、二季度调查、松突圆蚧、松墨天牛、木毒蛾、棉蝗、松针褐斑病和马尾松毛虫第一代虫情调查各一起;成立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制定普查方案等工作;成立“绿盾20xx”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并下发《XX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绿盾20xx”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长林[20xx]79号)。

(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林业系统和森林公安的统一部署下,先后组织开展了“春网行动”、“春季行动”、“雷霆行动”和打击非法建设养殖场、毁林建坟、毁林取沙挖土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60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0起,破当年刑案8起,破历年刑案2起;查处公安行政案件8起,治安拘留违法人员13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0起,已查处结案26起,收缴罚没款近54万元;另已受理、待查处案件12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篇15: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不断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机构管理,为有效提高消防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和消除社会面上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 号令、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队按照抽检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为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关于 县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的报告》( 公消〔〕3号),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明确,并在政府网上做了公告。

二、开展检查,严格执法

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抽查方案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仔细监督检查,检查事项严格对照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奋战40日夜,献礼 周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三合一”整治工作,大队在县政府的`带领下会同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合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年 月30日,全县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责令“三停”15家,处罚罚款金额59.3万元。

三、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

部分企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还不到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检查、巡查等记录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有效开展单位灭火疏散演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法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细致。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中,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单位检查不细致,很少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大队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抓好消防监督抽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继续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好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三)按照《 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备案制度》的规定和有关监督检查的量化标准,分解细化责任,精心组织检查。

(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切实确保安全。

篇16: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针对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检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20xx年9月25日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来我公司对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进行了全面督查工作,并提出14项问题,以下为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通三防”方面。责任人:王宽

1、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只有一名技术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增加2名技术员。

2、防灭火系统未建立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正在对防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因为期间,市公司对入井人数控制,只有带班领导、安、瓦检和排水人员,所以暂无法完善。

3、建议建立瓦斯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相关安全、通风、管理人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联系移动、联通公司,正在完善短信报警业务。

(二)技术及防治水方面。责任人:李中文

1、上层采空区积水分布广、积水量大、需加强探放、

整改结果:坚持探放水原则、已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

2、探放水设计不规范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按照上级要求已经编制完善。

3、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报公司,现待安排。

(三)机电方面。责任人:宋俊彪

1、从供电图看、井下及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存在单回路供电、必须立即整改、实现双电源、双风机

整改结果:机电科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供电系统图

(四)劳动用工方面。负责人:王权

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

整改结果:我公司劳动用工信息由市公司发布。

2、从业人员的“五个百分百”有计划、抓紧落实

整改结果:其它四个百分百已完成,综合办公室正在对“五个百分百”中的年检率办理中。

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

整改结果:预评价已完成,已报省,待审批下文。

4、职能科室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综合办公室已向上级公司上报,对职能科室人员进行配置

(五)安全监管方面。责任人:韩炳德

1.隐患闭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对隐患闭合台账进行了完善。

2、应急物质储备与预案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按照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质储备进行了对照,已补充完毕。

(六)采掘部署方面。负责人:马源

1、矿井三条大巷开拓未到位,待完成二期工程后,再开拓回采工作面

整改结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施工建设程序逐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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