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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飞鸟集》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2024-06-21 08:07:5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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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飞鸟集》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篇1:看《高老头》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高老头》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看《高老头》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看《高老头》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1

《高老头》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作品中以高老头和他的两个女儿的故事为主线,拉斯蒂涅的“奋斗史”为副线,彼此互相交织,互相呼应,刻画出高老头这个艺术形象。

文中记述了高老头一生努力奋斗,为了两个女儿的幸福而不惜一切,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花在女儿身上;到了晚年,财产几乎耗尽的高老头依然如此,而两个烂赌、贪慕虚荣的女儿却不思图报,反而更视父亲为包袱,有失她们的面子,为求自保,不愿搭理父亲,最后高老头在无人同情下寂寂死去… …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为高老头的遭遇感到同情,对他那种无私的父爱感到敬佩,亦十分鄙视他那两个忘恩负义的女儿,对她们的行径嗤之以鼻。与此同时,我联想起往日双亲对我的教导,其实这也是他们对我的爱的一种,而我却置之不理,有时更感到反感。但在看完这篇小说后,我仿佛受到了爱的洗礼,对爱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以后,我定会对父母亲的爱倍加珍惜,不会像那两个掉了心肝的女儿一样。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代沟,很多是因为子女不了解父母,不懂珍惜父母的爱而造成的。因此,我衷心希望天下间的儿女能学会了解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以及爱。

在这篇小说中,有一处地方使我感到不解:为何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难道就不能真诚相待吗?无可否认,在我们周围的确存在着这样的人和现象。虽然如此,但我认为现实生活中还是充满着真情的。不知大家是否记得当年汶川地震,抗灾抗洪,人们齐心协力共抗灾害,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才能使损失减至最少,才能保护人们共有的家园。可见,人与人之间还是有真情存在的。“人到难处邻里亲,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不正体现了这一观点吗?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掩卷沉思:假若世上的所有人都能相亲相爱、和睦共处、互相帮助、互不猜疑,那么这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平美好,但这要多长时间呢?我想,即便过个几百年,也是这个样子吧?什么时候能让社会和谐呢?

看《高老头》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2

刚看过《高老头》这本书后,我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的早逝,他对两个女儿爱戴有加,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通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后来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曾经污浊过。

看《高老头》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3

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个名叫高里奥的老头,他六年前住进了公寓,不知为什么,他由最好的房间换到了最低等的房间,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面粉商,他为了讨好两个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两个女儿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钱后,竟把高老头从家里赶了出来。心狠手辣的女儿们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高老头被逼付出了最后一文钱,致使中风症发作。临死前,高老头想见女儿们最后一面,都被推辞掉了,而他就只能在一张破床上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人世。

《高老头》这部小说,从多方面描写了19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着力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一一展现在人们面前。

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那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读完《高老头》,让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看《高老头》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4

这些天,我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著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看《高老头》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5

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的叹息,已经说不清是第几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很多。

谈起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读他的作品——《高老头》,巴尔扎克用他辛辣的笔,刻画了一个赤裸裸的金钱社会。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直接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她们每人80元法郎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多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心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然把他当做下流的东西,把他赶出了家门。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忍痛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仍然是为女儿弄钱,甚至不惜一切代价。

在这个上流社会,金钱、名誉、权势占据了人们的生活,迷惑了人们的双眼,扭曲了人们的心灵。人们可以为了金钱而全然不顾亲情的伟大!一个魔鬼从人们头顶飞过,人们会误以为是天使!它长着五光十色的翅膀,手捧鲜艳的毒汁,用来浸泡人们的心灵,使人们的心灵变的虚伪、卑鄙、毫无人性!而真正的天使,却成为牺牲品,正如高老人,和那深沉博大的父爱!

然而,那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就像一场梦,梦醒了什么都没了。这个梦,是被一个精美的花瓶摔落在地上的声音惊醒的。瓶碎,花谢,原来灯红酒绿的生活是一场既真实有无情的梦!曾经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随之消散,是无尚的道德与挚爱的亲人!

我们不甘平庸的生活,憧憬美好的未来,而一路上陪伴我们的,正是亲情!珍惜每一个关心我们的人,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高老人”,与其说是社会得的悲哀,倒不如说是人性的悲哀!

看《高老头》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篇2:观看《变形记》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格里高尔的妹妹也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人物形象。葛蕾特不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完美,她只是一个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从主人公妹妹的情感变化来看,却能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作为哥哥的知心人,她的爱却建立在存活和金钱的基础上,脱离这两样东西,就会威胁到她的美满生活,那么爱就不复存在,站在了父母的阵营中,剩下的就只有的冷酷和残忍!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可谓入木三分啊!

另外,母亲前后的态度迥异,温和透着虚伪只会在格里高尔交出他的工资时才会显露;当确定儿子成为他们家的累赘时,不耐烦的情绪毕露无遗!拜金主义的父亲将儿子作为赚钱的工具,粗鲁地驱逐儿子,丝毫没有亲情可言,着实让人为格里高尔心寒了一把!

作者将人异化为甲虫,着实费了不少心思,不似庄公梦蝶那么诗情画意,但却让甲虫无需承担与法律的压力,将格里高尔的境地极端化了,失去说话能力,无法与人沟通,不能表达心中的想法,家庭的经济问题的不到有效的解决,压抑的情绪无从发泄,从此内心世界处于阴暗阶段,一切的一切都如此的令人不堪设想!甲虫就好似受资本主义奴役而成为人格变异的人,故事情节没有大波大浪,趋于平淡,唯独心理描写居多,但却又是那么的反常、虚幻、荒诞,表现了人被制度化,完全成为社会附庸的悲哀,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使人不得不为作者的写作风格所折服!

对于《变形记》由初步学习到感性理解,卡夫卡笔下的“甲虫”对人类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心灵撞击,心灵为之震撼!在老师进行认真剖析,我们不得不惊讶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奇妙变化,让人不得不重新思量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的关系,重新审视变化无穷的世界!

篇3:看《忏悔录》名著个人观后感

续借了两次,紧赶慢赶,终于把卢梭的大部头作品《忏悔录》看完了。不得不承认,虽然它有时显得琐碎,也没有曲折吸引人的情节,但它仍然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看它,让我深切地走近这么一位对今天的我来说很遥远的古人,与他对话,洞悉他的心灵世界。看完之后,我对他一生的遭遇很同情。这是一个苦难的人,一个羞涩敏感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些独特的个性和经历,使他成为了那么一位后人看来思想如此深邃的人。从他的经历中,我隐约看到了新事物(新的思想、观念)要站稳脚跟,要发展,是会如此地受到旧事物、旧势力的摧残和打压。既得利益者总是千方百计地维护本阶级本集团的统治秩序。

从他的经历来看,像卢梭这样一个平民,在这个社会上似乎是无根的,他似乎必须要去依附于一些贵族、贵夫人等,才能生存和发展。这就注定了他这一生中仰人鼻息的悲惨遭遇。

文人与文人间的争斗在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激烈。很想再去读有关当时欧洲启蒙运动中著名思想家的著作,以了解他们的思想,了解当时欧洲的社会背景。很可惜当时中学所学的历史并未给我打下这方面的基础,只记得当时机械地背下了一些年代、事件、人名,以及书上概括得非常精炼的一些历史意义,如今头脑中所剩无几。为什么历史教学当时没有激发出我对历史、人文的兴趣呢?还是因为这样的兴趣必须要到达一定的年龄阶段才能产生?人们似乎常说,人老了,会更倾向于回顾过去。

从变态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卢梭身上表现出一定的心理障碍的症状。他剖析自己在欧洲社交场上的表现,显示出社交恐惧的一些症状。例如,他有好几次在面临公开演说和答辩时,都表现得很糟糕:“语无伦次,脑子里一片空白。”哪怕是之前作了充分的准备,写好并背熟了演说词,背得一次不差,一到临近上场时,就出现上述的高度紧张以致临阵退场。对于自己的这种表现,他也深感痛苦:

“我痛感自己笨嘴拙舌,无随机应变的能力,对自己又能抱什么希望呢?当年,在日内瓦的一个完全呵护我、已决定同意一切的议会面前,我都被弄得哑口无言,无地自容,而这一次,形势完全相反,我要对付的是一个讨厌的家伙,他不学无术却诡计多端,他将给我设下许多圈套,让我蒙着头往里钻,而且他不抓住我的把柄是决不会罢休的。”

“如果我善于辞令,如果我的嘴如同我的笔一样,这会是多么好的一次机会,对我该是多大的一个胜利!”

也许,正如卢梭他自己所认为的那样,上帝在赋予一个人某种天赋的同时,就会拒绝给予他另一种才能。人的智能是有限的,这似乎也符合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所以,尽管卢梭是一个人格似有缺陷的人,但我仍然尊敬他,也同情他。“天才总是孤独的。”他的坦诚、勇气让我折服,他的细腻让我产生共鸣。

联想到孩子的教育问题,我们不能指望所有的孩子都能全面平均发展,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孩子考试都能考到非常优秀。我们要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每一个孩子都有他擅长的地方,不要因为他一时不适应当前的学校教育体制,就对他“恨铁不成钢”,对他失去信心和希望。殊不知,在你绝望的报怨声中,有可能埋葬了爱因斯坦、爱迪生之类的天才。不善辞令如卢梭,还不是在他人生的后期作出了如此不凡的成就!

看《忏悔录》名著个人观后感范文

篇4:看《红与黑》名著的观后感700字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篇5:《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1

前几日又将《基督山伯爵》细读了一遍,再一次喜欢上了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仍记得初读是在高中课堂闲隙之时抽空浏览,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是它迎合了我们中国人堆快意恩仇的独有武侠情结。大部分人同我一样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喜爱”爱憎分明“的酣畅淋漓。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神甫的博学多才和高瞻远署让我叹服。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随着人生阅历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对唐代斯的经历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我们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有人也将这本书译为《基督山恩仇记》,这个名字并不能真正的完全反映唐代斯的整个传奇人生。相反,我认为《基督山伯爵》更能体现出其中的韵味!他在最黑暗的时候并未被仇恨完全蒙蔽了内心,而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他并没有违背作为一个伯爵应该有的气度——”报恩报的彻底,报仇报的彻底“。他是实至名归的”传奇之王“。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2

必须牢记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世上最险恶的是人性。因为嫉妒与自私,邓格拉斯伪造证据,将前途光明的邓蒂斯送进了法院;因为恐惧与自私,检察官维尔福销毁信件,将确信无罪的年轻邓蒂斯投进了黑牢。

世上最高尚的也是人性。因为善良与信任,摩莱尔先生为邓蒂斯四处奔走,自掏腰包给老邓蒂斯置办了丧事并帮他还清了几笔所欠的小债;因为挚爱与真诚,法利亚长老在弥留之际,将所有的祝福都给了他像儿子一样爱着的邓蒂斯,并将所有的宝藏都留给了他,他相信这可以使邓蒂斯得到一切幸福。

于邓蒂斯而言,快乐是短暂的,十四年的囚禁生活,他曾经绝望过,想到过死,然而与法利亚长老的相遇相处,却又给了他生的力量!在书中,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人道和感激报答了一切高贵的情意。他用复仇之神授以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邓蒂斯也找到了属于他的幸福。书中凸显了一个充满正义感和理想主义气息的英雄形象。我想这也正是作者对人性善的一个最终认可,也是这位有着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大文豪身上天生具备的反对不平、追求正义性格的一种显现。

基督山伯爵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我想,在大仲马的笔下,这生与死的种.种考验,应该就是善与恶的种.种较量吧!

在民主和谐的今天,对于生与死,我想说:存善念,说善言,做善行,让善良的阳光普照耀每一个心灵,让生与死不在是考验,而只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现象!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3

有这么一个人,他一直是一个朴实的水手,有和蔼的上司,美丽的未婚妻和美好的前程。但因为两个人的诬告和法官的“让这个人做我父亲的替罪羊”心理,他被打入了死牢。

在明白了真相后,他的心里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复仇。这种情绪如毒蛇般啃噬着他的心灵。他越狱了,通过隔壁牢房的难友给他的地址,他得到了一大笔财富,从此踏上了慢慢复仇长路。

十四年,很长,很长。重见天日的他,已从25岁的壮小伙,变成了39岁的中年人。自己的父亲在极度的饥饿中死去,未婚妻嫁给了那个差点害死自己的人。那颗被名为复仇的苦水浸没的心,让他淡漠地看着自己的仇人在自己的揭露下死的死,疯的疯。

但是,他依旧不快乐。他已经回不去了。他甚至忘记了,当初当水手时,那份得到20埃居的小费都很满足的快乐。

复仇是一滩苦水,浸进去,发现什么都是苦的;你倾尽一切,最后发现除了一时的快感之外两手空空。

故事的最后,他离开了,和自己心爱的女人一起,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要去找回,最原始的快乐与幸福。

其实,很多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为了一段不幸的过去,放弃自己的未来。自暴自弃。放眼网络和身边,多少花季少年开始混社会,抽烟、打架,更有甚者,犯下一生都难以挽回的错误:“没错,我这样就是为了报复那个人,让他后悔!”可是,难道这值得吗?将本应美好的未来盛满过去的苦痛与仇恨,又有什么意义呢?

复仇是一滩苦水,你浸进去,是满目疮痍的世界;你跳出来,幸福在前方等待。是的,不是有人说“在伤害处长出一朵花,伤害就变成了上天的馈赠”吗?

活在过去的人,注定没有未来。既然自己的过去是不幸的,那就不要为了一个不幸的过去而使自己的未来也变得不幸。过去的事既然已经过去,那就让它过去吧。或许,人类的全部智慧真的可以用五个字概括——等待和希望。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4

基督山伯爵是一个人们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

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人们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

《基督山伯爵》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相比19世纪,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

而维尔福夫人最后却落个两手空空,这就是事与愿违吧,老天还是有眼睛的。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直到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括在这五个字内‘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正是靠着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大仲马智慧的火花中学到的两个词。希望大家能像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人生目标。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5

“人的智慧在‘等待’与‘希望’中,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这是《基督山伯爵》的真实写照,也是令我最难忘的金句。

这本书讲了大副水手埃德蒙·当泰斯被法官和情敌残害入狱,在狱中受尽苦难,但最终逃了出去。他找到了宝藏,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隐姓埋名,开始复仇。最后,情敌费尔南开枪自杀,法官维尔费尔除女儿和父亲外,全家死亡。嫉妒基督山的大银行家当拉格尔的钱财被强盗抢劫一空,名声毁尽。这看似没基督山半点关系,可他却是幕后的计划者。

基督山伯爵爱恨分明,面对已经嫁给情敌的未婚妻,埃德蒙不忍对未婚妻下手,只是让她离家出走了;基督山为了报答那个信任他的船主老莫雷尔,在老莫雷尔的公司快要破产时,基督山暗中送了钻石给老莫雷尔,让他的公司起死回生;埃德蒙甚至为了保住小莫雷尔的性命,救下维尔费尔的女儿瓦朗蒂娜,让这对情侣重新相逢。而在仇人面前,他也毫不手下留情。利用继承遗产的矛盾,让维尔费尔一家几乎全都丧命,仆人们慌忙辞职,逃到别处。

人的智慧的也的确是在“等待”与“希望”中的。基督山伯爵等待了,终于逃出了魔鬼地狱;他又等了,终于又完成了复仇计划;他又让小莫雷尔苦苦等待了3天,终于盼来了他救得的瓦朗蒂娜。在任何时候,基督山都在等待,而他也同样抱有希望,才能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要保持无论什么事都抱有希望的心理。如果没有希望,那会让一个人绝望,甚至丢掉性命。等待也是人必备的技能,在基督山伯爵在狱中绝望时,他会等待,最后成功逃出地狱;当基督山伯爵已经和仇敌建立友谊时,他要等待,抓住机会,一击致命。生活中无疑也是这样,当你会等待,你的耐心就会使你变得更强大。

总而言之,基督山伯爵不仅让我体会到了19世纪的别样风情,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更让我读懂了一个深刻的人生意义。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篇6:名著《基督山伯爵》个人观后感700字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既有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工作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是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是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终于读完了《基督山伯爵》,花了我整整三个星期的时间,不过我觉得还是受益匪浅的。在初中的时候我就听过大仲马的这本名著,可惜因为这部小说的篇幅很大,所以一直都怀着一种敬畏的心理,还有我觉得咱们中国人的文化观念和人家法国人有太多的差异和隔阂,因此这次拜读也是怀着一种虔诚的心理来感悟它。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来,不要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在怀着希望和等待的人生里,上帝会看到你的虔诚,会给予你幸福。

篇7:名著《基督山伯爵》个人观后感700字

有这么一个人,他一直是一个朴实的水手,有和蔼的上司,美丽的未婚妻和美好的前程。但因为两个人的诬告和法官的“让这个人做我父亲的替罪羊”心理,他被打入了死牢。

在明白了真相后,他的心里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复仇。这种情绪如毒蛇般啃噬着他的心灵。他越狱了,通过隔壁牢房的难友给他的地址,他得到了一大笔财富,从此踏上了慢慢复仇长路。

十四年,很长,很长。重见天日的他,已从25岁的壮小伙,变成了39岁的中年人。自己的父亲在极度的饥饿中死去,未婚妻嫁给了那个差点害死自己的人。那颗被名为复仇的苦水浸没的心,让他淡漠地看着自己的仇人在自己的揭露下死的死,疯的疯。

但是,他依旧不快乐。他已经回不去了。他甚至忘记了,当初当水手时,那份得到20埃居的小费都很满足的快乐。

复仇是一滩苦水,浸进去,发现什么都是苦的;你倾尽一切,最后发现除了一时的快感之外两手空空。

故事的最后,他离开了,和自己心爱的女人一起,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要去找回,最原始的快乐与幸福。

其实,很多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为了一段不幸的过去,放弃自己的未来。自暴自弃。放眼网络和身边,多少花季少年开始混社会,抽烟、打架,更有甚者,犯下一生都难以挽回的错误:“没错,我这样就是为了报复那个人,让他后悔!”可是,难道这值得吗?将本应美好的未来盛满过去的苦痛与仇恨,又有什么意义呢?

复仇是一滩苦水,你浸进去,是满目疮痍的世界;你跳出来,幸福在前方等待。是的,不是有人说“在伤害处长出一朵花,伤害就变成了上天的馈赠”吗?

活在过去的人,注定没有未来。既然自己的过去是不幸的,那就不要为了一个不幸的过去而使自己的未来也变得不幸。过去的事既然已经过去,那就让它过去吧。或许,人类的全部智慧真的可以用五个字概括——等待和希望。

篇8:名著《基督山伯爵》个人观后感700字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压卷之作。这是一部以“复仇”为主题的书。善良的水手埃德蒙。唐太斯,被情敌和船员陷害,诬告他叛国。而判决的法官因为怕父亲受到牵连,将埃德蒙投入关押重刑犯的孤岛监狱里。

在狱中,他结识了一位神甫-法利亚长老。长老在狱中教他学习各方面知识,同时他们一起挖地道以期能够逃出。但是长老没能等到那一天便病发猝死了。临死前,长老将他所知道的一处“宝藏”告诉他。而埃德蒙则躲入装长老尸体的袋子里投入大海,逃出了孤岛监狱。

出狱后,埃德蒙找到宝藏,成为了一名贵族,化名基督山伯爵,开始实施复仇计划。最后他把法官逼疯,让情敌身败名裂、自杀,但也饶恕了走投无路而忏悔的船员。于是他释然了,飘然而去。

这部书的情景构思十分巧妙。首先,在起始的章节,我们对于主人公——埃德蒙的美好前程可谓是满心欢喜,仿佛他就是我们的朋友一般,在心底对他进行虔诚的祝福。然而,在这大喜之后却是大悲,让人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在听到他的情敌和船员们商讨如何让唐太斯永无翻身之日而唐太斯毫不知情时,简直想把那些恶人正在写的诬告信一把夺来。但是,唐太斯终于摆脱了厄运,并且跻身贵族,成为路人皆知的明星。我们又对此十分欣慰。当他成功复仇时,可谓是大快人心。

当然,这部书也不仅仅是讲“复仇”,他也有讲感恩。对于当初十分器重主人公,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去找法官求情的摩莱尔先生,后来生意却每况愈下,甚至已经被各种债卷缠身即将破产时,他隐瞒了身份资助了他,助他们一家还清了债务。后来,主人公还多方面帮助了那位先生的孩子,并最终将自己的巨额财富继承给了他。

主人公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善良的人。他的善良感染了我,我想,这也许就是这部书能够长盛不衰至今的重要原因吧。

篇9:名著《高老头》个人观后感700字

名著《高老头》个人观后感700字1

刚看过《高老头》这本书后,我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的早逝,他对两个女儿爱戴有加,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通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后来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曾经污浊过。

名著《高老头》个人观后感700字2

最近,无意间发现了《高老头》这部书。开始吧,如果不是班主任要我们读的话,我说实话我是不会读的。我总觉得外国名著是那么的无聊,可没有办法啊,总要完成任务吧!

看了几十页后,我发现其实这部书并不是那么的无聊,不久就把它读完了我总感觉它与中国的名著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我感觉它的环境描写很多,而且十分逼真,我想与别的小说一样,这是为了写人物吧。

其次,这里面的人物很典型。这个里面我最深刻的是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她们开始是那么的高贵,不可侵犯,可是之后她们有是那么的丑陋,为了金钱而不顾自己父亲的死活。这就是金钱的强大吧,强大的连亲情都斗不过。

还有里面的那个逃犯,他是那么的聪明机智,可在金钱的威力之下,最终还是没有逃出去,这是不是又表明聪明是斗不过金钱的。

还有他的表姐,是那么的高贵,地位是那么的高。可是在金钱之下,还是被别人抛弃。这不是更好的说明地位是斗不过金钱的吗?

在其次,《高老头》有精致的结构。它有两条主要线索——是高老头的经历和拉斯蒂的故事,其中又穿插了几个人物的事,看似混乱,其实是主次分明、清楚明了。

最后,这部书的对比手法广泛运用。故事一开头就把扶盖公寓和薄赛昂府进行对比使拉斯蒂涅有了动力。又将巴黎上层社会的与下层社会的对比反映的这个社会的真实情况。此外,还将高老头的处境和他女儿的处境对比,凸显主题。如此多的对比使主题更加的明显,同样这是我们中学生应该学习的典范。

《高老头》这部书是巴尔扎特的成名作,这部书讲的是巴黎的哪一种金钱至上的关系。在现在,我们的国家也面临着这样的危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钱看作是一种无所不能的东西,钱这一东西已经腐蚀到了我们的身边,我是应该看一看这部书,知道一下我们的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关系存在了,或者我们是不正朝那个方向前进了。我们都应该反思一下。

我建议广大的青年朋友去读一下《高老头》体验一下金钱至上的后果。

名著《高老头》个人观后感700字3

《高老头》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作品中以高老头和他的两个女儿的故事为主线,拉斯蒂涅的“奋斗史”为副线,彼此互相交织,互相呼应,刻画出高老头这个艺术形象。

文中记述了高老头一生努力奋斗,为了两个女儿的幸福而不惜一切,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花在女儿身上;到了晚年,财产几乎耗尽的高老头依然如此,而两个烂赌、贪慕虚荣的女儿却不思图报,反而更视父亲为包袱,有失她们的面子,为求自保,不愿搭理父亲,最后高老头在无人同情下寂寂死去… …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为高老头的遭遇感到同情,对他那种无私的父爱感到敬佩,亦十分鄙视他那两个忘恩负义的女儿,对她们的行径嗤之以鼻。与此同时,我联想起往日双亲对我的教导,其实这也是他们对我的爱的一种,而我却置之不理,有时更感到反感。但在看完这篇小说后,我仿佛受到了爱的洗礼,对爱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以后,我定会对父母亲的爱倍加珍惜,不会像那两个掉了心肝的女儿一样。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代沟,很多是因为子女不了解父母,不懂珍惜父母的爱而造成的。因此,我衷心希望天下间的儿女能学会了解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以及爱。

在这篇小说中,有一处地方使我感到不解:为何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难道就不能真诚相待吗?无可否认,在我们周围的确存在着这样的人和现象。虽然如此,但我认为现实生活中还是充满着真情的。不知大家是否记得当年汶川地震,抗灾抗洪,人们齐心协力共抗灾害,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才能使损失减至最少,才能保护人们共有的家园。可见,人与人之间还是有真情存在的。“人到难处邻里亲,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不正体现了这一观点吗?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掩卷沉思:假若世上的所有人都能相亲相爱、和睦共处、互相帮助、互不猜疑,那么这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平美好,但这要多长时间呢?我想,即便过个几百年,也是这个样子吧?什么时候能让社会和谐呢?

名著《高老头》个人观后感700字4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闭上眼睛,眼泪落了下来,泪珠在那本书上滚动,仿佛在倾诉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元的陪嫁,只给自己留下了1万法郎的年金。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之后,他等于拥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两个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了大门······”1

读到这儿,我曾落过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的心肠痛斥的泪。他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会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写得栩栩如生,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儿子对为自己牺牲一切的父母毫不在乎,女儿把父母无情的赶出家门······我不知道: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父母就一定会幸福吗?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终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想见女儿一面,但是,这丝毫感动不了两个女儿冰冷的心肠。”

读到这,我也曾落下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自己没钱了呀!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的是他,但是不是,女儿真正孝敬的是他的钱呀!“钱能买到一切,也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金钱的残酷。

泪,痛恨的泪,悲伤的泪······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来孝敬父母,让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名著《高老头》个人观后感700字5

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个名叫高里奥的老头,他六年前住进了公寓,不知为什么,他由最好的'房间换到了最低等的房间,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面粉商,他为了讨好两个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两个女儿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钱后,竟把高老头从家里赶了出来。 心狠手辣的女儿们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高老头被逼付出了最后一文钱,致使中风症发作。临死前,高老头想见女儿们最后一面,都被推辞掉了,而他就只能在一张破床上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人世。

《高老头》这部小说,从多方面描写了19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着力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一一展现在人们面前。

对老头除了同情还是同情,两个女儿,对单独抚养着他们长大的父亲,不带着任何感激情感,只是不断的向老父亲要钱。这很现世,但反观这些他“高尚”的父道,究竟还是毁了孩子,对于这双方之间,不管什么亲情的话,他们的利益关系是十分明显的。这也使得亲情在这之中变得庸俗无道非常之黯淡。

我们没有太多郁郁寡欢的时候,至少我们要庆幸自己不像高老头的女儿一般生活在温室中,反倒在父亲及其需要自己的时候,将他抛掉。人性不在丑不丑恶的问题上,我们觉得对得起良心的事,做出来,可能会适得其反,正如老头对两女的做法。他无异于教会中神圣的殉道者。可惜上帝不会为此让他延年益寿,反倒是他两个物质的女儿为此生活得更好。我们能做的仅是在他逝世之后,赞颂他暂且算得上伟大的父爱,但却不一定是好的。

名著《高老头》个人观后感700字

篇10:看《三国演义》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看《三国演义》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看《三国演义》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题记

翻开尘封的历史,找出“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战争情况,领略风流人物,盖世英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叱咤风云。读了又读,看了又看,《三国演义》一直伴随我,走过那段日子,走过那段“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的乱世。

乱世当空,群雄逐鹿。袁绍坐拥四州之地,精兵良将多如牛毛,他犹如豺狼当道,窥视中原,野心天下皆知。董卓霸道,凶狠无比,“挟天下以令诸侯”。公孙瓒,乌桓占地为王,吕布一代枭雄,狼子野心。然而,他雄心勃勃,雄才大略,器宇轩昂,破乌桓于白登,斩吕布于垓下,摧袁绍于官渡。他是“治事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他又是“可爱的奸雄”,奸诈狡猾但不失豁达开朗;残忍冷酷但又我行我秀,笑傲江湖;大气磅礴但又随和风趣。纵然他年过半百,却依旧吟鞭东指,壮心不已;纵然他腹背受敌,生死攸关,却依旧谈笑风生;纵然赤壁受挫,华容道侥幸逃生,他依然自信满满,决议扫荡中原,统一北方。

他,雄姿英发,泰然自若,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他,戴纶巾,摇羽扇,指挥若定,以四两拨千斤,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他,潇洒儒雅,风流倜傥,把战争变成艺术,把指挥军队变成指挥乐队。他,战功赫赫,驰骋疆场,建功立业,少年老成,令苏东坡自叹“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他的一把火,给不可一世,骄横狂妄的魏军带来了灭顶之灾;他的一把火,令不可一世的魏武帝胆战心惊;他的一把火,诉说了四两拨千斤的神话。

他,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何等雄壮;单身赴会,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何等聪慧;刮骨疗毒,败走麦城,何等悲壮,华容道义感天地,放开金锁走蛟龙;会古城情感天下,桃园兄弟再聚义。

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阅读的历史。一起讨论过的问题,《三国演义》伴我一起走过那段惊心动魄,烽火连天的日子。

看《三国演义》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2

悟人生真谛,做平和之人——读《三国演义》有感三国风云,大气磅礴。书中人物各有千秋,讲述了一段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往事。

在经历几遍的详读之后,我对书中两人颇有兴趣,一是周瑜,三国时期,东吴孙权一派的少年都督;二是诸葛亮,字孔明,人称卧龙先生,刘备帐下军师。这两个人曾一同指挥过赤壁之战,显然是友;而诸葛亮又三气周瑜,最终使一位心胸狭窄的少年英雄气郁身亡。

先说周瑜,他是东吴的大都督,年少便得到吴侯的赏识,又得美女小乔为妻,可谓是春风得意,生活事业双丰收。就是这样一位少年得志的奇人,最后却落得为了一句“既生瑜何生亮”气死于马上。这样一位才华横溢又少年得志的人,结局竟显得如此悲惨。为什么,只是为了心胸狭窄,满足自己的虚荣,情节跌宕起伏,读来让人惋惜不已。

年少的周瑜只为一是气短,从而造成了这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这不禁让现实社会的我们,无不好好反思。而说道孔明先生,他值得我们反思的又有哪些呢?

诸葛亮字孔明人称卧龙与庞统并称凤雏卧龙。他学识渊博,被刘备三顾茅庐请出。做为军师,他一生奇闻奇事极多。曾主持过赤壁,独演空城计……书中提到他的情节很多。其中我最喜欢也最佩服的是他与刘皇叔的那一段隆中对,当年刘备三请孔明,终于在最后一次见到了他,诸葛亮当然也不负其所望,为他把后来六十年的战略方针和计划介绍了一遍。正是这一短短的隆中对,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诸葛亮的学识,更让刘备以下开朗起来,看到了希望。也正是它,同样反映出诸葛亮在隆中多年的修学没有白费,从而才早就了这样一位乱世才子,正是这渊博学识才造就了刘备的汉室天下。

总体老说,周瑜和诸葛亮只是书中的两个代表人物,真正吸引读者眼球的是这跌宕起伏的情节和乱世中的这些人的真情。正是有了这些情义才造就了书中这些有血有肉,风格各异的人物。正是有了他们才使得故事更加引人入胜。

故事的结局由晋朝司马一世统一落幕,这真正意义上见证了那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古语,这场乱世最后也终得安定。

看《三国演义》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3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直写到晋朝那个时代。书中有几个人物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ZZ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可以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看《三国演义》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4

狼烟纷起,战鼓擂响。箭在弦上,男儿为何不拔?

塞北秋风,江南杏雨。江山如画,英雄为何不争?

佳人乱世,笑靥如花。倾城倾国,你却为何不得?

书中最令人扼腕的是刘关张这三兄弟。从桃园结义到赤壁破曹,从千里单骑到败走麦城,从长坡一吼到夜战马超。云长说:“即使大哥什么都没有,我也要去投奔他。”不论做什么都以他大哥为准,他可以对谁都不好可唯独要对大哥好。只因为他有义。他桀骜不驯却只对大哥忠诚,当知道自己的二哥被杀,就算打也好骂也好,这个仇我也要报。结果被手下所杀。这三人从书之头却没有走到书之尾。败走麦城,心不甘;身首异处,恨无奈;兄弟相死,泪满行。塞北风,吹散了他们的呼吸;古筝曲,叹不完他们的一生。他们兄弟之情所融合成的那一缕英魂。依旧是那么的有情有义,生死不分。忠诚之魂,永久不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诸葛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被刘备所感动,拜为军师。为表忠心,献出隆中对;为得赤壁之赢,孤身犯险,舌战群儒;为对抗司马懿,冒险一搏,演唱空城。统一全国是他毕生之梦,当刘备临终托孤时,他发誓定会辅助刘禅,完成统一大业。这个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最终油尽灯枯,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即使身已死,可他对蜀汉之忠,对刘备之忠,永久不止。

他是英雄,有胆去刺杀董卓;他有志向,只为一统天下。雄心之魂,传古至今,但凡有志者,皆全有之。曹操,一位传奇之人,在三国之中,个个有雄心,可唯独他的雄心是那么雄厚,直抒扑面而来杀陈宫,灭吕布,就连袁绍,汉献帝之妃都成为了他的踏脚石。怎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壮志却未酬,可时间是公平的,最后他的壮志化成一缕英魂,永久不灭。

大梦方醒,百年长,不过弹指一挥间。罗贯中以情为墨,以义为纸,拾起“人生壮志”这支笔写出了人物百叹。关羽的忠,为后人叹;诸葛的智,为后人敬;孟德的雄,为后人佩。他们有壮志,有情义,只最终逃不脱命运。罗贯中不禁写出了人物姿,更重要的是,留下了一缕英魂,或忠或义,或智或才,不过是这其中无数人的结合体罢了。

爱无痕,情无边。欢笑泪眼共床眠。

人已去,情却在。一寸离肠千万结。

时已逝,间无隙。一缕英魂到永久。

看《三国演义》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5

在悠久的中国历史中,灿如星河的古诗词文化里有不少文人雅士,他们书写了一首首,一部部不朽的经典名作。其中,我最为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很生动地反映了东汉末年间中国古代这段历史的政治生活和军事生活。在这本厚厚的书里,记载着许多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武艺高超的吕布、忠心耿耿的关羽、威猛忠心的赵子龙、谦卑有礼的刘备……每位人物作者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了他们的性格特点,让人读罢不能忘怀,使我真实地感受到了那段被封尘已久的历史故事。

心怀天下的贤者刘备,他为了能解救生活在水生火热中的老百姓而三顾茅庐,以为一段佳话,这是多了不起呀!虽然前两次的拜访都没有见到诸葛亮,他仍旧坚持去了第三次,室外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这一些都没有使他退却,他还是耐心谦逊地站在门口等待,毫无怨言,最终得到了诸葛亮的鼎力协助,成为三国中的一方霸主。而文中里另一个主人公我就更加欣赏和喜爱了——诸葛亮,字卧龙,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知人善用,忠君爱国,是一位十足的智者。书中他似乎无所不能,令人钦佩。空城计骗过狡诈多疑的司马懿,设计骗取曹操败走华容道,草船借箭、火烧连营、七擒七纵孟获大块人心,一计连一计,一环套一环,让人不得不连连称赞,拍手叫绝!可当我看到诸葛亮病死的那一段时,眼泪又不自觉地就流下来,为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作为所感动,为他的忠君忠主所敬佩,他这样的一个人才并没有功高夺主,自立为王,而是选择尽忠于新主,哪怕这个新主庸庸无碌……这让我想起诸葛亮呕心沥血所写的《出师表》:“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多么得可歌可泣,多么得感人肺腑!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刘备的仁、关羽的忠、张飞的义和诸葛亮的智。那些层出不穷的智慧谋略、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英雄主义的人格精神,都展现了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博大精深的文化。亲爱的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愿意和我一起来读读这本书吗?我相信你也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看《三国演义》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11: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1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2

《百年孤独》在“新概念”选手中颇受欢迎,因此我对它一直有着好奇的渴望和虔诚的心态。带着不成熟的理解和不内涵的见解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像是看着六代人扎扎实实地生活,却始终离不开孤独。

或许命中注定吧,尽管在“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这两个名字的循环中家族看似会繁衍下去,尽管吉普赛人、政府、战争、火车和香蕉种植园的到来曾一度让这个宁静落后的村庄变得繁荣喧闹,但整个家族还是逃脱不了“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的命运。

是文明促成了孤独吗?还是人的内心本来就属于孤独?

“怎么时间老是在打转转啊?”乌苏拉说道。或许这个家族乃至整个寰宇都是沿着一个无边无际的圆圈运行的吧,所以人类才注定孤独,注定看见繁荣昌盛也只是看见了美丽化作的泡影。

在我看来,孤独的人大抵两种:自负与自卑。

自负的人通常有自负的才华。他们超出常人而用慧眼看世界,理解层次不同,交流自然成障碍。于是他们干脆自行研究,不理会众人,似乎形成了至极的境界而求新的突破,领悟常人所不能领悟的玄妙。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傲。而先驱大多是在这样不能被人理解的状态下产生的。就像布恩地亚是因为过早地知晓了家族的命运而被视作疯子一样,先驱总是孤独的。

自卑的人大多缺少自负的资本。他们在某些方面低于常人而用更忧郁的眼神看世界,自觉不如众人,交流也自然隔阂了。

当人们兴趣使然地谈论着一些话题时,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做听众。热闹是他人的,他们只会用冷漠的心态面对世人。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僻。就如奥雷良诺在自卑中挣扎一样,封闭的世界注定与世隔绝的。

自愿地停留在自我狭小的圈子里,自主地抵制着新事物的侵入,也难怪马贡多一直处在孤独之中,注定百年之后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但愿这最后到来的飓风,能吹散一切封闭自守的落后。“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绝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希望如此。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3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的代表作。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4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5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族群的亡灭!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结尾。而这种结局,在书中开头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100年前为布恩迪亚家族写的羊皮纸里早已预言。

从第一代家族创始者对原先生活的狭隘世界之外的空间的探索与发现,再到与世隔绝的马孔多一点点成为人口聚集地发展现代文明,最后整个家族在一阵飓风之后一切归零。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了原点。

看罢令人悲叹,心情像滚烫的池水一样波荡不已,家族七代人一遍遍重复的姓名如同解不开的魔咒萦绕盘旋,给人一种回环往复的沉重感,百年之间,看似人丁兴旺的家族,每个人一出生就被禁锢在时空的铁壳里,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宿命里挣扎,却逃不过命运与时间的冲击。

最睿智的人晚年被当成疯子绑在树上;最勇武的人从没打赢过正义战争又悲情绝后;最美丽的人似上帝恩赐而来却又荒谬地飞回天堂;最明理的人成为了政治牺牲品消失在历史之中;最开朗的人死于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不伦之恋里;最后一人用智慧与阅历得知一切后,成就了家族的百年孤独……

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没有一生一世的陪伴。孤独和失落才是人生常态,快乐是苦中一抹甜,只能用来回味的。你从迷茫中挣扎着走出来,奋斗一生,发现这世上竟然什么都不值得留恋,所有的伟大与渺小,所有的偏激与冷漠,如一个轮回般在无声地反复,最后留下的是抓不着的孤独。

在书中,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读书翻译,或是出逃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一生沉溺于情欲……这些条列式的方法,虽是布恩蒂亚家族的特性表现,却也是极端真实的人性展现。

有文艺评论说,马尔克斯借助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家史影射拉丁美洲社会。不过,我感到,马尔克斯影射的还不止生养他的那一片大陆,甚至包括了整个人类。读后感.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在灵魂层面,彼此孤独,他们并非息息相通的一体。这或许暗示人类,如果每一个人都以自我为单位,在灵魂的层面互为沟壑,而非结为一体,相亲相爱,那么,他们的结局是种群的灰飞烟灭。

小说的结尾,马尔克斯似在表达:只有当一个人行将死亡时,他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一样,看清自己的命运与归宿;那么,当整个人类行将灭亡时,人类全体才会像奥雷连诺·布恩蒂亚一样,彻底了然人类的谜底——人类是怎样一个物种?它到底从哪里来?它走过了怎样的历程?……但是,这时,一切都已来不及,毁灭的时刻已到,人人在劫难逃!

《百年孤独》冷酷地揭示了一个现象——当人类一次次试图超越自身局限去看清去思考自己的位置时,所得到的除了更深的虚无和无力感之外,别无所有。我们在无谓的纠结之中挣扎,却愈加深地堕入了无限的深渊之中,在孤独中挣扎,却终将被孤独吞噬。尼采说“当你在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人类一切超越性的尝试与对终极命题的追寻最终却归于空虚。

名著《百年孤独》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篇12:《双城记》名著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篇13:《三个火枪手》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书中的主人公达达尼安先生,去投靠火枪队队长。虽然出现了一些小误会,但正是因为误会而与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三位优秀的火枪手结成了么逆之交!他们不畏红衣主教的权势,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敢与智慧,最终通过四个伙伴的共同努力,维护了王后与路易十三的尊严,而使的红衣主教屡次出现笑话,最后也惩罚了米莱狄,达达尼安先生也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我看完后,感触颇深,总的说来,大仲马想要表现的是-----邪不胜正!在达达尼安和他三位伙伴身上充分显示出了一个人的高尚品质和人类的美德。想介绍一下人物:达达尼安----勇敢无畏,鬼点子多,有正义感。阿多斯----沉着冷静,是领袖人物。波尔托斯----风流,单剑术绝不风流。阿拉密斯----一心想做一个修道士。

我们首先说“勇敢”。书的开篇便讲到-----达达尼安从乡下去投靠特雷维尔先生。从大仲马描述大大尼安走在路上道的神态和心理,可以看出,达达尼安先生是一个勇敢,自尊心强,毫无畏惧的人。当他与三个优秀的火枪手共同面对敌人时,毫不退缩,更是展示了自己的本领,让他们佩服!最精彩的应该是,他们共同去英国找白金汉取回王后的项链。他每一路可谓是历尽了艰险,尝尽了苦头,但他们最终还是踏平了崎岖,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还让读者揪心的是,在拉罗舍尔为城战中,他们为了进行一个秘密会议,而冒险进入到圣热尔韦棱堡,他们面对多他没几倍的敌人时,丝毫没显出慌张,而是成功击退了他们!他们的勇敢,他们的无畏,正是一个人应该所具有的。只有勇敢,才能往前冲,只有勇敢,才能成功!我们从达达尼安身上见到了真正的勇敢!每一次,总是冲在最前面,每一次,总是完成的最出色。以一颗勇敢的心去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谓是勇者不惧!

接下来谈“正义”。似乎每一本书里都是好人有好报,恶有恶报。但【三个火枪手】与其它的书所不同的是,大仲马能够将好与坏,恶与善分得很是清楚(就像【基督山伯爵】里一样,好人终有好报,恶人的惩罚让人痛快),而不像其他的书那样--恶恶善善,好好坏坏,也许这正是人们喜爱大仲马的原因吧!

最后我们探讨一下“伙伴”。在非洲有句古老的谚语“你若想走得快,就一个人走;你若想走得远,就与朋友一块走”,【三个火枪手】中的主人公做到了!尤其是达达尼安先生,他----一个乡下青年,能够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难道靠的只是自己的勇敢吗?如果只是勇敢,那是鲁莽。难道再加上智慧吗?那也会势单力薄。很简单,他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与伙伴们的协作,文中的伙伴们总是形影不离,遇到困难也不是相互推卸,而是集思广益,已集体的力量战胜困难!我们从他们中间看到了真正的友谊。他们不止同患难,更是同享福。当白金汉送给达达尼安四匹上等马匹时,他不是一个人独享,而是与朋友共享!

我们不应该只从书中看乐子,更应该看本质,发现书中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东西,这才是读书!

篇14:《三个火枪手》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是讲爱情和决斗的故事,简单而浪漫!非常的吸引我,故事是说一个出生于法国南部的加斯科尼的青年达达尼昂,善良勇敢机智的挫败了恶毒阴险狡诈的美女米莱迪的害皇后和享利四世不合的阴谋,同时米莱迪又害死了皇后爱的白金汉公爵,并最终对米莱迪进行了审判和执行斩首的故事的。其中达达尼昂的浪漫爱情和米莱迪的妖艳惑众是主要看点。

看完故事让人觉得痛痛快快,清清爽爽的。每个善良的人都有美好的归宿。完美又经典!

虽然里面人物经历各种各样的,也有各种各样的立场。但是性格却很简单,爱就爱,恨就恨;善就善,恶就恶。善的有福报,恶的被砍头。这是早期文学作品的一个大的特点,其实同时也是缺陷。

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看现在的作品,人性极其复杂,善恶一念之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此时佛祖,彼时魔兽。你每个瞬间都可能做完全相反的决定。

从《三个火枪手》开始给人贴标签,贴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二次世界大战,原子弹的爆炸和使用才使人类不再给自己和别人贴标签了!因为标完标签之后呢就是战争啊!战争就没有赢家,而且最后会输掉的会是整个地球。现如今人类更多的认识自己,善待自己,展示更真实的自己!同时会去接纳与自己完全不同的“别人”。

人类似乎从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步入了稳重积极向上的成年,善待自己,善待世界,善待地球,善待宇宙…

同时又很清楚你唯一能改变的是自己,让自己的内心世界更强大的方法就是去接受不同的,各种各样的标签。有容乃大,却不是无欲则刚。有欲望,而且欲望越强烈越好。那欲望就是自我修练和提升。把困难当做磨练,把痛苦当做提升自我的机会,把一切的不同当做学习的内容去思考,去研究,去开阔自己的视野和眼界,让自己的心胸变的无限宽广。

人和人之间可以亲蜜无间的合作!愉快的共赢!冲出地球,开拓宇宙!

再回头看《三个火枪手》总是心情复杂,羡慕嫉妒那时的轻狂浪漫,又怕那时的义气用事(不高兴时扔个原子弹可怎么办?)。

想想今朝人类在自身能力变的更加强壮的时候,自然需要强壮的内心世界去控制自己的欲望和热情。

篇15:名著水浒传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在谈话。最近我们学习了我国古典名著中节选的四篇文章,在老师的指引下,我们拜读了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水浒传》。

《水浒传》是由明朝施耐庵创作而成,又名《忠义水浒传》、《江湖豪客传》,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的故事,共一百二十回,成功塑造了一批聚集江湖、行侠仗义的绿林好汉的形象。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粗心莽撞而又行侠仗义的黑旋风李逵,一身正气而又极其愚忠的急时雨宋江,聪明机智而又忠心耿耿的`智多星吴用,讲义气并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九纹龙史进,粗中有细、力拔山河的花和尚鲁智深......也认识了卑鄙无耻、祸国误民的高俅,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黄文木彬......

给我印象最深是一个江湖上人称“九纹龙”的史进,他是《水浒传》中第一个出场的梁山好汉。文中描写了他在危难之际,为了让朱武、陈达、杨春不落入官府之手,为了保全兄弟性命,“义”字当头,毅然抛家弃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放弃自己安逸平稳的生活,最后落草为寇,逼上梁山。他们这种兄弟义气情谊,在我们身上很难找到。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座快要断的独木桥前,狐狸、狼、熊想过桥,但它们担心掉进河里,狐狸和狼很狡猾,让老实巴交的熊先走,结果熊走上去后独木桥果然断了,面对好朋友熊掉入河的现实,它们不是第一时间跳入河中救熊,而是在那争论谁去救熊,而在这同时熊通过自己的拼命挣扎爬上了岸......

与史进相比,狐狸和狼这种朋友我们能交吗?它们把危险的事情让朋友去做,而且在朋友遇到困难时,又不愿伸出援助之手,跟史、朱、陈、杨四人相比,真让人汗颜。

《水浒传》教给我许多人生启迪和做人的道理。当然,我感觉史进的“义”还是一种狭义的义,作为新一代,我们既要延续炎黄子孙的大义精神,更要一切行动以法律为准绳,只有符合法律的“义”才是我们新时代应该发扬并坚守的“义”。

篇16:名著《茶花女》个人观后感700字作文

在一个悲惨的世界里造就了一个悲惨的人物——茶花女。她的命运催人泪下。对这个饱受创伤,最后在一个冷漠中死去的可怜姑娘,作者同样给予了深切的同情。

她是一个本性善良的姑娘,否则她不会为爱放弃一切、而在她的四周,没有人对她付出真情,没有人是因为为了她而爱她。普律当丝,若不是为了得到酬金,她会对玛格丽特到奴颜婢膝的地步;那些情人,若不是为了得到她,他们会供养她吗;那些买卖人,若不是为了在她身上大赚一笔,会在她身上搞投机吗……不会,不会,不会……一直到她名行将就木之时,她们才露出原形。一张张可怕的脸,而对她,他们不再需要那张虚伪的面具,只因为她再也没有利用的价值。最可悲的是她死后,那些人便急于拍卖她的物品。她就像一堆没有用的垃圾,被遗忘,被抛弃,被压在尘芥堆的底层,无声无息。

或许她生命里最闪光的一点是阿尔芒,他们彼此都付出了的感情,都为对方做出了牺牲。但是他们这段爱情,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承认,得不到任何人的答应,得不到这个社会的许可。玛格丽特是妓女,虽然她放弃了一切,但是仍无法改变现实,在那里没有人能接受,也不用说相信,她会从良,她永远活在之前从事职业的阴影里。最终还是为了阿尔芒,同时也为了他的妹妹,又沦落了。阿尔芒虽有软弱的一面,但是他冲动,易怒,妒忌心又如此之强。他并不理解玛格丽特,他如此偏激地认为自己受骗了,不断地进行报复,他的心中越是布满恨,越是显得玛格丽特的痛,她的悲。但是玛格丽特并不后悔所有的选择,她深信当他知道真相,她会在他的眼中显得格外崇高,然而却发生在她死后的事情。

玛格丽特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一个人面临着死亡,她又如此善良,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死亡前的痛苦。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芒给予的。阿尔芒的出现,是使她走向命运终点的催化剂。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苦。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的解脱。

篇17:看《水浒传》名著的个人观后感600字

《水浒传》是我国古典文学的四大名著之一。书中描写了108位英雄豪杰——号称天罡星36位,地煞星72位。其中有仗义疏财的“及时雨”宋江,武艺高强的“豹子头”林冲,博学多才的“智多星”吴用,豪爽重义的“花和尚”鲁智深,威震江湖的打虎英雄“行者”武松……他们个个身怀绝技,武艺超群。反面人物中有游手好闲、流氓成性却靠阿谀奉承爬上太尉宝座的高俅、奸相蔡京、奸臣童贯……作者施耐庵把梁山好汉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把各式各样的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表现了作者高超的艺术才能和敏锐深邃的洞察力。

书中以梁山好汉为中心,高举“替天行道”的义旗,反抗腐败透顶的宋家王朝统治:他们揭竿而起,杀富济贫、除暴安良,攻城夺寨,所向披靡。打得官军望风而逃,吓得皇帝老儿和乱臣贼子胆战心惊。小说展现了一幅幅官逼民反的壮烈历史画卷。

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朝廷采用软硬兼施、小恩小惠的卑鄙伎俩,安抚梁山义军。由于历史的局限,义军最后被迫接受招安,结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最后被朝廷利用,去攻打自己过去的盟军——方腊和田虎,直至两败俱亡。梁山好汉阵亡的阵亡,被害的被害,几乎全军覆灭。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起义就这样失败了,让朝廷坐收渔翁之利,可悲可叹!

通过读《水浒传》,我深深地为梁山好汉的悲壮事迹所感动、所折服,为他们的悲惨结局而惋惜。对那些腐败、昏庸、残忍、作威作福、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痛恨至极。

受苦受难的老百姓起来造朝廷的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要清醒地认识到:一要斗争就要彻底,义无反顾,不能半途而废;二要分清敌友,不能助纣为虐,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篇18: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有乌尔苏拉在真好,再怎么不幸也能顽强支撑着,整个家族唯一正常并且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的人,有她在的时候,家还一直是家。

其实提取大纲出来体系也没有多复杂,上校的战争事件作为大篇幅也着重在背景渲染,厉害之处在于无处不在的魔幻之笔。

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害怕生出猪尾巴孩子,到最后一代被蚂蚁运走的猪尾巴孩子,就连那摇摇欲坠层层打补丁似地叠加了一层又一层时代风霜的承载了无尽孤独的大房子也将被即将到来的飓风所卷走,布恩迪亚家族将不复存在。

有种命运嘲弄般的气愤、无奈到无所谓,那在每一代不曾被完全放弃破译的神秘莫测的羊皮卷,其实就是记载着整个家族变迁的预言,但永远也称不上预言,破译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历史尽头。如果能早点破译出来那么能改变历史么?或许没有关系。从每一代沿用第二代名字开始就意味没有一个正常人和历史重演,乌尔苏拉曾经试图按着教皇的目标培养一个纯正的子孙都失败了。

篇19: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1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2

《百年孤独》它不单是一个家族传奇,也揭示了一个大陆的百年历史。从最初吉普赛人用一块钻石样的大冰块打破了他们的蒙昧,到老布恩迪亚意识到地球是圆的,到乌苏娜学会糖制小动物,到奥雷良诺学会制作小金鱼等首饰,到皮埃特罗·克列斯比为布恩迪亚家族引进的第一台自动钢琴,到尼康诺神父在当地建立的第一座教堂,到奥雷连诺参加国内两党战争从此成为争议的人物,到香蕉园的建立,到铁路的通车,甚至到中国瓷器的远渡重洋,到后来的镇 压工人起义,到最后一切的消亡,都不是孤立的,是与整个外部世界紧密相关的,它的名字虽叫百年孤独,但这块土地其实并不孤独,就像一位作家曾说的那样: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 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以我的简单平淡、没有读过很多历史书籍、也不是一个喜欢政治的人,所以我能想到的比起那些深刻的书评者们一定是很肤浅。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喜欢,只是为了要重读智慧。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3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4

有乌尔苏拉在真好,再怎么不幸也能顽强支撑着,整个家族唯一正常并且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的人,有她在的时候,家还一直是家。

其实提取大纲出来体系也没有多复杂,上校的战争事件作为大篇幅也着重在背景渲染,厉害之处在于无处不在的魔幻之笔。

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害怕生出猪尾巴孩子,到最后一代被蚂蚁运走的猪尾巴孩子,就连那摇摇欲坠层层打补丁似地叠加了一层又一层时代风霜的承载了无尽孤独的大房子也将被即将到来的飓风所卷走,布恩迪亚家族将不复存在。

有种命运嘲弄般的气愤、无奈到无所谓,那在每一代不曾被完全放弃破译的神秘莫测的羊皮卷,其实就是记载着整个家族变迁的预言,但永远也称不上预言,破译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历史尽头。如果能早点破译出来那么能改变历史么?或许没有关系。从每一代沿用第二代名字开始就意味没有一个正常人和历史重演,乌尔苏拉曾经试图按着教皇的目标培养一个纯正的子孙都失败了。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5

这是拉丁美洲最有名最有影响力的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写的,也是在哥伦比亚战争的后期创作的,里面包含了自己的一些经历和创作,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其书可以称得上巨著了,因为它描写了拉丁美洲百年的历史和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兴衰和悲欢离合,外加魔幻变成现实的写实和对复杂人物关系和名称的一遍遍重复,着实让人惊叹,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初读此书,就一个感觉名字太多太像,记不清楚,而且老爹和儿子的儿子的名字基本都是一样,这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外加比较乱的结婚家谱,以及各式各样的突破传统认知的婚丧伦理,对当时拉丁美洲的文化,形成了鲜明的批判。

这本书最特别之处在于百年的孤独,并非年代的孤独,而是一代传一代的孤独。从老布恩迪亚的遭遇开始,一代一代传下来。虽然没有明说,但其的遭遇和行为语言的刁钻刻画,已经在无声中给人留下了孤独之感。从第一代到第七代,是如此的让人心声悲悯之感。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就是认识孤独,理解孤独,承担孤独,享受孤独,并从中悟出生活的真谛。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6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 一代到家族的zui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 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zui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zui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zui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7

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拉丁美洲。这是距离我们非常遥远并且相当陌生的大陆。我的一个朋友曾说,如果这个故事让中国人去写,哪怕让日本人和韩国人去写,都不会这样让人感觉艰涩难记。我们的习惯与他们截然不同,我们不会祖孙几辈用同样的名字。如果父亲叫李军,那么儿子顶多叫李小军,是不会再叫李军第二或孙子再叫李军第三的。这样我们就更可以对整个故事梗概有一个清晰的印象。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的不同吧。这虽然好像是一个缺憾,但我认为不但是与他们文化本身有关,更重要的是作者想借此表达整个家族无论是从性格还是命运的一种联系与轮回。初读虽然容易混淆,但多读几遍,家族的几代人都会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你可以轻易地指出哪个是充满智慧与创造力的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哪一个是最富传奇色彩的奥雷良诺上校,哪一个是追求自由的象征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哪一个是朝气勃勃的却以悲剧收场的阿玛兰塔·乌苏娜……

这是一个极度孤独的故事。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看《百年孤独》名著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篇20:观看《飞鸟集》的个人观后感

提起泰戈尔,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亚洲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是一个具有巨大世界影响的作家。其次,就是其天才的成就。他创作了50多部诗集,被誉为“诗圣”。写了12部中长篇小说,100多篇短篇小说,20多部剧本及大量文学、政治论著。另外还有1500多幅画,2000多首歌曲。是印度国歌的词曲作者。一个人,终其一生,能有他诸多领域中的一种成就,就非常难得了。而泰戈尔,却把它们集于一身。

他一贯强调印中两国人民团结友好合作的必要性。曾于1924年访问中国,回国后发表了《在中国的生活》。他同情支持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他对我国诸多的现代作家早期的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冰心,其在作品中毕生践行“爱的哲学”,童真、母爱是其歌颂的主题,其作品更是伴随了中国几代人的成长。

本书以《新月集》和《飞鸟集》为主体。

《新月集》中大量的作品完全以一个孩子的视角去观察、思考,营造了一个充满童真的世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孩子有童真、童趣,却不会写成文章;成人能写文章却早已失去了童稚的眼光。作者又是怎样把这两者集合在一起的呢?简直是匪夷所思了。我想,非有童心,断不会有此童趣之想。

读着这些诗,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作者的笔端又活现在面前。回忆童年往事的同时,也再一次体会了母爱之真挚无私、伟大深沉,而这些在幼时是不会体会的到的。

这次阅读,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我重回童真世界,重新领略、感悟了母爱的温馨。

《新月集》中另一大类作品是以母亲的视角写的,写出了对儿女浓烈的爱。读这些诗篇,那轻柔的口吻,舒缓的节奏,使我们融化在一种温柔、绵软、甜蜜的氛围里。

《飞鸟集》共325则,每则大多只一句话,表达的是作者的哲思。小至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大至社会人生,世间万象,无所不包。语言非常凝练、简洁,但皆包含着深刻的哲理,有些还蕴含着一种深邃的意境。这些人生的大智慧,读来引人思考,启人智慧。尤其是它们无所不包的范围,足可供禄蠹世人借鉴了。

作者之所以拥有宽广的胸怀,博大的爱,具有这些充满奇思妙想的大智慧,我想,这与作者根植于一个宗教国家,汲取其丰厚的养分是分不开的吧。

观看《飞鸟集》的个人观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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