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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记》读书笔记

2022-05-28 04:04:4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人人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学记》读书笔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学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记》读书笔记

篇1:《学记》读书笔记

在寒假期间,我仔仔细细的阅读了《学记》。这是我国最早乃至世界上最早的较有系统的教育学着作。这里面包含了许多老祖宗的智慧和宝贵的经验。这篇文章对教育的目的、学校制度、教育的原则、方法,以及教师的作用等问题,都做了非常全面系统的论述。对我国古代教育影响深远。它的经验和思想原则,并没有因为时间而过时,很有现实意义。学习后,我认为他特别对老师的教学有着积极的作用。它里面囊括了教育的目标、教育的内容、教育的方法、教育的效果。这里面的内容对我们现在的教学非常有实际意义!其中我最赞成的它所论述的教育原则、方法。其实也就是如此!好的老师主要要看他的和教学效果。没有效果还谈什么教学?在我的体育这一块也一样!在我刚毕业时!感觉的自己理论多深!总有一种不服的感觉!有一点点高傲!其实到工作岗位以后才发现!在教学方法方面你连一个当教几年学的兵的都不如。刚上课时你设计的可以说是天衣无缝,但到实施时,学生东跑西跑,打打闹闹。他们真的不把你当老师看!尽管你喊破喉咙,他还是挤空说他该说的。做他该做的,真让你没有办法!这有可能有点书中所说“今之教者,呻其占毕,多其讯,言及于数,进而不顾其安,使人不由其诚,教人不尽其材,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君子既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可以为人师也。”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的总结自己的经验!就我在近期教学中!每节课都认真真的准备,不断地变换花样!就二三班与二四班是选用不同的教法!因为三班学生较贪玩,不易管,象崔国冲、裴佳康、管照伦等孩子!你就必须慢慢的引导,花较多的时间去培养他们的习惯!而四班的孩子就好说多了!像武硕文、童亚博、梦晨遥等广播操稍微一指点就做的非常漂亮!有时做的比老师还好呢!根据这种情况两班决不能用同样的教法。所以我在三班一般以老师的教为主。而四班更多的是带动优秀学生的积极性。自己作主较好其他的小朋友!有时四班在体育委员的带领下也能做好一堂课!读到文中的大学教的方法。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启迪!就像文中所说“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陵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现在在教学中我也能做到这四点。针对孩子性格及时的预防!特别是本学期刚上课我先做的施教于严。让孩子们知道学习过程中的规矩!如主抓不好好站队的、上课说话的。这就及时避免了孩子们懒散、不专心听讲的毛病!特别是本周学习广播操!为了让孩子不枯燥,故意的编排各节的相互穿插!适时抓住了孩子的才能和年龄特征。还上他们结对子,进行互帮互助!通过那个上课也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总之,通过学习《学记》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其实里面不但但是这些。只要我们再细细品味里面还有许多财富呢!

篇2:琐记读书笔记

当沉浸在二月的我们还在肆无忌惮地寻觅快乐时,那种悄悄来临的快乐危机在某个深夜总是慢慢地充斥着我的心。

曾经,我很疯狂地沉浸在游戏中,摆脱学习的重担,我没有想太多,很郑重其事地允了那句“活在当下”的话。感到有点浑浑噩噩,但快乐令我兴奋。毕竟是个小孩。

那只是上学后的第一个假期。当源源不断的“开学”、“放假”这类词语闯入我的读书生活时,哭泣、欢笑、哭泣……具备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让我哭笑不得,开始不知所措。毕竟是个小孩。

后来,在糖果与鞭子“循循善诱”中,我们也这般熬了六年。小学毕业时,有人问我:“六年里,你经历的快乐和伤心哪个多?”我有点语塞。拼命翻着以前的事,才发现每一年都那么相似,六年的快乐与忧愁都大同小异,滤出了一丁点儿的收获,有点失望。毕竟是个小孩。

痛苦与幸福轮回着,但终有尽头。而我现在依旧在所谓的幸福中吧,我不敢像大人一样看透了尘世,那样只会让自己痛苦。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特权,应该好好珍惜。假期是休息的,学校是读书的,懒得把两者牵扯在一起。好好玩,好好学。以后的事让时间带我们去吧。这只是一个孩子的想法。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

篇3:琐记读书笔记

琐记读书笔记

琐记读书笔记(一)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琐记读书笔记(二)

今天是中秋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顶着炎炎烈日,我从书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后,翻开几页,虽说是小说,可我基本一点都读不懂。偶然翻到《琐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琐记读书笔记(三)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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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琐记》读书笔记

今天是中秋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顶着炎炎烈日,我从书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后,翻开几页,虽说是小说,可我基本一点都读不懂。偶然翻到《琐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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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琐记读书笔记

《秋灯琐记》是清朝人蒋坦所写的忆妻书。书中所记,大多是与妻子秋芙的生活琐事,但文中一字一墨,皆妙曲横生,使人读之慨然,无不有羡慕之感。

蒋坦,字平伯,号蔼卿,是浙江钱塘人。秀才出身,善文章,工书法。道光七年与青梅竹马的表妹秋芙订婚,道光二十三年成婚。而秋芙亦有文才,著有词集,解音律,善弹琴,尤喜佛经。故夫妇偕隐家园,联吟礼佛,作诗载歌,又有游山玩水之趣,并享天人之乐,虽箪食瓢饮,常自窘困,但不输高雅之志。

可以看出,蒋坦与秋芙皆是性情中人,见山树花木,水光风涌,无不有感。

还记得书中写道二人夏日出游,到理安寺,在石屋洞中陶然忘世,不知几何。所记写道:“秋芙安琴磐磴,鼓《平沙落雁》之操,归云滃然,涧水互答,此时相对,几忘我两人犹生尘世间也。”可见二人自然之天性,非尘世之人可比也。

蒋坦对秋芙可谓珍切宠爱,记的二人在一湖游玩,到了晚上,四周暝目,霜风乍起,秋芙时着薄棉,略有寒色,蒋坦见之,于是脱衣半臂拥之。读者念至此处,怎能不唏嘘感叹,真是羡煞人间也!

春花风月有时,秋落霜寒亦有时,所以二人也常常有惜花伤神,念苍山衰败之感。秋芙常对蒋坦说:“人生百年,梦寐居半,愁病居半,襁褓垂老之日又居半,所仅存者,十之一二耳;况我辈蒲柳之质,犹未必百年者乎。”蒋坦闻之同感。是啊,生死有定,但愿你长寿百年,希去我之前,免伤孤之痛。蒋坦所想,或许如此,上天应之,所以也就有了丧妻之痛啊。

幸福源于细节,所谓琐事者间,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而人们大多愿意看的,不是表面的华丽词藻,而是内容中的真实情感。蒋坦与秋芙,如《浮生六记》中的沈复与芸娘,都是至情至性之人。

夫妇本三生结缘,若能如此,皆为良缘。但世上没有那么多良缘,所以才会去羡慕蒋坦与秋芙,羡慕古人的至美爱情。

有时候,我们无法选择对方是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如果真是如此,又怎么会怕没有良缘呢?

最后,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比翼双飞,再续蒋坦与秋芙之爱情。

篇6:简爱记读书笔记

《简爱》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了。最近又看了一遍,要说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简·爱小时候的可怜遭遇,她少年时的坚韧。

我在看见她舅母对待她时恶毒的言语以及她舅母三个儿女的行为,看到简被他们几人欺负,我的眼睛不由得一酸,心也有些疼痛。之后又再次扪心自问:“如果我是简我能坚持么?我能像简那样长大后你不去愤世嫉俗么?”我相信我不会。因为从小我的环境太好了。从小便是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宝贝下长大。从没有受过苦,受过累。之后,在一位善意的女仆的帮助下,她去了那所学校。在那所条件艰苦的学校里,简刻苦的学习,她也学得很快。没有抱怨过,只有感觉有些许的宽慰,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她舅母家的痛苦日子让她感觉现在的生活反而很好。

我两次看到简在学校的日子,总是会放下书静静地想着:简她真的好厉害!在经历了那么不公平的生活后,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她仍能保持着心态。就好像之前一切的不幸都是上天对她的考验,考过之后,她从中成长,她的心灵越发的美丽,而不是变的扭曲。这也许就是简的坚强体现吧~若她就会变成不思进取,厌世的人。

再到之后她的默默离去。她毅然离开了爱德华·罗杰斯特。但是简却在爱德华最窘迫的时候回到他的身边,照顾她,陪伴他。这里,简对爱德华的爱让我感动。

简·爱就是一个混合体,一个理智,坚韧,执着的混合体。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坚韧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你不够坚韧,怎么面对现在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平的,这就需要我们坚强的去面对。你若不坚韧,我想在现在这个社会你会过得很痛苦。面对危险,我们需要勇敢。然而面对困难,我们不但要勇敢还要坚韧!

《简爱》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了。最近又看了一遍,要说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简·爱小时候的可怜遭遇,她少年时的坚韧。

我在看见她舅母对待她时恶毒的言语以及她舅母三个儿女的行为,看到简被他们几人欺负,我的眼睛不由得一酸,心也有些疼痛。之后又再次扪心自问:“如果我是简我能坚持么?我能像简那样长大后你不去愤世嫉俗么?”我相信我不会。因为从小我的环境太好了。从小便是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宝贝下长大。从没有受过苦,受过累。之后,在一位善意的女仆的帮助下,她去了那所学校。在那所条件艰苦的学校里,简刻苦的学习,她也学得很快。没有抱怨过,只有感觉有些许的宽慰,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她舅母家的痛苦日子让她感觉现在的生活反而很好。

我两次看到简在学校的日子,总是会放下书静静地想着:简她真的好厉害!在经历了那么不公平的生活后,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她仍能保持着心态。就好像之前一切的不幸都是上天对她的考验,考过之后,她从中成长,她的心灵越发的美丽,而不是变的扭曲。这也许就是简的坚强体现吧~若她脆弱那么她就会变成不思进取,厌世的人。

再到之后她的默默离去。她毅然离开了爱德华·罗杰斯特。但是简却在爱德华最窘迫的时候回到他的身边,照顾她,陪伴他。这里,简对爱德华的爱让我感动。

简·爱就是一个混合体,一个理智,坚韧,执着的混合体。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坚韧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你不够坚韧,怎么面对现在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平的,这就需要我们坚强的去面对。你若不坚韧,我想在现在这个社会你会过得很痛苦。面对危险,我们需要勇敢。然而面对困难,我们不但要勇敢还要坚韧!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有一个光明结尾--罗切斯特的庄园虽然毁掉了,而且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篇7:《闹学记》读书笔记

《闹学记》读书笔记

一直以来,我对三毛并没有很深的了解。可是当我通过书中的文字走入了三毛的世界后,我无时无刻不为这位女性作家,不,我觉得我更该称她为一位艺术家,一位生活艺术家而影响着。她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的华人社会广为流传。我很久以前就喜欢她,喜欢她的性格,很开朗活泼,深深影响着我。

这本书写了三毛出国,再去上英语班的事.三毛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决定回国去.我个人是非常喜欢三毛在美国学习的这段日子的,在那个课堂里,他们用独特的方式上课,还有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包饺子,讲故事,改编故事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三毛的个性。

“那时年少,有时间僵持,没时间原谅。”一直好喜欢这句话。很真实的反应了我们在学生时期的性格特点。那时年少,还记得在课间使,我们为一道数学题而争论得面红耳赤吗?还记得我们因为彼此的误会而伤心落泪吗?还记得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语言而笑的没心没肺吗?还记得······多么幼稚却又美好的'日子,现在时常会回想起那段日子,虽然有时过的磕磕碰碰,倒也是最真、最纯的一段日子。时常在想如果每天都能像初三那年一样美好就好了,但是时间过了就过了,有些事有些人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振作起来,向前迈进吧,加油。

书中还写了在三毛的婚姻经历,个人生活细节,这些种种无一不在吸引着我去阅读她的书籍,在她笔下,所有的人物变得活灵活现,我还会阅读更多有关于她的书籍的.

篇8:关于琐记读书笔记

哦,原来世界上竟还有一个赫胥黎坐在书房里那么想,而且想得那么新鲜?一口气读下去,“物竞”“天择”也出来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也出来了,斯多葛也出来了。学堂里又设立了一个阅报处,《时务报》不待言,还有《译学汇编》,那书面上的张廉卿一流的四个字,就蓝得很可爱。

总觉得不大合适,可是无法形容出这不合适来。现在是发现了大致相近的字眼了,“乌烟瘴气”,庶几乎其可也。只得走开。近来是单是走开也就不容易,“正人君子”者流会说你骂人骂到聘书,或者是发“名士”脾气,给你几句正经的俏皮话。    感受    《琐记》忆叙鲁迅为了寻找“另一类的人们”而到南京求学的经过。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改名为雷电学校)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附:哈佛琐记读书笔记

《哈佛琐记》其实也是对母校深深的眷恋的成果,到底有多深情,这里就不赘述了,男人的世界要靠心去才能体会。在这本书中我再一次见证了梅贻琦老先生所说的 “大学之大,非大楼之大,乃大师之大”。是真正的。国内大多数大学都曾提过这事,但却基本是“讲到”而已。哈佛能有如今成金,靠的就是这许多大师学者们,他们形成一种气场,一种能让人潜心向学的气场,一种让人敢于追求自己内心自由的气场,敢于保持自己独特的气场,这些人不仅仅是学术上的大事,在教学上也毫不含糊,反观国内大学的教授学者院士们,真正学术教学双馨之人不知几何。这也不能全怪这些学者教授们,在国外教授的收入和社会认可度绝不比任何一个官员差,但国内教授学者们虽然衣食无忧,但却也算不得宽裕,若是需要买个房子车子什么的,压力的确也不校对物质的追求是人之常情,专家学者们也是人,大学的教学越发显得萎靡,虽然教育部一直都在强调,但检查起来却也不过是大水不冲龙王庙罢了!

哈佛的可贵之处,便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气氛,让每个人尝试去表达自己,发觉真实的自我。早哈佛,每人受到鼓励用自己的想法去思考,用自己的感官去感受,按照自己喜爱的方式去生活,除了个体层面的解放之外,哈佛还能够承接西方知识的传统、使置身其中的人随时可以与古人精神相往来。威廉・詹姆斯曾描述他心目中“真正的哈佛”,他说:我相信,就培植自主与孤独的思想者的苗床而言,除了哈佛大学,无出其右者。哈佛的环境不仅允许,而且鼓励人们从自己的独立独行之中寻找快乐。相反的,倘若有天哈佛想把她的孩子塑造成单一固定的性格,这将是哈佛的末日。如果詹姆斯的话正确,那国内大部分大学都将阵亡,为什么还不灭亡呢,只有一个理由足够,因为他们都是公立的。现在中国很多家长拼着命地把还在往国外送可能就是不想作为亡校之生,但这群人去了会不会把国外的学校亡了还得拭目以待。但从这一说法我们不得不反思我们的高等教育,我们的高等教育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从唐朝确定科举制度,设立专门考试科目开始,中国就致力于培养一批思想高度统一的管理人才,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好管理,千年之后的今日依然还是这般,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却还是以同样的标准衡量一个孩子的好坏,甚至一个成年人的成功与否,从前是功名利禄,现在还是功名利禄,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可能可能也不大喜欢改革,反正曾经都过来了,接下来继续这么过也没关系。真正的大师可能是从走出学校之后开始的吧!

《哈佛琐事》中提到很多的大师,大家比较熟悉的斯金纳、科尔伯格等世界闻名的人物,他们在治学上都是那么严谨,当然不乏滥竽充数之辈。作者吴咏慧自己做学问的精神,在其朋友写的后记中可见一斑,问伊学会开车体验没有自由自在生活否?没有!去过赌城没有?没有!到过情人酒吧没有?没有!小电影看过没有?没有!异性朋友交了没有?还是没有……那平日里有什么消遣?读书!读书之后呢?还是读书?读书如斯,书虫也,但看其文章其并不见迂腐之见,可见深有心得。其实人人都可以做到自己想做的,只是在做之前都觉得自己根本做不到或者根本就没有希望,把结果想象得太过透彻,自己把自己吓退了。

治学之道,在“敬业”,在“坚持”,但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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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琐记读书笔记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平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篇10:琐记读书笔记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篇11:琐记读书笔记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篇12:琐记读书笔记

这个寒假的天气却是不错的,阳光明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适合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现在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谓,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向先生致敬!

鲁迅先生的文章实在值得回味,反反复复的看才能大概了解其中滋味。曾经看过一篇关于先生的文章的评论,说先生的文是只可浏览不能详读的,盖因先生实在是个忧国忧民的革命文人吧,这等的境界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今天看了先生的《朝花夕拾》册子中的第二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也是颇有些感触的。这篇文章,先生用深沉隽永的笔描写了一个在先生家做工的女性,长妈妈。

文章着重写了先生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先生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先生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开篇介绍长妈妈的时候,铺成直叙的写了长妈妈名字的由来,人物的性格,甚至对于长妈妈那个“大”字形的睡姿也反复提及。后面通过对于长妈妈的言语行为,也给了读者一个很直观的概念,其实所谓长妈妈也就是那个时代下生活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有一些陋习,但是也有敢于创新的可爱一面。

篇13:琐记读书笔记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中国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篇14:《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记》是张爱玲生前没有完成的遗稿,被好友的儿子在其遗物中发现后出版。大约三万字的书,是张爱玲南下温州寻夫胡兰成的路途上的所见所闻,下面给大家分享《异乡记》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吧!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杀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其正式发表的作品里极为鲜见的。

让人惊喜的还有其中不时透露出来的思辨和隐忍。

她写途中遇见的社戏。末了说:"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写汽车在途中抛锚,许多小孩围上来在车身上照镜子做鬼脸。心想:"在美国新闻记者拍的照片里也有这样的圆脸细眼小孩——是我们的同胞。现在给我亲眼看见了,不由得使我感觉到:真的是我们的同胞么?"心里满是乱世流离中看罢欢快画面之后满满的凄凉。

写在茶馆里看到三个流亡学生吃完面玩起牌来的面目可憎:"学生们一旦革除了少爷习气,在流泪中吃点苦,就会变成像这样?是一个**时期的产物吧,这样的青年,他们将来的出路是在中国的地面上么?简直叫人担忧。"

张爱玲的思辨和隐忍,大抵如此吧。只提出所见之具象,她自有其思考藏于语中,与你似乎关乎不着,但你却不得不深刻反思,是非利害自有你评说去。这样的本领,我想即使是专长杂文的作家,也望尘莫及。

然而张爱玲毕竟还是张爱玲,专属于她的情短怨长、凄凄惨惨戚戚照旧还是无法遗漏。

看她把嘴合在枕头上说:"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是暗夜里难以自持的凄惶和茫然无依。

看她把闵先生的招呼撇在耳外,佯装睡着默不作声,只沿着枕头滴下眼泪来。让人疼惜得只恨不能为她拭去泪水,只恨命运的疏离和情感的颠沛流离。

看她旁观到闵太太哄怀中哭闹的小孩,感叹这是最美的`母爱童话。明白那是她源于母爱的天性和感情流亡的交错下,隐隐的自怜和伤感。

原来,对于爱情,女性永远是最脆弱的,如刚断乳的婴孩贪恋母体的温度。一向坚定清醒如张爱玲者,面对爱情,依然如天下女性一般,执着地奔跑在逐爱的道路上,纵使舟车劳顿,心力交瘁。

所不同的是,张爱玲有作为作家的心细如发、敏感多思的天性,没有一路泪眼婆娑,怨怼到底。全程中都是对缺失的乡村生活经验保有的兴致勃勃的新鲜和奇异,这成为日后创作小说的素材。

只是不明白,作为一部记游体散文,张爱玲为什么要以"沈太太"自称,以"闵先生"、"闵太太"称随行同伴,俨然创作一部小说?为什么所去之目的地要以"X城"示人不愿直言明说?为什么所寻之人以"拉尼"称之?

《异乡记》作于四十年代张爱玲为情所困时期,熟悉其感情经历的人,不难推测出答案。只是替张爱玲暗恨,爱上那样一个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连写一篇文章都不能昭然于光天之下,以至难以为继,篇中断稿?

然而她也知道那是"非写不可"的,否则她也不会始终收藏着,没舍得把稿子扔掉。

而对那些珍视她的人,《异乡记》,是非读不可的。其中缘由,你懂的。

篇15:《异乡记》读书笔记

张爱玲说《异乡记》是她觉得非写不可的一本书。她以为这本书是大多数人不想看的。我却觉得这是她写的最好的东西。

很遗憾,宋以朗找不到书的下半部分,因为下半部分是张爱玲见到胡兰成以后的事情。我猜测是张爱玲销毁了下半部分。这太可惜了,却也情有可原。

在《异乡记》里,作者叙述了从上海到温州一路上的见闻。她小时候生长在深宅大院里,长大后又生活在高楼公寓里。那次去温州,她才真正有机会看到那个时代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生活,离她是那么遥远,遥远的像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对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她时而惊诧,时而嫌恶,时而怜悯,时而惘然。对人们的言行举止,当地的村貌地貌,风土人情,她都观察的非常仔细,真让人觉得她生来就是来写书的。

在这本书里,看不到她一贯的尖酸刻薄的文风,也没有她对母亲的怨恨。她的心态出奇的平和。她嫌解手的地方不遮羞,也可以理解,她用惯了浴室洗手间,当然用不惯马桶茅房。她嫌枕头脏,也不能怪她,谁愿意睡在别人的脏枕头上。

要论文学价值,我觉得《异乡记》是她写出来的最有文学价值的一本书。可惜是一个残本。

篇16:《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人》的封皮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竖领的毛呢大衣,叼着半根烟,用深沉的目光看向镜头。他看起来既年轻又老成,是一个有风度有魅力的男人。

他是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是烟不离手、笑看人世、洞悉人性、拥抱荒谬的文学大师。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喜欢这个男人。”如果可以,我真的想要将时光回溯到六十年前,去巴黎看一看他。然而这并不可能实现,所以,我只能选择让自己沉沦在他的文字王国。

“那是因为我从来都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默尔索在被问到对“别人说自己沉默寡言,性格内向”有什么看法时,他这样回答。

在整本书中,有无数次默尔索的内心独白,但却仅有一次丰富而激昂的语言描写。这个男人,心中明明有千山万水,明明什么都看得透彻,却总是吝啬于表达。甚至在决定他生死的法庭上,他都不愿为自己辩解分毫。也许大家会觉得,他不辩解,那他的死刑算是自找的了。其实不然,面对一个完全偏执的世界,辩解又有什么用呢?总不会因为默尔索一段精彩的辩解,就能改变人们心中惯有的“正义”的判断吧。

加缪对检察官的语言描写非常的精彩。这是一个口才非常好的男人。在书中来看,默尔索的律师已经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了,但在检察官的滔滔大论之下也是屡屡败下阵来。检察官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却处在错误的年代,待在错误的位置,怀有错误的立场。我想,就算默尔索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也会被这位检察官漂亮的演讲给一一驳回。毕竟一个人如果铁定了心思要打倒你的话,他可以用任何理由甚至牵强附会的诡辩来否定你的论述。况且在那个年代,犯人与检察官的地位可是相差很多。

但其实默尔索的不言语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在养老院的门房出庭作证时,他以一种偏向检察官的口吻讲述了他和默尔索在灵前喝牛奶咖啡和抽烟的事。但其实这些事发生时他从未表现出一点儿不满的情绪,而是殷勤的给默尔索准备咖啡,愉快的接过默尔索递过去的烟。这些他都忽略不说,而是只说出一些对默尔索不利的证词。他讲完之后,法官问默尔索还有什么问题,默尔索一如既往地沉默了——他没有揭穿门房的虚伪。随后他又主动承认了烟的确是他给门房的。这时,那个被检察官极力“拉拢”来的门房先生终于良心发现,补上了一句“牛奶咖啡是我准备的”。虽然这句话又被检察官轻松驳掉,但无论如何,默尔索的不言语为自己争取到了一句难得的公道话。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说默尔索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在法庭上他已经处在了一个被动地位,他应该懂得行使自己说话的权利。他杀了人,但绝对罪不至死。就算会被检察官否定,会被很多人嘲笑,他也应该说出来。全世界不会只有默尔索一个明白人的,那个眼睛清澈的年轻记者,就一定会理解默尔索的。难道非要把一肚子的委屈留到监狱里对自己说吗?难道非要等到上诉的时候再说吗?晚了,一切都晚了。

篇17:《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人又称作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

主人公默尔索由于杀人而被判死刑。审判经历了两个过程一个是对妈妈的态度,一个是对上帝的态度。从默尔索对妈妈葬礼的冷漠态度,葬礼后的第二天就与女友看喜剧电影的反常。对邻居老人和老狗的描写,对皮条客的帮助为其写了一封信,为其作证,最终为其杀人。法官从这些方面印证了默尔索冷漠无情,对一切事物无所谓。对神父和上帝也无所谓。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真正对默尔索的杀人动机和罪行本身的举证展开讨论。甚至他的律师也无视他的存在,完全替代了他的思绪和灵魂。

他的命运就这样被人所左右。每个人听别人说话的兴致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默尔索对神父的暴怒,仿佛净化了他的希望;在布满预兆与星星的夜空下,我第一次敞开心胸,欣然接受这世界温柔的冷漠。默尔索在行刑那天只企盼能聚集许多观众,以充满憎恨和厌恶的叫嚣来送他最后一程。那时他发出了内心深处的呐喊: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看似默尔索对所有一切无所谓,漠不关心。实则透过一系列的事件,尤其是对他的审判,显示了世俗的荒谬、专横、自以为是,反衬了他的理性和感情,冷静和真实。默尔索的死刑看似是本人的不幸,实则是对社会和大众的讥讽,也是整个社会和大众的悲剧。

因此,看待事情请多一份理性和冷静,尤其是面对沉默的时候。沉默的背后有时暗涌着巨大的悲伤!

篇18:《异乡记》读书笔记

作为早年狂热张迷,多年不读张爱玲,似乎该有个解释,却又实在无法解释得清。是那些年读太多伤了胃?是时过境迁不再那么喜欢?扪心自问都不是。

当年读遍张爱玲的所有小说、散文,主要传记,后来连她钟爱的《海上花》也买来读了——在我的阅读史上,此外只有《红楼梦》得到过我同等待遇,不对,曹雪芹的诗作我就没读多少。年少轻狂,还曾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读《红楼梦》与张爱玲者不与之谈文学。”其实我后来跟很多人谈过文学,其中有的人是不读张爱玲的。可见世事多变。

世事确实多变,谁知道会出来个宋以朗,他手里居然有张爱玲的遗作。

《异乡记》,总忍不住当去想象张爱玲一个人辛辛苦苦到处去找胡兰成的样子,大概找着找着一颗心就一点点凉下去,那么聪明的一个女人,着了爱情的魔咒,也是不容易挣得脱的。

文笔还是记忆中的风格,只是由于内容的原因,读来有些凄凉之感,不似从前,是那种繁华底子上透出的凄凉,而是一眼看出来的凄凉啊。

张爱玲的文字有魔性,读了是不容易忘记的。

又及:想起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文章是真的好,不怪张爱玲爱他。不怕男人是混蛋,就怕混蛋有文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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