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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侃我初一作文

2025-02-13 08:01:2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逍遥天下”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4篇侃侃我初一作文,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侃侃我初一作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侃侃我初一作文

篇1:侃侃我初一作文

侃侃我初一作文

在现代社会中,有一个女孩,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大脑袋里装着许许多多奇妙的东西,闪烁的眼睛,较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粉色的眼镜,小嘴巴却能讲出令人惊讶的话语,每天笑嘻嘻的,你们猜她是谁呢?

这个女孩学习中上,但她的英语却出奇的好(她是这么认为的),尽管她特别努力,却总到不了上游,但她仍不放弃,坚持,所以,我相信她的努力不会白费。

这个女孩性格既浮躁,但做事井井有条;虽然做事没有耐心,也做不好,但她能够把一件事情完整的做完;虽然质量不好,但也是受人好评的。

这个女孩很爱看书,尤其是小说,她只要一看到书,就会拿起来“啃”各不停。下了课,她都是一直在读,给人留下的印象就像是个书呆子。还有每个周末她都回去图书馆看书不看个3,4小时她是绝对不会离开的',真对她无语!

这个女孩很懒,什么事都不愿意干,虽然每次懒惰的毛病给了她很深刻的教训,但她依然如此,真拿她没办法。

这个女孩很讲信用,每次答应别人的事情都会办到。这不,同班同学小鱼想让她帮忙把2本书交给小明,还说一定要送到,因为小明他们明天还用呢,这个女孩承诺一定送到。到了晚上,她正想送去,可是,天公不作美,偏偏又下起了大雨,家人便让她不要送去了,怕她着凉,可她执意要送去,抓起一把伞便往外冲,直到跑到了小明家。回到家,却发感冒了,但她依然喜滋滋的,因为她实现了她的承诺。

这就是她,一个长相平凡的女孩,哦,忘了告诉你们她的名字,她就叫――马韶霞。

篇2:侃侃世界杯作文650字初一

侃侃世界杯作文650字初一

激情一夏,GG们最喜欢的世界杯开幕了,其中,我最最最爱就英格兰队了,不过吗?也有被淘汰的啦,如果你喜欢的球队被淘汰了,作者我吗就安慰安慰.足球场上,球员们奋力搏杀球迷声嘶力竭;努力,爱拼搏,有激情.这就是足球的魅力。

足球没有如何如何的可怕。这是人们进行技术、意志、体力、较量的地盘。谁具备了它所需要的天赋和勤奋,谁就可以在足球场上自由驰骋。

进入正题.大家来讨论讨论谁是最佳射手。

甲:梅西梅西,他是马拉多纳的接班人。

乙:罗本,20xx年欧洲杯上罗本的突破成为了每一支面对荷兰队的球队的噩梦。

丙:……

丁:……

sam711:呵呵,我是“兰”梅,所以,肯定是英格兰的队员,不过……

英格兰,老弱残兵

比赛开场一分钟,没有任何对抗,英格兰前锋欧文却扭伤了膝盖,英格兰队前锋欧文因伤将退出德国世界杯赛,并将在近期回英国接受治疗。

欧文受伤后,英格兰主帅埃里克森立即用克劳奇将其换下。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埃里克森透露:“我现在虽然还不能确定,但他的伤确实很重,腿上缠了厚厚的纱布。他可能这届世界杯就不能打了,这不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今天看了体育新闻,欧文的俱乐部真是狂赚了,足总杯人员曾经说参加世界杯的英格兰的队员如果受伤要赔钱.欧文一星期是10多万英镑在,欧文要休息5个月.加上医疗费要300万英镑。

欧文说:显然受这样的`伤对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而且我也不得不离开世界杯。当在场上发生这一切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回会很糟糕,更令人失望的是我在比赛刚刚开始的时候就受伤下场。我将回到俱乐部,与纽卡斯尔的医护人员一起进行恢复治疗,我很遗憾就这样离开了德国,但是我正在说服自己,这一切将会过去,我还会重新获得成功。”

可怜的英格兰队,在鲁尼状态并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英格兰一下子锋线告急。

加油。

篇3:侃侃我自己作文

在金风送爽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盼望已久的秋游活动,虽然说是有小雨,但是同学们还是兴致勃勃地背起鼓囊囊的背包,个个笑逐颜开地排着整整齐齐地队伍,随着老师的一声喊:“出发!”大家便浩浩荡荡地向十八道地进军。

我们来到了空气清新、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十八道地,闻到那一簇簇小花喷发浓香,招引着纷至沓来的蜜蜂和蝴蝶;听到那一只只小鸟在树枝上放声歌唱,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看到那一片片鲜嫩、柔软的叶子光滑翠绿,光彩照人,与小花搭配得天衣无缝,远处还有那泉水叮咚的流水声,真是一幅秋天的图画,我便立即小心翼翼地拿出照相机,咔嚓、咔嚓地拍个不停。

大家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一会儿老师说收拾东西回去了,只见扎着两只小辫子的李响还在捡垃圾,好感人啊!回到教室,老师说:“秋游活动谁做得最好,谁为我们班争光呢?是李响,鼓掌!”顿时,班级里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秋游活动过去了,我的心情还是非常激动,这是我这学期以来最快乐的一天!

篇4:侃侃我自己作文

我,高高瘦瘦的身材,映衬着黑宝石般的眼睛,小酒窝一下子就贴到脸上了。但我最不满意的是那看起来水汪汪的`眼睛上竟然配了一副眼镜。我常常穿着与身材非常合身的衣服。黑黑的皮肤与我那块绿黑相间的手表,简直就是天生的一对。

我最爱的事是看书。那一年夏天,那是一个烈日当空的中午,趁妈妈炒菜的空隙,我悄悄地溜进书房,爬上书柜,捧起一本书就爱不释手地看起来。不一会儿,妈妈扯着嗓子喊:“儿子,家里没有盐啦,帮我去买几包!”我懒懒地说:“哦,但我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还是看自己的书。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没出去,于是提高了分贝,又喊了一声:“快去买盐,否则我打你!”听见妈妈命令式的口气。我极不情愿地拿着书,攥着钱,向门口挪去,半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还不见我回来,心里不免有点着急。于是,她来不及穿鞋,拔腿就向外跑去。当她见到我依然蹲在门口看书时,脸色由焦急到惊讶再到愤怒。妈妈用愤怒的目光看着我,歇斯底里地说道:“你在干什么?还不赶快回家!对了,要你买的盐呢?”我从书海中游了出来,如梦方醒。见妈妈这样,我只好拼命地摇头,表示没有买。我只好被妈妈带回家,被妈妈教育了一顿,一阵风暴和一顿“竹笋炒肉丝”便开始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特别喜欢看书的人。怎么样,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篇5:我初一作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飞快流逝,转眼间,又过了十年,十年后的我,已经大学毕业了,我的理想有很多。

我也许是一名守卫边疆的战士,这时,边疆不在荒凉,不再有高原反应,这里花团锦簇,绿树成荫。我们拿着最新研发的武器――激光枪,只要被射到的人,都回晕倒,我们依靠这种武器,保卫国家,保卫人民,守卫边疆。

我也许是一名老师,回到我的母校,做我母校学生的指路人。我要关心学生,帮助他们,和他们沟通,做好一名老师的责任。告诉他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你们要好好学习,不要辜负老师核价长得期望,成为一名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也许会成为一名太空宇航员。我光荣得坐上了中国神舟号飞船,成为第一个登上木星的人,我在木星上插上了中国国旗,留下中国人的脚印,我自豪。

我也许回事一名建筑师,我设计的楼房;桥梁各种建筑都,并在其他同仁的帮助下,为祖国建设新的家园。我站在自己设计的大楼前,我骄傲,我自豪。我还要为祖国的辉煌努力。

我也许会是一名医生。医生这个职业看似简单,确是伟大而神圣的,我们都称医生为白衣天使,十年后我在今天,在这时,也许又把一个人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从死神手里夺回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会努力加油,争取救活

十年后,我变成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长着鹅蛋脸,淡淡的没下,嵌着一对水灵灵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小巧略微有些向上翘的嘴巴,时常给人一种甜美的感觉,身材苗条,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我最喜欢穿白色的衣服,黑色的牛仔裤,显得成熟而又充满朝气。

这是,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在医院里工作的忽视。从小我剧怕打针,现在反而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了。医院里的病人多,工作忙,经常忙得饭都没时间吃。记得好几次,来了几位车祸的伤病人,恰好是我值班,于是我就整晚忙个不停,其中有一位多处负伤,浑身血淋淋的车祸病人。我和医生在手术台上站了几个多钟头的手术,当病人从手术台上被台下时,依然惠密不醒。我顾不得吃饭,细心护理病人,还有其他几位病人。我不是为熟睡的病人掖掖被子,就是给呻吟的病人换换药。终于挨到天亮了,病人终于醒了。在一旁的病人家属连连感激地对我说:“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觉得一晚上的辛苦,真是值得。

虽然这是一份坚辛的工作,但是付出了辛劳,赢得了社会上的爱戴和敬重。这就是十年后的我。

篇6:我初一作文

我得承认,我是个女孩。

我娘说,我在娘胎里多待了半个月,我不急,她都急了。还差点要医生帮我妈催生。我庆幸自己及时出来了,要不我这美好的生命就要断送在医生那不靠谱的手中了。

我爹和我娘看到我时,差点要晕了过去――这长得像男孩的女婴是谁的娃啊?

唉,他俩老真是败在老天的汉服之下,只得观摩那老天爷的百尺长胡了。罢了,罢了,家里女孩多也不是坏事,起码听话,就当有个男娃儿吧。

哼,从小长得像个男生也不是坏事吧,可要命的是,我偏偏将我爹的卷发遗传的一发不漏,好在我娘感叹:“还好鼻子眼睛嘴巴像我,要不岂成了个二不像?”这话说的倒还好听,说起来,小时候我身上那一坨坨的肥肉挂在我身上像只哈巴狗。那时,我没让爸妈省心过,天天晚上赖着爹娘要喝奶粉,于是就喝到了4岁多,至于后来,爹娘就让我和牛奶共度今宵了。

小学三年级,我娘一日问我要不要个小妹?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憧憬着未来与那小公主的嬉戏玩耍。可不如人意,这哪是小公主?分明就是夺走了我母爱与父爱交织而汇成的围巾的小恶魔!那时,我是爹娘的长女,家中的小可怜,备受疼爱,哪像现在家中姊妹多,疼都疼不过来。那柔弱的小妹在我看来就是一个要灭掉我的混世大魔“球”。我娘说,我出生时还没小妹大,只有两个巴掌大,还说我小时候天天尿床,比我妹好不了多少。记得我娘在小妹还没满月的时候,天天给她吃传说中具有神奇魔力的“药丸”――后来我才醒过来,那只不过是给婴儿补营养的鱼油。我因好奇心过度,也学着我娘给小妹喂鱼油,可她吃完以后,半天也没声,我吓坏了,以为干了坏事,就使劲给她灌水,后来,我再也没对她干过什么坏事。其实,那时我太傻了,鱼油胶囊吞到肚子里就化了,只不过我妹因吃多了鱼油,晚上就拉起了肚子,不过好在只上了两次厕所就没事了。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对不住她,于是看在她小时候那么喜欢我的份上,我就一直在守护她了。我经常用‘你在娘胎的时候我还把我的一份鱼让给你呢’‘你小时候的尿布还是我洗的呢’之类的话来坑她。用我娘的话说:‘没大没小!’

可不嘛,我都初一了,还童心未泯,这是件好事。哪像那些个呆板的学生,没有自己的思想,光靠鼻梁上架的一副眼镜,一点儿也不自在。好在我视力还行,要不也得变成我爸的“小眼镜”了,他们在我小时候喊我小眼镜还不够吗!

前方的路就是一道选择题,后面的人就是一道道计算题,左边的树就是一章章阅读题,右边的草就是一个个填空题。这就是我与考试的关系,没有谁选择谁的理由,只有鲜红的勾和叉还有一张不拘泥于一种态度倔强的脸庞。

瞧吧,我是个不像女孩的女孩。

我命由我不由天――要撑起那片已不在别人手中束缚的天。

篇7:我初一作文

我的名字叫殷梓翔,14岁,读初一。我的皮肤有一点黑,但不至于你会把我看成黑种人。还是能看出我是一个黄种人的。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可爱的大鼻子。我是一个对陌生人沉默,对朋友热情的男孩。

我很喜欢绿色,因为绿色带表着活力,生机,青春。为木则荣,为草则绿。小草永远充满生机,活力。我还喜欢黑色,因为我觉得这是男孩该喜欢的颜色,这代表着帅气。我不喜欢的颜色是白色和红色,因为我觉得这代表这流血和死亡。

我很喜欢吃油炸食品,因为味道十分的香脆,因此我经常因为吃油炸食品而生病去打针。挨了父母不少批评。打针时我想着以后要控制住自几的嘴巴了,可是常常好了伤疤忘了痛。

我最不爱吃的是肉,因为肉吃多了会发胖,不仅是女孩胖了不漂亮,男孩太胖了也不帅气。但是我经常被爸爸妈逼迫吃肉。

我最喜欢的是打篮球,每一场关于NBA的球赛在时间的允许的情况下,我一场都不会落下。假期里,晚饭后在爸爸妈妈的允许下我经常邀约几个朋友到球场打球,通常是不到关灯不走。通常无论我在干什么,只要一听见篮球二字,就马上兴奋起来,把正在做的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为此,挨了父母不少批评。

这就是我,活泼可爱的我。

篇8:我初一作文

我是为今后的一切碌的一只小蚂蚁,在千万个蚁群中亳不起眼;我是夜空中一颗微弱的星,在满天的繁星中微不足道;我是苍天大树中的一片绿叶,在满绿的遮掩下如同空气。可是,小蚂蚁也有价值,在微弱的星也会发光,就算是一片绿叶也能遮住阳光,我就是我,就算再渺小也能发挥作用。

生活中的我

我是一个很阳光的女孩儿。暑假的清晨,我懒懒地钻出被窝,换上我的小短裤冲下楼。没想到与买菜回来的妈妈撞了个正着,妈妈说:“你呀,就像是个刹车失了灵的小火车。”我送了妈妈一个搞怪的表情,说了声“妈,我不吃早饭,出去玩了,拜拜!”不顾妈妈的反对,一溜烟地跑开。现在正值炎炎夏日,与我同龄的女孩儿都躲在屋里,不敢出门。只有我整天在炙热的阳光下”狂奔”。回到家,妈妈说:“你去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哪里像个女孩子。”走到镜子前的我,看到小短裤下被太阳烤成红褐色的皮肤,不禁笑起来。这就是我开朗的我,阳光的我。(脸皮厚!)

学习中的我

在学习中,我是一个比较喜欢钻牛角尖的人,与同学一起讨论问题时。我总喜欢“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要和同学们“与众不同”,不用他们的这种方法做,但很多次我的“与众不同”总是“徒劳无功”的。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长记性。别人都说“事不过三”,我是“事都过十”的。最终“悲惨”的还是自己。

烦恼中的我

我虽然很开朗,但也免不了遇见烦恼。烦恼中的我脾气很急,无理。一个人生闷气,有同学找我说句话,我的第一反应是不理他们,时间长了,我特别凶地说:“你很烦!”然后无理取闹地说那同学一番。同学一脸茫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也许我不是伟岸拨卓的大树,也许我不是色彩明艳的花朵,也许我只是一株资质平平的狗尾草,甚至我的努力会受到别人的歧视。可这就是我,我就是会努力,我就是会前进,我不屈服。

篇9:我初一作文

她,是一位老师,是我的舞蹈老师,我跟随着她已经学习了五年的舞蹈了。她体型中等,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也不如别的舞蹈家的身材那么好。但她对于发型的要求总是一丝不苟,中长的黑发紧紧地绾在脑后,露出光滑的额头,让人觉得特别精神,一点也不拖泥带水。还没走近她,就已经感觉到了她所散发出来的那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自信而又精神。这应该是她个人独特的魅力所在吧!

我上课的时间是周六晚上,可是她在此之前先要在另外一个地方上课,下了课又马上赶过来给我们上课,往往连吃顿晚饭的时间也没有。她像个连着轴转的陀螺,一刻喘息的时间也没有,就带着不知疲倦的躯体投入到了又一个班的教学之中。我们这个班是级别比较高的班了,要学的舞蹈动作也比之前的要难得多,对体力的消耗也比较大,一般人跳下一遍来早已都累得气喘吁吁了,而她却不厌其烦地领着我们跳了一遍又一遍。

那次,她给我们跳了一段桑巴,让我们很激动,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看过老师的独舞。富有动感的节奏配上专业到位的设计,简直是一场美妙的视觉盛宴啊!丰富的肢体动作,完美的旋转,再加上头位、眼神,这么精湛的舞技确实让我们大开眼界。一曲终了,我们个个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送给她的掌声如雷鸣般,经久不息。

她这才告诉我们,其实她的妈妈也是舞蹈老师,她也从小就开始学舞蹈,桑巴是她最拿手的,她曾经凭一支桑巴舞一举夺得了世界冠军。怪不得她的舞技那么精湛,原来是世界一流的水平啊!刚才那一段舞的确让我们大饱眼福!但是,如此灿烂辉煌、绚丽夺目的荣誉背后,是她多少年来刻苦训练时洒下来的汗水啊!而她身上所散发出的非凡气质,又是她在多少次岁月的洗礼中,为自己锻造出的一副自信铠甲啊!想到这里,一种敬佩的情感油然而生,她已经不单单只是我的舞蹈老师了,从现在起,她也是我精神上的导师了。

优秀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你的刻苦努力去达到的一个目标。她,正是我的榜样,我怎么能不佩服她呢?

篇10:我初一作文

“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孩子们的眼里……”这首歌大家都知道!春天现在在哪里?

今年春小姐迟到了一个月,可能是路上堵车的原因。她让兵姐!让姐姐给大地、小草等植物洗个冷水澡。一个月后,春小姐终于来了。她给草地带来新衣服,给花朵带来温暖,花朵绽放出美丽的笑容。地球上的一切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春姑娘的步伐好轻啊!她悄悄地来到了田野。你看,黄澄澄到处都是油菜花。她还带来了春风,可能是因为她害怕白杨的头发。给他来个暖风。一阵风过后,白杨树因为它们淘气的行为把毛毛吹翻了。到处吹,像吹棉花一样!春风穿过花园,带着桃花和玫瑰的香味,把花香带到世界各地。这时,春风又唱歌了,草和花为他跳舞。他们似乎在欢迎春女的到来!春小姐呢?她来到院子里。你看,交错的树枝下,绿草生长,轻轻摇头。嗯?房子旁边是什么?嗷!是牵牛花!上面出现了多少小小的天蓝色的小号花,仿佛在放春歌。花蕾盛开。她就像水中的莲花!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了红色的花瓣,金色的雄蕊,多美啊!春姑娘来到河边,在上面盖了一条绿色的毯子。野花:金色、粉色、白色、紫色……开在绿草中。

屋檐下,一群小鸟在叫,我抬起头。哦!它们在筑巢。那叫声,仿佛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春姑娘,我好像看见你朝我点头微笑。

篇11:我初一作文

突然,树叶变得五颜六色,秋天又来了,让人不得不感叹时间的无情流逝。然而,在时间的记忆中,早已远去的童年却时不时的在我们面前飞舞。

一睁眼就会在五彩缤纷的童年里,在河边抓鱼摸虾,弄得你浑浑噩噩。听着,和弟弟妹妹玩耍时不时传来的笑声和笑声,伴随着对人的滑稽动作和捉弄,一起溅在拍打的水里。而那些奇怪的想法,让我们深深怀念童年。

童年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世界。听着,随着砰砰的声音,我又失败了。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会玩一些有趣的游戏。那一次,跟水有关。我不小心把脸盆打了个洞,很快整个房子就变成了水下世界,拖鞋成了最好的玩具。我妈回来,自然气炸了。父亲看不过去,小心翼翼的劝她。没想到,她还惹了一顿骂。我趁机逃走了。哦,想想那个美好而无拘无束的童年,真让人怀念!

每个人的童年都充满幻想。我记得当时我和姐姐玩童话里的魔法游戏,其中一个叫“来去自如”。为了考验我们的学习成绩,我和妹妹坐在饭桌旁,等着饭菜送到我们家门口。结果几个小时过去了,空桌上还是什么都没有。我们伤心地哭了,才发现肚子空空的,咕咕叫,好饿!哦,童年,一串五颜六色的泡泡,是我们想象的发源地,幼稚的终点站!

童年是我们快乐的度假胜地,是我们甜蜜的回忆,是我们幻想的天堂!童年,你已经离开了我们,我不知道,你在远方过得怎么样?

篇12:我就是我初一作文

我就是我,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一样的,就算是双胞胎儿也不可能一样,我永远只有一个。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已经注定了。

我看起来弱不禁风、骨瘦如柴,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对稀而黑的剑眉,一双漆黑的眼睛上戴着一副眼镜,一对迎风耳,一个小而挺的鼻子,一个小嘴巴,一张甲字脸,长长的手臂和长长的腿。

我只要一看分离或告别的片段我就会流泪不止,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爱哭,爸爸也跟我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我怎么也控制不了。我想可能是我的泪腺太发达了!

我是爱哭但我十分的坚强,我坚强的源头在于我的乐观,我不管怎么哭我只要过一会儿就会笑起来(除亲人去世)。记得第二个星期星期三唐菲不小心把我推在地上,顿时,我被砸了个鸡蛋大包、满面鲜血,我瞬间感觉天旋地转。抱住头哭了。于是妈妈半抱着我去医务室消毒,消毒时,那药水流进了我的伤口,啊!好痛,好像刀绞般的痛和我撞了个满怀,那消毒棉一下一下擦在伤口上,像一刀一刀割着我的肉。我咬紧牙根,握紧妈妈的.手,几分钟过去了,终于消毒完了。我一滴眼泪都没掉。唐菲过来向我道歉时。我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以示安慰。

电脑是我的嗜好之一。我以前一天必须玩半个钟头到一个钟头,还经常玩的不记得时间,所以经常挨骂。

电视也是我的嗜好。每天放学回家,书包还在肩膀上,就顺手打开电视,看电视时眼睛一眨也不眨。有时我连作业也会不记得写。

书是我最大的嗜好。我看书时,看着看着我就成了那个人,周围的一切都不在了。

打羽毛球是我的嗜好也是我的骄傲。因为我相信我的羽毛球打得还不错。羽毛球是我的最爱。基本上放假,我都去打球了。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和我一起打球,也希望羽毛球会让我结识更多的朋友。

我就是我,这就是我,没有第二个我,我永远只有一个。

篇13:我初一作文

当我睁开惺忪的双眼时,本以为可以看见的是灿烂的阳光,鸟语花香的世界,但看到的却是一片漆黑。我明白,我生在土壤里,要奋力钻出地面才看得见美好的世界。

于是,我开始顶头破土!我奋力向上挺,一次次,我努力了!一次次,我失败了!但我并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继续努力着,终于在一次次不懈努力过后,我成功了。

我,看到了,一缕温暖的阳光洒在我的脸上。我,听到了,悦耳的鸟鸣在我耳边萦绕。“原来世界这么多姿多彩啊!”我不禁赞叹道。正当我高兴之时,一只沉重的脚在我的头上踩过,我顿时感到“泰山压顶”,当我转身一看,那人走到婀娜多姿的玫瑰花旁,闻着那迷人的花香。

我明白了,看看婀娜多姿的玫瑰花,再看看毫不起眼的我,想想也是,有谁会留意一株无名的小草呢?但我并没有对自己的生活失去信心,我振作起精神,挺直了腰杆儿,继续完成着属于我的使命:用自己的身体去点缀大地,去衬托鲜花,去净化空气。

每天,我与松柏做伴,吮吸着阳光,雨露以及二氧化碳,同时释放着人类必不可少的新鲜空气――氧气。人们都赞美松柏的挺拔俊秀,却无人关注到渺小,卑微的我,而我却还是一如既往地为对我冷漠的人们,用自己的每一次呼吸来净化着空气。正当我有些许的失落时,一个甜美的声音能传入耳中:“瞧,这些小草多么可爱啊!我不要伤害他们。”霎时间,我的眼眶湿润了,周围的一切景物变得模糊起来,我的心灵感动了,突然也觉得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和价值了,不觉中,我也随风摇摆起来……

篇14:我就是我_初一作文

这就是酸的我,这就是甜的我。酸酸甜甜就是我!

我嘛,个子矮矮的,小眼睛,小嘴巴,再加上一个不大对称的大嘴巴。一条细细的马尾辫总是一摆一摆的。大家别看我外表还有一点点女孩子的DNA,其实不瞒你说,我呀,是个假小子。爸爸说我是个‘淘气包’,妈妈摇头叫我‘捣蛋鬼’。唉!不管了,反正‘爱玩之心,人人皆知’嘛!

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王奶奶买来两只小鸡放在家里,我高兴极了,因为这几天我老妈的监督下,别说是干坏事了,就连我搞个恶作剧也不行。我的手心早就像蠕虫在爬DD痒痒得不得了!这下可好了,我终于可以大显身手了。我迅速的拿好喷水枪,带好头盔(以防被爸爸发现后,被打成‘重伤’)偷偷摸摸的跑进王奶奶家里。“耶,家里没人,真是天助我也!”我心里暗自高兴。来到厨房里,小鸭子们还在睡觉,我露出狡猾的笑容“哈哈哈,小鸭子们,你们的死期到了!我摆了个pose,学着电影里的特务那样,拿出喷水枪向小鸭子射去,小鸭子先是一惊,然后就变得无精打采的。正在这时,只听‘滋纽’一声,王奶奶回来了,我想逃出去,但窗户比我还高出一头,我爬不过去。没办法,我只好听着那熟悉的脚步声一点点地靠近,王奶奶看见了真是哭笑不得,我便趁此机会逃之夭夭。

我这个“捣蛋鬼”当然不认真复习了,只有在考试前几分钟才对书“啃”两下子,别说,这还真有点用,每次考试我都名列前茅,同学们都很纳闷,“安颖每次都不复习,怎么一上考场,就都回了呢?”我也过来凑热闹,“谁叫我又秘密武器呢?”“啥武器?不会是作弊吧?”“你才作弊呢!”“那是啥?”“暂时保密。不过DD”“不过什么?”“不过你得先请我吃麦当劳,我再告诉你!”“哈哈……”

我就是我,一个调皮,记忆力强的小女孩。

篇15:我初一作文

说起让我叹息的一件事情,就是在去年暑假的时候,我跟我家里人一起去文艺馆看昆虫。因为对于生物这门课程我是非常喜欢的,所以对于各种标本的东西我也非常喜欢,正好暑假有空就跟家里人一起去看昆虫的展览和一些标本。但是在场馆里面我却看到了一件让我非常叹息的事情,其实这并不是某个事情,而是某个人做出的事情让我觉得非常的叹息,我觉得他这样做等于是教坏了他的孩子。

那天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检票完成,来到了三楼看昆虫标本的时候,看到了里面琳琅满目的标本,我也非常的喜欢,我也拿出手机来拍照。但是有一些昆虫的标本并不是太名贵了,所以他并没有放进一些玻璃管里面展示,而是放在外面,让大家能够更近距离的看,于是我在拍照的时候,旁边就来了一位阿姨,带着她的孩子一起来看。那个孩子可能或许是太小了,然后就非常的调皮,想要拿手去抓,当时我是非常的抵触的,因为我觉得标本这种东西一碰就坏了,所以我正想阻止的时候,我又心想博物馆是一个大家公开的地方,工作人员或许没有看到,但是我也不能出面去阻止,因为对我来说这不是我家,所以我阻止,没有任何的理由。

更何况他的家长还在旁边,在我看来,他的家长应该会阻止他孩子的行为,但是家长并没有出脂肪来,他自己用手去把这个标本抓来给他孩子看。他孩子看完之后非常的兴奋,然后手舞足蹈的在那里转圈圈,然后不小心把这个标本弄坏了,就支离破碎了。我们都知道标本其实是很脆弱的东西,放在上面让人展览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拿在手里很容易就会毁坏。当他的小孩把这个标本毁坏的时候,他妈妈立马把那个标本放回去,并且没有跟任何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直接带他的孩子离开了。

最后还是我去跟工作人员说有人毁坏了这里的标本,然后工作人员才去寻找出这对母女。最后他也进行了一定的赔偿和道歉,但是在我看来这已经无法弥补她对孩子的教育因为他首先做的是逃离现场这给孩子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就可以看出一个家庭的教育对孩子是多么的重要,从这些小事当中,父母的教育就会折射到孩子将来的行为上面,很多孩子在小的时候就是因为有这种父母的教导,所以才会出现叛逆的行为。其实我一直以为他们家长会阻止孩子,或者去跟孩子带去工作人员那里道歉,但是这位父母并没有让我觉得非常的叹息,这会教导孩子在今后是非不分。所以这件事情对我影响很大,我也觉得这个家长非常的叹息,为他的今后教育感到非常的悲观。

篇16:我初一作文

韩愈的《劝学解》中说:“业精于勤,荒于嬉。”意思是说: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但它却荒废在嬉笑声中。这句话启发了我。

学业由于我们的勤奋学习而精通,而熟练,但如果我们因为精通而自以为是,而整天都在嬉闹玩耍,就会荒废,就会遗忘,比如写字,一日不练便会觉得手生,第二天不练便会难以下笔,第三日不练便会荒废。所以,知识学习了之后,一定要日日反复学习,反复温习,孔子说:“温故而知新。”温习学习过的知识便会知道新的知识,勤奋对于学习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勤奋,老师们口中经常出现的词语,同学们也经常保证的诺言,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到底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到最后,不懈怠,不偷懒呢?

范仲淹两岁的时候死了父亲。母亲很穷,没有依赖。就改嫁到了常山的朱家。范仲淹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含着眼泪告别母亲,离开去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五年中,竟然从没有脱去衣服上床睡觉。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种勤奋学习的精神难道不值得人学习吗?难道这不是“业精于勤”吗?

我以前有一位朋友,她的学习成绩本来很好,但她却过度自信,不好好温习功课,到最后成绩直线下降,本来是个课代表,最后却什么职位都当不上,但她已经变成这样了,却还不知悔改,一直只知道玩,到最后连老师都开始劝她退学,本来一个满身荣耀的课代表,到最后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都是因为她“荒于嬉”!所以,再有本领的人,都有一个最大的敌人,那就是自己,世界上最不了解自己的人就是自己,如果你能克服自己的欲念,能够控制自己,那你就是大师级的人物了,就能达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境界了。

“业精于勤,荒于嬉”,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到底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

篇17:我初一作文

“不要流泪”,我常常对自已这样说。从小到大,我都试图让自已变得坚强些。但当我再次面对打击时,我依然会忍不住落下泪水。可自从上了初一,我渐渐变了…。

还记得在那个蝉鸣聒噪的夏天,我成了新一届的初一生。那份从儿时便有的躁动也悄然破茧而出。我开始去触碰那无形的规则。

那天中午,我和同学相约去食堂吃饭。或许是因为许久未见的关系,我们吃完饭后就开始聊天,你问我学习的情况,我问你在新集体中发生的趣事,正午的阳光愈发地亮,然而在空调下的我却并未察觉。话题逐渐冷了下来,我下意识地看看手表――离值日规定时间只剩五分钟。匆匆告别了伙伴,我便转身离开。但再快的速度也弥补不了没有时间意识所带来的祸害。当我气喘吁吁地冲到五楼推开班门时,值日班长便说:“你迟到了!”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在我心中回荡了很久。从小到大我从未迟到过,今天是我第一次迟到。不过这份愧疚并没有缠绕多久,很快我便释怀,只是告诉自已下次一定要注意时间。可就是这不下决心的态度,使我再度被记入班级日记――栏杆没擦好。

眼看自己频频出错导致扣分,分数逐渐落后却没有加分的机会。我的心情越发失落,我努力抑制住了心中那份莫名的冲动。持续数天的郁闷最终还是在那个平凡的夜晚爆发。晚自修下课后,我一如既往地背起书包走下楼。路还是那条路。我重复着每一日的动作,在固定好的路线上移动,却不像行星,虽然它们有固定好的轨道,却也是每天都向他人展示不同的一面(自转)。眼眶开始发热,一阵冷风吹来,及时给予我冷静。

转眼间,我已然坐在车中,晃动着的车,使车窗外的景零零碎碎地映在我的脸上。我握着水杯,水面上是动荡的光影。想要改变,就要去创造。生活不是一辆自行车,而是一辆勇于冒险的山地车。你要征服的不仅是脚下的平地,更应该是远处的高山。这一刻,面对分数低谷的我没有流泪。我解决了心中困扰已久的问题:既然没有机会,就去创造机会。想明白了,我也很快放下悲伤纠结的心情。这次自我反思也使我在往后不再犯规。

如今在他人眼中的我,做事沉稳有条理,在班里的个人积分稳居前列。而只有我知道,这骄人成绩的背后,有着我不轻易道出的心酸和不易,但我可以骄傲地说,我的初一时光是用自律和不屈写就的,当然不流泪!

篇18:我初一作文

黄昏,门“咔”地打开了,我背着沉重的书包,慢悠悠地进了门,来到了书桌前掏出作业。边写边回忆起往日的快乐……

清晨,我带着心爱的足球来到了一片广阔的草地上,对着一面白墙练习停球,宁静使我不过一会儿功夫就犯困了,我轻轻地躺了下来,望着和谐平静的天空发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欢笑声打破了四周的宁静,我这才发现远处原来还有一栋小木屋。正当我极目远眺之时,背后一只湿淋淋的手突然搭在了我的肩上,我四肢发麻,把头扭了过去,“哦!”原来是一个个头与我相当的小家伙,他身穿一件白衬衫,扣子却只系上了两三个,他脸发黄,眼睛说不上大也谈不上小,嘴角上有点儿干黄泥,头上的金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耀眼,耳朵上被叮了几个蚊子包。

我本想与他打招呼的,可没想到他如此无礼,一个箭步把我的球给夺走了,我愣了几秒,急忙向起追去,突然,脚下一滑,被一块尖石绊倒了,摔了一跤,弄了个狗啃泥巴,我使劲爬起,发现腿部被擦伤了,血不停地往外流淌。我掸了掸身上的沙尘瞪了他一眼。随后握紧了拳头,发誓要给他点颜色瞧瞧。没想到他竟然把我引到了一堆石堆边,他却凭着自己熟悉的地形一溜烟跑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我拖着一身的伤痕气喘吁吁地从石堆里爬了出来,疼痛使我难以向前进。我在小木屋边找到了球,我运着球又躺在了草地上……

等我醒来时,已经是三更时分了,天上的星星对着我眨眼睛,显得十分害羞。这时,我发现不远处那个小家伙又出现了。我朝他大吼:“小子!你给我站住!”他显然被我给激怒了,径直向我扑来,我急忙踮起球用尽力气踢向他,不料他竟然躲开了。我们厮打了起来,一直到了清晨,俩人已经气喘吁吁了,竟然躺在地上谈天说地了起来,很快我们成了亲密的朋友。以后几乎每天都和他一起踢球聊天,快活得不得了。可是好景不长,一场噩梦打破了长久的宁静……

那天,我和他正在一起踢球,他边踢边说他小时候的故事。我正听得津津有味,可远处传来的声声呼喊,使他显得十分惶恐,他东躲西藏。发出呼喊的原来是一位大叔,他慌里慌张的跑来硬是把他拉走了……我看着他的身影远去,泪水不禁流了下来,美好的友谊就这样被给摧毁了。我后来一直没再看到他,他会去哪呢?一声声疑问在我心中回荡着,直到现在。

我的眼前一片模糊,原来已经是傍晚了,手里的作业却只写了一点儿,发呆?做梦?打瞌睡?想来想去我依然回忆……

篇19:我就是我初一作文

我就是我初一作文

每个人一生都会扮演很多角色,从婴儿,幼儿,儿童,青少年到成年再到老去。这就是我们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一生。有人说刚出生的婴儿是一张白纸,我认为这再适合不过了。是啊,一张白纸你把它染上什么颜色,他就是什么颜色。

我们有三个家,第一个家是父母给我们的'家,它教给了我们生活的基本与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第二个家是学校,它教给了我们许多知识和人生的道理;第三个家是社会,它教给了我们如何与人相处和获得更多实践经验。但是,在这过程中也有人迷失了方向。

我是一名中学生。在学校,我扮演一名好学生,我是老师的左右手,是同学们的好榜样。在家里,我扮演一个好女儿,不给父母添乱,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在社会上,我扮演一名好公民,不乱扔垃圾,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但是,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是人就会有缺点,我也不例外。

比如,我的缺点有写字较慢,做事拖拉,判断力较弱,总是犹豫,记忆力差,不怎么会唱歌等,但是我也有我的闪光点,像学习认真,成绩优秀,跑步较快,画画也还好,做事情坚持不懈,不放弃,听话懂事等。其实,这才是真正的我。

我们虽不是十全十美,但可以追求十全十美,在一次次的失败中,慢慢改善。这个世界上的我只有一个,我就是我,真正的我。

篇20:就是我初一作文

就是我初一作文

临近中秋的一个早晨,正当人们走亲戚送礼品时、一个呱呱落地的小女孩出生了。 由于是大女儿亦即早晨,父母帮她取名为“晓”,雯是文的谐音,意思是希望日后读书学有所成。

晓雯,一个有意思的名字,我的名字寄予着父母对我的希望--他们期望我具有更好的文化才学。

长着乌黑头发的我、在白哲的'脸上有一双水灵灵的黑眼睛,嘴巴总是带着微笑,个儿算过得去吧。

我喜欢在安静的图书馆中阅读各种有趣的课外书籍,看着美丽动人的童话故事。我爱好在宽阔的操场上打羽毛球,和同学们一起做有趣又有益的游戏。

我喜爱月夜,在寂静的月夜下,抬头看着那天空中、向我调皮地眨着明亮眼睛的星星,看着对我微笑的绞洁月亮儿。

我喜欢夏夜,在池塘边坐着,明亮的月光下看着坐在荷叶上的青蛙,听着它的重低音在歌唱,荧火虫们为它们翩翩起舞。其它的虫儿也跟随伴奏,一幅大自然美丽图画跃然跳上,此情此景真的令人很轻松,很怡情。

我喜欢月夜原因、可能同我生日有点关系吧。

我很善良、很坚强、亦很努力学习,“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我的座右铭。

这就是我,一个真真实实的我‘晓雯’由来。

篇21:我初一作文

我初一作文

我就是我,一个快乐的我,我是独一无二的,上帝没有创造一个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妈妈给我取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吴轲,我爱这名字,她想让我变得和孟子一样有学问。

我是一个胖胖的小男生,虽然长得不帅,但是我有一颗善良,上进的心。我知道一个人不光看外表也看内心,我坚信内在美才叫美哪。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因为我爱看书,我随便找一本就能看得很入迷小学生作文,我看的书很多,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聊斋志异》《冒险小虎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平凡的世界》``````我算得上是一个书痴了吧。嘿嘿```   我很大胆,一次,我的'奶奶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下地干活,我放学回来见家里没人,我也没钥匙进不去家门,那时因为小,不由得在门口哭了起来,哭了一会儿,不行,我得自己跳墙进去。我敲响了邻居家的门,争的他们同意后,我顺着他们的墙,爬到了自家墙上,可由于墙太高我无法跳下去。这时我灵机一动,看见了挨着墙的电线杆,我于是抱住墙往下滑,一不小心把裤子划裂了,把我的皮也划破了,疼的我直叫。可是我最终进到院子里了,我胆大吧!

这就是我,爱笑爱闹的我,我是最特别的,加上一句话:自信是成功的第一步,相信自己,我行,我一定行。嘿嘿

篇22:建国60年,侃侃我家的时代变迁高中作文

建国60年,侃侃我家的时代变迁高中作文

今年恰逢大学最后一年的暑假,于是乎乖乖地回家陪老妈一阵子,也许以后等工作了这样的机会也不多了,闲来无事般过着宅女的生活,电视,上网都成了家庭便饭,谁让北方的夏天如此热,出门都怕皮肤晒黑。

无线网卡速度真是慢的要命,搞的我天天心情不好,妈妈不明原由还以为我跟男友闹别扭了呢,等等慢慢道来,妈妈说:“干嘛不早说,走,跟我去电信,拉根网线不就得了嘛。”

“呃,家里也能按网线?”要想我们可是在山东偏远的农村啊,在我们这,城市安网线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更何况是农村!带着我的质疑,随妈妈来到附近的电信局,说明来意,那边的人员马上就安排给我们安装。没想要不到一上午的时间就安装完毕了,唉,还是这样的网络快啊,看着开心的我,妈妈说:“换做以前,咱这安网线是不现实的事情,可是现在都建国60年了,咱们农村也在一步步的发展,所以说,以后不要老说农村不好。再怎么说咱们家也时刻坚持与时俱进嘛”。呃,听着妈妈的一大堆道理,敢情我是很讨厌农村是的,这我可是非常的冤枉。

呵呵,听妈妈一说,才意识到今年建国60年,怪不得最近的电视台总是在放红色经典。这些战争题材的东西一向是父亲的最爱,可我却不怎么感冒,不过这六十年来不说中国,单单我们农村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翻天覆地绝不夸张。出生在80后,我出生的那年也是就是87年,那年我们村刚刚通电,所以说我小时候比姐姐们幸福多,起码不用天天点煤油灯了,嘿嘿。

我们家姐妹三个,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开始转变,对女孩的态度也不像以前那么恶劣。如果说,我的两个姐姐出生的时候还受到一些鄙视的话,那么我的出生这种情况则好的多。当时作为大学在农村还不太普及的年代,爸爸妈妈的明确选择让姐姐们上大学,是积极相应那时候的号召“教育是根本”,呵呵,尽管当时村里的.很多人还不理解。毋庸置疑,我们家的经济情况虽然不好,但是任何先进的东西是不能少的,用那时时尚的话来说就叫‘与时俱进’。初中时候电话的到来,使我们的生活大为改变,如此先进的通讯工具,作为当时村里的第一家安装的,想当时还是激动了一把。

相比起其他家庭父母的古板,我们还是因为有这么开明的老妈而非常自豪滴。比如说:母亲不再反对大学谈恋爱,记得大姐第一个上大学的时候,妈妈叮嘱的最重要的一句就是,千万不要谈恋爱。而如今,时代在发展,他们的思想也在转变。一些时尚的东西他们也在慢慢接受,比如妈妈现在就很爱听周杰伦的音乐、想我们的时候给我们发个短信、随着电脑的普及,他们也偶尔浏览下网页………时代在变,他们的思想也在变。

转眼间,我们都已长大,姐姐们也已经成家,回忆过去,似乎有很多的难忘,也许最难忘的就是母亲的那句:“与时俱进”吧,她伴随着我的成长,伴随着我们一步步的走出家乡。而如今,母亲的眼角爬来越多的皱纹,不变的是对我们的爱,和精神上的慰藉。

篇23:我读书我初一作文

我读书我初一作文

如果我是一棵小树,那么书就是灿烂的阳光,照耀着我,让我快乐地成长;如果我是一条小鱼,那么书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滋润着我,让我快乐的成长;如果我是一只鸟,那么书就是一片蓝天,支撑着我,让我快乐的成长!

记忆中看过很多好书:《简爱》 《西游记》 《鲁滨逊漂流记》 《红楼梦》 《三国演义》 《巴黎圣母院》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简爱》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0103010。因为他曲折的剧情让我感动和震惊。

这本书讲述了简爱的故事。简爱很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姑姑家。尽管你尽了一切努力,还是很难赢得她姑姑的好感。后来,简被送到一所慈善学校,在那里她坚持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学习。毕业后,她鼓起勇气准备新的生活,被聘为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就在她快要得到爱情的时候,一场隐藏了的秘密婚礼泡汤了,可怜的简又受伤了,所以。她决定离开这个悲伤的地方。第二年,在一次事故后,她认出了她的表妹,得知她的叔叔给她留下了20,000英镑的遗产。简把钱平均分成四份,分发给她的表妹约翰、表妹戴安娜和玛丽以及她自己。当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它已经成了一片废墟,这是由一场火灾造成的。大火弄瞎了罗切斯特,锯掉了一只手。善良的简没有抛弃这个残疾人,坚持要嫁给他,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对简爱有很多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和精神上的男女平等。不顾不幸热爱生活,把爱带给每一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对爱情的信仰,平等、真实、纯洁的爱情,甚至是毅然放弃自己渴望已久的爱情,最终为爱人实现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然不轰轰烈烈,却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里,简爱就像一个精灵,充满智慧,充满爱心,为宣传自己的人生而努力。她的生活像彗星一样明亮美丽。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是最普通的女孩,也要有自己的勇气、爱和尊严,勇敢的追求自己的人生。

篇24:我真想初一作文

爷爷说:“这些花儿,清高着呢!”

这句话我不知为何记在心里,久久不散。许是因为时间久远难以忘怀吧。毕竟,那些爷爷心心念念的花儿,早已如尘烟,随风散了。

抬眼望向那片高楼,努力回想旧时它的模样。那时那儿不过是片荒地,在我家旁边。爷爷闲来无事拾掇了一翻,便趁日光正好,种下了一棵棵小茼蒿。那时,还未成花。毒辣的阳光渗入土地,一寸寸小绿茎立在那儿,静静地,头顶那么几片叶子。在阳光下,绿叶便成了一汪清润,被细线轻轻盛着,又是一抹清凉,被绿丝勾勒出来。清凉极了!我同爷爷常会替它们浇水,爷爷还会给我讲讲他年轻时的故事,如何坚强,如-敢,恰如这茼蒿一般。

渐渐地,茼蒿长成了,却仍如少女,在月光下,颇有些身披绿纱舞于天地间的美妙。每个傍晚,爷爷都带我去采一捧茼蒿,我将它们浸在清水里,洗净后便欣喜地捧着那惹人喜爱的碧绿,交给爷爷用白水灼过,便上桌,爷爷总劝我多吃,说:“这些菜啊,暖胃的呢。”

后来终是吃不完,便任它们长,所幸它们也不乱长,安安分分地慢慢向上,然后某一天轻轻戴了一朵淡-的花苞,分外娇小。许是害羞吧,它们慢慢地,缓缓地,一瓣一瓣地张开,一点一点打量着这个世界。当它们完全探出头时,一片地里,就有了淡黄浅黄鹅黄奶油黄,缀在一块绿毯上,仿佛哪个艺术家遗落的画作,美不胜收。爷爷就会安静地看着我,全然不顾我摘下了他曾说过是清高的花儿。那时的爷爷也不说话,微微笑着,眼里满是茼蒿叶的温润。

其实我早就知道,爷爷说茼蒿清高,无非是不想别人动他极其宝贝的花儿,我也知道那时爷爷在案前写下苏轼称赞茼蒿那句“人间有味是清欢”是何意,并不仅仅只为那片茼蒿。可再多的明白,也无法再回去那时。高楼的灰色早已压住了那青绿,而我也早已不和爷爷一同住了。现在的回想,只是深深的怀念,对那清欢的怀念,对与爷爷一起点点滴滴的怀念。

何是人间最欢?人间有味是清欢,清欢是最欢。

我真想再品那人间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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