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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写作-初三作文

2024-04-02 08:02:0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失落的玛雅”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9篇我喜欢写作-初三作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我喜欢写作-初三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写作-初三作文

篇1:我喜欢写作-初三作文

我喜欢写作-初三作文

我,是一个喜欢写作。写作就像我的日记,上面记录我的喜怒哀乐。有人说我像一个女孩,因为有些人说:“女孩子比较喜欢写作文。”但是谁说男孩一定不能写作文,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管什么时候一有空闲就提笔开始写作文。某人问我:“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写作?”我就说:“这就是我的爱好个人喜好不必惊讶。”从小喜欢一本书是——《写作是喜好》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说——喜欢写作是一个人的喜好,而写作能让另一个人了解你。我一年级开始开这本书看到三年级才看完一开始不怎么喜欢看后来越看越有味如今我还在回味着,英雌这就是我的喜好的理由之一。

喜欢写作还不仅仅是这么简单,还有是无聊的时候多关注NEWS因为他就世界的日记,每天放一些故事:有国家大事,有人民小是,竟然动物囧事,喜怒哀乐,千姿百态就是有这么多的作文素材才让我知道作文是如此的好写。它是世界的大日记,而我是个人的小作文。然而作文作文让我认识了不少的网友了解彼此的`喜欢写作的理由,一起学习作文带给我们的快乐,一起认识更多的网友。

我就是这样一个喜欢写作的男生,谁说女孩的爱好就一定男生没有,男孩不一定比女孩差,我就是这样的男孩

篇2:我喜欢写作作文

我喜欢写作作文

我喜欢写作

浙省嵊州市 嵊州市崇仁镇广利学校六(2)班  董菁菁     写作,对于以前的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每次老师布置作文,我就会头痛万分,特别是“考场作文”,更是我的“催痛剂”,简直难受极了。可现在,我却喜欢上了写作。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畅所欲言,写出想说而又说不出口的话。在我的作文中,记录了内心深处各种各样的想法。每当心中有了疑惑、忧愁、欢乐、启迪……我就提起笔,把它们记录下来。写作,就像我的一位密友,倾听着我的喜怒哀乐。

我喜欢写作。写作促使我喜欢读书。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自古以来,几乎每一位文学家以及教育家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我很喜欢拉吉舍夫说过的一句话:“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就越壮阔,知识是人类通向进一步发展的崭新道路。”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得到充分的自信。老师的一声赞扬,同学的一个微笑,爸妈的一句肯定,给了我莫大的鼓舞,使我更加有信心把作文写好。不仅如此,它还能培养我的说话能力,使我说话有条理,更风趣,大家更喜欢和我在一起了。

我喜欢写作。写作给我带来了许多的收获,许多的快乐。

指导教师:王冬萍

篇3:作文我喜欢写作

也许有一种魔力,从小我就喜欢写作。我不会刻意的去写一些日记一类的东西,我的生活,手不离笔记本和笔。有时,走在街上想起了一两句东西就想迫不及待的记下来。

写作,不需要有很热闹的环境。它只要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或者倒上一杯热茶,放上舒缓的音乐。这就是我最心仪的地方。在家里,我的笔记本到处可见,有时随手拿一个写两句就放下了,父亲说我这是浪费纸张。其实我也很惭愧,可这已成了习惯。

爱上写作,就好像与写作谈恋爱。它是个温柔而又多情的恋人,它也是个浪漫达人。它可以描述你的身材叫“婀娜多姿”;也可以描述你的长相“眉清目秀”;如果你哭了,那也是一种美,那叫“楚楚动人”;它总调皮地说你的手是“纤纤玉手”;它喜欢你的“美艳动人”。

我喜欢写作,尽管我的语文不是很好,我被大家公认为“字痴”,有时一个简单的字也不会写,可我依旧爱着写作。哪怕我一篇作文中有一多半都是用拼音拼出来的。

我常常自叹:“我的人生,离不开字典。”字典教会了我用心去做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字典教会我的是字,词语,而写作教会我的是如何把字,词语连成一句话,连成一篇文章。

写作,就好像在孕育生灵。母亲十月怀胎才有了我们,而写作就是我们的孩子,当你完成一篇文章,到头来去欣赏它的时候,你心里有的全是对他的关爱,他就是你的骄傲。

我喜欢写作,我喜欢把生活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我喜欢用自己的手记下自己最真的想法。

有人说,写作,就是胡编乱造,就是胡说八道。那是错的,写作,就是在事情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作者本人的思想感情。

人,是情感动物,谁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谁都不愿让一个情绪统领所有。所以拿起自己的笔,说出自己的心声。这就是我想做的。

我爱写作,我愿用自己的思想,用自己的眼睛去记录,描述世界,描述万物。描述生长着我们的生活。

我喜欢写作,我要邀更多的人一起去写作。

篇4:我喜欢写作作文

我喜欢春,那是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季节,柳树姑娘挥动枝条,桃花妹妹展现美丽的模样。

我喜欢夏,尤其喜欢夏日的微风,带给人们短暂的清凉,让人感到甜蜜及沁人的清凉。

我喜欢秋,它是丹的天地,万山红遍枫叶如丹。它又代表着丰收,果实累累挂满枝头,果农露出欣慰的笑容。

我喜欢冬天那鹅毛般的大雪,山村万籁俱寂。我站在高处极目远眺,那粉妆玉砌、银装素果的景色让我过目不忘,如醉如痴。

我喜欢月亮,它常常激发我的想象:嫦娥还一个人在上面?吴刚还在砍那永远也砍不断的树?……

我喜欢小草,它不但有那招人喜欢的颜色,还有那令人望而生畏的顽强生命力。

我喜欢果园,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会招人喜爱。

我喜欢书,尤其喜欢关于战争的书,那些人们的智慧,出人的谋略计划令人惊叹不已,让我感到那么神奇。更重要的是,因为珍爱和平,所以回首战争!

我喜欢梦,常梦见自己率领千军万马保卫祖国,在快胜利时却妈妈叫醒。

我喜欢花,不管什么花,它们都以自己的魅力永存人间,让人们欣赏到它们的美丽并被吸引住。

我喜欢生活,我同样喜欢我的喜好,希望它们永远在我心中。

篇5:我喜欢写作作文

“朱迪”!刚出校门,妈妈就满面笑容地指了指她手中的报纸。“耶”,我在路队上大叫一声。“朱迪,你怎么了?”同学们惊奇地问。“我的作文又上报纸了!”我从妈妈高兴且激动的眼神中,已经知道了是一个好消息。

千真万确!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一时间就想奋笔疾书,记录下自己的感受。

现在,我已经爱上了“写作”这个词!

写作,让我心情开朗豁达;写作,让我展开联想的翅膀;写作,让我酣畅淋漓地在文学的海洋中遨游!

这时,我不禁想起民国女作家梅娘说过的一句话:“我爱写作,是因为不吐不快!”是啊!我每每看到一些不公平的事,一些嚣张跋扈的人,就想去写,将他们写得无地自容!

虽然我的一篇文章也改变不了什么,可能一点作用也没有,可我还是要写,至少能使我那颗义愤填膺的心得到少许慰藉。

我喜欢写这样的文章。有些思想是口述不出的,我就要把这些想法,思绪传输到笔尖,再有笔尖一一载入本中。我不惜世俗,可写作时就不一样了,我好像与任何人都无关,我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个体,我在那时,是脱俗的、是孤高的、更是清高的,已不再是尘世中人。我已将灵魂脱出肉体,心已飞向那遥不可及的地方!那个地方,是一片海洋,也是一片天空。文字在海洋中畅游,心在天空中飞翔!

写作——让我痴迷!

篇6:我喜欢写作作文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不喜欢干的一件事是什么事?”我可以坚定地告诉你:“我最不喜欢干的一件事是写作文。”

每次,我一看到黑板上的右上角写着周记或作文,我心里就产生一个念头:讨厌作文!

因为写作文要打草稿,又要语句通顺,用好词好句,不写错别字,有真情实感,字数总是四五百字地写,写不好还要重写,多麻烦呀!

每次作业有作文的时候,作业就会做到三更半夜才做完,回家又被弟弟嘲笑:托管两个小时还每写完,哼!

我很清楚我们班习作对他们来说是小菜一蝶的同学,虽然写作文对他们很简单,但是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不喜欢写作文的。

有一次,习作老师让我们写作文,第二天交上去的作文,结果得了个B+,老师每让我重写,反而让妈妈罚重写了:“你怎么写的,居然的了个B+,你上课到底有没有认真听讲?你的心去哪了?你……”

还有一次,我担心作文一天写不完被留堂,上英语课时。用英语书立着,在后面写,不料被老师发现了,一手讲作文扔进垃圾桶里,我当时心里痛叫一声:“不要,都是作文害的!”

总之一句话:我不喜欢写作文。

篇7:我喜欢写作作文

在语文,数学和外语这三门学科中,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语文,因为语文,每次考试的时候让我写作文,我总是会觉得自己心中没有什么要写的东西,心中没有墨水,自然下笔无话可说。

渐渐的,妈妈发现我在学习的时候非常抵触写作文,她就过来耐心的告诉我说,不要害怕一件事情,既然明知山有虎,就偏要向虎山行,否则的话,很多事情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以至于到最后一事无成。

我听了妈妈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专门在课余的时间招到语文老师,让她辅导我如何写好一篇优美的佳作。我们的语文老师非常的尽责,在我提出了这项要求以后,语文老师每天都抽中午的时间专门来辅导我写作文,让我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时间久了,我也在写作文的时候渐渐开窍,也能够独立写出一篇让我觉得比较满意的文章了。

现在的我不仅不惧怕写作文,反而已经爱上了写作文,希望以后写作能够伴我成长,让我成为一个文笔很好的人。

篇8:作文我喜欢写作

写作能陶冶情操,能把心理的话说在上面,写作,能把山水花鸟写的活灵活现!写作,能尽情发挥你的思维!写作,有了构思你就能任意发挥!想到什么写什么,看到什么写什么,听到什么写什么。

城市、乡村、田间、地头都是写作的素材。飞禽、走兽、动物、

要想写出好的作品,你必须认真看懂每一个故事,认真写出你想要写的东西,只要你不离不弃,就一定会写出好的作品,就一定会走向

写作是发挥知识的源泉,要想写出好的作品,万卷书是你的帮手,

小学生作文大全

只要你和帮手齐心协力,那你就会走向成功!

山西太原清徐县清徐县县城第二中学初二:侯翔

篇9:我喜欢写作初中作文

我喜欢写作初中作文

书看多了,有时也爱弄弄笔杆子。时间长了,不知不觉中我渐渐喜欢上了写作。

也许,生活中的我是一个配角,一个旁听者,喜好别人缠纬的故事,在故事中感叹花开花落、斗转星移、物足人非。故事听多了、看多了,也便有了倾诉的欲望。当这种欲望像夏天的河水一样鼓涨时,关于自己抑或别人的故事,便幻化成了汤琳小澳,在方格织就的天地里一泻汪洋。选过那消涓涣流,你将看到一个小女孩对世界的认识、生活的追求、友爱的理解、科学的索拜与好奇。在这片自由的空间里,我会毫无顾忌地放飞自己的情感,倾诉自己的委屈,写下所有想说的话。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心的诉说。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铺开稿纸,任思绪如骏马在记忆的草原上自由转井,情感似潮水在记忆的河流中奔腾。我把喜怒哀乐告诉大家,孤独与寂窦从此与我光缘。写作的过程,是那样的细腻,那样的枉柔与甜蜜。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情的感悟。有时时人生、理想的求索无以言表,有时感天动地的.人间至爱或许让人难以理解,有时荡气回肠的情感叫离也许无法阐释,但只要拿起笔,思想就会泉水般流畅,就会英名其妙地大彻大悟。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灸的升华。春夏秋冬四季轮回,万事万物变幻如常,但只要将审关的眼光聚焦笔端,我的脚怀就会像大海一样宽广,眼前永远是一派春色。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智慈的结晶。古今中外、天丈地理,尽收笔下。或搜索枯肠,或灵感顿发,或千锤百炼,或一气呵成,只要瞬握手中的笔,智葱之门枕定会时时向我开启。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真切的希冀。抚摸着即将寄出的稿件,双双地为自己祝福。一篇篇稿子飞出去,接下来足痴情的等待。终于有一天,一封厚厚的信,让我收获了一份期盼已久的惊喜,抚摸着编样部“来稿采用”的复信,眼前又一次浮现出灯下如痴如醉写作的情景。

从此,投稿成了我的“生活必修课”,等待似乎不再那么痛苦,相反它让我感到充实,感到幸福,因为这种等待有一种淡淡的欣喜。

相信若干年后。我仍是那个喜欢写作的女孩,只是不再是等待一篇小小的稿子,而是一部又一部自己的书。我相信,这是一个并不遥远的梦。

篇10:我喜欢书写作作文

在一个人的生活中,要是缺少了书这种东西,他的生活必定会黯然无光,没有了光彩。

只要一个人的生活中有了书在左右陪伴,那他的生活肯定会丰富多彩。

我喜欢书,爱读书,

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会让我们懂得许多道理,也会增长 我们的知识。

上幼儿园时,我喜欢上了书,因为那时我还太小,不认识字,所以每天都会拿着书,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

渐渐地,我长大了,开始上小学了,我认识了字,所以我不会再像小时候一样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

每天,我只要闲着,就会拿起一本书窝在家里读。

每到礼拜天,只要一有空我就会缠着爸爸妈妈带我去书店读书,所以,爸爸妈妈常常叫我“书迷”。

有一次,我去学特长,放学后,我本应该快回家去,可是,我的目光却被一家书店给吸引住了,我心里想:哎,这里有家书店,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好想进去看一看呀,不行,我现在的任务是马上回家,算了,就进去看一会儿,就一小会儿,小学六年级作文《我和书的故事》。

我开心的跑向那家书店,进了书店,我从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急切地寻找我最喜欢看的那一本书,咦?这家书店怎么会没有呢?没关系,刚才可能是忽略了哪些地方,从头来再找一遍,嗯,原来它在这里,哈哈。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 …找到了,我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转眼间,天暗了下来,我抬起手看了看手表,不禁大吃一惊,心想:不会吧,时间过得也太快了吧!

我急忙放下书,以百米速度横穿书店,冲向公路,飞快的跑回家,到家后,爸爸妈妈见我回来了,忙问我去哪了,我只好如实交待。

爸爸妈妈知道后,批评了我一顿,并告诉我看书是可以的,可是也不能这么晚回来吧。

为了惩罚我,妈妈让我一个月不准吃零食,但是这又怎么能跟书比呢。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的伴侣,也是我们的另一位老师,所以,我今后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篇11:我喜欢书写作作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书籍就想开垦过的土地,功夫下得越深,果实长得越丰硕。

所以只要多读书,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还像一位导游,带着你走街串巷、走南闯北、游山戏水;书还像一位朋友,在你寂寞时陪伴你;书更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给你无尽的知识。

之所以要有书陪伴,你也有最好的伙伴,你的一生将不再孤独。

书还可以明智,可以修德,可以养性,可以育人……

我喜欢书,我不但喜欢他的各种用途,还爱他精彩绝伦的内容。

看书时,我完全沉醉在故事的情节中,书中的内容时而紧张,时而放松,时而让你愤怒,时而让你欢喜,当故事欢快时,我会哈哈大笑;当故事悲哀时,我会无限同情;当故事情节愤怒时,我也会很恼火,有时还会冲桌椅发泄一下心中的不快。

它那丰富多变的内容让你无不感受到它的魅力,它的魂魄。

但是读书要读好书,不能去读影响心身健康的书。

我爱读书,因为好的'书犹如一叶轻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篇12:我喜欢书写作作文

小时候,我就喜欢听故事,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妈妈讲故事给我听。

读书以后,妈妈就要求我自己看图识字,三年级以后我就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去新华书店看书,买了好多童话故事:有《小猫钓鱼》、《青蛙告状》、《狐狸与老虎》┅┅,到四年级时我把《多拉a梦》、《乌龙院》、《安徒生童话》看了好几遍,进入五年级以后我开始看《三国演义》和《西游记》等历史故事。

我一直把书当作好朋友,一进入到书籍里,我就不能自抑,就会静下来,握着书就觉得进入了知识的海洋,觉得自己遨游在茫茫的书海中,在这里我能学到我不懂的知识,了解大千世界中隐藏的秘密。

看书时,我完全沉醉在故事的情节中,我会跟着书中的情节喜、怒、哀、乐。

当故事欢快时,我会哈哈大笑;当故事悲哀时,我会无限同情;当故事情节愤怒时,我也会很恼火,有时还会冲桌椅发泄一下心中的不快。

看起书来常常听不见奶奶叫吃饭、叫洗澡。

我喜欢书,因为书给我们带来了智慧,让我变得聪明起来。

如果世界上没有书,人们就会愚昧、无知。

我深深地感到书是无声的老师,书是最忠厚老实的朋友,书能解开我们心中的迷惑,给我们带来知识,给我们战胜各种困难的力量。

我将继续努力读书,认真在书中吸取营养,充实自己!

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

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

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着时为书中精彩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

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

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

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

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光彩,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

我喜欢读书。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

”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

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

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

我漫步于先哲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

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

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

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

哦!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

著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

”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篇13:我选择我喜欢初三作文

我选择我喜欢初三作文

今天在迷迷糊糊地寻觅之中,看到了一篇诧异的报道:某健脑液公司希望一名成绩优异而家庭贫困的农村女学生为他们的产品拍广告,健脑液公司不仅答应提供高额的广告费,而且还将帮其支付今后的所有求学费用,但却被女学生一口拒绝了。出乎意料的是,女学生拒绝的理由竞是她没有喝过这种健脑液。

看完这则报道,我似乎懂得了伟大的真正含意。我只能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她只不过放弃了背良心的私己登高路,沿着自己坚信的诚实贫穷路,奋斗着……

可能有人会说她笨——怎能因没喝过而不留商量余地。是的,她完全可以提出先尝试,再决定是否拍广告。这样,不是最聪明的解决方法吗?看来,她的确智商不高,亏那公司还找她拍广告,可说是无眼对无珠!

“不为五斗米折腰”,用这句话来形容她,不是恰到好处,将话的意境表现的淋漓尽致?是的,她可堪似钱财如粪土的女中豪杰,这才是我们要看到的。她不为钱财而左右的'心,正是我们要为之倾佩的。而这,还不是她的高尚。我们要供奉的,是她忘我和舍己为人的精神。

她有情,有思想,她思考了,她知道放弃和争取的结果。两鼓力量在她体内斗争着,当两败俱伤时,她决心了就义而不就私,就德而不就己。她放弃了自己,选择了别人,她要为人家的利益而舍去自己的前途。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弃舍,她还留下了保贵的诚实,留下了一颗朴实不滑的奉献的恒心!

华丽的言语是比不上事实的说服力的。好,那就让我们来作个假设。若当初她拍了那广告,现在她会怎样?我想答案不外乎两个:一是,健脑液果有其效——大受欢迎,她也有了全新的光明路途;二是,健脑液效不及喻,她的名誉扫地,成了消费者仇恨的对象,还可能被尊称为“损人利己自私自利之人”。无论是两种中的哪种答案,对她这样一个毫无支柱的人来说,都是“受不起”,都是无胆面对。走光明路途是她的道德心无法自受的,而名誉扫地是她良知不可忍耐的,故放弃不为是她这样一个村女的最优选择。——没有收获,无需负心,也不用担心受怕;说不定还落下个诚实,无私心的好名声。

人生漫漫长远路,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选的路就是对的,至少在自己眼里是香的……

篇14:我喜欢你作文__初三作文_初三作文

我喜欢你,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在乎你,不管你在不在乎我,我怕失去你,不管你怕不怕失去我,你喜欢他,不管他喜不喜欢你,你在乎他,不管他在不在乎你,你怕失去他,不管他怕不怕失去你,我和你是朋友,我和他是朋友,我喜欢你,我告诉过他,他说他挺喜欢你,我问后才说的,我不希望你不开心,所以我愿意忍,我不希望和他闹僵,所以我可以忍,可是感情的事哪是能放就放的,我说可以释然,我却释然不了,我说我可以放弃,我却放弃不下,我说我愿意祝福你们,我却开不了口去祝福,我说我可以开心,我却看到你们就开心不起来。

喜欢一个人真的好难,我习惯全心全意的对待喜欢的人,我喜欢全心全意的对待朋友,我愿意全心全意的对待你们。但是,我不能接受电视剧中的背叛,电视剧的狗血剧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不想去恨,我不想去骂,我更不想去打。我只是不想我在你心里微小的地位消失不见,我喜欢你,我很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们两个之间如果有一个人必须死去,我会选择自己!因为我不想一个人孤独的看着你离去,那样我将比死还要难受,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我愿意为你付出,我愿意为你忍受!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好难,好难!

篇15:我为何喜欢写作初中作文

我为何喜欢写作初中作文

我为何喜欢写作?嗯……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就是喜欢吧。

我喜欢写作给我带来的成就感,明明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拥抱……可我们却可以写成一篇文章,往往这都会给我带来成就感。在我看来,写作是很轻轻的事情,可以把自己所想,所做,所遇等等,然后用笔写出来与他人分享,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我喜欢写作,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已经成为我不可缺失的一部分。每当我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候,都会静下心来,然后写自己的经历,哪怕是生活中一件很小的事情,我写起来都会很舒服。

写作,是种精神上的,甚至是超越物质上的享受,就是很干净的,亳无杂质的一种享受,我很喜欢写作所给我带来的感觉。我写作是从来都不会勉强,只是自然而然地让一篇文章从我笔下诞生,我认为,写作竟然是一种享受,那就应该自己写起来是享受的,别人读起来也是如此。

我的认知里,写作很容易,但是要想写出一篇好的文章,能与读者产生共鸣的文章却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喜欢写作,所以我往往也喜欢看作文,去看别人如何写,如何把一件很小的事情写优美,甚至是感人。

就在前几天,我们老师拿着语文卷子发给我们写,而我因为要准备会考,所以我只填写了基础课和作文,阅读题基本上是空白的。那次是我第一次没有把语文卷子写完,但是作文,我真的很用心在写,因为我喜欢写作。反正那次的考试,不用想,肯定是要咂了。

对于写作这一方面,我觉得,文笔是次要,因为文笔不可能是天生就很好的,它是要经过长时间的用心揣摩,然后用心发现之类的。我的文笔现在也同样是不好的,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也就着实学到了一些很有用的东西。我相信,每一个优秀的作者都是百炼成钢,而不是一夜成名。

我个人对写作,很喜欢,写作我并不是想竞争什么,而是希望可以见证一下自己这些年来的成长,故事,然后在多年以后看到的时候,还会哑然失笑着感慨岁月。我喜欢写作给我带来的`舒畅感,我觉得这样整个人都会有种神清气爽之感。

我算是一个很随意,懒散的人,写作不需要灵感,除非就是很刻意的去写,否则我的文章基本都是很随意,因为我想刻下来的只是朴实无华的年轮与光辉岁月。但是,无奈,像我这样还无法把朴实无华作文写得很好的人,也就只能在必要之时,用很华丽的词语点缀我的文章,使之更有看点。

我喜欢写作,喜欢不刻意的写作,题材可以不是自己的,但是感情必须要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我喜欢把自己的所见所闻用心记下来,然后再用笔写出来;喜欢分享自己的故事;喜欢在无聊的时候,随笔写出内心的感受;喜欢看着不虚不伪,很真实的文章,感受文学的魅力。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写作,反正就是喜欢,毫无条件地喜欢写作。

篇16:我喜欢写作初中优秀作文

我喜欢写作初中优秀作文

我也喜欢写作,从初中开始的了,比我减肥还要早。从前以为自己写的很好,就闲着没事一直写啊写的,从恐怖,色情,玄幻,童话,言情,都市,种种种种几乎都是写过的。直到现在,还是在写,谢写写停停,从一本本的厚本子到现在的一点点的码字。

第一次码字的时候是在九年级了,朋友建议我发到网上去,然后我脑子一热,还真就着稿子对着电脑码字,一码便是一个五一三天,即便是对着我的稿子,我也只码了1500字。当时就真的放弃了,还是写在本子上,可我的字太差又小,让我的读者们看得不习惯不好受,不过总还是有人看得,这便足以让我感到满足了。

谁知道从何时起开始码字的呢?可能是在学厨师的时候吧,我买了个平板,跟电脑一种系统的,再买了个无线鼠标键盘。游戏是玩不了太大的,就开始试着写吧。那时候真的是我创作的巅峰时期,每天都早上六点写作,一直码字,然后就存着。直到后来一次误删,删除完毕了。

那时候也喜欢用手机码字,手机慢,就在上完灶以后码。一篇篇故事在自己的指尖下创作出来的感觉总是有莫名的成就。可惜我的读者再也不在。我手机上的故事跟着我将它卖出去一样消失不见了。

到了现在吧,才发觉自己的写作技术还是太差了。是真差,只不过属于能将自己满腹牢骚散发出来的蠢蛋而已。我试过起点,但是没人看,我现在在红袖发,红袖有个很好的'设定。就是短篇能给你评级。刚开始我被评了好几个c。我一直以为c很好的。然后有一次百度了下,才发觉c是最差的级别……

c就c吧,但是我总知道是有人看我写过的文章的。那几个数字,确确实实存在着。让我的心头一暖。这似乎成了我所有的动力。写吧!早起六点就写,反正早起习惯了。反正9点才上班。写到7点就去跑步,我还要减肥呢。顺道看看书吧,看看有没有值得改变的笔法。

篇17:我喜欢上了滑雪初三作文

我喜欢上了滑雪初三作文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在从没体验过一件事情之前,对它并未好感;而在接触它之后,就会疯狂爱上这个事情,并且无法自拔。

滑雪这项运动,虽说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会出现,但是在我的生活中却从来没有体验过,所以我对滑雪的认知,只停留在字面上和电视剧里演员们的呈现,而在我那次的'周末去体验过后,我发现我爱上了滑雪。

周末,爸爸带着我和妈妈还有妹妹,准备去滑雪场玩耍。对于滑雪场,还有滑雪这项运动起初我是拒绝的,在爸爸的再三劝导下,我决定去试一试。

进入到滑雪场内,白茫茫的场地和换上帅气的专业设备,让我瞬间对滑雪产生了兴趣,在教练耐心的动作指导下,我终于能够自己来一场真正的滑雪。

站在斜坡的高台上,心跳加速,鼓足勇气后,从高台上滑了下去。脚下路过的雪地以及擦肩而过的风,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兴奋和自由,从居高临下的状态到经过在高台上所看到的地方,在经历过滑雪之后,我觉得它真是一项超级酷炫的运动。

玩了一整天以后,依依不舍的走出滑雪场后,我对爸爸说:“爸爸,我们下周末再来一次吧,我喜欢上了滑雪。”

父亲笑了笑,答应了我。

滑雪,我喜欢你带给我的激情和自由。

篇18:我喜欢作文800字_初三优秀学生作文_初三作文

我喜欢那小巧玲珑、印制精美的邮票,也喜欢集邮。告诉你,集邮可有趁啦,它不仅能提高你的欣赏能力,还能帮你增长知识。朋友,你知道我是怎样爱上邮票的吗?

小时候,我只觉得大人们邮信贴的邮票都很好看,我给它们起了个名字叫小画片儿。我常常把信封上好看的邮票撕下来玩。一次爸爸单位的一位叔叔带了一本集邮册来我家,还滔滔不绝地讲述了一张张邮票的意义,我才知道一张张小画片儿里还包含着丰富的知识。当时我时叔叔的集邮册真是羡慕极了。此后,我也时这一张张小小的邮票产生了浓厚的兴趋。

于是,我也开始集邮了。做什么事都不是容易的,开始我是用手把邮票从信封往往下撕,常常把邮票从中间撕裂。怎么办呢?我从《中国少年报》,上找到了方法,它告诉我要洛邮票周围把它剪下来,放在冷水中浸泡,使邮票与信封脱离,然后从冷水中取出,放在干报纸上,待快干时,再把它放在玻瑞板下面压平……《中国少年报》还告诉我怎样收截邮票等许多有关集邮的知识。收藏邮票还能报炼人的衬性呢!我刚开始集邮时,邮票很少,天天都翻看,总不见增多,有时不免有些着急。后来我才明白,邮票多固然好,但重要的是要懂得每张邮票都有什么意义,时你有什么启发;你能从中获得哪些知识。邮票需要一张一张去积攒,必须具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了解邮票的内容也要努力学习呢!

欣赏邮票是积极的休息,也是一种有意义的活动。在我长时间学习,大脑感到有些疲倦的叶候,欣赏一下它,会有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在劳动之后,欣赏一下它,疲乏和劳累都会烟消云散,在我烦恼时,欣赏一下它,使我心情愉快,邮票是我的“不会说话”的好朋友。我与邮票结下了不解之球。

集邮不但可以使我得到有益的艺术享受,而且可以学到许多有用的科学丈化知识。有一次,上历史课,老师讲战国时期的水利,我想到我有一张印有战国时期的水利科学家李冰画像的纪念邮票。回忆这张邮票的画面使我付老师讲课内容记得更牢了。有些纪念邮票歌硕了古今中外伟人的英雄事迹,为我树立了光辉榜样。我最近收集到一套中国乒乓健儿在第三十六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夺得七项冠军的纪念邮票。画面是七个金尤闪闪的金杯。望着它们,就好象看见乒乓健儿在比赛场上顽强拚搏的场面,望着它们,就好象看见乒乓健儿洒下的滴滴汗水,望着它们,就好象看见乒乓健儿在五星红旗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在体育馆上空回荡时眼中闪烁的泪

篇19:我喜欢作文800字_初三优秀学生作文_初三作文

烟花飞腾的时候,火焰掉进海里;

时间在缓缓飞逝,我们却在无意中迷失;

老师的那堂课,给了我太大的震撼,让我终生难忘。

――题记

班会,老师有时会讲一些努力拼搏的大道理,总会使我非常郁闷,我看着窗外的白云,我会想白云后面有什么?那肯定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没有教科书和参考书,亦没有那令人深痛恶绝的完型填空,这节课我本是很烦恼的,但老师的滔滔不绝让我有了太大太大的变化,虽然没有古人的刺骨悬梁,秉烛夜读,但至少学会……

“初一要努力了。”老师说。

“时间过的很快,一天一转眼就过去了。”老师说。显然,她不知道我们等待的那个神圣的时刻已焦头烂额。老师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生只有一个13岁,一个初一。我原本郁闷的情绪竟败给了这句话。我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想象我的未来,浪费了这些时间,只想而不去为它拼搏,到头来,一切为空。

同时,我又失落的发现,我的青春有多么空洞,没有波澜壮阔,刻骨铭心,只有平凡,平淡。灵动的,一丝一缕的闪现。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老师说。

我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红领巾,一个陪伴了我五年的久违了的朋友,却有一种奇怪的陌生感,透过一些同学诧异的目光,想系上它,却忘记了系法。我发现,红领巾与团徽想比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一些物品会随着时光的摩擦改变它的性质,虽然我和爷爷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那红领巾也算是历史文物了吧?

如果别人对你说:“哥们,你真是纯洁的好少年。”那你千万别摸着脑袋说谢谢。其实他的意思是:哥们儿,你咋幼稚的跟一白痴似的?

那天,我懂了老师课上的一个成语:物是人非。

“大家要互助互爱。”老师还在不厌其烦的说。

我明显的有一丝伤感。现在,人们就象鱼缸里麻木的金鱼,你朋友肯定会说为你两肋插刀,肯定有,但他们帮助过你吗?逢场作戏,揭开面具,心像千年的寒冰。

“不能放弃,一定要努力。长大了要报效国家。”老师的话有些要结尾的意思。

然而,有人哭泣了,在名次的压迫下;有人放弃了,在分数的要挟下。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的蜕变,我只有一个感觉――惋惜,因为他们学会了欺骗。

雨蒙蒙的下着,是表示悲哀吗?

可它就是不告诉我。

我喜欢这堂课,它告诉我太多。

文字在它的启发下显的是那么的无力与苍白。它是说不清的。

我喜欢这堂课,它决不会因岁月的流逝而让我淡忘的……

篇20: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作文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作文

我喜欢学习,我喜欢上课我爱上了博大精深的语文课:我爱上了无限神秘的数学课;我也喜欢上了似乎难以理解的英语课;我甚至爱上了新奇有趣的物理课:政治课的.辩论充满了荷花和汗水;历史课可以追溯到汉武帝和唐玄宗时期:体育课充满了笑声,音乐课充满了歌声;正是那些被忽视的自学课程赢得了我的喜爱,因为它包罗万象,无拘无束。

自学课程的中文很容易。读两遍课文,背诵几首古诗,当你感兴趣的时候爬上格子。一篇文章既幼稚又可笑,几行歪诗也不连贯。散文分散在世界各地。这部小说拖拖拉拉,散漫散漫,自我陶醉,并很快“扣三分”,以免被当班学生扣分。自学课上的数学很有趣。三个在一堆,五个在一堆,一起解决问题有些人在遇到困难时大喊“救命”,有些人解决了问题,然后一哄而散,有些人绞尽脑汁,在瞬间敲锣打鼓。突然,那个“代理人”说,“各就各位——”然后一片寂静。只有楼梯上高跟鞋清脆的“笃笃”声...

自学课上的英语沉默英语口语本不应该离开一个人的嘴巴,但似乎已经被抛弃了。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这种自学班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只有英语老师苦笑:“你的英语口语怎么样?”

自习课中的物理一些人已经开始制作小装饰品。几项作业在中午前完成了。结果,问题书泛滥,补充书泛滥。当天空中出现一两个问题时,其中的一两个会激烈争论。你必须等待物理老师对他的错误进行评论。自习班中的政治孤独一些人正在潦草地写政治作业,一些人甚至用政治书籍蒙着头去见周公子。好不容易听到有人背诵“四项原则”,但他们的眼睛转过来:“什么声音?你没看见我在记忆历史吗?”哦,政治又和历史联系在一起了。在努力工作了很长时间之后,是我伸展肌肉和振作起来的时候了。打篮球或踢足球没有显示。三年级!你想参加一些强制性考试吗?跳绳投掷1000米,再加上拉起体育老师站在他旁边说,“好,多好的一个人啊!

按照这种趋势,突破40分不成问题!”握着我们想要铆住的弹簧,它跳了三英尺高。不,它至少有四英尺高。高中入学考试的跳高标准是一米三。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教室,也体会到了我喜欢自习课的神秘。我喜欢学习,我喜欢上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他们一个都没有少!

篇21:《我喜欢你》初三900字作文

红,橙,黄,绿,青,蓝,紫,每种颜色都蕴涵着不同的哲理:蓝色让我读懂“高远“;绿色让我读出“希望“;红色让我读到“热情“。但我最爱的还是那普通不失高贵,纯洁不失典雅的白!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多次读到这首诗,我便随着白居易的脚步走进了雪的世界.每逢那冬日,雪便似精灵般飘飘洒洒地来到人间.雪来了,快乐也便到了.老人都笑着,互相倾诉着“瑞雪兆丰年”的喜悦;孩子们则在雪堆里尽情地玩耍.雪来了,白色便紧跟而来,新的希望也来了.“每于寒尽觉春生”,冬天到了,春天的影子便被人们察觉;下一场大雪,便有了丰收的希望.雪用它独有的颜色,特殊的意义,触动着人们的内心.我喜欢平凡的白色,因为雪是白的!

夏日骄阳下,那坛淤泥中,傲然开放着一朵莲花.它虽没牡丹那样大富大贵,虽不像梅花那样顽强不屈,但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深深感染着我.莲花,它是高洁的,是那样淡泊,怪不得周敦颐在<<爱莲说>>中写道:“莲,花之君子者也.“的确,莲花与它说的一样,它并不出众,它那样低调,那样平凡.当人们欣赏它的美丽外表时,谁又曾想到它生处环境是那样恶劣.我喜欢白色,因为莲花也是白色的.

走进白色的医院,眼前的一切都是白的.妙手回春的医生在这里工作,或许,他们也沾有点白色的气息.他们的工作与白色的地位一样,是如此的平凡.但他们仍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地工作,治愈了大量病人.他们虽平凡,但却无可取代.他们是我们心中的“白衣天使“.他们用他们的双手治病,留给人们的只是那白色的背影.这无数个背影却是那样的高大,矗立在我们心头.我喜欢白色,因为医生的衣服也是白色的.

白色还代表一种高尚的心境,一种无所畏惧的精神.

平凡的白,却让我读出另一种感受.我喜欢你--平凡的白.

篇22:《我喜欢你》初三900字作文

《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米拉·洛贝,她创作了近百部儿童和青少年读物,是德语地区家喻户晓的儿童文学作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安迪,我很喜欢他。

小安迪唯一的伤心事就是: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他没有。然而有一天,外婆意外的“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的打扮很奇怪:她头戴一顶用羽毛装的帽子,帽子下露出白色小弯鬓发,手臂上挎着一个大绣花挎包。她穿的是一件旧式长裙,裙边下露出镶着白色花边的裤子。外婆和安迪一起去游乐场,他们坐木马、荡秋千、去魔鬼宫、玩碰碰车。他们还一起去草原套野马,经历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海上旅程……外婆总有一些大胆、新鲜的想法,如:她对拉铃绳有兴趣、还让安迪开车……呵!这个外婆可真是“另类”呀!我也好想有这样一位有趣的外婆。

直到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和蔼可亲的新奶奶——芬克太太,安迪就再也顾不上苹果树了。自从小安迪第一次帮助她拿到钥匙以后,安迪就经常帮助这位患有“风湿病”的老奶奶。比如:安迪把两个唧唧学舌的鹦鹉放到抽屉柜上,把几条游来游去的鱼儿放到鹦鹉旁边,还帮老奶奶收拾床单、靠垫套、桌布、毛巾……令我最感动的是,安迪听见老奶奶说没有午饭时,安迪激动地居然要帮老奶奶做饭——煮土豆。虽然土豆煮过火了,奶酪里少了一些盐,安迪很认真地洗了的小红萝卜上面还是挂着点泥土,但是这对于第一次做饭的小安迪来说仍是很棒的。

我想起了自己:虽然自己在家也洗过衣服、做过家务,但是我觉得小安迪竟然为一位可以说是素不相识的老奶奶做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饭?!这使我很吃惊。安迪毫无怨言地为老奶奶买东西、浇花、种花等,乐此不疲的做着他力所能及的好事。我又想起了我:哥哥在做饭时让我去不远的菜市场买一些蔬菜,我以没有时间推辞了;妈妈让我帮她洗一下衣服,我以等一会推辞了;爸爸让我去小卖部买包烟,我以腿很累推辞了……稍有不顺心,我就会大发脾气。虽然有时我也为自己发脾气而感到后悔。家人让我做的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安迪与芬克太太并不相识,安迪就为芬克太太分了忧、解了愁。与小安迪相比,我自叹不如!

安迪的所作所为让我很感动,我要以小安迪为榜样,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篇23:《我喜欢你》初三900字作文

“中国”,这个名字已经深深地刻在每个炎黄子孙的心中,她的名字已经为世人所记住,她——就是我们的母亲,她有着五千年的悠久文化历史,令人惊叹的四大发明,举世无双的万里长城??????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他用自己的力量养育着十三亿人的生命,她也曾饱受过欺凌,她也曾受过苦肉分离之痛,但是,她都挺过来了,她靠着自己的毅力冲出困境,慢慢复苏,到现在,成为了世界上的强国,她向外人证明了,中国,站起来啦!

祖国妈妈的历史是曲折的,1874年,日本向中国伸出了魔爪,日本出兵3600余人入侵我国台湾,从此,残酷的日本侵华战争就此展开,之后,日本不断向我国发起战争,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随着战争的发展,每天都有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离开人世,每天都有一个个悲剧上演,原本美好的世界,现在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人们痛不欲生,但是,她没有放弃,这时,一个个英雄烈士出现了,他们奋力反击,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换取老百姓的安宁,在枪林弹雨之中,用自己的行动挺起了中国的脊梁,用自己的力量,将入侵者赶出了中国大地,让中国妈妈得到了平静。

1949年10月1日,这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当毛泽东主席站在天安门是宣布“新中国成立啦!”此时,中国的人民们都激动起来了,举国同欢,我们在向世人宣布“中国站起来啦!”,当时的景象,我想,一定是磅礴的,一定是美妙的。现在,随着,中国的强盛,经济的发展,中国已经走在了世界的轨道上,历史的页面已经翻去,历史的伤疤也渐渐淡去,再看我国无比壮美的大好河山,长城,中国的巨龙,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宏伟的长江、黄河、美丽的桂林、香港、台湾、故宫,颐和园、巍峨挺拔的珠穆朗玛峰、泰山、嵩山……这一切都令每个中国人自豪与骄傲!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绝对不会忘记祖国的往事,绝不会忘记那段悲痛的历史,它激励着我们好好学习,时刻记住自己的使命,长大后,不忘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过线自己的一份力量,所有的感激,所有的心情,只用一句话:“我爱你,中国!”

篇24:《我喜欢你》初三900字作文

你的生日快到了,从三年级一直到现在,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网站,去别的作文网,因为,这个网站实在太好了,可以说是逼着我要在家里上网,不去玩!

虽然我喜欢这个网站,但我在其中可是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从我认识你的那时候起,我天天都坚持上网,直到时间太长了,眼睛花了,才恋恋不舍地下线。那时候,我刚刚会写作文,刚刚知道键盘上是写的什么东西,所以刚刚会找字母,打出字来,在作文本上写作文。那时候,我真的厌倦了,因为我觉得太没有意思了。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我都没有上网。当我实在闷得慌时,便打开网页,不耐烦地看一遍。可是,看了没有多久,我就进了精品选登,看了一篇又一篇的作文。我的眼睛开始被作文吸引了,连眨都不想眨,因为里面的内容既精彩,又丰富。

在这个网上,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了解了什么叫作文,本来的作文只能写一页,就再也写不出来了,而且语句平平,内容还是东拼西凑的,作文水平真的很低。而现在,我遇到了这个作文网,读了很多人的作品,在脑子里记住了那些好词佳句,记住了格式,记住了作文要按什么顺序写,那个顺序又是怎么样写的。从四年级开始,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超过了在班上可以和我竞争的对手。这一切,我如果没有碰上你,如果因为困难而放弃了你,那么,我将非常地后悔了!

然而最大的磨难还是在我不能上网的那个时候!那个时候,我一听到整个暑假都不能上网,我真的彻底绝望了。我多次哀求爸爸联网,但他并不同意。我心里很在乎这个网站,不能上网,那将无异于晴天霹雳。那时候,我每天都在等待,可时间却像和我作对似的,每一天似乎都很漫长。每天,我都觉得天旋地转,每天呆呆地躺在身上。不过,有一次,我在梦里却梦见我在网上在自由地遨游,在作文网页里遨游,我还梦见我已经打开作文本呢!可还没有写一个字,我的梦就醒了,而那时候,还是深夜呢!我躺在床上深思:我这个时候真的应该放弃吗?我如果放弃了,我到网上去不就白费了吗?第二天一大早,我起来的时候爸爸妈妈还在睡呢!我悄悄找开电脑,虽然还是一样,不能上网,但是,我想到了个妙招:先写作文。

反正放假里也无所事事,每天就打一篇作文或日记,直到开学再写到网上,嘻嘻!我为了提高打字的速度,学了五笔,打了一篇又一篇的作文。看着作文渐渐多了起来,我的心里好不欢喜。就这样,一直到迎来了开学的第一天,我上了网,直奔作文网,把我那宝贵的作文投了进去。

我喜欢你!

篇25: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书籍是什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什么?是一只令人垂涎三尺的面包。书籍是什么?是一杯能医治愚笨的良药。

我爱书,可以用嗜书如命来形容。倘若我一日未读书,心里总好似缺了什么,不大舒服。家中三排高大的书架,都有我手中的笔留下的痕迹。书,可谓是我默默无声的朋友,它陪伴我多少春秋,陪伴我成长,让我尽情畅游知识的海洋。我读过的书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一个宁静的夜晚,我手中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已经掩卷,但,我的眼前仍然浮现出海伦?凯勒的艰苦童年生活的画面。

海伦?凯勒出生于美国的一个小镇上,她在满19个月时,不幸患上胃充血与脑充血。严重的疾病无情地夺去了她的视觉、听觉与语言能力。但,她的父亲与母亲从未放弃对她的教育,给她骋请了一位盲校的老师,她就是安妮。莎莉文。这位老师总是十分耐心地教会海伦知识,默默无闻地用毕生的心血浇灌海伦。海伦也十分的争气,学习非常地努力。她在家庭与老师的帮助下,考上了世界一流大学——哈佛大学克里斯夫学院。

海伦是多么身残志坚啊!虽然自己又盲、又哑、又聋,但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她畅游知识的海洋。她勇于拼搏、奋发向上、从不畏惧困难,在“人生”这张纸上画了个壮美的蓝图。这鲜花与掌声背后,难道不是努力与奋斗吗?

比起海伦?凯勒,我深感自责。记得是三年级临近期末考试的一天,我发了低烧,面对着厚厚的作业,我对妈妈说:“今天我病了!作业不做,休息一下,明天跟老师解释一下就行了。”那个晚上,我就一直在看电视。当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我才明白,比起海伦?凯勒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我可是差远了。

同学们,一位残疾人,都有这么大的抱负,作为健全人的我们,也一定要奋发向上才行啊!我希望大家都能把海伦?凯勒视为自己的榜样,不断进步,最后取得成功!

篇26: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平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篇27:初三我喜欢的歌作文

现在,年轻人有许多喜欢的歌曲:《千里之外》、《菊花台》、《我相信》、《我想飞》……而我却喜欢韩红唱的 《天路》。

“清晨我站在青青的草场,看到山鹰披着那霞光。”还记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公交车上,司机播放着悠扬的歌曲,那一瞬间,我觉得公交车上的噪音一下子消失了,整个世界似乎都安静下来了。韩红的声音如此清亮,就好像从雪山上吹过来的凉风,一下子就使我陶醉其中了。我觉得我飞到了雪域高原,看到了那里的美丽风光。只见那里雪山和蔚蓝的天相互衬托,变如此洁净,雪山下的草场一望无际,碧绿的草辉映着雪山蓝天,美得让人无法言表。草场上牛羊阵阵,毡房上炊烟袅袅,上了年纪的藏民们在摇着摇经筒,发出“当啷当啷”的声音,雄鹰在蓝天上展翅飞翔……我不禁沉迷在这梦境里了。

后来,我终于看到了韩红在晚会演唱《天路》的视频。她穿着一身雪白的军服,站在舞台上。她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拿着话筒线,在露天的会场上,略显微胖的她自信满满地站在那里,显得格外大气。“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那熟悉的歌声又回荡在我的耳旁,这歌声清凉、透彻,仿佛是高原上的雪水化作甘泉在流淌。在歌声中,净化我的心灵,净化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为了修筑北京到拉萨的铁路,工人们开着吊车、叉车在铁路战线上艰苦奋战,春天,他们不停地忙活;夏天,他们不怕强烈的阳光,辛勤工作;秋天,天气转凉,可他们仍然没有休息;冬天,寒风凛冽,寒风刺骨,可他们全然不顾,忘记了自我,只记得工作,不知经历了几个春夏秋冬,终于,从北京到拉萨的钢铁巨龙建成了,乌黑的巨龙载着欢笑从北京到拉萨,又从拉萨到北京……

青稞酒,酥油茶会更加香甜,幸福的歌声传遍四方。是的,这条巨龙更增加了两个地域,不同文化的人更深一步地交流。听着歌曲,我仿佛和韩红一起同台演唱,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坐着火车,沿着这条天路,攀山越岭,在拉萨,在布达拉宫的广场上演唱着我喜欢的歌——《天路》。

篇28:初三我喜欢的歌作文

同学们都写了自己喜欢的一首歌,它们或让你激昂,让你忧伤,让你奋起,让你遐想。但不管怎样,它们都是来自你们心灵深处的声音,用不同的旋律唱出了对人生的理解。

我喜欢歌,歌的动听,歌的轻扬。现实也许很无奈,歌,唱的理想总让人激昂。歌传唱着一代又一代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人生真谛的追寻,担负着文化传承的使命。另一方面,歌有灵性,甘做知音之间的青鸟。歌在空气里振动,随风飘散,遇到有心人,便在他心中扎下根。而我喜欢《笑傲江湖》。

歌中所寄是一种追求自然地洒脱与豪情。“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既是难解难分,又何必纷纷扰扰中苦苦挣扎,夹缝求生。何不长剑一封,仰天一笑;浊酒一壶,笑傲江湖一生。“江山笑,风雨遥,红尘俗世几多娇”。一个人真正从荣誉与功名中超脱,便得以纵情山水,逍遥于天地之间。今风自飘飘,雨更潇潇,直令树末花梢呈叶落花残;若生也茫茫,死又草草,何如峰顶浪尖观万物沧桑。

这首歌的歌者,必定历经了人世的风霜,人情的冷暖,曾经拥有过,却选择了放弃。唯有如此,他才能歌出浩浩天地间的荡气回肠,豪情万丈。

我愿做歌者的知音,浮游于天地之间。纵然现在已不用再笑傲江湖,却足以笑傲人生。我梦想着太白的皎皎明月,苏子的雨中竹林,稼轩的搂头落日。我相信江上的轻风足以吹散世俗的尘埃,山间的流水定能点染你心灵。我既是人生之百代过客,又何需浪费那浪漫的情思。我心如浮云,向往自由地旅行。虽然现在我无法摆脱人间的羁绊,但我正畅想着未来的天堂。

我站在那塞北边疆,任由那古漠的荒凉蔓延心房;我畅游在曾经的茶马古道,领略历经百世的古老绵长;我徜徉在烟雨的江南村落,看不厌桃花的红梨花的'白。这样,当我在垂暮之年望见夕阳西下时还可以惬意地回想长河落日的大气与斜晖脉脉的温存,而不至于孤泪横流,暗自叹息。

一首歌,给了我很多很多。它给我的并不是侠骨柔情,舞风弄月,而是一颗激昂蓬勃而坚定的少年之心。

篇29:初三我喜欢的歌作文

歌,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歌,可以熏陶人们的心灵,为人们解乏疲劳,正是因为歌,人生才丰富多彩。

“叮铃铃”放学铃响了,一天的学习生活结束了,我背起书包,拿出耳机把耳机插进MP3,耳机头塞进耳朵里,一阵美妙的前奏陶醉了我的心房,我好像置身在花丛里“品味”花香,

“晚风吹动这竹篱,月光拉长的身影,萤火虫一闪闪,满山飞舞的钱币”天黑了,我穿梭在一片树林里,风拂过,竹叶被风吹地沙沙作响,我穿过竹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草地,望不到尽头,月亮贴在黑夜的板上,星零散的挨着月亮,我穿着一件青色的长裙,短发披散在肩的旁,张开双臂感受风的和谐,月光的柔和。月亮的光把我的身影拉长在我身后草地上。这片草地的空气中搀和着青草的香味。风吹乱了我的秀发,我抬起手把一丝秀发别在耳后,我注视着月亮,月亮的矫洁把我的心都勾了过去,许久,我感觉月亮离我越来越近,好像伸手就能触碰到。

“天上银河在发光,地上风铃来歌唱,织女星在远方,古老浪漫的神话”草地没了,在眼前的是一座小木屋,屋子窗前挂了一串风铃,我走到风铃前,风铃在风中响起清脆的声音,我伸手去抚摸风铃的质感,凉凉的,滑滑的。我的嘴角旁勾起一丝连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微笑。黑了,全黑了,我看不到一丝光亮。我向前走去,看到一个出口,我奔跑过去,快到时,我的眼睛被一道强烈的光芒刺的睁不开,光慢慢的暗了下来,一条银河照亮了周围,好美,我梦寐以求的银河,真的好美,白色的银河周围闪着淡紫色的光。我好想,好像让时间在这一刻止住,我无语,银河的美超过了语言对它的赞美,我的目光向远方放去,织女星在远方闪烁着,脑海中浮现有关织女星的传说,唉!只有7月7日他们才能团圆,想到这儿我的心里不觉得有一丝苦涩。

“流水走过,种下四季的变换,幸福,在蔓延,爱你永远不孤单,恋人手中樱花草,春在漫步的微笑,种下了一朵朵,青春璀璨的年少,恋人怀中樱花草,听见胸膛心再跳,偷偷的,在思念,那是我们相爱的记号。”银河没了,天刚亮,我走在公园的石板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感受宁静的气氛。各种各样的小花占满的小路,只留下细长的羊肠小道,我漫步在花里,转口处,我看到有一对情侣,一起捧着一束樱花草,他们的脸上布满了幸福的笑容·····

歌的魅力很大,是它让生活变得那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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