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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父爱 经典作文

2023-03-30 08:33:2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啊乐”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3篇血染的父爱 经典作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血染的父爱 经典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血染的父爱 经典作文

篇1:血染的父爱

血染的父爱

八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全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刘本根问女儿:“翠儿,隔壁的柳儿、春宝都来了录取通知,你的怎么还没到啊,是不是没有录取?”

翠儿刚张开嘴准备回爹一句,坐在一旁的弟弟马上抢过话:“爹,姐姐的通知书早就来了,被武汉大学录取。”

翠儿端着饭碗瞪了弟弟一眼,嗔怪道:“就你话多,你不说黄鼠狼不会把你嘴巴叼走。”

刘本根凝视了女儿好半天,最后笑着说:“还是我的女儿有出息。翠儿,通知书来了,怎么也不告诉爹一声?爹好想办法筹钱啊!”

“爹,我不去上大学了,把钱留给弟弟吧,他明年就要高考了。”翠儿看着爹说。

刘本根看着懂事的女儿,生气地回道:“傻孩子,有书不读,准备当一辈子农民?你看隔壁春宝她哥,大学毕业后就当了官,多风光!”

“可是我们家太穷啊,”翠儿十分体贴地瞅着爹。“娘刚过世,你身体又不好,还欠别人一屁股债,我想留在家里帮你。”

刘本根放下碗筷,用布满老茧的手抹了一把嘴,重重地叹息了一声:“翠儿,读书是第一大事,没有钱,爹就是拼了老命也会想办法的,不然我就对不起你那死去的娘啊。”

翠儿把碗搁在大腿上,看着刘本根说:“爹,我不忍心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你就让我留下吧,在家也好有个照应。”

刘本根重重地叹息了一声,起身走了出去。

篇2:血染的父爱

血染的父爱

夜深人静时,刘本根从外面回到家里,见两个孩子都已入睡,便一个人坐在堂屋里“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刚才他是出去借钱了,转了一个晚上,才从亲戚哪儿借了二百来块钱。听隔壁春宝她娘说,春宝她哥读书那会儿,一年学费就要一万多,这么多钱上哪儿去弄啊,家里除了两头大肥猪,二十几只鸡和一块柑橘园,其他什么也没有。这些年老伴一直生病,还借了别人不少钱,难道真的要让女儿当一辈子农民吗?

刘本根抽完一袋烟又点燃一支抽着,把所有的亲戚像排队似的排到他的脑海里。突然,他想起了在县城工作的堂弟刘本善,听说去年就当了县法院的院长,两口子都有工作,借点钱应该不成问题。再说,堂弟的父亲前年过世,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操办,前后忙碌了半个多月。如今他还清楚地记得,堂弟回单位的那天上午,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大哥,这次辛苦你了,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托人捎个信,我一定帮忙。”对,堂弟就是这么说的,找他没错,看来女儿读书有望了。刘本根立时兴奋起来,一拍大腿,有了主见。

家里的.农活忙完之后,刘本根决定去一趟县城。

那天早上,天气十分晴朗。刘本根吃罢早饭,对正在喂猪的女儿说:“翠儿,你在家照看好弟弟,我去一趟城里。要是顺畅的话,明天就回来。”

“爹,你去城里是找叔叔借钱吧,天这么热,你要小心中暑。”翠儿关切地对爹说。

刘本根摸了摸女儿的满头秀发,笑了笑,然后便把捆绑好的两只母鸡和自家产的一些瓜菜装进一个蛇皮袋内,拿起挂在壁上的一顶斗笠,与女儿打了声招呼就出了门。

日头已经升上屋头的树梢。刘本根见日光有些灼人,又没有一丝风,便戴上斗笠,沿着门前那条崎岖的山路,一步一步朝山外走去。

来到乡政府路口的停车场,刘本根正好赶上一辆开往县城的中巴。一个小时之后,汽车到了县城。

这是刘本根第二次进城,第一次是送堂弟刘本善的父亲来县城医院看病,当时是来去匆匆,只看到县城的大概轮廓。这次他发现,县城的变化很大,一栋栋新建的高楼鳞次栉比,就连马路也比先前宽多了。刘本根戴上斗笠,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顶着火辣辣地日头,兴高采烈地拎着蛇皮袋朝县法院走去。

事有凑巧,刘本根刚走到传达室门口,正好看见堂弟媳妇拿着报纸从传达室里走出,他急忙走上前,“嘿嘿”地冲着堂弟媳妇笑了笑,按照儿子的称呼叫了一声:“他婶!”

堂弟媳妇抬头一看,见是刘本根,不冷不热地回道:“噢,是大哥啊,本善出差去了,还没有回来,你有什么事吗?”

听说堂弟出差未回,刘本根心里凉了一大截。他知道今天是白跑了,堂弟不在家,要想从弟媳手上借钱,只怕要泡汤了。

见刘本根痴呆地站着,堂弟媳妇瞥了一眼刘本根手中的蛇皮袋,佯装笑道:“大哥,外面太热,有什么事到家里去说吧!”

来到堂弟的家里,刘本根从蛇皮袋里将两只乡下喂养的土鸡和一些瓜菜拿了出来。堂弟媳妇一见,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问他有什么事。于是,刘本根便把女儿考上大学没有钱读书的事说了出来。最后,他向堂弟媳妇恳求道:“他婶,我是没有办法了,看在我和本善同宗的份上,帮帮我吧!”

“这个嘛,”堂弟媳妇面有难色地回道。“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和本善都靠几个工资钱吃饭,又没有什么额外收入。再说,你侄女又在读研,每年的花费都在五六万元以上,家里也没有什么存钱。不过,”堂弟媳妇下意识地瞥了刘本根一眼,“你既然找上门来了,我就看在本善的面子上,送五百元给你,这钱也不用你还了。”说着,打开手中的小坤包,抽出五张百元大钞递到刘本根手里。

刘本根心里感到一阵心酸:毕竟不是亲弟媳妇啊,五百元钱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他将堂弟媳妇送给他的五百元钱藏好,眼里裹着泪,脸上却装着笑容,双手作揖地连声感谢。

篇3:血染的父爱

血染的父爱

时间尚早,堂弟媳妇要留他在家里吃饭,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还要去找在县城打工的几个乡下朋友借钱。

离开堂弟的家,刘本根沿着一条小巷来到城东大市场。他老伴在世时曾说起过,他的小姨子冬妹在这里做服装生意,也许从小姨子那儿可以多借一点钱。

正当他准备朝大市场里面走去时,竟以外地碰到他小学时的同学张家茂。几年没见面,张家茂却一下子认出了他。

“老同学,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到县城来了?”张家茂高兴地走上前,紧紧地抓住了刘本根的手,然后递给他一支烟。

刘本根抽着烟,用十分低沉的话语说:“家茂啊,不瞒你说,我家翠儿考上了武汉大学,可是……我现在拿不出钱让她去读啊,我正发愁呢!”

张家茂一听,安慰他道:“这有什么发愁的,翠儿考上大学应该高兴呀,没有钱可以想办法嘛,可不要误了孩子啊!”

“我也是这么想的,”刘本根说着,重重地叹息了一声。“可是那么多学费,我到哪里去弄啊!”

“这样吧,”张家茂想了想说。“这些年我做生意也赚了一点钱,看在小时候你曾救过我命的份上,我给你借五千元,另外送给侄女妹子五百元做学费,你看行吗?”

没想到张家茂竟这样出手大方,刘本根几乎要跪下谢恩了。“家茂,让我怎么谢你好呢?”刘本根的泪水出来了。

“说什么谢嘛,”张家茂又一次抓住刘本根的手说。“你还记得吗?小时侯我们到一起洗澡,我差点被水淹死,如果不是你老兄相救,我这条命早就完蛋了,要谢还得谢你老兄呢!”

刘本根傻傻地笑着回道:“这事我早就忘记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

刘本根说完,张家茂把他带进大市场旁的一家餐馆里,从随身挎着的提包里取出5500元钱。“老同学啊,”张家茂把钱递到刘本根的手中后提醒道:“城里小偷比较多,这钱你可要放好啊!”

“你放心吧家茂,我就是豁上命,也要把钱保管好!”刘本根说着,从内衣口袋里取出一个黑色布包,然后把钱装了进去。

刘本根把钱收藏好后对张家茂说:“家茂,等我家里的柑橘明年挂果后,就可以还你钱了。”

篇4:血染的父爱

血染的父爱

“不要那么性急,”张家茂笑着说。“侄女妹子读书要钱用,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好了。”说着,唤过餐馆老板,叫了几叠菜,请刘本根喝了几盅酒。

与张家茂分手后,刘本根借着酒兴来到大市场里面的营业摊点,他左找右寻,也没有发现小姨子的服装摊位。于是,他问旁边的一位大姐,有没有一个叫李冬妹的中年妇女在这里做服装生意。那位大姐听后,摇了摇头。他又接着继续找,还是没有小姨子的影子。

这时已近中午,刘本根戴着草帽,顶着火辣辣的烈日,从大市场走出,来到马路边的一个拐弯处。他站在一棵葳蕤的梧桐树下,不知道此刻应该去哪儿。他在心里想,一定要找到小姨子,如果还能多借一点钱的话,那么翠儿一年读书的费用就不用愁了,到了明年,他栽种的五十亩柑橘挂了果,用钱就不成问题了。

刘本根这样痴想呆想着,突然,他看见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跑着穿过马路,眼看一辆黑色小轿车正朝小男孩撞去,他一个箭步冲上,刚刚把小男孩用力推开,自己却被小轿车碰倒在地。霎时间,所有的车辆和人流都凝固了,人们纷纷拥向他的身边。被救的小男孩看着倒在一摊血中的他,吓得不停地大声呼唤:“爷爷,爷爷,你怎么啦?”

这时,从黑色小轿车里走下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他拨开围观的人群,疾步走至刘本根身边,低头一看,倏地大叫一声:“大哥,你怎么啦?”

躺在地上的刘本根痛苦地睁开眼,看到堂弟蹲在自己身边,有气无力地说:“本善,我、我的脚!”

刘本善一听,马上唤过司机,在众人的帮扶下,将刘本根抬上小轿车,一路飞快地朝医院驶去……

篇5:血染的父爱 经典作文

血染的父爱 经典作文

八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全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刘本根问女儿:翠儿,隔壁的柳儿、春宝都来了录取通知,你的怎么还没到啊,是不是没有录取?

翠儿刚张开嘴准备回爹一句,坐在一旁的弟弟马上抢过话:爹,姐姐的通知书早就来了,被武汉大学录取。

翠儿端着饭碗瞪了弟弟一眼,嗔怪道:就你话多,你不说黄鼠狼不会把你嘴巴叼走。

刘本根凝视了女儿好半天,最后笑着说:还是我的女儿有出息。翠儿,通知书来了,怎么也不告诉爹一声?爹好想办法筹钱啊!

爹,我不去上大学了,把钱留给弟弟吧,他明年就要高考了。翠儿看着爹说。

刘本根看着懂事的女儿,生气地回道:傻孩子,有书不读,准备当一辈子农民?你看隔壁春宝她哥,大学毕业后就当了官,多风光!

可是我们家太穷啊,翠儿十分体贴地瞅着爹。娘刚过世,你身体又不好,还欠别人一屁股债,我想留在家里帮你。

刘本根放下碗筷,用布满老茧的手抹了一把嘴,重重地叹息了一声:翠儿,读书是第一大事,没有钱,爹就是拼了老命也会想办法的,不然我就对不起你那死去的娘啊。

翠儿把碗搁在大腿上,看着刘本根说:爹,我不忍心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你就让我留下吧,在家也好有个照应。

刘本根重重地叹息了一声,起身走了出去。

夜深人静时,刘本根从外面回到家里,见两个孩子都已入睡,便一个人坐在堂屋里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刚才他是出去借钱了,转了一个晚上,才从亲戚哪儿借了二百来块钱。听隔壁春宝她娘说,春宝她哥读书那会儿,一年学费就要一万多,这么多钱上哪儿去弄啊,家里除了两头大肥猪,二十几只鸡和一块柑橘园,其他什么也没有。这些年老伴一直生病,还借了别人不少钱,难道真的要让女儿当一辈子农民吗?

刘本根抽完一袋烟又点燃一支抽着,把所有的亲戚像排队似的排到他的脑海里。突然,他想起了在县城工作的堂弟刘本善,听说去年就当了县法院的院长,两口子都有工作,借点钱应该不成问题。再说,堂弟的父亲前年过世,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操办,前后忙碌了半个多月。如今他还清楚地记得,堂弟回单位的那天上午,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大哥,这次辛苦你了,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托人捎个信,我一定帮忙。对,堂弟就是这么说的,找他没错,看来女儿读书有望了。刘本根立时兴奋起来,一拍大腿,有了主见。

家里的农活忙完之后,刘本根决定去一趟县城。

那天早上,天气十分晴朗。刘本根吃罢早饭,对正在喂猪的女儿说:翠儿,你在家照看好弟弟,我去一趟城里。要是顺畅的话,明天就回来。

爹,你去城里是找叔叔借钱吧,天这么热,你要小心中暑。翠儿关切地对爹说。

刘本根摸了摸女儿的满头秀发,笑了笑,然后便把捆绑好的两只母鸡和自家产的一些瓜菜装进一个蛇皮袋内,拿起挂在壁上的一顶斗笠,与女儿打了声招呼就出了门。

日头已经升上屋头的树梢。刘本根见日光有些灼人,又没有一丝风,便戴上斗笠,沿着门前那条崎岖的山路,一步一步朝山外走去。

来到乡政府路口的停车场,刘本根正好赶上一辆开往县城的中巴。一个小时之后,汽车到了县城。

这是刘本根第二次进城,第一次是送堂弟刘本善的父亲来县城医院看病,当时是来去匆匆,只看到县城的大概轮廓。这次他发现,县城的变化很大,一栋栋新建的高楼鳞次栉比,就连马路也比先前宽多了。刘本根戴上斗笠,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顶着火辣辣地日头,兴高采烈地拎着蛇皮袋朝县法院走去。

事有凑巧,刘本根刚走到传达室门口,正好看见堂弟媳妇拿着报纸从传达室里走出,他急忙走上前,嘿嘿地冲着堂弟媳妇笑了笑,按照儿子的称呼叫了一声:他婶!

堂弟媳妇抬头一看,见是刘本根,不冷不热地回道:噢,是大哥啊,本善出差去了,还没有回来,你有什么事吗?

听说堂弟出差未回,刘本根心里凉了一大截。他知道今天是白跑了,堂弟不在家,要想从弟媳手上借钱,只怕要泡汤了。

见刘本根痴呆地站着,堂弟媳妇瞥了一眼刘本根手中的蛇皮袋,佯装笑道:大哥,外面太热,有什么事到家里去说吧!

来到堂弟的家里,刘本根从蛇皮袋里将两只乡下喂养的'土鸡和一些瓜菜拿了出来。堂弟媳妇一见,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问他有什么事。于是,刘本根便把女儿考上大学没有钱读书的事说了出来。最后,他向堂弟媳妇恳求道:他婶,我是没有办法了,看在我和本善同宗的份上,帮帮我吧!

这个嘛,堂弟媳妇面有难色地回道。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和本善都靠几个工资钱吃饭,又没有什么额外收入。再说,你侄女又在读研,每年的花费都在五六万元以上,家里也没有什么存钱。不过,堂弟媳妇下意识地瞥了刘本根一眼,你既然找上门来了,我就看在本善的面子上,送五百元给你,这钱也不用你还了。说着,打开手中的小坤包,抽出五张百元大钞递到刘本根手里。

刘本根心里感到一阵心酸:毕竟不是亲弟媳妇啊,五百元钱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他将堂弟媳妇送给他的五百元钱藏好,眼里裹着泪,脸上却装着笑容,双手作揖地连声感谢。

时间尚早,堂弟媳妇要留他在家里吃饭,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还要去找在县城打工的几个乡下朋友借钱。

离开堂弟的家,刘本根沿着一条小巷来到城东大市场。他老伴在世时曾说起过,他的小姨子冬妹在这里做服装生意,也许从小姨子那儿可以多借一点钱。

正当他准备朝大市场里面走去时,竟以外地碰到他小学时的同学张家茂。几年没见面,张家茂却一下子认出了他。

老同学,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到县城来了?张家茂高兴地走上前,紧紧地抓住了刘本根的手,然后递给他一支烟。

刘本根抽着烟,用十分低沉的话语说:家茂啊,不瞒你说,我家翠儿考上了武汉大学,可是我现在拿不出钱让她去读啊,我正发愁呢!

张家茂一听,安慰他道:这有什么发愁的,翠儿考上大学应该高兴呀,没有钱可以想办法嘛,可不要误了孩子啊!

我也是这么想的,刘本根说着,重重地叹息了一声。可是那么多学费,我到哪里去弄啊!

这样吧,张家茂想了想说。这些年我做生意也赚了一点钱,看在小时候你曾救过我命的份上,我给你借五千元,另外送给侄女妹子五百元做学费,你看行吗?

没想到张家茂竟这样出手大方,刘本根几乎要跪下谢恩了。家茂,让我怎么谢你好呢?刘本根的泪水出来了。

说什么谢嘛,张家茂又一次抓住刘本根的手说。你还记得吗?小时侯我们到一起洗澡,我差点被水淹死,如果不是你老兄相救,我这条命早就完蛋了,要谢还得谢你老兄呢!

刘本根傻傻地笑着回道:这事我早就忘记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

刘本根说完,张家茂把他带进大市场旁的一家餐馆里,从随身挎着的提包里取出5500元钱。老同学啊,张家茂把钱递到刘本根的手中后提醒道:城里小偷比较多,这钱你可要放好啊!

你放心吧家茂,我就是豁上命,也要把钱保管好!刘本根说着,从内衣口袋里取出一个黑色布包,然后把钱装了进去。

刘本根把钱收藏好后对张家茂说:家茂,等我家里的柑橘明年挂果后,就可以还你钱了。

不要那么性急,张家茂笑着说。侄女妹子读书要钱用,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好了。说着,唤过餐馆老板,叫了几叠菜,请刘本根喝了几盅酒。

与张家茂分手后,刘本根借着酒兴来到大市场里面的营业摊点,他左找右寻,也没有发现小姨子的服装摊位。于是,他问旁边的一位大姐,有没有一个叫李冬妹的中年妇女在这里做服装生意。那位大姐听后,摇了摇头。他又接着继续找,还是没有小姨子的影子。

这时已近中午,刘本根戴着草帽,顶着火辣辣的烈日,从大市场走出,来到马路边的一个拐弯处。他站在一棵葳蕤的梧桐树下,不知道此刻应该去哪儿。他在心里想,一定要找到小姨子,如果还能多借一点钱的话,那么翠儿一年读书的费用就不用愁了,到了明年,他栽种的五十亩柑橘挂了果,用钱就不成问题了。

刘本根这样痴想呆想着,突然,他看见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跑着穿过马路,眼看一辆黑色小轿车正朝小男孩撞去,他一个箭步冲上,刚刚把小男孩用力推开,自己却被小轿车碰倒在地。霎时间,所有的车辆和人流都凝固了,人们纷纷拥向他的身边。被救的小男孩看着倒在一摊血中的他,吓得不停地大声呼唤:爷爷,爷爷,你怎么啦?

这时,从黑色小轿车里走下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他拨开围观的人群,疾步走至刘本根身边,低头一看,倏地大叫一声:大哥,你怎么啦?

躺在地上的刘本根痛苦地睁开眼,看到堂弟蹲在自己身边,有气无力地说:本善,我、我的脚!

刘本善一听,马上唤过司机,在众人的帮扶下,将刘本根抬上小轿车,一路飞快地朝医院驶去

篇6:血染母爱作文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深受感动,我相信,不仅是我,你们也会为文中的母爱而感动而流泪。

故事的内容写的是一对母女因为缺少有效的沟通,所以时常发生矛盾,互相不理解对方。女儿认为她的母亲穷,一直埋怨母亲,不理解母亲,她的母亲也是为了能够给自己的女儿带来好的生活,起早贪黑的干活,累弯了腰,鬓鬓白发。

终于有一天,母亲带着女儿去山上滑雪,在滑雪的过程中遭遇了雪崩,直升机的几次收巡都没有结果,在很多人都认为她们已经死了的时候,奇迹出现了,原来她们存活了下来,但是由于地方的隐蔽而是直升机无法发现她们,最后母亲想到了一个办法,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在雪地里爬行,用血把雪地染成了红色,在最后的收巡中,直升机发现了她们,并成功获救,但母亲已经死去。

这篇文章的中的女儿和母亲无不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想想自己是那么的不懂事,那么的无知。母亲每次纠正我的错误,我就顶撞她,甚至骂她,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愧疚,也才让我深刻的懂得,母爱的伟大。是母亲给了我们一个家,是母亲把我们从小养大,是母亲教会我们怎样学会做人,做学问,是母亲为我们无私的奉献,才会有我们的今天,是母亲……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让我们赶紧行动起来吧。

篇7:血染母爱作文

大家都说母爱是伟大的,我来给大家讲个关于母爱的故事吧。

从前,有户人家,儿子长大有了钱娶了老婆,对他母亲的态度也冷淡了,便把母亲留在老屋里不管她了。一年寒冬,儿子和他老婆决定去爬山,老母亲听了觉得非常危险,但他们又不让自己去,便偷偷的穿着大衣跟着去了。

爬到山顶了,儿子一行人觉得累了,便在山顶上休息。突然山上发生雪崩,很快淹没了儿子两人。母亲看到眼前这一幕惊呆了,心想:我一定要救我儿子。便取吓树上锋利的冰条,将自己的手指割开,让血流出来,随后便在冰天雪地中留下血迹,十个手指的血都流完了,便把大动脉的血管割了继续走。当她爬到山脚下的医院时已经迷糊了,便结结巴巴地说:快去救我儿子吧!医生护士沿着血路终于找到儿子两人。

在医院里,儿子非常感谢医生和护士,可医生和护士却表情严肃的说:你可能还不知道吧,你的母亲为了救你把自己手指割开留下血迹,最后甚至割开了大动脉,后来因失血过多,又是在冰天雪地中,去世了,你应该感谢你的母亲。医生接着拿出一张纸条,是母亲用颤抖的声音让医生写出来的,那是儿子,别管妈,好好活着。儿子听了,泪水不住地往下流。

在世间万般真情中,最伟大、最无私的就是那无声的母爱。母爱就像雨后空中的那道彩虹,绚丽多姿;母爱就象炎炎夏日的阵阵清风,给你带来凉爽;母爱又像那爬满墙头的青藤,剪不断,理还乱……。它深藏在母亲那一举一动当中,和那些朴素的话语之间,它所带给我们的,是一次次心灵深处的震撼。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应该在父母健在时多孝敬父母,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记住一句话儿女欠父母的债一辈子都还不完!

篇8:血染母爱作文

有对母女的感情有了裂痕,13岁的女儿一直认为母亲的地位卑微,使它在人前抬不起头。母亲终日劳碌辛苦,也不能是女儿快乐起来。20xx年2月,母亲邀请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母女俩在。滑雪缺乏经验,偏离滑雪道迷路了,又遭遇了可怕的雪崩。母女俩在雪山中挣扎了两天两夜,前来搜捕他们的直升机几次都无功而返,因为她们身穿的是银白色滑雪装,很难被发现。终于女儿因体力不支昏迷了过去。但他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已不在人世了。医生告诉他,是她的母亲用生命救了他。原来,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片白雪,直升机因此发现了目标。

冰心老人说过:“世界上若没有母亲,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这世界就是因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篇9:血染历阳

位于皖江西岸的安徽历史文化名城和县,早在秦代就置历阳县,北齐天保六年更名为和州,辛亥革命后改为和县。民国时期县城曾称为宣桂镇,解放后复称历阳镇。因此城地处六朝古都南京京畿要害和皖江天险,所以自古至今皆是兵家必争之地,在此发生的许多战事震惊中外,1938年5月11日发生的抗日阻击战就是其中之一。此战,中华儿女用生命捍卫了祖国的尊严,用鲜血染红了历阳城。

一、赵永智危难之际当县长,迎国军忽听日寇枪炮声

11日这天黎明,东方刚呈鱼肚白,天边涌动着一片乌云。

在和县县城气势磅礴的镇淮楼正南方的垛口处,有一人正在扶栏远眺,他就是被民国政府委任不久的和县县长赵永智先生。

赵县长,系和县陈桥洲人。正值壮年,身高八尺,伟岸俊朗,智勇双全,深受和县民众的衷心拥戴和民国政府的青睐。他明知受命于危难之际,但由于爱乡情切,所以心甘情愿地挺身而出。并在很短的时间内,拉起了一支“人枪以万计”的地方武装,成立了以他为司令的“和县人民抗日自卫军”。该军下设五个大队:一是以柏承君为大队长的特务大队、二是以陈桂清为大队长的第一大队、三是以钱镇东为大队长的第二大队、四是以范培珉为大队长的第三大队、五是以黄千木为大队长的第四大队,真可谓兵强马壮。

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前两个月的一天,侵占了民国首都南京的日寇,突派两架轰炸机飞临和县县城上空,向下投掷了数枚硫磺燃烧弹,瞬间将县城闹市区的小市口及其附近的商店、当铺、酒肆、客栈等燃烧成一片火海,百姓烧死烧伤无数,损失异常惨重。作为一县之长的赵永智,虽然有兵在握,但也只能“望机兴叹”,无法展示手中枪炮的愤怒。

“火烧小市口”后,赵县长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这不,他今天一早就携枪披衣,离开了位于镇淮楼西侧临时县府的马家大院,悄然登上了镇淮楼。本想打一套太极拳,施展一下拳脚,可上楼后一看到小市口那片大火留下的残垣断壁,就兴趣全无了。

此时天已大亮。赵县长凭栏远眺,长江如带,由南向北逶迤而过,江风阵阵,吹得城楼八角的风铃叮当作响。他随风回眸,只见明清两代著名书家题写的“江淮重镇”和“江天一柱”匾额及清末贡生庆元颜所撰的楹联:“披襟向前,快哉此风,那堪称雄,登楼高呼太祖在;凭栏仰望,浩然明月,谁与共醉,隔江招手谪仙来”皆赫然在目,不觉心生悲凉。想当年,朱元璋攻占和州登临斯楼时,是何等畅快的心情:“中原杀气未曾收,江北淮南草木秋。我上镇淮楼一望,满天明月大江流。”而如今,日寇亡我之心不死,常来和县扫荡,人民屡遭强盗蹂躏……

就在赵县长苦思冥想之时,忽然听到身后一声清脆而熟悉的声音传来:“报告司令!”他见是勤务员小唐,不免心头一紧:“快说!”

小唐赶紧将一份标有“急件”的信封双手捧到他的面前。他迅速拆开一看,啊,是省府来信!上面写道:“和县目前乃全省抗日前线,为防日寇来犯,五月十一日上午,特派省第五区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李本一将军率一营人马驻扎贵县,协同作战,望你们精诚团结,共图抗日大业,特此通知。”

“啊,太好了!”赵县长高兴地大拳一挥说:“真是一个迟到的好消息,小唐!”“到!”小唐上前一个立正。

赵县长顿了一下后斩钉截铁地说:“你立马通知县商会会长老谷,传达我的口令,命他们今天上午十点前准时在镇西楼(县商会住址)一楼大厅安排一场欢迎大会,并特设午宴,好好犒劳这些抗日将士!”

“是!”

“另外,”他补充说:“你抓紧通知各大队长,限他们两小时内赶到‘镇西楼’,我将率领县府所有公职人员随后赶到!”

“是!”小唐话音一落,就“噔噔噔”地跑下楼,跨上他身旁他那匹心爱的枣红马一溜烟地跑得无影无踪了。

赵县长旋即转身跑下城楼……

桂系抗日名将李本一将军将率领他的“王营”来和县的消息,立即将情绪低落的全县人民的抗战激情点燃了。人们纷纷涌向街头,挥动着青天白日旗,打出了“热烈欢迎李本一将军”等横幅标语。

这天上午九点二十左右,李本一将军果然出现在历阳街头。

他骑着一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带领其“王营”队伍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了小市口,夹道欢迎的市民们立即响起掌声和欢呼声。

赵县长从人群中挺身而出,代表全县人民向李本一将军鼓掌作揖,李将军立即跳下战马,与赵县长亲切握手。随后在两人的带领下,人们便潮水般地涌向了离小市口不远的镇西楼。

此时一束金色的阳光穿过浓黑的云层,照亮了整个县城,更将镇西楼映照得高大雄伟,无比壮观。这座古楼侥幸躲过日寇的燃烧一劫,实属天意,它耸立在古城一隅,坐北朝南,重檐歇山顶,尽显出东晋常胜将军谢尚的辉煌霸气。

县商会会长谷沆如早就率领一班商界翘楚在镇西楼下的大门口恭候着。一楼门楣上方高悬着一道红底黄字的横幅,上面是林家公子林散之先生书写的“热烈欢迎李本一将军率军进驻我县!”

十时整,二楼大厅的会场早已高朋满座,座无虚席,连和县中学校长张亮先生也来了,他带领师生代表激情唱起了《松花江上》,全场人立即跟唱起来,那充满悲情充满思念充满爱国情调的歌声,猛然将人们抗日救国壮怀激烈的情绪推向了高潮……

歌声刚落,赵县长便高声宣布:“欢迎大会正式开始!”

他首先隆重介绍了坐在主席台正中的李本一将军,他说:“出生于广西容县垌村的李将军,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少时家境十分贫穷,替人打工度日,只读过私塾3年。18岁入伍当兵,曾参加统一广西战役、粤桂战争等,可谓身经百战,历任排长、连长、营长、师长,在军中素以“死打烂打”而闻名,每遇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头。因其勇猛,很受其上司白崇禧的赏识,后入国民党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期就读毕业。”

接着,赵县长便大声邀请李将军讲话,全场立即响起热烈的掌声。在掌声中,李将军立即站起身向全场人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他中等身材,头大额宽,皮肤黧黑,一身戎装,两眼炯炯有神。他首先用较浓的广西口音向在全场宾客致以亲切的问候,然后就简要地介绍起国内国际形势,他见会场鸦雀无声,人人正襟危坐,个个聚精会神,立刻来了精神。他说:“和县,自古以来就是历史深厚名人辈出的地方,也是你们安徽老乡卫立煌将军19初参军报国之地,应该引以为荣。目前,这里已经成为抗日的前沿阵地,所以我们每位同胞,都要行动起来,国难当头,各行各业都要做到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同心同德,挽救中华!”他的话立即博得全场一片掌声。

李将军的精彩报告一结束,全场便转为犒劳驻军将士的公宴。县商会会长谷沆如先生首先走上主席台作了热情洋溢的祝酒词,然后宾客便在十分欢愉的气氛中频频举杯,许多县内达官显贵都主动来到将军身边,向他敬酒,气氛十分融洽。

二、李将军临危不惧战日寇,广西兵为国捐躯把名扬

就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际,突然从县城东门方向传来“轰”地一声巨响,赵县长一听便判断出是日寇的炮声,他“腾”地立起身,拔出手枪,第一个冲出一楼大厅。迎面正好撞见慌张赶来的小唐,小唐满头大汗地朝他喊道:“司令,不好了,有一个配备步炮军的日寇中队已由金河口登陆,现已兵临城下!”“啊!”赵县长大吃一惊:“赶快集结队伍,投入战斗!”“是!”……

谁知身经百战的李本一将军竟毫无惧色地继续畅饮,他笑道:“区区小股日寇,何必大惊小怪!”但他毕竟经验丰富,遂转身对其副官道:“这样吧,你赶快派几个弟兄去看看,若果真是大批日寇来犯,我们就要准备战斗!”“是!”副官立即冲向门外。此时从东门传来的枪炮声渐高渐稠,李将军估计到赵县长他们已跟日寇接上了火。

是的,此时的赵县长正率领部分抗日自卫军,占领着已被日寇炮火炸毁一半的朝阳楼,他们居高临下,将愤怒的子弹手射向了匍匐在城外像蝗虫似的日军。机智灵活的小唐甚至将和县战地服务团及县中学的1194团童子军也召集发动起来了,全城军民同仇敌忾。

可是,他们的土枪土炮哪里是装备精良的日寇的对手?许多英勇的战士都陆续倒在了敌人的枪炮下,鲜血染红了朝阳楼,染红了县城东门大街。面对敌我军事力量如此悬殊的场面,赵县长不得不下命令,要求战士们边打边退,撤向城中……

就在赵县长率领的地方武装边打边撤、快退到夫子庙前的大街时,忽见李本一将军率领的部队及时赶到,大家立即精神大振,转过身来继续战斗。眼看敌我双方的距离仅有二十来米了,李将军猛地挥枪呐喊道:“弟兄们!为和县父老乡亲报仇的机会到了,冲啊!——”说完便带头冲向了敌阵,在他的感召下,“王营”战士们早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可由于日寇准备太充分了,他们前有炮火开路,后有步兵紧跟,空中还有数架战机盘旋,伺机轰炸,因此很快便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李将军边打边感觉形势不妙,“关公不吃眼前亏”,他果断将大手向后一挥:“弟兄们,撤!”随着他的一声令下,桂皖两地军民立即调整战略,边打边退,直至退到小市口和篾匠街一带后,他们又顽强地重新组合力量,与紧追而来的日寇死死地纠缠在一起,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巷战和肉搏战。一时间刀光闪闪,枪林弹雨,天昏地暗。那盘旋在空中的日寇战机见无法投弹,只得悻悻然退去……

这场战斗持续了近三个小时,直至傍晚时分。

李本一将军看出一时胜出无望,便带领部队迅速从小西门向大西门、西十里铺和孙元堡方向转移。但转移前,李将军特意安排了一名年轻的机枪手,担负掩护重任,嘱咐他要全力掩护好全营将士,保护好抗日火种。这名年轻军人立即向将军行了一个军礼,并高声吼道:“保证完成任务,请将军回乡后一定代我看望一下白发老母!”说完,头也不回地扛起轻机枪,跑向小西门土街的一个高坡,迅速架起枪,向敌人扣动了扫射的扳机……

谁知此时的日寇更像疯狗一般,只要见到中国人,不论是军人还是百姓,都格杀勿论,被其射杀而死伤的军民多达两三百人,若不是遇到那位年轻机枪手英勇阻击,死伤者将更多。

就在日寇用强大的火力攻下土街的高坡后,这位机枪手在打完最后一梭子子弹后,突然抽出背后的大刀跳出了高坡,他一边大声喊道:“打倒日寇,中国万岁!”一边奋力砍向坡下的敌人,日寇哪见过如此勇士?那个挥着红穗大刀的光辉形象,不仅吓得鬼子们纷纷后退,也永远定格在和县人民的心中……

霎时间,小西门和土街一带,便成了日寇屠杀中国军民的野蛮场所,几乎血流成河,即使少数未被枪杀的人,也统统落入了日寇的魔掌,成了受尽屈辱的俘虏。

随着枪炮声的渐渐稀落,忽明忽暗的太阳也渐渐西沉了。

从土街返回县城的大路上,一群日寇正有说有笑地押着一名被俘的桂系军人。

在经过破旧的护国庵门前时,这些狂妄的鬼子兵再也想不到,眼前这位血气方刚的年轻军人,忽然拉响了藏在身边的一枚手榴弹,只听轰然一声,将他自己和身旁的数名日寇同时被炸得血肉横飞。由于这颗手榴弹炸得太突然,炸得许多日寇晕头转向,胆战心惊,他们再也不敢对中国的俘虏掉以轻心了。

这位桂系无名战士,一“炸”成名。他和他的那位机枪手战友一样,用年轻的生命谱写出一曲忠勇之歌,用热血染成一道人生彩虹。其英雄壮举不仅感动了和县人民,也感动了脱险后的李本一将军,将他们的英雄事迹及时上报给李宗仁、白崇禧等桂系首领,使他们很快被民国政府追记为中国抗日特等功英雄。

三、成本华横眉笑对东洋刀,和县人傲骨铮铮惊日军

几乎与英雄引爆手榴弹同一时间。

在小西门临街处一个带有槽门的木质结构房子前,有一群凶恶的日本鬼子兵,正在逐个清理被俘虏到的中国军民。

在俘虏中,有一位抗日自卫军女战士十分显眼。她中等身材,眉目清秀,肤白娇嫩,因理着一个新式的“耳朵毛”发型,所以更显得干净利索,年轻漂亮。她上穿一件浅色大腰襟夹袄,下穿一条米黄色紧口长裤,腰系一条标有“中国童子军”字样的褐色皮带,脚蹬一双系着带子的深色军鞋。因其鹤立鸡群,而立即吸引了鬼子兵们的眼球。一个身挎东洋刀蓄着仁丹胡的鬼子兵,立即瞪大了那双黑豆似的鼠眼,朝她“幺——西!”了一下后,便不怀好意地奸笑起来。

“东洋刀”身后一个戴着黑礼帽长得像肥猪似的随军翻译,立即心领神会。他仿佛抢头等功似的冲进人群,迅速将成本华拉了出来。由于动作太突然了,成本华被拉出人群后,一个踉跄,险些跌倒。立即气得她满脸通红,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怒视着这个可恶的家伙。

“肥猪”被成本华的怒视吓得一愣,但他立即嬉皮笑脸地对她说:“哇,花姑娘,不要生气哟,你若听我们的话,皇军一定会对你大大奖赏的!”说着他用翘起的大拇指向“东洋刀”歪了歪,昂着头介绍道:“这就是我们的队长,中野先生!”然后就缩着头侧着身站回了东洋刀的身后。

东洋刀便背着双手,睁着那双泛着绿光的鼠眼围着成本华转了一圈,回到原位后,他习惯地摸了摸那一撮黑乎乎的仁丹胡,然后才歪着头小声对肥猪叽里呱啦说了一些。

肥猪听后立即干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这才哼哧哼哧地来到成本华面前,他故意提高八度音对她说:“皇军问你叫什么名字?”

成本华先不慌不忙地用左右手弹了弹身上的灰土,然后才抿了抿嘴说:“我们和县人一贯生不改名死不改姓,我叫成本华!”

“幺——西!”肥猪也学了一下中野队长的腔调,接着问道:“你是哪里人?”

成本华脱口而出:“和县大西门外的高巷人!”

“啊,今年多大啦?”

“24!”

肥猪听后感到很满意,便忽然转移了话题:“你们是什么队伍,胆敢抵抗我们大日本皇军!”

谁知,成本华忽然高声道:“我们是和县人民抗日自卫军!”

肥猪异常兴奋,想不到这个漂亮的女人说话也这么好听、这么干脆。他接着问道:“你们的队伍有多少人?”

“哼!”成本华十分自豪地说:“我们的队伍千千万,杀不完,打不烂!”

“……那你们领头的是谁?”

“不知道!”成本华斩钉截铁地回绝了他,受过训练的她遇到保密的问题也能守住底线。

肥猪吃了一下软钉子后,虽然心里生气,但嘴上还是不敢发飙。他装着很关心的样子,小声问道:“你丈夫是干啥的?”

成本华抿嘴笑了笑说:“他姓周,和我在一个队伍,哼,你们没逮着!”

“他,他……”肥猪嗫嚅了半天,见没啥可问了,正准备往后退,东洋刀在他身后又叽里呱啦说了一通。

于是,肥猪不得不耐着性子跨到成本华的面前。

他假惺惺笑道:“我们队长说了,你若要同意投降,替我们皇军效劳,就免你一死,否则就……”

成本华听后,如同吞下一个绿头苍蝇,立即夸张地作了一个呕吐状,然后冷笑着回答道:“别痴心妄想!”

肥猪听后,气得两眼直翻,双手发抖。他瞪着成本华,成本华更狠狠地瞪着他,像要决斗似的两条牛。此时,东洋刀只好自己站了出来,并将肥猪拉了下来。他突然朝成本华竖起右手的大拇指,并哈哈大笑起来:“幺——西!幺——西!”

成本华虽不知其意,但她十分明白这个东洋刀肯定比肥猪更坏,便习惯性地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面带轻蔑的微笑,冷冷地看着他,始终一言不发。在阵阵晚风的吹拂下,她的头发一缕缕地自由飘洒着,虽显得有些凌乱,但丝毫挡不住她那双深邃而充满正义的眼神,显示出一个喝长江水长大的和县抗日女兵特有的几分妩媚。

面对成本华如此镇定的言谈举止和临危不惧的大义神态,她身前身后的一老一少两位和县老乡都深感不安,尤其是站在她左侧的那位衣裳褴褛的大个子青年,完全显示出“无可奈何花落去”的神情,他们再也想不到高巷村成持和家的三丫头、平时沉默寡言的“三姑娘”,竟然这么不怕鬼子兵!都替她捏了一把汗,生怕她遭遇不测。

而从不同角度反复打量成本华的鬼子兵们,此时也都感到无比震惊,他们再也想不到在和县这个小地方,竟然会遇到一个如此刚烈的中国女兵!所以这些崇尚“武士道”的鬼子兵们,都禁不住在心里钦佩她、敬重她,连那位随军而来的日本战地记者也感到非常惊讶,他立即用相机抓拍了成本华几个镜头。

太阳落尽山后,鬼子兵见成本华劝降不成,不得不将她连同其他参与抵抗的中国人统统临时关押起来。

可是当天晚上,这些丧尽天良的鬼子兵们都忍不住集体了成本华,他们都想满足已经扭曲的邪恶心理,越是心仪的“女神”就越想占有她,其中有两个名字分别叫作“小林勇”和“山下弘一”的鬼子兵,他们不仅参与了这次野兽般的强暴,而且还将成本华的故事写进了他们罪恶斑斑的侵华日记中。

几天后,鬼子兵们终于不敢作困城之斗,便自动引退。但这些凶残的日本鬼子兵在撤退前的一天下午,竟再次集体了成本华,过足了他们的禽兽瘾,并把其他俘虏到的中国人全部刺杀和枪杀掉。

而最令人发指的是,在枪杀和刺杀中国军民时,鬼子兵们竟然故意将成本华捆绑着带到东门的朝阳楼下,逼迫她观看杀人表演。

此时,如血的夕阳将巍峨的朝阳楼映照得更加血腥,斑驳的城墙上倒影着一群鬼子兵张牙魔爪狰狞的黑影,使这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皖江边古城下,立即变成了阴森恐怖的人间地狱,因为鬼子兵要在这里歇斯底里地展示一部震惊中外的暴行——

杀、杀、杀,朝阳楼下,遍地都躺着血淋淋的尸体……

一道残阳就像舞台上的一束灯光,正不偏不倚地照着刚杀完几十名中国军民后的鬼子兵们,他们显然感到有些累了,于是便找来几条长板凳,想靠坐在城墙根休息一下,并想看看他们心中的“女神”成本华到底有何反应。他们原以为成本华在看完杀人后,会被吓到思想奔溃而向他们委曲求全地投降了。但这些万恶不赦的强盗们完全失算了,因为眼前的这位受过百般凌辱的成本华,非但不为他们的邪恶和血腥所惧,反而更见刚毅和英勇,她视死如归,继续冷冷地看着鬼子们的兽行,将中华儿女强烈的蔑视,全部大写在她的那张愤怒的脸上和那微翘的嘴角上。

不知是哪个鬼子兵忽发善心,特意解开了捆绑在成本华身上的绳索,让随军的日本记者给她拍下了人生最后一照。成本华非常明白自己的生命将到尽头,可她丝毫没流露出悲伤的样子,而是大方地轻轻活动一下被绑得发麻的双臂,慢慢地理一理被江风吹乱了的头发,然后重新将双手交叉抱在胸前,轻蔑地微笑着面对相机。

拍完照后,这些鬼子兵们便无望地发疯般地,将刺刀深深地插进了这位令他们胆战心惊,也令他们敬佩不已的中国最美抗日女兵的身体里,鲜血立即喷涌而出……此时的朝阳楼在悲鸣,历阳城在呜咽,皖江在怒吼……

1945年8月15日,万恶的日本侵略者终于战败投降后,极少数返回日本后的鬼子兵,还念念不忘这位中国最美的抗日女兵,那个名叫山下弘一老鬼子兵还特意找到了那名随军记者,向他索要了几张成本华的照片。他担心时间久了,会忘记这位女英雄的名字,所以就在照片下注明:“在中国战场上俘获的中国军队女战士成本华,24岁,对于我军的刑讯,她始终面露微笑毫无惧色,终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国家。”他后来对专程来日采访的中国记者多次下跪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哟!我们杀死了成本华,但我们敬佩她。想起成本华的那个样子,我们就感到非常绝望,她那轻蔑的微笑,使我们不寒而栗,让我们看到侵华战争必败的结局。”

是的,多行不义必自毙。当年的历阳阻击战,还感动了中共和县第一任党支部书记禹子鬯先生,他用写实的手法如诗如画地撰写了一篇《血的五一》,分别刊登在当时的《和县简报》及《皖东日报》上,及时将抗日英雄们血染的风采传遍了江淮大地,他们的英勇事迹感动了安徽,感动了全中国。

七十七年后的今天,我们再次深受感动。因为这些抗日先烈们无私无畏的担当精神和襟怀至诚的爱国情愫,将永远激励着享受今天幸福生活的我们,为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

篇10:血染的图腾

血染的图腾

孩子的世界,已经过去,长大的青年顾忌了好多,富家的老爷为自己的事业更加多虑,整日的事业,既没看清那一股股势力已开始这明争暗斗的日子,远到的客人不曾想过,自己来了一个言行举止不得体的森林,无怨的青春这样做真的无怨吗?不明白大人的世界是否有着不同的意义,也有人对此万分的敏感。

那些富贵人家的家规只能赐给下人们,因为少爷小姐和夫人们的心计都太深了,但一计高过一计,最后赌价高得只得用别人的性命来偿还,一刀下去,头颅落下,有什么呢?只有血染的图腾那。为了避免夜长梦多,销毁惊吓,虽然看不见听不到,但总会想起什么,而那时的记忆也擦不干净,永远保持着它那模糊样儿,不说二话,只是死死地指证着你的罪行。门前的大树已经老去,你的罪行就是昨天的乌云,无非就是再选出一个当家作主的人吗。太久的机会,所有的`敌人都在今夜发动攻击,都是深远的计策。你嘴巴里常常念到的好人也来夺取这至高无上的位子了,不在乎吗?

一夜的屠杀,是怎样的悲剧呢?不知道,只是不愿去看,只因血的味道,好讨厌…淡淡的夜色,抚慰不了悲痛的号叫,飞过的乌鸦,仍不知疲倦的在叫,啦啦的哭声惊天动地,是因为这场战斗太可怕了吧,可人们就不能把它放到心里,永远领悟不到战斗的伤感。明明知道自己的存在,就还要躲避,风风雨雨的经历,就闲它过得太快吗?受到过所有的一切,偏偏不要这多年的经验。

晚霞的到来实在令人感到惊讶,迷茫的哭声还在继续,为何不看看这里的美景呢?再好的心思也被冲毁,亲人的保护就在身边,应该说是在心里吧,血色的残阳,又有什么没经历过呢?

篇11:血染的记忆作文

血染的记忆作文

伴着明媚的春光,带着满怀的敬意,我们全体师生肃立在雨花台的烈士墓前。望着眼前那尊令人敬畏的雕塑,脑中那血染的记忆仿佛浮现在了眼前,令人感慨万分。

当年,有多少伟大的人民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抛头颅,洒热血。他们为了国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是什么促使了他们这样去做?是那颗永远向着祖国的爱国心呀!

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端木蕻良对着土地发出的誓言;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光未然向着黄河唱出的赞歌;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李大钊所提倡的雄健的精神;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祖国的今天!

面对烈士,我们怀念、我们敬佩,敬佩他们的那个不屈的灵魂,敬佩他们的顽强意志。因此,我们向着雨花台的烈士纪念碑默哀,以表此情。

在那令人奋起的音乐中,我感受到了崛起的力量;在那尊雕像中,我感受到了宁死不屈的精神。这种种事迹与精神,凝聚成了一种力量,一种声音:“振兴中华!”他不仅是对历史的鉴证,更是中华民族未来的方向。这就需要我们的不懈努力与奋斗,继承革命烈士的精神,去振兴中华,富强祖国!

因此,我们不能让先烈的血白流,不能让那些年轻的生命白白牺牲,我们应将祖国的耻辱铭记与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祖国的明天更加辉煌,而奋斗,让祖国的未来因我们而精彩、辉煌!

啊,血染的记忆,我们永远铭记!

篇12:血染雪地优秀学生作文

血染雪地优秀学生作文

我是一匹出生在雪中的狼,注定是草原上的霸主。

我出生后几个月,母亲突然不知去向,离我而去。我急的团团转,四处寻找着那熟悉的身影,当我饿的想咬自己时。妈妈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内。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奔向了妈妈。

当我想跳到妈妈背上时,一只巨大的狼爪将我拍了出去,在我脸上留下深深的爪印,血一滴滴的流了下来,染红了我脚下的雪地。我看清了那爪子的主人———他是这狼群的头领。他又冲我大叫一声,便领着狼群离开了。

我怒视这它们,看着他们离去。

我告别了那片草原;告别了我的出生地;也告别了稚嫩的心灵。

我开始疯狂的锻炼,磨尖自己的爪子,让自己饿到发疯再去捕猎,激发自己的潜能。

几年后,我回来了。我又踏上了那片草原。我闻着气味来到当年我流血的地方,那里的血迹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撮青草。我站在那里回想当时的情景,眼泪却冒了出来,那是恨的泪,那是复仇的泪。

第二个冬天,我找到了狼群,它又扩大了好多,还是一样的霸气,一样的无情。我站在狼群的对面,发出一声雄壮有力的狼嚎。狼群慌了,头狼走了出来,看到我脸上的伤疤,仿佛想起了什么。竟发出戏谑的声音,我怒了。冲向了它,它叫狼群后退,便开始迎战。

我挥武狼牙和锋利的狼爪,连连击退头狼。终于,我的牙齿刺入了它的脖子。我终于复仇了,长长的一声狼嚎代表了我喜悦的心情。

我兴奋的在草原上奔驰着,仿佛在只属于自己的天堂一样。一段时间后,一声枪响结束了我的生活。在闭眼的一瞬间,我回想了好多,我用嘴吻了这片土地,让我告别稚嫩走向成长的土地。

我的血再一次染红了雪,而我却感觉不到疼痛,因为我回归到了故土。

篇13:血染的童年-四年级作文

血染的童年-四年级作文

1937年8月28日,日本的那次血腥的屠杀,在中国历史上划上了一笔血道,让中华民族没齿难忘!

在上海火车南站里,到处洋溢着欢笑声。有些家庭带着孩子出去旅行、有些家庭带着老人去探亲、还有些无家可归的难民去逃难……可谁也不知道,死神正一步步地向他们逼近。

在空中,日本的轰炸机已经在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在上空盘旋。“轰”一枚炸弹爆炸了,人们惊慌失措,四处逃窜。无情的日本轰炸机对上海火车南站进行了狂轰乱炸。在那一瞬间,上海火车南站面目全非,变成了一座废墟。呻吟声、哭喊声、尖叫声、爆炸声连成一片,那难道不是恶魔的狂笑声吗?日本军不是魔鬼是什么?上海火车南站顿时血流成河,残肢头颅,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在枕木上坐着一个伤痕累累的`小男孩,他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妈妈我怕!带我回家!妈妈!”他的妈妈听到了,急忙跑过来,但在途中被一个倒塌的巨石压住了,她嘴角流着血,却竭力喊着:“孩子别怕,妈妈来救你!妈妈来……救……你……”便沉沉的睡着了,永远也不会醒来了!孩子哭着喊:“妈妈你在哪里!我要妈妈!我要妈妈!”但妈妈没有回答,回答他的只是炸弹的爆炸声。当时在场的人,除了那个小孩之外,无一幸免,全部遇难。

那个小孩儿经历了风风雨雨,千难万险,被一个好心人收留了。他在10岁的时候,参加了抗日儿童团,英姿勃勃地扛上红缨枪,为父母报仇,为中华民族报仇,为祖国报仇!

我们不要在战争了,让“和平之神”永驻人间,让“和平之花”永远绽放!

篇14:血染的山河高一作文

血染的山河高一作文

立我于高山之上兮,唯见山河齐悲兮,黯然神伤。看仁人志士兮,不屈脊梁。白骨铸青史,光芒万世流芳。

奉献己之身已燃民族希望之火,伏倒处已鲜花盛放。这是爱国,亦是是奉献。

寒雪食籽何复归

擎一支旌节,游荡于寒沙衰草。扶一阵驼铃,阔别长安歌舞升平。他,苏武,遇冷月为伴,生是大汉人,死为大汉臣。镌刻于内心深处。怅望大漠飞雪,千金封侯的许诺早已化为满口毛毡草皮连带着一腔赤胆忠心下咽。面对汉使谋反,单于威逼利诱,你举起扬鞭,选择用一枝秃笔镌刻出你对祖国最深切的爱。食籽十九年,你须发尽白归来时,当“年生当复来归”的誓言只剩青冢凄凄诉说妻子对你朝朝暮暮的`思念又或是埋怨。“死当长相思”已兑现正如你手中高擎的汉节如何星月沉沦都不曾低落。

奉献与你而言,是高山雪莲般圣洁的信念和精忠报国的守望。

君子抱仁义不折

暗无天日的深牢,锁不住满腔炽热的报国心,酸腐阴臭的气息,正如这软弱的王朝岌岌可危。明日即赴刑场,你不悲伤,天地间至今回响的是你掷地有声的吟唱。“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生死存亡面前,你毫不畏惧,一身正气再次诠释了奉献的精神光辉。

孔子言:志士仁人,有杀生以成人,无求生以害人。这,是你的奉献。为国存亡而流血,不愧为我中华好男儿!悲仁人之尽节兮,为小人所贼,古之变法皆有流血牺牲。嗣同君,奉献于你,是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正气凛然。

秋风秋雨愁煞人

犹记绍兴轩亭口,草木同悲。忆昔年你离夫别子,只身东渡苦寻救国之道。“祖国陆沉人有责”,身为女子,你毅然选择站在革命的前沿,救国的前线。策划起义,明知前方明枪暗箭,却将对家人的深情背负,昂首走向精神的胜利。

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奉献于你,不过是“身于祖国,死于护国”的铁打信念。秋谨,已被历史铭记。

君子喻于义,何处可寻?华夏之壮丽河山皆由万千志士忠骨铸造。一寸山河一寸血,景之壮丽,民之自由,家之安定,国之富强。岂无奉献其义乎?

取奉献之心怀于己,因其善也,成其德也,因其壮也,成其辉也。其利绵延,无愧于己然无怨无悔。

篇15:关于读后感的作文:《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篇16: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整本书紧紧围绕动物来写了几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人性、有感情的。

书中,《血染的皇冠》这个故事很令我感动。黑披风为了抢夺王位,与众猴把麻子猴王驱杀到葬王滩,“我”却救了麻子猴王。然而,导致了猴群发生混战。褐尾巴雌猴向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猴群,毅然跳下葬王滩,褐尾巴雌猴也跳下江,与麻子猴王搂抱在一起,沉下江底……

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和他与褐尾巴猴子之间的爱深深感动了我。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了牺牲,“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也跳了下去,岸上的黑披风空出一块地方,表达愿意让它上岸时,它却……

《棕熊的故事》也吸引了我。在熊窝里,“我”救了一只小熊,取名丽丽。抚养了小丽丽许久后,母熊来到观察站,带走了小丽丽。但小丽丽总是偷偷跑回观察站找“我”。母熊再次带走了小丽丽后,便疯狂地袭击“我”。又一次袭击中,当“我”在生死关头时,小丽丽救了“我”。然而有一天,母熊找到了“我”,把小丽丽托付给了我。此时,它已穿肠破肚……

为什么母熊要疯狂地追杀、袭击“我”呢?又为什么要把小丽丽托付给“我”呢?这都是因为母爱呀!这个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和亲情是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爱。爱在生活中处处都有,只要我们细心体会。

这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还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共处。

篇17: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血染的王冠》,翻开书的末页。我心中无时不生起一阵感慨――这是一个悲剧,是啊!但往往悲剧更能打动人心。

这是一群关于猴子的故事。猴群中每当新一届的猴王当选时就必须打败旧时的猴王,只有这样才能使群猴服从,然而如果猴群的新王无法打败旧时的猴王的话,那么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当我一次偶然的发现这一切我的善良与仁慈最终导致东窗事发也致使悲剧的造成,就在这时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危,他毅然完成了他的宿命,奋不顾身的跳入了葬王滩中。

手指徘徊在书中,每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依旧记忆犹新,麻子猴王舍己为群的伟大精神不得不令人由衷的佩服,一只猴子能为了一个集体而献出生命,这种高贵品质的却值得赞叹与学习。面对群体,我们常常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自己,二是别人。麻子猴王便是如此坚决的选择了后者。以大局为重是他身为猴王的责任。在生活中我们谈不上像麻子猴王这般舍己为群,为集体献出生命。也没这个必要。而需要的最多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回想起自己在生活中,心中不禁有几分惭愧,在班上时做起事来总是马马虎虎,推三阻四的,扫地时也常常缺勤,自己的事推给别人做。这样的态度又怎莫能行呢?

麻子猴王的命运因为奉献而受人敬重也因此使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出绚丽的人生光彩,因此当我们在为自己的利益时,也应当设身处地的为他人找想。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从中得到了知识,更多的是从一只只动物身上学到了做人的真理,使我受益匪浅。

篇18: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血染的王冠》。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书中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本来年老的麻子猴王带领着猴群过着快乐的生活,而年轻气壮的黑披风雄猴惹恼了麻子猴王,所以麻子猴王和黑披风雄猴打了起来,结果年老的麻子猴王输了,被迫赶入“葬王河”眼看麻子猴王就要死了,黑披风雄猴就要当猴王了,而“我”却同情麻子猴王救了它,“我”也遭到了黑披风雄猴的报复,于是猴群对黑披风雄猴充满了怀疑,所以猴群一夜之间内江迭起,陷于混乱,濒临风裂。后来,麻子猴王自愿跳入了“葬王河”愿意用生命来维护猴群的安宁。

读了这本书,我会想到在生活中,“神速飞人”刘翔打破了世界纪录,谁又能知道他为了国家的荣耀付出了多少,努力了多少呢?大明星范冰冰,是多少人的偶像,谁又能知道她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多少个夜里没睡好,都还要坚持拍戏呢?大作家冰心,是多少人的心灵窗户,谁又能知道她为了让更多人知道更多的知识吗?在多少夜里为我们写作啊!有一次,我看见别人画画,画的很漂亮,而自己画的很丑,于是我努力地学习画画,课余时间我会常常去看看画展,下课了我会去向画画好看的同学请教,上美术课时我会更加认真的听老师讲课……终于通过我的努力,我画画的水平提高了不少,成为了我们班的“画画小王后”。

这本书说了雄猴想当猴王,就要牺牲猴王的生命。告诉我们要实现梦想,就要不怕苦,要经历了风雨才能成功,才能得到美丽的彩虹。

篇19: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血染的王冠》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动物小说,它并不像题目所说的那样,那样血腥,那样恐怖,它讲的是一位金丝猴国王,为了部落的和平而牺牲了生命。

其实我认为,这位金丝猴国王十分值得我们去反省自己。我们之中,有一些人很自私,什么也不肯付出,甚至别人送了东西也不说一声“谢谢”,也不愿意给演讲 的同学鼓掌。也有一些人,连捐款也是十分不愿意,但是却用着这笔钱去买吃的、玩的。金丝猴王不是比他们更有牺牲精神吗?

它还告诉我们,人类和动物要和平相处,要好好保护动物,每个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伤害我们也是出于害怕,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只要我们保护好它们,它们又怎么会攻击我们?所以,我认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给动物们一些生活空间。

我相信,只要人类多了解动物们,多尊重一些动物们,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丽。

篇20:《血染的实验报告》读后感

《血染的实验报告》读后感

《血染的实验报告》读后感

小作者:姚松余

一张散发着墨香的阅读卷放在我面前,我好奇地拿起来翻阅(才一张试卷,怎么“翻阅”?说明用词不准确)着。呵,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摆在我眼前,特别是《血染的实验报告》,把我深深的感动了。

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博士,在一次实验中不小心中了蛇毒,身边也没有人,这可怎么办?然而,他并没有绝望,而是拿起笔,把自己的感觉一笔一画的(动词前面要用“地”)记录了下来,用生命书写了一份特别的实验报告。这种做法令我震惊,在这5小时的.时间里,竟然有如此强大的毅力,老博士,难道您的身子是铁打的吗?您这样做难道就只是为了完成实验?不,是您为他人着想、为社会着想、为科学献身的品质创造出了奇迹。

想想我们,一只老鼠,一条虫子都可能把我们吓的(动词后面要用“得”)半死,遇到一点小挫折就呜里哇啦。和这位博士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渺小。司马迁说的好:“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善于引用名言)这位博士的死就是重于泰山的。

“喂!放学了,”同学冲我喊道。我收回思绪的翅膀,心里默念道:“老博士,您是英勇的!您是伟大的!您那闪闪发光的品质必定会永驻人间!”

篇21:血染红岩,铭记在心——《红岩》读后感

血染红岩铭记在心——《红岩》读后感400字

宁波市李惠利小学503班 张淑羽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主义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姐。《红岩》一开篇,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了。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并没有像普通女性一样变得不堪一击,她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使命还没完成,要舍大家为小家。而在渣滓洞监狱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端庄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坚决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还鼓励大家让不要哭,要勇敢坚强地面对一切困难。

面对这些坚强的同志,敌人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的信念。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地羞愧。现实生活中,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遇到小小的困难,就会退缩。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难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地去完成。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茫。”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时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记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篇22:《血染的皇冠》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科普名著——《血染的皇冠》,我读完这本书后,心潮起伏,想不到连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棕熊之间有母爱,大象之间有友情,猴子群中有为群奉献的精神……

《血染的王冠》这本书讲了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等许多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血染的王冠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也就是说“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新生的政权理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王妃”褐尾巴猴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于是,它大白天光临“我”的工作站,向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于是,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深爱着麻子猴王的和褐尾巴雌猴,也毅然选择了牺牲……

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心想:连动物都能为了群体而牺牲,而我却为了小小的事情而跟同学大吵大闹。记得那一次我在跟我的好朋友在玩跳绳,我在玩的时候不小心手被水泥地擦伤了,掉了一点皮,流出了一点鲜血,那时我埋怨我的好朋友,说她弄伤了我的手,结果我们几天没说话。后来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便向我的好朋友道歉。既然能成为好朋友,那又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而弄得水火不相容呢?在同一个集体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啊,连猴子都懂得为了集体好就要牺牲自己,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看完《血染的王冠》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我们人也是这样,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帮助,集体里也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篇23:《血染的皇冠》读后感

《血染的皇冠》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书中一共由8个故事,分别有《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皇冠》等。这本书是由作者(生物学家)沈石溪通过野外观察各种动物并且了解其习性而写成的。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令我深思的是《血染的皇冠》。

《血染的皇冠》中主要描写了一个叫麻子猴王的金丝猴首领,因为渐渐变得年老体衰而被一个叫黑披风雄猴的年轻金丝猴攥夺王位,这还不算完,那黑披风雄猴还在麻子猴王背后穷追不舍的跟在后面追杀着他。一次,麻子猴王落入“葬王滩”中,被作者救起,带回工作站中收养着,没想到黑披风雄猴却多次对作者进行报复,使作者狼狈不堪。在工作站中住着,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褐尾巴雌猴还时常来给它送猴群的情报,当麻子猴王知道猴群变得混乱不堪时,毅然地选择了死亡。然而,深爱着麻子猴王地褐尾巴雌猴也随着它跳入了葬王滩。

既然黑披风雄猴已经得到了王位,为什么还要害死麻子猴王这个已经失去权势的猴子呢?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皇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皇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浸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皇冠必将暗然失色。”原来,是完全消灭对手才可以有胜者的尊荣。

黑披风雄猴为了自己的欲望,要做这样自相残杀的事,是多么没有人性,多么残忍而恐怖。

同样,麻子猴王和褐尾巴雌猴之间的爱情是多么令人感动,即使麻子猴王已经不再是猴群的领袖,已经不在拥有权力,被人追杀着,可它还是永远跟着他,不离不弃。我认为,黑披风雄猴才是真正的失败者,他虽然得到了王位,但是,麻子猴王拥有的是比皇冠珍贵一百倍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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