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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1-28 08:25: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慕容紫枫”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文章小编为您整理后的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供大家阅读。

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 年将继续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93 个硕士专业及 MBA 、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 20 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 3000 多名(含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我校 2010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 、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含哲学、经济、法学、教育、文学、史学、管理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211 工程”、“ 985 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除符合申请文科类各专业的毕业院校之外,所有具有推免资格院校且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5 %的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 、外语水平要求: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我校 2010 年招生的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条件同上。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0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网址: zsb.xm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9 月 1 日 ―― 9 月 20 日 ,报名网址: zsb.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须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方可报考);

3 、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提供 CET 、GMAT 、TOEFL 、GRE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3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6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 MBA )联考、公共管理硕士( MPA )、法律硕士( JM )联考的报考条件请阅相关的招生简章。( http //:zsb.xmu.edu.cn )。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 www.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www.yz.chsi.cn );网报时间一般为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准确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 9 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注意:报考我校 MBA 的考生必须选择厦大报名点。

2 、现场确认: 各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请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 2009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2010 年招生专业目录。( http //:zsb.xmu.edu.cn )

时间: 2010 年 1 月中下旬,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 、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 120% 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请关注网上通知。

我校经济学院 2010 年实行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将硕士研究生区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大类分类培养,复试具体信息详见《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conomic.xmu.edu.cn )

我校将在招生网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上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10 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一)奖学金:

学校为 2010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设立:

1 、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全程学费 3.3 万元,三年生活费 1.8 万元);

2 、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6 万元 / 年);

3 、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4 万元 / 年);

4 、三等奖学金 0.4 万元(生活费 0.4 万元 / 年)。

学校为从应届本科生中录取的 2010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设立 专项奖学金: 0.4 万元 / 年(每年分 10 个月发放,共发放 3 年;在学籍延长期内不再发放)。

(二)助学金:学校为 2010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十、学费

我校硕士生学费为: 1.1 万元 / 年,全程 3.3 万元 (除 MBA 外各专业,含 2 年及 2.5 年学制)。 MBA (全脱产、半脱产)全程 7 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 / 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 、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

篇2: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 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一、招生规模

2008 年度我校将招收硕士研究生 3000 名左右(含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数),涵盖 183 个专业及 MBA 、法律硕士。我校 2008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 、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或“ 211 工程”或“ 985 工程”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和素质;

3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前茅;

4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5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所在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08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网址: zsb.xmu.edu.cn )。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 、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提供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3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6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 MBA )联考、法律硕士 ( JM ) 联考的报考条件请阅相关的招生简章。( http //:zsb.xmu.edu.cn )

(三)单考条件

我校 2008 年继续在部分专业定向招收与我校有产学研关系的单位推荐的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95 名。单考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索。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网上报名: 网址为: www.chinayz.com.cn ,或 www.chinayz.edu.cn ;网报时间一般为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1 日,准确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 9 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2 、现场确认: 各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请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 2007 年 11 月 10 日― 11 月 14 日,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内容:除历史、教育、医学专业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外,其他专业由我校以一级学科统一命题。相关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 2008 年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

时间: 2008 年 1 月中下旬,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 、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 120% 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请关注网上通知。

我校将在招生网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3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上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从 2008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在职生、MBA 、法律硕士、单考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100% 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奖、助学金。

(一)学校为 2008 级硕士研究生设立:

1 、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全程学费 3.3 万元,三年生活费 1.8 万元),共 100 名;

2 、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6 万元 / 年),共 500 名;

3 、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4 万元 / 年),共 900 名;

4 、三等奖学金 0.4 万元(生活费 0.4 万元 / 年),共 1025 名。

(二)学校为 2008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

1 、各类助学金总额 1000 万元;

2 、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十、学费

我校硕士生学费为: 1.1 万元 / 年,全程 3.3 万元 (除 MBA 外各专业,含 2 年、2.5 年及 3 年学制)。 MBA (全脱产)全程 5.5 万元, MBA (半脱产)全程 5.2 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双人 / 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 、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ial : nzsb@xmu.edu.cn 网址: 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kszx.xmu.edu.cn

3 、可由学校网络相关链接查询:

( 1 )我校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 2 )我校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 年 8 月

篇3: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79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77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2080名左右,专业学位约招169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我校以下22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我校各院系 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学制等信息请详见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等)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如果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条件,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请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还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另外,直博生还可享受到高额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7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GMAT 、TOEFL 、IELTS、GRE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GMAT 、TOEFL 、IELTS、GRE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yz.chsi.cn );网报时间为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上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时间: 年12 月 24 日至25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26 日进行)。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1600元/ 人·年)。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双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

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 网址: 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 : 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五、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厦门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将继续推行。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除委培和定向生外,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100%可获得奖学金)。我校将继续以“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预计于8月下旬左右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或专业学位推免资格均可。)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各理工医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可适当放宽;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招生办网页进行网上报名后由系统生成并请下载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英语六级水平证书或相关成绩证明;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者请与于9月1日至9月20日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zsb.xmu.edu.cn/yjsbss)硕博招生频道《厦门大学2014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初审:由于我校实行三学期制,新学期9月14日才开学,对于在9月1日至9月14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招生办将在9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者的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对于在9月15日至9月20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招生办将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

3.复审:我校相关院系对初审合格后的考生的电子信息进行再次审查和挑选,并于2个工作日之内或在指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给考生回复。

4.考试:通过复审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9月21日-9月28日。各院系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办法、程序等请查阅各院系网页的相关通知。

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厦门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英语水平等级(成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于报到时呈交所申请的`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5.拟录取: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各院系将于9月底将拟同意接收的校外推荐免试生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我校将于10月初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发拟录取通知书。

6.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收到我校拟录取通知书的推免生须于10月31日前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站(www.chsi.com.cn或www.chsi.edu.cn)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申请者,其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四、奖、助学金

经学校决定,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2014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奖学金将在20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校奖学金总额并适度进行分配调整。具体方案我校将尽快出台,敬请关注我办网页上发布的相关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并获得奖、助学金。

学校目前为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设立奖学金为:

1.特等奖学金5.1万元(三年);

2.一等奖学金1.7万元/人。年;

3.二等奖学金1.5万元/人。年;

4.三等奖学金1.1万元/人。年。

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

对接收的外校优秀推免生,我校将给与奖学金等级的优先考虑。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xsc.xmu.edu.cn)。

五、学费

我校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六、住宿以及费用

1.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研究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考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3.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600元/人。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200元/人。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xmuzb@xmu.edu.cn,网址:zsb.xmu.edu.cn

篇5:厦门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厦门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同时达到以下四个条件的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方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1.推免资格要求:考生必须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毕业院校要求: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考生其毕业院校须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或“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若不满足申请文科类专业毕业院校要求,但考生所学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者,可放宽院校限制条件;另外,申请我校艺术学院、外文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各专业考生的毕业院校可适当放宽。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考生的毕业院校不作要求。

3.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外语水平要求:文科类专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理工医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对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未达到上述标准者,如果TOEFL、GRE.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其总分的60%及以上的考生,也视作外语水平达标,可申请我校所有拟招生的专业。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TOEFL、GRE.或雅思考试的成绩证明。申请者的本科专业为外语类专业的,其外语水平达到相应的专业外语等级即可。

除此之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特别说明:上述申请条件仅为我校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我校各院系可在此基本条件之上提高标准或增加其他要求。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英语四、六级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若考生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考试时随身携带交给相关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三、申请报名

申请者请与于8月20日至9月20日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121.192.191.175/yjsbss/)硕博招生频道的厦门大学2016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通过夏令营被我校选拔录取的推免生无须通过此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四、审核与选拔

1.初审:由于我校实行三学期制,新学年要9月10日左右才开学,对于在8月20日至9月14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招生办将在9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者的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对于在9月15日至9月20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招生办将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

2.复审:我校对申请者的审核与选拔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集中审核模式,待到报名工作结束后,此类院系汇总所有申请者信息,根据相关原则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另外一种是分阶段审核模式,对于在8月20日至9月14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此类院系将在9月16日前完成对申报者的网上信息审核,根据相关原则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对于在9月15日至9月20日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此类院系将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根据相关原则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

五、考试

通过复审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试(由于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之前已参加了严格的考试选拔,所以不用参加此次考试):考试时间为9月21日-9月27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请以各院系通知为准)。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厦门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英语水平等级(成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于报到时呈交所申请的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六、拟录取

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由于自2015年开始,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新推出的全国统一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8月20日至9月20日间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报名申请我校。补充申请时间: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七、奖、助学金

我校从2014年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等)。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xsc.xmu.edu.cn)。

八、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住宿以及费用

1.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3.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600元/人・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200元/人・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E-mail:zs@xmu.edu.cn,网址:zs.xmu.edu.cn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zs.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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