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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招生简章

2022-09-28 08:18:1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桑榆”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苏州大学招生简章,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苏州大学招生简章,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

篇1:苏州大学招生简章

搜狐教育讯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苏州大学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校本部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北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2、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我校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广告学(会展广告)];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土建类[含建筑学、建筑学(室内设计)、城市规划];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电子信息科学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材料类[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气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科学(应用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技术(免疫工程)]。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外语语种要求: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护理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四、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对符合照顾条件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5、凡取得苏州大学年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6、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苏州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五、收费标准

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即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专业2500元/人,其余专业4600元/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21

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8

传真:0512-67507942

E-mail:zsb@suda.edu.cn">zsb@suda.edu.cn

网址:zsb.suda.edu.cn

篇2: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一、我校招收硕士生专业186个,拟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确切招生规模 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 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和网址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后可安排保留入学资格,先到用人单位参与实践锻炼1-2年后,再回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时提出申请。

五、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主干课程。

六、单独考试:

1、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考生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3)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经本单位同意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推荐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

(4)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或者有相应科研成果、编著、专利两项以上。

2、报名手续:先于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日到14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点(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1、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拟招生50名左右;

2、报名条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符合统考的各项报考条件。

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前两门为全国统考,后两门为全国联考;

4、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确定。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不得转至其他学科、专业录取。

八、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1、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实行全国联考。

2、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符合统考的各项报考条件。

3、报名手续:先于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九、复试采用差额的方法,加大专业课考试力度并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结合或实践操作。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十、被确实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部网站。

单位代码:10285

邮政编码:215006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 址:苏州市十梓街一号

电 话:0512-65112816

传 真:0512-65112816

篇3: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与资格

1、招生类别: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硕士研究生。

2、资格

⑴ 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⑵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备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⑶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⑷ 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的书面推荐。

二、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参照内地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我校财务处有关文件规定。

非全日制自费研究生的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以上标准和教学计划予以折算收取。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每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2、报考地点:

⑴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靖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5,图文传真:(020)38627816。

⑵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⑶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48227。

⑷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电话:(00853)3969322,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参加考试。

四、考试

1、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二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均为笔试。

2、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六月中旬由研招办函寄考生本人。

六、入学

新生于每年9月份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请点击查看。

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公布,请点击查看。

篇4: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一、2010年我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生专业186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2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3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2300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1000名左右(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待教育部下达的文件后另行公布。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四、学制、各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费

(一)学制

1、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中临床医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三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临床医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二年

(二)各专业招生的人数

根据2010年实际报考及上线人数,并参考08、09年各专业的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确定招生人数。

(三)培养费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请查看(www.suda.edu.cn/newsdb/%e8%8b%8f%e5%b7%9e%e5%a4%a7%e5%ad%a6%e6%95%99%e8%82%b2%e6%94%b6%e8%b4%b9%e5%85%ac%e7%a4%ba(%e7%a0%94%e7%a9%b6%e7%94%9f).xls)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后可安排保留入学资格,先到用人单位参与实践锻炼1-2年后,再回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时提出申请。

六、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主干课程。

七、单独考试:

1、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考生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3)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经本单位同意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推荐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

(4)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或者有相应科研成果、编著、专利两项以上。

2、报名手续:先于2009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日到14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点(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3、2010年全校单独考试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2人。

4、报考专业仅限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八、复试采用差额的方法,加大专业课考试力度并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结合或实践操作。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九、被确实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部网站。

单位代码:10285

邮政编码:215006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董晓惠

地 址:苏州市十梓街一号

电 话:0512-65112816

传 真:0512-65112816

我校研究生部网址:yjs.suda.edu.cn/

各学院(学部、所、实验室)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电话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商学院 051267162396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0806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文学院 051265880510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与系统生物学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113942 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现代光学技术研究所 05126511285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材料)实验室 051265882846 电子信息学 05126760463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112608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051265880196 医学部 051265884128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67786317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 051267783746 医学部护理学院 05126522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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