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2022-12-11 08:33:1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马路边边坐”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篇1: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符合各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生计划)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参加统招考试,取消该生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在规定的网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校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北京户口考生除外)等转入北京电影学院。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前定向单位、招生学校、考生个人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郑重提醒:基于我校师资情况和教育教学资源,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考生可采取半脱产学习方式,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计划。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和我校培养方式之后,再确定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1.考生应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由北京市研招办负责生成。考生填写《报考2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北京市研招办领取校验码。北京市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7.国防生或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院校,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我校公布的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至12日

现场确认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12月14日至25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篇2: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原则上应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考生应在复试阶段提交能够证明自身创作经验的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校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院校,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我校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4日,9:00―11:30;14:00―16:30。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电影学院C楼二层。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12月15日至29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篇3:考研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考研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电影(电视)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电影艺术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所列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研究方向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我院只接受本院的“推荐免试生”,不接受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申请。

(九)各研究方向对报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北京电影学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中的“招生对象”为准。

(十)报考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了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还必须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

(十一)考生在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请务必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www.bjeea.cn)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推免生选择“推荐免试”方式)。

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若要更改,必须重新报名、交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若导师是联合招生,请填写所有导师的姓名。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时只能选择推荐免试的考试方式报考,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北京市研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网报公告”的有关内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7.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来本院现场照相时提交。

8.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遇到问题,请拨打上述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我院无力解决相关问题,请勿来电询问。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由本人到我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8:30―11:30;12:30―16:3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电影学院C号楼二层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并提交经本人签字且粘贴好照片的“报名信息校对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未按照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向国内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我院将于2012年12月5日之后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5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五)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具体的考场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院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六)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2012年3月中旬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查询信息。

(七)复试

1.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对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初试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并且结合报考我

篇4: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一、本科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招生院系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计划招生

学费(元)

文学系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

15

8000

戏剧影视文学(剧作)

20

导演系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

15

10000

表演学院

130301

表  演

75

10000

摄影系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18

10000

声音学院

130308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

16

10000

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10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10

美术学院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50

10000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广告导演)

10

130504

产品设计

10

管理学院

130303

电影学(制片与市场)

50

8000

10

文化产业管理

20

6000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具体分省计划为:北京4名,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以上省市各2名)

摄影学院

130404

摄  影

30

10000

动画学院

130310

动  画

80

10000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

20

8000

影视技术系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

20

10000

视听传媒学院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5

10000

数字媒体学院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5

10000

二、高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学制2年,分省计划招生)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1.组织校考专业:考试办法及录取原则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对该专业的介绍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

学费(元)

650202

戏剧影视表演

35

19000

具体分省计划:北京9名,河北4名,山东8名、江苏2名、江西2名、广东4名、云南2名、天津2名、吉林2名

2.不组织校考专业:录取原则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对该专业录取原则的要求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

学费(元)

660207

影视美术

25

19000

具体分省计划: 北京12名、浙江8名、贵州5名

三、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具体专业要求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且成绩合格。我校不作另行规定。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

20我校部分院系专业初试除北京考点之外,另设: 杭州、成都考点。

(一)专业报名:

1. 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⑴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年1月5日起至2017年1月14日止。逾期不再补报。

⑵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交费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⑶ 报名网址:bkbm.bfa.edu.cn

篇5: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电影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电影学科技术、艺术、理论及教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三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提交公开出版的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必须提交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月13日至202月28日。网址为:yz.chsi.com.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的方式,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考生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我校博士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2、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开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等转入北京电影学院。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录取前考生须与定向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请考生网报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定向或非定向类别。定向报考考生自行处理与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为定向和非定向填写错误,或定向考生无法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造成不能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3月7日-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篇6: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下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需要完成本学期注册手续)和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③同等学力考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重要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三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提交公开出版的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另外提交《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

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4月(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一周;我校将于4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研究生院将不为考生寄送准考证。

四、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4月中下旬(我校将于4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初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或日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的考试。

(2)复试

复试时间暂定为年5月份。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请携带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创作作品光盘或其他科研成果等。

1.学术水平考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科研计划或设想的学术价值。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17年6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从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七、其他

(一)我校列出部分推荐阅读书目,供考生选择阅读,参见附件。

(二)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www.bfa.edu.cn/yx/yjsb/),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五)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邮箱:yzb@bf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2283407;

招生监督电话:010-82283351。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相关文章:

1.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北京电影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通知

5.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6.硕士招生简章

7.自主招生简章

8.幼儿园招生简章

9.小学招生简章

10.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下载word文档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