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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年代的散文

2025-01-07 08:35:0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xmjin1234”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纯真年代的散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纯真年代的散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纯真年代的散文

篇1:纯真年代的散文

纯真年代的散文

我们的纯真年代,是属于我们的。叩打多彩的贝壳,听到的是阵阵银铃般的笑声。张开双臂,仰望苍穹,天空中那张最美的笑脸,彰显的是怎样快乐的情怀?儿时的记忆早已远去,可是庆幸的是,我曾拥有这样一段美好而难忘的人生。

我们是肩负着竞争和挑战的一代,是在快乐和痛苦中挣扎的一代,也是艰难困惑的一代,我们在内心的彷徨中焦虑不安,我们在内忧外患的时代中生存,我们在沉重难堪的世界中迷失。这个充满压力的年代,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痛楚,让我们的记忆多了份担忧。我时常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不停地袭击着我的内心,莫名的伤痛也常常烦恼我的心扉,也许,那是一种青春的胀痛,也许,那是一种激烈的浪潮。

常常回想往昔,回想往日那些快乐的时光。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是一曲难忘的歌谣,久久传唱,恒久弥香。童年的乐趣历历在目,回荡于心间,每每想起,便有一种快感和欣慰涌上心头。可是在感动的同时,也不免于伤怀,因为童年距离我们已经太过于遥远。

遥远,是一个怎样的概念?我说不清。我只知道,那些曾认为是琐碎的往事,如今已是可远观而不可妄求了。看着那些小朋友在放学后开心地聚在一起玩乐的情景,淡淡的心酸霎时萦怀,久久不能离去。多么美好的童年,多么明媚的蓝天,如今,明媚依旧如初,可是我们的年龄已然回不到当初。绚丽的光年,穿越时空界限后,变得虚无缥缈。

我终于发现,我们的童年虽然并不完美,可是至少我们拥有最为快乐的时光。那些看似幼稚的游戏,那些好吃的糖果、零食,那些做工简陋的小玩具,竟然这样令人难以忘怀。记得很小的时候,能够坐一次碰碰车都是一种奢求,能够去公园玩一次更是一种不敢想的事情,可是如今,看着那些繁华的游乐场里充满了欢声笑语的场景,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各式各样的游戏,让小孩子们沉浸在欢乐的海洋里,他们根本不用为其他的事情而烦忧,也不必为自己的未来而负责,他们只是这样单纯地沉醉其中,享受独有的乐趣和自由。而我们的童年,则是在一群小伙伴的打闹声中度过的,那时候最好的玩具,就是弹弓和弹球,放学后,我们就玩着跳皮筋、跳房子、堆沙子的游戏,乐此不疲地度过每一天。犹记得,我们为争执而哭红的小脸,我们为玩乐而弄脏的衣服;也记得,我们因冒失弄坏了别人的玩具,我们因任性而不听家长的劝告独自跑出去找小伙伴。玩闹的时候,摔倒了,爬起来,用脏脏的小手扑扑衣服,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游戏;疲惫了,就找块大的石头,爬上去躺在上面昏睡,直到父母出来把满身脏污的我们大声训斥。我们从来不在乎是否有烦恼,我们从来不会为小争小吵而闷闷不乐,因为那时的我们是纯真烂漫的。

回想着自己儿时最爱的'零食,无花果丝、粘牙糖、棉花糖、纸包的冰棍、糖稀、虾条、大大卷、大白兔奶糖、小雪人雪糕、喔喔佳佳奶糖、老爷爷现场爆出的爆米花、小浣熊干脆面……这些在当时看来是绝味的零食,在今天细细回想,依然是那样的味道。那时,我们会为了买一毛钱的零食而背着父母悄悄地积攒零花钱,也会在放学的时候趁同学们走出了校园后,溜到小卖部去买一包零食。吃完了,我们不舍得扔掉包装纸,就整理平整,放到抽屉里保存起来,或者用剪刀把纸上好看的图案剪下来,贴在本子上做纪念。那个时候,不懂得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可是起码自己是开心的。那是一种纪念和珍藏。现在,在市场上我们已经看不到这些零食了,甚至,连传统的市场也被超市而代替,形形色色的食品搬上台架,显示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高贵。而各种食品添加剂和色素也被广泛用于食品的生产,对人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看着那些催生的瓜果蔬菜,看着那些注满激素的食品,看着花花绿绿的精品包装,内心不禁一阵感伤——那个属于我们的纯粹的年代早已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童年是一部讲不完的童话,我们是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在睡美人的柔美里,演绎快乐的希望;童年是一曲俏皮活泼的儿歌,在欢乐里寻找欢乐的春天;童年是树上的蝉鸣,是池塘里的蛙声,在寂静的夏夜里轻轻吟唱动人的乐章;童年是伙伴们的欢声笑语,在捉迷藏的玩闹中触动着内心蠢蠢欲动的情怀。

怀念童年的时光,怀念我们在田野里奔跑,捕捉美好的瞬间;怀念我们在快乐的天空下自由放飞心情,没有一切烦忧;怀念那一场场简单的游戏,虽然没有轰轰烈烈,可是我们因此相识;怀念我们告别童年的心情,那是我们准备于童年说分手。纸飞机,载着我们的梦想,飞在我们之间每个角落,停靠的地方,就是我们当年在一起玩乐的天堂。

有时候心里会不停地想,如果能够再拥有一次童年的时光,我一定会选择回到那个属于我们的年代,而不是现在物欲横流的今天。童年是心头可以时时哼唱的甜美歌谣,是一个人最纯真的年华,是生命力最返璞归真的情愫,不允许有一点杂质的玷污。多年以后,即使我们已经被物欲熏心,即使我们已经被名利繁华迷失了自己,当我们想起那样花样的年华时,我们依然会会心地一笑,缱绻深情。只要我们的内心永远保佑童年的天真无邪,那么我相信,世间每个地方都有我们纯真年代的烙印!

篇2:那个纯真年代呀散文

那个纯真年代呀散文

只是闲来无事,无意间,随意翻到以前高中时的旧照片。看见照片中的自己,真是感叹岁月的无情。怎么就从一个如花少女,变成了如今这么一副臭皮囊!面色蜡黄,不经细心的修饰,永远不能迈出家门,嘴唇似乎早已经没有了鲜活的色彩,不涂唇膏几乎就是干枯的,颓废的。那唯一还值得一看的双眸,如今也是填满了沧桑。腰间长满了赘肉,只要坐下,肚子就不争气地隆起一块,让人看了就恨不得把这些多余得脂肪彻底割掉。老了,我今年才刚刚30岁呀!离照片中的那个少女才而已!10年前还记得自己曾经说过,红颜易老,而我唯一能和时间抗争的是我那颗永不衰老的心了!怎么才10年,无论身还是心都变得如此苍老?

无意中翻落了一张照片,拣起一看,是我和他们两个的合影,夏和璨。那两个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没有分开过的同学。照片中的我们那么亲密无间,谁想心中却各怀心事。那是我们高考最后一天的合影。还记得,从考场出来,我拥着他们两个哭泣,终于解放了。我们就在学校的花园里,我们常常在一起谈心的长椅上拍下了这张照片。我笑得那么灿烂,以为从此就是阳光晴朗的日子,因为我要告诉夏,我报考的学校和他报考的学校就相隔一条马路,我还想告诉他,我已经喜欢了他很多年了,从我和他做同桌开始,我就喜欢他了,究竟有多久了我自己都不记得了,反正那时我们还在读“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我是南方人,读“山”总读成“三”的音,全班同学都在大笑我,只有夏,没有笑。我委屈得趴在桌位上哭了,夏扯扯我的衣襟,小声说,下课后我教你。从此我再也没有把“山”读成“三”。

以后的日子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璨是唯一肯不笑话我南方口音的女孩,自然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三个一起学习,一起玩,我们成绩总是排在前三位,从来没有掉过。有时候是我和夏并列第一,或璨和夏并列第一,总之,夏永远是第一名。璨有什么喜怒哀乐都愿意讲给我听,我是她最忠实的听众,也是她最好的女朋友。璨从小没有父亲,母亲一个人养活6兄弟姐妹,璨最小。有很多的时候我都把璨叫到我家吃饭,吃完饭我不肯让她回家,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家人都只挤在两间不大的小屋,璨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地方。所以经常璨都是写完作业学习完,我才叫哥哥和我一起把她送回家,有时遇到考试,我就几乎不让她回家,夏就在我家楼下,我们几乎每天放学后都在一起。别人称我们是“铁三角”。

就这样,我们一起从小学,到初中,又从初中考上同一所高中,从来没有分离过。

这样转眼就是高中文理分班,我理科成绩不理想,无奈地选择了文科,而夏和璨都分在了理科班。但除了上课时间,我们几乎也都在一起,下了课,夏就会和璨一起来找我。彼此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变化。但我知道我更愿意跟夏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而夏在我和璨之间,我也能感觉他喜欢我更多一些。但这所有的情绪只是在无形之中,我们也没有多在意。只有到报高考志愿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一定要离夏的学校近一点,我知道夏是一定要上清华的,我在志愿里只选择了北大。我知道他们只有一路之隔。夏告诉我他已经报清华了,但我没有告诉夏,我跟他开玩笑我报了南方我的家乡的一所大学。在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夏眼中的失落。我的心是窃喜的。我要在考完以后给他惊喜!璨喜欢医学,是我一直知道的,她从小就想当医生,因为她的父亲就是肺癌死的。璨也肯定地告诉了我,协和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我相信璨会考上。

高考志愿填完后,我们都更加努力地学习了,而夏变得不太爱说话了。学习太紧张,我也没太注意夏的情绪变化。我一定要考上北大。一定要离夏最近。

紧张的日子总是很快就过去了。

考完最后一科,我的心彻底放松了。我知道自己,我没问题!出了考场,我就直奔学校,我的文科考场不在我所就读的中学。夏和璨正在等我,我飞奔到他们面前,紧紧抱住他们,哭了。夏拉着我的手,说,碧子我要告诉你一个消息。我那时正高兴得不得了,也对夏说,我也有件事情要告诉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不要生我的气。璨看着我们两个,也笑着说,我也要告诉你们我一直隐瞒你们的事情。我大笑,哈哈,原来我们都互相隐瞒呀,还说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呢。我提议我们先来个合影,然后在慢慢说出心里的秘密。

于是我们来到学校的花园,我们经常下课谈心学习的长椅,留下了我们高中最后一天的身影,从此我们就将结束高中生活,要走向新的学习和生活。我留恋这所有的日子,但我对未来的大学生活更充满着期盼。那期盼里有夏当夏郑重地告诉我他改志愿了,我几乎以为他在开玩笑,夏不上清华能上哪?那是他最向往的大学!我不相信,但夏说得那么肯定,我就不能当他开玩笑了。当夏告诉我他报考得学校居然就是我说的我家乡的那所大学的时候,我几乎快站立不住了。怎么可能?!夏看见我那不置信的表情,问我,难道你不高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吗?我眼泪哗一下就流出来了。把璨和夏扔在那我就跑了。

回到家里,我把自己紧紧关在小屋,谁也不理。脑中一片混乱,理不清头绪。谁在开这样的玩笑?是我自己吗?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夏在外面使劲敲我的门。问我,怎么了?我在里面大声骂他,你这个傻瓜!为什么你不选择清华!他隔着门,沉默了好一会,才告诉我,你想知道原因吗?我的心停止了跳动,那原因还能是什么呢?已经不须要他说了。我把门打开了,让他进来。我擦干眼泪,望着他的眼睛,他那么地不解与疑惑,以为自己是个做错事情的孩子。我努力想让自己笑,但怎么也做不到。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我说,夏,你知道我报的是哪所大学吗?夏看着我,更加疑惑了,难道不是我报的那所吗?我使劲摇着头,实在不愿地说出了那两个字:北大!住了,我几乎看到了他的绝望。夏什么话也没说,走了。我没有去追他,因为我和他一样,已经全乱了。

璨,来了,她默默陪我。什么话也不说。我只趴在她肩上哭泣。我问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她无语。等我慢慢平复下来,她轻声地告诉我,碧子,我有件事情也瞒着你呢,我说,没关系,我不会怪你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璨说,那你可不要生气呀。我说不会,但当璨说出来的时候,我几乎以为这不是真的。璨居然放弃了协和,也报了夏的学校。我当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璨,我最好的朋友!我问她,那你知道夏也报这所学校吗?璨点点头。我几乎是用逼问的口气在说,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明明知道我报北大,为什么不跟夏说?璨哭了,她很少哭,跟她这么多年,我几乎没见她哭过。

我有些慌了。我顾不得自己伤心了。璨,我不怪你。我知道你也喜欢夏。璨还是在哭。我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她,因为我自己也心乱如麻。璨在哭泣中企求着我的原谅,她说她是后来从老师那知道夏改了志愿,所以她也把志愿改了。她喜欢夏,没有把夏改志愿的事情告诉我,是因为她知道夏喜欢的是我,而她除了夏,不会再喜欢别人了,希望我能放弃。我默然了,我也想告诉她,在我心里也只有夏呀!可我知道自己不能说,璨是从不求人的,她骨子里自卑与自傲是交织的。她恳求我,碧子,你性格活泼开朗,很多男孩子会追求你,你会找到比夏好的。我无言,只觉得从此后我无法再拥有那灿烂的笑容,因为阳光没有了。

以后的几天,我极力避免和夏的相见。偶尔迫不得已在楼道里遇见,我也匆忙打声招呼说有事情,就跑了。

我实在不知道我要跟他说什么,我内疚,我那时真的悔恨自己,为什么要隐瞒夏。他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学校,而跑到根本陌生的南方城市,只是为了我。而我因为璨,却什么也不能做。这难道就是命吗?谁在作弄谁?我谁也不敢面对,夏和璨,我不能看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日子很快就过去了,转眼就领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们都“如愿”的考上了自己所报的学校。命运就这样不可阻拦了吗?真想还是回到高考前,那段日子永远停留,我们也许再不会有烦恼和痛苦。

所有对假期和未来的计划全成泡影。算着就要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知道我不能就这样躲避夏一辈子。我把夏约到我们经常散步的水库边。水依然如我们第一次来到这里般宁静,清澈。夏一直沉默不语,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头。他从来没有这样消沉,那眼中有说不出的忧郁。他瘦了,本来高考就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他比高考时又瘦了许多,不,是憔悴。我的心象针扎过一般,隐隐作痛。我更不知该如何启齿。还是夏,他开口了。他几乎是很努力地说出了那句话,你能等我考回来吗?四年以后,我一定考回来。刹时,我泪如泉涌。我想点头,但璨那张忧郁的脸从我脑中闪过,我无法点头。可我内心是多么的渴望呀。这份痛烧灼得我心一阵痛过一阵。面对爱情与友情,我选择什么?我谁也不能失去,不能失去夏,也不能失去璨,这是我生命中无法抹去的`两个人。曾经我发誓我不会让璨再有痛苦,我要她快乐,要她和我一样享受幸福。我使自己变得残忍一些,用并不真实的微笑看着他说,我希望四年以后在北京能看见你和璨一起考回来,我们还象以前一样,好吗?夏不相信地看着我,那眼中有千百个疑惑:我想知道,你喜欢我吗?我已经不能回头,虽然心中是喜欢喜欢喜欢,但嘴里说得却是:我喜欢你象我最好的朋友,还有璨,你们在我心中是一样的,去南方好好照顾璨,她身子单薄,要是她变瘦了,我绝对不饶你。我居然还能跟他开玩笑。天知道,我那些话是怎么从嘴里冒出来的。

夏能明白我吗?璨能理解我吗?我自己能放下吗?

璨在假期中找过我几次,我都借故躲开了她。他们要一起去南方我那美丽的家乡,只是那里不会有我。我那时才知道一个人独自承受痛苦的能力有多强。我在他们要走的那天,去送他们,一人一瓶我亲手叠的幸运星。我除了祝福他们,什么也不能做。我答应璨,会经常去看她体弱的母亲,她担心母亲熬不过冬天她回来。璨的母亲一直病着,为了璨上大学,强撑着身体工作,终于在璨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卧床不起了。夏始终不曾跟我说话,也不看我一眼,在最后上车的时候,我忍不住抱住他,哭了,我知道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会属于我了。夏有些惊慌失措,他没有想到我会在分手的这个瞬间抱住他。当他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脱开他的双手,跟他和璨说再见了。

夏带着茫然走了,璨带着憧憬走了,只剩下一个我,还好我马上迎接的就是军训,高强度的训练会使我忘记刚发生的一切。

璨在到南方后不久就给我来信了,说着她面对的崭新的生活,还有那座城市的美丽,她也提到了夏,因为刚开学的缘故,她也很少能看见夏,不过她说夏看起来比假期中要好多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些怨恨他的好起来,他为什么会好起来,是因为璨吗?我不想自己想这些,但只要一想到榕树下,和夏在一起的女孩不是我,我就有莫名的难过。

还没有到冬天,璨的母亲就去世了,我因为军训不能去,璨在夏的陪同下,送走了母亲。一想到更加孤苦的璨,我就对自己莫名的嫉妒有些恼怒自己。终于,在他们回到学校后不久,我就收到了夏的第一封信,那信很简短,我也只记得那一句话:我已经跟璨承诺了,我要照顾她一生一世,我知道我心中已经不会再有希望。

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我收起对夏所有的思念,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他们惟有真心的祝福。不知道谁说的,从友谊转化成爱情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从爱情转化成友谊几乎不可能。可那时我真的不再有其他想法了。我希望他们能快乐幸福。我也将去寻找我的彼岸,只是那里不再有夏。

结束军训才真正开始了大学生活,我把自己完全投入到了新的生活中。璨说的对,失去夏,我不会失去全部。北大是活跃的,而我就在这活跃的生活中展现着自己。如果你想忘记什么,来北大是你最好的选择,这里每天都有新的东西在吸引着你。我又笑了,虽然阳光不是夏,但我越来越喜欢北大的日子。也许女人真的是很善变,我的生命中出现了另一个太阳,我也如火般炙热燃烧,我恋爱了。我和夏不知道叫不叫初恋。但这次我是真的恋爱了。恋爱的日子里夏几乎再也没有跑进我的日子中来,只是偶尔璨的来信,会稍稍触动我内心深处的某一个神经,只是不再是痛。

我享受着爱情的快乐,却很少去注意远方的夏和璨。我甚至粗心到璨给我的来信越来越多的抱怨也没有时间去理会。璨说夏,每天只知道埋头苦读,几乎根本不陪她,连看电影都不去。我写信去也只是不痛不痒地安慰几句。夏是很少给我来信的,只是需要资料的时候,会写信来叫我给他购买然后邮寄给他,他的信里几乎从来没有提到过璨,而我也没有注意。

大学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璨和夏就大四了。有一天,我正在宿舍洗衣服,忽然室友告诉我说楼下有一个帅哥找我,除了男朋友还会是谁来找我呢?

当走到楼下看见满脸风尘的他,我几乎尖叫起来:夏,怎么会是你!他已经不是高中时候那个青涩的小男生了,他成熟了,也更斯文了,这就是我曾经喜欢的夏,一个帅气的男孩。虽然眼中还是有忧郁,但更多了份坚定。夏拉着我,一言不发,就跑到未名湖畔,曾经在有一段时间的梦里,有过这样的情景,夏和我携手在美丽的湖边,就那么静静地走着。

他拉着我的手不放,我有些尴尬,想挣脱他的手,但没有挣开。夏是热烈的,他的手心几乎发烫,在这样的还不算冷的北京美丽的秋季,他的手热得使人窒息。碧,我要考北大的研究生,知道吗?我开始是呆了一会,马上就为他高兴起来,夏,我知道你能。夏更热烈了,他几乎是受到了鼓舞般,碧,我要跟你在一起,我们会在一起的。他用那热烈的眼神看着我,几乎要融化掉我。

我才想起,我从来没有告诉过璨和夏,我已经有男友了。

我艰难地,实在不忍打断夏,但我还是告诉了他,夏,你已经有璨了,你承诺过她。

夏几乎是很恼怒,紧紧抓住我的双肩:我不爱璨,我只爱你,从前是,以后也是。对璨我只有同情,你要知道同情无法代替爱情。

那一刻,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夏俊朗的外表满是期待的神情,我知道他渴望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我却不能欺骗他,我的太阳已经不再是他。

夏,走了,他连家都没有回,就连夜坐车回榕城了。我知道这次我已经是彻底地伤害了他。

夏和璨分手了,在毕业的前夕,璨给我来了她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信的内容让我至今想起也是阵阵寒意,她痛斥我和夏对她的背叛,说到那个秋天夏的来京后他们的长谈,说夏对我的深情不变,说我伪善的欺骗。后面全是恨。最后是一句再也不想见到我和夏了。

我没有想到璨会这么恨我,我去了很多信都如石沉大海,她毕业回到北京,也坚决不见我。我是所有的努力都成了泡影,璨是真的不再原谅我了。

而夏,他是以很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大,虽然同在一个校园,但我几乎很少碰见他,他是寡言少语的。他也刻意回避着我,后来,我也渐渐不再找他。

在我要毕业的时候,我去试验室找他,他正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说话,他很大方地介绍,那是他女朋友。我当时觉得他们在一起真的很般配,一个帅气逼人,一个靓丽夺目,一对壁人。我也免除了跟他说话的尴尬,谈论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和他女朋友说一些我自己也不知道的话。吃饭后,我们就分手了。女人可能真的是小心眼,我居然很有醋意。

天知道所有的女人都是小心眼,他女朋友居然对我产生了兴趣,想从夏的嘴里知道我们的关系。夏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并告诉她,我在他的心中永远无人代替。当然结局可想而知,女孩气得再也不理他了。我努力去做女孩的工作,说夏是逗她的,我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除此无他。女孩很单纯,她是真的很爱夏,他们和好了,而我却不会再去打扰他们了。

所有的这一切就这样结束了,这绝对不是我想要的结局。

我愿意用我所有的代价回到那个纯真年代,回到我们曾经的三人世界。璨,夏,我。

时间是不可以倒流的,也没有那么多的假设,30岁的今天,我想起从前的种种,总是不免嘘唏。人生就是这样吗?充满了遗憾,也许这样的人生才更吸引着我。往事悠悠,我们都不能再回头。阴差阳错的过去,成为今天所有的结果,我不能抱怨什么,只要今后我们都是幸福的,即便是在痛苦中找寻着快乐,也是好的。

篇3:纯真年代的优美散文

纯真年代的优美散文

今天是9月1日,是学生暑期结束开学的第一天。

女儿马上就上初三了,即将开学了,昨天自己去理了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房间和书包。昨晚洗涮完毕她显得特别兴奋,在我们的床上又蹦又跳,嘴里还不停地说,又要上学了,我最喜欢学校的感觉了。不停地和我说这说那,这小人,就是这么纯真可爱,看到她那兴奋劲我也不忍心说什么,她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她也想有个好的开始,我的心也随她而欢快,我觉得不能给她太多的凡俗之物就给尽可能多的快乐,给她做人的理念让她学会怎么为人处事,让她成为一个心中有大爱为人纯正善良之人,这就是我给她的最大财富。

夜真的很深了,她还是兴奋得不得了,没办法我只好把她拥入怀中,就象小时候。时间真的是飞逝,想想过去的一切仿佛就在眼前,女儿已经从一个吃奶的婴儿长成了大姑娘,比我都高了。但她的纯真善良没变,这是最令我欣慰的事。女儿懂事乖巧,学习成绩优异,我觉得为了她我付出的种种牺牲是值得的。女儿依偎在我怀中睡着了,看到她那恬美的睡容,我轻轻地亲了一下她的脸。真希望她还有我能永远保持那份纯真恬美,这样的内心世界才可安静,心灵之窗才可宽敞明亮,才可容纳更多美好。

今早醒来,天阴沉沉的好象要下雨的样子。真担心下大了会淋湿了她而感冒。女儿却说:“老天爷就爱和我们开这样的玩笑,每当我们上学放学经常要这样,可他玩够了就好了,今天开学第一天他不可能不给面子,一会儿风就会把他的坏心情带走的。”这小人,真会给自己的心找出路,太可爱了。果真,一会儿风停云散,我一颗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女儿要走了,她在家陪了我两个多月,真有点舍不得,临走时我亲了她一下把她送下了楼。

在楼上目送女儿远去。一阵风吹来,好凉啊。是啊,秋天已经到了,外面的一切已经被浓浓的秋意包围。这时我的.心中突然涌上一阵凄凉的感觉,我是最受不得这秋风吹过,这时的我总有一种凋落的感觉,秋总是让人伤的。花红落了一地,秋叶也像一片片枯叶蝶随风而舞最终坠入红尘化为泥土,等待来年的相约。而人呢,我们已人到中年,就象这一年四季,我们已步入秋季,也正是花红落地,秋叶飘零的时候,可我们再也不会再重新来过,这又怎能不让人触景伤情,顿感凄凉?

好在秋还是收获的象征,她还有丰收的喜悦。人到中年,这个时候的我们已经历了春的躁动,夏的浪漫,我们已积累了较多的人生经验,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什么该要什么不该要,我们已渐趋成熟,事业处于高峰,家庭和谐美满,这就是我们人生的收获,收获得心中满满的。不过,这里面也有很多尘事凡俗的东西在困扰着我们,有时也会让我们不知所措,甚至犯错,但愿我们心中仍存的那份纯真能把这些东西清除。

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心存善念,遇事多为他人着想,心中永远保留那份纯真,相信无论我们的人生走到哪一步我们的心都永远不会老,永远都会留在那个纯真年代。但愿我能,但愿你能,但愿他能,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心中给曾经的纯真留有一隅之地,这样大家的心就都能永远年轻。

篇4:纯真年代散文随笔

纯真年代散文随笔

纯真年代,不要太多感慨。

《完美新娘》里我就记得女主角站在台上抱着吉他,摇滚小青年的样子,自信,飘逸,张扬,在吼着这样的一句词儿,那感觉就是我故自我在,带着某种依恋,某种信仰,把角落里的自己搬到太阳底下来晒晒那由于发霉而长出的白毛。

《幸福像花儿一样》,花开花落总有期,如同凤梨罐头,过期就是过期,都是轮回。第一次看这个电视剧是,那年头,我也是一纯真小青年儿。第一次看林彬这个角色,我是有点恨铁不成钢的,优柔,善良的不得人心。白杨,杜鹃,编剧真会想名字,两个植物名儿,都是同类,有点天造地设的.意思,林彬的存在自然也就成了不疼不痒,不上不下的夹心饼,,相对于人家两口子过家家般的增进感情,喜剧收场,他就是停留在初恋时代的一个化石,当时我并没有觉得他有多可悲,对他我多的是气愤。

当我看过一遍这个电视剧之后,后来几乎每个电视台都轮播过,我都不愿意去看它,也是在后来我才发现其实我找到了某种相似,我开始慢慢的理解了林彬了这个人物,他的隐忍,他的悲哀,就冲着他是那样好的一个好人。

四年后,当电视台又在播这个电视剧的时候,我一边转着呼啦圈一边看着,心里很平静,很平静。

篇5:纯真年代的院落天井散文

纯真年代的院落天井散文

一、院落

我始终认为,一个家的记忆与其厨房有关,一个人的童年与某个院落相连。

城市和乡村的结合处是一片过渡地带,这就是县城。在一些平常度日、随遇而安的城里人眼中,县城与乡村别无二致,顶多也就是多聚了几个衣裳破旧或者赤贫如洗的乡下人;而在世代耕作于田间地头的农人眼里,县城无异于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大都市,令人莫测高深。然而那些世俗的或者惊世骇俗的评判,并未阻碍县城在错综复杂的背景中延伸自己的历史,沉淀醇香而又风味独具的文化。我小时候在闽东北的县城度过,那里恬淡古朴的小城风格和温厚崇礼的人文气象浑然一体,构成一幅透露传统气息和地域色彩的风情画卷。

第一次走进位于县城南部的院落,是一个阳光生嫩的儿时春天。此时的迎春花刚刚开放,花瓣的颜色如身穿的那件淡黄色夹克般娇嫩。在此之前,偶尔路过几次这座隐藏在树丛深处的大院,除了一些神秘的感觉以外,再无其他。那时,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一天深入这样的院落,开始与一个陌生的空间紧密相联。

或许每个人都拥有过一个或几个这样的院落,深邃或是简单得一目了然,默默地收纳着你的生活琐碎时光,也见证着你生命中的一些重要时刻,无论你是否愿意无论你是否有过选择。

迎春开过之后是丁香花,当丁香的浓郁香气从院落深处蔓延到街上,散落在整个县城里时,我已经成了院子里的常客。通常是在不需要上大课的下午,沿小巷的侧门进来,从花园穿行而过,带了一身树木的气息,一种潮湿的期待便伴随着绿荫一路同行,伴抵达我的目的地。在那一片花园里,我目睹了时间在轮回中疯长。时间的花朵在春天的枝头开出粉白,时间的果实在秋天的绿叶间洒落星星点点的红色。

在院落里,我和几个孩子自由游弋着,有时会在墙脚的土里寻找一种被称为土乌龟的虫子,据说晒干后可以入药除病,却未曾在任何中药铺头换得过分毫铜钿镍币,所以那种寻找权当是玩耍或者游戏。

而院落却毫不在意我的成长,只是默默收藏着我所有的足迹,快乐的、期待的、孤独的、感伤的,一切片断都积存在院落的心里。院落如镜,照着别人的经历也照着自己的岁月,是那么真实无误,却没有过半句评论。

阳光照在院落里面,给人一种尽情铺洒的感觉。院落的中央和西北角有几幢造型别致的房子,可惜都已经颓垣断瓦,显然很久没有人居住了。腐朽的木门和半似坍塌又长满苔藓的围墙,都在诉说风雨岁月的无情和残忍。房屋排列组合所呈现的异趣和雕梁画栋的残迹,让人依稀辨析出院落昔日的风华及其主人英气勃发的雄姿。院落里尚露几分生机的,是房屋周围生长茂盛的草和被房屋环抱着的几株银杏树。银杏树粗壮而高大,想必在这里生长了上百年。秋天的时候,可以看见奇形怪状的银杏树叶变换了颜色,把半边天都染黄了。而被松软的果皮包裹着的银杏果会从树梢掉到地上,发出噗噗的声响,更加增添整个院落的空旷和寂寞。

我不知道院落的由来,说不清院子里一砖一瓦、一草一木的来历,也不知道它为何空置许多年。那时候是旧格局土崩瓦解和新时代初具轮廓的年份,院落的存在就有了合理性。后来我看《聊斋志异》就会联想到那个院落,想到一个书生进京赶考路过县城,借居在城西的院落里,晚上他在昏暗的油灯旁诵经读史,顿然间灯灭处由狐仙变成的美丽女子翩翩而至,在银杏树边的房屋里与书生合卺共眠,黎明时分书生醒来,美丽女子已经不知所踪,书生只听到银杏树叶在晨风中发出的嗦嗦声响。有过这样的联想,我就不再擅自朝那院落里去了。

好在县城的北边还有一个更大的院落。这就是聚集了太多人气而且经久不衰的县中了。始建于民国初期的县中留下很多旧时代的痕迹。校园中心的教师办公楼是砖木结构的,从造型上看当属典型的闽地风格。楼房内很幽暗,给人很强的纵深感,有人在楼梯或者楼板上轻轻走路,整幢楼都能听到那悠远的脚步声,仿佛是从历史深处传来的回响。

我在县中求学时,热爱读书和爱好文学渐趋时尚。可是在那个出版业并不发达的年代,要想找几本让人心仪的文学典籍绝非易事,所以蜡板印刷在那时大行其道。语文老师将从中外经典上摘录的文字,用铁笔刻写在蜡纸上,然后把蜡纸放在手动的油印机上涂墨印制,就出来一张张讲义。讲义上油墨多的地方文字是一团黑点,油墨少的地方文字笔划不全。好在整体上是可以看清楚的。我在讲义上了解了不少古人的事情,比如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比如晏婴使楚的故事。讲义还有一个效用就是当字帖,刻写讲义老师的硬笔书法潇洒自如风骨独具。

学校被长长的围墙圈定而形成的院落与城南的院落都经历过两个时代,然而命运却迥然相异。这使人想到有一些超越意识形态的东西可以在不同的社会群体间传承。

白乐天在其诗歌作品《宴散》中,有这两句吟咏:“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意境深远却有淡淡的伤感。如今时光转过了将近二十载,在我对于县城的远远回望中,看见城南和城北的院落依然在各自的风格中度过春风和秋雨时节。在两个院落之间,寻常巷陌有看不够的风景和讲不完的故事。那些迈着匆匆脚步或者悠闲自得的人们,总是在无意间延续着即使平铺直叙也让人荡气回肠的历史。

黄昏和早晨在远处的地平线上等待着街市的清醒和睡眠。我忽然感觉到:县城是一个更大的院落。这院落四周的围墙不是用青砖条石砌成的。构成这围墙材料的,是民俗和文化,是异乡人听不懂的方言,是弥漫在家乡护城河上久久未散去的晨雾和钟声。

院落里的春秋就这样周而复始,淡然而漫不经心,如同如同院里的先人们在春天里随意洒下的那些花籽,在墙角在草丛在树下杂乱地开放。红色的花朵与黄色的粉色的花朵高高低低地相间,没有树枝可攀附的牵牛花就在草地上匍匐生长着,自顾绽开或凋零。

与四季相伴的,是十指相扣的温暖。若干年后,召唤我在某个季节回乡的,仍是深陷于院落的'深处,那些纯真年代的片断暖意。

二、天井

我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看到那种有天井的房子了。

我曾经在一幢有着天井的房子里住过一段时光。确切说,我并没有住在房子里。我只是住在房子周围的一排小平房里,平房围着的才是那一幢有着天井的大房子。那时候,我的房东老太太,她所拥有的便是一幢很宽很大的旧式的然而有着天井的房子。据说,她出生于一个地主家庭。大概是吧,要不然她怎么会拥有那么宽阔的房子呢,以至于她有足够多的空房子来租给一些异乡人。我家租住的便是她的一排平房,据考证是以前仆人居住的。总而言之,她的来历起初是很让童年时代的我反感的。那时候的我,可能是一个颇具“阶级观念”的人,诚然,还没有到仇视的地步,然而,却始终与她保持着某种足以让人陌生的距离。

但那时候的我,却对她房子的构造充满好奇。真的是一间很大的房子,那么的空旷,厅子很大,以至于连在屋子里说话时的回音都显得绵远。除了正中的一扇大门外,房子的四周还有四个通道一样的小门。通道的两旁才是屋主的一间间正房。通过小门到外面,则是很大的园子,园子里种满了桃树李树,对童年时代的我来说无疑是很有诱惑力的。然而,最吸引我目光的,却是屋子正中央的一口方方正正的天井。这间大屋子几乎所有的光亮就是由这口天井而来的。其实,所谓天井,是指屋子顶部留了个很大的天窗,然后,地面也掘了一口浅浅的井的模样,用以贮积雨水。或者阳光。

既便是有这么一口天井,整个厅子依然显得有点昏暗。以至于在那时的我看来,天井无论是贮积雨水还是阳光,都透着一股无比宁静的味道。然而,不管怎样,整幢房子,因为有了这么一口天井,徒然便显得生动多了。坐在房子中央,可以凝视着天空,充满遐思。有时候是蓝天,有时候是白云,有时候是鸟儿,当然,如果是晚上的时候,还可以看到星星。方方的窗口映照出一幅幅流动的画面。那是我缺乏想像的童年时代所难以言喻的惊喜。童年时代的天空不一定要很高很远,既便是这一方的天地,也足以堆积一些美丽的梦想。所以,那时的我,特别喜欢坐在天井的周围,仰望。很多年后,当我想起“坐井观天”这个词时,无来由地觉得几分亲切。有时候,像一只青蛙一样,安静地栖息着,也不失为一种选择。不一定要海阔天空,再小的空间也可以栖息梦想,再平凡的生活也可以打造美丽。

和我一起坐在天井周围的还有一些邻居。有老的有少的。他们大多也是因为某些不同的缘故租了房子,暂居在此地的。傍晚时分,当然常常是夏天的傍晚,一间大房子里的人都会聚集在天井周围,说着天南地北的家常话。人与人之间于是也显得分外的亲密和亲切。房东太太在这个时刻,也会将她园子里摘下的新鲜水果端出来,让大家尝尝。我觉得这个时刻是温馨而又美好的。以至于“地主”出身的房东太太很快便以一种美好的印象走入了我的脑海。由此可知,我的阶级立场是多么的经不起考验。

在这个有天井的房子里,我度过了我童年的美好时光。我童年时代的玩伴们,在这么大的房子里不知道玩过多少次捉谜藏的游戏,不知道坐在天井旁数过多少次星星。雨中的蛙鸣,突然闯入天井的几只麻雀,天井上的房顶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了几株太阳花,天井的周围,房东太太放置的几盆大株万年青是什么时候开始翠意逼人的,还有旁边水仙花亭亭玉立的样子,构成了我童年时代完整而清晰的记忆。

然而,在疯狂嬉戏的时光里,我却常常会端坐在天井旁,想一些比较遥远的事。有时候我会注视着天井里泛青的苔,已然幽黑的砖,还有房顶青灰色的瓦。想象一下,这口井曾经度过多少漫长的时光啊。那种泛青的色泽大概是时间的色泽吧。我吃惊于年少的我居然也会有这样一种忧伤的情绪。大人们每看到我这个样子,便会笑着说我是少年老成。也许吧。那样一种异样的情绪伴着我童年的整个过程。我想,既便是那种浅浅的忧伤,在童年时代的我看来,大概也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吧。

我在这里居住了近八年的时光。或许长些,或许短些。总之,我离开的时候,我大概已经是个少年了。其间我经历过了很多事。后来,也许是为了遗忘某些事情,又或者是想有一个新的开始,我们举家又搬到了另外的地方。但我常常会想起那口天井。那间老房子。那房顶的太阳花。还有飞来飞去的雀。成年后,我很想回去看看那口童年的天井。终于有一次,我路过那间老屋。然而,屋子里冷清多了。曾经喧闹的邻居大多已经搬离。也是一个夏天的傍晚罢,我看到房东老太太一个人坐在天井旁,手持一柄摇扇。她的头发更白了,人也更衰老了。她的儿孙都搬到城里去了。我和她并没有说上几句话,也没有时间细看那口天井,便匆匆地道别了。但我记住了房东太太那张格外苍老的脸和天井清冷的模样。我不知道房东太太的摇扇能否摇走她一天的寂寞。还有那口寂寞的天井,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白云和鸟儿一如继往地自由飞过。也许一切都将消逝,连同消逝的还有我所有的童年时光。

篇6:重回游戏虫蝶的纯真年代散文

重回游戏虫蝶的纯真年代散文

——读《东京昆虫物语》

翻开《东京昆虫物语》,扉页上呈出像清晨一样清新亮白的底色,透着一层池塘一样清亮的绿,只见一只朱红间黑的细食蚜虻跃然纸上,令人为之怦然心动,使得珍藏于内心的童年时光重现在读者眼前。

诚如出版界所评价的,《东京昆虫物语》是一本绝佳的都市观虫札记,在一片喧嚣中给人们以生命的亮色。作者泉麻人带我们回到他的童年,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东京,将一位小男孩与昆虫之间的美好相遇,化为46篇动人的昆虫纪事,通过细腻的自然观察、怀旧的人文笔触和写实细致的手绘昆虫图,对昆虫进行简明的外观习性解说。在书中,作者任由身边灰蛾和细腿螳螂固执地在他身边飞动游走。在东京的街道上,在都市中心有树林的地方,在花坛上,在寺庙和神社的阴暗草丛里,在厕所的瓷砖上,在老房院里的无花果树上,作者一次次与昆虫不期而遇。每一次相遇,都是一则抒情的诗,一首欢畅的歌。跟随他的视线,我们才发现,原来都市文明的缝隙里,到处都有大自然的呼吸,每一棵树,每一丛草,甚至墙角、檐下,到处都有大自然灵动的生命。

作为一本科普著作,《物语》并无枯燥乏味的讲解,却充满了童真之趣。作者以研究昆虫学需要的天真与耐心,用了四十年的积蓄换得一块荒地来养虫,想从此与虫子为伍在里面快乐地生活。基于此,该书完全撇开了技术理性的因素,而着眼于作者的感悟和灵性,即源于一颗纯真的童稚之心,源于一种不重思辨的东方智慧。作者观察昆虫的.环境并非像法布尔一样是设置在精心控制的环境当中,而是在日常生活的间隙里,把不经意间撞入人类生活的小生灵在作者心中留下的印记捕捉下来。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拥有“春神”美称的柑橘凤蝶、夏季来临先声的蟪蛄、喜欢待在浴室瓷砖上的灶马、怪兽哥斯拉原型的大水青蛾、会发出恶臭的食蜗步行虫等等,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些奇形怪状的家伙是怎样反客为主地窜进作者的家庭生活和羁旅生活的。

记得日本文宗川端康成曾说:“日本古代的和尚在雪地里作诗,感叹生命和自然。然后在雪夜里去找其他和尚对和。”正是这种超然物外而又与自然和谐相融的境界,通过和歌与传奇幻化为一种细腻的东方美学,滋养了日本人同样细腻的审美味觉。这种源自细节的直感在《物语》中四处可见:“红蛱蝶紧贴在水泥围墙或民宅的白墙上,享受片刻的日光浴”、“在没什么特别的电线杆上,总会有爷蝉在自在鸣叫着”……细细品味上述极富人性化的描写,让人感觉到作品中如蜗角一般纤细的感触在内心轻轻地骚动,使得本已烦躁的心胸在瞬间有了一丝的生气。

说来,在无忧的孩提岁月,人们都有过与虫子打交道的经验,都曾体验过在夏夜的萤火虫的围绕下酣然入睡、在阡陌交通的田间小径上追逐过蝴蝶……随着年纪的增长,曾经对虫子生活的微观世界那么关注的眼睛往往变得麻木而迟钝,童年的记忆也就随之烟消云散。待回首,饱经世俗困扰的现代都市人,只能通过纯真年代自然生活的回想和追忆,来慢慢治疗“都市忧郁病”。

固然,粗心的现代人因陷入红尘太深,而错失了许多和自然相遇的机会。当翻阅这本图文并茂的《物语》时,心里不禁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幸福与满足。当你在枕边悠然领略青蛾的婀娜多姿,金龟子诡异多变,紫步行虫的高贵和霸气,银斑小灰蝶娇嫩可人,那一张一张数精美的图片,配以作者原生态的叙述,不由让人重又回到天真烂漫、与虫蝶为伍的纯真年代。

篇7:难忘那青春飞扬的纯真年代散文

难忘那青春飞扬的纯真年代散文

昨天上街时遇到一初中同学,我们先是感叹一番岁月催人老,然后就海阔天空地聊各自的现状,聊到最后,自然就一起聊到了同窗共读的青春年代。于是思绪穿越时空,翩舞的青春飞扬在那纯真的年代。

我上初中那会,就读于我们镇上的新宁五中。新宁五中是我们新宁县的第五中学,那时在我们所处的地区,新宁二中是最好的初中,而五中就是排名第二的初中,也就是说在这里上初中的都是成绩比较好的,当然也有小学毕业会考时发挥失常的尖等生遗落在此。那时来这里上学的也不只是我们镇和邻镇的人,还有其他县的人,我们班就有好几个是其他县的。

五中离我家很近,走路最多十五分钟就到了,因此一直以来我都是走读上学的(好像我们那个班只有六个走读生)。因为走读的原因,也因为我们那时思想特别保守,因而我与班上的男同学的交集特别少,也因此而闹了一个大笑话。

可能是受父亲的影响,我特别喜欢唱歌。那时正在热播的电视剧的插曲和主题曲,我几乎都会唱。那些寄宿生只是在周末才回家,喜欢唱歌的她们就老是让我课后去教她们唱歌。

一次课后,我又被一个绰号叫“米老鼠”的`高个女生给拉到她的座位上去教她们唱歌。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上课铃响了,我正准备回自己的座位去,一抬头,发现一个陌生的男同学还在和我们班的几个男孩子在打闹,我便惊讶地说:“那个男孩是哪个班的呀?都打上课铃了,他怎么还不回教室去?”

她们几个顺着我手指的地方看过去,然后就一起哄堂大笑,“米老鼠”更是笑得气都岔了,我不解地问:“你们怎么啦?……”

旁边一个叫幸嘉嘉的男同学,走过去拍了拍那个男孩子的肩膀:“谢兴叶,有人问你怎么还不回教室去上课呢?”

那个叫谢兴叶的男孩子诧异地说:“什么?谁这么问我呢?”

在他诧异之时,“米老鼠”已经边笑边断断续续地告诉我,那个男孩叫谢兴叶,是上学期转到我们班上来的,都已经在这个班待了一学期多了,而我却不知道,这下糗大了,我连忙逃回自己的座位。很快,任课老师已经迈着矫健的步伐走进教室,后面那群人还是止不住笑,害得老师以为自己身上有什么不妥之处,不停地扫视自己的身上。

就这事,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被同学们下课休息时拿来取笑,而我却因此而记住了那个人的名字。

时隔多年后,我们再回忆起当初的事,她依然在笑个不停,而我依然觉得自己很丢分。

一阵笑闹后,往日的记忆渐渐苏醒,那时的点点滴滴又重回到我们的眼前。

说起“米老鼠”,不经意间我们就聊到了班上那些同学的绰号上去了。

那时印象深刻的几个同学的绰号就被我们拿出来翻炒,她说:“还记得那个‘冷地仙’吗?”

“冷地仙”,当然记得啦!那是初中时期唯一一个被我吼过的男生,我怎么可能忘记呢?

那是一次大扫除时发生的事情。那次轮到他和班上几个同学在教室扫地,在扫地时,他和另外一个男生在教室里追打,不小心将我的课桌给撞翻了,我的东西在课桌里翻腾,用来练毛笔字的墨汁瓶被砸烂了,墨汁流出来,将我的书包、书本全都染成了黑色,墨汁顺着课桌的缝隙滴落到地板上,有人提醒他帮我收捡一下,可他却满不在乎地说:“不怕,她是我们班最温柔的女生,绝对不会骂人的。”然后掉头跑到教室外面去玩去了。

等我清扫完后回到教室,还没走到我的座位,就有人好心地告诉我,让我赶紧收拾课桌,并且还将“冷地仙”不屑一顾的话语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我。我是一个特别爱干净的人,听完同学的话后,连忙跑到自己的座位,掀开课桌盖,看到我的课桌里一片狼藉,书包、书本上都被染上一大片黑色的印花,那气就不打一处来。边收课桌边跺脚,用抹布、纸巾,一切我想到可以用来清洁我课桌的东西都用上了,依然没能让我的课桌、书包、书本恢复到原来那洁净的最初。气哼哼的我,站到教室门口,等着肇事者回来。

可能已经有人告诉他我生他气了,也有可能他看到我很生气了。平时总是从教室后门进教室的他,居然改从前门进去了,我苦等半天也没等到他,一回头却看到他端坐在座位上,那个气呀,真的没法用语言来形容,于是气呼呼地跑到他面前,用手指着他质问:“冷地仙,是不是因为我温柔,所以你才会这么对待我呀?你是不是想逼着我骂你呀?”

原本热闹沸腾的教室刹那间鸦雀无声,几十双眼睛都在直愣愣地看着我们,知道原由的人就小声地将事情的原委告诉给大家,大家才了然,平时从不高声说话的我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大声地质问他。“冷地仙”当时满脸通红,呆呆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后来班长和学习委员跑来了,班长让他向我赔礼道歉,学习委员拉着我的衣袖劝我,并说让“冷地仙”赔东西给我。我其实也是气不过,并没想让他赔东西,看到班干部出面了,而他也知道自己做得过分了,我也就没再说什么,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上初中时,我们都是15、6岁的青春少年,那时的我们,思想都比较守旧,女生和男生之间的那条“三八线”画得特别清楚。从初一到初三,班上一直都没有早恋的事件发生。然而临近初三毕业的最后一学期,却断断续续地惊爆出班上有六对早恋的男女同学。这无疑是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当时曾震动了学校的领导。最后究其原因却是源于班主任将班上的男生和女生搭配成同桌而促进了班上同学的早恋。

开始一直都是男生和男生同桌,女生和女生同桌的。在初三第一学期排座位时,排到最后只剩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都没有同桌,于是他们俩便成了同桌。座位排好后没几天,那个女生就不愿意来上课了,原因是班上其他同学笑话她和男生同桌。那女生是班主任的外甥女,叫易淑琳。原本就是一个很腼腆的女生,被同学这么一笑闹,哪还敢来教室上课。

班主任谢老师来班上大发雷霆,最后将班上所有的女生都和男生同桌,只有四个男生多出来,没有女生可以搭配,他们四个是班上仅存的男生和男生同桌的两对。自此后再也没人敢讪笑他人了,男女生同桌的没资格,而那四个男生也不敢嘲笑,怕老师一怒之下,将他们换去和女生同桌。

本以为自此班上便太平无事,大家都会将所有的精力用在学习上,为自己赢得一个美好的未来,为老师争得荣耀,为学校争得荣誉,没成想到初三时,却一对对的早恋了,这让一心想带好这个班级的班主任谢老师情何以堪。最让老师气愤的是,早恋的六对里有三对是平时成绩特别好的同学。原本雄心勃勃的谢老师,顿时泄气得像一个漏气的气球,瘪瘪的,再也不提预计会有多少人能考上中专,多少人能考上最好的高中了。

当年早恋的六对,自然没能走在一起。毕业后,各自沿着自己的人生路行走,哪能如愿地走在一起,相伴一生呢?毕竟我们太年轻、太幼稚,哪会考虑到那么多的人生问题。当年因为早恋而导致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未能如愿进入自己预想学府的同学们现在对当年的事情是何感想,我也就不得而知了……

说到最后,我们不禁感叹,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眼间就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二十多年的时光,改变了我们的体形,改变了我们的容颜,也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观,但依然不变的是我们之间的同学情谊,是大家一起共度的纯真的学生时代。那些熟悉的笑脸,那些飞扬的青春年华,都将是我们一生中最温馨、最难忘的美好时光。无论过去多少年,同学的情谊依然是最纯洁无暇的最美感情;无论历经多少载,青春绽放出的绚丽丰姿依然是人生中最惊艳的绝代芳华。

难忘的青春年华,肆意地飞扬在那青青校园,镌刻成一段永恒,一段独一无二的印记。

篇8:纯真年代作文

那天骑自行车路经以前的学校,看到一张张稚嫩的脸庞在眼前展开笑容。惆怅的叹气,感受时间地匆匆流过,回忆起曾经以为黯淡伤感的云淡风清的日子。

和朋友一起回家,我在右,她在左。我告诉她我们的永远不变的位置形成的时间,她惊讶的张大嘴。几年的时间就这样轻描淡写地飞去了。

初一的学生在学生堆里是很容易被认出来的。明显的稚气未脱的孩子脸和天真的眼神。初一的我开始读比较出名的作家的作品,却常常读过就忘,因为不懂。开始编故事,洋洋得意却不知道破绽百出。开始思考一些轮不到我思考的问题,思考的结果常常是没有结果。开始玩深沉,装出一幅大人的样子,虽然自己也幼稚得可以。开始学会夸大其辞,学会自我感觉良好,学会留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学会多愁善感,学会消除对老师的个人崇拜。看话剧的时候泪水涟涟,话剧结束后还专门买个新本子跑到话剧演员住的地方等一个小时来要他们的签名。现在看来纯粹是浪费纸张的行为,因为那些小话剧演员刚会写字。看《还珠格格》和各种庸俗的电视剧,并且很投入的大喜大悲。向所有小女孩一样发表自己的观后感。看描写爱情的小说看的又向往又激动,白痴似的抱着书憧憬半天。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却非把自己说成很有个性和别人不一样的人。过像冰糖一样的生活。

初二的孩子喜欢把自己当成另类,嘲笑女生,写无病呻吟做作至极的文章,梦想罗曼蒂克的生活。初三开始不会感动,不相信爱情、永恒、梦和政治。开始接触被称为“早恋”的杜拉斯的霍乱时期的算不上爱情的爱情。那些纯洁得一塌糊涂让人心疼的美丽爱情。每个人埋在心里不敢拿出来晒晒除去陈旧味道的感情。以为自己很复杂其实简单到底的同学。叛逆偏激的看法却理不直气不壮的样子。半懂不懂的状态。纯真的年代。

即使我以后长大成人,我也要想十六、十七岁时那样的活着。即使我变成一个成熟的女人,我也不会忘记,我曾经是个多么纯真的少女。我要想那时一样,单纯而真挚的爱这个世界,爱着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希望这个世界回报我以同样的爱。我的爱永远不会改变,就像,就像你我少年时一样。

这是金河仁的诗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我不是甘世佳和郭敬明,不是王朔王小波,我对世界充满爱和希望。我有白衣飘飘的日子。

我的纯真年代,在我的背后,碎成一地阳光。

篇9:纯真年代作文

童年的那座公园,承载着我和她太多太多的回忆。偶尔漫步到那里,看到坐在座椅上的小女孩,就是当年稚气未脱的我。我的嘴角不禁浮现出一丝微笑……

小时候的我,是没有朋友的孤僻怪小孩,是小朋友眼中的异类。每次遇到小朋友们在玩耍,我的心就会微微一颤,快步走到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公园。淡淡的眺望着前方,仿佛世界的一切悲伤与欢乐,都与我无关。

直到遇见她。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坐在公园的座椅上,无聊地玩弄着手指,全然不知友谊已悄悄到来。“麻烦你,把那顶帽子捡给我。”一丝甜美的声音传入耳际,我把视线从手指上移开,看到的是一张两颊稍带红晕的脸。我急忙弯下腰把一顶镶着蕾丝边的太阳帽递给她。她向我致以天使的微笑。

如果能天天和她一起玩该多好,我暗暗地想。她好像知道我的心思,说道:“我们做好朋友吧!”在那一瞬间,我真幸福!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来到公园,等待她的出现,这好像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种习惯。我们把这里命名为“友谊公园”。可是,这种快乐并没有维持多久,便支离破碎了。

“这是我的新朋友,她叫小兰。”她带来了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女孩。她又有别的朋友了。那时的我,蛮横无理。一直建立了一个可笑无比的感觉:我的朋友,必须以我为中心。而她又有了别的朋友,我决定和她绝交!可是,我还是会情不自禁的来到那“友谊公园”。

她偶然之间看到我,便会叫上我和她做游戏。我虽然很不甘心只做一个替代品,但还是用笑容迎接她。

“你的'娃娃好可爱,送给我吧。”我看了看憨憨的娃娃,这是妈妈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不能送给别人。我摇了摇头。她把身子一转,笑着说:“我们都是好朋友了,送个娃娃给我算什么。”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气不打一处儿来,咬咬牙说:“亏你还把我当朋友!朋友就是要一起玩的!就是不会索取对方东西的!”我一溜烟的跑开了,眼泪在转身的一刹那,悄悄落下。

一直到了三年级,我都没有再看到她,我想再找她。我不知道她的住址、她的号码。这时,我才发现,我对她的了解是那么少!

一天,我收到了她寄来的信。我几乎是把信拽开的,明明已经绝交了,却还是那么在意她的一举一动。

甜歌:

朋友不是你的洋娃娃!更不是你的私有品!朋友不是一个打发时间的玩伴!而是可以互相倾诉的好友!

你的朋友

拿着信,我忽然懂得了什么。感谢她,那个陪我走过最纯真年代的女孩。

现在的我,已经拥有了许多知心好友。是她,让我懂得了如何与朋友相处。我永远不会忘记友谊公园,也不会忘记她,更不会忘记那个最纯真的年代……

篇10:纯真年代作文

人都说少年情怀最是诗,我认为不是,因为我不知道在我身上,他们所说的如诗般的情怀去了哪里,或许,我身上所谓如诗般的情怀早已浪迹天涯,也可能,它会伴随安安的脚步,走遍世界。

安安走了,带着他的梦想,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大家。他说,虽然他很舍不得大家,但是他必须这样做。他告诉我们要走的那天,我,阿豪,妈妈熊下午没去上课,这是我第一次逃课,我们一直坐在草坪上,谁都没有说话,因为我们都明白,谁先开口都有可能让我们三个落泪,但是最终,我和妈妈熊都没有忍住,我们开始报头痛哭,哭得昏天暗地的时候,上帝会让安安留下来,可这不可能,我知道,不管我们做怎样的努力,安安决定了事是改变不了的。而阿豪只是低头不语。“蛋蛋,别哭了好吗?还有妈吗熊,你们都别哭了,我又不是不死,干嘛哭成这样啊?”我抬起头,安安不知什么时候来的,面带微笑的说。可是,尽管这样,我还是可以听出安安的声音是颤抖的。我和妈妈熊都擦干了眼泪,我们都认为要听安安最后一次。安安又说:“阿豪,怎么不说话?”一向很坚强的阿豪今天确实很让我们吃惊,从来没有看见过他这样,从我们一起来这儿,就一直盯着草地看,直到现在,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了。

校园广播里突然想起了周杰伦的《世界末日》:“想笑来伪装掉下的眼泪,点点头,承认自己会怕黑……”我疯了似的跑着,到广播站,拿起纸笔,写下了一段话,为安安:三年的时间会不会很短,一生的朋友会不会很长,安安,祝你一路顺风是我们给你最后的祝福!广播里,《世界末日》被换成了《祝你一路顺风》,我再次流下了眼泪,我不知道安安,阿豪,妈妈熊他们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现在的安安是什么感觉,但是我敢确定,他们现在一定在一起唱着这首歌,这首现在只属于安安的歌,“安安,再见,祝你幸福!”我低语着。

第二天,安安走了,他并没有让我们去车站送他,说那样又会让我们掉眼泪了,所以我们都没有去,但是我知道,那天,我们三个都没有听课,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只是因为安安的离开。

如今,我和阿豪都上了高一,而妈妈熊因为没考上高中,所以在我们所在的学校补习,可以说,我们三个还是在一起,只是不经常见面罢了,安安偶尔也会寄封信给我们,说他现在的生活,说他很想我们,可致谢是在他消失两个月之后的事。他消失的那两个月里,我们像了什么宝贝似的,发疯的找他,可他居然不上网也不给我们写信,我们真的着急了,不过,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收到了他的来信,那天我真的好开兴,可开心过后又是一阵阵的失落,因为我们回不到过去了,再也回不到那个属于我们的纯真年代了。安安,在异地他乡,你还好吗?

篇11:纯真年代作文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片桃花源,不要去碰,因为它真的很脆弱,但真的很美好。

“感情有时候有理智无法理解的理由。”每个人感情凝聚时,又有谁可以说那不是最美好的呢?

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在大陆解放之后,远赴美国。有人骂他“没有历史觉悟”,惑于国民党高官利禄之诱。老校长笑之以对。他知道,他必须走。庚子赔款还在美国,他不能让它流失。他用自己一生的名誉成就了清华以后的威名,自己却无所畏惧。他坚持复校从研究所办起,死前把墓地选在十八尖山,不为别的,只为守护北京的清华园至死不休!今日的清华至今还能感受到老校长的气息,因为老校长真正做到了一心守护清华。旁人无法理解,可谁能说清华园不是老校长的那颗赤子忠心所铸就的呢?

“为什么我热泪满面,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当一颗心灵受到打击磨难之后,它必然转向寻求内化的实质,找到适合自己生长的土地,在那里生根发芽。庄子一生是属于乡野的吧!看惯了宫廷的黑暗,他言辞恳切激动地告诉我们如何在混乱流血的人间保持自我,如何在险恶黑暗里保持内心的平和。也是这样,终于一代代儒生走出功利场,头枕《庄周》,做一回化蝶之梦,齐生死,轻贵贱,走向人间,此时,一个庄子化成千千万万个庄周,人生何处不圆满,乡野何处不庄周!你说乡野无庄周?看啊,那片菜田,那片黑土地,不都是那个疯癫冷静的老人吗?

现在,不少人已经丢失了自己的心,丢失了属于自己的那片纯真年代、纯真天地。我们汲汲于名利,愿意用功名利禄把自己埋葬,我们甚至可以不知羞耻地说:“喏,这就是我想要的。”坐在喧嚣的地铁上,我们互相靠着,想着同样的事,做着同样的梦。当年朴树呼唤的那个“纯真年代”,怕是到今天早已变成异类了吧!坚硬的水泥地,填平了柔软的心。我们只能看见地上的六便士,却再也不愿抬头看一下月亮!

月亮会觉得很冷,可不知是否有人听懂它的心声呢?

晚年张爱玲离群索居,孑然一人,人在美国,心却不在美国,她自己知道自己是民国的,是那片土地孕育了她。旗袍裹身,眉目冷清,她是那朵缓缓出水的芙蓉,世间怕是再也看不到这个,这些邻水照花人了。

读他们的故事,我们的心是滴血的,希望在血渍被冲刷殆尽时,人们能不忘这些血的教训,坚守自己的心灵家园,绽放自己的纯真年代,找到属于自己的安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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