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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代散文

2025-01-06 09:51:2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飞扬去兮”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同居时代散文,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后的同居时代散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同居时代散文

篇1:同居时代散文

同居时代散文

如果你是因为这个题目来看这篇文章,或者你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眼前一亮继而会心一笑,或称之为很猥琐的急切想知道以下文字内容,那么恭喜你,你中了圈套。

我只是标题一党一。

说起来,我的大学没有什么可资怀念的东西,高三毕业后,信誓旦旦地发誓大学期间要读完一百本世界名著,至今不记得完成了多少本。125寝室新闻系的六个家伙也好像没什么故事:东哥总是睡不够吃不饱,对些稗官野史兴趣十足;老杨也是经常睡不够,常常在某天醒来的时候大吼一声:“他妈的,某本书还没看!”,而这本书在很早之前他就说过很多遍要看;老板是个有些恶趣味的人,比如说那次宿舍吃饭,快吃完的时候撩一起上衣就往胸口画一些不该出现在那里的东西,他的爱情充满曲折和传奇,被五爷称为“两个有病的人”;虎(作为姓出现的时候念猫)是我们中间比较聪明的人,每次的作业总是做得很精致和别出心裁,所以他的爱情也是我们宿舍谈恋爱谈的最漂亮的人;沃是一个痛苦的人,从外表到思想,以至于别人看见他痛苦也要跟着痛苦,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所以我不知道他的痛苦来自哪里?和他不一样,跟老杨吹牛皮,你会觉得老杨是痛苦的——来自内心深处的痛苦,但其实老杨一点也不痛苦,甚至自娱自乐;后来宿舍重组来到我们宿舍的五爷粗犷的外表之下是丰富的内心,怀着对世界的美好的渴望,是像行吟诗人一样的真正的对美的歌唱者。当然,本人就乏善可陈,暗恋一个姑娘许久未曾表白,就让这个姑娘失去了成为我夫人的可能。

其实,我今天要说的都不是这些人,我要说的故事是一个胖子的。胖子这个词并没有不敬的意思,完全是因为他真的很胖,而且我已经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了,名字也不过只是寄身天地间的暂时符号罢了,和直接叫胖子又有什么区别,就像我们说朝鲜的金胖子一样。况且,胖子都是潜力股,胖子有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的个子,按照世俗的.看法,要是减肥成功那就是高富帅啦。

胖子是到目前为止我的大学里面最庞大的人,这一点,我敢和任何人打赌。我比过了,我整个人也只有他一只腿粗。

下半年,新闻系从城市搬到农村去接受再教育,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没有自己的宿舍和教学楼,只好到处寄人篱下,教室是计院和公共教学楼,宿舍是如天罡地煞刚被从镇妖塔下解救出来一般散落在各种学院的宿舍楼里,我先是和7号楼的楼管住了几个星期,然后就寄人篱下在生科院的宿舍楼里了。这个就是背景介绍啦,有点太长。后来事实证明,这种到农村去办大学的做法并不好,这些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除了拉动当地宾馆业增长之外,就剩下偷老乡的水果和胡萝卜,还好他们好像不种黄瓜。

我以为生科院是和计生办一样性质的地方,自从看到他们的教科书上大堆大堆的公式和复杂的运算,我就没兴趣了。当然,我也从来没有看见过胖子翻开过他的那些课本,即便明天就要考试了,更令人叫绝的情况是这样的:胖子从梦中被电话惊醒,“喂!”……然后,他半天不说话,听电话那头的人讲话,许久讲完了,胖子起来开电脑,然后慢腾腾地一脸淡定地对我们说,“靠,今天早上我们考试,把那什么考完了。”有很多次,我在公教楼下遇到他,仿佛在找人,我问他,你在干嘛?他会说我来上课找不着教室。

胖子是食品工程专业的,望文生义的话,他和设个专业最切合,他喜欢吃,我也常常在学校食堂看见他一次吃一碗拉面,加两个直径10厘米左右的油饼(如你所知学校食堂的东西除了不够美味,有一些分量还是很足的),还要说没吃饱。当然更多的时候他是宅在宿舍,吃饭叫外卖,曾创造了好几个月不下楼的记录。有一回,宿管说,最近你下楼很多呀,是不是开始去上课了?他说,哪有,自从学校严管之后,送外卖的上不了楼,我只好下楼去取。我下楼去帮他取过好多次,送外卖的小伙子骑着自行车或者电动车,背了鼓鼓囊囊一书包,累得气喘吁吁,一下车把半包的食物拿出来,然后狐疑的看着我:“好几个人的吧?”我只好说:“对,对,一宿舍的。”

我也很怀疑,没有电脑,胖子是不是还活得下去。作为一个理科生,他竟然可以从早到晚对着电脑屏幕读那些动辄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而且是徘徊在二三流的那些,有时候,我很想让他去读琼瑶,这要好过他在浪费时间。有时候他也会玩一些游戏,当然,对于游戏盲的我来说,我并不知道他玩的那些游戏的名字。少部分的时间他会看看电视剧,比如长达好几百集的《超人前传》。学校没限电那会儿,有时凌晨两三点醒来,还看得到他还专注地在读一篇网络小说,自从限电之后,胖子的就规律多了,准时十一点半上一床,打开P4继续看电子书。要是遇到停电,这可要了他的命,在宿舍里简直是热锅上的蚂蚁,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将生命继续下去,终于在做了长时间激烈的

篇2:散文:同居密友

散文:同居密友

李文婷和席梦言是在网络上认识的,那时她刚大学毕业正在准备考研,在一个论坛上他们因为对某个事物观点有了分歧,而且争论挺激烈,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后来他们相互留了qq号,聊了几次以后才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语言,慢慢的好感越来越多,陷入了热恋。

这个年代网恋已经很普遍,除了有些上了年纪的人会觉得稀奇,或者不理解,爱就是爱,其实也不用在意是以什么方式相识相爱,咖啡苦与甜,不在于怎么搅拌,而在于是否放糖;爱情会不会幸福,重要的是两个人会不会把心放在里面。可是李文婷的父母对女儿这份恋情一致持反对的态度,说找什么样的人不好,非得找一个没爹没娘孙悟空一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孩子。有道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从,他们再怎么反对,也没能阻止得了这对恋人的发展。

李文婷的导师是位老太太,叫方怡心,她和他的老伴一起住在学校分的2室1厅,有个儿子也不在身边,据说在美国某所大学留学。

中国有种有趣的现象,很多高干高知嘴里一边骂着美国抨击着美国,一边把自己的存款和孩子往那送,似乎只有说资本主义国家制度不好才能显出他们的觉悟,他们的爱国,把自己的孩子往外国送,往火坑里推,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都有一副菩萨心肠,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让我的孩子去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受罪吧!李文婷的导师就是这一类人中的一个分子。

不得不说,这位导师对自己的学生还是很照顾的,很多需要翻译的外国文献资料,无论是几万字的还是几十万字的,都拿来训练自己的学生,交给李文婷翻译,翻译好以后署上名字就成了自己的劳动成果。

不过对此李文婷倒是不以为意,她觉得老师教书育人都很辛苦,做学生的能帮些忙也是应该的事,没有计较的必要,所以早上接到导师的电话,就积极地去领新的任务,至于这次要翻译什么资料,导师在电话里没有告诉她。

李文婷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大大的眼睛,相貌虽然不是很出众,皮肤却很白,如阳春白雪,她最大的特点就是从小到大从来不喜欢穿裙子,即使炎热的夏天也都是穿着长裤。她的身材不是很高,却很匀称,属于娇俏玲珑的类型,所以行动起来也很灵巧。

顺着教师宿舍前的路再往前走,有一个长方形的大鱼池。洁白的栏杆围在鱼池四周。池水清澈,似乎一眼可以望到底。鲤鱼、鲫鱼、武昌鱼等,一群群,在水中游动,偶尔溅起水花。

到了方教授的门外,李文婷按了按门铃,门很快开了。

开门的是方怡心,看得出她保养得很好,将近六十岁的人,一根白头发也没有。她的老伴出去买早点还没有回来,招呼李文婷坐下,又给她倒了一杯水。

“方教授,我是来拿资料的。”

李文婷喝了一口水,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文婷,你可真是我的好帮手。”让人干活之前,方教授不会忘了给人一个甜枣“这次要翻译的文献很重要,而且急着用,你要争取在一个星期内翻译好。”

“好的方教授。”

说过这句话之后李文婷心里又有些后悔,如果字数太多的话,一个星期可能真的难翻译好。

方教授看出了她的意思:“别担心,这份文献没上次的字数多,相信你能做好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把一份资料递给了李文婷。

李文婷接过资料,心里有了底了,也就不再担心。

“方教授,没别的事我就回去了。”

“急什么呢!等下在这吃了早点再走!”方教授挽留道,也许是真心,也许是客套。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李文婷从沙发上站起来“正好这两天没有课,我还是赶紧回去抓紧时间翻译。”

“也不用那么着急,别累着自己。”

方教授一边说着,一边把李文婷送出了门。

太阳早就升起来了!它代表着新一天的开始。唤醒了沉睡中的人们,也唤醒了花草树木。有些花瓣上,还带着晶莹透亮的露珠,校园里早晨的空气也十分的新鲜。有点清凉,有点湿润,让人感到十分清爽和轻松。

李文婷回到宿舍以后,发现她的舍友乔靖已经回来了。

t市的这所大学不仅女生多,美女也多,每到周末的时候,学校大门外面就开始豪车云集,这些豪车的主人不是高官就是大款,每辆车都会接走一个从大门里走出来的美女。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上流社会的人们开始喜欢玩女学生,而且要有高学历有气质的女学生,他们有钱有地位,不稀罕那种烟花柳巷的低档次的小姐,喜欢花大价钱在这种高等学府找一个固定的伴侣,把自己提高一个档次的同时,还避免了被传染性病的风险。而对有些女学生来说,她们需要的是钱,对方需要的是肉体,双方都有付出,也算是一种等价交换。那些做父母的辛辛苦苦把女儿培养成才,如果知道她们在外面干这种勾当,做父母的不被活活气死,一定会把她们活活掐死。

这种丑陋的现象,最好不要轻易去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的价值观已经扭曲,原本不正常的事物渐渐正在变得正常,而原本正常的事物在人们眼里却渐渐变成了不正常。譬如你想批判为官的不义,为富都不仁,才导致社会丑态百出,就会有很多人说你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完全是仇官仇富的心理,羡慕嫉妒恨的表现。

乔靖的父亲是个金庸迷,生了女儿以后,想起金庸小说里的大侠乔峰和郭靖,正好自己也姓乔,把两个人的名字综合在一起就成了女儿的名字。昨天下午接她走的男人因为有急事,今天早上把她送了回来。

看到乔靖死鱼一样躺在床上,两个膝盖有些红肿,好像还破了一点皮,李文婷以为她摔倒了或者生病了,关心地问。

“你怎么了,是摔到了还是生病了?”

“没有啊!”

乔靖一副慵懒的样子。她天生就漂亮.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秀气的鼻子,饱满的小嘴,再加上一头乌黑的长发,此刻像一个睡美人。

“那你的膝盖怎么……”

刘文婷又往她身上扫了一眼。

“嗨!别提了,昨天晚上,他硬要我跪在地上给他口……”

“口什么?”

李文婷有些不明所以。

乔静扑哧笑了:“我说你吧,真的比刚出土的古董还古董,要不就是从火星来的,怎么地球人的事你都不懂呢!反正是很黄很暴力。”

“呸!恶心不你!”

李文婷似乎明白了,脸也红了,她是个传统的女孩子,对这类事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

“这有什么啊,孔子他老人家都说过食色性也!”

乔清不以为然地说。

“就当我来自火星吧!”

李文婷轻轻摇了摇头,她的室友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学历高素质未必就高,人品未必就好。

“对了,早上回来就看不到你,去干嘛了?”

乔靖忽然想到她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昨天夜里也和别人一起出去了。

“去方教授那儿了。”

李文婷放下了手里需要翻译的资料。

“又去做包身工了。”乔靖打了个哈欠“少年,人生要及时行乐,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你自己及时行乐就行了,我可没那想法。”

刘文婷打断了她。

她们的'宿舍里就两张床,两张桌子,绿色的窗帘挡住了窗外好奇的阳光。

乔靖突然想起了什么,兴奋地跳下了床,拿出一个红色的lv包,好像要找鉴宝师鉴宝似的放到李文婷面前。

“你猜,我的这个包多少钱买的?”

“几百。”

李文婷漫不经心地道。

“认真点。”

乔靖很不满意她的态度。

“一两千。”

李文婷狠心说出了个高价。

“真不识货,这是lv包,世界名牌,奢侈品,我这个三万多的,他昨天给我买的。”

乔靖觉得很失望,看来李文婷对奢侈品真的一点也不懂。

的确,李文婷对生活上物质的要求很低,她不是个拜金女,觉得精神上的需求比物质上的更重要,她也不喜欢用这种女包,出门总是喜欢背着自己的小背包,就像一个去学校上学的中学女生,多少年来一直是这样简单而随意。

“给你科普一下吧!”乔靖有心卖弄“LV包,是法国著名品牌LouisVuitton路易威登生产的各款式的包,LV包是世界顶级奢侈消费品,难道你没发现很多女明星都用这种包!”

“我也没见过什么明星啊!我连女明星都不在意,更别说在意她们用的包了。”

李文婷收拾了一下桌子,好像要准备开始一天的战斗。

“你真的像一个修女。”

乔靖觉得她虽然不是一块榆木疙瘩,却也很难开窍。

“哲人无忧,智者常乐”李文婷轻轻摇了摇头:“其实我倒是觉得你堕落了!”

“不是我堕落了,是这个社会堕落了。”

乔靖很有感触地说。

“环境能改变人,人也能改变环境,为什么你要轻易屈服呢!”

李文婷对这个社会的诟病虽然也有所了解,却从来没有屈服,也没有盲从过。

“我也曾经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多学知识就一定有好的未来,而事实呢?这个社会,一切都已经固化,有钱的越来越有钱,穷人只会越来越穷,而且每个人都开始变得浮躁,只想着多赚钱,还有享受,现在所谓的上进心都变成了会不会赚钱,钱赚的是多还是少,一个一切以金钱来衡量的社会,你让我怎么清高得起来,古代读好书还有个考上状元一步登天的机会,而现代呢,阶级固化,向上的路早已被堵死,出身不好再怎么努力也没有用,对我来说,年轻就是本钱,现在不用过期就会作废。”

乔靖说了一大通自己的道理,好像也说得累了,重新躺到了床上。

“你休息吧!我开始翻译文献了。”

李文婷在桌子前坐下,翻开从方教授那里拿来的资料。

“你忙你的包身工,被折腾了一夜我也困了,会周公去了。”

乔靖说着闭上了眼睛。外面的阳光变得越来越强烈,天空中轰隆隆飞过一架飞机,迎着太阳飞向远方。

篇3:大学校园中的新同居时代

大学校园中的新同居时代

近日,笔者在武汉某高校见到了这样一则海报:“本人欲考研,租有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现诚征室友。要求有共同志向的大三学生,无不良嗜好,男女不限。有意者请致电……”通过电话,记者了解到该学生为大三女孩,想租房考研,但苦于房租太贵,希望与人合住。提到“男女不限”,该生坦言:“都跨世纪了,何必老套,性格相投才是最难得的。”据她介绍,与她联系的有10来人,男女各占一半。

这样的海报,在武汉高校渐渐多起来。这是正在大学生中间流行的一种新时尚:搬出学生宿舍,自己租房居住。但因为房租昂贵、想体验另类生活等缘故,一些大学生便张贴广告,与人合住,分摊房租,同性和异性皆可。大学生们戏称之为“新同居现象”。

爱好让我们走到一起

明和凌是因为有共同的爱好才一起在外租房的。他们是学习工科的,偏偏都喜欢文学,于是两人决定远离喧闹的人群,共圆文学梦。没想到,刚好两个中文系的学生贴出海报,想与人合租房,其中一人还是校报上经常露脸的阿冰。明和凌立马联系,四人一拍即合,在距学校后门不远的'地方租到了一间三室一厅的房间,其中较大的一间房住两人,其它两房各住一人,客厅放置两台电脑,四个人写作与学习交叉进行。在这里,明和凌学到了许多写作知识,结识了不少知名记者编辑,文章因此屡屡见报;而阿冰和同学则学会了计算机方面的知识,顺利地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

周末朋友来聚会

阿伟和两个“铁哥们”从大二起就在外租房,不久,他们相继找到了女友。三人一合计,又租了套3居室,几人的女友索性搬来一起住。房子条件好,有热水器、电视机、电话机等“装备”。虽说每月租金得500多块,可“三家人”平摊下来还不到200元,既热闹,又划算,大家都满意。只是电话费没个底,谁都喜欢打,却不愿出钱,后来,阿伟干脆买了部手机,其他两对怕破坏友谊,把电话锁了。

后来,这间房子也成了周末朋友聚会的场所。阿伟说:“以前一到周末,武汉的学生回家,其他人又各忙各的,一点情趣也没有。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场所,周末大家一起聚聚,挺好的。”据他说,情人节时,几个朋友围在一起,包汤圆,煮抄手,吃得虽简单,可大家挺开心。

“新同居”一族,归去来兮?

采访中,一些大学生大谈“新同居”的好处,说这样“生活舒适”、“有自己的私人空间”、“有家的感觉”等等。但也有学生埋怨“花钱太多,吃不消”,或是烦恼于熟识的人常来“蹭饭”、“蹭床”,打扰了他们宁静的生活。

在校住宿的学生是怎样看待“新同居”现象的呢?

在调查中,大多数学生觉得“那是别人的私事”,不愿评述。于是记者在OICQ上对20名大学生进行采访,5人认为很新潮,能接受;3人认为如果条件允许,自己也会加入“新同居”行列;8人认为“新同居”虽然既未违法,也未破坏伦理,但现时代还很难接受;还有4人不知“新同居”为何物。

记者又走访了高校部分专家和学者。令记者始料不及的是,大多数人竟对此讳莫如深,只有两位教授很鲜明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武汉大学人文学院的一位教授说:“围墙内的‘新同居时代’对围墙外的人来说是新鲜事,我们暂时无法去深层次地把握这些学生的心态,也并不赞成将传统道德一拳击碎。但我们的教育界应该思索一下除了书本上的知识,我们还应教给学生一些什么。”而湖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的一位心理专家则分析:“现代大学生多在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出生,他们一方面需要较好的物质条件,一方面在寻求新的生活方式,因而宿舍条件差,生活不方便以及学校生活方式陈旧单一成为其主要的矛盾点。解决好这些矛盾,才是使外出租房的大学生回归校园的治本之策。”

篇4:与鼠同居的日子经典散文

与鼠同居的日子经典散文

我打开灯,终于看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鼠君从卫生间喝水出来,正向着我的卧室走去。听到响声,它回过头来看看我,然后不慌不忙大摇大摆地继续走自己的路,一点都不慌张,明显就是一副无所谓我存在的样子。

我郁闷个天的,头脑里突然就冒出了一个问题:“胆小如鼠”这个成语是不是应该改了?你看,我家的这鼠君,不邀自来的就雀占鸠巢,白吃白住都一个月了,我下逐客令也不知道多少次了,人家都懒得理会我们这些人类,任你如何聪慧机智,用尽各种办法,我就是不上当,你能奈我何的态度。时日久了,我也习惯了它的存在,心想,只要你安分守己,不做出过分的事,那我们就和平相处,继续同居一室吧。

我家住一楼已经十一年了,是我老公厂里给分配的宿舍,两间套的屋子,外面是厨房带卫生间,里间是卧室。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我在这住了这么些年,潜意识里已经把这间屋子当成了家,就是买了新房,我还习惯住在这里,每次去新房子住几天,我心里总有点不踏实的感觉,就会莫名的觉得,新房子是宾馆,旧屋才是家。

住一楼最大的坏处就是,日积月累,下水道就堵住了,找人清理过几次,然后自己也想尽办法清理过几次。现在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各人自少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思想,不可避免的问题还是出现了,楼上的不管你楼下的堵不堵,只要我家不堵就不是问题,反正我该从下水道过的东西照常不误。于是,大问题出现了,下水道全部堵死了,也就没人想去弄了。

下水道堵死,老鼠们貌似没地方藏身了,于是,开始找各种机会窜门子,溜进屋子就赶也赶不走。过年的十几天,我们在新房子那边过年,等上班了才又回到旧屋住。就家里没人的那十几天,家里来了不速之客:一只个头比较大的老鼠,我估计是个公的吧,暂且叫它鼠先生吧。

我搬回来住的时候,可见识了这鼠先生在这屋子里闹腾得欢,白天我上班不知道它在干什么,反正晚上的时候,就是它的天下。等我睡觉睡得正香,它就开始了它的欢乐世界游。整个屋子里上蹿下跳,这里咬咬,那里啃啃,被它吵醒后,我使劲捶捶床板,要不就躺在床上用脚敲敲,弄出声响来提醒它,屋子的主人在家,你是不是应该顾忌点消停点?

这就是一只胆大妄为的鼠先生,它可不管你睡不睡觉,依旧我行我素。惹得我好几次半夜被吵醒,然后爬起来打开门,找个棍子各个角落里捅捅敲敲,想把它赶出去。几晚上的游击战打下来,我一无所获。不知道是因为战胜了无所不能的人类,还是我的行为激怒了这个鼠先生,它的队伍不知道在哪天晚上壮大了,带来了鼠夫人和它们的儿女,居然举家搬迁到我的屋子里。于是,在我老公上夜班的时候,它们无视我一个人的存在,晚上啃咬的声音越来越大,闹腾得更欢,有好几次蹦到我的床上,在我的被子上面跑上几圈,把我吓醒开灯,它们马上就隐藏得无踪无影了,等我关灯,它们马上又出来了。

居然欺压到我的头上了,这还了得,我还不信了呢,真没办法治你?上班的时候,我找住街上的同事帮我带了三张粘鼠贴回来,切了些肉末放在上面,然后把所有能吃的东西全部装进冰箱,没得吃了,看你不上当?

可这些家伙实在太狡猾,粘鼠贴放了十天半月,它们硬是没有去动一下,行为更加变本加厉,我晚上要是把套间的门关上,它们就啃门板;打开门睡觉的话,它们就满屋子里东奔西跑地继续闹腾,居然没有一点饿的痕迹。我郁闷死了,没有吃的东西,这些家伙靠什么生存下来的呢?

答案在某一天早上揭晓。老公比我上班早半个小时,所以,他比我也要早起一会。他开门去卫生间洗脸刷牙,我虽然已经醒了,但习惯多赖会儿床,闭目养神挨到七点才会起来。就在我似睡非睡的当口,突然听到他在卫生间使劲地敲打着什么,声音很大很急,我是个懒性子,只要他没出声,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不闻不问继续睡觉。好几分钟后,敲打的声音没了,他走进来对我说:“今天早上大收获了,它们正在卫生间的马桶里喝水,刚巧被我进去看到,我关门打鼠,终于一窝端。”接着举起手来给我看,哇塞,三只老鼠,一大俩小,打断了一根拖把棍子,连带着打烂了一个清洗衣服的大塑料盆,才把这个几个扰得我夜夜难寝的坏家伙消灭。东西坏了可以重新买一个,鼠再猖獗也还是死在人类的'手里,命都没了看你还怎么闹腾?

我以为,这下子每天晚上可以清静的睡个安稳觉了。当随后的晚上,鼠先生再一次出现在我的眼皮底下,我才知道我忽略了一个问题,死掉的大老鼠应该是鼠夫人和它们的一对儿女。屋子里没有吃的东西,老鼠一家子应该是靠喝马桶里的水来维持生命的。那天早上,可能是鼠夫人带一对儿女去卫生间喝水,鼠先生却留在我卧室里的某个角落,逃过了一劫。

都说,现在的人对感情很淡,谁离了谁都一样活。男人没了女人要不了多久就再娶,女人没了男人可以再嫁。其实,老鼠和人类一样的想法,不信,你继续听我说下去:鼠夫人和儿女归西后几天,鼠先生也萎靡了几天,偶尔出来透口气,晚上也不出来继续和我打游击战了。我心想,只要你规规矩矩的各自为安,如果你实在不想出去,那我们就继续同居一室,只要你不犯我我就不犯你,那就和平相处吧。

且料,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鼠先生的消停,不是它认输了,而是,忙着找新的对象去了。当它带着他的新老婆又一次在屋子里开始闹腾起来,我只能无奈地冲它大喊:郁闷个天的,你还有完没完啊?我要是抓住你,一定把你挫骨扬灰。

为了对付它们,老公在邻居家借了一个捕鼠笼回来,在里面放了香肠还有熟的花生米做诱饵,吃的东西继续装冰箱,我就不信你们是神鼠,不吃东西靠喝水能活一辈子?

鼠先生带回来的那只鼠女是个聪明识时务的老鼠。在和鼠先生同居了几天后,看到了我们设的陷阱,可能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也可能是对只喝水没有东西充饥的穷日子感到了厌烦,产生了离开的念头。好几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到它爬上窗户边沿,用嘴唑玻璃的响动。我明白过来,它想出去。我在心里偷偷地乐乐了,想尽办法也赶不走你们,现在既然你主动要离开了,我关上了一扇门,就可以为你打开一扇窗,斗不过你那就还你自由。于是,我爬起来把窗户推开一条刚可以让老鼠爬出去的缝隙,然后关灯回到床上等待它们的离去。

不甘贫穷的鼠女最终选择了离开鼠先生,从窗户回到了广阔的大自然自由活动去了。鼠先生也似乎习惯了与人同居的日子,继续留在了屋子里。遭受了鼠夫人和儿女的归西,鼠小三的离开,鼠先生的心情落差到了极点,居然不再闹腾,规规矩矩在屋子里呆了半月后,不知道是不是不想活了,自己进了捕鼠笼,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人类来决定。

“你属鼠,它也是鼠,五百年前说不准你们还是一家人呢,你们斗争了几个月,应该是前世有仇今生有怨,怎么处置它,你说了算?”老公开玩笑对我说。

“它是罪魁祸首,扰了我几个月的清静日子,打死它我下不了手,这样吧,连笼子放到外面的围墙上去,让它经受风吹雨淋,享日月精华,助它早日成仙吧。”我也半真半假地回答。随后的日子,我又回到了夜夜安静的日子,也忘了关心鼠先生的生死。

国庆节放假的时候,我又在新房子住了半月,等回到了旧屋,屋子里又多了这一只不速之客:鼠君。我不知道它是不是鼠先生的转世投胎,看到我居然不害怕,好像早就认识的样子。我更加不知道它现在住在我屋子里的什么角落里,就目前看它的表现,还算比较规矩,我也就暂时放弃与鼠继续斗智的想法,继续容忍与鼠同居的日子。

篇5:和美妞同居的日子散文

和美妞同居的日子散文

那个白色的精灵常在我的梦境里奔跑,在绿草地上溜达的身影是我抹不去的回忆,美妞,我不知道你的方向,你只在我心里。你蹦蹦跳跳的俏皮模样,是这个春天最难忘怀的景致。虽然你还剩下十一年的生命,但是我还是要祝你幸福。每一个生命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值得我们尊重,并且用心去热爱。

--------引子

现在农村养狗盛行,而城里亦然。城乡的狗有别,乡村的狗高大威猛;看家护院,城市里小巧玲珑,娇惯宠爱。凑巧朋友家的小狗菲菲生了三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小西便喜滋滋地领一只回来,取名美妞。美妞刚满月,睁着朦胧的黑豆眼,憨态可掬。美妞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姐姐被送往滨海,只有母亲菲菲和二哥杰克住在离我们不远的小区。开始朋友给美妞取的名字叫露丝,玫瑰的意思,小西觉得过于崇洋媚外,我也觉得硌的慌,便改名美妞。

城里的犬以博美,萨摩,泰迪居多,这三款皆属于名贵犬种,都是从国外引进。美妞的爸爸多多和母亲菲菲,都属于博美血统,白毛,矮小,前爪粗壮,后爪纤细。因为住一个小区,狗主人因狗结识,也成就一段狗的姻缘。多多过于肥胖,外形毛茸茸仿若肉球。前一阵因为下楼梯,扭伤了前脚,走路一瘸一拐的。美妞刚到我们家的时候,小西特地用一个纸盒,一条小毛毯做了一个简易的窝,看着它美美地入睡,小西便像个幸福的母亲,甜蜜荡漾在举手投足之间。女人是母性动物,母爱不经意间便会泛滥成灾。

美妞通体白色,没有杂毛,小西很得意自己的眼光,因为美妞的哥哥姐姐后来耳朵都变成黄色,影响了整体美感。满月的小狗总喜欢撕扯乱咬,就像小孩子磨牙,有一次竟然用爪子拨开鞋柜,咬坏我三双皮鞋,气得我吹胡子瞪眼老半天。小西也舍不得打,板着脸教训几句而已,美妞就像个犯错误的孩子,低眉顺眼,不敢吭气。不过一会又在到阳台上,晒着太阳,美美地做上了白日梦。晒太阳是美妞最大的爱好,金色的阳光洒落在它白色的毛发上,闪耀着银质的光晕,晶莹通透。要是你伸出手来逗弄它,它便会四仰八叉,用小爪子和你打架,当然它的动作轻盈,对你没有任何伤害。要是你用手指拨弄它的脖颈,它便会舒服地闭上眼睛,享受你给它的触摸和爱抚。

狗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我见过尽忠职守的牧羊犬,见过任劳任怨的雪橇犬,也见过为主人不惜与大狗熊殊死搏斗的小狗,即便被狗熊所伤也在所不惜。前几天在一则新闻中,见到一只发狂的藏獒,连伤数人。面对穷凶极恶狮子一般的藏獒,一只小狗奋勇出击,狙击藏獒的凶残,使主人免遭于难。最后小狗被藏獒咬死,主人为失爱犬痛哭流涕。美妞是一只忠犬,但是它的忠诚对我来说有时也是困扰,因为它见到陌生人就喜欢吠叫,需要好好安抚才会停止躁动。有一次竟然追着邻居方大姐,从一楼叫到四楼,向来怕狗的方大姐差点都哭了,我只好去给人家登门赔礼道歉。这惹事的美妞,回家被关笼子里禁闭了一天,做深刻反省。

美妞的日子悠闲而自在,它最大的爱好是晒太阳,睡觉,啃骨头。这也许是众多狗狗的共性。在他吃饭或者啃骨头的时候,千万不可以去触碰它,否则会毫不留情地给你一口,狗有很多特性是天生,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美妞很挑食,俗语云,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美妞偏不喜欢肉包子,她最喜欢水果,还喜欢嗑瓜子,吃甘蔗。它可以灵巧地咬开瓜子壳,然后吃掉仁,而吃甘蔗就囫囵吞枣了,它喜欢所有甜味的食品,我想这家伙前世定然是一个馋女子,投胎转世依然改不掉馋嘴的习惯。每次我一拿起水果刀,美妞就屁颠屁颠地走过来,深情款款地看着我,不是看我,而是看我手里的水果,期待分一杯羹。而我每次都被它的馋相打动,只能与其分而食之。小西总是称呼我们爷俩,爷俩又吃水果啦,我答道,妞妞喜欢,我陪吃。美妞最爱跟我到小区的草坪上撒欢,在那里,它就像纵情的小马驹,撒开四蹄,一路狂飙,飚到你跟前,一个急刹车,然后在你脚下翻滚跳跃,溜须拍马,可劲讨你的欢心。

生活水准的提高增加了城市的宠物数量,我们小区的博美,泰迪也越来越多,还有一只白色大萨摩。美妞属于中等个头,所以见到比它矮小的自然趾高气昂,它的爱好就是欺凌弱小,或者一个巴掌将人家拍翻在地,或者咬着别人脖子上的毛不松口,人送外号“小霸王”。可是见着这只叫豆豆的萨摩,连大气也不敢出,这体型有半人高的萨摩,对付美妞真是易如反掌,只要一抬脚,美妞就屁滚尿流。不过这只萨摩是公的,当然垂涎美妞的美色,不久就臣服于其石榴裙下,于是美妞又可以肆无忌惮地前嘶后咬,嚣张跋扈了。温驯的豆豆从此也沦为美妞欺负的对象,唉,原来男狗狗一样是好色之徒。我和小西在打羽毛球,美妞便在草坪上逮蝴蝶,追小鸟,要不就是过来捣点乱,咬着我们的掉落的羽毛球,四处疯跑,害得小西在后面追着喊,妞妞,妞妞,把球拿来。这家伙,连小西也调戏,没治。

我和小西一般晚饭后都习惯散步,小西一边牵着美妞,一边和我家长里短唠叨。美妞伸着脖子,四处闻嗅。这就是狗狗的本性,也是动物的本性,不放过任何一个寻找食物的机会。动物和人一项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动物整天在为食物奔波寻觅,而找食这件事在人类的生活中只占据一小部分。因为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优势是任何一个动物所无法比拟的。一不小心,那些动物就会沦为人类的食物,狗也不例外。妞妞散步时遇到同类总是习惯性凑上前去,不仅仅打招呼,还上闻下嗅,这个时候,小西总是说,羞死了妞妞,然后拽开美妞,继续行走,有时候也停下来与狗主人交流养狗心得,以及天南地北关于狗狗的话题,爱狗之情溢于言表。我常常耻笑小西的小资情调,而她总是不以为然。我想宠物虽然耗费社会资财,但是也可以培养你的耐心和爱心,增添生活情趣,给我们乏味的生活带来温馨和亮色。

美妞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回娘家。一到朋友家,杰克就和美妞打斗撕咬在一起,偌大的客厅瞬时成为他们的战场。而菲菲像个慈祥的妈妈,坐在一旁欣慰地看着它的一双儿女嬉戏。玩累了,主人抓一把狗粮,撒在地上,两只狗蜂拥而上,一会就添的一干二净。美妞在朋友家就像自己的主场,在主人跟前摇头摆尾,谄媚讨好,和哥哥杰克嬉耍打闹,惬意闲适。有时候我们出差外地,朋友对美妞的照顾也令小西心无旁骛,免于挂碍。我想,母亲的怀抱,就是最安全,最温暖的港湾,这点,人和狗是相通的。我们每次出去吃饭,都要点一些带骨头的菜肴,因为心里牵记着饥肠辘辘的美妞。每次看到美妞狼吞虎咽的样子,小西脸上的满足的`表情,流溢的怜惜,令我记忆清晰。

家里有了美妞,小西打扫卫生的任务就加重,可她从无怨言。每天一早,要用吸尘器吸扫美妞掉落的狗毛,每个星期要给它洗澡梳理毛发,小西乐此不疲。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耐心细致,安然从容,也许这是每一个女人的母性使然吧。

快乐不会永恒,和美妞同居一年半以后,小西的怀孕,让我们开始愁眉不展。宠物医院的院长警告我们,即便卫生条件再好,狗狗身上的细菌也会导致新生儿脑残,或者畸形。美妞已经不可以再与我们同居在一起了。于是我千里迢迢将美妞送到了小西的老家徐州。那边乡村人家养狗蔚然成风,这也许是沛县狗肉全国出名的缘故吧。原本以为美妞可在那边过上安详舒适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小西的母亲车祸伤了大腿骨,要到城里作长期的治疗和休憩。而美妞只能另觅栖居之所。我只能再次从千里之外将美妞带回我居住的城市,然后在网上发布了收养贴,期待为美妞寻一个温暖的新家。真的好无奈,以前带美妞去宠物医院打疫苗的时候,进门就看到大幅的狗狗宣传标语,每一只狗狗的生命寿限是十三年,当你决定收养它的时候,请你确定你可以善待它十三年。一年半的时间,我们已经如家人一般。美妞能听懂我的许多单词,如坐下,上来,趴下,喝水等等。人都说,狗狗是最有灵性的动物,而美妞是最有灵性的狗。我去接它,老远地,它就感受到了主人的气息,一路欢快而来。然后上蹿下跳,甭提有多欢快。真得难以舍弃,却不得不舍弃。小西难过得掉了几天眼泪。而我也是夜半无眠,生活里有许多无奈,有许多难舍,更有无数次揪心的别离。

妞妞走了,我忘不了和它分离时它绝望的眼神,和它呜呜的哭泣,它急切地扒拉着笼子,高声吠叫,那么急切,那么悲哀,它无法言语,但是我听懂了它内心的凄凉,那一刻,我的心开始疼痛,车门关上,美妞一路绝尘而去,我的眼泪从太阳镜后面簌簌而落。

而今,我的眼前经常浮现出美妞的影子,雪白的精灵,可爱的憨态,暮然间,神伤不已。我已经决定今生不再养狗,就当做对美妞的怀念吧。我也告诫准备养狗的朋友们,如果你不能够给它十三年稳定的生活,请放弃养狗的念头,否则对彼此都是巨大的伤害。

保重,我的小可爱,期待你幸福地度过余生,我的美妞!我永远的小孩!

篇6:时代爱情散文

时代爱情散文

在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一个珍藏的人,以及和这个人相关的美好的故事和美好的幻想。

少年时代,无所谓现实。只要有河边的冷风,有节日的烟花,有交错的目光。那便是美好情谊的开端。一些小的细节总是该出现在爱情中。仿佛拥有了这些才算是爱情,或者是源于人们对于爱情的定义、

年少的爱情是一条小溪,清澈明快、当少年牵起女孩的手,带她去河边看芦苇,听水鸟的啼叫,或者只是吹吹冷风,聊着一些琐碎的小事。有着简单的欢愉,有着天真执着的笑容。少年之间的恋爱总是有着单车作为连接这份爱情的媒介。它承载着男生对女生的深深的喜欢,承载着一份单纯的责任。承载着青春年少的简单与美好。

尔后一段青葱岁月的单纯无知带来了多年后的无限怀念。维系了一段时间的感情,当时不曾觉得它的难得。直到多年后才觉得那般珍贵。初恋就像光阴酿的酒,愈久愈觉得它香醇美好。

年少的暗恋则像一条蜿蜒的沟渠,没有和它汇合的更强大的水流,只能一直默默地流淌到更远处。没有其他的水流懂得它的想法。可是它还是会执着的流淌着,直到有人开始注视它。

年少时,大家都会有一段青涩的暗恋史。只是一直没有开口,一直没有向人提及。在往后的岁月里也只是偶尔拿出来回忆罢了。那时的`暗恋真的只是暗暗的区喜欢着一个人,不会想着去占有,不会去告诉其他人。选择默默地埋在心底最深处,默默地去关注,只是远远地看着、偶尔的一个眼神交错也会兴奋很久。偶尔的一次相遇也会暗自欣喜良久。

内心暗自的喜欢。在心底埋藏着一个人的感觉也是美好的,就像每天早晨会出现亮光代表着天亮一样。内心有着一个人会为此而拥有一些执着的信念来支撑自己去奋斗一些美好的事情。年少时总是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只需要远远注视就好。长大以后喜欢一件东西就会不顾一切想要得到。

青涩的爱情都只属于某个特定的时代。

人的一生会有不同的时代。从呱呱坠地成长到热血青年最后白发斑斑,都会有不同的故事在发生在演绎。这些时代不仅仅是身处的社会背景在变迁,内心的心境也在随着时代的演变而渐渐改变。观察这个世界的角度在变化,那么看待爱情的观念也在变化。爱情,注定发生在一个对爱情懵懵懂懂的年纪。如果在未经历之前就有了对爱情的种种思考亦或是看法,那之后所经历的也必定称不上是一段美丽的爱情了。

时代,成全了一段美好的纯真爱情。

爱情,亦成全了一段清纯时代。

篇7:时代音符散文

时代音符散文

婆娑的树影,碎碎的时光,是这座都市最散漫的节奏。

古人云:“逝者如斯夫,不可追也。”追忆韶华,喜忧参半,恍然如昨,如梦如幻。我们追逐着,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从而试图改变世界,最后,却不得不承认,我们能改变的只有自己,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无时无刻不在改变着我们。我们就如同那漫天飞舞的蒲公英,看似自由,其实身不由己,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身在何方。

从相忘于江湖,到相濡以沫的距离,有多远,我不知道,但我永远向往着,并一直试图缩短这个距离。在那水天相接的地方,看似太遥远的距离,就这么重合在一起,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与地平线的距离,天与地的距离,无限远。这样,你还在苦恼空间上的距离么?人与人最遥远的距离,是从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的淡漠,这与物理上的距离无关。

这个时代,于我们这代人来说,就是一首歌,总有那么一段能够引起内心深处的共鸣,因为我们就是这个时代所特有的音符。

一首歌一部电影一部小说,那一段段精彩绝伦的契合、构思与整合,都能够令我无比渴望创作,渴望能够写出能够触摸到人心最柔软的地方的句子,以及感动到自己的故事。天马行空的想象与思索,无规律的倾诉与编排,紧凑自然的书写,把自己也写进诗歌里最美的华章,让感动延续,让故事有自己的灵魂。

现实是这个时代,最为沉重的话题,也是最为低沉的音调,而演变出来的旋律,也包罗万象,各不相同。人生就像一杯茶、一杯咖啡,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或许年轻的阶段,正是经历苦的时候。年轻,我们一无所有,但也并不一无所有。或许,生活本来就是用一段时光的拼搏去换取另一段时光的安宁,人生没有绝对的公平,但也有相对的公平,不去付出,怎会拥有,得到的越多,就意味着你要比别人承受更多,当然,付出不一定会有结果,但不去试图拥有,就一定不会有你想要的未来。若岁月静好,看云卷云舒,朝花夕拾;若岁月阴暗,那就坚持下去,感谢历练。心怀感恩的人,不一定是成功的人,但成功的人,一定是心怀感恩的。

有没有看到过一只站在树梢末端上的鸟儿,它好像从来都不怕会从树梢上掉下来,或许并不是它有多么勇敢,而是它始终相信自己的翅膀。虽然我不是一只飞鸟,但我也有一颗翱翔的心。许多事,换位思考一下,或许得到的结果也就不一样。小时候,觉得幸福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长大后,才发现,简单才是件很幸福的事。随着时光的流淌,这个时代的旋律,也开始跌宕起伏,时而激昂,时而低沉。或许,只有登过一些高山,才能够体会到一览纵山小的心怀;只有淌过一些大河,才能够体会到顺势而为与逆势而为的不同。

回首韶华,流淌其中的是难于言语的淡淡忧伤。

十年前,什么都还是最初的.模样,天真无邪,像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岁月于你我来说,就是一把无情的刻刀,无论你愿意与否,终将会一刀一刀的改变你我的容颜。这个时代的音色,对我而言,早在十年前就开始定型好了,是否好听,也是因人而异罢了。韶华白首,匆匆华年。总觉得,在我这个年纪,就开始感怀青春,并不是一个什么好的现象。那些木棉花开的日子,骑单车上学的少年,洋溢在脸上的笑容是多么纯真,好怀念那段时光,三五成群的少年时代,播放着是这个时代最舒服的旋律。或许,也就只有那段时光,能够像孩子一样,真诚;像清晨的阳光一样,温暖。

十年后,一切都不再是当初的模样了,开始习惯换上不同的面具,说着不同场合的话。伪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一门必修课,无论你喜欢与否。成长,是一件多么无奈的事情,我们早已从当年那个试图要改变世界的少年,转变成为正在被这个时代改变着的人。谁的青春,不是摸着石头过河呢?没有人永远年轻着,但永远有人年轻着。这是一个时代无奈,与个人无关。或许,岁月,早晚相宜;人心,远近相安。没有什么事是十全十美的,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暗,如太极,阴阳相融,方为蝉境。只是,知足者常乐,这个道理,谁都懂,但能做到的,却寥寥无几。人心本就是贪婪的,能克制的是有涵养的人,能杜绝的,那就是圣人了。这些年,懂得了什么叫做成熟,成长虽然无奈,但也无可厚非,成熟也不是年纪大了心变老了,而是,即使泪水在眼眶打转,也能笑得没心没肺。

我们都是这个时代,特有的一个小小音符,汇聚成的是这个时代特有的一首背景音乐。快乐是件简单的事,但要做到一直快乐,那就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了。从每件小事做起,坚持下去,或许就能够看到不同的风景。如果不去探索,那永远不会有惊喜,也永远不会知道错过了什么。于这整个时代而言,我们很渺小,如同尘埃,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毫无用处。做好自己的事,让别人评价去吧。如果皱纹终将要刻上额头,那么,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不要让皱纹刻上心头。

莫言说过这么一句话,“人生四然:来是偶然,去是必然,尽其当然,顺其自然”。认真想想,事实也不过如此罢了,框架太多,谈什么自然而然。我们每个人做好自己一个音符的作用,因为这个时代,铭记的故事也将是我们这代人的。所以不必唏嘘感叹,顺其自然、不颓废就好,积极向上,面向朝阳。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音符,于这个时代而言,我很渺小,微乎其微,但这个时代,终将还是会铭记住我的故事,关于光阴的故事。

人生本就是一场错过,愿你我都不要蹉跎太久。

篇8:露天电影时代散文

露天电影时代散文

露天电影,是一个时代文化的代名词,也是那个年代独有的最具吸引力的文化载体。

人们的物质生活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然有些地区的人们依然在贫困的边缘苦苦挣扎,说这是要有根据的,,母亲现在在新疆喀什一个小镇做生意,她就说当地人穷的很,跟咱家那地方二十年前差不多,穿得不好,吃得也差,听母亲这样说的时候,我就在想二十年前啊,二十年前我们家到底有什么,连买盐的钱都没有,更别说吃片肉了。确实,我很小的时候,家里你称两盐,都得在村头代销店里赊,这都是母亲总的往事,我自然是忘不掉了。

时光飞逝,没钱称盐的年月早已一去不返,本以为那种生活已经离远了,却不想母亲的两次提起,突然又把它给拉了回来,这多少让我感到不安,我的思绪开始回忆。

天近傍晚快放学了。校长临时通知:今晚上学校放电影,请同学们相互转告。我们那个乐啊,玩是孩子的天性嘛,放学铃一响,收拾书包打道回府,今天我们个个比较乖,一路上只顾着做一件事就是赶路,一路小跑啊,偈是比股后面拖了串点着的鞭炮,想甩都江堰市甩不掉。

到了家像往常一样,饭菜已齐,只等着母亲喊吃了。

“妈,今天学校放电影,老师让去。”一边夹菜往嘴里送。母亲没吭声,弟弟他们接话说:“哥,我们也去。”我白了他们一眼,别添乱,我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呢!带上你人更去不成了。

一部电影一个半钟头,两部就要仨小时,七点开始,十点才能放完,人又还小,不放心。天还是八冬的天气,夜里人再多,也挡不住冻得慌。看部电影值当得说那么冷啊,冬天露天看,你说冷不冷。

几个人偎一堆,拽人家两把麦秸往屁股下一垫,这座就有了。如果不怕费事,多拽俩来回,那卧铺就就搭成了。

我开始向母亲保证一番,十点准时回,××我们几个一块,决不会有事的。人家呆会还来喊我呢。这几个家伙别处不灵,这会倒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我不得不佩服他们神速啊。好兄弟,他们在我们家房后的大路上年嗓子放声喊我名字。我机灵的放下碗,还没吃饱呢:“那你一定要和他们呆在一块,别乱跑。”哈哈,终于被恩准了,弟弟他们也欲离桌,“你们两个不准去。”好个人欲哭无泪啊,这会儿我早就脚板抹油开蹓了,反应慢一点,我准被召回,看电影就没戏了。

人真多啊,孩子在人群之中穿插有余,大人们有的搬了凳子出来,坐在一块儿正闲聊,我们几个开始忙活占座,剧场就学校操场,靠操场旁边地里有堆放的麦秸,已有人对它下手了。

动作迅速,好,干嘞,不懒。我们几个小鬼也怕怕地蹭上去了,咋能落后嘛,都快让人给拽完了。

那一信的电影也特别有意义,描述二战的,德国人的闪电战,战无不胜,帮他们都剧造了罄竹难书的罪行。这些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我对德国纳粹的闪电战有了形象而具体的认识,他们那个闪电战啊,就像我们偷偷摸摸拽人家麦秸垫屁股差不多。

一部终了,开始南京大屠杀,场面森然,我们几个来得像群受了惊吓躲在母鸡翅膀下的小鸡,惴惴不安,同胞的尸体鲜血淋淋……沉默。

这谁啊,恁不默契,干嘛吗?

“在干什么,丕子我小名,一愣半天。”同学××哂哂地看着我笑。

“发呆你没见过啊?”我不好气的说。“走,看电影吧,我刚下载了范冰冰的新片《苹果》,演得可好了,说是给定了三级。”

我晕啊,好怀念大冬天在外面操场人偎人扯麦秸垫屁股看电影的日子啊,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有这样的机会。

妈妈儿子好怀念二十年前,虽然苦……

追溯二十多年前的露天电影的经历,它在体现一个时代农村文化生活的同时也蕴含着文化经历:单纯、热烈、执著。但人与文化生活原本就非常单调的时代,却被电影融在了一起,将苦与乐同样融在了一起。从时代意义上说,露天电影时代承载着我的童年与青年时期的文化经历,那时的片子不知看了多少回,现在依旧想看。现在想起来,无论是星空闪烁的夜晚奔向露天电影场,还是看毕电影顶着清亮的月光返回,那精神、那情趣,都是让人思念的。怀念那个露天电影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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