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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制度汇编

2024-06-11 08:10: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yb110”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内部规章制度汇编,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内部规章制度汇编,希望大家喜欢!

内部规章制度汇编

篇1:内部规章制度

一、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病因事请假应根据学院部规定的相关制度办理。

二、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工作仔细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勤思索,善(总结),为公司进展出谋划策,脚踏实地的提高公司业务量。

四、外出联系业务要提前报告主管领导,以保证公司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当进展。

五、爱惜公共财物,特殊是液晶(显示器)电脑的合理使用,不得在电脑上玩嬉戏、看电影,不得上内容不安康的网站,做到相互催促。

六、、办公室要保持干净,做到桌上物品、卫生工具、桌凳摆放整齐,保持地面洁净、门窗清洁。

七、节省用电,留意安全。人离室准时关空调、日光灯、饮水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

八、同事之间相互关怀、帮忙,团结帮助,和谐相处、真诚友爱形成良好的'集体气氛。

九、讲文明,有礼貌,不讲粗话,树立并维护个人和公司的良好形象

篇2:内部规章制度

通过对《员工行为规章》的集中学习,本人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主动的探讨,让我对我行的制度有了更深的相识,意识到遵守我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让我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到达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学习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会上认真听取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相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化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依据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比照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常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缺乏:

一是对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常不是很重视。

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擅长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阅历。

三是对工作中不擅长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化的探讨。

四是对自己的'工作看法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整,导致有时工作看法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

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实行如下改良措施:

一是平常应加强对我行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识和驾驭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及各项实力。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在工作中要严格依据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

三是平常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我行进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看法。

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看法方面,应加强自我调整,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开违背规章制度的事情发生。

篇3:内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及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公司各级机构财务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公司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财务系列具体内控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第四条财务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

1.确保公司日常财务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的要求;

2.保证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方针能够贯彻执行;

3.识别、计量、控制各项经营风险、资金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的运行;

4.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告、统计数字的真实和完整;

5.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2.从公司实际出发,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3.覆盖财务管理各个环节和流程;

4.保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

5.具有良好的预防性,能够有效避免、防范或减少公司经营风险;

6.符合相互制衡的原则,任何人、任何岗位、任何环节都必须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既定程序或要求规范运作。

第三章财务内控管理内容

第一节财务架构及岗位设置

第六条分公司和各分支机构计划财务部架构及岗位设置,应当符合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制定全公司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基本职能规范,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财务岗位,相应制定所属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第七条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在设置岗位时应充分考虑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岗位监督机制。

第八条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各级机构出纳岗、资金管理岗的持续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节财务管理控制

第九条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总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财务内控要求,制定分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分支机构围绕分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并落实分支公司各项财务管理细则。

第十条公司实行全预算管理制度。各级机构的年度预算编制、执行、修正必须在分公司标准的年度整体预算框架范围内。

篇4:内部规章制度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治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其次条、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治理等工作。

第三条、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觉重大问题准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难的“四防”(训练),定期进展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乐观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展安全大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第六条、加强园区内车辆治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治理工作;

第九条、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5:内部规章制度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

二、工作范围

物资库、成品库、工具

三、工作职责

1、按规定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帐和发放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2、随时把握库存状态,保证物料准时供应,缺货准时申报,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3、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存放整齐。

4、熟识相应物料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填写分明。

5、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准时堵塞漏洞。

四、物资入库和保管

1、仓管员依据申购单和入库单进行验收入库。

2、物资少于最低库存量时,要准时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后,交选购人员准时选购。

3、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状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选购。

2)与合同方案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选购物资。

3)与要求不符合的选购物资。

4、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

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洁净整齐。

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五、物资的'领发

1、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照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仓管员依据进货时间必需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准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后交选购人员准时选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订正其行为。

5、领用或以旧换新的工具,需填写工具领用/更换单,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用。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在工具领用登记表上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字。

六、物资退库

1、由于生产方案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准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依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入库流程

出库流程

仓库管理流程说明

1、仓管员依据物资最低库存量,车间依据生产方案或实际生产状况,开具物资申购单,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审批签字后,交由选购人员选购,选购人员核实物资后,开具入库单后,交由库管员验收入库。

2、领料人开具领料单,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库管员依据领料单出库。

篇6:内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学校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学校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学校章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学校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学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学校财产。

第四条学校禁止在任何情况损害学校的`形象、声誉。

第五条学校禁止任何情况而损害学校利益或破坏学校发展。

第六条学校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学校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学校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学校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学校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技能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学校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学校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学校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学校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学校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学校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学校为员工提供收入、吃住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五条学校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六条维护学校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学校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篇7:局内部规章制度

局内部规章制度

一、工 作 制 度

(一)、总则

第1条 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科学、民主、公开、规范、合法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在全盘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全盘工作负总责,且行使最后决策权。

第3条 实行在局长领导下的层级管理制。分管副局长对局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局领导负责,副股长对股长负责,办事员按工作分工,对直管领导负责。

第4条 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分工以外的临时性工作。

(二)、决策

第5条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全局工作规划和重大改革及工作方案,研究财政预决算草案,交流通报全面工作进度和财政经济情况,研究机构人事变动及调整,向上级推荐干部,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研究机关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其它须由党组决定的事项。

第6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各股室(局,中心,下同)正职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其他有关人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分工范围内的会议可以自行决定。局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财政预算草案、财政模拟决算;布署安排各项工作,通报工作进度,讲评阶段性工作;执行局党组的决议;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的筹集、调度、分配、使用方案;研究起草相关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管理的办法;其他须由局务会研究的事项。

(三)、资金管理

第7条 对已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资金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

第8条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缴存的基建资金、单位列入政府采购的商品、劳务的采购资金和单位缴存的预算外资金在扣除调剂资金后应返还单位的资金、罚没收入按规定应返还单位的办案补助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中的工资性支出、低保资金、医保资金的固定性支出由股室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分管负责人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透支。

第9条 社保资金、低保资金、医保资金、房改资金、粮食风险资金、价格调剂资金、扶贫帮困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其它资金的拨付必须由局分管副局长报经局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第10条 财政预备费的动用须由局务会议制定方案,由局长把关报经市人大或主管副市长审批。其它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动用财政预算资金。

第11条 财政资金调度由预算股提出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字拨付。

第12条 所有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筹集、征缴、存储、分配、拨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和不按制度拨付,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和场外交易。

第13条 以局或局直属单位(包括二级法人)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借款)、担保或以财产抵押贷款(借款)必须由局长(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四)、工作程序

第14条 预、决算编报程序。年初由预算股提出预算口径,经局务会议并报市政府批准。行财、农财、社保、农税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单位负责各口预算收支编制,预算股负责审核、汇总。年度预算报经市政府、人大逐级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正式行文下达。各业务股室每月定期与预算股核对收、支指标数,属于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收支数,由会计管理中心每月负责与各业务股室对帐。年终决算以前,预算股与各业务股室各项预算指标必须全部核对清楚,决算数各业务股室应以预算股数据为准。年终各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录入、审核各口决算报表和编报财务分析,预算股汇总编制年度财政决算报表,企财(统评)股汇总编制全市财务决算报表。

第15条 单位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程序。每月月初,各股室根据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按综合预算收支挂钩和平均进度经审核后,在未超出预算拨款计划进度的前提下,开具“用款计划审批表”送预算股,预算股根据各股室的用款计划拨付。个别单位需超预算进度计划拨款的需经分管局长在单位用款计划表上签字批准,并在次月抵扣。

第16条 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预算股收到上级专项指标通知单后,经局长同意,将专项指标通知到各有关业务股室

建立台帐,业务股室根据使用单位用款计划,经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送预算股拨付。凡上级有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业务股室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的,由业务股室根据专项资金指标,开具用款计划由预算股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有关业务股室开设的专项资金银行专户上。业务股室要根据项目单位的申报,按项目建设进度,经主管局长审批后核拨资金,实施项目管理。

第17条 农税收支结算程序。农业税由各乡镇(场)解入农税收入过渡户,再由农税局全额缴入金库;预算股按正税的规定比例列农业税灾、社、减免款退库,拨入农税过渡户,再由农税局提出分配方案,经局领导并报市政府批准拨付到各乡镇(场)。乡镇(场)和单位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解入农税收入过渡帐户,农税局全额解入金库,所需征收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本级提留的农业税征收经费和乡财政经费,由预算股按规定的比例拨入农税局帐户;上级追加农税系统的专项资金,不管是否带帽,一律由预算股按预算追加指标拨入农税局。凡需安排到乡镇财政(农税)所的经费,按年初计划和具体情况由农税局提出方案,经局务会审定后,并由分管农税的局长签字后拨付。

第18条 罚没收入的入库和办案经费补助返还程序。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股室必须及时督促执罚执收单位将罚没收入按月足额缴入金库。罚没收入的办案补助的返还,凡是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由征收股室提供完成任务进度表,由办案单位填写办案补助表,由对口股室根据综合预算加盖股室公章和股室负责人签名后,送预算股拨付;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其办案经费补助由征收股室根据年初确定的比例,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交预算股拨付;对超任务计划的单位,年终由对口股室与征收股室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当年财力情况提出方案,经局务会议并报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预算股拨付。

第19条 财政统发工资审批程序。工资中心年初汇总编制年度统发工资预决算,根据各业务股室核定的人员和工资额,建立个人工资档案;按月编制工资用款计划交预算股办理拨款,及时向代发银行提供工资数据库及数据文档;按规定的代扣项目,将代扣的个人工资性扣款划入相应账户。预算股年初汇总编制年度工资总预算,按核定的收入比例,将资金及时划入“工资资金专户”。各业务股室分别负责各对口单位的人员和工资预算及异动情况审核,编制对口单位年度工资预算,核定其人员及工资额,及时报工资中心。

属新增到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经市编制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各对口股室登记、核定,再由工资中心整理汇总填列“新增统发人员工资录入卡”,每月经分管局长、局长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追加预算,再列入统发。对确定发放的政策性调整工资,经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对口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交工资中心,工资中心汇总填列“统发人员增资录入卡”送分管局长审批后,登录单位人员工资台帐列入统发。

第20条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程序。年初,各业务股室负责初审各采购单位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交采购中心复审汇总编制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再报主管局长批准,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凡经批准使用预算内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有关业务股室应将采购资金直接拨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经批准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采购中心和有关业务股室应督促单位在采购实施前一周内将资金划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

会议和接待经费归口采购中心管理。采购中心年初制定会议接待实施方案,并始终参与制定和审核经费开支,定期做好与接待处的结算工作,向主管领导和预算股报送会议接待费开支情况。预算股按年初确定的包干办法,将会议接待费及时拨入采购中心专户。

第21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程序。预算外资金缴存: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填开“缴款单“直接缴存非税局在各专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单除银行和单位留存外,分别交非税局和对口业务股室各一联。纳入集中会计核算的,非税局应及时开具资金结算单,连同收据记帐联退还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预算外资金拨付:用款单位向对口业务股室申报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填开“审批单”;根据其收入缴存情况和核定的拨款比率,业务股室初审,非税局复审并开出“拨款书”予以拨款。

对帐:每月初,非税局编制“预算外资金余额表”交各业务股室或会计管理中心,各业务股室和会计管理中心应及时核对各单位帐户余额,年终决算数非税局数为准。

票据领用:行政执法单位凡需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基金收据、罚没款等票据的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核发的“委托收费证”以及合法的执罚收费文件,由单位财务或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到非税局或农税局领取。所收票款应按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收缴分离的管理办法及时解缴。续领收据的必须将上次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回销号,经核对无误方可领购新的收据,纳入“大厅收费”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收费基金缴款凭证》电脑票,统一由政务公开中心领取,再由中心分发到银行,单位不再领取手工票据。

第22条 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监督股为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凡财政部门组织的检查,应由监督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提出计划,成立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统一编制有关文书。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检查报告,由被检查单位签章。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违纪事实,报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核后下达处理决定;对违纪金额小、情节轻微的问题,经批准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应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第23条 全局的全体员工既是各项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同时又是监督者,对于违反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每一位员工都可向自己的上一级乃至局长反映。全体员工不仅自己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规章制度的指令。对于违规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不论何种情况,按其所在岗位职责追究相应责任。

第24条 局纪

检监察室和财政监督股应认真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每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篇8: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盛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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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团队管理:

实行项目总负责人负责制,各职能负责人对总负责人负责。(职能部包括组织实践部、外联部、财务部、后勤部)

团队制度:

1、团队成员均为志愿加入项目小组,热爱公益事业;

2、团队成员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工作任务;

3、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以团队利益为核心开展工作,统一着装,统一就餐,团结协作;

4、项目实施期间,团队成员若不能参加,需请假,说明原因,并且记录备案;

5、团队成员对活动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每日晚间召开例会(总结当天活动,布置第二天的工作),团队成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7、维护团队和合作单位的名誉,不得以团队和合作单位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和商业行为;

8、团队内部出现重大分歧,采取民主决策,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票数的决策有效;若经三次表决,仍为达到要求票数,请指导老师裁决;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合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篇10:企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一、日常管理制度(工作纪律)

1、严禁迟到、早退现象,当月违规一次,次日点名,当月违规两次,罚款50元,当月违规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2、严禁脱岗、串岗现象,当月违规一次,次日点名,当月违规两次,罚款50元,当月违规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3、严禁散播公司负面消息,当月违规一次,次日点名,当月违规两次,罚款50元,当月违规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4、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不允许拒接或停机,每发现一次,5元乐捐。

5、工作期间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仓库整洁。

6、严禁赚取差价,发现一次,100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严禁卖私货、截留赠品,发现一次,100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8、不得让客户把货款打入个人账户,发现一次,100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9、工作期间不允许大声争执,注意公共场合情绪的控制,每发现一次,5元乐捐。

10、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当月违规一次,次日点名,当月违规两次,罚款50元,当月违规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日常业务管理制度

1、客户资料管理

a、全面搜集各片区资料(店名、电话、地址、营业执照号);根据销量及规模建立客户类别(月进货额在1000/月以上归为a类;月进货额在500元/月以上,1000元一下,归为b类;月进货额在500元/月一下,归为c类客户)。

b、逐步建立客户商品信息档案,实现a类客户单店商品信息管理。

2、片区路线及周期管理

a、建立每片区客户路线拜访表,每线路至少20家客户,每天必须完全拜访,及时完善本线路中的新客户资料。

b、根据片区客户数量,合理制度客户拜访周期。根据客户分类,合理分配客户拜访时间。

c、每天回公司后递交拜访线路图,每天下市场前领取新拜访线路图。

d、每天早上9点之前必须装车完毕出车,每天认真填写及递交车辆库存表。

3、业绩量化管理

a、每天业务人员回公司后填写<片区销量进度表>及<单品销量进度表>。

b、每天业务人员递交拜访线路图后,由内勤统计填写<流通市场进度表>。

c、每天仓库人员量化需换单,及时提醒业务人员欠条的回收。

d、每天流通主管根据销量进度表及市场进度表的实际状况,合理调度各片区人员工作。

4、促销活动的管理

a、每月底前5天制定出流通部下月促销政策。

b、每片区需要的促销活动(特价、陈列奖、促销设备及赠品),片区业务人员要提前填写申请单(记案)后方可执行。

c、业务人员对所在片区的促销活动进行及时跟进和监督,公司不定时对所有促销活动进行抽查。

5、欠条管理

公司流通市场全部以现金交易,特殊客户欠款时要与公司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按照欠条管理规定进行签字,并有效管理、收回。

规定如下:

(1)如果直接用销售清单做欠条,要在清单空白处写明欠条字样。

(2)欠条应明确一下内容: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3)回公司到财务按照欠款数额给财务打欠条,客户欠条由业务保存。

(4)欠款后续由业务人员负责追回。

6、市场问题反馈

a、每片区每周两次市场问题反馈(记案或手机短信)。

b、业务员做好市场反馈问题记录(市场问题反馈记录表)。

三、业务工作流程管理

1、认真填写装车表,下午下班前准时把补货计划交给仓管。

2、按照出车线路进行计划拜访,进店后与负责人礼貌性打招呼后,首先司机检查服务卡是否存在,及时更新与张贴,对店招及陈列进行拍照记案,填写路线表(时间及销售),新客户在路线表下面(再好的产品没有陈列面不会有好的销量),检查实际库存(仓库与排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货及填写补货计划(填写补货计划时一定要全面,客户可以不要,但自己不能不写)。检查竟品信息,了解竟品活动政策。

3、根据客户现有库存交流补货计划,季节性产品推广、新产品推荐(交流时适当灵活运用公司产品政策),补货要全面、合理,避免电话要货等情况,所有交流的重点是在给客户一个补货的理由,交流的方式要用能打动自己的方式(要自信、现实、每句话要让客户听着很舒服,避免吹捧,排挤竟品)。对于新客户,一定不要贪多,量少品多,对于客户不感兴趣的不要强推,避免引起客户反感,介绍产品一定要全面,多借助公司产品手册或样品筐。

4、认真填写销货清单、赠品、品尝要标注,市区流通要写清具体地址(东西南北纵横写明);三区流通要标明区域、乡镇、街道或村。九县流通要标明县城、乡镇或街道。

5、公司流通市场全部以现金交易,特殊客户欠款时要向公司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按照欠条管理规定进行签字,并有效管理、回收。

6、根据客户规模、销量进行客户等级登记,根据客户等级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客户的拜访周期、促销活动)。

7、客户拜访完毕后,车上认真填写装车表中的出库明细,与次日路线中a、b类客户进行电话沟通,了解缺货及补货信息,并进行登记。

8、一天拜访结束时,根据卖货量,次日拜访路线打客户的补货信息进行合理制作装车计划,交于仓管。总结当日市场状况,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流通中的几个关键点:

a、有效利用时间(准时出车、准时交补货清单,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b、认真填写装车表(避免不必要的库存差异)。

c、养成拍店照、填写铺货记录、认真填写销货清单的习惯。

d、培养与客户电话沟通的能力,让补货更具体合理性。

e、制定合理的拜访路线及周期。

四、业务司机

1、岗位内容

做好车辆行驶,检查及保养工作,配合业务员做好所在区域的销售及送货工作,每天对车辆例行检查,不允许病车上路,保证货物及人员安全。

2、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每天的出车任务。

(2)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见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到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3)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及办理保养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提醒,并有专人负责办理。

(4)铺货期间用寻找合理的停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保证车辆的安全,严格按照规则停车。

(5)做好公司服务卡张贴工作,进店检查店内是否张贴告示服务卡。

(6)配合业务人员做好排面整理及装卸货工作。

3、奖励

(1)驾驶员每月100元车辆维护费

(2)人为或技术性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自行维修

(3)车辆正常保养维护由公司维修

篇11:企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篇12:企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一、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证企业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1)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对其的有效使用;

(2)保证会计信息及其他各种管理信息的可靠和及时提供;

(3)保证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方针、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

(4)尽量压缩、控制成本、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成本、费用,以求企业达到更大的盈利目标;

(5)预防和控制且尽早尽快查明各种错误和弊端,及时、准确地制定和采取纠正措施;

(6)保证企业各项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序有效地进行。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资本市场有效运行,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现行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

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某些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是一部分人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认为只要能够规范化操作就行了,不必考虑是否先进;二是虽然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但是容易片面强调改革组织结构的重要性,忽视了控制方式的跟进和强化;这就使企业的改革同微观治理机制相脱离。

(二)产权关系不明

在我国现阶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甚至是有形无实,尤其体现在董事会这一重要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有不少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一味地“放权让利”,致使原厂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致使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模糊。这种责权不分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所有者对经营者不能实施控制,作为代表公司股东的控制主体(董事会)也就形同虚设。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

目前有很多企业监督评审主要依靠内审部门来实现,而有些企业的内审部门隶属于财务部门,与财务部同属一人领导,内部审计在形式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另外,在内审的`职能上,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仅仅是审核会计账目,而在内部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等方面,却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完善企业的控制环境

任何企业的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之中。控制环境中的要素很多,有价值观、组织结构、控制目标、员工能力、激励与诱导机制、管理哲学与经营风格、规章制度和人事政策等等。要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要做好如下工作:

1、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建立。

2、要有明确的内部控制主体和控制目标。控制主体解决了由谁进行内部控制的问题,而控制目标则解决了为什么要进行控制的问题。科学的企业组织结构在企业内部应包含四个层次的经济主体,相应地,企业内部也有四种控制主体,即股东、经营者、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他们有各自的控制目标?押股东的目标是财富最大化?鸦经营者的目标是不断增加经营效益;管理者的目标是完成责任目标、获得业务运行的真实报告;普通员工的目标是遵从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

3、要有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管理控制方法作为管理当局对其他人的授权使用情况直接控制和整个公司活动实行监督的一种方法,包括很多内容,如制定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各项计划、业绩与计划考评、调查与纠正偏离期望值的差异等,实施先进管理控制方法,还需辅以积极的人事政策,要能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高素质、掌握先进管理方法的人才队伍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和风格,培养全体员工良好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全员控制意识,从而形成一个特定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设立有效的控制活动

1、针对人员的控制。

(1)职责分离。职责分离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对于企业的一切交易或事项都应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地划分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2)工作流程。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使每一个人的工作能自动地相互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的工作,从而达到相互牵制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采用对每一个岗位设计工作流程图的办法,在工作流程图中明确规定每个人应该做什么、如何做、何时做以及正确进行工作的结果等。工作流程图设计的目的应达到使管理的过程标准化,也就是说,要能够做到让不同的人按照工作流程图去做同样的工作,得到的工作结果将是相同的。

(3)票据与记录控制。实行票据保管、收款与会计记录人员的岗位分离;对所有票据进行预先编号,所有作废的票据都要妥善保存,对已经使用的票据由会计人员进行定期消号,并及时与票据保管人员进行核对,以防止交易漏记或重复记录现象,保证全部收入、结算款项等能够及时准确入账。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主要是指限制接近资产和接近重要记录,以保证资产和记录的安全。保护资产和记录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采用实物和技术防护措施。在采取电算化核算的情况下,每个岗位只能使用自己设置的密码接触由自己负责的数据,复核岗位只能进行数据查询和复核,而不能具备修改已经形成数据记录的权限。

(5)绩效考评。为了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应实施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激励全体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和控制的主观能动性。各部门通过定期举行绩效考评会议,作为对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事后控制,不仅可以总结一定时期的工作成果,同时也是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通过绩效考评,配合一些必要的奖惩措施,将部门的工作目标与个人工作目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部门的工作目标也将通过个人工作目标的实现而实现。

2、针对信息系统的控制活动。在信息系统的日常使用中,信息系统产生的舞弊现象比手工操作更具隐蔽性,因而对信息系统的控制也十分重要,具体应通过采取权限控制、数据录入输出控制、手工凭证的控制等方式,各个岗位应通过设置密码口令来防止别人越权使用自己的权限,没有权限的人绝不允许对数据进行查阅或修改。

(三)加强企业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是指对具体业务进行分工时,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完成一项业务的全过程,而必须由其他部门或人员参与,并且与之衔接的部门能自动地对前面已完成工作进行正确性检查。它由适当授权、不相容工作的责任分工、凭证和记录、接近控制、独立检查等环节组成。这种制约包括上下级之间的互相制约、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如会计信息收集、归类过程中,除了制单外,必须有复核并由财会主管审批;又如现金流转业务中,现金收支的审批、收入和支出、印鉴的保管、记账等业务应分工管理,互相牵制。

在内部牵制中,必须采取工作轮换制,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牵制的效果。工作轮换制是指根据不同岗位在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程度,明确规定并严格控制每一员工在某一岗位的履职时间。对关键岗位应频繁轮换,次要的岗位可少一些。从轮换中暴露出存在的问题,揭示出制度的缺陷、管理的缺陷。

(四)加强企业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切实提高企业对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的认识,切实加强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将内部审计人员从会计、财务人员中分离出来,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内审人员的作用,监督和保护企业的资产、财产安全,监督企业朝着合理、合法的良性方面发展。内部监督评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地监督评审内控的总体效果。对主要风险的监督评审应当是公司日常活动的一部分。

2、对内控系统应当进行有效和全面的内部审计。内审要独立进行,内审人员应得到适当的培训,并配备称职和得力的人员。内审作为内控系统监督评审的一部分,应当向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工作。

3、不论是经营层还是其他控制人员,发现内控缺陷都应及时地向适当的管理层报告,并使其得到果断处理。要树立全员控制意识,帮助企业更有效地实现预期控制目标,促进企业控制环境的建立,为改进内控制度提供建设性建议,实现预期的内控目标。

篇13:宿舍内部规章制度

一、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三、全体员工凭工号牌进入员工宿舍,违者每次扣5元。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部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六、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卫生间、澡堂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八、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统一安排住宿,要求单独出外住宿者由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方可迁出宿舍;

2、总经理工作部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九、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会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二、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三、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六、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七、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八、宿舍钥匙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设管理员两名,负责宿舍管理事务。

1、宿舍值班分两班倒,时间为每日8:30(之前)

2、按规定对宿舍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有权拒绝未登记客人进入宿舍区;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

4、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

5、由于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不严导致员工违反本制度,则与员工一并处理。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工资结算前,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第四条宿舍舍监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宿舍舍监或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电热丝烧水。

(六)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七)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八)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九)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十)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十一)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三)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加班情况除外)。

(十四)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或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五)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六)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七)各房间的清洁及楼梯通道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八)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二十)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公司每月免费提供每位住宿人员2方水、6度电,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从工资里扣除。

2、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个宿舍每月供应煤气一瓶。

4、使用热水器冲凉时,为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必须保持通风排气,否则停用热水器。

5、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室,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6、沐浴以20分钟为限。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非紧急时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现紧急情况,如匪警或火警,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第十五条不得擅自将公司产品带回宿舍(工程人员将产品带回研发除外)。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14:宿舍内部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创建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未经许可或非紧急情况严禁擅动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2、严禁在床铺上吸烟、燃蜡烛。违规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清铺处理。

3、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移动插座时要注意安全,无人时要拔掉插座头。

4、充电器充电完毕及时拔掉,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5、不得将插座放置在床铺上,避免引起火灾。违规者罚款50元/次。

6、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子、电夹板、电磁炉、电褥、电热锅、电吹风等。违规者罚款100元/次。

7、如在宿舍内发现有使用大功率电器,但未追究到责任人,宿舍内全体住宿人员,每人处罚100元,并通报。

8、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炉,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宿舍。违规者罚款100元/次。

9、严禁在电线、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放置物品。违规者罚款50元/次。

10、员工不得留他人住宿。如发现罚款100元/次。

11、严禁在宿舍内饮酒、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违规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执法部门处理。

12、严禁男女混宿,如有发现,处罚500元并予以通报,做清铺处理。

13、住宿员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宿舍没有人员时要关好门窗。

14、安保人员每天晚上定时检查,如有宿舍不予开门,宿舍罚款200元/次,住宿人员均摊。

15、在安保人员检查时,如有被查宿舍的人员不配合检查、出言不逊、殴打等严重的违纪行为发生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宿舍罚款200-500元,并予通报、开除责任人,或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篇15:宿舍内部规章制度

职工宿舍是为职工配备的,所有职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安全防火,防患于未然,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相关规定

1、实行专人负责制,由负责人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住人员床位安排。

2、单位配备的设施,由负责人进行监管。

3、单位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公有财产,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二、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企业形象,规范员工之行为,住宿员工须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检点自己的行为,树立主人翁精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为保证安全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1、宿舍内存放的设施、物品、用具要实行规范、定位管理,蚊帐、被褥、床铺叠放整齐,床头柜、办公桌、椅子、生活学习用品摆设整齐。

2、自觉保持房间内及公共区的整洁,扫除工作应轮流进行。

3、宿舍内不得使用灶具,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腐蚀剂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物品,以及违禁物品。

4、不准在室内私自接配电线,不擅自改动宿舍的格局。

5、不准使用电炉子,随手关灯,宿舍内没人的时候应切断电源,室内无长明灯,无电扇空转现象。

6、在院内公共区配有必要的灭火器材,以备随时使用。

7、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内的水电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去维修和更换。

8、凡住宿男职工均为夜间义务消防队员。

9、接到救火通知后,必须立即奔赴火场,参加抢救。救火有功者奖励,

10、住宿人员,要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禁止躺在床上吸烟。

篇16: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篇17: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篇18:班组内部的规章制度范本

1、编写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编写依据

2.1、《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

2.2、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送变电运行检修分公司巡检六班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具体要求

4.1、凡违章并造成事故后果者,均据事故根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按《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4.2、由于该发现的缺陷而未发现或检修工作的不负责任所造成的线路事故(一类障碍):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4.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元:

4.3.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安全绳,未造成后果者;

4.3.2、在架空地线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

4.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

4.3.4、安全距离不够,又不采取措施就进行工作未造成后果者;

4.3.5、登杆作业不核对线路名称、编号、杆号,误登杆塔未造成后果者。

4.4、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200元:

4.4.1、线路检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

4.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

4.4.3、工作现场打架或嬉闹者;

4.4.4、工作现场,不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者;

4.4.5、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监护失职者;

4.4.6、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者;

4.4.7、无票进行工作或事后补填工作票者;

4.4.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业者;

4.4.9、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不临时指定现场负责人者;

4.4.10、无故旷工者。

4.5、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4.5.1、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到现场交待就许可工作;

4.5.2、班组在当月巡线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能处理而未处理者;

4.5.3、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

4.5.4、签发、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及许可工作者,未造成后果;

4.5.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完成,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者;

4.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4.5.7、不按班组规定,检修和巡线工作未发现重大设备缺陷,瞒报者。

4.5.8、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疏忽、遗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4.6、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4.6.1、未做到按时起床,未在规定时间内整装待发;

4.6.1、个人工器具、安全用具在作业前未进行检查、携带不齐全;

4.6.1、上、下班途中在车内睡觉者;

4.6.1、领用仓库工器具要保存完好并及时退回,少退、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4.6.1、参加公司、分公司安规、运规考试未一次通过者;

4.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4.6.1、请假未做到,事先先好请假条明确请假时间和返回时间,延期要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4.6.1、事务员要对每月个人考勤进行核对,如错打考勤导致员工工资错发,赔付相应错发工资;

4.6.1、安全员、技术员、事务员、宣传员对各自报表未及时进行上报,导致绩效考核扣分;

4.6.1、班组人员在合肥期间遵守分公司相关作息及规章制度;

4.6.1、其他未尽事宜。

4.7、上班时间,严禁在班组办公室举行娱乐活动,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地点进行娱乐活动中严禁进行赌博,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旁观者罚款100元。

4.8、发现设备重大隐患、缺陷、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予以200-500元奖励;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予以100-200元奖励,同时向分公司安监部申请奖励。

4.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篇19:品质部内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第六条对各部门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财务部门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的支出规模,合理确定备用金数额,由各部门报帐员填写备用金领取单后领取使用。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有报销项目,必须提供有对方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报销发票时要遵循以下程序: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审查核实,镇长签字,入帐报销。

第八条各项开支都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一般业务支出,要由分管领导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项支出,须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必要时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对单项超1000元的业务支出,各单位不能自行以现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镇财政直接拨付到对方账户。

第十条政府经费支出要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财务部门备用金不足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列清支出计划报镇长签批拨款。

第十一条对专项支出尤其是涉及农户的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支出、发放时,具体承办单位要提供对方银行开户信息,完善手续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将款项打入对方账户或“惠农一本通”存折,严禁以现金支出或发放。

第四章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实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各财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会计事项。帐务处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计档案借阅,必须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帐、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帐、稽核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条稽核人员的职责:稽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查核,严守秘密。对各种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记录,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要向主要领导或有关监督部门汇报。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情况进行审核,记帐凭证填制后,必须对每一页记帐凭证的内容进行审核。

⑴记帐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⑵会计科目的运用和金额填列是否正确;

⑶记帐凭证的摘要、日期、附件张数、章印、编号等是否齐全;

⑷审核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稽核人员对帐簿的设置、种类帐簿的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总帐与明细帐是否平行登记,月末相关帐户余额是否对应或一致,帐簿的启用、结帐和对帐、记帐错误的更正方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

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

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及时分析、清理债权和债务,结算往来款项。

⒊正确核算和计算工资分发表,做好各项代扣款工作,协助出纳按时发放工资。

⒋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及现金管理规定,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协助做好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5.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地登记帐簿,并按规定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6.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

7.管理本局会计档案,负责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⒈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帐、款的检查。

⒉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收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付。

⒊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现金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和对帐单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

4.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支票和收据;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不得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5.认真填写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必须通过转帐结算。因特殊原因签发的空白支票,要写明收款单位、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用途,并及时清理结算。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簿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五章项目监管制度

第十八条对各种政府投资的基建、农田水利、绿化等工程项目,要严格遵守镇政府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监管审计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质量监督、审计及拨付款。

第六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现金出纳要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无特殊情况禁止超限额存放现金;要不定期清点余额,做到帐帐、帐实相符。要注意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严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购物或出差确需借用的,要报分管领导同意,填写统一格式的现金借用单,经镇长签批后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归来后7日内,必须按程序进行报帐核销,否则,从单位经费中扣还。

第二十一条对借出的款项,各经办财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随时清理汇总,督促借款人员及时归还。

第七章经费限额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提倡节约,控制浪费现象的发生,对车辆燃油、公务接待等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具体标准单独发文。

第二十三条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双人维修制度。维修前,要报党政办批准,由党政办安排专人与司机一同到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由党政办统一结算。

第八章政府采购制度

第二十四条要严格执行镇政府关于办公用品采购的有关要求,所有办公用品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采购,否则一律不予入帐报销,所发生费用由有关责任人自行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单位的所有资产为政府所有,实行党政办、财政所综合监管,部门、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单位要确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设定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党政办、财政所要制定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填写使用卡片,明确责任到部门和站所,对各部门、站所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单位因工作原因发生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或退还手续。

第二十八条采购办采购固定资产并交付使用单位后,要及时通报党政办、财政所备案、记账。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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