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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制度

2024-05-29 08:10: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angel09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教职工考勤制度,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教职工考勤制度,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讨论稿)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 、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 、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 、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 、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篇2: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职。

二、考核办法

1、职工考勤每日实行记录,包括职工作息时间的遵守、请假、休假的记录以及各种集体性活动的出勤情况等

2、学校实行领导值勤制度。值勤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第二天值勤领导。学校设立职工签到簿,教职工本人每日早晨到校、中午到校签到,值勤行政领导负责签到管理。教职工每月出勤情况,月汇总、上报公布,强化监督检查。

3、考勤实行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月考勤期限从当月1日至本月底为一个报告期。考勤负责人每月1日前将本月考勤汇总,学校以此作为计发当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考勤资料归档后作为学期考核奖励依据备查。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7:3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7:50前到校。

下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1:2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1:30前到校。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须经年级组长同意,一天以内(含1天)的公假、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教导处考勤负责人提出申请,当天请假期间的课程由组长协助安排好,并报教导处批准。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一天以上请假课由教导处协助安排。请假手续必须在当天上班前完成。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既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

2、教师病假必须持区正规医院(指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请假条和诊断证明向学校请假。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旷职处理。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要在上班前及时电话通知考勤负责人,不得代请。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无极特殊情况学校不予认可,按旷职处理,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4、工作期间外出须向考勤主管人员请假,开具请假外出通知单交门卫方可开门离校,未请假早退,经核实按旷职论,

设考勤奖220元。以一天10元的标准奖励。从每月1日算起,以对头一个自然月为计算单位。教职工迟到、早退,病事假半天以内(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天奖励5元。因病、事每次请假1小时,每月不超过4次,且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当月考勤奖照常享有。

5、教师因私请病、事假,所缺的课,在请假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缺课教师不能享受全额月达标奖。教师因公假所缺的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科任教师保证每天上满4节课,语数外教师每天上满3节课,剩余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该教师继续享受全额月达标奖、学期末全课奖。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或教导处安排。

(1)婚假: 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职工结婚,可给三天有薪事假,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初婚职工可给十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含周六、日)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逝世,经校长批准可享受一至三天丧假,因故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3)计划生育假:

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0天产假待遇。

②达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职工,且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产假待遇,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③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④女职工休假期满上班喂奶时间为婴儿出生后到一周岁止,喂奶时间规定为上、下午各半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按缺勤处理。

(4)其它因计划生育准假的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工资奖金照发。

(5)法定传染病的休假与待遇按有关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奖惩规定

5、考勤涉及工资奖惩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班主任跟班和教师值勤。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

1、课间班主任跟班、值勤教师上岗护导。值勤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可先行倒班,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勤职责。对于值勤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学校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班主任跟班情况、教师值勤情况按相应规定记录考核。

篇3: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级、教研组人员“活动签到单”,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开展活动(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不必通知至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定期举行的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篇4: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有效而高效地运转,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要求:

1、教职工实行全员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2、有早读的科任教师按时到位,早、午第一节没课的教师、中、下午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可以比作息时间晚到、早走30分钟。上班期间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请假不来学校工作者,按旷工处理。

3、班主任和级组长,早读、课间操必须到场。

4、眼保健操由前一节上课的教师组织、督查,待学生顺利作完操后教师才可下课(包括转移教室上课的班级,只体育课除外)。

5、各处室行政人员上班期间因事外出,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讲明去向,并安排好值班人员。

二、升旗要求:

1、学校举行集体升旗仪式时(除特殊情况外),每位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教师整队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如因学校公事外出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校长办公室请假。

2、升旗时,主动按规定位置列队,衣着整洁大方,佩戴好校徽,听从指挥口令。班主任站立本班学生前,由级组长负责班主任的考勤。

3、升旗工作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学生整队由体育科组长安排人员负责。升旗手、护旗手、负责广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

4、升旗仪式后,年级组长向办公室汇报班主任出勤情况。

5、参加升旗仪式时,所有人员必须肃静,奏国歌、升国旗时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校歌,要求态度庄重,声音嘹亮。

三、开会和学习要求:

1、开会包括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处室会议、级组和教研组会议等;学习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教职工必须参加规定的会议和学习。

2、教职工参加学校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阅读书报和闲聊;不得在会场批改作业、试卷等。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时按座位表就坐,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按座位表就坐而造成考勤失误的,由其本人负责。

3、各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期间,教职工不得做与本次学习无关的事情,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

四、请假要求: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并要求当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确认请假手续。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由年级组长审批(不影响当天工作,每月不超过三次)。

(2)一天由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由主管主任审批。

(3)两天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副校长审批。

(4)三天或以上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校长审批。

(5)非教学人员请假由主管主任及校长审批。

(6)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7)中层干部或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8)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以上请假,凡未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手续,均视为未得到批准。教师未经主管主任或校长批准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由德育处安排顶代,上课由教务处安排顶代,教辅、后勤人员由主管主任安排顶代。

3、请假的程序

先到校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然后由有关人员审批签字,最后将请假单交至校长办公室备存。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书面销假手续。凡未能及时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4、请假的种类和规定

(1)公假

凡因公必须请假者,凭有关书面材料办理手续。

(2)事假

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应请事假。

(3)病假

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离岗医疗半天以上者,必须凭指定的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凡因慢性病不能坚持满工作量者,需凭指定医疗诊断证明,经校长批准作半休处理,可适当减轻工作负担或不坐班,但必须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集会等校内集体活动。

病假须凭对口医院看病病历和病情诊断书向负责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病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应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对请假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病假期间,应在指定医院或家里休养。如需离开深圳诊治和休养者,除在医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须征得学校同意。

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保险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

(4)产假

正常生育的女教工享受产假90天,难产增加30天,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已婚职工,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个婴儿,还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看护假

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方10天看护假,工资照发。

(6)婚假

教职工婚事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如果不能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的,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只批不超过三天的假期,未用完的假期学校给予奖励。

(7)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给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可给假5天。如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者,一般按事假处理。

(8)到国外及港、澳、台探望父母、配偶或其他亲属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处理。

以上各假,除产假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在计算假期时,应将假期间的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五、考勤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级组长、教研组长、处室主任和功能室组长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交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负责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教职工大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坐班:年级由级组长负责,处室由主任负责或由功能室组长负责,音美教研组、体育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进行考勤。

(3)上课:由教学处负责。

(4)级组活动:由级组长负责。

(5)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

(6)班主任、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

(7)活动课、校本课、教研组长会议:由教学处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将考勤表填好交办公室。

六、缺勤的处理

1.旷工者按天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工资,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作自动离职处理;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第二天不上岗者。

3.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停发本人的全部工资;

4.一个月内病假累计十天以内,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十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二十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住院治疗期间除外)。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学校公事、事病假期间或校车延误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外,其余任何情形不参加升旗仪式,均按升旗缺席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席2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6.教研组、级组活动: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岗、班主任和级组长会议: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职工大会:每缺1次扣10元。

9.开会、学习、坐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项处罚,根据违反的项目累加计算。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篇5: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校教师必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严格按功课表上课,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和旷缺课,否则除负责任外,按不同情节分别处理:

1、无故旷课,除记入教师业务挡案外,旷课一节扣10元,旷课一天扣30元(迟到10分钟算旷课一节)

2、学期累计旷课一个月作自动离职论处,报市教育局处理。

3、教师无故不来上课、办公、公假、病假又无证明或者没有教导处同意私下调课的,作旷课一节处理。

三、教师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持医师建休证明(市级及以上医院)和请假报告,3天内向教导主任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向校长请假,一周以上向市教育局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作病假处理。教师住院(不包括家庭病房)期间,预算内按浙人薪(1981)5二号、(1994)67号、163号文件发放,预算外经费按以下有关规定处理。

1、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扣校补20%。

2、一月以上,校补不发,按比例扣发学期奖(包括日际考核奖)。

四、教师有事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学区教办或市教育局批准。但功课必须自行安排到位并向教导处汇报,预算内按浙人薪(1995)79号、(1997)163号文件处理,预算外经费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一个月内事假满一周(7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发预算外补贴。

2、一学期累计超过一周以上,半个月以内,扣发学期奖1/3;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扣发学期奖一半;一个月以上的扣发学期奖。

3、教职工因事出国出境假期工资待遇按浙人薪(1995)6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 产假假期及待遇

1、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六、妊娠假假期及待遇

1、妊娠假期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20~30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50天;

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七、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1、哺乳假假期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哺乳假待遇

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篇6: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篇7: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荐】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篇8: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考勤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办公秩序的稳定,提高办公效率,为打造名校,巩固基础工程,特制定考勤补充规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单独设立奖惩制度,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2.每周出勤得负4分以内不奖不罚,负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计为准。

3.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扣款累计处理,直至该教师调离单位。

4.负分累计做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视情况约占考评分的20%。

说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学习进修、开会除外,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校准假,并按请假记入考勤分。病假超过四周算长期病假,从第五周起扣工资的20%,超过八周,从第九周起,扣工资的30%。

2.考勤领导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考勤领导扣分。

3.非规定时间或领导允许进电子备课室,进行游戏、娱乐经查实后,以旷课论处。

4.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校委会而定。

篇9: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篇10: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修订)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篇11: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

最新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 调休制度

1. 调休必须在不影响园内工作、学习的前提下进行(以半小时为调休单位,目前上午空班调休半天时间为2.45小时,下午空班调休半天时间为3.15小时)。离园前须在考勤表上写明调休时间。早护导、早班迟到不能用调休替代,迟到时班级幼儿发生事故,有迟到者本人负责。

2. 在教研日,政治学习日,听课日,讲座日等,不得调休,如果有特殊情况调休者,需征得领导同意后,交调休单,方可休息。

3. 因病或有急事需调休一天者,需征得领导同意,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师,并交8小时调休,方可休息。每月最多可调休2个整天。

4. 带班时间内遇突发事件者,必须向领导请假,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师,根据实际时间交出调休。

5. 外调人员或有多余调休结算按每小时2.5元计算。

二. 看病及病假制度:

1. 教职工看病除急诊外,必须空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特殊情况需带班时间内看病(或来不及赶回带班)必须本人安排好带班老师,回园后交出就诊证明方可准假。

2. 病假者应事先交出病假单连同看病挂号单,结帐单,经教研组长审核后,由教研组长安排代班,病假单交园长。连续病假者应隔天去医院就诊,并交出病假单及相应证明。

3. 病假代班;第一天为搭班老师,一周内本级组内解决,一周以上全园代班。

4. 病假后来上班无岗位者,在本单位待岗。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三. 事假制度:

1. 凡需请事假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教研组长同意,园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2. 事假代班:第一天为搭班老师,以后本级组轮流。

3. 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将按比例扣除寒暑假休息。

四.产假、婚假、丧假按有关政策休假。

五. 旷工制度:

1. 上下班不如实签到者,其迟到与早退时间作旷工处理。

2. 擅自调休一天者,视作旷工。

3. 在无调休单的'情况下调休而缺勤视作旷工。

4. 在无病假单及相关证明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事假单而缺勤的视作旷工。

5. 有旷工现象,甲方可解除岗位合同。

篇12: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 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病假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报告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病休,休息时间以看病之日起计算。

三、平时看病,先经年级组长同意并安排好班内工作,经园领导批准 后方能看病,回来后凭病历到年级组长处销假。

四、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 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 不能赶回来请假者, 事后要主动补假, 并说明理由, 否则按旷工处理。 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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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酒店考勤制度

8.打卡考勤制度

9.机关考勤制度

10.考勤制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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