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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与杨绛的故事:遇见你,真好

2024-04-07 08:01:4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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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与杨绛的故事:遇见你,真好

篇1:钱钟书与杨绛的故事:遇见你,真好

钱钟书先生,字默存,号槐聚,19生于江苏无锡。十岁入东林小学,在苏州桃坞中学、无锡辅仁中学接受中学教育。1929年春,钱钟书考入清华。入学考试时,他数学得了零分,本来是不能录取的,但因为他中英文特别出色,校长罗家伦就决定将他破格录取。因着这段不寻常的经历,他一入清华,文名就已传遍了全校。

杨绛先生,本名杨季康。197月17日生于北京,江苏无锡人。杨绛高中毕业,她心心念念想报考清华大学外文系,孰料那年清华大学开始招收女生,但是南方没有名额。无奈之下,杨绛选择了东吴大学。1932年初,杨绛本该读大四下,东吴大学却因**而停课。为了顺利完成学业,杨绛毅然北上京华,借读清华大学。当时,为了去清华,杨绛放弃了美国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奖学金,至此,她终于圆了清华梦。

当年3月初,杨绛去看望老朋友孙令衔,孙也要去清华看望表兄,这位表兄不是别人,正是钱钟书。古月堂前,两人初见。杨绛眼中的钱钟书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当时两人只是匆匆一见,甚至没说一句话,但当下都彼此难忘。

后来,钱钟书写信给杨绛,约在工字厅相会。一见面,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杨绛答:我也没有男朋友。(“坊间传闻追求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从此两人不是约会,便是通信,“越写越勤,一天一封”,直至杨绛觉出:“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 in love(坠入爱河)了。”

其实,二人早有前缘,早在19,8岁的杨绛曾随父母去过钱钟书家做客,只是当时年纪小,印象寥寥,而且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与杨绛的父亲杨荫杭都是无锡本地的名士。他和她,一个是出身名门的才子,一个是书香门第的才女,门当户对,佳偶天成,连杨绛的母亲都说:“阿季的脚下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

篇2:钱钟书与杨绛的故事:遇见你,真好

他们在清华一起呆了一年,1933年的夏天,钱钟书毕业了,因为他格外出众的才华,清华希望他留校继续攻读硕士,可是,他拒绝了。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自学能力,而且水平并不比在校的研究生差,没必要在同一间学校再学重复的东西,在文学上面,他向来是极自信的。

当时,他的父亲在上海光华大学担任中文系主任,他便应了父命,去了光华大学任教。杨绛还没有毕业,继续留在清华读书,他们第一次短暂分开。

他离开后,写了许多信给她。可她回信却并不多,她对他说,她不爱写信,他有些抱怨她,“别后经时无只字,居然惜墨抵兼金,”后来,他写《围城》,还念念不忘这段往事,《围城》里的唐晓芙也不爱写信。

大约是钱钟书写信写得太勤,连父亲钱基博也看出了端倪,有一天,老先生擅自拆了杨绛的一封信,从而对杨绛大加赞赏,原来那封信是杨绛写来和钱钟书讨论婚嫁问题的,他这么写:“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钱基博看完,也不问钱钟书的意见,自作主张提笔给杨绛回了一封信,夸奖她明理懂事,并郑重其事把儿子“托付”给她。

有了这一出事,钱钟书和杨绛的关系从此被双方父母知晓。于是,双方父母便循照旧礼,为两人订婚。他和她本是自由恋爱,结合却沿着“父母之名,媒妁之言”老老实实走了一遍程序,他觉得这事颠倒了,她也觉得很茫然,“茫然不记得‘婚’是怎么‘订’的,只知道从此我是默存的‘未婚妻’了。

篇3:钱钟书与杨绛的故事:遇见你,真好

1935年7月13日,钱钟书与杨绛在苏州庙堂巷杨府举行了结婚仪式。随后钱钟书考取了中英庚款留学奖学金,杨绛毫不犹豫中断清华学业,陪丈夫远赴英法游学。满腹经纶的大才子在生活上却出奇地笨手笨脚,学习之余,杨绛几乎揽下生活里的一切杂事,做饭制衣,翻墙爬窗,无所不能。杨绛在牛津“坐月子”时,钱钟书在家不时闯“祸”。台灯弄坏了,“不要紧”;墨水染了桌布,“不要紧”;颧骨生疔了,“不要紧”…… 杨绛的“不要紧”伴随了钱钟书的一生。

除此,杨绛和钱钟书还展开读书竞赛,比谁读的书多。通常情况下,两人所读的册数不相上下。就这样,读读写写,嘻嘻闹闹,两人的婚姻生活倒充满了悠悠情趣,羡煞旁人。

1937年,上海沦陷,第二年,两人携女回国。钱钟书在清华谋得一教职,到昆明的西南联大上课,而杨绛的家人避难到了上海,母亲在逃难时去世,三姑母杨杭荫为了保护学生被日军枪杀,她急于回家安慰悲伤的`父亲,于是,他们中途分开,他从香港去昆明,而她带着女儿,独自回上海,并在老校长王季玉的力邀下,任了一年母校振华女中的校长。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钱钟书也留在了上海,他们一家在这沦陷的孤岛一呆便是八年。

1945年的一天,日本人突然上门,杨绛泰然周旋,第一时间藏好钱先生的手稿。1946年,《围城》成功问世。钱钟书在《围城》序中说:“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督促,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同年,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自留的样书上,钱钟书为妻子写下这样无匹的情话:“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

解放后钱钟书至清华任教,她带着钱钟书主动拜访沈从文和张兆和,愿意修好两家关系,因为钱钟书曾作文讽刺沈从文收集假古董。钱家与林徽因家的猫咪打架,钱钟书拿起木棍要为自家猫咪助威,杨绛连忙劝止,她说林的猫是她们家“爱的焦点”,打猫得看主人面。杨绛的沉稳周到,是痴气十足的钱钟书与外界打交道的一道润滑剂。家有贤妻,无疑是钱钟书成就事业的最有力支持。

后来,他们还经历了同样艰难的十年岁月,他们被下放至干校的时候,她被罚去种菜,他担任干校通信员,他去邮电所取信的时候就会特意走菜园的东边,与她“菜园相会”。这十年,他写出了宏大精深的古籍考证与评论著作——《管锥篇》,所引中外著作上万种,作家四千余人,而她译著了讽刺小说巅峰之作——八卷本的《堂吉诃德》。生活褪去最初的华彩,逐渐呈现粗粝面目,她不再是当初不识柴米油盐的苏州小姐,他也不再是古月堂前吟诗作赋的翩翩少年。战乱和贫穷可以改变许多东西,但总有些东西永恒不变。

篇4:钱钟书与杨绛的故事:遇见你,真好

只是,时光静静流逝,再美好的故事也还是总有那谢幕的一天。多年后,杨绛先生在《我们仨》里写道:“早春,阿媛去世。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从此,她深居简出,很少接待来客,开始悉心整理钱钟书的手稿。在96岁高龄之时,还推出了一本散文集《走到人生边上》。

而今,一百多年的岁月风尘,仍未曾能掩藏了她的风华。在这个喧嚣躁动的时代,她的安宁及淡泊让人们看到“活着,原可以这么好”。她呢?早就借翻译英国诗人兰德那首著名的诗,写下自己无声的心语:“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篇5: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故事

缔结良缘

1933年初秋,钱钟书从清华毕业后在家度假,还没有把他与杨绛的关系告诉父亲,只是与杨绛书信往来谈情说爱。

一天,杨绛给钱钟书寄来一封信,不巧被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老先生看到了,老先生招呼也不打就擅自拆阅了。待老先生看到信后,对杨绛大加赞赏。杨绛在信中对钱钟书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老先生边看边赞:“真是聪明人语。”在老先生看来,杨绛真大方懂事,能体贴对方父母,对于不谙世事的儿子来说,杨绛是再适合不过的好女孩。老先生为自己一心只知道读书的“痴气”儿子感到欣然,他也不待征求儿子的意见,便自作主张,直接提笔给未过门的儿媳妇写了一封信,把她大大夸奖一番,并郑重其事地把儿子“托付”给她。

杨绛也把钱钟书介绍给自己的父亲,杨荫杭先生非常赏识钱钟书。两人门当户对,甚是般配,本当就定了下来,但结婚前还多一道“订婚”礼不可少。本来,两人完全是自由恋爱的,但还得颠颠倒倒地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钱钟书由父亲领着,羞羞答答地来到杨家,见杨绛的父母亲,正式求亲,然后请出男女两家都熟识的亲友作为男家女家的媒人来“说媒”,然后是订婚。当时杨绛的父亲正值生病,诸事从简,但还是在苏州一家饭馆举办宴席,请了双方的族人至亲好友。订婚礼仪相当隆重,来了不少人,钱钟书的族兄钱穆也参加了。

订过婚后,杨绛正式成为钱钟书的“未婚妻”,不过她还在大学,仍要回清华读书,钱基博介绍钱穆与她同行,一路照顾她。钱钟书仍在光华大学教书。不觉又是草木摇露为霜的秋天了。

在这凉风瑟瑟的晚秋,钱钟书第一次感到离别情怀的滋味,他想起了远在北京的杨绛。他知道杨绛想家想得很厉害。要是自己在清华,在杨绛的身边,她或许能减少些思家之情的。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1934年初春,他急不可待地来到了北京,见到了心上人。半年多离别,该有多少话要向心上人倾吐呀。可是,紧紧地拥着心上人,一向口若悬河的钱钟书竟不知从何说起,只有四行热泪从两人的脸上悄悄滑落……

钱钟书在光华大学教书一年有余,到了1935年春,他参加了教育部第三届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资格考试。当时国民党教育况且英国退还的庚款奖励国内成绩优秀的青年到英国留学,但这种公开招考的录取名额极为有限,全国总计只有20多个名额,而钱钟书所报的英国文学只有一个名额。他报了名,他自信以他的英文水平不需要什么功夫的。据说那年清华大学许多准备报考的人听到钱钟书也去参加考试,都吓得不敢去报考了。果然名不虚传,成绩下来,他以绝对优势名列榜首。

钱钟书立即把这一消息告诉杨绛,希望她能与自己一道赴英留学。杨绛心里知道:“这位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从小生活在优裕的家庭环境中,被娇养惯了,除了读书之外,其它生活琐事一概不关心,尤其是不善于生活自理,处处得有人照顾、侍候他。”正好那时杨绛即将研究生毕业,清华大学每年都准许送学生出国留学,唯独外国文学专业不能出国。杨绛最后作出决定,与钱钟书结婚,打算不等毕业就伴随钱钟书一同出国。此时杨绛还需要一门课大考,于是她同教师商量,采用论文形式代替,终于提前一个月毕业。

时间仓促,杨绛来不及写信通知家里,便打点行李,乘火车回苏州。她想家想得厉害,下午一到家门口,行李还撇在家门口不顾,便飞跑进父亲屋里。

杨绛把自己提前毕业以及和钱钟书一同出国的打算告诉父母,她的父母很赞成女儿的决定,立即为她置办嫁妆,准备与钱钟书完婚。

1935年夏天,钱钟书与杨绛在无锡七尺场钱家新居举行了婚礼。两家按照旧时结婚的规定为他们选定了“黄道吉日”。不巧这一天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日子,两家都是江南很有声望的名门之家,钱钟书又是长房长孙,因此,婚礼张灯结彩、披红挂绿,办得极为隆重。

这一天,两家的亲朋好友来了许多人,连无锡国专的校长唐文治、陈衍老先生都来祝贺,还有钱钟书和杨绛的同学陈梦家、赵罗蕤等,众宾客济济一堂,喜气盈门。杨绛的三姑母杨荫榆从苏州赶来吃喜洒,这位从来不会打扮的姑母,自己特地精心打扮一番,穿一身簇新的白夏布的衣裙和白皮鞋非常神气地进来,让宾客大吃一惊,以为她披麻戴孝来了。结婚仪式上,钱钟书身穿黑色礼服,白色衬衣,脚蹬皮鞋;杨绛身着拖长裙婚纱,一对新人郎才女貌打扮得分外漂亮。可惜天气太热,新郎白衬衣的硬领给汗水浸得又软又黄,新郎新娘全都汗流满面,正如后来杨绛“淘气”的说法:“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婚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抓的扒手。”钱基博老先生对这门亲事大为满意,因为杨绛猪年出生,老得天先生特地把自己珍藏的汉代古董铜猪符送给儿媳,作为祥物,祝他们两人在以后的岁月里吉祥如意。

风雨同舟

婚后不久,钱钟书杨绛即告别父母朋友,相伴前往英国牛津大学深造。1937年,他们的女儿钱瑗出生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乐趣。钱钟书“痴气”十足,有着孩子般的童心。杨绛回忆说:“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画一个大花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了。”

1938年,钱钟书杨绛携女儿提前回国。杨绛的父母先后去世,这对孝顺的杨绛来说,不啻于一次重大的情感打击。这以后,钱钟书杨绛相依为命,颠沛流离,曾一度生活艰难,钱钟书为维持这个家,不得不多代课。直到1949年,他们重返清华大学园。

新中国成立后,他们迎来了人生的又一个春天。1950年起,中央领导力邀钱钟书担任“《毛泽东选集》英译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应承了,为之耗费了大量的心血。此时杨绛在清华大学外文系教书,每天陪她的是那只可爱的小郎猫“花花儿”。杨绛课务并不繁重,业余时间她从事文学翻译。

1966年,““””开始了。钱钟书夫妇俩也劫难逃。1966年8月9日,杨绛被“揪”了出来,3天后,钱钟书也被“揪”了出来。那时候,钱钟书在文学所,杨绛在外文所,同属学部,命运也相同。每天上班,他俩各自挂着自己精心制作的牌子,自己用毛笔工整地写上“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等罪名,然后穿上绳子各自挂在胸前,互相鉴赏。一天,钱钟书在被揪斗中,头发给人剃掉纵横两道,成了“十”字怪头,亏得杨绛一向是钱钟书的“理发师”,赶紧将“学士头”改为“和尚头”,抹掉了“十”字。尽管被批斗,但他们的感情融洽到给人一种“胶着”的亲密感。在被批斗的日子里,他们一同上下班,互相照顾,走时肩并肩,手挽手,被学部的人誉为“模范夫妻”。当时学部的人在背后煞了眼地辩:“看人家钱钟书一对儿,越老越年轻,越老越风流!”他们在这场灾难中不消沉,不畏缩,不卑不亢地做人。

1969年,钱钟书被下放到河南干校,临走那天,杨绛及女儿、女婿王得一拿着大包小包哭着为他送行。钱钟书不等车开就催他们回去,免得看见他们难过的样子。车子开走了,把杨绛的心也带走了。

1970年,杨绛也下放到河南干校。下干校那天,只有女儿为她默默地送行,女婿王得一已于一个月前因军宣队批斗迫害自杀了。车子启动了,母女二人欲哭无泪地挥手作别。杨绛被安排在菜园班看菜园。她这个菜园离钱钟书的宿舍不远,钱钟书此时改任专职通讯员,每次收取报纸信件都要经过这片菜园,夫妇俩经常可以在菜园相会。两人坐在水渠边晒晒太阳、谈谈话。钱钟书还经常写信给她,写些所见所闻、杂感、笑话和诗词。鱼雁往来,给他们生活增加了慰藉。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1972年才结束。

““””结束后,钱钟书杨绛获得了自由,终于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中。浪费了整整的光阴,钱钟书夫妇俩决定整天闭门自守,什么地方也不去了,终日沉入自己的学问事业。被选为政协委员的钱钟书也总是因病“逃会”,不理“政事”。

篇6: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故事

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故事

钱钟书和杨绛也许真的上辈子就是夫妻,否则两人郎才女貌,在相遇之前却从未谈过恋爱,而一碰上就一见钟情并携手终身呢?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故事是可遇不可求的旷世情缘,两人之间相濡以沫。

1932年早春,在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钱钟书与杨绛初次偶遇,杨绛觉得他眉宇间“蔚然而深秀”,钱钟书被她“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的清新脱俗吸引,丘比特的金箭暗暗射中两人,一段旷世情缘就此徐徐萌发……

杨绛的长寿秘诀

养生养心

杨绛105岁仙逝,笔健高寿,得益于她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豁达的人生境界。

杨绛有着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少病都是过度饮食带来的,因此合理饮食十分重要。”杨绛平时注意饮食平衡,荤素搭配,粗细结合,以素为主,极少吃油煮食物。烹调力求清淡,少油、少盐、少糖,每餐不过饱。

她晚年体检各项主要指标都合格,只是血脂有点偏低。她喜欢买回大棒骨敲碎煮黑木耳汤,每天吃一小碗。她坚持活动身体,习惯每日早上散步、做大雁功,时常徘徊树下,低吟浅咏,呼吸新鲜空气。百岁后,改为每天在家里慢走7000步,练习钱钟书在世时教给她的“八段锦”。

杨绛的长寿,更来自内心的安宁与淡泊。杨绛对名利没有任何追求,不擅也不喜爱交际应酬,她就想安安静静地写作,平平淡淡地度日。人们赞誉她是著名作家,她说自己“没有这份野心”;人们说她的作品畅销,她说“那只是太阳晒在狗尾巴尖上的短暂”。上个世纪90年代,女儿离她而去,丈夫钱钟书仙逝,老人一度很悲伤,做梦也遇见他们。但她感情上很克制,注意节哀,并常以体育锻炼和写文作画来转移自己的视线,恢复自己平和的心态。杨绛晚年忙于整理钱钟书书稿,有空时写写毛笔字,作作画。

杨绛最喜欢的名言是:“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在许多朋友眼里,杨绛生活俭朴、为人低调。她的寓所没有进行过任何装修,没有昂贵的摆设,只有旧式的柜子、桌子以及浓浓的书香。杨绛说:“我家没有书房,只有一间起居室兼工作室,也充客厅,但每间屋子里都有书柜、有书桌,所以随处都是书房。”她非常满足于这样的简朴生活方式。综合

相识:人生若只如初见

杨绛出生在无锡一个书香门第,清逸温婉,知书达理。1928年,杨绛高中毕业,她心心念念想报考清华大学外文系,孰料那年清华大学开始招收女生,但是南方没有名额。无奈之下,杨绛选择了东吴大学。

1932年初,杨绛本该读大四下学期,东吴大学却因**而停课。杨绛放弃了美国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奖学金,毅然北上京华,借读清华大学,终于圆了清华梦。仿佛冥冥中,清华园的钱钟书正在召唤着姗姗来迟的她。

3月的一天,风和日丽,幽香袭人。杨绛在清华大学古月堂的门口,结识了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钱钟书,两人在文学上有共同的爱好和追求,一见如故,怦然心动。

其实两人早有前缘。早在19,8岁的杨绛曾随父母去过钱钟书家做客,只是当时年纪小,印象寥寥。而且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与杨绛的父亲杨荫杭都是无锡本地的名士。

1935年,两人完婚走入围城。

我第一次和钟书见面是在1932年3月,他身着青布大褂,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见面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而我则紧张地回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于是便开始鸿雁往来,越写越勤,一天一封,以至于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inlove了。

1933年秋的一天,我给钟书寄了一封信,不巧被其父钱老先生看到了,老先生招呼也不打就擅自拆阅。后来钟书跟我说,老先生看到信后,对我大加赞赏。因为我在信中对老钱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老先生边看边赞:“真是聪明人语。”

1935年春,老钱获公费留学资格,那时我还没有毕业,但是考虑到老钱从小生活优裕,被娇养惯了,除了读书之外,其他生活琐事一概不关心,尤其是不善于生活自理,处处得有人照顾。我就下定决心跟他完婚一起去英国。

多年前,读到英国传记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我把它念给钟书听,他当即回说,“我和他一样”,我说,“我也一样。”――杨绛

相爱:赌书消得泼茶香

1935年,杨绛陪夫君去英国牛津就读。初到牛津,杨绛很不习惯异国的生活,又乡愁迭起。一天早上,杨绛还在睡梦中,钱钟书早已在厨房忙活开了,平日里“拙手笨脚”的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他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这样杨绛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了。吃着夫君亲自做的饭,杨绛幸福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

杨绛和钱钟书还效仿赵明诚与李清照“赌书泼茶”的典故,比谁读的书多。通常两人所读的册数不相上下。有一次,钱钟书和杨绛交流阅读心得:“一本书,第二遍再读,总会发现读第一遍时会有许多疏忽。最精彩的句子,要读几遍之后才会发现。”杨绛不以为然,说:“这是你的读法。我倒是更随性,好书多看几遍,不感兴趣的书则浏览一番即可。”读读写写,嘻嘻闹闹,两人的婚姻生活充满情趣,羡煞旁人。

1942年底,杨绛创作了话剧《称心如意》。在上海金都大戏院上演后,一鸣惊人,迅速走红。大才子钱钟书坐不住了。一天,他对杨绛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你支持吗?”杨绛大为高兴,催他赶紧写。杨绛让他减少授课时间,为了节省开支,她还把家里的女佣辞退了,自己包揽所有家务活,劈柴、生火、做饭样样都来,她只盼着钱钟书的大作早日问世。看着昔日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如今修炼成任劳任怨的贤内助,钱钟书心里虽有惭愧,但更多的是对爱妻的'感激与珍爱。

两年后《围城》问世,它是在上海沦陷时期写的,其艰难可想而知。钱钟书在序中说:“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地督促,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

《围城》19xx年将要搬上银幕前,杨绛为表达主题写了几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钱钟书很赞同杨绛的概括和解析,觉得这个关键词“实获我心”。

我原是父母生命中的女儿,只为我出嫁了,就成了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其实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他家是旧式人家,重男轻女。女儿虽宝贝,却不如男儿重要。女儿闺中待字,知书识礼就行。我家是新式人家,男女并重,女儿和男儿一般培养,婚姻自主,职业自主。而钱钟书家呢,他两个弟弟,婚姻都由父亲做主,职业也由父亲选择。

钱钟书的父亲认为这个儿子的大毛病,是孩子气,没正经。他准会为他娶一房严肃的媳妇,经常管制,这个儿子可成模范丈夫;他生性憨厚,也必是慈祥的父亲。

我最大的功劳是保住了钱钟书的淘气和那一团痴气。这是钱钟书的最可贵处。他淘气、天真,加上他过人的智慧,成了现在众人心目中博学而又风趣的钱钟书。他的痴气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但是这个钱钟书成了他父亲一辈子担心的儿子,而我这种“洋盘媳妇”,在钱家是不合适的。

但是在日寇侵华,钱家整个大家庭挤居上海时,我们夫妇在钱家同甘苦、共患难的岁月,使我这“洋盘媳妇”赢得我公公称赞“安贫乐道”;而他问我婆婆,他身后她愿跟谁同住,答:“季康。”这是我婆婆给我的莫大荣誉,值得我吹个大牛啊!

我1938年回国,因日寇侵华,苏州、无锡都已沦陷,我娘家、婆家都避居上海孤岛。我做过各种工作: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兼高中三年级的英语教师,为阔小姐补习功课,还是喜剧、散文及短篇小说作者等等。但每项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件事终身不改,我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常使我感到人生实苦。但苦虽苦,也很有意思,钱钟书承认他婚姻美满,可见我的终身大事业很成功,虽然耗去了我不少心力体力,不算冤枉,钱钟书的天性,没受压迫,没受损伤,我保全了他的天真、淘气和痴气,这是不容易的。实话实说,我不仅对钱钟书个人,我对全世界所有喜读他作品的人,功莫大焉。――杨绛

相守:此情可待成追忆

爱女阿瑗在英国出生时,钱钟书致“欢迎辞”:“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杨绛说女儿是自己“平生唯一的杰作”。

回国后,这个三口之家一直居无定所。1962年8月,一家人迁居北京干面胡同新建的宿舍,有四个房间,还有一个阳台,他们又添置了家具,终于有了个舒适的家。那时,钱钟书经常带着妻女去饭馆吃饭,有一次,在等待上菜的空当,钱钟书和阿瑗一直在观察其他饭桌上吃客的言谈举止。杨绛奇怪地问:“你们这是干吗啊?”阿瑗说:“观察生活是件很有趣的事,你看那一桌两个人是夫妻,在吵架,那一桌是在宴请亲戚……”这三人在一起,总有无穷的趣味,平淡的生活充满了温情。

这个三口之家,很朴素,很单纯,温馨如饴,只求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时光静静流逝着,再美好的故事总有谢幕的一天。早春,阿瑗去世。阿瑗去世时,钱钟书已重病卧床,他黯然地看着杨绛,眼睛是干枯的,心里却在流泪。杨绛急忙告诉他:“阿瑗是在沉睡中去的。”钱钟书点头,痛苦地闭上眼睛。怀着丧女之痛,杨绛还要每天去医院探望钱钟书,百般劝慰他,并亲自做饭带给他吃。那时,杨绛已经八十多岁高龄,老病相催,生活日趋艰难。尽管如此,她依旧坚强地支撑起这个失去爱女的破碎之家。

岁末,钱钟书去世。昔日其乐融融的家庭不复存在。杨绛说:“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从此,杨绛深居简出,很少接待来客,悉心整理钱钟书的手稿。

钱钟书曾用一句话,概括他与杨绛的爱情:“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这对文坛伉俪的爱情,不仅有碧桃花下、新月如钩的浪漫,更融合了两人心有灵犀的默契与坚守。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我早年翻译英国诗人兰德的诗句。

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钟书走时,一眼未合好,我附到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媒体说我内心沉稳和强大。其实,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杨绛

篇7: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

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

我第一次和钟书见面是在1932年3月,他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见面后老钱开始给我写信,约我到工字厅相会。见面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而我则紧张的回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于是便开始鸿雁往来,越写越勤,一天一封,以至于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inlove了。

1933年秋的一天,我给钟书寄了一封信,不巧被其父钱基博老先生看到了,老先生招呼也不打就擅自拆阅。后来钟书跟我说,老先生看到信后,对我大加赞赏。因为我在信中对老钱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老先生边看边赞:“真是聪明人语。”

1935年春,老钱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资格,那时候我还没有毕业,但是考虑到老钱这位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从小生活在优裕的家庭环境中,被娇养惯了,除了读书之外,其它生活琐事一概不关心,尤其是不善于生活自理,处处得有人照顾、侍候他。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跟他完婚一起去英国。

多年前,读到英国传记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我把它念给钟书听,他当即回说,“我和他一样”,我说,“我也一样。”

丈夫钱钟书

锺书常自叹“拙手笨脚”。我只知道他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会像小孩儿那样一把抓。我并不知道其他方面他是怎样的笨,怎样的拙。

1972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早起,锺书照常端上早饭,还有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蒸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这一次不是)锺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文革”期间,某天忽然有部门通知去参加国宴。钟书说:“我不去,哈!我很忙,我不去,哈!”那人说:“这是江青同志点名要你去的!”钟书则说:“哈!我不去,我很忙,我不去!”那人于是说:“那么,我可不可以说你身体不好,起不来?”钟书很直接:“不!不!不!我身体很好,你看,身体很好!哈!我很忙,我不去,哈!”于是一直没有出门。

有位外国学者读了钟书的《围城》后赞叹不已,打电话说要见他。钟书在电话里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很好,何必一定要去找下这个鸡蛋的鸡呢?”

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近邻林徽因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在牛津,我怀上孩子了。成了家的人一般都盼个孩子,我们也不例外。锺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钟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像。我们的女儿确实像钟书,不过,这是后话了。

在我住院期间,钟书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墨水呀!”

“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下一次他又满面愁虑,说是把门轴弄坏了,门轴两头的门球脱落了一个,门不能关了。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

他感激之余,对我说的“不要紧”深信不疑。我住产院时他做的种种“坏事”,我回寓后,真的全都修好。

钟书叫了汽车接妻女出院,回到寓所。他炖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瓣,煮在汤里,盛在碗里,端给我吃。钱家的`人若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我们仨

钟书曾逗阿瑗玩,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瑗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瑗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瑗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每天临睡前钟书都在阿瑗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钟书曾经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瑗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瑗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我们在牛津时,钟书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一九九七年,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未,钟书去世。我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独留人世间

我是在父亲的引导下开始迷恋读书的,无论是中英文的都拿来啃,慢慢地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一次父亲问我:“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我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呢?”我答:“一星期都白活了。”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我早年翻译英国诗人兰德的诗句。

锺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锺书走时,一眼未合好,我附到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媒体说我内心沉稳和强大。其实,锺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堂吉诃德》译稿历经“文革”的摧残,“被没收、丢弃在废纸堆里”,最后“九死一生”,逃过劫难。1978年4月,《堂吉诃德》终于出版。同年6月,西班牙国王和王后访华,邀请我参加国宴。邓小平惊讶道:“《堂吉诃德》是什么时候翻译的?”此事一言难尽,那时候我忙于和西班牙皇室握手,无暇细谈,只好答非所问:“今年出版的。”

篇8:钱钟书杨绛爱情故事

钱钟书杨绛爱情故事

爱有很多种,但文坛大师钱钟书与夫人杨绛的爱情是既属于经得起爱情的绚烂,又守得住流年平淡的那种。他们都拥有倾世的才华,在精神和情感上都达到了空前的默契,在为人方面又都给后世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对于妻子杨绛,钱钟书曾说过这么一段话: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由此可见,钱钟书对杨绛的爱情是深沉而专一的。

杨绛本名杨季康,出生在无锡的一个书香门第,和钱钟书可以算是老乡。其姑母杨荫榆就是被鲁迅抨击过的民国初年的风云人物,北京女子师范学校的校长。杨绛父亲杨荫杭早年参加革命,后倾向于君主立宪,受过高等教育,先后留学于日本早稻田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归国后成为一名律师,也曾担任法官及检察长等要职。出身于书香门第的杨绛拥有着天生的气质,她面容温婉,性格宁静娴雅,喜欢读书,父亲夸她是天生的大家闺秀。1932年,她北上清华,成为研究外国语文学系的研究生。冥冥之中,爱情已经迈着脚步向她走来。

那一年三月,风和日丽,他们相遇了,在清华大学的古月堂门口。当时钱钟书穿着青布大褂,脚穿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目光炯炯有神,谈吐机智幽默,满身浸润着儒雅气质。而杨绛则长得娇小玲珑,温婉而又活泼可爱。两个人的父亲在老家无锡又都是名士,在相似的环境下长大的两个人一见如故,他们谈家乡,也谈文学。共同的文学爱好,默契的心灵交融,性格上的互相吸引,使得他们一见钟情。

钱钟书第一次见到杨绛就急切地澄清道:“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杨绛也趁机说明:“坊间传闻追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如此这般,双方已然会意,他们坠入爱河,成双入对地在花前月下倾诉衷肠。“如此良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正是当年钱钟书写给杨绛的情诗之一,也佐证了他们爱情的美好。钱钟书的小说《围城》里很多的经典桥段,他本人也披露多数来自他和杨绛的恋爱经历。

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得知他们恋爱的事情后,曾拆开了一封杨绛的来信,偷窥后大为杨绛的才华所折服,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亲自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给杨绛,以表达对其品格的赞扬及对其未来家庭成员身份的认同。而杨绛的父亲在她的引荐下见到钱钟书后也十分的赏识和器重。他们的关系很快得到了双方家长亲友们的认同,最终喜结连理。晚年的钱钟书夫妇有个默契的约定,出版的东西都是对方给写题目,这对文学史上情深意浓的夫妇,为我们唱出了最动人的爱情赞歌。钱钟书与女儿钱瑗都早于杨绛离开人世,她深情地笔耕不辍,写下《我们仨》,让很多读者都备受感动于她切近哀痛的人生故事。

篇9:杨绛与钱钟书的一二三事

杨绛与钱钟书的一二三事

这个是杨绛为钱钟书的围城写的序文的一部分,里边有很多他们夫妻之间以及钱钟书的亲人之间的故事,一直觉得这个序文很好,可惜网上很难找到完整版,对付看吧!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

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化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每服一付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园画谱》,或印在《唐诗三百首》里的“诗中之画”。

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兴趣,只恨不善画。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临去遗臭图》(图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画很妙。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表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 “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

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后来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来见,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听来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

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

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毕业了。钟韩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个痴头傻脑、没正经的孩子。伯父在世时,自愧没出息,深怕“坟上风水”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大茂盛,上首的细小萎弱。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

伯父一次私下化钱向理发店买了好几斤头发,叫一个佃户陪着,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去,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他对钟书说,要叫上首的树荣盛,“将来你做大总统。”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还不懂事,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别人讲过。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也惊奇自己居然有心眼为伯父保密。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父母为他置备了行装,学费书费之外,还有零用钱。他就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他功课都还不错,只算术不行。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华网书库》、《红玫瑰》、《紫萝兰》等刊物姿意阅读。暑假他父亲归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轮船,转辗回家,假期已过了一半。他父亲回家第一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钟书忍笑向我形容他当时的窘况: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一人还在大厅上,挨了打又痛又羞,呜呜地哭。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他有时不按父亲教导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骈骊,倒也受到父亲赞许。他也开始学着作诗,只是并不请教父亲。

一九二七年桃坞中学停办,他和钟韩同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铺仁中学,钟书就经常有父亲管教,常为父亲代笔写信,由口授而代写,由代写信而代作文章。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一次他代父亲为乡下某大户作了一篇墓志铭。那天午饭时,钟书的姆妈听见他父亲对他母亲称赞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风报信,当着他伯母对他说:“阿大啊,爹爹称赞你呢!说你文章做得好!”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也和姆妈一样高兴,所以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我常见钟书写客套信从不起草,提笔就写,八行笺上,几次抬头,写来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

钟书说,那都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他额角上挨了不少“爆栗子”呢。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秋季就到北京上学。他父亲收藏的“先儿家书”是那时候开始的。他父亲身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贴在本子上珍藏。信写得非常有趣,对老师、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包括写给我的),都由“回禄君”收集去了。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余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清华的回忆》①,有一节提到钟书:“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据钟书告诉我,他上课也带笔记本,只是不作笔记,却在本子上乱画。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顿出气,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经常是名列第一的。一次偶有个个能解决的问题,钟书向他讲解了,他很感激,两人成了朋友,上课常同坐在最后一排。许君上课时注意一女同学,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班同学里颇为流传,钟书曾得意地面给我看。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听钟书说起《许眼变化图》还忍个住大笑。 ①《清华大学第五级毕业五十周年纪念册》(一九八四年出版)转载此门,饶君已故。 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每服一付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园画谱》,或印在《唐诗三百首》里的“诗中之画”。

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兴趣,只恨不善画。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临去遗臭图》(图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画很妙。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表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

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后来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来见,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听来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

。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

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和我父亲诗文上有同好,有许多共同的语言。钟书常和我父亲说些精致典雅的淘气话,相与笑乐_一次我父亲问我:“钟书常那么高兴吗?”“高兴”也正是钱家所谓“痴气”的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依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

一九五七年春,“大鸣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诗选注》刚脱稿,因父病到湖北省亲,路上写了《赴鄂道中》五首绝句,现在引录三首:“晨书瞑写细评论,诗律伤严敢市恩。碧海掣鲸闲此手,祗教疏凿别清浑。”“奕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驻车清旷小徘徊,隐隐遥空蹍薄雷。脱叶犹飞风不定,啼鸠忽噤雨将来。”后两首寄寓他对当时情形的感受,前一首专指《宋诗选注》而说,点化杜甫和元好问的名句(“或看悲翠兰苕上,未掣鲸鱼碧海中”;“谁是诗中疏凿手,暂教泾渭各清浑”)。据我了解,他自信还有写作之才,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从此不但口“噤”,而且不兴此念了。《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我自己觉得年纪老了;有些事,除了我们俩,没有别人知道。

我要乘我们夫妇都健在,一一记下。如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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